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2 15:03:39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幼儿园督导整改报告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1、按照县政府督导室的安排,尽力搞好督导责任区督导工作,凡督导均严格遵守督导流程,均以细致、扎实、公平、公正的工作风格出现,赢得了被督导乡镇(校)的好评。
2、结合本年度督导工作计划,每项活动都按时落到实处,认真组织或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并能及时总结每次活动的开展情况。
3、配合县督导室完成对土高山乡中心幼儿园、十百户小学附属幼儿园、红湾小学附属幼儿园、王川小学附属幼儿园、曹坪小学附属幼儿园、告岭小学附属幼儿园、段河小学附属幼儿园等七所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的综合督导,并及时总结督导情况,总结过程突出细致,再现真实,突出热点难点,再现服务精神,同时督促各幼儿园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将整改报告上报县督导室,下发被督导幼儿园。
4、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查与指导工作,确保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常抓不懈。
5、按照《会宁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督导评估档案整建目录》严格规范各校档案建设,经过督查指导,中心小学的档案建设做的好,村级学校档案建设也做得比较令人满意,今年中心幼儿园及个村级小学附属幼儿园室舍布置及档案建设做的相当好。
6、积极参加乡教管中心开展的新上岗教师的上岗课、中青年教师的过关课、骨干教师的示范课活动,每听课必须耐心细致的辅导,从内心深处激起他们的工作热情,指导过程更注重鼓励。
7、主动帮助辅导员、信息技术员开展教学研讨活动,全程参与优质课竞赛活动及应运电子白板教学过关活动,在活动总结会上,对每位参赛人员的课堂教学都做了详细点评,帮助、促使这些教师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更上一层楼。
8、能认真完成乡教管中心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拖不推。
9、本年度工作重心落在了对乡属各小学的督导,加大了督导力度,检查从细从严,每到一所学校,会同乡教管中心人员全面督导检查,充分肯定成绩,实事求是的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当场提出整改措施和期限。凡检查,均作出详实的记录,填写信息反馈表(一式二份),一份学校留存,便于整改存在的问题,一份乡教管中心存档。由于督导检查工作扎实,出现了令人满意的效果。
10、通过多次听课,帮助指导教师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突出课堂教学的有效化,并向高效课堂教学迈进。本年度督导员听课89节次。
11、由于加大了平时督查的力度,各学校教学质量普遍有所提升。在本年度全县六年级统一监测中,教管中心在全县排名第五,中心小学在全县同类学校中排名第二,教管中心获会宁县教学质量检测三等奖,乡中心小学获会宁县教学质量检测二等奖。在今后的督导中,继续要加大对村级学校的督导力度,使村级学校教学质量整体有所提高,从而促使全乡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降低火灾总量、减少火灾亡人数量、维护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督导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消除学校、幼儿园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
二、专项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
1.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
2.学校、幼儿园周边建筑。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
1.学校、幼儿园的各类建筑物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以及应急照明装置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
2.学校、幼儿园周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歌舞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
3.建筑物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被封堵、占用的,建筑物的住宿房间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4.应设而未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和灭火器材的;
5.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的;
6.学校、幼儿园的教师、职工未接受系统的消防安全培训的。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动员部署、自查整改和集中治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2月2—8日)。各县(市、区)要召开由公安、教育、消防等部门参加的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自查整改阶段(12月9—15日)。各县(市、区)要提高学校、幼儿园管理者对本单位火灾危险性的认识,督导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开展自查整改。
(三)集中治理阶段(12月16日—年1月10日)。要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执法职能作用,协同有关部门,按照治理重点,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建筑逐一进行检查和治理。各县(市、区)在检查中要严格执法,对发现的隐患要依法责令当场改正或限期改正;故意拖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给予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处罚,并责令单位停业整改,或者采取临时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对逾期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消防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当前,社会各界对学校安全工作极为关注,一旦发生校园火灾尤其是亡人火灾事故,将会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全面加强学校、幼儿园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整治消除学校、幼儿园火灾隐患,坚决杜绝校园亡人火灾事故,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崔保连为组长,公安、教育、卫生、消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问题。