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7 11:22:03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电影市场考察报告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电影摄制环节的外资和港澳台资本准入问题
在我国,投资摄制电影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其一,投资设立获得《电影摄制许可证》的电影制片单位,由电影制片单位摄制电影;其二,电影制片单位以外的单位获得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发放的《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后,一次性参与单片的摄制。这两种方式下,外资和港澳台资本的参与程度如何呢?
(一)外资和港澳台资本能否在中国内地设立电影制片单位
我国在《入世议定书》附件9的《中国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中并未向WTO承诺在“电影制作”领域开放“商业存在”这一服务模式,因此我国《外商投资指导目录》至今也将“电影制作公司”列为“禁止外商投资”的范畴,这就意味着在现行规则下,外国企业和个人无法在中国投资(包括合资和独资)设立电影制片单位。⑥内地与港澳的CEPA和与台湾的ECFA也没有向港澳台承诺在“电影制作”领域开放“商业存在”这一服务模式,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2001修订)》第82条又规定:“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及在国外居住的中国公民在大陆设立全部资本为其所有的企业,参照本实施细则办理。”由此可见,港澳台资本也不能在内地设立电影制片单位。《电影促进法》中没有出现“电影制片单位”这一概念,只是在第17条第2款规定“:境外企业不得在境内独立从事电影摄制业务;境外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境内从事电影摄制业务。”因此可以认为,《电影促进法》没有改变目前禁止外资和港澳台资本在中国内地设立电影制片单位的规定。
(二)外资和港澳台资本如何在中国内地摄制单片
由于不能在中国内地设立电影制片单位,外资和港澳台资本想参与中国电影制作的唯一方式就是摄制单片。根据《电影管理条例》第18条“,境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从事电影片摄制活动,”外方只能与中方合作摄制单片,但是《电影管理条例》中的外方包括境外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而《电影产业促进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境外企业不得在境内独立从事电影摄制业务;境外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境内从事电影摄制业务。”该规定缩小了与中方联合摄制单片的外方范围,明确只有境外企业有权与中方合作摄制电影,而境外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既不能独立、也不能与中方合作进行电影摄制。《电影促进法》实质上进一步限制了外资进入中国电影制片行业。根据中央政府与香港、澳门政府签署的CEPA,根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条例设立或建立的制片单位所拍摄的、拥有75%以上的影片著作权的华语影片,经内地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不受进口配额限制在内地发行。⑦CEPA补充协议二将著作权比例降低为50%,但要求影片主要工作人员中香港或澳门居民应占该组别整体员工数目的50%以上。内地与台湾签署的ECFA的规定与CEPA补充协议二的内容基本一致。这些特别安排意味着港澳台制片单位有权独立在内地摄制单片,这无疑使港澳台资本具有比外资更优越的地位。综上,现行规则和《电影促进法》均禁止外资和港澳台资本在内地投资设立电影制片单位,允许外方出资与中方合作摄制单片,但现行规则中的外方包括境外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而《电影促进法》将外方范围缩小为境外企业。港澳台资本可以独立在内地摄制单片,但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主体仅为港澳台制片单位、拥有50%以上的著作权、影片主要工作人员澳台居民应占50%以上的比例。
电影发行环节的外资和港澳台资本准入问题
电影从完成制作到放映,通常要经过发行、院线、影院三个层级,即制片商先采取委托、、分账的形式将影片提供给专业的发行公司,然后发行商根据市场安排影片的上映档期,将影片提供给院线公司,再由院线公司将电影拷贝分派到各个影院进行放映。发行公司承担宣传工作,为制片方和放映方架起了桥梁,并从电影票房中分账。根据我国《电影管理条例》第37条,“设立电影发行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设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影发行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获得《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电影发行活动。
和“电影制作公司”一样,“电影发行公司”也属于《外商投资指导目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对象,因此《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第10条也相应规定:“国家鼓励境内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专营国产影片发行公司。”这些规定使得外资无法直接参与中国的电影发行活动。内地与港澳的CEPA附件四《关于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具体承诺》在2D“视听服务”部分承诺:“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经内地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内地试点设立独资公司,发行国产影片。”这里所谓的“服务提供者”,包括香港或澳门地区的永久性居民或者根据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组建或设立、且从事实质性商业经营3年以上(含3年)的法人。⑧为了落实CEPA的这一承诺,广电总局和商务部2005年3月7日、5月8日施行了《〈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经内地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内地设立独资公司发行国产电影片。条件是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这一规定使得港澳资本可以直接进入内地电影发行环节,同时也为外资“借道”港澳曲线参与内地的电影发行提供了可能。但是,内地和台湾的ECFA附件四《服务贸易早期收获部门及开放措施》在“视听服务”的“商业存在”部分,内地的承诺是“除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承诺的内容外,不作承诺”,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中国并未承诺在“电影发行”领域开放“商业存在”这一服务模式,因此可以视为台湾资本和外资一样,无权在内地设立电影发行单位。
