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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申报材料精品(七篇)

时间:2023-02-28 15:50:42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初级职称申报材料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初级职称申报材料

篇(1)

一、申报条件

(一)有关学历要求。严格按原省人事厅《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有关问题的说明》(云人职发[1993]第460号)和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农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21号)及原省人事厅、省农牧渔业厅《云南省农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实施意见(试行)》([92]云农(人)联字第18号)等文件执行。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大人专〔2011〕110号)的规定执行,属于免试或参评对象的,县市的由县市人事(职改)部门出具证明,州级的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三)破格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要求。按照《云南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当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云职改办〔2008〕1号)的规定执行。

(四)履职考核档次要求。按原州人事局《关于我州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和任期届满考核条件要求的通知》(大人专字[1999]09号)的规定执行。

二、报送材料

(一)有关申报材料的要求

1、申报副高级职称者按照《云南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附件1)、申报中初级职称者按照《云南省大理州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袋》(附件2)上的要求准备材料,并按序号顺序装订,单位名称要填全称或规范化的简称,要填明州、县(市)、乡(镇)。

2、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再提交年度履职(届满)考核表,只须按要求在《推荐评审表》表九上注明近5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并由主管部门复核用印。非国有单位仍需提供履职(届满)考核表。

3、按照“谁审查原件谁负责”的原则,单位对个人所申报的材料认真审核,申报者所提交的复印件材料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能生效。

4、正常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在所申报级别的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上履职,否则不能推荐上报。

5、各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组织对破格申报人选的推荐,要切实做好行政领导、专家组和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民主征询工作。同意推荐票达到3个2/3以上,方可推荐上报。

6、对上一年度进入评委会评审未通过人员,若取得了新的成绩,可继续申报,但需由所在单位组织2/3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民主投票表决推荐,同意票达到或超过出席人数的2/3,单位方可上报,同意上报的需附单位民主投票结果。

7、高、中、初级人员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履职年限一律计算到相应高、中、初级评委会活动的当月(均足年足月计算)。履职年限要扣除低聘下一级职务的时间,即按同一级职务实际的聘用时间前后累计计算。

8、各单位必须认真对被推荐人的工作业绩和专业技术水平进行评估,并实事求是地出具推荐意见。乡镇改革后,乡镇所属站所参评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表13页“基层单位意见”栏加盖基层单位(站所)印章;表18页“单位审查意见”栏加盖乡镇政府印章,“单位主管部门或系列主管审核意见”栏加盖系列主管部门印章。对单位推荐意见简单,没有工作业绩和专业技术水平评估意见,以及内容不真实的,不予审核推荐评审。

9、各单位必须将《2012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和所有申报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提交公示情况的报告。

10、申报副高职者必须报送打印的《申报高级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提要》(附件3)(A4双面印)一式三十五份,申报中职者不报送该评审材料提要。

11、各县(市)畜牧兽医局、州局属各单位必须报送《2012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附件4)打印件及用Excel制成的电子表格。

各单位要认真、严格审核上报材料,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和规范的,将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的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一律在2011年7月9-14日期间报送到州畜牧兽医局人事教育法规科。提前或逾期均不受理,未按要求报送材料,导致不受理而造成的后果由经办人员和相关责任人负责。

三、收费标准:评审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请自行留底,评审后,只退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16K中缝装订),其余材料一律不退。同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一律采用本文件所附版本,对其它版本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不再给予受理。

(二)州局属单位申报非畜牧兽医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按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主管部门规定的报送时间要求,将申报材料送州畜牧兽医局人事教育法规科审核后,自行向相关部门职改办申报。

篇(2)

为认真贯彻**会精神,根据国家人事部人事工作"两个调整"的要求,为改善农村人才队伍结构,开发农村乡土人才,实施西部人才资源开发,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更好地促进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服务,我们制定了《*市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农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在我市是一项新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重,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应按照本通知的安排部署,根据"试行意见"中的条款,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评审工作。

