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07 09:07:41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司法汇报材料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2009年以来,xxx司法所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39人,解矫104人,目前在矫人员35人,其中缓刑32人,假释1人,暂予监外2人。
根据长春市及榆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整体部署,我所以组织网络、工作制度流程、教育管理等几方面工作为抓手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具体如下:
一、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和网络。
我镇进一步完善了一支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各村治保调解主任为具体监管帮教责任人的专业矫正队伍。同时,在各村成立了由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老党员和其他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并及时调整和补充,为xxx镇安保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流程。
重点加强了请示报告制度,信息宣传、统计制度和请销假、谈话制度,同时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即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制定《矫正个案》,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1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周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每月进行书面汇报。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
三、做好社区矫正“三管一访”专项工作。
按照“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的若干规定”,我所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落实“三管一访”措施,即“日定位”“周听声、周见面”“月汇报”“重点节假日走访排查”制度。筑牢弓棚镇社区矫正城墙。
(一)“日定位”,坚决执行《关于加强和规范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目视跟控、GPS遥控措施,着力打造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天罗地网”,确定和限制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范围。严格外出请销假制度,对于节假日期间请假探亲的人员,落实随同人员进行监护,并进行电话抽查,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人、不留死角。
(二)“周听声、周见面”,对全部社区服刑人员切实实行“周听声”制度,对重点管控人员实行“周见面” 制度。重点管控人员包括服刑前三个月的所有服刑人员及在社区矫正期间被警告的服刑人员。“周听声”即服刑人员每周向我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打电话汇报本周的行动轨迹及思想状态,以此来增强管控人员的日常管理及服刑人员的矫正心态。“周见面”即对重点管控人员实行每周见面制度。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周约见重点管控人员,面对面和重点管控人员谈心谈话,以此对重点管控人员进行矫正管理,以确保重点管控人员端正心态进行社区矫正。此外,我所严格落实矫正对象“周听声、周见面”制度,确保实时掌控,实时监管。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的监管帮教手段,切实消除和化解了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工作隐患。
(三)“月汇报”,我司法所高度重视心理矫正工作,全面落实矫正过程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健康教育,转化和弱化其消极思想和心理。每月,全部社区矫正人员每人上缴一份思想汇报,把一个月以来的思想转变、学习收获及参加社区劳动的感受、遵纪守法等情况做一个书面的汇报。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根据矫正人员的思想汇报对其进行适当的点评及表扬。让矫正人员在心理上逐渐的接受正能量的传播,发展到主动的去社会上发挥其本身的正能量。从而使服刑人员走出犯罪的阴影并积极改造。
(四)“重点节假日走访排查”重点节假日前夕,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及两会期间,我镇主管领导、司法所长和村干部一起上门走访辖区的服刑人员,与他们进行了交流对话,送上节日慰问,并给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送去了慰问品和慰问金,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增强了他们重新做人、融入社会的信心。
四、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我所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已初步形成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氛围,初步形成了管理制度,初步建立起一支社区矫正队伍,为和谐弓棚作出了贡献。同时,社区矫正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
1.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由于长期受重刑观念的影响,过分依赖监禁刑,忽视非监禁刑,部分群众对社区矫正的认识还很不够,对矫正概念、内容、意义知之很少。所以,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
2.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衔接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是具体组织实施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但实际操作中衔接、配合的不够。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公安机关仍然是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只有协调好与公安机关的关系,我们的工作才能获得有力的支撑。
