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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02 15:07:34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小微企业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小微企业论文

篇(1)

(一)模型构建

在竞争性市场环境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服务购买行为主要涉及两类主体:一类是小微企业群体,一类是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群体。每次博弈都由一家小微企业与服务机构随机配对进行,小微企业可选的策略假设为A={购买,不购买},服务机构可选的策略假设为B={提供,不提供}。小微企业的收益假设为:假定小微企业购买安全生产服务时,前期投入的寻求成本为C1,主要包括信息收集、与服务机构洽谈服务等费用,若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则还需支付服务费用C2,获得安全产出R1,此时小微企业收益为R1-C1-C2;若服务机构不提供服务,则部分小微企业投入资金I来满足安全生产服务需求,即自供安全生产服务,比重为r1,其余的由于资金不足而进行违规生产,违规生产会引发安全事故,概率为r2,罚金为F,此时小微企业收益为r1(R1-I)-(1-r1)r2F-C1;若小微企业不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则可能自供安全生产服务,也可能违规生产,此时无论服务机构是否提供安全生产服务,其收益均为r1(R1-I)-(1-r1)r2F。服务机构的收益假设为:假定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服务时,前期投入的提供成本为C3,主要包括信息收集、员工培训、与企业洽谈服务等费用,在小微企业购买服务的情况下,其还需投入服务成本C4,获得服务产出R2,主要包括向小微企业收取的服务费用、自身信誉、经验增长等,此时其收益为R2-C3-C4;在小微企业不购买服务的情况下,收益为-C3;若不提供安全生产服务,则无论小微企业是否购买服务,其收益均为0。根据上述假设分析,可得该模型的支付矩阵如表1所示。

(二)模型演化过程分析

在博弈的初始阶段,假设小微企业群体中选择购买策略的企业所占比例为p,服务机构群体中选择提供策略的企业比例为q。根据Malthusian动态方程,即策略的增长率等于它的相对适应度。

二、数值实验及结果分析

(一)选择某种策略的群体初始比例

变化对演化结果的影响其中p0和q0分别代表小微企业群体选择A1策略和服务机构群体选择B2策略的初始群体比例,根据参数取值范围和现实条件,其余参数假定为R1=1.7,R2=1,C1=0.3,C2=1,C3=0.3,C4=0.5,I=1.5,F=5,r1=0.5,r2=0.01。从图2可以看出小微企业与服务机构群体间策略交互行为演化的路径依赖性。不同初始条件下,系统演化路径不同,且在演化到稳定状态之前均不会重叠或相交。演化速度与小微企业选择购买策略的群体初始比例有关,且该比例越接近稳定状态演化速度越快。对比图2中的两个子图可以看出,小微企业购买策略选择的演化路径不仅受本群体中选择购买策略的企业初始比例的影响,还与服务机构群体中选择提供策略的机构初始比例有关。

(二)小微企业安全产出变化对演化结果的影响

假定服务机构选择提供服务的初始机构比例为0.35,其余参数取值保持不变,分别取R1=1.52和R1=1.9进行实验,结果如图3所示。当选择购买策略的小微企业初始比例较大时,随着安全产出的增加,系统演化速度加快,加速进化到(A1,B1)的理想状态;而当小微企业选择购买策略的初始比例较小时,系统演化速度发生改变,且有从(A2,B2)加速进化到(A1,B1)的趋势。因此,从安全产出入手,提高小微企业感知到的期望安全产出,有助于促进小微企业购买安全生产服务。

(三)安全生产服务费用变化对演化结果的影响

同理,取C2=0.82和C2=1.18进行实验,结果如图4所示。对比图4的两个子图可知,服务费用越高,系统越易陷入“不良锁定”模式。因为随着服务费用的增加,购买服务的总收益逐渐减小,而对资金投入的要求逐渐提高,当高于小微企业承受能力时,小微企业由于资源实力不足而选择不购买策略。而理想状态是小微企业购买服务,服务机构提供服务。这就要求政府制定合理的引导策略,帮助小微企业减少服务支出,促进其购买安全生产服务,从而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实现安全生产。

三、促进小微企业购买安全生产服务的政策建议

(一)加大对安全生产服务市场的培育力度,提高服务市场化程度

通过技术培训、资金奖励、税费减免等措施鼓励服务机构进入安全市场,积极发挥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的中介桥梁作用。同时,减少服务机构与政府的挂钩,提高安全生产服务的市场化程度。为此,政府应转变意识,努力从安全生产服务市场的直接参与者变为监管者与推进者,培育一批数量多、质量高、市场化的安全生产服务机构。

(二)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对安全效益高的小微企业进行奖励

安全效益R1对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服务购买行为具有显著影响,却又往往被低估。因此,政府应针对小微企业实际情况,组织安全教育培训以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让企业决策者能充分认识并合理评估安全收益。此外,还可以定期检查考核,对严格遵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小微企业进行奖励,从而间接增加其安全产出,提高其服务购买积极性。

(三)完善安全生产服务专项补贴政策

篇(2)

集群(Cluster)的本意是指相同或相似事物在某地的聚集。美国哈佛大学教授波特(MichaelE.Porter)于上世纪90年代率先对产业集群(IndustrialCluster)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其理论得到学界广泛认同。通过吸收波特提出的概念、借鉴蒋定福(2012)等人的观点,本文将“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定义为:一群在地理上邻近或业务上有关联性、以信息技术作为主要工具来实现经营目标的企业和机构所组成的聚集体。

2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2.1发展电商产业集群、促进小微企业电商应用的必要性

2.1.1集群有利于电商资源优化配置

首先,集群具有显著的规模效应,能够更好地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提高生产力水平;其次,集群能够降低知识、信息等行业资源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社会资源在企业间流动、互补、共享的阻力与成本,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加快技术扩散;再者,集群的规模优势会吸引外地的技术、资本和人才等经济资源向集群所在地集中。上述这些都恰好是当前力量分散的小微型企业所缺乏的,如果能够将这些条件和资源集中到一个专业化的电子商务集群中去,在软件研发、硬件建设、营销服务、平台服务等内部产业链环节的发展上无疑能够产生其他方式难以取代的效果,能够为小微型企业提供更加集中、专业的电商服务,对陶瓷电子商务乃至整个区域经济的发展起到更全面、更持续的促进作用。

2.1.2集群有利于促进关联产业发展

集群除了在规模效应和专业分工上更有优势外,还能和景德镇市内外的关联产业组成完整的产业生态链,实现链条上、下游环节之间的充分耦合。专业化陶瓷电子商务产业集群的培育,一方面能够使集群与金融、科研、人才服务、物流、会展、园区等环节之间实现相辅相成、共同发展,另一方面则能令处于产业链上游地位的陶瓷等产业得到集群的有效带动和反哺,小微型陶瓷企业无疑也将从中直接受益。

2.1.3集群有利于孵化新企业

处于起步阶段的景德镇电商产业的发展必须要依赖新企业的孵化,当然,集群内部的资源分享和技术扩散也能降低创业难度、为创业孵化和发展提供环境和氛围;创业所带来的资源内生优势,又能反过来促进创业资源积累,使产业集群的孵化条件不断改善、形成良性循环。更重要的是,新企业的孵化往往伴随着经营模式的创新、升级,有利于加快产业升级、转型步伐,陶瓷电商可藉此从目前常见的零散网商,向专业化、品牌化的高附加值专业电商服务企业乃至大型陶瓷双边交易平台转型,而这些都是非常适合当前区域内小微企业现状的电商服务平台。

