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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01 16:27:43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过程监管,加大营运车辆尾气排放污染管理,加快营运车黄标车淘汰更新速度,推行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的使用,进一步减轻我市营运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关于制定治理雾霾天气各类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雾霾的八项措施》等法律和文件。
三、整治范围
我局实施的交通工程施工场地;从事道路客运、旅游包车、货运(含危货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机动车维修销售的企业;我局公务及执法车辆中环保部门认定“黄标”的车辆;港口码头散货堆场;超标排放的营运车辆。
四、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达到降低污染,节约能耗,提高效率,切实改善大气质量。
(一)通过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过程监管,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切实降低扬尘、有效节约资源。
(二)通过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及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开展,有效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推进环境保护、绿色低碳交通,转变道路运输发展方式,为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尽最大责任。
(三)杜绝无机动车尾气排放合格证的车辆从事营运。
(四)推行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的使用,进一步减轻我市营运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五)借鉴其他地方的成功经验,结合实际,建立科学、规范的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
五、整治措施
(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过程监控,通过应用新能源、新材料、新方法,不断降低扬尘、减少土地利用,提高节能减排效率。从2014年起结合淮海路盐河桥、承德路跨大运河桥等项目重点实施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开展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日常检查。由淮海路盐河桥、承德路跨大运河桥、高良涧船闸扩容工程、京杭运河黄码大桥等项目建设单位牵头组建联合检查小组,开展项目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日常检查工作,明确检查工作任务与目标。
2.严格控制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对水泥、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加以严格控制,切实开展蓝天工程。
3.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溅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
4.扬尘防治工作实施目标化管理。在淮海路盐河桥、承德路大运河桥等项目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治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过程。督促项目部与作业班组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防治工作实施目标化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施工区域的围栏封闭。根据规划红线范围,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从2014起严格要求在建项目在施工大门口设置冲洗设备、沉淀池及排水沟,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等驶出工地前必须清除泥土作防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2)施工场地的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应平面布置要求做好主要道路、材料堆场、生活办公区域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的硬化或绿化处理,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以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3)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安排保洁人员2名(佩戴标识)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1—2次的清扫,清扫前对路面进行洒水。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
(4)土方施工、堆放扬尘污染的控制。在土方开挖、回填施工中,主要采取淋水、降尘和防止车辆泥土外泄等措施。当雨天开挖、基坑回填时,应在施工临时通道上铺设麻袋。严格按挖土施工方案中所规定的挖土流程,堆土位置及车辆出入口线路进行指挥。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车况检查,指派专人随机跟车监督,保证按规定线路行运,严禁偷倒、乱倒。在场地内堆放作回填使用土方应集中堆放。同时,在土方未干化之前,经表面整平压实后,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定时洒水维持湿润,以有效地控制扬尘。
(5)建筑材料扬尘污染的控制。①砂石设置专用池槽进行堆放,控制进料数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大量囤积。堆放时做到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砂石料如过于干燥,应及时进行洒水。②施工用的粘土砖、加气砌块必须在指定场地进行堆放。进场后及时进行洒水湿润,定时由专人对堆放场地进行清扫。③其他易飞扬物、细颗散体材料(如塑料泡沫、膨胀珍珠岩粉末等),必须进行严密的遮盖或存放在不透风的仓库内,运输车辆要有防止泄漏、飞扬装置,卸料时采取集中码放措施,以减少污染。
(6)脚手架清理、拆除扬尘污染的控制。在脚手架顶部设置喷雾装置,以减少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扬尘污染。脚手架设专人检查、维护,严禁擅自拆开。在使用期间应采取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向外、向下散落。清理架体内的建筑垃圾和废料时,应采用洒水和吸尘措施,禁止直接掀翻、拍打底笆板。定期对沾上灰尘的密目网进行清洗,周期为2-3月一次,及时更换破损严重的密目网。拆除前,应先行清除脚手架中的杂物,并对积灰较多的密目网洒水湿润。
(7)混凝土、砂浆拌制扬尘污染的控制。在混凝土、砂浆搅拌操作间四周进行封闭围挡,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袋装水泥设置封闭的库房进行堆放,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定时进行清扫,保持库内整洁,地面无积灰现象。如需露天存放应采取严密遮盖措施。装卸以及拌制作业时严格要求工人佩带口罩,做到轻搬轻放。混凝土、砂浆拌制时严格按石子(砂)水泥砂顺序进料,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搅拌机储料池前应设置三面挡水,并做好排水沟、沉淀池,定期对沉淀池进行清理,减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施工现场全使用商品混凝土。
(8)木工机械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木工加工棚落实责任制,指定作业场所环境保护责任人,负责木工棚的日常管理。保持木工棚的整洁,及时清理木屑、刨花和边角料,必要时进行洒水湿润后再清理,并装袋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定期处置。
