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投稿指导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考核工作方案

考核工作方案精品(七篇)

时间:2023-02-06 14:41:40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考核工作方案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考核工作方案

篇(1)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等重要指示精神,把抓好省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方法为引领,以问题整改促责任落实、以问题整改促工作提升,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如期完成民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整改原则

(一)强化责任担当。紧扣责任链条,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持清单化管理,严肃精准问责,推动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统筹推进。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把问题整改与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结合起来,与持续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结合起来,与落实养老服务扶持发展政策结合起来,一体研究推进。

(三)聚焦精准施策。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落实落细兜底保障和扶贫就业各项政策,严把贫困退出关,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脱贫攻坚的质量。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整改方案。制定印发《市民政局关于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民政部门要在5月上旬前结合实际形成具体工作方案,列出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

措施清单:

1、组织开展农村贫困劳动力有外出务工意愿且有意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排查,并建立台账。

2、会同当地人社部门聘请养老护理专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

3、积极推荐培训合格人员在本地或周边有用工需求的养老机构就业。

整改措施:对有意愿外出的贫困劳动力开展养老服务技能培训

(二)严格落实救助政策。持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确保不低于国家现行扶贫标准,稳步实现“两线合一”任务目标。严格落实省制定出台的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建立健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确保贫困人口持续稳定脱贫。

(三)开展养老服务技能培训。

1.调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5月5日。民政部门要组织专门专门逐村排查。建立台账,排查人员要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一是农村贫困劳动力;二是有外出务工意愿;三是有意从事养老服务工作。

2.培训阶段。5月6日-5月31日。民政部门要会同当地人社部门,聘请养老护理专业人员开展好相关技能培训。培训要保证质量、保证时间。

3.推荐就业阶段。6月1日-6月15日。民政部门对培训合格人员,要积极向本地或周边有用工需求养老机构推荐,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

四、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养老护理技能培训是助力脱贫攻坚的具体举措。民政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组织好、动员好开展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落实,确保技能培训工作取得成效。

二要实事求是。要充分尊重贫困劳动力个人意愿,做到有意愿的培训到位,无意愿的不勉强,不强制推派培训人数。培训工作要以提高技能、助力就业为出发点,切实保证培训质量。

篇(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促进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通过考核,激发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立足本职、勤政为民、科学发展的工作热情,确保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和完成。

年度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本系统事业单位所有在编工作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规定执行。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罗列其中三条)

1、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的考核。

3、不参加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薪级工资的考核年限。

三、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xx

组员: xx

四、考核办公室

主任:xx

组员:xx

五、考核内容及标准

年度考核要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要将学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考核结果运用到年度考核中。

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一)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5、清正廉洁。

(二)确定为合格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5、廉洁自律。

(三)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一般;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六、考核方法及程序

1、个人述职。被考核的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在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回顾、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在相应范围内作述职报告,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民主测评。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无记名民主测评,听取群众意见,民主测评方式和范围自行确定。

3、拟定等次。在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综合评议的基础上,主管领导作出年度考核的评鉴意见,并提出考核等次,经单位考核委员会审核后确定考核等次。

4、公示。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含行政奖励)在本单位内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确定考核等次。公示结束,各单位确定工作人员的考核等次,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存入个人档案。

6、将考核结果上报备案。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工作人员奖惩、培训、评聘专业职务,调整职务工资及聘用的依据。对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的人员,学校应对其提出诫勉,限期改正。对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人员,应根据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2、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参照公务员年度考核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确定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功一次;

3、获得行政奖励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标准为记功3000元、嘉奖1500元,奖励额度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本年度我校分配到优秀名额14人。

八、考核要求

1. 行政奖励是以工作业绩为基础和前提来进行评选,所在单位要征求群众意见,提出优秀人员的名单和授予奖励的名称,并按要求公示行政奖励名单。

2、在本校工作未满一年的人员不作为本年度行政奖励的推荐对象(有重大突出贡献,有上级部门嘉奖令的除外)。

3. 行政奖励对象要填写《行政奖励审批表》(一式一份),嘉奖、记功不再另附材料,但在《行政奖励审批表》中须填清奖励名称和主要事迹。

九、考核日程安排

1、12月4日(周二)

中午12:10召开教代会审议2018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方案;

下发教职工个人2018年度考核表。

2、12月5日(周三)

上午各组室教职工进行2018年度优秀人员候选人海选推荐。

3、12月7日(周五)上午9:30(地点:小会议室)

行政人员述职、填写推荐表、年度考核表。

3、12月7日(周五)下午15:45(地点:相关地点)

教职工按组室述职、填写推荐表、年度考核表。各组联络人汇总推荐表并交校长室。各组室述职交流时间、地点及联系人安排如下:

4、述职结束后将《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电子稿上传。

A、教学人员传给课程教学部各学科教导;

