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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促进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根据《省教育厅机关、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办法》(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二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职尽责考核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检查考评对象
学校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
二、检查主要内容
1.领导班子政治表现、履职尽责、干事创业、运行状况、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情况,班子成员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综合表现;
2.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情况;
3.落实学校决策部署,履行“一岗三责”,完成重点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任务的情况;
4.领导班子领导决策、管理运行、担当作为、团结协作等方面的情况;
5.班子成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违纪违规情况。
三、步骤和方式
检查考核时间为2019年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总结自查阶段(2019年1月10日前)。
各单位(部门)向考评组提交2017年度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其中必须报告重点党建和业务工作项目完成情况、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个人思想状况。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2019年度二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通过OA系统公开。各单位通过召开会议集中述职述廉或其他方式向教职工公开信息。领导班子对照《2019年度二级领导班子履职尽责考核评分表》认真开展自查评分,完成书面自查报告和自评分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领导班子成员完成履职尽责《记实簿》,于2019年1月10日前交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体办)。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自备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第二阶段:现场考查阶段(2019年1月10至20日)。
1.汇报(述职)与民主测评。二级学院科级以上干部、支部书记、教研室(工作室)主任和8-10名教职工代表参加汇报与测评会。其他非教学单位全体教职工参加汇报会。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二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情况,检查组工作人员当场回收测评表。
2.查阅资料。检查组查阅被检查单位(部门)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和工作的有关文件、记录、台帐等资料,进行量化打分,做好考核记录。必要时考核组要通过个别谈话方式有针对性地了解情况。
第三阶段:综合评议阶段(2019年1月下旬)。
1.各单位(部门)互评。统一组织中层干部互评互测。
2.检查组综合评议。结合日常工作落实情况,对全校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综合评议,对检查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报校党委审定。
四、组织领导
检查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学校检查考核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任考核组组长,相关党务负责人任副组长。
五、考核结果运用
检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坚决督促整改。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按照要求认真自查,提前做好检查考核所需的文件、记录、台账等资料的收集分类工作,确保检查考核信息真实准确。
一、考核内容
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落实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精神情况;聚焦xq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和兵师党委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农牧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推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完成重点任务情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贯彻民主集中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开展 “访惠聚”活动和“两学一做”、“学转促”学习教育情况;强化“兵”的职能,发挥兵团特殊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和兵地融合情况;推进法治建设的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原则
综合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考核责任主体不变、基本内容不变的前提下,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有统有分、统分结合;
2、坚持分类进行、综合评价;
3、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
4、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运用;
5、坚持务实有效、简便易行。
三、考核对象
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含二级局、非领导职务干部、援疆干部、挂职干部、“访惠聚”工作组成员、“住连管寺管委会”工作成员以及师市党委直属的副处级、正科级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
四、考核内容运用
此次考核内容主要有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团处级试用期满一年干部的考核。采取一次考核,结果多次运用的原则。即对团场团处级干部的考核结果,既用于对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定等的依据,又用于试用期干部是否通过试用期的依据。
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具体要求
(一)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和定等原则
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由分项考核和民主测评两部分组成。分项考核得分由各分项考核责任单位根据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情况综合研究提出;民主测评得分为得票情况量化分值。
领导班子考核责任单位及分值设置情况如下:
1.团场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团场领导班子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安全生产考核、环境保护考核、团场目标管理考核、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团场集聚人口能力、科教文卫、民生建设和工程建设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维护稳定、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深化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改进作风、民族团结、向南发展、兵地融合、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民主测评意见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设置并量化(好,按照得票率×100%×30计算;较好,按照得票率×80%×30计算;一般,按照得票率×60%×30计算;差,按0计算)。
2.zd系统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zd系统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安全考核和履行工作职责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
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改革、改进作风、民族团结和兵地融合、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3.直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直属企业单位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利润总额、资产负债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安全生产考核和环境保护考核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
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职能作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改进作风、企业经营状况、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4.对师市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由师市直党工委参照本方案组织进行;对各单位下属处级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考核。
5.领导班子考核定等原则
领导班子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考核等次原则上根据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和“一票否决”等情况综合确定。
(1)评定为“好’’等次的,团场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90分,且无“一票否决”事项;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90分,且排名在同类班子的前30%,无“一票否决”事项。
(2)评定为“较好’’等次的,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80分,且无“一票否决’’事项。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一般”等次:
①某项工作受到师市以上通报批评的;
②因工作落实不力,发生重大暴力恐怖事件、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事故、重大、系统性区域性质量安全事件、重大财经违规行为且审计整改率低的;
③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好”和“较好”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但“差”票得票率不超过三分之一的。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差”等次:
①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低于60分,且排名在同类班子中后15%的;
②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③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差”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认定确实存在问题的。
(二)关于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和定等原则
1.领导班子正职考核评价
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各级各部门党政正职采取班子总分成绩的30%和民主测评总分的70%计算百分制成绩。没有班子的各单位党政正职由行业主管部门提供30%的成绩。
2.领导班子副职及其他干部考核评价
(1)领导评价(30分)。团场党委书记、政委根据年度履职情况,商团场党委副书记、团(场)长对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按总分30分进行打分评价。机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商行政正职对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按总分30分进行打分评价,无党组(党委)书记的单位由行政正职或负责人对班子副职或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进行评价。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的打分工作由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或党办)负责,分数确定后,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安排专人于12月30日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
(2)民主测评(70分)。测评内容:德、能、勤、绩、廉。
3.领导干部考核定等原则
领导干部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等次根据领导干部所在班子考核定等情况和干部考核得分等情况综合确定。
(1)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团场领导班子正职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80分、无“一票否决”事项;机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正职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75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的前40%,无“一票否决”事项;领导班子副职和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60分、无“一票否决”事项。
团场领导班子正职不计入团场领导干部评优基数、评优比例不受限制。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优秀等次名额一般不超过本单位或同类型单位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数的15%。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①领导干部考核得分低于50分但不低于40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后3%的;
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不称职”得票率不超过三分之一的;
③分管工作受到师市通报批评的;
④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负有领导责任的;
⑤有问责情形的。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①领导干部考核得分低于40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后1%的;
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的;
③违反政治纪律,不按政治规矩办事的;
④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的。
(4)其他领导干部,一般应评定为“称职”等次。
