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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02 15: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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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机构建设和人员管理情况
(一)机构建设。滑县农机监理站是隶属滑县农机管理局管理、规格为股级的全供事业单位,办公面积80㎡,配备有信息化管理和办公自动化等仪器设备,办证场所环境卫生整洁。
按照农业农村部2018年第2号令及其配套规范要求,建设了1500㎡考试场地,购置了大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考试用车,按照考试科目设置,科学合理施划了交通标线,逐步实现考试标准化。
配备了移动式安全技术检测设备,依照农机实地检验办法,制定更加科学、简便易行的检测项目,提高检验效率。按照新规定的要求,下一步将按照注册登记日期实行每月检验。
存在的问题:滑县缺乏安全检查、事故处理、应急救援、移动检测等专用车辆以及相应的制式服装、录音录像、扩音通信、事故勘察等仪器设备。
(二)人员管理。全站共有人员11人,其中管理人员6人、专业技术人员2人。具有监理证和行政执法证的9人,其中检验员、考试员、事故处理员各5人,均按期进行了检审验。岗位设置分工明确,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车辆登记和驾驶证核发工作流程的相邻岗位不兼任、有交叉,安全技术检验、驾驶人考试、安全检查等工作至少由二人以上共同完成。
存在的问题:一是监理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部分还是高中毕业,对新生事物接受较慢。二是驾龄偏短,部分还不够两年。
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核发工作
自6玥1日以来,我站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2018年新部令执行,按照省站要求及时购置电脑、双面激光打印机、证件打印机、高拍仪、电子签名版等办公设备,认真组织监理员进行新规定新规范和新系统等的学习培训,合理设置业务岗位,要求每个人都要熟练掌握办理流程,对发现的问题实时与省站和系统软件开发商联系解决,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不让群众跑第二趟。
截止目前,总体情况尚属正常,新系统还算稳定,暂未出现根本性问题。滑县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驾驶证初次申领业务正常开展,牌证订制工作仍然采用的是人工报制,系统上暂未操作。
三、事故处理和统计工作
滑县未接到过农机事故报案,也未处理过农机事故,但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始终按要求进行统计上报。
四、农机安全宣传和安全检查工作
(一)建章立制明责任。出台了《滑县农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制度》,明确了农机安全生产总体工作目标和局党组及其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确定了具体工作任务,组建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制定了有关工作制度,为认真履职提供了抓手。成立5各专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组,压实各自的责任,由党组成员带队分乡包片,在关键作业季节和重点区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厉兵秣马保安全。为确保“三夏”生产安全,农机局全岗动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把注册登记和驾驶员考试关,对无发票等来源不明的车辆不予登记,对驾驶人按照申请条件严格审核,从源头加以预防。认真做好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严格检验标准,对不符合检验标准的车辆一律不予签章。严把驾驶员考试关,对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坚决不予发证。安全生产月期间,印制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利用农村集会广泛发放,提高群众安全生产意识。
(三)服务上门惠民众。“三夏”作业前期,农机销售迅速增长、入户挂牌及安全检验工作量骤然增大,为应对机手群众对服务质效的新预期,滑县农机局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深入开展了“送牌送检送安全”三下乡活动。对销售量较大、辐射范围广、位置较偏远、车辆较集中的乡镇或农机经销企业,实行预约上门挂牌和检验,现场审核、现场挂牌,现场检验、现场签章。
(四)关口前移抓预防。在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驾驶员考试时与农机手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告知书,明确告知农机手应履行的安全责任、必须禁止的违法行为和自觉排查安全隐患的义务。发放《拖拉机安全操作规程》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操作规程》,使其知晓农机安全操作的具体流程和相关要求,知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五)重心下沉夯基础。督促引导农机生产经营单位在销售、经营、服务过程中,切实强化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建机构、定制度、配人员、拨经费,确保产前对购机对象或农机手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产中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产后进行生产全程安全评估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实现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引导农机合作社开展“平安农机”和示范合作社创建,2017年度全县成功创建示范合作社一个,平安农机创建先进单位两个。
(六)专项整治优环境。协调公安、安监等部门开展了“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通过拖拉机登记信息核查和道路执法现场核查,滑县已领取号牌的在册拖拉机中未发现“变型拖拉机”的注册登记信息,道路执法检查中也未发现“变型拖拉机”。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上级要求,继续严格管控“变型拖拉机”,发现一个,治理一个。
滑县农机监理站
2018年8月1日
农机安全监理业务规范化建设自查总结二
根据农业部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关于开展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业务规范化建设检查交流的通知》(农机监〔2018〕6号)要求,为全面做好我省农机安全监理业务规范化建设自检自查工作,勐腊县农机安全监理业务规范化建设检查总结如下:
一、监理机构建设和人员管理情况
(一)机构建设
根据《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规范》情况要求,勐腊县农机监理站结合网格化监管条例要求,建立了网格化监管体系,并严格规范机构管理建设,将机构职责,机构工作要求,机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情况公示,并将各项机构体系要求传达至各站所,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对州县上级负责,对辖区下属镇乡监管督促的管理体系。
(二)人员管理
根据《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勐腊县农机监理站现岗位设置编制14人,截止2018年7月20日在编在职6人,公益岗1人,已申请招考在编人员2人未就岗。目前勐腊县农机监理站岗位情况为,会计1人、出纳1人,农机业务办理及检查人员4人,其中站长1人,无副站长任职,公益岗人员1人。已在人事局报备监理人员档案,并且已完善个人情况信息档案建立。
目前勐腊县农机监理站机构建设和人员管理情况仍存在缺失,因工作人员缺少,且人员调动频繁,在机构建设中无副站长职位,业务办理等角色设置不合理,存在一人身兼数职情况和所在岗位工作人员工作落实不到位情况,其中缺少办公室、执法检查、业务办理等岗位人员,我站将继续申报人员编制,同时勐腊县农机监理站将尽力克服人员不足情况,合理分配人员,能基本保障岗位职责工作贯彻落实。
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核发工作
根据农业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农办机字〔2017〕3号)对变型拖拉机的定性,严格按照《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云农机〔2017〕8号)及新规章制度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要求,把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及牌证核发、驾驶员初期培训管理考核工作做为我县农机监理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继续强化整治措施,加强减量化动态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在前期全面完成档案数据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好农机安全监理网络办公系统,对全县变型拖拉机在册、注销、报废等情况进行实时跟踪,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变型拖拉机实施管理。二是加强同我县公安、安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攻坚,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强化联勤联动,全面开展我县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三是主动作为,继续推动联合我县相关部门有效解决拖拉机生产销售环节监管缺失、拖拉机牌证制假贩假滋生等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推进我县变型拖拉机整治及管理取得实效,联合农机学校共同做好驾驶员培训教育。四是不断学习新农机管理系统,派送骨干人员专项学习,形成专职专岗的业务办理体系,规范业务操作流程。
三、事故处理与统计工作
我站从1月1日开始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共执法检查22次,联合执法1次,出动检查人员79人次及派出检查车辆24辆。同时加大路查力度,对轻微违章行为进行当场纠正,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共检查农业机械225辆,通过上半年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及时处理整改的有效措施,使我县境内的拖拉机违法载人现象得到遏制,无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现象的发生,杜绝了事故隐患,为我县农机安全生产和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农机安全宣传和安全检查情况
组织农机监理人员到乡村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和农机手谈话,发放宣传资料,接受农机相关咨询。工作人员不仅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而且还深入农机合作社等主要场所开展宣传教育,达到监督检查效果。以“农机安全示范村”作为示范点,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等形式,加大农机安全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提升农机监理形象,提高农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
