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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工作方案精品(七篇)

时间:2022-11-15 13:59:14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出租车工作方案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出租车工作方案

篇(1)

局、处领导:

为净化道路运输市场环境,维护良好的客运秩序,确保广大市民和旅客出行方便、快捷、安全,在上级领导的指挥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在全体队员的共同努力下,我队坚持点、面结合,实行24小时监控,严历打击违章违法经营行为,圆满完成了今年“十一”国庆黄金周的各项稽查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黄金周期间,共出动稽查人员462人次,检查车辆782辆,查处违章案件107宗:其中非法营运2宗、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11宗、查处黑站点3个、出租车违章13宗,教育纠正公交车违规行为41辆次,车辆证据保存3辆,暂扣牌证31个。另发放临时客运证89个。

二、主要做法

(一)节前净化道路客运环境。

节前,为了净化客运环境,确保节日期间旅客及时疏运,在局、处领导的亲自指挥下,我队于28、29、30日连续三天组织了客运秩序的专项整治行动。本次行动由稽查大队五个大队和部分科室人员共130人组成,重点对流花地区、新白云国际机场、沙太路、窖口站、芳村站、天河站周边等地区实施监控,查处各类违章;重点打击“黑站、票点”、“野鸡车”、克隆出租车,并对不进站、兜圈拉客等违章经营行为进行整治。在行动中,共查处各类违章88宗,其中客车非法营运1宗,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23宗,出租车违章16宗,摩托车非法营运47宗,并接处“110”转案9宗。对违章经营者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确保了“十一”期间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二)任务明确,各负其责,全力做好节日客运保障工作。

1、为保证节日期间市区的城市公共客运秩序,运政一大队加大了对火车站东广场、天河城、石牌等公交、出租车相对密集地段的巡查,重点打击损害乘客利益的违章营运车辆。另外,为了满足市民节日出行的要求,对于轻微违规的车辆则予以警告和教育,确保运力及时疏导乘客。

2、客运站周边是非法营运车辆较为集中的地方,部份车辆经常在,客运站周边兜圈拉客,其中以芳村、窖口和天河客运站附近最为严重,不仅扰乱了正常的营运秩序,而且造成交通堵塞。为此,运政稽查二、三大队、公交一、二大队在节日期间加强了对各自管辖的客运站周边路段的监控工作,有力地打击兜圈拉客行为。在我运政稽查人员的监控和引导下,确保了各客运站及周边的良好运输秩序。

3、节日期间,新白云国际机场的客流、车流比平日明显增多。根据这一特点,运政稽查三大队加强了与机场交巡警的协调联动,按各自的职能监控出入机场的车辆,保证道路畅通无阻;对出租车上客区进行严格监管,重点打击拒载、议价等违章行为。

4、流花地区是我市公路客运站场最集中的地区,也是日常工作的重点地段。在节日期间,公交一大队根据其职责分工,对该地区实施严密监控,重点打击“黑站、票点”和“野鸡车”,并对火车站东广场的公交、出租车辆进行监控,保障换乘旅客的及时疏导,确保了流花地区的良好客运秩序。

(三)做好旅客运输保障工作。

为了让旅客走得了,走得及时,节前各大队主动联系各自管辖区域站场的主管领导,召开会议,及时了解各站场客运疏导的情况和需要。在节日期间,我队针对清远、肇庆、江门等地出现的客流高峰和运力紧张等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发放了临时客运证89个,确保了旅客疏运的畅通无阻。

(四)全力以赴、夜以继日投入“十一”黄金周工作。

为了做好“十一”黄金周的客运保障工作,在节前,分管领导林广文副局长专门召集各大队领导,开会研究部署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在节日期间,副局长林广文和高辉、吴宏钢、余金泉、赵铁军、张海峰、赵卫等领导均亲临第一线指挥,与稽查队员一起工作。队员们克服家庭困难,不顾炎炎烈日和风吹雨淋,坚持守岗位,任劳任怨,认真查处违章。内勤中队人员坚守岗位,尽心尽责,有效地保障了各大队的个案移交、后勤及宣传信息等工作。

三、存在问题

针对黄金周期间,客运高峰时间长,客流量大,客运市场情况复杂,稽查工作面广、散、多,监控的难度较大的特点,各稽查大队克服人手少、人员较分散等困难,采取加班和延长工作时间等方法克服人手紧张的困难,但在执法工作中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新白云国际机场非法拉客、蓝牌车非法营运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另外机场的硬件设施尚待完善,导乘宣传和指引需进一步加强。

(二)“公铁联运”问题仍然存在。

由于拉客团伙与部分列车工作人员相互勾结,通过在火车上售卖非法客票,再由拉客仔将乘客带往黑站点乘坐野鸡车。因此,流花地区的拉客仔、黑站点屡禁不止,节日期间,这种现象尤为严重,并成为旅客报警投诉的多发地。