B、行政人员传给人力资源部朱xx老师;

C、后勤辅教人员传给校务管理处顾xx老师。

5、12月10日(周一)中午12:15(地点:小会议室)

考核领导小组及考核办公室人员综合评定,拟定考核等次。

6、12月11日(周二)中午12:15(地点:大会议室)

教代会审议确定行政奖励人员名单。

7、12月13日(周四)—12月19日(周三)

公示行政奖励人员名单。

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管干部、坚持走群众路线和充分发扬民主有机地结合起来,按照上级的要求,通过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和村级干部在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以及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等方面的考核,为全年干部奖惩、使用和绩效补贴的发放提供可靠依据,为我乡加强新形势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提供有效保证。

二、范围对象

全乡各党支部和村(居)委会班子,“两委”干部及大学生村干部。

三、考核内容

(一)两委班子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思想政治建设。主要考核:

(1)开展走基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

(2)贯彻落实乡党委、政府各项决议、决定的情况;

(3)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一课三会”制度落实情况;

(4)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2.领导能力。主要考核:

(1)总揽全局的能力,包括2014年党建、经济工作目标的制定、责任分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工作中采取的方法、措施等情况;

(2)民主决策能力,包括重大事项、重大开支、重点工程项目的研究制定过程和实施情况,即“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落实情况;

(3)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包括发挥村级调解组织作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及社会治安管理等情况。

(4)团结共事的能力。包括在维护班子团结上的主要做法,班子成员特别是一班之长作用发挥的情况。

3.工作实绩。主要考核: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包括: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乡党委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任务等情况;

(2)社会发展情况,包括:道路建养等公益事业、粮直补工作、林业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和新农保工作、民政工作、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开展工作情况和年初为群众承诺的实事好事落实情况。

(二)村(社区)干部考核

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思想素质(德),主要考核政治及业务学习、理论素养和自身素质;执政为民,落实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原则和公道正派;坚持民主集中制和维护班子团结的表现;

2.领导能力(能),主要考核抓发展项目的能力,包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创造性工作、解决突出问题,推进本村(社区)工作等情况;

3.工作作风(勤),主要考核事业心和责任心,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密切联系群众,注重调查研究的情况。大学生村干部考核出勤情况;

4.工作实绩(绩),主要考核完成工作目标;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情况。

5.廉洁自律(廉),主要考核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党纪政纪情况;以身作则、清正廉洁;正确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监督的情况。

四、考核办法和步骤

1.做好述职大会的准备。由各支部书记负责组织本村(社区)全体党员、村(社区)干部、村(居)民代表参加述职大会。会前,每个考核对象应按照考核内容要求,写好书面汇报材料,提前交考核组组长审核。考核述职大会必须做到“两个不开会”。即:考核对象准备不充分,汇报材料不过关不开会;实际参加考核大会人数达不到应参加大会人数的80%以上不开会。

2.召开考核工作动员会。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一是由主持人介绍考核组成员;二是由考核组组长宣读考核实施方案及考核纪律。

3.进行述职述廉汇报。先由支部书记代表村两委班子汇报2014年度的各项工作,然后进行个人述职述廉,个人述职述廉的顺序依次是:支部书记、村(居)委主任、大学生村干部。

4.召开考核工作会议。述职结束后,由考核组组长主持召开考核工作会议,组织自由讨论和发言。由参会人员根据述职情况、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以及平时表现,畅所欲言,对两委班子及其成员谈不足、谈意见、谈建议,再由班子成员现场答复解释。

5.进行民主测评。由参加述职大会的人员对支部、村(居)委班子和两委班子成员的工作进行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的投票方式,让与会人员充分表达意愿,具体要求和相关程序是:

(1)民主测评大会由考核组组长主持。

(2)考核组责成专人清点核实参加测评大会的人数。

(3)由考核组发放统一印制的民主测评表格:《乡村(社区)两委班子2014年度工作测评表》、《乡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2014年度工作民主测评表》、《大学生村干部2014年度工作民主测评表》,并讲解表格填写办法。

(4)由考核组组长宣布参加测评大会人数并将多余的表格当场剪角作废。

(5)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填写《民主测评表》;

(6)收回《民主测评表》并清点收回份数,同时向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宣布收回份数。收回的表格少于或等于发出的表格数视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重新进行;

(7)将《民主测评表》当场汇总密封,并由考核组组长和支部书记签字后,交回乡党委。

(8)《民主测评表》由乡党委在适当范围、适当时机予以公布并进行意见反馈。

6.个别谈话。个别谈话要注意选择了解情况的人员和具有代表性的人员。考核组应有两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做好谈话记录。参加谈话的人数应不低于5人。谈话的同时,由谈话人填写《乡村(社区)“两委”班子民意调查表》。