上半年共出动宣传车辆24次,宣传人员85人次,粘贴宣传标语11,悬挂宣传横幅15条,发放宣传材料2868份,报纸刊物宣传注销车辆信息1次,媒体宣传1次,影片播放宣传教育1次,“五进”活动共29次,举办安全知识讲座4次,与机手签订责任书113份。通过展板和讲座,让广大农户、农机驾驶员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有效减少了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
勐腊县农机监理站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一是强化日常安全宣传。对前来办理业务的机主、驾驶操作人员面对面地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避险处险知识和提醒警示,并签订责任书,提升安全责任意识。二是做好重点时段的安全宣传。以农机“安全日”、“七进”、“六个一”、“六月安全月活动”等为载体,把握好农村集市、主要乡村道路、农机集中作业现场等主要农机安全生产宣传阵地,充分利用宣传手册、宣传专栏、宣传展板和警示标语等方式,到村、到户、到家,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引起广大农机手及农民群众对农机安全生产问题的关注,帮助其提高农机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自觉性。三是举办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教育培训班。结合拖拉机集中检验、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农机操作手培训等机主、农机驾驶员较为集中的时机,开展现场农机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五、其他
(一)突出重点,严抓农机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严抓拖拉机违法违规行为,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
违规发放牌证、 驾驶人员违规考核、满报谎报事故、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农机生产经营和安全监督管理行为进行严打严查,严肃处理。
(二)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
一是抓好各乡镇及我县前期工作总结。突出亮点、着眼特色、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总结下半年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把好的经验、管用的方法、有效的措施找准,为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奠定基础。二是持续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保持严查严管的思想不松、工作力度不减,始终坚持“三个结合”,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认真落实“五个一批”,继续抓实抓细大检查工作,全力查风险、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除隐患。三是在2018年要强化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工作,狠抓隐患整改落实。对前期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加强跟踪检查,加大整改力度;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逐级挂牌督办,严格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三)积极推进我站农机工作保障。紧紧围绕工作目标和内容,争取政府支持,强化组织保障,落实惠农政策,抓实措施,完善我县监管措施,加强机构队伍和基础设施能力建设,积极争取政府重视,增加资金队伍工作保障力度,切实提升安全监管服务水平。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12月6日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体会议、12月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以及省、市相关会议要求,以最严格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以最强硬的手段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以最严密的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和日常监管,做到工作更加扎实、更加细致、更加深入、更加严格、更加到位,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和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通过集中整治,深化各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全过程、每个现场和每名车间主任、每名班组长、每名员工;严格落实政府各部门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和乡镇街道的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每个部门、每个科室、每名工作人员职责,严格实行安全监督检查;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电子在线实时监控,提高重大危险源监管水平;强化企业全员安全教育,深入开展反“三违”行动,增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能;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各级“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整治时间、范围和工作原则
(一)整治时间、范围。自年12月12日至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工艺,着重加强煤矿、煤矿矸石山、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电力、农业机械、校车、民爆器材、森林防火、消防、旅游等行业领域的检查整治。
(二)工作原则。主要遵循三个原则:一是按照“属地管理与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三是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三、职责分工和检查整治的主要内容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市政府工作部门“三定”方案,按照“专家查隐患、政府抓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全面排查整治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和本单位的安全隐患。
(一)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加大督查力度,加强调度,增强整治实效。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及安全隐患检查,重点检查“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各项责任制、规章规程、安全教育落实情况。依法检查有关工矿商贸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劳动保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大危险源监控的风险评价、登记备案、监管监控制度落实情况;依法督促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有关部门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职责领域内安全生产。
(二)市煤炭局:负责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矿山安全法规、煤矿安全规程的组织实施,依法检查和查处煤炭企业及煤矿矸石山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监督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严厉查处打击盗采露头煤行为,确保全市煤炭企业领域内安全生产。
(三)市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组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检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监管,监督检查大型客货运输车辆行驶记录仪、GPS定位系统安装使用情况。严格车辆年审,坚决杜绝不合格车辆通过年审。负责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综合检查,依法对有关建筑工程进行消防审核、验收;加强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和九小场所,以及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使用、开业或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监督相关责任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运输、买卖、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邮寄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安全许可制度,确保职责内领域安全生产。
(四)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有关道路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条件、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审查检查;加大对客运车辆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和GPS定位系统及车站(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以及对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有关许可事项,依法开展道路、水上安全专项整治,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车船超载和打击无牌、无证报废车船营运违法行为,对职责内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确保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加强全市工业企业、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大所属企业及其改制期间及场所安全生产检查力度,负责全市工业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加大军工产业的协调及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抓好全市电力、金融、保险、通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指挥协调铁道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负责全市成品油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对以上行业领域组织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依法查处取缔职责领域内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建筑及公共事业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城市道路、桥涵、路灯、排水河道、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市政公共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中的安全检查;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集中供热、燃气等公用事业安全管理,加大对全市建筑企业、建筑市场、房屋拆迁、拆除工程以及城市供水、供热、供气等企业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依法查处住建系统非法建设等违法行为,确保住房和城乡建设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p#分页标题#e#
