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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31 04: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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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幸福”的总体目标,按照“巩固、提升、精细化”深化年活动的要求,以打造“最干净城市”为抓手,突出治理城乡环境卫生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整治标准、推进长效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促进全区城乡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整治提升内容、时限及责任分工
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准备阶段
1.对全区范围内的所有积存垃圾,特别是城乡结合部、镇、村垃圾管理的盲区和重点地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根据排查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垃圾清理清运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标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2.根据先进城市经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区关于规范建筑渣土处置实施意见。(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局)
3.制定出台对镇、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4.提高城乡结合部和镇、村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在现有体制基础上对人员配备、机械车辆配置及垃圾箱等环卫设施的设置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长效管理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5.对漫泗河村南、东四路南段南沣村等处常年积存的建筑垃圾堆制定绿化等整治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区园林局)
6.对老张南路沿线积存垃圾、乱堆放等情况,制定综合整治方案。(责任单位:南定镇、傅家镇)
7.对辖区村内现有保洁人员、机械车辆、垃圾箱等环卫设施情况调查摸底,提升保洁标准,加大环境卫生巡查力度,严格奖惩到位。同时,对村庄、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积存垃圾进行排查摸底,制定切实可行的垃圾清理清运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8.对辖区内的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的积存垃圾排查摸底,制定切实可行的垃圾清理清运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二)集中治理阶段
1.按照垃圾清理清运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全区范围内积存垃圾进行集中治理。对102省道杏园街道办事处商家村东侧、102省道杏园街道办事处上湖村东边路北侧、房镇镇小高村滨博高速桥下、中埠镇张皇路张家村和国家村沿线等处的生活垃圾堆和建筑垃圾堆进行重点治理,并确保不反弹。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各镇、各街道办事处)
2.按照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长效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城乡结合部、镇、村配足配齐环卫保洁人员、机械设备、垃圾箱等设施,对现有垃圾箱等环卫设施重新进行合理设置。完成时限4月15日前。(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3.按照老张南路综合整治方案,对积存垃圾、乱堆放等采取封堵、清理、清运、围挡等方式全面完成老张南路的综合治理。
4.对南定镇崔军村北、南定镇翟家村垃圾中转站东的生活垃圾堆和建筑垃圾堆进行清理。完成时限月日前。
5.按照区建筑渣土管理实施意见,加大对建筑渣土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等管理、查处力度,从源头上遏制建筑垃圾乱拉乱倒现象。二层以下(含二层)且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含300平方米)或者投资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限额以下的建筑工程所产生的建筑渣土,由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区建筑渣土管理实施意见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落实建筑渣土的清理清运工作。加强建筑工地施工垃圾的清运管理,对出入建筑工地的车辆实行强制清洗制度,避免带泥上路,污染路面。(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局、区住建局、各镇、各街道办事处)
6.按照绿化整治实施方案,对漫泗河村南、东四路南段南沣村等处常年积存的建筑垃圾堆采用集中堆放、覆土等方式,全面完成垃圾堆的绿化整治任务。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区园林局,配合单位:南定镇、沣水镇、区环卫局)
7.东四路中段昌城村处建筑垃圾采用深挖填埋、表面覆土或采用集中平整、表面覆土的方式,完成对垃圾堆的整治任务。完成时限月日前。
8.由区环卫局牵头督导各镇对村庄内现有积存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各镇)
