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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制度精品(七篇)

时间:2023-02-28 15: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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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制度

篇(1)

【关键词】学生管理;制度;班主任;学生干部

学生管理工作是高校各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体现着一个学校的校风、校貌,是一个学校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管理水平高低已成为衡量学校综合水平、学生素质的一个标准[1]。随着近年来高等学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后勤社会化的不断深入,并轨后的“双选”就业政策等新形势,给高等教育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进行学生管理工作,是我们学生工作者应该不断探索与思考的课题。

一、建立科学、规范、完善的学生管理制度,形成良好校风

高教改革的迅猛发展,大学越来越成为没有“围墙”的校园,大学生个体之间、个体与学校之间的权利和利益关系也变得更加复杂,迫切要求学生管理工作运用法律和规章制度调节和规范各主体之间的关系[2,3]。根据国家有关教育的法令法规,在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归纳和整理《学生管理办法》,并做到学生人手一册,严格执行。在此基础上,坚持学生操行考核量化制度和纪律竞赛,全面考核每个学生每天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的情况,并根据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比,用纪律竞赛量化班级,用操行表现量化个人,增强同学们的集体荣誉感,鼓励了先进,鞭策了后进,有力地保证正常的教育秩序,形成良好的校风校纪。

二、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中,主要扮演四种身份:班级工作的组织管理者,人生观、价值观的引导者,学业上的指导者,班级活动的策划者。在这四种身份中,组织管理是基本,班主任代表教育主管部门对班级工作进行管理,后三种身份是班主任的延伸。班主任在实际工作中,要积极推行人文管理,注重感情投资。对班干部的培养既要教给他们管理方面的知识,又要使他们懂得管理的方法和途径,还要教育他们牢固树立集体主义思想,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这就需要加强情感交流和沟通,利用班主任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干部,这样不仅可以减轻管理班级的压力,而且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又让学生干部得到实际工作的锻炼。课堂是学生学习新知识的主要场所,学生在课堂内能接受老师准确无误传授的新知识和新技能,但有的同学自控能力差,上课随意缺课迟到,给其他同学造成不良影响,也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因此,引导学生干部做好考勤工作是非常必要的,定期公布班上的出勤情况,对经常不上课的学生,通过班干部进行监督,并帮其找到原因,克服缺点,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大学阶段是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阶段。当代大学生既有开拓、进取等积极的一面,同时也有价值取向多样化,缺乏责任感,怕吃苦等消极的一面,作为班主任一方面要积极地引导和指导,既要注意学生队伍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还要区别不同的学生情况和不同问题,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学业上的指导主要体现在学生的学习方法、学习能力及创新、科研等指导上。一段时间以来,我国的高等教育体系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社会的发展不是十分适应,存在着人文知识薄弱、模式单一、教学内容陈旧等弊端。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班主任除要求学生上好每一堂课外,还应主动出击,帮助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以改变高等教育所造成的接受知识能力较好,解决实际问题一般;完成给定任务的能力较好,大胆创新能力一般的怪现象[4]。班主任作为班级的策划者,主要体现在班级活动的选择上,在具体的操作中,班主任需通过学生的年级及专业特点来合理地选择活动,通过活动体现学校“以人为本”的办学思路。

三、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学生管理中的主体作用

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管理者总是少数,而被管理者是多数,少数人要把多数人组织、管理起来,使学生工作有序地开展,学生管理工作者必须寻找得力的助手,培养骨干力量。学生干部是高校实施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核心力量。作为管理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学生骨干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在学生管理殊作用,充分利用学生干部的主体作用。学生干部来自于学生,服务于学生,在学生心目中有一定的威信,学生干部在校领导、老师和广大学生之间“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其可信度和可亲度是无可替代的,其时效性和真实性也是无法比拟的。对学生思想、学习、生活情况的了解,管理者不可能时刻与每一位学生面对面地交流,只能通过学生干部掌握信息,对学生中出现的问题,暴露出来的矛盾及时进行分解和沟通。学生干部主要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在学生中具有一定的亲和力和凝聚力。在学生和学生之间,比较容易把广大学生团结在自己的周围,共同进步、共同提高。在学生群体中,由于他们来自于四面八方,思想素质高低不一,学习成绩参差不齐,学生中间涉及的情况和暴露出来的问题多种多样,仅仅依靠班主任、任课老师、辅导员显然是不够的,必须把学生干部吸引到学生管理队伍中来,协助管理、参与管理,发挥学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模范带头作用,提高学生管理效果。

四、加强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教育

社会公德与职业道德教育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确立阶段,加强社会公德与职业道德教育显得格外重要,它是市场经济纵深发展的必要保证。目前,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存在的主要原因在于缺少社会公德与职业道德教育[5]。我们要加强这方面的教育,让(下转第191页)(上接第185页)学生在未来工作中真正成为社会需要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五、结语

21世纪需要的是综合素质高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人才。要实现这一目标,新形势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必须变被动为主动,确立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思想,把学生看成既是管理对象,同时又是管理的主体,在管理中充分发扬民主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加强自我管理。同时我们还需要不断加强学生管理工作队伍建设,探索新的管理模式,运用现代化的教育管理手段,使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制度化、法治化。我们相信只要不断学习和积极探索,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一定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为人才的培养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方江华,李勇.新形势下加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对策[J].淮南工业学院学报,2002,(2).