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李家甫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以联合检查和系统内部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围绕重点,全面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根据XXX等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按照“属地负责,分类管理,提高质量,确保稳定”的原则,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维护在园幼儿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
1.排查阶段(2018年4月4日—4月9日)。各乡镇(办事处)要对辖区内幼儿园在年前排查的基础上重新进行全面梳理,登记汇总无证幼儿园有关信息,由乡镇(办事处)盖章后于4月9日前报县学前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城管局要配合各办事处做好居民小区内幼儿园排查工作。
2.审核阶段(2018年4月10日—4月13日)。县学前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对无证幼儿园逐园进行审核,对存在的问题逐园发放整改通知,提出整改意见。
3.整改阶段(2018年4月14日—4月22日)。各乡镇(办事处)督促无证幼儿园对照整改意见,逐项整改,确保整改到位。整改结束后,由幼儿园提出验收申请,经乡镇(办事处)登记造册与需取缔的幼儿园统一上报县学前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验收阶段(2018年4月23日—4月28日)。县学前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联合执法组对申报幼儿园逐园验收,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依法出具验收报告及结论。
5.分类汇总阶段(2018年4月29日—5月20日)。对符合办园条件的幼儿园,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发放办园合格证。经整改达不到办园标准,但消防、卫生、安全等方面无隐患的,颁发幼儿保教点许可证。办园条件较差、整改难度大,消防、卫生、安全等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幼儿园,由相关部门联合下达《停止办园通知》。
6.取缔落实阶段(2018年5月21日—6月20日)。各乡镇(办事处)负责《停止办园通知》的落实,对应予取缔的无证幼儿园,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取得幼儿家长、幼儿园举办者及所在行政村、社区相关人员的理解。要逐园制定方案,做好幼儿的分流安置工作,避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清理整顿结束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办事处)要建立幼儿园动态监控制度,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止出现新的无证幼儿园,巩固和保持清理整顿成果。
(二)规范幼儿园审批流程。
公民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愿意举办学前教育机构的,按照X省教育厅、X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X省公安厅
、X省民政厅、X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X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程序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举办,未经登记注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举办学前教育机构。
申办者应先向所在区域乡镇(办事处)教育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乡镇(办事处)教育管理部门报请乡镇(办事处),依据本辖区学前教育规划,可以设立的,由申办者向县教育局提交筹设申请,批复后方可建设。筹设完成后,向县教育局提交正式设立幼儿园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审核合格的由县教育局发放《登记注册合格证》。公办学前教育机构取得《登记注册合格证》、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取得《登记注册合格证》和《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取得法人资格后,方可招生。
县教育、编制、公安、民政、卫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学前教育机构的登记注册工作。县教育部门负责审查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园资格、颁发《登记注册合格证》、《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县编制部门负责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县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通过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证明材料;县公安部门负责出具安全保卫人员和安全防范设施达标证明;县民政部门负责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县卫计部门依法确定专业机构,由专业机构负责出具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进行企业法人登记,出具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各级各类幼儿园要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规范办园行为。
1.坚持公益普惠。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教育服务能力,积极引导、扶持和规范民办幼儿园发展,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县财政、物价、教育部门要认真开展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
