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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院在我国古典建筑群中广泛分布,大到皇家宫殿,小到民居建筑,包括各种寺庙建筑中都很多见。我国古典建筑群中建筑布局大都是沿中轴线对称分布,其中沿中轴线方向南北延伸布局的称为“进院”,而与中轴线垂直在东西方向延伸布局的建筑就称为“跨院”。因此跨院又多称“东跨院”、“西跨院”。
1.1跨院的建筑功能
相比于政治、等级地位非常重要的中轴线建筑而言,跨院的主要特点和功能是:用于面积较大的建筑群,在中轴线建筑之外,拓展整体空间;作为家庙、祠堂等家庭祭祀地点;正房之外其他人口分宅居住、生活;来客居住;学馆、库房、厨房、花园等其他用途。[1]相比于中轴线建筑正规礼制性的用途,跨院更多用于生活和休闲娱乐,因此布局风格轻巧、亲切,生态优美、园林小品意趣盎然,建筑没有非常威严的礼制规范,体现和谐、交流和个性化的空间氛围。
尤其在近现代建筑中,跨院的休闲娱乐和生态功能日益突出。在老北京的四合院建筑中,越高级的四合院院子越多,有前院、后院,还建有跨院。建筑大师张开济说,跨院就是后花园,是家庭的多功能空间,发生过许多浪漫的生活故事![2]
1.2跨院的旅游开发定位
近年来,随着大众旅游的发展,古建筑作为文物旅游和遗产旅游中重要的吸引物一直受到旅游市场青睐,我国的观光旅游市场上古典建筑群也一直是国内外游客争相前往的热点。古典建筑群在遗产价值之外,对其旅游价值的探讨和开发更值得关注。
认识古典建筑群的旅游价值,就是改变已有的对于遗产价值认知的专家视角,而是从大众游客的体验视角出发,将建筑的文化、科学、社会价值充分的展现给每一位游客,尤其是发掘出文物建筑旅游的核心吸引力,将蕴含在古典建筑空间中的精神文化内涵传达给游客,实现游客的深层次体验。
但是由于我们对于遗产保护的人类学社会学责任,和我国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的限制,古建筑的旅游开发必须受到遗产保护的诸多约束,必须在保护的前提下进行旅游开发。因此,单纯的观光成为最主要的旅游产品,文物建筑旅游产品以静态、观光为主,气氛沉闷、内容单调枯燥,或者深奥难懂,与当前游客休闲愉悦为主的旅游动机相悖,与当前参与型、活动体验型的旅游市场发展趋势脱节。
针对这一市场现状,旅游学界的专家提出对文物旅游的“活化”战略,就是通过多种旅游开发手段,将静态、物化的文物中蕴含的活态文化挖掘展示出来,或者以活态的方式展示给游客。活化战略是文物旅游开发的新思路,在旅游产品开发的具体运用中关键是活化方式和手段的创新。
从旅游开发视角,运用活化战略,将跨院定位为文物建筑旅游中的重要活化空间的规划思路,不但基于跨院本身在古典建筑群中的休闲娱乐区的建筑功能,跨院建筑与生态景观的紧密联系,而且突出体现了对于旅游市场需求的关注,对于游客体验的关注,是文物旅游作为遗产文化传承利用的一种重要方式的规划创新。
2洛阳关林东西跨院的规划设计
洛阳关林是武圣关公含元之所,是中国最早的关庙和中国封建级别最高的关庙。作为海内外三大关庙之一的关林,既是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也是4A级旅游景区,多年来与洛阳龙门石窟、白马寺并称洛阳三大人文景观,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一直是国内外游客来洛阳旅游的必到景点之一。
2.1 关林景区规划现状及主要不足
关林景区目前占地200余亩,院落四进,殿宇廊庑150余间,主要建筑均在中轴线上,依次为舞楼、大门、仪门、甬道、拜殿、大殿、二殿、三殿、石坊、八角亭,最后为关冢。2006年,关林作为明至清时期古建筑,被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本世纪以来,国内外大众旅游市场需求的发展变化,以及洛阳在建设“山水城市”进程中城市旅游产品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关林景区的现状已经不能适应市场变化和竞争形势。
目前的关林景区旅游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2.1.1景区游览空间狭小,生态环境欠佳。
关林景区的有效游览空间仅仅集中在中轴线上,长度不足500米,宽度不足百米,游客的足迹范围和视阈空间都比较狭小。
作为拜祭型古建筑群,景区的主要绿化以侧柏为主,树木八百余株。与孔林10万余株树木、孟林近万株树木的规模相比,相差太远,难以形成浓厚的拜祭空间的场所感,也与大众旅游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不符。
2.1.2旅游产品以静态观光为主,体验欠缺。
目前关林的旅游产品,基本是观光型,欣赏古建筑、文物,游览殿堂院落和墓冢,参与性的活动只有自发祭拜祁福。一年一度的关林朝圣大典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是在其他旅游时段内游客是无法欣赏和参与体验这样的文化活动的。
2.1.3游览氛围沉闷,文化展示不足。
游客目前所有的游览活动都在中轴线上进行,并且是围绕祭拜主题进行参观活动,因此中轴线景观肃穆威严的氛围贯穿在游客游览活动的始终,使得旅游活动压抑、沉闷,与大众旅游休闲愉悦的市场需求脱节。
景区现有文化展示手段和方式主要是依靠讲解员讲解、殿堂塑像、壁画、碑刻,过于静态和艺术抽象,缺乏具象、生动、活态的展示手段。文化展示内容也是故事、情节,甚至传说,并且依靠导游口口相传,或者购书籍,缺乏系统、科学、生动和场所性的文化体验。
2.1.4线路单一,游时过短。
目前的景区游览线路就是中轴线的不足500米的单一路线,从舞楼、大门一直直线延伸至墓冢,游览时间在半个小时。而且墓冢游览结束后,游客原路自由返回大门的线路,浪费了一半的游程。
2.2 关林东西跨院的规划思路和原则
着眼于关林旅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关林管理处提出东西跨院开发利用要紧紧围绕三国暨关公文化主题,依据洛阳关林的地位与特点,在不改变现有建筑格局的基础上,结合东西长廊的改造与展示内容,以及整个景区的环境特色,立足长远,立足发展,将东西跨院开发成为东西对称、服务设施健全、旅游休闲功能完备的以园林小品为主的吸引游客驻足的文化休闲园区。
综合考虑关林现有的不足和管理方的开发思路,在关林东西跨院规划中,我们创新性的以“活化”战略为指导,将东西跨院定位为“游客体验的活化空间”,激发出古建筑跨院旅游规划的新思路。在关林东西跨院规划设计中注重活化手段和方法的创新,确立了生态活化、文物展示活化和参与性文化活动活化的基本思路,并具体化为规划设计中的四项原则:
2.2.1 生态性原则
关林景区的生态建设规划以树和水为主,将之融合在古建筑园林中。
树,尤其是柏树,一直是我国寺庙、祭拜类景区的重要绿化植被,能够很好的烘托肃穆庄严的气氛。目前关林的树木八百余株,与孔林孟林的树木规模相比远远不足,景区提倡见缝插针种树,也要在跨院中集中种植有纪念朝圣意义的树林,打造今日的生态绿荫明天的古树名木。
跨院中水景的加入,一是为活化景区沉闷的氛围,营造更加轻松亲切的环境气氛,更好的实现生态活化;二是从文化内涵上,关公是民间的财神,水在民俗文化中代表财源茂盛,求财的活动安排在水景园林中强化关公财神的体验。由于跨院空间限制和在建筑群中烘托地位的限制,水景园林不宜采用体量过大的设计,以小巧的水池、环绕的清渠为宜。
2.2.2 市场性原则
跨院规划设计的市场性原则体现在关注游客的消费点。在东西跨院南部设计不同功能的服务休闲设施,东跨院规划为古典艺术茶座,主要供境外团队游客休闲,主要内容是关公文化的评书、皮影戏,背景音乐选择播放古典乐曲。西跨院南部规划旅游纪念品超市和小型电影院,主要针对大众游客市场,出售具有关林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如关公春秋大刀的系列复仿制品,关公像等。小型电影院播放一部关公故事和文化的影片,出售影碟和书籍。规划的这两处服务休闲设施,既能延长游客的停留时间至两小时,相应增加景区内的旅游消费;又能将游客留在关林庙门口的镇上吃午餐,解决现有线路中游客午餐问题,增强关林景区的关联带动效应。
2.2.3 场所协调性原则
东西跨院规划既要考虑与景区现有的文物建筑协调,保持古建筑群的中轴线格局,保护中轴线祭拜区庄严肃穆的氛围;又要着眼于长远,与规划中的民俗展览馆连接呼应。因此,在建筑设计、园林景致、活动场所等规划设计上秉持古朴、清净,尤其是亭、台、雕塑等建筑设计采用古典建筑,并且与现有主建筑群呼应协调,保持与景区其他场所的整体和谐。
2.2.4 体验性原则
跨院规划中对游客体验兴奋点的设计主要表现在对关公“忠义仁勇”的文化的深入挖掘和展示。规划在深入研究关公其人及历史文化意义的基础上,将关公文化精华概括为“忠义仁勇”,即以忠报国、以义友朋、以仁立身、义勇建功。在规划设计上,落实在东西跨院的“忠”、“义”、“仁”、“勇”四个景观点上,并且结合东西两个长廊进行文化展示。其中,东长廊按时间线展示东汉、宋、元、明、清等朝代对关公的由公侯、到关帝上升至神、圣的步步加封历史;西长廊展示关公封金挂印、过五关斩六将、义释曹操、单刀赴会、刮骨疗毒等经历典故。东西长廊展示系统的关公文化,而“忠、义、仁、勇”四个景观点展示的是关公文化的精华,并且配合有游客参与性活动的设计,达到情景交融的高度体验效果。
2.3 关林东西跨院的规划创意
2.3.1 空间策划和功能区的划分
