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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年终考核方案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01 16:25:50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公务员年终考核方案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公务员年终考核方案

篇(1)

一、考核范围

除主要领导外的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

二、等次设置

公务员(包括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总分数设置为100分。其中,定量考核占60分,定性考核占40分。

定量考核主要依据《市经济贸易局2012年度机关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采取百分制,分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年终考核分数的60%折算为定量考核分。定性考核主要是民主评议的分数。根据每位工作人员的德(10分)、勤(10分)、学(10分)、廉(10分)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定量考核分数和定性考核分数相加,即为机关工作人员考评排序分数。

四、各等次确定方法

根据我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混编及往年考核的实际情况,加上在定量考核中一般干部、中层干部和领导干部考核的系数不同(1、1.2、1.5),所得分数在不同层次中具有不可比性的特点,在确定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等次尤其是优秀等次时,综合考虑,统筹兼顾。既要考虑标准的统一性,又要考虑实绩考核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合理性,更要考虑到向机关工作骨干倾斜调动工作骨干的工作积极性。因此,本着客观、公平、公正和有利于调动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积极性的原则,根据市考核委员会所分优秀等次的名额,在按照考核分数将公务员(包括工勤人员)、事业身份人员分别排序的基础上,再采取分一般干部、中层干部、领导干部三个层次统一考评,分类比较,最终由党委研究确定优秀等次人员的方法。

所有工作人员年度内凡考评分数在70分以上并没有应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形的,均应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

所有工作人员年度内凡考评分数在60分以上69分以下,或按照规定应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

所有工作人员,年度内凡考评的分数低于59分,或按照规定应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应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凡科室有工作人员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该科室主要负责人不能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科室不能评选为先进科室。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科室主要负责人推荐为市优秀科长(主任)。考评分数保留2位小数,以下四舍五入。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201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规定的考核结果使用。

篇(2)

一、扩展考核层面,增强考核的参与性

坚持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增强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性。为保证群众对考核工作的广泛参与,我们在个人优岗评定上坚持年终大会个人述职、服务对象满意度、领导认可度、部门工作成效、群众投票等办法,克服了优秀轮流评等不良做法,真正将那些确实在德、能、勤、绩上优秀的同志,评为优秀岗位。

二、改进考核措施,增强考核的经常性

主要实行了“三个结合”:一是年终考核同平时考核紧密结合,全面客观的评价公务员。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各有重点,互为补充,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考核记实本》是平时考核的重要内容,我们坚持了“月计划、月小结、季评估、半年督查测评、全年总评”制度。二是将公务员考核与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紧密结合,严格奖惩机制。对年度机关绩效考核获“优秀”的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中,个人“优秀”等次按20%评选;年度考核“良好”的单位,个人“优秀”等次按15%评选;年度考核“合格”的单位,个人“优秀”等次按10%评选;年度考核“不合格”单位,个人“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5%以下。对连续两年考核均被评为优秀的单位,优秀干部优先提拨使用。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给予物质奖励。三是将年度考核同作风建设紧密结合。我们把公务员思想作风建设融入考核之中,使大家在思想上认识到考核的经常性,事事处处注意自己的服务态度与言行、工作表现和工作成绩,使考核成为了检查、督促公务员履行职能、勤政廉政的有效手段。

三、细化考核内容,增强考核的操作性

为全面准确地掌握每位公务员工作表现,特别是对其工作实绩的客观评定,我们力求制定出科学合理、操作性比较强的考核内容和指标,我们始终把德、能、勤、绩、廉作为公务员考核工作的主要内容,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在实践中注重做到“三明确”。一是考核内容明确。我们始终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各单位结合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制定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具体考核办法,并落实到科室、个人。根据情况,自行制定不同类别、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量化考核表,合理确定不同考核项目的量化测评计分权重,细化参考要素,并对每个要素设立若干具体要求,按照“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赋予相应分值。在考评中,除明确对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或不能完成重要工作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外,还对提升或影响单位形象的行为分别给予一定的增减分值。由于考核内容量化、细化,方便了操作,也提高了考核结果的准确性。二是考核标准明确。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分门别类,确定不同的考核重点,制定不同的考核指标体系,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将“绩”的权重增大。“德、能”两个方面按等级计分的方法,如“能力”一项在总分中占20分,可以定为若干等级,获得一等可得18—20分,二等可得16—18分,依此类推,当然每一等级还有具体标准;“勤、绩、廉”这三个比较容易量化的方面,将各岗位公务员的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果等各方面明确分值。三是考核结果明确。公务员考核评优指标是有限的,也是最为关注的,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四、规范考核程序,增强考核的透明性