一是加强网站建设。建立完善司法行政网,通过县政府网站的司法局网页将律师管理工作、公证管理工作、基层管理工作、法律援助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全部公开。同时,开通了县司法局电子邮箱,对人民群众的问题、意见、建议进行及时回复和有效处理,与群众进行“零距离”沟通、良性互动。
二是开通司法公开短信。我局开通司法公开短信,对我局的五大类主要工作动态及信息及时向社会传递。同时,进一步畅通了法律援助热线751048、公证工作热线7512107,方便群众及时了解这两项今年重点公开工作的情况。热线电话开通后,共接到群众来电千余次,解答群众咨询千余起,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完善公开公示栏。充分利用楼道空间,将全局内设机构职能、责人员、办事流程、收费情况等制作成公开栏,在楼道内公开展示,便于群众浏览。预计到今年10月份,我局的新司法业务用房将投入使用,到时我局将在80平米的法律援助及公证大厅内设立电子公告屏,全面的对律师管理工作、公证管理工作、基层管理工作、法律援助工作、社区矫正工作等进行及时公开,将更加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
四是加强报刊宣传。我局在县报开设了《司法进行时》开辟专刊,每月至少一期,及时通报司法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宣传报道司法在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展示县司法局公开透明、阳光司法的形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是开展了“司法公开集中宣传日”活动。从7月份开始,每月的20日为司法公开集中宣传日。我局在县顺德新天地超市门口设置宣传台,由律师管理处、公证指导处、基层管理处、法律援助处、社区矫正管理处5个职能处室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宣传讲解,接受群众咨询,解答群众疑问。活动开展以来,共发放司法公开宣传资料千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50余人次,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六是积极开拓便民服务。在开展司法公开活动中,我局紧紧围绕便民利民宗旨,牢固树立坚持为民服务的意识。
(一)、围绕全县稳定大局,强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成立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强化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巩固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使调解委员会真正发挥到维稳第一道防线作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部是聘请的离岗的县级老领导,充分发挥其多年的基层工作经验,针对县多年的老案集案一一包案化解,自县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来已经调处了5起重大疑难纠纷,取得了初步成效。
县政府:
*年1月10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政法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县区主管政法的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综治办主任、公、检、法、司四长以及市级公、检、法、司领导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受表彰的先进代表。会议结束后,市司法局紧接着召开了由县司法局长和市司法行政系统人员参加的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
一、会议主要精神
传达贯彻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平同志作了题为《服务第一要务,落实第一责任,为建设“平安商洛”实现突破发展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下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省司法行政工作和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年的工作,安排部署*年的工作。会上对*年司法行政工作检查考核情况和“创佳评差”竞赛活动情况进行了通报表彰,我县有7个先进集体奖,有8名同志受到了省市的表彰奖励,其中县司法局被市综治委、市司法局表彰为矛盾纠纷排查先进单位、基层基础工作先进单位、信息调研先进单位。签订了*年度“创佳评差”竞赛活动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市司法局长金喜善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一是基层基础工作成效明显。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建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层司法所建设和律师法律服务等基层基础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
二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有效。以“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工作为重点,继续深入抓好五类人的普法教育工作,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效果。农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是以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和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全市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法律服务市场得到净化,法律服务质量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有较大突破。市县司法行政机关以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狠抓思想政治、作风纪律、党风廉政和制度建设,积极开展“创佳评差”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绩。
会议在充分肯定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指出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基层基础工作薄弱,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业务工作经费因各种原因在基层落实情况很差,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适应改革前进的形势。这些问题的存在都需要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中逐步解决。