关林东西跨院是沿景区中轴线对称分布,规划根据《周礼》东文西武的礼制,将东西跨院分为四大功能区,即休闲区、服务区、东西长廊文化展示区、“忠义仁勇”文化景观区。设计东跨院布局“忠”、“义”两个景观点和针对高端境外团队客人的休闲区,园林特色以庭院水景、桃树、牡丹、竹子营造清静、富足安宁,含有文化深意的环境。西跨院布局“仁”、“勇”两个景观点和针对大众旅游市场的服务区,园林特色以侧柏等树木,配合圆雕、春秋台营造朴直、大气、阳刚的氛围。
2.3.2 东跨院的规划设计
东跨院北部与墓冢区相连,向北开圆洞门。由北向南布局为“忠”、“义”两个景观点,南部设立休闲区,规划为主要针对境外团队游客的音乐茶座,休闲区开西门与文物核心区和景区入口相连。
北部“忠”景观点设计关像的砖雕门楼,正面为关像,隐喻洛阳关林埋葬的是关公首级;背面是关公著名的“风雨竹”,画中竹中藏诗,表现关羽忠的气节。周围种植竹子,烘托人物操守气节。周边设石质座椅,供游人扪思。
“忠”景观点向南是“义”的景观点。这一景观点的核心是三个小型水景池环绕的“结义亭”,周边种植桃树,隐喻“桃园三结义”的以义友朋。游客可以在此与亲朋结义,可以以关林管理处的名义颁发结义证书和结义纪念品。莲叶田田的水池中养殖锦鲤,象征富贵求财。
东跨院南部是休闲区,设计为主要面向境外团队游客市场的音乐茶座。音乐茶座为古典建筑,外有外廊,可以临窗看到结义亭及水景,周围种植洛阳牡丹,象征富贵。茶座内部为古典装修,弹奏古琴,游客可以根据兴趣点唱关公评书、观看关公皮影。
东跨院的园林特色以庭院水景、桃树、牡丹、竹子营造清静、富足安宁,含有文化深意的环境。
2.3.3 西跨院的规划设计
西跨院北部与墓冢区相连,开北向圆洞门。由北向南布局为“勇”“仁”两个景观点,西围墙保留原有的柏树,东部的西长廊作为展示关公经历典故的文化展示区,南部设立服务区,布局关林特色旅游纪念品超市和展示关公文化的电影院,服务区开东门与文物核心区和景区入口相通。
北部“勇”景观点设计关公骑赤兔马圆雕一尊,周围侧柏环绕,命名“朝圣林”,选择历届朝圣祭拜活动中的名人手植签名的纪念树,以名人效应烘托对关公神勇的崇拜。在朝圣林中可以开展游客参与活动,“过五关斩六将”,林间小道设计成军阵,辅以篱笆,扑朔迷离,敌军将领和统帅由工作人员扮演,游客手持木质青龙偃月刀,点到为止,擒住敌军统帅者赠送纪念品。
“勇”景观点向南是“仁”景观点。“仁”景观点主要通过“春秋台”表现。《春秋》是关公最喜欢的著作,“关公夜读春秋”是流传很广的经典故事。春秋台是古典建筑格局,台四周木柱上镌刻有春秋名句。台中放置青龙偃月刀的复制品,鼓励游客搬搬,有兴趣的游客可以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学习套路舞大刀。春秋台还可作为民间关公戏的小型表演舞台,可以定时表演。
西跨院南部服务区是体量较小的古典建筑,用于旅游纪念品销售和关公电影的放映厅。主要针对大众旅游市场,出售的旅游纪念品以关林特色商品为主,例如关公像、春秋名句挂件、青龙偃月刀复仿制品等。关公电影设计为关林管理处专门投资拍摄,在放映厅循环放映,同时出售影碟。
西跨院的园林植被以侧柏为主,因空间面积有限,保留西围墙原有的树木,在各景观点见缝插针式种植树木,增加生态绿化,营造出朴直、阳刚的武院氛围。
Key words:Hong Kong ; historic building ; conservation ; activation ; with text
中图分类号: TU25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4144(2016)-04-90(7)
1 香港文物建筑保育的体系
2000年成立的文化委员会,是香港文物建筑保护体制中级别较高的组织,负责向政府提供有关文物保护的意见及进行文物建筑保护活化过程的推进。与此同时,民政事务局也就文物建筑保育活化的意见进行推敲及改进。而古物咨询委员会则是文化委员会的下属组织,主要负责向民政事务局提供古物保护环节相关建议,其建议范围从是否将某建筑作为古物建筑开始,延伸到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如每年的修缮计划、勘察队伍的监督等等,一直到文物建筑保护意识的推广。古物古迹办事处则是专门负责古物建筑的活化再利用,其通过与具体相关部门的合作最终达到文物建筑的保育活化过程。这时,香港旅游发展局,市区重建局,华人庙宇委员会及教务署等组织则作为执行者或促进者,带动整个活化项目的进行。[1]
2 香港文物建筑保育体系中的以人为本
2.1 公众参与
对于文物建筑的保育活化,其根本目的是发挥其既有功能,继续为社会所用,为公众所用。对于这样特殊的公共社会资源来说,其服务群体――民众的意见就显得尤为重要。民众的公共记忆与城市情感的保护与尊重,以及其城市生活的便捷舒适性的改善与维持,是保育活化工作的中心意义所在。而民众的参与的方式即以居民意愿做改变,尊重其情感,满足其需求,从而最大化的提高了保育活化工作的效率。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的永利街,古物古迹办事处并没有将其列入古建筑保育的范围之内,但是市民主动呼吁原址保留永利街的建筑,为了回应公众对于历史建筑保护的诉求,在2011年城市规划委员会将永利街拟改建为“综合发展区”,予永利街保护活化工作以足够的精力及重视。
对于香港文物建筑保育的工作,政府则以资讯平台的方式为民众提供民众提供意见提出诉求的平台,为政府与人民起到搭接作用,使保育活化成果更接近民众需求。香港政府组织民间社会各界成员组成的古物咨询委员会,专门向香港文物保育活化工作提供意见。并且组织公众论坛,向公众介绍其建筑保护政策及措施,鼓励公民对政府保育活化工作提供意见,并将公众意见的精华纳入文物建筑保护政策中予以实施。
在建筑保育活化过程中,公众参与同样不可或缺。在美荷楼的活化过程中,改建者广泛收集了许多民众的意愿,在保护过程中运用叙事手法,以其个人口述史及历史生活物品为主线,意愿为主体,从人的角度出发,以生活历史记忆为散点进行串联保护,最后实现区域历史活化后的生活与人文精神与历史脉络的再现,及现代与历史的对话关系。这无论是对个人,还是集体利益来讲都是意义重大的。体验式的历史再现使得活化后的美荷楼极高的展现了人文精神的精华价值。公众参与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即在此得以完整地体现。
2.2 “人性”法律法规
在对历史建筑保育活化的过程中,法律制约无疑是其最重要的环节。然而法律本身是生硬的,关于历史建筑的保育规章则一定是以建筑为重心的规章制定,这时若将法律执行的出发点在一定程度上放在人的身上,这无疑是政府文物保育活化中最人性化的体现。除了对受到惩罚的古物破坏者仍然予以其上诉机会这种制定法律通常的人性化手段外,《古物与古迹条例》中还对其合法拥有人乃至公众有着诸多法规方面执行的尊重。
2.2.1 补偿与限制
对于补偿,不仅对于保育历史建筑中提出有效意见的人,给予一定的修缮拨款,并且对于古迹或者古物的拥有人或是合法占有人,若是其因为保护古迹古物而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主管当局或是区域法院也应对其有一定的补偿。
在《古物与古迹条例》于2000年底59号第三条的修订即有着这样详细的规定。而对于市区重建的历史建筑活化项目,政府则可以提供连续十年的维修基金,并且使居民自行购买维修保险,为建筑长期保留作保障,还可以为进行维修的居住者提供免费的贷款。
在另一些保育活化的项目中,政府则与建筑使用申请者形成伙伴关系,政府提供一定的补偿与使用权,申请商家在容许运营的基础上被《历史建筑保护策略》限制于历史建筑保护的种种制度,从而达到真正保护历史建筑的目的。
在雷春生的活化方案中,通过经营者与政府部门建立伙伴关系,政府提供使用权,商家负责主要方案建设成本支出,此举将政府支出的古建保育建设成本以十倍下降。这既使商家活动了盈利,又减轻了政府的财政压力。同时政府制定《历史建筑保护策略》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做导向与限制,指引申请者更好地保护历史建筑免遭破坏。
2.2.2 权限
对于政策人性化最真切的表现莫过于对于相对弱势的保护与个人权力的给予。即使是主管当局或是具有相关权利的制定人士在进入合法占有人住用处所时,仍然需要在48小时之前向合法占有人发出书面的通知,或是获得合法占有人的书面同意。并且在文物建筑保育过程中,若是其合法拥有人对政府方面的宣布有任何异议需要提出反对,都可以向其相关行政长官提出呈请。
对于私人产权的相当的尊重与保护同时也体现在另一个方面。即若历史建筑其资产拥有权归私人所属,那么历史建筑的拆,留意愿则完全尊重私人意愿,这便是私人权限的绝对尊重。当历史建筑与私人意愿产生冲突时,政府则通过补偿政策来进行平衡。如2007年的景贤里事件,属于私人产权的景贤里面临着被拆除的风险,此时当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私人产权产生冲突时,香港政府及时以“以地换地”的补偿方法同时保护私人产权及历史建筑,实现了私人权利与历史建筑双赢的局面。最后,景贤里得以保存并且政府将其开放于公众进行参观。
2.2.3 文本资料的参阅
在《古物与古迹条例》的规定中,对于古物古迹的相关资料,以及其相关的图则,不仅要求在第一时间送达其私人土地的合法占有人,而且要求其每份图则的副本都可以供公众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读。
2.3 社会弱势阶层的保护
2.3.1 每个人均拥有均等的权利
“保障弱势人群的权利,为有特别需要的人士,例如长者和弱能人士,及收入微薄者提供特别设计的房屋。若是本身为其居住着,则一定要维护其居住权。”这是来自于“文物保护政策”中对于保障弱势群体权利的描述,其充分的体现了香港政府对于社会阶层的保护。为了避免历史建筑只为资产运作所用而剥夺了大多数公民的拥有权的这种行为,政府方面也做出了许多努力。香港政府在与“文化葫芦”这个非牟利文化机构曾经在一起合作退出过“家家游乐”系列导赏团,供香港公民免费参观经过保育活化的历史文物建筑,使各个阶层,包括低收入家庭也可感受到历史建筑的风貌。社会阶层的保护并没有停止在这一层面,港政府还进一步推出了无障碍历史建筑导赏团,保障了残障人士观赏体验历史文物建筑的权利。[2]
