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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庭工作总结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01 16:25:44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法院执行庭工作总结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法院执行庭工作总结

篇(1)

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公正与效率”的主题,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全面做好审判工作,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地实现,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队伍建设

1、庭室内团结、勤政务实、开拓创新、廉洁自律、队伍有凝聚力、战斗力,积极带领干警完成院党组、上级法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部门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及时量化分解签定责任书。

3、对本院或上级对口业务部门部署的工作及时研究,做到工作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小结,半年、年终有总结。

4、认真履行职责,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重大问题和情况及时汇报。

5、坚持每周五下午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干警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提高政治业务水平,做到部门有学习记录,个人有学习笔记,并且按规定及时完成心得体会等写作任务。

6、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院党组或相关部门安排的政治业务培训、技能培训、管理系统培训等。

7、严格遵守各项司法礼仪,按规定着装佩徽挂牌,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的举止,维护人民法院的尊严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8 、开庭时,准时出庭,不缺席、迟到、早退、随意出进、不使用通讯工具,集中精力专注庭审,不做与审判活动无关事宜。

9、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集体活动、会议、劳动、公益活动,对院内抽调、安排人员及时到位,服从安排。

10、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无迟到、早退现象

11、严格执行值班备警制度。节假日安排的值班、突发事件安排的备警,能按规定执行。

二、司法为民

1、工作中文明礼貌,杜绝“四难”问题和“生、冷、横、硬、推”现象,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

2、按规定实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诉讼风险告知,审案程序和期限告知。

3、定期或不定期的征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单位的意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4、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宣传报道工作,按规定完成全年调研、宣传任务。

5、严格执行29条优化司法环境措施中便民、利民内容。

三、内务管理

1、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岗位职责明确。

2、部门环境整洁有序,无脏、乱、差现象。

3、严格车辆管理制度及电脑、警械等设备的管理。

4、按时报送各类报表和有关材料,报送及时,数据真实,材料符合质量要求。

四、业务工作

(一)纪检、政工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党组决议、决定,协助院党组抓好班子建设,做好干部录用、辞退、退休及聘用人员培训、管理等工作。

2、协助各部门抓好队伍建设,经常深入到各部门调查分析干警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健全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安排各种教育、学习、培训、考核,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

3、按照县纪委、监察部门及上级法院纪检监察的要求,加强对干警的廉政教育,建立健全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及时签订责任书,完善各类档案资料,并及时查处干警及其工作人员违的纪律、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纪律、各项规章制度的案件。

4、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坚持月通报制度。

5、认真做好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6、负责全院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管理

干部档案,及时准确地填报人事统计报表。

7、严格按规定做好法官等级评定、晋升和法警警衔的晋级工作。

8、 协助抓好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落实及工、青、妇工作,并按要求做好上级法院及有关部门相关检查、验收、创建工作。

9、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党组、院务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为审判工作和法院建设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

2、负责本院重大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的组织实施,并做好会议记录。

3、负责公文的制发和处理、印鉴的使用登记等事项,确保法律文书和密级材料的保密,并按要求做好有关部门的保密工作检查。

4、填报司法统计报表及时准确,有季度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搞好全院经费的编制、预算、划拨、计划使用及结算工作,严格执行诉讼费收缴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按要求做好有关部门检查、审计工作。

6、负责本院枪支、服装、各种装备等专项物资的购制、发放、管理工作。

7、负责本院通讯、计算机网络、办公现代化等科技建设的规划、实施及管理工作。

8、负责本院基本建设规划、计划、项目的申请、报批和组织、协调、实施工作。

9、负责本院的车辆管理,维修的监督指导工作,督促各业务庭、室严格执行车辆管理的相关规定。

10、负责全院的案件卷宗管理,文书档案管理及使用,负责落实保密、保卫、值班安排等事项。

11、负责全院的绿化美化、清洁卫生、劳动等工作安排,搞好后勤供给,监管好食堂、门房及办公区的安全用电、节约用水等工作。

12、完成院领导及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刑事审判庭工作

1、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上报案件排期表,填写电子信息表。

2、全年结案率达100%,依法公开开庭率为100%。

3、全年被上级法院发回案件不超过2件,改判的案件不得超过4件,服判率达到70%以上。

4、刑事自诉案件的审查立案合格率在95%以上,自诉案件调解、撤诉率在75%以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撤诉率在65%以上。

