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2 15:04:19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外商投资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关键词]开放程度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
不少学者认识到东道国开放程度会对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产生重要影响。通常而言,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的大小是随着该国开放度的提高而增加的。这是因为外资比重越大,当地企业与其接触的机会就越多,示范-模仿效应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大(Findlay,1978)。而且,较高的开放程度意味着国内企业本身的技术能力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可以同跨国公司在海外市场进行竞争(蒋殿春、张宇,2006)。此外,出口的扩大可以使国内企业获得较多的利润,从而为国内企业的技术革新和技术设备的引进提供资金来源(何洁、许罗丹,1999)。但蒋殿春和张宇(2006)还指出,如果行业中外商直接投资流入过高,跨国公司就会对行业内的东道国企业形成强有力的冲击,从而使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外溢效果往往不理想。
尽管上述研究从不同侧面讨论了对外开放程度对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的影响,但是还没有人详细阐述这种影响的具体机制,相关的实证研究也缺乏理论基础。所以,本文首先对东道国开放度影响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的具体机制进行了描述,然后又以赵奇伟等人(2007)所建立的一个包含制度因素的内生增长模型为基础,建立计量模型,就东道国开放度对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的影响进行实证检验。最后,根据计量分析的结果做出结论,并提出政策建议。
一、东道国开放程度影响
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的机制分析
在进行实证分析之前,我们有必要解释东道国对外开放度是如何影响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实现途径的。
1.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的实现途径
外商直接投资的溢出效应包括积极的技术溢出效应和负向的竞争效应。首先,跨国公司在东道国实施外商直接投资可以引起当地技术进步,带来积极的技术外溢效应。张诚等人(2001)认为积极的技术溢出效应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实现:第一,跨国公司采用先进技术对当地企业产生示范作用,或者通过增加竞争压力,迫使国内竞争对手谋求提高技术水平,并引起当地企业的模仿;第二,通过跨国公司的员工流向本地企业而实现技术溢出;第三,跨国公司子公司会以供应商、顾客、合作伙伴等身份与当地企业建立起业务联系网络,从而通过前向联系与后向联系带来技术溢出。其次,跨国公司也会挤占当地企业的市场份额,引致负的溢出效应。在进入初期,跨国公司通常会带来激烈竞争,改变当地市场的供求状况。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当地企业受益于积极的溢出效应而降低平均成本曲线,但因为跨国公司扩大市场份额或将需求从当地企业转到其他企业,从而使当地企业维持低成本所需要的生产规模无法实现,结果是企业实际生产点只能沿其平均成本曲线向上移动,其实际生产的单位成本仍很高,甚至高于跨国公司进入以前的成本(Markusen&Venables,1999)。此外,如果东道国的劳动力市场低估人才的真实价值,跨国公司的进入就会从当地企业吸引大量人才,造成负向的溢出效应。
可以用一个简单的模型来描述外商直接投资积极的技术外溢效应和负的竞争效应(Aitken&Harrison,1999)。假定在一个完全竞争的本地市场中存在若干面临固定生产成本的企业。由于边际成本较低,跨国公司通常会选择更大的生产规模,而为本地市场生产时跨国公司就将会挤占当地企业的市场份额,迫使其削减产量。如图1所示,积极的技术溢出效应使得本地企业的平均成本曲线由AC0下移至AC1,但额外的竞争迫使当地企业的产量从Q0削减至Q1。由于现在当地企业只能在一个更小的产量上平摊固定成本,所以平均成本沿AC1上移至C点,外商直接投资的净效应是提高了当地企业的平均成本(由最初的OA′提高至OC′)。可见,如果竞争效应B′C′足够大,则即使存在积极的技术溢出效应A′B′,外商直接投资的净溢出效应A′C′也会为负。
2.东道国对外开放程度对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的影响
东道国对外开放程度可以对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产生重要影响。东道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使得当地企业可以从全球范围内进行融资和招募人才,当地企业就更有机会利用新技术,经由示范模仿、人员流动和产业关联等途径获取积极的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溢出效应。同时,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使得当地企业面临更为广阔的全球市场,所以当地企业可以在不断扩大生产规模中获取规模经济,降低生产成本,缩小内外资企业的能力差距,使得当地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取更为有利的位置。相反,如果东道国对外开放程度很低,当地企业就难以达到最优的生产规模,内外资企业的能力差距就会加大,限制了东道国企业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带来的正溢出效应。
东道国开放程度对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的影响可以用图1来说明。如上所述,积极的技术溢出效应和负的竞争效应分别取决于A′B′和B′C′的大小,而外商直接投资的净溢出效应则由A′C′表示。东道国的对外开放程度会影响到企业的平均成本。如果东道国的对外开放程度很高,当地企业不仅更容易获取所需生产要素,还可以面临更广阔的市场,从而比封闭国家的企业更容易形成最优生产规模,在图1中AC1必然是该期内较低的一条平均成本曲线,当地企业充分获取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溢出效应。同时,由于内外资企业的竞争能力更为接近,跨国公司就难以大幅度挤占当地企业的市场份额,所以当地企业产量削减不会太多,Q0和Q1比较接近,故而竞争效应B′C′较小。这样的话,外商直接投资的净溢出效应就会为正,在图形上体现为C′落入A′B′线段上。东道国的对外开放程度越高,当地企业获取所需生产要素就越便利,企业的生产规模越趋于最优规模,正的外商直接投资净溢出效应就会越大,C′就会越接近于B′点①。相反,在相对封闭的国家,当地企业就很难获取所需生产要素,技术溢出效应不会使AC0下移到最低的平均成本曲线,而竞争效应则会使产量削减的幅度足够大,结果使得C′就会落在A′点之上,外商直接投资的净溢出效应为负。所以,外商直接投资净溢出效应的大小取决于东道国对外开放的程度。