2.3.2 改建项目形式的倾向性
对于文物建筑的保育活化,将改建项目类型面向广大的民众而非仅为资产运作做牺牲。长此以往,对于城市特色的保护与城市文化的延续将是极为有利的。因为,一个城市的特色往往是由其最普通的大众文化构成的。对于社会各平民阶层的保护,其根本是保护了香港区域化的民俗文化,其对城市特色的形成于文化的继承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香港对于认定历史建筑的保育与活化的方向,得先通过古物古迹办事处等有着专业素养人士的综合评估,以判定其适宜的再利用方式。许多再利用方式都以提供更多休憩用地和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为主。例如将?紊降木?署建筑改为文物陈列馆,将原某太古洋行行大班私宅改为生物多样性自然教育中心、清代炮台遗址九龙寨城改建为江南式园林、旧三军司令官邸活化为茶具文化馆等文物建筑保育活化为公共服务设施的案例,则充分体现了改建项目形式对于公众参与的重视,对于“以人为本”的在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中的渗透。最具典型意义的当属在“雷春生”活化项目。项目以竞标形式进行确定,在其过程中淘汰公众服务性不强的项目,如酒吧、旅馆等。最后保留了原来建筑医疗特色的保育项目---香港浸会大学中医药学院诊室最终获得了项目权。在功能空间上,该项目将底层开放为社区中心,在沿街开放展览馆介绍雷春生及香港的历史,并且开设首卖凉茶及中药的点铺,以及其中医药保健服务,中医药门诊服务,等服务空间能为社区提供多种服务,创造就业机会。在建筑保护上,设计在不影响历史建筑旧立面的基础上,在外围安装玻璃窗,以解决建筑因处交通要道而带来的噪音问题,并且在建筑内部及后援分别加设电梯,防火楼梯等适应现代生活的公共设施,使得保育活化工作以建筑更好的为人所服务为出发点。这些都在相当程度上体现了文物古迹署在项目确定上对于公众服务型即可以为大多数人所服务的改建项目的倾向性。[3]
2.4 社会生活的保护与调适
“真正的保护不在于重拾过去的风貌,而是要保留现存的事物并指出未来可能的改变方向。保护的目标常常是要保持当地居民和社区结构的稳定性,防止社会生活频繁、过度的变化。”[4]历史建筑的风格风貌的的延续是维持街巷文化特色的重要构成,由其构成的社区结构与居住环境又是居民城市意象与情感的基础,是历史建筑人文价值高层次的人文意义。保护居住结构与社会生活的稳定性,在某种程度上是历史建筑保育活化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在2009年“蓝屋”的保护活化案例中,就保留了“蓝屋”以茶及医疗为主的社会企业模式,不仅体现其街巷特色及文化,且延续了其商铺服务类型,增加了公共服务绿地。这样的保育方式维持了本身的社区结构,在这基础上,“留屋留人”的保育活化方式进一步稳固了先前的社区网络,进而维持了区域内人们的生活稳定性。负责运营的圣雅各福群会还设立了“香港故事馆”向民众展示早期香港的区域生活环境与社会交往文化。
2.4.1 保护城市特色与文化
历史建筑的保护,应该不仅仅是一所建筑的保护,其传达的保护概念应该是具有区域性的。“城市之所以成为一种艺术,最大的特点在于‘参与性’――它需要人们在其中穿梭活动”。[5]而区域的文化特色必须是由人的生活痕迹构成的,此时保护居民的社会生活,则成为保护历史建筑更上一层的意义,成为城市特色的保护,及其历史文化的传承。如1950年建成的位于湾仔景星街8号单数门牌的“橙屋”这种一梯一伙的牙签式建筑,无论是其重功能的平面形制,还是其具有中国特色的唐楼立面风格,或是这种见缝插针式建造方式,都无疑成为过去港人努力,挣扎求生存的历史及文化代表。塑造出多元文化社会中不可割舍的生活依存空间。[6]
2.4.2 维持居民生活稳定性与舒适性
历史建筑保育的根本目的是通过保育活化继续为民众所用,并且保护区域原有的社区结构与人们的社会生活,维持其居民生活稳定性与舒适性,使得历史建筑的保育活化工作与周围环境有着更好的兼容性。从另一方面来讲又从人文景观的保护与延续过程中起到传承城市文化与城市历史,以及保护人们城市意象与城市情感的的作用。在雷春生的案例中,其改建项目与先前建筑功能相符,这可以使文物建筑区域内的居民得到相同的公共设施服务,不改变其原本的社会生活方式,维护了其社会结构的稳定性。
2.4.3 调适居民生活活动
增加区域居民的活动,如合适的的改建及加建项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给活化建筑注入新的活力,以平民化的公共服务设施为居民提供更全面的服务,使得居民生活舒适性得到提升,令社区生活更加活跃,并且使文物建筑在未来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
1.在“蓝屋”的保育活化项目中,经营者增加了沿街的小店铺,如素食店和甜品店、露天的公共服务绿地等,增加了区域内人们的交流机会,降低了交流尺度,从而加强了居民社会活动的频繁性,使文物建筑改建更好的为区域及城市结构做贡献。
2.在“绿屋”的保育活化方案中,将巴士路街全半部分保留,后半部分拆除增加了了一个约300M2的的公共空间,弥补其城市规划方案在公共服务绿地功能方面的缺失,增强了其社区结构完整性及合理性。作为通过历史建筑保育活化中积极调适居民生活的成功案例,体现了其香港政府在文物建筑保育活化中以人为本的核心思想。
3.在永利街的项目活化中,则利用其特殊的建筑形式“台”,以免租等方式鼓励各方在此举行各种公众活动,不仅使得永利街“台”的社区文化得以保留和发扬,并再次基础上发展了新的活动,如盆菜宴,青少年文化香港文化学习交流等,增强了社区活动,提升了社区生活的丰富性与趣味性。
而贯穿这两个活化项目的调适方法,还是通过对居住环境的适应性调适,历史建筑因为其年代久远大都已经不能适应现代人的生活习惯以及新的建筑规范,为了提高建筑舒适性,对处在现代背景下的建筑功能进行了加建及改变。如其加建了洗手间、电梯,更新了消防设施等更加现代化的设施和更加合理的建筑设计规范以适应时代的变化,通过改建对居民生活舒适性进行积极调适。
2.5 保护居住者
保护原来的居住者是维护原有历史建筑区域社会生活架构的基础之一,通过居住者的文化特色的维持与保留来保护历史区域文化特色。保护居住者也是避免社会生活频繁、过度的变迁,这是对居民情感的充分尊重,及其对城市环境权与舒适权的一定保障。在“蓝屋”保育活化再利用为民间生活馆的案例中,就首次使原本居民继续留住。并且在保育活化过程中增加了现代的服务设施,如无障碍设施,电、水等基本设施,令“旧建筑”能适应新时代人们生活需求,使居住者能有良好而科学的建筑环境。
2.5.1 保持社区与邻里关系
在2007年的市区重建策略中明确地提出,文物建筑的保护与区域规划将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保存区内居民的社区网络。”这一策略则充分体现了香港文物保育活化工作中对于居住着的保护。这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有利于香港城市特色与城市文化的形成与传承,对城市总体的发展将是极为有利的。使原本居民继续留住,对社区的邻里关系也是一种保护与维持,这对维护居民的社区情感与固有的社区结构是非常有效的。以此固化与发展城市特色与文化。在永利街的保育活化项目中,为了突出永利街“台”这种独特的小区气氛,其改建过程沿用了现有建筑物的高度与台宽度的比例。“台”的设计为附近的居民提供了一个公共休憩空间,供大家集合及进行不同的公众活动。市建局还通过申请成功得到将本来的住宅用途改变为非住宅用途,以提供更多的公共空间供一个供小区人们交流活动的地方,保留且增加区域内人们生活及交往空间,使其继续为人们聚会及举行公众社区活动提供场所,这对保持社区及邻里关系具有积极的意义。[7]
2.5.2 对城市生活的一种保护和继承,城市区域文化的一种传承
香港文物保育活化工作中对于居住着的保护,即是对居民城市生活稳定性的一种保护,其不仅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香港文物建筑保育活化工作对于居民环境权与居住权的尊重与保护,而且维持了居民的城市情感,避免了其社会生活的过度变化,并且将在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有利于香港城市特色与城市文化的形成与传承,这对城市总体的发展将是极为有利的。保护了居住着,即保护了其城市生活,在升华意义上即保护了其区域文化与特色。在美荷楼的保育活化中,香港青年旅社协会就专门聚集了来自美荷楼,石峡尾?及深水涉区的旧居民,搜集了他们具有很高人文精神价值的生活故事,将这些充满人情的故事与过去的生活痕迹重新通过建筑的方式进行展现。美荷楼生活博物馆展示了19世纪50及70年代的共两层的公屋单位,除了将4个原有住宅的建筑形式既结构保留外,还重建了部分公共多格厕所、浴室及走廊内的公共厨房,展现居民在狭隘的走廊煮食的生活情境。博物馆还在在其中展出了1200多件历史生活物品,包括旧家具、旧照片等,与美荷楼旧居民口述的40多个邻里间的生活故事等记忆散点组合串联形成主线再现历史脉络与场景。除此之外,生活馆还有美荷楼的前居民担任导游,向游客生动的讲述与再现昔日的守望相助的蜗居生活。[8]
美荷楼的活化不仅保留了历史建筑的建筑价值,以及其为众人所感性的城市意象,更体现了香港政府文物建筑活化中对于人文精神甚至于个人情感的尊重与保护,对于人情与本土文化的延续与传承其重要性的足够认识。