2.2发展电商产业集群、促进小微企业电商应用的可行性

2.2.1陶瓷电商已有一定基础,产业集群萌芽初现

目前,不少陶瓷行业经营者已充分意识到电子商务等新型商务模式的价值与前景,积极开展电商应用的企业比比皆是,电商在小微陶瓷企业中的推广已取得一定成效。以目前小微陶瓷企业最集中的平台“淘宝网”为例,网站中的陶瓷网店以来自景德镇的为数最多,而且“上架”销售的景德镇陶瓷产品多达38.12万种(2013年数据,同期来自外产区的产品数据是:唐山陶瓷1.38万种、佛山陶瓷2.47万种、德化陶瓷2.71万种,相比之下无疑差距显著),而且在工艺、功能、艺术设计上更富特色,区域品牌网上知名度更高、口碑更好。依据产业组织理论中的集群生命周期理论,可以认为景德镇事实上已在小微陶瓷企业自发开展电商应用的基础上,拥有了处于萌芽阶段的陶瓷电子商务产业集群,虽然集聚程度与专业化程度有限,但也已为专业化电商集群的培育升级打下了关键基础。

2.2.2景德镇陶瓷优异的区域品牌与资源禀赋

依托陶瓷这一传统特色产业的千年积淀,即便是力量薄弱的小微型景德镇陶瓷企业,也能依托人力(例如庞大的艺术设计和工艺、技术人员群体)、物质(例如原料、机械、模具、窑炉等)等方面的资源禀赋条件为陶瓷电商产业集群构建起产业链上游环节,还能为其直接提供价值不可限量的区域品牌;景德镇陶瓷区域品牌在信息化环境下能更为快、更充分地为电子商务集群带来差异化优势,使区域品牌有效内化为集群品牌,让集群内每个成员都受益匪浅;当然反过来看,集群化的电子商务在规范、创新以及信息传播速度、广度上的优势也有利品牌的维护、发扬,实现区域品牌价值的可持续增长。此外,在企业孵化的层面上,丰富的景德镇地域文化资源、以亲情与乡情为纽带的民间人际关系网络和信用体系等亦能进一步增强电子商务创业者的社会资本,从而有效促进新企业的孵化。

3促进景德镇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培育与发展的对策建议

3.1提供思路明晰的政策支持

从国内电商发达地区的既有经验可知,小微企业的电商应用与专业化电商集群的加速发展需要得到综合、连贯、稳定的政策扶持,这种政策以不同政策领域中的单个手段与目标兼顾、协调为特征,政府需要发挥其整合作用,以使不同领域的政策相互协调,确保提供有利于集群发展的框架条件。在产业集群发展的促进过程中,地方政府首先明确思路与定位,能够作出长远规划,例如,应根据景德镇市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不足的实际情况,将处于萌芽、成长阶段的陶瓷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定位为紧密联系地方特色产业的区域性孵化型产业集群,以便有的放矢地优化政策措施。在厘清思路和定位后,还须尽快推出各类成文政策和实际措施;例如,在政策的制定上,应在贯彻落实上级政策的同时,提出专门的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与规划,明确行业标准与规范建设。在具体的扶持措施上,则应将上述政策、规范落到实处、做出成效,例如对电子商务创业与投资行为开通“绿色通道”、提供税费以及融资便利,允许电商企业与小微陶瓷企业优先享受技术成果推广、转化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等等。

3.2完善电子商务产业所需的基础资源与配套条件

首先,应加强专业电商企业、陶瓷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政府机构、产业园区等主体间的合作关系,为陶瓷电商的发展更有效地提供知识、技术、人力等必需资源;其次,还应改进投融资环境,利用日益完善的政策条件创办、引入各类社会性投融资机构和担保机构,鼓励和引导市内外机构加大对小微陶瓷企业和电商创业企业的投资力度;再者,应注重专业服务机构的引进与建设,引进专业的电子商务咨询机构、技术中介和法律援助机构;此外,区域内高校开展的电商人才培养工作也应得到更切实有效的扶持。

3.3建设孵化器平台

如前所述,景德镇市的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有限、专业企业数量不足,陶瓷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可定位为孵化型产业集群,而孵化器(Businessincubator)正是可以进一步加强集群企业孵化能力的组织形式。孵化器是一种为企业孵化提供空间与资源的新型组织,可以为处于孵化、初创阶段的企业提供必需环境(如场地、设施)与氛围,同时能便捷地为企业提供培训、咨询、外包服务、知识产权与技术专利交易中介等资源,降低企业孵化的风险和成本。根据外地经验可知,陶瓷电商孵化器的建设,在初期可以政府为主、仰赖社会协作,也可直接在高校、科研院所内部或周边构建孵化平台,更好地实现产学研三结合;在孵化器发展成熟之后,则可逐步引入社会资本,组成以企业为主、兼顾政府和其他社会主体的股份制治理结构,实行公司化运作。

3.4培育、引进电子商务龙头企业

篇(3)

小微企业多为私营企业,老板往往将企业财产和个人财产混为一谈,财务管理上存在着很多的缺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财务核算主体不明。私营小微企业经营者同时也是投资者,经营权与所有权合二为一,导致企业财产与投资者家庭财产往往混为一谈,致使会计核算主体不明,会计信息失真。失真的会计信息显然不能提供有效的经营管理信息,从而制约企业的发展。

②小微企业经营者财务管理意识淡薄。小微企业的大大小小事项基本上是投资者说了算,在进行财务活动和处理各种经济关系时仅凭个人意愿;财务管理意识不强,没有认识到财务管理对企业发展的指导作用。正因为如此,对会计核算也不是很重视,仅仅是做账应付检查,根本没有意识到通过对会计核算的数据进行财务分析,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取得的成效,从而及时调整企业的经营发展方向和完善有关的内部管理制度。

③小微企业缺乏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大部分小微企业是私营企业,集中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产品以技术含量不高的、容易模仿的初级产品为主。因此,很多投资者办企业的首要目标是挣钱,而不是把企业做大做强,企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包括财务人员。小微企业的财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学历不高,多在高中及以下;缺乏相应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主管没有或由投资者兼任。正因为财务人员素质不高甚至没有专业的财务人员,会计核算是由兼职会计负责,而这些兼职会计往往身兼数个企业单位,一般一个月1到2次定期来做账,难以保证会计核算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2加强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

正因为企业缺乏有效的财务管理,企业的发展仅凭投资者的个人经验判断,没有一个有效的、科学的规划;同时因为外部客观环境的变化如人力成本上升、原材料和其他生产要素成本居高不下、融资困难等,导致很多小微企业生存维艰。对于企业来说,外部客观环境无法左右,但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内部管理还是可以建立和完善的。建立一个完善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对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是必须的。

①财务管理信息化可以完善企业资金管理,促进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通过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对企业的资金使用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可以避免出现多头账户,减少财务管理风险。同时通过对资金使用的合理调度,当有充足的闲置资金时进行短期的有价证券投资,当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时,可以将短期的有价证券套现,从而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的效益。通过资金预算管理实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资金按照既定的目标投入使用,避免资金的盲目使用。

