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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8-19 01:56:11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社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为深刻吸取“2.23”道外区陶瓷小区连廊杂物火灾和“2.25”南岗区征跃小区楼梯间杂物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兆力书记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全市城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哈安发〔2021〕5号)要求,··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双城区近期城镇住宅小区火灾发生的情况,为进一步巩固2019年以来全区城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成果,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城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一、召开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3月30日、5月10日双城区委、区政府在会展中心中会议室分别组织召开了全区城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会议。会上,印发了《双城区城镇住宅小区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回头看”工作,按照任务分工,逐一明确治理重点和治理责任,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全面排查、建立清单、落实整改、隐患消号等工作,同时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和2019年专项整治中出现的反弹现象,逐一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此次“回头看”工作取得真正实效。
二、迅速行动,全面开展“回头看”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全区城区内共有283个小区,1139栋楼,5253个单元,自从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共排查隐患2493处,其中占用堵塞封闭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2376处,占用消防连廊的85处,经督促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发现占用消防车道隐患32处,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补划消防车通道黄线90个小区。全区共印发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宣传画册4万份。深入小区开展消防宣传100余次。主城区三个街道办事处(永治、承恩、承旭)牵头,组织消防、城管、规划、住建、辖区派出所、社区不间断地开展住宅小区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联合明察暗访3个街道,35个住宅小区,87栋楼,351个单元,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消防安全隐患,普遍存在着消防通道,消防走廊被占用,小区内乱停乱放车辆,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等问题。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占用疏散通道、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问题,消防救援大队共计处罚10.81万元。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一类、二类小区修复补建工作发现双城区存在很多没有消防设施的老旧小区、小区院内乱停车辆、楼道内和小区院内消防通道被占用、小区物业消防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行了专题研究讨论,因为此次专项行动针对的是小区物业和居民百姓,居民百姓普遍存在着消防意识较差,多年养成习惯形成的占用消防车道、占用消防连廊等隐患,如果不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整改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很难将问题整改到位,并且问题反复出现,难以达到彻底整改的效果。
四、下步工作措施和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此次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作为全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下大力气狠抓整治反弹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开展网格员和楼长制度建设工作,为此项工作的常态化治理奠定基础。一类、二类小区修复补建工作住建部门已进入招标阶段;其他住宅小区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时完善消防设施补建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大“回头看”宣传力度。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一定要以此次验收为契机,利用网络、媒体发放宣传单等手段营造宣传氛围,让广大民众人人知晓,自觉参与社区管理这项活动。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全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常态化宣传,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全民的逃生自救能力。
三是加强执法力度,消防救援大队和公安派出所要配合街道、社区对拒不整改行为严厉打击,对物业企业不能履职尽责的,物业管理部门对其采取惩戒措施,行为严重的要强制其退出经营市场,取消其经营资质。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49号)的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区抗御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保障*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经区政府研究,特制订进一步加强本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一)加强公共消防站建设
1、建设目标:在保留现有莘庄、七宝、杜行、*、吴泾5个消防站的基础上,*年前,新建个消防站;*年前,再建设培训中心6个消防站,以满足全区消防的实际需求,提高公安消防站的接、处警能力,更好地控制和预防我区火灾事故的发生。
2、建设标准:根据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207号),本区光华消防站设支队部消防站,新吴泾消防站为特勤消防站,其余均为标准型普通站。
3、职责分工:区政府负责落实批准立项的新建消防站建设用地,包括建设征地的相关手续,待建设用地实现“三通一平”后交付建设单位,有关经费由区、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两级财政按35:65的比例承担;新建消防站的建设经费和消防装备配套经费由市级财力承担;所涉及的各类市政配套费按照市有关规定予以全免。
