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0 22: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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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的法律基础
1.我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的法律基础
我国实行公务员制度起步较晚,虽然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干部的培训工作,培训制度化发展标志性历程主要体现在:标志我国公务员制度建立的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公务员制度的确立,无疑使公务员培训再也不是可有可无、可松可紧的事情,而将被顺理成章地纳入法制轨道。公务员培训有序化、系列化、法制化逐步形成培训制度体系于1996年施行的《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出国培训暂行规定》,以及《2001年一2005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2001年- 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2002一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2005年4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公务员法》则最终将公务员培训制度上升到法律高度,2008年由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给我们解读了公务员培训的政策法规。此外,还有《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等政策文件,公务员培训的法律化表明自我国公务员制度正式推行以来,公务员培训制度取得了历史性飞跃。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国公务员培训取得一定的成果,具体表现为:教学内容不断充实提高;培训形式向多样化、科学化发展;培训机构初步形成网络;培训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不难看出,我国公务员培训工作在许多方面总结和继承了以往干部人事工作的优良传统和经验,同时也吸取了国外相关经验,在新形势下呈现出一种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1]。
2.日本公务员培训制度的法律基础
日本公务员培训的法律依据是战后初期制定的《国家公务员法》和《地方公务员法》,这两部法律后来都进行了多轮修订[2] 。1979年,日本政府根据公务员法颁布了《职业训练法》,该法第一条规定,本法的"目的在于……共同开发和提高劳动者职业所需要的能力,通过充实职业训练内容,普及和加强职业训练及技能鉴定,以谋求劳动者职业的稳定和地位的提高,并有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法律并对培训的种类、方式和内容等作了规定。1981年6月25日,日本以《国家公务员法》为基础制定了《人事院规则》,它成为人事院执行研修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并于1994年最后修改。1997年最新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法》第3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人事院根据法律的规定,负责改善公务员报酬、工作条件,提供行政管理建议,确保职阶制、考试及任免、报酬、研修、晋升、惩戒、申诉及其他公务员管理工作的公正性,负责做好公务员利益的保护工作"。日本《地方公务员法》也对公务员培训加以立法保障,其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为使职员发挥及增进工作绩效,应赋予其接受研修之机会"。
二、两国公务员培训的培训内容与培训理念
1.中国公务员培训内容与培训理念
我国公务员培训主要有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等。初任培训是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依法行政、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行为规范、机关工作方式方法等基本知识和技能,重点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任职培训是按照新任职务的要求,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进行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领导科学、政策法规、廉政教育及所任职务相关业务知识等,重点提高其胜任领导工作的能力。专门业务培训是根据公务员从事专项工作的需要进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重点提高公务员的业务工作能力。专门业务培训的内容、时间和要求由机关根据需要确定。在职培训是对全体公务员进行的以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为目的的培训。在职培训的内容、时间和要求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机关根据需要确定。
从目前我国公务员培训现状来看,由于宣传力度不够,约束程度较低,曾出现了"培训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尴尬局面。传统的公务员培训根植于计划经济的土壤,计划经济下的"国家包办,高度集中统一"的方式,使公务员培训渐渐跟不上时展的步伐,从而暴露出许多和新形势不相适应的地方。同时市场经济成分,经济活动的多元化和复杂化,经济全球化进程中高新技术革命带来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对公务员的知识结构、文化程度、管理能力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大部分省市及发达地区对于传统的"一次培训,终身享用"的观念日渐淡薄,不断更新知识的再教育、继续教育直至终身教育已逐渐成为公务员心中的普遍意识和自觉行为。公务员培训的日趋制度化也逐渐使公务员接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得到保障,开始由被动式培训向主动式培训转变。
2.日本公务员培训的内容与理念
日本的公务员培训课程设计非常丰富,2005年,日本人事院以及各省府开设的进修总课程数已达13,375门,进修学员达337,029人,其中授课时间超过20小时的课程达4119门,进修学员达99,524人。根据前述的日本公务员培训种类及日本人事院白皮书,日本公务员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干部行政官研讨会
这类研修主要针对各府省部局长级、审议官级和首席课长级职员开展,培训内容一般根据时事热点设定,并不固定。
(2)行政研修
行政研修是日本公务员培训的主要方式,课程主要以公务员现状思考、公共政策现状思考、学习领导力和管理提升等三大主题为核心来设计,参加此类进修的职员除日本政府各府省的职员外,还有来自民营企业、地方公共团体以及外国政府的相关人员,研修形式包括集训进修、反复研讨、交换意见等。
(3)女性职员研修
课程设计以提高女性职员的业务能力与职业素养为主,包括女性职业生涯规划、女性自强等。还以"保持高涨热情、发挥能力继续工作"为主题,开展以休产假的女性职员为对象的"中央官厅女性职员公开研讨会"。
(4)实务经验者进修
这类研修主要针对从民间和企业招聘的有工作经验的公务员而开展,一般为期两天,课程内容包括国民服务意识、惩戒制度、公务员伦理讲座和案例研究,同时会安排与老一辈的有实际行政经验的公务员作交流讨论。
三、两国公务员的培训机构保障
1.中国公务员的培训机构
国家行政学院是我国最具权威且管理现代化的公务员培训院校,以中短期在职培训为主,隶属于国务院,主要培训副厅、局、司以上的国家公务员和培养高层行政管理及政策研究人员,培训经费由国家财政全额预算拨款。除国家行政学院外,中国政府还相继建立了省级地方行政学院,其中地方行政学院的师资由国家行政学院和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培养。另外,党校在我国成为对党员干部进行理论和业务培训的重要基地,同时不少科研院所,尤其是从事人事、人才科学研究的科研院所经过批准,也可以承担国家公务员培训的任务。但由于我国国家公务员培训事业发展的时间较短,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管理干部学院之间的培训范畴划分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2.日本公务员培训机构
在培训的行政管理机构设置上,日本全国公务员培训领导机构为日本人事院。作为对国家公务员进行人事管理的中立组织,人事院受内阁管辖,负责公务员的招聘考试、薪酬、休假、研修服务、惩戒申诉、伦理保持等工作。在培训方面,人事院主导国家公务员培训,负责制定培训的总体规划并指导各相关府省培训工作的实施。日本人事院由3名人事官组成,其中1人担任总裁,人事官经国会同意、内阁任命、天皇批准后担任。人事院下设事务总局,其下再设人才局、公务员研修所、8个地方事务局及冲绳事务所等机构。其中人才局主管国家公务员的招聘、晋升、职位管理、人才发展等事务,下设培训协调处和培训指导处负责对各府省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总体协调与全面指导。各地方事务局或事务所负责当地公务员的进修培训。公务员研修所则是为各府省职员提供培训进修的机关,是国家行政培训机构的核心,它成立于1959年,承担着全日本高级公务员的培训工作,凡是通过选拔、考试进入高级公务员队伍序列的公务员,或者能力突出、有志于进入行政管理核心层面的公务员,都需参加该研修所的培训后方能实现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现在,每年有大约2,000人在公务员研修所接受进修[3]。
四、公务员培训体系研究的启示
培训工作是对公务员的长期投资,是对在职公务员进行的继续教育,培养公务员履行职务所需的特定智能,增强工作人员的技能水平与管理水平,充分挖掘和完善自身的潜能,使工作人员开拓自我,超越自身,与此同时,还可提高行政效率,减少政府开支,提高生产收入,并适应行政改革的知识需要,这是培训的作用所在。
公务员培训的需求是高度多样化的,包括知识、能力等大类,又包括知识和能力的多种构成要素,如决断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等。使事情更复杂化的是,知识和能力不是抽象的,不仅需要与受训者的职责领域结合起来(比如, 县长和处长、商务部处长和交通部处长,职责领域存在巨大差别),而且要与他们的职位结合起来(比如同样是决断能力、协调能力,厅长和处长所要求的就有所不同)。要切实提高受训练者的知识和能力,培训内容的针对性显然十分重要,否则,不仅意味着有限资源的浪费,而且会因为供需脱节而影响培训对公务员的吸引力。在发达国家,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形式之一是专业学位教育,如公共行政(MPA)、公共政策(MPP)、公共卫生(MPH)等。由于学员来源的多样性,这类培训的针对性还是有限的,着眼于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可以说是"某一专业领域的通才培养模式"。对履职需要的专门技能,主要靠其他方式进行培训。对于我们国家来说,公务员培训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相对于其他几个国家来说,没有公务员培训的立法保障,即没有专门的公务员培训法来对我们国家的公务员培训提供指导的参考。此外,培训内容较为单一,培训理念上没有真正把公务员培训重视起来或者放到一定高度上。最后,公务员培训出现了国际化与市场化的趋势,针对我们国家公务员出国培训是否变成出国旅游等实际问题,还有待相关政策法规的进一步完善。
参考文献:
[1] 杨桄.我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研究[D].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2]吴园.日本公务员培训制度以及对我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的启示[D].吉林大学硕士论文,2007.
[3]佐藤达夫.国家公务员制度[M].日本:学阳书房,1997