[2]黎光,兰剑.浅谈学生管理工作[J].职业圈,2007,(13).

[3]谷驰.试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创新[J].辽宁师专学报,2007,(3).

篇(2)

关键词:依法治校;高校;学生管理;思考

一、引言

依法治国是中国的基本国策,学校是人才培养的摇篮,对于国家现代化建设、人才素质提升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依法治校既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也是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增强学生法律素养的重要方式。

二、高校学生管理存在的侵权行为与原因

《教育法》第42条规定学生应该享有教育权、名誉权、受奖励的权利、公正评价权、学业(学位)证书权、申诉权、诉讼权等。[1]高校在学生管理上存在许多不合乎法律的行为,如,有的学校以罚代管,在学校规章制度中有惩罚性条款:学生迟到一次罚款2元,旷课一次罚款4元,吸烟喝酒一次罚款5元,等等。这些所谓“校规”无疑超越了学校权限,侵犯学生财产权,有越俎代庖之嫌疑。[2]学校固然具有监督、管理和惩罚学生的权利,但动辄对学生的错误施以罚款既是学校逃避责任的行为,也违反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在高校学生管理中类似违法行为还有很多:考试作弊开除学籍、男女生同居开除学籍就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学校处分文件中使用“道德败坏”等侮辱性词语就侵犯了学生的名誉权;学校曝光学生拥吻、拥抱的照片就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和恋爱权。高校学生管理之所以出现上述行为既与学校管理机制有关系,也与中国高校管理法律缺失或者不完善有关。当前高校学生管理法律法规较少,现有的也存在法律位阶较低的问题。当前,中国已经颁布《学位条例》、《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高等教育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位阶低,导致执行性较差。以处分学生为例,上位法不足导致学生处分权等转移至高校,立法上的“空白性授权”使高校只能笼统地以“情节严重”、“重大损失”等词语模糊定性学生违纪行为,常常导致执法幅度过大,主观性太强。[3]再者,在高校,学生无论在话语权方面还是在维权途径方面都捉襟见肘,属于弱者。相当一部分学生的法律知识、法律技巧、法律途径都缺乏,一旦遇到侵权事件就会茫然无助。因此,法律救济在帮助大学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止学生情绪无法释放,利益无法表达而引起悲剧事件发生具有重要作用。高校缺乏法律救济渠道既不符合依法治校要求,也不利于学生法律素养形成。

三、建立系统的学生管理制度和体系

第一,高校要建立科学完备的管理支持系统。制度建设是高校学生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制度既是学生管理的标准又能引导学生日常行为。[4]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使自身工作有序高效,因此,高校要建立符合本校情况的规章制度,如学位管理制度、社团管理制度、生活管理制度和活动管理制度等。学校制度建设不能与有关法律冲突,符合与支持有关法律规定。例如,有的高校校规关于禁止学生结婚的条目就与《婚姻法》婚姻自由条款冲突,类似内容应予删除。只有学校规章制度制定与执行遵规守纪和流程有效才能够为学生树立遵纪守法榜样。高校制度建设与执行也要重视学生的知情权和申诉权。例如,奖学金评定未按照事前告知、事后公示要求进行;再如处分学生未为学生提供申辩机会。虽然制定了相关制度,如果没有有效执行也可导致管理权不受约束。第二,高校要建立高效多层的执行支持系统。高校学生管理除了依法依规,还要建立高效多层的执行支持系统。高校执行支持系统包括学校对学生的管理、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和学生自我管理三个层次。首先,学校对学生管理系统中学校要发展非教师专业管理人员,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高校学生管理,如充当学生顾问、职业咨询等。其次,高校教师作为学生学业的教授者,对于学生品德、生活也应该负有指引的责任,如通过与学生谈话了解学生学习和生活状态、与学生共同制订学习计划等。第三,高校要充分利用学生参与管理,使其充当管理员、顾问、辅导,参加学生会等。高校学生管理执行系统应重视多层级管理设置,通过分层管理保证学生管理精细化与全面性,既保证学校在学生管理中的指导性、院系在学生管理中的直接性和学生参与管理的自主性。第三,高校要建设和谐友善的学生管理保障系统。高等学校除了制定符合法律法规的制度,在日常管理中依法治校之外,其对于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教育也必不可少。毕竟,对于大多数大学生而言其并非法学、法律相关专业,法律知识和技能欠缺,如何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也是当代大学教育目标之一。因此,高等学校管理工作中要完善法律救济渠道,通过大学生法律素养提升促进高校管理水平。高校可以开展法律普及讲座、法律展览,通过这些形式使大学生了解自己在校园内享有的权利及应该承担的责任。高校还可以建立法律救济组织,一旦学生权益受到侵害,这些团体可以为学生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维权等帮助。除了法律咨询之外,高校还要建立就业咨询、心理咨询、情感咨询等学生管理保障系统。高校还要建立自己的申诉制度,学生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教育仲裁、行政诉讼表达自己意愿,维护自身权益。

参考文献:

[1]邹芳芳.论依法治校背景下民办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2,25(9):43-45.