领导班子正职(含二级局正职)定等,由师市党委研究确定,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不提出定等建议;各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和其他师市党委管理的干部考核定等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研究提出建议,师市党委组织部结合各单位总体评优比例情况统筹报党委确定。领导班子考核评定为“一般”或“差”等次的,正职和负有直接责任的班子成员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未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适当提高评优比例。领导职数较少的处级单位和无主管部门的副处级单位,可按1个优秀名额推荐,由师市党委统筹确定。一级局辖多个二级局或副处级单位的,一般优秀等次名额不超过领导干部总数的15%。师市机关部门副职的评优,按照以总支述职、测评为基础,师市党委综合统筹确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确定等次:
①因职务行为以外的错误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
②受一年处分的第二年,或受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
③受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
④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
⑤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检查、调查期间尚未结案的。
(6)师市党委管理的援疆干部不计入受援地、受援单位评优基数、评优比例不受限制。
(7)按照规定有一票否决、兵团干部在线学习任务未完成或其他规定不得评为优秀情形的,相关领导不得评优。
六、各单位团处级试用期干部考核具体要求
对2017年新提任且试用期满一年的干部,进行试用期考核。
1.考核一般采取本人书面述职、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领导干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其对试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考核前,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应对领导干部能否正式任职提出初步意见,提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
2.团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师市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报师市党委书记审批,办理正式任职手续,正式任职前,委托单位党委按规定与试用期干部谈话。
3.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师市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意见,报师市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七、考核方法程序
(一)撰写总结述职材料。
领导班子根据考核内容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每项考核内容形成专项报告。年度工作总结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兵团、师市党委决策部署,发挥职能作用情况作为主要内容,简要报告其他考核内容。报告要突出以下方面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情况;
2.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兵团改革精神,全面推进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情况,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兵团党委、师市党委重要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完成重点任务情况;
3.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发扬党内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和行为操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开展“两学一做” 常态化制度化、“学转促”、“访惠聚”和“住连管寺”活动情况;
4.强化“兵”的职能,发挥兵团特殊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兵地融合和向南发展的情况;
5.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建设、法治建设、环境保护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领导干部按照分工全面总结一年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撰写述职述德述廉述学(以下简称“四述”)报告。报告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参加专题教育活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依法办事情况等作为重要内容。党委(党组)书记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和加强“三支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党委(党组)成员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党建责任作为重要内容。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四述”报告,要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查摆谋稳定、抓党建、改作风、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领导班子工作总结由党委(党组)集体审定,领导干部“四述”报告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签。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不含专项报告)和领导干部“四述”报告提前发参会人员阅读,为考核做好准备。
(二)召开考核会议。
综合考核会议由带队师领导作动员,党委(党组)书记主持,并代表领导班子报告年度总结工作、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报告。其他班子成员及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四述”报告均采取书面形式。上述有关材料要提前印发给参会人员。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参会人员名册、民主评议表、布置会场、印制各类表册、确定联络员等。
各农牧团场及水管处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委班子成员,其他团(处)级干部,机关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部分基层一线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有一定人数参加(10%左右)。
zd系统各单位参加述职述廉的范围是: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副处级领导干部,各科室主要领导和各垦区领导班子成员,一定数量的“两代表一委员”。
直属企事业单位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团处级干部,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师市机关团处级干部的考核主要以党总支为单位,参会范围为党总支全体正式工作人员。
(三)民主测评。
在综合考核会议上,对考核内容进行测评。领导班子正职和副职后备干部会议推荐工作,结合综合考核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一并进行。
(四)评定等次。
