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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培训方案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02 15:03:03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保安培训方案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保安培训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使本市保安工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2010年*世博会安保工作需要,着力体现针对性、实用性、时代性和先进性的保安工作要求,积极构建*保安职业培训体系,实现保安职业培训工作的标准化、正规化、专业化,全面提升保安工作水平。

二、培训范围和周期

经市局批准的本市保安服务机构的在职保安员和新保安员作为培训对象,每3年轮训一次,其中,新保安员、骨干保安和直接参与世博展区安保工作的保安员从2009年5月1日起至2010年4月底前,完成培训工作。

年满45周岁的女性在职保安员、年满55周岁的男性在职保安员免于轮训。取得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五级《保卫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新保安员3年内免于轮训。取得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五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在职保安员3年内免于轮训。取得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保安员免于轮训。

三、培训形式和目标

保安员职业培训工作采取脱产、半脱产、全业余以及走读或住读等形式,由保安培训机构根据需要选用。可通过集中面授、到实习基地参加实习、参加国家保卫职业资格(模拟)鉴定、自学统考、以会代训、专题集训、实地操练讲评、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在达到培训目标的同时,努力缓解工学矛盾。

通过组织开展各等级、类别的培训,全面提升保安员的职业素质,规范保安职业行为,提升2010年*世博会安保工作水平。其中,新保安员必须通过国家初级保卫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五级鉴定证书;在职保安员3年内必须经过100课时的各类职业培训,并通过考核获得相应的学分或证书,逐步实现持证上岗。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保安员职业培训工作由市局治安总队统一组织领导,各级治安部门负责监管、指导和检查,经市局批准、主管部门注册的培训机构负责实施。有关培训计划(大纲)、考试要求、教材题库、结业证书、收费标准等由培训机构负责制定,经市局治安总队审批、相关政府部门核准或备案后施行(国家已有规定的,按规定施行)。

保安员职业资格培训、考试,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标准和要求执行,各保安公司培训计划要报主管公安机关和市局治安总队备案。各相关单位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局治安总队:设立培训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和检查本市保安员的职业培训工作。具体任务:一是联系和协调市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落实相关工作;二是负责审定统一的在职培训教材、大纲,指导检查在职保安员全员轮训工作,并指导教学管理,组织教官承担部分业务课程教学;三是指导检查本市保安服务机构、保安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的培训工作,监管考核、发证,并每年对培训机构组织开展一次培训质量评估。

(二)分、县局和其他具有监管职能的公安机关:负责组织、指导和检查本辖区新保安员的职业培训工作。具体任务:一是传达、部署和落实市局的培训工作要求;二是监督、检查和考核本辖区保安服务机构制定保安员职业培训计划,按时组织保安员开展职业培训;三是向市局治安总队推荐培训教员。

(三)各保安服务公司:一是确定一名公司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制定保安员的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规划,并认真有效地组织全员培训;二是做好新保安员的体检、政审和集体报名工作;三是建设实习基地,提供学员实习岗位,指派带教保安员,并对学员的实习情况作出记录和评价,督促学员完成作业。

(四)保安培训机构:一是取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公安局批准的具有保卫职业资格培训条件的培训机构,应按照国家保卫职业资格的培训要求,做好各等级的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二是*市保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和浦东保安培训中心负责在职保安员轮训工作,按照材、大纲组织好各项教学教务工作,并制定三年轮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报治安总队批准后实施;三是建立保安员培训信息库,施行IC卡管理;四是加快师资队伍建设,加强主要业务课程教官的选拔和培训,努力提高师资质量;五是加快教学设施和设备建设,购置必要的训练器材设备,安排好训练设施和场地。

五、推进要求

(一)实行集体报名的方式。保安员培训原则上实行由保安服务机构集体报名的方式,并在送训前做好新保安员的体检、政审、签约和交保等工作。在职保安员轮训每人每课时(面授)按不超过10元标准收费。新保安员培训,凡本市户籍的新保安员经考核合格的,免培训费;非本市户籍的新保安员经考核合格的,培训费减半支付;在职保安员参加四级以上(含四级)职业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的,培训费减半支付。

(二)制定分批培训计划。各保安服务公司应尽快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3年培训规划。特别是从2009年5月1日起至2010年4月底,要完成新保安员、骨干保安员和直接参与世博展区安保工作保安员的培训任务。在职保安员的培训方案,由各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培训机构研究确定(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的保安员除外),并报市局治安总队备案。各培训机构要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三)制定教学计划。新保安员职业培训的教学计划,要依据国家保卫职业资格培训的基本要求,结合市局贯彻落实市政府《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安保工作的具体要求,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进行必要的调整。同时,*市保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和浦东保安培训中心要在各保安服务公司的配合下,于7月底前制定第一轮在职保安员轮训的各类教学计划,报市局治安总队批准后实施。

(四)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市局治安总队,各分、县局和其他具有监管职能的公安机关,各保安服务公司,各保安培训机构要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并加强沟通协调,务求取得工作实效。*市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市局各单位,各分、县局和相关公安处(局)要积极支持新保安员职业资格培训和在职保安员的轮训工作,切实为建立*市保安员职业培训体系作出应有贡献。