二、东道国开放度对外商直接投资
溢出效应影响的实证分析
赵奇伟、张诚(2007)建立了一个包含金融制度在内的内生增长模型,在模型中,金融深化程度通过影响国内研发部门的知识积累对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溢出的途径产生影响。我们可以把他们的理论模型进一步扩展,可以理解为包含对外开放程度等因素在内的制度变量对溢出效应的影响。所以,在他们理论模型的基础上,我们可以构建计量模型如下:
γYit=β0+β1FDIit+β2Hit+β3θit+β4openit+β5openit×FDIit+uit,i=1、2、......31;t=1、2、......8(设1997年为时刻1)。
其中,被解释变量γYit为我国1997~2004年31个省市中第i地区第t年的工业总产值增长率。工业总产值用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1991=100)调整为实际值,单位为亿元,数据取自1997~2005年《中国统计年鉴》。
类似地,Hit为i地区第t年的人力资本存量,由各地区受教育年限的加权平均值来刻画。具体计算时,我们把小学、初中、高中和大专及以上的受教育年限分别记为6年、9年、12年和16年,则各地人力资本存量的计算公式为:小学比重×6+初中比重×9+高中比重×12+大专及以上学历比重×16①。所使用数据来自1998~2005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
θit为内外资企业的技术差距,计算方法为外资企业劳动生产率与内资企业劳动生产率之比减去1。其中,劳动生产率表示为工业增加值与就业人员的比值。在这里,外商投资工业企业工业增加值单位为亿元,外企就业人数单位为万人,两类数据均来自《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内资企业工业增加值缺乏直接数据,由各地区工业增加值扣除掉外商投资工业企业工业增加值得到。其中,各地区工业增加值单位为亿元,数据取自国家统计局网站②。
openit是对外开放度。一国的对外开放度可以用外资依存度③来表示。外资比重越大,当地企业与其接触的机会就越多,示范-模仿效应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大(Findlay,1978);开放度还可以用一国的贸易依存度来表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发展报告课题组,1995),发展对外贸易一方面可以加速世界先进科学技术的知识和人力资本在世界范围内的传递,使知识和专业化人力资本能够在贸易伙伴国内迅速积累;另一方面,由于知识传播与人力资本的外部效应,各国之间开展贸易还可以节约一部分研究与开发费用,避免重复劳动。这些都为东道国获取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创造了更多条件;此外,也有人综合考虑前面两个因素,用外资依存度和贸易依存度之和来表示对外开放度(兰宜生,2002)。本文中选取的指标是贸易依存度,即进出口贸易总额与GDP之比来表示open,这主要是为了避免回归分析中的多重共线性。其中,进出口总额根据各年度汇率中间价调整为人民币计价,以和GDP单位相统一。进出口贸易总额、汇率中间价和各地区GDP数据均来自1998~2005年《中国统计年鉴》。
在把openit和FDIit作为控制变量后,我们就可以用openit×FDIit来衡量受东道国开放程度制约的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为了更准确地衡量外资的技术溢出效应,我们分别用两个指标来刻画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在中国经济中的存在水平。一是用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GDP和的比值FGDP,另一个是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之比AFDI。所用数据均来自1998~2005年《中国统计年鉴》。我们约定,使用FGDP时的计量模型为模型1,使用AFDI时为模型2。
根据表1的回归结果,开放度所决定的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在1997~2004年期间为负,即开放度相对于外资规模来讲相对较低。这个结论可能和很多人的判断不一致,因为他们觉得中国的对外开放度已经很高了。这需要从两方面来解释:第一,为了避免多重共线性,我们采用外贸依存度而不是外资依存度和外贸依存度之和来表示开放度,这显然会低估开放度的值;第二,兰宜生(2003)指出,尽管我国目前的名义贸易依存度已达到较高水平,但综合考虑经济规模、贸易形式差异、汇率和通货膨胀率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的实际贸易依存度并不高,远低于主要发达国家及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只略高于印度和巴西;第三,国内许多产业虽然贸易依存度很高,但没有形成较强的前后向联系,不能起到结构进步的“出口导向”作用。为了观测我国对外开放度对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的动态影响,我们分1997~2000,2001~2004年再做计量分析。如表2所示,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在1997~2000,2001~2004年两个阶段都为负,但是在第二个阶段负效应更为明显。这说明,开放度在第一个阶段相对于外资规模已经较低,到了2001年,随着外资累计规模的进一步增大,开放度相对更低了。
三、结论
根据上述理论模型及实证检验结果,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东道国对外开放程度是决定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溢出效应的重要因素。由于开放度高的国家可以为当地企业提供融资、获取人才、以及接触外资企业上的便利,所以开放程度高的国家或地区可以获取正的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溢出效应,而开放程度低的国家或地区的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不明显甚至为负。
第二,我们所提及的开放程度是个相对的概念,当开放程度相对于外资规模较高时,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溢出效应就为正;而当开放程度等制度因素的发展比外资规模相对滞后时,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溢出效应就为负。于是,这就出现了一国或地区的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在不同时间段上的变化。就我国的情况来看,开放程度相对于现有的外资规模一直是滞后的。因此,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溢出效应在近两年已经全部为负。
因此,一方面我们应该有选择地进一步开放某些产业,特别是增加生产行业的开放度。另一方面,对某些外资比重过高的行业要对引资规模加以限制,保持适度的内外资比例,给内资企业以成长的空间。
[参考文献]
[1]何洁,许罗丹.中国工业部门引进外国直接投资外溢效应的实证研究[J].世界经济文汇,1999,(2):16-21.
