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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行政业务工作计划精品(七篇)

时间:2023-02-28 15:51:39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社区行政业务工作计划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社区行政业务工作计划

篇(1)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多部门密切配合,因地制宜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模式。

(二)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理分工、密切协作,引导广大居民充分、合理使用城市社区医疗卫生资源,满足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具有可持续性的医院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逐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

三、工作任务

(一)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任务

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完善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案和长效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

2.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和当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实际需求,提出医院支援辖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督导计划的落实。

(二)医院工作任务

1.根据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制订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的年度和中长期工作计划。承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等任务。

2.落实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相关部门和卫生技术人员,保证外派支援人员的原工作岗位、待遇等不受影响。

(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任务

1.根据自身需求,提出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需求及协作计划。

2.为医院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的支援活动提供工作条件。

3.制订合理的综合能力提高计划,有效利用医院的支持资源。

四、主要措施

1.医院要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需求,制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培训、安排具有相应工作资历的有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出诊、会诊并进行技术指导,接受、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卫生技术、管理人员到本医疗机构进修、学习。

2.鼓励离退休卫生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原单位要保持其离退休待遇不变。

3.各地市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定有条件的综合医院、中医院等,负责辖区社区医疗与护理的培训工作。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和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提出的“依法治市”的总体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本部门及各科室的执法权限和职责,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为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作出贡献。

二、目的要求

通过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提高本部门、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促进职能的转变和工作效能的提高,达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程序规范化,监督机制完善化,为逐步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科学的、规范的行政执法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局决定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

四、法定职责和行政执法管理目标

(一)法定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组织实施。

2、管理和指导全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3、管理和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4、指导全市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及司法助理员工作,参与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制订全市的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执法检查;组织、指导、开展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和法学教育工作。

6、负责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工作。

7、负责和指导全市的社区矫正工作。

8、负责和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工作。

9、管理和指导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10、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进修。

11、归口管理全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对外联系、交流与合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行政执法管理目标

1、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按照我市“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重点突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市场经营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外来建设者的普法教育。加强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完善各项工作措施,紧紧围绕市里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作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实践。

按照市委提出的“依法治市”的要求,坚持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深化依法治理工作,大力推进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2、律师管理工作

围绕“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律师法》,进一步深化改革,严格依法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和分配机制,督促律师事务所建立事业发展基金、执业风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培训基金。严格依法规范律师行为,切实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切实做好律师继续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律师的业务素质。

3、公证管理工作

继续深化改革,要把改革的重点放在拓展业务、规范管理、完善机制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岗位目标责任制的修订,搞活激励机制。抓好事业发展基金、风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培训基金的建立。加强公证质量的监督、指导,建立自查、互查等一系列制度,严防错、假证的发生。加强公证形象教育,提高公证服务质量。

4、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加强法律服务所的规范化管理,不断完善法律服务管理的各项制度,指导法律服务所工作,监督、检查办案质量。围绕“巩固一类所,强化二类所,撤并三类所”的要求,吸取律师工作改革的成功经验,推动法律服务所上规模、上等级工作。继续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训力度。

5、法律援助(行政审批)工作

要建立健全我市的各项法律援助制度,建立健全镇(街道)法律援助站和社团法律援助工作部,规范法律援助的各项工作,组织、指派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事务,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开展法律咨询解答和法律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认真做好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初审,律师执业初审工作,严把律师、律师所年检、注册关。认真做好公证机构设立初审、公证员申请执业初审工作,并做好公证年检、注册工作。认真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登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度注册工作,做好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执照年检、注册工作。认真做好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登记初审、司法鉴定人员执业登记初审工作。

6、镇(街道)司法所的管理工作

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加强管理和指导,完善硬件、软件设施建设,加强对司法所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规范台帐资料的整理和司法文书的制作,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和基层社会稳定打好基础。

7、人民调解管理工作

要继续搞好标准化调委会建设,抓好社区、集贸市场、企业及周边地区调解组织的建设。要整合基层调解资源,深化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做到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有机统一。继续对调委会成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建立健全各项调解制度,逐步实现调解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做好民间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提高纠纷的预防和调控能力。

8、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

进一步深化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完善各类工作制度,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三支”队伍建设,健全社区矫正组织机构。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构建刑罚执行的“社会化模式”。形成一个党政领导下综治协调,司法行政为主,公、检、法各方协调配合、科学有效的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非监禁教育改造罪犯的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9、司法鉴定工作

健全完善司法鉴定工作制度,规范鉴定活动,保证机构和人员职业资格及服务质量,做好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调查、处罚建议和日常检查监督,严肃查处为牟取经济利益违法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行为。

10、队伍建设工作

抓好思想政治教育,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队伍目标管理责任制为龙头,抓好队伍建设,深化“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认真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五、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分解落实