9.按照常住人口3‰的标准配齐村庄保洁人员,增加相应的环卫设备,加大扫保频次,实行“一日一扫,巡回捡拾,全日保洁”的作业规范,达到“六净六无”标准。“六净”即:路面净、边角路牙石净、公交站点地面净、绿地树池净、下水口净、果皮箱净;“六无”即:无烟头纸屑、无瓜果皮核、无塑料袋、无灰土砖石杂物、动物排泄物、无积水污泥。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各镇、杏园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环卫局)
10.提升背街小巷、开放式小区环境卫生管理标准,达到无卫生死角、无乱堆放、无乱搭乱建、无店外经营、路面无坑洼、管网无堵塞、无杂草、无死株等现象。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区园林局、区城管局、区市政工程管理处,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1.对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现有积存垃圾进行集中治理。督促、指导自管小区、物管小区配足配齐保洁人员和增加相应的环卫设施,增加扫保频次,缩短垃圾存放时间,全面提升小区环境卫生水平。完成时限4月15日前。(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2.提升国道、省道、县道、林带、河道环境卫生保洁标准,达到无垃圾、无白色污染。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公路分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
(三)长效管理阶段
1.加强对全区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及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统管、统运工作,强化对镇、办环境卫生的督导、检查、考核力度。城区、城乡结合部、镇、联村路等卫生保洁坚持“一日两扫、巡回捡拾、全日保洁”制度,达到路面净、人行道净、设施净;城区主干道保洁率达到100%,路面定期洒水降尘;公厕、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卫生整洁、无破损。实现我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达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2.加强道路、人行道、路沿石维修改造,确保路面平整;排水设施完好,井盖无缺损、管网无堵塞;桥涵设施完好,护栏及时维修刷新;完善河道护栏、警示牌、隔栅、橡皮坝等配套设施,定期清淤疏通河道;背街小巷路灯亮灯率达到98%以上,路灯设施完好。(责任单位: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3.加强绿化分车带、人行道两侧绿地、街头游园的养护管理,确保绿地、游园设施整洁、完整,无杂草、无断档、无苗木枯黄现象;行道树无死株、枯株、缺株、定期修剪补植、喷洒药物,保持整洁、美观。做好垃圾堆绿化后的养护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区园林局)
4.严禁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和堆放货物、杂物,确保街巷道路畅通;及时清除建(构)筑物及地面上的乱贴、乱涂、乱画,对外墙漆脱落、空调罩破损、实体围墙损坏等问题,及时进行修复,保持外立面外形完好、美观整洁;清理各类门头牌匾、落地灯箱广告等。依法查处未经批准设置的各类早市、夜市、探头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完成健康街、美食街、西二路和新世界商业街的综合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5.建筑施工现场实施标准化围挡,主体工程封闭施工,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出入口实施硬化,对出入建筑工地的车辆实行强制清洗制度。(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局、环保分局)
6.加强林带的养护管理,及时清理死株枯枝,充实、补植、提升绿化质量,提高绿化档次,保持林带整洁美观。(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7.加强河道日常管理,河道内的各类垃圾、白色污染及时清理,确保河道整洁卫生。(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8.继续按照《区人民政府城市停车管理办法(试行)》和《区城市停车泊位设置规范(试行)》规定做好规范停车管理;今年完成联通路、西五路等9条道路的规范化停车管理,把华光路、柳泉路、世纪路、共青团路打造成示范道路。(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
9.突出抓好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市政府规定的指标要求;主要河流水质稳定,达到省、市政府规定的指标要求;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类排放标准,实现中水的资源化利用;城镇生活垃圾100%得到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废弃放射源安全收贮率分别达到100%。(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10.国道、省道及县道采取定时清运、集运措施,定期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无污染、无垃圾;公路上无堆放物品、摆摊设点;各类公路设施完好。(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公路分局)
11.加大对村庄、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户集、村收、区处理”的运行机制,镇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100%。(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12.加大对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完善社区功能,达到无卫生死角、无乱堆放,做到环境优美、功能齐全。(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3.各镇、街道办事处在全面完成第二阶段集中整治任务的基础上,对辖区村庄、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的环境容貌进行巩固提升,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争创星级村庄、星级自管小区、星级物管小区活动。年内,各镇、街道办事处达到星级村庄、星级自管小区、星级物管小区的数量不少于辖区村庄、小区总数的70%,剩余村庄、小区年全部达到星级标准。(责任单位:各镇、各街道办事处)
