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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合规员履职报告精品(七篇)

时间:2023-02-27 11:21:02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监察合规员履职报告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监察合规员履职报告

篇(1)

基层工商所是工商系统的“窗口”和“前沿”,工商职能能否落实到位,事关工商管理部门的社会形象和服务经济建设的质量。近年来,全市工商系统各分县局紧密结合基层工商所工作实际,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基层工商所配设纪检监察员的新路子,按照基层推荐、纪委考察、党委决定的工作程序为各基层工商所(队)配设了纪检监察员。广大纪检监察员以纪检监察十一项工作为抓手,细化任务,量化纪检监察员各项工作指标,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工商__局组织专门力量,对基层工商所纪检监察员履职情况进行了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并就如何提高纪检监察员履职水平提出了建议。

市局纪委现将__局《提升工商所纪检监察员履职水平的调查分析》一文的有关章节进行转载,望各单位积极学习借鉴,不断促进本单位纪检监察员队伍建设,切实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效保障,更好的为辖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服务。

一、__局工商所纪检监察员配设情况

近年来,工商__局在各工商所全面推行纪检监察员制度,每个工商所各配设1名纪检监察员,平均年龄42岁,其中由工商所副所长兼任纪检监察员的有5个工商所,占56%;由内勤、法制员兼任纪检监察员的涉及3个工商所,占33%;由监管干部兼任纪检监察员的涉及1个工商所,占11%,拥有大专学历的2人,本科学历的7人,运行3年来,先后有4个工商所调整过纪检监察员。

二、工商所纪检监察员职能作用发挥情况

分局制定了《工商所纪检监察员职责》,明确规定工商所纪检监察员选拔任用程序、开展工作的方法和程序以及义务、权利和待遇,应当履行的六项工作职能。从安排部署、过程督导、绩效考核、跟踪整改等党风廉政建设程序化管理模式,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纪检监察员业务能力教育培训活动,每年召开2次纪检监察员工作情况联评会,有力地促进纪检监察员工作开展。20__年分局在全市工商系统率先实现全部工商所创建区级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先进单位目标。其中,省级人民群众满意基层标兵单位2个,市级人民群众满意基层优秀单位3个。

三、工商所纪检监察员履职存在问题

(一)兼职纪检监察员职能发挥受限。纪检监察员多为兼职人员,有些甚至身兼数职,既要负责内务管理,又要负责监管巡查,同时还负责纪检监察员工作,导致日常纪检监察工作只能以学习传达文件文件为主,职能发挥受到限制;(二)纪检监察员专业知识不足。纪检监察员都是“半路出家”,对纪检监察知识相对缺乏。有的同志没有经过培训就走上纪检监察岗位,业务上不能马上适应新的工作要求。有的同志年龄偏大,只求表面工作过得去,不求精细和创新,使得纪检监察工作难以深入推进;(三)纪检监察员监督对象不全面。大多纪检监察员均为工商所副所长或不具有领导职务,由兼职人员或者老同志担任,导致监督的主要对象只能以基层一线监管干部为主,特别是对于工商所长职能履行情况的监督缩手缩脚;(四)监察效果还不够理想。由于工商所人员编制较少、日常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工作难以全面深入开展。对一些较为棘手的问题,个别纪检监察员存在不敢正面应对,能推则推,怕得罪人,怕影响单位声誉的现象。

四、提升工商所纪检监察员履职水平的建议

(一)加强纪检监察员队伍梯队建设。优先选择政治坚定、爱岗敬业、勤政廉政、公道正派的干部作为纪检监察员,对于因年龄即将到任的单位,应提前发掘、培养后备人选,形成良性循环的纪检监察员梯队。对于现任纪检纪检员要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学习,不定期地举办纪检员培训班,采取定期走访、跟友邻单位座谈等方式,使纪检监察员能抓住监察工作切入点,提高工作成效。

(二)完善纪检监察员工作制度。健全纪检监察员的管理制度、监督制度,使纪检监察员依制度办事,监督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监督行为常态化、细节化。明确纪检监察员工作的考核标准、考核方法,实行量优评分,通报点评,形成过程有监控,责任有追究,外监内控的监督制约机制。

