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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考试科目总结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06 15:59:51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期中考试科目总结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期中考试科目总结

篇(1)

一、 加强科组建设。定期组织学习交流,不断获取新的教学信息。各科组要根据该科特点,组织学习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计划,明确教学目标,优化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效率,强化质量意识,学期初及期中考后各科、各级召开质量分析会。

二、 加强初三、高三毕业班的备考工作,明确本学期几个阶段的教学目标和任务,群策群力,团结一致,力争中考、高考有新突破。

高三级:

第一阶段:xx年2月23日-4月15日

目标和任务:通过专题突破和综合训练相结合,使各科知识、技能和方法进一步系统化、熟练化,提高综合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高三综合科每周一次测试。

本阶段要完成的任务:

1、高考报名2、组织好广州市举行的第一次模拟考试(时间:3月20日-3月22日第6周)

3、组织好佛山市举行的第一次模拟考试(时间:约4月份 具体时间待定)目标和任务:模拟训练、重点突破,学会考试

本阶段要完成的任务:

1、组织好广州市举行的第二次模拟考试(时间:4月24日-4月26日第11周)

2、组织填报高考志愿

第三阶段:xx年5月21日-6月6日

目标和任务:整理归类、查漏补缺,再看一看错题,调整心态和兴奋点,做好高考的准备工作。5月27日前结束授课

初三级目标和任务:完成新课,通过复习使各科知识技能和方法系统化、熟练化。加强中考体育的训练

本阶段完成的任务:

1、各班主任在2月24日前完成各考生资格审查,借读生上交有关资料

2、组织好初中毕业考试(时间:3月20日-22日第6周)

3、英语口语(约3月中)

第二阶段:xx年3月26日-5月13日

目标和任务:通过专题突破和综合训练相结合,使各科知识、技能和方法进一步系统化、熟练化、提高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本阶段任务:

1、组织好第一次模拟考试(时间:4月17日-4月19日第10周)

2、组织好中考体育考试(4月中旬)

3、组织好中考电脑考试(4月初)

第三阶段:xx年5月14日-5月30日

目标和任务:各科模拟训练,重点突破,学会考试。

本阶段任务:

1、组织好第二次模拟考试(时间:5月15日-17日第14周)

第四阶段:xx年6月1日-6月16日

目标和任务:整理归类,查漏补缺,调整心态,做好中考各方面准备。

本阶段任务:完成中考报志愿有关事项,6月10日前结束授课。

三、 抓好非毕业班的教学工作,认真做好教学常规管理

非毕业班期中考试时间安排:第10周(4月17日-19日)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历史、生物、地理随堂测试)

期末考试:与禅城区问卷调查时间一致

美术、体育、音乐、综实等科18周结束课程(各科自行安排随堂考试)

四、 抓好初一级的选修课活动(第2周开始18周结束)。5月份进行一次汇报表演

五、 开展青年教师(35岁以下)优质课评比,先进科组评比和教学能手评比。

六、 继续实施新课程、改革课堂教学,提倡自主、合作、探究的教学模式,不断总结经验,开发校本课程。

七、 体育科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内体育活动,继续进行象征性长跑,抓好中考体育考试及各类市、区的体育竞赛。

八、 加强图书馆的管理,开放图书馆,做好课本及学生资料的征订工作。

九、 加强学科竞赛辅导

十、 加强学校健康教育“抓好双操”。

十一、 加强教育科研工作,抓好课题研究和行动研究。

篇(2)

信息技术如今已经被广泛纳入中学教育教学课程体系,成为学生的考试科目,同时也引起了广大师生的重视,信息技术已经成为广泛普及的一门科目,因为它体现了现代化的教育教学理念,生活在新世纪的学生只有掌握一定的网络信息技术,才能在未来的就业与生活中占据有利地位。然而,从当前的中学信息技术教学来看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无论是教学方法还是课程设置方式都存在一些明显的缺点,意识到其中的问题,并对应采取解决措施是提高信息技术教学水平的有力保证。

一、中学信息技术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与普通学科相比,信息技术仍然是一门新型学科,截至目前,还没有形成自身的完整的教学体系,教学管理与教学实践都无法可循,难免出现以下问题:

(一)课时不足,内容更新慢

国家相关部门所规定的教育教学课时要在100学时左右,然而,多数中学迫于毕业考试的压力,将课时严重削减,降至每周一节,而且在期中考试与期末考试复习阶段,还要被自动取消,甚至平时也会被一些教师无情地占据,在有限的学时范围内,学生无法得到充足的实践操作的机会,任课教师在教学目标与计划的制订方面也是绞尽脑汁,无所适从,而且信息技术本身就是一种不断变化发展的学科,其更新速度正是推动现代社会发展与进步的一大动力,然而这些变化在教学领域却无从体现,学生所学内容以及计算机内部的软件级别仍然处于停滞状态,一些机器设备也偏向古老陈旧,教学课程方面设置方面缺乏科学本文由收集整理依据,一些基础较好的学生觉得教学内容过于基础,对上机操作失去兴趣,另一些学生认为所讲授的内容过于精深,已经超出了自身的接受能力,这些都导致了学生对信息技术这门课兴趣不足,热情不高的局面。

(二)教育资源落后,考核机制不健全

一些中学由于经费所限,再加上对信息技术课程的重视不足,将大规模资金投入到校舍或教室的建设上,缺乏对信息技术硬件设备的资金投入,使得这些硬件设备缺乏更新,质量低下,甚至运行不灵活,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学习效率与教师的工作效率,由于缺乏对课程的重视,导致了没有形成严格、健全的考核机制,学生在没有严格考试的约束下失去了学习积极性,导致信息课上无心学习,甚至做一些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严重影响了教学效果。

(三)教师自身素质与教学策略有待提升

很多的信息技术教师自身的知识结构没有随着信息技术的更新换代而发生变化,知识系统陈旧,无法紧跟时展步伐,而且由于教学经验不足,学校内部也没有形成成型的教学模式,缺乏前辈们先进的教学方法指导——导致教学方法十分单一,多数的课堂教学都是在传授一些理论性知识,或者用枯燥的语言指导学生上机操作,这样的教学模式使学生身在其中倍感无趣,无从适应,学生会在不觉间转移注意力,影响课堂听课效果。

二、中学信息技术教育教学的对策分析

(一)加强重视,完善监督

信息技术水平与学校所在地的经济环境密切相关,因此要想实现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就要加强对当地经济的管理,提高经济建设步伐,从教育教学机构一方来讲,就要加大对这门课程的重视力度,改善对信息技术学科的认识,学校各级管理部门要加大对信息技术课程的物质力量与人力资源力量的投入力度,从学校的高层领导入手,本着培养学生信息水平与技术素养的角度出发进行规划管理,尽量为学生多设置一些课时,为学生学习与教师备课留有充足的时间和余地,相关的教学行政机构也要加强对这门课程课时情况的跟踪调查与监督,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本着对学生负责的原则,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采用科学教学方法,提高学生信息素养

科学的方法是学生学习进步,教师教学成功的关键,中学现阶段的信息技术教学方法有待于改进和提升,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是指能够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与改善学习效果的方法,教师要以学生的信息素养的培养为己任,采用灵活、多变、复杂的教学方法来培养学生,全面促进学生的信息素质与能力的提高。

例如:可以采用任务驱动教学法,也就是在每一节课上为学生精心设计一个任务或者更多的任务,每一个任务都规定完成的时间,以此来督促学生能够在有限时间内完成任务,在技术上获得提升,也实现了对课程时间的充分利用,学生在完成任务以后会不自觉地获得一股成就感以及满足感,以此产生学习这门课程的兴趣和信心。

(三)加大对信息技术的物质与人力资源投入力度

充足、完善的教学资源是学生学习的基础与保障,学校要加大对教学设备资源的资金投入力度,提高信息硬件设备的质量,同时要完善对师资力量引进和培养,对在职教师进行信息技术相关技能的有效培训,提高他们的教学技能与知识结构水平,使教师的知识结构能够紧跟时展进步的步伐,以此来带动所教授课程的更新,实现与时展的接轨,全面促进信息技术教学水平的提高。