为进一步增强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透明度,我们要求各单位把其当作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认真对待。具体来说,就是把好“严把四关”:一是把好程序公示关。各部门年度考核和评奖结果产生后,都有将考核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人员和受奖人员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对于公示没有异议的,由单位应将考核结果反馈人事部门,经审核同意后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考核备案卡由单位人事部门保管。二是把好优秀等次比例审批和测评推荐关。市直各单位在报审《年度考核评奖工作方案》的同时,结合机关绩效考核情况核定年度考核优秀和评奖指标。一方面我们依据单位绩效考核情况,确定优秀等次比例,另一方面,监督各单位进行群众测评推荐,按照德、能、勤、绩、廉、五项指标进行量化打分,按分数高低结合一年的工作表现确定优秀等次人员。三是把好结果公示和优秀等次人员审核关。各单位在每年开展年度考核评奖工作前,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特点,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年度考核评奖工作方案》,报政府人事部门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实施,没有进行公示的单位一律不予考核。四是把好表彰奖励关。奖励事项、奖励条件、名额确定、组织评奖、呈报审批、奖励方式等方面要严格按照XX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奖励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初审签字,尤其对于荣立三等功以上人员必须由纪检、组织、综治、计生等部门联合签署意见,共同把关。人事部门审定,再下文表彰,进一步增加了考核的严肃性。

五、注重考核奖惩,增强考核的实效性

在抓好考核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增强了考核结果的运用,突出了考核的实效。

一是严格执行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制度。强化审核制度,全市考核评奖工作在每年1月底前结束,各单位考核评奖工作结束后,到人事部门备案,人事部门对审核验收合格的单位予以备案,在考核备案卡上加盖印章,发放奖励证书和奖励审批表,其中二等功需上报奖励证书和奖励审批表、事迹材料报人事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二是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为做到奖优罚劣,激强促弱,我们实行了“四个结合”:即考核结果与评奖相结合,与工资晋升相结合,与职级晋升相结合,与干部提拔任用相结合。近年来,我们加大考核结果的使用力度,充分发挥考核在教育、激励和监督公务员等方面的作用。

1、对当年被评为优秀等次人员,具有参加年度评奖资格。对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可按照《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兑现考核结果。

2、对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人员,当年不得计发年终一次性奖金;2-3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篇(3)

一、广西推进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在组织实施上,充分发挥行政资源优势,加快推进公务员聘任制度建设

确定防城港市作为聘任制公务员的试点城市后,自治区、市都成立了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明确聘任制公务员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聘任机关的编制使用情况及拟聘职位、聘任制公务员的名额及资格条件、工资福利待遇、聘期及聘任方法、聘任程序、组织领导、实施步骤、管理办法、纪律与监督等有关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各个聘任单位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做到步调一致,口径一致,形成整体合力,增强了试点工作的推动力。为帮助各部门熟练掌握聘任制公务员的有关知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还举办了一期聘任制公务员培训班,为推进试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在制度安排上,突出科学性和合理性,力求切合实际

为确保试点工作规范有序、有章可循,在试点工作中,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组织了精干工作班子,拟订了《防城港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防城港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防城港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暂行办法》、《防城港市聘任制公务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形成了试点工作“1+3”文件体系,即1个总体实施方案,3个具体的操作性政策文件。文件体系拟订后,在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反复讨论修改完善。同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还组织了专家组对“1+3”文件体系进行了评审和论证,特别是在聘任岗位职位定位、聘任职位层次、绩效考核、工资待遇、社会保障等关键性问题上进行了详细论证,力求切合实际,方便操作,规范聘任,规范管理,为试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在招聘过程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现阳光聘任

目前,防城港市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已进入公开招聘程序。根据《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规定,聘任制公务员要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严把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五个关口。因此,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要求招聘过程全程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人大、政协等相关社会各届的监督,以保证各个招聘工作环节的透明度。

(四)在聘任管理上,坚持科学管理,确保聘任效益

针对聘任制公务员职位的特点,在聘任管理上,坚持做到科学管理、严格管理、动态管理。一是实行职位管理。防城港市聘任制公务员的职位全部为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聘任制公务员不实行职级制,聘任的公务员也不执行有关委任制公务员的任免规定,不设科、处、局等职级。二是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和聘任制公务员依据双方签订的聘任合同履行权利和义务,实行聘约动态化管理。三是实行协议工资制。聘任制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以在编在职相近职级委任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和市场同类岗位、同类人员的薪酬水平为参考,根据具体聘任岗位由合同双方约定。四是实行岗位绩效考核。聘任制公务员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均以合同中确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要求为依据,按照所制定的岗位说明书,科学合理地量化考核指标。