2.积极完善办园条件。各类幼儿园要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确保学前教育机构正常运转和园舍设施安全;幼儿园要设置在安全区域,无危房,周边没有安全隐患;幼儿园规模、班额符合相关规定;幼儿园布局要合理,有与办园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并配备必要的游戏和体育活动设施;新建、改扩建房舍符合质检、消防、抗震、安全等办园标准;各功能室(卫生保健室、多功能室、图书室、科学发现室等)齐全且面积达标;配备适合幼儿特点的桌椅、玩具架、盥洗卫生用具,以及与各功能室相配套的设施设备等。
3.确保安全卫生。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和卫生健康工作,各幼儿园都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各幼儿园园舍、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用品等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卫生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要配备安全防范设施和防护器材;要严格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加强食堂食品安全常规管理,做到食堂亮证经营、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县安监、交通、交警部门要加强校车的管理和监督。各乡镇(办事处)要建立和完善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问责机制,明确相关责任;对因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4.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学前教育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政策实施收费,加强收费管理,依法实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5.提高保育教育质量。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认真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严格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注重幼儿良好品质和习惯的养成,幼儿一日活动的组织应动静交替,保教结合,将游戏作为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形式,综合组织各领域的教育内容,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教学活动和区角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各项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促进幼儿全面发展。要充分尊重幼儿个体差异,为在园有特殊需要的幼儿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指导。不得从事违背幼儿教育规律和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严禁教授小学内容,不得组织奥数培训、珠脑心算、外语、拼音、写字等活动,不得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幼儿入园除进行体格检查外,严禁对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查。各幼儿园要积极面向家长、社区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开展灵活多样的公益性早期教育服务,让家长参与幼儿园的教育和部分管理,定期组织家长开放日、亲子活动、家长志愿者活动等家园共育活动。
6.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幼儿园举办者要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配备园长、教师、保育员、医务、安保等各类工作人员,教职工应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应的文化和专业素养,资质要符合相关要求。幼儿园要实行园长负责制,组织机构、管理机制要健全。要建立幼儿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制定培训规划,做好培训工作,并为他们的学习、进修、教育研究创造必要的条件。要注重师德师风建设,教职工应当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和爱护幼儿,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心健康。严禁虐待、歧视、恐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教育、财政、物价、编制、人社、民政、安监、公安等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学前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加强督政工作,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
1.做好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准备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
通知》要求,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查自评,做好办学条件、教师队伍、教育质量等相关数据的统计、监测,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工作职责,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做好准备工作。
2.迎接省教育工作示范区复查。根据省教育工作示范区评估标准,指导督查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和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整改任务,确保顺利通过复查。
3.迎接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市教育目标绩效考核。督导落实教育投入法定增长、普通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指标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4.强化各街道办事处年度教育工作目标考核。根据区委、区政府综合考核要求,结合全区教育年度工作重点,研究制定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考核办法,加强过程监督和年终考核,推进街道教育工作再上新水平。
5.抓好区普通教育、职成教育、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督查。联合区政府督查室督查各单位责任目标落实情况,并重点督查学前教育目标完成情况,确保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加强督学工作,推动素质教育深入实施