(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目前尚未在各镇(街道)的镇区、工业开发区和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建设市政消防管网和公共消火栓系统的,或未达到标准的(市政管网一般不小于DN300mm且形成环网,道路每120米安装一只公共消火栓,在最不利点水压不小于0.2Mpa),各建设单位应及时制定整改计划,确保*年底前完成;个别企业较少地区及开发初期地区,确保*年底前完成。
2、目前无市政消防水源或离城镇较远、企业或居(村)民相对分散的区域,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应与区相关部门在充分调查摸底基础上,制定出解决方案,采取企业、村委自建或联建方式建设消防水池或利用天然河道建设消防码头的形式,确保消防用水。
3、目前社区居委会尚未消防达标的,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要按照“组织网络健全,管理机制合理,硬件设施配套,防范意识增强”的要求,切实加强社区消防设施建设。*年,完成不少于50%社区居委会消防安全达标;*年,完成不少于70%社区居委会消防安全达标;*年底前,完成全区社区居委会消防安全达标任务。在此期间新建的居民小区,要确保竣工一个,达标一个。
4、在虹桥机场扩建工程和沪杭铁路枢纽站建设工程中,消防设施建设要做到同规划、同方案、同施工、同验收,确保消防设施同步到位;周边地区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等基础设施也要加快建设,彻底消除华漕侯家角一带、七宝华宝路一带消防道路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5、加强农夹居地区消防管理力度。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要从合理配置农夹居地区消防水源、灭火器材、消防宣传设施以及签订租赁安全协议书入手,组织和协调公安、工商、民政、燃气、物业、居委会等部门,加大对农夹居地区的消防整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事故。
6、加强对违章搭建的综合治理力度。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要联合有关部门,切实采取措施,遏制违章搭建势头蔓延,防止违章建筑由于耐火等级低、缺乏必要的消防设施、自救能力差等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增强消防装备保障能力
1、配置登高消防车。*年底前,在本区的消防站中配置一辆适合本区实际、能够扑救高层火灾的曲臂举高消防车,保障我区近300幢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
2、配备小型和轻便型消防车辆及装备。争取到*年,消防装备配置更趋科学合理、符合实战需要。具体如下:
年度车辆型号数量金额
*年小型消防车1辆16万元
中型消防车1辆80万元
*年小型消防车1辆16万元
曲臂举高车1辆600万元
*年小型消防车1辆16万元
中型消防车1辆80万元
合计6辆808万元
3、提高装备维护费标准。每个消防队年度营房、营具装备维护费以50万元为基础,每年递增5-10%。
(四)加强消防通道和公共消防设施整治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和有关部门要依法严治违法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公共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平时要加强督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和公共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要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消防通道的整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严禁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要限期拆除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和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以确保单位内部消防通道的畅通。
(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建设
1、推广安装简易水喷淋装置。要逐步在以下重点场所推广安装简易水喷淋装置: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1000平方米以下的商店、餐饮、公共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或建筑耐火等级为三、四级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对有条件安装简易水喷淋装置的场所,应在三年内完成改造工程(*年完成30%,*年完成60%,*年完成100%),所需经费由相应的单位负责。
2、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一是推动城市火灾报警系统联网建设。在本区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超高层建筑、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等处,优先推广城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网工作,适时监控建筑的消防安全情况和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本区应纳入城市火灾报警系统联网的单位共245家,目前已完成35%,*年要争取完成70%,*年要实现全面联网,所需经费由相应的单位负责;二是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管理人员的培训,确保有关人员持证上岗;三是杜绝拆除、圈占、损坏建筑消防设施的违法行为,不断提高本区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率;四是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企业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
(六)加强消防队伍建设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应建专职消防队的企业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建队,已建的专职消防队不得随意撤并。要继续加强我区范围内消防重点单位已建立的22家专职消防队建设(*重型机器厂、*纺运关港仓库、**电力实业有限公司、*米其林回力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大中华正泰轮胎公司、氯碱公司PVC厂、吴泾化工有限公司、*锅炉厂有限公司、*汽轮机有限公司、*染料化工厂、*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双钱载重轮胎公司、*电机厂、*造漆厂、*焦化厂、*石油储运分公司*油库、*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吴泾热电厂、*液化气公司储配分公司、中央储备粮油**直厂库、*申沃客车厂、七宝九星村);要根据需要,适时调整、充实、补充专职消防队的装备、人员,使其真正发挥作用。同时,要积极推进企业、社区义务消防队伍建设,全面增强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二、组织领导