《电影促进法》中没有出现“电影发行单位”这一概念,该法第30条规定:“企业具有与所从事的电影发行业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经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从事电影发行业务。”这一规定说明电影发行不再是某一类企业才能从事的业务,而只是一项特别的经营范围,任何企业只要具有相适应的注册资金,经过批准后即可变更登记、增加此项经营范围。但是,这一规定并没有改变现行规则中内地电影发行市场对外资和港澳台资本的开放现状。综上,现行规则和《电影促进法》都禁止了外资和台湾资本直接进入内地的电影发行环节,而香港和澳门地区的永久性居民或者根据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组建或设立、且从事实质性商业经营3年以上(含3年)的法人可以参与内地的电影发行,条件是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只能设立独资公司、只能发行国产电影片。这说明在电影发行环节,内地给香港和澳门资本的待遇要优于台湾资本和外资。
电影放映环节的外资和港澳台资本准入问题
在内地,电影放映包括院线和影院两个环节。院线是影院的上游机构,承担供片以及统一品牌下数家影院的管理经营。影院是我们最熟悉的电影终端销售环节,也是电影市场收益直接体现的环节。
(一)外资和港澳台资本能否在内地设立院线公司
为形成现代化的电影发行机制,我国从2002年开始明确鼓励院线制的发展。所谓院线制,是指“由一个发行主体以资本和供片为纽带,与若干影院组合,实行统一品牌、统一排片、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的发行放映机制。”⑨在电影商业流转环节中,院线的作用类似于批发商,其主要职能是管理与服务———管理旗下影院,策划组织新片首映活动;统一订购(批发)影片节目与拷贝,再安排到影院(零售)。⑩因为片方是与院线洽谈票房分成,电影发行也直接针对院线,因此中国现有的所有影院,都必须加盟某一院线才能获得片源。和“电影制作公司”“电影发行公司”一样“,电影院线公司”也属于《外商投资指导目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对象,因此《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第12条第2款规定:“鼓励境内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现有院线公司或单独组建院线公司。”在内地与港澳的CEPA和内地与台湾的ECFA中,都没有关于针对院线公司开放“商业存在”这一服务贸易模式的承诺,因此港澳台资本在此问题上要参照外资准入的相关规定,不能在内地设立院线公司。《电影促进法》在其第三章“电影发行、放映”部分没有针对院线公司的规定,因此其没有改变现行规则中禁止外资和港澳台资本进入电影院线环节的做法。
(二)外资和港澳台资本能否在内地建立电影院
影院环节是目前电影商业流转中对境外资本开放程度最高的环节。2002年修改的《电影管理条例》第41条第2款规定:“国家允许以中外合资或者中外合作的方式建设、改造电影院。”2005年的《五部委意见》第2条进一步明确为:“在中方控股51%以上或中方占有主导地位的条件下,允许外商以合资、合作的方式设立和经营演出场所、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电影技术等企业,参与国有书报刊音像制品发行企业股份制改造。”这些规定使得外资可以进入新建或改建电影院,但必须采用合资或合作方式,且需保证中方控股51%以上或中方占主导地位。在内地与港澳2003年签署的CEPA中也允许港澳资本在内地通过合资合作建立、改建和经营电影院,但在控股比例上比外资优惠,允许港澳资本对电影院拥有多数股权,但不得超过75%。2004年的CEPA补充规定和2005年的CEPA补充规定二进一步承诺在“视听等领域”进一步放开对港澳服务提供者市场准入的条件,这最终导致2006年1月18日广电总局和商务部联合《〈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补充规定二》,明确:“自2006年1月1日起,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公司,在多个地点新建或改建多间电影院,经营电影放映业务。”但是,内地和台湾的ECFA附件四《服务贸易早期收获部门及开放措施》在“视听服务”的“商业存在”部分,内地的承诺是“除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承诺的内容外,不作承诺”,因此在台资能否进入内地建立电影院问题上,其享有的待遇与外资是相同的,即允许台资以合资或者合作方式在内地建设、改造电影院,但内地资方的控股要在51%以上或者内地资方要占有主导地位。《电影促进法》没有改变现行规则中外资和港澳台资本投资新建或改建电影院的规定,其只是针对流动放映、电影票房的管理、放映电影的限制等进行了更为详尽的规定。
综上,在电影放映环节,目前的规则和《电影促进法》都禁止外资和港澳台资本在内地设立院线公司,允许外资和台湾资本以合资或合作方式在内地建立电影院,条件是中方(内地资方)控股51%以上或中方(内地资方)占有主导地位;港澳资本在投资建立电影院问题上享有比外资和台资更多的优惠,港澳资本可以独资在内地新建、改建或经营电影院。内地电影行业的外资和港澳台资本准入如表1所示。根据表1可知,在现行规则下,外资和港澳台资本能够进入内地电影行业的范围是非常有限的,港澳资本在设立电影发行公司和建立电影院上具有明显的优势,台湾资本的待遇基本上等同于外资,只是在单片摄制上稍优惠于外资。《电影促进法》不仅没有放宽外资和港澳台资本进入内地电影行业的条件,反而在中外联合摄制单片问题上将外方的主体范围缩小了。
电影行业外资准入国别比较研究
如果说严格限制境外资本进入我国电影行业是惧怕外国电影服务提供者强大的竞争优势会蚕食我国电影市场,那么,将境外资本拒之于门外是否就能起到保护国内电影行业,从而促进我国电影产业的目的?外资的进入是导致国内电影市场的繁荣还是毁灭,是促进还是阻碍了本国电影产业的发展?我们需要借鉴一些与中国类似的国家的经验。在这个问题上,电影产业链条早已充分市场化、以电影产业输出为主要特点的欧美国家的电影产业政策在中国还欠缺移植的“土壤”,而跟中国一样经历了从电影管理到电影促进的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经验反而值得我们借鉴。
(一)印度电影行业的外资准入