2.6 经济及税收的优惠政策
在香港文物保护经济政策的制定中,首要考虑的是公众的利益,其次是私人的利益,再其次才是政府的承担状态。香港政府对于历史建筑保育工作中的经济政策的制定,充分的尊重和保护了大多数公民与私人的权利,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其政策制定中成功的案例之一“伙伴计划”,是其政府与社会辅助保育历史建筑的成功案例
2.6.1 尊重私人产权
当保护对象为私人业主时,政府会通过上限100万港元的的资助额来鼓励其对历史文物建筑做保育活化工作。不过得到资助的前提必须是私人业主必须接受协议的一些要求,比如在协议期间内不得对历史建筑进行拆卸、损坏及转让。中华电力总办事处的钟楼就通过以放宽建筑高度与容积率的要求为条件,鼓励私人业主对建筑物钟楼部分的保护。通过协商,业主将经过保育活化的历史建筑开放为两个博物馆供民众游览观光,其分别是中华电力企业有关的电力博物馆和以展示香港历史为主的博物馆。
2.6.2 困难帮助
在“文物保护政策中”明确指出因进行重建项目而物业被收购或回收的业主必须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并且受重建项目影响的住宅租户必须获得妥善的安置。
由非盈利机构以社会企业模式“活化”
在文物建筑保育工作中对于经济与税收最为成功的双赢案例,当为“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其不单纯依赖某一方而是政府与社会机构相辅相成,共同保育活化文物建筑的“伙伴”形态,已经在政策实践中取得了胜利。“蓝屋”就是非常成功的案例。政府在保证了圣雅各福群会具有保育功能,能自负盈亏以及具有服务更多社群的能力后,将开发使用权交予,使其对文物建筑进行活化保育,实现双赢的局面。
2.6.3 开发权转移
对于在区域内开发的保护限制的情况,为了维护开发商的合理权益,又同时保护历史建筑的风貌,施行开发权转移这一经典措施。通过把开发的容积率作为一种权利,转移到更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一些开发地区去,从而实现历史建筑保护与维护开发商权益的双赢状态。这一奖励政策在运用时具有很强的适应性,亦可以同时保护历史建筑与开发商的权益,因而已被许多城市所采纳。在潘屋的保护项目中,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开发商权益冲突,政府则通过将其因为保护潘屋而损失的地积比例转移到另一处,同时维护了历史建筑与开发商的权益。
2.6.4 补偿机制
补偿机制是用于补偿因为相关原因使暂定古迹拥有人或合法占有人而蒙受或相当可能蒙受的经济损失。以维护暂定古迹拥有人或合法占有人的合法权益。并且在补偿过程中,可以根据其具体情况进行多次拨款。在“鲁班师先庙”的保育活化项目中,香港政府就曾先后批出71万元用于其建筑构件的修茸。
2.7 后期使用评估及调控
在结束了历史建筑的保育活化工作后,为了验证该项目是否实施成功,香港政府通常会组织社会影响评估,对项目范围的人口特点,经济特点,居住环境,社会经济活动特点,人口紧迫程度,福利设施等进行评估,判断其居民环境是否但得到了改善。并且对于受项目影响的居民另做第二阶段社会影响评估,了解其受影响业主和租户的住屋意愿,就业状况,安置需要,社区网络等方面,以制定相关计划对受影响的方面采取相关措施做积极的改善。
3 特性解析及启示
3.1 保护公众记忆
与民共商,以人为本立足于城市的长远发展。从狭义上来讲,以人文本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保护且发挥了每个公民应有的对城市美好希冀的权利,是现代社会执政者先进的突破性改革。从广义来说,从一方面来讲,与民共商是有前瞻性的执政方式,尤其对于城市规划而言。对于城市历史建筑的保护,遵循居民的意愿,不仅是对公众城市情感的一种尊重,对居民城市意象的一种保护,对居民城市生活的一种改良,保育城市传统交往空间,回应人在城市记忆及情感方面的需求,延续且保护其交往方式,在人文角度上丰富了邻里间的情感交流。而且可以激发公民对城市政策实施的积极性,这对城市以及社会的长远发展都是极为有利的。从另一方面来讲,通过对居民意愿的理解,区域文化与特色的尊重与保护,令城市特色得以保护及加强,从而增加城市的魅力。
3.2 维护社会稳定
香港以人为本的文物建筑保护概念维系和保护了每个居民的应有权利,对人权充分的尊重保护了每个居民的城市情感,保护每个香港居民彼此间的集体记忆与城市意象,其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了香港公众对于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与配合性,增强了其公众的归属感。香港政府通过对以人为本概念的完整解读与有效实施,通过维系居民生活的稳定性与权力,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性。而从另一个角度上讲,熟悉的环境能带给人心理上极大地安慰感与安全感,通过历史场所的保育活化,使历史环境环境发挥其城市的人文关怀,舒缓现代社会带给人们过多的压力及负面情绪,尽量消除种种不稳定的心理因素,维系社会的稳定与和平。
3.3 坚定持续发展
从人类基本生存权的角度上来讲,每个人都应该拥有同等的环境权,当然,这包括了拥有欣赏历史建筑风格风貌的权利。香港对于历史建筑中每一个人权利的尊重,体现了现代环境立法的真正目的――“保护人类的环境权与生态世界的自然权利”。其通过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对代际间的集体利益进行了有效平衡,在某种意义上实现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以人为本的历史建筑保育活化,予给历史场所注入新的生命力,增强了空间是用效率,使其适应人们新时代的生活需求,其将人行为作为重点考虑的活化项目,可以在极大范围内增强了历史场所的空间使用效率。其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长期的环境效益,资源效益及经济效益,实现社会效益的可持续发展。
3.4 传承社会文化
保护历史文物建筑,香港政府将以人为本的概念渗透进保育工作,使历史建筑除了延续其建筑的历史性,风格风貌与技术性,还保护了历史建筑区域内的人文景观。以人为本,充分保护居民的社区架构以及生活模式,也使得香港维系区域内的民俗文化,强调了其鲜明的城市特色与社会文化,使其社会文化得到了极大的传承。
关键词:文物建筑,保护,勘察
文物的保护对于一个民族的文化保存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对于建筑类文物,可以集中反映一定历史时期经济、社会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和信息,因此,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各类文物进行维修保护的工作力度。在对文物进行维修保护的过程中,首先要进行相应的勘察,对文物本体状况有一个具体的了解,才能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保护。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指的是为了保护文物而进行的一系列调研、测绘、制定保护方案等活动,对于文物的保护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尽管近年来文物管理部门加大了对文物保护勘察工作的重视程度,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勘察手段比较落后、勘察过程比较粗略、勘察工作存在一些盲点等,这些都对勘察工作质量带来一些影响。我国的文物建筑多以木结构为主,承载着不同时期的历史信息和工艺做法,在对文物建筑进行勘察设计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一、对文物建筑进行现状测绘
文物勘察中的测绘工作,不仅要体现制图的技巧,还应该和文物保护的相关技术进行有效的衔接,建筑类文物的现状测绘应该要达到文物保护的相关要求。对文物建筑进行现状测绘,不是单纯地制图,更重要的是为了实现对文物的现状进行一个客观的记录。一些文物建筑在修缮的过程中并没有严格地按照测绘图纸进行,随意改动,不仅破坏了原貌,让其原有的文物价值大打折扣,与“修旧如旧”文物维修原则相违背。在进行现状测绘的过程中,要对建筑的现状进行真实的反映,而不要一味地追求绘图美观而忽略真实性。在实际测绘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利用现代精密测绘仪器及技术进行对文物建筑的相关情况进行测量、收集、记录等,比如全站仪、GPS 全球定位系统、三维激光扫描系统等技术,都可以在文物建筑的测绘中进行应用,尤其是利用三维激光扫描系统,可以对文物建筑进行连续数据采集,在测绘过程中还可以运用点云编辑软件等相关的软件信息系统,对建筑的三维模型以及数据进行有效的分析,同时还可以建立文物建筑的保护管理系统,对文物建筑的各种监察资源进行管理。