(一)办公室

1、根据本局部署,制定和落实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协助局党组抓好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思想教育。

2、负责行政监察方面的监督和违纪的查处工作,配合做好党员纪律的查处工作。

3、负责本局组织人事、老干部、工青妇工作,具体承办有关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工作。

4、协助局党组做好镇(街道)司法助理员的管理工作。

5、协助本系统的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等事宜。

6、掌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动态,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及督办工作,为局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7、协调各科室、处、所的工作,检查、督促各科室、处、所执行上级和局领导的决定、指示、决议。

8、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管理工作,以及对市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财务监督、检查工作。

9、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管理。

10、负责草拟本局的重要文件。

11、负责本局法治创建、综合治理、档案、保密、保卫和工作。

12、负责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调查、处罚建议和日常检查监督。

(二)法制宣传教育科

1、管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普及工作。

2、承办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3、制订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计划,编写宣传教育材料。

4、指导全市各部门、各镇(街道)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承办本局机关的普法工作。

5、抓好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三)基层工作管理科

1、管理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

2、管理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

3、管理指导全市司法所工作,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4、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抓好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助理员及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

5、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合开展好农村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6、负责制订归正人员教育管理工作计划。

7、指导各镇(街道)抓好归正人员教育管理帮教工作,落实镇(街道)、村(社区)帮教组织。

8、承担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工作。

(四)法律服务管理科

1、监督、指导全市的律师、司法鉴定工作。

2、制定和完善律师、司法鉴定工作的管理规定,并负责督查、检查、考核、落实。

3、加强律师、司法鉴定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并负责执法检查和落实工作。

4、做好律师、司法鉴定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核报批工作。

5、负责律师、司法鉴定工作人员办案质量的督查工作。

(五)社区矫正科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监禁刑罚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3、指导镇(街)社区矫正机构具体承担好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教育和考察。

4、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表现和考核结果,指导实施奖惩。

(六)公证处

1、监督、指导全市的公证工作。

2、制定和完善公证工作的管理规定,并负责督查、检查、考核、落实。

3、加强公证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并负责执法检查和落实工作。

4、做好公证员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核报批工作。

5、负责公证员办案质量督查工作。

(七)法律援助中心

1、负责制订全市“148”和法律援助工作总体规划。

2、解答法律咨询,普及和宣传法律、政策。

3、指导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时调处、疏导投诉的突发性、易激化的各类民间纠纷和。

4、受理、指派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实施法律援助工作。

六、实现行政管理目标的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实现职能到位,加强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树立执法权威,全面加强法制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是推动依法治市工作的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通过组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文件,统一思想认识,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分级负责。在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下,实行局长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局长对本局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负总责;分管局长对局长负责,认真抓好分管科室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和督查落实;各职能科室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责任人,上对分管局长负责,下将执法责任分解到人;科室副职和其他工作人员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科室主要负责人负责。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下设具体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事务。

(三)努力学习,提高素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熟知本部门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执法职责、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四)追究过错,责任到人。本局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而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必须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过错责任,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公开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处分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本局及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1、违法或错误实施行政处罚;

2、依法应作为而不作为造成损害;

3、超越职权导致行政执法过错;

4、执法中、弄虚作假、显失公平,造成恶劣影响;

5、违反法定程序和超越或者,经复议机关复议后被撤销、变更或者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6、违反法定程序和超越或,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部分撤销或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7、其他应当追究的行政执法过错行为。

发生行政执法过错,依法由本局先承担赔偿义务或者其他责任后,根据造成过错的原因、后果和所采取的救济办法等因素,对负直接责任的行政执法人员追究过错责任。对于过错责任,分别适用或者合并适用下列责任追究:

1、批评教育;

2、责令检讨改正;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调离原行政执法岗位,并上报吊销行政执法证件;

5、责成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6、给予行政处分。

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纪检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由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决定,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本局决定追究行政执法过错、错案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后,属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检讨改正的,由其所在科室负责执行;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的,由办公室依法办理;涉及人事任免的,由办公室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涉及行政监察、纪检的,由办公室报请局党组办理;涉及经济赔偿的,由办公室(财务科)办理。

(五)认真考核,强化监督。对本局机关各科室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范围,主要从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工作、执法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其中:

1、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政务公开的基础工作,满分30分,每项6分;未达标准的酌情扣分,每项扣完为止:①科室领导重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岗位责任制有机结合,有本科室具体的实施意见;②根据《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执法责任,全面承担本科室的执法责任;③本科室将承担的各项行政执法责任进一步明确到具体执法岗位、人员;④本科室行政执法人员熟知本部门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执法职责、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程序;⑤科室领导重视推行政务公开,有具体实施意见;科室之间积极配合协作,无推诿扯皮现象。