篇(2)

一、开展评估的基本做法

针对上述问题,在征求部分事业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海安县启动了事业单位评估试点工作。县编办确定了几家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又与民生休戚相关的试评估事业单位,明确了对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的内容、流程和结果运用,试点工作正式开展。

一是明确履职评估内容。为引导事业单位正确履行职能,着重从按职能职责和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情况、遵守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情况、遵守事业单位法人相关规定情况三个方面对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二是明确评估工作流程。召开评估会议,与会人员包括:评估组工作人员,举办单位的分管负责人,被评估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无内设机构的事业单位全体干部均应参加)。被评估单位法人作自评报告,开展履职测评,由被评估单位与会人员按要求填写表格,表格当场收回。广泛收集情况,通过个别访谈、座谈会、现场核验、问卷调查等形成,收集评估内容所需的相关信息。调阅相关资料。三是明确评估结果运用。综合各方面情况,形成评估对象履职评估报告,确定其履职等次,并合理运用评估结果。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事业单位法人进行通报表彰。对不合格的单位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对其进行机构编制调整,直至撤销法人登记。

二、评估初步成效及存在问题

从目前开展的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情况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增强了事业单位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开展履职评估,对事业单位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有利于引导事业单位自觉增强法治理念和履职意识,规范自身行为,不断提高依法履职、高效服务的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是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效能。有效地检验了事业单位是否有机整合了内部资源,是否最大程度激发了各要素的创造活力,是否有效产生了单位的综合效能,为科学调整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切实管住、管好、管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开展履职评估,有效遏制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拉赞助的现象。一些单位减少了办事审批环节,简化了办事程序。企业、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另一方面,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业务性强,在具体的评估工作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努力加以解决。

(一)少数事业单位不能依法运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牵制使部分事业单位不能独立对外开展社会活动,主管部门怕失权,长期习惯将下属事业单位按其内设机构进行管理,担心事业单位成为独立的法人后,削弱了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控制权,一些事业单位长期依付于主管部门,人、财、物不独立,根本不具备成为法人的资格;虽然目前市场经济已经深入到各个阶层,但是一些事业单位仍然存在着靠主管部门行政命令和指令性计划开展工作的不正常现象,造成这些事业单位参与市场竞争的意识十分淡薄;个别法人单位无视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无视机构编制部门界定的职责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见利就上,无利就让,不能严格按照职责范围开展工作;有的单位成立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职能逐渐萎缩,长期“有岗无为”,不能发挥作用。

(二)部分法定代表人履职意识淡漠。部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机构编制及登记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知之甚少,缺乏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职能的能力较低。对机构编制部门开展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理解,草草准备,应付了事,影响了评估工作的有效开展。这方面问题的原因之一是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兼职情况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兼职范围广,兼职时间长,兼职人数多,而且这种发展趋势还有继续蔓延扩大之势。一些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有的由行政人员兼任,有的由举办单位领导兼任,有的一人身兼多个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影响事业单位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评估主体过于单一化。当前履职评估工作,考虑到起步阶段工作难度较大,故对自身力量倚重较多,其他力量在评估工作中总体而言分量不足、权重偏低。此举固然有利于迅速打开工作局面,但长此以往,将导致举办单位、职能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功能弱化,不利于实现评估主体多元化的目标。

(四)评估指标操作性不强。实践中发现:不论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还是参评的社会方面代表,均对所评估的事业单位了解不多,特别是对一些机构编制、登记管理方面的业务性较强的问题,更是一头雾水。尽管采取了提供自评报告、详细介绍情况等办法,但凭印象打分、凭感觉打分的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评估的准确性。评估过程中,如何突出重点、抓住要害,精简指标体系,这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

(五)评估结果运用范围有限。目前对评估结果的应用,形式还比较单一,局限性较大,运用范围很有限。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的主导性和权威性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估工作的实效性。

三、提升评估效果的对策措施

要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履职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营造有利于此项工作开展的浓烈氛围的基础上,采取四个方面的措施确保评估取得实效。