[4] 陈福今. 《公务员培训理论与实践》[M].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9.
[5] 谭功荣.《公务员制度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一、南宁市公务员自主选学的探索
2014年,南宁市开始试行科级及以下公务员自主选学培训,开设20门课程,举办23期培训班。登陆南宁市公务员自主选学平台报名选课618人,实训616人、1233人次,参训率为99.7%,通过对回收调查问卷进行分析,学员们对自主选学工作的满意率达100%。2015年南宁市自主选学的参训学员从2014年试点工作时的12家市直机关的600多人扩大到160家市直单位的4357人。全年开设9个专题40门课共85次课,参训人员根据个人岗位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升需求自选2门课程参训学习。根据参训报名人数,全年应参训8714人次,实际参训8506人次,参训率97.6%。主要做法是:
(一)制订工作方案,设计调查问卷,开展培训需求调查
培训需求分析是确定培训目标,设计培训课程的前提,也是进行培训评估的基础,是培训工作的首要环节。因此,在开展自主选学培训工作前,南宁市精心设计调查问卷,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动员会、总结会或实地调研的方式,征求培训机构、参训单位及学员的意见,在认真开展培训需求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出工作方案。
(二)选定承办机构、设计课程、优选师资
为了保证培训效果和学员的认可度,为自主选学工作在全市的全面铺开开好头、起好步,南宁市最终选择了广西公务员培训中心作为该项培训工作的承办单位;根据公务员培训需求,将自主选学课程设置了公务员岗位能力提升和公务员综合素质提升两大模块,共9个专题40门课程;要求为自主选学课程上课的老师必须是具有较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业内知名专家、高等院校或自治区党校教授及有关政府部门领导等。
(三)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一是确定参训单位。南宁市自主选学于2014年率先在全区开展,经过一年的试点,为下一步全面的展开积累了经验。经与市委组织部商量,全市行政机关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政府序列的市直参照管理单位和党群序列的14家试点单位共160余家单位作为2015年自主选学工作的参训单位。二是印发培训通知。与市委组织部会签印发关于开展南宁市科级以下公务员自主选学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三是学员菜单式双向选课。公务员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在所列40门课程中,通过“南宁市公务员自主选学平台”实现网上报名和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四是组织实施。将学员的报名结果和上课时间、地点通知学员和学员所在单位,组织好对老师和学员教学工作的签到管理、培训登记等各项后勤服务。
(四)做好培训的调查评估分析工作
为全面了解参训学员的基本情况、培训需求和自主选学工作情况,南宁市对参加自主选学的公务员进行问卷调查,主办方和承办方共同从参训学员的年龄结构、职务层次、文化程度、所在单位性质以及参训学员对自主选学培训的态度和看法、喜欢的教学方法、自主选学的组织方式、参训学员期待提高的能力和希望培训的内容、对课程内容和教师授课水平的评价、参训学员参加自主选学的收获及具体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等方面进行了16个重点评估模块合计76个评估维度的培训评估工作,为今后自主选学在全市更大范围内推进总结经验训。
二、取得的成效和社会评价
(一)激发了公务员学习培训的内生动力,激发自主学习
自主选学的主体是公务员,这种方式改变了传统培训中被动地位,体现了以人为本、按需培训的理念,适应了新形势下公务员对教育培训工作的新要求,促使公务员培训从“要我学”到“我要学”、从“忙工作没时间学”到“自主地找时间学”的本质转变,有效缓解了公务员培训中的工学矛盾,激发了公务员主动学习的热情,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公务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参训学员珍惜学习机会,做到踊跃报名、认真学习,参训率达97.6%。
(二)扩大了公务员培训的选择权,提升培训实效
相对于传统的公务员培训,自主选学让公务员结合自己的岗位需求和个人兴趣选择所学课程,有效地提高了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同时,自主选学对培训教师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公务员可根据培训老师的授课情况,自主选择培训课程和老师。通过公务员自主选学培训,促使教师关注公务员的实际需求,努力提升授课水平,更新教学内容,提供优质的教学课程。
(三)增强了选学单位的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在自主选学培训中,参训单位一方面强化组织领导,由专门机构和专人具体负责公务员选课、调课、请假等工作,主动协调公务员在培训中面临的工学矛盾,确保公务员自主选学培训的顺利实施。另一方面积极配合培训主管部门做好需求调研和工作部署,为完善自主选学工作献计献策,传统公务员培训管理方式和运作模式的改变,进一步提高了各单位公务员培训管理的水平能力。
三、目前公务员自主选学面临的挑战
(一)缺少操作性较强的公务员胜任能力标准
目前,对公务员能力建设方面缺少全面的、可量化的标准,对于整个公务员队伍来说,没有比较系统和完善的分级分类能力要求,因而在培训课程体系设计时针对性还是有欠缺。
(二)培训内容的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自主选学培训的优势在于以人为本,以培训需求为导向,前期的课程设计调研不够充分,课程基本是在承办单位设置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导致了针对不同级别和类别公务员设置培训内容时针对性也不够强。
(三)学员选课体现的组织意图比较薄弱
把公务员个人兴趣与岗位需要和组织要求统一起来是此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但在自主选学工作实施过程中,公务员在选择课程时,更偏向于个人需求,如何加强对公务员选课的引导需要我们进一步去思考和改进。
四、改进南宁市公务员自主选学培训工作的思考
(一)强化需求调研,合理设置培训内容
1.开展需求调研,准确把握培训需求。加强计划阶段的需求调研,通过调查走访参训人员或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充分听取参训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对教学内容、教学形式、教学师资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重点结合参训人员岗位特点、培训目标和培训需求向培训机构提出培训内容的要求。培训机构应着重加强培训期间的跟踪调查。通过发放问卷、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及时了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新举措、新内容在学员中的反应,以及掌握学员对任课教师的反映和评价,并适时调整培训内容。
2.围绕岗位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升需求设置相关培训内容。根据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结合南宁市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实际,为使自主选学的课程设置更有针对性,也更能体现组织意图,南宁将自主选学的课程分为公务员岗位能力和综合素质两个模块,并在两个模块分别设置公共管理能力、处事应变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领导能力和传统文化传承、职业素养、人文素养、公务员日常保健等不同专题,每个专题分别对应设置3-5门课程,要求每位公务员在选择课程学习时,首先要根据岗位能力需求在岗位能力提升类课程模块中必选1门课程学习,然后再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在综合素质提升类课程模块中限选1门课程学习。
(二)抓好资源整合,提升自主选学的开放度
1.多元化拓展承办单位。试点期间只有广西公务员培训中心一家单位承办,随着自主选学的全面展开,既要引导党校、行政学院积极参与,发挥好主渠道主阵地作用,也要把相关高校作为重要的培训力量,纳入公务员自主选学培训的承办单位范畴。积极引导承办单位之间在优化教学资源方面的良性竞争,最大限度地提高南宁市自主选学培训的整体水平。建立并完善承办单位的办学质量评估机制,把评估结果作为确定承办单位的重要依据,将难以满足培训需求或教学水平较低的机构淘汰出去。
2.探索建立开放式兼职师资库。充分挖掘和利用驻邕高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优质师资资源,建立和完善培训兼职师资库。在培训中,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家的作用,鼓励这些教师推荐其他的优秀专家学者,进一步充实师资库。根据需开设的专题课程,与区外知名高校教师学者建立合作关系,为自主选学的教学质量提升奠定良好基础。探索建立教师教学评估机制,适当把教师课酬和评估结果关联起来,激励教师提高教学质量,更新培训内容。
3.积极采用多种培训方式。坚持讲授和研讨相结合,理论教学与体验式培训相结合,广泛引入案例式、现场式等现代培训方法,促进教师与学员之间、学员与学员之间的互动交流,力求学员带着问题参训,获得解决问题的方法返回工作岗位,以真正达到培训学习的目的。
(三)完善机制建设,推进自主选学科学化发展
1.建立自主选学联动机制。培训主管部门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负责研究制定公务员自主选学的实施方案;参训单位大力支持公务员报名、参训,尊重公务员的自和选择权;承办方深化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方式,更新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
2.优化自主选学网络平台。通过该系统实现网络报名、选课、调课,查询上课时间、地点,智能化考勤和查询功能。减轻参训单位和承办方的工作量,也便于培训的组织管理。
3.加强监督管理机制建设。将自主选学培训纳入到《南宁市科级以下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公务员每年需获得自主选学学分及相应的惩戒措施。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培训学分进行适时登记、管理、监督和结果运用。
为了正确评价我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及德才表现情况,充分发挥考核工作评价、激励作用,调动工作人员投身滨湖新区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皖组字[20*]2号)和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含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区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其他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区人事局统一安排。
二、考核时间
20*年年度考核工作,自本文下发之日起,至20*年4月10日前结束。
三、考核等次
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设立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本次考核工作,全区优秀指标数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实行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优秀指标数统一下达(见优秀指标分配表)。区直部门、单位和各街镇、工业区,一般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由各单位评定,分别上报;全区区管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由各考核组按照规定的比例,在征求区委、区政府相关分管领导和区人大、政协相关负责同志的意见基础上,分别提出各组的区管干部评定等次建议,再提交区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
