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7 05:04:41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会计师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一)对接时出现的问题。政府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依据不同,对接时就会出现问题,当局审计根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等。并且,行政隶属政府是企业的“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注册会计师之前审计的单位实行的是《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虽然所有的会计原则大体都是一致的,都是在《会计法》的指引下编制的,但核算的方法、会计科目、内容等都相差很大,在审计行政机构时,注册会计师几乎没有经验,他们如何运行,需要大量时间来研究。
(二)政府选择事务所的问题。不同的审计项目,面对的又是众多的会计师事务所,哪家事务所最有资格,选择的标准是什么,都亟待解决。
(三)会产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问题。一般的企业计划的企业财务报告的指控是根据最后的总资产,如果根据最后的总资产的政府预算审计,审计费用是非常低的。企业一般是抽样审计,而行政事业单位有时可能会涉及详细审计,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此时,若还按照期末资产为依据,有时会计师事务所的收益将会很少,没有盈利,甚至亏损。
二、解决办法
(一)培养专门从事政府购买服务的注册会计师。此后,注册会计师不单应扩大经济领域的执业规模,还应扩展到政事领域、社会治理范畴以及环境保护领域等方面,所有的政府不能或无法监督交易的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特点相适应的监管都应当交给注册会计师。鞭策会计师事务所分出去一部分专门从事政府购买服务的注册会计师,这部分人才应是既懂得社会审计知识,又熟通国家审计知识的全能型人才,重在做精做专。与此同时,也可以邀请精通我国国家审计的专家前来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开设讲座,或我国的国家会计学院可针对注册会计师开设国家审计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课程,在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时采用。
(二)政府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注册会计师服务。政府购买会计服务时,一定要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要根据项目的难易程度设定相应投标中事务所的规模,应充分考虑到注册会计事务所应当具备注册会计师和其他相关的专业资格,企业信用、知名的品牌、企业生命、企业规模、质量记录、职业道德记录,等等。选择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有能力保障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安全,坚决不能泄露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要信息,以免对我们国家造成危害。
高级会计师论文答辩是会计师们在职称评选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事情。所以如何应对高级会计师论文答辩就成了至关重要的问题。会计的专家罗列出一下几点意见。关于高级会计师论文答辩的几点建议。
1、高级会计师论文答辩之前,需要做好准备。因为好的准备,才是成功的开始。在答辩前,应该进行资料收集,带好所有资料,准备的越充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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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保险责任为:在列明的追溯期开始后,被保险人注册会计师在其承办国内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过程中,因过失行为未能履行其业务上应尽的职责和义务,造成委托人和利害关系人直接经济损失的,委托人和利害关系人在保险期内可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责任条款的有关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的鉴定由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投票表决,全体委员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委员会由9名委员组成:注册会计师行业专家5名、政府代表1名、律师1名、保险公司理赔专家2名。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能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委托者和事务所的利益,有效解除委托者与事务所的后顾之忧,意义十分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提高事务所的抗风险能力,加速与国际惯例接轨。事务所脱钩改制后,成为市场竞争主体,要独立承担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面临的风险很大。通过这项举措可实现与保险公司互助互保、共担风险的机制,大大提高事务所的抗风险能力。在一些发达国家,投保责任保险是会计师事务所一项极为重要的保护措施,如果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不投保责任保险,在加入WTO后将难以同国外同行竞争。