(七)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监督检查各类学校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加大学校教育设施、校舍工程建设、校舍安全检查,负责学生校外实践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学校场所出租、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安全责任、制度、措施落实到位,查处取缔非法办学、办园等行为,消除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八)市农机局:负责全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航空器、农产品加工机械等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农机驾驶人员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和考核发证监督检查,严格农机(农用车)管理,严厉查处取缔农机(农用车)非法营运和载人行为,加强所管理企业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测检验机构安全监察,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许可证安全监督检查,负责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和危险源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对各有关单位特种设备登记、特种设备各类责任制、规章制度、规程、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进行全面检查,查处取缔非法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行为,抓好有关设备、仪器、仪表涉及安全指标的计量工作,切实消除隐患,确保特种设备领域安全无事故。
(十)市商务局:负责全市商务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全市商业经营市场、商业网点、商贸服务业、商贸中小企业、生猪屠宰活动等商务局、商业集团总公司、物资集团总公司职责范围内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加大外经、外贸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负责商务、商业、物资等系统内的所属企业及企业改制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市民用爆破器材专卖公司的安全监督检查,并督促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系统领域内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十一)市林业局:负责全市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承担森林防火和林业行政执法落实工作,加强森林扑火队伍建设和防火监控站(岗)工作。对全市森林资源、森林公园、有林风景点和其他涉林经营进行安全监督检查,落实防火措施,监督好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对各林场林业森林防火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确保所负责领域内安全生产。
(十二)市水利和渔业局:加强对全市水利工程(设施)、河道及其岸线和渔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强对防汛抗旱、农村水利、水土保持、水政渔业的行政执法和职责范围内各类水利工程项目及所属水库的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确保水利和渔业领域安全生产。
(十三)市工商局:负责企业登记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审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品等危险物品市场经营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严厉查处取缔无照或超出生产经营范围的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十四)市国土资源局:加强对矿业勘查、开采活动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取缔无证开采、以采代探、越界开采等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及从事违法选(洗)矿的行为,严查非法矿产资源买卖行为,堵住非法矿产资源的非法流通渠道,规范矿产开采秩序,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督检查、评价、预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负责抓好派出机构及职责领域内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十五)市民政局:负责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敬老院(老年公寓)、公墓、社会福利企业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职责领域内安全生产。
(十六)市卫生局:负责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市直医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民营医疗机构等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对卫生系统建设工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行业安全监督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职责领域内安全生产。
(十七)市供销联社:负责供销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抓好所属企业及改制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落实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负责市烟花爆竹仓库及烟花爆竹经营的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防范职责领域内各类事故发生。
(十八)市粮食局:负责粮食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对各粮油仓储企业、粮所(站)、粮油加工企业、粮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等,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职责领域内安全生产。
(十九)市供电公司:负责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用电单位安全监管和教育,组织开展变电站、输变电线路、变电室、变压器及工矿商贸企业供电线路的安全监督检查,落实事故防范措施,严禁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储存等行为供电。加强所辖各供电所(站)和电工的监管和教育,提高遵规守法和职业道德意识,严禁私拉乱接动力电源行为发生,将动力电源始终掌控在监督管理中,防止因私接动力电源造成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储存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二十)市旅游局:负责旅游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开展旅游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旅游业企业(包括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景点等)、旅游索道、旅游设施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和措施。督促做好游客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职责领域内安全无事故。
(二十一)政府其他各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规划责任、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责任、监督检查责任、安全投入责任、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责任以及行业许可、行政执法、宣传教育等责任,履职尽责,开展好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的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凡是发现存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对存有重大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改,确保职责领域内安全生产。
(二十二)市开发区及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关“一岗双责”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室站所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问题,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健全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村居社区必须设立安全管理办公室,配备2名以上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安监所至少配备3名以上有执法权资格的在编工作人员,专门抓安全监管,要配备执法车辆,执法工具、装备要齐全,确保工作正常运转。落实监督检查责任,根据本区域安全生产状况,排查摸清企业底数,落实监管主体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和支撑体系建设,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应急救援队伍,配足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搞好应急救援演练。要充分发挥村居社区安全管理队伍在集中整治中的作用,按照不放过每一个水库和湖泊,不放过每一条河流,不放过每一个桥梁、涵洞和船舶,不放过每一个企业和岗位,不放过每一台生产设备和建设工程,不放过每一处人员密集场所,不放过每一个区域和村居社区,不放过每一个院落房屋,不放过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和门头,不放过每一个山头丘陵的“十不放过”原则,全面排查整治各生产经营单位、设备设施和场所存在的事故隐患。深入扎实地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在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大集中整治活动的宣传力度,公开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制定并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形成群防群治工作格局。#p#分页标题#e#