20*年年度考核,区管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区管干部由区委考察组进行考核,一般干部采取评分量化进行,即对被考核人通过民主测评确定分值。民主测评基本分设置为总分100分。民主测评平均分值达到90分以上的,可确定为优秀等次(考核优秀人数必须严格控制在下达指标数内);平均分值在70-89分之间的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平均分值在60-69分之间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平均分值在59分以下的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要认真核实情况,准确把握,并按规定审核。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
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思想品德20分、履职能力25分、服务态度10分、工作实绩35分、廉洁自律10分)五个方面。考核是在全面考核德、能、勤、廉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并把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工作人员的主要依据(具体各类人员考核基本标准见附件)。
五、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坚持平时考核和年度(定期)考核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注重量化考核。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合理制定考核方案,注重多层面考核,要把量化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各部门、单位在开展考核工作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区管领导干部和其他区管干部的考核程序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区考核组分单位组织实施。
(二)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考核程序:
1、被考核公务员总结本年度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是履行职位职责和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情况,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测评;
2、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年度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3、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机关负责人或考核委员会根据主管领导意见、民主测评情况和优秀等次名额,确定考核等次;
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在填写考核等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被考核公务员拒不签字的,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作出书面说明,并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注明。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程序:
1、被考核者按照考核内容撰写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并报直接主管领导审阅;
2、在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会上述职;
3、进行群众民主评议,本单位的全体人员对其进行逐项评议打分;
4、根据测评情况和优秀等次名额确定考核等次,并对拟确定为优秀的人员进行公示。
5、反馈考核结果,由本人在填写考核等次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
六、几种特殊情况人员的考核问题
1、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新调入人员(含调任或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入(调任或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入(调任或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3、挂职锻炼的公务员,挂职锻炼时间在半年以上的,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挂职锻炼的其他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锻炼结束的当年由挂职的单位提供有关情况,原单位进行考核。
4、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由原单位负责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其学习、培训的有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在本考核年度内,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不在工作岗位时间超过半年的,不进行年度考核。
5、军队转业干部,由转业后所在单位考核,其转业前的情况,可参阅干部转业时的鉴定,一般当年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
6、本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或事假连续超过3个月的,擅自离职半个月以上,超假一个月以上的,或留职停薪超过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7、机构改革中离岗退养人员,本人自愿可不参加年度考核,由单位直接定为“称职”等次。
8、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不确定考核等次,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9、涉嫌违法乱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10、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执行;受处分的其他工作人员按照合纪发[2002]18号《关于转发〈关于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执行。
单位对受到处分的人员情况(何时、何文号、何处分),要在《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备注栏中注清楚。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三)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根据组通字[20*]4号《关于实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予以嘉奖,奖金标准为800元;自2005年起,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一次,奖金标准为1500元。
(五)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由单位领导成员或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降职后,职务、级别工资按有关规定调整;无职可降的,其级别工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八、几点要求
1、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发扬民主的原则,按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2、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局审核备案。报区人事局审核材料,公务员应提供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考核量化测评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年度考核登记表、公示材料各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提供考核结果统计表、考核花名册各一式两份,年度考核登记表、公示材料各一份。
3、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当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的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实行绩效工资前,仍然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数额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奖金所需经费仍按原经费供给渠道解决。奖金审批程序,各单位在报送考核备案材料时一并报区人事局审批。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我市除机关领导成员及其相当职务人员以外的公务员的考核。对由上级党委(党组)管理人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与标准
第四条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考核机关应结合实际,对德、能、勤、绩、廉进行细化分解,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要素及标准,提高考核质量。
第五条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六条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四)工作实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
第七条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四)能完成本职工作;
(五)廉洁自律。
第八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二)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三)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明显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三)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五)存在较为严重的不廉洁问题。
第十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实际参加考核公务员总人数的15%以内,并在不同层次人员中合理确定。
获得市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的机关,年度考核评优比例提高5%。在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机关,评优比例提高5%;在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的机关,评优比例降低5%。依据全市机关作风和效能评议结果,适当提高和降低部分机关的评优比例。优秀等次比例最高不超过20%。