(三)“黑站点”拉客、非法售票点现象严重。

虽然各队在9月28、29、30日连续三天对主要站场周边地区的“黑站、票点”进行了严厉打击,但仍然存在不少拉客仔伺机拉客。不少“黑站点”为掩人耳目,采取公交车接驳等方法为其在的车辆拉客,一些非法售票点并设有旅客候车据点,已形成一定规模。

(四)冲卡、抗法现象仍然存在。在窖口、天河等客运站检查违章车辆时队员们多次遭遇强行冲卡等暴力抗法行为,给稽查队员人身安全造成极大威胁,给执法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对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自觉性;二是抓好源头管理工作,特别是加强进站车辆的管理;三是加强打击违章经营行为,尤其加大对“黑站点”内违章车辆的打击力度;四是加强与交警等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篇(2)

为有效解决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在我市市区范围内依法取消、取缔客运三轮车。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维护广大市民的公共利益,努力兼顾三轮车业主的切身利益,采取依法取消许可,取缔非法,实施禁行,规范管理等综合措施,彻底解决我市城市交通拥堵,存在安全隐患以及不良城市环境等诸多实际问题,全面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功能,努力构建畅通、安全、快捷、规范、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增强城市发展活力,打造现代文明城市,建设和谐*,实现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1、依法行政的原则。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办事,高度关注民生,充分体现执法的严肃性和政府的有效作为性。

2、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取消、取缔、打击和统筹规范协调并进,综合整治。依法有偿撤回客运三轮车道路运输证,依法取缔非法客运三轮车,并通过实施禁行,加强全面规范化管理,促进市区交通营运秩序的进一步好转。

3、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考虑客运三轮车业主的现实状况,增强政策的配套性,全力做好安置、补偿、最低生活保障、扶贫救助等工作,实实在在解决好客运三轮车业主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完善城市功能,多渠道、宽领域、全方位开发便民服务渠道,真正解决好交通出行、社会公益服务等市民日常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4、确保稳定的原则。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方案和办法,采取各种有效应对措施,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取消及取缔范围

凡是市运管处核发的客运三轮车道路运输证全部依法有偿撤回,市区外环路以内的主城区和主干路所有客运三轮车全部禁行。

四、工作任务

1、市运管处下发的市区客运三轮车道路运输证全部依法撤回;

2、禁行范围内客运三轮车全部依法取缔;

3、有效落实各种收购、补偿、安置及救助政策,使有道路运输证的客运三轮车业主(包括无道路运输证的残疾人三轮车业主)全部得到妥善安置;

4、有效落实各项包保帮扶措施,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5、全面落实对残疾人代步车、三轮自用车、人力倒骑三轮车、微型车和两轮摩托车的规范管理;

6、提高公交覆盖率,完善社区物业职能,全面搭建便民服务平台;

7、强化综合治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防止反弹。

五、实施步骤

具体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7月25日—8月20日)

1、开展入户调查摸底。按照“属地”原则,首先对市区内的客运三轮车业主由户口所在管理区(开发区)进行登记,然后由市残联和市运管处分别负责对客运三轮车业主残疾证和道路运输证进行审查验证。同时,通过登记、验证和审查进一步摸清三轮车业主身份、家庭情况、主要经济来源以及补偿、安置愿望等,为依法取消、取缔工作做准备。

2、制定方案和配套措施。分别制定取消、取缔市区客运三轮车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反复加以论证、细化和完善,形成健全的方案体系和规范严密的操作规程。

3、广泛征求意见。广泛征求市人大、市政协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组织召开听证会,对整体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加以论证完善。

4、提前落实相关保证措施。市城建和公交部门保证在9月1日前解决新增公交线路和车辆问题;市民政和市残联部门保证在9月5日前解决好残疾人代步车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9月1日前负责开发和落实好数量充足、适应需求的就业岗位,为客运三轮车业主提供优质的就业服务平台;同时,市财政部门要及时做好资金成本测算,为整体取消、取缔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8月21日—9月4日)

1、召开动员大会。召开全市依法取消、取缔市区客运三轮车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安排和部署工作任务。

2、启动包保工作方案。全市动员大会之后,根据市运管处和市残联提供的市区客运三轮车业主名单,由市直机关工委牵头,组织市直机关和有关镇区实行对接包保,传达市政府依法取消、取缔市区客运三轮车的有关决定和政策,进一步摸清业主的思想动态和取缔后对市政府的愿望及要求等,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3、广泛发动。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作用,采取电视通告、新闻、开辟专栏、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宣传形式,对依法取消、取缔市区客运三轮车工作进行全方位、宽领域、多角度的宣传,通过正确的舆论引导,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

第三阶段:集中取缔阶段(9月5日—9月15日)