6.开展学校发展社会化评价。制定实施《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开展学校发展社会化评价的意见》,利用网络平台,建立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学校发展社会化评价机制,多方位、多层面了解、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7.抓好省素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做好创建工作的宣传、自评和申报,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省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提升中小学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8.做好局属各单位、各街道教委办教育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研究制定局属各单位、各街道教委办教育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意见及考核细则,实行工作目标进展情况过程性检查督导与年终实地测评考核相结合,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9.做好办学(园)水平发展性督导评估工作。继续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办学(园)水平发展性督导评估工作,充分调动学校、幼儿园依法办学(园)、自主发展的积极性,保障学校、幼儿园三年发展规划落实和素质教育全面深入实施,推动区域内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对2013年办学水平发展性督导评估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
10.加强办学行为经常性督导。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加强办学行为经常和随机性督导,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全面规范办学行为。
11.做好体育卫生工作专项督导。对学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推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阳光亮眼”计划进行专项督导。
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提高教育督导工作能力
12.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职能。出台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为主任的区教育督导委员会,研究和协调解决教育督导工作的重大问题;制定督导委员会工作制度和《政府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方案》,建立完善政府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自评和报告制度。
今年以来,部分地区陆续发生数起校园及周边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造成多名学生伤亡。10月10日,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刘家村一住宅楼建筑施工过程中,发生塔吊倒塌事故,造成邻近刘家村幼儿园5名幼儿死亡,2名幼儿重伤。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对学校、幼儿园及其周边建筑进行安全检查,并健全相关制度,确保未成年人生命安全。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隐患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工作。各级教育、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制订周密的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排查责任。检查的重点是,学校校舍、围墙、挡土墙、厕所、浴室、库房、水井、水池、走道栏杆和供水、供电等设施,学校及附近正在施工的建设工程,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并对学校周边地区的公共安全环境进行全面评估,对学校所处自然地理环境进行风险勘察。专项检查结果要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力度
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地方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抓紧进行梳理分类和治理整改,明确整改责任,制订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确保整改到位,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
(一)加强对校内建筑设施安全隐患治理。各级各类学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等建筑,要立即停止使用,并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质量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制定加固方案,限期完成改造。对学校重点部位和设施,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改造,确保安全达标。对易发生危险的校内水井、水池、楼梯等,要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加盖、加装防护栏等措施。重点加固学校围墙尤其是毗邻公路的学校围墙,改建学校厕所,更新校舍老化电路,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增设逃生通道,防患于未然。不得将学校场地出租用于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将校园内场地开放用于停放社会机动车辆。
(二)加强对学校及周边企业安全隐患治理的督促检查。对排查出的学校周边安全隐患,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立即督促企业整改治理,通过下达整改指令、现场监督整改、严格整改验收等措施,确保整改效果。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安全隐患治理的监督检查,对整改治理中不能保证安全的,要采取暂时停工停产措施;安全隐患严重的,一律责令停产停工,整改不合格,不得复产复工;对非法违规建设项目,要坚决予以取缔。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生产经营有毒有害物品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督,指导监督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及师生安全;不能保证安全的,要限期搬迁。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整改验收等工作,要充分听取当地教育部门和附近学校的意见,当地教育部门要积极参与相关工作。