建立健全风险保障机制,明确职责范围。完善事务所内部的各项责任和制度。突出审计组织的各个层次、岗位及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性质和职责权限。在实际操作中审核把关、指导监督、考核验收都有相应的负责人,出了问题就能够第一时间反映出来,并能找准责任人。这样可以大大降低审计风险,提高效率和节约成本。因此,降低审计风险最根本的手段就是建立风险责任制度。注册会计师即使有法律的约束,并严格执行独立审计准则,也不可能避免出现风险和引起法律诉讼。所以,购买责任保险以后,实际工作中即使受到法律诉讼,只要出现风险或者诉讼失败,除了可以获得一些补偿外,还能避免重大损失。风险机制当然也会在不经意间导致注册会计师的思想麻痹,但就目前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
(二)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系列法律制度
我国的审计风险高主,要有法律制度欠完善和惩处力度不强两个因素。目前,没有对审计人员、会计人员的法律限制和责任比例的划分,违法成本又偏低使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为了保证审计质量,必须建立审计承诺制度,即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受审计委托时,必须要求被审计单位及负责人做出书面承诺,明确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也是降低审计风险的重要途径。因此应建立配套的质量控制措施,实行分工,对项目质量进行复核制度,从而有针对性地控制在审计过程中造成风险的突出环节,着重要把好质量关。
(三)提高内部审计队伍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和完善内部审计结构的编配是增强工作效率、保证审计质量的基础。内部审计对企业风险管理有着参与权,所以内部审计人员则需提高风险管理意识、全面掌握现代企业风险的特征,增强对企业风险的辨别能力。因此,我国要加大审计人员的培养。首先,不断夯实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端正审计人员的品行,严格遵守审计操作规程,秉公执法,切实提防审计风险发生。首先,要加强审计人员的专业审计能力,组织进行理论研究讨论;最后,审计部门对审计人员的审计风险意识应着重培养,有效提高防范各种风险突发的能力,正确地对待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和压力。
(四)强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质量控制
全面提高审计的质量是化解审计风险的重要途径,审计的质量越高,审计风险的产生机会也就会越少。反之,审计的质量越低,风险的承受能力越弱。因此我们要从影响质量和风险的各个要素着手,完善立项、审前的各项调查与实施审计中的细节、报告阶段等所有阶段及各个环节的严格、健全、规范、体系内控制度与控制风险中的有效体制。比如执行复核制度、竞争上岗、质量考核等各个工作岗位,要进一步明确目标及责任,使审计人员严格按专业标准执行,以规避审计风险。
一、注册会计师在盈利预测审核中的工作目标
盈利预测是企业对未来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所做的预计和测算。就我国上市公司而言,一般是指公司对上市后的一个会计年度内的经营成果的预计和测算,一般在公司上市前的《招股说明书》中进行披露。盈利预测是企业对外披露的重要信息,就上市公司而言,其盈利预测是广大投资者据以作出投资决策的重要参考指标,是社会公众评价公司的重要依据。其质量如何,直接影响到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因此,为了增强其可靠性,各国普遍存在盈利预测须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规定。我国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也规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要上报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的公司下一年度盈利预测文件。可见,接受公司委托,对其所编制的盈利预测文件进行审核,对盈利预测的编制质量发表审核意见,已是注册会计师一项重要的法定业务。但是由于这一业务的审核对象—公司所编制的盈利预测具有本文前段所述的特殊性质,因此,盈利预测的审核目标也与一般财务审计的审计目标有着重大的区别,这主要体现在:一般财务审计的审计目标主要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的一贯性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而盈利预测的审核目标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⒈判定被审核单位编制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基本假设是否合理。盈利预测的编制需要依靠许多假设。这些假设是指被审核单位在有关的经济、政治、市场、金融和其他条件下开展经营活动、以及其它被审核单位的假定状况,例如市场状况良好、税收政策不发生改变等。这些假设在未来能否成为现实,对企业盈利预测结果的实现具有根本的影响,因此,必须判明其合理性。
⒉判定编制盈利预测所选用的会计政策是否适当。盈利预测须依据适当的政策编制。注册会计师应注意审查盈利中所选用的会计政策是否与被审核单位前一会计期间的实际采用的会计政策相一致。如果在某些方面不相一致,审计人员应当审查其变化理由以及这种变化对盈利预测的影响,判定其是否符合公认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应关注这种变化及其变化理由和影响是否已在被审核单位以外公布的盈利预测信息中做出的明确反映。