(9)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在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边、生活区域内场地适当位置安装一些水龙头,使洒水皮管、洒水车能就近使用,便于操作。道路安排专人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1-2次的清扫,清扫前需进行洒水湿润,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粉尘经分类袋装后及时地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10)运输车辆扬尘污染的控制。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泥土等的车辆,在驶出建设施工现场之前,要加强防尘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防止建筑垃圾、泥土的散落,污染道路和周边环境。冲洗车辆产生的泥浆水应通过二级沉淀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人城市公共管网。沉淀池派专人定期进行清理,一般为2-3天清理一次。
(11)砖槽切割加工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管线安装施工的砖墙沟槽切割,应采用湿作业法进行施工。装饰工程所用石材应优先组织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石材切割、加工所造成的扬尘污染。现场石材切割加工应设置专用封闭式作业间,操作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以降低或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和人体的危害。
(12)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措施。
(13)项目部与作业班组逐级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5.沥青混合料实行集中场站搅拌。2014-2015年承德路跨大运河桥等各项目对沥青混合料实行集中场站搅拌,其设备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中的一级标准的规定。搅拌场站必须设在离开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300m以外的下风向处,且不能采用开敞式或半封闭式沥青熬化作业。
6.积极开展社会舆论监督。发动群众参与监管,设立施工扬尘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公众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对违规扬尘的工地项目名称、相关责任单位、处罚情况,可以通过网站、报纸、媒体等向社会曝光公示。
(二)公共运输
1.推进公交优先战略落实,不断增强公共交通吸引力。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推进城市客运枢纽、公交站场和换乘体系建设,实现市内公共交通体系与铁路、高速公路、机场等之间无缝衔接。2014年底前出台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力度,推广智能交通管理。
2.建立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核查和准入制度。严格把好源头关,实行尾气排放一票否决制。对总质量超过3500千克的新增客货运输车辆,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开展燃油消耗量核查工作,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和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分别满通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1)和《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9)的要求。相关部门在审批新购、新增、更换营运车辆时要严格把好车辆燃油消耗量核查关,对不符合限值标准的车辆不予配发《道路运输证》,保证排放不符合标准的车辆进入营运市场。
3.落实尾气排放定期检测工作机制。结合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竣工检测和等级评定检测工作,落实尾气排放定期检测制度,全年检测不少于18000辆次,严禁尾气检测不达标车辆开展道路运输经营。
4.加快淘汰老旧车辆。积极鼓励运输企业加快老旧车辆淘汰老旧柴(汽)油车辆步伐,大力提倡使用LNG燃气车辆。对原有暂时不能报废的营运客货车辆,督促运输企业采用发动机的更新、大修等方法进行治理。2014年,全面完成1300辆出租汽车油改气工作,投放80辆新型环保公交车,对市区800多辆出租汽车经营权到期后,全部更新为油气双燃料车辆,投放200辆新型环保客货车。配合市公安局开展营运黄标车、老旧车辆淘汰。2015年底前,基本淘汰2000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微、轻型营运客车和中、重型营运汽油车以及2007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中、重型营运柴油车。
5.加强维修企业管理。严格执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机动车排放型式核准目录》,落实抽查制度,每年抽查维修企业不少于50家,严禁维修企业维修报废的机动车,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
6.加强营运车辆报废监管。督促各运输企业建立营运车辆报废管理台账,确保营运车辆报废走合法程序,不得私自倒卖。检测部门要逐步建立营运车辆尾气检测数据库,并支持网络连接功能,具有内容齐全、查找方便、操作简单、远端监控等特点,使我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7.加强渣土、驾校、执法车辆管理。加大驾校、执法车辆排放标准的管理,加快老旧驾校、执法车辆淘汰步伐,凡经维修后仍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坚决予以淘汰,尽量减少执法车辆的使用频率。对渣土车采用新的全密闭技术标准,实行全封闭式密闭运输。
8.开展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大力推进内河船舶“油改气”。加快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淘汰一批非标船型和老旧船。积极开展施工机械环保治理和环保标志管理,推进柴油施工机械加装尾气后处理装置。
(三)港口码头
1.加强港口码头粉尘防治。2014年在盐化工通用码头和楚州海螺水泥码头开展增设吸尘装置试点工作,在运输过程中采用过滤、清灰和粉尘收集等措施,避免粉尘向大气中排放。新建散货码头,在设计阶段,根据装卸工艺考虑设置相关防尘装置和增加场区绿化面积,以减少传输过程中粉尘的产生和对大气的污染。
2.强化散货堆场扬尘治理。督促港口经营人制定散货堆场扬尘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并安排专人对散货堆场和港区道路不定期进行洒水抑制扬尘。对电厂煤炭等用量较大、用途专一,且易产生粉尘的货物,逐步试点实行封闭存储,以从根本上解决露天堆场所产生的扬尘对大气污染现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是改善全市空气环境质量的有力举措,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治理落实到位。
(二)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重大纪念日宣传平台,普及大气环境保护知识,全面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环保意识。
督查期间,黄润秋一行深入到襄汾县和尧都区,先后前往襄汾县星源集团水泥厂、晋能焦化有限公司、新金山特钢有限公司和尧都区贾得中学、海姿供热公司、段店乡赵下村,实地督查了企业减排、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洁净焦发放及使用等工作.在随后召开的汇报会上,临汾市委副书记、市长刘予强汇报了我市基本情况、近年来环保工作情况、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情况、环保部约谈整改和控硫治污攻坚进展情况.