(四)引入竞争制度,建立健全考评制度

为了能够有效约束学生在信息技术方面的学习,就要在考核与考试方面进行改革,可以将信息技术考试纳入学生的中考或者高考范围,作为学生升高中、升入大学的考核项目,学生在这样的考核标准的约束下,会自觉地进入学习状态,在“以考促学”的 方法的带动下,学生的学习热情会被自然带动起,要对学生的考试成绩进行科学、全方位的评价,使学生能够在一个更加广阔的时间与空间范围内收获知识和经验。

篇(3)

一、指导思想

新学期,我校的教学工作将以全县教学质量年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我校教学质量年活动要求,切实树立教学大纲工作的中心地位,理清思想,创新方法,落实措施,全面实行教学工作的精细化管理,努力提高全校小学教学质量。

二、目标任务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上足教好各门课程。

2、积极开展本校教研与培训,努力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3、加大调研检测力度,大力缩小同年级学科的均分差距,促进全校学科教学工作的均衡发展。

4、积极做好迎接各级各类赛事的准备工作,力争取得更辉煌的成绩。

三、具体措施

(一)严格执行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加强教学工作的精细化管理。

1、执行巡课制度。

教师要站在依法执教的高度,对学生全面发展,终身发展,终身发展负责的高度,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上足教好各门课程。要加大自我巡课力度,努力转变部分教师不良的教学指导思想,规范这部分老师的教学行为,使他们能够正确地对待考试科目与考查科目,从而让学生接受全面的教育,促进学生全面的发展。

2、执行周查月报制度。

要继续执行好周查月报制度,通过周查月报严格教学常规管理,通过严格的教学常规管理引导教师在教学“五认真”上下功夫,即在钻研教材精心复备上下功夫,在经过充分准备的课堂教学上下功夫在作业的用心设计、选择与批改上下功夫,在对学困生的辅导与优秀生的培养上下功夫,在“堂堂清”、单元过关检测与质量分析提高上下功夫。

周查月报工作不仅仅是看看备课作业种类,数数备课作业次数,还要检查学生的单元过关检测情况、教师对学科教学质量的分析提高情况、对学困生的辅导和优秀生的培养情况。

新的学期,我校要在月初根据“周周查,周周期有重点,月末全面查”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制定出月检查计划,计划中要做到“四定”,即定时间、定地点、定检查内容、定检查人。检查做到“细”,做到“实”,有文字记录,有问题诊断与矫正措施(总结)。周检查人要在次周的老师会上做总结,月查情况要在办公室的醒目位置公示一周,并且召开月查情况分析会,督促教师及时整改,对于问题教师的整改情况学校要开展校长主任的“回访“活动,从而确保教学工作精细化管理的实效性。

3、执行“两考”制度。

新的学年是全市的“教学质量年”,市县教研室都将加大对各类学校的调研检测力度,我校要认真组织好各班的单元过关测试或校联考。

4执行推门听课制度。

根据县教学质量年的活动要求,新学期各级各类学校都将执行推门听课制度,县级教研员、各级教干都将不打招呼地推门深入课堂随机听课,全体老师要把精心准备的课改汇报课变成常态的课堂教学,要求全体教师要认真准备每一节课,随时准备每一节课都能够对外开放,要做好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

(二)积极开展校本教研与培训,努力促进老师的专业成长。

抓实抓好校本教研活动;在积极参加县本培训的基础上,抓实抓好校本培训活动。具体做法:新学期成立语文、数学教研组,制定教研组学期活动计划,语数教研组间周活动一次,全学期各活动八次,各教研组要积极围绕“新课程理念下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转变与提高教学质量的关系”开展校本教研活动,各教研组开展活动要以新课程理念的实践为主,以课堂教学研究为载体,组内成员全员全程参与。除了抓好集体备课的各个环节外,还要抓实校本培训工作。通过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努力促进派全体老师的专业成长。

(三)落实好两个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加强教学工作的分层管理和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1、制定并实施《完小教学质量分层提升方案》