[2]蒋殿春,张宇.行业特征与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溢出效应:基于高新技术产业的经验分析[J].世界经济,2006,(10):21-29.
[3]兰宜生.对外开放度与地区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J].统计研究,2002,(2):19-22.
[4]兰宜生.我国实际贸易依存度的评估与国际比较[J].经济学动态,2003,(8):17-20.
[5]张诚,张艳蕾,张健敏.跨国公司的技术溢出效应及其制约因素[J].南开经济研究,2001,(3):3-5.
[6]赵奇伟,张诚.金融深化、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与区域经济增长:基于1997~2004年省际面板数据分析[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7(6):74-82.
[7]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发展报告课题组(朱立南执笔),中国经济的对外开放度与适度外债规模[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5,(5):1-11.
[8]Aitken,BrianJ.andHarrison,AnnE.DoDomesticFirmsBenefitfromDirectForeignInvestment?EvidencefromVenezuela[J].TheAmericanEconomicReview,Vol.89.No.3,June1999,pp.605-618.
国际直接投资撤退是一种客观存在,其影响重大。因此,研究撤资所具有的重要性不亚于研究投资。
关于撤资的基本情况,如国别、成因、规律、影响等,国内外有关学者有过相应研究。但总体而言,系统的研究成果和相对成熟的研究结论不多。本文拟就近年来的外商对华直接投资撤退问题,做进一步分析、论证,用以丰富此研究领域的相关内容。
外商对华直接投资撤退原因分析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5年4月20日向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05年会提交的一份题为《世界经济格局中的中国》的主题报告显示,截至2003年底,中国累计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621亿美元,但如果考虑外商投资企业的终止运营、资产折旧和撤资等因素,2003年底中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存量为2600亿美元,相当于当年GDP的18%左右,低于27%的世界平均水平。至2003年底,在累计批准设立的46万多家外商投资企业中,已终止或已停止运营的企业逾23万家,约占累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50%,现存注册运营外商投资企业约23万家。即:在已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失败、中止、撤退的比例高达50%。这其中,由于跨国公司撤资引起的企业终止或停止运营占了一定的比重。详细情况如表1所示。
典型行业撤资原因分析
乳业。导致国际乳业跨国公司撤离中国市场的原因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国际乳业跨国公司过高和过于乐观地估计了中国奶品市场的培育与发展速度,短期内即形成消费市场尚不具备充分的条件;产品多走高价位路线,与中国百姓的实际收入水平相差甚远;中国的奶品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市场秩序较为混乱尚未完全理顺。无序的多发的价格战、造假等,使外商无可适从;对中国的饮食文化、消费习惯、消费能力、消费选择、消费对象、消费特点等不甚清楚,经营理念未完全迎合中国人的消费观念和习惯;缺失奶源优势及对奶源的控制权。大部分的国际乳业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后,多把精力和资本都投放在奶品加工、奶品市场销售这两个环节上,对奶源往往掌握不了主动权,缺失奶源优势;管理成本过重,有人曾作过成本分析,认为外资的产品成本中的管理成本普遍高出中国国内企业的20-30%;公司选址和产品市场定位偏差;国际乳业跨国公司巨头,其中大部分在刚进入中国之时,落脚点都选择在中国的北部,而中国的北部恰恰是奶源的高度集中点和牛奶消费的冷点。
电力行业。导致电子行业撤资的原因主要有:超国民待遇的取消,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将电力生产领域对外国直接投资(FDI)大幅度开放。由于电力需求强劲,中央和地方政府为了鼓励和吸引外资进入中国电力工业领域,对投资发电行业的外资实行“三保”政策,即保电量,保电价,保回报,承诺高达15%到20%的固定回报率。2002年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确定了竞价上网的基本方向,随着优惠政策的逐步取消,外资回报率明显下降。2004年下降到5%。
煤价上涨影响电力利润。从2003年开始,新一轮电力紧缺所导致的发电用煤供应紧张使外资发电厂面临更大的困境,众多的外资和民营电厂都只能到市场上去购买高价燃煤,由于煤炭价格大幅度上扬但电价由于管制而几乎未有变动,令外资发电企业损失惨重。
电力体制改革进程缓慢。中国电力投资领域市场准入程序复杂,审批周期较长,而正处在改革过程中的电力市场却随时都可能发生变化,即中国电力体制改革走向不明,以及当前电力领域的低市场化程度和对未来电力市场前景的谨慎态度,导致了外国电力资本撤离中国或止步不前。
电力投资政策变化频繁。电力投资大,回收期长,其间可以发生很多情况。在中国的现有体制下,其经济政策投资政策常常不能正确预判,因而造成“政策多变”。外商普遍认为中国电力投资环境依然存在一些不明朗因素。
投资方母国电力市场诱人。自2003年8月美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以来,民众要求政府增加电力投资的呼声日益高涨。美国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提议对电力行业结构进行重组改造,要求电力公司整修电网,对输电网升级改造。这对跨国企业的抽回资金形成了直接的影响。为了大规模参与美国电力建设新,筹集电网升级改造所需资金,出售海外非核心资产就成为许多美国电力企业的必然选择。
典型国别撤资原因分析
韩国。韩国与中国建交于1992年,当年韩国对中国直接投资额为1.19亿美元,此后逐年增加。至1997年达21.4亿美元。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韩国对中国的直接投资连续三年出现下降,2000年后开始回升,2001年基本回至金融危机前的水平。1992年至2001年间,韩国对中国的总投资额为123.4亿美元,占同期中国FDI总额的3.32%。
导致韩国撤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包括韩国人的性格。韩国人的性格造成了韩国企业投资轻率,只是靠一时冲动,而不是仔细研究市场前景和当地消费水平。另外,由于中国在很多方面技术水平提升很快,韩国的技术优势越来越不明显,失去了收益的基础。
韩国经济的不景气则是直接原因。韩国2000年GDP增长率是8.8%,2001年的增长率只有4%,这使得韩国企业国内总公司遇到资金困难,周转不济,对外投资能力下降,收缩对外投资成难免之势。