(五)在资金支持上,坚持统筹安排,力求按需要安排资金

在确定防城港市作为聘任制公务员的试点城市后,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经费作为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的工作经费,其主要用于调查研究、制定政策及开展聘任公务员的前期工作等。同时,防城港市财政预算安排了聘任制公务员的聘用、薪酬、奖励、考核等经费,这些都确保了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聘任制公务员试点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聘任制公务员与常任制公务员相比,在管理上有较大的区别。在实践探索中,还有一些问题需要在改革中加以解决。主要有:

(一)薪酬问题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的是协议工资制,由岗位工资和奖励工资构成。在考虑聘任制公务员薪酬时,若聘任制公务员年工资总额过高于相近职级委任制公务员的年工资总额,容易引起同单位相近职级委任制公务员与聘任制公务员的攀比。同时,也不利于聘任制公务员在单位开展工作。但若聘任制公务员年工资总额仅相当于相近职级委任制公务员的年工资总额,或没有体现出一定的差别,特别是对于紧缺的专业较强的职位就会丧失了对人才的吸引力,也就达不到聘任制公务员的目的。所以,如何确定合理的聘任制公务员薪酬是关系到能否招聘到优秀人才和充分发挥聘任制公务员才能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考核问题

聘任制公务员的薪酬、奖惩、合同解除等都要求在严格考核评估的基础上进行操作。考核能否客观公正,首先要有可以量化的指标,其次要严格按照指标要求进行量化考核。如何进行量化考核,工资与考核如何挂钩,这是需要迫切研究、解决的问题。因此,每个单位要在岗位分析的基础上。制定“职位说明书”,对不同岗位的工作目标、职责范围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和量化,同时,在收集、分析、评价聘任制公务员在其工作岗位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果时,要真正做到客观公正地考评聘任制公务员的工作业绩。所以,考评能否做到客观公正,是公务员聘任制能否顺利实行的关键。

(三)聘后管理问题

当前,聘任制公务员是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实行聘任,主要原因是现行制度安排下无法从常任制公务员中找到合适所需的人才。其目的是通过聘任制的方式和灵活的薪酬制度引进一些专业性较强的职位所需要的高端专业人才,这就必需要打破现行的一些人才管理制度和行政管理体制框架。同时,这些聘任专业人才是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目标的,是按照合同进行管理的,因此,如何充分地发挥其作用,在工作中赋予其多大的行政指挥权和行政处罚权,其在工作中是对行政首长负责还是对工作任务负责等,这些问题是聘任制公务员聘后管理中必需要解决的问题。

(四)养老保险问题

《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以及现有的养老保险政策,对聘任制公务员养老保险问题都没有明确规定,当前,国家没有建立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还在试点之中,聘任制公务员一般聘期在1—5年不等,在聘任期间如何参加养老保险,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还是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按规定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是由聘任单位缴纳还是由财政安排资金直接划拨到聘任人员账户?参加养老保险后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账户的资金在聘任期满后如何处理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试点中研究解决。因此,如何实现聘任制公务员聘任期满后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和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是推行聘任制公务员的一个难点问题。

(五)出路问题

由于聘任制具有期限性,聘任制公务员的聘任期满后何去何从,是应聘者最为关心的问题,其在不同程度上会对招聘的效果造成一定影响。应聘者认为,对聘任制公务员不能只考虑政府需求,还需考虑他们的需求,在立足满足机关用人需要的同时,也应关心聘任制公务员职业生涯发展。但目前,对于聘任制公务员合同终止后能否续签,《公务员法》没有明确规定,《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也没有涉及,合同期满后能否续签,需要在试点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因此,如何实现聘任制公务员人员流动过程中的制度衔接也是各地在探索聘任制公务员问题的一个重点。

篇(4)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税费改革一系列文件精神,按照农村综合改革方案的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年全市经济和农村工作要点,明确市镇事权和财政收支范围,在此基础上核定收支和补助基数,充分调动两级政府增收节支积极性;继续完善市镇财政管理体制,规范市对镇级财政转移支付办法,加大对镇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切实保证市、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及时足额发放,确保镇机构和村组织正常运转,加大市镇财政对农业、农村义务教育、乡村文化卫生、计划生育等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巩固我市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及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镇财政管理体制

年我市镇财政实行“核定收支,定额补助(上解),超收分成,超支不补,一年一定”的管理体制。即:核定镇财政收入和支出基数,对收不抵支部分市财政给予转移支付补助,对收大于支的镇适当上解,财政收入超收部分实行4:6分成,即6成留给镇主要用于民生投入,4成上划市级财政,按照不挤不占的原则,全部调剂用于补助困难镇;支出超基数部分市财政不给予抵补(市政府另有文件规定的除外),由镇财政从超收财力中解决。