三、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开展。根据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并抓好落实。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面貌,创造干净舒适、优美和谐的生活环境,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促进全民健康,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庆祝60周年,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城区内开展“迎国庆”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以建设清洁、整齐、有序、文明的城市为目标,以解决县城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为重点,以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查为载体,坚持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的原则,全面开展“迎国庆”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提升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基本清除影响县城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塑造整洁、卫生、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
二、整治内容
本次活动以环境卫生为主线,通过整治,努力消灭环境卫生的“脏、乱、差”现象和卫生死角,基本做到“六无三落实”,即:无垃圾死角,无乱堆乱放,无私搭乱建,无卫生死角,无污水溢流,无乱涂乱画;管理作业队伍落实,各方责任落实,监管制度落实,达到净化环境、预防疾病、倡导卫生行为、提高市民卫生文明素质的目的。具体内容是:
1、清除一批卫生死角。⑴保洁范围交界区、社区(居)结合部;⑵道路两边视野范围内的单位内部环境卫生;⑶墙面上(包括厕所、电线杆、候车亭、楼道)的乱张贴;⑷墙角、桥脚、楼梯口、楼道雨蓬上的垃圾、杂物;⑸小区绿化带内的卫生及杂草、死株;⑹闲置地块上、道路边的露天简易粪坑(包括棚厕);⑺对散养的家禽一律进行圈养;⑻废弃停用的小区治安岗亭。
2、提升一批卫生设施。⑴对一些中转站、公共厕所进行改造,彻底清理旱厕,对破损的设施进行维修,配备必要的设施;⑵对固定垃圾箱(城中村、小区)进行维修,加门加盖;⑶对破损的垃圾桶进行更新;⑷“五小”行业配备必要的防蝇防鼠等设施,证照上墙。
3、规范一批城市功能。⑴取缔小区内小摊小贩流动经营现象,做到不扰民;⑵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对村级农贸市场进行规范,经营户摊位要自备垃圾收集容器;⑶对小区内的停泊车位,与物业公司进行共同研究完善,适当增加停泊车位,合理有序规范停车。
4、落实一批长效机制。⑴建立完善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落实经费,落实人员,明确保洁时间;⑵建立完善环境卫生考核奖惩制度,监督管理实行常态化,对小区保洁人员、范围、时间进行公开。
三、时间安排
各社区(居)要结合实际,按照时限,分步实施,全面整治。本次活动从9月18日开始,10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发动动员阶段(9月18日至9月22日)。各社区(居)要结合爱国卫生活动,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9月23日至9月30日)。各社区(居)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具体领导,集中主要精力和人力,按照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内容、要求,认真进行环境卫生工作的全面整治,确保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整治要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漏死角地进行废弃物清理、陈旧垃圾清运,积极开展行业卫生整治工作,引导环境整治向纵深发展,迎接检查验收。
第三阶段为督查整改阶段(9月28日至10月15日)。各社区(居)要对照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我全面检查,查漏补缺,对未达到整治要求的要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推进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深入。
第四阶段为总结阶段(10月15日至10月20日)。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相关标准,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逐一检查,将检查结果在街道范围内通报,对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活动要求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各项宣传、教育和实施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使城区内“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整治,居民群众卫生意识明显提高,进一步改善我区工作、生活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良好的环境卫生基础,为元旦、春节营造干净、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
二、组织领导及参加人员
为全面抓好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和临时联合督查组。
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刘毅峰(副区长)
