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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与指导下,本股室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以保障生态环境,改善水环境质量为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突出重点,加强协作。现将2018年1-6月份水股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1、拟定并报请政府下达了《乐平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乐平市水污染防治考核实施办法》,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2、全面落实河长制,根据工作职责,每月按时向市河长办上报乐安河各水质断面,乐安河入河排污口,七大支流各乡镇交界断面水质监测数据,并通报七大支流各乡镇交接断面水质情况排位情况。
3、依据职责开展了全市饮用水源地环保专项行动,拟定并报请政府下达了《乐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并根据相关部门水源地环境保护隐患排查,拟定并报请市环委会下达了各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4、上报了2018年度水污染物减排项目。
5、完成我市2017年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状况评估。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推进2018年度我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保年度各项目标如期完成。
为全面深化我镇河长制工作,切实维护好河湖生态健康,结合全镇河长制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要点。
一、主要目标
(一)清河。
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全镇地表水水质优良(国考断面)比例达到国家目标要求,地表水无劣V类国考断面。
(二)护岸。
岸线管控力度增强,河湖“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侵占河道、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得到依法清理整治。
(三)净水。
集镇污水处理率达到100%,黑臭水体基本解决,有效实现水环境污染源头减量,农村水污染防治能力明显提高。
(四)保水。
全镇用水总量更趋合理,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不低于95%。按照《XX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通告》,从2021年1月1日起,在全镇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10年禁止生产性捕捞。
二、工作要点
(一)聚焦重点难点,抓好总部署
1.为建设河湖管理保护示范县凝心聚力
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幸福美丽新村和水美新村建设,持续推进我镇河湖管理提档升级。通过实施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实现辖区内河湖“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目标。
2.深化跨流域跨区域河湖联防联控
贯彻XX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渠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与毗邻乡镇的联合巡查,召开联席会议,持续推进跨界河流“三排”、“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好联防联控工作。
3.完成年度河长制考核工作
制定2021年河(湖)长制考核方案,加强河(湖)长制考核结果运用,与综合表彰、评优选先相结合,激励河长履职尽责。
4.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
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召镇村河长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河(湖)长制部署要求,通报全镇河湖管理保护治理成效,交流经验做法,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
(二)常态清河护河,健康水生态
5.开展河流湖库健康评价
根据镇情、水情和河湖管理实际,结合河湖自然地理、社会环境和服务功能等差异性特征,在全镇挑选1条河流(可包含水库)开展河流湖库健康评价工作,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有能”。
6.依法规范河道采砂监督管理
全面巩固全域禁采成果,公示重点河段、敏感河段河道采砂监管“四个责任人”,构建部门联合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工作机制,规范河道清淤疏浚等工程砂石综合利用,打击非法采砂。
(三)依法治乱护岸,健全水体系
7.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
强化调查研究,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完善整治标准、明确工作责任,提升规范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深入开展日常巡查,坚决遏制“四乱”问题发生。推进智慧河湖监管,充分利用视频监控、手机app等技术手段加强河湖管护,提高河湖监管的信息化、现代化水平,实现动态监管。
8.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管控基础
依托地理测绘信息技术,进一步规范完善河湖划界成果,构建全镇河长制“一张图”的基础数据,进一步提高河湖管护信息化水平。配合上级部门在6月底前完成规模以上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
(四)持续治水净水,提升水环境
9.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继续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运输、县处理”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不断健全和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各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覆盖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大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力度。鼓励绿色生产方式,采取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村秸秆利用等,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开展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10.提升水环境治理能力建设
强化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实现与国考、省级考核断面有效结合,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地表水功能区划修编工作,完善相关管控目标。全面启动河污口综合整治工作,编订印发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入河排污口信息化管理平台。继续开展水环境承载力评价,提出差异化管控措施,提升精准治污水平。根据“十四五”新设断面,抓紧启动2021年枯水期管控工作,编制科学管控方案、督促采取强力措施,确保实现整体平稳过渡。
11.着力抓好重点流域污染防治
进一步摸排集镇污染严重的小区域,加强源头生态保护,组织实施一批环保专项行动,加快相关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
12.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成效
将三磷污染预防监督、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等纳入到环保督察、日常执法检查、河湖长巡河等工作中,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制体制,推动新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提升污染治理成效
13.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和长效管护
坚决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及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污水垃圾问题整改,持续巩固集镇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健全机制持续改善集镇水质,继续保持集镇建成区无黑臭水体、长治久清。
14.持续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大力推广农业绿色生产、种养循环、健康养殖等发展模式,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6%以上。
(五)从严管水保水,优质水资源
15.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根据全县2021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在0.9亿m3以内总要求,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取水许可管理规范取水行为。加强主要江河流域水资源调度管理,实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管控。
深入开展节约用水工作。按照《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XX省节约用水办法》要求,强化节水评价工作,严格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建设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公共机构等节水载体。