韩国对中国的投资受投资地域限制的影响较大。投资地大多集中于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东、北京、天津等东北部地区和环渤海地区,从数量上看,投资于该地区的数额占到了韩国对华投资总件数的83.2%,占到了总投资额的66。2%,从产业分布上看,则主要集中于纺织、服饰、玩具、皮革等劳动密集型,其主要是出于对中国廉价劳动力的考虑,另外则是由于东北地区,特别是朝鲜族聚集区语言沟通便利。但对投资的经济发展状况及投资环境考虑较小,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为韩资企业的经营带来了困难。
最后就是由于经营成本的逆转。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韩国经济大受影响,韩国国内资本不足问题日益突出,各企业纷纷缩减对外投资。此外,金融危机后,韩国国内劳动力成本大幅降低,中国劳动力成本优势下降,再者,随着中国加入WTO,关税下调,部分韩国商品可自由进入中国,也进一步促使部分韩国国内产品的生产成本反低于在中国制造。
日本。日本经产省直属的日本贸易振兴会2002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在中国的日本三资企业6—7成为盈利,2成左右收支平衡,1成多为赤字或撤退。可见,日本在华投资企业的撤退比例是偏低的。以1995年为例,日本企业从中国撤资总数为8家,居日本海外撤资排序的第9位,占其当年全部撤资比例的3.1%。详细情况见表2。
尽管日本对华投资撤退的比例相对偏低,但从我国的角度分析,日本对华投资确实还存在相当的问题,这些问题对中国所造成的影响,在某种程度上不亚于撤退资所造成的影响,甚至可能还更为严重。这些问题主要包括:
日本对中国的投资与欧美国家相比,项目平均规模偏小。尽管日本对华直接投资中的大中型项目在不断扩大,但是同欧美国家比起来,平均单项数额仍然偏小。根据日本财务省统计,日本对华投资项目平均规模仅相当于对世界投资平均规模的34%,而面向亚洲、北美洲、欧洲投资的平均规模分别相当于对世界平均水平的46%、152%和118%,这说明日商对中国市场尚存疑虑。另外,企业当地收益再投资比较多,来自日本本土的新项目投资增长并不明显。除此之外,投资企业在人才、零部件采购本地化和技术转移方面的进展落后于欧美企业。
中国在日本对外直接投资对象国中的地位没有明显提高。按照日本财务省报告、申报额统计,2000-2004年日本对华直接投资只占同期日本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6.2%,其中2000年仅占2.0%,2004年才提高到12.8%,分别在日本对外直接投资对象国中列第6、第3位。从整个情况看,2004年末日本对华直接投资的资产余额为202亿美元,只占日本对外直接投资资产总额的6.0%,居对美国(1430亿美元、38.5%)、荷兰(365亿美元、9.8%)和英国(268亿美元、7.2%)的投资
之后,在日本对外直接投资对象国中列第4位。
日本垄断性产业的投资落后。如前所述,包括汽车、家用电器和计算机、手机等部分高新技术产业在内,凡是日本与欧美各国激烈竞争的领域,日本企业都迅速扩大了对华投资。然而,在日本高度垄断国际市场和中国市场的领域,日本企业仍继续实行扩大出口的战略,在当地生产方面几乎没有什么进展,其典型是数码家电产业。
投资仍高度集中于沿海地区。根据日本三菱综合研究所2004年7月的统计:日本对华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其次是广东、北京、大连和青岛;2003年末,在华日资企业的42.8%集中在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
外商撤资所引发的思考
客观地分析中国区位优势
跨国公司“兵退”中国,带给我们的思考是多方面的。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中国居民的收入水平仍普遍较低,相应地,消费水平也不高。而且,就许多行业而言,虽然中国是最有潜力的市场之一,但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尚需时日,短期内市场需求规模不会有想象中那么大;中国的低成本优势正在消失。跨国公司在中国的运作成本(包括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和促销费用、税收等)并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低;受以上两个因素的影响,许多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回报率都低于预期水平,也低于在其它亚洲国家的投资回报。这也是为什么欧美跨国公司在增加对华投资的同时,采取的态度越来越谨慎的原因。
冷静地审视引资政策
我国外商投资领域存在两大怪现象:独资企业比例增长的同时,合资企业逐渐减少;吸引新的外资的同时,已投项目大量流产。
目前,在国际上,外商投资的主流模式是并购,90%以上的投资采取的这种模式,但在我国目前这一比例还非常低。近两年来,外商独资企业的比例不断提高,以中外合资、合作形式投资的比例逐渐降低。这反映了大量的外商新增投资与我国现存的国有企业资产并未实现最有效的结合,外资没选择并购而是另起炉灶,致使规模巨大的国有资产闲置。多年来,我国对潜在投资者的挖掘过程中,忽视了对存量资产的盘活问题,更没有过多考虑新增外商投资与国有资产存量的结合问题。
另外一个怪现象是,在引资的同时,又丢掉了一些已经投资的大项目。根源在于,只重视前期招商的环节,忽视了后续服务工作的跟进,最终导致不断增加新项目,但已投资项目没有服务保障而流产。
对撤资的防范策略
对于跨国公司的撤资,既要冷静分析其深层原因,又要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措施,确保我国引进外资目标的实现。
应进一步调整外资政策,保持外资流入、流出量的稳定性,使之成为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运转的较确定性的因素。同时,调整过度集中的外资来源国结构,避免资本流入量因为某国或某一地区的经济波动受到较大影响。
要进行必要的事前控制。由于东道国事后难以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政策遏制已经蔓延的撤资行为,因此,加强对外资流动的事前控制就成为我们防止跨国公司撤资以及由此带来突发的负面影响的重要手段。
在管理方面要做好如下工作:为外商提供更完全、更真实的投资信息,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撤资;利用中国产业多层次并存的特点,采取明确的产业优惠政策,变外资撤退为外资在中国境内的产业转移;考虑到外资制度安排的国际竞争,中国在外资制度安排上要保持一定的国际区位比较优势,建立和巩固新的区位优势,防止外资撤退。
保持吸引外资政策的连续性,继续改善投资环境。必须始终坚持积极吸引外资的基本方针。调查表明,尽管我国已经在完善基础设施等“硬件”环境方面取得明显效果,但是诸如政策制定缺乏透明度、变动频繁,政策执行不尽统一、具有随意性,政府工作效率低、缺乏服务意识,市场监管不力、假冒伪劣商品泛滥、乱收费严重等等外商关于“软”环境方面的批评依然强烈。
从现在起,我们应逐步形成一种不仅依靠优惠政策吸引外资的基本格局,在市场准入和政策软环境方面下工夫,并通过大量工作使外资认知这一思路。只有这样,才可能进一步稳定外资的进入与留存。否则,过份依赖优惠政策的外资,一旦优惠政策取消或减少,更易形成撤资事件。
参考文献:
论文关键词:FDI,贸易结构,协整检验,误差修正模型
一、引言