三、收入范围划分及收入基数的核定

按照国家现行税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收入范围的划定遵循属地原则:

(一)镇级收入范围。

1、税收收入:属于镇行政管辖区域内并由镇地税机关、农税机关征收的税种(不包括共享税上缴中央和省级收入部分,下同),原则上划归镇财政收入。

2、非税收入: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非税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属于镇管理的集体收益等。

3、转移性补助收入:包括市级财政按包干方案核定对镇级财政的体制转移支付补助、农村税费改革补助、其他税收返还收入、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本级上年度结余结转,本级调入资金。

(二)市级收入范围。

镇所属辖区内由市直属税务机关征收的税种,增值税地方留成18.75%部分,非镇管辖区域内或由市农税局直接征收的耕地占用税、契税及其罚款收入等,划归市级财政收入。为便于操作,对上缴中央和省共享税返还部分,不作为镇级财力核入镇收入包干基数,年终不返还各镇。

(三)市镇共享收入。

在镇所辖区域内的重点投资项目所产生的各项税收实行市和所在镇分成,具体办法按市政府制定的《项目税收收入管理暂行办法》(万府3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收入基数的核定。

年各镇财政收入包干基数以万宁地税局、市农税局、市财政局下达各镇征收任务为准,原非税收入中用于执收单位工作经费部分,不再作为不可支配财力予以剔除,而按部门预算要求作为经费支出项给予核定支出基数。即所下达各镇的收入计划全部作为可支配财力纳入年终考核目标,对实际执行中发生的不可支配财力收入,年终考核时将予以剔除。

四、支出范围划分及支出基数的核定

(一)根据当前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农村综合改革的要求,按照财权和事权相统一的原则,确定镇级财政支出范围,具体包括:

1、纳入镇级财政预算管理的单位。镇党政机关、财政所、农税所、镇所属中学、中心学校、计划生育服务站、文化站、广播电视站、农技站、农机站、水管站等行政事业单位;各村委会。农村综合改革后,按改革后的机构设置重新进行调整确定。

2、支出范围。

(1)个人经费部分。主要包括纳入镇财政供养人员范围的工作人员工资、津贴,及应由镇级财政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障缴费;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退职人员退职金;村干部(包括退休的村干部)、村民小组长补贴及村组织运转经费;村计生信息员补贴;行政事业单位遗属供养人员和农村优怃人员(包括五保户)的生活补助等。镇机关非公务员退休人员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实行市统筹发放,不纳入镇级支出范围。

(2)公用经费。主要指用于保证镇机关事业单位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所需经费,包括定额经费和项目经费。

定额公用经费根据不同类别单位按定额标准确定,主要包括公务费、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交通费、培训费等。

项目经费是镇政府为发展经济和所承担的社会事务而安排的财政支出,如墟镇基础设施、镇产业结构调整、基本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建设,以及发展农村教育、文化、卫生、计生等支出。

2、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及镇计划生育专职干部的工资分别划归市教育局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管理,列入市财政预算并实行市级统一发放,但为继续发挥镇政府对教育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职能,调动其积极性,农村中小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经费、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仍由镇财政负担,列入镇财政支出包干范围。

3、为适应新形势下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需要和加强对基层派出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将镇卫生院和派出所全部上划市级主管部门对口管理,其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

(二)支出基数的核定:镇总支出包干基数分“个人经费”、“公用经费”和“税费改革新增支出项目”三大类。

1、“个人经费”中“公职人员工资”指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选聘生)工资、离休人员和行政退休人员离退休金、退职人员退职金;“公务员津贴补贴”指行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行政机关工勤退休人员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纳入社会保障实行社会化发放。在职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全市现行统一标准核定。

“补助人员补贴”指由镇财政供养的遗属赡养人员、农村优抚救济人员、五保户和村委会干部、自然村(社区)村民小组人员的补助,其补贴标准为遗属赡养人员为每人每月220元、五保户每人每月160元、村干部平均每人每月600元(其中:每人每月100元列在市级预算,由市级财政安排)、村(居)民小组长每人每月50元;农村优抚救济人员补助保持原基数不变,提高标准增加部分由市财政通过民政部门兑现;村退休干部补贴按市委组织部确定的标准列入镇级支出包干基数。村计划生育信息员补助,按规定标准分别由市镇财政各负担50%,镇负担部分由镇财政从农村税费改革(计生专项经费)转移支付补助中列支,市负担部分列入市本级预算通过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拨付。

