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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合同精品(七篇)

时间:2023-02-27 11:21:48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能源管理合同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能源管理合同

篇(1)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加快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基本原则。

以分享节能效益为基础。促进节能服务公司加强科技创新和服务创新,一是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市场化的节能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

加强行业监管。营造有利于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二是加强政策支持引导。通过制定完善激励政策。强化行业自律。引导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

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建立充满活力、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节能服务市场。发展壮大一批综合性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进一步壮大,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三、完善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对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支持和引导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符合相关规定的给予资金补助或奖励。有条件的地方也要安排一定资金。

二)实行税收扶持政策。

对节能服务产业采取适当的税收扶持政策。加强税收征管的前提下。

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对其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一是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暂免征收营业税。免征增值税。

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是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是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支出。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理。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也不再另行计入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四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办理上述资产的权属转移时。

上述税收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另行制定。

三)完善相关会计制度。

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进行列支。事业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如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够合理区分且单独计量的应当分别予以核算,各级政府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计入相关支出。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处理;如不能合理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企业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作为费用列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用能单位取得相关资产作为接受捐赠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赠与处理。

四)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

创新信贷产品。简化申请和审批手续,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需求特点。拓宽担保品范围。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融资、保理等金融服务。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入的固定资产可按有关规定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积极利用国外的优惠贷款和赠款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支持。

四、加强对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指导和服务

一)鼓励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做大做强。

加强人才培养。加强品牌建设,节能服务公司要加强服务创新。加强技术研发。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鼓励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实行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形成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服务企业。鼓励大型重点用能单位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本行业其他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服务。

二)发挥行业组织的服务和自律作用。

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及时总结推广业绩突出的节能服务公司的成功经验,节能服务行业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快建设信息交流平台。积极开展节能咨询服务。要制定节能服务行业公约,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篇(2)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降耗;发展;问题;对策

一、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的重大意义

加快实现合同能源管理对于有效提升节能降耗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合同能源管理指的是节能服务公司和相关用户之间签订的一份能源管理合同,主要的目的在于为各种节能诊断以及融资,还有改造等方面的服务,最终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整个社会的节能环保效益得到有效提升,有利于回收节能环保方面的投资并且收获合理利润,还能够有效降低诸多用能单位在实施节能改造中投入的资金以及技术风险,全面调动各个用能单位在实行节能改造过程中的积极性,所以被称作是最为高效的节能保障。

二、进一步完善合同能源管理应该重视的几个问题

(1)认识问题。目前,我国大部分的企业以及各地政府都还没有认识到加强节能降耗的重要意义,还有很多企业缺乏节能降耗这一重大的社会责任感,一味地追求经济利益,以破坏环境发展为代价,没有建立起充分的节能降耗意识。还有很多节能服务公司的工作人员也无法接触到众多企业真正的决策人员,所以,也就导致很难和企业签订合同,根本无法开展能源管理工作。另外,很多企业的决策人员也根本没有认识到能源管理的重要性。从技术层面分析,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是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利用节能技术来帮助一些高能耗的企业达到节能的目的。所以,节能服务公司有没有相应的技术标准以及研发实力这些都决定了合同能源管理能否取得突破性进展很关键的一步。

(2)利益问题。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是一个非常复杂而且艰巨的过程,并且涉及很多利益方的问题。如何实现在诸多利益有关方面实现利益均衡,达到一个很好的均衡点,如何实现共赢成了当前推进我国合同能源管理以及发展过程中必须要重视的一个问题。对于高能耗企业而言最关心的内容就是如何降低能耗,而对于服务公司而言最为关心的问题就是如何盈利,但是对于金融以及保险机构而言,大部分考虑的内容都是资金风险方面的。再加上政府方面介入,所以也存在政府行为方面的诚信问题。

(3)制度问题。当前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主要还是偏向鼓励性政策,比如鼓励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并且在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过程中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以及财政补贴,还有金融服务等等。因此,针对这方面,我国应该制定出有利益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的相关性政策,并且全面提升我国企业参与合同能源管理的积极性。

(4)保障问题。在执行合同能源管理这个过程当中,最为重要的是要重视耗能计算,并且还应该建立起一个较为完善的诚信体系以及融资保障制度等等。对节能效果进行评估这是实施合同能源项目管理最为重要的内容,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的节能服务公司针对节能耗能的标准以及规定方面都没有做出严格的限制,更加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从这方面可以看出要执行合同能源管理是一项非常困难的事情。