②财务管理信息化可以提高企业管理的整体效益。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的实现,可以使财务管理与日常的业务处理同步,将财务管理、生产、销售、采购等各业务部门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各部门均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所需的信息,当各部门的管理目标有冲突的时候,能在财务管理部门的协调下以实现企业的整体目标为原则,进行调整,从而提高企业管理的整体效益。

③财务管理信息化可以促进企业作出科学有效的发展经营决策。通过财务管理信息化,可以为企业决策层提供详尽的各项财务数据,发现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及效益分析,生产经营发展趋势预测,从而使决策层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发展经营目标。

3小微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途径和对策

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必须要加强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3.1加强小微企业投资者财务管理知识培训,摈弃落后的观念,树立正确的财务管理理念。企业投资者必须摈弃落后的观念———财务管理是可有可无的,要深刻意识到财务管理对企业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要使投资者树立起正确的财务管理观念,必须要加强培训和学习。这需要各级地方政府发挥引导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媒介,组办各种企业家(投资者)财务管理知识讲座和学习班。通过这种方式,促进投资者自觉学习企业财务管理知识,不断更新观念,树立起正确的财务管理理念。只有企业投资者有了正确的财务管理理念,才会重视财务管理,意识到企业必须要有专业的、高水平的财务人员,企业的资产和投资者的家庭财产应区分开来。

3.2加强有关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信息化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确保企业及时获得有效的企业经营管理信息。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采购、销售、生产、财务等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同时要求有关管理人员既要懂一定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又要熟悉相应的业务知识及财务知识。因此,要对上述职能部门的有关管理人员加强财务管理信息化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确保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能良好地运转,为企业及时提供有效的企业经营管理信息。

3.3政府应加大对小微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小微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员工少、企业资产规模小,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企业的财务核算不健全、对财务管理不重视。因此,要改变小微企业落后的财务管理现状、重视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需要政府的引导和扶持。如,政府设立小微企业发展基金,用于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补贴:财务管理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软硬件投入等。又如,搭建由政府牵头、行业龙头企业和有关服务技术供应商参与的企业信息服务体系,开发各类信息资源,建立数据库,为企业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改善企业的信息利用环境。

篇(4)

(一)内源性融资是首选融资方式

小微企业内源融资是我国小微企业融资最显著的特点之一,由于其成本低、灵活性高,所以我国小微企业业主们对内源融资有着不可改变的依赖性,有的企业即使是步入了发展期和成熟期,内源融资仍然是其首选的融资方式。内源性融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内部集资、亲戚朋友借贷和业主自身积累,与外源融资相比,虽然可以减小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信贷危机,但是由于内源融资资金有限,难以继续融资,企业还要承担除金融还贷压力外的巨大的道德压力,并且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企业受内源融资的影响和限制下,通常会选择十分保守的发展战略,而这种发展模式可能会降低企业的经济收益,最后制约企业发展。

(二)银行体系是小微企业外源融资的主要渠道

我国小微企业除了自身积累外,很大程度上是通过间接融资来满足资金需求。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陆续出台鼓励深化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政策。2003年,银监会成立后将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作为工作重点,各银行机构采取多种措施,如建立小微企业信贷服务中心、开发小微企业信贷产品创新等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在多方努力下,银行体系服务中心企业的能力已得到一定提高。

(三)多层次的股票市场体系对小微企业的服务相当有限

我国在鼓励中小企业上市进行股权融资方面积极努力,2006年和2009年深证证券交易所先后推出了中小板、创业板市场和中关村代办系统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这些都为中小企业融资拓宽了渠道。2011年,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市场融资总额超过5000亿元,但是由于我国多层次的股票市场建立较晚,市场体制不够完善,再加上大部分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从资产规模、销售收入、财务管理等方面很难达到上市条件,所以真正能达到上市条件的小微企业少之又少。

(四)创投等私募股权投资是小微企业股权资本的重要来源

我国从1995出台了《设立境外中国产业创业资本基金管理办法》,外资力量就快速发展成为我国专业化的投资体力量,2010年前三季度,外资创业投资企业金额就达到14.86亿美元,占各类创业投资机构总额的50%。另外,由成功企业家组成的天使投资队伍,如中关村园区设立的“中关村企业家天使投资者联盟”,专门为发展相对成熟的中小企业进行私募投资,而由大企业设立的风险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大部分是具有高成长潜力的创业企业。2009年2月至2011年10月22日间,在中小企业板上市的320家企业中,有131家有风险投资或私募支持占比例40.9%,而创业板占54.6%。

(五)小微企业一定程度上依赖非正规借贷渠道

由于信息相对封闭、资产抵押能力相对较弱等局限,小微企业很难从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融资。因此,民间金融无疑成为小微企业重要融资渠道之一。根据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处理办法:民间借贷的利率略高于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的贷款利率,最多不超过利率的4倍,但实际上,民间借贷利率基本都在央行同期利率的4倍以上。就目前实际情况来看,民间通常借贷的年利率是30%~50%,有的甚至高达60%以上,这往往取决于当地民间借贷的市场情况以及资金需求的紧迫程度,这是民间金融市场上对于还贷风险的信息不对称分布的一种反映。尽管民间借贷的利率较高,但民间借贷过程简便迅速,能更好地适应小微企业经营灵活的需求。

(六)小微企业融资结构性矛盾突出

在信贷资金供给的期限结构、地区发展和行业发展方面也都存在着较为显著的结构性矛盾。从信贷资金供给的期限结构看,短缺资金供给相对充裕,而中长期投资性资金供给严重不足。根据各家银行提供的小微金融产品看,也以短产品为主,特别是近年来各家银行力推的贸易融资、供应链金融、个人经营性贷款等小微企业融资产品。从小微企业地区发展看,在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各项制度相对健全、资金回报率高、小微企业管理水平好、效益好、融资相对容易;而在中西部地区内部管理不完善、信用不高的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更加突出。根据2010年中小企业统计来看,浙江、江苏、广东、上海、北京、山东、福建、辽宁、四川等地小微企业融资余额位居前列,而、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黑龙江、贵州等地居于后列。从小微企业行业发展和贷款存量看,小微企业主要集中于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管理业;其中,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行业的小微企业相对容易获得贷款,而采矿业、电力、燃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小微企业较难获得贷款。

二、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特殊成因分析

(一)小微企业自身障碍

我国小微企业发展平均寿命比较短,自身的经营和稳定性面临着极大的不确定性。小微企业的规模小、人员少、资产少的特点,使大多数小微企业都面临着企业经营管理活动高风险。在管理上,小微企业的典型管理模式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高度统一,这种模式使领导集权、家族化管理、越权行事、监控不严等矛盾突出,给企业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给融资形成了一定障碍;财务方面,小微企业发展初期,财务制度不健全,账务信息混乱,财务状况的透明度很低,在融资时提供虚假财务报表隐瞒企业真实经营状态,这种不诚信行为导致了银行对小微企业的选择借贷行为;另外,小微企业资产规模小,缺少认可的抵押担保物,特别是在缺乏完善的担保体系下,很难找到合适的担保机构。