我校因校制宜,因人教宜,因科制宜,根据学校教学质量存在的问题,老师个人水平存在的差异,学科成绩在镇内排名情况,制定出我校《教学质量分层提升方案》藉此引导教师树立“三种”意识,目标质量意识,岗位责任意识和整体配合意识,促使全体教师进位争先,努力缩小镇内同年级学科问题的均分差距。 共2页,当前第1页1

2、制定并实施《完小教学质量年活动方案》

我交根据中心校下发的《厉庄镇中心小学教学质量年活动方案》迅速制定好学校《教学质量年活动》,活动并根据方案积极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各项活动,确保教学质量年的系列活动提高全镇小学的教育教学水平。

(四)关于学科特色教学工作。

1、继续开展好写字规范活动。

三年来,我校语文教师一直投身于写字规范活动,在新的学期,全体教干老师要继续重视写字教学工作,以迎接全市写字指导成果评比活动为契机,继续开展好小学生写字规范活动,首先在重视识字写字教学,从学生学习生字的第一时间,就要在指导学生“读准字音-认清字形-指导描红-学会临写”上下功夫,确保学生在初写生字时就做到工整,端正,规范,入体,其次要切实利用好中午的写字课和每周一节的写字指导课,对学生的书写技能加强训练,确保学生的坐姿、握笔姿势达到“三个一”的要求,写字时注意布局安排、符合书写格式,逐渐使学生养成正确的书写习惯,第三,学生除了完成课内的写字作业外,教师还要适当布置写字的课外作业,要求一、二年级的学生每天至少练习半页三到六年级的学生每天至少练字一页,一二年级教师将学生的课外写字作业一天一查,两天一装订,三到六年级教师每天一查一装订。教师要注重学生写字兴趣培养与探究。全体师生要变被动为主动,变压力为动力,力争在本次全市语文教师写字指导成果评比中获得佳绩。

2、做好课外阅读工作。

课外阅读“一二三”工程一直是我校语文学科教学的传统特色,我校按照“小学生振兴阅读行动计划”的相关林序时推进,要把该项工作作为学校的亮点工程来抓,在具体工作中,语文教师要加强组织和指导,通过指导,积极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通过学生的课外阅读,让学生厚积薄发,进而激发学生的表达欲望,从而培养学生的习作兴趣,藉此真正做到读写结合。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老师为本,全校老师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镇教学工作计划,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均衡发展而出谋划策,为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的质量而不懈努力!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日

厉庄镇山北小学

 

 

 

 

 

 

山北小学教学工作行事历

月 份 主      要      工      作 主持人

九 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及各科计划 任宝铭

 制定《分层提升方案》和《质量活动实施方案》 任宝铭

 进行周查月报,参加中心校开课日 任宝铭

十 教研组开展活动  数学 陆良吉

 教研组开展活动  语文   进行月考 成亮

 周查月报 任宝铭

十一 期中考试,总结考试情况 谢勇

 语数教研组开展活动 陆良吉,成亮

 周查月报,开检查分析会 任宝铭

十二 本校进行语数教研听课活动 陆良吉,成亮

 进行第二次月考 谢勇

 周查月报 任宝铭

元 进行第三次月考 谢勇

 开展听课活动 谢勇

 本校进行了周查月报 任宝铭

二 做好期末复习动员会 谢勇

 期末统考 任宝铭

篇(4)

(试 行)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成果,提高小学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河北省普通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普通全日制公办、民办和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完全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教学点、简易小学等其他初等教育学校参照执行。

二、 入学

第三条 小学实行“按时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学校在新学年开始前一个月将服务区内适龄儿童登记造册,报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小学报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核。经当地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小学最迟应在新学年始业前15天,将应接受义务教育儿童的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凡年满6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的儿童,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凭实际常住户口簿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小学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取得学籍。小学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服务区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认定学生实际常住户籍所在地应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原则。小学一般不接受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入学者,必须在学校规定报到时间内申述理由,并持证明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入学者,由学校报请地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并责令其送子女入学。

第四条 适龄儿童需要免入学、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市直经市教育局普教科)批准,学校出具免入学和缓入学证明。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入学、缓入学的,应当附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的证明。缓入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入学申请。