2、执法责任制和政务公开的执行情况,满分50分,每项10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起扣2分,每项扣完为止:①年内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有相抵触的情况,或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按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②本科室及行政执法人员不严格履行法定执法责任,或者发生违法违纪情况;③执法责任制的各项指标未达到规定标准、要求,政务公开流于形式,向社会公开事项仍然存在暗箱操作情况;④执法活动不规范,程序不合法、量罚不当;⑤发生因执法错案引发行政复议或者诉讼,被撤销、变更、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或者发生行政赔偿案件。

篇(3)

一、司法行政系统考核体系的重要性

1、考核标准直接关系到工作方向的把握

考核标准虽然不等同于工作计划,但是为了在年度考核中取得优秀成绩,考核的具体标准必然会成为被考核单位的重要工作目标,在无形中左右着各类工作计划和领导决策的制定,甚至直接影响到具体工作人员的工作重心。如果考核的标准不是服务于社会发展大局,无法反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根本目标,那么这种考核制度就无法促进司法行政事业的良性发展,轻则浪费被考核单位和考核主管部门的工作资源,重则直接威胁到司法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

2、考核制度是加强队伍建设的核心动力

司法行政机关不同于一般的社会性企业,在人事管理方面的自由度较小,不能频繁运用职位升迁、任职或解聘、加薪等类型的激励措施,更多依靠开展主题教育、岗位练兵、竞赛评优等活动来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将工作成绩与奖惩挂钩,可以有效检验上述活动的开展成效,保证其发挥实效。此外,考核制度中的排名机制有助于激发个人或集体荣誉感,也是干部职工个人和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开展工作的激励与导向。

3、考核效果与司法行政整体形象密切相关

司法行政工作队伍构成复杂、工作职能繁多,有效的考核体系有助于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时掌握基层工作情况,发现司法行政工作当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提高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评价,赢得当地政府和其他部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与协助。与此同时,考核机制的激励作用也有助于广大干警时刻保持创先争优的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和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在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起司法行政人的良好形象。

二、司法行政系统考核标准的特殊性及现状

1、司法行政工作绩效缺乏量化考核指标

司法行政机关即非经济性部门,其主要职能特点是服务性,很难确定量化考核指标,或者即使确定了量化的考核指标也无法从根本上反映工作成效。例如,司法行政的主要职能之一——法制宣传,旨在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树立法律权威,这种工作目标的抽象性和长期性决定了其很难被量化的考核指标所涵盖,目前经常被作为考核内容的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场次、受教育范围等停留于表面,无法检验普法工作的实效。

2、工作绩效受外界影响较大

如前所述,司法行政工作具有服务性的特点,被服务对象的主观意愿、配合与否直接影响到具体业务工作的效果。如开展安置帮教过程中,有的刑释解教人员不肯吃苦,不接受安排的工作或就业培训;在进行人民调解时,个别当事人观点比较偏激,不愿意接受调解等。在上述情况下,单纯的安置率或者调解成功率可能就无法反映实际工作情况。

3、司法行政队伍构成复杂

首先,在地理位置分布上,基层司法所分布在各个街道,有的位置十分偏远,受人力财力等因素限制,上级部门对其工作情况缺乏直观的掌握,此外,由于不同的街道存在差异,开展工作的难度、工作量都各有不同,不同司法所开展工作的“投入产出比”并不一致。其次,在人员组成上,目前的司法行政队伍包括国家司法行政专项编制、事业编制、聘用制以及个别司法所存在的街道编制人员,一方面在对个人进行考核时需要分别进行,另一方面也存在着个别人员对于司法行政系统内部考核不重视的问题。再次,司法行政的各项业务工作,如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证等等,虽然都被整合在司法行政系统之内,但实际上隔行如隔山,很多具体业务部门的同志对其他部门的业务并不了解,在进行考核测评的时候只能考感性认识甚至个人印象来评判。

三、完善司法行政系统内部考核体系几点建议

1、借助网络平台建立规范化、常规化的考核体系

现阶段,我省司法行政的很多业务工作都建立了完善的电子政务平台,如社区矫正平台、人民调解平台等,建议在此基础上,一方面充分利用现有平台,另一方面继续努力建立尚未实现信息化管理的其他业务工作的电子平台,同时将各个平台进行有机整合,畅通信息报送、采集和共享途径,然后以此为依托,建议一整套规划化、常规化的考核体系。具体来说,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其一,精简工作报表。充分利用电子政务平台的报表报送功能,结合各项业务工作的性质和具体要求,对电子表格进行完善,将原来没有通过平台报送的报表全部整合进电子表格。涉及表格项目时,应注意区分不同类型数据的变动频率,分别对应不同时间周期的报表,如每月