郭长青强调,山西省环保厅将坚决贯彻环保部专项督查组的要求,结合山西实际,抓好工作落实.同时,也将进一步加强对临汾环保工作的支持、指导和服务.在下一步工作中,临汾市委、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和把握好环保工作和转型发展、创新驱动的关系,努力调整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要在当前抓住燃煤污染治理的同时,统筹把握“控煤、治污、管车、降尘”工作重点,高度重视扬尘污染控制,切实抓好土小企业、工地扬尘以及城市主干道和交通要道重点区域的治理.要按照环保部的要求,认真做好控污降硫各项工作,在空气质量改善领域为全省探索出一条新路子.
临汾市委书记岳普煜在主持汇报会时表示,临汾市将按照环保部督察组的要求,在原来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按照减量化的要求,细化、深化、量化各项工作,做到底数清、措施实、方案细,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将努力抓好原料厂、施工工地、交通运输、物流搬运等重点环节扬尘治理工作,着力做好pm10和pm2.5的防治工作,并举一反三,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其他方面工作.将全力配合好督查工作,向督查组全方位开放,通过督查发现暴露问题、完善工作方案.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工作认识、提升工作水平,扭转临汾大气污染被动局面,坚决打赢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战.
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九龙坡府办发〔2018〕93号)的要求,我司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完成相关任务,现将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我司召开了党委会,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精心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此项工作,并召集全体职工参加动员会,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同时,为确保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了实处,公司领导成立专项工作督查小组,对各项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同时,辖区内各施工单位签订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进行督查、检查,进一步加快了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
二、强化宣传动员,提高防治意识
一是我司多次召开动员大会和推进会,会上要求各个施工单位传达大气污染防治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条例,并利用电子滚动屏、微信平台、宣传栏等方式,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工作进行宣传。二是充分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使专项行动家喻户晓,并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对防治中出现的问题,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切实加以解决,真正使防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截至目前,共在我司电子滚动屏上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标语20余条,发放宣传册300余份,签订责任书20余份,挂宣传横幅10余条。
三、强化监督管理,狠抓防治措施落实
(一)强化网格化管理。一是将辖区划分为3个网格,将安监环卫部各成员纳入网格任小组长,公司保安为组员,将辖区内的施工场所、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场所等均纳入大气污染防治网格,严格按照划分的范围,要求做到“责任到人、格格相通、片片互连”,做到定人、定点、定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二是我司高度重视网格人员的培训管理,不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开会教育,使各个人更加明确了职责,确定了巡查的重点。
(二)加大扬尘污染防治。一是召集各施工单位进行会议精神传达,要求各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十项强制性规定”,督促建设单位把控制扬尘经费纳入工程造价,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且报我司工程管理部审核备案。对于控尘不达标的施工单位进行处罚。二是加强土石方外运管理,针对需外运土石方的施工单位,严格完善手续,并规定运输线路,保证冲洗干净后才能上路,禁止带泥上路、冒装洒漏等现象发生,并在在空气污染时段,严格限制土石方施工和外运,督促控尘不达标的工地停工整改。