第五条 凡年满6周岁的流动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居住并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同时取得就业证明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户籍证明和原就读学校借读联系函(一年级新生入学需要户籍所在地原指定就读学校开具的联系函)等材料,向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申请借读学校。

流出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为流出学生建立并保留学籍。流出学生回流出地居住并要求回原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学校不得拒收。

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招收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入学借读,并为借读学生建立临时学籍。

第六条 小学应创造条件接收视力、听力、智力等轻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并努力为其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条件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七条 小学按40—45人编班。提倡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小班教学。

小学入学分班应采取随机分配的办法进行,不得通过任何面试、笔试等方式为学生分配班级,更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

第八条 小学新生入学后,学校要使用全省统一的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并管理学生档案。

第九条 学生学籍管理的号码分为档案号和学籍号,号码实行全省统一编号。(参见附件四《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号码编制使用细则》)

三、考勤和综合素质评定

第十条 学生上课、自习、参加劳动实践、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都实行考勤。学生上学期间应按规定时间到校和离校。因故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必须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对旷课和经常迟到、早退的学生,学校应及时了解情况,进行批评教育。

寄宿制学校应加强对寄宿学生的管理,实行寄宿生在校考勤制度,确保寄宿生在校安全。寄宿制学校要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寄宿生作息制度,确保学生足够的休息和睡眠时间。

第十一条 学校应按照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的要求,遵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测评学生素质发展状况。综合素质评定包括学业成绩的考核和操行的评定。采用“等级+特长+激励性评语”的评价方式,实行素质报告单制度。学校要建立学生成长档案,按学期向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报告学生素质发展的全面情况,并征求对学校工作的意识。

第十二条 学业成绩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成绩实行等级制,按优秀、良好、及格、待定四个等级评定。低年级也可以在综合测评学生素质发展的基础上,采用无等级评定,以定性描述的方式呈现评价结果,用鼓励性的语言描述学生的学业成绩。学生学期成绩按平时学习成绩和考试或考查成绩综合评定;学年成绩以第二学期成绩为主评定。学业成绩被评为待定等级的学生,应在下一学期开学时补考相应科目,并按补考后的成绩确定等级,作为测评成绩。

第十三条 德育考查主要根据学生本人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及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情况等作出全面的鉴定;文化课考试侧重学生掌握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情况和自学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外阅读单独设项考查,主要考查阅读量;体育考查侧重学生的身体素质、健康状况、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的质量;劳动课考查主要看学生的劳动态度、劳动纪律及掌握劳动知识和技能的情况;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主要考查学生的创新精神、动手能力和实际处理问题的能力。有条件的学校每学年要进行一次学生体质健康检查。

第十四条 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取消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和毕业考试由学校命题(农村地区小学毕业考试可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由乡镇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小学命题),期末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毕业考试、考查科目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英语课以平时学习成绩为主,期末考核采用等级制。学校不得将学生的考试成绩排名次或张榜公布。

少数学业成绩优异的学生,经学生申请、任课教师提名、学校批准,可以免予参加一门或几门课程的考试。

第十五条 学生操行一般用评语的方式评定。评语以激励性评价为主,用全面的、发展的观点反映学生德智体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学生具有教育、指导意义。评语由班主任拟稿,征求任课教师、少先队干部意见,学校领导审定。操行评定的结果应填入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第十六条 学生的学业成绩和操行要记入学生档案。

四、转学和借读

第十七条 学生有下列理由之一者,准予转学:家庭住址跨省、市、县(区)、乡(镇)迁移;在市、县的城区内或农村乡(镇)内家庭住址迁离原校服务区,且路途远不能在原校学习;由公办小学要求进入民办小学或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小学学习。

第十八条 学生转学须由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出学校同意,家长持转出学校函与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后,应立即将复函函寄(或家长转交)转出学校,转出学校收到复函后方可开具转学证(跨省转学除外)。经转出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登记后,拷贝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同纸质档案一并交学生带到转入地教育管理部门,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等一并存档。学生监护人与转入地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联系,经转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接收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并为学生授予新的学籍号码后,转学学生凭原学校发给的转学证、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家长单位证明和实际常住户口簿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学手续。转入学校收取学生档案并按教育主管部门要求为其建立新学籍。