为了消除这些弊端,1999年开始,印度政府积极鼓励私人、国家银行以及有信誉的私人银行投资拍摄影片,颁布法规批准外国公司直接投资印度电影业。2001年印度又补充规定,外资比例可以高达100%,并且可以包括投资、生产、发行、公开放映等,同意在印度境内建设好莱坞的电影院和电影网线。开放性的电影市场准入机制极大地促进了印度电影产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广电总局2007年10月16日公布的《韩国、越南、印度电影立法考察报告》,印度电影年产量在2007年已经位列世界第一,每年电影产量为800~900部,包括34种不同民族语言的影片;每年进口300~400部电影,进口影片数量没有限制;一年总票房达40亿卢比~50亿卢比(折合人民币7亿元~8亿元),年增长率为15%~18%;综合年收入约为540亿卢比;电影从业人员达500万;全印度约有电影院1.2万,以传统单厅影院为主。
(二)韩国电影行业的外资准入
韩国《电影法》最早制定于1962年,该法的主要目的不是振兴而是管制,因此在内容上主要体现为苛刻的资本准入条件、严格的内容审查体制等,与现行的中国电影管理制度极为相似。20世纪80年代,在美韩自由贸易谈判的背景下,韩国被迫实行了一系列经济自由化的政策。1985年,美韩开始了第一轮电影谈判,韩国做出妥协,承诺开放电影市场。1986年,韩国《电影法》第六次修订,允许外国法人和分支机构在韩国开展经营活动,直接发行影片。到1988年,外资在韩国有权利从事电影制作、发行,也可以开设电影院,在电影产业的各个环节几乎都畅通无阻。自此,大量的美国电影制作公司和美国电影进入韩国市场。为了扶植、振兴民族电影,应对主要来自于好莱坞的竞争压力,1997年,韩国以《电影振兴法》取代了《电影管理法》,该法于2001年、2002年、2005年作了三次局部修改。韩国振兴民族电影产业的做法不是关闭已经对外资开放的电影产业大门,而是通过设立电影振兴基金、明确影院对国产片的“义务上映制度”、改变电影审查制度为电影分级制度、奖励电影出口等措施让本土电影市场更加自由化。电影摄制、发行和放映活动对内资和外资都等同开放,各个环节都无需经政府审批,只有开展电影摄制活动前应当告知电影振兴委员会,如不告知,其影片就无法分级以及放映。韩国对电影产业愈加开放和自由化的政策产生了始料未及的积极效果,不仅振兴了韩国本土电影,还使其进入了通往国际化的道路。
(三)越南电影行业的外资准入
越南于2006年6月通过、2007年1月1日生效了《越南电影法》,对越南电影管理体制、电影生产、复制、销售、进出口、放映的市场准入和企业的设立、各类电影企业的权利义务,电影审查,电影档案管理等作了规定,同时规定了对违反该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在越南,从事电影制作、发行、放映等行业,要经政府许可,国有和私人资本都可进入电影业。越南2007年加入WTO时,对外资进入电影产业也作出了承诺,允许外国机构和个人在有限制的前提下进入越南电影发行、放映业务,其中须具备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该公司的总经理、经理须由越南公民担任。
据广电总局统计,20xx年全国电影票房收入达到101.72亿元,在20xx年电影票房增幅42.96%的强势基础上,同比增幅达到63.9%。产业化改革8年以来,全国城市票房增长了10倍,年均增幅超过35%。在今年的总票房中,国产影片票房总额为57.34亿元,占全年票房总额的 56.3%。
合肥报告编制网认为,影视制作基地有望借此机会,得到大力扩增,以满足日趋增长的影视剧制作。因此,影视制作基地项目前景十分光明。
【影视制作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录】
第一部分 影视制作基地项目总论
总论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首要部分,要综合叙述研究报告中各部分的主要问题和研究结论,并对项目的可行与否提出最终建议,为可行性研究的审批提供方便。
一、影视制作基地项目背景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的承办单位
(三)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单位情况
(四)项目的主管部门
(五)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目标
(六)项目建设地点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主要结论
在可行性研究中,对项目的产品销售、原料供应、政策保障、技术方案、资金总额筹措、项目的财务效益和国民经济、社会效益等重大问题,都应得出明确的结论,主要包括:
(一)项目产品市场前景
(二)项目原料供应问题
(三)项目政策保障问题
(四)项目资金保障问题
(五)项目组织保障问题
(六)项目技术保障问题
(七)项目人力保障问题
(八)项目风险控制问题
(九)项目财务效益结论
(十)项目社会效益结论
(十一)项目可行性综合评价
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在总论部分中,可将研究报告中各部分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汇总,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使审批和决策者对项目作全貌了解。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对可行性研究中提出的项目的主要问题进行说明并提出解决的建议。
第二部分 影视制作基地项目建设背景、必要性、可行性
这一部分主要应说明项目发起的背景、投资的必要性、投资理由及项目开展的支撑性条件等等。
一、影视制作基地项目建设背景
(一)国家或行业发展规划
(二)项目发起人以及发起缘由
(三)……
二、影视制作基地项目建设必要性
(一)……
(二)……
(三)……
(四)……
三、影视制作基地项目建设可行性
(一)经济可行性
(二)政策可行性
(三)技术可行性
(四)模式可行性
(五)组织和人力资源可行性
第三部分 影视制作基地项目产品市场分析
市场分析在可行性研究中的重要地位在于,任何一个项目,其生产规模的确定、技术的选择、投资估算甚至厂址的选择,都必须在对市场需求情况有了充分了解以后才能决定。而且市场分析的结果,还可以决定产品的价格、销售收入,最终影响到项目的盈利性和可行性。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详细研究当前市场现状,以此作为后期决策的依据。
一、影视制作基地项目产品市场调研
(一)影视制作基地项目产品国际市场调研
(二)影视制作基地项目产品国内市场调研
(三)影视制作基地项目产品价格调查
(四)影视制作基地项目产品上游原料市场调研
(五)影视制作基地项目产品下游消费市场调研
(六)影视制作基地项目产品市场竞争调查
二、影视制作基地项目产品市场预测
市场预测是市场调研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延续,利用市场调研所得到的信息资料,对本项目产品未来市场需求量及相关因素进行定量与定性的判断与分析,从而得出市场预测。在可行性研究工作报告中,市场预测的结论是制订产品方案,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参考的重要根据。
(一)影视制作基地项目产品国际市场预测
(二)影视制作基地项目产品国内市场预测
(三)影视制作基地项目产品价格预测
(四)影视制作基地项目产品上游原料市场预测