会议安排部署了*年司法行政机关的五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一)积极参与“平安商洛”创建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要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二要努力做好新形势下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按照“组织领导到位,排查摸底到位,帮教措施到位,制度责任到位”的要求,实行“包帮助安置、包考察教育、包思想转化”的“三包”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三要切实发挥法律服务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继续引导和支持全市法律服务工作特别是律师参与刑事案件辩护、参与处理涉法突出问题和,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群众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紧紧围绕发展经济,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一要牢固树立“大服务”思想,围绕我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团结稳定、加快发展两大主题,围绕党委、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二要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年”活动,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积极推动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三要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深入贯彻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和市政府批转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
(三)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切实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一要科学制定“五五”普法依法治市规划,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的落实,为新一轮普法依法治理持续深入开展奠定基础。二要在抓好全民普法教育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对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及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三要围绕以创建“平安商洛”为目标,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民主法制示范学校、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对重点行业的抽查抽考工作,不断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四要继续活跃法制宣传形式,创新法制宣传手段,加强新闻媒体法制宣传报道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五要加强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四)夯实司法基层基础,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一要着力解决好一些地方对基层司法行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精神状态不佳、缺乏创新意识等问题。二要大力加强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建设和司法行政基层业务建设,为党委、政府分忧,为广大群众解难。三切实加强对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领导,实现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整体推进。
(五)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切实保障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今年,全市司法行政队伍要围绕“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目标,重点抓好思想道德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开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
二、我县贯彻意见:
(一)建议召开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半天(可就全县政法会之机),总结过去工作,安排*年工作,表彰先进,请县委、政府主管领导讲话。
(二)建议在3月份召开一次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参加人员范围包括村、组调委会主任、各乡镇司法员、乡镇主管书记。会议内容主要是通报全县*年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安排*年全县人民调解工作,表彰全县好的调委会和调解主任。
三、需要提请政府研究的问题
(一)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再次明确司法所机构设置相关政策规定的通知》(陕司基字[*]10号)和省委、省政府两办印发的《关于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陕办字[*]51号)要求,基层司法所属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应确实明确垂直管理体制,人员编制经费以县司法局直接管理人员由县局和乡镇共同管理,并更换牌子。
(二)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应确实落实调解经费、县级按全县总人口的人均0.10元,乡镇按辖区总人口人均0.20元,分别列入县财政预算。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监控是指区司法局对公证处所办理的公证事项所实施的监督、指导、检查、评议等行为。
第三条对公证质量的监控采取以下方法:
1、检查;
2、评议;
3、监督改正;
4、听取公证处汇报;
5、向服务对象征求意见;
6、其他方法。