[2]王平.依法治校背景下高校学生教育管理的法制化研究[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5,31(20):131-132.

[3]华芸.依法治校背景下的高校学生管理[J].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9(1):50-53.

篇(3)

第一章总则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积极进步,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显著成绩的学生,依本条例给予奖励,对于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破坏学校或社会秩序,犯有严重错误的学生,依本条例给予惩罚。

奖励和惩罚都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使本人受到教育和得到师生的支持;惩罚学生要根据错误情节轻重,认错态度等因素来确定,对犯错误的学生应耐心说服教育,能改正错误的,不要歧视、不要急噪、不要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防止滥用惩罚。

第二章奖励

奖励的种类:

奖励,包括“先进学年组”、“先进班级”、“活动单项标兵”。

单项,包括“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学生”、“学习标兵”、“爱护公物积极分子”、“学雷锋积极分子”等。

雷锋积极分子等。

第四条:评比方法

(一)集体奖:

1、“先进学年组”:对于在各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年组并在本组内不发生违法犯罪事件(含教师和班级),经学校研究批准,授予光荣称号,由学校发给奖状。

2.“先进班级”

a、全班学生思想品德良好,无劣迹生,无长旷生,无违法犯罪,班级风气正,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班级自理能力强。

b、学习风气好,思想活跃,勤学好问,课堂纪律好,期末考试以学校计划指标要求,学习成绩提高较大。

c、班级体育卫生好,学生有良好行为习惯,重视体育锻炼,间操和体育课上得好,积极参加体育活动,班级达标成绩达到学校平均标准。

(二)个人奖

对于符合条件者,由班级推选,年组长及科任老师同意,经德育处审核,学校批准,可授予光荣称号,学校发给证书。

(三)“优秀干部”每班2名,干部模范作用强,有独立的工作能力,在班级中威信高。学习成绩(特长班、共建班)平均分在80分(百分制)以上,普通班平均分由学校决定。(以上指所有学科成绩)。

{4}“优秀学生”:不超过班级在校人数15%,思想上进,个方面表现好,热爱劳动,关心班级,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认真上好体育课,成绩良好,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标合格,学习成绩(特长班、共建班)各科成绩平均分85分以上,普通班平均分在70分以上,没有不及格学科。

(5)“德育示范生”,不超过班级在校人数5%。模范地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关心班级,热爱劳动,懂文明、讲礼貌,无违纪行为。

(6)其它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某单项成绩突出的集体或个人经德育处、教务处、总务处提名,经办人学校研究批准后可分别授予某单项先进集体或个人称号,学校给予奖励。

第五条:每学科注意—经有关部门提名学校研究批准公布和表彰。

第三章处罚

对违反纪律和犯有错误的学生,要以耐心批评教育为主,不轻易给予处分;对极少数违法乱纪,犯有严重错误,或经常违反〈〈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而又屡教不改的学生,可酌情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处罚的种类

对学生的处罚有: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送工读学校或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条:处罚的办法

1、学生有一般违纪行为,由学校责成有关教师给予批评教育,违纪学生本人要写出书面检查。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

(1)有一般违纪行为,经教育而没有改正者。

(2)有顶撞教师,不服从教育者。有

(3)有旷课三天以内行为者。

(4)经常迟到、早退或有旷节行为者

(5)在校内骑车,不按指定位置存放车辆者。

(6)有跳学校围墙行为者。

(7)考试作弊,经警告无效者。

(8)有损坏公物,破坏学校设施行为者(同时要求违纪者给予修复和赔偿)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受过二次通报批评,又发生一般违纪行为者。

(2)累计旷课一周以上者。

(3)有吸烟,喝酒行为者。

(4)有进三厅一社行为者。

(5)有严重破坏公物行为者。

(6)有干扰课堂教学行为者。

(7)有在大型集会,活动中不遵守纪律者。

(8)有欺辱同学行为者。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受过警告处分,又发生违纪行为者。

(2)有参与大家行为者。

(3)有谩骂教师行为者。

(4)有严重干扰课堂教学秩序者。

(5)有无故夜不归宿行为者。

(6)有勾结校外人员来校,影响学校正常秩序者。

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1)已受过严重警告处分,又发生违纪行为者。

(2)勾引校内同学、校外人员在校内外打架者。

(3)参与校内外打架,造成一般伤害或产生较大不良影响者。

(4)有殴打教职员工行为者。

(5)有组织煽动学生罢课行为者。

(6)有组织和参与扰乱学校正常工作秩序产生恶劣影响行为者。

(7)有旷课两周以上者。

6、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送工读学校处理。

(1)已受过记过处分,又发生过违纪行为者。

(2)有违法行为者。

(3)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者。

第八条:凡受到学校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学生,要编入学校工读预备班,必须参加工读预备班的所有活动。

第九条:凡受学校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由学校德育处组织成立帮教小组,并定期做好帮教记实。

第十条:处分的撤消

1、受处分学生经相应时间考察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帮教小组成员集体对其作出鉴定,征得本年级组长教师同意后,报学校德育处审核,由学校领导会议研究批准后,可对其撤消处分。