(五)影视制作基地项目产品下游消费市场预测
(六)影视制作基地项目发展前景综述
第四部分 影视制作基地项目产品规划方案
一、影视制作基地项目产品产能规划方案
二、影视制作基地项目产品工艺规划方案
(一)工艺设备选型
(二)工艺说明
(三)工艺流程
三、影视制作基地项目产品营销规划方案
(一)营销战略规划
(二)营销模式
在商品经济环境中,企业要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合格的销售模式,争取扩大市场份额,稳定销售价格,提高产品竞争能力。因此,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对市场营销模式进行详细研究。
1、投资者分成
2、企业自销
3、国家部分收购
4、经销人代销及代销人情况分析
(三)促销策略
……
第五部分 影视制作基地项目建设地与土建总规
一、影视制作基地项目建设地
(一)影视制作基地项目建设地地理位置
(二)影视制作基地项目建设地自然情况
(三)影视制作基地项目建设地资源情况
(四)影视制作基地项目建设地经济情况
(五)影视制作基地项目建设地人口情况
二、影视制作基地项目土建总规
(一)项目厂址及厂房建设
1、厂址
2、厂房建设内容
3、厂房建设造价
(二)土建总图布置
1、平面布置。列出项目主要单项工程的名称、生产能力、占地面积、外形尺寸、流程顺序和布置方案。
2、竖向布置
(1)场址地形条件
(2)竖向布置方案
(3)场地标高及土石方工程量
3、技术改造项目原有建、构筑物利用情况
4、总平面布置图(技术改造项目应标明新建和原有以及拆除的建、构筑物的位置)
5、总平面布置主要指标表
(三)场内外运输
1、场外运输量及运输方式
2、场内运输量及运输方式
3、场内运输设施及设备
(四)项目土建及配套工程
1、项目占地
2、项目土建及配套工程内容
(五)项目土建及配套工程造价
(六)项目其他辅助工程
1、供水工程
2、供电工程
3、供暖工程
4、通信工程
5、其他
第六部分 影视制作基地项目环保、节能与劳动安全方案
在项目建设中,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能源节约和职业安全方面的法规、法律,对项目可能造成周边环境影响或劳动者健康和安全的因素,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论证分析,提出防治措施,并对其进行评价,推荐技术可行、经济,且布局合理,对环境有害影响较小的最佳方案。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制度,同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要有专门论述。
一、影视制作基地项目环境保护
(一)项目环境保护设计依据
(二)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环境保护评价
二、影视制作基地项目资源利用及能耗分析
(一)项目资源利用及能耗标准
(二)项目资源利用及能耗分析
三、影视制作基地项目节能方案
(一)项目节能设计依据
(二)项目节能分析
四、影视制作基地项目消防方案
(一)项目消防设计依据
(二)项目消防措施
(三)火灾报警系统
(四)灭火系统
(五)消防知识教育
五、影视制作基地项目劳动安全卫生方案
(一)项目劳动安全设计依据
(二)项目劳动安全保护措施
第七部分 影视制作基地项目组织和劳动定员
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根据项目规模、项目组成和工艺流程,研究提出相应的企业组织机构,劳动定员总数及劳动力来源及相应的人员培训计划。
一、影视制作基地项目组织
(一)组织形式
(二)工作制度
二、影视制作基地项目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
(一)劳动定员
(二)年总工资和职工年平均工资估算
(三)人员培训及费用估算
第八部分 影视制作基地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时期的进度安排是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实施时期亦称投资时间,是指从正式确定建设项目到项目达到正常生产这段时期,这一时期包括项目实施准备,资金筹集安排,勘察设计和设备订货,施工准备,施工和生产准备,试运转直到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等各个工作阶段。这些阶段的各项投资活动和各个工作环节,有些是相互影响的,前后紧密衔接的,也有同时开展,相互交叉进行的。因此,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需将项目实施时期每个阶段的工作环节进行统一规划,综合平衡,作出合理又切实可行的安排。
一、影视制作基地项目实施的各阶段
(一)建立项目实施管理机构
(二)资金筹集安排
(三)技术获得与转让
(四)勘察设计和设备订货
(五)施工准备
(六)施工和生产准备
(七)竣工验收
二、影视制作基地项目实施进度表
三、影视制作基地剂项目实施费用
(一)建设单位管理费
(二)生产筹备费
(三)生产职工培训费
(四)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
(五)其他应支出的费用
第九部分 影视制作基地项目财务评价分析
一、影视制作基地项目总投资估算
图:项目总投资估算体系
二、影视制作基地项目资金筹措
一个建设项目所需要的投资资金,可以从多个来源渠道获得。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资金筹措工作是根据对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估算和流动资金估算的结果, 研究落实资金的来源渠道和筹措方式,从中选择条件优惠的资金。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对每一种来源渠道的资金及其筹措方式逐一论述。并附有必要的计算表格和附件。可行性研究中,应对下列内容加以说明:
(一)资金来源
(二)项目筹资方案
三、影视制作基地项目投资使用计划
(一)投资使用计划
(二)借款偿还计划
四、项目财务评价说明&财务测算假定
(一)计算依据及相关说明
(二)项目测算基本设定
五、影视制作基地项目总成本费用估算
(一)直接成本
(二)工资及福利费用
(三)折旧及摊销
(四)工资及福利费用
(五)修理费
(六)财务费用
(七)其他费用
(八)财务费用
(九)总成本费用
六、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
(一)销售收入
(二)销售税金及附加
(三)增值税
(四)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
七、损益及利润分配估算
八、现金流估算
(一)项目投资现金流估算
(二)项目资本金现金流估算
九、不确定性分析
在对建设项目进行评价时,所采用的数据多数来自预测和估算。由于资料和信息的有限性,将来的实际情况可能与此有出入,这对项目投资决策会带来风险。为避免或尽可能减少风险,就要分析不确定性因素对项目经济评价指标的影响,以确定项目的可靠性,这就是不确定性分析。
根据分析内容和侧重面不同,不确定性分析可分为盈亏平衡分析、敏感性分析和概率分析。在可行性研究中,一般要进行的盈亏平衡平分析、敏感性分配和概率分析,可视项目情况而定。
(一)盈亏平衡分析