第四条检查是指查看公证处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落实,公证程序是否符合《公证程序规则》,当事人身份是否属实,公证事项有无争议,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公证内容是否真实,公证书格式是否准确,询问笔录是否全面,归档管理是否规范。
检查的数量不低于公证事项总量的10%,上级主管部门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五条检查可以采取日常检查、集中检查、抽查等方式进行。
1、日常检查是指对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事项进行的经常性检查。
2、集中检查是指对某一个时间段所办理的公证事项或对某些重点公证事项、疑难公证事项、新的公证事项、有质量隐患的公证事项进行的检查。
3、抽查是指对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事项进行抽样检查。
第六条评议是指监控人员对检查的公证事项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并通知公证处。
第七条监督改正是指监督公证处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补充完善和整改,并对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汇总登记备查。
第八条听取公证处汇报是指采取会议、个别交谈、书面或其他方式听取公证处汇报工作。
第九条向服务对象征求意见是指采取意见征寻、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当事人对公证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公证质量检查评判以《**市公证质量检查评判标准(试行)》为依据,满分为100分,分为以下等次:
(一)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合格卷。
(二)得分在60分至89分为基本合格卷。
(三)得分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为不合格卷。
第十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卷:
1、公证书依据的主要证据材料欠缺或不符合要求,无法证明公证对象的真实性、合法性;
2、公证书格式违反规定致使公证书存在法律或逻辑错误、公证书上签名、印章不齐全或者公证书上出现错别字或日期错误,影响公证书正确使用;
3、缺少当事人申请材料;
4、公证书未进行审批或报批;
5、违反收费规定,减免收费没有减免审批手续;
6、非涉外公证员借用涉外公证员签名章出具的涉外或涉台公证书;
7、非执业公证员借用执业公证员签名章出具的公证书;
8、公证卷宗的装订、归档严重违反《公证档案管理办法》、《公证程序规则》规定;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情形。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错证。
1、当事人主体资格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意思表示不真实,有意规避法律、政策;
2、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
3、违反公证执业区域的有关规定办理的公证;
4、公证书或被证明文书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司法部的有关规定;
5、公证书依据的主要证据材料无法律效力;
6、其他严重违反办证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公证书。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假证。
1、公证员明知公证对象不真实的仍出具公证书的;
2、公证员明知公证事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仍出具公证书的;
3、公证员故意违反公证程序,甚至弄虚作假出具的公证书;
4、存在其他情形构成假证的。
第十四条对存在本办法第十条第三项、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情形之一的,责成公证处做出处理决定,并报本局备案;情节严重的,依照《公证法》有关规定追究公证机构及承办公证员的责任。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二七年八月一日起试行。
重大公证事项请示制度(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区公证机构执业活动的指导和监督,保障公证质量,提高公证水平,依据《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公证事项是指以下公证事项:
1、首办的;
2、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
3、被证明事项涉及当事人面较广、社会影响较大的;
4、经济类证明事项涉及标的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5、公证处认为需要提请讨论研究的;
6、审批人认为需要提请讨论研究的;
7、其他情形的。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请示是指公证处遇有本制度第二条所列情形时,应当及时向司法局请示汇报。
第四条公证处请示时,以书面请示为主。
第五条公证处在向司法局请示汇报前应当对拟请示事项进行讨论研究形成意见,讨论研究应遵循下列原则:
1、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2、独立行使公证职能原则;
3、民主集中原则。
第六条公证处的请示应包括以下内容:
1、案件来源;
2、承办人;
3、承办过程;
4、分歧意见,包括实体上的和程序上的;
5、公证处意见;
6、卷宗全部材料;
7、公证处研究案件记录;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社区矫正自查报告范文(一)为全面落实市局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各项规定,更好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管理,根据乐清市司法局通报的《乐清市社区矫正协理员第一季度考核成绩统计表》,结合分局社区矫正工作实际,5月7日,分局召开协理员教育整顿暨自查自纠动员会议,传达贯彻各级文件精神,部署教育整顿自查自纠的工作任务。分局重点从七个方面规范自查整改。
一、规范调查评估。分局指定一名司法助理员与一名协理员专门负责实施审前调查评估,采取面谈、走访等方式,做实做细调查工作,确保调查笔录、被调查人签名、盖章或捺手印等内容完整、规范。
二、规范报到接收。严格接收程序,新增矫正人员必须经规范流程予以接受,一次性告知报到所需的法律文书,有效解决矫正人员多次奔波和材料不全问题。在接收中,为避免见法律文书不见人现象的发生,及时校对,对未按时到分局办理入矫手续的社区矫正人员,协调社区和派出所组织查找,杜绝脱、漏管。
三、规范入矫衔接。社区矫正人员到分局报到,在分局负责人主持下办理入矫手续,进行入矫宣告,确定矫正小组和签订矫正责任书,同时对新增人员由司法助理员开展初次谈话教育工作。