第二,对文物建筑的现状变形进行监测。由于文物建筑大多经过了许多年的时间,各种自然灾害、气候状况等,都会对文物建筑造成一定的损坏。因此在勘察的过程中,要加强对文物建筑变形情况的监测,对破坏的情况进行判定,有助于后续保护方案的制定。对现状变形进行监测是文物建筑勘察测绘的重点内容,一般是利用监测部位的现状位置和理想位置之间的比较来得到变形的情况,变形监测是一种长期的过程,需要连续性地进行监测,来确定变形的规律,并且能够对建筑的变形趋势进行预测,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由于在实际的监测过程中要考虑到文物的安全性,因此会对变形监测的结果产生一定影响,现在的文物测绘一般是为了满足单次维修工程的需要,对于变形的长期监测基本没有涉及,所以在这部分内容中还应该加大力度。此外,在勘察测绘过程中,还有些其他方面的测量,比如要对文物建筑的梁架情况进行探测,可以采用针测设备对大木的性质和承载力进行检查,对建筑上的各种壁画的病虫害腐蚀情况进行分析等。
二、对文物建筑进行法式勘察
法式勘察是文物建筑勘察的重要内容,尤其是对那些能够反映建筑类文物的形式、材料、工艺、风格等方面进行勘察,具有十分重要的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法式勘察也是确定文物建筑特征和设计规律的重要手段,有助于对文物进行保护和修缮工作。对于建筑类文物的保护工程而言,法式勘察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文物建筑形制以及建筑的构件进行勘察,建筑形制和建筑构件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发展演变的过程都比较清晰,可以为文物建筑的分期、对文物建筑的特征进行分析提供一定的帮助。不同的文物建筑具有不同的特性,比如寺庙建筑,其特征具有比较典型的壁画、形状、构件形式,所以对于这类建筑大多是进行形制勘察。而建筑构件则主要是文物建筑的一些装饰题材、梁枋等。文物建筑的形制变化能够比较清晰地反映建筑结构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的变迁过程,也反映出建筑物所代表的文化内涵以及历史史实。
三、对文物建筑的残损进行记录
法式勘察的过程中就对应着文物残损的记录,建筑的特点也影响了残损病害产生的形态和位置。因此,在文物建筑的勘察过程中,可以利用法式的角度来解释各种残损的现象,归纳各种残损的机制,有助于对文物进行相应的保护。残损记录是在对文物的残损情况进行考察之后,对文物的残损进行分类,通过各种形式的资料来表示文物残损的信息,如残损的原因、程度、大小等。残损记录有助于为后续的保护方案设计提供资料。不同的文物建筑有不同的结构体系,决定了建筑有不同的残损规律,比如,有的汉式文物建筑,墙体只是维护作用,在材料选取方面一般选用具有地域特色的建材,如黄土楼地面、边玛草墙等。
对文物建筑的残损进行记录时,要加强对那些容易发生病害的结构的记录,比如基础及地垄、建筑物的墙体结构、建筑的木梁架、建筑的门窗、饰物、壁画等,对于比较常见的残损类型要有清楚的了解,同时要从文物建筑的材料、结构等方面进行残损的分析。
进行残损记录的过程中,一个重要的步骤就是要加强残损量的统计。建筑类文物的保护修缮和一般的建筑工程是不一样的,文物建筑的保护与修缮量和残损量、修缮的方法都有直接的联系,所以加强残损量的统计十分重要,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修缮的工程量,也对保护工程的设计和概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产生很大影响。残损量的统计是在文物建筑的勘察现场进行的,因此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可行的方案。由于不同建筑的残损类型也不同,比较复杂,因此应该根据残损的不同类型,参照各种建筑构件的残损点的界限,将残损的统计标准划分成一些小的版块,进行小范围的统计,然后进行整合。比如对于砌石墙体的残损统计,则可以将其分为裂缝、松动等常见类别,再进行相应的统计。同时残损的统计要根据建筑构件本身的建筑形态进行调整,结合勘察中初步选定的维修方案,进行科学合理的统计工作,为后续的修缮保护提供依据。
四、初步制定保护方案
根据勘察的结果制定初步的文物保护方案,也是勘察设计中的一个内容,不同的文物具有不同的保护措施和技术,比如对于寺庙建筑,应该要保护其内部的壁画图案、形态结构、梁架等,根据勘察结果中显示的残损情况来确定是采用相应的技术进行仿真重建,还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简单的维护修缮等。在进行保护方案的制定过程中,需要根据文物建筑的具体情况,如损毁是否严重,确定具体的保护措施,并且根据保护措施的制定,来确定文物建筑保护人员的数量以及专业,根据人员的需求进行人力资源的配置,并且要根据保护方案的实际情况加大对文物建筑保护的各种物资和资金的投入,为文物建筑的保护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结语
文物保护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文化和历史意义,对于建筑类文物的保护工程,应该加强保护之前的勘察工作,对文物建筑的情况有一个具体的了解,比如文物建筑的损坏、结构特性等,有助于保护方案的制定。
参考文献
Abstract: This paper illuminates the effects and significances of new techniques, new materials and new processes which used in the restoration project of ancient buildings, by introducing several innovated technologies applied in the restoration project of Nanhai Cao Family's Ancestral Temple.
关键词: 文物建筑;修复;技术创新;应用
Key words: grouting method;ancient buildings;foundation reinforcement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17-0084-02
0引言
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期,随着人们对历史文化和历史建筑及其内涵认识的日趋成熟,随着国家文物法的修订颁布,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日益得到了社会各界前所未有的广泛关注和一致重视。
中国古建筑以其物质的建筑材料,特定的然环境和多民族的历史文化所形成的独特风格独立于世界之林,被称之为木结构体系的东方建筑(包括日本、韩国、朝鲜、越南等)的代表,有着鲜明的特色。它的保护与维修,也必然是要根据它本身的特色来进行。[1]
修缮古建筑的目的,既要以科学技术的方法防止其损毁,延长其寿命,更必须最大限度地保存其历史、艺术、科学的价值。而后者尤为重要。如果因为修缮工作而损害了它原有的价值的话,那么这一维修工程就毫无意义。[2]
文物建筑保护修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准则》、《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简称威尼斯)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修旧如旧”的原则。《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准则》在充分吸收国外先进理念的基础上显示出自己的鲜明特点,对文物建筑的修复程序做了细致的规定。《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第十条规定:当传统技术被证明为不适用时,可采用任何经科学数据和经验证明为有效的现代建筑及保护技术来加固古迹。第十二条规定:缺失部分的修补必须与整体保持和谐,但同时须区别于原作,以使修复不歪曲其艺术或历史见证,即“可识别性”原则。
1工程概况
曹氏大宗祠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的曹边村窖北坊1巷6号,曹氏大宗祠又称为南雄祖祠,始建于明初,明末崇祯九年(1636年)重建,至今370多年历史;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重修,基本保存原建筑物风格(见图1)。
该宗祠占地484平方米,通高7.76米、宽12.7米、深38.4米。宗祠坐南向北,面阔三间、深三进,灰塑龙船脊,硬山顶建筑。宗祠装饰古朴典雅,对研究珠江三角洲宗祠建筑具有重要价值。宗祠内至今保存的“永代流传”碑,对研究当地曹姓族人自南雄珠玑巷南迁历史具有重要意义。
曹氏大宗祠1994年被南海市人民政府列为南海市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2年被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列为广东省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
现存的曹氏大宗祠结构基本保存完整,但台基部分错位、下沉,柱部分歪闪、劈裂、虫蛀,瓦屋顶存在不同程度漏水,檐墙、隔断墙、封檐墙、山墙墙体出现不同程度倾斜、闪裂。为保护这一历史古迹,省、市、区政府及曹边村、曹氏宗亲共同出资对宗祠进行维修。
2创新技术与应用