六、工作要求

(一)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对保安员职业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把保安员培训工作情况作为考核保安服务公司质量管理的重要指标,并纳入工作绩效考核范畴。要对保安员培训工作开展经常性检查,从2010年1月1日起,对发现新保安员未取得五级《保卫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的,要立即督促整改;至2010年4月30日未完成规定培训任务的保安服务公司,要追究公司领导责任。

(二)直接参与世博区域安保工作的保安公司,要根据世博安保工作要求,按节点在2010年4月底前完成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对受训的保安员,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机构要建立一人一档的培训记录,并逐步实现全市联网。

篇(2)

尊敬的领导、同志们

一年来,本人自觉遵守公司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在公司领导的带领和各位同事的支持下,以务实的态度、扎实的作风,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做到廉洁自律。现将本人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梳理公司安全生产制度、生产组织流程等原有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 23 项管理制度和规定重新进行了修订和完善。这些制度和规定明确了各部门及其人员的分工和职责,规范了公司的生产组织和业务管理,充分保障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2、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并对培训进行相应的效果验证,目的在于保证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常识,熟悉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到按章操作。在培训过程中,狠抓落实,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保证了培训教育有人问、有人管。使公司人员明确了工作中的权责,作业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3、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重在落实,通过严格检查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组织安全部牵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每月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坚持定期安全生产检查与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进行隐患集中排查和整改活动,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公司各生产作业部门、协力单位,层层布置、层层落实、层层检查。 并由各部门进行部门内部安全隐患自查,由安全部进行监督。

4、落实安全议制度。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研究安全生产问题。回顾上一阶段工作取得的成效。找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当前的安全形势,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并抓好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对违章行为、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和整改。确保防患于未然,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

5、强化预案演练 。针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加强相应的安全生产事故救援体系建设。抓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树立“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观念。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并在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效果进行分析评价。发现问题及时修订预案,使之更加符合实际需要。今年组织了进行了火灾事故、触电事故安保应急处置等演练。这些演练工作使员工学会了应对突发事故的正确反应。

6、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工作

在安全月期间,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讲、安全文化宣传、政策法规宣传及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公司员工进行消防应急演习,组织综合性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在整个安全生产月期间,通过悬挂条幅、电子屏滚动播放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并在公司公众号,工作群等媒体内上传宣导安全小常识,普及安全理念和安全法律法规。便于全体员工可以随时学习,做到警钟长鸣。

7、抓好安保工作

根据《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等文件要求,认真学习、研究SOLAS公约海上保安方案和ISPS规则以及交通部制订办法的《港口设施保安规则》,参加交通运输部举办的“港口设施保安培训班”,取得了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港口设施保安培训证书”

二、存在的不足与改进的方向

虽然重点工作已基本落实,但是员工的安全意识的强化及教育培训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明确今后的工作重点。

  1、根据公司制定的目标任务,健全和完善安全责任制考核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实施年度考核。

2、以“零容忍”态度,从源头和过程中同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继续落实好公司每月一次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制定措施,整改到位,确保码头持续安全。一是抓好源头治理工作。把履约资源配置过程中可能输入的风险控制在现场之外,从源头降低隐患的产生。二是抓好过程排查。落实“五整治、五落实”,把好技术关,确保各类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减少隐患发生的几率;定期做好设备状态监测,使之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同时根据季节特点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最终把隐患排查治理落到实处。 三是抓好监检查督工作。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重点抓隐患整改效果,对于重复出现的隐患问题进行从严处理,对查出的隐患、事故苗头、违章事件一追到底,落实到责任人。

篇(3)

关键词:STCW公约 培训机构 影响 对策

中图分类号:G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8(a)-0246-01

国际海事组织对STCW78/95公约中的STCW公约和STCW规则进行了全面回顾和系统的修正,于2010年1月完成对STCW78/95修正案全面修订的初稿。2010年6月菲律宾马尼拉召开的国际海事组织STCW公约缔约国外交大会上已通过该修正案,该修正案称为“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于2012年1月1日生效。本次修订新公约对船员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培训机构的教育教学提出了新的挑战,培训机构需要全面梳理分析本次修订的内容,积极应对。

1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对船员教育与培训的影响

1.1 船员证书体系发生变化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新增电子员、电子机工、高级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机工、保安意识、保安职责培训项目,明确了海员健康标准及健康证书的签发要求,新增健康证书书面证明,确定了证书和文件分为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书面证明三个层次。

1.2 船长和甲板部主要修正的适任内容和标准

强调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的应用。新增使用ECDIS保持航行安全的航行值班(操作级)和使用有助于指挥决策的ECDIS和附属系统以保持安全航行(管理级)的要求;简化天文航海的知识、理解和熟练要求,提倡使用电子航海天文历和天文航海计算软件;新增领导和团队工作技能的使用(操作级)、领导力和管理技能的使用(管理级)的强制性适任要求;驾驶台资源管理成为强制性适任标准;新增海洋环境保护意识方面的知识、理解和熟练要求;新增按照船舶报告系统和VTS报告程序的一般规定进行报告的内容;新增高级值班水手发证的强制性最低要求