2、学生受过处分后,一般须经半年以上时间对其进行考察,方可研究对其处分的撤消,如确有突出表现或为学校争得较大荣誉者,可提前撤消处分。

第十一条:受处分学生如果是团员,学校团委要对其作出相应的组织处理。

1、撤消处分的学生,如果再有违纪违法行为,将在原处分等级上加一等处理。

第四章关于学生毕业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沈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认真对学生进行考核,由校长批准发放毕业证书等级。

值周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了更好的落实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培养学生的良好的行为习惯,强化校风建设,根据〈〈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二、值周安排

(一)总值周:

1、指导值周教师、值周长和值周班级工作。

2、值日班级的班主任为值日教师,学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部长为值日长,值日班班长为副值日长。

3、学校德育处专人负责总体值日工作为总值周

三、值周要求

(一)总值周:

1、指导值周教师、值周长和值周班级工作。

2、检查督促值周长每天检查记录。

3、负责周末的评比。

4、负责在下周的周会上作周总结。

(二)值周教师

1、负责组织、安排各岗位值周学生的工作。

2、按时参加每周五的值周交接会。

(三)值周长

学生会要每周安排2名同学任值周长,配合值周班级作好值周工作,检查值周班级各岗情况。班级值周长负责具体检查、记录和评比工作。班级值周长在周五交接会上与值周教师落实值周岗位人选及值周标记、流动红旗的收回工作。

(四)值周生

1、值周生50以上应为%班干部或团员。

2、值周生在检查中应以身作则,起模范作用,认真记好检查记录。

3、值周生在检查过程中应大胆管理,秉公办事,实事求是,评比公正。

4、保持所负责范围内的卫生,要主动管理。

5、讲究文明礼貌待客。

6、按时上岗,礼貌待客。

四、值周岗位的设置及职责

篇(4)

目前,民办高校建校的时间较短,学生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在民办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弊端。

1.制度代管理。制度等同于管理,管理人员把制度看成管理学生的绝对标准和唯一可以依靠的手段。其实,仅凭制度不能很好的进行管理,可能还会激发了青年大学生的逆反心理,结果往往适得其反。

2.家长代管理。为了学校风平浪静,减轻责任,某些院校实行全方位家长式管理,辅导员每天不停进行查询、跟踪、监督,一出问题马上通知家长,家长再责备学生。这样下来导致大多学生出现低落、紧张、疑惑、少动、易激怒、易退缩等负性情绪,对现实失去信心,对未来态度消极,学生的自我同一性出现问题。

3.权威式管理。管理人员日常行为规范按制度对学生的行为的给予是否扣分,并与其评优评先直接挂钩或做出相应的处分,让学生感觉管理人员专挑自己的错误和不足。而对于一些不合情理的扣分,学生们无从申诉。这样,给学生造成不同程度的的心理压力和负担,无形中为他们的心理健康埋下了祸根。

4.评价失衡式管理。普遍认为,学生的管理制度越多,执行越严格,学生越听话。对学生实行一刀切式的管理。因此,出现了仅仅凭成绩评奖学金、助学金等。其实,这是不公平的,后进的学生完全没有任何希望获得奖励,这可能会造成身心甚至人格的严重伤害,同时挫伤了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并形成恶性循环。

二、关于民办高校学生管理制度改革的思考

1.构建系统全面的学生管理制度

民办高校的管理制度应该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符合当代大学生的个性特点,不能以传统的管理模式管理90后的大学生。传统的学生管理制度,学生担负强大的压力,甚至失去了自主意识。教育过程中,若只是对制度的强制灌输,学生对制度没有认同,制度不能与学生的自我积极性有机的结合,这样就容易引起个体的人格混乱,使个体对制度产生某种心灵或身体潜意识地排斥。因此,我们的管理制度要体现以学生为主体,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实现教育的最高价值。当然,自主性决不等同于随意性,在体现个体自我意识的同时,还要遵守一种为人们所能接纳的纪律和公德。作为教育工作者,制定规章制度要把握住学生的生理特点,注重对民办大学生的心理和行为的研究,使学生愿意遵从各项制度,明白执行规章制度利己又利他。多用正面教育进行激励和疏导,积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改进纪律管理模式,使纪律由“控制性压力”转向“发展性压力”,把制度所造成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在纪律的约束下,“无拘无束”,保持最佳心态,体现自主,战胜自我,超越自我。

2.学生管理制度应体现民主性

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都应奉行民主的原则,绝不能因为他是干部或后进生而使天平失衡,更不能因固守“师道尊严”,忽视或侵犯学生的合法权利。应时刻将学生作为管理工作的主体,做到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为了一切学生作为管理者,重点解决学生所关心关注的问题。民主程度越高,规章制度也越能具体可行,学生才能心甘情愿的按规章制度办事。同时,管理制度应尊重理解学生,民办院校的学生由于在高中阶段学习成绩普遍不高,许多学生自信心不高。当发现外界对自身的评价不高时往往存在失落感,缺乏足够的积极性,所以在管理上要理解并尊重学生,给学生足够的信任和鼓励,增强学生的自信并激发学生的积极性,突出学生的主导地位。管理制度民主往往能最大限度的消除学生制度的抵触,慢慢接受制度的内容,变“他律”为“自律”,达到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的目的。