曹氏大宗祠修复工程中的技术创新是在总结文物建筑保护修缮工程经验的基础上,采用理论分析、现场试验和实体应用相结合的方法,针对文物建筑保护修缮中的关键技术以及共性问题,包括古建筑屋脊保护技术、大面积变形墙体修复技术、古建筑大木构件原位除虫防腐新技术、古建筑旧青砖回弹测强曲线应用技术等,进行了研究和工程应用。
2.1 古建筑屋脊保护技术文物古建筑屋面经常要进行揭顶维修、更换檩椽。屋脊上有各种材料、各种形态、各种图案、各种色彩的艺术装饰,极具文物价值,需要进行重点保护。
目前屋面修缮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对屋脊脊饰全部拆除后重新制作安装;二是对屋脊进行分割拆卸处理,待屋面其它环节修复完成后再进行重新拼装。上述两种方法均未能满足文物保护工程“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为达到古建筑屋脊“完整保护”目标,通过对各类型屋盖体系受力机理进行分析,采取了屋脊整体吊升的方法对屋脊进行整体保护。当屋脊吊升后,屋面与屋脊处于分离状态,屋面修复完成后,屋脊下降复位,而不会对脊饰造成损伤(见图2)。
2.2 组合钢管矫正墙体技术当文物古建筑墙体大面积出现倾斜、歪闪、扭曲、鼓涨等变形的情况,通常的做法是拆除墙体编号重砌。由于古建筑墙体经常有砖雕、彩画和灰塑等艺术构件,加上墙体本身也属于保护对象,因此对古建筑拆除墙体重砌,对文物古建筑文物价值造成很大损害。
本工程通过分析和试验,提出和应用了组合钢管矫正墙体技术,在墙体一侧设置组合钢管垂直限位支撑系统,用以确立墙体的垂直基准面,控制墙体的水平位移;在墙体的另一侧搭设组合钢管支顶系统,通过支顶系统对墙体施加作用力,使墙体产生水平位移,在不拆除墙体的前提下,对变形墙体进行了矫正(见图3)。
2.3 古建筑大木构件原位除虫防腐技术在文物古建筑的维修过程中,大木构件中部被蛀空,但外部还完整时,可采用不饱和聚脂树脂灌浆加固方法,按《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GB50165―92)进行加固。在灌浆加固前,必须对虫蛀构件进行除虫防腐处理,目前的做法:维修时若是落架的,可采用浸渍法、加压注入法防虫进行处理,若是不落架,只能采用涂刷法或喷雾法进行防虫处理。但刷涂法及喷雾法效果很差,为木构件留下安全隐患。本工程应用了古建筑大木构件原位防虫的新方法,在不落架的情况下,向木构件内部灌满水溶性药剂杀蛀剂进行浸渍;同时在外表面采用刷涂法及喷雾法处理,防腐质量效果良好。
2.4 古建筑旧青砖回弹测强曲线应用技术文物古建筑修缮的设计施工都需要对建筑物本体的建筑材料进行检测、鉴定作为依据,课题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回弹仪评定烧结普通砖强度等级的方法》(JC/T 796-1999)中对回弹仪评定烧结普通砖强度等级的仪器设备、试样、试验步骤、结果计算与评定等规定。对珠三角地区古建筑旧青砖进行检测、计算与评定,建立了该地区古建筑旧青砖回弹测强曲线。
在本工程结构现场无损检测中,应用了古建筑旧青砖回弹测强曲线,为古建筑保护修缮设计和施工提供了科学的参考数据。
3工程效果
本工程通过应用多项修复创新技术,有效消除了古建筑存在的安全隐患,维修中既减少了对建筑不必要的扰动,又保持了该建筑完整和健康的状态,恢复宗祠完好、古朴的历史建筑原貌,使宗祠具有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都得到全面完整的保护。工程竣工被评定为广东省文物修缮优秀工程和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古建筑修缮科技示范工程(见图4)。
4结语
“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是中国长期文物建筑保护理论与实践的总结,文物古建筑的价值在于历史原貌。其保护修缮目的是使文物建筑延年益寿,修缮过程中要坚持“四个保存”的原则,即保存原来的建筑形制、保存原来的建筑结构、保存原来的建筑材料和保存原来的工艺技术。
文物建筑保护是一门科学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学问。一方面,必须尊重历史,充分运用传统技术、材料、工艺对古建筑进行保护修缮,严格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另一方面,科学技术在不断发展,文物建筑保护技术也应与时俱进。要充分吸收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最新成果,合理地采用适合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来解决文物建筑保护方面的疑难问题,真正实现文物建筑达到永久保存、永续利用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罗哲文.古建维修和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J].中国文物科学研究,2006(04):55-59.
[2]罗哲文.古建筑的维修原则及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问题――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的亚洲太平洋地区历史文物保护会议上的学术报告[J].古建园林技术,1990,(03):26-30.
[3]罗哲文.关于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文物建筑保护维修与合理利用理论与实践科学体系的意见[J].古建园林技术,2006,(01):5-13.
关键词:袖阀管 注浆 加固
1、引言
注浆技术的发展已有百年历史,特别是到了20世纪40年代,注浆技术的研究和应用进入了一个鼎盛时期,由于各种水泥浆材、化学浆材相继问世,注浆技术也越来越先进,注浆应用范围及规模也越来越大,我国注浆技术的研究和应用较晚,50年代初才开始起步,但经过了6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在注浆技术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
袖阀管注浆工法是由法国Soletanche基础工程公司于上个世纪5O年代首创的一种注浆工法,与其它地层加固注浆法相比,袖阀管注浆法能更好地控制注浆范围与注浆压力,可进行分段、重复注浆,根据地层特点,可在同一根注浆管内采用不同的注浆材料,因此在注浆加固工程中得以广泛应用。袖阀管注浆技术被公认为是技术含量高、注浆效果好,可靠性大且较经济的一种注浆工法,在我国诸如广州地铁、深圳地铁等工程中得到有效的应用。
2、工程概况
昆明轨道交通首期工程文化宫站~塘子巷站区间起点里程为右ⅡDK11+
467.566,终点里程为右ⅡDK11+797.766。该区间沿北京路方向布设,区间宽度19.9m~38.85m。区间主体结构采用半盖挖法施工。围护结构采用连续墙+混凝土(钢)支撑支护体系,主体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箱形框架结构,与连续墙一起组成复合墙体系。
区间临基坑侧有一历史文物遗产保护建筑,距离主体结构基坑仅为1.64m,距离南侧附属结构W3号出入口8.0m,距离北侧预留紧急疏散口6.56m。
该文物建筑采用毛石基础,由于毛石基础整体稳定性差,易发生不均匀沉降,为减小地铁深基坑开挖对历史文物建筑的影响,基坑土方开挖前采用垂直袖阀管分段注浆加固对该历史文物建筑加以保护。
3、袖阀管注浆原理
袖阀管注浆工法是在浆液经过注浆泵加压后,通过连通管进入注浆管,聚集到袖阀管注浆管段,然后通过钻有直径为6mm泄浆孔的PVC管(即袖阀管),在内压力的作用下,将包裹在PVC管外的橡胶圈胀开、套壳料挤碎。当压力逐渐增大到一定程度,被加压的浆液就会沿着地层结构产生充填、渗透、压密、劈裂流动,此时由于供浆量小于进入量,压力会自动回复到平衡状态,后续的浆液在压力作用下,使得劈裂裂缝不断向外延伸,浆液在土体中形成固结体,从而达到增加地层强度,降低地层渗透性的目的,逐次提升或降低注浆芯管,注浆芯管的上下阻塞器可实现分段注浆。
4、袖阀管施工步骤
4.1放样定位
先用全站仪通过基点坐标在文物建筑周围引入一些辅助坐标点,再通过这些坐标点,采用拉线和卷尺量测的方法定出钻孔孔位。
4.2钻孔
钻孔采用跟管钻进成孔,设计钻孔直径为φ80mm,袖阀管共计358根。临近主体结构基坑一侧钻孔深度为18m,其他部分钻孔深度为12m。由于袖阀管孔距仅50cm,为减小孔间的相互影响,在现场施工时每隔两孔进行钻孔注浆,待一排袖阀管孔注浆结束后,再对之间的袖阀管孔进行钻孔注浆。
钻机就位后,应使其平整稳固,在开钻前利用吊锤钻头和钻孔的垂直度进行检测,并在钻进2m时及以后每加一节钻杆均需对钻机调平校正,要求钻孔的倾斜度≤1%。在钻进的过程中,一般底层采用合金钻头。当遇到地层比较硬时,采用金刚钻头。
4.4置换套壳料
成孔后立即进行清孔,向已完成的钻孔中用浓泥浆进行清孔,排除粗颗粒渣土,清孔完毕后通过钻杆将套壳料置换孔内泥浆,方法是将通过循环泥浆的管接到挤压式注浆机上,在注浆压力的作用下,通过钻杆将孔内泥浆置换成套壳料。套壳料在压力的作用下,通过钻杆进入钻孔底部,随着套壳料的进入,泥浆从地面孔口置换出来,置换出来的泥浆通过钻孔口的泥浆沟排到泥浆循环池。当发现排出的泥浆中含有套壳料时,立即停止置换。
套壳料置换量Q=Kπ×(钻孔半径-袖阀管外半径r)2×注浆段高度,K为损失系数,一般取1.2~2.0;置换后套壳料的顶面应略高于淤泥质土顶面0.5~1.0m。