1.3 轮机部主要修正的适任内容和标准

删除“至少30个月的认可的教育与培训”的要求;提高普通船员晋升轮机员的要求(6个月到12个月);新增领导和团队工作技能的使用(操作级)、领导力和管理技能的使用(管理级)的强制性适任要求;机舱资源管理成为强制性适任标准;新增电子员、电子机工和发证和高级值班机工资格的强制性最低要求。

1.4 技能培训主要修正的内容

明确所有海员的安全熟悉和基本培训及训练的强制性最低要求,增加海洋环境保护基本知识、船上有效沟通、团队工作、理解并采取措施控制疲劳等新内容。对所有海员的与保安培训和训练有关的强制性最低要求,新增保安意识和保安职责培训,明确船员在基本安全、救生(助)艇筏、高级消费训练项目上“保持持续适任能力的方法”

1.5 明确了过渡期限

STCW马尼拉修正案于2012年1月1日生效,履约过渡期为5年,自2017年1月1日对所有船员的培训、发证和值班按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要求进行全面实施,届时在船上任职的船员必须满足新公约的要求。

2 培训机构履行马尼拉修正案的对策

2.1 加强公约学习研究,掌握国内履约配套公约、法规规定要求,更好的指导船员教育与培训工作

培训机构要认真研究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和国家海事局下发履约配套法规的精神,依据履约期限,统筹安排在校生及社会船员的过渡期履约培训,结合新规则对新入校的学生人才培养方案重新梳理和修改,重点要研究新的考试和发证规则及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在专业证书和适任证书的培训、人才培养规格的调整、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教材编写、课程设置、大纲制定等方面给予详尽的指导。

2.2 加快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积极申办培训项目资质

培训机构要认真学习各项目教学人员要求和场地、设施及设备标准,加强师资的引进和培养、加快实验、实训条件建设,积极申请项目资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要制订航海类专业教师培养计划,解决航海类专业教师船员适任证书持证和师资紧缺瓶颈问题,对现职教师,新公约的船员相关适任能力标准表中新增了多项适任能力,在相关的适任能力项下新增了若干要求,许多新增的内容对从事海事培训的师资人员是新的知识或技能,因此在开展履约培训之前,相关师资人员需要提前进行知识及技能更新培训。原来部分培训项目从设备、师资、准入标准等方面做了调整,对对培训机构的设备等提出了新要求。新增培训要求、培训项目需要培训机构补充新设备,诸如ECDIS、ERM、BRM培训所需要的实际操作、演练、模拟器等设备。

2.3 调整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满足新公约的要求

培训机构需要根据主管机关颁布的新法规,结合自己单位的实际情况,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系统改革,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强化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培养,要能够促进学生知识、技能、职业素养协调发展,要特别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航海类专业英语教学,注重航海类专门人才的海员素质养成教育。要正确处理好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三者之间的关系,切实考虑到航海类人才在素质结构、能力结构、知识结构的协调统一,注重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从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人才培养模式、职业岗位能力、专业核心课程、总体教学进程和安排等诸多方面进行重新架构。

2.4 更新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管理,确保履约培训质量

培训机构要根据新法规要求对教育与培训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吐故纳新,要加强体系的严细实全的运行与精细化的管理,促进各受控部门质量意识不断提高、工作持续改进,通过内审、外审、管理评审,保证体系的连续性、有效性和符合性,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管”,推进船员教育与培训工作不断追求卓越。通过质量体系来规范日常的管理工作,强化按规则办事意识,把“依法治校,以法治教”落实到实处,从而达到既定的质量目标。

总之,马尼拉修正案的实施对船员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培训机构而言,困难与机遇并存,培训机构要认真研究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及国内的配套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解读其本质内容,深刻理解其内涵,积极主动的促进履约工作有效开展,为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船员队伍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史方敏,范嘉芳.STCW78/10公约对航海技术专业人才培养的影响及对策[J].航海技术,2010(5).

篇(4)

关键词: 马尼拉修正案 高职航海技术学生 影响 对策

1.引言

STCW公约(全称《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于2010年6月25日在菲律宾召开的缔约国外交大会上获得通过,并将于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修正案的实施为今后一段时期全球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建立了更为严格、统一的标准。该修正案的实施必将对当前在校的高职航海技术专业学生产生一定的影响。

2.马尼拉修正案产生的背景

1978年7月,国际海事组织(简称IMO)通过了有史以来第一个《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简称STCW公约)。该公约的实施对促进包括我同在内的各缔约国海员素质的提高,在全球范围内保障海上人命、财产安全和保护海洋环境,有效控制人为因素对海上事故的影响,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实施期间根据航海技术及航运业发展的需要,公约进行了多次修正。其中,1995年修正案对STCW公约的附则进行了全面修改,同时新制定了STCW规则,作为对STCW公约附则的补充。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IMO将“航行更安全,海洋更清洁”确定为其追求的目标。但随着船舶大型化、快速化、专业化、现代化的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全球对海洋环境保护要求更为严格,对海员的培训与值班标准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由于海盗猖獗,海运安全受到严重的挑战,对海员的培训与值班标准又提出了新的要求。该目标现在已变为“清洁海洋上安全、保安和高效的航运”。可以看出,国际海事组织已将“保安”与“安全”、“防污染”这两个传统主题并列,将“保安职责”全面纳入海员的培训内容。2007年STW分委会第38次会议确定了对STCW公约和规则全面回顾的8项原则。