(一)科学操作,提升评估工作准确性

一是注重评估内容的全面性。要跳出单纯的机构编制工作,站在全局的高度来科学设置指标,准确反映事业单位规定职能的履行情况,综合考虑履行职能的绩效和社会满意度。通过目标明确的评估内容,引导事业单位增强公共管理服务水平,不断优化社会经济发展环境。

二是注重评估过程的连贯性。要注意日常评估和年终评估相结合,特别要结合事业单位年检工作,来全面掌握相关情况。评估工作不仅要通过日常工作了解法人履职情况,而且要通过年终综合考核全面了解法人在一段时间内的履职绩效。日常评估重在平时表现,并逐渐积累形成整体印象,为年底评估提供详细的基础资料,从而有效地克服年度评估走过场的可能,更准确地评估法人履职情况。

三是注重评估指标的可操作性。对不同层次或不同类型的测试对象的评价,指标应不同对待。在这个前提下,评价指标要细分为“个性指标”和“共同指标”,“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要根据不同机构的特点和职责,设置一些详细的指标,每项指标应有详细的说明,以增强参评人员对评估指标的理解度。

(二)加强联动,拓宽评估工作渠道

实施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履职情况评估工作,必须坚持多部门联动。具体是由编办牵头、财政、审计、人社等部门参与的工作责任机制。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作出实效,各部门之间要主动沟通信息,健全工作网络,整合相关资源,合理调配力量,形成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运转协调的整体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评估工作的水平。

一是多层面邀请人员参加评估。在具体评估工作中,不应局限于被评估单位内部,应扩大到其管理或服务对象和关联单位,听取了解相关单位及群众的反应和评价,同时,还要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从各个社会层次反映事业单位的履职情况和社会反响,增强评估的真实性和说服力。

二是建立健全民意反映机制。为畅通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渠道,扩大社会监督范围,强化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的严肃性,要建立健全“简便、安全、高效”的民意反映机制,扩大“12310”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信箱的知晓率,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群众及舆论等方面的作用,使履职工作始终在有效的监督下正确行使。特别是推行“政务公开”活动,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构建履职评估工作信息网络。聘请特约监督员,特约员可以从党政群机关和社会各界热心关注机构编制工作的人事、监察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任,聘期一般为两年,期满后视情况续聘。对监督员要明确权利和义务,加强业务培训,对工作成绩突出,实绩较为明显的监督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及时予以解聘。

(三)固本强基,提升评估工作水平

要做好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面对不断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就需要加强学习,固本强基,不断提升评估工作水平。

一方面,加强履职评估队伍建设。评估人员要到位、水平要提升,要把那些事业心强、有责任感和进取精神的同志,选拔到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上来。通过学习交流和考试,做到持证上岗,并加强对他们的考核和奖罚。组织他们认真学习机构编制理论知识,特别是事业单位履职评估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对履职评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履职评估能力。另一方面,增强评估对象依法履职能力。举办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培训。精选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通过学习不断增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市场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规范事业单位的行为,维护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

(四)严明奖惩,强化结果运用力度

评估目的是通过评估结果的使用来实现的,结果运用是评估系统的动力机制。对评估结果一定要进行广泛公示,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使优胜者广受赞誉,让庸碌者无地自容。根据目前机构编制管理现状,主要是在以下三个方面加强使用力度:

一是与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相结合。履职评估结果将作为调整机构编制的主要依据。编办主任会议研究每一个事业单位法人的机构编制事项,都要认真听取评估办的意见。对于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事业单位法人,在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上合理倾斜,为其提供机构编制保障。对于因履职越位、缺位、不到位而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事业单位法人,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将严格调控,依法采取调整机构,降格、撤销机构,调整职能、编制,撤销法人登记等措施。

篇(3)

面临城区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强化***联社城区市场的竞争力,打造一支综合素养高、战斗力强的城区客户经理队伍,经联社党委研究决定,从各乡镇中选拔优秀客户经理到城区,特制订本方案。

一、选拔人数和条件

人数:8人

条件:现从事客户经理的员工。

二、选拔方式

采用考试加综合考评方式。考试成绩占50%,综合考评占50%。综合考评由人力资源部(10分)、业务发展与创新部(20分)、合规风险部(30分)、农村业务部(10分)、稽核审计部(20分)、客户经理所在信用社主任(10分)根据本条线对客户经理的日常工作情况进行打分。评分标准由各部门制定后交业务发展与创新部汇总。