学生转入或转出均需统一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农村小学报乡镇教育管理机构,市区(含三个办事处、开发区)小学报市教育局普教科。认定学生转出必须具备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申请、转入学校复函和转学证存根。认定学生转入,必须有转学证。毕业年级不允许转学。

跨省转学的要及时发送和收取纸质《学生学籍表》。转入我市的,要建立学生学籍电子档案信息。

第十九条 学校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应及时安排插班学习。对因转入学校额已满转学确有困难的学生,市直由市教育局普教科、农村由乡(镇)教育管理机构(或乡镇中心小学)统一安排。凡转学学生不能转入他校者,原校应允许该生回校学习。

第二十条 公办学校一般不收借读生。如学校学额许可,学生在服务区内有居住条件和监护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准予借读:

1、父母双方长期在国外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

2、父母双方从事野外或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

3、父母双方或一方不在学生户口所在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的;

4、父母双方均无法必履行或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需由亲属抚养监护的。

5、流动儿童随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在流入地居住并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同时取得就业证明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

驻边防和海岛部队干部、支边干部、烈士的子女要求借读的,应予以妥善安排;华侨、港澳台籍同胞、在华工作的外籍专家的子女要求借读的,应给予照顾;接受外国学生就读按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借读学生收费标准应按国家有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一条 适龄儿童借读,应向原户籍所在地学校申请,报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批准,同时凭父母或其监护人所在单位证明和原校开具的初等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在外地入学批准书、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一年级新生免)及在所要借读学校服务区内有居住条件的证明等向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向教育局普教科)申请借读,由乡镇人民政府(市直的由普教科)协调安排借读学校;或按新居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持上述证明向住所附近上学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办理借读手续。学期中途一般不办理借读手续。借读生的审批权限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居地借读入学注册后,所在学校应为其建立临时学籍,发给《接受外地初等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注册证明》,注册证明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交(或由接受学校函寄)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小学作为已入学凭证。未入学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学校报告当地政府,并协同依法对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进行动员或处罚。学校应建立服务区内流动人口的适龄子女登记制度。

第二十三条 借读学生完成初等义务教育规定年限的教育,可在借读学校领取完成初等义务教育证书。

五、休学和复学

第二十四条 因病需治疗、休养,经乡级以上医院证明、学校核准者,或有其他正当理由者,经学校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核准后,将学生休学情况记入学生电子档案方可办理休学,由学校出具休学证。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下一学年始业日期,届时不能复学的,应再办理审批手续。学生在一学期内,因病或特殊情况请假缺课时间超过三个月,跟班学习有困难,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休学,复学时学校可据其实际学历程度并征求本人及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意见后编入相应年级。

第二十五条 在休学期间,其学籍予以保留,但不得转入其他学校。休学期满或休学期未满请示复学者,持乡级以上医院康复证明,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可以复学。到期不办理复学手续的,应动员其按时复学。毕业年级学生休学或复学均需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核准。

六、退学、辍学

第二十六条 小学属义务教育阶段,除因病或因故丧失学习能力者外,不允许学生退学。丧失学习能力必须退学的,其退学手续一律由市教育局普教科核准。

第二十七条 小学应防止未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学生辍学。在校学生未经学校准假不到校,学校应及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并采取适当措施,敦促其到校;经学校督促后,三日内仍不到校,学校应与其所在的村委会或居委会联系,共同动员其到校;学生一周内还不到校,学校应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使其复学,做好巩固工作。每个月底,学校应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一次学生辍学情况,每一学期,学校应将学生辍学情况记入学籍表和学籍电子档案,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升级、跳级

第二十八条 小学实行年限教育,学生每学年末自然升入高一年级。

第二十九条 小学取消留级制度。随班就读的轻度视力、听力和智力等残疾的学生应列为特殊教育学生,另行登记造册,填写特殊教育学生学籍表,并安排其到相应年级学习。

第三十条 少数智力超常、操行优良、身体健康、参加高一年级考核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经学生本人和其监护人申请,学校可准其提前升入相应年级学习,同时报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其是否达到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跳级应在学年度开学时进行。