5、对伤害、交通肇事、医疗事故案件,双方责任明确的,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案件即时清结率达100%。

6、案件评查一类案件在98%以上,二、三类案件不超过4件。

7、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不低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总数的20%。及时将判缓刑、管制案件地执行通知书送达公安机关。

8、每年对适用缓刑人员(含未成年人)的回访率不低于此类案件的50%,暂予监外执行的回访率达100%(建立回访名册,做好回访笔录,掌握现实表现)。

9、按照院审判委员会的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10、赃物、赃款、罚没款管理有序,及时准确上缴。

11、法律文书规范,用语准确。

12、案件登记内容填写准确,报表报送及时,案卷装订规范,及时移送归档。

13、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年内无涉法上访、缠诉案件。

(四)民商事审判 (民一、民二庭) 工作

1、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上报案件排期表,填写电子信息表。

2、全年依法公开开庭率达100%,民一庭案件结案率在96%以上,民二庭结案率达100%。

3、全年民一庭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的案件不超过10件,民二庭不超过6件,服判率民一庭达到80%以上,民二庭达到85%以上。

4、加大调解力度,调撤率民一庭在65%以上,民二庭在45%以上。

5、对伤害、交通肇事、医疗事故案件,双方责任明确的,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案件即时清结率达15%。

6、扩 大简易程序审理范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民一庭达到75%以上,民二庭达到40%以上。

7、速裁案件占结案数的30%(以审监庭统计数据为准)。

8、案件评查一类案件在96%以上,二、三类案件民一庭不超过8件,民二庭不超过6件。

9、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不低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总数的25%。

10、按照院审判委员会的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11、民一庭对各基层法庭的业务指导全年不低于4次,民二庭深入企业开展法制讲座全年不低于4次(有文字记载、单位回执凭证,报政工科备案)。

12、法律文书规范,用语准确。案件登记内容填写齐全,报表报送及时,案卷装订规范,及时移送归档。

13、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年内无涉法上访、缠诉案件。

(五)行政审判庭工作

1、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上报案件排期表,填写电子信息表。

2、全年案件结案率达100%,依法公开开庭率达100%。

3、全年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的案件不超过2件。

4、审查立案合格率在100%。

5、案件评查一类案件在95%以上,二、三类案件不超过2件。

6、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不低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总数的20%。

7、按照院审判委员会的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8、坚持依法办案,注意协调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涉及全县工作大局的问题,并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宣讲法制课每年不低于4次。

9、法律文书规范,用语准确。

10、案件登记内容填写准确,报表报送及时,案卷装订规范,移送归档及时。

11、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确保年内无涉法上访、缠诉案件。

(六)立案庭工作

1、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全程跟踪监控各类案件审判流程,组织实施得力,协调运作良好,信息传递及时。

2、严把立案关,立案合格率在95%以上。

3、对当事人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及时召开听证会,及时形成意见,报主管院长。

4、对新类型案件及可能影响稳定的案件,及时报主管领导审批。

5、对本庭职责范围内受理的有关案件及财产、证据保全的申请等,在法定期限内审查并作出裁定,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措施得当。

6、对伤害、交通肇事、医疗事故案件,双方责任明确的,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7、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接待等工作,来信答复率达100%。对批办、督办、转办案件及时登记报领导批示。

8、依法处理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事宜,准确核缴诉讼费, 严格审查缓、减、免情况,严格管理纠纷款。

9、认真审查各审判庭报结案件的审限、程序、主审法官、诉讼费等内容,坚持收案、报评、审限等情况月通报制度。

10、认真做好新收案件电脑输入工作。

11、做好审判流程管理各类表格的填写工作。

12、热情服务、文明接待、依法答复,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确保年内无涉法上访、缠诉案件。