(二十三)各生产经营单位:立足各自实际,制定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从物质保障、资金投入、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规章制度制定、教育培训、安全管理、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等方面,在落实主体责任上深入查找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格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报告制度,落实企业月查、车间周查和班组日查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不放过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部位和每一名员工,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班组、岗位、操作员工最前沿,集中开展安全许可、“三同时”制度以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异常活动报告和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隐患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登记建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加强全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技能等教育培训,杜绝“三违”行为,切实把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冬季特别是春节前后,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十分活跃,各类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开停车、检维修等异常活动增多,加之各级正值换届期间,工作头绪多、精力容易不集中,安全生产压力大。组织开展好集中整治活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于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至关重要。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对照各自安全监管职责,全面分析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今年以来特别是入冬以来的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整治工作重点和措施,做到部署到位,行动迅速,责任明确。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工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任成员的工作组,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对排查出的所有问题和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归档保存,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全面落实政府监管、部门主管、企业主体三个责任,认真落实行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制和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细化落实所属各部门、各科室的安全生产职责,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和这次集中整治活动落实到企业的每个车间、每个班组、每个岗位和每名员工,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二)加强依法行政,深化“打非治违”。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开展不间断安全生产巡查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行政手段,严惩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要用好“网格化”安全管理手段,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村居社区安全管理办公室作用,按照“十不放过”的原则,对辖区内进行拉网式巡查排查,建立巡查排查记录并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并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人,加强动态检查,杜绝监管盲区。要保持排查取缔非法开采石料、长石、盗采露头煤、非法生产经营危险物品等非法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加强协调沟通,对发现的不属于本单位职责处理范围的非法违法行为,要立即向相关部门单位移交,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积极督促落实监控、整改措施,盯上靠上抓整治。要针对元旦、春节临近,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任务重的实际,持续加大对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的排查整治力度,一旦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严重违法行为,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上报市有关部门迅速查处。要充分发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作用,对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运输、储存等行为,依法依规从快、从重、从严打击,让非法违法行为无处藏身。
一个时期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迅速行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今年是国务院确定的“安全生产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执法行动和治理行动。根据国家和省、市的安排部署,区政府在4月份已经下发了“三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各乡镇安监办要结合实际,迅速行动,将“三项行动”各项工作抓细抓实。
(一)明确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明确工作重点
一要明确“三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
“三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主要包括: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石油、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运等交通运输企业和渔业船舶、农机、水利等企业单位;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建设工程项目及设施;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单位;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等。
二要明确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点内容
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主要对以下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一是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二是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三是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的;四是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五是瞒报事故的;六是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七是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八是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九是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主要对以下行为进行重点治理:一是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二是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三是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四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五是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六是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七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八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九是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有关地区、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十是有关地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领域)及企业、单位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主要开展好以下宣教活动:一是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二是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三是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四是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制度,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五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送安全文化下乡”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六是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三)明确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细化方案,自查自纠(5月底以前)。主要工作:一是要根据市、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结合2008年“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三项行动”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二是要按照“三项行动”内容要求,进一步抓好组织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抓好整改,严防事故发生。