本区成立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计委、区公安分局、区劳动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规划局、区房地局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的区消防规划发展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达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达标工作小组),领导、组织、协调本区加强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并对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达标考评和验收。区达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防火监督处,具体负责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协调各部门全面推进消防规划的实施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三、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区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规定,严格检查督促,并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要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年至*年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和目标。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区计委、区劳动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规划局、区房地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和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要切实履行职责,通力协作,形成推动我区消防规划落实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合力。区计委要把本区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目标,纳入区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支持和安排消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区规划局要严把规划审批关,在组织编制区域规划中,严格控制已规划定位消防站的选址及用地;区建设局、区水务局要积极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和改造;区财政局要确保消防拨款和专项经费的落实;区房地局要确保新建消防站的用地供应,监督指导物业管理企业对居民住宅物业的消防设施开展检查、维护;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要积极落实消防规划,做好新建消防站的“三通一平”工作,要加强消防设施的建设及维护保养,积极推动本地区社区消防达标建设;区公安分局(防火监督处、治安支队和各派出所等)要进一步加大消防执法检查力度,及时纠正各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督促各单位整改火灾隐患,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
(三)增加投入,提供保障
根据本区公安消防部门消防业务需要,并结合实际情况,保障消防工作经费,用于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防火宣传、区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和公安消防部门队伍建设等,改善区域消防环境,确保消防部队更好地完成防火、灭火、抢险救灾和反恐排爆任务;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有计划地增加社区消防达标建设、农夹居地区消防建设、地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和各级消防安全组织建设的经费投入;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要求增加消防设施改造等消防经费投入。
(四)自查自纠,消除隐患
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树立消防安全理念,增强消防法制观念,自查自纠本单位消防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各类隐患,努力提升本单位抗御火灾的能力,确保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认真落实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的消防平安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减少火灾隐患“存量”严控火灾隐患“增量”全力提升消防平安管理水平,为的建设发明良好的消防平安环境。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依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消防工作原则。
二、工作目标
力争实现“四个100%和“四个确保”工作目标:此次整治的重点地域是指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通过消防平安专项整治。
(一)四个100%
1.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违法建筑、影响灭火火救援的违章建筑、未经消防平安检查合格营业的场所、三合一”场所、存在消防平安隐患的出租屋和务工人员聚集地的整改率达到100%
2.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合格率达到100%
4.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灭火救援训练、研究。
(二)四个确保”
确保市政消火栓装置到位;确保消防车通道疏通;确保居民用火用电基本规范;确保消防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三、时间及步骤
至年月日结束,消防平安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从年月日开始。分为动员部署、摸底排查、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制订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依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通过媒体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公告,营造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的强大声势。
(二)摸底排查阶段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集中组织开展“拉网式”消防平安大排查。对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要全部建立档案资料和基础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将检查和隐患情况逐级上报当地和上级人民政府,抄送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履职,加大对基层工作指导力度,确保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三)集中整治阶段