16.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
集中整治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提升乡镇集中式饮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持续开展不达标水源地整治,推进水源地风险防控能力建设。
17.持续推进河湖生态修复
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做好非法矮围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日常管理,切实抓好护渔巡查工作;推进长江流域水生态修复;落实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和“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整治行动。
(六)完善保障措施,凝聚新合力
18.强化依法治理
落实《水污染防治法》,认真落实“河长+警长+检察长+法官”工作机制,严格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19.加强暗访督查工作
强化河长制暗访督查,组建暗访督查人员库、建立河长制问题数据库及管理流程,实现“查、认、改、罚”闭环管理,使河长制暗访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20.高质量完成“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及年度“四张”清单编制工作
按照“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编制大纲,全面完成我镇主要河流“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加快河长制年度工作清单编制,结合各流域、各行政村域实际,提出问题、目标、责任、任务“四张”清单。
21.加快河长制信息化进程
按照水利部“一数一源”的管理原则,规范河湖数据的管理使用办法,加大遥感技术在河长制及河湖管理中的应用,完善巡河APP,同步巡河数据,深入推进河湖信息化建设。
22.强化河长联系单位职责
协助县级河长和县级有关部门编制、落实相应河湖“一河一策”方案;落实县级河长专题工作会议议定事项;开展所负责河湖管理保护推动情况和重要动态的调查研究;定期督查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参与考核评价;完成县级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依法治县工作是为老百姓服务,减少民事纠纷,明确办事流程,简单而通俗易懂的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为此,党组班子始终把依法治县工作当作全局的中心工作,常抓不懈,实行目标管理,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立依法治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的依法行政工作的日常开展,股室人员对照各自职责注重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办事能力,转变服务观念,端正服务态度,强化职责意识,目标到人,责任到人,具体承办机构为水利局水资源管理股。依法治县工作年初有布置,月中有检查,半年有小结。同时制定了《2020年水利局依法治县工作方案》,要求全局职工按照工作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开展工作。为依法行政工作执行目标责任制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注重宣传培训,增强阵地意识
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也是搞好行政执法的工作基础性工作,必须持之以恒。一是加强自身法律素养。局领导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依法治州系列会议精神、《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水行政执法规章和办法,便于依法行政。二是精心组织。局领导非常重视水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精心组织,注重教帮学和实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橱窗、简报等多种形式大力进行宣传活动,在“世界水日”、“中国水法宣传周”、“512”活动中,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通过突出重点形式多样的宣传,使老百姓的水法意识有了明显增加。
三、全面推进依法县
(一)河(湖)长制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强化安排部署。县党政主要领导于2020年4月24日组织召开“河长制”工作推进会,此次会议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副县长出席会议,县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各县级河长联络单位负责人、县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村支部书记、村长在乡(镇)分会场参会,将此次会议精神传达到了村一级。二是上下联动,各级河长带着日记去巡河。今年各级河长纷纷带着日记巡河履职,县级河长19人每季度巡河,累计巡河21次,乡(镇)级河长534人每月巡河,村级河长164人每周开展巡河,真正建立起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协调推进机制。三是聚焦重点,开展河湖“清四乱”任务。我县把河湖“清四乱”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由县检察院、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全面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工作落实。全县各乡镇全面排查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
(二)水资源管理工作
一是取水工程核查登记整改工作。目前正在办理取水许可证,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整改工作。二是下泄生态流量工作。县已完成了电站下泄流量监控设备的安装工作。三是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县完成了小水电站“一站一策”的编制工作,对全县水电站进行了清理,梳理了整改类和退出类电站,在规定时间节点能够完成全部工作。
(三)水利水土保持工作
一是实施扎消达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400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平方公里,目前该项目已进场施工;二是深入开展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性执法专项行动,核查涉嫌“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以及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治理义务的项目。三是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收费、监督检查的“三权”管理,不定期常态化对全县在建项目开展水土保持工作集中检查,对造成水土流失的施工单位,立即责令其恢复原貌,对全县沙场进行全面整治,对造成水土流失的沙场立即要求其进行治理。
(四)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为了进一步使规范砂石资源开采秩序,我县在多次实地调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乡镇、各部门、采洗砂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有证的规范开采,无证的坚决取缔。一是建立不定期、常态化巡查制度,由水利、国土、环保、公安等部门为成员的联合执法小组,对全县各砂石场进行检查。二是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县人民政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继续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和各种采砂乱象。三是已委托减投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开展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待2020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统一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办理河道采砂年度许可证。
(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今年以来,县水利局加强对水利建设项目领域、水资源管理领域、河道采砂领域、河湖管理保护领域、水土保持领域乱点乱象进行重点整治。一是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四乱”突出问题。我县把河湖“清四乱”工作摆在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对照“清四乱”标准、时限要求,以河长制为平台,推进“清四乱”专项行动落地生根、取得实效。在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中,水利局积极携手国土、环保等部门共同推进,联合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二是整治非法采砂违法犯罪行为。水利局、县环保局、自然资源局、政法等部门按照公路沿线一周两巡、偏远地区一月四巡要求,常态化对我县各砂石场采挖乱象、环保工作、涉黑涉恶涉乱情况、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制止私自采挖砂石现象的苗头,规范了砂石场的污水排放。三是整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乱点乱象。县水利局成立工作组专项对县2处水源地生态等进行检查,建管股对在建水保项目进行督察,利用3月22日世界水日向广大群众、各部门、各乡镇宣传《水利水土保持法》,提高全县水土保持法律意识,增强行业部门、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的自觉性;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有效遏制开发建设过程中人为水土流失加剧的趋势。四是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由班子成员牵头,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局办公室、建管股、水保办发挥职能,积极对水利建设项目、河道采砂领域容易出现黑恶案件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五是在乱点乱象专项整治摸排过程中发现,麦玉隆麦玉曲河道砂场存在废弃砂石乱堆乱放问题,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赓即对其进行整治,截止目前,该处乱点乱象问题已全面整治完成。