三、总结

我国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市场不仅仅缺乏了相应的激励,并且各种名目的服务公司也是良莠不齐。所以针对这些节能服务公司应该建立起一个较为诚信的考评系统,以免有些公司一味地追求暴利而未能真正起到节能监督的作用。并且还应该针对节能服务公司承担的节能项目具体的实施水平以及效果,还有盈利能力以及还贷能力等等都应该做到实施跟踪以及调查,针对一些效果不佳以及技术水平相对落后,还有盈利能力比较差的企业可以通报进行整改,如果对于多次整改但是仍然未能获得较大改善的,则应该吊销此类服务公司的营运资格。

参考文献:

[1] 白玮,龙惟定.能源管理与节能:建筑合同能源管理导论[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

篇(3)

国务院总理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了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会议指出,要积极推行由专业节能服务公司与企业、公共机构等用能单位签订能源管理合同,提供节能设计、改造和运行管理等服务的新机制。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将促进节能市场大发展

合同能源管理:工业节能+建筑节能新模式。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cONTRACT,简称EMC)起源于70年代的市场经济国家,经过几十年发展,在美国、加拿大,EMC已发展成为一新兴的节能产业。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样一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

合同能源管理负责系统建设费用,以节能效果收益分红为收入。节能效果收益以未节能前的能源花费与节能后的能源花费的差价为基础,按照比例进行分配。增加能源使用成本增加企业使用。节能服务行业是市场失灵领域,尚处于“幼年期”,必须由政府引导,给予适当的经济激励。

合同能源管理是节能服务的有效服务机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和节能设备产业发展。

2010年节能服务产业产值有望达到800亿元,增速有望保持30%-40%,未来行业市场容量有望高达4000亿元。2009年,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再一次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中国节能服务产业产值从2008年417亿元增长到588亿元,同比增速40.9%,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额从2008年117亿元增长到195亿元,同比增长67%。产业总计综合节能投资从2008年253.2亿元增长到360.4亿元,同比增速为42.3%;其中合同能源管理(EPc)项目投资从2008年116.7亿元增长到195.3亿元,同比增速为67.37%。并形成年节能能力1757.9万吨标准煤,年减排1133.85万吨二氧化碳。我们预计2010年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有望达到800亿元,同比增长36%。根据EMCA协会对于节能服务产业的估算,节能市场总规模大约4000亿,未来发展空间非常巨大。

政策扶持引发投资机会

篇(4)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融资;信托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3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及项目运作模式

(一)什么是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简称EPC)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即由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Energy Management Company,简称EMC)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节能评估、方案设计、项目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由此得到应回收的投资和合同的利润。与传统的能源管理和节能改造模式相对比,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市场机制,在合同期内,EMC的收益与节能量直接挂钩,项目的收益主要来自于节能效益,合同结束后客户得到全部设备和节能效益。

图1 合同能源管理基本概念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运作的模式

我国目前运行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以下三种基本模式:

一是节能效益分享型,即由节能公司提供资金和全过程服务,在客户配合下实施节能项目,在合同期间与客户按照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收益。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适用于诚信度很高的企业,其特点是:节能改造工程的全部投入和风险由节能公司承担,项目实施完毕,经双方共同确认节能率后,在项目合同期内,双方按比例分享节能效益。项目合同结束后,先进高效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企业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企业享受。

二是节能量保证型,即客户分期提供节能项目资金并配合项目实施;节能公司提供全过程服务并保证项目节能效果。按照合同规定,客户向节能公司支付服务费用。

三是能源费用托管型,即客户委托节能公司进行能源系统的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能源托管费用;节能公司通过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拥有全部或者部分节省的能源费用。

目前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仍是主流,节能量保证型项目迅猛增长,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纷纷涌现。而在分布上,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主要分布在建筑领域;节能量保证型项目主要集中在工业领域;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主要出现在具有一定规模的医院、宾馆饭店和商业卖场。在时间上,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的分享期限有延长的趋势,平均超过4.5年,最长超过10年;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的托管期普遍较长,平均超过10年,最长为15年。随着国内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运营管理的不断成熟,目前开始出现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节能量保证型相结合、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能源费用托管型相结合以及租赁业务与合同能源管理相结合的复合型商务模式。

