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7 11:19:35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征地工作方案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征地补偿安置标准、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严格按《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执行,各项补偿费足额发放给被征地权属单位及个人。
(二)严格按照征地范围实施征地,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范围。
(三)征地档案资料齐全、完整,交接手续完备,及时办理建设用地交接及征地补偿结算工作。
二、征地范围、面积
项目征收土地总面积15.5552公顷(233.328亩),具体征收土地四至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组织领导和分工安排
为切实加强项目用地征收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红岗互通立交至镇连接线工程项目用地征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王延平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县审计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就业局、县农保局、镇政府等相关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现场工作组、社保及再就业组、政策技术指导组和资金监管审核发放组等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环境资源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组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组成,各成员单位抽调的工作人员及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
副主任:(镇党委书记)
成员:(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国土环境资源局),(镇)。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征地补偿安置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配合等日常工作。
(二)征地工作现场组
组长:(兼)
副组长:(镇镇长)
组员:
以上组员可分成若干小组,按照分片包干管理原则,负责对征地范围内青苗及附着物的丈量、清点、登记、填表、统计和协助发放征地拆迁补偿费的工作并落实清表工作。组织被征地单位按时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收集材料、汇总统计、及时制止抢建抢种行为,协助拆除违章建筑物等。征地现场工作组实行全程包干制,负责到底,至项目竣工止,期间出现的征地问题工作组需跟踪、协调、解决。
(三)社保及再就业组
组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县就业局局长)
傅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组员:(县民政局),(县农保局)
负责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及再就业培训工作。
(四)政策技术指导综合组
组长:(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副组长:(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林德永(县土地储备整理中心主任)
组员:(县国土环境资源局)
负责指导征地现场组,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施征地,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做好征地业务技术指导工作。
(五)资金监管审核发放组
组长:(县审计局局长)
副组长:(县审计局副局长)
组员:(县财政局),(县会计中心),(县国土环境资源局)
负责审核、发放各项征地补偿款和监督管理征地工作经费的开支使用。
四、工作任务要求
(一)县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有关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宣传解释和征地补偿标准的把关、审核,同时协助、配合、指导工作组实施征地工作。
(二)征地现场工作组组长为征地工作主要负责人,工作组须按时完成项目征地工作。
(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根据《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和《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手续。
(四)县民政局负责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生活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给予办理有关低保手续。
(五)县公安局负责征地范围内的社会治安稳定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和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征地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
五、奖励与处罚
一、建立公示制度
在园区征地拆迁范围内实行园区、镇(乡)、村(社区)三级征地拆迁补偿公示制度。
1、公示目的
维护征地拆迁对象的合法权益,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杜绝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不正之风,确保园区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
2、公示范围及方式
在园区网站上对征地拆迁补偿情况和征地拆迁补偿政策进行公示;各有关镇(乡)、村(社区)对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和征地拆迁补偿情况在镇(乡)、村(社区)政务公开栏和人口相对集中地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镇(乡)、村(社区)公示内容
在兑付征地拆迁补偿款之前,必须按程序在规定的地点和范围内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包括:
(一)被征用土地的户主姓名、面积、地类、位置、权属、补偿资金等情况;
(二)拆迁房屋的户主姓名、面积、类别、位置、权属、补偿资金等情况;
(三)地上附着物的种类、数量、规格、补偿资金等情况;
(四)其他应当公示的内容。
4、公示时间要求:
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5、公示咨询电话: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县国土局:
6、公式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
7、工作要求
(一)公示内容由征地拆迁人张贴在被征地拆迁镇、村组人中集中地和政务公开栏内,并把公示情况拍摄后存栏备查。
(二)公示期间群众有异议的,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调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进行再次公示,直至群众无意见。
(三)公示期满后群众无异议的,被征地拆迁村(社区)、镇(乡)应在公示内容上注明:“已在本村公示,村民无异议”或“公示期满,无异议”等字样,然后盖章,并将公示内容与补偿登记材料一并装订,作为报批材料备查。
(四)公示应当包含公示内容、举报电话、公示时间、张贴人员签名、落款时间等,如未按规定张贴公示,将按规定追究征地拆迁人的相关责任。
二、完善已征用土地公示程序
1、清查原来已经征用土地中没有进行公开信息的或者信息公开不完善的,完善公示程序,并在所在镇、村(社区)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2、公布举报电话,对各村民反映的问题,存在的疑惑,仔细给予解答,其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实施投诉举报办理制度
1、对外公开投诉咨询电话,及时答复和处理群众投诉的问题。投诉咨询电话张贴在被征地镇(乡)、村(社区)政务公开栏;咨询电话分别为园区管委会、县国土局,投诉电话为县纪委监察局。
2、办理单位要认真宣传征地拆迁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指派专人负责向群众提供政策咨询。
3、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处理交办或转办案件。处理件,要件件有着落。有问题及时汇报,上下沟通,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4、对被征迁群众群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要将情况调查清楚,提出处理意见,答复当事人,尽最大努力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5、举报电话指派专人办理。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督促有关单位解决;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
6、征地拆迁工作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认真调查限期整改,并视情节给予处理。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1、对违规拆迁、擅自提高和降低拆迁补偿标准,不及时解决被拆迁人合法要求的实施单位,要进行严肃处理。
2、对违法违规用地、征地补偿不落实等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切实贯彻省厅和市局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此次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县局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股、室、乡镇管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宣传活动工作组。对从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期间的专项宣传活动进行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了宣传工作方案,明确人员,落实责任。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围绕以《党的十报告》、《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管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征地拆迁等政策为主要内容,制定了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此次的宣传活动,综合协调此次宣传活动,分区域、定重点进行宣传,并将具体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同时,加强与教育、科协、广电局和乡镇等部门的协作,在县城区和乡镇进行宣传,在广电局开通的《土地》栏目进行宣传,在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开设了政务公开、政策法规、收费公开和国土专题等。结合农村实际,依托乡镇司法所、劳务所及相关部门,利用社区和村级阵地的黑板报、宣传栏开展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活动。在镇、村两级召开座谈会和培训会:着力宣传党的十涉及土地法规的问题、《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管理法》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政策进行宣传讲解,让民工们真正了解自身的权益保护、维权措施,以及如何解决权益纠纷,在乡镇的部分村组送发土地法律法规和征地拆迁政策的知识小册子,充分了解相关知识。
一、拆迁范围
环巢湖旅游大道工程涉及我乡莲花、刘河、跨湖、新建四个村(社区),基本上是沿大堤20米范围内的村庄房屋,从下派河莲花渡口至蒋口河电灌站长约8.6km。
二、拆迁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拆迁补偿标准、搬家费、过渡费及相关奖励措施按县方案执行。
房屋拆迁安置统一实行货币安置。货币安置对象是指有主房被拆迁的户,以人均30㎡为上限(人口界定时间为拆迁公告公布之日),给予500元/㎡安置补助金。安置实行集中安置和撤并安置,由群众自愿选择。
三、成立组织机构
(1)成立严店乡环巢湖旅游大道建设指挥部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同志组成。
(2)指挥部下设组织机构如下:
1、新居建设组:
组长:
成员:
2、拆迁安置组:
第一小组:刘河社区
组长:
成员:
刘河社区两委成员
第二小组:新建村
组长:
成员:
新建村两委成员
第三小组:莲花村
组长:
成员:
莲花村两委成员