(六)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召集水利局在建项目施工、监理等企业负责人召开买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布置,让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全局干部利用每周二例行学习会议上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学习,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截止目前共召开安全生产相关会议12余场240余人次。二是水利局工作人员对全县砂场机械使用是否安全,人员操作是否规范,材料堆放是否超高,深坑有无标识标牌以及在建施工工地人员、机械、标识标牌进行不定期、常态化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砂石场安全生产36余次,检查在建项目安全生产42余次。
四、存在问题
(一)全局成员整体重视程度较差,文件精神学习较多,具体抓落实较少,人财物保障机制不健全。
(二)各相关股室配合不积极,没有形成整体合力。
(三)法制氛围比较差。局限于在办公楼拉横幅,而没有形成形式多样,覆盖全县城的法治氛围。
五、2020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近年来,****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经济社会平稳健康运行。现将工作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建议报告如下:
一、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一)农村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农村公路是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道路建设,以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为根本,以促进农村人流、物流、信息流,拉动农村生产、消费,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为目的,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建设。一是以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服务新农村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为宗旨,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改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和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重要工程狠抓落实。农村交通道路建设有了较快发展。全镇已基本形成了乡、村互通的交通网络,通行能力不断增强。二是加大对上争取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美丽乡村”建设和整体环境改造工程建设,加快完成“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截至2019年末全镇13个行政村屯通新建村路工程38公里,农村道路硬化32公里,升级改造工程22公里,有效解决群众出行难题,投资300万元,完成长春屯村、椽子沟村“美丽乡村”工程建设,村屯面貌得到极大改善。三是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健全镇、村两级农村道路管理养护机制,明确管护职责和任务,并配齐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拓宽培筑路肩,完善农村公路的桥涵、水沟、挡墙、边坡等配套基础设施,重要路段设立导向、警示等交通标识,保证行车安全。加强对超载超限车辆的治理,严禁在公路上挖沟通水,影响公路通行。加强农村道路绿化美化亮化建设,安装太阳能路灯700余盏,栽种绿化树4万余株,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和非公路标志,保持路面常年整洁、无杂物,共清理路边垃圾820余吨,出动2700多人次、车辆838台次,城乡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二)农村生态建设、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一是全面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思维,加强退耕还林宣传,完成春季造林10,149亩,迹地更新1,056亩。配合县林业部门整治林业用地种参种药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毁林开荒种地、种药势头。实施封山育林和整治林业用地违法种参种药行为等重点工程建设。二是按照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镇政府制定了工作方案,确定了工作目标。总河长由党委书记、镇长担任,各支流河长由党委副书记、副镇长担任,副河长由各村书记、主任担任。编制了“一河(库)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设立了河长制公示牌。目前,各河长巡河100余人次,清理河道30多公里,拆除沿河厕所5座,清运河道垃圾600余立方米,治理受养殖户污染河道500多米,处罚畜禽养殖污染1人。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镇基本杜绝向河道倾倒垃圾、违规占河、乱猜盗挖等问题,全镇河库生态系统显著改善。三是按照“千村美丽、万村整洁”的总要求,紧紧围绕“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开展以“三清一改”、“八乱”治理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治理行动。抓典型,示范带动促引领。因势利导,深入挖掘各村特点,精心培育示范样板,如:椽子沟村完成硬化进村主干道13公里,村内巷道10公里;完成改水率100%;改厕40户,新修排水沟渠10公里,村内环境焕然一新。抓联动,上下齐心促提升。推行每个班子成员都对自己所包的行政村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驻村镇干部组成的工作组,指定村书记是本村环境整治第一责任人,每个建设点都推选5-7人组成村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目前全镇共投入20余万元,清理生活垃圾1000余吨,清理村内边沟30余公里,村容村貌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进一步强化了保洁员队伍建设。继续实行村级聘请,镇清洁办暗访打分等方式考核保洁员,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保洁员全天候上岗。强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目前我镇完成改厕300余户,2019年改室内水冲式厕所75户。同时我镇将加大户厕改造力度,逐步提高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努力实现2020年底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目标。
(三)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改善。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优化便民服务窗口布局,根据各单位职能职责,对办事服务窗口进行合理调整布局,将经管土地确权办证、林业林权办证、村建、卫计等群众关注的共性业务单位调整到便民服务大厅一起办公,实施“一站式”服务,有效避免办事群众到处跑、多头问的现象。及时更新行政审批事项和办事指南,按照上级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印发镇便民服务窗口办事指南,对审批事项、法律依据、所需资料、办理流程、办结时限、投诉电话等进行逐一明确,并按照能减则减、能省则省的要求进一步精简办事流程,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工作不在状态、服务态度差、中梗阻、刁难办事群众等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四)农村水利设施建设明显改善。近年来,镇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河道疏浚整治规划,加大了政府投入,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投资3800万元,完成英额河上游河提防护工程建设;投资130万元完成11项农村自来水工程;投资150万元新建扶贫解困自来水井5眼;投资3.2万元,完成转湘湖水库输水洞维修工程;维修养护英额门村欢喜岭塘坝;完成长春屯村河道治理顺笼等水利改造工程。
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按照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镇政府制定了工作方案,确定了工作目标。总河长由党委书记、镇长担任,各支流河长由党委副书记、副镇长担任,副河长由各村书记、主任担任。编制了“一河(库)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设立了河长制公示牌。目前,各河长巡河100余人次,清理河道30多公里,拆除沿河厕所5座,清运河道垃圾600余立方米,治理受养殖户污染河道500多米,处罚畜禽养殖污染1人。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镇基本杜绝向河道倾倒垃圾、违规占河、乱猜盗挖等问题,通过突击整治和长效管理,全镇河道水质有了明显提高,引排功能有了明显提升,村庄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五)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近年来,镇政府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生态农业、千亿斤粮食等项目,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镇高标准农田规模不断扩大,为推进现代化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投入提供了基础性保障。完成了大林子和椽子沟两个村农业综合开发治理项目;完成转湘湖、大林子、长春屯、新民屯、英额门、孤山子、湾龙背、柳木桥8个村的千亿斤粮食项目。共治理河道修河堤13公里,砌防护墙8000延长米,修田间作业路20公里,修防渗渠5000延长米,改良土壤1万亩,配套各种喷灌200多台套,打抗旱井14眼。项目建成后,项目区内玉米产量每亩从750公斤提高到850公斤、龙胆草每亩产量从300公斤提高350公斤,农民人均增收500元以上,项目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目前,全镇有大型农机具120台套,中药材生产几乎实现了全程机械化,农业机械化程度处较高水平。