(二)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情况广泛地存在各类融资活动中,借贷双方间的信息不对称主要体现在:投资风险的认识不对称,小微企业认为可行的项目,资金出资方认为回报率低风险高;盈利与亏损负担的不对称,小微企业可以借用财务杠杆为公司赚取更多的隐性财富,而一旦企业亏损,最后买单的很可能就是出资方;经营能力的不对称,出资方虽然可以多途径地了解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但是无法确切掌握。由于信息不对称,小微企业对自己生产经营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等情况十分透彻,具有信息优势,而银行等资金供给者对小微企业的经营风险、发展状况和发展前景等不甚了解,信息不对称可能诱发小微企业在交易中的欺诈行为。这样就导致了银行和各金融机构为防范可能发生的金融风险就会提高风险补偿,所以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又会增加,最终又会导致小微企业融资不畅,融资难。

(三)金融结构不平衡

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结构决定着融资效率的高低,目前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对小微企业融资是十分不利的,主要表现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青睐大中型企业,信贷资源的不平衡和我国银行经济体系发展相关,国有大型企业即使出现了经营困难,政府也会采取各种措施帮助,所以商业银行贷款承担风险相对较低。国内小微企业缺少可抵押资产与大型企业能给商业银行带来可观的票据、现金管理、存款等多种业务相比,多数商业银行为了规避风险更愿意追逐大企业。在直接融资市场中,主板市场门槛太高,创业板市场作用有限。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很快,主板市场不断走向成熟,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相继推出。但主板市场对小微企业的门槛太高,作用不大,只能依靠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市场,而创业板市场是主要扶持高成长的创新公司,特别是技术密集型企业可以筹资并进行资本运作的市场,大部分小微企业既不在高科技行业的范围,也很难满足相关上市条件,大部分急需融资的小微企业被排除在资本市场的边缘。

(四)信用体系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

篇(5)

关键词:小微企业;信贷风险;商业银行;保证保险;信用保险

小微企业是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生力军,对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创业创新、培植发展动力、解决就业难题、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初,中国银监会对于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首次提出“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的“三个不低于”目标,对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当前形势下,为小微企业做好金融服务工作,不仅是商业银行实现经济效益、提高自身竞争力的必要途径,也是响应国家相关方针政策、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截至2015年三季度,我国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6.67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4.5%,占企业贷款余额的30.4%。与小微企业贷款规模持续增长相对应的是,随着近期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小微企业经营风险加剧,贷款质量呈恶化趋势。以广东地区为例,2015年三季度,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增量占全部企业不良贷款增量的89.3%[1]。尽管银监部门要求商业银行适度提高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但从一些地区的数据来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已远远超过了5%的容忍度[2]。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的攀升将进一步使商业银行的利润率、资本回报率、拨备覆盖率、资本充足率等一系列关键财务指标趋于恶化,从而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因此,如何在实现“三个不低于”目标的同时,防范、化解小微企业信贷风险,成为当前商业银行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

一、我国小微企业信用风险特点及管理手段

(一)小微企业信用风险特点

1.经营风险较高,抗风险能力差。我国大部分小微企业仍处于初创期和幼稚期,尚未形成完备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化程度低,产品品类单一,技术水平不高,当自然环境或政治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如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时,往往面临着较高的经营风险。特别是近年来全球经济进入下行周期,我国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对许多小微企业造成重创,破产、倒闭潮“、跑路”门此起彼伏。2.管理水平低下,财务制度欠缺。我国小微企业普遍规模较小,以家族式、小作坊式管理为主要形式。企业往往缺乏规范的财务制度,在家长式管理下,财务会计人员的中立性难以有效保持,财务信息客观真实性差,缺乏透明度。为了获得融资,企业甚至提供虚假财务数据,隐瞒真实融资用途。因此,商业银行和小微企业之间存在巨大的信息不对称,银行无法真实掌握小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3.可抵押资产缺乏,增信手段不足。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基本以不动产抵押贷款为主,并且对抵押担保品类型、变现能力等要求严格。小微企业大多采取租赁或者承包方式经营,缺乏独立自主、证照齐全的土地、厂房、商业用房、住宅等符合银行标准的可抵押固定资产,因此大多数小微企业无法满足商业银行的授信要求。也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小微企业无法提供有效的反担保措施从而难以获得正规担保机构的支持,或者担保成本远超出自身可承受范围。4.企业主信用意识差,道德风险较高。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尚不完善,小微企业信用档案、失信惩戒制度尚未完全建立,而能够提供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的商业信用评级机构也同样缺乏。企业主违约成本低,信用意识淡薄,恶意拖欠甚至逃债跑路思想严重。一旦发生债务违约,商业银行要付出巨大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而往往收效甚微。

(二)我国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常用控制手段

1.融资担保。信用等级低是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重要羁绊,因此为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服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应运而生,在本世纪的前十年,年均增长率达51%。但从近些年来看,融资担保方式已经暴露出一些问题“,银担”合作正在逐渐降温。首先,我国融资担保机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资质参差不齐,大部分担保公司整体规模较小、股东实力较弱,出资分散,抗风险能力同样不足。其次,我国融资性担保行业监管制度仍不健全,担保公司不同程度存在管理不规范、风险识别控制能力弱,以及违规操作、过度参与非担保业务等问题,如参与民间借贷,投资房地产、矿产等高风险项目,以获得高额回报。由于上述原因,担保机构资金流动性常处于高度紧张状态,一旦面临担保代偿,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风险。2.互联互保。所谓互联互保,即多家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抱团取暖”,当其中一家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联合体其他成员共同承担连带担保。由于可以省去担保费、操作简便、交易成本低,该方式曾赢得大多数小微企业和商业银行的青睐。然而,随着互联互保链条的不断延伸,风险也在逐渐累积,尤其是在宏观经济下行趋势下,一旦链条上的其中一个环节风险爆发“,抱团取暖”就会变成“火烧连营”,风险将呈多米诺效应在关联企业间传导而引发灾难[3]。从2010年开始,在东部沿海省份,因互联互保链条断裂而引起的小微企业倒闭潮时有发生。3.动产质押。针对商业银行广泛采用的不动产抵押贷款不能有效满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现状,一些商业银行在2006年开始在个别地区试水动产质押融资模式。所谓动产质押,即小微企业以自有的机器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机动车等作为质押物向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在质押期内,质押物始终处于流动状态,出质的原材料仍可以用于生产流转,不影响正常经营[4]。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全国统一的动产质押登记系统,标准化的物流仓储服务机构较为稀缺,因此,动产“二次质押”骗贷行为层出不穷,商业银行的受偿权利存在不确定性,同时还需要独自承担动产评估、监管风险,制约了动产质押融资的发展。4.供应链融资。供应链融资是指商业银行依托核心企业的信用,以上下游贸易背景为基础,通过整合、控制供应链上的信息流、物流、资金流,实现以自偿性资金回款作为授信还款来源的一种融资模式。例如平安银行于2006年推出的“N-1-N供应链金融”、民生银行的“商贷通”、中国银行的融信达、融易达等产品均属于供应链融资模式。但在实务中发现,大多数供应链的核心企业并不具有商业银行理想中的雄厚实力,仅凭自身条件仍难以获得银行对上下游的授信支持,银行还需要借助其他的风险管理工具来进一步化解风险。