二、引进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市场环境、发展潜力及存在问题

(一)节能服务的市场环境分析

1.我国的能源形势分析

目前中国正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如果能源消费调控不力,可能约束经济正常运行,这就要求我们在使用能源过程中如何打破这种瓶颈,来实现经济的可持续性。

(1)能源供需矛盾突出,结构不合理

我国能源资源分布不均,经济重心偏东偏南,能源资源重心偏西偏北。我国煤炭资源主要集中在新疆、内蒙、山西、陕西和贵州等省区,这五个地区共占全国总资源量的80%以上,而经济发达的华东和华南不到5%。常规能源(特别是煤)需经过三、四千公里的长途运输才可抵达用能中心,这给交通运输及能源安全造成严重压力。

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占据了主导地位,所占比重超过70%。同石油、天然气相比,煤炭的能源利用效率要低8%-10%,而所造成的环境污染要严重得多,这种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是造成我国能源效率低、环境污染严重的重要原因。

(2)能源消费引起的环境污染严重,面临严重的环境挑战

我国高耗能产业快速发展、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及能源利用效率低下等众多因素造成了我国环境受到严重污染的局面。目前,我国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排量分别列居世界第一位和第二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的3%至7%。由于直接燃烧煤炭未能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70%的烟尘和二氧化碳排放量、90%的二氧化硫排放量来自烟煤。面临许多城市空气质量不达标、温室气体减排等压力。因此,通过节能达到减排目的是我国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3)我国能源效率明显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节能潜力巨大

我国的能源利用效率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据统计,我国的综合能源效率为33.4%,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0%;单位产值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多,比美国、欧盟、日本、印度分别高2.5倍、4.9倍、8.7倍和43%;我国8个行业(石化、电力、钢铁、有色、建材、化工、轻工、纺织)主要产品单位能耗平均比国际先进水平高40%;燃煤工业锅炉平均运行效率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5%-20%;机动车每100公里油耗比欧洲高25%,比日本高20%。

2.节能政策形势分析

近几年来,我国政府针对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推广及节能减排项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对推进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导、鼓励与支持作用。

合同能源管理的政府扶持政策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获得政府逐步重视,产业扶持政策正式出台。二是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央政府产业扶持政策密集出台。如《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三是地方政府配套政策不断完善,节能产业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出台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地方性财政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紧随其后地陆续公布。

综合政策形势看,与合同能源管理相关的政府扶持政策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政策层级体系日益完善,从中央到地方,从财政奖励到技术规范,节能扶持政策渐成体系;二是优惠政策种类繁多,中央政府、相关部委、地方政府等都有涉及,各地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的优惠政策存在差异;三是有些优惠政策可能增加财务成本及项目实施难度。如相关财政奖励政策规定能取得财政奖励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节能效益分享型,有些节能服务公司为申请取得相关优惠政策,可能通过改变节能服务业务模式等方法迎合优惠政策申请条件,由于现阶段优惠政策申请时审批标准不一,可操作空间较大,申请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导致节能服务公司存在较大政策风险。

(二)中国节能市场发展潜力估计

目前,我国能源利用效率比发达国家低10个百分点,产值能耗比世界平均水平高2倍多。据分析,我国的综合节能潜力约为4亿吨标准煤,相当于2011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11.49%。有关机构预测,节能服务产业实现总产值3000亿元,其中合同能源管理投资超过1500亿元,实现节能能力超过4000万吨标准煤。

当前我国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学、建材、煤炭和机械等重点行业存在着巨大节能市场,改造潜力相当大。而仅在节电行业中,电机系统耗电量约占全社会耗电总量的60%。未来五年,我国电机系统运行效率提高2至3个百分点,年节电能力将达800亿千瓦时,其中电力系统的变频调速改造就可贡献节电300亿千瓦时/年。若以每千瓦时0.6元计,其年节电效益可达180至480亿元。

(三)合同能源管理发展存在的问题

虽然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得到较快发展,但从总体上看,产业规模还比较小、发展水平也较低,难以适应当前推进节能工作的需要。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节能改造项目融资渠道有限

由于合同能源管理的业务性质尚未充分被人们所认知,节能服务公司在初创时,尚未建立商业信誉,较难获得客户信任和商业贷款,因此,措资金渠道十分有限,只能依靠自身的资金进行运作。