(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村集体经济发展明显增强。推动中药材相关产业快速发展,实现“文化+农业+旅游+康养+中医药”的深入融合。引导农业专业合作社发挥作用,提高组织化程度。全镇2019年调减玉米种植面积5500亩,新发展中药材16000亩,药材累计在地面积达到35000亩,年产各种药材8000多吨,实现产值1,5亿元,中药材一项人均收入达8500元。引进安徽亳州群康药业中药材深加工项目,新上切片、切段等加工生产设备,进一步拉伸中药材产业链条,扩大药农收入。继续加强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2018年我镇7个村按要求达到村集体经济纯收入5万元以上任务。椽子沟村龙盛公司不断丰富加工品种,2019年加工中药材130多吨,实现利润10万元;新民屯村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新引进肉牛120头,出售肉牛30头,现存栏90头,新建蔬菜大棚10座, 2019年新民屯村村集体分红收益达17.5万元,真正做到了村集体自力更生、自己自足。大林子、崔庄子村,围绕中药材主导产业,筹建中药材初加工厂,目前,两村已加工各类中药材100余吨。长春屯村新发展繁育牛项目,目前存栏10头。湾龙背村建设绒山羊养殖合作社。通过合作社+养殖户+农户方式发展绒山羊产业。英额门村建设1500㎡厂房,对外出租,年租金8万元,壮大村集体收入。大林子村等药材加工厂项目正在积极进行技术改造,提升中药材加工能力。孤山子村改建一处标准化养牛小区,规范粪污处理和改善青贮设施建设,繁育黄牛35头。大石沟村投资120万元建设3000㎡药材加工厂一座。丁家街村投资180万元,建设7000㎡药材加工厂一座。孤山子村成立肉牛养殖合作社,新发展肉牛35头。柳木桥村新建豆油坊,预计年生产豆油2万斤。2020年末力争全镇12个村完成壮大集体经济5万元目标任务。
为了进一步提高中药材品质,解决药农晾晒中药材难题,镇政府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建设药材初加工厂5家,有效解决中药材晾晒问题,中药材质量明显提升,龙胆草价格每公斤从30元增加到60元以上。2020年我们在原供销社院内建设药材市场,引入住中药材经销商户13家,每天销售额达到10万元,进一步促进了我镇中药材产品流通。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1、乡村道路建设标准不高。虽然我镇的道路通达率很高,但存在标准不高低,村与村之间的道路路面窄,路况差,村组公路多数为等外级公路,抗灾能力低,缺桥少涵的问题比较普遍。落后的交通基础设施仍然是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瓶颈,为新农村建设,产业结构调整、人流、物流发展等带来了较大的不利因素。
2、农田水利设施薄弱。一是我镇水利工程设施大部分修建时间长,主体工程设计标准低,水库抗灾减灾能力低。二是全镇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低,特别是山区因蓄水能力弱和排灌设施建设不完善,农业很大程度上仍然处于靠天吃饭的状态,极大地影响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三是因水利设施滞后,我镇的稳产农田不多,农业旱涝保收不稳定,产业结构调整难,农民经济增收困难。
3、社会民生事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重。一是农村文化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少,图书室、文化室建设不够完善等。二是全镇13个村委会中文化体育活动场地少,远远满足不了广大农民的业余文化生活需求。三是随着一些小学分校点的撤并,许多学生集中到村中心校,中心校的宿舍满足不了撤并后的需要,由于居住比较分散,校车数量不足。四是大部分农村卫生机构房屋因建筑面积、设施不达标需要改造,农村卫生机构缺乏基本医疗设备,难以开展好服务工作。
4、其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好多公益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存在重建轻养现象,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由于养护责任不落实,缺乏后续投入和维护管理,难于发挥其效益。
5、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结构不合理。一是近几年来,财政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增加很多,项目建设资金实行国家、省、市和县的分级配套政策,但前期拆迁站资金的投入量较大,基层财政压力较大,无力负担,严重影响了项目的顺利实施,致使建设进度慢,工程质量相对较差。二是农业建设项目由上级农业主管部门确定,部分村由于享受过小部分政策,不能再申报如农业综合开发、千亿斤粮食等项目,严重影响农业产业发展。
三、意见建议及措施
1、加强协调指导整合各方力量发挥综合效应。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十分复杂和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众多部门和人员的参与,为加强协调指导工作,我镇已成立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并组建项目建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极大地推进了我镇新农村建设的进程。此项工作更需要县直个部门对新农村建设加强重视,彼此间加强沟通和交流,各项资源形成合力。因此,在下步的工作中,建议必须加强协调指导,通过体制和机制的创新,管理办法的完善、奖惩措施的落实,去不断激励和调动部门的工作热情和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从而达到统筹安排各类基建项目、集中使用各种建设资金、提高投资使用效果、发挥综合效应的目的,使农民的生存条件和居住环境得到切实的改善。
2、进一步完善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大多具有小、分散的特点,而各地情况又千差万别,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规划,尤其是镇村建设规划就尤为重要。建设规划要把新农村建设放在首位。制定具体规划前应先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尤其是村庄布点规划要经村民充分讨论,坚持群众自愿原则,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选点,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中心村庄布点规划要整村推进,相对集中,做到规划一个村,完善一个村。建议各部门要围绕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文化科技建设等,结合本部门实际,及早谋划生产发展、安全饮用水改造建设、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要加强规划管理,严格按规划建设,严防建设和整治的随意性。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风走了”为你整理了这篇人大关于饮用水源地实施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人大关于饮用水源地实施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近期县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汇同生态环保、水利等部门相关人员,通过现场调研、座谈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县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及思考建议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一直坚持把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整体规划、项目设施建设、监控管理和综合整治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1、精心编制规划。
根据《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湖南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江华瑶族自治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域划分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县饮用水源地保护思想,通过按规定分级划分饮用水源保护区,有效推动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开展。
全县共设立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1个,乡镇“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9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10个。我县还划定了乡镇“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个(蔚竹口乡、大锡乡、大石桥乡)、村级“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7个,正在划定村级“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5个。目前,还有湘江乡、界牌乡、桥市乡等3个乡镇政府所在地供水人口或规模未达到“千吨万人”或“千人以上”要求,暂未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根据近三年的水质监测结果,鱼塘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Ⅱ类标准,水质状况稳定、良好,符合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县境内的涔天河水库上游1000米、东西河汇合处2个水质监测断面水质均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Ⅱ类标准,水质状况稳定、良好。农村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乡镇8个“千吨万人”(除桥头铺外)饮用水取水点从2019年开始开展监测,监测结果显示8个取水点水质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Ⅱ类标准。