三、选拔程序

(一)自愿报名。

(二)组织考试,由业务发展部、农村业务部、合规风险部、财务信息部、稽核审计部共同出题进行考试。试题统一交监事长处,由监事长指导纪检监察室、稽核审计部选题形成考试试卷。

(三)根据考试成绩,对排名靠前的客户经理按照1:2的比例进入综合考评,参考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进入考评。

四、组织领导

联社成立客户经理选拔工作小组。

组  长:***

成  员:人力资源部、业务发展与创新部、合规风险部、稽核审计部、纪检监察室、财务信息部、农村业务部负责人。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业务发展与创新部,小组长负责选拔全面工作,指导办公室做好选拔事宜,业务发展与创新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选拔工作的组织、联络、报告等工作。

五、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5日--2018年10月26日。

考试时间:2018年10月28日上午9点。考试时间60分钟。

考试方式:线下闭卷考试。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监考人员和阅卷人员由监事长牵头,纪检监察室、稽核审计部、人力资源部实施。考试结束后立即进行阅卷,阅卷结果经监事长审核后立即下发。

六、开展综合考评

考试成绩确定后,由涉及考评的部门对进入进行综合考评的参考人员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与考试成绩汇总后形成报告。 各考评部门须在10月28日下午5点前将综合考评结果报工作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考评成绩和考试成绩后,形成选拔报告。

七、人员确定

10月29日工作小组办公室将报告报党委会研究决定。研究决定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人员调动工作,稽核审计部做好相关人员的离任审计工作。

八、相关要求

(一) 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本次客户经理选拔,是联社对全辖客户经理架构的一次重大战略调整,是面临当前城区激烈的竞争态势强化城区市场竞争力的重大举措,全体员工一定要认识到本次选拔是发展的需要、是改革的需要,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

(二)加强动员 积极参与。各信用社负责人要做好员工的动员工作,鼓励品行端正、能力突出、踏实上进的员工参与选拔,员工自身要端正态度,积极参与。

(三)精心组织 严明纪律。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要切实履职做好相关工作,对选拔工作要做好充分准备,严格把关,具体组织者和工作人员要严守纪律,规范操作,确保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篇(4)

一、主要做法

在开展部门履职评估工作中,泰安市编办本着全面部署、循序开展,注重导向、务求实效的原则,规范程序,精心操作,扎实推进,着重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立足实际,创新谋划评估思路。泰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工作,始终把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作为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促进区域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泰安市编委研究出台《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履职评估的意见》,明确把“三定”职能作为评估工作的重点,重新审视机构设置、编制配备的基础和依据,找准了机构编制评估的切入点;通过检验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情况,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全面科学正确履行职能,找准了机构编制服务中心工作的关键点。省编办充分肯定了泰安这一创新做法,将《履职评估意见》全文刊发于《机构与行政》予以推广。

(二)客观系统,科学设定指标体系。指标体系是评估的核心,评估指标体系的科学合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评估的水平和质量。在充分把握《山东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办法》和泰安市编委《履职评估意见》总体要求的基础上,坚持一致性原则,将评估指标的设定与评估目的紧密融合,做到方向明确;遵循可操作性原则,力求评估指标客观可测、简易可行、系统实用。紧扣机构编制管理的基本任务,确定了五方面评估内容,并细化为18个一级指标,70个二级指标;设计了《泰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履职评估表》,包含评估核查节点154个,要求部门自评时严格把握。一是通过评估职能精细化管理,检验“三定”职能是否细化量化、工作程序是否科学规范、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二是通过评估职责落实,检验职责分工是否明确具体、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是否有效落实、协作机制是否健全完善;三是通过评估履职行为,检验工作行为是否认真负责、职权行为是否合法合规、责任行为是否清晰具体;四是通过评估履职效果,检验工作业绩是否争先进位、创新工作是否效益显著、社会评价是否满意认可;五是通过评估机构编制执行,检验机构设置是否必要合理、编制配备是否科学适宜、政策执行是否合乎规定。