2.缺乏有效的激励管理体制

节能涉及到财政、税收、金融、投资、贸易、技术监督、环境资源保护等众多职能部门,由于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加之职能交叉、重叠等因素,造成节能管制体系不统一,政出多门、条块分割、多元领导现象突出,结果导致制度实施效果欠佳,甚至有些制度设计完全流于形式。

3.税收政策有待完善

近几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对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其作用还存在不系统、调节范围和力度有限等问题。

4.法律法规有待健全

节能服务业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还未建立完善的节能服务法律体系,立法仍处于起步阶段。

除以上困难外,企业节能认识不强,能源服务公司节能技术力量还不能提供全方位节能服务,节能经济效益的评估体系还不够完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缺乏专业人才等问题也成为合同能源管理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三、合同能源管理运行机制分析

(一)合同能源管理基本模式

节能服务公司作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核心,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专业化公司。EMC通过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或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并获得利润、滚动发展。要完成整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通常要经历包括与客户接触、初步审计、审核能源成本数据、估算节能量、初步的项目建议、客户承诺及签署意向书、详尽的能耗调研、合同准备、项目被接受或拒绝、签订合同、监测、工程设计、建设/安装、项目验收、监测节能量项目维护/培训等。节能服务公司尚不具备完成上述全部服务的能力,但可以通过整合如工程公司、设备供应商、担保公司、银行等各类外部资源来完成整个项目。

图2 合同能源管理主要参与主体

(二)合同能源管理目标市场

1.重点行业

《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将是我国中长期节能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节能项目建设的依据。按照规划的内容,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学、建材、煤炭和机械等八个行业将成为节能的重点领域。

2.十大重点工程

与行业提出的同时,国家为加快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加大政府资金的引导力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节约能源的自觉性,尽快形成稳定可靠的节能能力,发改委还通过了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这十大工程包括: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区域热电联产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综合性的系统节能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绿色照明工程;政府机构节能工程;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这十大工程分布在重点行业和建筑行业中。

3.节能重点企业

节能重点企业应根据重点行业中,有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可能的耗能大户企业中去寻找。实际操作过程中,应配合适当的市场调查和具体的项目信息,来重点开发和寻访,这是合同能源管理的目标市场。

四、合同能源管理信托服务模式探讨

根据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市场环境、发展潜力分析,节能服务产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处于高速发展时期。但节能服务公司规模偏小、融资渠道受限等问题也成为制约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重要障碍。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托公司具有天然的制度优势,产品设计灵活,资金渠道广泛,因此探讨信托如何根据节能项目的特点,特别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特点,设计出多种投资和融资金融品种,以切实可行的多种渠道和模式为节能服务公司投资和节能项目融资创造有利环境,对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信托介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信托公司可充分发挥资源纽带作用,保障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顺利实施

信托公司具有联系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与产业市场的功能,在整合各方资源,提供针对性产品与服务方面具有独特优势。目前节能服务公司一般尚不具备提供全过程节能服务的能力,需引入如工程公司、设备供应商、担保公司、融资方等各类外部资源达到合同规定的节能量,而信托公司正好可利用自身优势充当这一角色,保障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顺利实施。

2.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市场化程度较高,与信托产品资金成本的市场化存在契合可能

与传统的能源管理和节能改造模式相对比,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市场机制,除了项目节能减排的社会效益,其运行的关键是项目将给合同双方带来经济的效益。提供服务的节能服务公司也与政府或企业的能源管理机构不同,是一种市场化的、以赢利为目的的、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主要经营模式的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高度市场化为信托产品设计时资金成本的市场化提供了有利条件,也为信托顺利发行融资提供了可能。

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技术风险的可控性为信托产品风险的有效控制提供了可能性

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节能服务公司的核心任务是寻找和发现客户,并运用已被实践证明的、成熟的和没有风险的技术解决客户的难题。与传统的节能公司有很大区别,EMC主要在客户的现有设施中寻找、开发节能减排项目,而不是开发和推广新技术。信托公司作为融资方,往往不具有专业的节能减排技术认定能力,对技术风险的认识、把握和控制方面存在劣势。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全部收益都来自于节能减排技术应用带来的节能效益,因此,对节能减排技术的风险控制是信托产品风险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技术风险的可控性为信托产品风险控制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信托服务模式探讨