2、加快设施建设。一是完成县城鱼塘坡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增设点位牌1处,区界牌6处,宣传警示牌31处;在一级保护区内修建河提护坡70米,修建沿河围挡2600米;制定了《江华瑶族自治县鱼塘坡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威胁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活动,全面提高环保工作人员因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二是对乡镇9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标志牌统一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进行排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小圩壮族乡、白芒营镇重新按照标准制作标识标牌;对人为活动较频繁的白芒营镇饮用水水源地设置围栏围挡四百多米。
3、强化排查整治。在2019年问题排查的基础设上,为有效防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污染,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特制定了《江华县2020年集中式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工作方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水上餐饮;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洗衣等影响水质的人为活动;排污口、畜禽养殖场、工业企业;有无水源保护宣传牌,一级保护区是否需要围挡等5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排查。经排查,完成白芒营镇、小圩壮族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标识标牌不完善,白芒营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需要隔离围挡等方面的整改工作;另外,对大路铺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渔船,沱江镇鱼塘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洗衣洗菜等现象进行了交办,要求乡镇立行立改,强化监督;对沱江镇鱼塘坡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一个小型养鸭场,进行拆除整改。
3、做实日常保护。一是开展日常巡河。大力推行河长制,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饮用水源保护监督管理机构,严格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执法,及时发现、清除饮水安全隐患,严肃处理威胁饮水安全的违法行为。二是开展水质监测。按要求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并对枯水期及丰水期实施加密监测,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上报监测结果,并向社会公开。三是开展日常保洁。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日常保洁工作,清扫周边垃圾,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4、注重宣传教育。以贯彻落实《江华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湖南省饮用水水源条例》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在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开展入户宣传。在县城饮用水取水点沱江镇鱼塘坡和县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涔天河镇聂家寨村召开饮用水源保护座谈会,入户发放《湖南省饮用水水源条例》等宣传资料2500余本;二是下乡镇开展专项宣传。在沱江镇、涛圩镇、水口镇、码市镇宣传《江华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由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联合县科协、县检察院、涔天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等单位走进沱江镇、水口镇、涛圩镇、码市镇等四个乡镇开展专项宣传,重点普及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知识,提升公民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意识。三是开展执法案卷比赛和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知识竞赛活动。通过贯彻落实执法案卷比赛和《江华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知识竞赛,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提升保护生态环境的力度。
5、强化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公开,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开设专栏,及时公开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清单、整治进展情况,并公示水质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
整体来看,我县饮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保障了大部分群众的饮水安全,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1、存在水源地环境污染隐患。个别饮用水水源源保护区周边有农田和耕地,存在农业面源污染隐患。少数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存在生活源污染隐患。如大路铺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有下车村、隔河村等3个自然村落。自然村落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可能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影响水源水质。
2、存在供水安全隐患。乡镇“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标牌、界桩、界牌以及隔离防护设施有缺失现象。部分乡镇供水点水源地地理位置较为偏僻,缺乏监控设备设施以及专门管理人员,供水安全存在漏洞。
3、少数水源点水量不足。调研发现,白芒营、大石桥等乡镇供水水量已不能满足供水要求。如白芒营镇设计取水规模为3000吨/天,实际每小时需供水200吨,即日需水量已达4800吨,超采严重,秋冬干旱季节几乎断流,水量严重不足,导致饮用水源地取水量不能满足居民用水要求。如码市雷公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量也无法满足供水需要。如水口新镇水源地保护范围樟佑冲河段有龙潭电站 ,电站发电期间影响水厂供水量。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尚不完全。部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困难,尤其是部分饮用水水源地取水类型为地下水,覆盖面大,划分难度大。同时,划分方案编制以及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资金不足。
三、对策建议
饮用水安全是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是人民健康和乡镇发展的关键。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提出以下建议。
1、增强各级各部门水源保护意识,形成良好的水源保护氛围。
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电视等新闻媒介进行《水法》、《湖南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江华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强化公众的资源、环境、生态意识,提高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自觉性,让人民群众懂得保护水环境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
2、加快推进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改。
按照“一地一策”“一厂一策”推进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改。对水源地周围零散生活污染源进行治理,禁止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治理农业源污染,强化农药化肥使用管理,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炸鱼、毒鱼、游泳;对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养殖场、水电站进行清理退出(如水口龙潭电站要尽快达成协议、收购清理),以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加强水源地保护区及其周边的基础设施建设,按要求建设一级、二级保护区标识牌、警示牌、界桩、界牌,一级保护区建设隔离防护设施等。乡镇要加强自来水厂的运行监督管理,保证广大群众饮水安全。
3、加强饮用水源地属地日常监管。