第三章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十一条公务员考核由所在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机关领导班子要加强对考核工作领导,也可根据需要成立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工作小组,承担具体考核工作。
第十二条公务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为年度考核提供依据。各机关可根据职责特点,结合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公务员年度职责要求和工作目标,作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的依据。应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简便有效、规范合理的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法,督促公务员认真履行职责。
年度考核在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进行,在翌年3月底前完成。
第十三条年度考核基本程序:
(一)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要求,总结本人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德才表现,并进行自我评价,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
(二)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机关全体人员会议上述职,并依据《公务员考核民主测评参考表》(附件2)进行民主测评。其他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述职和测评由各机关根据实际确定;
(三)主管领导根据被考核公务员平时考核、个人总结或民主测评等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四)机关领导班子或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根据主管领导意见、民主测评和优秀等次名额等情况,综合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五)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或由公务员本人在填写考核等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被考核公务员拒不签字认可考核结果的,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在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注明有关情况,考核结果有效。
不进行考核或本人拒绝参加考核的公务员,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注明有关情况。
第十四条公务员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考核结果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机关申请复核,所在机关在三十日内做出复核决定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第十五条年度考核结束时,应将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和《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附件3)、《被考核公务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4),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县、区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送市人事局备案。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备案后,各机关方可公布考核结果,并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第四章相关问题处理
第十六条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第十七条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者转任的现机关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者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机关(单位)提供。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到机关担任公务员的,由转业后的所在机关考核,其转业前情况可参阅干部转业时的鉴定,一般当年确定为称职等次。
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在本市挂职锻炼时间为半年以上的,由挂职机关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不占挂职机关评优名额。挂职结束的当年、挂职时间不足半年或在本市以外挂职的,由挂职机关(单位)提供有关情况,派出机关进行考核。
机关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机关进行考核,其学习、培训表现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非机关派出但经机关批准请假外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请假时间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病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事假超过考核年度3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第十九条受党纪处分的公务员,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因其他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三)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确定等次;
(四)受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受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受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五)受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第二十条受行政处分公务员的考核,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第二十一条考核年度内,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行政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经查实无违法违纪问题的,给予补定等次;有错误但免予处分或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第二十三条对确属被错误处分的,可以根据本人表现补定考核等次,错误处分期间直接计算为考核年限。
第二十四条公务员不服从所在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安排参加培训的,或参加培训后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第二十五条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
第五章考核结果使用
第二十六条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应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三)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给予嘉奖、记三等功的,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二十八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由机关领导成员或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二十九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降职后,职务、级别工资按有关规定调整;无职可降的,其级别工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第三十条公务员不参加考核或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第三十一条对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要针对其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按岗位(职位)职责要求进行基本素质培训。
第六章考核管理与监督
关键词:公务员 公务员分类制度 改革 中国 西方
The comparison of classification system of civil servants
WANG Jin-qiu1 HONG Xiao-long2
(1.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Fujian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University, FUZHOU 350000 China;
2.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Fujian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University, FUZHOU 350000 China)
Abstract: Since the nineteen eighties, in the times of the industrialization after the model of new public management ideas and methods under the influence of our country's civil service system research to the extensive academic attention. How will the western developed countries has the successful experience of China's market-oriented reform fit, our civil servant system to provide a good way to reduce the cost, system innovation is the reform of the civil service system of our country is facing a major issue. Based on China 's special political and cultural tradition and current society is facing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the civil servant management system reform and innovation will be a long and arduous journey, based on the classification system of civil servants in comparison to the corresponding review, and from the civil servants in our country a few proposal that the system reforms.