二、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采取"先搞试点,后全面推开"的方法步骤。*年为试点段,取得经验后在全市逐步推开。

三、对确定评审的试点单位,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周密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收集资料、总结经验、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四、*年试点单位安排如下:

大通县2-3个乡;湟中县1-2个乡;城北区1个乡(镇),具体试点乡(镇)由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后上报我局,经批准后方可实施试点工作。

实施时间步骤安排如下:

1、6-7月确定试点乡(镇),学习文件,部署工作;

2、8-9月申报、审核材料;

3、10-11月组建评委会并实施评审工作;

4、12月总结、认定评审结果、颁证。

五、申报所需的有关表格请和市职改办联系。

*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市人事局

二0*年*月*日

抄报:省人事厅、省职改办,市委曲青山副书记,政府郭汝琢副市长。

抄送:本局各局长、各科室,市职改办(6)、存档。

*市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意见(试行)

为认真贯彻**会精神,根据国家农业部、人事部有关文件规定及1997年12月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精神,职称工作要向多种所有制成份延伸,要把开发农村乡土人才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人事工作。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是开发乡土人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做好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发挥和调动农村乡土人才的积极作用,逐步建立起一支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学在农村、服务在农村的农民科技队伍,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为科技兴市、科技兴农服务,现就我市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提出如下试行意见: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在我市农村一线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水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农业机械、经营管理、农村能源、水保水管、林业技术等行业的农民技术人员符合本试行意见规定任职资格条件的可申报评审农民技术职称。(卫生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另行规定。)在农业第一线工作而属于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不得参加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农民技术职称初、中级职称称谓与社会评价相应系列一致。根据农民技术人员所从事技术工作的性质,在职称后注明专业类别。

二、申报评审条件

农民技术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业、服务农业,带领农民共同致富,积极钻研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勇于改革创新,努力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服务。评审农民技术人员技术称职必须以工作实绩、技术水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主要依据,同时考虑文化程度和专业工作资历,各级职称的任职条件是:

(一)对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任职资格的确认: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聘任为"员"级职务;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

(二)对相当学历的其他人员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审农民技术"员级"职务:

1、具备中专以上学历;获得农民技术资格证书(即"绿色证书")者;初中毕业从事农业生产实践二年、高中毕业从事农业生产实践一年以上工作,且累计参加300学时以上系统的初等农业(含林业、畜牧、水产下同)技术教育取得结业证书,并分别经过二年、一年以上生产实践,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岗位工作,初步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者;

2、在科技人员指导下能进行群众性的试验、示范、推广和技术操作工作,能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生产中的一般技术问题者;

3、在本专业岗位的技术工作实践中成绩明显者。

(三)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审或晋升农民技术"助师"级职务。

1、取得农民技术员级职务、具有本专业中专学历、获得农民技术资格证书四年以上,在本专业岗位从事农业技术工作者;具有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农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者;初、高中毕业累计参加600学时以上系统的初等农业技术教育并获得结业证书,分别经过六年、五年农业生产实践者;

2、能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向群众传授农业科学技术知识,进行技术示范指导或一般的技术咨询者;

3、能参与制定试验、示范和技术工作的小型计划、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农业生产中的一些技术问题,撰写工作小结者。

(四)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审或晋升农民技术"中级"职务:

1、取得农民技术"助师"级职务五年以上者;具有本专业中专学历、获得农民技术资格证书,从事农业技术工作九年以上者;具有本专业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农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者;

2、能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情况,承担并胜任本专业工作,有一定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者;

3、能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农业生产中某些技术难题,并能撰写技术工作总结,可以指导初级职称人员开展技术工作者;

4、能配合农业科技人员因地制宜地推广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制定实施方案,并能对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者;

5、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实践中成绩明显,获得过县级(含市的局级)以上的奖励和表彰者。

三、申报评审程序

凡符合任职资格条件人员,自愿申报,经基层单位推荐,须填写《农民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评审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现任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2、各种培训证书(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