⒊判定盈利预测是否根据其基本假设等编制基础适当编制。所谓编制基础是指被审核单位编制盈利预测时所建立的基本假设、被审核单位的历史资料和下一年度的投资计划、生产经营计划以及所选用的会计政策等。该项审核重点在于判定盈利预测是否依据这些基础资料适当地编制,判定盈预测编制程序中逻辑上的合理性和计算的正确性,即审核验证盈利预测中最终测定的经营成果等指标,是否是由被审核单位所做出的基本假设等编制基础进行正确的逻辑推理和计算得出。
⒋判定盈利预测资料是否已恰当表达和充分披露。被审核单位对外公布的盈利预测信息应有利于信息使用者充分正确地认识和理解,因此被审核单位对外公布的盈利预测资料不应仅仅是预计的经营成果,还应包括盈利预测编制过程中所使用的基本假设、被审核单位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影响预测结果的关键因素和重大不确定因素以及所选用的会计政策等。表达与披露是否恰当和充分,对盈利预测的使用者是十分重要的。
二、注册会计师在盈利预测审核中的责任
我国《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4号—盈利预测审核》中规定,按照该公告的要求出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并保证其合法性、合法性,是注册会计师的审核责任;合并编制并充分披露盈利预测是被审核单位的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注册会计师必须对其所出具的盈利预测审核报告负责,对其在审核报告中所发表的审核意见负责。考虑盈利预测所具有的特殊性和注册会计师在其中的工作目标,在对注册会计师在盈利预测中审核责任的认识上应关注以下几点:
⒈注册会计师有责任完成必要的审核程序,以实现审核目标。注册会计师的审核责任与其审核目标密切相关,注册会计师要正确地对企业所编制的盈利预测发表审核意见,必须完成其审核目标。而要完成审核目标,注册会计师必须履行适当的审核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盈利预测的审核证据与一般审计证据相比有很大差别,如一般审计证据基本可以得到,而盈利预测中有些基本假设根本无法得到正面证据来证实。尽管如此,注册会计师仍不应放弃对审核证据的收集和分析。如应关注被审核单位的经营环境、行业特征、产品所处生命周期,关注当时国家的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的变化等。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参与工作。对于确实无法从正面取得证据来证实其合理性的基本假设,也应考虑是否存在表明其不合理的反面证据,如果不存在,方可认为假设成立。注册会计师应在了解被审核单位的经营情况及影响未来经营成果的关键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其审核目标,制定和实施必要的审核程序。
⒉注册会计师应对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注册会计师在完成必要的审核程序后,应对盈利预测的信息的使用者等有关方面负责,发表公正客观的审核意见。注册会计师对在盈利预测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如编制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基本假设明显不切实际,盈利预测信息披露不够充分和恰当等,应当提请被审核单位进行调整;被审核单位如果拒绝进行调整,注册会计师应视其对预测结果的影响程度,分别发表保留意见或反对意见的审核报告。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审核工作中,其审核范围或必要的审核程序受到了限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拒绝表示意见的审核报告或撤消约定。此外,即使是注册会计师认为盈利预测中已不存在重大问题,但其仍有责任在审核报告中向报告的使用者强调盈利预测结果的不确定性以及某些有重大影响的敏感因素。
⒊注册会计师应对盈利预测的审核并非在于确定其预测结果未来可以实现。
注册会计师对盈利预测的审核,并非是对盈利预测结果的可实现程度的保证,这是由盈利预测所具有的特殊性质决定的。盈利预测具有固定的不确定性,不能避免主观判断。可以说,盈利预测在未来出现偏差是必然的。盈利预测所依据的任何一项基本假设在未来都有可能与实际发生偏离甚至相背,因而必然会造成盈利预测偏离实际。对此,注册会计师并非必然需承担责任。只要注册会计师按照执业准则的要求完成了必要的审核程序,依据完成审核工作时的条件公正客观地表达了自己的审核意见,就应当认为注册会计师尽到了其应尽的职责。注册会计师不应该也不可能对未来事项的可实现程度做出保证。那些一旦盈利预测与未来实际情况出现偏差就对注册会计师大加指责的做法,显然是错误的。
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问题的存在,影响会计师审计的声誉,阻碍了国家发展和审计行业的崛起。
(一)注册会计师审计职业道德风险在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过程中,不仅要履行经济监督职责,也要服务被审计单位,以获得经济报酬。追求利益和职责履行本身就是矛盾,必然会导致一些欺诈行为,也是一些造假案件频发的主要原因。注册会计师由于利益的驱使而失去了独立。企业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属性,追求经济利益是它必然的要求。由此说来,在生存和追求利益的双重压力下,很可能会让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失去独立,为了吸引客户,取得不当利益,和被审计单位合伙弄虚作假。