(1)保留1995年修正案的结构与目标;

(2)不降低现有标准;

(3)不修改公约条款;

(4)解决不一致的问题、清理过时的要求及体现技术发展的需求;

(5)确保有效的信息交流;

(6)由于技术的创新,在履行培训、发证与值班要求方面提供一些灵活性;

(7)考虑短航线船舶与近海石油工业的特点与环境;

(8)考虑海上保安。

对STCW公约全面回顾的8项原则的前3项原则是马尼拉修正案的基础。马尼拉修正案保留了1995年修正案的结构与目标,不降低现有标准,不修改公约正文条款,仅对公约规则(Regulations)与STCW规则全面回顾与修正。

3.马尼拉修正案中有关航海技术专业职业素质变化的内容

通过对马尼拉修正案与现行STCW78/95公约比较,在航海技术专业职业技能素质方面新增或者修订了一部分内容,具体见表1。

表1 马尼拉修正案对航海技术专业职业素质新增要求一览表

4.当前在校航海技术专业学生与马尼拉修正案要求存在的不足

以江苏某高职航海类院校2011级航海技术专业为例,该专业2011级人才培养方案中对专业能力设定及对应课程安排见表2。

表2 专业能力与课程衔接一览表

由于在校学习时间的限定,从表2的内容来看,目前在校高职航海技术专业学生是按照STCW78/95公约要求设定专业课程体系的,对于马尼拉修正提及变化的内容涉及较少。根据表1和表2的对比分析,我们能够看到目前在校的高职航海技术专业的学生适应马尼拉修正案的要求,在以下4个主要方面存在不足。

(1)《驾驶台资源管理》课程未进入专业必修课程,个别院校在专业限定选修课程中加入该课程,但在师资安排上缺少重视程度,学生学习缺乏主动性。

(2)涉及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知识的课程安排较少甚至没有,学生对ECDIS知识了解达不到安全航行的要求。

(3)缺少对海洋环境保护意识方面知识的传授,有关环境保护知识内容只是在基本安全培训和《船舶管理》课程中稍有涉及,知识量和要求程度达不到马尼拉公约的要求。

(4)保安培训知识没有在课程体系中体现,缺少保安意识培养和训练,未能达到适任马尼拉修正案的要求。

5.当前在校高职航海技术专业学生适应马尼拉修正案需求应采取的措施

5.1加强学习,提高适任马尼拉修正案要求的职业素养。

航海技术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应与国际公约和国内法规的相关要求保持一致,毕业生的职业素养必须适应公约的要求。2011年1月1日,马尼拉修正案的正式实施,对当前在校高职航海技术专业的学生来说,抓住在校时间自觉缩短自身职业素养与马尼拉修正案要求的差距至关重要。利用专业课程学习之余,加强对海洋环境保护知识和领导力及团队工作技能知识的学习和积累,形成良好的海洋环境保护意识和团队协作能力,丰富自身的知识结构和责任意识,具备保障船舶安全航行的能力,达到马尼拉修正案新增职业素养的要求。

5.2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获取新增的各类职业资格合格证书。

马尼拉修正案中新增了部分实践操作技能强制性培训的要求,而海员各项基本技能训练是在经过培训机构培训后,并参加由主管机构认可的技能考核,合格后颁发统一合格证书。目前,现行的STCW78/95公约中,对ECDIS、保安员的培训是非强制性的要求,采取自愿参加的形式进行培训。对于目前在校高职航海技术专业学生来说,应把自愿参加转变为自身的强迫参与,利用在校学习契机,多参与一些对将来就业及适任新公约变化的技能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

5.3服从半军事化管理,提高服务服从意识。

良好的服务服从意识是职业队从业者的基本要求。为了培养学生良好的服务服从意识,几乎所有的航海类院校都采用半军事化甚至准军事化的管理制度。随着“90后”学生步入高校,很多学生表现出了对严格管理的逆反情绪,从内心抵触现行的管理模式,他们认为这种管理方法限制了他们个性的发展。但是,他们往往忽略将来从事职业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就要求从业者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服务服从意识,这种意识的培养是要通过日积月累的环境熏陶来塑造的,而学院执行的半军事化管理制度正好为服务服从意识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保障。为此,我们应该从选择职业的特殊性出发,自觉服从学院采取的管理制度,提高个人的团队协作和服务服从意识,以更好地适应未来职业的需求。

6.结语

马尼拉修正案的实施,对当前在校的航海技术专业学生将带来一定的影响,为了能够及早地满足马尼拉修正案变化的新要求,我们要积极行动起来,不断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提高专业实践动手能力和专业技能应用水平,满足未来职业岗位的需求。

参考文献:

[1]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解读组.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解读[J].航海教育研究,2011,(1).

[2]白军,于佳佳,徐新.STCW公约修订与航海教育的应对策略[J].航海教育研究,2011,(1).

[3]马强,刘建新,初忠刚.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与航海教育的应对[J].航海教育研究,2011,(2).