(二)敏感性分析
第十部分 影视制作基地项目财务效益、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价
在建设项目的技术路线确定以后,必须对不同的方案进行财务、经济效益评价,判断项目在经济上是否可行,并比选出优秀方案。本部分的评价结论是建议方案取舍的主要依据之一,也是对建设项目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本部分就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财务、经济与社会效益评价的主要内容做一概要说明
一、财务评价
财务评价是考察项目建成后的获利能力、债务偿还能力及外汇平衡能力的财务状况,以判断建设项目在财务上的可行性。财务评价多用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相结合,以动态为主的办法进行。并用财务评价指标分别和相应的基准参数——财务基准收益率、行业平均投资回收期、平均投资利润率、投资利税率相比较,以判断项目在财务上是否可行。
(一)财务净现值
财务净现值是指把项目计算期内各年的财务净现金流量,按照一个设定的标准折现率(基准收益率)折算到建设期初(项目计算期第一年年初)的现值之和。财务净现值是考察项目在其计算期内盈利能力的主要动态评价指标。
如果项目财务净现值等于或大于零,表明项目的盈利能力达到或超过了所要求的盈利水平,项目财务上可行。
(二)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
财务内部收益率是指项目在整个计算期内各年财务净现金流量的现值之和等于零时的折现率,也就是使项目的财务净现值等于零时的折现率。
财务内部收益率是反映项目实际收益率的一个动态指标,该指标越大越好。
一般情况下,财务内部收益率大于等于基准收益率时,项目可行。
(三)投资回收期Pt
投资回收期按照是否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可以分为静态投资回收期和动态投资回收期。以动态回收期为例:
(l)计算公式
动态投资回收期的计算在实际应用中根据项目的现金流量表,用下列近似公式计算:Pt=(累计净现金流量现值出现正值的年数-1)+上一年累计净现金流量现值的绝对值/出现正值年份净现金流量的现值
(2)评价准则
1)Pt≤Pc(基准投资回收期)时,说明项目(或方案)能在要求的时间内收回投资,是可行的;
2)Pt>Pc时,则项目(或方案)不可行,应予拒绝。
(四)项目投资收益率ROI
项目投资收益率是指项目达到设计能力后正常年份的年息税前利润或营运期内年平均息税前利润(EBIT)与项目总投资(TI)的比率。总投资收益率高于同行业的收益率参考值,表明用总投资收益率表示的盈利能力满足要求。
ROI≥部门(行业)平均投资利润率(或基准投资利润率)时,项目在财务上可考虑接受。
(五)项目投资利税率
项目投资利税率是指项目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的一个正常生产年份的年利润总额或平均年利润总额与销售税金及附加与项目总投资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投资利税率=年利税总额或年平均利税总额/总投资×100%
投资利税率≥部门(行业)平均投资利税率(或基准投资利税率)时,项目在财务上可考虑接受。
(六)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ROE)
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是指项目达到设计能力后正常年份的年净利润或运营期内平均净利润(NP)与项目资本金(EC)的比率。
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高于同行业的净利润率参考值,表明用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表示的盈利能力满足要求。
(七)项目测算核心指标汇总表
二、国民经济评价
国民经济评价是项目经济评价的核心部分,是决策部门考虑项目取舍的重要依据。建设项目国民经济评价采用费用与效益分析的方法,运用影子价格、影子汇率、影子工资和社会折现率等参数,计算项目对国民经济的净贡献,评价项目在经济上的合理性。国民经济评价采用国民经济盈利能力分析和外汇效果分析,以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作为主要的评价指标。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也可计算经济净现值(ENPV)指标,涉及产品出口创汇或替代进口节汇的项目, 要计算经济外汇净现值(ENPV),经济换汇成本或经济节汇成本。
三、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分析
在可行性研究中,除对以上各项指标进行计算和分析以外,还应对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进行分析,也就是对不能定量的效益影响进行定性描述。
第十一部分 影视制作基地项目风险分析及风险防控
一、建设风险分析及防控措施
二、法律政策风险及防控措施
三、市场风险及防控措施
四、筹资风险及防控措施
五、其他相关粉线及防控措施
第十二部分 影视制作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与建议
根据前面各节的研究分析结果,对项目在技术上、经济上进行全面的评价,对建设方案进行总结,提出结论性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有:
1、对推荐的拟建方案建设条件、产品方案、工艺技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影响的结论性意见
2、对主要的对比方案进行说明
3、对可行性研究中尚未解决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
4、对应修改的主要问题进行说明,提出修改意见
5、对不可行的项目,提出不可行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6、可行性研究中主要争议问题的结论
二、附件
凡属于项目可行性研究范围,但在研究报告以外单独成册的文件,均需列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件,所列附件应注明名称、日期、编号。
1、项目建议书(初步可行性报告)
2、项目立项批文
3、厂址选择报告书
4、资源勘探报告
5、贷款意向书
6、环境影响报告
7、需单独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单项或配套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8、需要的市场预测报告
9、引进技术项目的考察报告
10、引进外资的名类协议文件
11、其他主要对比方案说明
12、其他
三、附图
1、厂址地形或位置图(设有等高线)
2、总平面布置方案图(设有标高)
3、工艺流程图