针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省运会前为重点整治时段。制定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进度、落实责任,不时强化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各社会单位的消防平安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力推进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四)检查验收阶段
将结果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年度平安生产考核内容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市防火平安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三合一”场所
1.在生产、加工、维修企业的车间或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的生产型“三合一”场所;
2.在贮存可燃、易燃或具有爆炸危险性物品的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的生产型“三合一”场所;
3.在商场(商店)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的经营型“三合一”场所;
4.设置在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内集住宿、生产为一体的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
(二)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
1.建筑规划是否杂乱无章。
2.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市政基础消防设施是否设置;
3.居民用火用电是否规范。消防平安意识是否淡薄
4.行政区域街道的消防平安监管责任是否落实、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5.出租屋是否纳入所辖公安派出所管理。
(三)务工人员聚集地
1.务工人员是否进行消防平安教育;
2.务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是否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用电用火是否规范;
3.务工人员集中生产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平安要求;
4.务工人员所属单位及行政区域街道的消防平安监管责任是否落实、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此次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要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和平安监管任期责任追究制。要依照本方案制订本部门、外地区的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把责任落实到行业、系统,以及镇(乡)街道、社区和各社会单位,落实到人头和工作的每个环节。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将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制订情况纳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安生产和“平安”建设的考核内容,予以考核评价。
(二)加强隐患排查。组织开展消防平安大排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强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对“三合一”场所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依照工作要求,强力督促整改;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建筑,经责令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坚决责令停止使用;对占用消防通道、影响灭火救援的违章建筑应立即拆除;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经营性场所,不能按期整改销案的一律实施关停,对直接责任人员实施拘留。
(三)加强协作配合。依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口、主动作为,狠抓工作落实。要对照工作目标,将属于外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制订具体整治方案。需要联合整治的应明确牵头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互相配合的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局面。
(四)加强督查检查。做到企业自查、乡镇(街道)普查、县(市、区)复查、行业部门抽查和市政府督查“五查并举”其中,企业、乡镇(街道)自查、普查率要达到100%县(市、区)复查率要达到50%行业部门抽查率要达到50%.对发现的问题,要分清原因、划清责任、落实措施、督促整改,确保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将对全市各级各部门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凡查出重大平安隐患没有进入全市隐患监管系统、或没有实行挂牌整治的将依照失职渎职追究有关部门、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一、聚焦消防安全隐患,“三谋”发力推整改
一是坚持谋全局,摸实大底数。成立中心城区高层住宅消防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以街道为单元、小区为网格,明确各片区、网格负责人,由建设、消防支队、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居委会及消防专家等组成检查小组,对284个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是否到位、消防设施是否完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13个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按照“一小区一档”原则,列出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为高层住宅的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治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坚持谋细节,清除众隐患。在精准摸底的基础上,针对消防通道停车、楼道堆放、电瓶车违规停放、消防设备器材缺失等一批易处理的隐患问题,实施登记管理,逐一落实整改方案、责任人员、整改资金和整改期限,实行“日跟进、周督查、月通报”监督,确保安全隐患问题逐一“销号”。同时,对整改完成问题开展“回头看”,对整改反弹、虚假整改的,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下发法律文书,推动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目前,先后召开协商会75次,督查通知13份,下发法律文书5份,推动230个安全隐患较少的小区提前完成整改任务。三是坚持谋重点,破解旧难题。聚焦消防工作长期失管、往期维修纠纷多、业主不积极配合等疑难杂症,排定出重点整治小区54个,通过分类督办、专家问诊等措施,协调处理矛盾纠纷、资金来源等问题,推动重点小区整治达标。如仁皇山街道天盛花园小区,因存在历史维修纠纷而停止维修消防设施,通过实地查勘、现场协调,对小区现场取证后重新组织实施维修工作;龙泉街道祥和西区,因社区、业委会不认可维修清单而无法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通过邀请消防专家给予全过程技术支持,优化完善维修方案,顺利完成维修并节约费用近20万元。