副组长:王国强(区创建办)
成员:区政府督查办、淡水街道办、爱卫办、区工商局、区市容环卫局、区城监大队主要领导,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会长、区直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临时联合督查组组成人员:(从相关职能部门中抽调人员组成,共6人)区创建办1名、区政府督查办1名、区市容环卫局2名、淡水街道办1名、爱卫办1名。
联合督查组检查各系统单位、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整治效果,并进行评比总结。
三、集中整治范围、任务
范围:淡水城区居民区、花园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城区各进出口、企事业单位、学校、及宿舍周围,城区内卫生死角、曝光垃圾的清理整治。
任务:全面整治市容环境卫生,单位、企业、学校内部及周边以单位自行组织整治为主,公共场所、居民区、城乡结合部以集中专项整治为主,突出清理卫生死角和曝光垃圾,重点整治乱摆卖、乱丢乱倒、乱堆放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两河四岸、市场周边等环境卫生。
四、整治要求、标准及责任区分
1、对城中村、结合部、两河四岸、出口等地段卫生死角、曝光垃圾进行清理整治。整治标准:无积存垃圾、未建空地无曝光垃圾、无渣土堆积、硬底化道路两侧成片杂草各清理1.5米。
责任单位:区直各机关、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具体任务见附表)
2、对办公、生产、生活、市场、服务场所、楼院小区、花园小区、公园、广场等场所内部及周边地区进行全面的卫生清理,彻底清除院内、周边的杂草、废弃物、堆积物、曝光垃圾。整治标准:区内及院外周边卫生整洁、无杂草、无垃圾、无渣土、无弃物、无积水,排水目沟干净、畅通,空地、花池整洁。
责任单位:上述整治内容中的单位、业主或产权单位(管理单位)负责整治实施,活动中区直各系统、工商局、物业管理总站等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检查、协调落实。
3、对居民区、行政村的巷道、楼与楼之间小巷、房前屋后进行全面的卫生清理,彻底清除曝光垃圾、杂草、堆积物,对有碍观瞻、影响环境的各种临时设施进行整治。整治标准:巷道干净、沟渠干净,无积存垃圾、无渣土堆积、无碎瓦砾、无柴草乱堆、硬底化地区无杂草、未建空地无曝光垃圾。
责任单位:上述内容的清理由居委会及村委会组织辖区内居民进行清理,区市容环卫局配合,淡水街道办负责检查落实。
4、对此次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活动前对整治活动进行宣传,活动中对整治行动、效果进行电视、报刊报导。
责任单位:区广播电视台,区新闻中心
五、实施步骤
此次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限期整改阶段(12月10日—12月17日)
1、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市民群众广泛宣传,发动广大市民参与市容环境整治行动,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进一步营造“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2、各区直机关、团体按责任划分,牵头做好整治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实施时间,并召开直接责任单位负责人会议,加以贯彻落实,进行整改。具体实施方案于12月15日前报区创建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12月17日—*年1月20日)
在前期宣传动员、限期整改的基础上,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整治标准,进一步细化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开展综合整治活动,区市容环卫局做好全面配合,安排调度好车辆。着力抓好人民公园、市政广场、公共场所、居民区、城乡结合部、出口等卫生整治工作,清除卫生死角、清除堆放的垃圾、杂草、确保达标。
(三)巩固提高,检查验收阶段(*年1月20日—*年1月30日)
由临时联合督查组对各责任区域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时限,使城区面貌进一步改观。
六、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把卫生整治活动当成创建文明城市的头等大事来抓,对照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逐条落实。
2、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区直各机关、系统、淡水街道办要指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整治工作,各企业、小区、学校由其归口主管单位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抓落实,以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督查考核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州为指针,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目的,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及国家级园林城市等活动有机结合,以日常督导检查与终期考核的方式,推动我镇“三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督查考核内容
(一)专项行动内容开展情况
1、集中清理整治活动情况。包括清除积存垃圾和城乡环境卫生死角情况,重点场所、集贸市场、学校周边、和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情况。
2、待物管小区推行物业(或居民自治)管理进度情况。
3、各村(居)开展单位庭院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情况。
4、各村(居)开展无物业管理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和化粪池沟道堵塞清疏工作情况。
5、小区内车辆停放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疏通情况。