篇(5)

为贯彻落实《20__—20__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精神,农业局同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城乡建设局决定共同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现按照《江西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一、基本思路

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必须体现“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督、农民受益”的原则,由政府公共财政支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受训农民转移到非农领域就业为目标,开展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前的职业技能示范性培训。

二、目标任务

20__年全县阳光工程培训2500人,转移20__人,计划开办12个专业,即:

1、电动缝纫初级技工培训300人;

2、电脑操作初级培训800人;

3、电工培训200人;

4、会计基础知识培训100人;

5、家政服务员培训100人;

6、餐厅服务员培训100人;

7、建筑工培训200人;

8、汽车驾驶培训200人;

9、保安培训100人;

10、沼气技工培训200人;

11、农机驾驶培训50人;

12、农产品初级加工及贮运培训150人。

三、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为加强阳光工程项目的组织领导,县里成立以主管农业的##副县长为组长,由县农业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科技局和城乡建设局共同参与的“修水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协调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阳光工程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监管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阳光工程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严格按照“管培”分离的原则。在县政府的推动与监督下,农业局主要负责项目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搞好培训单位的招投标,认定培训基地,监督检查培训基地的培训实施情况,开展学员就业情况抽查和培训效果的评估验收,建立项目档案等。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落实培训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监督检查培训补助资金的使用,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参与对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等。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为农民工培训提供优质服务。培训基地主要负责具体培训任务、日常培训工作、培训后输出就业工作。

3、认定培训基地。充分发挥现有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集中一批符合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认定为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的培训基地,确保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我县按照省阳光工程办“实施方案”对招标基地的招标时间、条件、程序、材料的要求,拟定《修水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招标公告》,确定20__年6月20—22日为培训机构投标时间,6月23日为招标时间,6月24日为阳光工程项目认定培训基地,向社会公布招标结果公示时间,取得培训基地资格的培训机构,必须与县阳光工程办签订承诺责任书。

4、财政资金补助农民。财政资金是用于对参加学习的农民给予补贴,降低农民参加学习的费用,让农民直接受益。如学员以培训券参培,培训基地要照券降低收费标准,如直接拨至培训基地,培训补助资金不能用于培训单位的基本建设、培训条件建设和技能鉴定开支,一定要按县阳光工程办公室下达的标准如数补给参训农民。

5、认真组织培训。

⑴培训时间:阳光工程培训项目以短期的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辅助开展引导性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15—90天。也可按用工单位要求确定培训时间。

⑵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主要是我县现有初中以上 文化程度,思想素质高,有转移愿望的农村中青年劳动力,年龄在16—45周岁之间。

⑶培训内容:今年我县农民工培训的重点内容按照培训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主要内容是缝纫、电脑、电子、会计、家政、餐饮、建筑、汽车(包括农机)驾驶、保安、沼气技工及农产品加工和贮运等12个专业,承担项目的培训基地要紧紧围绕有利农民就业,科学设置培训课程。

⑷培训形式:以定点、定向培训为主,各培训基地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转移就业为前提,主要开展订单培训,保证受训农民转移就业。转移后才能得到国家补助资金。

⑸培训教材:可选用全国统编教材或自行开发适合农民短期技能培训和就业特点的教材。

⑹颁发证书:阳光工程培训的学员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培训单位发培训结业证书。

四、监督管理

为保证培训质量和转移就业效果,兑现与省阳光工程办签订的任务合同,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必须做好以下几项相关的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1、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培训单位的负责人为阳光工程项目法定代表人,一定要兑现与县阳光工程办签订的“项目承诺责任书”,对本单位的培训项目的申报、实施和资金使用负责。

2、建立培训就业台帐制度。培训基地必须建立培训台帐和转移就业台帐,培训台帐内容包括受训农民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和家庭住址,转移就业台帐说明就业单位和联系方式,并按县阳光工程办的要求汇总,培训台帐、就业台帐一式两份,自留一份,交一份到至县阳光工程办。

3、建立项目公示制度。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将定期向社会公布承担项目的培训基地的单位名称、培训专业、收费标准、资金补助等情况,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792—7221347),接受社会监督。

4、建立培训工作月报告制度。县阳光工程办将不定期检查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对确实难以完成培训任务的,将及时进行调整,以确保整个培训任务落实。同时,县阳光工程办要求培训基地指定专人作为信息员,每月至少报告一次培训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培训的工作经验及典型事迹等信息情况,以便县阳光工程办向省阳光工程办汇总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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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安保专业;双师型教师;实践能力

自从1995年国家教委对职业大学提出“双师型”教师以来,关于“双师型”教师的内涵理解和概念界定一直是职业教育界争论的焦点问题。随着高职院校大众化的逐渐普及,各种不同类型的专业院校逐渐建立起来,职业的专业化和精细化更加凸显,由此带来的双师型教师认定也更加复杂和专业化,尤其是对处于交叉学科的安保专业来讲,更需要对“双师型”教师的内涵进行准确定位,以此来确立整个教师队伍的发展方向,逐步探索出一条适合专业发展的“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本文将主要从安保专业建设的角度,阐释双师型教师的具体内涵,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本专业的教师队伍培养途径。