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和责任单位提出的意见,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要求,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师市党委组织部综合分析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定等建议方案,报师市党委常委会议审议。
(五)上报材料。
1.各单位党委(党组)根据后备干部民主推荐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集体研究提出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正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按照领导班子正职职数1︰1比例确定;副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由各单位党委(党组)按照领导班子副职职数1︰1的比例确定,并上报后备干部人员花名册和登记表。
2.各单位在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组意见反馈情况,上报单位副职(包含其他处级干部、援疆干部等)定等意见。
八、综合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市党委组织部分别向各单位、各部门反馈考核的相关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当根据反馈情况、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或专题会议,认真总结经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2.公务员(含参公)单位的领导干部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3.领导班子确定为差等次的,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组织调整的意见。
领导干部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正职由师市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连续两年确定为基本称职的,进行组织调整。
领导干部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视具体情况适时进行组织调整。
4.对综合考核中发现涉及领导干部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分别依据中央《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兵团《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打招呼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对干部进行及时提醒、批评教育或函询、诫勉谈话以及予以调整、追究责任等。
九、一般干部的考核
一般干部的考核主要是指对师市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zd系统各单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已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团场机关科级及以下职务公务员和师市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考核工作主要由师市人社局、师市直党工委负责。
十、其他要求
1.师市党委管理的援疆干部的年度考核,除已进行考核的,其余人员与所在单位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一并进行考核。进疆工作不足半年的,原则在派出单位参加考核(各受援单位要与援疆干部派出单位提前做好沟通,以防出现重复考核和均未考核的情况)。
2.参加“访惠聚”活动的干部年度考核,由“访惠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参加“住连管寺管委会”活动的干部年度考核,由师市党委统战部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3.担任多个职务的领导干部,一般在承担主要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4.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按现任职务在现单位进行考核。交流任职的领导干部,由现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交流任职不足半年的,其交流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5.参加培训学习的领导干部,在现单位考核,考核期间本人可不回单位进行“四述”,可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其中参加一年制以上学习培训的,不参加“四述”、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
6.挂职锻炼或参加专项工作的领导干部,在挂职期间由挂职或服务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或服务不足半年的,由挂职或服务单位提供表现情况,在派出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
7.到龄免职的领导干部,已批准退休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8.师市机关各部门的年度总结考核工作由师市直党工委按通知相关要求具体负责组织落实。
9.团处级领导干部考核结束后,填写“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由机关各总支、各单位负责统一收集和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师市机关一般干部总结结束后,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由总支统一收集上报师市人社局。
10.各考核组及各单位要及时与师市党委组织部相关业务科室沟通联系,党风廉政建设测评表报师市纪委,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民主评议结果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其他材料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科。
11.对各单位班子评价的分项责任单位,打分情况请于12月30日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科。
【关键词】高职院校辅导员 绩效考核 现状 问题 原因
一、高职院校辅导员绩效考核的现状
目前,国内高职院校辅导员绩效考核初步建立了以基于业绩指标的、基于任职资格的、基于德能勤绩廉为主要内容的三种基本考核模式。基于业绩指标的考核模式主要是以关键绩效指标考核法为基础,根据辅导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特点,选取其中最关键且能体现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或规定动作)作为考核的依据,来进行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这种模式目前被部分高校采用。基于任职资格的辅导员考核模式主要是从普通辅导员、三级辅导员(享受副科级待遇)、二级辅导员(享受正科级待遇)、一级辅导员(享受副处级待遇)的职级晋升和初级辅导员(同助教职称)、中级辅导员(同讲师职称)、高级辅导员(同副教授职称)的职称晋升方面上进行评价,目前还处于积极探索的阶段。基于德能勤绩廉的考核模式几乎是目前公职人员绩效考核中运用最广泛的模式,它是指在辅导员绩效考核中高校将辅导员工作分德、能、勤、绩、廉等几个部分来考察,然后在每部分根据优、良、中、差等级来确定具体分值范围的量化考核指标,最后通过各部分、各指标之和及权重计算出最终得分,以确定绩效考核最终等级。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历来高度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其辅导员绩效考核办法综合了目前以上三种模式的部分特点,对把握高职院校辅导员绩效考核的现状及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具有一定代表性。根据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学校设立辅导员工作考核组,由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学生工作处、人事处、组织部、绩效办、团委、二级学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具体组织考核实施。