(二)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1、组织体系。形成村(居)组织、部门协调、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网络,领导和具体承办人责任明确。
2、工作制度。有具体实施方案和考核量化标准,建立工作档案;建立健全信息传递、上报反馈和通报制度。
3、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大型群众宣传动员活动,宣传普及“三治”工作的意义,提高广大群众对行动的关注度和参与度;组织新闻媒体,对行动进行追踪报道,培育先进典型,建立舆论监督平台。
三、督查考核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镇“三治”工作的监督,经党政领导研究,决定成立镇“三治”工作督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城管办,由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日常事务整理理。各村(居)委会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
(二)督查方式
镇“三治”工作督查组将实行随机督查制度。采取查看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辖区内各村(居)“三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xxxx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创造一个干净、整洁、优美的居住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协议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xxxxxxxxxxx周边树枝堆、杂草落叶、柴草堆及周边环境卫生集中清理;xxxxxxxxxxxxxxxx小区卫生死角、乱堆乱放、环境卫生集中清理;xxxxxxxxxxxxxxxxx违建、杂物等拆除清理。具体内容如下:
1、xxxxxx小区卫生死角、xxxxxx环境卫生集中清理。
2、xxxxx河道绿化带苗木整治修剪,杂草落叶清理。
3、xxxxxx河道绿化带绿化土进行全覆盖。
4、xxxxxxxxxx违建、杂物拆除清理。
5、xxxxxxx墙体拆除,卫生整治后恢复垒砌墙体。
6、xxxxxxxx周边三堆五垛清理。
二、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做好清理前期居民思想工作,不影响乙方正常施工。
2、甲方有权督导乙方清理工作进度,确保时限内完成治理工作。
3、乙方需自行准备、按时集合相关工作所需工具和人员。
4、清理出相关杂物及垃圾乙方自行妥善处理,不得影响正常环境卫生。
5、乙方必须服从配合甲方的环境整治工作,并接受甲方监督。
6、乙方如在环境治理工作中遇到困难和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可向甲方反映。甲方可指导和配合乙方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开展活动的内容
1、开展城市环境整治活动
在全市高标准、高素质、全方位地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活动,强力推进城市精细化、长效化管理,根治“脏、乱、差”,展示“洁、齐、美”,以整洁的环境卫生、畅通的街面秩序、优良的市民素质、一流的城市形象,迎接“七城会”在我市召开。
2、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
强化城市主次道路清扫保洁,全面整治社区街巷、楼道庭院和城市插花地带,组织清理入市道路、铁路沿线两侧的环境,加快棚户区和城中村提质改造,做到中心城区和新城区、老城区和城市乡结综合部协调发展、整体推进,用优美的环境教育影响市民。
3、开展占道摊点专项整治活动
加大市区主要干道和重点部位(广场、车站、集贸市场、景观点及重要商业街区等周边)的检查、整治力度,坚决取缔占道经营行为,实现全市主要干道和重点部位无占道摊点和出点经营的目标。加强与各街办(镇、村)的联系、沟通,争取支持并形成合作,大力开展小街小巷和居民小区的占道摊点和出店经营整治,做到整治一处,巩固一处。
4、开展公益广告进楼道的“新五进”活动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公益广告进楼道的“新五进”活动,深化广大市民对创建的认识,提高广大市民的素质。
二、开展活动的委领导及委机关处室
1、委开展“十大文明活动”的主管领导:委党委副书记
委开展“十大文明活动”的组织协调处室:委综合协调处
委开展“十大文明活动”总协调、联络员:万进宣委综合协调处副处长
2、委开展“十大文明活动”城市市容专项整治分管领导:委副主任
委开展“十大文明活动”城市市容专项整治责任处室:委市容管理处
3、委开展“十大文明活动”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分管领导:委副主任
委开展“十大文明活动”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责任处室:委环境卫生管理处
4、委“十大文明活动”占道摊点专项整治分管领导:委副主任
委“十大文明活动”占道摊点专项整治责任处室:委市政综合执法处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年1月)
重点制订活动方案,进行动点布置。
2、全面推进阶段(年2月-年10月)
按制订活动方案扎实推进,并重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重点突破,规范管理”的原则,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负责,全民参与”的工作方针,以改善人居环境、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4月份第二十三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契机,对辖区内环境卫生开展全方位、深层次、高质量的有效整治行动,努力塑造环境优美、安全文明、秩序井然辖区新形象的,建立和完善环境卫生整治长效管理机制,为广大居民群众创造安全、放心、健康的生活环境。
二、时间安排
年3月初-4月底。
三、主要工作