一、安保专业“双师型”教师的内涵解读

1.双师型教师的内涵

“双师型”教师概念的正式提出,最早来自1995年原国家教委印发的关于开展建设示范性职业大学工作的原则意见》(教改[1995]15号),它对申请试点建设示范性职业大学的基本条件设置了八条标准,其中第四条中规定:“有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师资队伍。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具有一定的专业实践能力,其中有1/3以上的‘双师型’教师”[1]。从此之后的10年间,职业教育界围绕“双师型”教师的概念界定和具体内涵进行了探讨,先后经历了“双证”说、“双素质”说、“双职称”说、“特定”说等。在2004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颁布的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文件的有关说明中,对“双师型”教师直接表述为“双师素质教师”,并对其进行了详细的注解:双师素质教师是指具有讲师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任教师:(1)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其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2)近5年中,有2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3)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与)2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4)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与)2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上述规定为“双师型”教师的界定提供了刚性的可操作标准,已成为大多数高职院校聘任和培养“双师型”教师的主要参考。

“双师型”教师概念的演变过程始终强调实践能力的培养,并在发展过程中从专业化的角度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行业标准,从而使“双师型”教师成为普遍公认的学术话语。但是,因为专业分工的复杂性和精细性,在实践层面上,“双师型”教师的具体界定会因职业类型的不同而发生改变,尤其是对日益发展的安保职业来讲,准确地理解“双师型”教师的具体内涵仍有待商榷。

2.安保专业“双师型”教师的内涵

安保专业“双师型”教师的界定与其职业特征密切相关。安保职业的主要特点是全面性和综合性。在2007年1月1日正式实行的《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中,对保安职业的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作出了明确规定:(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包括职业守则,工作纪律;(2)基础知识,包括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两大类,涉及了保安工作的职责和权限、安防技术、消防安全、现场保护、队列知识、保安礼仪常识、安全管理知识、安全咨询、相关法律法规等多种类型;(3)专业技能,包括安全防范技术设备操作技能、消防器材操作技能、计算机操作技能、防卫技能、初起火灾的扑救、聚集人群的控制与疏散、交通疏导、民商事调查技能、其他相关技能等。从上述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保安职业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不仅包括业务技能、技术防范,管理能力,还包括个人的文化修养和职业操守,所涉及的学习内容涵盖了多种学科,包括管理学、法学、安防、保安、职业道德、紧急救助等。除此之外,在公安部制定的《保安员培训大纲》中,还对保安员的整体素质进行了阐述,即具有一定的观察、理解、表达、判断、应变、自卫、自控、沟通、指挥、协调及自主学习的能力。保安员职业的复杂性决定了保安专业双师型教师界定的多重性。如果按照上述标准来衡量,该专业的双师型教师将扮演多种职业角色,具备多种职业能力。

根据公安部在《保安员培训大纲》中对培训教师的要求,培训初级保安员、中级保安员、高级保安员的教师应具有保安师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公安、法律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保安师、高级保安师的教师应具有公安、法律或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这一文件来看,培训教师的“双师型”标准更加强调的是职业资格证的获取,这是衡量“双师型”教师的基本标准,主要参照的是上述“双师型”素质教师的刚性标准,即强调的是教师应具有的任职资格,包括学历、职称以及专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从实践层面来看,强调证书获得的“双师型”教师衡量标准并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一套与实际能力等值的职业资格证书获得制度。为了应付学校的师资标准,许多教师考证的目的仅是为拿证而拿证,甚至出现以钱买证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双师型”教师培养工作的导向,同时也降低了职业资格证的证明价值。对于新兴的保安专业来讲,职业资格证的证明价值会更少些,这与整个保安队伍的整体发展水平紧密相关。据相关部门统计,截至2007年12月,全国保安服务企业超过2500家,从业人员超过300万[2]。尽管保安业存在广阔的发展前景,但是社会安全保卫力量的整体素质较低,多数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复转军人,仅仅具有高中及以下学历,未接受过任何安全保卫方面系统的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主要从事普通的保安勤务工作。一般的保安公司培训也只限于入门培训,无法对安全保卫人员的综合素质进行培养,培养的目标也多数为初级保安员。保安专业也一直在较低的层次上徘徊,仅局限在人工看护、押运、参与文体、商业等较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等方面。整个保安行业的发展现状决定了其在短时间内无法达到专业性标准。在这一大的背景下,如果一味地注重职业资格证的获取,忽视实践能力的培养,其结果将会适得其反。因此,对于保安专业的“双师型”教师的界定,更应该强调能力和素质说。

根据能力的构成特点,我们可以把保安职业“双师型”教师的能力构成分为一般能力和特殊能力。其中,一般能力指的是所有教师都应具有的基本能力,而特殊能力指的是安保专业教师所具有的各种特殊能力。其能力结构如下图1所示。