(三)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学校及周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保障在校师生安全的要求,提高隐患治理标准,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落实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工程建设等活动,应事先向附近学校通报,并告知有关安全防范知识。要主动根据学校师生活动范围等实际,合理设置警示标志、绕行指示标志等,引导师生避让危险。有关企业在附近学校师生上下班(课)、举办活动等时段,以及建筑施工活动不能保证学生(幼儿)在校期间安全的,要停止有关生产活动。学校也要根据建筑工程的安全情况,采取暂时调整课时等必要的防范措施。
三、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地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各地要在已开展安全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周边安全防范教育工作,把有关内容纳入中小学生教科书和各级学校学生课外读物中,有针对性地加强实践演练,使广大师生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避险技能。学校要将安全教育制度化和常态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和学校工作奖惩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督导。
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施工企业、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教育,把对周边学校的安全保护纳入企业安全责任,严格安全管理,科学评估安全风险,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确保不影响周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广大师生的健康和安全。
四、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幼儿园评估自查报告范文一参照《xx省农村一类幼儿园评定标准》,认真进行了逐项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近几年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指导下,在学区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广大幼儿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园全体教职工认真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教育法规条例,不断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努力提高教师素质,提高办园条件,优化育人环境,提升保教质量。根据《评估标准》的各项要求,逐条实施完善改进,一项项达标上台阶,在园舍建设、园务管理、师资队伍、教育科研等方面虽有了很大幅度的进展,在其中也存在很多不足之处。
1、基本情况:我园的共招收两个行政村的幼儿。在园幼儿是81个人,3-6周适龄人口数为157人。按照收费标准收取抚育费每生每月90元,每学期收5个月的抚育费,共计450元。我园共有教职工12人,园长1人,教师10人,门卫1人。其中在编3人,教体局聘任(不在编)3人,乡镇聘任6人。在职教师均有教师资格证。我园教师1人本科学历,7人大专学历,4人中专学历,其中幼教专业的9人。
2、自评情况:按照《xx省农村一类幼儿园评定标准》我园进行了自评,结果(见附表)
3、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我园在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虽然有了很大的进步,但还是存在着一些薄弱的环节。
首先,我园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但是要求管理不是很到位。还需进一步加强。
第二、师资队伍整齐,教师学历达标情况良好, 但是在平时工作中的业务水平不能充分利用起来。我们争取在业务培训方面有待提高。
第三、教育教学工作虽然是按规定完成任务,但是家长参与的机会很少,不能真正做到家园共育。下学期我们会在家园共育方面下大力度,做到真正的家园用育。
第四。有些工作虽然安排到位但是做的还是很大欠缺,我们会在下学期的工作中查漏补缺,一切工作做到实处,不走形式。
幼儿园评估自查报告范文二新密市市直第二幼儿园于1998年被郑州市教育委员会认定为一级幼儿园。为了打造品牌,争创名园,不断提升办园水平,十年来,我们以争创郑州市示范性幼儿园为动力,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幼儿园管理条理》、《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根据示范性幼儿园的评估标准,不断查找问题,认识存在的不足,并制订出相应的整改措施,逐步给予完善,从而使幼儿园的各项工作走上了可持续发展的健康轨道。今年以来,我们依照郑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文件精神和《郑州市幼儿园评估细则》,对办园条件、行政管理、教育工作、卫生保健、办园效益等项工作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幼儿园概况:
我园位于新密市东大街71号,创建于1994年8月。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历任三届领导班子的精心管理,以及全体幼教工作者的辛勤耕耘,市直二幼不断发展壮大,现有23个教学班,在园幼儿880名,教职工106人。幼儿园占地面积14914.07㎡,建筑面积6600.92㎡,户外活动场地面积8313.15㎡,环境优美,设施齐全,保教水平较高,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为新密市幼教事业的蓬勃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
二、自评情况
我园于XX年就曾确立过争创郑州市示范性幼儿园的五年发展规划,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如期实现。XX年,新任领导班子上任后,又制定了该项目标。为了确保目标的如期实现,我们首先是建立了创建领导小组,园长马素梅同志任组长,书记申流水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研究制定了创建方案、实施步骤,严格按照办园条件、领导与管理、师资队伍、卫生保健、教育教学、幼儿发展评估、社会效益七项一级指标划分了具体责任人,使分工更加细致,责任更加明确。其次是建立了自查自评工作制度,学期初和学期结束,都要对照35项二级指标和80条三级指标进行自查自评,找出差距和不足,马上进行整改和完善。第三是重视有关档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使我们的各项工作都有据可查,有章可寻。2019年六月,我们对照评估细则逐项打分,自评得分为492.3分,自认达到了示范性幼儿园的标准,于是向新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出了评估申请并顺利通过,今特向郑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申报示范性幼儿园评估。