四、规范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须达到每月8小时,分局每季度制定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方案计划,对矫正人员因故不能参加的要提前请假,并限期补足。
五、规范走访制度。根据《温州市社区矫正人员分类管理办法》组织走访,了解矫正对象实际表现情况,走访谈话后及时向矫正对象反馈并现场进行适当的教育,并要求矫正对象鉴字确认。加强协理员谈话技巧,提高谈话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规范档案管理。组织协理员对自己管辖内全体矫正对象的法律文书、纸质档案开展全面自查,对缺件的要求及时补充完善,分局组织复查和评比。
七、规范登记统计。各社区协理员根据社区的工作规律与实际,每月要制定工作计划,每日登记工作日记。
社区矫正自查报告范文(二)在20xx年5月13日区司法局召开的《社区矫正监管措施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上,各家所在下周的任务之一是自查自纠目前所里的社区矫正三大措施。以下为我所通过梳理、走访、自查自纠总结出来目前我所在社区矫正请销假、公益劳动和书面汇报三大措施的工作情况:
一、请销假
目前我所共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5人,其中长期在外务工的有三人,分别是在盐城的矫正对象王某、在新疆的矫正对象蔡某和在无锡的矫正对象詹某。这三名矫正对象都办理了长期在外务工的手续,有其社区、家属签署的保证书,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还有矫正对象本人写的保证书。长期外出务工人员请销假手续的履行率达到了100%。另外,我所目前24人有稳定的工作,其中因为工作关系需要经常出差的矫正对象有两人,司法所专门在个别谈话教育课上对这二人反复重申社区矫正请销假制度和相关规定,一旦发现有违规乱纪的行为,司法所会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日常考核办法对违规社区矫正对象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近期,我所还将再次印制社区矫正请销假制度手册,确保发放到每一位矫正对象手中,强化矫正对象遵守请销假制度的概念,同时让矫正对象更加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二、公益劳动
我所目前的公益劳动基地已有两个,分别是组织交通协勤活动的迈皋桥地铁站华电路口,和组织为老人献爱心关爱老年人生活的迈皋桥真善美敬老院,目前即将新增的公益劳动基地还有区司法局与区市容局联合建立的迈皋桥华电北路环境保洁公益劳动基地。可以说,迈皋桥所的公益劳动基地还是很丰富的,结合迈皋桥社区矫正对象人数多、犯罪类型复杂、年龄差距大等众多特点,丰富的公益劳动基地为不同类型的矫正对象提供了合适的公益活动平台。
我所目前参加公益劳动的矫正对象大多数都是年轻人,其他因为年纪大、脑疾病或躯体性疾病的矫正对象虽然不能参加司法所统一组织的公益劳动,但大多都能在自己所在的社区或住家附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并拍下照片交到司法所来。
三、书面汇报
书面情况汇报是社区矫正对象每月要交到司法所的一份反映其近期矫正改造,生活、学习、工作、家庭、思想状态等多方面情况的书面报告。目前我所的社区矫正对象中除一人因为精神性疾病没有书写能力以外,其他人都能够按照规定完成书面汇报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是,部分矫正对象写的书面情况汇报内容简单,字迹潦草,完全是应付差事。就这个问题,我所已经多次对个别写书面汇报有困难的矫正对象进行个别辅导和教育,或者向其发放法制宣传书籍、报刊,但仍然收效甚微。矫正对象说,到司法所来写的时候就能写好,回家后事情很多,忙这忙那的,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写书面汇报,所以写不好。下一步,我所还将继续就矫正对象书面汇报的有关问题做一步探索和研究,也会多多学习和借鉴其他司法所好的工作经验和办法,希望能够完善和改进我所在社区矫正书面汇报工作上的薄弱部分。
社区矫正自查报告范文(三)为了更好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达到强化责任需要。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根据县综治办的要求,我乡认真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中的脱管人员、涉嫌重新犯罪和重新犯罪案件进行自查工作,认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有效监管。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动我乡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并安排部署、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后期监督管理。加大对矫正对象的后期监督力度,是规避治安风险、降低矫正对象再犯罪率的有效手段。对矫正对象的后期监督,采取 “多方协作、联合布控、周闻其声,月见其人”的办法,防止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再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二、强化责任、落实措施
加大对走访工作的人员投入,努力构建以司法所为领导,村委会、社区矫正工作小组为参与主体的联合矫正工作机制,加强同各级单位的联系,做到信息畅通、行动一致,拓宽同矫正对象的联系渠道,及时掌握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积极寻找同矫正对象进行思想交流的机会和平台,通过电话、当面、汇报等相结合的方式详细掌握矫正对象动态,方便对矫正对象进行得当的思想教育。同时,密切监督,严防死守,避免因信息反馈不及时而引发的矫正对象再犯罪情况。在矫正工作中,我们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原则,以真情感动矫正对象,以此搭建相互信任的桥梁,大大的增强了矫正成功率。
不平凡的2009
一、维护党委支持政府,开展分会工作
1、《××老年动态》第三期刊登《让夕阳更加灿烂》——××镇重视老干部工作。
四月份,遵照××县老年学会领导的安排,我们向党委书记汇报,经分管书记审查,提交党委研究《让夕阳更加灿烂》——××镇重视老干部工作纪实,报老年学会后在《××老年动态》上刊登。
2、从人事安排到具体工作有的口头、有的用书面,有的是集体向党委汇报。分会每季度的大型会,党委书记、分管书记、党政办主任均参加。
3、××县老年学会布置的工作,向党委汇报后,才具体开展。
4、按时完成党委分配的党费收缴任务。分会中的党员,尽管居住分散,有的年迈多病,我们分两次收缴党费一般比其他党支部先完成,受多次党委表扬。
5、在镇司法办的配合下完成党委交办的镇西院家属区的旧房改造设计任务,并召开老干部座谈会进行动员。
6、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按镇政府要求,做好违背计划生育政策子女的四项手术任务。
7、建议做好已故干部遗孀特困生活。配合党政办做好已故会员家属与子女在遗属补助中的政策落实问题。向党委建议随城镇户口家属遗属补助后,生活特困的,应以民政和养老方面给予照顾。