第四小组:跨湖村
组长:
成员:
跨湖村两委成员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为顺利做好环巢湖旅游大道拆迁安置工作,必须按以下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8日至7月31日)。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广播、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等各种形式进行大力宣传,让广大群众明白修建环巢湖旅游大道的目的和意义,同时发放拆迁通知书。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日至9月10日)
1、核查确认阶段(8月1日至8月6日)
四个拆迁安置小组分赴各村,挨家挨户对三榜公示内容予以核查确认。一是房屋有效面积及其它附属物数量的确认;二是拆迁安置对象的确认;三是拆迁安置人口的确认。
2、公示阶段(8月7日至8月21日)
①8月7日至8月9日进行第一次公示;
②8月10日至8月14日进行第二次公示;
③8月15日至8月21日进行第三次公示,同时公示8月22日为拆迁日。
3、拆迁阶段(8月22日至9月10日)
三榜公示无异议后,指挥部审核把关,与拆迁户签订协议,兑现拆迁补偿,帮助群众搬迁、拆迁。从拆迁公告公布之日起,20日内即9月10日前一次性整体搬迁拆除结束的,经验收合格,按其房屋补偿款数奖励10%,逾期不予奖励。
五、组织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和村(社区)两委要充分认识到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明确工作职责,履行好协调、保障和服务的职责,增强团结协作意识,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乡、村干部要全力以赴,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发挥自已应有的能力,全身心投入,确保拆迁工作如期按质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我乡党委、政府将优化经济环境当做头等大事来抓。年初就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对原优化经济环境领导工作小组成员及分工进行了调整。具体负责检查督促工作。
二、全面宣传发动
为了营造全乡上下重商、亲商的良好氛围,我们制定了宣传工作方案,成立了宣传工作小组。并以出动宣传车辆、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及散发传单的形式,重点宣传了我乡优化经济环境的好做法、好典型、好经验、好成效,各村在村务宣传栏上办了一期优化经济环境为主题的板报,乡里组织了一场全体干部参加的“优化环境我践行”为主题的演讲活动。
三、强化工作落实
1、狠抓日常工作落实。要求各驻村、联厂干部每周至少走访企业一次,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化解矛盾。
2、狠抓活动开展。5月份,我乡集中开展了企业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为了开展好这次活动,乡里组织全体干部和派出所全体干警走访企业、摸排各种破坏经济环境的情况,根据摸排的情况,乡派出所逐一对当事人进行了警示谈话,情况严重的依法给予打击查处,切实维护了我乡的经济发展环境。
3、狠抓涉铁矛盾化解。石长铁路复线途经我乡川岗、白洋和歇驾3个村,里程4.9公里,涉及拆迁户达22户。为了确保这项重点工程的顺利开展,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由人大主席刘国平具体负责活动涉铁矛盾的化解,并抽调了蒋谟军、吴碧清两名干部专职协助。半年多来,他们风里来、雨里去共化解涉铁矛盾纠纷20起,其中群众阻工矛盾3起,补偿纠纷和其它纠纷17起,为石长铁路复线杉板段的修建铺平了道路。
4、狠抓涉企矛盾化解。一直以来,我们都对涉企矛盾纠纷高度敏感,对于企业的诉求我们更是有求必应。如今年初陶瓦厂因征地手续未办下来,企业发展陷入困境,副乡长余志勇得知情况后,带着该厂法人代表吴国帮没日没夜地跑市里、县里,为其办好征地手续;。9月份村一名女童在特种石膏矿老采矿区玩耍,不幸失足溺水而亡。家属情绪激动,抬尸上企业闹事,矛盾随时可能进一步激化,情况十分危急。得知情况后,刘主席、余乡长等人迅速赶往现场调解,经过一夜的协商最终达成赔偿协议,为企业化解了这一重大矛盾等等。
四、狠抓作风建设
一、委党组成员上专题党课的基本情况
1、认真抓好上级“严以修身”专题教育党课精神传达。5月8日下午,委党组书记、主任林永毅立即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学习传达自治区、崇左市“严以修身”专题教育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求党组各成员迅速行动起来,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按照时间和质量要求上好专题教育党课,为抓紧抓实抓好委党组 “严以修身”专题教育奠定了坚实基础。
3、认真贯彻落实党组成员上党课的决策部署。5月25—29日,委党组其他成员分别结合分管和联系的工作实际,先后深入分管单位上专题党课,亲自上党课的处级领导干部共5人,参加听课的处级干部达14人次,科级干部73人次,其他人员88人次。各党组成员重点讲清楚“严以修身”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 “不严不实”的具体表现和严重危害,落实“严以修身”的实践要求,真正使讲党课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激发自觉的过程。
二、践行“严以修身”好作风,强力推进全市住房城乡事业健康发展
7、加大城镇园林绿化工作力度,确保第七届广西园博会按时举办。园博园总体规划通过了评审,修改完善了总体工作方案,完成了主入口大门、天琴和歌圩广场、景观桥和标志性阁楼等4个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吸收借鉴其他城市举办园博会的先进经验,加快推进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规划审批、设计、招投标、报建报监等前期工作。园博园珍贵树种园已开始种植珍贵树种。园博园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2、63亿元,征地拆迁900多亩,主展馆、壮文化园等项目已开工建设,各项前期工作正在抓紧进行当中。2月7日,园博园已开始种植珍贵苗木,确保各项目建设在20**年8月底前竣工、9月份园博会成功举办。
三、存在的存在问题
1、理论学习抓得不够紧、不够实。领导干部受工学矛盾影响,比较重视业务学习,反而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学习氛围不够浓厚。
2、专题教育实施方案不够详细具体,开展“严以修身”专题教育衔接松散,没有形成长效机制。