1.信托公司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特点分析

目前信托公司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存在以下特点:一是参与的信托公司尚不普遍。仅北京信托、百瑞信托等极少数信托公司有所涉及,且涉及程度也存在较大差异;二是还未形成明确的信托服务模式。信托公司可通过参与基金、发行集合信托产品等不同形式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承担的角色及发挥的作用存在较大差别,成熟的可复制的信托服务模式尚未形成;三是对政府相关部门及专业技术机构支持的依赖性较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政府推动特性及专业技术特征,导致信托公司参与其中时对政府相关部门及专业技术机构的依赖性较大。

2.合同能源管理的信托服务模式探讨

信托公司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特征,一方面说明了信托公司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具有可操作性,且具有较大市场发展空间;另一方面也表明信托公司参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形成将存在一个较长期的过程。结合节能服务公司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特征,以项目融资需求为基本出发点,以重点行业、十大重点工程及节能重点企业为目标市场,基于合同能有管理的基本模式,探讨通过以下模式为合同能源管理提供融资服务:

(1)应收账款转让

指在用能单位、节能服务公司与信托公司之间建立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用能单位、节能服务公司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信托公司。同时,由信托公司为其提供项目融资、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控制等服务。

(2)收益买断

收益买断,是指信托公司从节能服务公司手中收购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分享期内的收益。节能服务公司通过转让其开发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收益权,实现未来收入的贴现。收益买断后节能服务公司仍需根据能源管理合同,履行维护、培训等义务。同时,需要根据收益买断所签署的合同,在未来节能收益未达到买断约定值时进行赔偿。

(3)抵押贷款

抵押贷款,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以项目投资设备、节能技术等作为抵押向信托公司进行融资,取得信托贷款。作为传统融资方式,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的抵押品范畴有所创新,将节能收益作为抵押品。贷款到期,节能服务公司需如数还本付息,否则信托公司有权处理其抵押品,作为一种补偿。

(4)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的投资设备采取向信托公司租赁的形式订购,节能服务期内由节能收益支付设备租赁费用。当节能服务期内支付完设备全部价款后,由信托公司将设备所有权转让给节能服务公司。融资租赁可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发时节省项目投资所需的设备资金部分。

(5)项目组合信托融资

指信托公司以大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或同类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组合为未来收益来源,面向信托计划委托人群体发行信托产品。委托人提供并被募集的资金用于系列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发和运行维护,项目节能收益由节能服务公司、信托公司及委托人分享。

(三)信托介入合同能源管理需注意的问题

信托公司在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要客观分析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特点、市场前景、发展潜力及公司实力,避免盲目乐观或过度悲观,导致信托风险或丧失市场机遇。

二是要根据信托公司熟悉、专注的相关行业来开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利于信托公司利用已有专业优势有效控制项目风险,避免不必要的交易成本及沉默成本。

三是要注重合同能源管理信托项目的长期规划,使其系列化、品牌化,从而增强其与不同信托公司、信托公司不同产品之间的差异性,对信托公司品牌及专业化形象的树立形成助力。

参考文献:

[1]陈剑.节能服务发展的经济学分析及政策见解[J].现代财经,2011(8).

[2]常燕.合同能源管理渐入佳境[J].金融博览,2010(9).

[3]王光辉,刘峰,王.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发展之思考[J].科技创新与生产力,2010(5).

[4]王康,程丹明,胡洁.国外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状况[J].建筑经济,2010(10).

[5]陈剑.节能服务发展的经济学分析及政策见解[J].现代财经,2011(8).

[6]王康,程丹明,胡洁.国外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状况[J].建筑经济,2010(10).

[7]曹小琳,张森.我国建筑节能服务公司发展的障碍及对策研究[J].建筑经济,2010(10).

篇(5)

近年来,我国能源消费增长迅速,2012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36.2亿吨标准煤,碳排放总量占全球排放总量的25%左右,且碳排放增量占全球增量的60%,预计到2020年我国的能源需求总量将达到50亿吨标准煤,能源形式极为严峻。建筑能耗约占我国总能耗的20~30%,是能源消耗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发展,建筑能耗占总能耗的比例还将进一步增长。

建筑能耗,是指建筑物内各种用能系统和设备的运行能耗,主要包括采暖、空调、照明、家用电器、办公设备、热水供应、炊事、电梯、通风等能耗。从能源消耗领域看,主要包括商业建筑、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中各种用能设备的运行能耗。在发达国家,建筑能耗一般占全社会总能耗的30%~40%。在全国能源形势严峻的大背景下,建筑领域的节能减碳日益重要。合同能源管理运用市场机制,为建筑领域尤其是商业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工作提供了一条切实可行的途径。