第二阶段:加强督查,全面推进(6至9月)。主要工作:一是要针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危化品、建筑施工、民爆物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组织开展好委托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二是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化工企业规范生产运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道路交通超员超载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砂石运输船和客运船安全管理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三是落实汛期防洪、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雷电、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四是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企业员工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促进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五是在9月份要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整治隐患,区安办将组织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和办事处开展专项督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第三阶段:深化巩固,扩大成果(10至12月)。主要工作:一是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非法载客和超员、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非法生产、贮存、销售烟花爆竹、火工品等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二是要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12月10日前将总结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严格要求,全面推进委托执法
一是要加强业务学习。委托执法人员要重点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学书记、总理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学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国务院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四川省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国务院和四川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有关文件;学习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增强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素质。
二是要加大执法力度。区政府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规政策,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委托执法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委托执法人员可行使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检查权、重特大事故隐患紧急处置权、违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整改权、按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权。委托执法人员在委托范围内行使的行政执法权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各委托执法人员在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既要理直、气壮、大胆,又要腰硬、刀快、不手软,坚决打击辖区内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协管员要加大道路执法检查和路面管控力度,要加大对辖区内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动态监控,重点加强对乡村道路和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的监管,坚决打击非客运车辆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严禁农村客运车辆超载、超速,严禁低速货车、农用车、拖拉机和三轮车载客,从严查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三是要严格依法行政。各委托执法人员一定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要求行使委托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在实施执法监察时,既要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又要做到不耍特权、不刁难群众、不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在按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时,要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有力、标准适当、法律文书填写规范、执法公正、程序合法,在处理上要敢于碰硬、秉公无私。
四是要严格票据管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罚没票据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发放、限量供应、验旧购新”制度。各乡镇安监办必须严格执行《关于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罚没票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巴州安监[2009]7号)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罚没票据管理。各安监办的罚没收入(道路交通、消防除外)要按时如数上缴区安监局,由区安监局统一缴存到财政专户,再由财政按规定安排给各乡镇安监办作为工作经费。
三、严格标准,切实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
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区里按照省、市的要求去年已经下发了专门文件,目标、措施、要求十分明确,今年区政府又下发了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标准和实施细则,要求10月底前必须完成,11月份要全面组织验收。各乡镇一定要对照标准,切实把各项工作抓落实。
组织建设方面:要建立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
设置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设立乡镇安全监察执法中队;充实和稳定乡镇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组建村(居委)安全生产监管队伍。
职责规定方面:要进一步完善明确乡镇政府(乡镇安委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监察执法中队)职责和乡镇其他机构的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健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度建设方面: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检查制度、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制度,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报告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安全生产值班制度,乡镇领导联系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制度,安全生产联动制度等。
软件资料方面:要完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台账,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台账,道路、农村客运站点及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台账,在建项目及危房安全监管台账,民爆物品使用台账,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台账,特种设备及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台账,地质灾害及水利设施安全监管台账,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监管联系对象分布图,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台账,中小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台账,各类伤亡事故综合报表等。
硬件方面:办公室2-3间,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有
摄像机、照相机、电脑等必须的工作装备。
事故防范方面:按照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安全生产死亡控制指标必须逐年下降。因此,我们的工作压力很大,安全生产事故要逐年递减,伤亡人数、经济损失必须逐年下降,无较大以上事故发生,隐患整改及时率要达到90%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一票否决事项:凡年内辖区内发生一起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乡镇一律取消当年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的验收资格。发生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且乡镇人民政府负有责任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强化责任,切实推动工作落实
一要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按照“辖区负责”制的要求,各乡镇对所管辖的地方、各单位必须对所管辖范围的安全工作全权负责。乡镇安监办作为乡镇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单位、到业主、到人头,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乡镇安监办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要采取分月分季或不定期的办法对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重点时段进行重点检查,查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查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关键性问题,要建立工作档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员,督促隐患整治到位。要组织实施好委托执法工作,加大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的打击力度。要切实指导好乡镇其他机构、其他相关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根据会议安排,现在我将2015年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措施作如下总结、分析和安排,不足之处以书记、镇长的要求为准。
一、2015年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总结