纠纷受理量等动态数据采取月报表形式,调解组织成员则可以采用季度或半年度报表的形式,最大程度上防止重复劳动,将基层的工作力量从繁重的报表报送工作中解放出来。此外,应充分利用电子政务平台自动生成报表的生成,如根据录入的调解案卷生成调解数量等,尽量避免手动输入数据的形式,以防止报表数据虚报、漏报的情况,同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其二,探索建立其他业务工作平台。根据笔者的了解,现在我省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几大平台已经比较成熟,建议在参考这些平台的成功经验,建立普法宣传等其他业务工作平台。如普法宣传平台可以参考人民调解平台的形式,要求各司法所、区县局及时将开展普法活动情况输入平台,上报活动图片。通过使用普法宣传电子平台,一方面可以提醒基层及时总结工作情况,避免年终准备台账时资料遗失,一方面可以便于上级单位随时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于信息调研工作,现阶段存在市级报送平台、省级报送平台等多个平台,司法所往区县报送的途径更是五花八门,如邮箱、QQ文件传输等,即不利于管理和统计,也容易造成信息的延误、丢失和泄密,而对于基层部门来说,一条信息往往要通过不同渠道报送多次,也是时间和精力的浪费,因此,如果能够建立一个统一的信息报送平台,下级单位上报的信息由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信息负责人进行审核,选择需要录用的信息,并将需要上报的信息直接在平台上编辑后继续上报,各级信息采编人员在录用信息时将该信息在平台上标注为“已录用”,需要统计信息调研情况时就可以由平台自动生成。此外,将“已录用”的信息向所有用户公开,便于不同单位和部门互相学习,交流经验。

其三,建立平台数据抽查制度。为保证电子平台政务报表的准确性,各业务条线的上级部门可以定期对基层上报的数据进行抽查,如抽查调解协议书、走访接受法律服务的对象等。对于发现存在数据造假行为的,可以根据情节对其考核总分进行扣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采取“一票否决”制度。

2、引入“交替排序法”考核

交替排序法(Alternative Ranking Method,ARM)是一种较为常用的排序考核法。其原理是:在群体中挑选出最好的或者最差的绩效表现者,较之于对其绩效进行绝对考核要简单易行得多。因此,交替排序的操作方法就是分别挑选、排列的“最好的”与“最差的”,然后挑选出“第二好的”与“第二差的”,这样依次进行,直到将所有的被考核人员排列完全为止,从而以优劣排序作为绩效考核的结果。交替排序在操作时也可以使用绩效排序表。

在涉及到一些无法进行量化考核的指标时,就可以借鉴这种“交替排序法”。具体来说,组织被考核单位开展横向互评,但并不要求其对每一家单位的每一项工作都给出具体的得分或相应的排名,只要求其针对每项需要考核的工作,分别填写其认为完成情况做好和最差的两家被考核单位,另一方面,组织考核的单位的各部门,也根据所掌握的情况,填写出在其分管的业务工作中,表现最好和最差的两家被考核单位,在此基础上,统计每个被考核单位的“得票数”,便可以以此填出“最好的”与“最差的”,“第二好的”与“第二差的”,再将不同的名次对应不同的得分,就可以得出被考核单位在相应条目中的得分。考虑到考核主管部门的视角更为全面、客观,在统计“得票数”时,可以适当增加各部门投票的权重。

3、增强被考核部门的参与度

调动被考核对象参与完善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吸纳他们对考评指标、分值设定等的有益建议。近年来,司法行政考核工作积极创新,增加了横向互评等环节,使被考核对象的参与度有所增加。但是仅仅在评价打分这一环节引入被考核对象的参与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在制定和修改考核制度的最初环节就将被考核对象的意见考虑在内,才能从根本上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增加考核标准的科学性、客观性以及被考核对象对考核工作的认同感。

首先是在制定考核标准、方案时,建议广泛征求被考核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主动深入基层调研,了解不同被考核对象在完成年度目标工作的困难,调整考核体系中不具有可操作性的部分,增加能够反映实际工作成绩的项目。

其次是完善考核复议制度。对于在某项工作的考核中被扣分的单位,允许其向考核主管部门提出复议,详细阐述其未完成该项目标任务的原因和日后的改进方案,对于确系客观原因限制无法完成目标任务,或者改进方案合理可行的,可以酌情减少扣分。通过这一制度,切实转变部分落后部门或单位“破罐子破摔”的思想,充分发挥考核机制的激励促进作用。

最后是增加考核结束后的总结分析。在考核结果确定并公布后,召集被考核对象进行总结分析,寻找本次考核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日后的改进方案。

篇(4)