Key words: civil servants, civil servant classification system, reform, China, western
公务员制度作为各国公共管理体制的一部分,与一国的基本国情有着密切的关系。 “健全的、有活力的国家公务员体制是支撑现代行政的根基,是通向国家政治清明和持续发展的康庄大道。” [1]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是社会主义的政府机关人事制度,在借鉴了一些国外公务员制度中有益的科学管理方法结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经验,充分继承发扬了党与国家人事工作的优良传统。“为政在人”作为我国政治文化传承的一个缩影在当代社会愈发体现着其准确性和必要性。如何将人事行政达到公共事务运行的最优化经历着一个不断调整、反复论证、逐步发展的过程。也是现下中西方公务员制度改革的现状。
一、 公务员管理分类制度概述
没有分类就没有管理,分类管理制度是公务员科学管理的基础。诚如美国行政学家魏洛比(W.F.Willoughby)所说:“职位分类是人事行政工作的起点,也是人事行政工作的基础。”[2]科学合理的职位分类和职位层次划分才能造就公共部门良好的效率和效能。
(一) 公务员管理分类制度的含义
公务员管理的分类有多重含义,一是按照工作任务的区别可划分为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其所从事的工作内容互相交叉却有明显不同,将它们作为相对独立的人事活动群体并确定相应的管理原则与方法;二是依据特定的标准从职位和品位上的管理分类,定位其所属的标准与要求。公务员的管理分类制度从本质上是为了使公务员人事管理的公平合理,也是为了公共管理部门人事行政效率与效能的突破、发展。
1、 职位管理分类制度
职位管理分类必然形成不同的职务管理序列,它是以职位管理为对象的分类制度。其基本内容是将适合分类的各种职位,按照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归属、及任职资格条件加以定义,并形成明确的文字规定作为管理公务员录用、培训、晋升和工资福利待遇的依据考量标准。
2、 品位管理分类制度
品位管理分类一定程度上等同于职务管理序列,它类似于我国自秦汉以来的官员制度的“品”级官僚制度管理。其基本内容是依照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及获得酬劳的多寡进而分类的管理制度。它代表不同官阶的公务员在管理分类制度上所被倚重程度的不同。从此意义上说,品位分类主要考虑人外在的三大因素:学历——人受教育的程度;资历——人的经验;职位——人的任职情况。[3]
(二) 职位管理分类与品位管理分类的比较
西方各国的公务员管理制度中的职位管理分类和品位管理分类制度有交叉融和的新趋势,但两者之间有其固有的区别(见表1)
品位分类是以“人”为中心。
1. 强调人的资格条件有利于选拔“通才”,并可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2. 级别与人挂钩,级随人走。工作队伍富有弹性,便于调配和交流。
3. 具有较大安全感,不会因职务的变动或新的任命而改变待遇。
职位分类是以“事”为中心。
1. 强调职位的性质和要求。便于选拔“专才”。
2. 级别与职务挂钩,按工作责任大小和贡献定待遇,级随职定。
3. 有利于实施责、权、利相结合,激励人员提高效率。
从分类依据与分类程序上看:品位分类管理制度过分强调人的学历、出身等资格条件,不重视实际能力,等级划分不够切合实际,容易出现同职务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级别或有能力而级别低的人得不到及时晋升的现象。级随人走,容易造成人员级别和实际职务内容不符,职责与报酬不等,使职务失去客观标准,报酬失去激励作用。而职位分类管理制度严格规定职位的工作内容、数量、质量、责任以及人员的升迁、调转途径,重事不重任,忽视了人对职位的主动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人的全面发展和人员的流动,使其工作的积极性受到一定的限制。
二、 西方国家公务员管理分类制度改革
由于各国的国内外环境差异,文化传统也有一定区别,因此各国公务员的管理分类制度与组织形式方面存在差异。在此基础上产生两种主要的分类定位制度。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职位管理分类制度,包括世界上部分国家也在推行这项制度,例如:日本、加拿大等国。二是以英国为代表的品位管理分类制度,德国、法国等国亦是采用此种公务员管理制度。
1、 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公务员职位管理分类制度
自19世纪30年代以来国家公职人员的工资待遇缺乏统一标准的问题以及对统一的职位分类制度与相应的工资报酬制度相适配的要求一直是美国公务员改革的突出矛盾。1923年国会通过的全国性的职位分类法案才正式标志这一制度在美国得以确立。依据这一法案,美国对长期以来存在的矛盾有了解决的契机与保障,在这一法案中确立的几项主要原则:①同工同酬:担任相同职位的官员享有相同的报酬,不以学历、性别或者其他条件的区别而有差异。②职位定性分类:对每一公共部门职位的性质、任务、职责、权利加以明确规范化形成职位说明书。③职位决定报酬分等:以不同职位所承担的职责权重,工作性质的差异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报酬类别。
职位分类管理制度作为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它的建立与发展为国家公务员统一管理、公务员报酬、晋升、考核、培训及招考聘任等提供一系列标准。促进公务员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对确定合理的公务员编制和政府的经费预算也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它是当代西方国家公务员管理的重要基石。
2、 以英国为代表的西方公务员品位管理分类制度
1870年英国枢密院颁布文官人员公开竞考择优录用的法令及同年颁布的关于文官定位制度的规定标志着英文官制度的建立。经过近半世纪的不断完善,1920年英国惠特利委员会依据“一战”期间文官人数激增与体制改革的需要,将文官归为四大品级:①高级文官:帮助政府制定政策及对政府事务的组织和指导。高级文官包含行政级、执行级两个级别。②低级文官:从事日常机械性工作。低级文官包含书记级、助理书记级两个级别。
品位分类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发展有着深厚的历史背景与渊源,长期以来为国家公务员统一管理、合理配置提供了积极深刻的影响。它的简易、有效也为当今许多国家公务员管理所青睐,促使公务员管理的便捷化、合理化,是在传统继承基础上的创新与发展。是当代西方国家公务员管理的重要基石之一。
三、 中国公务员管理分类制度改革
受制于传统的人事制度,我国的公务员管理职业开发一直处于被动状态。随着国内社会经济、文化的巨大转变和社会国际局势的影响,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我国才正式步入公务员制度建设之路。
1、 我国公务员管理分类制度发展历史
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明确提出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再次引起我国理论界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与讨论。有些学者认为这中是使用了政务类和业务类分类的制度。[4]但也有学者认为我国的公务员制度主要脱胎于传统的干部人事制度,因此没有政务类和事务类公务员之分。[5]从1993年国务院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看,即使有“国家机关实行职位分类制度”的明确规定,但是实行的是简单的职务分类,分为领导类和非领导类。实践证明,在这样的公务员管理分类制度下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表现在公务员职业发展渠道过于单一化;公务员权益缺乏有效保障;缺少灵活制度适应各类公务员的成长。由此,在总结不足结合发展的形势下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公务员法》基于管理的专业性质区分为三类: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基于职务区别分为两类:领导类、非领导类。丰富我国公务员管理分类制度的价值内涵,也有效促使我国公务员队伍素质的提高和结构的调整。
2、 我国公务员管理分类制度发展思考
a、 跨越既得利益保护障碍
公务员是公共部门行使公共权力治国理政的主体。但是,在政治传统庇护下形成了一批由部分官员组成的既得利益团体,为自身利益不惜侵犯社会公共利益,阻挠行政改革步伐。即使是迫于压力接受进一步变革也会力求通过变革巩固扩大既得利益。因此,改革能否取得预计的的成效,实现改革的目标,不仅取决于决策者的主观愿望和最终目标,而且依赖于改革初始所选择的路径,若路径上存在些许差错,即使目标和措施清晰、正确,改革的结果也会偏离预定的设计,进入另一种体制,致使制度变迁走入歧途。[6]从内部分化其对政策的影响力、对改革的阻力,思想上的突破对于既得利益保护的障碍跨越的路径选择就显得尤为重要。建立公务员“培训”机制,创新培训内容、整合培训资源、改进培训方法,配合相应淘汰机制瓦解保护障碍的阻力。
b、 基于国情实行“两官分途”
《公务员法》虽然没有进行政务类、业务类的划分,而将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以及各级政府的组成人员与其他国家行政机关的公务员编入同一系列,按同一法律进行管理。[4]客观上我国已经实际上开始部分执行相应的管理分类体制。实现“两官分途”将职位定位制度加以明确,政务类和业务类公务员的划分结合党管干部的原则,在党委部门的组织、领导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来考察、培养、推荐和任免政务类公务员;在各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的管理下对业务类公务员的考核、录用和降免。这样做的优势:党通过对政务类公务员的管理、监督、来贯彻自己的路线、方针、政策,体现了“管少、管好、管活”的原则,这既理顺了党政关系又解决了人事权过于集中的弊端。[7]