(三)加强裸土覆盖。一是对我司辖区范围内自有地块进行检查,购买盖土防尘网一万余方,对裸土进行覆盖。二是加强巡查,严格督促。对发现辖区内施工单位有未施工地块存在裸土的,要求其按规定进行覆盖。
(四)建立健全巡查台账。我司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巡查台账及土石方运输管理台账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登记,在日后的巡查中再次复查,严防反复发生。
四、存在问题
(2021年5月专项调查)
浙 江 省 审 计 厅 制 定
浙 江 省 统 计 局 批 准
2021年5月
本调查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浙江省审计厅负责解释。
目 录
一、2021年度大气污染情况公众满意度调查方案·································2
二、2021年度大气污染情况公众满意度调查问卷·································7
2021年度大气污染情况公众满意度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客观反映社会公众对大气污染防治成效的评价和意见建议,准确揭示存在的问题,为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审计提供民意参考依据。
二、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旨在了解社会公众对我省大气质量现状和大气污染防治成效的总体评价、认知度及意见和建议等。(详细见附件1调查问卷内容)
三、调查手段
本次调查使用CATI(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对6个设区市(温州市、嘉兴市、绍兴市、金华市、舟山市、丽水市)的社会公众实施定量调查。采用代填式问卷调查方法。问卷调查以封闭式问题为主。
目前国际上90%以上的民意调查都是采用CATI系统开展的,具有以下优点:
1、访问覆盖面广高,样本分布均匀。
2、调查周期短,调查效率高。
3、调查更客观,调查过程可监控,调查结果可追溯。
4、调查结果代表性强。
5、抗干扰能力强,容易得到更为坦诚的回答。
四、抽样过程
1、目标总体定义:
个 体:年龄在18~70周岁之间,能独立表达自己意见的个人。
2、抽样单位:户
范围:浙江省行政区划内。
3、抽样框
固定电话调查以全省城、乡6位电话局号为抽样框。
手机调查以全省11地市前7位手机号码段为抽样框。
4、抽样方法
采用“概率抽样”技术中的“分层抽样”。
分层抽样是一个两阶段过程,首先将总体(全省)按照所在地归属被分割成子总体(11个设区市),然后用随机方法(SRS),从每一层(设区市)中选择个体。
5、抽样具体实施
以固定电话调查为例,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导入每个乡、镇、街道的六位电话局号,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电话号码库。
第二步:在生成的电话号码库中随机抽取访问号码,由于随机拨号访问过程中有忙线、空号、无人接听、传真、拒访等情况,抽取的电话号码数须放大数量。本次访问抽取的访问号码数与实际成功样本数的比例约为10:1。
第三步:计算机自动拨号。由服务器随机从访问号码库中选取号码,分配到各个工作站,由工作站接通电话的“家庭”为抽中户。
手机调查抽样实施步骤基本同上。
五、调查规模及样本量
根据调查安排,确定在6个设区市(温州市、嘉兴市、绍兴市、金华市、舟山市、丽水市)各采集600个成功样本,共计采集3600个成功样本;其中,固定电话样本和手机样本数量比例为4:6,城乡样本配比根据当地最新城市化率确定。根据相关经验,上述样本分配基本上能满足市一级总体的代表性和一些主要分组的代表性。
注:按照统计学随机抽样原理,对于比例型变量,调查所需的样本(仅对大样本框而言)符合下列公式:
其中:n :所需样本量
Z:置信水平的z统计量,如95%置信水平的Z统计量为1.96。
p:目标总体的比例期望值
d:置信区间的半宽
拟设定置信水平为95%,允许抽样误差为4%,p值取最大变异系数为0.5,理论计算为n=1.962* 0.52/4%2≈600个样本。本次调查抽样理论误差可控制在4%以内。
六、满意度计算
根据调查结果,对6个设区市的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公众满意度总分进行测算。
1、指标的量化
满意度指标的量化采用态度量化方法。使用李克特量表,即分别对5级态度“满意、较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赋予“100,80,60、40、0”的值(其他5级态度量化同此标准)。
2、权重设计
每项指标在测评体系中的重要性不同,需要赋予不同的权数,即加权。设区市调查的权重设定如下:
二级指标(权重)
三级指标(权重)
大气质量现状评价(40%)
对本地大气质量现状的总体评价(20%)
对本地大气质量改善情况的评价(20%)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评价(50%)
对大气污染防治成效的评价(20%)
对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工作的评价(10%)
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视度(10%)
对大气污染是否做出预警(10%)
大气质量问题关注度(10%)
对大气质量的关注度(10%)
3、计算方法
公众满意度(CSI)采用样本测评直接获得,计算的方法是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公式如下:
CSI —满意度;
— 第i项指标的加权系数;
— 受访者对第i项指标的评价。
七.质量控制