7.考核情况汇报。考核组汇总考核情况,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提出考核对象考核结果的初步意见,向乡党委主要领导汇报。

8.综合评价。在听取考核组汇报的基础上,乡党委要召开党委会议,按照村级两委班子“一类”、“二类”、“三类”三个等次,村级干部“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班子及其成员进行评定,原则上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不超过全乡同职务干部的15%,其他两委干部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不超过该村两委干部总数的15%。根据有关规定,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安全与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9.结果运用。本次考核结果纳入干部个人档案,并作为干部奖惩、使用和绩效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本次考核按总分100分类进行折算,其中,群众测评得分按30%折算、乡级相关部门考核得分按20%折算、党委领导班子考核得分按50%折算,最后汇总根据得分高低排出考核名次。对考核结果为三类的支部、村委班子以及“基本称职”、“不称职”的村级干部即三类票或者“基本称职”、“不称职”票超过30%的,予以组织调整或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并视具体情况降低“两委”主要负责人基本工资、被测评对象个人不再享受全年绩效补贴,问题严重的,责成纪检等部门给予从严从快查处。

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共设立三个等次的奖项,考核得分排名第一的村(居)为一等奖,奖工作经费0.6万元;考核得分排名第二、三名的村(居)为二等奖,各奖工作经费0.3万元;考核得分排名第四、五、六名的村(居)为三等奖,各奖工作经费0.2万元。对特别优秀的村(居)支部书记、村(居)委主任给予每人500元的工作奖励。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这次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乡党委政府决定成立考核工作领导组:

六、考核时间

2015年1月20日—30日。

七、考核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各支部、村委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端正态度,积极准备。要认真组织,积极配合,确保参加人数和考核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篇(4)

每年对中心聘用人员考核,是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为了建立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督促工作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并为人员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提供主要依据。通过考核,进一步完善科学管理,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团结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争先创优意识,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中心党工委书记任组长,主任、副书记为副组长,党工委成员、中心各科室长、各社区主任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有中心党政办主任兼任。

三、考核对象和范围

区人社局正式聘用人员(含区市容局下划的市容协管员、区安监局下划的安监执法队员)。

四、考核办法

本办法采用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由中心机关人员、区人社局对正式聘用人员在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评定。其中优秀等次人数比例应控制在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的聘用人员总数的15%以内。以中心和社区为单位,进行考核评比,考核最后一名(共计11名人员,其中中心2名,各社区1名)。将在中心考核组会议上做表态性个人整改发言,经考核组成员打分,确定最后三名,上报区人社局。

(一)以单位现有聘用人员总数为实际参加年度考核的聘用人员总数,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聘用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二)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考核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不再聘用:

1、一年内病假3个月,事假1个月或病事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人员。

2、因身体健康原因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3、其他无法履行聘用合同的人员。

本考核办法由中心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实施,依据考核成绩定档次,上报中心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张榜公示。

五、考核内容及标准(100分)

(一)德(25分)

1、能够积极参加政治学习。

2、能积极参加中心党工委、公共服务中心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

3、认真服从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各项工作。

4、工作有责任心、态度好,办事善始善终,注重团结。

(二)能(25分)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2、工作积极主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类活动,如竞赛、技能比赛等。

4、独立完成本职工作。

(三)勤(25分)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旷工。

2、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随意请假,坚守工作岗位。

3、严格按规定参加外出学习或按请假程序外出学习及办理相关事项。

4、按时参加各类集体活动。

(四)绩(25分)

1、全面完成中心各科室的各项常规性工作。

2、认真完成本部门各项工作(除本职工作以外的部门工作)。

3、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指标(重点考核工作业绩以及群众对其服务的满意度)。

4、认真完成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其他临时工作)。

六、考核方法步骤(时间安排)

(一)研究制定考核工作(11月20日-11月23日)

(二)学习文件、个人自我总结(11月24日-11月30日)

(三)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12月5日)个人向中心、社区全体工作人员述职,述职不超过3分钟。

(四)无记名投票测评(12月8日-9日)

(五)党工委会研究确定(12月10日)。优秀占15%

七、考核结果运用

(一)年度考核被确定优秀等次的,按规定确认考核年限;年度考核被确定合格等次的,按规定确认考核年限。

篇(5)

一、指导思想

通过评议考核,科学客观全面地反映科级干部队伍现状和整体水平。为进一步提高科级干部队伍素质,加强科级干部队伍建设,为建设文明和谐新*提供组织保证。

二、评议考核对象和参评范围

1、评议考核对象。街现职副科以上科级领导干部及科室负责人。(退出现岗科级干部及公司经理不在考核范围内)

2、参评范围。参评人员为街机关全体干部、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三、评议内容

主要围绕干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

1、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掌握基本原理和精神实质,做到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和政策水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情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情况;襟怀坦白,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严守纪律,谦虚谨慎,克己奉公,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的情况。