“社会保障缴费”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计划生育保险五项,分别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20%、2%、0.5%、7%和0.5%计算。

2、“公用经费”分“定额经费”和“项目经费”。考虑到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后,镇级财政超收空间已经很小,为满足镇级政权正常支出需要,“定额经费”参照市级定额标准核定办法,包括福利费、公务费,水电费、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工会费、培训费和日常业务费等。其单位分档及经费标准祥见《镇级预算单位公用经费定员定额标准表》。

“项目经费”主要为满足镇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发展所需,分为“政权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预备费”和“教育费附加”三大项,“政权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经费”按照因素法核定,分别按镇人口比例、镇行政区域面积、镇年财政收入数、镇财政困难程度和民族人口数来核定,总的原则是总量保持适当增加,使各镇维持政权正常运转及“三农”等社会事业发展所需;“预备费”按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1.5%核定,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教育费附加”依年基数,专项用于支持教育事业建设。

3、农村税费改革新增支出项目及其支出包干基数的核定参照年执行。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免杂费补助由省财政全额负担,执行中将作为二次分配拨付到各学校。

五、其他相关事项

(一)《项目税收收入管理暂行办法》所指项目的税收具体由哪级征收机关负责征收,由市税务主管部门指定。不论由哪级征收机关征收,其税款一律先缴入市国库再按规定分成比例返还,每季度结算一次,年终算总账。市政府用于改善相应项目投资环境的支出,相应地由市和相关镇按分成比例分担。各镇按照《项目税收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获得的项目税收分成收入,税务主管部门在年初下达任务时如未包含在内的,季度和年终结算时,市财政将按该镇分成所得的50%上划或相应扣减体制补助基数,另50%作为镇超收财力用于平衡预算、消化预算往来挂账以及需要由超收财力安排的其它支出。

(二)为不影响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常交流,对镇所属单位人员的正常调动,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编制管理的规定执行。由市编办核准编制,市人事部门核准工资基数,市财政部门方能给予办理相关支出基数的调整。正常调资升级、退休人员异地安置费、死亡人员怃恤金及安葬费等增支由镇财政自行解决。属于全市性的调整工资或经市政府同意应由市财政负担的增支,由市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补助。

(三)加强预算管理,确保镇政权和村组织、农村义务教育正常支出需要。按规定用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村优抚救济、乡村道路建设、民兵训练和村办公经费、五保护补助等支出,必须足额编列预算,及时拨付。同时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四)加强对镇财政库款的控管,严把用款计划和资金调度关。各镇财政所每月必须严格按照先足额上划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干部职工工资,再安排其他支出的顺序调度财政资金。在没有足额上划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之前,财政所有权拒绝拨付其他支出资金(特殊情况除外),违者追究财政所所长和有关人员责任。对未能及时足额上划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的镇,市财政将从体制补助和工资转移支付补助中抵拨。

篇(5)

一、 z市人民医院现有绩效方案概述

z市人民医院始建于60年代,至今已有四十余年的建院史,是z市最大的综合性公立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急救、科研、教学、保健、康复于一体,专业设置齐全、设施设备先进,综合实力雄厚的综合性三级医院,在岗人员1900多人,开设九十多个科室,开放床位1800余张。

z市人民医院最初进行绩效管理的作用主要是为科室利益分配提供依据,为科室和员工的年末考核评先提供参考。在绩效评估方面,实行的是传统的人事考核的模式和方法,每年年终考评一次,考评的等次分为四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医院的绩效管理基本由年初计划以及年终考核构成。每年年初由各科室主任把年度计划报到医院办公室,由院领导组织会议商议本年度工作计划,然后分解到下面每个部门,但年终时无人去考核各部门计划完成情况。

医院一直实施院科两级核算的绩效工资制,工资分成两个部门,一部分是固定工资,占总工资的60%,这部分工资由基础工资和津贴工资组成,与职工的职称、年龄、工作年限等相关;另一部分是效益工资,实行院科两级分配方式,占总工资的40%,这部分工资是量化的,与科室的经济效益紧密相连,因此核算的数据是真实的、可信的。

二、z市人民医院绩效管理方案存在的问题分析

如何对医院绩效管理现状进行系统、客观、全面的分析,对提高医院绩效具有重要意义。笔者采取了调查发放问卷的方式,分别发放给管理者和员工,并进行汇总,z市人民医院绩效管理方案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考评周期过长,没有与工作业务较好地进行结合,不能及时激励员工