我省不仅图书出版多年位居国内前列,与传统出版相关的新兴文化业态也曾两度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第一次是90年代初兴起的音像电子出版,虽然总体规模始终没有超过发源地xx省,但我省当时的音像市场年流通总量一度占国内市场的20%,涌现出原创作品单品种磁带发行量超千万的xx音像出版社,以及至今保持获奖作品总量之冠的xx电子音像出版社。
第二次是90年代后期兴起的光盘复制产业,虽然xx省出版业介入时间已经比xx等地晚了5年,而且接手的仅是3个被查处的小厂,但在省新闻出版局的直接参与和政策引导下,借助我省外向型经济的崛起,扶持当时世界第一、第二大光盘复制企业落户苏州、南通,使我省一跃成为继xx、北京之后现今国家最大的光盘产业基地。即便是目前光盘行业总体进入滞退期,我省的只读和可录两类光盘企业的规模和效益仍列国内前茅。
但是,在与传统出版相关的第三次新兴文化业态变革中——游戏动漫产业(过去属新闻出版管理范畴,现权威部门统计仍将其列入广义的数字出版范畴),xx未拔得头筹。在国家划定的数个动漫基地名单里没有xx。总产值早已超过电影的国内著名游戏企业,则云集上海北京两地,而xx在南京几个网游企业倒闭之后,仅苏州尚存两家规模不大的游戏制作公司。
当前,与传统出版更密切的数字出版正在兴起,在新一轮业态变革的竞赛中,北京无疑暂时遥遥领先,上海、xx、xx、xx等省市紧跟其后,xx能不能抓住机会奋起直追,能否在第四次业态变革中再现后发优势?是本调研报告竭力想说明的主题。
本报告未涉及数字印刷和网络书店。
一、数字出版的产业环境
数字出版的起源应该在上世纪90年代前后,按需印刷已初现雏形,但真正规模应用是在2000年以后,大型的国际出版商开始开发并运用数字出版平台或数据库进行数字出版。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国外专业出版领域的数字出版运作已经比较成熟,也取得了不菲的成绩。而近年来国外大型的互联网行业巨头和新媒体公司操作数字出版的方式更是给传统出版业带来巨大的冲击。例如,谷歌的盈利模式是提供全免费的内容以吸引广告商来实现最后的盈利。而新近比较热门的“维基百科”更是向读者提供写作和发表的平台,每一个人都可成为作者,颠覆了传统出版理念。这些大公司对新技术和行业标准的潜在垄断,以及对数字出版资源的不断蚕食,给传统出版产业敲响了警钟。
我国的数字出版起步与国际相比不算太晚,北大方正、清华同方等技术服务商基本于国际同步开始进入该领域。但2007年以前,数字出版一直处于“内冷外热”的状况,一些it技术服务商出于各种各样的目的,十分热衷于此,至今已占据了绝大部分市场份额。而传统的出版单位则一直在犹豫观望,只有极少的单位有所涉足。到2007年,数字出版市场的先行者,不管是国有资本还是民营资本,经过4、5年的磨练,少了许多浮躁和急功近利,都能比较平和踏实地应对不太规范的外部环境。据权威机构的调查统计,2008年,全国网民数量达到2.53亿,超过美国居全球首位,宽带网民数达到2.14亿人,跃居世界第一,互联网普及率也快速提高至19.1%。2008年,我国数字出版业的整体收入达到530亿元,比2007年增长46.42%。2009年数字出版业的整体收入预计将超过750亿元。近两成有读书习惯的国民阅读电子书,网络在线阅读是最普遍的阅读方式,手机报和电子杂志的读者规模均超过200万人。这些数据或多或少触动着传统出版业的神经,一边是滞涨的传统出版物市场、逐年增加的库存压力,一边是蓬勃发展的数字出版产业,我们的传统出版单位如果再不行动起来,就有失去产业话语权的危险。
新闻出版总署一直十分重视数字出版的发展。2006年,国家先后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新闻出版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其中都把“数字出版技术”、“数字化印刷、复制”和发展新媒体列入科技创新的重点。党的十七大报告也指出“运用高新技术创新文化生产方式,培育新的文化业态,加快构建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文化传播体系”。各项政策都表明数字出版已成为出版现代化的关键。2008年新闻出版总署成立了科技与数字出版管理司,负责管理和推进数字出版的发展。同时由总署牵头的国家数字复合出版系统、国家知识资源数据库、中华字库、数字版权保护技术平台等4项重点数字出版工程项目已经进行论证并组织实施。柳斌杰署长也指出:抓发展要抓技术进步,运用新技术,占领新阵地,培育新业态。要大力应用互联网、计算机、数字化这些新技术,大力推进传统出版向数字出版转型,努力打造主流媒体在多元传播格局中的强势地位。鼓励和支持出版企业研发数字出版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充分发挥出版单位的自主性和创新性,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采取联合出资、共同委托等方式进行合作研发。提高科技管理水平,为数字出版的项目提供组织管理、统筹协调、制定标准、咨询服务等,促进出版企业成为技术运用和技术创新的主体。抓紧完成行业主要标准的制定,形成科学规范的新闻出版业技术标准化体系。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it技术和互联网应用水平的持续提高,国民阅读习惯和阅读环境的逐步变化,我国的数字出版产业即将进入一个高速发展期。
二、我省数字出版的发展现状及原因
我省是经济、文化大省,也是传统的出版大省。2008年包括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在内的全省新闻出版(版权)行业预计实现营业收入超过800亿元。其中,图书、期刊、音像及电子出版、音像及电子复制业实现营业收入约90亿元;出版物发行业实现营业收入约150亿元,居全国第一位;印刷业实现营业收入约550亿元,居全国第三位。我省互联网宽带用户的年均增长率约为33%,2009年5月已达789.9万户,专线用户更是爆炸性增长,互联网普及率达23.3%,移动电话普及率也保持15%左右的增长,各类网站数量已达20多万个。各项统计数据表明我省的新闻出版(版权)产业在全国处于领先行列,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基础雄厚、环境良好。
我省的数字出版产业起步较晚,主要涉及互联网图书、期刊和手机报纸等(按《2007-2008年中国数字出版年度产业报告》种类划分)。整体上实力不强,种类不多,2007年收入约为1200万元,2008年收入约为3500万元,还无法与传统出版相比。但正因为如此,我省的数字出版产业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预计2009年的数字出版收入会有一个较大的提升。
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手机出版、网络文学出版作为成长较快、赢利较好的数字出版类型,在我省也有不俗的表现。