对于安保专业的教师来讲,上述能力的具体内涵如下:(1)一般教育能力。指安保专业的教师应该掌握精通教育理论,具有丰富的心理学知识,能够熟练地运用现代化的教育技术和辅助手段,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教学能力;在教学的分析、设计、实施、评价和研究等各个环节中都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具备将缄默知识进行显现化的能力。(2)专业教学能力。指安保专业教师所应具有的适合专业发展的特殊能力。首先安保专业教师应该具有较强的教学和教研能力,包括具有两门以上课程的扎实的理论基础,能够胜任教学工作,能够胜任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组织和指导工作,能够进行课程开发等工作。在这一层面上,安保教师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的学历水平,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其次,在专业的实践和管理能力上,安保专业教师应该具有熟练的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胜任专业实践教学,具有中级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懂得安保行业的管理规律,并能很好地指导学生参与各类社会安保实践活动。例如,安保专业教师应该具有保安员、建筑消防员、急救员、监控执行员、保安经理、安防系统安装维护员、安防工程设计评估师等相关证书,具备日常的安全管理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各种技能,包括具备各种安防和消防设备的使用、维护等能力,具备紧急救助和现场保护处置的能力以及具备各种实训方案的设计与实施等综合技能。在上述基础上,安保专业教师还要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能与校外企业、行业进行良好的沟通,组织和激励学生积极参加实践活动。最后,随着专业知识的不断更新,行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安保专业的教师还必需具备自主学习的能力,不断更新的知识体系和能力结构,以适应外界环境变化和主体发展的需要。安保专业的教师应有指导学生择业和创业的能力,应对本专业的发展有一定的预测力,应了解用人部门对本专业和技能水平的需求,应能通过专业化的视角,为学生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3]。

安保专业“双师型”教师的具体内涵,除了包含上述能力之外,还应该包含以下特殊素质:(1)安保职业道德。与其他行业不同,安保专业尤为强调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双师型”教师除熟悉并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外,还要熟悉并遵守安保行业的职业道德,清楚其制定的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地位、作用等,并通过言传身教,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业职业道德;(2)具备社会交往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沉着应对突发事件。一般来讲,安保专业分为物防、人防和技防三大类,当前主要以人防为主。保安人员在值勤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比较复杂的人际冲突问题,这时,就需要他们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因此,安保专业的教师应该具备相应的人文素养,如社交礼仪、心理学知识等,帮助学生学会有效地处理此类问题。

二、安保专业“双师型”教师的培养途径

1.健全法律法规,实现学校与企业的深度融合,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

职业院校教师的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完全靠教师自身的能力根本无法完成。从国外职业教育的现状来看,无论是德国的“双元”制,日本的“职业训练指导员”模式,英国的三段融合培养模式,还是美国丹麦等国的“专业技术水平高要求模式”,[4]都强调学校教育和企业实践之间的深度融合,并从各项法律和法规上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制度支持。目前,我国尽管在一些规章制度上明确了“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方向和目标,但是在操作层面上还面临着诸多困难。首先是各个职业之间存在的人事制度壁垒,使院校教师无法安心地深入到生产实践一线进行培训。在教师的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绩效考核以及日常管理等方面都尚未建立起一套适合“双师型”教师发展的系列性制度。因此,我们首先应该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保障教师能够培养自己的实践能力。对此,我们应完善教师专业化的法律法规,保障和扩大高职教师的专业自,使教师能够从日常繁重的教学任务中脱离出来,有机会和资源去充实和提高自己的知识和能力结构。安保工作在社会生活和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在协助政府维护社会治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特殊性和危险性,因此必须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为此,我们在制度设计上应该努力整合大学、职业院校和安保企业之间的优势资源,有效推进“双师型”教师培养工作。例如,制定有关安保学校、相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法律法规,提供政策支持,促使安保企业愿意接收安保教师参加定岗生产实践,促使学校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具体包括定期组织专业教师去保安服务总公司、保安培训中心、安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安防培训学校等地方进行相关培训、顶岗实践和挂职锻炼,派专业骨干教师到国内外著名院校进行技能培训、业务进修等。

2.加强教师的实训基地建设,不断提高在职教师的专业技术技能

除了参加社会实践外,安保专业的教师还可以利用本校和其他学校的仿真教学环境,来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学校要根据安保职业技能培养及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加大对现有实训设备的建设投入,不断更新和完善相关的实训设备,保证实训设备紧密结合岗位的发展,同时,还要注重不断提高培训教师的知识技能。安保专业的实训室建设项目很多,包括视频监控与报警系统实训室,如防爆安检实训室、紧急救助实训室、消防技术实训室、安防技术综合实训室、现场保护与处置实训场、小区智能防卫实训场以及拓展训练场等多个实训场所。建立这些实训场所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单凭一所高职院校的现有能力将很难完成。因此,安保专业的教师要充分利用本校和校外其他资源,来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3.加大人才引进工作的力度,提高安保专业“双师型”教师的整体水平

高职院校可以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等方式,从安保职业一线引进或聘用一批学历层次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对他们进行相应的教育教学技能培训以后,将其充实到“双师型”教师队伍中,以此带动整个安保专业发展的先进性和实用性。此外,高职院校还可以将合作单位中的骨干人才和校外安全保卫行业中素质高、经验多、能力强,热衷于教育事业的行家能手请进学院,承担实践教学和教师培训的任务,并将其纳入安全保卫专业的兼职教师库,组合成不同层次的教学梯队。

参考文献:

[1] 国家教委.国家教委关于开展建设示范性职业大学工作的通知[EB/OL].law.省略/html/1995/10953.htm.