贸易结构的决定是国际贸易理论回答的基本问题之一。从古典比较优势理论诞生以来,经济学家试图从不同的角度解释决定贸易结构的因素,形成了不同的理论流派。一些西方经济理论对外商直接投资和动态比较优势,贸易结构的变化进行了阐述,而较为著名的是维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和“雁行”理论。维农把国际贸易与FDI产生的原因统一在“产品生命周期”的概念之下,将产品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与国际化经营区位选择,方式选择联系起来,并证明了投资是在贸易基础上进行的比较优势转换的结果。而“雁行”理论认为在一个经济相对落后而且对外开放的国家,某一产业可以通过吸收国外资本和技术而获得发展。近几年,国内学者关于FDI与贸易结构的关系也做了许多研究,江锦帆(2004)发现FDI在中国经济增长中存在资本效应和外溢效应两方面的作用协整检验,外溢效应对出口贸易有积极影响。江小娟(2002)对FDI与中国出口竞争力的关系进行了定量了研究核心期刊目录。她对外商直接投资企业与国内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份额进行了比较,认为FDI有利于优化中国的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出口商品的竞争力。刘重力(2000)比较研究了中国出口商品结构与国外出口商品结构,发现FDI促进了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的增长。已有的文献上看,这些研究都是从国家层面上来研究FDI与贸易结构的关系,而对于浙江省这样一个出口大省来说,研究FDI对出口贸易结构的影响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浙江省贸易结构的现状
(一)、外商投资企业对浙江省出口的贡献
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浙江省FDI流入的典型代表,其对浙江省出口的贡献可以看出其对浙江省贸易的影响,我们用外商投资对浙江省出口贸易贡献度来衡量其对浙江省出口的影响;“外商投资对浙江省出口贸易的贡献度”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额在整个浙江省出口贸易总额中所占的份额,表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的作用力大小。
表1 1997-2008年浙江省外商投资对其出口贸易贡献度
年份
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额
(单位:万美元)
浙江省出口额
(单位:万美元)
贡献度(%)
1997
246640
1011113
24.39
1998
268295
1086623
24.69
1999
332783
1287125
25.85
2000
534843
1994279
26.82
2001
709961
2297747
30.90
2002
919969
2941102
31.28
2003
1304773
4159499
31.37
2004
1964667
5814638
33.79
2005
2726282
7680353
35.50
2006
3795210
10089427
37.62
2007
4725567
12827293
36.84
2008
5426543
本届深圳文博会以“贸易,文化远航”为主线,延续了供求两旺、交易活跃的可喜局面。合同成交额再次远超意向成交额,合同成交额1049.39亿元,约占总成交额的63.03%;意向成交额491亿元,约占总成交额的29.5%。此外,零售金额和拍卖金额分别为97.87亿元、26.76亿元。
此外,本届深圳文博会采取了一系列新举措增强国际性,共有来自93个国家和地区的16347家海外采购商前来参展。我国文化产品出易额达到123.82亿元,占总成交额的7.44%,同比增长7.46%。
——《中国文化报》外商投资中西部九省包装印刷项目可享优惠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日前联合2013年第1号令,公布((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该目录自6月10日起施行。
该目录包括全国22个省(区、市)鼓励类产业条目。其中印刷包装类条目有3种: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四川、云南、海南9省将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列入;内蒙古、广西、、新疆4区将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工艺美术品、包装容器材料列入辽宁省将金属包装、自动化立体仓库及仓储物流设备制造列入。
广电动漫类条目有3种:云南、湖南、海南3省将广播电视节目、电影制作业务(限于合作)列入;海南将电影院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列入;吉林、黑龙江、安徽、四川4省将动漫创怍、制作(广播影视动漫制作业务限于合作)及衍生品开发列入。
两部委公告称,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2002年第346号)的规定,属于该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享受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优惠政策。符合该目录规定的外商投资在建项目,可按照该目录的有关政策执行。
——《中国新闻出版报》
“爱阅读-爱戏剧”都市文艺生活主题季启动
5月18日,值北京图书大厦成立15周年之际,由北京图书大厦、繁星戏剧村、中国戏剧文学学会,北京戏剧家协会共同主办的“爱阅读·爱戏剧”主题活动在北京图书大厦正式启动。
这是一次“图书”与“戏剧”首次跨界合作的有益尝试。图书和戏剧都是文化的载体,是文化的两种表现形式,一部戏剧也可以说就是一部活动的书。把戏剧引入书店是为了增加书店的多元化文化元素,更好地发挥和增强书店文化平台的功能和作用,更好推广和普及戏剧。同时通过把读者引入剧场,更好地延伸阅读的外延功能。
“爱阅读·爱戏剧”系列活动,倡导都市文艺慢生活,提升市民精神生活品质。旨在创新文化产业宣传的新模式,引领文艺生活潮流,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助力西城区“文化兴区”的战略建设。这一项“文化惠民”活动,让舞台剧更具有普遍性、广泛性、群众性,让文化产品更加贴近百姓,培养小剧场戏剧爱好者,传递戏剧文化,丰富市民文娱生活。
——人民网
中国数字出版信息网开通上线
由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主办的中国数字出版信息网日前开通上线。
据了解,该网站依托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具有的政府资源、背景优势及品牌影响力,旨在建立基于互联网的行业资讯和商务运营平台,为全国数字出版企业服务。目前,网站设立了资讯、成果、需求、独家四大栏目,为业界提供海内外数字出版行业的最新资讯、成果、需求等信息,并推出历届国家数字出版会议会展资料。
——中国出版网
盛大文学首次版权拍卖
5月18日,盛大文学起点中文网首届版权拍卖会亮相深圳文博会,十部作品现场全部拍出。
这十部作品包括忘语的《凡人修仙传》、月关的《步步生莲》等,预计首印版税总额将达到600万元人民币。盛大文学公关市场总监王晶介绍,通过种种渠道,让“版权合作竞拍”常态化,可将优秀的网络文学作品推荐给更多人,也可以使更多的好作品获得好的出版渠道,保障作家的收入。
——《深圳特区报》
武汉“移动图书馆”试运行
5月26日,武汉图书馆“第25届图书馆服务宣传周”在武汉辛家地的24小时自助图书馆举办首场活动,工作人员向路过市民演示新亮相的“武图移动图书馆”。“只要下载一个手机客户端,即可享受武图丰富的数字资源。”
“武图移动图书馆”的四大主要功能,包括一站式馆藏检索、个人图书馆、信息服务订阅、数字资源免费获取。据介绍,通过以上功能,可检索全市公共图书馆资源的馆藏地点和借阅状态。