c、 由人事管理转变为人力资源管理
人事管理的转变不囿于技术层面上的变革,以职位管理分类制度为主导结合品位管理分类制度的优势有利于我国合理、科学、有效的公务员管理制度的建立。但这是技术层面上的变革,缺少核心灵魂的支撑是难以实施和控制的。国外政府系统的公务员制度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由人事管理迈向人力资源管理,相应的在学术界人事管理概念也逐渐被人力资源管理概念所淘汰。我国政府、事业单位及部分国有企业仍基于人事管理来配置人力资源。因此,不仅需要硬件的变革,软件的变革也是不可或缺,加强管理主体的理念模式转型,是我国公务员管理变革的重要基础;是我国公务员管理变革成功的前提。
参考文献:
[1]彭兴业.“试论中国公务员制度的跨世纪发展与创新”.北京行政学院学报[J].1999年第1期
[2]W.F. Willoughby, The Principles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Baltimore: John Hopkins University, 1927, p221
[3]李和中主编.国公务员制度概论[M].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92页
[4]谭功荣.公务员制度比较研究 [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7.1
[5]周敏凯.比较公务员制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1
一、注重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在公务员的工作岗位上,我体会到,只有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才能保证政治立场坚定、方向观点明确、工作思路清晰、思想觉悟提高,同时也能增强政治辨别力、敏感性和坚定性。特别是作为一名公务员,只有加强理论知识学习,,确保政治上永远合格,不断增长知识和技能,才能赢得官兵的信任,才能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今年以来,一方面是站里组织的主题教育活动。另一方面注重学习新形势下部队管理的有关常识,并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从而更加有效的提高了工作效率。在实际工作中,难免会碰到一些问题,对此,自己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来寻求解决问题的"钥匙",比如通过学习使我确立了实事求是、谨慎行事,有效地避免了工作中的失误。由于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能及时向领导请示,遇到挫折能找领导汇报,有不足能及时纠正,有错误能及时改正,并做到了尊重领导,服从领导,团结战友,所以我的工作也得到了大家的好评。
二、围绕本职任务,明确方向,立足本职,提高工作能力
在担任公务员一职以来,本人在思想上牢固树立以站为家思想,保持高度的稳定,团结在党支部的周围,积极参加连队的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积极学习高科技知识。工作中,能够立足本职,高标准严要求的约束自己,并能够阶段性的认真总结经验,虚心向别的公务员请教,加强本身对业务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在实践中能结合理论,针对自己刚开始的不熟悉,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成心请教、虚心学习,以最短的时间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我对自己身上存在的问题从不隐瞒,积极开展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分析问题的根源,研究改进措施。公务员的工作应该说非常多,而且繁忙、复杂,特别是在各类登记统计方面,偶尔也会出现误差和遗忘现象,为了避免这些情况的发生,于是我我编制了《公务员登记统计清单》,并按时间、按要求、按规定做好各项登记统计工作的落实,各类报表都能及时上报,从未拖廷,得到了领导的好评,也有效地促进了工作的效益和质量。
三、积极搞好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
大家知道,部队就是一个集体,需要大家共同努力才会发展的更好。需要共同维护团结才有质量。作为机关人员,我能够深刻的认识到搞好内部关系的重要性,搞好各类关系才能够使自己的工作顺利的开展。所以平时能够主动配合领导的各项工作,并能适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发挥一名公务员应有的作用。
四、存在不足
1、思想上有放松现象,在大项任务面前,有畏缩情绪,(主要表现在工作多,任务重的情况下);
2、在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知识上,只求表面的学习,而没有深入的探索,没有真正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3、个人的业务能力还有待加强和提高、工作积极性有待于加强和提高;
4、对工作的标准不够精细,工作不能做到一如既往,时有麻痹思想。
以上的是我今年来的工作述职,取得的成绩只能代表过去,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吸取经验教训,争取把各项工作完成得更圆满、更彻底。本人汇报如有不妥、不对之处,希望各位领导和战友们给予批评指正。述职完毕。
(二)
转眼我到单位工作已经半年了。这半年是我人生旅途中的重要一程,期间在领导的培养帮助、同志们的关心支持下我逐步完成了从校园到机关、从大学生到公务员这种环境和角色的双重转变和适应,较为圆满地完成了自己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个人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静心回顾这半年的工作生活,收获颇丰。现将我这半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首先,积极参加委内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了宏观经济知识、商务礼仪、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核准暂行管理办法、行政许可法等内容,并注重自学,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与政治素质。
其次,在业务学习方面,我虚心向身边的同事请教,通过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努力使自己在尽短的时间内熟悉工作环境和内容,积累自己的业务知识。
此外,根据组织安排参加了公务员初任培训。在为期一周的培训生活中,通过公务员宗旨和行为规范的教育以及公文写作的学习,为我更好的投入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使我的知识储备和层次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二、踏实肯干,完成工作
在交通科工作的半年中,通过领导和同事们的耐心指导,我在熟悉的基础上基本能完成科室的各项日常工作,期间我具体参与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配合领导做好我市"十一五"规划的相关编制工作。通过参加委里几次"十一五"规划讨论会议,我了解了"十一五"规划编制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规划程序等,认识到"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是我委乃至我市的主要工作之一。在"十一五"规划编制期间,通过到相关局委学习调研,听取和参与领导们关于规划的讨论,使我逐渐加深了对我市整体状况的了解,为我能更好的处理其他工作奠定了基础。
第二,做好全市交通能源项目的汇总上报工作。根据我委下发的通知要求,我科积极开展工作,布置并督促相关委局和单位进行调查汇报,根据各单位的汇报情况,我们先后对我市交通能源项目等进行了核实、汇总、筛选、上报。这些工作加深了我对我市交通能源情况的了解,同时也为我市"十一五"规划提供了强大的项目支撑。
第三,发挥科室职能,做好项目审批和管理工作。在科长和同事的指导帮助下,我逐步掌握了项目的审批程序和处理方法,了解我们的工作职能。
第四,配合科室做好各项文字写作和信息报送工作。半年来,我先后参与起草了《我市交通现状分析》、《我市能源基地发展建议》、《交通能源经济形势分析》《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等多篇文章和信息,在此过程中逐渐提高了自己的文字写作能力。
第五,完成好领导交办其他各项基础性和临时性工作。
半年来,我在学习和工作中逐步成长、成熟,但我清楚自身还有很多不足,比如工作能力和创新意识不足、政治理论水平有待提高等。今后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希望领导和同志们对我进行监督指导:
1、自觉加强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向身边的同事学习,逐步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一、工作情况
(一)围绕实施人才战略,推进整体性人才开发进程
1、注重农村实用人才开发使用。建立了市乡镇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全区登记入库乡土人才881名,其中生产能手808名人,经营能人44人,能工巧匠19人。支持乡镇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目前,南城镇已设立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定期开展实用人才培训,聘请了两乡一镇19个行政村的主要领导为农村劳务输出经纪人,取得了经纪人资格证,为30名在发展企业和民营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民技术人员申报了专业技术职称。
