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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省、市水利“六五”普法规划部署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全面检查验收全市水利系统 “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推动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向纵深发展,为水利“七五”普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验收内容
(一)全市水利“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重点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安排部署、制度建设情况;
(二)《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关法律、《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XX省水资源管理条例》、《XX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情况;
(三)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及水行政管理相对人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
(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开展情况;
(五)“国家宪法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治XX宣传月”等纪念宣传活动情况;
(六)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普法联系点建设、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及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
三、验收方式
总结验收将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四、工作安排
总结验收工作从2015年7月下旬开始,9月底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开展自查。7-8月,各单位根据当地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以及本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总结验收方案,开展自查、整改和验收工作,并于8月20日前将总结验收报告报送局政策法规处。
(二)检查验收。8-9月,市水利局以抽查形式对部分县(区)水利部门进行总结验收。
(三)典型推荐。9月,各单位要在总结验收基础上,及时发现“六五”普法先进典型,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先进典型的推荐准备工作。
(四)普法成就宣传。各单位要结合总结验收,大力宣传“六五”普法经验、成效和“六五”普法涌现出的先进集体、个人的典型事迹,全面展示5年来的工作成就。各单位要做好“六五”普法以来体现本部门工作成效的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于8月31日前报送局政策法规处。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总结验收工作是“六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六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总结验收工作,精心组织安排,认真抓实抓好,保证“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有序进行。
一、扎实开展法制宣传培训
按照今年的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对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了安排,一是认真落省工商局关于“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并认真加以落实。二是利用窗口受理业务、日常检查、专项执法行动等机会,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今年共接受群众法律法规咨询500余人次。三是结合“3.15”、“4.26”、“12.4”等重要节日时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活动,发放《反不正当竞争法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000余份,使工商相关法律法规在群众中得到广泛宣传。四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强学法用法阵地建设,制作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悬挂法治工商标语,在门户网站开设普法宣传栏,营造学法良好氛围。运用新媒体开展宣传,通过短信、QQ群、琼海工商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法律法规,定期推送消费维权法律知识、典型案例、消费提示相关知识,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五是认真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今年以来我局共举办各类法治业务培训7场,参训人次650人次,并坚持逢训必考制度,做到培训有成效。同时,根据本局实际,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为内容的企业登记、执法办案等各类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认真做好案件核审等法制工作。
加强法制工作力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加强各项法制业务工作。一是严格案件核审程序,确保案件质量。各办案机构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程序,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统一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与使用,尤其是对案件终结报告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严格按照“说理性”要求予以规范。另外,严格按照要求,按时上报执法案件统计报表及有关材料。截止本月底,全局共核审案件97件,罚没款合计34.91万元,做到一般程序案件核审率100%,行政处罚做到合法有效,无一行政过错责任。案件核审中,建议办案机构修改定性不准,适用依据错误,处罚不当的案件2件;建议办案机构补正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1件;建议办案机构纠正程序不合法的案件13件;建议办案机构撤销违法事实不成立的案件1件。
全局在行政案件办理过程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有合法的事实根据,有法律法规依据,向当事人出具文书合乎规范,无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没有超过法定的期限,扣留物资保管妥善,罚没物资的处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全年所查处全部案件无一例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属听证范围的案件共有15宗,各办案机构均按要求送达听证告知书,但当事人没有提出听证要求,故而没有发生听证案件。
三、加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
(一)高度重视,明确要求。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的要求以及今年上半年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检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情况的要求,我局制定落实相关规定,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思想认识、强化宣传引导、强化责任分工、强化日常推进、强化考核问责等六项工作措施,在新业务系统上线期间,顶住压力,全力做好今年以来所有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的公示工作,圆满完成了省局交办的各项任务目标。
(二)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成效良好。我局法制室针对今年以来所有办结的一般程序案件,认真统计,将所有案件按办案机构以及违法主体类型分别归类,并逐个认真排查,分别在内网信息系统和外网企业信息公示系统认真核对,检查全局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录入、公示情况,收集汇报数据,拟定工作简报,督促全市工商系统及时完成行政处罚案件的录入公示工作。
四、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
为进一步理清各项行政权力和部门责任,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形成权责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今年,我局结合工作职能,明确权责清单清理的清理范围、主要任务、工作方法和步骤,制定了强有力的工作措施,依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有关文件和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材料,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本局行政权利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10类进行清理和规范,对现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认真细致梳理,逐笔逐项分类登记,不擅自增加、扩大或遗漏、隐瞒项目,确保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全面、真实、合法、有效,使权责事项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全面履行“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按照 “应减尽减”原则,对行政职权清单进行了五次重新调整规范,将行政职权精减到94项,其中:行政许可类事项清单4 项,行政处罚类事项清单46 项,行政强制类事项清单15 项,行政检查类事项清单11项,行政确认类事项清单2项,行政裁决类事项清单2项,行政其他类事项清单14项,同时对职权的名称,特别是合并后职权的名称、承办机构、职权依据法条引用等内容逐项进行了重新规范。在对行政权力清单、流程图梳理和优化的基础上,按照权责一致原则,依据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逐一梳理并厘清与拟保留的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认真编制了责任清单,对每项行政职权的每个环节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应履行的义务进行了具体描述,填写了引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据。对梳理出来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经过市法制办审核通过后,将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五、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效率。
为贯彻国家工商总局、省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精神,我局自觉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推广随机抽查,强化信用监管,认真组织有关随机抽查工作,在全力推动“宽进”的同时,深入落实以随机抽查为主要手段的“严管”措施。我局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要求,于2014年底积极探索建立本地区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机制,取得了很好的经验。我局在“双随机”抽查工作中,立足被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双向互盲的原则,规范检查流程,保证了市场主体和被监督对象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促进阳光监督和执法,降低了基层履职风险,得到了被检查对象的认同和肯定。
六、开展专项整治,打击监管重点。
结合我局在市场监管中发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我局开展了多项有针对性的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一是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活动,对全市旅游景点、旅游购物点、海鲜排挡、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进行了检查,整治了各类失信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景区景点、旅游购物点通过向旅行社、导游或司机支付高额回扣获取非法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及各类旅游经营者无照经营行为。约谈了嘉积城区、博鳌、潭门地区的部分接待酒店代表和旅游经营户。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损害琼海形象影响国际旅游岛建设的经营户一律依法予以严处。二是严格开展海洋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大力整治非法销售国家野生保护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并一直把这项工作作为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长期以来对我市辖区宾馆、酒店、集贸市场非法宰杀、出售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对全市工艺品商行及海港码头进行了反复检查,对市场主体采取了行政指导和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保护野生水生保护动物的重要意义,今年以来,我局共查处非法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件49件,罚没款合计89295元,没收野生动物制品560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执法办案、行政许可、行政管理的操作制度和规程,按照法治工商建设的要求,落实各项法制工作的任务、目标、责任、奖惩办法,推动我局法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充分发挥法制工作的综合协调,执法监督和法律保障作用,为构建琼海法治工商、和谐工商作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