今年爱国卫生月活动和爱国卫生工作要以落实各项整治措施为抓手,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切实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一是各(村)社区加强对辖区内的卫生死角的排查摸底,限时清除;加强对辖区内垃圾收集点及脏源点的清运工作,确保白天垃圾不落地;督促辖区各单位、各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楼院环卫清洁工作,落实小区楼院定时清扫保洁制度,强化对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内卫生的检查,确保干净整洁;全面清洁楼顶平台、阳台和楼道内的乱堆乱放乱挂杂物,全面清理卫生死角;重点是辖区破产企业、三不管楼院、各村居民区。二是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的综合治理,加大环境整治力度,明确管理权限。三是加强对建筑工地建筑垃圾的监管,要求各(村)社区、各单位做好建筑垃圾密闭清运和周边道路保洁工作,严防建筑垃圾乱排乱倒现象。村社区重点解决垃圾、污水乱倒、沙土乱堆等问题,有效改善村社区容貌,保证辖区干净整洁,为各类传染病的防控提供基础环境保障。
(二)标本兼治,努力降低“四害”密度
各(村)社区及辖区单位,要抓住这一有利时节,动员和组织辖区干部群众、单位职工,大搞室内外环境卫生,清理垃圾污物,减少蟑、鼠、蝇、蚊栖息场所,着力抓好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的防鼠防蟑防蝇防蚊设施建设,彻底治理垃圾、污水、污物,消除卫生死角,减少“四害”栖息场所,降低“四害”密度,杜绝以病媒生物为媒介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三)抓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街道健康教育工作要依照城关区健康教育所的要求,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四月份爱国卫生月活动,以健康教育进社区,进居民院落活动为载体,以多种形式开展防治传染病、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等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与促进活动,引导辖区群众树立自我保健意识,养成勤洗手、勤通风、勤晒衣被,吃熟食,喝开水的良好习惯和生活方式。
(四)抓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是流感、手足口病、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和一些常见病的多发季节。为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各社区要充分配合社区服务中心和工作站,加强卫生支持宣传和普及,针对传染源、易感人群、传播途径分别采用扎实有效的防治措施。通过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培训等形式,防止和控制流行性疾病的发生和蔓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四、工作步骤
街道各(村)社区、辖区单位要按照街道的统一安排,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进度,狠抓各个环节,高标准如期完成各阶段的重点工作。本次安排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年3月7日至20日,宣传动员阶段。
街道各(村)社区制定切合实际的环境整治方案,开展宣传动员,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使广大居民明确爱国卫生工作的意义和工作目标,支持并参与环境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年3月21日至4月24日,集中整治阶段。
街道各(村)社区、辖区单位对照安排主要工作任务,全面开展各项整治活动,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卫生难点问题。
第三阶段:年4月25日至30日,考核总结阶段。
街道各(村)社区、辖区单位认真进行检查自评,街道城管办将择时进行考核验收。
为了更好地开展整治工作,街道决定成立拱星墩街道爱国卫生月活动和爱国卫生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城管办,办公室主任由刘国明同志兼任,负责全面协调此项工作。各社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主要责任人,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任务分解到辖区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爱国卫生运动是党和政府将群众路线运用于卫生防病工作的重大创举和成功实践,为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预防控制疾病发生和流行、保护群众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各(村)社区、辖区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和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性,联系工作实际,加强组织协调,逐级落实责任,实行主要领导、单位负责人亲自挂帅,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落实爱国卫生月活动和爱国卫生工作各项任务,为预防疾病工作夯实基础。
(二)广泛发动,全民参与。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充分调动多方力量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相关辖区单位要结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和“爱卫月”活动,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卫生环境综合整治的积极性;中小学要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组织学生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宣传活动;共青团组织要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增强广大青少年讲文明、爱家乡的意识和观念;各单位在搞好本单位内部环境卫生的同时,还要完成辖区安排的环境整治任务,把这次全区爱国卫生活动做好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