4.4插入袖阀管
袖阀管外管直径一般为50~60mm,分花管和实管两部分。花管带橡胶阀,每隔33cm钻一组泄浆孔,泄浆孔呈梅花型布设,每组共有6~8个孔,花管外部由长5~8cm的橡胶袖阀包裹。
花管与实管连接的接头丝扣必须牢固,袖阀管底端锥形堵头拧紧,顶端带好保护帽;下管时不能用力下压,防止因用力过大管壁与孔壁产生摩擦阻力损坏袖阀管。为克服孔中浮力,可在管中灌入清水直至下到孔底,并戴好保护帽,防止杂物掉入袖阀管内。
4.5注浆
在套壳料达到一定强度后(约3~7天),开始进行注浆作业。注浆管采用φ50PVC外管、φ20镀锌钢内管、橡皮套、密封圈加工制成。套壳料养护10~12小时,达到预定强度后,可以灌注浆液。由下往上逐段注双液浆,并严格控制注浆压力。
4.5.1注浆材料
⑴注浆材料为水泥水玻璃C•S双液浆,水泥:P.O32.5矿渣硅酸盐水泥,水泥浆液水灰比为:0.8:1~1:1;水玻璃30~43Be',模数2.4~3.0。水泥-水玻璃比例(体积比)为1:1。⑵注浆量按以下公式计算:Q=πr2hnα(1+β),式中n-岩层空隙率取0.42;α为浆液在地层中的有效填充系数,取1.0;β为注浆损耗系数,取0.85;r为浆液扩散半径。理论注浆量单孔不小于1.2m3/m。⑶注浆压力在砂土中选用0.2~0.5MPa;在粘性土中,选用0.2~0.3MPa。⑷注浆速度:20~70L/min;注浆扩散半径r=0.7m。
4.5.2 注浆注意事项
⑴注浆顺序为先两侧后中间跳孔注浆。 ⑵注浆施工时,宜采用自动流量和压力记录仪,并对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同时观测文物建筑变形位移,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对注浆压力进行调整。⑶注浆管每次上拔高度宜为0.5m。⑷注浆终孔结束标准:①流量控制:注浆孔口压力维持在0.2MPa~0.5MPa左右,吸浆量不大于40升/min,维持30min;②压力控制:多次注浆,孔口压力超过1.0MPa时;③范围控制:冒浆点已出注浆范围外3~5m时。
4.6封孔
注浆结束拔出套管后,用M7.5号水泥砂浆封孔,封孔时必须边灌边插捣,确保孔内密实。严禁不封孔或假封孔,以致人为形成竖向水力通道,增加基础病害。
5、房屋监测
施工前在文物建筑的墙角及重点部位上埋设监测点,在钻孔和注浆施工过程中加密观测次数,并及时记录整理。根据观测结果,对文物建筑基础进行动态跟踪注浆,以减少沉降速率和差异沉降。严格控制局部最大沉降值不大于25mm,最大倾斜率不大于2‰,利用监测信息指导注浆。
6、注浆效果分析
袖阀管注浆结束后,对该历史文物建筑处基坑土方进行开挖和主体结构施工。通过施工过程中“双控”监测数据显示,该文物建筑沉降值最大为16.27mm[〈25mm(允许最大沉降值)],处于施工允许沉降范围内,表明袖阀管注浆效果良好,已稳定住该建筑物基底。
7、结语
通过对该历史文物保护建筑采用袖阀管注浆加固,有效控制了建筑物的沉降,确保了基坑周边历史文物建筑安全,是一种切实可行的地基处理技术方法。
【关键词】 文物古建、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器、火灾探测器。
引言
2014年,古城古镇、古村古寨等文物古建发生火灾的情况不在少数。如: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贵州报京侗寨、湖南怀化洪江古商城、贵州剑河久吉苗寨等。火灾造成巨大的文化和经济损失。由于文物古建的特殊性,为了保护文物古建的风貌,喷淋系统难以应用,一旦发生火灾,只有依靠人力灭火,人员的反应速度决定了灭火的及时性,因此,火灾的预警显得尤为重要。
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火灾探测器是第一个环节,选择合适的火灾探测器,才能对火情做出有效的探测和预警。文物古建多以砖木结构为主,本文中仅探讨此类结构的建筑。
1.常见文物古建型式分类
常见的文物古建,根据财产归属,可以分为公共性质的文物古建和民居性质的文物古建。公共性质的文物古建,并非个人所有,没有居民在其中生活,大部分的建筑同时也作为供游客旅游参观的场所。民居性质的文物古建,仍有居民在其中生活,层高不会太高。公共性质的文物古建,根据建筑内部高度,又可分为大空间和一般高度。设置探测器的要求各有不同。
2.设计原则
根据《文物防火设计导则》 火灾探测器的布置宜采用重点保护与区域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突出重点,特别重要的文物建筑或场所应采用双重保护。 对火灾形成特征不可预料的场所,可根据模拟实验的结果选择火灾探测器。 在文物建筑防火保护区和控制区,宜在其周边选择适当的高位设置能完全覆盖保护区、基本覆盖控制区的图像火灾探测器。
3.一般高度的文物古建
选择感温探测器还是感烟探测器?
根据GB500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对火灾探测器选择的条文说明。点型感温探测器的应用有两种目的。当感温火灾探测器直接用于探测物体温度变化时,如堆垛内部温度变化、电缆温度变化等,其报警信号会比感烟火灾探测器早很多,此时的报警信号的含义更多的成分是预警,并不表示已发展到火灾阶段。另一种是当火焰达到一定程度时,感温火灾探测器才能响应,报警信号表示火灾已经发生。感温火灾探测器不适宜保护可能由小火造成不能允许损失的场所。因此,感温探测器如非用于预警,不适宜用于保护重要的文物古建。所以对重要的文物古建内,可采用吸气式感烟探测器和点型感烟探测器的双重保护。
对于密闭的建筑而言,探测器的设置相对简单,与平时工程中并无太大不同,需要注意的是,在人字形屋顶的情况下,感烟探测器受热屏障影响较明显,需要注意探测器的安装位置。而对于有中庭、天井等与室外连通的结构的建筑,探测器的设置,就需要考虑更多的环境因素。
4.大空间的文物建筑
对于大空间的文物建筑,考虑到室内空间高度较高,烟气的扩散不容易被迅速探测到,所以需要采用线型光束感烟探测器。不同的线型光束感烟探测器各有优势,对于文物古建,反光式线型光束感烟探测器对古建的风貌破坏更小,但是安装精度要求更高。对于重要的文物古建,可采用吸气式感烟探测器与线型光束感烟探测器组成双重保护。对于不封闭的文物古建,由于内部空间较大,烟雾的扩散需要时间,因此更需要考虑到烟雾的流动方向,在合理的位置重点设置探测器,并宜使不在同一平面上的探测器交错布置,使探测无死角。
根据GB500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对于大空间的建筑,当高度不超过16m时,宜在6m~7m增设一层线型光束感烟探测器。建筑高度超过16m但不超过26m时,宜在6m~7m和11m~12m处各增设一层探测器。
5.民居式文物古建
《徽派古建筑典型结构对烟气组织形式的影响》(安全与环境学报2010年12月刊)中提到,根据消防部门记录显示,古建筑起火位置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在大厅两侧的厢房中。这里指的,是民居式的文物古建,居民生活在其中,大厅内经常有人活动,出现火情时比较容易被及时发现。民居中设置火灾探测器,需要注意的地方是如何防止误报。据统计,误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情况一:电池在快用完的时候大约每隔一分钟也会发出唧唧的声音(不同型号在间隔和声音上会有差异,但都有电量不足预警功能),有人也会认为这是一种误报。
情况二:报警器里积了太多的灰尘。
情况三:蒸汽或者湿气会浓缩在传感器和线路板上,如果浓缩太多的水汽的话就会发出报警的声音。较老的报警器会变得更加敏感也更容易对蒸气和湿气发生响应。所以误报的发生也可能是报警器超过了使用年限需要被替换掉了。
情况四:许多对烹饪产生的烟雾的误报是由离子报警器发出的。因为这种传感器对极微小的烟雾粒子较敏感。现在生产的感烟探测器,主要为光电型,离子型已基本停产。
相对于公共性质的文物古建,民居中可能引起误报的原因,主要有:烹饪、吸烟的烟雾浓重,积灰太多这三种情况。以瑶里古镇为例,当地自然环境优美,空气中没有扬尘,积灰的情况就可以不做考虑。而当地生火做饭仍有用到柴禾,也有用液态煤气罐,即使使用光电感烟探测器,仍不能有效避免误报。由于有天井的存在,在大厅位置,吸烟的烟雾不容易聚集,形成浓重的烟雾。而厢房相对封闭,如仍作为卧室使用,则仍有因为吸烟聚集的烟雾引起误报的可能。大厅可以使用光电感烟探测器,应采用两个独立的感烟探测器报警信号的“与”逻辑组合作为联动信号。并且感烟探测器应采用有自适功能的智能型探测器。
厢房、厨房等无法采用感烟探测器的区域,前面提到感温探测器如非用于预警,不适宜用于保护重要的文物古建,但是由于现阶段,并没有火灾自动报警的厂家专门针对文物古建设计制造探测器,因此只能使用感温探测器,也是无奈之举。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分类见下表:
探测器类别
典型应用温度(℃)
最高应用温度(℃)
动作温度下限值(℃)
动作温度上限值(℃)
A1
25
50
54
65
A2
25
50
54
70
B
40
65
69
85
C
55
80
84
100
D
70
95
99
115
E
85
110
114
130
F
100
125
129
145
G
115
140
144
160
A1R和A2R等带“R”标志的,多了一个差温报警,一定时间内,温度骤升一定℃(比如8.3℃/m)就会报警。在设计过程中,建议选择A1R型差定温探测器,差温动作值可以根据实验确定。
火焰探测器由于摄像头外观,住户担心隐私安全的原因,无法在民居中使用。