2、健全和完善人事工作。一是整合人力资源市场。为加快建立和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适应新形势下我区人才就业工作的需要,7月份我们将区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合并,成立xx区人力资源市场,从事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服务工作,实现了全区人力资源信息共享。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要求,市场由交流大厅和服务功能区组成,交流大厅面积290平方米,可同时容纳15家用人单位进行面试交流洽谈。服务功能区主要由咨询服务、求职与用人登记、信息、信息查询、职业指导、就业培训、档案管理、就业备案、就业援助等服务窗口构成,面积200平方米。新组建的人才资源市场在促进就业、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及稳定社会等方面,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8月25日上午,在xx区人力资源市场举办的xx区首次人才招聘会。突出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公益性特征,邀请了鹰游集团、太阳雨集团、苏宁电器、久和置业、三吉利化工等30家强势企业加盟,提供了近500个岗位,岗位涵盖了用人单位的每个层面---中高层管理、一线操作、后勤服务等数十个工种。二是逐步扩大人事工作的服务范围,从单纯的事业单位人员,扩大到集体企业、民营企业、退伍士兵、新考公务员、政府雇员等,服务项目从保管档案、年度考核、开具相关证明扩展到代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职称等,切实解决了人员的许多后顾之忧。今年共新办理人事手续30人。
3、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职称工作在整个专业技术队伍和人才资源开发中具有独特而重要的作用,认真做好职称评聘,更好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作用,是人事部门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今年我们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由每年一次,更改为每个月办理一次,方便了符合初定条件人员的职称评定。同时做好各类职称考试报名工作。组织21人参加全国经济专业和江苏省职称外语考试资格报名工作,发放全国外语职称准考证30份,为92个大中专毕业生办理技术职务的初定手续,上报中高级评审材料192名。通过职称评定有效地提高了我区科技干部队伍人员的整体素质。
4、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考工定级工作。我们对工人考工定级报名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审核资料和档案,严格把关。据统计,全区共组织85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升级考核,其中初级工7名,中级工37名,高级工38名人,报考种类达13个工种。通过率达95%以上。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评聘5人,有2人通过省级考核。通过考试及技师考评,我区的工人等级结构已由初、中级居多,逐渐发展为以高级工占多数,中级初级次之的等级结构,工人技能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二)完善公务员管理机制,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1、做好公务员网上培训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公务员公共管理知识及能力,从4月20日起全区公务员开始网上注册报名学习,全区共有573人参加培训。12月份,将对45岁以下公务员的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2、做好公务员招录工作。今年我区共设报考职位6个,招考人数6人,报考我区共303人,经笔试进入面试18人,经面试进入体检6人,体检全部合格,在8月底前已全部报到上班。
3、做好公务员登记工作。根据公务员法界定的公务员范围和市局的统一部署,上半年,对纳入公务员管理的本区各类机关人员状况,认真进行了调查摸底。9月份,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公务员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连人[XX]130号)文件精神,我们于9月20日召开了全区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布置了全区的公务员登记工作。全区共有行政编制(含参依照、政法编制)772名,各单位上报人数共632人,目前材料已经过市人事局初审,登记工作将在11月30日全部完成。
4、做好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我们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在考核中坚持“规范考核行为、严格考核程序、提高考核质量、注重考核结果应用”的原则,认真组织行政机关的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职务升降、职称评聘、工资级别晋升的重要依据。全区参加考核368人,优秀37人,称职317人,未定等次14人。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行政机关按规定对称职以上人员发放了年度考核奖金,为66名连续三年优秀人员调整了工资,发挥了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三)完善机制体制,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进程
1、积极稳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政策性强,不仅是一件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一件关系社会稳定的敏感之事。在改革过程中,我们从加大政策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入手,着力把好改制单位的改革方案制定关,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到目前为止,钟声幼儿园改制工作已基本结束;区二招改制工作已全部完成;晨辉·世纪星、苗苗、蓓蕾三家幼儿园,资产审计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资产评估。由于三家单位没有土地证、房产证,正在和有关部门协调办理中。
2、完善机制,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我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一是探索建立岗位(职位)管理的制度。上半年我们重点结合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工作对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进行了探索,并提出了设置的原则性意见。二是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审核。对于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严格按文件要求确定考核
等次,对于优秀等次比例超过15%的单位要求其纠正。据统计参加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人数为3698人,优秀等次418人,合格3248人,基本合格5人,不定等次27 人。三是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录工作。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上半年我们拿出3个事业单位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经过在报纸和市人才网上公布招聘简章,共有15人报名。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程序,有3人被聘用。招考工作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同时我们也通过组织和参与,提高了业务工作能力。
(四)加强管理和服务,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为提高人事部门的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深化勤政廉政意识,努力做好我区的人事人才工作。我们结合行风建设,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各项日常工作开展较好。
1、做好教育系统教师核编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等部门关于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XX]113号)精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核定一次。今年6月份,我们会同区教育局对我区的27所中小学进行调查摸底,在准确掌握每所学校的在校学生数、班级数的基础上,对我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