(二)被审计单位本身存在风险首先,现代企业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不断增加,而风险高的企业审计的审计风险必然增加。虽然经营失败不等于审计失败,但往往难以逃脱对注册会计师的诉讼。其次,信息系统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企业内部控制的重点从财务领域朝电子数据处理部门发展,交易时会计直接监督减少,未授权的访问、存取、修改数据可能不会留下任何痕迹。减少手工劳动的工作会导致发现错误和舞弊低,但可以修改应用程序或系统软件可能使已发生的错误和舞弊不被发现而长期存在。再次,财务舞弊是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本原因,已成为风险的首要原因。
(三)注册会计师缺乏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水平技术性很强的审计活动,要求参与人员有较深厚的会计、审计、税务和法律知识基础和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强有力的分析和判断能力。否则,就很难对会计信息反映的经济活动进行准确的判断,风险将不可避免。我国的审计事业从建立到现在不过一、二十年时间,取得资格考试门槛不高,许多审计人员缺乏经济理论、基础设施项目、现代信息技术的专业知识,这些和对审计人员的要求高不相适应,从而产生风险。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和质量控制体系首先,加强审计风险意识,建立和完善质量控制体系,从思想上认识到审计风险可能产生的危害;其次对审计风险进行预测,注重审计风险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制定有效的方案,以控制风险。进行审计风险评估,并采取适当和有效的控制手段。最后,审计对象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审计条件不具备,可以拒绝接受委托,让它完成完整建账以后,开展审计工作。
(二)遵守职业道德,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综合素质行业协会应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和法律讲座,让审计人员明白和遵守法律,在法律的框架内使用法律,排除审计工作面临的所有主、客观因素,使审计活动符合法定程序,审计评价合乎依据和规章,审计得出客观、公正的结论。会计师事务所也应常常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对注册会计师进行制度规范,从行为上约束审计人员,以有效防止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
(三)谨慎选择客户,保持良好沟通承接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能只是一味接单。我们必须了解客户,对他们进行综合行业分析,对他们的经营特色,管理人员过去的信用记录等因素都要进行综合分析后才能来决定是否承接审计邀约。优质的客户舞弊的可能性不太大,造成了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相应的低,反之亦然。良好的沟通是对已经接受邀约的客户一个重要方法,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各种形式的咨询服务,帮助他们及时的消化和解决财务和经营风险,既解决了客户的实际困难,也在事实上控制了审计的风险。
(四)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用风险评估来选择客户,更好地降低审计风险的第一道关卡。签署约定的质量可以决定是否审核到会计差错和更正假账,签署风险直接对注册会计师执业整体风险有影响。签订之前,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被审计单位进行一些了解,进行风险评估,选择客户慎之又慎;并通过风险评估经验的积累,完善风险评估体系,逐步完善合同签订、签订规范风险评估的行为,以确保签约风险制度上最小化。通过注册会计师对重要项目的标准化的专业判断,以尽量减少由于个人喜好所产生的风险。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为不同情况下选择标准的专业判断做出具体的规定,以便使单位内专业判断的趋同,形成自己的执业风格,减少由于个人喜好产生的审计风险。严格推行复核的三级制的实施,加强执业质量控制(针对现行的三级审查形式和一些专业判断屈从于其他现象的压力,有必要重申严格执行三级复核制度)。消除人为因素对审计结果干扰,并确保三级复核实现目标。
三、总结
一、行业自律型管理体制
行业自律理管理体制是指主要由民问职业团体对注册会计师进行管理的一种管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上,注册会计师由民问协会实行自律管理,政府不如干预,该模式以美国、英国为代表。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阿根廷、尼日利亚等国也采用这种模式。
(一)该模式特点
1、有关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执业登记以及工作准则等规定由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制定。如美国各州虽然也制定了一些有关注册会计师管理方面的法规,但这些规定内容比较简单,主要是对注册会计师的地位予以认可。而有关注册会计师资格管理的具体办法以及工作规范等则是由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制定。又如,英国虽然在《公司法》中对注册会计师的法定地位的资格作了规定,但具体的操作规程和职业管理的内容也都是由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制定。