二、聚焦消防系统风险,“三防”结合强管控
一是指导培训到位,增强“人防”技能。加强源头管控,以人防培训为重要手段,对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全面升级。指导每个高层住宅小区建立由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安、网格员、志愿者等组成的微型消防站队伍,每栋明确1名消防楼长,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巡查检查、24小时消控室值守等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培训会,邀请专家讲解楼栋用电、用气安全、电动车用电安全等楼栋消防安全知识,确保每位楼长做到“会操作器材、会实施扑救、会开展检查、会组织宣传”。目前,中心城区已有“消防楼长”568人,今年已组织开展消防培训会260场次。二是督促检查到位,确保“物防”有效。坚持问题导向,结合高层住宅小区火灾防控特点,重点对消防控制室、消防水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消防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测试,指导发现隐患问题。对发现问题,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无法在短时间内整改并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进行挂牌督办。如飞英街道余家漾小区,存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不能正常联动等6项隐患,通过市政府挂牌、建设与消防联合现场指导、属地街道跟踪落实,顺利完成全部隐患整改。三是数字赋能到位,实现“智防”精准。围绕“智慧消防”主题,推广应用“互联网+智能”监控系统,对高层住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系统实施24小时远程联网监控,保障自动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有效安全运行。积极探索梯控系统,有效管控电瓶车驶入楼道、室内违规充电。如在湖东街道怡和家园小区试点建立电瓶车禁入电梯管控系统,电梯可感应电瓶车驶入电梯情况,并自动报警且令电梯门无法关闭,确保安全使用。
三、聚焦消防机制短板,“三化”联动促长效
关键词:居民住宅小区火灾隐患;现状分析;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7)12-0187-01
1 引言
居民住宅小区建设也随之飞速发展,规模越建越大、功能越建越完善,不断住宅建筑火灾荷载越来越大,但由于早年的消防技术和消防规划的局限,在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建筑内部消防设施设置等方面没有进行高标准规划和设计,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导致出现大量历史遗留消防安全问题,城市居民住宅小区的火灾越来越多,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也呈上升趋势,因而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工作显得更加重要。
2 居民住宅小区普遍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2.1 建筑数量多,使用功能复杂
随着社会发展和城镇化程度加快,居民住宅区内的多层、高层住宅楼数量呈现逐步增多的趋势,居民住宅楼底层商业服务网点与住宅部分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设施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2.2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差
一些建设年代较早的居民住宅区,没有设置消火栓;一些设有消防设施的住宅,由于维护管理不到位,消火栓被圈占、遮挡,消火栓配件丢失、损坏等现象普遍,大大降低了居民住宅小^的消防安全系数,导致火灾发生后不能及时控制,小火变大火,造成严重后果。
2.3 堵塞通道,疏散困难
一些居民住宅区的建筑与建筑之间,安全距离不足,一些业主在住宅区内道路上随意停放车辆,临街商户占道经营,堵塞消防车通道;有的住宅楼楼梯间、楼门口、楼梯拐角、走道乱堆摩托车、家具等可燃物,影响人员疏散。
2.4 火灾荷载,燃烧迅速
现代家居组装修多为追求豪华舒适而大量使用可燃材料,且日常家居用品多为人造材料及化纤织物,因而火灾荷载大,燃烧迅速,且燃烧时产生大量有毒气体及烟雾,加上住宅空间相对狭小,通风条件差,有毒气体和烟雾一时难以散去,极易造成人员伤亡。高层住宅的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等竖井在火灾发生时往往易成为火灾蔓延的通道,起到助长火势的作用,对人员安全疏散和火灾扑救造成巨大困难。
3 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存在的困难
(1)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不健全,职责不明晰;物业企业和居民楼管理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按要求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不能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2)部分居民住宅中的消防设施比较缺乏,一些地区城市规划改造严重滞后,老居民住宅小区建筑密集,无法满足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道的设置要求;居民用火、用电和用气时麻痹大意。(3)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淡漠、逃生自救能力不强,发生火灾后不能正确判断火势、正确选择逃生路线。现在的居民住宅防盗要求高,多数住户装设有防盗栏、防盗门,因而给人员的疏散和外部灭火、救援带来很大困难。(4)大量私家车占据小区主干道和消防通道成为消防救援首要障碍。私家车的剧增不仅给小区停车带来了极大的压力,更是给小区消防救援带来严重威胁,消防通道被堵塞,成为消防救援的首要障碍。(5)消防宣传力度不大。近年来,消防监督部门和社会新闻媒体在消防宣传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使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有所增强,但由于受财力、物力、人力以及群众文化素质等因素的制约,群众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还远远不够,缺乏基本的防火、灭火知识。直接导致许多居民住宅火灾的发生。
4 加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对策