八、毕业

第三十一条 小学对修完规定年限,或经批准跳级,确已修完全部课程的学生,发给完成初等义务教育证书。少数智力超常、操行优良、身体健康、参加毕业考试成绩优秀的学生,经本人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申请,报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可准予提前毕业,确定其达到了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九、奖励和处分

第三十二条 对德、智、体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应给予奖励。奖励等级可分班级奖、学校奖和上级领导部门奖。学生受到校级以上奖励,应记入学籍表。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三好学生”。

第三十三条 学生严重违反《小学生守则》或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以及社会治安条例,屡教不改者,应给予处分。处分学生需由班主任提出,经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三种。学校不得开除或劝退学生。对学生处分要事实清楚,要告知、允许学生申辩。学生处分不得张榜公布、不得召开学生大会宣布;学生对处分不服可以申诉。

学生在受处分后满一学期,确定已改正错误,进步显蓍者,经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可以撤销处分。处分撤消后,应及时将处分记录从学生个人学籍档案中撤出。

十、管理职能

第三十四条 普通小学学籍管理由地方政府所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普通小学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检查、处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指定专人负责学籍管理和从事学籍管理电子化工作。学校专门负责学籍管理的工作人员,要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学生的电子档案并妥善保存,不得擅自填写、更改和公开学籍信息。学籍管理信息要按所授权限进行管理。学籍资料以学校为单位建档、管理,乡镇教育管理部门或中心小学负责全乡镇学籍管理。各小学应及时、认真地填写学生学籍登记表、健康检查表、体育合格情况登记卡等,并将其作为学生学籍档案,由教导处永久保存;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应及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于新学期开学后由学校收回,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学籍档案实行全省统一表式,由市或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具体要求由市教育主管部门确定。

学生学籍号一经编定,便不得变更,直至小学学段结束。除座位表外的各类表册均应以学籍号为序。

学生姓名不得任意更改。确需更换,须持盖有公安部门户籍专用章的证明,到市教育局普教科办理更名手续。

第三十五条 学生学籍表、学籍注册表均须在新生入学时建档、造册,由市教育局普教科验印后一式三份,市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各存一份。

各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学籍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填写要认真、及时、完整,资料应齐全、规范、准确。

第三十六条 各校新生名册及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借读等学籍变动情况应于新学年开学一个月内报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批、备案。学生入学情况学年统计应与教育年度统计工作同步进行,在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进行。学期统计应在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汇兑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借读学生学籍由原学籍所在学校管理,借读学校建立临时学籍(内容同正式学籍),并注明借读字样,学生借读终止时,转原学籍所在学校登记、存档。

学生转学,由转出地教育主管部门将学生个人学籍档案直接交、邮寄或密封由学生自带转入地教育主管部门。

学校发生学生辍学、复学及转学、借读等情况,必须在一个月内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七条 学生死亡、因故丧失学习能力的,由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报告(需附有关证明材料),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注销其学籍,学校在学生电子档案中注明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所出具的纸质学籍材料,必须按规定加盖学校和市教育主管部门公章方才生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转学、休学、借读的学生涂改或重新制作学生学籍的有关信息和材料。

第三十八条 任何学校均不得私自接收没有学籍证明和转学、借读等手续的学生。

第三十九条 学生或监护人不按本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一经发现由有关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立即纠正处置。

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如有违反本规定行为,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教育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违反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要对学校法人代表和相关责任人做出行政处分。

民办学校接收没有入学、转学、借读手续学生的,视做管理混乱,教育行政部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 学生非正常死亡或发生重大事故,所在学校必须依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并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同时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上报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四十一条 凡弄虚作假,乱开转学证书、假初等义务教育证书、假三好学生证明、涂改学籍档案的,对直接责任人应给予纪律处分,违法者要依法惩处。

第四十二条 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各乡(镇)的教育管理机构和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辅措施,但不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小学管理规程》相抵触,也不得违背本规定的基本原则。

第四十三条 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要加强管理,及时总结分析,纠正和处理学籍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十一、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