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各乡镇需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日常监管。强化重点项目的施工管理以及林业、水土保持等生态工程建设,抓好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和小流域治理等工程,禁止乱砍滥伐、河道乱采乱挖等行为,增加水源涵养量,对影响水质安全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4、加快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
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划定乡镇及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完善水源地保护的基础设施。一是对千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点全面实施水源保护区划定,为饮用水源点保护工作提供依据。二是进一步科学规划、调整优化饮用水源地的划定,确保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一)“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1.环境质量稳步提升。2015年,我州中心城市__市环境空气质量API优良天数比例由__年的88.5%提升到100%,提高了11.5个百分点,在全省9个中心城市中,排位由__年的第8位跃升为第1位;8个县(市)的空气质量API优良天数比例由上年的98.7提升到100%,提高了1.3个百分点,排位由__年的第4位上升到第1位。主要河流9个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由__年的77.8%提升到100%,提高了22.2个百分点,排位由__年的第4位上升到第1位。中心城市__市的兴西湖、木浪河和围山湖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由__年的63.3%提升到 100%,提高了36.7个百分点,排位由__年的第8位跃升为第1位。
2.生态创建扎实推进。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坚持先行先试,推进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开展生态创建,共创建生态乡镇10个、生态村34个,创建绿色学校36所、绿色社区2个,__市“创模”工作通过省的预评估。5年来,共争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饮用水源保护项目140余个,争取上级资金1.2亿元。联合云南曲靖和广西百色编制完成《万峰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已列入国家良好湖泊保护治理并得到中央专项资金支持。
3.基础设施持改善。大力推进“十二件”环保实事、环境监测能力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共建成26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9座生活垃圾填埋场、1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成8座水泥生产线脱硝工程、__电厂2台火电机组脱硫脱硝工程、1个化工行业污水深度治理工程;建成11个示范小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建成机动车污染检测监控平台和9个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建成4个跨境水质自动监测站和11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
4.监管执法力度加大。扎实持续推进 “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坚决向污染宣战,铁拳铁规治污,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零容忍、重打击”,5年来,共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602件(其中:责令整改1229件;经济处罚373件,处罚款1133万元),依法限期治理企业173家、停产整改236家、关闭取缔66家。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运用“四个一批”新的环境执法手段,严肃查处了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不验、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达到了查处一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一些污染明显、隐患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维护。
5.污染防治力度加大。认真落实“水十条”,实施南北盘江和马岭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管理,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对11个示范小城镇和150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定保护区,并开展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风险状况评估,保障饮水安全。大力实施“大气十条”,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120余台,火电和水泥企业全部完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改造,完成1座储油库、137座加油站、176辆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对60余万辆(次)机动车进行尾气检测,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8000多辆。以推进工业废渣整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为重点,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对火电、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16家重点企业开展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6.能力建设得到加强。州、县两级环保部门的编制、人员均有所增加,干部素质不断提升,能力不断加强。积极争取国家、省、州支持,夯实环保业务工作硬件基础,州环保局监察、监测业务用房得到保障和改善,监察、监测能力通过标准化考核;__县、__县、贞丰县、普安县建成监察、监测业务用房,册亨县、望谟县和__试验区启动了监察、监测业务用房建设;__市、__县、__县、贞丰县和望谟县通过监测资质认证,州环监局和__市、__县、__县、贞丰县、普安县、册亨县、望谟县等监察标准化建设通过达标验收。
7.总量减排如期实现。“十二五”全州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2.25万吨以内,比__年减少8.98%,与目标任务持平;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2393吨以内,比__年减少14.07%,与目标任务持平;二氧化硫排放总量3.95万吨,比__年增加77.9%,比目标任务减少5.1%;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83万吨,比__年增加63.4%,比目标任务减少5.6%,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二)2015年环境保护工作
2015年,认真贯彻新《环保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一通知两方案”,狠抓各项任务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1.贯彻新《环保法》取得新成效。一是加强新《环保法》学习。积极向州委、
州政府汇报新《环保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州委中心组开展了以“学习贯彻新《环保法》,提高环境治理能力”为主题的集中学习,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周珂教授作了专题讲座。州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新《环保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等。全州各级环保部门把学习贯彻新《环保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抓好推进落实。二是争取政策措施出台。为推动新《环保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的施行和西南环保督查中心稽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及时拟定了《__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和《__落实国家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稽查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简称“一通知两方案”),上报州委、州政府及时研究出台,建立了我州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新机制。三是开展宣传培训。全州各级环保部门开展了新《环保法》知识培训、专家讲座、知识竞赛、学法考试、大型宣传活动等28场(次),强化了新《环保法》的学习宣传,“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组织开展了“践行绿色生活,建设生态__”主题的宣传活动,制作环保宣传视频在州广播电视台黄金时段进行连续播放。秋季学期,州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到州委党校对学员讲授生态环境管理,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和新《环保法》。 2.服务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一是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清理排查未批先建项目202个,未验先投项目115个,不按环评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和擅自变更污染治理设施项目8个,降低环评等级审批项目1个,并按有关要求先进行处罚后再重新办理相关手续,有序推进环评遗留问题解决。全年共办理环评审批项目1248个,验收建设项目161个,对__栖凤工业园区、威舍工业园区等开展了规划跟踪环境影响评价。二是积极帮助__清水河自备电厂、__登高铝、元豪电解铝、大唐电厂、泰瑞佳等26个重大产业项目顺利通过省环保厅环评审批。三是申报创建__市万峰林街道办、__县普坪镇和__试验区__镇等3乡镇获“省级生态乡镇”荣誉称号,__市万峰林街道办下纳灰村、__县城南街道办洛渭屯、望谟县油迈乡纳王村等7个村获“省级生态村”荣誉称号;并创建了7个州级生态乡(镇)和24个州级生态村。