二、保险参与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控制的途径

(一)贷款保证保险

贷款保证保险是承保借款人不能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风险的一种保险。从法律关系主体看,贷款保证保险具有三方当事人,其中《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为投保人,保险公司为保险人,商业银行为被保险人,三者关系如图1所示。从保险责任上看,当借款人未能按小微企业(投保人)商业银行(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保险人)申请贷款支付赔款照与商业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银行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代替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从而保障银行的放贷资金安全。因此,贷款保证保险是一种具有担保责任性质的保险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同样可以实现为借款人增信,提高贷款的可获得性。我国保险公司的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最早出现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住房按揭、机动车购置等消费类信贷保证保险为主要形式[5-6]。但由于早期保险公司条款设计欠合理,风控手段较为薄弱,借款人道德风险激增,骗贷、骗保、拖欠等恶意行为不断发生,到本世纪初,各保险公司陆续叫停了此类业务。直至2009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发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保险产品”,贷款保证保险才又重新回到人们的视野。同年7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省三水地区与当地政府、农信社试点开办了全国首个农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同年9月,宁波市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推出,当年即实现承保小微企业贷款7527万元。从这些试点经验来看,虽然贷款保证保险具有第三方担保的性质,但与常规担保业务相比,具有以下两点显著差异:一是借款人并不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仅需支付相当于借款金额2%左右的保险费,借款人总体融资成本不高于社会平均融资成本,借款人能够在无抵押、无担保的情况下,以比较合理的成本、较为便捷的手续获得银行贷款;二是保险公司吸取早期在车贷险业务上的教训,贷款保证保险并不承保全额贷款,而是坚持与银行风险共担(如3:7)。由于银行存在一定的风险敞口,也促使银行不得不注重客户的自身还款能力,于是实现了信贷风险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两家金融机构共同监管,从而提高信贷资产的安全性。

(二)贷款信用保险

在贷款保证保险中,小微企业是投保人,商业银行是被保险人(受益人),在这种关系下,银行容易对投保了贷款保证保险的小微企业放松审核约束,从而出现“重保险,轻管理”的状况。另外,从目前各地贷款保证保险项目的试点情况来看,绝大多数以政府主导型为主,保险公司、商业银行依赖政府“兜底”基金,市场化程度较低,社会效应大于经济效应。因此,发展贷款信用保险,可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贷款是为商业银行带来利息收入的重要资产,如果小微企业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本付息,商业银行就会面临损失。因此,商业银行对信贷资产具有可保利益,商业银行可以为自身发放的贷款投保贷款信用保险,当借款人违约时,由保险公司代为偿还。图2所示为贷款信用保险的法律关系,与图1对比来看,贷款信用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与借款人之间并无实际合同关系。在我国利率市场化尚未完全形成的背景下,银行业仍属于高利润行业,商业银行最重要的利润来源就是利息收入。小微企业贷款的实际利率水平往往远高于名义利率水平和大中型企业的实际利率水平,因此银行有足够的利润空间,为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投保信用保险,从而保证信贷资金安全。在贷款信用保险的保障下,商业银行也会减少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的顾虑,积极寻找利润点更高的小微客户,增强其整体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银行作为贷款信用保险的投保人,使得银行与保险的合作由原先简单的关系,向支持小微信贷等深层次合作关系发展。在贷款信用保险合作关系下,双方共同对小微企业风险进行事先审核,在贷款损失、授信管理和欠款追偿等方面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又发挥各自的功能小微企业(投保人/被保险人)核心企业(买方)商业银行(受益人)保险公司(保险人)支付赔款《赔款转让合同》发放贷款《借款合同》申请贷款提品或服务《贸易合同》支付货款投保、索赔《保险合同》出具保单荩荨荨襌襋襍襊和优势,相互合作、信息共享,保证贷款质量。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与中国农业银行合作推出国家助学贷款信用保险,3年时间,该业务按时还款率提高了15.34个百分点,证明了银保合作开展贷款信用保险的可行性[7]。

(三)贸易信用保险

贸易信用保险最早出现是基于企业间的赊销贸易行为,贸易关系中的卖方为保证应收账款安全,将买方的付款信用作为标的来投保。其原理是把买方的付款责任转移给保险人,当买方不能履行其义务时,由保险人向卖方承担赔偿责任。商业银行在开展供应链融资项下的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时,随着应收账款收益权的质押或者转让,风险也随之由小微企业转向授信商业银行。当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实力一般,或其所在行业处于下行周期时,授信银行面临的风险随之增加。因此,如果由具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提前投保贸易信用保险,再将保险项下的权益转移给银行,当供应链核心企业发生信用风险,贸易自偿性无法使商业银行及时、足额地收回授信时,保险公司的赔付可以有效弥补商业银行的贷款损失,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证银行授信资金的安全性。贸易信用保险项下的供应链融资涉及小微企业(卖方)、核心企业(买方)、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四方关系,分别由四种合同关系约束(见图3)。其中,小微企业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以及小微企业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是完全独立的法律关系;借款合同关系建立在小微企业与核心企业之间的贸易合同关系的基础之上;赔款转让合同关系仅在触发保险合同责任且保险公司同意赔付的情况下产生约束力。将贸易信用保险嵌入供应链融资模式之后,原有的银企合作变成了银、保、企三方合作。由保险公司参与到对供应链风险的审核以及对下游买方企业的筛选,一方面有利于小微企业应收账款安全,另一方面有助于商业银行授信风险化解,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一条有效途径。

三、保险参与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控制的主要优势和困难

(一)主要优势

首先,国家对于成立保险公司具有严格的注册资本最低要求,相对于目前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的其他第三方担保方式,保险公司在资金实力和品牌信誉方面具有明显的先天优势,即使发生大范围的代偿,也不会出现类似担保公司“跑路”的事件[8]。商业银行发放具有保险公司保障的小微企业贷款,可以给予借款企业更加优惠的利率政策从而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其次,保险公司具有明显的信息优势,可以借助掌握的客户和行业信息带来的大数据优势,对客户的履约能力、履约意愿进行审核判断,并可通过贷款发放后其他险种的承保理赔情况对借款人的还款进行持续跟踪,与商业银行实现信息互补。最后,保险是经营风险的行业,在风险识别、计量和定价上具有技术优势,可以通过保单条款设计、分保或再保险等手段实现借款人违约风险的进一步分散。

(二)存在的困难

一是我国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保险开办时间较短,市场规模较小,商业银行对该险种还欠缺了解,基层分支行实践经验普遍不足,小微企业客户同样对该险种缺乏认识,主动投保意愿较弱,保险公司推广成本较高,难以介入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风控体系[9]。二是商业银行往往倾向于将信用保证保险当作传统的担保,存在着保险公司应承担托底担保责任的错误认识,对保险公司“风险共担”的经营理念缺乏认同,合作之后银行也往往疏于管理,银保双管齐下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三是保险公司在办理信用保证保险相关业务时,其自身身份和法律地位存在部分争议,如大部分地区房产登记中心与车辆管理所尚不接受保险公司抵押登记,《担保法》能否适用、保险赔款如何追偿等问题均存在法律盲点,导致保险公司权利义务的判定容易产生纠纷,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用保证保险的发展。四是在小微企业信贷中引入信用保证保险属跨学科、跨行业的金融创新业务,对从业人员要求较高。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均缺乏既懂得企业信贷业务,又精通保险理论和实务的复合型人才,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在信用保证保险业务上的进一步合作。