考核采取书面测评方式,总分为100分,其中:学生测评25分,主要考核政治素质、师德师风、业务水平、纪律要求、日常思想教育c管理、主题教育、学风建设、党团工作、宿舍管理、班级管理、帮困育人、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心理健康教育服务、评优评先惩处工作、安全教育维稳工作等15项指标;教师测评占15分,主要考核职业素质、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组织建设、学生事务管理、维护校园稳定、特色创新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7项指标;院部领导测评占40分,主要考核自身素质、基本工作情况、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3项指标;学校考核组占20分,主要以听取辅导员在年度述职大会上的3分钟工作述职给予考核评分。依据往年惯例,学校从2010年辅导员考核单列开始,考核结果在辅导员年度年终述职大会上根据辅导员考核得分情况拟定为优秀、称职、不称职等次并当场公布。绩效考核结果与嘉奖、校级优秀辅导员、辅导员职级晋升、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举等挂钩;同时,对于不适合或不胜任继续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的,将给予其警告、谈话、调岗等处理。
二、高职院校辅导员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
如上所述,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在辅导员绩效考核工作上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其主要成效体现在:一是实行了辅导员考核单列,解决了辅导员与专任教师不同工作性质同台考核的“尴尬”,有利于促进辅导员队伍建设水平的提升;二是建立了与辅导员绩效考核相配套的奖惩办法,从机制上确保了辅导员绩效考核的激励性和严肃性;三是以360度考核评价法为基础,构建学生评议、教师评议、院部领导评议、学院考核组评议的考核实施机制。当然,也难免存在问题。
(一)方法单一且定量定性结合不够
现行《细则》以360度考核评价法为基础,采用书面测评的单一方法,缺乏对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评价,更多地受到考核主体主观判断的影响,会导致辅导员认为工作再好还不如把人际关系处理好,最终偏离考核初衷。
(二)指标繁杂且只有共性没有个性
在实际工作中,辅导员的岗位职责既有共性的思想教育、日常管理、危机处置等工作,也有党员发展、贫困资助、心理健康、实习就业等个性的分工,同时还有一些辅导员兼任共青团工作,负责校园文化、志愿服务、团学组织、社团管理等。因此,在辅导员考核中既要抓住共性指标,又要在共性的基础上体现各自岗位分工的个性。这样的考核才能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三)主体缺位且考核实施随意性强
在现行《细则》实施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以下一些现象:
一是学生在评分前往往不是随机抽取,而是由院部或辅导员直接指定,并打好招呼只能打高分或满分,辅导员自身没有避嫌。
二是教师评价中由于对辅导员工作不了解,所以打人情分情况时有发生,或有些辅导员会打招呼要求打满分或高分。
三是二级学院领导考虑到辅导员考核是全校综合排名,既不想本单位辅导员名落最后,也不想因此影响二级学院的形象与和谐。因此,只要不是辅导员有重大工作差错,一般也会给满分或者高分。
四是学校考核组成员一部分来自组织、人事、绩效考核等部门,平时和辅导员接触不多,一般也只能根据三分钟述职总结发言给予印象考核分。
(四)注重形式且忽略日常考核评价
现行《细则》基本上采取的是年底4张考核表决定一年考核结果的情况,对平时工作做得怎么样,既没有记录,也没有纳入考核范围。因此,部分辅导员对现行的《考核细则》存在一些疑惑,如“辅导员考核平时就不管我们,到年底了就发几张表”,“现在辅导员考核不知道平时到底要怎么干事,因为平时的努力没有体现在年底的考核上”等等。
(五)奖惩乏力且兑现措施比较单一
虽然现行《细则》建立了与辅导员绩效考核相配套的年度“嘉奖”挂钩、校级“优秀辅导员”挂钩、职级职称晋升挂钩、国家省级荣誉和科研课题挂钩、警告谈话调岗挂钩等奖励惩处机制,但在积极营造优秀辅导员的职业荣誉感上还有大量工作可做。如通过报告会、喜报、专题宣传等方式树立、宣传更多的先进典型等;同时对不能胜任工作的辅导员缺乏有效处理措施。
三、高职院校辅导员绩效考核问题原因分析
对于上述考核问题,笔者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学校对辅导员绩效考核的重视不够
一是学工、人事、二级学院等部门对辅导员绩效考核工作的意义理解不够,有重教学科研、轻思政工作倾向,相关奖励配套还应予完善。
二是学校相关部门在辅导员考核有效实施的问题上还没有达成共识,尤其是有的对辅导员考核思路还存在“只要学生不出事就行了,别把人搞得那么累”等偏差,从而导致考核工作不能很好实施,有时还会导致辅导员产生一些抵触情绪。
(二)辅导员绩效考核指标设置不科学
一是仅以360度考核法为基础,实施单一的主观评分,缺乏对辅导员职业发展导向性的定量指标设计。
二是指标大而全,没有针对辅导员特有分工的工作职责进行考核。
三是考核指标设计只关注结果产生,缺乏关注平时考核的指标设置。
(三)辅导员绩效考核程序操作不规范
一是考核实施方法单一,全部为测评表,没有很好采纳相关考核主体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缺乏对考核主体的培训和指导,导致考核主体在行使考核权时存在偏差。
三是缺乏相关回避、监督制度,考核实施过程存在干扰甚至被打乱。
(四)辅导员绩效考核结果缺乏激励性
一是考核后应积极树立典型人物,增强团队职业荣誉感。
二是对不合格或不胜任的辅导员帮助教育力度不够。
三是在科研、职称等方面对辅导员群体的政策倾斜不大。
【参考文献】
[1]李娟.高校大学生辅导员绩效考核体系研究[D].大庆:东北石油大学,2014.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S].2014.
一、务求实效,纵深推进村组织“五新争先”活动
1、围绕选优配强新班子目标,着力加强村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要高度重视村级班子建设,不断巩固村级换届选举成果,年内镇党委要全面组织开展一次村级班子建设回头看工作,重点考察新一届班子成员的竞选承诺兑现情况和群众满意度情况,全面了解班子成员的岗位胜任情况及勤政廉政情况;要重视做好回头看的结果运用工作,全面推行不胜任村干部诫勉教育制度,对群众满意度不高,勤政廉政表现不佳的村干部及时予以诫勉教育,督促他们整改提高,对不能胜任岗位要求或不能履行竞选承诺的村干部要适时进行组织调整。要积极探索村级干部队伍选配新途径,稳妥有序推行村务工作者聘任管理办法,注重从农村致富能人中选配村级干部,对因工作需要而聘任的村务工作者明确职责和管理措施。要全面开展和谐创业型班子创建活动,不断健全村两委联席会议、集体领导分工负责、重大财务联章联签等制度,全面推行村级班子定期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至少两次召开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班子团结和谐,提升班子整体战斗力。要不断深化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和村级各员等三支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村民代表管理和活动、村民小组重大事项报告、村级各员目标管理等制度。要加强村级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远教平台作用,扎实开展以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要内容的村党支部书记轮训工作,通过举办村干部电大大专班等常训班和村官论坛等形式,不断提高两委干部的工作水平;扎实开展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和村级各员定期培训工作,每季不少于一次学习,每年不少于一次全员培训,同时要支持和督促村级各员参加业务线组织的归口管理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2、围绕全力打造新风貌目标,着力加强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和规范化运行。要深入实施村级活动场所建设三年规划,突出重点抓好示范点建设,着力打造一批连点成线,连线成片的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示范群;要按照“六统一四化”要求,全面导入CIS城市品牌形象标识系统,不断提升村级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水平,鼓励有条件的村积极打造以较高水平绿化、洁化为主要内容的花园式村部;要积极筹措资金,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望江下山脱贫新村和上余、余航等部分规模调整后新村的活动场所升级改造进度;要不断拓展村级远教站点服务功能,切实加强活动场所和远教站点日常管理维护和产权监管工作,提高活动场所和远教站点的开放使用效益,努力把村级活动场所真正建设成为干部之家、党员之家、村民之家。