3.丰富学生课外活动,给学生自由发展的空间

管理制度弹性化,管理方式宽松和谐,给学生留足够的自由发展空间。这样不仅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还能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学生在课外活动中能充分挖掘自己的潜能,使得自己在各方面得到提高。民办高校的学生活动能力和社交能力普遍较强,课外活动往往能增强他们的信心。另外,学生在课外活动中,可以充分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培养自己的责任心。

4.注意保证管理制度的延续性

有些制度制定了,随着时间推移,需要进行相应的修订。但由于民办院校管理人员流动性大,制度后续跟进无法落实。而新的管理人员往往对工作不熟悉,一时无法发现制度存在的漏洞,无法及时对制度进行修订,从而在执行制度过程中产生不良后果。所以要形成一种修订制度的习惯性,考虑到人员流动的可能性,防止因人员流动而影响到制度的稳定性。

5.必须保证管理制度的统一性

学生的管理制度包括学籍、学位、评奖评优、贫困生、寝室管理、奖励惩处制度等,这些制度涉及教务处、学工部、团委等各个职能部门。这就需要全校机构部门理顺关系,围绕共同目标,自上而下,制定相关制度。政令统一,思想一致,主旨明确,才会提高制度的权威性,不会因政令多出,朝令夕改,降低管理效率,影响人才培养质量。

6.切实保证管理制度的科学性

一项好的的管理制度在制定前需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并要求程序规范,建立反馈机制,做好随时修正的准备。最为重要的是制度要合法合理,不饿能够忽视、漠视、侵犯学生的合法权利。制度制定不能一时兴起,随后又突然更改,它的制定需要科学的程序。最好引入听证制度,多方听取意见与建议,将学生的合理诉求体现在制度中。

7.体现学风考纪

篇(5)

[关键词]高等技职院校学生管理学生社团管理体制

[作者简介]张德发(1962-),男,安徽定远人,台州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工程系,副教授,主要从事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浙江台州318000)林夏萍(1973-),女,台湾高雄人,台湾科技大学国际事务处经理,硕士,主要从事国际交流事务工作。(台北10566)

[中图分类号]G7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2)17-0166-02

台湾职业教育在管理体制、办学理念、学校管理、师资队伍建设、专业设置、实践教学、校企合作方面的经验,对大陆高职教育有着很好的借鉴作用,特别是台湾高等技职院校以人为本的学生管理制度,更是值得大陆的高职院校去思考和研究。

一、台湾高等技职院校的学生管理体制

台湾高校管理的发展仿照美国的管理模式,以“个人本位”为指导思想,强调自由、平等、个性,注重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的各种选择。由于中华民族传统道德文化思想的影响,台湾高等技职院校的学生事务工作也体现了儒家“修齐治平”的思想传统和道家“无为而治”的管理思想,其学生管理理念既体现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大学生管理模式,又吸收中国传统文化的人文素质教育思想,形成了一套结合中国教育传统与美国学生事务工作模式的学生工作体系,这是一个更适合高等技职院校和学生共同发展的管理方式。台湾高等技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基本形成了“目标为先,方法为要”“服务重于管理,奖励优于惩罚”“关怀先于要求,耐心多于忧心”等学生管理特点。

台湾地区高等技职院校的学生事务管理组织结构呈单一型,具有扁平型组织的特点。学生管理工作是由学生事务处负责,教学是由学务处负责,学生事务处下设若干工作组,校一级一般通过校务会议来指导学生工作。学生事务处对上向分管的副校长负责,对下直接面对学生社团和学生个人开展工作。

二、台湾高等技职院校的学生管理机构

台湾高等技职院校学生事务机构设置在校一级,负责学生除学业以外的所有事务,学生事务处处长(简称学务长),学生事务处内部根据职能和事务的不同,分为若干专职分支机构,直接面对学生,多头并进,条状运行。

台湾科技大学的学生管理工作是由“学生事务处”部门承担的,该部门由“学生活动组”“生活辅导组”“卫生保健组”“咨商辅导组”及“就业辅导组”等工作小组组成,这些工作组负责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的各方面工作,如心理辅导、团体组织、医务室、军训、就业等。台湾科技大学的学生事务处,综合了大陆高职院校的“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处”及“医务室”的职能。

高雄应用科技大学的学生管理,也是由“学生事务处”负责,该校学务处,除了具备学生日常管理,还专门成立“校外赁居服务”组,该组主要为学生提供“租房信息”“租房技巧”“防租房欺骗”等方面的服务。台湾明志科技大学学生事务处,专门设立“品德教育专区”,主要培养学生的思辨、表达、人际、道德批判、组织企划、拓展兴趣与终身学习等能力,其品德教育的做法是,透过全体住校制度及明志书院制度,以一个核心价值、四点目标及七项具备做法,有效及持续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教育学生成为具备M(有品有德)、I(诚信正直)、N(领导才能)、G(温文有礼)、C(关怀感恩)、H(健全身心)、I(刻苦耐劳)的明志青年,为社会贡献一己之力。