2、合同能源管理概述

2.1 概述

合同能源管理(即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简称为EMC)是国际上一种先进的基于市场的、新型的节能项目投资方式,是节能技改、扩建等项目市场化运作的新机制,它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成本的一种新型市场化运作的节能机制。节能服务公司(即Energy Management Company简称为EMCo)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约定节能目标,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等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显著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

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末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机制,通过示范、引导和推广,节能服务产业迅速发展,专业化的节能服务企业不断增多,服务范围已扩展到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多个领域。截至目前,通过审批并取得资质的节能服务企业已达3000家。通过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可以克服目前众多业主在实施节能项目是所遇到的障碍,诸如技术和方案选择、项目融资困难和管理风险等。

2.2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的商务运作模式有很多种,通常分为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和能源费用托管型等,其中节能效益分享型是全国政策重点支持的运作模式。不同的合作类型,在业务环节上具有以下区别:

类型

内容 节能效益分享型 节能量保证型 能源费用托管型

资金来源 ESCo提供项目的全部资金 客户提供全部或部分项目资金 ESCo为客户管理或投资改造能源系统,承包能源费用

服务内容 ESCo提供项目的全过程服务 ESCo提供项目的全过程服务,特别承诺节能量(率) 合同约定能源服务标准及确认方法,不达标时,ESCo按合同给予补偿

运营管理 一般由用户运营管理 一般由用户运营管理 一般由ESCo运营管理

节能量检测 合同规定节能指标及检测和确认节能量(或节能率)的方法 合同规定节能指标及检测和确认节能量(或节能率)的方法 一般不对项目本身进行节能量检测

利润来源 合同期内ESCo与客户按约定分享节能效益;合同结束后设备和节能效益全部归客户所有,客户现金流始终是正确的。 客户向ESCo支付服务:如果在合同期项目没有达到承诺的节能量,ESCo赔付全部未达到的节能量的经济损失。 ESCo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的节约,客户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承包额)的减少。

3、合同能源管理的技术经济分析

3.1 技术经济优势

用能单位和EMCo按照EMC模式实施节能改造可带来的技术经济优势十分明显,归纳起来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用能单位不需要承担节能项目实施的资金、技术风险,并在项目实施降低用能成本的同时,获得实施节能带来的收益和获取EMC提供的设备。

(2)节能效率高、投资回收期短。EMC项目的节能率一般在5%~40%,EMC项目的投资额较大,但投资回收期平均只有3~6年。

(3)节能更专业、节能更有保证。由于EMCo是全面负责能源管理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所以能够比一般技术机构提供更专业、更系统的节能技术。

(4)对EMCo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其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免征增值税。

(5)可获财政补贴力度大。按照中央财政每吨煤补贴240元,地方财政补贴60元的标准。补贴力度相当于标准煤煤价的30%,补贴力度大。

(6)可获财政补贴范围广。按照要求,工业节能在500~10000t/a即可以获得补贴,而其他节能形势下线可以放宽到100t/a,补贴范围非常广。

可见,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现了参与各方的多赢格局,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投资新机制、新模式。

3.2 合同能源管理经济回收期分析

按改造前年采暖能耗为30kgce/m2计算,改造成本:围护结构改造成本约为200元/m2(门窗50元/m2,外墙100元/m2,屋顶50元/m2);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成本约为50元/m2(温控计量20元/m2,二次网及可能的热源30元/m2)。节能改造效果:仅改造围护结构可降低30%采暖负荷,节约采暖能耗9 kgce/m2;仅供热系统,可直接降低30%采暖负荷,节约采暖能耗9 kgce/m2(含通过温控装置减少房间温度过热形成的节能量);如果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都改造,可降低约50%采暖能耗,节约采暖能耗约15 kgce/m2。

节能改造形成1吨标准煤节能能力的成本:围护结构、供热结构和围护结构+供热系统分别为28000元、5500元和17000元。直接节能效益:围护结构、供热结构和围护结构+供热系统改造带来的直接节能效益分别为7.2元/ m2、7.2元/ m2和12元/ m2。按照煤炭价格800元/tce计算节能效益和投资回收期。投资回收期:围护结构、供热结构和围护结构+供热系统改造分别为35年、7年和21.3年。

