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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大学法学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欢迎来自安徽省宿州监狱的服刑人员蔡同学参加我院法学本科论文答辩。”安徽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结淼主持了这场专门为服刑人员组织的特殊论文答辩会。在安徽宿州监狱服刑的蔡某经过6年的不懈努力,在监狱里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完成了安徽大学法律专科和法学本科考试。
今天上午11时,论文答辩正式开始。蔡某用了3分钟时间把自己撰写的《论侦查讯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论文进行了阐述。
随后,有三位答辩老师向蔡某进行了提问。
三个问题回答完毕后,陈结淼告诉蔡某,很快将以书信的形式将答辩结果寄到他服刑的监狱。陈结淼对蔡某在服刑期间坚持自学完成法学本科课程充满敬佩。
“20年前我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还犯罪进了监狱。今天,我能坐在大学的教室里进行本科论文答辩,我……”说到这里,蔡某喜极而泣,“我还有12年半的刑期,我又报考了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本科,我一定把刑期当成学期,将来更好地回报社会。”
今年38岁的蔡某,2003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在服刑期间因表现良好获得减刑。他从2004年4月起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用6年时间先后通过了法学专科、本科全部课程的考试。他说,他曾经一度想放弃。一方面英语通不过。另一方面大学生就业都很困难,何况是服过刑的人。但是,监狱管教干部开导我,专门安排人给我辅导英语,第三次才考过了英语。“尤其是我的家人始终对我不弃不离,一听说我思想有波动,我母亲就赶到监狱看我、开导我,让我用学习目标作为安心改造动力,避免其他杂念影响改造。”蔡某说到自己的自学历程,多次掩面而泣。
“这是一场特殊的论文答辩,监狱服刑人员走进大学进行论文答辩,不仅在安徽大学法学院是第一次,即使有相似的情况,答辩可能也在服刑的监狱。这次答辩是大学人本教育与监狱改造以人为本的具有深远意义的结合,体现了我国罪犯改造现代化、文明化更高的成果,体现了我国充分保障罪犯应有的权利。”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程雁雷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服刑人员能把刑期变成学期,体现了我国改造罪犯基本理念就是多种形式的教育人、改造人,引导社会用宽容、和谐、文明的心态接受他们。
昨日上午10时30分,所有在场的学生答辩完毕后,听取答辩的老师们却没有离开。上午10时45分,吴亮在宿州监狱三名狱警的陪同下来到了答辩现场。吴亮在等待答辩的过程中双手紧握,显得有些紧张。在吴亮回答完老师们提出的三个问题之后,答辩宣布结束。
随后,吴亮说起了自己的过去。“2003年4月,我因故意伤害罪入狱。”提起当年犯下的错误,吴亮觉得是因为自己不懂法律。为了不再犯下和过去一样的错误,2004年4月,吴亮在服刑期间参加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选择了法律专业。
吴亮选择了《论侦查讯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作为自己的论文题目。“我和他最先是通过书信交流论文的题目与大纲。”作为吴亮的论文指导老师,安徽大学法学院的何俊老师对吴亮有着很高的评价。“可以看得出来,他的准备非常充分,态度也很认真。”
依照办《评论》的某些惯例,主编时而应该说几句,针对本期的内容、宗旨和期待。