1、访问员管理
从访问员管理库中选择普通话标准、语音优美、能吃苦耐劳、做事认真的访问员担任本次调查工作。访员的培训和试访问指导由浙江省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项目管理员和督导完成。
2、现场督导工作
1)后台监控(监听、监视)及录音系统
Ø 服务器可以随时提供整个调查的进展,以及每个访问员完成工作的具体情况。
Ø 主机可随时切换画面,监看、监听、录音每个工作站的工作情况。
Ø 在不打扰访问员的情况下,由督导通过计算机键入文字信息,提醒访问员访问过程中注意的问题如语速、开放题没有充分追问等。
Ø 自动控制配额,如服务器上自动显示配额的执行情况,访问员根据屏幕上的提示,筛选符合条件的被访对象。
Ø 访问过程全程录音,便于事后核查。
2)现场监控系统
Ø 督导现场巡视,每10名访问员配备1名巡视督导。
Ø 现场有4个工作站,由专人负责抽听录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事后审查系统
为了确保整体质量,减少调查过程中的误差,须仔细做好每天调查后的复核工作,做到对每位访问员的抽查率为30%。
八、数据整理、分析方法
1、数据的整理:
Ø 每天的调查结束后,对当天调查样本的完整性和访问质量进行数据检查;
Ø 调查数据进行有效性、一致性和分布性审核;
2、数据分析方法:
采用SPSS统计分析软件,根据此次研究的目的和性质,使用相应的统计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
九、调查进度安排
项目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调查方案设计期:对整个调查工作方案进行详细的策划,设计各类调查指标,调查方案问卷等。
第二阶段,调查工作准备期:完成访员培训、试访问、抽样框准备等一系列调查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数据采集期:使用CATI(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实施定量调查,获取评估数据。
第四阶段,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期:对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提出调查报告。
第五阶段,报告提交期:2021年6月
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公众满意度调查问卷
表 号:浙审计1表
制定机关:浙江省审计厅批准机关:浙江省统计局
批准文号:浙统制 〔2021〕 15号
有效期至:2021年8月
【导语】您好,我是浙江省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的访问员,受浙江省审计厅的委托正在进行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的调查。占用您3-5分钟问几个简单的问题,可以吗?
甄别部分
S1、请问您的年龄段是(周岁):(单选)
A.18~29 B.30~39 C.40~49 D.50~59 E.60-70
F.70周岁以上 G.18周岁以下(邀请其他家庭成员接受访问)
访问员注意:只要能清楚表达个人意见建议的18周岁以上公民,都可接受访问。
S2、请问您是否居住在XX市超过六个月?
A、是 B、否(结束调查)
S3、请问您的常住地属于?
A、城镇 B、农村
S4、请问您的常住地周边是否有工业园区?
A、是 B、否
问卷部分
一、大气污染防治认知情况
Q1. 您平常关注空气质量吗?
A、关注 B、一般 C、不关注 D、说不清(不读出)
Q2、您认为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是?
A、政府职能部门 B、企业 C、居民 D、不清楚(不读出)
Q3.根据您的切身感受,您认为本地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是?(可多选,最多选三项)
A、道路及工地扬尘 B、汽车尾气 C、工厂异味 D、餐饮油烟 E、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 F、使用煤燃料的锅炉、煤炉 G、其他(请注明)
二、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Q4.您对本地空气质量的总体感觉如何?
A、满意 B、比较满意 C、一般 D、不太满意 E、不满意 F、说不清(不读出)
Q5.与近几年相比,您认为本地的空气质量有什么变化
A、明显改善 B、有所改善 C、差不多 D、有点变差 E、差得多 F、说不清 (不读出)
三、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评价
Q6.您认为近几年本地政府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成效如何?
A、成效明显 B、成效较好 C、一般 D、不太有成效 E、没有成效 F、说不清(不读出)
Q7.您认为本地政府是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A、重视 B、比较重视 C、一般 D、不太重视 E、不重视 F、说不清(不读出)
Q8.您对本地政府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宣传工作满意吗?
A、满意 B、比较满意 C、一般 D、不太满意 E、不满意 F、说不清(不读出)
Q9.您了解当前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措施或行动计划吗?
A.了解 B.一般 C.不太了解 D。说不清
Q10.当遭遇重污染天气时,本地政府是否能及时预警?