示范性幼儿园创建和自评过程,是我们逐步完善提高的过程,其中不仅端正了我们的办园方向,大大改善了幼儿园的办园条件,规范了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管理,而且也深化了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改革,转变了教职工的思想观念,增强了为幼儿、家长和社会服务的意识,达到了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目的。
三、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一)办园条件
1.环境。我园位于新密市东大街东段,地处城乡结合部,具有良好的自然环境条件,周围没有污染,园内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建筑布局合理,功能区分明确,疏密适当。教学楼体、围墙和防护栏色彩柔和,美观。园区绿化面积2493.9㎡,占总面积的30%,无有毒植物,带刺植物有防护设施,达到了净化、美化、儿童化和教育化的标准。
2.场地。幼儿园占地14914.07㎡,生均16.95㎡;户外活动场地面积8313.15,人均9.45㎡。园内设有沙坑3处,戏水池和饲养园地各1处,各班均有种植角,有30米跑道。
3.用房。园内建筑面积6600.92㎡,人均约7.5㎡。有符合标准的幼儿生活、活动用房,如音体室、保健室、隔离室、资料室、教师备课室、园长办公室、幼儿活动室等。
4.设施与设备。幼儿园为每个孩子配备了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和卫生要求的桌椅,有开放式的玩具架和图书架、自然角和各种生活设施。幼儿伙房配置齐全,包括和面机、切菜机、蒸箱、冰柜、、电饼铛等现代化炊事工具和机械设备,每班配有小型消毒柜。每栋楼均有安全消防设施,并能经常检查、便于使用。电话、广播、消防、降温、保暖、消毒等设备齐全。园内有电脑、vcd、照相机,每班配有钢琴、电视机、录音机、投影仪等。
5.玩教具。我园玩教具达到了原国家教委印发的《幼儿园教玩具配备目录》规定的一类标准。大中型活动器械能满足幼儿活动的需要,XX余件自制玩教具丰富多样。各种玩具安全、美观、卫生、实用,体现了多功能性和可变性。
6.图书资料。我园教学挂图、音像光盘、教学卡片、幻灯片、动植物标本等种类齐全,幼儿园资料室有专人负责,坚持为教育教育教学服务,为幼儿的成长和发展服务,各类教学资料丰富齐全,利用率高。现有教师业务用书1542册,人均10册以上,订有《幼儿教育》、《幼教博览》、《学前教育研究》等多种幼教报刊、专业杂志人均2种以上,幼儿读物现有4176册,生均4册以上,为孩子创造更加和谐、现代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提供了优越条件。
(二)领导与管理
7.办园理念。科学的管理,先进的教育理念是市直第二幼儿园腾飞的双翼。管理就如同整个单位的电脑、剂,它渗透一切、制约一切,管理水平表现在外,管理动力深藏在内,管理的根本在人,管理的真谛是塑造人。马素梅园长具有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观,教育理念先进,视野开阔,经常派教师到幼教先进城市学习前沿的教育和管理方法,办园思路具有前瞻性、实用性和创新性。在她的带领下,我园通过一系列科学的管理方法,将“让孩子欢心,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这一办园宗旨渗透到每个教职工的岗位职责中,落实到每个职工的具体行动上的。
马素梅园长所带领的领导班子认为,一个高效的工作团队,要有科学的管理方法作保障,并建立竞争激励机制。XX年我园实行了定岗定编、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按照《规程》要求以及工作需要设置岗位,并制定了聘任方案。我们采取民主推荐的办法推荐中层领导,根据她们的竟岗演说,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聘任了保教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全体教职工按个人意愿填写意向书,个人进行竟岗演说,园领导与各主任聘任各班班主任,班主任聘任各班组人员,最后发放聘书。我们对有特殊情况的同志也有所照顾,如:妇女孕期和哺乳期不参加应聘,由园领导统一分配工作;落聘人员另行分配,并扣除有关福利及自筹工资部分。这样,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做到层层有计划,有总结。聘任制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大家纷纷以高昂的斗志、激情的演说、真挚的语言表达了自己爱岗敬业、教育好幼儿、服务好家长的决心。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形成了精干合理、协调进取、团结高效的工作集体。
幼儿园评估自查报告范文三为了迎接市教育局对幼儿园的评估验收,进一步提高我园的办园质量,改善办园条件,我们对照《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估标准》,结合我园实际开展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评情况做如下概述:
一、基本情况及设施设备
幼儿园位于武穴市塘下街5号,占地面积128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户外活动面积400平方米。现有大、中、小8个教学班,本学期在园幼儿259人,在册员工30人,其中园长2人,专职教师16人,保育老师7人,后勤人员5人,教师学历达标率100﹪.幼儿园交通便利,家长方便接送,园内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无安全隐患,无污染,无噪音;班级内干燥通风,光线充足。
幼儿园配有电子监控,电脑、数码相机、音响等一套较齐全的现代设备,每个班级还配有液晶电视、冷暖空调、电子琴、MP3、DCD等,有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课桌椅、床等等,有大型多功能玩具及桌面玩具若干;幼儿图书人均3册以上。另外还提供了幼儿种植园地、作品展示园地等,这些设备设施很好的为幼儿的学习、生活服务,使孩子的个性、潜能、艺术天赋得到充分的发挥,是幼儿学习生活的理想乐园。
二、办园理念与园务管理
在办园中,我们坚持正确的办园理念,认真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以“面向未来,服务家长,以人为本,全面育人”为办园宗旨,坚持保教结合,既面向全体幼儿,又注重个体差异性,对幼儿实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使每位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在管理上我们充分调动每一位教职工的积极性,发挥她们的长处和优势,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健全,职责明确,检查措施落实,激励机制完善。与此同时,我园还把“团结严谨,勤奋求实、热情奉献、开拓创新”作为园风,在教职工中积极提倡,做到热爱幼儿园、热爱孩子,树立敬业精神、创新精神、奉献精神。