(七)审监庭考核工作

1、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上报案件排期表,填写电子信息表。

2、全年案件结案率达到100%,依法公开开庭率达到100%。

3、全年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的案件不超过2件。

4、案件评查一类案件在100%,二、三类案件不超过2件。

5、做好案件评查工作和法律文书评比工作,坚持案件质量、裁判文书等情况月通报制度,并将进度情况及时填写上墙。

6、依法及时审理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检察院抗诉的案件、行政庭发回重审的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和院 内交办的其它案件。

7、建立健全法官审判质量档案和书记员技能考核档案。

8、文书规范,用语准确,案件登记内容填写准确,报表报送及时,案卷装订规范,及时移送归档。

9、做好涉诉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确保年内无涉法上访、缠诉案件。

(八)执行局(执行庭)工作

1、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办法》、《执行流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录入工作。

2、执行程序合法,执行审批手续齐全,执行标的物管理、移交手续符合规定,手续齐全。

3、加强执行宣传工作,不断探索执行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坚持对执行人员、执行措施、执行进度等每月院内公示1次,重点案件每两个月在电视台公示1次(由政工科与电视系)。

4、当年案件执结率在67%以上,积案执行率达到75%以上。

5、对已执行的纠纷款必须在10日内发还申请执行人。

6、执行中止、终结案件、重大疑难案件、当事人有重大异议的需经过听证程序。

7、对基层法庭(暖泉、立岗、金贵法庭)执行业务指导全年不少于3次。

8、案件评查一类案件在95%以上,二、三类案件不超过8件。

9、法律文书规范,用语准确,案件登记内容填写齐全,报表报送及时,案卷装订规范,移送归档及时。

10、做好涉诉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确保年内无涉法上访、缠诉案件。

(九)法警大队工作

1、组织管理好司法警察警务工作,有明确具体的管理规定和职责分工。

2、做好人犯押解、值庭工作,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3、做好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工作秩序,遵守工作日值班制度,出现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到场,做好当事人的疏导、引导工作。

4、协助业务庭、室开展工作,听从安排、服从指挥。

5、负责管理、使用司法警察器械及装备,管理严格,使用得当。

6、认真完成司法警察培训、考核及调警任务。

(十) 基层法庭(城关、暖泉、立岗、金贵)工作

1、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上报案件排期表,填写电子信息表。

2、全年依法公开开庭率达100%,结案率在100%(城关法庭在98%以上)。

3、全年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的案件不得超过4件(城关法庭不得超过6件),服判率达到85%以上(城关法庭达到80%以 上)。

4、加大调解力度,指导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委托调解案件不低于20%,案件调撤率达70%以上。

5、对伤害、交通肇事、医疗事故案件,双方责任明确的,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未及时采取保全措施的,案件即时清结率达 到25%(城关法庭达到15%)。

6、扩大简易程序的审理范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占收案数的80%以上(城关法庭占70%以上)。

7、当年案件执结率达到85%以上(城关法庭案件执结率达到80%以上)。

8、速裁案件占结案数的40%,巡回开庭率年内不低于结案数的30%,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不低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 总数的30%。

9、协助辖区乡镇、各单位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履行法制副校长职责,全年讲法制课不少于3次(以讲课内容、单位签章凭证为准,报政工科备案)。同时,按照院审判委员会的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10、基层法庭应当自己立案,案件评查一类案件在96%以上,二、三类案件不超过4件(城关法庭不超过6件)。

11、庭内管理规范、有序,岗位职责明确,严格执行款物和查封、扣押物品管理制度。

12、法律文书规范,用语准确,案件登记内容填写准确,报表报送及时,案卷装订规范,及时移送归档。

13、做好涉诉工作,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确保年内无涉法上访、缠诉案件。

五、附则

1、为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考核质量,实现考核目的,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院领导、纪检组、政工科、办公室、立案庭、审监庭相关人员组成,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具体工作由政工科承办。

2、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责任书制定百分考核细则。

3、考核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采取对照责任书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纪检、政工、办公、立案、审监等部门提供的相关记载为依据,听汇报、查资料等形式进行。

4、本考核办法的量化打分在当年的半年、年终工作总结前进行,其成绩作为各部门当年的综合业绩考核、评优、受奖、记功的主要依据。

5、本责任书由院长与分管院领导分别签订。

6、本责任书由院长、分管院领导、政工科各保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