3.3 合同能源改造工程——威海汇泉服装公司节能改造

威海汇泉服装公司用“LED绿色照明”取代传统的高能耗日光灯照明,通过提高照明效率来减少用电量。项目初期的改造费用由专业节能公司承担,通过项目实施后节约的电费折算来逐步收回投资。威海汇泉服装有限公司不仅零投入进行照明装置升级,而且还从节能费用中分享收益。

通过实地测试,安装LED节能灯后,工作台照度平均提高60%,过道照度平均提高50%。根据目前的平均用电量计算,该项目完成后,五年内合计可节电约74万度,节省电费约67万元,节能率达63%。折算节省标煤300吨,减排二氧化碳783吨,相当于2万平米住宅或193辆1.5L汽车一年的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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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道路照明;应用

中图分类号: F540.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18-39-2

0 引言

合同能源管理EMC(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制形式,其实质上就是一种通过减少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收益的节能业务形式。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方法的过程中,开展节能项目的用户需要与节能服务的企业之间签订相关合同,合同签订后,允许节能服务公司用未来可预计的节能收益为用户提供设备维修和升级的服务,或者节能服务公司用向客户承诺的节能收益和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来为用户提供节能服务,以此来进一步降低成本。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城市公共照明体系所消耗的能源与节能、环保问题息息相关,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节能环保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因此,如何利用新能源,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破坏,成为了现阶段国内乃至全世界都在热烈探讨的问题。LED灯技术可谓是科学发展的又一大智慧结晶,它以高超的照明技术和优秀的节能效果被各地大力推广,但是在其实施的过程中,价格高昂、投入成本高成为了阻碍其受推广的重要原因。

1 LED路灯照明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LED照明灯主要使用固体半导体芯片作为发光物体,在这些半导体中借用电子复合来释放出多余的能量,从而引起光子的发射,也就能发出各种不同颜色的光。LED照明灯具备光效高、耗电量少、控制容易、耐用、免维护、环保节能的特点和优势。LED路灯照明与合同能源管理之间的结合也被称为“电费包干”。其运作方式是用节约下来的电费来支付企业的工程费用,开展节能用户和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的合作建设。根据能源管理合同,投资企业提前对客户的实际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勘查,并制定出合理的规划,在合同签订之后,立即投入节能服务,为用户提供设备维修、升级、管理控制等服务,客户与企业双方则按照提前签订的合同来分享节能带来的收益。也就是说将改造投入运行后的合同期内所产生的电费节约收益按一定比例归还给节能服务企业,剩下的部分则归用户所有。合同期结束后,设备等无偿归业主所有。

2 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优越性

现阶段,社会上各大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越发激烈,节能环保等一系列问题也已经成为各大企业立足于市场、吸引客户的重要条件,只有节能高效、降低成本才有可能获得市场的青睐。再加上相比之下,合同资源管理模式尤其自身特殊的可行性和优越性,因此,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也越来越受到广大企业的重视和推广应用。

2.1 客户风险为零

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一旦双方签订了合同,那么一切LED路灯工程项目运行所需都由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全权负责,EMC公司将向客户承诺能够达到的节能效益,客户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和风险,直接可以承接节能设备并投入运行。最新的节能技术和高科技设备都是由节能公司提供,他们承担着所有的风险和责任,客户在尽情享受节能服务带来的优越性时,还能够实施节能带来的收益并获得EMC企业的技术和设备支持。

2.2 客户投入为零

客户在与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签订相关的合同之后,无需投入任何私人的资金,LED路灯工程项目一旦启动即可节约制定、实施、改造和工程前期的维修、保养等环节中的成本支出。在合同期满后,客户能够在第一时间内获得享受EMC公司提供的设备服务,继续获取节能项目中产生的节能收益,在环保节能的同时坐收利益。

2.3 能源管理服务专业化

一般来说,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框架外的节能照明系统设计,需要聘请专业的节能系统设计专家、客户全程亲自购买节能所需设备、全程监督施工、自己聘请工程师来后期维护,全权自主运营的模式会给用户带来很多麻烦,除此之外,对节能环保没有专业知识的用户很有可能在选材和设计方面的监督上产生失误。而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用户不用费心管理参与任何环节,只需交给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在减少烦杂工作的同时,还能够享受节能带来的收益。