(三)点面结合,合理确定评估对象。坚持统筹兼顾,做到点面结合,综合考虑机构性质、行业特点、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示范带动作用、职能调整变化、领导重视等因素,泰安市市直确定了10个、县市区确定了51个政府部门单位作为履职评估对象。这些部门单位既有政府行政机关,也有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既有综合管理部门,也有行业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既有经济管理部门,也有社会事务管理部门,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四)严格程序,精心组织评估工作。纸上得来终觉浅,再好的蓝图,没有得到有效执行,都是纸上谈兵。泰安市采取部门单位自我评价与评估组实地评估相结合,分六个步骤,推进评估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评估准备。主要是拟订评估方案,梳理评估部门单位职能和机构编制情况,设计调查问卷等。二是动员部署。组织召开评估动员会议,明确评估内容、方式和时间安排等。从机构编制、组织、纪检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法制、政府督查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评估组,进行业务培训,掌握评估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及有关政策。三是部门单位自评。市直评估部门单位按照要求,梳理分析职能履行情况,认真填写统计表格,按时完成了自评工作。四是实地评估。坚持方式创新、务求实效的原则,综合运用听、查、谈、看、议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多角度地掌握评估部门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认真分析所涉及内容的问题点、关键点,有针对性地验证查找问题。五是分析评定。评估组综合部门单位自评、实地评估、满意度测评、征求意见建议等情况进行分析评定,形成评估报告报市编委。六是反馈整改。根据市编委研究意见,将评估结果及时反馈评估部门单位,并就评估中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五)公正有效,综合运用评估结果。运用评估结果,不仅是履职评估的延续,更是评估的目的。实际工作中,泰安市将评估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按照“台账销号”制度要求,建立了评估问题整改落实台账,提出了分类解决的办法。一是对部分部门存在的职能落实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工作程序不合理、日志记录不规范以及私设机构等问题及时进行了反馈,并加强跟踪督查,确保落实到位;二是对主要职责发生较大变化的畜牧兽医部门,及时进行了“三定”规定的修订;三是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奶吧监管等职责边界不清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深入调研,提出明确职责划分的建议意见;四是对机构设置、编制配备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部门按程序进行了提报研究;五是对机关事业人员混岗、离岗人员占编不能补充人员等涉及多部门管理、关注度高、具有一定普遍性的敏感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和沟通协调,向有关决策机构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六是对调整定点屠宰管理职责、设置测绘地理信息机构、集中设置行政审批机构等事项,按照这次中央部署的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统筹解决。

二、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强化了全面正确履行职能的理念,提升了部门行政效能。通过评估职能精细化管理情况,强化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的意识,对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目标任务的认识更加明确,增强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计划性和预见性,提高了各部门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创新创优情况评估,有利于部门培育工作新理念,改进工作新方式,建立工作新机制,发挥现有机构编制资源新效益,开创工作新局面。将工作日志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履职行为方面的评估,有助于发现部门工作人员实际开展工作情况,判定工作量饱和程度,增强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职的责任心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提升行政效能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推进了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创新,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水平。评估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一步增强了部门遵守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了机构编制意识。开展履职评估,解决了机构编制部门对部门职责履行情况缺少有效监管手段的问题,实现了既管职责配置,又管职责履行的“双管”机制,更有利于维护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通过评估,有利于全面掌握部门机构编制配置和部门职能变化情况,准确把握部门职能履行情况和工作量大小,以及围绕大局发挥作用情况,科学合理进行机构编制的动态调整,实现机构编制资源效益的最大化,提高了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通过开展履职评估,有助于发现部门履职过程中的越位、错位、缺位现象,以及与法规政策、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职能;有助于发现部门间职责交叉、边界不清、关系不顺的混乱现象;有助于梳理、分析部门内设机构之间、内设机构与事业单位之间的职责关系,理清各自的职责范围,推动部门职能及时进行清理、调整、优化,使职责配置更加衔接紧密、执行顺畅,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同时,进一步摸清了新一轮改革涉及部门的管理体制、职能状况,认真梳理了现有机构和编制资源,摸清了底数、掌握了现状、理清了改革重点难点,为下一步改革提前做好了相关准备。