四、小微企业信贷与信用保证保险结合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小微企业信用平台建设建议

各级政府联合税务、工商、海关、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加快构建全国性的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数据平台,加强基础信息管理,建立失信惩戒机制。通过小微企业信用体系的建立、完善,逐步培育、提升我国小微企业的信用意识,使更多的小微企业真正诚实守信,规范管理。同时,建议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向保险公司开放查询权限,帮助保险公司化解信息不对称风险,增强产品定价、市场开发、产品创新的有效性。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建议由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划拨专项资金,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巨灾准备金等风险分散机制,稳定行业整体经营,为小微企业信贷与信用保证保险结合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政策环境。同时,充分发挥支持性财税政策的引导作用,联合财政、税务、商务等相关部门,出台具体办法,对小微企业信贷实现差别存款准备金政策,就小微企业信贷与信用保证保险结合发展产生的贷款利息、保费收入等给予营业税减免、费用补贴等,提高各方参与积极性。

(三)营造良好的银保合作环境

建议银行业、保险业监管机构之间进一步加强沟通,明确信用保证保险在缓释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方面的定位与政策。通过联合发文或研讨会等形式为银行业与保险业之间提供更多的合作和交流平台,使银行业建立起对信用保证保险的正确认识,营造银保文化氛围,理顺银保合作关系,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共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四)完善银保风险共担机制

商业银行应逐步摆脱依赖抵押担保的痼疾,打破刚性兑付的信用幻觉,树立平等的经营理念,增强合作意识。在合作条件、业务流程设计上,秉承公平、互惠的原则,根据银保双方的风险控制能力,合理确定风险共担比例,并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贷前、贷中审核及贷后管理工作,共同维护信贷资金安全,最终实现合作共赢。

(五)建立银保联动的长效机制

银保联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小微企业面临的各项风险、实际融资需求都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建议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制定长远规划,加强双方资源共享,加大在小微企业产品开发和服务创新等领域的沟通协作,实现自身在银保合作中的定位转型,形成银保联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作者:王 鹏 彭敏敏 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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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国保监会.信用保险有效化解国家助学贷款违约风险[R].保监会简报,2013(21).

篇(6)

关键词:金融衍生产品;金融创新;小微贷款

一、我国商业银行"小微贷"业务的发展现状

1.我国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情况。当前,我国金融创新的步伐不断加快,金融衍生品的种类也日益丰富,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领域发挥着作用,势头向好,初具规模。(1)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着科技的进步,人们的认识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得到了提升。由依靠存贷款利息差的传统经营方式转向积极开拓衍生品市场的多元化发展理念。例如:在开展传统存款业务的同时,积极开发代销金融理财产品;推出汽车消费贷款、信用消费贷款、短期旅游贷款等更加灵活,更符合市场需求的贷款品种,提高中间业务及金融衍生品业务收入,创新意识显著提高。(2)金融衍生业务种类日益丰富,业务收入迅速增长。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通过自身摸索和借鉴国际银行业的成功发展经验,不断开发新的金融衍生业务,努力拓展中间业务领域,搭建了较为丰富的创新业务产品线,推动了营业利润的增长。(3)金融衍生业务的迅速发展拓宽了银行的收入来源,但其在银行整体业务中所占的比重仍然较低,并呈现高度集中的状态,主要分布在规模较大的商业银行,业务收入也相应表现出集中的状态。其中,资产规模排名前20位的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获得的收入占据全部商业银行同类业务总收入近90%的比例,市场竞争效率并不高。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相关政策对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的关注度不断提升,商业银行作为向企业发展提供输血功能的金融机构也面临着更高的要求。

2.“小微贷”业务的概念界定及发展的重要性。“小微贷”业务,可以简单理解为商业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授信或提供金融服务的业务。小微企业的界定主要从经营规模、人员数量、管理权集中度三个方面进行考虑,不同的行业适用的划分标准并不相同。以工业和信息传输业为例,工业企业员工人数在20人~30人之间,营业额在300万元~2000万元之间,可以认定为小微企业。信息传输业企业员工人数在10人~100人之间,营业额在100万元~1000万元之间,可以认定为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与传统的中小企业相比,处在发展的初期阶段,经营情况尚不稳定。因此,其贷款需求也呈现出“短”、“小”、“频”、“急”的特点。“短”即贷款期限短,满足小微企业的生产需要即可。“小”即贷款金额小,避免资金闲置带来的财务管理成本。商业银行从自身风险控制的角度考虑,在小微企业固定资产规模有限的情况下,也会压缩“小微贷”业务的单笔贷款规模。“频”指由于贷款需求的周期短、金额小,导致贷款申请的频率增加。“急”指小微企业的发展通常缺乏合理规划,资金的使用也难以进行合理安排,一旦出现资金缺口,就要及时补充,来保证经营的正常进行。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是衡量经济健康程度与可持续性的重要指标。一旦经济趋向萧条,小微企业最先受到冲击,直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2012年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注册企业的总数中有近90%是小微企业,全年企业总产值的60%和企业总利税的40%来自小微企业。小微企业规模虽小,但经营灵活、分布广,可以提供丰富的就业岗位,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从商业银行自身的角度来看,在金融创新步伐加快、互联网金融强势发展的局势下,利润空间逐渐缩小,中间业务随着监管政策的不断完善,盈利能力受到冲击。然而,“小微贷”业务具有期限灵活、利率水平高的特点,市场需求大,可以成为商业银行利润增长新的助推器。总之,“小微贷”业务的顺利开展,可以解决劳动力就业不足的问题,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增加商业银行的利润源泉,无论对社会还是对商业银行自身的发展都是非常必要的。

3.我国金融政策对“小微贷”业务的扶持情况。2013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外了《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该《意见》指出,小微企业授信的客户数量占该行企业授信总数,且最近半年每月月末平均授信余额占该行对企业授信的余额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通常东部沿海地区省份和计划单独列市的授信客户数占比要在70%以上,其他省份在60%以上),各地银监局在对商业银行进行综合评估时,可允许其免于“每次进行批量申请的时间间隔要大于半年”的规定,同时进行多家同城支行的筹建。在小微信贷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合规监管问题上,银监会通过差异化的考核进行管理。在权重法考核下,对达到“商业银行对单个企业(或集团)的风险暴露低于500万元,且占本行的信用风险暴露总额比例低于或等于0.5%”条件的小微贷款采用75%的风险权重,如果采用内部评级法,则参照零售贷款选用优惠的针对资本的监管要求。风险暴露是金融业的专业术语,指小微企业一旦违约,商业银行承受范围内的风险信贷余额。目前,监管层积极鼓励商业银行发展“小微贷”业务,并选择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成效斐然、风险管控能力强的商业银行开展资产证券化试点,促进商业银行小微信贷的发展,引导其根据小微企业自身的发展特点,提供相匹配的金融服务。