现在实行的参照公务员标准进行的一年一次考评,无法准确及时地评估个人绩效,协调工作中的变化,对下一阶段工作亦不能进行及时的指导。

(二)在医院发展愿景方面,医院各层员工对愿景虽有认识,但缺乏可量化、清晰的实施步骤,直接为目标的达成带来障碍

绩效考评内容缺乏针对性,现在考核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其定性成分较多,定量成分较少,且考核标准也很模糊,在实际操作中较难把握,很难分出优劣。

(三)医院岗位工作分析不够清晰,职能科室效率不高,缺乏服务于临床的服务意识,推诿现象存在

各临床科室之间、临床科室与医技检查科室的协作意识不强。医院在年底会有先进科室的评选,但评选的结果往往和科室全年的经济效益有很大的关系。对于那些连经济任务都完不成的科室,则很难被评选为先进科室。而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过程中的表现,如医德医风、工作态度、科研项目等等,并没有人做专门的记录,也没有考核的依据。

(四)医院绩效管理系统不够完善,没有充分发挥对组织绩效的促进作用

z市人民医院在绩效计划这个环节中,采取的是一种由各个科室在年底把当年的工作总结和下一年的工作计划上报到办公室的办法,上报完之后办公室与人力资源部门也未作任何沟通与反馈,至于工作计划是否完成无专人去作记录,而各科室主任对整个医院的远景目标也不明确。在绩效监督这个环节中,医院领导有时组织护理部、医务科、人事科等相关职能科室干部去临床科室进行检查,但这种检查不是定期检查,往往是为了确保上级部门检查过关的一种临时行为,因此那些在检查中被发现问题的员工,抱着自已太倒霉没有蒙混过关的心理,而未从工作中真正地反思并改正错误。至于绩效沟通与反馈的环节,z市人民医院同国内大多数医院一样,几近缺失,仅有强硬的通报性负反馈,易导致员工与管理者之间的对立,而非建设性的沟通。

(五)考核中存在流于形式的现象

有的科室主任虽然表面上履行了考核的规定程序,但考核中并不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将优秀等次搞成轮流坐庄,搞照顾或者搞论资排辈等,使年度考核成为形式,从而导致考核结果失真

三、z市人民医院绩效管理方案的优化

(一)绩效计划的优化设计思路

在设置绩效计划时,应先组织召开会议,让全体员工先明确医院的发展目标,即确定医院五年发展目标是什么,然后组织员工大讨论,在此基础上,开展院长接待日或网上公开专用信箱的方式,鼓励员工对医院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促进全体员工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医院绩效管理的工作中。改变以往的由科室作出计划,提交到医院办公室的方式,使员工明确医院的发展目标,并在工作中思考如何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将员工的个人价值与医院的目标达到较好的结合。

(二)绩效监督的优化设计思路

在优化后的绩效监督管理工作中,医院领导成立考核小组,定期对员工的绩效进行监督和不定期进行抽查。考核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数量,避免因个人偏见造成的考核偏差。考核人员在监督过程中作好记录,客观公正地为绩效管理提供考评依据,帮助科室提高绩效。在绩效监督过程中,要关注员工的表现,及时表扬员工,及时纠正过程的不足,时刻关注目标完成的进度,与员工共同完成设定的目标。

(三)绩效评估的优化设计思路

z市人民医院的绩效评估是参照公务员年度考核标准来执行的,由于这个结果是需要上报到上级部门的,我们暂且维持这样一种结果上报给上级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建立起一套切实可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评估管理体系,作为员工进行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专业技能培训、工作岗位的调配和提拔的依据。

1、 根据公立医院改革方案,要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评估管理体系和医疗质量安全评价管理体系

由于公立医院是既体现其公益性,又以提供服务作为其主要产品的组织。因此,对员工的绩效评估指标的设计应体现出来这一特征,不但对员工完成本职工作的能力、业绩和工作态度进行评估,还应对员工承担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惠民、健康咨询服务进行评估,同时对其承担的专项公共卫生服务给予一定的补助。对于中高层管理人员,绩效评估的重点与普通员工不同,着重评估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沟通能力、领导艺术、工作计划能力。

2、由于医院员工的岗位不同,职责不同

我们在制定方案时,分为医疗、药技、护理和职能科室人员四个不同的系列,分别进行岗位描述,制定出岗位说明书,根据岗位职责的不同,实行不同的考评周期。岗位说明书分系列进行岗位描述,确定不同的岗位系数(包括风险系数、技术含量、劳动强度、劳动时间)。根据周边绩效理论,在各科室员工考核中设立了周边绩效评分,使用360度反馈考核法。主要考虑到医院行业的特殊性,是一个需要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职能科室相互配合、通力合作才能发挥最大效率的单位。举例来讲,医技科室的检查结果正确与否,是临床科室进行治疗的依据;医疗紧急会诊质量与效率,需要临床医生共同发挥协作精神;医技科室的周边绩效,主要指临床科室对其进行评价,考查医技科室出错的记录以及医技科室服务于临床的情况。临床科室的周边绩效,既包括临床科室,又包括医技科室均进行评价,考查临床科室之间的协作情况、院内会诊协作情况,医技科室的评价情况。职能科室的周边绩效,主要考查职能科室服务于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的情况,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对职能科室的满意度。