三、几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前提。履职评估工作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领导的重视支持,需要各职能部门的协同作战,需要机构编制系统上下的群策群力,需要各部门的倾力配合。泰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履职评估工作的开展,多次听取汇报,并提出明确要求;泰安市编委会议、市编办主任办公会议多次专题研究开展部门履职评估工作,对出现的具体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多次召开市直部门分管负责人及县市区编办主任会议,统一认识,统一思想,强化督促调度,为履职评估的顺利推进创造了良好的前提条件。

(二)调研先行是基础。调查研究是科学决策的基础,是掌握全局和做好工作的重要手段。管住、管好、管活机构编制,是地方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必须认真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为此,泰安市坚持调研先行原则,深入开展了“对上”、“对下”、“对外”三方面学习调研活动。通过对上学政策、对下知需求、对外取经验,找准结合点,提出开展履职评估工作,建立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的思路。通过参加省编办组织的重庆、宁夏学习考察,以及对青岛市、邹城市等地先进经验的学习,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和评估手段,夯实了评估工作基础。

(三)制度建设是保障。制度是各项工作正常有效开展的基础,是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重要保障。泰安市从职能管理作为机构管理和编制管理的基础入手,紧紧抓住职能管理和职能落实两项重点,健全完善制度、强化规范创新,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行职能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机关人员工作日志制度的通知》等配套文件,及时对部门编制的《职能精细化管理规程》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会同泰安市政府督查室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对市国土资源局等16个部门单位,265名工作人员的《工作日志》进行了抽查评估,有力促进了各项制度的施行,保障了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

篇(5)

企业效能监察是指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对其监察对象履行职责情况所进行的监察活动。即对企业管理组织和管理人员在管理活动中的行为能力、运转状态及产生的作用、效果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进行监察。企业效能监察主要从管理入手,围绕安全、质量、效益、效率等方面的重大问题,重点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违反职责和行政法规、制度以及指令、工作程序,并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错误管理行为,以保证企业内部政令畅通,提高管理效率,增加经济效益。本人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对效能监察谈一点粗浅的认识和体会。

一、效能监察在企业中发挥约束和规范作用

效能监察是一种管理监察,涉及到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目的是督促监察对象勤政务实,执行企业规章制度,履行好职责。通过预防性的事前监察,或者是惩戒性的事后监察,都可以对监察对象的管理行为作出评判,从而约束和规范监察对象的履职行为,既廉洁又勤政地搞好本职工作。企业效能监察对企业管理有强化作用,能实现从源头治理的效果。效能监察可以发现企业管理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协助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建立、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加大对落实制度的检查力度,同时加强教育,提高监察对象素质,对违章者进行惩戒,以警示他人,使管理工作得到完善和加强。

二、效能监察对企业的增效发挥促进作用

效能监察在经营管理的效率、效益上作文章,如对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实行效能监察,能降低投资和采购成本,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效能监察在管理行为、能力、运转状态上作文章,如对执行安全、质量、规章制度情况实施效能监察,防止发生质量差错、安全事故,就能产生间接经济效益。因此,可以说是效能监察出效益。

1、对企业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开展效能监察。如果领导干部在工作中不能全面履行职责,或者履职出现偏差,或者工作效率不高等等,都会使所分管的工作不尽如人意,造成计划、任务、目标落空。所以,对领导干部履职开展效能监察是当前的重点内容。

2、对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突出问题开展效能监察。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目的就是提高经济效益,为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物资采购,改善职工工作环境,降低物资消耗,提高产品质量等等,都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前提和基础。企业效能监察应该对这些影响经济效益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3、对企业监察对象工作质量和工作数量开展效能监察。监察对象的工作质量代表着企业的管理质量,企业对象的工作还应有数量问题。工作数量代表了管理工作的成果,数量小,表明成果少,没有工作数量,就没有成果。所以,监察对象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数量也是效能监察的突出内容。