4.商业银行“小微贷”业务成功推行的案例介绍。北京银行作为商业银行中开展小微信贷业务较早,并获得成功的银行,始终走在金融服务创新的前列。2001年,北京银行针对企业园区内的小微企业设立了服务中心,专注于小微金融服务的拓展;2003年推出“瞠羚计划”,为中关村内的软件外包、集成电路设计等专业经营的企业提供贷款;2005年与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达成协议,打造融资E路通业务;2007年参与针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内小微企业设计的信用贷款工作试点;2009年成立北京市首家提供信贷支持的专营机构,主要服务对象为科技型小微企业;2010年,与海淀区政府达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战略协议,协议金额近300亿元,并为中关村科技创新企业园区内的优质、小微、高新企业提出主动授信业务方案;截止2011年5月初,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服务园区内科技成长型小微企业近2000家,发放贷款金额500余亿元,资产总值达1200余亿元,成功经验可以归纳为“信贷工厂”的经营模式,通过批量的营销推广、标准化的审贷流程、差异化的贷后管理、特色化的激励方式,提高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内创新型和成长型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能力。光大银行在拓展“小微贷”业务的过程中,针对工程机械领域企业需要购置大型机械设备的经营特点,推出了“小微设备贷”。小微设备贷根据“总对总”的合作协议,在经销商和厂商提供双重回购担保的基础上,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对购进设备进行抵押。小微设备贷的创新推出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改善了机械工程领域小微企业的资金周转情况。北京分行是光大银行开展小微设备贷的主要分行,在取得初步的成功后,该行加大了对工程机械领域企业的走访和沟通工作,完善业务流程,提供及时、高效、与企业需求密切相连的金融服务。由于小微设备贷的成功,光大银行在2011年获得了中国银监会的表彰。截止2012年中旬,光大银行小微贷款的客户总数已超过1万户,贷款金额达1000亿元,北京分行的小微设备贷客户达50余家,发放贷款金额40余亿元。

二、“小微贷”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信息不对称,导致商业银行放贷过程中存在虚假授信风险。商业银行和小微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主要是指由于小微企业经营不规范、信息披露不透明导致商业银行无法充分了解小微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难以及时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必要的监控。一旦小微企业为成功申请贷款或提高贷款额度出现伪造经营材料的情况,商业银行则会出现虚假授信的风险。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种种问题,出于对自身风险控制的考虑,商业银行难免产生对小微企业惜贷的行为,导致部分小微企业无法取得业务发展所需要的资金。

2.单笔贷款额度低导致贷款成本高,降低了银行的经济效益。小微企业规模小、数量多、分布广、信息分散,无形中提高了商业银行的信息采集成本。以一般的商业银行小微贷业务为例,针对小微企业的授信额度通常在2000元~100万元之间,差距过大,平均每户小微企业的贷款数量约为4万元。然而,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无论额度大小,每笔贷款的放贷成本是基本相当的,即一笔1万元的贷款与一笔100万元的贷款成本基本相同,但收益率却存在天壤之别。商业银行作为盈利性的经营机构,利润最大化是其经营的基本目标,而单笔额度较小的“小微贷”业务资金回报率低,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制约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动力。此外,企业的资金申请额度通常与企业经营规模相匹配,规模较小的企业由于抵押物不充足,缺少担保措施,一旦发生不可抗力,便难以及时还款,增加商业银行的坏账风险。

3.“小微贷”业务品种单一、创新不足,难以充分匹配小微企业需求。近年来,各商业银行均加大了对“小微贷”业务的投入,但在具体的服务过程中同质化竞争严重,缺少对不同行业资金需求的细分,没能根据小微企业差异化的经营情况设计更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产品,存在服务空白区,导致部分小微企业难以获得与实际需要相契合的小微贷产品,错过发展良机。例如,以餐饮企业和批发企业的资金需求情况做比较,餐饮企业现金流充裕,经营稳定,可以采用每日还款的方式设计小微贷产品;批发企业由于会有先发货后付款的情况发生,每日经营现金流并不稳定,在收到货款之前甚至会出现流动资金短缺的情况,因此适宜采用每月定额还款的模式。总之,目前商业银行“小微贷”产品的创新性不足,品种单一,只能满足部分小微企业的需求,难以充分覆盖不同领域内小微企业的多样性需求。

三、解决“小微贷”业务开展问题的办法探讨

1.提高信贷队伍专业性,充实“小微贷”业务监督力量。人才是一切事业的基点,信贷队伍作为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的第一道屏障,专业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小微贷”业务的推广质量。因此,商业银行要加强对信贷队伍的技能培训,吸纳高素质人才,提升整个队伍的专业修养,强化职业道德的约束力,提高信贷人员的信息甄别能力和业务监督水平。在审查小微企业提供的信贷资料时,要做到严格把关、宁稳不急,一旦发现不合规的情况或潜在的风险事件,要及时纠正,强化细节管理,保证每笔信贷业务的合规,风险可控,防范虚假授信的情况发生。同时要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可以借鉴第三方提供的专业信息辅助判断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或根据小微企业贡献的税费及员工的工资福利情况对信贷资料进行验证,加强业务监督。

2.放宽小微企业的还款率要求,实现差异化利率。小微企业由于内部治理机制尚不完善,抗风险能力低,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信贷风险要高于大中型企业。如果没有配套的激励措施,商业银行必将会放弃小微企业,将信贷资金转向经营较为稳健的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难以得到有效缓解。在2013年银监会的《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中指出,通过差异化的考核标准对小微企业信贷的风险和合规问题进行管理。在权重法考核下,对达到“商业银行对单个企业(或集团)的风险暴露低于500万元,且占本行的信用风险暴露总额比例低于或等于0.5%”条件的小微贷款采用75%的风险权重。此举对商业银行来说无疑是促进“小微贷”业务发展的有力探索。小微信贷业务“短”、“小”、“频”、“急”的特点增加了商业银行的单笔贷款成本,带来的经济效益却无法和大中型企业相比。因此,小微信贷业务必须依赖差异化的利率政策,以高利率弥补高成本,追求风险和利润之间的平衡。当小微企业创造的利润可以覆盖其贷款成本,银行又通过差异化的利率弥补了业务风险时,就实现了小微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双赢。商业银行在制定利率政策时,可以对及时还款、信誉较好的小微企业给予循环贷款利率优惠的待遇,实现动态的激励机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3.开发与小微企业发展需求相契合的信贷产品。创新是发展的不竭动力,商业银行只有不断进行服务创新,才能在“小微贷”业务的新战场中抢夺更多的份额。小微信贷的创新可以从金融产品和贷款模式两方面进行考虑。首先是产品的创新,小微企业分布广、情况复杂。即便是同一行业内的不同企业,经营情况也千差万别;同一家企业在发展的不同时期,资金需求情况也并不相同。目前商业银行推出的“小微贷”产品虽然不断增多,各具特色,但真正站在小微企业的角度考虑,真正满足小微企业需要的并不多。其次是创新贷款模式,小微企业经营规模小,可以进行抵押的固定资产有限,单独抵遇风险的能力低。因此可以考虑采用团体信贷、群集信贷、供应链融资的信贷模式,通过弱担保、信用担保发放贷款。以团体信贷为例,将经营类别和风险水平相似的小微企业联合起来可以实现风险分散的效果,有效解决单个小微企业无法提供充足抵押物的问题,降低商业银行对“小微贷”的交易和监管成本。结论:小微企业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也是经济平稳转型的关键因素之一,融资难是小微企业困扰已久的问题。改进和完善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不仅是增加经济活力,促进就业的重要措施,也是商业银行增加新的利润点,寻求业务转型的重要契机。一方面,小微企业对金融服务存在迫切需求,“小微贷”业务具有丰富的市场资源和开拓空间。另一方面,发展小微信贷业务可以优化商业银行的收入结构,增加客户储备,拓宽发展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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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张超.国内外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模式比较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学位论文,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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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关键词:佛山市;小微企业;融资