6.文物古建外部
文物古建外部主要是建筑级控制区,为了防止由于其他建筑发生火灾后引燃文物古建,需要对文物古建周边进行火灾监测。可以采用图像型火灾探测器。对火焰、温度异常、可见烟雾均进行探测和报警。图像型探测器的探测范围如下图:
设置方法:在重要的文物古建周边,且不影响当地风貌的位置选择一高点,设置图像型火灾探测器,探测器距离文物古建的距离不应大于100m。
7.结语
关键词:历史街区、集体记忆、一般性历史建筑、建筑保护
中图分类号:G26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引言
城市的发展是一个新陈代谢的进化过程。随着社会经济、文化模式与人们生活模式的转变,城市的形态不断地进行更新运动。
城市更新是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我国在改革开放政策的带动下,经济迅猛发展,城市化水平得到了迅速提高:一方面城市化水平在经济大发展的背景下快速提高,改善人们生活条件,美化城市环境和复兴旧城中心经济,而另一方面若引导控制不当,其则成为摧毁城市历史文化的力量。正如我国过去一段时期的旧城改造,由于某些城市以GDP作为经济发展的准绳,对保护历史文化观念的淡薄、管理机制的滞后,造成一批有价值的历史街区遭到破坏,仅留下一些重点文物建筑成为城市断点,而城市的特色风貌也未能得到应有的保护。而近几年来合理进行城市更新、保护城市历史文化和延续城市文化的连续发展的呼声日渐高涨,人们逐渐认识到除了重点单体文物外,优秀历史街区还应包括更广泛的内容,很多一般性历史建筑在城市内数量大、分布广,且很多都可正常使用,它们承载着集体的多维价值和记忆,是构成城市基本风貌的基础性建筑。
2历史街区的价值和国际相关保护的发展
相对于单体文物建筑的价值,历史地段环境和秩序的整体性决定历史街区更具广泛性、多层次的意义。从物质层面讲它是城市历史传统风貌(形态、景观等)的片段;从文化层面讲它是地方文化(风土人情、习俗节日等)的缩影;从城市职能方面看则是历史上和市民交往和社会生活事件的“孵化器”和载体。简言之 ,历史街区关联着城市居民的集体记忆与城市特色文化的形成。
以法、英为代表的西欧发达国家以及像日本的亚洲发达国家,早在20世纪60、70年代各自颁布了保护历史街区的相关规划法。其也是在经历了自二战后至20世纪60年代末这一时期的“激进式”的城市更新方式使旧城更新陷入更深层次的恶性循环后,才衍生出合理的更新模式。其间以波兰华沙和德国慕尼黑采用的按历史面貌回复古城取得了巨大的成效。70年代以后,西方城市的更新运动转向小规模“渐进式”的开发模式。尊重和完善旧城区的社会结构体系和形态肌理;重新确立人再城市中的主导地位,恢复街区的规模尺度和完善街道广场等公共活动空间;强调公众参与的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和“自主更新”;建立有效的保护城市文化风貌的政策法规和管理体系。1976年联合国《内罗毕建议》的的问世,标志着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范围从《雅典》的“文物古迹”和《威尼斯》的“文物建筑所在地段”概念扩展到历史街区这一范畴,保护层面从实体物质形态的保护过渡到注重城市传统文化等非物质形态更深层次的保护。
2我国城市更新的历程和历史街区现状及保护问题
改革开放后我国城市经济迅速复兴。开放性新区建设如火如荼,这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就成面临的各种压力和矛盾。众多古迹古建传统风貌的破坏现象得以抑制。然而随着改革的深入,新的问题不断显现:新区用地开发的日趋饱和,旧城中心的持续吸引力让部分投资者将开发转移到旧城区。由于经济政策导向与公众保护意识的薄弱,致使全国范围内大拆大建的开发现象屡屡发生;而容积率的高指标和高密度的土地利用政策,使得高层建筑与传统街区在不停地争夺用地。历史街区的整体风貌和空间格局遭到严重的破坏,这种“建设行破坏”跟西方早期“推倒重建”的更新运动如出一辙。
20世纪80、90年代,我国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后称《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细则》等相关法规,同时国务院也相继公布了三皮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单,并提出“历史文化区的保护”概念作为补充,标志着我国的城市保护制度开始形成文物古建和历史文化名城的双层保护体系。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仍然有许多优秀的历史保护风貌区及有价值的得不到应有的保护。
2.2方式单一与资金欠缺
我国大量的建筑遗产在我国限制性极强的《文物保护法》规定下只能有博物馆化的单一再出路。在经济不断发展的情况下,历史建筑数量不断增多,这种单
一的保护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社会需求。分析原因就是缺乏具体的鼓励性公共政策的配套,政府投入只用于改造试点。而《文物保护法》也规定了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和保养是由使用人和所有人来负责。而目前历史建筑的使用人或产权人,大多数是无力担负保护性维修费用。部分有经济能力者,也不肯维修,而是宁可将房屋低价出租,或任其破败而人去楼空。保护历史建筑,实际上的状况是仍处于不容开发商插手,市政府又不给钱,主要靠城中村自己实施。
2.2历史建筑保护和城市建设发展用地的矛盾
从很多地区的建筑保护方面而谈,需要保护的古建筑相对不集中,而且也不是按照有关规划法规执行或者执行不利,规划失控。在编制保护规划时,单项被保护对象与周边环境的相应关系不是很好,再加上其他种种原因(如经济、交通等因素),通常执行就地保护的原则。因此假如被保护的建筑离开了具体环境,这样就不能很好的反映它的历史真性。可是,城市建设用地的整体性会被分布比较零散的历史建筑造成很大影响,甚至在用地上造成特别大的浪费。
2.3忽略公众
当今的保护工作还不是很完善,它把公众参与的重要性忽略了。当地居民通常是在调查研究阶段,需要认识本地情况的时候才被想起。可是在规划制定阶段通常只关注政府的想法,进而把当地居民的诉求和需要放在了一边。由此产生规划不能代替当地居民的利益,或者使他们的利益受到损害而难以实行的状况。还有,当前只有非常狭窄的保护范围受政府控制。更多有价值的历史建筑会随着文物调查的进一步深入和城市的进一步扩张会被发现,而且其中的某一部分最终会成为新一批的文物建筑。所以,社会发展的趋势是把政府控制保护的范围扩展到包含保护历史街区的范畴上去。
3 建筑保护措施对策探析
对建筑保护措施对策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笔者总结为以下几方面。
3.1历史建筑的恰当利用
保护历史建筑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是恰当的利用。在不违反规定与符合相关法律的前提下,对历史建筑滇重地进行开发利用,是一件双赢的事。根据具体问题的分析,制定出利用与保护的具体方式。针对建筑遗产所采取的全部措施,都要对建筑具体价值进行具体的分析,就是要把建筑分级。例如有些建筑不可以改变其使用的性质,而是继续利用,从而得到保护的目的;部分建筑要进行博物馆式的保存;有的建筑则可以仅保存外观,把其内部完全的进行改造。可是实际实施中,会遇到部分的历史建筑(特别是民宅)与私人房屋产权问题有关,所以这项工作的具体实施还要经过时间的验证。
3.2规划编制以建立保护长效机制
在新区历史文化风貌区的保护范围划定时,要考虑把大多数有意义的历史建筑划入风貌区中。并且要在在编制历史文化风貌区内,把中心城区域风貌街巷保护规划进行必要的规划导则、城市设计。一定要弄清楚每个历史街巷的保护范围、风貌特征、控制要求、保护标准,而且应该提出相关街区尺度、建筑风貌、环境空间等情况的限定规划,从而令历史文化风貌区内历史建筑的保护具有可行性。在保护历史建筑的规划中,构建完整而全的优秀历史建筑、文物建筑、保留历史建筑的分类别和分层级的保护体系。
3.3可持续发展的保护理念
城市的发展是一个动态演化的过程。要保证历史街区的持久活力,必然涉及到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a.明确划分分级保护范围和层次,实现资源的的最优化配置,避免物力、人力和财力的浪费。b.建立稳定的邻里关系、社会网络,达到和谐的平衡状态,实现街区自身的良性循环。c.保证规划设计的弹性和实际操作的渐进式。d.逐渐从僵硬的“自上而下”单向的管理和调控方式过渡到政策宏观调控和职能部门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的社区自我更新于自我发展的双向管理模式。
4结语
城市发展与历史街区保护并不矛盾。“每个城市在形成过程中,会产生一种自身的内在结构。”曾经拥有合理结构的历史街区在当今城市的发展中必然出现不合理的因素。通过完全推倒重建企图建立全新的秩序的方式也不会产生合理的结构,这已被中西方城市更新历程所证明了。只有遵循结构沿自身肌理生长的规律,保证新旧的协调统一,才能在继承优秀的传统文化和特色风貌的同时,不断地给历史街区注入新的活力,使其与新时代环境共同成长,使人们在这些新旧结合的空间中,不但能舒适地生活,而且还保存着对历史的一段记忆。
参考文献:
杨宏烈.张亦功民间历史建筑保护策略研究[J].中国名城.2013(1): 6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