三、台湾高等技职院校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台湾高等技职院校学生事务管理实行的是“民主法治式管理”。台湾地区法律制度健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高等技职院校极为重视依法治教、依法管理。学生事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健全,做到了有章可循,遵章办事。管理者主要依照台湾本地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各校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学生事务管理采取学校主动服务和学生自愿参与的工作原则,尊重学生的需求,注重保障学生的权益,互动性强,学生的自主性较大、可选择性强,管理比较人性化、精细化;强调服务意识、市场意识和超前意识;注重培养学生的个性。

台湾高等技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分工详细,各项制度健全,如台湾科技大学导师(相当于大陆高职院校的班主任)辅导学生实施办法规定,每班每周应至少安排两小时之导师时间、或班级活动时间,并列入课程表送教务处课务组公告实施。台湾高等技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强调服务意识、市场意识和超前意识,如台湾科技大学等许多职业类的大学,专门设置“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主要任务是:“性别平等教育活动及倡导”“校园害及性骚扰之防治”及“推动性别平等教育相关课程开设”等。台湾高等技职院校的学生管理,以服务学生理念为先,体现“学生本位”的思想,学校设立的“学生申诉委员会”及“学生申诉制度”,体现了学校维护保障学生权利的思想。

四、台湾高等技职院校学生管理制度对大陆高职院校学生管理的启发

台湾高等技职院校学生的指导部门其多数工作是为学生的各类活动提供一些相关的服务,诸如场地、器材、资金等;学生指导单位对学生中开展的活动多采用前期引导、期中辅助、后期督促形式进行;学生指导单位所管理的学生活动范围与专业教学基本无关,学生的课余活动多与积分挂钩,从而保证学生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大陆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法制观念淡漠,一切都是学校说了算,如学生评奖学金,要考虑平衡,有的虽然成绩很好,但由于上一年得过了,今年就要让其他同学,殊不知,这样已经侵犯了学生的基本权益。而学生不知道也不敢和学校理论,学生家长更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大陆高职院校一般都聘请法制院长,他们的作用主要是为学校做法律咨询的,极少或根本没有为学生去进行法律服务。就台湾高等技职院校的学生管理来看,大陆高职院校必须强化学生管理的法治观念,依法办事,健全管理制度,才能更好地体现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为本这一管理理念。

台湾高等技职院校的学生社团,面广人多、运营良性、发展多元。加强学生社团建设,有利于提升高职学生的人文素养,有利于和谐校园建设,更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大陆高职院校学生社团不仅数量少,而且类型也单一。另外,社团活动开展少,开展较多的一般是学习方面的,如网页设计比赛、机器人大赛、计算机编程大赛等,像音乐、舞蹈、戏剧等社团,要么没有,要么一年只有一两次活动,很多学生没有事做,只能整天躲在寝室上网聊天、打游戏,久而久之,他们对学校开展的活动不感兴趣,和同学交流越来越少,性格也发生了改变,学习更是一落千丈,有的最终走向歧途。大陆高职院校要学习台湾高等技职院校的学生社团管理经验,增加学校社团数量、制定社团考核制度,优胜劣汰,强化学生自主管理,教育学生处理好社团与第一课堂的关系。通过提高社团学生干部的素质,对社团的引导,对社团指导教师制定相应的制度进行约束,使高职院校的学生社团真正成为校园建设的载体,成为高职院校学生自我完善、自我培养能力的途径。

总之,大陆高职院校在学生管理上,要批判性地继承传统的管理思想,应学习借鉴台湾高等技职院校的做法,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以学生为主体、为学生发展服务,把学生看成既是管理对象,同时又是管理主体,体现在教育观念上,就是要转变对教育主客体的固有认识,学生既是受教育者、被管理者,更是教育的消费权益者、学校教育的主体;落实在行动上,就是要在各项工作措施上多为学生考虑,一切以学生为本,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在教育方法上,要多尊重学生,关注个性;在活动组织上,要针对学生的兴趣与特点开展活动,把学生引导到管理过程中来,同时要将对学生管理变为对学生的指导,促进其身心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蒋宗伟.试论台湾高等技职院校的人文教育——以台北科技大学为例[J].职业技术教育,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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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职学生 管理制度 权利保障

《普通高职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确立了一系列依法治校、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新规则,包括明确了学生权利与义务,确立了学生权益救济制度川。要求全国各高校改变学生管理观念,全面清理现有的学生管理制度。我们的学生管理要从以学生义务为本位,转变为以学生权利为本位。因此,保障学生的合法权利是高校在制定其内部学生管理制度过程中的主线。

一、管理制度与权利保障之间的关系

高职学生管理制度,是由高等学校作为主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经过教育行政机关审核的本校章程制定的,调整有关本校学生的教育教学活动和生活秩序,确定学生管理的规则和办事程序,在本校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制度。它体现学生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统一。