A、能 B、不能 C、说不清(不读出)
四、应对措施
Q11.您认为现阶段政府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改善大气污染问题?(限选三项)
A、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
B、加大大气污染治理执法检查力度
C、加快推进机动车排放标准提升
D、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E、完善公共交通,提倡绿色出行
F、推动大气污染防治社会共治
G、其他(请注明)
背景资料
B1.您的文化程度是:
A. 小学及以下 B.初中 C.高中(中专) D.大专 E.本科及以上
B2.您的职业是:/您从事什么职业?
A.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B.企业从业人员 C.科教文体卫专业人员
D.自由职业者 E.个体商贩 F.离退休人员 G.农民
H.学生 I.失业,无业人员 J. 其它(请说明)
B3.受访者性别(访员根据声音进行选择)A.男B.女
【结束语】访问到此结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再见!
一、考核指标进展情况
(一)总体进展情况
《2018年县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细则》中涉及四类34项内容,总计300分,自评打分300分。
(二)工作指标进展情况
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90分,自评90分)。
(1)PM2.5年均、特护期平均浓度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满分9分):无大气环境质量站点,不考核此项内容。
(2)PM10年均、特护期平均浓度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满分9分):无大气环境质量站点,不考核此项内容。
(3)全年或特护期优良天数比例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满分9分):无大气环境质量站点,不考核此项内容。
(4)重污染天数减少比例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满分6分):无大气环境质量站点,不考核此项内容。
(5)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削减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满分9分):没有限定消减比例。
(6)完成水泥、有色冶炼、陶瓷、VOCs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满分6分):按要求完成辖区水泥行业、VOCs治理等行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完成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改造,治理项目。
(7)完成大气污染排放源清单、禁燃区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大气监测能力建设等基础性工作(满分6分):配合完成了大气污染排放源清单,完成了禁燃区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没有大气自动检测站建设要求。
(8)完成城区内公共交通高排放车辆淘汰目标(满分9分):未下达淘汰任务。
(9)深入开展扬尘污染整治。(施工工地做到“六个100%”,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45%以上)(满分9分)(住建局):施工工地做到“六个100%”,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63.87%。
(10)积极推进面源污染防治。(2018年底前,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燃放,县级及以上建成区全面禁限放烟花鞭炮;严禁露天焚烧秸秆)(满分9分)(发改局、公安局、住建局、农业局):(1)内燃煤小锅炉已全部淘汰;(2)出台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2018]21号);规定禁限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限。(3)辖区内未发生一起露天焚烧积杆现象。
(11)强化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满分9分)(环保局、经信局):完成重点行业错峰生产方案制定工作,今年无重污染天气。
2、水污染防治工作(90分,自评90分)。
(1)辖区国控“水十条”考核断面水质达到年度考核目标要求(满分18分);无国控断面,断面,与往年比较水质类别不变。
(2)辖区省控考核断面优良率优于2017年(满分9分);无省控断面,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3)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满分6分);饮用水源保护区已经调整,辖区内已无饮用水源保护区。
(4)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满分6分);饮用水源保护区已经调整,辖区内已无饮用水源保护区。
(5)黑臭水体整治(满分9分)(住建局):无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6)地下水考核点位的水质保持稳定(满分4.5分)(国土局): 无地下水考核点位。
(7)完成主要水污染物减排任务(满分6分):无水污染减排任务。
(8)入河排污口整治(满分6分):无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
(9)加强工业污染整治(满分4.5分)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达标排放,并实现在线数据联网。已建立园区水环境管理档案。
(10)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满分6分):新增上游污水管网3公里。
(11)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满分9分)(畜牧局):无规模畜禽养殖场;辖区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储存运转中心建设任务。
(12)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满分3分)(环保局):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13)加快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满分3分):辖区内4家加油站双层罐改造于2017已完成,今年完成新增加油站(三炮台加油站)双层罐改造。
3、土壤污染防治工作(90分,自评90分)。
(1)重金属监测断面达标率(满分24分):辖区内无监测断面。
(2)进度滞后的16个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完成率(夏季攻势)(满分24分):无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
(3)完成全州10个尾矿库及其采选、冶炼企业环境污染整治(满分21分):无尾矿库及其采选、冶炼企业环境污染整治任务。
(4)土壤及重金属项目完成率(满分15分):无此项任务。
(5)完成湘西州污染防治攻坚战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满分6分):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4、其他工作(30分,自评30分)。
(1)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机制建立情况(满分6分):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体系,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协调议事机制。
(2)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满分6分):完成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工业污染源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差错率、生活污染源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差错率未超过2%)、全面完成清查(清查漏查率未超过2%、清复率未超过3%、清查错误率未超过3%)、完成质量核查(按规定完成督查工作、工作督查报告、数据审核报告通过普查机构审核)。
(3)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落实情况(满分6分)(人大城环委):按要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督、执法检查、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监督,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4)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情况(满分6分)(财政局):县本级已安排支出122.8万元,比2017年支出的81.57万元增长41.23万元,增长50.54%。