二、脚踏实地做福彩销售工作
《××老年动态》第四期刊登我们的《扎实做好福利彩票发行》,并评为一等奖。
福利彩票销售活动从三方面进行的。一是重点突击,分会领导汇同会员四人,从实施关工委的留守儿童关爱教育入手,再宣传福彩销售,动员教师参加活动,六月底集中八天时间,不畏阴雨泥泞对全镇十五所中小学调研,总结关工委的工作,材料打印后送县关工委、镇党委镇中心学校。为福彩销售打开局面。二是广泛宣传设立销售点,在四个集市设立销售点。三是动员会员积极参与,两次组织会员参加摸奖。
二、切实关怀老同志,愉快欢度晚年。
1、历经多次汇报,镇党委为中秋节和春节慰问资金提高一倍。
2、四月份镇出资金,分会组织会员到徐州旅游。
3、走访老病号。分会同志以不同形式跟老同志谈心交心,汇同镇领导带礼物探望因病住县以上医院的老年病号,组织会员三次带礼物为已病故老同志悼唁,派镇党委负责同志一起参加遗体告别。
4、为会员订学习材料,镇政府每年给会员订《安徽老年报》、《文摘周报》、《江淮》刊物。
5、落实镇政府给予会员参加老年学会活动经费。
6、精心组织会员参加县老年学会组织的旅游。
展望2012年,我们应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
1、为镇政府分忧,发挥余热做力所能及的工作。
2、根据××县老年学会的安排,因地制宜完成任务。
20XX年上半年,我局司法工作以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上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市司法局的指导协助下,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作用。着力在夯实基层基础、推进依法治理和加强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上下功夫,各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现将各项工作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行政
一、法制宣传工作
一是制定各类普法文件。
先后印发关于调整区普法讲师团及下发《区普法讲师团制度》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区“法制宣传村村行暨第八个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区普法讲师团“送法下乡”活动的通知、关于召开“六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动员会议的通知、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和制度。
二是广泛开展各类普法活动。
先后开展农民工返乡现场法律咨询会、3.15维权周、学习雷锋好榜样志愿者现场法律咨询会、送法到郑楼、送法制图书到洋北小学等一系列法制宣传会。
三是全面做好中期验收工作。
今年是“六五”普法中期验收之年,在年初就制定迎接验收的工作计划,并召开全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和“六五”普法中期验收工作动员会,布置任务,做好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制作“六五”普法宣传材料,同时精心选取龙河的乔庄、幸福街道的幸福社区、区实验小学、精科集团、工商分局等单位作为示范点,5月22日、6月6日区人大和市检查组先后到我区检查“六五”普法工作,我局从台账准备、示范点的选择、汇报材料的准备等几个方面进行积极准备,获得了区人大和市检查组的一致好评。
四是积极做好新闻信息工作。
3月底我局成立新闻信息写作小组,并积极与市局、区委区政府新闻中心对接,了解写作动态和写作要求,同时联系江南日报、法制报、法制网频道,争取更多采用我局新闻信息。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深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防。
依托划分的排查网格,积极开展村居(社区)和基层单位每周、乡镇(街道)每半月、区每月的集中排查,加强重点地区矛盾纠纷的排查,及时上报排查发现的纠纷隐患,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全覆盖。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按照“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的要求,实行矛盾纠纷信息直报、快报及“零报
告”制度。遇到重大矛盾纠纷要直接、迅速上报至区司法局。若无纠纷信息情况,实行矛盾纠纷信息“零报告”每天下午4:30前通过矛盾纠纷调处工作QQ群上报。
二是提高专职人民调解能力。
组织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及部分优秀村居调解员参加业务知识培训,由司法局领导班子主讲人民调解的相关业务知识、调解技能及相关案例,并邀请了区人民法院同志讲解以《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等为主的民事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人民调解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是加强专业调解队伍建设。
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局、经信局、总工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全区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的实施意见》,()要求在职工人数300人以上的企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年初调整了区级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进一步完善医患纠纷调解工作。
上半年,全区排查和受理社会矛盾纠纷共991起,调处成功989起,成功率达99.8%。各类纠纷主要集中在劳资、拆迁、交通事故及婚姻家庭纠纷等方面。其中婚姻家庭纠纷共发生171件,占比17.3%;劳资纠纷共发生116件,占比11.7%;拆迁纠纷共发生107件,占比10.8%;交通事故纠纷共发生94件,占比9.5%。
三、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密切协作,规范社区矫正衔接工作。
上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同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衔接工作。做好审前调查、假释评估工作。通过审前调查、假释评估把好社区矫正“入口关”,上半年以来,共为法院、公安、检察院、监狱出具各类调查评估意见函133件,采信率达100%。