2.4 节能环保、效率高

与用户自主进行节能技术改造、节能方案设计相比,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不仅有EMC公司提供的专业、成熟的节能技术改造队伍,还有最新的高新技术设备,能够为用户提供现阶段最先进的、最高效的节能改造设计方案,避免了用户自主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可能造成的不必要的资金浪费,也保障了路灯节能的收益。

3 在道路照明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3.1 开展EMC的技术、设备、案例要求

就现阶段国内的EMC服务开展状况来看,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能够提供的LED照明技术还不够成熟,设备还不够高端。LED的光源寿命和耐用性都不是很可观,LED光源的单向性也使得其在控制眩光和环境比方面不占优势。鉴于这些问题,现阶段在我国一些大中型城市里开展的“以LED光源替代传统光源”的活动还应当谨慎推行,毕竟还没有大量的成功案例以供参考。

3.2 后续维护保养服务的要求

提供EMC服务的公司为用户提供节能改造设计的方案,方案中不仅包括项目实施的计划,还要有改造后节能效益的分析预测。但是现阶段,LED道路照明产品标准缺位,已有的道路照明标准不适合应用在LED道路照明项目中。据可靠数据显示,EMC企业从投入到实施项目改造计划,至少需要5年以上才能够获得收益,且刨除维修、保养的成本。LED道路照明技术更新快、维修通用性低,因此并不适合在城市推行“以LED光源替代传统光源”,且LED路灯照明技术低下的维修通用性给材料招标造成了很大困扰。

3.3 节能测量和审核的权威认证

目前很多城市的LED路灯照明技术在技术认证方面还缺乏很多权威的认证。一些城市的历史悠久,建成时间较长,因此需要改造的光源、照明质量、供电方式等各不相同,这给改造工程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且不同的道路、地段所需要的LED道路照明类型是有区别的,必须做好提前的勘查,保障现有道路照明的质量。

3.4 体制方面对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限制

财务体制和税务体制都是限制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条件,大多数城市的公共道路照明费用都是实报实销,由于体制问题,管理公共照明的单位缺乏自主财权;按照现行税务体制,EMC企业应当全部缴纳增值税,但是由于特殊的经营形式,企业要等到节能见效后才获得收益,提前缴税增加了企业的财务成本,这就将一部分财务风险转移到了用户身上。

4 道路照明中合同能源管理的应用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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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新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空气能供热制冷节能环保产品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中的新能源及节能技术、高效节能技术领域。新时代公司生产的空气能热水器,是通过电驱动压缩机,经热泵系统从空气中吸收热量,转移到水中制取热水,经热泵系统加热后,电热转换效率比常规电热水器高4倍,这样就可以大量地节约用电量,从而达到较好的节能效果。此外热泵只需要消耗少量电,不产生及排放任何影响环境的副产物,所以更加环保。”

谈到科技创新,新时代公司董事长谢坤告诉记者,十余年来,新时代公司建立了自己的标准实验室,也加强了与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等知名院校的产学研合作力度,并且聘请了一批科技特派员和专家,其目的就是,在新技术新工艺上提升企业的应用创新。目前,新时代公司已经通过了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认证、广东省重点新产品认证、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证、中国节能产品认证、国家3C强制性产品认证等等。作为国家标准GB/T 23137―2008《家用类用途热泵热水器》的制订单位,2012年新时代公司的研发经费投入将不低于销售收入的8%,并且新时代公司计划申请专利40项,其中申请发明专利5项。可以看出,新时代公司对科技创新的重视不仅落实在了纸面上,更融入到了他们的行动中。

铸就品牌树影响力

在谢坤看来,新时代公司要想在空气能热水器行业的大海中远航,就要在重视科技创新的同时,扬起新时代公司“品牌”的风帆。谢坤告诉记者,2012年新时代公司将继续通过专卖店的形象建设、店面的宣传和各种终端促销活动的开展,来拓展品牌的知名度。目前新时代公司一方面在做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工作,另一方面,也在加强国际市场的开拓力度。在品牌的打造上,新时代公司曾积极参与过北京奥运会、广州亚运会、深圳大学生运动会、上海世博会等项目的建设与公益活动,并且积极组织为灾区人民、敬老院等捐款捐物,可以说新时代公司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自己应尽的贡献。新时代公司这种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形象,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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