(一)深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市场建造

保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造、高层次配套的原则,把市人力资源市场建造成为功能最为完善、信息化程度高的市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失业保险、劳动保障事务和劳务输出、劳务派遣等多项服务。在县区建立了人力资源市场,在全市各街道、镇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在全市社区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形成了市、区县、街道(乡镇)和社区四级就业再就业服务体系。市人力资源市场依托现代化的信息治理系统与县区、街道、社区联网,实现了全市就业信息“一点登录、多点查询、资源共享”。同时,我市将就业工作重心下移,在相山区相南街道建立了*市相阳劳务市场,不仅强化了基层就业服务,而且有效解决了非正规劳务市场给主城区带来的市容、交通、治安等问题。

(二)健全基层平台服务功能

今年以来,我市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构造起来就业认定、困难就业群体就业帮扶等工作下移至社区,街道(乡镇)、社区依托现代化的信息治理系统与市、县区人力资源市场联网,实现了全市就业信息“一点登录、多点查询、资源共享”。全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各级就业服务平台开展了“充分就业创建活动和充分转移就业乡村创建活动”,发挥了小平台、“大窗口”作用。目前,我市第一批5个试点镇、8个试点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已初步完成标准化建造工作。

(三)增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造

为提供更加快捷优质的服务,畅通毕业生就业信息渠道,我们在充分发挥有形市场信息的同时,积极运用*就业网和*就业报载体作用,全面搜集和就业信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为各类求职者量身定制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充分利用*就业网“就业政策宣传、业务办理、求职招聘、人才论坛”等多功能就业平台,为毕业生提供贴心服务,目前网站拥有198家网络会员单位,2009年以来,共通过*就业网举办网上招聘会6场次,招聘信息720条,提供5014个就业岗位。

(四)加快农民工创业园建造

为加快推进工业化,带动农业产业化,促进城乡产业整合发展,积极支持县域、乡镇工业聚集区合作发展,加快产业集聚,提高开发园区的经济规模和辐射能力,从而形成增长极,有效带动农业及农村经济的繁荣,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分别在濉溪县临涣、刘桥、南坪三镇第二批省级“返乡农民工创业园”,且初见成效,累计完成道路框架、电力配置、供排水配套等基础设施投资1400多万元。建成标准化厂房11栋,建造面积123亩,现已入住华强面粉厂、*天王机械加工、*巨鑫特种铸锻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安排返乡农民工入园创业45人,带动1186名农民工就近就业。*镇等6个乡镇,正在建造第二批省级“返乡农民工创业园”。

二、2009年开展城乡一体化工作基本情况

2009年,我局严格按照《*市推进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一体化工作方案》的要求,从乡镇、行政村实际出发,以五镇八村为试点,严格按照劳动保障部门“六到位”的要求,立足现有基础条件,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乡镇、行政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造。目前,全市16个街道、18个乡镇都建立劳动保障事务所、139个社区都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站,建立“充分就业社区”50个,第一批5个试点镇、8个试点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已初步完成标准化建造工作,形成了市、区县、街道(乡镇)和社区四级就业再就业服务体系,从而实现城市公共就业及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向农村覆盖,推进劳动保障工作城乡一体化。

三、存在问题

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在促进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缩小城乡差别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加以重视并逐步解决,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缺少有力的构造调解机构统筹推进。由于行政区划和行政治理体制方面制约因素,一些矛盾和问题得不到及时妥善的解决,从而增大了试点的难度,影响了一体化的进程。二是村级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建造存在着资金不能及时落实到位,基层人员配备不到位等,导致90%以上目标难以得到落实。三是乡镇及行政村在人员配备上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到位。

四、2010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及工作目标

2010年统筹城乡一体化工作思路是:按照省、市和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以实现充分就业、健全社会保障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推进统筹城乡一体化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造,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2010年预计目标:2010年全市所有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建造达标、60%以上的行政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建造达标,全市所有乡镇、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实现与市、县(区)联网,构建更为完备的就业服务网络。

(二)工作重点及措施

1、夯实就业服务工作平台。完善街道、社区基层平台和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树立基层劳动保障良好服务形象。研究增强行政村劳动保障信息员队伍建造的措施,全力抓好乡镇、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建造。

2、提高就业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市、县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的人力、财力投入,加快人力资源无形市场两级联网建造。指导县区拓展公共就业服务功能,改进服务方式,把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与重点人群相结合、与落实政策相结合、与绩效考核相结合,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同时增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治理和劳动力市场监管,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益,着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就业关系。

篇(5)

20xx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1)为积极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社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全力推动社区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进步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进一步推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以加强体系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力及卫生执法技术手段。要结合工作实际,展开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职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依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展开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依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展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进步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健全社区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正确地统计、处理和上报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进步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的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门、难点题目,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进步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增进区域公共卫生状态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