论文摘 要:众多的数据和研究表明外国直接投资(FDI)对东道国的经济增长有着明显的促进作用,但现有文献较少有关于外国直接投资与出口产业升级关系的研究。本文采用计量经济学等分析方法,研究外国直接投资与出口商品结构的关系,结果表明外国直接投资提升和优化了我国的出口结构。本文在对我国出口产业结构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出口产业结构发展规律,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一、我国出口商品结构的变化及其与外商直接投资的相关性研究
按照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出口商品可划分为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两大类。初级产品包括粮食和活动物、饮料、非食用原料、矿物燃料和动植物油脂等;工业制成品按资本、劳动和技术三要素在产业经济活动中的结合方式和密集程度通常划分为劳动密集型、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三种。初级产品附加值低,创汇能力差,而工业制成品附加值高,具有较强的创汇能力。经济学家通常以工业制成品.在出口总值中的比值来衡量一国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劣程度。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外商投资数量显著增加,特别是2005年出现了年增幅最大的情况。与此同时,我国初级产品出口额增长比较缓慢,1997年为239亿美元,而2005年为490亿美元,增长了约251亿美元,其在出口总额中所占比例逐年下降;相比之下,工业制成品1997年的出口额为1588亿美元,而至2005年猛增到7129亿元,增长了5541亿美元,约为初级产品增长额的22倍,在出口总额中所占比例逐年上升。加工贸易的出口额在1997年为996.58亿美元,到2005年达到了4164.67亿美元,为1997年出口额的4倍,并且其在出口总额中占有超过半数的比重,而且多年来比较稳定。
为了进一步分析,本文拟设立3个模型,分别对初级产品出口额,制成品出口额,加工贸易出口额与外商直接投资的关系进行分析。设初级产品出口额为EXC,制成品出口额为EXZ,加工贸易出口额为ExJ,外国直接投资额为FDI,根据1997-2005年的数据,建立模型:
EXC=α1+β1IFDI
(1)
EXZ=α2+β2FDI
(2)
ExJ=α3+β3FDI
(3)
经回归并对异方差进行修正后,计算得到:
EXC=48.72743+0.5008 FDI
EXZ=-2705.324+1 1.0460FDI
1.484184 1 1.05228-16.39775 32.76496
(R2=0.99388,F=122.1529)
(R2=0.0.9965.F=1073.543)
EXJ=-1428.07 + 6.2805 FDI-12.0739528.99256
(R2=0.9957。F=840.7 19)
回归结果可得,当年FDI每增加1美元,我国出口增加11.5468美元,其中工业制成品出口增加11.0460美元,初级产品出口增加0.5008美元。FDI对我国工业制成品出口的边际贡献率与对初级产品出口的边际贡献率之比为22.061,所以FDI对我国工业制成品出口的拉动作用要远远大于对初级产品出口的拉动作用。同时当年FDI每增加l美元,我国加工贸易出口额将增加6.2805美元,该金额占我国出口总额的54.39%,可见FDI对我国出口的拉动作用大部分表现在加工贸易方式上。
二、外商投资企业对出口商品结构改善的贡献
出口结构是通过对商品的分类来表示的:出口商品主要分为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一般来讲,工业制成品出口比重上升,特别是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上升,表明该国的技术水平得到提高,出口结构得到优化。
(一)外资企业工业制成品出口和机电产品出口占主导地位
自1997年以来外资企业出口份额不断扩大,与内资企业出口份额的差距逐渐缩小。到2002年,外资企业的工业制成品出口额超过内资企业,占据了主导地位。外资企业的我国出口增长的贡献率始终为正,外资企业对我国工业制成品的出口增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其出口结构优于全国水平,改善了我国商品的出口结构。
自1997年以来,我国机电产品占出口商品的比例持续上升。外资企业机电产品的出口比例和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占全国工业制成品出口的比重与外资企业机电产品出口占全国机电产品出口的比重都呈逐年增加的势头。自1997年始我国机电产品出口中外资企业一直超出内资企业,显示出其不可轻视的主导地位。同时在外资企业出口中,机电产品所占份额也在不断继续扩大。1997年占56.6%,在2001年的时候达到69.3%,可见机电产品已成为外资企业的第一大出口商品。
(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加迅速
外资企业突出的技术优势使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逐渐呈现迅猛的增长之势。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我国出口总额的比重,由1997年的8.92%提高到2004年的28.07%,外资企业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外资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速度均超过当年全国的平均速度,外资企业在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中所占份额不断上涨,由1997年的66.92%猛增到2004年的87.3%。
外国直接投资促进了我国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对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升级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愈是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外商投资企业的地位愈是重要。电子计算机产业和移动通信产业是增长速度和出口增长最快的两类高新技术产业,外商投资企业对生产和出口贡献突出。2000年,计算机出口排名前5名的企业都是外商投资企业,移动通信设备出口排名前5名的企业也都是外商投资企业。
三、我国出口产业升级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外商投资对我国出口产业的升级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促进了我国出口额的发展,但是外商投资对我国经济的发展也有一定的负面影响。目前我国的出口产业现状如下:
(一)出口产业以劳动密集型为主,商品附加值不高,出口产业机构档次较低
2006年我国机电和纺织服装产品出口总额占到了总出口额的80%多。但无论是机电产品还是纺织服装,依靠的都是劳动力成本的优势,普遍存在着质低价廉的问题。机电产品的核心技术基本由国外的厂家控制;纺织服装企业规模普遍较小,质量和品牌创新能力不强,劳动生产率相对较低,没有任何一家自有品牌出口的额度能占总出口额的0.5%。 转贴于
(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迅速,成为拉动外贸增长的重要力量,但存在较大隐患
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大多通过加工装配贸易、补偿贸易和承接跨国公司业务外包等方式参与国际产业分工,在此情况下,国内企业只能取得相对较低的利润,同时容易产生惰性,缺乏进行自主技术创新的动力和压力,产业长期发展的后劲将被严重削弱。缺乏新技术、新产品成了目前我国企业经营困难的主要根源o