一是在镇、村两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立的基础上,将工作重心前移到交管站建设和协管员、联络员的教育培训上,着力抓实村(居)委会交管站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兼职交通协管员、交通安全联络员的工作职责。交管办每月组织交通协管员、安全联络员开展一次业务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表彰,提升了队伍整体素质,调动了工作积极性,夯实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基础。其中,板桥的品德交通管理工作站、黑石岗交通安全联络员张家宽等,均受到县级表彰奖励。
二是交管办、派出所与其中27辆中型客车、20辆微型面包车签订了交通安全承诺书、对排查出的1700辆微型面包车,严格执行“四个必到位”管控措施,实行“一车一档”跟踪管理。
三是派出所、交通所联合对全镇省道及县、乡、村道路开展拉网式实地踏勘排查,期间共排查省道隐患点段12处。对排查出的隐患点段,一时难以治理的,由政府出资统一设置临时性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安全通过,全年共设置警示标志17块。对路基不稳、急弯坡陡、临水临崖路段实施加固基础、修筑挡墙、设置防护墩和减速埂、完善标识标牌,在募补水库路段、牛补歹至花红路段、乐岩至大鸡灯路段新增钢筋护栏60余米和其他警示标志。
四是交管办牵头,派出所、交通所、农机站、城管中队、中心学校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最大限度把执法力量投放到路面上,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乡镇(街道)的巡逻管控力度,严查严处重点违法行为,有效杜绝违法驾驶、不合格车辆上路、无资质的车辆及人员进行营运等情况的发生。派出所交警中队共查纠交通违法2003起,查处涉危险驾驶罪1人,查获非法运营11起、酒后驾驶2起、无证驾驶104起、面包车超员78起,故意遮挡号牌2起,其中刑事打处1人,行政拘留16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人,警告25人次。
五是加大交通安全大宣传力度。派出所交警中队充分协调罗平警方微信和手机短信平台,及时交通安全提示、路况研判信息、交通管理措施、重点违法行为曝光,让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受到警示教育,发放了5.3万个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纸杯,在全镇主要道路两侧、通往村居委会的主要道路两侧粉刷针对性较强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41条,发挥了宣传引导作用。
通过以上工作措施的落实,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交通事故稳中有降。2015年全镇共接到交通事故报警278起,与2014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15.5%,其中死亡事故0起,死亡人数下降300%,伤人事故共72起伤92人,受伤人数上升0.3%,财损事故205起,直接经济损失18.5万元,直接财产损失上升0.7%伤人、财损事故多发。
二、认清形势,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
过去的一年,虽然我们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更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仍然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一)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一是全镇机动车保有量和机动车驾驶人分别达到11408辆和9023人,两个数据持续上升。全镇乡道87.5公里,村道79.3公里,过境道路17公里,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不足。与机动车、驾驶人的快速增长相比,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等还相对滞后,特别是一改高导致交通压力增大,交管矛盾日益加剧。二是交通事故持续增长,交通安全工作压力增大。截止2016年4月,交通事故已发111起,死亡1人。三是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比例较大,摩托车管理整治难度较大。去年278起交通事故中有110起涉及摩托车,占总数的39.5%,今年发生的一起死亡事故,就是三轮摩托车(时风车)单方事故。四是板桥镇特别是江桥街及乐岩新区路口车辆乱停乱放、违法变更车道、随意调头,标志标牌不全、交通组织设计不合理,呈现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混合交通叠加现象,各种交通方式之间干扰较大,交通秩序比较混乱,给交通管理带来难度。
(二)农村交通安全管控力度有待加强。从事故特点及两次专项督查情况来看,道路交通安全仍有不少“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村居委会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仍然存在松懈麻痹思想,致使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缺失,失控漏管。少数村居委会对交通安全仍然不关心,不重视,即使发现了道路隐患,根本不及时上报,查而不改,隐患依旧存在,达不到工作目的。二是个别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部门未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要求,积极主动到挂钩联系的村居委会开展事故防控工作。三是交通安全管理基层组织在抓关键环节、抓重点和源头监管落实上还不到到位,没有认真落实包保责任制要求。四是部分村居委会在集市、街天、学校放收假、婚丧嫁娶等群众集中出行的重点时段和重点车辆未认真落实劝导工作,微型面包车、摩托车超员,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现象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客运车辆超员现象时有发生,交通管理部门执勤力度不到位。
三、下步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工作目标,围绕 “怎样让危险车辆不上路,不符合安全驾驶要求的驾驶员不上车,上路车辆不违规违法行驶,发生事故后损失、伤亡、影响降到最低”等难题,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事故的发生,我讲五点意见:
(一)完善管理机制,夯实综合治理基础。一是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2016年板桥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强化考核和责任倒查,对工作落后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一律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各级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事故预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联席会议的要求,认真履职、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完善道路交通管理机制,形成综合治理格局,确保各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要调整配强交通协管员,加大对兼职交通协管员、交通安全联络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力度,最大限度地组织兼职协管员开展好工作。
(二)加强源头管理,抓好事故预防工作。一是派出所、村居委要继续加大对辖区所有机动车(含无牌无证机动车)、驾驶人全面排查清理工作力度,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建立台账,由派出所交警中队100%录入农村交管信息平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遗漏。同时,要将微型面包车全部纳入重点微型面包车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四个必到位”措施。二是按照2016年板桥镇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包保责任制要求,领导包村(居)委会,干部、职工包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要求,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和驾驶人“一盯一”、“一帮一”的监管措施,认真落实重点时段、路段包保责任制,确实保证做到“逢集必守”、“逢上放学必守”、“逢婚丧嫁娶必守”。三是要强化运输企业的监管。交通所、派出所、安监站要协调配合,在全镇范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警示大检查行动,进一步加强对运输企业、客运站场的安全监管力度,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检查,规范管理,防止失控漏管。
(三)排查整治隐患,构筑安全防控网络。一是安监站、交通所、派出所等部门要以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重点排查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道路等级分类登记,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为标准,根据轻重缓急逐一制定治理方案,对不能及时治理的要设立警示标志并形成书面报告县安委办组织督促整改。二是交通所、村建所要确保新建、改建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加大整改力度,并且在安全设施建设中,要特别重视科技在交通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搞好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建设。三是交通所、村建所要结合全镇交通组织优化情况,合理配置区域功能、均衡分布交通流量,优化路网结构,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纳入重点,进一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配套设施,要高度重视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停车难问题,进一步缓解交通压力。
(四)强化路面管控,提升联勤联动能力。一是派出所、交通所、综合执法中队等部门要最大限度把执法力量摆放在路面上,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对重点车辆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非法营运进行严处,杜绝不合格车辆上路。二是交通协管员及交通安全管理联络员要切实发挥交通安全劝导作用,严把出村口,重点劝导微型面包车超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劝导、举报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是打非治违中队要在全镇范围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做到严管重罚,杜绝违法车辆上路运营。四是安监站、交通所、派出所、农机站、打非治违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边远村委会管理薄弱地区、镇乡交界重点路段开展联合检查,加大板桥辖区公路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严查微型面包车超员、货车非法载人、无证驾驶、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事故高发势头。
一、加大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深入推进,切实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