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继续推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公共场所的管理。推进大型餐饮场所和宾馆的控烟工作,推动建立禁烟区域示范单位。在美容美发和旅店等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状态公示栏制度。

2、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和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进步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到达100%。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职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5、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展开《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等工作的宣传报导。

6、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的平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做好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果断打击各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的内容。广泛展开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20xx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2)根据《河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意见》(豫卫监[201x]38号)文件要求,按照统一规划、健全机构、完善功能的原则,建立以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为依托,以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宗旨,坚持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建立职责明晰、管理规范、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水平,推动全省卫生监督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

按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要求,每年完成的任务不低于国家、省规定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目标。

到201x年底,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卫生监督协管员队伍建设明显加强,管理制度和运行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更加规范,服务水平和效率明显提高。

3、 工作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有关规定,开展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病例(包括疑似病例)、食品污染等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

(二)公共场所卫生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所有公共场所开展巡查,督促从业人员定期开展预防性体检、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及时办理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水质抽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开展供水单位从业人员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对学校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巡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咨询指导。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对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进行登记;发现可能患有职业病的,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六)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对辖区内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所有医疗机构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要求,落实有关工作,经县卫生局研究决定成立卫生监督协

管项目领导小组,由副局长张伟阳同志任组长,局监督股股长刘国旗、监督所所长冯秋改同志任副组长,监督所周鹏飞、梁红亚、张占召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督股,具体负责对项目的管理、规划、考核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在县卫生行局领导下,县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辖区卫生监督协管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实施方案、工作制度、服务规范等,组织开展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每个乡镇卫生院设置1个卫生监督协管站,配备2-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其中,专职协管员1-2名),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具体落实。实行“十统一”管理,统一机构名称、统一竞争上岗、统一标示标牌、统一服装样式、统一制度职责、统一工作手册、统一实施标准、统一文书格式、统一档案管理、统一绩效考核。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一经聘用不得擅自变动,因工作需要变动协管人员的报经卫生局批准方可调换岗位。

每个村卫生室作为1个卫生监督信息点,明确1名执业人员兼职卫生监督信息员,在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员的指导下,承担相应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

(三)工作职责

1、县卫生监督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主要承担全县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每月各乡镇监督覆盖率不低于20%)、饮用水安全监督、学校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全年监督覆盖率不低于100%),协助承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卫生指导等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档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和卫生监督协管员转交的案件进行查处。各乡镇指派责任卫生监督员(责任监督员名单见附件),负责指导和督导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2、乡级卫生监督协管站:

(1)负责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工作职责、工作措施。

(2)主要承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病防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

(3)开展医疗卫生机构、饮用水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县卫生监督所,各项工作季度巡查率100%。

(4)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档案,负责收集并在每月例会前上报本月巡查信息。

(5)负责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考核及管理,完成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交办的有关事项。

3、村级卫生监督协管机构:按服务规范要求做好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安全、职业卫生危害和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等信息报告。协助上级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四)业务培训

1、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县监督所具体实施,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每年培训不低于20个学时。培训主要内容是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卫生监督检查方法步骤、文书制作、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

2、各乡级卫生监督协管站卫生监督协管员,还要组织对本单位职工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五)规范化管理

1、制度规范化

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应制定统一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1)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2)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3)卫生监督协管员廉洁自律规定

(4)卫生监督协管投诉接待制度

(5)卫生监督协管案件交接制度

(6)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7)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

(8)卫生监督协管日常巡查制度

(9)卫生监督协管考核及奖惩制度。

2、 档案规范化

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应将以下项目作为档案的主要内容进行分类管理、一事一档:

(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包括卫生监督协管设置、聘任、实施方案、专项检查等,每年度按日期顺序装订成册。

(2)专项工作:上级文件、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工作资料、工作图片、工作总结等一事一档装订成册。

(3)投诉举报、转交案件: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批转、结果反馈等记录。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县卫生监督所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4)宣传培训: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计划、宣传资料、工作记录、图片影像资料及总结;卫生监督协管员参加县卫生监督所组织的培训活动课件、学习笔记;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对本单位职工及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培训活动的培训计划、通知、签到册、课件、图片资料及试卷。按顺序每期装订成册。

(5)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和学校(含供水、传染病防控)四大类进行划分,并做到一户一档。每类监督档案中应包含:监督对象底册资料、巡查登记表、监督笔录、意见书、巡查照片、月信息上报表、季度小结。