(5)公众满意度和公众参与情况(满分6分)(统计局、环保局):公众满意度调查由州统计局牵头随机对各县市进行抽样电话调查,已按照方案要求向环保局提供抽样样本。满分2分,自评分为2分;已开通公众热线、微信公众号,公众参与渠道通畅,满分1分,自评分为1分;按法定要求实时实施信息公开,未出现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或诉讼败诉,满分2分,自评分为2分;无实施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的要求,满分1分,自评分为1分。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科学谋划,任务明晰。高度重视,将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工作等重点工作均纳入到本年度的工作重点。每月按时间按要求,对完成情况进行收集归总和上报。
(二)聚焦任务,确保打好污染攻坚战。以“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站”为核心目标,严格按照为导向,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加强衔接,及时反馈。明确由各相关责任领导带领各责任部门负责人,及时与州直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对接,就统计数据进行核对核实。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工作人员少,工作任务重,档案管理不够规范。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保证十二运圆满举行为目标,通过采取环境综合整治措施,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企业环境管理,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切实改善区环境质量,为参会人员和运动员休息、比赛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保障
建立由区长负责的区保障自治区十二运环境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检查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环境质量保障方案。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主要负责日常协调、调度,提出工作建议,制定、有关信息,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三、主要工作任务
我区大气污染控制的重点区域为:中心城区、滨河区。重点时段为:重点任务是:通过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加大环境监察力度,重点控制工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煤矸石自然、道路扬尘污染、噪声污染及突发污染事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控。
1.增加对重点污染源的检查和夜间巡查频次,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辖区工业污染源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从严查处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及偷排的违法行为,对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的单位,予以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整治。加大对化工、焦化等企业的安全监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和设备加强检查,进行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整治。
责任部门:区环保局、区安监局
2.加强露天煤矿开采及煤矸石自燃的污染控制。结合露采煤矿和灭火工程整治工作,按照职责划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问题的煤矿进行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或未实现整改效果的,责令停产整改。
责任部门:区环保局、区煤炭局、国土资源分局、公安分局
3.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根据《区淘汰落后产能关闭违法排污企业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完成取缔关停工作。
责任部门: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加强扬尘污染控制。
1.矿区扬尘控制。对露天开采矿区物料堆场安装防风抑尘网,对采区进行洒水降尘,加强矿区公共道路日常固化维护、洒水降尘,保证路面湿度,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煤炭局、国土资源分局
2.城区扬尘控制。
(1)防止建筑施工扬尘。加强对城区扬尘污染全过程控制,对建筑施工现场、拆迁施工工地和市政工程施工工地采取设置围挡、覆盖和及时洒水压尘。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行政执法局
(2)防止运输车辆扬尘。加强运输车辆防尘管理,运输车辆在拉运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过程中,必须密闭运输或采取篷布遮盖保护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区行政执法局、交警大队
(3)禁止露天烧烤及焚烧行为。禁止露天烧烤行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的物质,禁止焚烧沥青、橡胶、塑料、皮革、废油、垃圾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和恶臭气体的物质,杜绝随意倾倒和就地焚烧现象的发生。
责任单位:区行政执法局
(4)减少道路扬尘。搞好城区道路硬化、绿化;进一步规范环卫职工作业管理,加强道路保洁,配备专用洒水车辆,按规范要求对市区主干线每日洒水两次以上,其他街道每日洒水一次,并根据天气情况适当增加洒水频次,以确保道路干净整洁,无浮土、无扬尘污染;加强生活垃圾的管理,规范清运流程,采取防扬散措施,保证清理及时。
责任部门:区园林局、区环卫局
(三)严查建筑垃圾、工业固废偷排行为。
完成主要交通干道两侧煤矸石、建筑垃圾等固废的清理和运输,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夜间偷排的处罚力度,保证主要交通干道两侧环境质量。
责任部门:区环保局、区行政执法局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结合高、中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对辖区建筑工地、饮食娱乐服务行业等噪声源进行调查,并做出控制噪声要求;加大对中心城区、滨河区的居住场所、运动场馆周围的噪声监控,严禁在运动场馆和运动员居住场所周围进行施工作业或设置室外扩音器等设备,对造成扰民的一律停止营业。
责任部门:区环保局、区行政执法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
(五)实施空气质量预警制度。
按照市环境预警制度,根据市环境监测和气象观测资料分析预测的空气质量,对可能出现的三级以上天气,立即启动环境应急处置方案,对影响城区空气质量的重点污染源采取限产、减排或临时停产措施;露天开采企业一律停产;城区内建筑工地一律停工。
责任部门:区环保局、区建设局、区煤炭局、区行政执法局、国土资源分局
(六)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制定区十二运期间环境质量保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配备应急装备,保障应急人员、车辆,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应急人员管理,不准随意外出,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随时准备应对各种突发事故;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的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开展重点排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政府,及时做出处理。
责任部门:区环保局、区行政执法局、区安监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七)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力度。
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报道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对环境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环保局