读者可以发现,这期法律评论的最大特点是突出了“评论”,也即对《评论》中论文的评论。我们以为这是名实相符。法学论文写作固然不易,可是写出来,没有“评论”般的切磋砥砺,甚至真正的学理批评,论文可能也就被遗忘了。现在书评很多,各类路术目不暇接,甚至在正式杂志和书籍中已是“评满为患”。然而,对论文的评论太少了,仿佛论文没有砖头一般的著作那么重要,而其实,谁都知道,论文的要紧意义是头等的,何况现在的著作往往是“论文集式”的,其目的是为了“机会成本有效利用”的二次流通。是不是应该纠正这种现象?这是本期《评论》的努力所提出的一个问题。自然,我们不敢奢望有了评论的论文可以被读者记住,有了论文的评论可以被读者欣赏,可是我们的确希望而且相信论文与评论之间的“对话”,以及其中的思想撞击,在将来的某些时刻能够为读者带来回忆。对话和撞击的魅力,应该是长久的。
本期“评论”作者都冠以“匿名”。“匿名”的做法,不是担心论文作者对评论作者有什么“想法”,或者“秋后算帐”,我们的论文作者是不可能这样的,而是希望通过“匿名”方式使读者能够有种“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思想运作可以从任何一个方向得到回应”的感受。匿名是隐性的,出其不意,效果随之也是机妙的,也许更能使读者迅速“进入状态”。其实,任何论文,只要发表出来,在今天的文化媒体变幻方式“与时俱进”的情况下都会得到回应,或者赞同的,或者批评的。而在一个具体文本空间中,比如这期《评论》,将其集中起来,可以更为节约思想交流的成本,可以更为方便地形成一个FOCUS,将“出其不意”和“效果机妙”及时体现,从而为那些时刻关心当代中国法制建设和法学进步的读者提供一个捷径。
但是,写作匿名的做法牺牲了作者的版权,匿名作者为此付出了代价,尽管,他(她)们有时也许的确想匿名做点什么,以此率性一次,开心一次,对那些看不惯的“什么”说些不客气的话,因为他(她)们是中山大学法学院的学生,常常自觉甚至自喜归属新新类的一族。提到这点,似乎显得我们有些不那么诚实、“狡诈”。我们的确有点“玩念”,也即在“成熟的”论文和“诚恳的”评论之间建立一个结构,然后让它们自我解构。不过,这是严肃、学术的“玩念”,所以它又是诚实的、开诚布公的。我们相信,学生的评论,尽管在某些人看来可能是“幼稚”的(有些的确“幼稚”),这也是自然的,但是,新鲜新生的思想和思考总是而且必将是推进中国法学学术的一种原动力,必将是针对法学陈旧生产而言的一扫横秋的一类刺激力。如果匿名作者因匿名而感觉付出了代价,我们表示歉意。如果匿名作者因匿名而感觉“发泄”了一次,我们表示谢意。
另外我们要感谢本期论文作者。他(她)们的论文无意中被我们用种种手段当作了靶子。这应该是一种更为值得尊敬的“牺牲”。然而,我们另外要说的是,他(她)们不仅不可能对匿名作者有什么“想法”,而且还应该觉得这是一次“写有所值”的机会。出来无人理睬,这是最为惨不忍睹的事情。在这个意义上,论文作者的“牺牲”也就有了回报。其实,当众多中国法学刊物书籍中的出来后,不是石沉大海,就是无声无息,这不是中国法学生产事业的最大遗憾最大失败又是什么?尽管其中少数也许可以充作日后法学生产的“参考资料”。因此,本期法律评论尝试使“投入产出”对等,为改变中国法学生产现状做一点滴。而本期论文作者为此作出了奉献。
[关键词]法学硕士 法律硕士 同质化 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3)04-0108-03
[作者简介]程燃,复旦大学高教所硕士生(上海200433)
一、法律专业硕士的培养现状
据统计,在2012年度法学专业排名前十的我国高校中,2013年计划招收了2560名专业硕士,1844名学术硕士(见表1)。从表1可以看出,除了中国政法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两所法学专业高校之外,其他高校的专业硕士计划招生人数均远远多于学术硕士,这导致了近几年法律专业硕士的毕业生大幅增加,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满足社会的实际需要,相反,法律人才缺乏与过剩的悖论局面却依然存在。一方面,法律专业硕士在就业时面临一定的歧视,承受着巨大的就业压力;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许多企业、生产部门急需大批优秀法律专业人才,如外事、经管等方面的法律人才缺口尤大。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的培养方式同质化导致法律硕士的专业交叉优势和就业优势消减,不被社会认同,就业困难。这一点从复旦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统计的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职业分布情况(表2)可以看出,专业硕士毕业生中有将近一半人去了待遇相对来说差一点儿的民企,而学术硕士毕业生分布又很分散,没有实现预想中的提供博士生后备力量的要求,毕业后升学的只占了10%,其他人则挤占了专业硕士的就业空间。