3、个别领导干部对“严以修身”专题教育重视不够,存在敷衍了事、简单应付的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细化专题教育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持之以恒地抓好专题教育。
2、严格对照“严以修身”标准,深入查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严不实”具体表现和典型案例,对症下药,制定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整改方案。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全区人社系统服务乡镇工作水平,经研究,制定此方案:
一、服务的主要任务
(一)促进农民创业就业。一是加大就业扶持力度。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就业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统一的失业登记制度,促进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的被征地农民尽快实现就业。在劳动年龄段内未就业且有就业愿望的,可按规定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就业,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优先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二是加大创业引导力度。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放宽创业限制,除国家法律法规命令禁止的领域之外,所有的行业与领域都向创业者放开,把一切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生产要素都调动起来,形成良好的创业氛围。要积极完善创业政策,加强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大力引导扶持自主创业。把握市场需求,鼓励创业者在新兴产业、小微经济实体等领域就业创业。三是加大小额信贷扶持力度。进一步放宽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对象范围,可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列入范围之内。相关部门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时间,对符合条件人员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创业服务。四是加大创业服务力度。要对自主创业者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降低注册门槛,按规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扶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被征地农民创业,推进小城镇经济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就业中心)
(二)推进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要协调好已有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法律监督和实施机制,使社会保障有法可依,保障体系健康运行。组织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增强业务水平,提升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局机关,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二是健全社会保险制度,统筹区域实现覆盖范围,保障项目、待遇标准、医疗救助和管理制度统一,扎实做好各项制度并轨、接续过渡工作,加快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局机关,责任单位:医保中心、城居保中心)三是加强服务平台建设。完成区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东庄、埭头、平海、南日四个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在去年9个星级劳动保障工作站试点村的基础上,今年准备再增10-20个星级劳动保障工作站,不断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局机关,责任单位:就业中心)
(三)深入挂钩村,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是帮助挂钩村创新人口计生宣传服务方式,丰富宣传服务载体,持续深入倡导优生优育、晚婚晚育,营造干部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浓厚氛围,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育文明观念(牵头单位:办公室)。二是服务挂钩村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创新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深化机制改革,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深化平安创建,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巩固提升综治“三率”水平(牵头单位:办公室、监察大队、仲裁办)。三是以文化建设为先导,促进村委会、老协会正确行使村(居)治理机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政治工作(牵头单位:办公室)。
二、服务的方法和要求
(一)建立长效机制。局属各单位要根据主要任务及责任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完善联系乡镇、调查研究、服务帮组、检查反馈等工作制度,构成上下沟通联系、协调协作服务工作的机制,组织干部经常深入乡镇,挂钩村每月不少于2次。
(二)完善服务方式。局属各单位要创建服务方式,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定期与不定期召开座谈会、业务交流会、现场办公会或实地检查、蹲点调研等,落实服务任务,突出事前服务,突出过程服务,突出优化结果考评。
(三)注重服务质量。局属单位要因时因地制宜,深入乡镇、钩挂村真心实意听取各方意见,收集各类建议,及时发现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实事求是地向局分管领导反馈报告,齐心协力商讨解决办法,及时修正相关工作方案,使各项工作安排和措施更加切合实际、高效有力。
三、服务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