4.1 切实履责,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根据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各级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明确乡镇、街道、社区及村(居)民委员会按照本辖区居民住宅小区火灾隐患实际,明确责任、明确时间、明确专人,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具体负责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对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交由物业管理公司全面负责管理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接受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检查。
4.2 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应当因地制宜地在辖区公共区域建设与城市发展实际相适应的防火灭火设施。还有,应落实城市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水源、消防通道;一些城市的老城区电气线路老化,应及时更换老旧电气线路;对于部分耐火等级比较低的居民住宅小区,要坚决地采取措施,推进改造。
4.3 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宣传
预防居民住宅小区火灾,就要大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目前,城市居民大多消防法制观念、消防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公安消防机构大力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家庭和纳入社区警务室的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从长远来看,要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国民消防安全意识。构筑消防宣传阵地。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平台、定期播发消防广告或防火灭火基本常识,关注消防安全热点问题和点评有典型重特大火灾案例,曝光违法违章行为。
参考文献
各相关科室、环卫处、执法大队、海城公司:
为进一步巩固中大街示范社区创建成果,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创造和维护优美、整洁、文明、有序的市容环境,根据省人民政府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相关要求,结合中大街社区整治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社区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城市容貌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落实全省开展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努力营造“容貌整洁、秩序井然、执法文明、环境优美、居民满意”的社区环境,加快形成城市管理新格局,实现中大街社区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和群众满意度的提升。
二、部门职责
(一)中大街社区
1.牵头协调物业公司及各单位,按照示范社区标准要求,开展创建整治和长效管理各项工作。
2.负责对物业公司及各单位的督查考核。
3.配合物业科做好落实老旧小区基本物业服务的各项工作。
4.对社区居民的投诉、矛盾进行协调并及时解决。
5.做好“城管进社区”各项工作。
(二)中大街物业公司(江苏恒联物业公司、机关事务局)
1.按照劳动定额配齐、配足、配强清扫保洁队伍,人数要满足日常保洁需要,明确各自责任范围,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及时,形成完善的作业体系。
2.及时进行“小广告”清理,确保小区地面、墙面、楼道等无非法“小广告”。
3.确保小区内垃圾桶等设施整洁干净、功能完好无破损。
4.及时修复道路,确保小区内道路平整、无破损、无积水;地面铺装平实,无松动、残缺;无私自占用、擅自开挖道路现象。
5.确保小区内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
6.确保小区环境整洁、设施完好,路平、地绿、灯亮、水畅,达到保洁、保绿、保序标准,物业服务体系完善,楼栋长制度落实到位。
7.针对小区内存在改变使用功能进行居住的车库,可设立统一的晾晒点方便居民,严禁乱拉乱晒。
8.小区内的绿化带定期进行修剪、清理。
(三)城管局市容环卫管理科
1.对沿街老商住楼建筑外墙及外立面进行清洗或粉刷涂料。
2.沿街建筑物门窗设置、空调外机遮挡安全美观、卷帘门保持完好无锈蚀。
3.对非机动车辆停放位置进行划线。
4.对破损道板及时进行修补。
(四)城管局综合管理科
1.沿街(巷)、步行街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设置符合户外广告规划和标准、设置规范、设计精美、形成特色,无破损残缺、无安全隐患。利用步行街的优势,要增加大型公益户外广告的设置,形成亮点、特色。
2.规范摊点设计,3月31日前制定中大街公共通道、步行街摊点疏导方案,由执法大队组织实施。
(五)城管局物业行业管理科
1.牵头创建示范社区期间及后续整治工作。
2.实现基本物业全覆盖,实施基本保洁、基本保绿、基本保序为内容的“三基本”服务。
3.做好创建示范社区相关台账的保存工作。
4.社区内的老旧小区继续实施绿化改停车泊位工程
(六)数字城管信息中心
1.负责协调并督促各部门按职责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加强督查并跟踪考核,确保落实到位。
2.协调工商局,确保农贸市场(新华市场)等服务设施满足需求,维护保养及时,管理秩序良好,清洁卫生达标。
3.协调住建局,从立面、地面、地下管网以及设施设备、绿化亮化、车辆停放等方面对步行街进行重新规划并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时间:4月25日前)
4.协调住建局,确保公共通道道路平整、无破损、无积水;地面铺装平实,无松动、残缺;盲道要保持畅通连续;无私自占用、擅自开挖道路现象。
5.协调住建局,逐步完善雨污分流规划建设,基本完成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确保各种窨井盖完好无损,排水、排污管道通畅,无堵塞外溢现象,无大面积淹涝现象。
6.协调住建局,确保主要道路、街巷照明设施功能完善,实现集中控制,开闭正常;居民区路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
7.协调电信局,对附着墙面的各类管线设置整齐并作美化处理。
8.协调公安局,统筹公共通道、步行街及周边区域的停车问题。确保车辆停放有序、无占用 消防通道、逆向停车、占用盲道等突出问题;针对中大街社区区域内3个公共通道及步行街制定专门车辆管理方案(实施单行道划线或者利用石挡阻隔机动车辆进入步行街),既要方便步行街外来车辆、就餐人员用餐,又要保证车辆停放有序。(完成时间:4月25日前)
(七)环卫处
1.按照劳动定额配齐、配足、配强清扫保洁队伍,人数要满足日常保洁需要,明确各自责任范围,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及时,形成完善的作业体系。
2.确保环卫设施(垃圾桶、公厕等)整洁干净、功能完好无破损。
3.对道路、绿地广场等公共绿化进行养护。
4.河道两侧绿化保洁、补植、养护。
(八)城管局执法大队
1.安排2人专职驻点管理,接受中队领导。
2.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的要求,对照综合科提出的疏导方案,加强对占道经营摊点的管理,主次干道、步行街内禁止“店外店”现象;经营疏导点设施要合理,经营区域、时间、内容明确,保洁到位,管理规范。
3.建立防违控违巡查机制。违法建设得到有效控制、无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安全隐患的乱搭乱建,保持违建零增长;“城管进社区”工作要更加全面、细化,规范居民投诉处理流程,确保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
4.及时拆除违章广告灯箱、广告牌等。