这反映了当前的法学专业研究生教育模式在适应市场需要、适应不同领域职业的需求方面是有很大欠缺的。在国外,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在学位上处于同一层次,但培养理念和规模则各有侧重与不同,相应的专业划分、课程设置、教学模式、科研和论文要求、法律职业背景、质量评估体系等都有区别(理想的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的培养模式如表3所示)。然而,在我国现阶段的教育背景下,不仅很多用人单位搞不清楚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之间的区别,就连高校法学院的教师也不能很好地对二者进行区分,往往采取统一的授课模式。事实上,二者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
培养目标方面,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有着不尽相同的培养定位。法学硕士设置的初衷是为法律教育和科研机构培养学术型人才,它所预期的毕业生是学术法律人(Academic lawyers)而非实务法律人(Practicing lawyers)。而法律硕士(JM)的培养目标是“为实际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传统的法学硕士教育更侧重于学术,而非职业教育,培养目标是法学家;法律硕士教育培养的是法律家(即所谓的律师),也就是既有一定的法律功底,又有很强的实践能力,能够在法律框架内解决社会问题的法律从业人员。法律硕士教育所培养的人才重应用、重实务,职业道德与职业能力突出。相比于法学本科的基础通识教育和法学硕士的学术研究教育,法律硕士教育是一种职业能力的培养,旨在培养面向各行各业的复合型法律人才,以满足现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课程设置与教学模式方面。根据培养目标,法学硕士应当以学术研究为导向,而法律硕士教育和教学的全部工作都应该围绕培养宽口径、重应用、高层次、复合型的优秀人才来进行。对比复旦大学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所开设的必修课课程可以看出,法学硕士开设的方法课、对比课突出了研究型特点,而法律硕士所设课程与本科生课程较为接近,体现了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的差异。但目前法律硕士的课堂教学基本还是遵循课上满堂灌的教育模式,依旧是以教师讲授为主,教学内容也同样是侧重于理论,实践性课程的设置远远不能满足法律硕士培养目标的要求。同时,因课程设置没有实现与其他学科和法学知识的有效结合,致使法律硕士的跨学科优势难以发挥。
科研与论文方面。由于两者培养目标的区别,法学硕士的科研与论文多强调学术研究方面的能力,重视理论分析,而法律硕士的科研与论文则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法律原理和法律规定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应通过多分析实际案例来阐述理论。现实中,大部分高校法律硕士的论文要求与法学硕士没有实质区别,对两者的科研和论文要求混同。加上法律硕士的生源是非法律专业本科生,其法律基础知识积累不够,科研能力也难以得到有效提高,导致其实际水平甚至不及法学本科生。这使得法律硕士不能达到预期的培养目标,影响了社会和用人单位的评价。
质量评估体系方面。英国大学的做法值得借鉴――法律硕士培养侧重在本科基本训练基础上提高实际运用技能,学生选课通常集中于某一专业方向,只需选择几门课程,并且一般不写论文,只要考试通过就可以获得学位,通常以法律实践能力为考察核心;法学硕士则需要写论文,但不需要修习过多的课程,通常以科研能力的提高为考查核心。这既适应了不同人才培养模式的需要,又突出了应用型和学术型人才的培养区别。
二、大学应该培养法学家还是培养律师