3、评估指标应准确、全面和可量化

如工作量,包括门诊量、住院人数、外科手术量、手术前诊断符合率、好转率、抢救病人成功率等;医疗效率,如床位使用率、周转率、平均住院日等;医疗效益,如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业务素质,如甲级病案率、院内感染发生率、医疗缺陷发生次数及业务考核成绩等;科研成绩包括科研立项、科研成果、论文及专著、新技术、新业务等考核。

(四)绩效反馈的优化设计思路

篇(6)

一、领导重视,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地直党政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大兴安岭地区地方志工作紧紧围绕地委、行署中心工作,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不断创新,努力在突出重点,彰显特色,打造一流志书年鉴上下功夫,坚持为经济发展、为全局工作、为领导决策、为社会群众服务,不断增强地方志事业的工作活力和发展实力,为大兴安岭经济社会大发展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地方志工作得到了地委、行署的充分肯定。地志办领导班子准确把握时机,抓住新形势下地方志工作发展的有利机遇,积极向地委、行署领导汇报全区地方志工作进展情况,面临的机遇和困难及全省各地市地方志工作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充分利用地方志工作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社会影响面大这一特点,努力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支持。2011年8月,地直党政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将地方志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用考核机制激励促进地方志工作的管理和发展。具体考核工作由地志办组织实施。

二、科学谋划,建立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为切实彰扬先进,鞭策后进,充分发挥目标责任考核的作用,地志办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基础上,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制定了一套涵盖面广、程序严密、易于操作的《全区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明确了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落实目标责任。

(一)考核范围。被考核单位分为两类,一类是各县、区地方志办公室,各林业局、农工商联合公司、古莲河煤矿党政办(史志办);另一类是地直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地林直县级事业单位、职能相对独立的副处级单位。

(二)考核内容。针对两类考核单位地方志工作的不同要求,分别制定《考核细则》,将工作目标和要求具体化,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各县级志办主要考核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全省、全区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一纳入、五到位”、志书和年鉴编纂、方志馆建设、信息化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等七项指标情况;地林直各单位主要考核组织领导、文稿资料报送、审查验收、宣传教育、信息化建设等五项指标情况。

为鼓励争先创优,激励改革创新,在百分制目标考核基础上又增设了加分项目和加分标准,并对每个项目累计最高加分作出了限定。

(三)考核方式。考核工作在大兴安岭地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领导下进行。本着便于操作、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按照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评价。实际操作中突出量化,设置了百分制指标考评体系,合理划分了各考核指标的分值,并将各指标体系分值细化到每个子项目的每个考核评价要素,明确了每个要素的评分标准,使各项考核内容得分情况一目了然,易于操作。

在平时考核中,地区地方志办公室各科室负责日常考评,对各单位的工作作出科学评价。

在集中检查阶段,地志办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考核领导小组到各单位采取听汇报、查内业建设、看亮点工作等方式,对全年地方志工作进行集中检查和量化考评。

大兴安岭地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依据平时考评和集中检查结果作出综合评定。

(四)评比表彰。按照综合评定结果,评出优秀、良好、达标三个层次。各县级志办年度考核结果以文件形式进行通报,并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地林直各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列入地直机关责任制考核总积分。

三、周密部署,组织实施全区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目标考核工作的领导,确保考核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并保质保量完成,地志办制发了《关于2011年度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制年终考核的通知》,成立了以大兴安岭行署副专员任组长、地志办主任任副组长的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二)精心安排。为保证考核的公正公平,地志办召开考核工作专题会议,对考核成员进行相关培训,统一思想认识,领会考核要求。地志办要求全体考核人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进行考评。考核过程中,必须严格标准,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势,要依据各单位实际工作情况作出准备评价,得分和扣分要有依据,不打人情分,所有考核材料要存档备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扣分事项及时向被考核单位反馈,督促及时整改落实。通过考核,做到把科学发展的目标要求转化为可考量、可检验的指标体系和制度办法,有效促进地方志事业的快速发展。