(九)海城公司
及时进行“小广告”清理,确保沿街商住楼地面、墙面、楼道等无非法“小广告”。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省政府确定的“一整治三创建”工作是一项惠及民生的工程,其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宣传发动,各方联动
要利用网络、报刊、社区宣传橱窗等传播媒体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居民和单位参与、配合,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利用群众基础,配合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营造全民参与环境。
一、指导思想
以防止群死群伤等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集中时间全面摸清掌握汉正街消防安全状况,通过集中整治,使突出的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改,火灾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为组长,调研员、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专班下设4个小组:
(一)汉正街消防整治小组
组长:
成员:
(二)长丰地区消防整治小组
组长:
成员:
(三)食品安全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
(四)烟花爆竹工作小组
组长:
组员:
三、工作任务
(一)消防整治小组任务:
负责对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
(二)食品安全工作小组任务:
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节前巡查、检查,保障节令食品安全。
(三)烟花爆竹工作小组任务:
协同安监部门对经营门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工作步骤
综合整治工作按照三大原则进行:(一)坚持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二)坚持分工负责、共同协作的原则;(三)坚持法人治理、分类经营的原则;(四)坚持边宣传、边排查、边整治同步进行的原则。具体分三个步骤: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和自拆自改阶段(1月18日至1月20日)。
1、认真搞好宣传发动。要大力宣传消防整治专班起草的《告汉正街地区市场及经营户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等资料,宣传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的范围、重点和要求。重点加强对《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市城市市容管理法》、《市道路交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开展入户宣传、设置举报电话、信箱等形式,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2、全面进行排查摸底。要按照消防部门和汉正街设计的入户调查表格,对65个专业市场和各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进行逐栋、逐户的摸排,将存在消防隐患的市场(经营户)的数量、性质、分布等逐一登记造册,实现分类建档造册管理。摸底工作于1月20日前完成。
3、认真开展自拆自改。对摸排出来的重点消防安全隐患,城管、道路交通、物流、仓储整治重点,要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标准,用1个星期的时间开展自拆自改。自拆自改工作1月25日前完成。
(二)集中整治阶段(1月26日至2月1日)。
对通过自拆自改仍达不到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标准的,按照区整治专班的要求,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整治。具体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在分区域、分楼栋摸排的基础上,通过关、停和强拆、改造的办法,确保市场内楼与楼之间的防火间距达标,并按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科学设置消防通道,下决心解决消防车辆出入受阻的问题。二是全面清理室内市场的消防安全隐患,完全相关设施设备,重点解决防火设施不达标、疏散通道不畅通及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三是三级市场和居民区的整治要突出用电用气安全、改变房屋用途、出租房的管理等。
第二步,重点开展“三合一”、“多合一”和各种违建、改变用途场所的集中整治,彻底消除各类市场存在的仓储、门店“三合一”、“多合一”现象。
(三)验收巩固阶段(2011年2月1日至2月底)。
按照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专班的统一安排,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汉正街地区的二、三级市场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中发现未能整改到位的消防安全隐患,采取“回头看”和查遗补漏的办法,由整治专班督促及时落实整改,并加大管控力度,确保消防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小组的工作人员,“全脱产”参与整治工作。各个小组要细化工作流程,设定工作进度表,明确各自的职责分工,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对工作中整治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贻误期限的部门及个人要实行“问责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声势。要在市场及各经营门点、居民社区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明确市场业主、经营户及物业管理部门防火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法人责任到位,落实定时定点巡逻、门栋关照等群防群治、自防自救措施,提高市场经营户、居民家庭防火、灭火、逃生技能。
(三)严格法律规定,重拳整治隐患。要依法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以铁面孔、铁手腕强力排查、强力拆违、整治火灾隐患,坚决落实“七个一律”,即:对于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施工、投入使用;对于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停业整改;对于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对于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以及建筑外墙设置影响消防登高扑救面广告牌的,一律予以拆除;对于违法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的,一律依法重罚并将障碍物予以拆除;对于中介结构出具虚假消防设施检测文件的,一律依法重罚并停止执业资格。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限期整改隐患。对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不落实的,要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