有人说过:在教育和道德方面,如果实践是正确的,那么理论就没有意义。为什么要在理论上浪费时间,而不把时间用在探索实用技术上呢@?如何区别培养学术硕士与专业硕士,我们的社会到底需要更多的“法学家”还是“律师”?这可以从《耶鲁报告》得到启示:“有些操作可能由那些掌握很少或没有相关理论知识的人实施。不了解力的分解定律的水手可以起航;没有欧几里得原理相关知识的工匠可以把他的框架弄成直角;没有学过化学理论的染工可以调制色彩。但这样的劳动者注定是要被其他人限制在狭窄的职业道路上的,他需要那些拥有更加广博科学知识的人的持续监管。如果他想冒险超越既定规则,而没有现成理论做指导,就会盲目、胡乱地工作;通过长期实践,他可能已经达到熟练操作的程度,但业务计划的安排、机械工程的新组合、技术的发现和改进等却通常来自经过更高级和系统培养的人的思维。”也就是说我们既需要精于实践、掌握熟练技术的操作人员,即专业硕士的培养目标,又需要精于理论且以研究为主的高层管理人员,也就是学术硕士的培养目标。
当然,所有学校的开题报告都有着一些相同之处,体现了开题报告的共性。这些共性一般体现在开题报告的组成结构上,其结构包含如下几个部分:
(1)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2)国内外研究综述
(3)论文写作内容(写作框架)
(4)论文写作方法和路径
浙江大学法学专业公司与金融法方向(同等学力)
申请硕士学位课程 招生简章
经济的全球化,使得金融业在国家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上升,也使公司与金融法成为各国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金融业是一个以规则运行为特征的特殊产业。实践证明,经过高素质法律训练的人尤其适应该行业的竞争与生存,因此,法律人往往会从事该行业工作,已经具备其他专业知识背景的人员,如实现与法律专业知识的复合,成为复合型高端人才,则优势凸显。具备传统法律知识的人员,对于专业很强的公司与金融法律也有知识转型、更新和提升的需要。
浙江大学法学院为应对这种社会需求,特开设公司与金融法硕士课程班,综合浙江大学法学院和国内高校、研究机构及金融管理实务部门的优质资源,为学员提供硕士层面前沿热点国内外公司与金融法律知识,使学员的公司与金融法理论和实务能力得到跨越式提升。
【课程对象】
公司、证券、银行、保险、信托、期货、担保、贷款公司等相关行业人员;公安、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及仲裁委等公司与金融法律从业者;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等“一行三会”监管官员。
专业背景不限,免试入学。
【课程设置】
法理学、法学前沿、硕士生英语、民法总论、物权法学、债权法学、商法、金融法、票据法、公司法、股权投资法、证券期货法、保险法、银行法、投资基金法、信托法、国际金融法、金融刑法、行政法(金融监管)、房地产法、民事诉讼与仲裁、货币金融专题、证券投资专题。
富有特色的实战案例教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识与能力并进。
【学习时间】
1年半,双休日学习。
【证书颁发】
经考核合格后颁发浙江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课程班结业证书。符合条件,通过考试和硕士论文答辩可获得浙江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课程费用】
学费:21000元。
书本费:1000元。
教学地点:浙江大学之江校区
【联系电话】 010-51656177 010-51651981
【免费直拨】 4000,716,617
【关键词】PBL教学法 医学硕士研究生 系统评价/Meta分析制作教学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3)04C-0034-02
一、PBL教学法与循证医学的理念和实践模式相符合
循证医学要求在临床实践中,将当前最佳的研究证据、临床医师的临床经验和专业技能以及患者的价值取向三者完美结合。循证医学被誉为医学实践领域里的人类基因组计划,是一种基于证据进行决策的医学实践模式。PBL教学法是以问题为中心的开放性、探索性的学习,是目前国际医学教育的主流教学方法之一。PBL教学法倡导以学生自学为主,教师引导性地提出问题,学生围绕问题进行文献查阅、综合分析和小组集中讨论,教师进行引导启发、交流互动、评估和总结。PBL教学法比传统教学模式更能激发研究生学习的兴趣和热情,增加了获取大量应用知识的机会,培养了研究生运用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少教育工作者认为,PBL教学法“提出问题、自主探索、寻找证据、协作解决真实问题”的教学理念和方法,与循证医学“基于问题的研究,遵循证据的决策,关注实践的后果,后效评价、止于至善”的理念以及“提出问题,检索证据,评价证据,应用证据,后效评价”的实践模式不谋而合。因此,不少教育工作者将PBL教学法引入研究生循证医学的教学中,并取得良好效果。