(三)目前外商投资在我国的区域分布很不平衡,东部沿海地区吸收了大部分的外商直接投资
投资产业结构较低,外资主要来自港澳和海外侨胞,且地区之间出口产业结构雷同化现象严重。
四、政策建议
通过以上的分析和数据资料表明了外国直接投资与我国商品出口结构的关系,即外资提高了我国商品的出口质量,增加了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同时外资在一定程度上也给我国产业造成了一定的消极影响。因此我国应该加大力度引进外资,以促进结构优化为核心,同时尽量消极外商投资给我国造成的不良影响。为此,我国应该:
(一)继续积极引入外资,并完善各项规章和管理体制。制定统一透明的政策,规范审批程序,以适应WTO的需要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
(二)进一步加强对外商投资方向的引导
鼓励外资流向新兴、高新技术产业,同时采取措施,促进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开展研究与开发活动,以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按产业分类有步骤地来调整我国的各产业结构。
(1)引导、鼓励外商以加大对第一产业的投资,确保农业的基础地位。
(2)引导外商适当降低对第二产业的投资比重,调整第二产业内部的投资结构,促进工业结构的优化。限制低水平加工工业的投资增长,加大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投资。通过增量投资引导存量调整,将高新技术嫁接于我国的支柱产业包括我国政府确定的机械、电子、石化、汽车、建筑五大产业,同时要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发展优势产业,促进第二产业内部结构的优化,使得供给结构适应需求结构的变化。以外商投资企业带动我国企业的发展,提高产品档次和国际竞争力,优化内部结构,培植主导产业。这是启动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产业升级的动力之一。通过发展外商直接投资,引导国内企业进入跨国公司全球配套网络,沟通主导产业与国际高新产业技术的联系,不断提高主导产业对于国际市场的适应性和提高出口产品的竞争力。
(3)引导、鼓励外商加大对第三产业的投资,并引入竞争机制,促进第三产业发展。服务业是中国经济发展中基础最为薄弱、最缺乏国际竞争力的领域之一。服务业发展滞后已经成为影响工农业竞争力提高和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为出口产业结构优化提供动力
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保证企业按照经济运行机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要建立健全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实体,鼓励企业走技术创新之路。
(四)通过合理利用外资优化出口产业结构
要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投资环境,为外商获取外部规模经济效益和在全国范围内合理分布外资创造条件,要通过利用外资,真正提高我国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以实现优化出口产业结构的目的。
【论文摘要】2007年3月16日,我国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同日以主席令第63号形式公布,该法已于2008年1月1日施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将取代1991年4月9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旧外税法)和1993年12月13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鉴于新法在纳税人、税率、扣除、税收优惠等方面与现行税法有诸多不同,文章将企业所得税法新旧法条要点加以归纳和整理,以供大家学习讨论。
一、纳税人
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联营企业;5.股份制企业;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旧外税法规定的纳税人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虽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新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二、税率
条例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3%。
旧外税法第五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就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的所得应纳的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
新税法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三、应纳税所得额
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本条例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包括:1.生产、经营收入;2.财产转让收入;3.利息收入;4.租赁收入;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6.股息收入;7.其他收入。
旧外税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的总机构设在中国境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所得税。外国企业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的所得额。
新税法规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包括:1.销售货物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5.利息收入;6.租金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9.其他收入。不征税收入有: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四、扣除
条例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下列项目,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扣除:1.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2.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3.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4.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旧外税法第十二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新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五、不得扣除