[2] 李朝伟.治理理论视角下的我国保安业发展分析[J].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17(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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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教培训

常年在县电视台开辟“蒸水安监”宣传专栏,对全县人民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常识宣传。投入6万余元,在我县境内高速公路出口和主要道路旁新增4块高标准的大型安全生产户外宣传牌。 6月16日,我局牵头组织县直相关单位在夏明翰广场举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县住建局、安监局联合举办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题教育培训班。县安监局、人社局联合举办全县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暨工伤保险业务培训班。上半年,县安培中心共举办各类培训班6期,1100余人参加了安全教育培训并通过考核。

(二)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严正行政许可。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条件,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推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现场审查把关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予行政许可。上半年,共对110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5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农药、油漆店)进行颁证和换证。督促3家非煤矿山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另有 6家采石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资料已报市局,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在申办当中。

2、严明执法检查。紧紧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主要节假日,突出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直管行业领域,严格依法进行安全检查。上半年,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499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47家,查处各类安全隐患215条,督促整改到位210条。加强对制鞋、箱包、水泥、陶瓷、矿山等职业危害相对严重企业的职业卫生监管,督促用工单位做好职工体检工作,建立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严肃隐患治理。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平台作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分级分类建立台帐,对重大安全隐患,由县安委挂牌督办。上半年,共下发安全生产隐患《督办令》、《督办函》13份。3月份,县安委接到县教育局报告,称大安乡天翼幼儿园后面山体出现开裂、移动现象,整座山体向该幼儿园墙体方向移动约20公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对该幼儿园300余名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县安委办分别给县国土资源局、县教育局下达了督办函,要求其迅速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目前,该处隐患现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4、严格复产验收。严格落实省、市关于高危企业节后复工复产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逐行业制订了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实施方案,明确复工复产程序和标准,严把高危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关。对不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和经整改后仍达不到复工复产条件的高危企业,坚决不予以复工复产,同时,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安排专人进行盯守监控。5、严密防汛保安。我局多次召开重点矿山和尾矿库企业主要负责人防汛保安专题工作会议,下发加强防汛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安排专人、专班实行24小时值守。同时,明确了联系尾矿库汛期安全的县级领导、乡镇领导和部门领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汛期防灾应急救援体系,突出抓好尾矿库安全度汛、地下矿山防排水、露天矿山及在建项目防山洪地质灾害三个重点,确保将防汛措施细化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岗位,确保安全度汛。

(三)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

我局始终保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按照省、市、县“安全监管执法年”活动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单位,组织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坚决予以打击取缔。今年3—4月,我局会同商务、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2次加油站专项整治行动,取缔非法加油站点4个。5—6月,我局对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开展常态执法,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经营网点24家,依法收缴非法烟花爆竹200余件。同时,我局还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执法力度,今年上半年,我局依法下达有关执法文书237份,对35家企业进行立案调查,行政处罚32.6万元。

(四)稳步推进安全生产达标创建

1、企业标准化建设有序推进

今年来,我局不断加大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力度,在强力推进高危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同时,将此项工作向工贸行业拓展。上半年,我县2家非煤矿山企业、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通过三级标准化验收。工贸行业领域,业美纸业、荣尔电气等2家企业已通过三级标准化验收,________有限公司、____化工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正在积极创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

2、示范县、示范乡镇创建进展良好

4月14日,我县组织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示范县创建工作任务和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行动,示范县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井头、樟树等乡镇正在积极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曲兰、樟木等两个乡镇也正在积极努力,完善相关工作,为创建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统筹兼顾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把学习教育活动作为2016年党建工作的中心任务,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订下发《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开展学习,组织专题讨论,深刻查摆问题,严格对照检查,切实抓好整改,第一专题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目标,得到了县委督导组的充分肯定。____镇____村作为我局精准扶贫村,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驻村扶贫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____带领班子成员和工作队员经常深入____村了解相关情况,与村支两委一道共同商讨了____村2016年扶贫工作计划。结合____村实际情况,出台了详细的贫困户发展产业扶贫以奖代补方案。局班子成员、工作队员与____村贫困户实行“一对一”帮扶,扶持他们发展养殖业、种植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我局在工作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2万元扶贫资金,支持帮助____村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还没有把安全生产当作底线工作来抓,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真正深入一线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基层发现解决问题不多,积极主动抓安全生产能动性不够,部分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执行不到位。

(二)安全监管不到位。部分单位不能很好的履行自身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情况复杂、基础较差、难度较大的,不想管、不愿管、不会管,以致在安全监管中出现薄弱环节。

(三)安全投入不到位。部分单位对重大隐患的消除、重大问题的解决,缺乏足够的决心和负责任的精神,在安全投入上能省则省。部分企业舍不得花救命钱、保命钱,安全培训敷衍了事,隐患治理能拖则拖,象征性进行安全投入,个别企业甚至没有安全投入。

(四)责任追究不到位。发现问题不能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普遍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侧重于事后追责,对事前问责力度不够。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宣教培训力度。继续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做到安全生产入脑、入心,宣传到乡、到村、到户;继续大力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做到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全覆盖,同时,积极稳妥向工商贸行业推进。

(二)进一步深化 “打非治违”。定期组织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全面细致的摸排,对排查出来的非法违法企业,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坚决予以打击,确保取得实效。

(三)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