1、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持续抓好“五制一创建”工作机制落实,落实率达到100%,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在农产品市场全面推行“来源溯源制”,完善可追溯制度。在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的基础上,不断扩大食品经营示范店覆盖面,力争年内在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1家示范店,靠典型示范带动,使全市食品经营业户实现从“要我规范”到“我要规范”的转变。充分利用《特别规定》和《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查办不落实食品安全四项制度案件,同时注重办案质量,全年查办一批违法数额大的典型案件,提高问题食品查处制效能。培育食品安全五制一创建工作样板所,推广样板所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标准,促进全局“五制一创建”工作水平的提升。深入推行《食品买卖合同》,力争年内在批发市场、大型宾馆等重点领域的推广应用率达到80%以上。要进一步转变思路,采取“上游把关、抓大促小、规范批发、方便零售”的办法,重点加大对食品批发环节的管理,鼓励、指导建立电子台帐,强化流通领域上游监控力度。要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采取增加巡查频次、完善巡查内容、提高巡查效率等措施,切实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组织好集中检查,严厉打击经营有毒有害、假冒伪劣以及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大力推进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发挥检测车、检测箱等的作用,加强对食品安全检测结果的运用,切实搞好市场预警,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2、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全面实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四位一体网格化”市场监管模式推广实施率达到100%。督促指导已办理市场登记的主办单位补齐市场登记材料,对未办理市场登记的集贸市场,指导开办单位限期办理,对拒不办理的,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由政府牵头,组织经贸、公安等部门联合取缔。建立健全“两费”停征后市场管理工作机制,强化对市场开办单位的监管,及时纠正市场开办单位不履行服务职责的行为,严格督促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防止出现“脱管市场”。抓好161处农资经营示范店的日常监管规范,并全面落实农资商品“两帐两票一卡一书一袋”制度,确保不出现重大农资产品质量事故。要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加大对禽类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发生疫情周边地区市场的巡查力度,全面实施活禽和禽类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挂牌经营”管理制度,严防疫区禽类及其产品和病死禽类流入市场。
3、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突出抓好对传销活动的从严打击和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继续强化领导协调机制和部门执法协作机制,依托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建立传销、非法直销违法人员、企业案件信息库和“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深入推进“无传销社区”创建工作,努力争创“无传销市”。要在认真履行打传职责的基础上,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确保执法人员人身安全。
4、深入治理商业贿赂。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以查处商业贿赂为重点,推进公平交易执法办案管理系统建设,并与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有机关联,将执法领域向工程建设、产权交易、土地出让、资源开发和经销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领域拓宽,查处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行为。继续开展房地产行业和零售商、供应商交易行为两个专项治理,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上半年组织对大型零售企业实施普查,加强对垄断案件查办规律和方法的探索调研。
5、深入整顿规范广告市场秩序。继续把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广告作为整治重点,进一步加大监测力度,强化对广告环节的监管。要积极开展广告扶农、助农活动,开展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广告的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遏制和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广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积极履行指导广告业发展的职能,加强对广告行业自律工作的指导,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积极探索网络市场监管机制,对辖区经营性网站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定期对经营性网站的广告信息进行检查,严厉打击网络经济中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网上交易秩序。
6、深入开展商标专用权保护。加强对各种品牌商品专卖店、店及批发零售市场和商标印制单位的检查监督,严厉查处使用假商标、假产品标识、仿冒他人商标等各类商标侵权案件,突出保护涉农商标、地理标志、驰名商标,对达到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城区工商所推行“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力争市局该项制度在我局试点,对大型超市重点商品实行商标查验备案制,推进商标监管的规范化。
7、进一步做好合同监管工作。以房地产、旅游、物业管理等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实施合同诈骗等违法行为;采取部门会审、专家点评、群众参与等方式,加强对银行信贷、电信消费、保险、供气供热等格式合同的审查备案,并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继续加强合同格式条款加注标记工作。认真贯彻《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办法》,将信用评价体系引入“守重”企业认定;继续深化“企业伦理与社会责任”大讨论,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丰富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加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年内向社会公示良好、不良信息两次。
8、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认真排查辖区内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的企业以及商场、娱乐场所等公共聚集场地,加大巡查力度,做好巡查记录,确保监管到位。积极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协作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9、进一步加大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力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落实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和前置审批部门的职责分工,提高监管执法合力。健全市局、工商所、综合执法队、网格执法组四级目标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以食品、药品、农资和涉及安全生产、影响社会稳定的领域和行业为重点,坚决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确保无照率控制在3%以内,单体无照经营存续时间不超过7天。坚持疏堵结合、区别对待的原则,做到治理与引导相结合,引导帮助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特别要关心扶持社会弱势群体合法经营。
10、深入推进重要商品和特殊市场监管。继续加强对成品油、粮食、肉类、汽车等重要商品市场的监管,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及相关市场的规范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走私贩私、扫黄打非等专项整治,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等服务行业的监管,扎实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查处取缔“黑网吧”等各项工作。
11、进一步改进和提高行政执法工作。以涉及公共安全、消费安全、生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等领域和行业的经济违法行为为重点,严厉查处危害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案要案。对于情节轻微、没有危害后果的行为,要立足促进企业健康平稳发展,加强预警和行政指导,促进合法经营;对于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也要分清原因,区别对待;依法进行的罚款,一般按裁量区间下限执行。深入落实行政指导五项制度,以重要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见为主要内容,加强事前引导、事中规范、事后巩固,降低行政成本,促进社会和谐。严格控制涉企检查,坚决杜绝多层次、多部门的重复检查;严格强制措施备案编号管理,坚决杜绝随意查封、扣押等行为;完善“统一掌控制”,加强对重大、疑难、敏感案件或涉及特殊行业、特殊企业违法行为查处的统一审批立案、统一调度指挥,营造宽松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继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监督制、案件核审制、大要案件集体研究决定制、案件回访制、案卷评查制、评议考核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普遍推行“说理式办案文书”,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执法检查,一般程序案件回访比例不低于10%,着力对执法行为进行全面、全方位的规范,确保经核审通过的案件不存在行政诉讼终审败诉,行政复议被撤销、变更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现象,全面提升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化服务,积极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2、努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格前置审批条件,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一律不得登记。严格按照实现节能降耗、降污减排、资源节约目标的要求,依法做好产能过剩、技术落后、污染环境等企业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工作。在严把市场准入的同时,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平等准入,凡是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没有明令禁止或限制的行业、商品,均允许市场主体平等进入,允许生产经营。加大现代服务业扶持力度,着力提升金融保险、现代物流、科技与信息服务、房地产中介、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做强做大一批服务业重点企业。把载体建设作为中介服务业发展的基石和突破口,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年度责任制,年内培育发展2-3个重点项目,中介服务业企业户数、注册资本、增加值增速保持14%以上。扶持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创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认真落实个体经营业户试营业制度,将受惠群体扩大到退役军人和返乡农民工.加强对就业再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在各工商所设立咨询窗口,发挥基层私个协会作用,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创业咨询培训、职业技能培训,配合有关部门举办帮扶就业招聘会、洽谈会和再就业培训班。积极规范人才劳务市场,对招聘企业实行申报备案制,对重大招聘活动实行工商监督岗制,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各类“黑中介”,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企业登记管理数据的监测分析,每月向市政府提报一次各类市场主体经济运行分析报告,为政府实现经济改革目标、制定产业政策等提供决策参考。
