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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单位申报材料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02 15:03:00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精神文明单位申报材料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精神文明单位申报材料

篇(1)

一、评比内容及标准(100分)

(一)依法行政方面(10分)

1.严格执行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四川省救助管理工作暂行规范》等法规、政策,依法保障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4分)

2.救助管理站正式工作人员须经同级民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3分)

3.依法开展救助管理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求助对象及时救助,受助人员进站、离站手续完备,救助措施到位、规范。(3分)

(二)规范管理方面(50分)

1.规章制度健全。《工作程序》、《岗位职责》、《财务管理》、《档案管理》、《治安、消防管理》、《廉政建设》、《突发事件预案》等制度建立健全。(6分)

2.实行分类管理。男、女受助人员分别由同性工作人员管理;少年儿童由专人管理;特殊病人应专人管护。(3分)

3.具体救助措施到位(35分)

(1)在城区交通要道设有救助管理站的引路牌和联系电话。(3分)

(2)受助人员的合法财物在入站时登记手续完备,离站时全部归还。(3分)

(3)对受助人员中的危重病人、传染病人及时送医院救治。(3分)

(4)无克扣受助人员伙食费和其他费用的行为。(3分)

(5)受助人员使用的被褥及时换洗(3分);餐具、用具及时消毒(3分);居室、厕所清洁。(3分)

(6)对需要跨省接、送的受助人员,在查明流出地详细地址后按规定程序进行接、送(2分);对有疾病的要先行救治,待病情稳定后予以送转(3分);对属于本市、州、县(市、区)内的受助人员,应及时接回,积极协助其他救助管理站的接送工作。(5分)

(7)对无家可归的痴、呆、傻、少儿等受助人员,报请同级政府妥善安置。(4分)

4.档案管理符合规范。救助管理站应将《求助人员申请认定救助登记表》、入站救助、医院救治、离站手续(包括接、送交接手续)等全过程的救助资料归档,有专人进行规范管理。(3分)

5.对受助人员言行文明,态度和蔼,热情为受助人员服务。(3分)

(三)设施建设方面(20分)

1.受助人员使用的食堂(包括消毒间)、洗漱间、洗澡间、医务室、理发室,治安、消防等硬件设施齐备(5分),有必要的工作人员办公用房,车辆、电话、微机等工作与服务设备。(5分)

2.受助人员宿舍人均使用面积在4平方米以上,一人一铺,室内采光、通风良好。(3分)

3.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机构健全,教室、桌椅、课本、书刊、电视机、文体器材等设施满足对流浪少年儿童短期法纪教育、娱乐等文体活动的需要。(3分)

4.医务室配备常用药品及医疗器械,保证受助人员常见病能得到临时救治。(2分)

5.环境整洁、绿化优美。(2分)

(四)安全工作方面(10分)

1.安全制度落实,管理有序,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和受助人员无非正常死亡事故。(5分)

2.在站门附近无受助人员未得到及时救助、受助人员死亡等事件发生。(2分)

3.对站内突发性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抢救预案和治安突发性事件预案等预防措施得当(2分),人员分工明确,职责清楚。(1分)

(五)行风建设方面(10分)

1.将行风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落实行风责任制。(1分)

2.实行站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救助管理法规政策、工作程序、求助联系电话及投诉电话,设置“意见箱”;开展“站务公开、优质服务,树文明新风”活动。(2分)

3.工作人员恪守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规定的“八不准”,无违法违纪行为。(2分)

4.社会监督和受助人员投诉渠道畅通,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及时、正确处理,重要情况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主管部门。(3分)

5.近两年被县级以上有关部门评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2分)

二、申报评比及奖励办法

在评比活动中,救助管理站在对照评分标准自查合格后,将书面材料报同级民政部门;同级民政部门接到申报报告后,应及时对申报单位进行复查,对评分得到85分以上的救助管理站,将复查意见及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逐级上报省民政厅;省厅将在收到市、州民政局关于对申报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的请示后,及时对申报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验收,评分达到85分为达标。

篇(2)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抓项目进中心,窗口办事能力进一步增强。根据省、市、区委、政府规定,按照“应进俱进”的原则,着力推进审批项目进中心。组织开展了审批项目进中心会审工作。继续清理、精减审批项目,保留区级审批项目202项,其中窗口单位140项,目前63%的审批项目已进中心窗口办理。认真开展“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即部门审批向一个科室集中,科室向中心窗口集中。审批项目和业务骨干进驻窗口到位,窗口授权到位。对首批9个部门审批项目进行整合和归并,成立了行政审批科,成建制进驻中心。窗口单位加大窗口授权力度,签定授权委托书,启用审批专用章。建立单位领导窗口现场办公和现场签批制度。窗口与单位之间内部衔接,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窗口办件量大幅上升。今年1-11月份共办件2万多件,比去年同期增加39.8%,窗口办结率达到90%以上。

(二)抓效能建设,窗口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认真贯彻落实效能建设首问负责、办事公开、窗口集中办理、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ab”岗等六项工作制度。努力缩短办事时间。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一般审批事项不超过

3-5个工作日,特殊事项不超过20个工作日。建立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完善企业登记、基本建设、外商投资、企业技改等四个一条龙并联审批机制。推行缺席默认、超时默许制度。大力提高窗口即办件比率,即办件比率达到35%。窗口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三)抓政务公开,窗口办事公开进一步加大。各窗口单位全面推行审批项目“八公开”工作。按照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八公开要求,编印服务指南,服务项目告知单。在办事大厅、办事窗口及中心网站予以全面公开。提高了审批透明度,增强了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清理和明确审批收费及收费减免政策。实行窗口集中统一收费。并已在建委、国土、林业

窗口试行电脑打印票据,规范了收费行为。1-11月各窗口共收取各类规费4620万元。

(四)抓机关作风,窗口人员管理进一步加强。修订和完善中心内部管理工作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重新印发了窗口服务规范手册和季度考核办法,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月评季考,评选“红旗窗口”和“优秀工作人员”。严格考勤,奖优罚劣。强化工作督查,由领导带队分成三个组对窗口纪律、作风不定期开展督察,及时反馈、通报、整改并按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切实加强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教育和管理。多种形式寓教于乐,努力营造风正气顺,勤奋进取的良好工作氛围。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意识大为增强。

(五)抓制度建设,机关综合工作进一步提升。一是在综合治理工作方面。中心始终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层层签定责任状,制定工作制度,分解落实任务,不定期排查各类矛盾纠纷,推进各项综治措施的贯彻落实。二是在工作方面。健全工作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三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中心相继出台了《党风廉建设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把廉政工作的主要内容细化分解到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和责任科室,明确责任,形成了上下齐抓共管抓廉政,团结一心促廉政的良好氛围,杜绝了“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四是在宣传思想工作方面。中心以抓导向、抓创新、抓重点、抓落实、抓队伍为总体要求,以宣传贯彻科学发展观为主线,突出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五是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面。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为契机,开展以“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为主题的活动,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凝聚力、向心力。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分工协作。根据区目标考核办《关于__区20__年度目标岗位责任制综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中心及时召开会议,成立了考核工作领导组。明确了由中心主要领导统一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保证了各项考核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健全制度,督查到位。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并汇编、印刷成册,人手一本,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按照年初分解工作任务,对照时序进度,不定期进行督查,补缺补差,迎头赶上,促进了各项考核工作任务的跟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