3、 工作规范化

按照高效、统一、量化原则,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切实履行好协管职能。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先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再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卫生监督意见书》加盖县卫生局专用公章,其内容只可提出整改意见,不得出现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语句。卫生监督协管员制作的《现场检查记录》只可作为行政处罚的参考性依据,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1)协管范围内的被监管单位 的卫生监督覆盖率每月必须达到100%。每次检查必须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对有问题的单位必须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

(2)卫生监督协管员(每次不得少于2人)并能及时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开展专项检查完成率必须达到100%,要求每一专项检查有计划、有资料、有总结。

(4)对群众投诉举报违法事实要及时上报到县卫生监督所,并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查处工作。县卫生监督所查处完毕后,要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卫生监督协管站,卫生监督协管员将查处结果存档。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活动。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每季度要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管能力。

(六)经费使用管理

1、经费用途: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做到既要量力而行,又要追求低投入高效益,实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2、项目补助标准:201x年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为人均30元,其中卫生监督协管经费为人均1.25元(占4.17%)。

3、经费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不得改变补助经费用途,不得弄虚作假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不得随意克扣、截留村级相关补助。

(七)工作考核

县卫生局制定详细的考核计划和考核细则,将考核项目、内容、标准细化量化,定期组织对各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拨付协管项目经费。县卫生监督股具体负责对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对村级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负责对村级卫生监督信息点进行考核。原则上县级对乡级、乡级对村级每半年考核一次,并以适当方式公示考核结果。

(八)督导检查

建立并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督导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经费保障、办公条件、人员培训、档案管理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好相关记录;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0xx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3)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规范,指导村级卫生室开展协管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结合我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我辖区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一、及时掌握我辖区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医疗卫生的基本情况,建立本底资料管理档案。努力做到基础档案建立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100%。

二、协助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我辖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按照区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认真对我辖区管理相对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四、按照区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对我辖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五、及时对我辖区群众的举报投诉进行登记、报告,积极协助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六、协助区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我辖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篇(6)

一、疾病控制和妇幼保健进社区工作内容

(一)疾病控制进社区内容

1、社区传染病管理:传染病登记、传染病报告、结核病转诊与管理;

2、社区计划免疫接种:建立健全辖区计免档案,保持冷链正常运转;

3、社区开展慢性病防治工作;

4、社区开展健康教育。

(二)妇幼保健进社区内容

1、妇女保健:掌握辖区妇女基本情况并分类建档,建立围产期保健手册并正常运转,协助或做好产前诊断。产后访视及新生儿访视,做好母乳喂养指导及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等防治知识的宣传及健康教育工作;

2、儿童保健:掌握辖区适龄儿童基本情况并分类建档,做好婴幼儿系统管理和“四二一”体检工作,做好儿童四病(肺炎、腹泻、佝偻病、贫血)防治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及健教活动。

二、工作职责

(一)市、区(东风公司)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

1、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级负责社区计划免疫、传染病管理、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工作,统一使用预防接种卡、儿童预防接种证、疫情报告卡,按照《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有计划、高质量地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分级开展培训,市疾病控制中心培训到区级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级负责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必要时,市疾病控制中心要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集中开展培训。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对每名专业人员培训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天。

3、市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传染病管理、计划免疫等业务工作规范,定期开展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督导检查和业务指导,市级要指导到区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要时指导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区级要指导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具体内容包括:制订工作计划,提供所管辖业务工作所需的表、卡、册、报表等,坚持例会制度,深入中心、站开展业务指导,开展传染病漏报率调查和接种率调查,分半年、全年业务工作检查评比。

(二)市妇幼保健院和区(东风公司)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1、市妇幼保健院和区(东风公司)妇幼保健机构分级负责社区妇幼保健工作,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一使用孕产妇、婴儿系统管理手册(卡),按照两个系统管理运转方案统一管理,对筛选的高危孕产妇实行统一管理,接受住院分娩。

2、根据工作需要,分级开展培训,市妇幼保健院培训到区级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级负责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必要时,市妇幼保健院要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统一开展培训。市、区妇幼保健院每年对每名专业人员培训都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天。

3、市区妇幼保健机构按照两个系统管理要求,定期开展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督导检查和业务指导。市级要指导到区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要时指导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区级要指导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具体内容包括:制订工作计划,提供所管辖业务工作所需的表、卡、册、报表等,坚持例会制度,深入中心站开展业务指导,分半年、全年业务工作检查评比。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掌握本社区居民的总体健康状况、疾病流行态势及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发现、登记和向区疾病控制机构上报传染病疫情;督促结核病人转诊和化疗;开展慢性病防治工作;开展以向居民讲课为主要形式的健康教育工作;建立规范化接种门诊,实行日接种门诊制度。

2、掌握辖区孕产妇、儿童基本情况,为辖区孕产妇建立围产期保健手册,督促其定期到产科门诊进行产前检查,督促产妇进行42天检查,筛选高危孕产妇,实行专案管理,促进住院分娩,开展产后访视。