关于权利,著名法学家张文显认为,权利是包括多种要素、具有丰富内容的概念,我们可以从任何一个要素或者层面去理解权利,可以把权利解释为规定或者隐含于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地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川。大学生的权利,是取得高等学校学籍的学生的权利,是法定的实在权利,是合法的权益。其内容具有层次性:首先是大学生作为一个公民享有的权利。其次是大学生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应享有的权利。目前我国的大学生大部分都是18周岁以上的正常成年人,虽然绝大多数不具有独立的经济和生活来源,然仍不失为法律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再次,是大学生作为一个受教育者,一个学生身份特有的权利。关于学生权利与高职学生管理的关系,张永华在《以学生权利为本位规范高职学生管理》一文认为:首先,高校教育教学管理的法律关系主体是学校和学生。学校作为法人是教育主体,教职人员代表学校实施对学生的教学管理,实现学校的教育权。学生是受教育者,在校学习期间享受着法律规定的相应权利。其次,高校在校学生的权利是法律权利而不是应有权利。在我国高校是公益事业机构,设置高校的目的是实现公民法定的受教育权。在校学生实际享受的权利既不能低于法律规定的标准,也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再次,高校管理的轴心保障是学生实现法定权利。学校必须依法制定管理制度,实施具体的管理行为,使学生实际享受法定权利,保障在校学生在法律许可的范围自由作出法定行为。因此,高校在校学生法定权利的内容决定着高职学生管理制度的内容和界限。

二、在学生管理制度中保障学生权利

(1)制定学生管理制度应遵循的原则。①合法性原则。高校制定的学生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原则,就是不得与宪法法律,以及教育部的部门规章抵触原则。要求必须主体合法,制定程序合法,制度形式合法。②参与性原则。在制定学生管理制度的方式上,学生参与讨论制定与自己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这样可以集思广益,使学生意见和建议能通过正当途径得以表达,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同时,在其实施过程中,会得到学生的尊重和支持,减少阻力,提高学生遵守的自觉性。③民主性原则。学校要吸纳广大学生的意见,拓展文件制定过程中的学生参与渠道。还要广泛征集广大教职工特别是有关学生管理工作者的意见,不能是某个人和某些人说了算。④合理性原则。在合法的前提下,要从大学生的实际出发,从育人的角度出发,以教育、警示为主,而不是为了“从严治校”方便管理而给予学生严厉的惩罚。⑤规范性原则。包括制定的程序要规范,符合一般的“立法”程序;文本要规范,如高校内部的规章制度不能使用专用的“条例”等;用词表述要规范,如给予学生处分的情形,规定中的要用具体表述语言。

(2)学生管理制度的制定主体。高职学生管理制度制定的主体是学校。由学校制定的管理制度且管理制度的效力及于全校,其他职能部门以及二级学院(系)不得另行制定涉及学生权利义务的内部管理制度。目前高校制定其内部管理制度大部分都是以学校的名义下发的。但高校内部学生管理涉及很多部门,主要有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组织部、团委以及学生公寓管理部门等,这些部门就代表学校起草有关管理制度,然后提交学校有关会议讨论通过,学校下发。从一个制度的最后一个条款“本规定(办法)由XX处负责解释”中可以看出,这些制度名义上是学校的,但实际上是部门制定的。这样的做法可以从使学生管理的工作中很多惯常的合理的做法上升到制度中,但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不同管理部门起草制定的制度之间存在脱节、扯皮、矛盾等问题。

(3)完善学生管理制度的内容体系。从《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的结构体系和具体内容来看,学生管理所涉领域主要有:①学籍管理。②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管理。③奖励。④处分。高职学生管理涉及学生事务的方方面面,以上只是包括了高职学生管理的主要方面,此外还有学生学费管理、安全管理、就业管理、科研管理等。一部完整的学生管理制度,有利于学校全面的管理,更有利于保障学生的合法权利。

三、大学生应当具备的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遵纪守法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定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是现代化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接班人的需要。而作为大学生应当具备哪些法律意识呢?首先,应培养学生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不仅要遵纪守法,而且要监督社会主义法律的遵守和执行,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使社会主义法制得以真正实现。其次,培养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的观念。树立法律权威即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任何个人和机关、组织都不具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权力,都必须依法办事,坚决反对“权大干法”,“人情大干法”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使大学生认识到自己在国家生活中所处的地位,无条件地服从和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权利与义务是法的核心内容,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高校的管理者在制定学生管理制度时,必须摒弃我国学校多年来形成的以学生的义务为本位,转变为以学生权利为本位,保障学生的合法权利。

参考文献:

[1]王丽新.探索新时期高职学生管理新思路.《中国科技博览》,2009年 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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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院学生管理制度完善方法相比于普通的高等院校来说,职业学院的成立则更具有特殊性,职业学院的学生也更具个性,如此等等,给职业学院的管理带来了一系列难度,在当前形势下,职业学院管理制度有待完善,本文就职业学院学生的特点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针对性建议,希望能对职业院校学生管理工作有所帮助。

一、职业院校的学生

由于职业院校的特殊性,其生源本身也具有一些显著的特点:

1.生源素质参差不齐,学生质量有高有低。相对于普通高等院校来说,职业院校的招生更具随意性,对学生的要求相对较低,不论分数的高低,不管其以前的档案,不需要审核,只要报名,几乎就等于录取入学,这样的情况很容易就造成了职业院校学生的素质参差不齐,学生素质不一,则给校方增大了管理难度。