同时,我们积极做好家长工作。除班级门口设立“家园联系栏”外,我园还建立了网站,班级博客;不定期的开展家长会、家长开放日、亲子运动会等活动;每周发放一次“本周学习内容”,每半月发放一次“家园共育册”,让家长随时了解幼儿园教学进度及幼儿在园表现,通过这些多层次、多途径的交流沟通,让家长全方位了解幼儿园动态,参与了幼儿园的课程互动,实现了家园共育的目的。
三、卫生保健与安全防护
我园厨房按规定配备有大型天然气灶、消毒柜、饮水机、不锈钢厨具等标准设施,干净卫生。经卫生管理监督局检查合格,获得“卫生许可证”、“卫生保健合格证”。建立食堂食品卫生检查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制度,制定合理的营养食谱,食品、餐具、炊具均按规定消毒,幼儿一人一巾一杯也按规定消毒。炊事员每年体检合格方可上岗。我园教师、幼儿每学年体检一次,体检率达100%,并建立了合理的幼儿作息制度,确保幼儿身体健康发育。
我园从制度上规定安全措施,从设施上保证安全无隐患,从人员管理上加强督促检查。做到经常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并经常组织教职工学习安全防护知识,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同时坚持每天晨检,检查幼儿随身携带物品,及时消除隐患。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共同重视幼儿安全工作;坚持确认接送的幼儿家长,确保幼儿安全离园。我园有两辆接送车辆,车辆均通过检验并办理了校车证,接送车辆有专人负责,每天接送完后进行点名,确保每位接送幼儿进班。
我园还与公安部门以及街道居委会经常性的联系,配备了警棍等警备器材,制定各种应急预案,以确保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由于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幼儿园自开办以来无一起大小安全事故。
四、环境创设与教育教学
1、我园认真贯彻执行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遵循孩子的身心发展规律制定一日作息制度,合理安排游戏活动,户外活动和各生活环节活动的时间,充分体现动静交替,保教结合的原则。重视主题创设与保教相适应的教育环境,让孩子参与布置,体现孩子参与的痕迹。重视幼儿的情感教育,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幼儿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情绪愉快。
2、我园立足本园实际,坚持以游戏为基本形式,尊重幼儿的兴趣开展区域活动,为孩子提供可操作、可变化的开放性材料,给孩子提供积极探索的余地和欲望,体验活动的快乐。在组织活动过程中,教师注重观察幼儿,写观察笔记和跟踪笔记分析研究幼儿,采取有效的教育方法,更多地通过启发性语言、环境的设置和材料帮助幼儿,促进幼儿主动学习。
五、幼儿发展与办园效果
经过师生们的共同努力,我园幼儿在各方面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办园水平也获得了社会各界和家长们的认同。在近几年的发展中,我园荣获了不少的奖项,如“黄冈市民办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武穴市民办教育先进单位、武穴市教学教研示范单位、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等等,教师们参加的各级各类比赛活动也纷纷荣获黄冈市、武穴市一、二等奖,幼儿参加的六一比赛等活动都荣获一等奖……
第一条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教育指导纲要》等法律法规,为切实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域内民办幼儿园和托儿所等托幼机构。国办园及乡镇中心园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第三条幼儿园要全面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接受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举办民办幼儿园须具备的条件:
1有固定安全的园舍。幼儿园必须设置在无污染距污染源50米以外无噪音、无危险的安全区域内,房舍总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房屋建筑和消防设施符合标准;禁止在二层包括二层,门市房楼上的除外以上的居民楼内设置幼儿园;园内设有幼儿活动室、午睡室、盥洗室、儿童厕所,活动室面积人均1.5平方米以上,盥洗室和幼儿厕所符合安全卫生标准;有与幼儿园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所,人均面积2平方米以上;幼儿园的园舍和活动场所必须设置围墙和安全栅栏;为幼儿提供伙食的幼儿园要设有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堂,有《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
2有必备的设施设备。幼儿园有电视、VCD等电教设备3件以上,电脑必备;每班有风琴电子琴、手风琴、钢琴录音机,配备磁力黑板、贴绒教具、教学挂图、卡片等;有符合各年龄阶段婴幼儿特点的玩具,人均3件套以上;有大、中型游戏、体育器械3件以上;有图书柜,图书生均3册以上每年新增图书占图书数量的20%有适合幼儿使用的数量充足的桌椅、床等设施;为每个幼儿配备一巾一杯和餐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流水洗手设备;冬季取暖温度达到22℃以上。
3有合格的师资。主办人必须具有中师师范类、幼师类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60岁,品行良好,无传染病、精神病,无明显生理缺陷;聘用的园长、幼儿教师必须具备幼师专业水平专业合格证书,持有《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程度,年龄不超过50岁;保育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保健医具备中等卫生学校毕业学历,或取得医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主办人、教师和保教人员要主动接受县教育部门、卫生部门组织的培训、检查、监督和管理,持保健机构体检合格证上岗,幼儿园不得聘用身体不健康,患有急、慢性传染病和精神病的教职工。
第三章审批程序
第五条幼儿园实行审批注册制度,审批注册机关为县教育局。第六条审批注册提交的材料及审批程序:1申办人持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同意举办幼儿园的证明到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填写《县民办幼儿园登记注册表》同时出具举办者学历证书、专业职称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县教育局在接到申请后核实办学资质,并以书面形式做出是否同意受理的决定。未被同意受理的申办人,按照《不同意受理举办民办幼儿园通知书》说明的理由和提出的意见改进,重新申办。