4、奖励证书(复印件)。

5、技术工作总结。

6、发表的论文、论著。

7、其它有关材料。

各种证书、证件、刊物等在上报时携带原件,经核实后退回。

农民技术"中级"职务申报材料由区县劳动人事局核定后连同《申报评审----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统一报市职改办审核,符合条件的交评委会评审;农民技术初级职务申报材料由区县劳动人事局审核后交区县评委会评审,评审结果报市职改办备案。

四、评审组织:

各级农民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一般由十一至十五人组成,在相应职改领导小组指导下工作,中级评委会挂靠市农牧局;初级评委会由各区、县劳动人事局负责组建并实施评审。

(一)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原则上每二年进行一次,不受申报数额限制。

(二)评定或晋升农民技术人员技术职务,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确保质量。对于在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中营私舞弊或打击压制农民技术人员的,视情节轻重建议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对于谎报成果、弄虚作假、骗取技术职称的人员,取消其技术资格。

五、组织领导

篇(3)

*市体育局机构设置情况为:市体育局含五个直属事业单位,编制为70人,其中,机关17人、体校32人、足球运动管理中心5人、网球运动管理中心3人、场馆中心10人、老年体育活动中心3人。现有情况为:局机关内设两科一室(办公室、竞训科、社会体育市场管理科)共15人。五个直属事业单位为市业余体校、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市网球运动管理中心、市体育场馆中心、市老年体育活动中心共46人。*市四县三区体育部门均与文化(广播电视)合署办公。

二、立足新起点,瞄准新目标,把“七个一工程”落到实处

全市业余训练工作立足新起点,瞄准新目标,紧紧围绕“出人才”这个宗旨,以积极备战*省第十一届运动会为主要任务,继续深入实施省局提出的业训“七个一工程”;按照县区业余训练打基础,重在拓展;市级业余训练突重点,重在巩固;输送到省队训练关键是保质量,重在提高的工作思路,扎扎实实抓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抓县区业训工作评估为切入点,抓好“七个一工程”的落实。

进一步强化以县区业余体校为中心,以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市级以上体育传统项目示范学校为基础的初级业余训练网络,发现人才,培养兴趣,打好基础。今年市体育局认真落实省体育局关于开展县级业余训练工作评估精神,从组织机构、训练项目、场地设施、管理制度、教练员培养、体育竞赛、文化学习、人才输送等方面对县区业训工作进行量化检查评估,有5个县区通过自查进行了申报,经市局复查,上报省局审批的是3个县区业余体校。各县区以此为契机,按评估要求,把县级业训工作真正做实,充分发挥县级业余体校在初级训练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扩大在训人数,参训学生达754人,夯实了业训基础,扎扎实实推进县级业余训练的开展。

(二)以命名*市青少年体育训练基地和市级以上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为抓手,抓好项目布点这个业训重点。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市体育局开展了新一轮的《*省*市青少年体育训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认定工作,各县区对“基地”申报工作十分重视。以申报为契机,以申报促建设,结合新周期业训布点、布项工作,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全市三区四县,17个单位上报了申报材料,有16个单位初审合格,经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实地检查审定后,结合今年暑期参加全省比赛的成绩予以命名。市体育局加大了对各县区基地的检查力度,建立*市青少年运动员人才信息库和教练员业务档案,对“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检查不合格的要亮“黄牌”,限期整改。各县区切实加强对“基地”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从经费、人员、设施、器材、科研等方面保证“基地”各项训练的正常开展,真正把“基地”建成我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摇篮。

今年市体育局还开展了“市级以上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以下简称“项目校”)的命名工作,在全市命名了3所市级“项目校”,推荐一所学校到省上命名为省级体育传统项目示范学校,各县区体育部门积极扶持重视业余训练的传统项目学校,完善相关条件,积极申报。通过“项目校”命名,进一步调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业余训练的积极性,把“项目校”作为“基地”人才培养的重要补充,使“基地”与“项目校”比翼双飞,成为我市开展业余训练的重要阵地。