3、开展婴幼儿系统管理,实行“四二一”体检,对筛选出的高危儿、肥胖儿、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做好儿童四病(肺炎、腹泻、佝偻病、贫血)防治;认真做好辖区产后访视及新生儿访视,积极宣传母乳喂养,提供母乳喂养技术指导。

4、及时向区疾病控制与妇幼保健所上报相关报表。

5、指导和督促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预防保健工作。

(四)社区卫生服务站

1、掌握本社区居民的总体健康状况、疾病流行态势及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发现登记和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报传染病疫情;开展慢性病防治工作;开展以向居民日常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为主要形式的健康教育工作;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划,建立接种站,每月定期开展预防接种;不承担接种任务的,要负责社区内接种对象的管理和免疫预防健康教育工作,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儿童免疫接种工作。

2、掌握社区内孕产妇、婴幼儿基本情况(包括流动儿童);

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孕产妇、婴幼儿系统管理。建立辖区7岁以下儿童花名册,为3岁以下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督促其进行“四二一”体检。对怀孕妇女登记造册,督促早孕建册、产前检查,做好母乳喂养指导工作。做好儿童营养、儿童疾病防治、儿童安全防护等知识的宣教活动。做好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

三、运转程序

1、疾病预防控制,传染病管理,计划免疫接种运转程序不变;

2、儿童系统管理按有权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并建卡的管理运转程序不变;

3、孕产妇系统管理—“围保册”的建立及运转作如下调整:

第一,市妇幼保健院、东风公司妇幼保健所、两区妇幼保健所分辖区负责围保册的管理及运转。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市太和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东风公司妇幼保健所负责本系统(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两区妇幼保健所负责本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二,经费由上述四家分别管理,单独结算。

第三,各种报表上报运转,按以前规定不变。

四、工作方法与步骤

(一)5月上旬,三区及东风公司提出免疫接种点设置意见,市卫生局根据意见进行免疫接种机构调整,确定设立免疫接种门诊(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二)5月中下旬,市疾病控制中心和市妇幼保健院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分两批进行培训。同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免疫接种机构建设,市卫生局根据培训和建设情况进行资格准入。

(三)5月份,市疾病控制中心和市妇幼保健院制定各种工作制度和规范,确定工作程序,并下发到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时开展业务指导。

(四)5月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做好本辖区基本情况的摸底和宣传工作。同时,按照市区疾控机构的要求,规范传染病管理程序和要求,制订健康教育内容,正式开展传染病管理和健康教育工作,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督导。

(五)6月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始建立围保册(卡),正式开展两个系统管理,市区妇幼保健机构加强督导,协调地段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关系。

(六)7月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第一轮次预防接种,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督导,协调其与地段医院的业务关系。

(七)XX年底进行检查评价,总结表彰。XX年进一步调整巩固提高。XX年实现规范管理,确保绝大多数预防接种任务和所有孕产妇、婴幼儿系统管理工作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并建立良好的管理机制,保持较高的工作水平。

五、保障措施

1、市卫生局将妇幼保健和疾病控制工作要求纳入对三区卫生局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纳入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年底检查工作完成情况。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级评审制度,将妇幼保健和疾病控制工作内容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级评审的主要内容之一,年度进行专项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奖惩。

2、市、区(东风公司)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对所有预防保健业务人员进行轮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素质,保证其胜任工作。每月要检查指导基层一次,指导面不低于30%,并及时向市卫生局反馈情况。同时,制定奖惩措施,合理分配利益,激励基层单位完成工作任务。

篇(7)

一、评估目的

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工作,确保网上政务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实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引导政务网站资源有效整合,强化政务网站在线办事能力,完善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健全政务网站管理和运行维护机制,提高政府门户网站应用水平,促进政府服务水平的提高。

二、评估依据

《印发*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计划的通知》(粤办函[*]112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办[*]62号)

《转发市信息办等部门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工作意见的通知》(穗府办[*]36号)

《*市*区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穗萝府办[*]9号)

《*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工作方案》

根据以上文件的规定要求,区信息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本年度政务网站评估工作,重点对各部门网站的政务公开、公众服务、公众参与、网上监督等内容进行评估,评估情况报区政府,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三、评估原则

(一)政务信息公开。通过部门网站对外公开本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能、主要领导、办事指南、政策法规、业务工作、服务承诺、联系方法、公告和工作动态等。

(二)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各部门逐一明确本部门行政事项的设立依据以及审批程序、内容、条件和时限等,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本部门网站上公开,提供“文件下载”、“表格下载”,并通过电子政务手段逐步实现“网上审批”,为企业和公众提供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查询和网上举报、投诉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