1.导论

1.1研究的背景。2008年以来,世界经济先后经历了美国次贷危机和欧美债危机,全球经济普遍进入低谷,各国都面临着如何从经济萧条中走向复苏。放眼全球,不论是从群体数量还是在对国家经济发展的贡献程度上看,小微企业都已经成为各个国家和地区国民经济活动中最为活跃的经济主体,在各个国家和地区国民经济发展中都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世界各国小微企业均是国民经济最活跃的主体,不仅其户数占全体企业户数均逾九成五,且提供约三分之二就业岗位机会,且孵育未来大企业、促进经济成长、增进社会安定与维护社会公平的作用,对经济社会稳定与持续快速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因此,世界部分国家及地区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很早就引起了学术界、金融界、及企业界进行广泛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

1.2研究的目的及意义。小微企业融资困境一直为各国经济学者所关注和不断努力研宄的难题之一。在世界经济衰退,尤其是欧美国家经济萎靡不振的大经济环境下,小微企业的生存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考验。我国小微企业也难免遭遇资金短缺或流动不顺畅的境况,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经营运作,错失诸多发展良机,限制业务拓展,甚至导致破产倒闭。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小微企业对市场经济的活跃与振兴、就业机会的增加及技术革新的推动等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因此,如何加快小微企业自身建设,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之问题是本论文之研究目的。

2.佛山市小微企业的特征

2.1经营规模小,技术与管理水平低。佛山市的小微企业特别是微小企业,无法与发达国家相媲美。由于佛山市小微企业的技术设备落后,管理意识及能力有限,投入产出规模小,大多是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产成品多为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低的商品。所以,小微企业的准入门滥很低,一次性投入的资金较少。

2.2小微企业的投资来源多样化。大中型企业一般多为国家投资兴建的国有企业;在资本主义国家,小微企业多为私人投资建立的。佛山市小微企业一部分是国家参与投资的企业,一部分是私营企业。

2.3组织结构程度差。佛山市的企业:大企业是大而全,小企业是小而缺。在生产方面,小企业的专业化协作程度差;销售方面,也不如大企业,拥有固定和比较完善的销售渠道;同时也极难从政府得到相应的管理或政策方面的支持,缺少像发达国家那样专门的法律和社会服务体系。

3.佛山市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

3.1自身素质偏低,经营不善,经济效益较差。任何企业的发展壮大,都是要经历一个不断经营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循序渐进的成长过程,中小企业也不例外。佛山市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型企业,大多数都处于初创阶段或刚刚起步阶段,企业运转资金普遍不足,技术水平和生产力比较低下,人才也较为匮乏,生存竞争的压力很大。根本无法顾及到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企业管理,一直处在低水平低效率的重复生产经营阶段,最终也很难实现企业经营规模的有序扩张,不能把企业做大做强。正是由于小微企业普遍存在素质低、实力差、低水平、效益差等问题,使得其抗御风险的能力很差,一旦遇到金融危机或宏观政策趋紧等不利外部环境变化,其停业率就会大大上升,从而直接影响整个国家的就业和社会的稳定。

3.2资本市场。虽然经过很多年的发展,佛山市已经有较为完善和健全资本市场,但与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比较而言,佛山市资本市场仍然处在起步阶段。为了预防资本市场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佛山市最近些年来一直严格把证券交易牢牢掌控在证券交易所内,虽然也有少许的场外交易,但其规模占比相对较小,不成气候。因此,佛山市的资本市场结构相对单一,几乎只有证券交品所一个层次。这种单一结构的资本市场在很大程度上不能使资本市场的机制得以有效发挥,不能合理引导资本市场资金的流向,不利于降低整体的资本市场系统风险。

4.解决佛山市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对策建议

造成佛山市当前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因此解决佛山市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将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结合实证部分的分析从企业、金融体系和政府等多个角度提出解决佛山市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4.1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改善佛山市小微企业融资环境。良好的金融环境可以促进经济发展,同时也是推进社会主义小微企业建设的重要举措。随着近年来小微企业经济的发展,资金缺口也变得越来越大。随着经济的发展,资金缺口会越来越大。资金缺口的不断扩大必然会影响小微企业经济规模的扩大和小微企业的扩大再生产。资金缺口的解决,融资环境的改善依赖于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我国现阶段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企业资金的获取主要是靠市场,但在佛山市小微企业资金配置的市场存在着严重的市场失灵现象,为了解决这一弊端,政府必须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发挥其在小微企业融资体系中的主导作用,加大对佛山市小微企业政策的倾斜力度。

4.2强化金融的社会责任。金融资源具有社会属性,金融资源开发、配置质量的提高和价值的体现依赖于对经济条件和社会环境的维护和再造方面。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已经认同,金融、经济、社会是一个开放的复杂的系统,金融和经济又从属于社会这一个大的系统,要改善金融,发展经济,需要立足于社会这个大的系统。在金融资源社会性不断提高的今天,要推动适合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创新,打破金融资源配置的非均衡性,更需要强化金融的社会责任。

4.3加快小微企业自身建设步伐。影响小微企业融资意愿包括信用状况不佳、财务制度不透明、治理不规范、缺乏竞争力等在内的一些因素,这些因素都与企业自身的建设有关。为了弥补这些不足,小微企业应该从自身做起,加强企业自身的建设,增加企业的“软”信息的积累,为关系型借贷奠定基础。

(1)提升企业的信用水平,建全信用管理制度。与大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的诚信意识和金融风险意识比较淡薄,一些企业利用各种手段逃避债务,更有甚者在借款之前就有不愿归还的念头,严重损坏了社会公众的诚信意识,也破坏了金融的良好秩序。因此,提升小微企业的信用水平,对于建立社会信用制度和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2)树立法制观念。小微企业受到正式的法律法规的约束性越强,企业越易得到正规金融的批准的贷款。因此,小微企业应该树立法制观念,自觉遵守信贷方面的法律、规范。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小微企业的发展必须与法律法规、市场信用相适应。要获得长远的发展,突破正规金融的融资限制,筹集到企业发展必要的资金,就要求小微企业从企业主、管理人员到员工,都必须树立法制观念,转变错误观念,使企业的经营管理都在法律限制的范围之内,在法律框架下切实履行信贷合约。

(3)建立有效的财务及信息披露制度。小微企业融资的过程中,无论是直接融资或者是间接融资,都面临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若想从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获取贷款,小微企业就必须对现有的财务制度进行规范,建立健全企业的财务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企业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提高透明度。良好的财务信息披露不仅可以使公司获得良好的业绩与评价,而且能够吸收更多的股市投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