三、发挥效能监察对企业管理的再管理作用

企业效能监察是企业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决定了它的效能监察主体是企业的行政管理者,而它的监察客体不直接表现为企业的人、财、物和产、供、销的过程,而是这六大环节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这就促成企业效能监察过程是对企业管理在另一层次上的再管理。为此,笔者所在单位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以来,逐步形成和坚持了以人为本,教育为主,预防为先的教育机制,并采用主管领导在所分管部门以现身说法、工作实践体会等形象有效的教育方式,提高广大管理干部勤政廉洁的意识和自觉性;坚持强化以执行和细化上级廉洁自律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建设。目前本单位已初步形成以约束监督领导干部的“三项”制度为重点,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核心,以促进干部队伍勤政廉洁为目标的企业纪检监察制度体系,并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坚持狠抓落实的检查考核机制。在实际操作中,注意把日常监督检查与处理群众举报、问题结合起来;把干部任用、签注廉政鉴定意见与中层干部年终评议考核结合起来,把落实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收入、重大事项报告、礼品上交登记、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结合起来;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进行监察变为全方位、全过程。这样做的结果,使本单位从两级领导到一般干部始终处于企业效能监察的管理视线之内,强化其干部队伍建设。

四、发挥效能监察对企业资产的再保护作用

企业效能监察的任务之一是执法监察。而其中的“法”从广义上讲,是对企业管理者执行包括国家制定的所有法律法规在内的政策、路线、方针、命令、指示等,而且还要检查企业执行计划、考核指针、合同、定额的完成情况,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国有企业考核的主要指针之一就是资产保值增值率。此项指针是通过企业运用国有资产进行一系列经营管理活动来达到的。然而,人为的管理不严,或有意违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时有发生。而经营性亏损也从某种意义上造成资产流失。企业执法监察的基本职能就是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前者是对企业管理者职责、能力、成绩的监督检查,促进各级管理者为各自担负的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作出成绩。追究因失职、渎职而造成资产流失的责任。后者则是对企业管理者有无、贪赃枉法而使资产受损或流失,惩办有罪者,促进管理者清正廉洁,两者之合,必然大于一般行政管理者对资产保护能力。以达到对资产的再保护。近几年,我厂的效能监察,重点放在了职工 有所反映,群众举报,以及可能发生问题的工作方面,例如:基建工程、住宅家属楼建造招标、竣工和验收、钢材订购、燃煤采购等,把监察监督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加强物资采供环节的监管。加强物资采供环节的监管,就是要建立大宗物资实行公开招标、议标采购,零星物资比质比价采购制度,形成物资采购“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离的物资采购供应体制。通过严格制度、规范程序、多方面监察监督、定期分析、纠错堵漏,五项措施,取得较好效果。

五、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效能监察中的优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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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监察范围

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内容和要求

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在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岗位承诺制、绩效考核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并推行政务公开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核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效能建设七项制度。

(一)政务公开制。政务公开制的具体要求: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和涉及机密的内容外,凡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均属于公开的内容。要公开机关和各科(室)在职责范围内,制定并公示办事程序流程图,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要求、办事时限、办事纪律及承办部门、承办人员、负责人姓名等内容。

(二)岗位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的具体要求:1.坚持因事设岗、职责相称、责任分明、任务明确和便于考核的原则。2.把岗位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工作目标责任之中,保证岗位责任制的落实。3.岗位责任要按规定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公示。4.岗位责任人因事暂时离岗,其职责必须有人代替履行,不能因责任人离岗而使工作停滞。5.岗位责任制履行情况要纳入行政效能考评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接受评议。

(三)服务承诺制。服务承诺制的具体要求:1.行政机关特别是一些窗口服务单位,要向自己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作出明确具体的服务承诺。2.承诺机关要设立违诺举报投诉电话。3.对违诺人员要进行诫勉教育或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四)首问负责制。首问负责制的具体要求:1.群众来访时,第一位被来访者询问的机关在岗人员为首问责任人。2.首问责任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属于本人职责范围,都要按规定给予耐心细致的答复,做到来访有人接,询问有人答。3.对来人或通过电话反映的问题,属于责任人本职工作范畴的事项,应立即办理;当时不能办理的,应讲明原因和办理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答复;对属于本单位其他人员工作范畴的事项,应立即转交相关人员办理。