3、围绕积极谋划新思路目标,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要不断完善村级五项规划体系,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主动对接上级党委政府提升发展思路,丰富和充实规划内容,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要坚持以项目化的理念推进规划的贯彻实施,将规划内容具体化、清单化,把职责任务落实到人到户到村民小组,明确各项目标实施责任主体,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规划目标如期完成。要高度重视做好规模调整村的资产融合工作,上半年全面完成融合工作,巩固村规模调整工作成果,实现并村并帐并心。要切实加强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个性化指导,充分盘活各类集体资源,积极实施“一村一基地”行动计划,力争通过两年左右的努力,使80%以上的村都能拥有稳定的集体经济增收基地,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确保村级组织有足够的财力维持正常运行。要全面推行村干部绩效工资制度,将村干部的报酬待遇与村集体经济的增量发展业绩相挂钩,激发村干部投身发展的积极性。要深化和规范村帐镇、组帐村制度,坚持村级财务预决算、财务公开、定期审计等制度,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监管,引导各村集中财力关注民生、改善环境,充分发挥集体经济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要深入实施万名党员创业致富工程,加大对农村党员干部的致富技能培训和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定期评选表彰一批党员创业致富标兵,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在带头创业、带领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4、围绕完善运行新机制目标,促进村级组织协调高效运行。要加强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机制建设,坚持实行村民代表例会、重大村务公决五步工作法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规范村务公开,提高村民自治水平。要加强便民利民服务机制建设,不断完善“一日一值班、一周一集中,一月一沟通”的村级工作新机制,坚持实行村干部“三联五清”便民服务制度,健全“三级联动,服务三农”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服务村组、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工作水平。要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积极推行党员议事会、农村党员村务责任制、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制度,为农村党员发挥作用提供制度平台;坚持完善发展党员全程票决、两票制评议党员、不作为党员警戒等制度,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制度,积极探索农村党小组建设,完善镇党代表管理和活动制度,拓展党内民主实现新途径;建立健全党内关爱机制,设立困难党员帮扶基金,帮助困难党员解决因病因贫致困问题。从今年开始,各党支部对支部逝世的党员,都要举行“三个一”活动,即送一个花圈,送一份慰问金,组织支部党员进行一次悼念活动。
5、围绕激励再创新业绩目标,不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要坚持实行村主职干部绩效考核和党员干部承诺考核制度,年初要及时组织两委干部进行年度目标承诺,年底统一组织实施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村干部报酬奖惩相挂钩。要坚持实行民主评议村党支部、村干部和退位村主职干部制度,对群众满意率偏低的村党支部,要进行重点整顿,对群众满意率低于50%的现任村干部和退位村主职干部,都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要积极推行村干部报酬标准民主议决制度,增强村干部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继续实行村主职干部报酬镇统筹统发制度,关心爱护主职干部以外的村两委干部和村务工作者,建立健全确保村干部报酬正常发放的运行机制。要不断完善评优奖先制度,各支部都要努力争创有一定影响力的示范村、领头雁和品牌特色工作,以先进典型辐射带动全面工作。要不断健全村干部关爱激励机制,继续配合镇党委和上级组织部门做好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坚持实行集体经济薄弱村运行经费补助、村主职干部最低报酬保障补助和退位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障补助等三项制度,鼓励有条件的村逐步建立村干部履职风险保障和农村老党员生活补助制度。
二、加强领导,不断提升我镇党建和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1、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党建和基层基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战略性的工作,在村组织中开展“五新争先”活动,是镇党委紧跟上级党委工作步骤,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建和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载体。各村党支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工作责任。镇党委将继续把此项工作纳入村干部绩效考核和各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述职的重点,各村党支部要切实把此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支部书记要亲自抓,深入调查研究,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要重视加强工作台帐建设,力求做到规章制度有汇编,民主决策有文本,民生服务有记录。镇机关各办公室(中心)、驻联村干部要密切配合,切实负起监督指导职责,努力构建齐抓共管良好格局。
【关键词】高校 辅导员 绩效考核
一、高校辅导员绩效考核的困难
1、辅导员岗位职责不明确。辅导员承担着学生的思政教育、日常管理、勤工助学、心理健康教育、毕业生就业、学生党建和“团学”等一系列琐碎而复杂的工作,常常要接受学院、学工部、资助管理中心、团委等部门的多重领导。可以说,凡是与学生有关的事最后都会落在辅导员头上,繁重的工作压力让辅导员们整天忙得晕头转向,还要占用大量的业余时间才能够得以完成。而这些工作却不能够像专任教师那样通过课时来进行量化考核,长期以来,学校对辅导员的考核主要是定性评价,考核结果主观性较大,导致辅导员产生收入与付出严重不成正比的不公平感。
2、考核方法不科学。目前辅导员的工作任务大多由职能部门布置,但人事关系在学院,对辅导员的年度考核也由学院组织进行,学校职能部门一般不参与对他们的考核。而学院往往将辅导员与其他专业教师和行政人员一并考核,一般是针对人员的德能勤绩方面采取群众评分和领导干部评分按权重进行综合测评,考核的标准、程序、方法并不能突出辅导员的工作性质和特点,也达不到合理评价辅导员工作的目的。在学院“重教学而轻行政”的环境中,辅导员是很难获得考核优秀等级,严重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
3、考核结果未得到很好的运用。学校往往是为了考核而考核,而不重视考核结果的反馈。对于考核优秀的辅导员,很多高校的奖励力度甚微,除了颁发一纸证书之外,鲜有其他奖励,难以调动起辅导员争先恐后的工作积极性。而对辅导员在考核中反映出的优点与不足,没有及时反馈,辅导员并不知道该如何改进工作,考核结果没有发挥真正的作用。