3.环境监管执法取得新成效。组织开展了“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环境保护大排查、清理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排污费征收稽查、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稽查等行动,全年共出动环境执法监察人员7964人(次),检查企业2743家(次),开展夜查54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96件(其中,责令整改472件;经济处罚124件)。州、县环保部门分别建立了与公安、检察院、法院之间的联席会议、重大案件会商督办、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司法联动机制,运用新的执法手段查处案件108件(其中,实施按日计罚2件罚金106万元、查封扣押30件、限产停产65件、移送司法行政拘留9件13人共计65天),追缴排污费1400余万元,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2件2人。对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稽查反馈意见认真对标对表抓好整改落实,四起环保部挂牌督办案件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顺利通过复核摘牌。组织对晴隆县、册亨县、望谟县开展了环境监管执法稽查,实现了环境监管执法稽查全覆盖。
4.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取得新成效。加强“12369”环保热线的维护管理,并开通“12369”环保微信举报平台,在环保门户网站增设投诉举报栏目,畅通公众渠道,全年共受理环境投诉193件,均在规定时限范围内办结。继续加强对兴化宜化的污染整治,做好跟踪监管监测。突出抓好小型污染企业的污染整治,强化了对“小砖瓦厂、小砂石场、小洗煤厂”等小型企业的环境监管和污染治理。__市组织开展了对瓦嘎片区砖瓦厂的污染整治和兼并组合(由原来的23家整合为8家),贞丰县组织公安等部门集中开展行动,对小屯龙井片区所有加工户实施强制取缔。全州共整治“小砖瓦厂、小砂石场、小洗煤厂”等小型污染企业180余家,整合或关停取缔48家,在“抓小”的方面下了功夫,抓出了典型,抓出了阵势。
5.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取得新成效。积极向国家和省争取政策及专项资金支持,万峰湖流域治理获得国家环保部湖泊治理资金2000万元,__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获国家专项治理资金1775万元,各县(市)分别申报并获得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资金支持,全年共争取上级资金5616万元,是__年争取资金2349万元的2.4倍。
6.环保能力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全州环保系统共增加编制30名,新调入人员32名(其中州环保局增加编制16名,一次性引进了9名专业硕士研究生,遴选2名环境监察人员);州级环境监管执法经费纳入
财政全额保障范围,实施年度预算;__县、普安县、__县等3个县完成了环境监察监测业务用房建设, 4个县完成了三级监测站达标验收;州环监局及6个县完成了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完成了8县(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增加PM2.5、O3、CO三项监测参数能力,按时间节点完成了监测数据联网直传。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抓党建、促发展”,加强制度建设和履职监督,严格按规则、按制度、按程序行使权力,规范权力运行。三是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实施了以《州环保局记分制考评管理干部办法》为基础的干部召回管理,把结果管理转变为过程管理,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执行力和落实力全面提升,为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提供了保障。 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2015年,经济发展综合测评指标中,我州城市(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为100%,排名从__年第四位上升至全省第一。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排名保持全省并列第一。全州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并不断改善,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维护,没有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因环境污染问题进京赴省上访。
未雨绸缪,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环保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 一是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县党政领导对环保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环保部门班子力量配备不足、软弱痪散。县级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评价、网格化监管考核机制尚未建立,执行环境保护制度和落实责任制不到位。一些企业环保意识淡薄,生产中只顾及自身经济利益,忽视环境保护,不正常使用环保治理设施,偷排漏排的现象仍较突出,侵害群众的环境权益,环境保护工作发展极不平衡。二是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仍然突出。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企业生产不景气,对环境污染治理投入不够,污染治理难度大。一些煤、金矿山的开采,导致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贵州兴化贵州宜化虽已进行整改治理,但由于企业设备老化,产能增大,污染物排放强度增大,在极端气候条件下,企业即便实现达标排放,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影响。2015年,州市环保部门对__中学监测160天计447时段,出现氨超标53个时段,超标率为11.9%,最大超标倍数4.85倍;对原__卷烟厂监测134天计385个时段,出现氨超标50个时段,超标率为13%,最大超标倍数8.8倍。三是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部分县(市)及城镇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由于管网建设不配套,进水水量和浓度达不到要求,加之运营单位技术力量薄弱,运行效果极差。威舍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是环保部挂牌督办四起案件之一,虽然进行了摘牌,但要确保在3月底前建成投运仍需加快进度。全州园区均未按要求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投入不足,农村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率极低。一些新投产项目的环保设施未建、不同步建设、运营不正常情况仍然不少。四是能力建设仍然薄弱。与省内其他市(州)相比,我州环境监察监测基础能力建设较为薄弱,州环保局仅有在岗人员62人,其他市(州)均超过100人;有的县监管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无法开展正常的环境监管执法。环保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环保执法不规范,不会查、不敢查、执法不严、监管不力问题仍较突出,有的县至今没有一例运用新《环保法》新的执法手段查处的案件,环境监管执法严重不到位。晴隆县、册亨县、望谟县和__试验区监测站房还未建成,普安县、晴隆县、册亨县和__试验区监测实验室还是空白,不能开展监测工作。特别是应用数据信息化管理严重滞后于全省环境管理水平,与当前面临的环境新形势发展需求不相适应。这些困难和问题,都有待在下步工作中认真解决。
(一)“十三五”环保工作总体思路
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认真贯彻州委“1+3+3”发展体系,紧紧围绕先行文明示范区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系列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扎实推进水、气、土壤治理,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牢牢守住“山青、天蓝、水清、地洁”四条生态底线,实现与“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
(二)主要环境质量指标
到2020年,全州县城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重要湖(库)监测垂线水质优良率稳定保持100%,主要河流水质优良率达到90%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提高到85%以上,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到90%以上,基本消除县城以上城市黑臭水体;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保持100%,完成省下达的PM10年均浓度下降比例;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有效监控并保持稳定,耕地及工矿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县城医疗废物实现100%集中无害化处置,乡镇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达到50%以上;区域内重金属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__市实现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指标范围内;完成300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三)主要保障措施