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提高环境执法效能为抓手,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开展畜禽污染整治,有效减轻面源污染;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问题,从源头上遏制重金属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监管力度,强化日常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为建设生态县和推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二、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全面检查各项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粘土砖厂、工业园区内各企业是否组织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重点落实解决闽鑫钢铁有限公司落后产能淘汰问题;是否制定控制总量消费、发展清洁能源的具体措施;是否组织对上述各项任务完成编制切实可行的年度计划和工作时间表。
加大对重点工业企业的执法监管和查处力度。重点检查南鹰电源有限公司、奥沃森新能源有限公司等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达标排放情况,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情况。严查不正常使用或擅自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超标排放等违法问题,依法责令超标企业在整改期间采取停产、限产措施,对经过限期整改污染物排放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
加强对本年度开始执行的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宣传和实施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和监测工作力度,推动企业升级改造污染物处理设施,确保电池产业、环保型砖厂等企业按期执行新实施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深化面源污染治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工业园区主导,推进网格化管理,对建筑施工场地和道路运输扬尘、餐饮服务业油烟等方面存在的环境问题做到主动发现、及时处理、有效解决。各相关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结合各自职能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巡查和突击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污染大气环境的违法行为。
(二)结合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江流域重污染行业和紫阳石板材行业专项整治。
在近年来集中整治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和冶炼、铅蓄电池的基础上,加大对位于江流域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保持严打态势,巩固整治成效,对停产整治企业,要严格验收标准,未经验收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对在产企业,要加强对特征污染物的监测,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危险废物转移的监管;对在建企业,要加强日常巡查,达不到环评要求的不得批准其试生产。
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应建而未建污染物处理设施、擅自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一律责令停止生产;对私设暗管偷排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利用渗井、渗坑等方式排放污水的,责令限期消除污染,并依法处罚。对拒不执行停产决定的企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限期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报请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停;造成重大或特大水污染事故的,一律关停并处罚;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屡查屡犯、长期未解决的典型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挂牌督办,集中查处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整顿一批严重污染的工业企业。严格执行《县紫阳乡石板材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抓好石板材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督促重点行业企业内部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监测制度,定期报告并向社会公布特征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乡镇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继续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为政府重要工作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全面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的重点、目标、时限、责任人,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督查督办。
要结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国务院关于化解过剩产能及淘汰落后产能文件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等5部门《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意见》(经国务院同意印发)、近年来环保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流域重点断面水质监测情况等确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要重点督查问题突出、污染较为集中的区域,及时发现薄弱环节,纠正存在的问题,指导乡(镇)和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围绕工作重点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
(三)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执法效能。
要坚持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三个机制,实行明查与暗查、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昼查与夜查、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晴天查与雨天查五个结合,并对重点污染源和问题突出企业实行驻厂监督。确保监督检查到位、查处执行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用全方位、全时段、全角度的执法检查预防、打击和震慑环境违法行为。
(四)实行信息公开,引导公众参与。
要积极推进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畅通投诉渠道,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邀请群众参与执法检查,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加大对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查处和督办力度,认真调查媒体、网络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环境问题,及时公布查处和调解结果,积极回应媒体报道和社会关注。制订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环保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主动公开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并于7月20日前将动员部署情况和实施方案上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排查和整治阶段(7月至9月)
集中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以及重金属排放企业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检查,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整治一批污染企业。
(三)督查阶段(10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于10月中旬组织对本县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于10月底前组织对我县环保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