我省的大型报业集团发行手机报的积极性较高,各地级市报也大都开办了自己的手机报。原因在于手机的普及率高,移动通信运营商的强势,运营的商业模式清晰,产业链简单明了,特别是订阅、收费等的方式十分简便、灵活。加上绝大部分大型报社已基本完成了信息化建设,因此也培养了一批专业的人才,报业集团都能很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在整个产业链中的位置和盈利点,进入数字出版的步伐就相对快一些。例如早在2001年新华报业集团的扬子晚报就在全国率先推出了短信版“扬子随身看”。2006年前后,南京日报报业集团也进入数字出版领域,集团领导高度重视数字出版的发展,制定了《南京日报报业集团2008——2010年数字报业发展规划》,明确了今后的发展思路,稳步推进数字报业的发展,其手机报在全国也名列前茅。但也应该看到,移动公司过于强大的垄断地位及其直接涉足内容生产的做法很可能会对手机出版产业形成伤害。据《2007-2008年中国数字出版年度产业报告》统计,我国手机出版业务在2007年收入达150亿元,是对整个数字出版产值贡献最大的门类。事实上,除去手机彩铃、手机铃声、手机游戏等业务,真正意义上“以阅读为取向”的手机出版还刚刚步入发展轨道,但其发展速度和空间令人振奋。从2005到2007年,手机客户端阅读主要竞争厂家从不到5家快速增长到几十家,注册用户合计超过2000万。手机出版因其庞大的用户数量、用户付费阅读习惯和成熟的移动收费模式,必将成为数字出版的下一个拐点。而随着3g时代的到来,手机将会从单纯的通讯工具向移动媒体发展。
目前,对我省互联网文学网站进行初步调研的结果显示,90%以上的文学网站由民营企业经营。我局已先行登记的互联网文学网站64家(其中小说网站53家)、搜书引擎网站4家、文学论坛7家、小说论坛2家、电子图书网站4家。部分网站已具有一定的规模,互联网文学正在逐渐产业化,逐浪文学原创网、潇湘书院、万壑松风书库、连城读书、异侠小说搜索等网站在全国网络小说网站排名位居前列。
文学网站已经有多种成熟的盈利模式,vip会员付费制度已相当成熟。文学网站积累大量公众作品让普通会员免费浏览以吸引流量,与网络作者签约提供vip作品让vip会员付费浏览,vip作者依据作品的订阅数获得每千字几十元不等的稿费。另外还有广告收入、版权运营收入等。大型的文学网站以会员付费收入为主,而小型文学网站主要收入来源还是广告。以我省规模最大的“逐浪网”为例,截至2008年底,其签约作者约3000人,签约vip作品约4000部,注册会员为4592303人,付费vip会员为197274人,日访问量为50-60万ip,日均pv量(浏览网页数)为700万页(次),其2008年的会员付费为300.47万元,广告收入为58.6万元,版权运营收入为近60万元。规模次之的私营文学网站“潇湘书院”2008年的会员付费也超过了200万。
但是,对于我省的传统出版单位来说,其介入数字出版领域的状况却不容乐观。虽然,其中不乏一些做得较为成熟的单位,例如中国家禽网,年收入约为60万元;我省最大的凤凰出版传媒集团也做了一些尝试,集团内出版社和北大方正公司合作发行电子书,迄今为止有2000多种,产生效益20多万元;该集团还推出了总署”十一五”规划重点图书《走进百家名村》,以图书、互联网和dvd-rom三种形式同步出版,收到了良好效果。但是,大部分的传统出版单位,如图书、电子音像出版单位和期刊社,一般都只是建有本社的宣传网站,还没有真正进入数字出版领域,存在着“报纸热、图书期刊冷”的现象。相比于传统出版单位,我省民营资本进入互联网出版的积极性却很高,呈现“内冷外热”。以网络文学为例,据2008年中国出版业网站年会的统计资料显示,我省有逐浪网、潇湘书院和异侠玄幻小说网等3个小说网站进入全国同类网站的前15名,有着较好的市场基础和知名度。
我省的数字出版为什么会出现“内冷外热”、“报纸热、图书冷”等现象,我们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认识不够,动力不足,缺乏市场意识
多数传统出版单位对数字出版的认识仍然停留在建网站或与运营商签订各种委托数字化协议阶段,对数字出版本质缺乏认真研究。一些传统出版单位虽然认识到了数字出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由于长期受惠于国家的保护性政策,产品结构失衡,市场意识不强,对传统出版数字化升级转型的紧迫感不强,缺乏数字出版创新的动力。而且数字出版资金投入大,不能立刻产生经济效益,一般中小出版单位力不从心,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进入数字出版的步伐。
2.商业模式不够清晰
虽然数字出版已是大势所趋,但是其盈利模式还是不太清晰。大型国际新媒体公司基本采取内容免费广告盈利的模式,专业类的出版商利用其专业优势可以形成符合其专业特点的盈利模式。这些较成熟的商业模式往往是不可复制的,我们的传统出版单位还没有摸索到一个较为明确的、适合自身特点的商业模式。中国网民多年养成的免费阅览习惯,从某种意义上造成网络出版=“网络共产”的事实,使得出版社望而却步。在我们的传统思维中,“编、印、发”一条龙,产业链是闭合的,所有的控制权都在出版单位自己手中。在一个完整的数字出版产业链中,从作者——内容提供商——数字出版商——技术服务商(包括网络运营商、金融服务提供商等)——消费者,传统出版单位就不太可能包打天下了,产业链中盈利点的分散或者说是话语权的缺失也导致传统出版单位进入数字出版的信心不足。
3.信息化程度不高,复合型人才少之又少
数字出版是一个技术含量较高的行业。我们的传统出版单位信息化程度不高,自身业务的流转没有完全信息化,缺乏相应的技术人才储备,以文科为主的编辑队伍还有一个很长的再学习过程,这同样也是xx出版业在第三次新兴文化业态变革——动漫游戏产业中掉队的原因,既懂出版又懂技术的专业复合型人才少之又少,使得进入数字出版的成本过高。
4.技术和资金的缺乏
出版业积累的大量信息,因为缺乏技术的嫁接和资金的投入,导致知识资源利用单一,甚至白白浪费。每一个出版社、出版单位都积累了大量的信息资源、知识库,但是没有技术手段就开发不出来,更谈不上增值性应用。传统出版单位虽然很想投入新的技术开发,但却缺少资金支持渠道,也没有投资的来源。
5.法律法规和标准建设滞后
数字出版是一个新兴的产业,我国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都不很完备,按照传统的管理模式几乎已不可能。现有的法律法规适用性不强,执行起来有较大的难度。由于数字出版利润巨大、盗版成本低、而打击盗版的成本却很高,这些状况将使得版权保护难度较大。数字出版的标准涉及到出版流程的各个环节,标准的不统一会导致重复建设、资源难以共享等诸多问题。这些都增加了我省传统出版单位的顾虑,也制约了我省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
三、先进地区的发展模式
鉴于北京地区目前在国内数字出版领域的优势地位,此次调研我们除参加全国数字出版年会之外,还重点走访了xx市的数字出版单位,就体制内的传统出版单位、数字期刊出版商和体制外的大型门户网站等几个方面做了深入的考察。不仅了解全国数字出版的现状,还学习了先进单位发展数字出版的经验。
1.传统出版单位——高等教育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的数字出版工作起步于2002年左右,是较早进行数字出版探索的传统出版单位,至今已取得明显的成绩。该社数字出版工作动手早起点高,不仅有力的推动了该社在高校教材领域的扩张,还探索出了教育专业数字出版模式:早在2002年与世界著名企业sap公司合作实施erp项目时,就将数字出版流程再造列入第二、三期工程,并在原高教电子出版部的基础上组建“教育技术与出版技术研发中心”及“媒体技术研究所”。2002年启动了“百门精品课程教材建设”,已出版包括纸介质、音像、电子、网络多种媒体配套的“立体化教材”1000种;2004年启动了“资源库和教学内容集成方案”,正式立项基于4a网络教学平台的资源库和方案28个;2005年又启动了“内容管理系统建设工程”,搭建一个作者与编辑协同工作的虚拟平台,从而最终实现了出版流程的再造,即图书、网络、电子、学科网站对同一资源的反复利用及互相沟通。
高教模式适用于大型专业出版社,我省大部分中小型图书出版社难以独自仿效,xx省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正在实施的数字化战略与此类同。