(三)以推进各项目实施体教结合契机,提高运动队伍业训质量。

按照我市多年的非体校训练项目经验,根据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推进我市各训练项目与学校联合办业余训练,充分利用学校的教学、体育资源的优势,解决中级层次业余训练的可持续发展,体教联手共同培养后备人才。在过去8个项目的基础上,又新增了2个项目和6个组别,各县区和已实施联办的单位大胆创新,不断总结,探索出一条适合培养体育人才的新途径,保证我市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市级各训练单位抓紧此项工作的落实,加强与县区的沟通,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工作进程,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市中级层次业训存在的弊端。同时做好输送到省专业队集训运动员的跟踪服务,保证信息畅通。今年,市体校和市足管中心已经开始施行新一个周期的改革方案,在施行过程中加强对选材、管理、训练方面的工作,保证运动员的文化学习,减少淘汰率,同时对有偿训练队员实行统一收费标准、缩短集训周期、注意总结体教结合的成功经验,切实提高我市中级层次业余训练的质量。

(四)以加强政策支撑、落实配套措施为手段,确保业训健康、稳定发展。

1.加大激励力度。根据近年来业训工作在发展、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人才输送这个宗旨,省上对20*年下发的《*省业余训练奖励办法》进行了修改,扩大了奖励面,增加了奖项,提高了奖励标准,我市也按照奖励办法要求,结合*实际,建立相关的激励机制,推动县区业训工作的开展。

2.加强竞赛管理。一是制定好参加第十一届省运会奖励办法和措施。省十运会结合后,市体育局立即着手这项工作的落实,专门向各县区和训练单位下发了积极备战的通知,多次到各县区调研解决具体问题,组织教练员参加培训,熟悉竞赛工作的一般常识和管理工作。二是全面实施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根据我市实际,按照省体育局制定的《*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草案)》、《关于加强青少年运动员参加省级体育竞赛资格管理的通知》,切实抓好今年青少年运动员的注册工作。从制度和技术两个层面上杜绝以大打小、弄虚作假的不正之风,净化竞赛环境。落实专门的管理人员和有关设备,提供准确的运动员注册信息,按时完成了519名运动员的注册。三是加强年度竞赛管理。为了加强对青少年竞赛工作的管理,提高竞赛质量,省体育局制发了《*省青少年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和《*省青少年体育项目管理员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竞赛组织的责权利,加强了检查和监督力度。今年7月和8月我市参加全省22项青少年锦标赛,承办2项青少年锦标赛,都做到了安全顺利。

3.强化培训工作。今年我局加大了教练员培训力度,以单项培训为主干,以综合培训为补充,分层次、有重点地实施培训工作,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增强了全市业训教练员业务素质,提高了训练水平,今年除省上的培训我局全部按要求参加外,市局凡是组织的比赛,都预先组织教练员培训,同时加强县区业训教练员培训,不断提高初级训练水平。各项目管理单位也非常重视教练员的培训工作,结合青少年业余训练的特点安排好教学,把观摩训练和*举行的大型赛事与培训相结合,加强专业、业余的衔接和互动,增强培训的针对性。

4.建立贫困生助学金制度。这是省体育局在全省开展十项惠民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市按照省局的要求,着手开展建立*市体育专业贫困生助学制度的调研,通过在全市范围的调查研究,摸清楚我市业余训练和体育专业贫困生的现状,掌握了第一手资料,经逐级把关后,提出实施助学金制度推荐人选,最后交局党组审定、公示后上报,按时保质上报了100名业训运动员作为资助对象。

5.充分发挥市体校和足管中心对基层训练的示范、指导作用。市级训练单位对县区业余训练进行示范、指导和服务,是“七个一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训练单位认真落实到基层进行示范表演、优秀教练员到基层帮助训练的工作,加强体校与非体校的衔接和协调,从选材、训练等方面给基层以指导和帮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各项目实际,我们将逐步推进业余训练和体育竞赛“一条龙”管理体制,使市县区二级业训工作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围绕“出人才”这个宗旨,遵循“选好苗子,打好基础,着眼未来,系统训练,积极提高”的原则,培育我市体育后备人才的优势项目,逐步形成“省在我市有重点(基地)、市州之间有优势、县区有项目”的我市业余训练的整体优势,从而实现人才培养的良性循环。