二、高校辅导员绩效考核的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思想政治素质是高校政治辅导员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也是最核心的素质。辅导员的政治素质直接影响青年学生的政治素质,辅导员要成为青年大学生政治上的引路人,自己首先要成为坚定的青年者。因此,辅导员必须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的政治信仰,鲜明的政治立场、观点,较强的政治鉴别力,才能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2、工作能力。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线工作主要靠辅导员来指挥和协调,他们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线基层指挥员。辅导员要经常召开各种会议,组织各种活动,协调各种关系,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还要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等,这就要求辅导员具备组织管理能力、教学科研能力、工作创新能力等综合能力。
3、敬业精神。辅导员工作繁杂而琐碎,既不容易被量化,又难以出显著的成绩,因此辅导员工作成为一份“良心”职业,要具有较高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具有任劳任怨的工作态度和勤恳踏实的工作作风。
4、工作业绩。“绩”应该包括了所有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率,既包括了辅导员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指导、党团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又包括了自身的教学水平和科研成果,以及他人对其工作表现的总体评价,是对辅导员工作情况的综合反映。
三、辅导员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
1、一级指标。根据考核的内容,按照“德、能、勤、绩”设定一级指标的绩效考核体系的基本框架。
2、二级指标。“德”方面主要是从思想政治表现、政策理论水平、职业道德三个二级指标进行考核。“能”方面主要考核组织管理能力、教学科研能力、工作创新能力三个二级指标。“勤”方面要主要考核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绩”方面主要考核工作数量、工作质量以及工作效率。
四、辅导员绩效考核的实施路径
1、考核的方法
(1)德非尔法确定指标权重。德菲尔法是依据若干专家的知识、智慧、经验、信息和价值观,对已拟出的考评指标进行分析、判断、权衡并赋予相应权值的一种调查法。一般需经过多轮匿名调查。在专家意见比较一致的基础上,经组织者对专家意见进行数据处理专家意见的集中程度、离散程度和协调程度,达到要求之后,得到各考评指标的初检验专始权重向量,再对其作归一化处理,获得各个考评指标的权重向量,即权重系数。
(2)360度考核方法进行考核。360度考核法又称为全方位考核法,最早被英特尔公司提出并加以实施运用。该方法是指通过员工自己、上司、同事、下属、顾客等不同主体来了解其工作绩效,通过评论知晓各方面的意见,清楚自己的长处和短处,来达到提高自己的目的。
2、考核的步骤
(1)个人自评:辅导员按考核的内容和要求,认真总结本学年工作,提交个人的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并向所在学院进行年终述职。(2)学院考核 :学院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对辅导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定,填写《辅导员工作考核综合量化表(学院用表)》。(3)学生评议:各学院从辅导员所带班级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各层次各方面具有代表性的学生对其工作进行评价考核,填写《辅导员绩效考核工作量化表(学生用表)》。(4)职能部门考核。学校分管职能部门(学工部、团委、资助管理中心等)根据平时工作情况,综合专职辅导员的日常工作表现进行测评,填写《辅导员绩效考核工作量化表(职能部门用表)》。(5)同级评议:分管职能部门组织辅导员相互之间进行评价,填写《辅导员绩效考核工作量化表(同级互评用表)》(6)学校考核小组审核:学校考核小组根据辅导员的工作表现、学院考核、学生评议、同级互评和职能部门的考核结果,按照考核总分=∑各部分得分×权重进行汇总审核。
五、辅导员绩效考核中应注意的细节和问题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门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根据曾都发【2013】15号《曾都区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解决教育系统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质量行风”的原则,以提升职业道德素养为抓要,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和规范办学行为为重点,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着力解决影响教育发展的矛盾和问题,优化教育环境,促进教育公平,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
二、加强领导队伍
为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
组长:黄兴华(校长兼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易红兵(副校长支部委员)
将超(副校长支部委员)
杨清国(工会主席支部委员)
成员:周辉(幼儿园园长)
张艳枝(办公室主任)
刘丽(政教主任)
刘强(教务主任)
梅伟(总务主任)
蔡蕻(宣教干事)
章华(少先队辅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建办公室,张艳枝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丽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三、评议内容
1. 规范办学行为,严格落实国家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不违规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严格执行国家就近入学,免试招生的政策,做到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分快慢班。做到不收取择校费,严格遵守国家办学规定。
2. 教育收费。严格教育收费政策,严格收费审批权限,做到不擅立收费项目,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格服务性收费和收费的范围,标准,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严格执行教辅资料“一科一辅”要求和学校推荐,学生自愿原则。学前教育按物价局下发标准收取,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做到“不公示不收费”
3. 阳光治校
坚持校务,党务公开和教职工代会制度;招生工作,学生资助规范公开;校园安全工作制度健全,制度落实;学校与社会沟通渠道畅通,设立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号码及时受理群众投诉,落实家长委员制度和教师家访制度;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得到学生及社会的认可。
4. 师德师风建设
学校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教师聘用和考核体系;关爱学生,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侮辱学生;做到不以权谋私,廉洁从教;教师做到不进行有偿家教和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授课。
四、评议方法。
学校主要采取群众问卷调查,师生座谈会,民主测评的评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进行座谈等方法。群众问卷调查采取定向调查的形式,定向调查在学生和家长中进行。同时,结合学校实际召开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学生、职工座谈会二次以上,及时掌握学生对教师工作的满意度。学校行政领导将在教职工大会上做述职报告,并接受民主测评。
五、 工作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分为动员部署阶段、查找问题阶段、整改阶段、测评总结阶段。从今年五月初开始至十月底结束
(一) 动员部署阶段(5月3日---5月8日)