13、大力扶持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内部工作流程,在完善首问责任制基础上,实行一对一行政指导制度。对守法经营、不涉及前置审批、无法按时出资或生产经营暂时出现困难的各类企业,依法允许延长出资期限。对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继续实行“绿色通道”、“直通车”服务,直至办结。深入贯彻落实市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32条”意见和上级有关扶持政策,按要求组织开展“十百千大走访活动”,了解企业实际需求,分门别类制定支持政策。每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都要联系5-10户企业、个体工商户,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继续做好网上年检工作,推广使用电子执照,力争市局“年检网上申报备案制”在我局试点。认真落实好省局《关于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促进全省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积极做好股权出质、出资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村镇银行登记工作,鼓励股权出质、动产抵押获得金融机构贷款,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新的低成本融资担保渠道,解决融资难题。
14、继续深入推进品牌战略。支持企业深化商标广告战略,在重点镇(处)设立品牌指导服务站,深入开展“一所一标”活动,年内全市商标注册申请量增长15%以上。加大推动品牌战略的支持力度,大力扶持和培养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2012年,力争全市新增驰、著名商标4件以上,努力提高我市企业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15、加大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力度。2012年,全市要引导新注册农副产品商标30件以上,再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实现由培育规范农村经纪人,向提高农村经纪人服务农村经济发展能力转变,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0家以上、农村经纪人600人以上。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和进退自由的原则,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成立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民增收。进一步加大“合同帮农”力度,积极引导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订单农业”,重点镇(处)、企业、村庄、农户的合同履约率达到95%以上,“订单农业”二次分配普及率达到20%以上,拥有地理标志、省著名商标的“守重”企业、协会的涉农合同示范文本使用率达到95%以上。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以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具及零配件等农资商品打假为重点,集中开展整治行动和农资质量监测工作,带动农资市场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引导农资经营者建立购销台账、质量追溯、质量承诺、重要农资备案、种子留样备查公告等自律制度,加快推广“农资及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预警系统”,建立农资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
16、进一步加强协会能力建设。以《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基层协会建设的意见》为指导,夯实基层协会基础。把走访企业、了解状况,向政府反映企业呼声,搭建企业合作平台等,当作今后协会工作的重点,努力当好会员心声的代言人,合法利益的维护人,政策渴望的协调人,行业沟通的经纪人,组织开展扶贫帮困、送法进企业、对口洽谈、人才招聘等活动,扶持帮助企业度过当前遭遇的困难,为抵御世界金融风暴带来的负面影响多做贡献。
三、深入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创建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17、进一步强化消费教育引导。紧紧围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以引导消费、拉动内需、活跃市场、促进增长为主线,精心组织开展“3.15”大型宣传、名优企业形象和名优商品服务展示、消费者满意单位评选等活动,改善居民消费预期,引导提高消费信心。进一步加强消费教育咨询,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商品比较试验、消费调查、消费课堂、消费体验活动,帮助消费者提高识真辨假能力,促进科学、健康、文明消费。
18、进一步强化维权体系建设。突出抓好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三个五”工作运行机制,认真办理好消费者的每一件申诉举报。深入开展“局长在线”、“社会开放日”、“回访消费者”等活动,做大做强12315服务品牌。要建立健全工商机关与相关部门在消费维权方面的协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消费维权整体合力。充分发挥“专家团”、涉农维权站、消费维权联盟、农机投诉站的作用,全面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以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使消费者敢于消费、放心消费。积极构筑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体系,建立实施“消费维权披露制度”、公开受理申诉制度、典型案例会审制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力度。
19、深入推进“一会两站”建设。年内组织开展两期法律法规及技能培训,重点在提高“一会两站”工作人员维权调解能力上下功夫。加强同地方党委政府、村(居委会)的沟通和联系,使“一会两站”真正上升为政府层面工作,提高维权工作层次和公共服务能力,一会两站建设率100%,作用发挥率80%以上,其中作用发挥示范率10%以上。进一步研究制定消协分会的各项制度及考核办法,多方筹措办公经费,逐步解决维权经费不足问题。
四、紧紧围绕工商文化建设主题,全面加强基层建设和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推动工商行政管理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20、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作为工商文化建设的先导和主旋律,从三月份开始,利用六个月的时间,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学习、全面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符合科学发展、不利于科学发展的问题,注重从思想根源上找原因,从建立长效机制上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真正做到“让党委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努力实现干部队伍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
21、抓住文化建设的核心,着力提高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在培训内容上,主要根据总局“三定”方案和目前系统内干部职工岗位职责情况,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着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培训模式上,努力创造条件,创新培训手段,推行案例式教学、体验式教学等,丰富授课方式,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在坚持实行闭卷考试、开展业务比武等传统检验方式的同时,继续推进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制度,在参训人员中开展问卷调查、开座谈会、抽选“1小时授课教师”等活动,对各岗位教育培训情况进行质量评估,检验教育培训效果。深入落实我局《关于开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工作水平”活动的实施意见》,每个机关各部门至少申报一项创新性工作,及时汇集和提炼在创新活动中形成的新思路和新成果,指导工作实践,营造特色创新文化氛围。继续抓好中层干部定期演讲、新公务员定向培养等制度的落实。结合专业特点,选拔部分新进公务员到市局机关锻炼,推进干部队伍向专业化、能力化方向稳步迈进。
22、综合运用多种文化载体,营造和谐工作氛围。以“爱我工商、干好工商”为主题,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着力解决队伍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局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鼓励干部职工踊跃参与民主监督,使两公开由形式迈向实质。在系统不同年龄层次、不同业务岗位、不同模范代表中,开展单项、综合项目的评比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激励、辐射和带动作用。认真组织好“迎国庆”歌咏比赛和系统篮球比赛等活动,丰富干部职工文体生活,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工商文化建设、“四型工商”创建,激发干部职工工作活力,形成团结向上、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文明和谐、争先创优的基层工商文化氛围。继续大力推进心理健康工程,培养阳光心态,塑造干部职工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达到全体干部职工之间共同目标的一致性和个体目标的相容性,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让干部职工主动快乐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