三、以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定》为契机,不断探索和巩固业余训练改革新路子

(一)建立和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近几年来,我市业余训练逐渐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和激励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教练员是业余训练工作的主体,教练员素质、执教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市训练工作的质量效果。因此,结合参加省十运会和落实省、市两级《决定》,我们制定了《教练员岗位目标考核办法》、《输送优秀运动员奖励办法》、《市、县(区)业余体校考核办法》、《参加省运会奖励办法》等规章制度,将教练员的工作成绩与评选先进、职称晋升等利益挂钩,从制度上加强了教练员的竞争意识,从机制上增强了他们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实施“体教结合”,走国家、学校、社会办体育训练模式。

我市业余训练工作的发展得到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首先是体教结合,体育、教育部门经常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业余训练中的有关问题,在参加省运会方面,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市参加省运会准备工作的意见》、《关于运动员集训读书问题的通知》、《关于调整参加省运会参赛项目及承担单位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实施业余训练工作的目的、任务和措施,解决了部分运动员就近读书、升学中的实际问题,稳定了业余训练队伍,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体教密切配合、互相支持还体现在每年两家坚持联办中小学生运动会,联合在16所学校设立青少年训练基地,对我局选才、组队、训练、参赛等尽力提供方便;其次,是在探索业余训练改革的路子上,把国家办、学校办、社会办结合起来,体育局直属单位承担了14个项目,有关学校承担了7个项目,借助社会和个人力量承担了4个项目。实践证明,由于调整得当、布局合理,训练层面得到了拓宽,各项目的训练自得到了扩大,各方面的积极性得到了调动和发挥,保证了训练人数稳中有升,部分项目成绩逐年上升;三是得到了市财政和社会大力支持。20*年以来政府投入业余训练专项经费260余万元,其中20*年投入购买训练器材费30余万元,参加省运会经费150余万元,今年投入80余万元。同时得到了社会一定的经费赞助。

(三)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

我市业余训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除了场地、器材、运动员训练稳定外,还有一支较好素质的教练员队伍。我局近年来,十分重视教练员队伍建设,实行项目主教练负责制。严格考勤、考核,从制度上加强教练员队伍管理,现在我市22个项目中,有专职教练员35名,其中本科学历24人、专科学历11人,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11人、初级职称12人、列为行政事业和试用期人员10人。90%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非体校项目兼职教练员34名,本科22人、专科10人、中专2人,90%以上经过省以上专业培训。这些教练员都尽可能被选派外出参加培训深造,逐步改善和提高其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大部分教练员都能安心工作、勤勤恳恳,在自己的岗位上任劳任怨、刻苦训练、言传身教、为人师表,长年与运动员同吃、同住,有力地鼓励和调动运动员的训练积极性。

(四)巩固和发展非体校项目,多层次、多形式培养体育人才。

我局始终坚持以市业余体校为龙头,引导、带动和辐射业余训练网点和传统项目学校,同时逐步建立和发展业余训练走学校化的路子。在22个项目中,7个项目由学校承担,6个项目与学校联合办,这对选苗子、培养运动员兴趣、打基础都非常有利,为初级训练层次向中级到高级训练层次发展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同时也符合业余训练的客观规律。学校承担训练项目,既解决了运动员读书和训练、升学矛盾,又有利于学生学籍管理,减轻学生经济负担,还有利于教练员选才和业余训练的长远规划,保证体教部门在资金调剂和宏观上的管理。经过几年的发展,我市业余体校训练和非体校业余训练齐头并进,政府办与社会办、个人办与集体办相互促进,互为补充,收到了较好的成效,在省十运会上,我市多数非体校项目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并先后向省运动队输送优秀运动员30余名。

四、存在的问题和今后业余训练工作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