二、医学硕士研究生制作系统评价/Meta分析也是循证医学实践
循证医学实践的类别有两种:一种是循证医学最佳证据的使用者,另一种是最佳证据的提供者。对于绝大部分人来说,都是证据的使用者,通过“提出问题—检索证据—评价证据—应用证据—后效评价”的模式来实践循证医学。作为高素质医学人才的医学硕士研究生,还可以成为最佳证据的提供者。循证医学的核心是“证据”,“证据”的核心是质量,故“证据”及其质量是循证医学实践的关键。高质量证据是指采用了足够的防止偏倚的措施来保证其结果的真实性、并以病人为中心的临床研究。系统评价/Meta分析被认为是临床医学史上重要的里程碑,为循证医学提供了首选的高质量证据,为医学实践提供了全新、真实和可靠的医学信息。张静等调查显示:硕士研究生普遍对循证医学抱有很大兴趣,高达97.4%的被调查者认为有必要实践循证医学。张静等认为,除对硕士研究生进行循证医学理论知识教学外,还应进一步强化循证医学相关技能应用,即临床最佳证据的制作和证据的评价方法、原则等。制作系统评价/Meta分析的过程,也是一个进行科学研究的过程。医学硕士研究生通过制作系统评价/Meta分析,可以深入了解本学科领域的研究动态,培养严谨的科研思维,提高英语写作水平和创新能力,因此,系统评价/Meta分析制作教学在医学硕士研究生中广受欢迎。
三、PBL教学法在医学硕士研究生系统评价/Meta分析制作教学中的具体应用
在循证医学的教学中,系统评价/Meta分析制作的教学特别适于引入PBL教学法。首先,系统评价/Meta分析制作的操作性很强,学生必须积极发挥学习自主性,充分参与实践。系统评价/Meta分析制作常包括以下步骤:确定题目、制定研究计划—检索文献—筛选文献—文献质量评价—资料提取—资料分析—解释结果,撰写报告—论文投稿—修稿—。在上述每一个环节中,都会遇到不同的问题,笔者就以这些问题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引导学生自主学习,通过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而完成系统评价/Meta分析的撰写。系统评价/Meta分析制作的教学,宜采用小组教学的方式进行,这也是符合PBL小组教学的要求的。2011年7月份至2012年12月,笔者应用PBL教学法对8名硕士研究生进行系统评价/Meta分析撰写的教学。笔者成立了“系统评价/Meta分析学习小组”,每个学习小组包括导师组以及2~3名硕士研究生学员。导师组成员包括临床专业导师、流行病学方法学导师以及有(发表SCI论文)经验的硕士研究生三方面人员,分别负责从选题、方法学以及具体操作细节方面对硕士研究生学员进行教学指导。尤其在选题、文献检索、文献质量评价和资料提取分析这几个关键环节中,充分应用了PBL教学法。具体如下。
(一)以临床问题为中心进行系统评价/Meta分析选题。选题的优劣是决定系统评价/Meta分析制作成败以及能否成功发表的关键。由于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还有限,对学科发展方向把握的敏锐性还不够,因此,系统评价/Meta分析的选题工作主要由导师(尤其是临床专业导师)主导。基于硕士研究生的专业领域和研究方向,导师组提出候选的系统评价/Meta分析题目,硕士研究生围绕候选题目查阅文献、自主学习。然后,召开选题评估讨论会,硕士研究生汇报自己对候选题目的初步评估意见,包括选题的临床或科研价值、可纳入的原始研究文献数量是否充足等。最后,导师组指导教师在学员们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深入分析、归纳总结,对候选系统评价题目作出最终评估判断。在此过程中,硕士研究生的科研选题能力得到了锻炼。
(二)围绕系统评价/Meta分析选题进行文献检索。系统、全面的文献检索是系统评价/Meta分析制作的基本要求。尽管很多硕士研究生在本科阶段也学习过文献检索课程,但是由于缺乏实践操作,对于文献检索仍是生疏的。围绕系统评价/Meta分析的选题进行检索,远比空泛的检索练习更能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首先,笔者给学生讲授一些文献检索的基础知识,以打下一定的理论基础。接着,指导学生围绕选题进行文献检索实践,并围绕检索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自主学习、集体讨论,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掌握文献检索的方法和技巧。