1、撤回许可,交证收车。按照“强制交证、自愿交车、交证交车同步”的原则,依法有偿撤回道路运输证,同时定价收购车辆。从9月5日开始到9月15日,在此期间对有道路运输证从事客运营运的健康人机动三轮车根据行车证的使用年限(无行车证的以发货票为准)划分等级,2004年以后的为一等车,2000元/台;1999年—2003年的为二等车,1500元/台;1998年以前的为三等车,1000元/台;既无行车证又无发货票的健康人机动三轮车通过评估定价;有道路运输证的健康人人力三轮车一律500元/台。对有道路运输证的残疾人机动三轮车一律2000元/台,有道路运输证的残疾人人力三轮车一律500元/台;无道路运输证的残疾人机动三轮车一律1000元/台,无道路运输证的残疾人人力三轮车300元/台。从9月16日以后不再进行车辆收购和补偿安置。

2、依法打击,取缔非法。强化路面稽查,在市政府通告确定的取消、取缔之日起,由公安部门牵头,综合执法和交通运管等部门全力配合,对仍在市区从事客运营运的三轮车,一律视为非法营运,依法扣车、罚款,并对查扣的车辆依法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集中处理。

3、合理补偿,妥善安置。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为妥善解决取消、取缔市区客运三轮车后的车辆处理和业主的生活问题,对市区内从事客运的有道路运输证的三轮车业主(包括无道路运输证的残疾人三轮车业主)主动交证(车)、另谋职业的给予经济补偿安置或岗位就业安置,两者自选其一。

(1)经济补偿安置:在规定期限内,对于有道路运输证的健康人客运三轮车业主选择自主择业的,或不符合岗位安置条件的,以每个运输证为单位,给予一次性5000元经济补偿;对有道路运输证的残疾人客运三轮车业主不需要政府安置岗位,或不符合岗位安置条件的给予一次性6000元经济补偿;对无道路运输证的残疾人客运三轮车业主不需要政府安置岗位,或不符合岗位安置条件的给予一次性4000元经济补偿(对在打击“黑出租车”行动中得到补偿的此次不再进行补偿)。鼓励车主积极主动交证交车,先交证(车)的给予500—1000元的经济补偿安置奖励(9月5日至9月9日交证、交车的奖励1000元,9月10日至9月13日交证、交车的奖励500元,9月14日至9月15日交证、交车的不予奖励)。

(2)岗位就业安置:在规定期限内,对于不愿意自主择业需政府统一帮助安置且符合就业条件的健康人客运三轮车业主,由劳动就业主管部门负责搭建就业平台,提供社会公益性岗位和市场化就业岗位。对于不愿意自主择业且符合就业条件的残疾人客运三轮车业主,由市民政部门和市残联制定具体的《安置办法》,给予岗位就业安置。同时,为鼓励车主积极主动交证(车),对要求就业的先交证(车)的业主可优先选择就业岗位,同等条件下,对“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实行优先。

4、强化包保,维护稳定。依法取消、取缔工作开始后,各包保单位和责任人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稳定工作,动员三轮车业主积极主动交证(车),协调做好经济补偿、岗位安置等工作,及时收集信息,掌握动向,做好稳控工作。同时,建立完善包保“联心户”长效机制,全力做好扶贫帮困和社会稳定工作。

第四阶段:全面规范阶段(9月16日—10月31日)

进一步加强对交通运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巩固取缔成果,建立并落实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要设立城区客运三轮车禁行标志,建立三轮车管理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反弹;市城建、公交部门要提高公交覆盖面,解决市民出行和学生就学方面的交通问题;市城建物业部门要围绕社区服务,进一步丰富便民内涵,努力搭建便民服务平台。

六、组织领导

成立市依法取消、取缔市区客运三轮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市局、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局以及新闻单位各选派一名掌握政策、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肯干、能够认真负责的精干人员进驻办公室统一协调工作。

工作任务:

(1)负责日常业务综合协调及工作简报编发工作;

(2)负责协调各专项小组工作;

(3)负责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的筹备及日常工作经费的分配使用工作。

工作目标:完成日常综合、协调、调度、服务工作,确保取缔工作的顺利推进。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形成合力。依法取消、取缔市区客运三轮车工作事关我市发展、稳定的大局,是对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一次检验。全市上下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精心组织,科学谋划,通力配合,形成合力,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整体工作得到有效推进,达到预期效果。

(二)狠抓落实,有效作为。在依法取消、取缔过程中,全市上下特别是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既要坚持依法有偿取消和取缔,又要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有情操作,按照总体工作要求和部署,真正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及时妥善解决和处理好收购、补偿、安置以及社会应急救助等一系列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此项工作。

(三)密切防控,确保稳定。各相关部门和各镇区要超前准备,过细工作,对于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要提前做好防范工作预案,及时果断应对。公安机关对于聚众滋事、妨碍公务、制造事端的重点人员,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确保依法取消、取缔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