(三)严格程序。按照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2011年11月21日至12月5日,考核组深入到地林直各单位进行考评。考核严格按照《全区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要求,对照《地直党政机关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细则》,采取看创新、看亮点、看特点、看成绩、看成效等方式,对各单位全年地方志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和考评。考核结束后,地志办召开了考核工作专题会议,各考核小组将考核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将各单位一些工作亮点、创新方法在会上进行交流,并提供有关说明,包括年度总结、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各类学习记录及加分申请和依据等,由考核领导小组对考评对象的加分因素和减分因素进行评审,考核小组办公室对考核评价表进行汇总整理,并将这次集中检查情况和平时考核结合起来,综合评定各单位考核档次,确保了考评结果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四)确保实效。地方志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坚持“以考促进,以考促改”的工作理念,把考核工作作为提升地方志工作管理水平的有效措施和途径。从实施效果看,各单位均能把地方志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规划,纳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了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极大地提高了全区地方志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提高了各部门、各单位对地方志工作的重视程度,充分调动了全区地方志工作专兼职人员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做好地方志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各考核小组做了详细具体的指导,各单位负责人也表示要加强对本单位地方志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地方志工作,努力提高编纂质量。

四、加强管理,不断完善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地志办积极探索并逐步完善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2012年3月,结合实际重新修订印发了《全区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完善了考核内容和考核细则,改进了考核方式方法,科学设定并注重提升责任制目标制定工作的针对性和效能性,切实提高地方志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实效。

(一)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和考核细则。新增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以便促进地方志年度资料收集、整理、积累、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经过充实和完善,各县级志办考核内容包括宏观指导和工作安排、“一纳入、五到位”、第二轮修志、地方简史启动及编写、年鉴编纂、方志馆建设、信息化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内业建设等方面情况;地林直各单位考核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年鉴供稿、资料年报、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内业建设等方面情况。针对考核内容将原县级志办考核细则修改为10方面30项内容,地林直考核细则修改为7方面24项内容,使考核内容更全面、合理、有针对性。

篇(7)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基层满意市直部门”和“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的意见》,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服务型机关、学习型机关为目的,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基层满意市直部门”和“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的意见》具体要求,以加强部门政风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密切党和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为工作重点,认真开展创建活动。

二、具体措施

(一)健全组织。局机关成立兖州市卫生局创建“基层满意的市直部门”活动领导小组。由卫生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局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具体负责此次创建活动工作指导。

(二)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要积极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和党和国家新时期一系列卫生工作方针政策等。局主要领导要带头参加学习,同时要求市直医疗卫生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也要认真学习。要制定学习制度,明确学习时间。要以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为主要学习形式,同时定期组织讨论和学习笔记展评活动。通过学习,要达到进一步加深对机关职能认识,充分明确各自岗位职责,强化服务基层意识等目的,为全面开展“创建”活动打下良好基础。版权所有

(三)开展深入细致的调研活动。局主要领导要经常深入到基层单位,面对面地与基层人员进行思想沟通和交流,实行现场办公,解决问题,消除隔阂,促进工作。同时,诚恳地征求基层意见,排查问题,增强上下团结,消除影响稳定和工作大局的不利因素。通过深入基层,现场办公,切实达到进一步转变机关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的目的。

(四)继续深入开展政务公开活动。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各项执法监督程序,行政管理程序,以及服务承诺等。并以文件形式,向有关单位公布各种卫生许可、核准证件的承办、校验要求以及工作流程。各项依法监督和管理工作,都要一一落实到分管局长和相关科室,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基层和群众监督。对基层和群众要求答复和解决的问题,一般要求即时办理,最迟不得超过三天。能否解决,都要有明确意见,不得推诿、扯皮,久拖不决。对社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出台正式实施方案前,一律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对重要工作的确定,重要文件的似稿和下发之前必须征求基层单位的意见,必要时召开座谈会。对各项卫生工作进程和效果,要做跟踪调研,及时纠正偏差,保证工作效果。对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年终考核、评比,都要组织基层单位负责人参加,全面听取他们的意见,并认真反馈给本人,以起到警示和促进作用。

(五)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关心、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针对社会、群众普遍反映的医疗服务态度差,收费高,以及医护质量不高等问题,继续在全市组织开展群众评卫生行风活动,通过发征求意见书,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等方法,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然后把各种问题加以认真梳理,按轻重缓急反馈到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求他们限期解决,并将解决结果报告给提交意见人。各医疗卫生单位也要普遍开展“医疗质量效益年”活动,从根本上提高服务水平。

(六)局机关有关业务科室继续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满意科室”活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局机关医政科、社会卫生科等业务科室,继续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科室”活动。活动重点要放到端正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上。力争做到政府放心、群众满意。

市卫生局创建“基层满意市直部门”活动领导小组将定期调度、检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200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