例如,对于检索策略的学习,导师组构建了“缺血性脑卒中的检索词有哪些”这个问题,围绕着这个问题,硕士研究生通过文献检索,全面搜集有关“缺血性脑卒中”的中文、英文检索词,并提交导师组,导师组评估后汇总正确的检索词,然后反馈给所有硕士研究生学员。通过以问题为中心的文献检索学习,硕士研究生熟悉了PubMed、Embase、Cochrane library等英文数据库以及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CBM)、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维普数据库(VIP)和万方数据库等中文数据库的文献检索。值得注意的是,进行系统评价/Meta分析制作,必须能获取文献全文。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外文文献获取还是有较大障碍的。有一部分英文文献可以直接从学校图书馆购买的外文全文数据库中获得。对于那些无法直接获得的英文文献,则指导学生在相关学术论坛求助,甚至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原文作者求取文献等方式获得,以此培养学生获取外文文献的能力。
(三)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进行文献质量评价和资料提取分析。文献质量评价需要运用临床流行病学方法学知识,故在进行文献质量评价之前,需要先对硕士研究生进行临床流行病学的强化教学,讲授相应的研究方法学知识,以打下扎实的流行病学基础。然后,围绕在资料提取和文献评价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开展学习。例如,对于评判纳入的研究“随机分配序列的产生是否正确”这个问题,教师构建一系列的相关问题:什么是随机分配?能够真正产生随机分配序列的方法有哪些?如何判断文献中使用的分配方法是否真正的随机分配方法?必要时如何与原文作者联系以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学生围绕这些问题进行文献查阅等自主学习,并在小组讨论会上汇报分享,教师进行总结分析与评论,由此,学生通过解决问题而掌握“随机分配序列的产生是否正确”的评判标准,并在后续文献质量评价中活学活用。通过围绕一个个问题展开学习,以点带面,学生不但能加深对流行病学方法学知识的理解,也在实践中逐步掌握系统评价/Meta分析制作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文献质量评价和资料提取的方法和技巧。另外,随着系统评价/Meta分析类型的增多,相关统计学方法发展也很快,一些新的统计学方法甚至难以找到相应的指导教材,这就给系统评价/Meta分析制作提出了挑战。对此,应鼓励硕士研究生通过多渠道获得统计学方法学习资源。
四、教学效果
自应用PBL教学法对硕士研究生进行系统评价/Meta制作小组教学以来,8名硕士研究生的科研能力、论文写作水平、英语应用水平都得到了明显提高,具体如下:(1)论文写作能力:参加学习以来的一年半中,8名硕士研究生共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循证医学英文论文12篇,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中文学术论文8篇,硕士研究生的论文写作能力得到了提高。(2)科研水平:通过系统评价/Meta分析的撰写,加深了对临床流行病学方法学的理解和掌握,并且通过大量的文献阅读,开拓了眼界,培养了严谨的科研思维,提高了科研素养。8名硕士研究生积极参加导师的多项科研课题研究,并分别协助导师成功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1项、省级自然科学基金课题2项、厅级科研课题2项;还有1名硕士研究生协助导师成功注册软件专利1项。(3)英语应用能力:由于硕士研究生在制作系统评价/Meta分析的过程中必须检索和阅读大量的英文文献,也使用英语语言撰写系统评价/Meta分析,而且在SCI期刊投稿的过程中必须使用英文与编辑沟通,因此,8名硕士研究生的英语阅读和写作能力得到了很大的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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