2.期刊出版商——同方知网
同方知网全文文献数据的年生产能力达400万篇,年信息处理能力达5亿条。2007年同方知网出版期刊88393本,文献量300多万篇。其机构用户总数超过6000家,在各个行业的用户数量和市场占有率分别为:本科院校100%;高职高专50%;省级、副省级以上图书馆91%;地级市以上图书馆21%;科研机构200多家;政府机关近500家;军队用户近百家;医院上千家,其中三级医院市场占有率85%;企业约400家;中小学600余家;海外用户500多家。总使用人数约2600万。2007年销售收入为3亿元,占全国互联网期刊出版产业收入的近50%。我省的凤凰出版传媒集团也将购买其镜像数据库,作为集团内部共享的检索资料库。
国内类似的期刊数字出版商还有万方数据,鉴于这种数字出版模式特有的中心地域幅射效应和很强的排它性,地方省份很难继续再建新的同类数据库。
3.电子书出版商——北大方正
北大方正(方正阿帕比公司)每年新出版电子书8万种,全球3800多家学校、图书馆等企事业单位应用阿帕比数字出版产品,全国150多家报社的300多份报纸应用阿帕比技术发行数字报,全国近500家出版社与北大方正合作进行电子图书出版和发行,即将自己已出版的纸书电子文档交北大方正加工成电子书,供读者有偿下载或提供给图书馆,我省大部分出版社与北大方正均有合作关系。
由于北大方式数字阅览采用独特的阿帕比格式,在保护权益的同时限制了更大范围的阅览,在没有被认定为国家标准之前,发展空间受到了限制,很多出版社对自己的收益不满,导致对合作持怀疑和冷淡态度,影响后续产品特别是新作的授权积极性。
4.大型门户网站——新浪读书频道
与北大方正相反,新浪读书频道采用先数字发表后传统出版的模式,采取完全开放的格式,在出版社出版之前,为作者提供一个原创作品平台,供读者免费点击浏览。现有原创作品7万多种,其中已交付出版社出版的新书有1万多种,现有注册用户400万人,其中交费的vip会员有权通过网络阅读全部作品。从某种意义分析,新浪读书频道颠覆了传统的出版模式,实现了所谓的“草根”出版,其运营方式比较灵活:既直接向出版社推荐作品,也允许作者直接与出版社接洽,网络点击率对出版社是很有说服力的;既上传未出版的作品,也上传已出版的作品,他们先后向出版社提供65万条出版信息;既发表专家书评,也动员网民为作者“改稿”,众多畅销书都经历了网上“窜红”的经历。
新浪放弃了利用自己庞大的资源进行独立出版的打算,充当作者、出版社和读者网上桥梁的角色,侧重文学类作品,与我省文艺、译林出版社有合作关系。除了会员制收费和广告收费(可能还有向出版社转让版权),新浪正在尝试的手机小说引起社会广泛注意。我省点击率较高的门户网站,最近也开辟了近似的读书园地。
以上这些数字出版单位的成功,让我们看到了差距。而他们相对成熟的模式,对我省数字出版的发展会有一定的启迪。
四、我们的思考和目标
面对数字出版快速发展的态势,我们应该正视现实,积极应对,充分发挥我省出版资源丰富,资金实力雄厚等优势,后来居上,大力推进数字出版的发展,使其成为我省新闻出版产业的新增长点。
1.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理顺机制,积极探索新型业态的管理模式。数字出版涵盖传统出版的各个环节,流程上从编辑印刷发行,载体上包含书、报、刊、光盘和网络等。如果还沿用过去老的条块分割管理方式,就不能形成合力,这需要我们统一思想,转变以往的观念,理顺管理机制,摸索新的管理模式,加强宏观指导,完善配套措施,积极引导我省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
2.加强学习,提高知识水平,以优质的服务营造良好的产业环境。数字出版是一个新兴产业,高新技术含量高,从行业标准到用户消费方式等各个环节都会受到技术发展的影响,并时刻会改变产业发展的模式。这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学习,跟踪信息技术的发展方向,认真研究新技术给出版带来的影响,并积极参与到新闻出版业从单一的传统方式向现代多媒体复合发展转变的工作中去,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认知水平,再实时地加以各项政策指导,以服务营造良好的环境,促进数字出版产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3.进一步强化政府对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苏政发〔2006〕113号)要求,“十一五”期间,省财政每年安排文化产业引导资金1亿元,用于促进全省文化产业发展。2007年,新闻出版系统共有23个项目入选,获得引导资金4130万元。其中,数字出版项目有5个,资金为1130万元。今后,我们要继续发挥对数字印刷生产、网络教育出版、数字信息营销平台、手持终端电子报纸等数字出版项目的引导作用,更好地体现政府资金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4.“三个阶段、三种模式”,大力推进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
鉴于我省的数字出版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和零散状态,短期内难以迎头赶上,建议在进一步分类调研的基础上,组织专门班子,制定一个中长期发展规划,争取在2015年左右进入全国前列,大体可分成三个阶段进行规划:
第一阶段:分类起步阶段(“十一五”末期即2009-2010年)
在业内,鼓励有条件的出版单位率先进行业态整体转型,重点支持凤凰出版传媒集团等大型集团进行数字出版流程再造,发挥大型文化企业的示范作用,同时也大力扶持暂时不具备条件的传统出版单位首先进行产品转型,如《中国文化国际推广菜单式课程》这样书+盘+网的立体出版物,形成多品种多门类的数字出版格局。
在业外,鼓励点击率较高、有xx特色的门户网站、文学网站与传统出版单位联姻,更大范围的进行数字出版的探索。
鼓励条件优越的重点高等院校设置数字出版专业,共建数字出版人才培养基地,大力培养复合型出版专业人才,建立政府引导、新闻出版单位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人才培养投入机制。
第二阶段:整体推进阶段(“十二五”前期即2011-2013年)
借助因经济衰退周期引起的产业调整,通过政策引导、政府基金等经济拉杆,推动出版业态和产品结构的更新换代。鼓励资金实力雄厚的集团,采取兼并、重组、入股和合作的方式,提高数字出版产业集中度和集约化经营水平,提高主流媒体的覆盖率,占领数字出版主阵地;鼓励中小型出版单位进行出版流程的数字再造工程,必要时建立政府引导的全省中小出版单位数字出版服务平台,统一标准开方接口,减少重复建设和减轻出版社的压力;鼓励发展专业化的特色中小数字出版企业,形成富有活力的优势产业群;鼓励数字出版的跨媒体跨行业合作,对诸如远程教育、网络购物、手机写作等活动中涉及出版出版的行为降低门槛,推动数字出版的多样化。
第三阶段:快速发展阶段(“十二五”后期即2014-2015年)
三种模式:
鼓励有资源优势的地方建设类似上海数字出版基地,充分利用新经济形势下的产业升级改造,在数字出版的软件硬件结合点上找效益,形成规模效应。
鼓励有外资投资基础的地方建设外企产业园,如再建“数字昆山”,调整招商引资结构,改变我省外向经济过于倚重加工业和硬件生产的格局,推进与国际著名数字出版公司的合作,借机大力推动xx的数字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