(五)限时办结制。限时办结制的具体要求:1.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事项,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缓事一周内办结。2.人大、政协“两会建议、提案”必须在其规定时间内办结并上报办理结果。3.上级机关和领导转办、批办、交办的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上报办理结果。4.对群众来访事项,能马上办理的,要立即办理;需要会议研究的,一周内办结;问题比较复杂的,要抓紧时间尽快办结;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对来访者耐心解释,做好思想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5.下级单位的请示、报告,要及时答复,最迟不得超过三周。

(六)绩效考核制。绩效考核制的具体要求: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绩效三部分。工作态度主要包括敬业精神、服务意识、遵章守纪等,工作能力主要包括业务水平、合作创新能力等,工作绩效主要包括工作量、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等。绩效考核采取定量考评与定性考评相结合、年终考评与平时考查相结合、领导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公布考核结果,把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挂钩。

(七)过错责任追究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的具体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要进行责任追究:1.不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出现的有关问题。2.本人分管范围内的工作人员发生效能低下、作风恶劣,对其违纪违规现象长期失察以及管理不严或放任其错误行为。3.工作不负责任,发生严重事故,给国家、集体造成重大损失。4.工作作风拖拉、互相推诿扯皮,给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5.违反保密制度,失密、泄密,造成不良后果。6.在执行公务活动中,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活动的吃请或参加有碍公正执行公务的公款消费活动。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从严治党,从严治政,促进各级各部门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市委决定成立“三项制度”督查考核办公室和国家公职人员履职过错投诉中心,将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整治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规范机关管理,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市纪委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室负责处理行政效能监察日常性工作,并组织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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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近来年,中央、省、市三令五申要求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切实保护耕地,对违法严重的地区实施问责。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正视我县存在的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方面问题,把严厉打击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优化发展环境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件大事,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加强协调,搞好配合,认真履职,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形成打击违法占用土地和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高压态势。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汝城县打击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行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钟玉龙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副处级干部谭纯明同志任副组长,县法院、政府办、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司法局、住建局、城乡规划局、房产局、财政局、经信局、工商局、广电局、郴电国际汝城分公司、自来水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朱红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分管国土和规划的领导及联络员负责抓好此项工作,相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咨询台、宣传车等多种宣传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司法等部门要组织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摆设宣传摊点,印发宣传资料,向群众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各乡镇要组织召开村组干部座谈会,专题讲解国土资源及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村组干部的法制意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懂法、守法。要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打击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的浓厚氛围,各乡镇悬挂、张贴打击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方面的横幅、标语不得少于20条(其中固定宣传标语不得少于2条)。

四、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县政府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配合打击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行为。要建立健全打击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的联动责任机制,部门与部门之间、乡镇与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在巡查、审批、监管、打击等方面要实现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统一行动。县政府将此项工作列为乡镇年度考核内容,若因领导不重视、履职不到位,或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出现违章建筑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乡镇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的巡查、制止和打击违法占用土地建房和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行为。每个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必须明确一名村干部负责,实行网格式管理,建立健全巡查台帐,确保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行为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打击。积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行为。组织开展打击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行为的专项行动,坚决拆除违法、违章建筑。

法院:负责国土资源及规划部门移送的违法案件的依法审理和依法强制执行。

政府办:协调各乡镇、部门工作;牵头组织开展集中拆违行动;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监察局:督促乡镇及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的行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查处违法占地行为,配合政府、司法机关违法占地修建的建筑物。

公安局:立案侦查违法占地构成刑事犯罪的违法行为,打击阻碍执法、扰乱治安秩序的不法行为,为打击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工作保驾护航。

司法局:协助抓好《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住建局:严格施工许可审查。对未办理用地许可和规划许可的,不得办理建设施工许可等手续;依法查处违法施工行为。

城乡规划局:负责依法查处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违法行为。

房产局:严格房产证的办理工作,对未办理用地许可和规划许可的,不得发放房产证。

财政局:为打击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经信局:负责督促供电部门停止向未办理用地手续和规划手续的建设工程供电;依法查处非法供电、盗电行为。

广电局:负责《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打击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

工商局:对存在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且未处理到位的商铺,不得发放工商营业执照,并依法查处非法经营行为。

郴电国际汝城分公司:加强用电管理。不得给未办理用地许可证和规划许可的建设工程供电,对已供电的要立即停止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