1、学习文件,提高认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政风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2、制定实施方案。学校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方法得当。
3、召开动员大会,部署评议工作。在五月份召开干部教师大会,对搞好学校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部署。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学校网页、标语、简报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意义和作用、评议内容和要求,营造良好的行评氛围。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9日----5月31日)
学校将对照评议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自查自评自纠,按照“边查边评边改”的原则,发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访谈、设立意见箱等,收集意见和建议,并将收集的热点问题及意见归纳整理,找准学校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照政风行风的内容和要求,边查边改,以查督改。学校在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后,及时写出自查自评书面报告,按时上报县教育局行评办。
(三)整改阶段(6月1日---8月31日)
学校针对自查自纠情况,结合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深入分析,突出重点,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对政策性的问题,要作出说明。通过落实整改,推动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促进学校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四)测评总结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学校将积极协助,主动配合上级行评团做好评议工作,尤其是对评议的意见和建议逐条梳理,研究整改,狠抓落实,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和相应的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对本次行评工作十分重视,坚持把本次评议工作与校风建设结合起来,与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和建设和谐校园结合起来,展示教育新形象,树立行业新风尚。学校将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把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 广泛宣传,精心组织
学校将采取措施,大力宣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通过正面宣传,展示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宣传系统开展纠风工作的措施和成效。同时要处理好评议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的关系,推动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提高广大干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广大教职工廉洁自律意识、教书育人和服务育人意识,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提高教育质量。
(三) 求真务实,讲求实效
学校将抓住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对师德师风、教学管理、安全教育、财务管理等问题认真查摆,找准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目标和方案,认真抓好落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上半年,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政治处全体干警以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三严三实”为指导思想,尽职尽责、攻坚克难、勤于奉献、主动担当,为我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思想保证。但工作也有瑕疵。
一、协助党组抓好政治业务学习,提升司法能力
1、协助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工作,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及领导能力。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法院的要求,认真协助院党组安排好中心组理论学习,落实学习计划,较好地完成了学习任务。通过学习班子整体理论素质得到了加强,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决策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了显著提高。
2、加强干警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半年来,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了民诉法解释,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职业道德规范,通过学习提高了干警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加强新闻宣传工作,但成绩不理想
新闻宣传工作是我院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树立我院对外良好司法形象的重要工具,为了把此项工作做好,政治处干警精心组织宣传策划,认真挖掘选材选题,积极撰写宣传稿件,但由于种种原因,成绩不理想。
三、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
上半年,我院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践成果,把领导班子整改清单每月上报,同时积极开展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
一是注重宣传引导。高度重视专题教育活动,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此项活动的开展,结合实际,制定了《***人民法院“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对活动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方法措施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和详细安排,明确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把抓好专题教育作为纳入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整合纪检、组织、宣传等相关部门力量,做好整体谋划、统筹推进、组织协调、面上指导等,先后举办三期“三严三实”专题党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齐心协力推进专题教育活动。同时,每名党员法官撰写了心得体会。
二是注重统筹结合。坚持把开展专题教育与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切实推进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与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学习教育时间,确保规定动作不减少,教育质量不打折,办案质效不降低,以专题教育促进审判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做到专题教育与本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四、认真组织开展好“法院开放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