2被同意受理者,持《同意受理举办民办幼儿园通知书》公安消防部门,由公安消防部门实地检测房屋建筑及消防设施情况,并出具《县公安消防大队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3经公安消防部门检测合格后,组织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保健机构进行上岗前体检,办理幼儿园《卫生保健许可证》
4县卫生监督所实地检查幼儿园食堂情况,办理《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
5县教育局对幼儿园进行实地验收,审查办园条件和资质,经验收合格者,准予登记注册。并将《县公安消防大队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卫生保健许可证》《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及主办人、园长、聘任教师的学历证书等复印件存档。县教育局30日内向举办人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6主办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政、物价、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登记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7实行民办幼儿园撤销、变更报告和年审制度。已取得办学许可的民办幼儿园因故更名、停办、合办、迁址、变更或举办者改变性质,均应向审批机关办理注销或确认手续,并报市教育局备案。每年月,举办人必须持《办学许可证》,发证机关办理年审手续,农村乡镇中心园和民办园由乡镇中心校将《办学许可证》统一送交教育局办理年审手续。对年审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者,发证机关责令其停办,收回《办学许可证》,并公告。
第四章相关部门职责
第七条幼儿园管理实行政府统筹、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建立起职责明确、密切配合、各负其责、联合执法的管理监督机制,对出现传染病流行暴发、食品卫生和交通安全等恶性责任事故,按照部门所承担的职责,追究责任。
第八条各乡镇政府及各部门职责:
各乡镇政府要统筹安排,把幼儿教育事业作为基础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保障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教育部门是幼儿教育主管部门,贯彻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幼儿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对各类幼儿园的审批注册和业务指导。建立幼儿教育督导和评价制度,实行分类定级管理。组织幼儿园教研、科研活动和幼儿园园长、教师培养培训活动。卫生部门负责制定幼儿园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幼儿园食品安全、卫生条件、设施等监督和检查,对卫生保健、传染病防控等工作进行指导并组织实施。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幼儿园房舍建筑和消防安全的鉴定、检查、监督与管理。
公安局负责对幼儿园周边治安环境的清理和整治。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对幼儿园班车的管理,建立严格的审批、检验制度,定期组织统计、清查和检测,对车况、使用年限、车型、驾驶员情况等统一建立档案,严格控制超员和违章驾驶。物价部门根据生均培养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等情况,依照教育部门分类定级结果,制定各级各类幼儿园收费标准,并审批执行。
民政部门要把发展幼儿教育作为城市社区教育的重要内容,与教育部门共同探索依托社区发展幼儿教育的管理机制和有关政策,指导社区逐步推行。
广电部门负责定期公示全县民办幼儿园检查整顿情况和分类定级评估结果。电视台重要时段开辟"民办幼儿园公告专栏"或在人群密集地带设置固定、长期的"公示板",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
幼儿园本身要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幼儿的保育教育工作和卫生保健工作。幼儿园园长是第一责任人,要特别关注幼儿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和完善各种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幼儿健康成长。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
第九条成立县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办公室。由主管副县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主任担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物价局、县民政局、县广电中心等相关单位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负责调度、协调各部门开展民办幼儿园检查、清理、整治工作。
第十条建立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县教育、卫生、公安、消防、物价、民政、广电等各部门主管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群策群力,共同研究、解决幼教事业发展中存在问题,以此推动工作不断取得进展。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对全县所有民办幼儿园实行联合检查,共同执法,特别要对没有资质,违纪开办的幼儿园要联合执法,坚决予以取缔。并依法对检查结果做出公开、公正的处理,不得互相推诿。
第十一条对民办幼儿园实行分类定级管理。依据《县民办幼儿园分类定级检查评估标准》,县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办公室每年要对民办幼儿园进行分类定级评估验收。依办园条件分类、办园水平定级,达到三类三级以上的幼儿园为合格幼儿园,三类三级以下的幼儿园为不合格幼儿园。
第十二条完善限期整改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对在分类定级评估中达到三类三级以上的民办园,给予颁证挂牌。对三类三级以下的民办幼儿园、已合格的幼儿园出现滑坡现象的或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食物中毒、传染病情的,将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期限,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复检,对仍未达到标准的幼儿园将责令其停业整顿,停业整顿期限内仍未达到标准的,取消其办园资格,已颁证挂牌的幼儿园给予摘牌处理,对不合格的幼儿园将在电视台公开曝光。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没有列入的条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