2、由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监督审计规范的执行和检查审计工作质量。如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遵守审计准则作为会员的一项重要义务列入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中,并相应设置了道德规范实施机构负责监督会员的执业情况。该实施机构根据违规程度分别对违规会员处以警告、罚款、暂停会籍、开除会籍等纪律处分,并在会刊上予以公告。同时,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为监脊会计师事务所遵守质量控制准则,还成立了会计师事务所部执行委员会,负责对同业互查中发现有违规问题的事务所进行处罚。又如,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的注册会计师协会为监督会员的执业行为,也都成立了相应的纪律委员会,负责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规范情况的监督,以及对审计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并对违规者予以处罚,以维护本行业的信誉。
3、注册会计师协会具有比较健全的自我管理机构。如美国注册会计协会设置了高级技术委员会、职业道德部、会计师事务所部、职业培训部、考试委员会等部门,相应配各了包括律师、工程师在内的500多人的专职工作班子负责日常工作。此外,美国、加拿大等国还设有州、省一级的协会,从而形成了全国多层次管理网络,为实行行业自管理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该体制的优点
1、独立性强。采用该体制,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对行业实行自律管理,政府干预很少,从而增强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独立性、并有利于增强社会各界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信任。
2、适应性强。采用该体制,注册会计师协会能够准确了解从业人员的意愿,及时发现审计环境和审计实践的变化,并通过制定和完善审计准则尽快进行调整,从而既可以保持审计规则的指导性和科学性,又能增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适应性。
3、能动性强。在该体制下,由于事务所和从业人员不受部门垄断和地区封锁的阻碍,可以开展公平竞争,从而有利于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该体制的缺点
采用该体制扳突出的不足是约束力有限。这主要表现在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行业管理制度及处罚措施效力上的局限性。一是在适用范围上受到局限。注册会计师协会作为一种行业协会,其制定的有关行业管理制定只能适用于其会员,而对会员以外的其他人则无拘束力。二是在采取处罚措施的种类上受到局限。注册会计师协会作为行业协会,对违规会员最重的处罚也就是开除会籍,而不能给予吊销注册会计师资格及勒令事务所停业或解散等处罚。实行行业自仁管理体制的国家近年来审计诉讼案件十分频繁,从侧面也反映了这种体制的局限性。
二、政府干预型管理体制
政府干预理管理体制是指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在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自仁节理的基础上,由玫府进行较大范围和程度干预的一种管理模式。实行政府干预理管理体制的国家以德国、荷兰、日本最为典型。此外,法国、意大利、瑞典等欧洲国家以及菲律宾、巴西等许多发展中国家也都采用这种体制。
(一)该体制的特点
1、由国家制定和颁布专门法律;对注册会计师的地位、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以及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的依据、工作规范等作出明确规定。如德国1961年颁布的《经济审计师法》即对经济审计师资格、审计师事务所的设立、有关业务内容以及对经济审计师和审计师事务所违规的处罚作了明确规定。荷兰1962年颁布的《注册会计师法》也对注册会计师的条件、工作规则以及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管理职责作了专门规定。荷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高级职员都由政府任命。日本1974年修订的《公认会计师法》也对注册会计师考试、执业资格及承担的责任、具有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以及注册会计师协会设立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2、政府与协会配合密切,政府参与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制定。在德国,经济审计师执业规范由经济审计师协会制定,以政府名义,在日本,由大戴省负责制定审计准则,由公认会计师协会负责具体解释,从而使之成为本行业的具体工作规则。荷兰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经内阁经济事务大臣批准后在政府公报上公布。
3、政府在审计规范的执业和审计质量监督中起着重要作用。如,日本公认会计师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是由公认会计师协会制定和颁布的,但在对违规会员进行具体处罚时,往往要接受大藏省的指导,并直接由大藏省对违规行为严重的会员给予暂停执业或吊销执照的处罚。又如,荷兰注册会计师协会设立了4个纪律检查执行机构,各机构主席为政府官员。其中,上诉委员会是司法部任命的3名法官和协会任命的2名注册会计师共同组成的。
(二)该体制的主要优点
采用该体制有利于国家加强对资本市场的管理以及为政府干预和调节经济提供更加准确、可靠的信息。同时,通过政府与协会的相互协作,共同制定执业规范并监督其执行,可以较为全面地考虑双方意愿,协调双方利益,从而使执行规范既有科学性和指导性,又有权威性和严肃性。而能够合理有效地制定和执行审计规范正是行业自律理管理模式所欠缺的。实行政府干预型管理体制的国家相对于实行行业自律型体制的国家,较少发生诉讼案件,从侧面也映证了这种体制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