条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不得扣除:1.资本性支出;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3.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4.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5.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6.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7.各种赞助支出。
新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2.自创商誉;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六、税收优惠
条例规定,对下列纳税人,实行税收优惠政策:1.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实行定期减税或者免税;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减税或者免税的企业,依照规定执行。
旧外税法规定,设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和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或者设在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属于能源、交通、港口、码头或者国家鼓励的其他项目的,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新税法规定,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2.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论文关键词:城乡收入差距,影响因素,主成分分析
一、引 言
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已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令人关注的焦点,成为中国二元经济社会结构诸多矛盾的集中体现。中国城乡收入差距,在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为2.57:1,1983年一度缩小到1.7:1,而后的十几年间,城乡收入差距随着国民经济高速增长不但没有缩小,反而不断扩大。2000年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到2.8∶1经济学论文,2007年则达到3.33∶1。城乡收入差距过大不仅直接影响我国经济的增长,也使城市和农村形成强烈反差,构成了社会和政治不稳定的潜在因素,最终会阻碍中国经济健康持续增长。因此,研究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因素,对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和解决城乡协调发展的问题具有重大的意义。
在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因素分析中,理论界从不同的角度给予了诠释,但可以总结为以下四种代表性观点。一是资源性原因(吴敬琏、温铁军、李朝林等),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源于农民增收困难,而制约农民增收的根本矛盾是人地关系矛盾,即大量的农民劳动力与稀缺的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论文开题报告范例。二是制度性原因(陈锡文、易秋霖、吴光炳、李伯霞等),认为城乡收入差距的根本原因是城市偏向的政策造成的,他们从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土地制度、户籍制度、农村财政和税收制度分析了制度的不合理对城乡居民收入的影响。三是市场性原因(于凤芹、彭腾等),认为农产品市场体系不完善、农业信息渠道不通畅、农业结构不合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缺乏以及农业投资过少是扩大城乡收入差距的原因。四是观念性原因(吴碧君、于凤芹等),认为整体上农民文化水平不高,科技素质低,直接影响了科学种田经济学论文,也不利于寻找其他就业机会,导致农民整体收入增加困难,因而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
这些结论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中国(甚至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城乡收入差距现象,但是,城乡收入分配研究无论是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上,还是在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上,还存在一些不足:对城乡收入差距的描述和预测缺乏系统、科学的指标体系;没有对中国城乡收入差距变化的原因和过程有充分地理解;对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传导机制并不十分清楚等。本文利用1980~2007年数据,通过主成分分析法、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方法对中国城乡收入差距影响因素作实证分析。
二、城乡收入差距模型分析
(一)测度指标
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因素很多,但可以大致归纳为两个大的方面:一是发展类因素;二是二元化类因素。发展类因素主要包括物价水平、经济发展总体水平、经济实力、投资发展水平、外贸依存度和外商投资情况等方面的指标。二元化类因素则主要包括城镇化水平、农村工业化水平、财政支出结构、城乡投资对比、农业贸易条件以及惠农政策等方面的指标。经过比较、甄选,结合指标数据获取的可行性原则,最终选取15个统计指标作为中国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因素体系(表1)。
表1 城乡收入差距测度指标体系
影响因素
主要指标及代表符号
主要指标解释
发展因素
CPI
反映物价水平
人均GDP
反映经济发展总体水平
一产占GDP比重
二产占GFP比重
三产占GDP比重
财政总收入
反映经济实力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反映投资发展水平
进出口占GDP比重
反映外贸依存度
实际使用外资额
反映外商投资情况
二元化影响因素
非农人口占总人口比重
反映城镇化水平
乡镇企业就业人数占农村人口比重
反映农村工业化水平
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重
反映财政支出结构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城乡比
反映城乡投资
工农商品综合比价指数
反映农业贸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