2、组织领导能力:适应岗位需要所必备的文化水平、职业知识和素质能力情况;胜任领导工作的理论策划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情况。

3、工作作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科室团结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情况;观念更新、与时俱进、勤奋敬业、勇于负责、坚持原则、争先进取的情况。

4、工作成效: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和履行岗位过程中所的工作思路、采取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以及实际成效。

5、廉洁自律。自觉落实党风廉政责任,模范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秉公办事,廉洁奉公,发挥表率作用的情况。

综合评价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

四、方法步骤

1、召开全街干部会,街工委就搞好科级领导干部民主评议政绩考核做好动员部署。并向全体干部公布本单位制定的科级领导干部评议考核实施方案。

2、成立街科级领导干部民主评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工作人员:*

3、街现职副科以上科级领导干部及科室负责人进行岗位述职。

4、按照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测评。

5、召开部分干部、群众座谈会;征求分管部门领导和干部意见。

6、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上报街党工委。

五、几点要求

1、请各位参评人员本着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客观公正、严肃负责的态度对待这次民主测评。

篇(6)

一、总体要求

公务员平时考核是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的重要抓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坚持客观公正、精准科学,坚持注重实际、奖惩分明,坚持分级分类、简便易行。着力在严格考核标准、规范考核程序、提升考核质量、强化结果运用等方面下功夫,努力形成科学完备、规范高效的平时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剂作用,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三、考核范围

对局机关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日常工作和一贯表现进行了解、核实和评价。

四、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按季度,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五、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坚持“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突出政治素质和工作实际的原则。考核指标分为共性考核指标和个性考核指标。

(一)共性考核指标

1.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主要考核公务员的理想信念情况,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及政治立场。对党的忠诚度及对党和人民事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在急难险重工作中表现出的责任与担当情况及奉献精神。

2.工作作风。主要考核公务员贯彻执行组织决定情况,遵守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出勤情况等。

3.廉洁自律。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和政风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包括是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被服务对象进行有效投诉的情况;被纪检监察机关处分、立案、调查、问责等处理情况。

(二)个性考核指标

1.学习指标。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学风、学习态度以及学以致用情况。重点包括是否自学,是否按要求完成规定的政治、法律和业务学习任务,能否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学习笔记是否认真完整,心得体会是否深刻。

2.业务经办指标。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纪律和政策水平,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重点包括对工作是否有责任心、敬业心,对服务对象态度如何,能否按规定程序高质量地办理各项业务,能否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有无推诿扯皮现象,服务对象是否满意等。

3.目标实施指标。主要考核工作人员所承担目标的完成情况及其在实施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能力。重点包括是否制定完成工作目标的计划,工作思路是否清晰,工作措施是否得力,是否切合实际,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等。

4.创先争优指标。主要考核工作人员是否获得县住建局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优秀、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是否获得县级及以上科技奖项或在县级及以上刊物发表与专业相关的论文。每奖项仅计分一次。

六、考核程序

(一)个人小结。公务员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对照年度工作计划,就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未完成工作任务及原因如实进行简要小结,通过书面形式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二)初评建议。部门负责人根据考核对象工作表现和任务完成情况,写出考核评语并提出评定等次建议。

(三)审核评鉴。分管领导对公务员的个人小结进行审核,结合初评建议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由局党委审定。

(四)结果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书面方式,及时向公务员本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听取本人意见。

七、考核等次

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4个等次。评为好等次公务员人数为本机关参加平时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40%。

八、考核结果运用

通过平时考核,加强对公务员的激励约束、培养教育,鼓励先进、鞭策落后,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一)平时考核结果作为职务职级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参考。

(二)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可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九、有关事宜

(一)派出参加学习培训、抽调参加专项工作的公务员,其平时考核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公务员援派或者挂职期间,由接收单位进行平时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原单位。

篇(7)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市图书馆实际,制定2019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一、人员基本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在编人数为10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10人,列入本年度考核人员范围的为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

二、拟定优秀比例和优秀人数

优秀比例为15%,拟评优秀1人。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考核工作,特成立考核工作组。

四、考核内容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每个方面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社会效益等,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核程序

1、进行个人总结、述职述廉,填写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2、召开年度考核评议会议,员工述职,并进行民主评议。

3、考核小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工作职责履行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议,拟定考核等次。

4、对拟定为优秀的人员在馆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5、由考核小组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员,被考核人针对考核结果签字确认。

6、将年度考核结果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五、时间安排

1、2月20前拟定工作方案,经主管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核准。

2、2月28日前工作人员完成工作总结和考核表填写工作。

3、3月10日前,召开述职评议会。

4、3月15日前,由主管领导对被考核人写出评语,并由考核工作组确定考核等次,并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

6、3月30日前,整理考核资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七、奖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