2.思维方式活跃。这是他们对于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的优点,同时也是自身的一个缺点。普通高校学生往往更受管制,而职业院校的学生思维活跃,与人沟通交流的能力强,也善于创新,但如果不好好控制,也会成为他们不服管制的原因之一。因此,要充分利用它们的这一特点,打造创新型人才。

3.思想道德素质偏下,自控能力较弱。与普通高校学生相比,职业院校的学生自控能力则相对要弱一些。随着电脑的普及,大多数学生往往沉迷于网络,不能自拔,对现实漠不关心,整天抱着混日子的心态度过学生生涯,在很多事情上,他们往往会禁不住诱惑,更有甚者,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4.自卑心理较为明显。和考上好的学校的学生相比,职业院校的学生会以成绩不如人来否定自己,在同学面前表现得很自卑,有的甚至破罐子破摔,再加上有的学生来自农村,家庭经济条件相对不好,就更加剧了他们的自卑心理。

5.对未来迷茫,怕将来找不到工作。大多数上职业院校的学生的心态就是学个一技之长,以便将来找个对口的工作。职业院校,就是为了毕业直接分配工作,但现在就业形势严峻,有的本科生也找不到工作,职业院校的学生则更加没有自信,心理压力极大。

二、当前学生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和普通高等院校相比,职业院校的设立条件则较为宽松,市场经济条件下,职业院校越来越多,质量却在逐步下降。他们的办学目的往往以盈利为主,因此在许多方面都存在着不少问题:

1.办学态度不端正,不能为学生着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职业院校的设置营利性大于教育性,不能很好地为学生考虑,缺乏完善合理的管理体系,对学生采取放任的态度,导致办学效果极差。

2.部分老师责任意识淡薄。职业院校的老师水平也是参差不齐的,有的老师学历高,水平高,还对学生负责,而有的老师就是抱着混口饭吃的心态对学生进行教学,这样的做法是极大的对学生不负责。

3.现行管理制度过于宽松,这是导致职业院校学生管理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校规校纪不完善,对学生的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漠不关心,惩罚措施不到位,使得很多学生不服管教,屡教不改。

4.不注重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一个学生,不论他将来是否成才,是否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在一个人的道德品质面前就显得微不足道了。学会做人,才是最重要的一个任务,最起码不能做一个对社会有害的人。近些年,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普遍下降,缺乏诚信意识,不遵纪守法,这很大程度上与学校不注重思想道德素质教育有关。

三、职业院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完善方法

针对当前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职业院校学生的特点,提出以下建议:

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生为本。俗话说,态度决定一切,只有学校首先转变对学生的态度问题,制度层面的问题才能够从根源上得到解决。学校管理应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来开展工作。以生为本,要求学校能够不仅仅只考虑自身的经济利益,还要注重对学生的培养,学生培养好了,生源素质得到提高,就业率也会随之变好,学校的经济利益也就会得到保障,这是一个一举两得的举措,因此学校管理这应该端正自身的办学态度

2.提高教学质量,定期组织老师进修。做好教师培养这一块儿的工作,在师资队伍上多花工夫,提高学校的整体教学水平,完善教学条件。一个学校最具竞争力的优势就是这所学校的师资力量,师资力量上去了,学生学到的知识也就会多,生源质量就会明显改善,那么就会得到理想的效果。同时还应该加强教师的师德培训,要求每一位老师做到对每一位学生负责,用心教好每一位学生。

3.加强制度建设,制定更为严格的管理制度,要奖罚分明。正所谓严师出高徒,无规矩不成方圆,要想教出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还得用严格的管理机制来约束他们。职业院校学生想对于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来说更难于去管理,他们的自我意识更强,因此,当学生犯错误时,应严加惩罚,避免其下次再犯同样的错误。而对于那些成绩好,各方面都非常优秀的学生,应该给与适当的奖励,不仅能鼓励他们努力变得更优秀,还可以给周围的同学做好带头作用,使校风校纪得到改善。

4.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诚信观念。职业院校近年生源素质不断下降,部分学生缺乏诚信观念,不懂得尊老爱幼,以自我为中心,这些都非常不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因此,学校在注重学生的专业课学习外,还应该积极加强他们的思想道德教育,培养他们的诚信意识。

5.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学生入校以后,并不仅仅是把孩子完全交给老师来管,作为孩子的父母,有权利也有义务知道自己的孩子在校的表现,其实教好一个学生,仅靠学校自身的努力远远不够,学校还应及时做好与家长的沟通,毕竟作为父母,家长更为了解自己的孩子,这样双管齐下,更能使学生得到有效的管理。

6.注重个性教育。校方在制定各种规章制度时,应全面征求学生意见,本着为学生服务的态度,制定更为合理的,学生更容易接受的管理制度,由于职业院校学生思维活跃的特点,校方还可以抓住学生的这一优势,注重个性培育,培养学生的独立自主的创新意识,这不仅能提高学生的自身素质,还适应了市场经济环境下对创新型人才的需求。

7.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信心教育,使学生拜托自卑心理,树立健康向上的良好心态,对未来充满信心,只有这样,才能培育出综合素质高的学生。

总之,职业院校作为我国教育体系的更要组成部分,其管理制度的完善不仅对自身有很大的意义,同时还能够给其他院校带来借鉴作用。因此,要不断努力,建立更为完善的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