二是加强举措,规范社区矫正执行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以“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规范日常管理,认真做好监管,要求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将电话汇报记录、思想汇报收集、集体劳动和学习的组织及走访等监管工作真刀实枪的落到实处,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同时实施平台监管,监控到点。推进监控现代化,以定位管理系统为依托,实现移动管控网络全覆盖,对重点人员和外出务工人员进行全员定位管理,严格矫正对象外出请假审批制度和双担保制度,加强重点人员的严密监控,目前全区共有167人被定位监管。
三是强化培训,提高矫正工作队伍素质。
首先是对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开展月培训,以会代训社区矫正业务知识,不定期组织业务考试,并将考核成绩纳入季度考核。其次是对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绩效考评。对专职考工作者的工作实绩进行绩效考核,一月一考核,实行
积分制,工作实绩和薪酬直接挂钩,工作干的好积分就会高,积分越高工资越高,奖优惩劣。
目前,我区在矫社区服刑人员470人,其中缓刑366人,假释95人,督予监外执行8人,管制1人;上半年期满解矫110人,因疾病死亡2人,无脱漏管,无重新犯罪。
四、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以创建省级优秀司法所为动力,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
为巩固司法所软、硬件建设,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2月26日在罗圩乡召开了全区规范化司法所现场会,会上介绍和观看了罗圩乡、陈集镇司法所建设。
二是以构建和谐村居为契机,深入开展法律进村居活动。
建立“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截止5月底,乡镇(街道)、村(居)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率达100%;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全区共印发宣传材料12000份,为做好法律服务宣传,区局印发了法律服务便民联系卡发给司法所,在社区、村(居)发放;围绕区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城市更新和旧房改造,提供法律服务。
三是以年检注册工作为契机,推动全区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再上台阶。
按年检注册工作要求,使全区15个法律服务所61名法律工作者顺利通过年检注册;举办法律工作者培训班,请区法院法官上法律知识讲座,受到了与会参训者的一致好评;同时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在全区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法治惠民活动,切实解决基层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法律问题,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四是以“深化法治惠民活动”为抓手,以年检注册和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加强诚信教育,严格财务、业务。
今年以来,全区基层法律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一家,诉讼事务434件,非诉讼事务513件,解答法律咨询2088人次,办理法律援助473件。
五、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法律援助进农村。
印制法律援助知识宣传手册,把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到农村千家万户,家喻户晓,并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向农民赠送一本法律援助书籍、赠送一张法律援助程序卡和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活动,让广大农民了解法律援助的性质、对象、条件和程序,重点围绕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婚姻家庭等领域解答群众咨询。
二是法律援助进社区。
在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向社区的低保和特困户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为社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将
社区内所有低保户、特困户、老年人、残疾人等受援对象分类建立档案,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对象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打造社区的“快速通道”。
三是法律援助进企业。
深入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工地、企业,通过发放《法律援助便民卡》、《农民工维权手册》、《法律援助指南》等资料,张贴《劳动合同法》和法律援助宣传挂图,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引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表达合理诉求和保护自身权益。
四是法律援助进学校。
积极与学校协作,建立“中小学法律援助工作站”,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岗”的职能作用,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20XX年上半年,我中心共受理各类案件267件,其中刑事辩护51件,民事216件,全部录入法律援助管理系统。接待解答法律咨询600人次,代书5件。
六、队伍建设
一是深化政治理论建设。
党“十”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新时期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我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按照党的“十“精神的要求,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通过学习教育,我局全体工作人员能够做到思想上始终保持清醒,政治上始终保持坚定,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强化队伍能力建设。
上半年,我局以队伍能力建设为核心,强化和提高组工干部的学习能力、判断能力、创新能力、沟通能力和自控能力提升队伍战斗力,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同时强化工作督办检查、绩效考核等工作机制建设,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督查,促进工作执行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