1.落实网格监管职责。一是加强对新《环保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的学习,将其纳入干部培训、干部学法用法和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领导干部环保意识。二是贯彻落实好州委、州政府“一通知两方案”,抓好网格化监管责任的落实,强化部门既管业务工作又管环保的职责,切实做到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2.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2016—2017全省环境保护攻坚行动”要求,积极争取上级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统筹推进项目建设,不遗余力地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优良环境,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为各项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一切尽可能的便利条件,高标准建设、高效率推进、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确保项目早竣工、早投产、早见效,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改善流域水质。
3.强化污染防治。全面落实“水十条”,深入实施南、北盘江及马岭河等重点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管理,加快万峰湖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加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关闭取缔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工业企业及畜禽养殖场。全面落实“大气十条”,大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抓好建筑扬尘、道路扬尘、矿山扬尘、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完成“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落实加油站和油罐车治理。认真实施即将出台的“土十条”,加强土壤、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工业渣场污染控制标准,抓好工业废渣整治,协同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4.加强监管执法。持续推进“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坚持铁拳铁规治污,全面排查整改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环境隐患问题,对照适用新法条款,查封扣押一批、按日计罚一批、限产停产整治一批和移送司法一批环境违法案件。强化环保督察,推进督企向督政转变,按照时限要求实现全覆盖。加强与立法机关、司法部门、行政法制机关联动,做好公益诉讼、行政拘留、环境刑事案件办理等工作的协调和衔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监控预警和环境污染调处,提高环境应急处置水平,确保环境安全。依法加强对贵州宜化、贵州兴化污染治理和监管。
5.落实总量减排。认真贯彻总量服从于质量的总要求,突出环境质量优势,推进减排工作落实,为
创新发展腾出总量指标。一是大力推进工程减排。完善减排工程调度制度,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列入国家和省级责任书的重点减排项目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二是大力推进结构减排。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淘汰落后产能。三是大力推进管理减排。细化分解减排指标,坚持总量预算管理,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电厂脱硫脱硝及水泥脱硝等重点减排工程设施运行监管,促进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发挥减排效益,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指标范围。 6.提升能力建设。把强化基层环保队伍能力建设作为推动环保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千方百计解决好环保系统人员和编制不足的问题,从完善机构、规范管理、提升能力、配备装备、强化素质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监测、应急、信息、宣教等基础能力建设。实施全州环境监察监测能力达标建设计划,着力推进环保系统“程序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环境监管执法队伍的整体能力素质和监管执法水平。
认真贯彻全国、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州委、州政府系列重大部署,结合西南督查中心工作稽查整改要求和《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事项,坚守生态底线,正确处理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狠抓环境保护各项任务落实,实现“十三五”环境保护良好开局,着力在以下工作上实现新突破:
(一)要在服务经济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项目准入,强化空间、总量、准入三条红线,优化经济发展,防止入口“门槛”过低带来风险。二是开展项目清理排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环评“三同时”制度落实,6月底前,全部解决“未批先建、批建不符和久试不验”等项目建设中的历史遗留问题。三是增强服务意识,大力简政放权,按照接得住、能把关的原则,下放一批项目环评审批权。推进环评“阳光审批”,对“大扶贫、大旅游、大数据”等攻坚项目和重大产业发展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加强对工业园区规划环评的推进,促进园区经济健康发展。
(二)要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按照“环境保护攻坚行动”要求,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支持,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启动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24个;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9个,启动建设9个;启动建设产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2个;启动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4个;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烧锅炉11台;建成标准化渣场项目5个,闭库2个。
(三)要在强化监管执法上实现新突破
认真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排查、排污费征收稽查、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稽查等,全面排查整改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环境隐患问题,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重拳打击,严肃查处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对3个县级政府实施环境稽查,实行重大生态污染损害州、县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加强环境排查和应急处置管理,畅通公众渠道,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增强震慑作用。依法强化对兴化宜化的污染监管,加强跟踪监测。
(四)要在落实稽查整改上实现新突破
要将西南督查中心稽查整改意见逐一对标对表,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方案的工作思路,举一反三,进行拉网式、地毯式全面复核,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做到整改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做到查缺补漏,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处理,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督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力,久拖不决的,实施严肃的问责和责任追究,保证整改目标全面落实到位,确保能够顺利通过西南督查中心开展后督查验收。
(五)要在争取项目支持上实现新突破
抢抓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机遇,积极对接国家资金投向,加大上省跑部汇报力度,争取国家、省的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支持,扎实推进生态镇、生态村创建和__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重点争取《万峰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申报国家环保部财政部生态湖泊治理项目资金支持,紧盯不放,跟踪落实。确保全年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增长比例高于全州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增长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