2、加强金猴信息系统管理工作。为加快机构编制管理的信息化进程,提高编制管理水平。我们根据市编办的要求,完成了全区机构编制的历史沿革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入库工作,并成功将所以信息导入金猴远程办公系统第二版数据库,目前金猴远程办公系统第二版已经进入试运行阶段。
3、做好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工作。今年完成事业单位年检108家,网上年检率100%,设立登记2家,变更登记23家,注销登记1家。全部登记材料都按照市局的要求整理归档。
4、认真做好工资福利工作。我区工资工作本着严格执行国家的工资、退休政策,积极稳妥完成各项调资任务。一是完成全区机关事业单位XX年初工资正常晋升审批工作。调整了包括有5年考核称职及连续三年考核优秀人员、达到上一级别最高年限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满5、10、20、3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区调整达158人次,均从XX年1月起执行。二是根据相关任命文件,对48余名因干部调整、晋升级别人员、356名评聘的专业技术人员、79名工人等级考试合格人员进行工资调整。另外还对9名新进人员、11名调动人员、27名晋升学历人员进行工资变动。确保全区干部职工调整后工资福利待遇的及时到位。三是认真审核审批退休手续,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退休人员的审核审批管理工作,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全年共审核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68名,企业退休人员158名,保证了工改实施前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工作的平稳进行。
5、认真做好企业干部生活解困工作。我区现有困难企业干部17名,均属团职以下职级。其中区属企业12名,市属企业辖区管理5名,还有自主择业干部辖区管理25名。今年以来,针对企业干部上访要求解决生活待遇问题,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各主管部门落实文件精神进行指导和督促。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干部上访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发扬识大体,顾大局的精神,较好地维护社会稳定。
(五)围绕行政效能,进一步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1、强化学习,提高素质。按照区委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活动,认真传达贯彻市机关效能建设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学习新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自觉性。
2、完善制度,规范行为。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紧抓内部管理,力求管理工作规范化。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增订和修订,出台了《XX年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暂行办法》,对岗位设置进行了重新调整,增强了按制度管人、办事的自觉性,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根据效能建设需要,相继出台了加强效能建设十项制度,较好地促进机关效能建设的长效推进。
3、强化监督,注重考核。加强社会监督,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加强政务公开,主要事项通过公开栏、政务网等形式实行公示,增加工作透明度。开展内部监督,每两月召开局务工作例会,建立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季度考核制,有效地促进机关效能建设的开展。
二、亮点工作
1、整合人力资源市场。7月份我们将区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合并,成立xx区人力资源市场。新组建的人才资源市场在促进就业、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及稳定社会等方面,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工作。建立了市乡镇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设立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定期开展实用人才培训,聘请了两乡一镇19个行政村的主要领导为农村劳务输出经纪人,取得了经纪人资格证,为30名在发展企业和民营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民技术人员申报了专业技术职称。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工作。从报名到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奠定了基础。
4、建立市新录用公务员锻炼基地。将新东办事处、新海办事处、路南办事处、花果山乡作为首批四个市新录用公务员锻炼基地。基地将承担全市新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单位工作人员)的基层锻炼任务。10月20日下午,连云港市新录用公务员锻炼基地在新东办事处举行揭(授)牌仪式。
5、做好公务员登记工作。根据公务员法界定的公务员范围和市局的统一部署,对纳入公务员管理的本区各类机关人员,进行了分类登记。
6、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到目前为止,钟声幼儿园改制工作已基本完成;区二招改制已进入职工安置阶段,11月初可完成改制的各项工作;晨辉·世纪星、苗苗、蓓蕾三家幼儿园,资产审计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资产评估。由于三家单位没有土地证、房产证,正在和有关部门协调办理中;区房开的审计工作已经完成,由于改制不涉及产权转让,暂未进行评估工作;云台房开和中西医结合医院正在进行审计评估工作。
7、行政效能建设工作。今年以来,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建设为抓手,以强化平时考核为切入点,采取三项措施狠抓机关效能建设。一是健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结合实际,
健全完善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政务公开制、AB岗工作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下发了《XX年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暂行办法》,坚持用制度管人治事;二是强化监督,实行阳光行政。通过各种渠道公布投诉电话,从社会各界服务对象中聘请监督员10名,定期召开座谈会,切实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全面监督;三是加强督查,狠抓工作落实。采取抽查、突击检查、暗访和群众座谈等方式,先后对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多次督查,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
三、难点工作
1、公务员登记操作难度大。我区公务员队伍结构较复杂,人员存在转任、调任、混岗、混编问题,一些因职务、岗位的变动或竞岗等原因的特殊人员是否列入登记对象范围尚需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确认。
2、事业单位改制转企难度大。有的改制单位固定资产老化,没有产权证明,变现困难,有的可变资产少,远远满足不了改制成本支付。教育系统所属改制单位受上级条条文件精神约束,改制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
四、明年工作
(一)突出人才战略主线,抓人才队伍建设
1、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首先,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把人才开发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推动力量;其次,要确立人人都可以成才的观念,鼓励人人奋发进取、努力成才、多做贡献,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再次,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不断创造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最广泛、最充分地把各类人才聚集到我区现代化建设的大业上来。
2、研究出台相应的人才政策措施。根据当前人才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借鉴省、市及先进地区在引才留才方面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订引进人才及人才管理的政策文件。完善事业单位凡进必考制度,以进一步优化人才的使用环境。
3、大力引进各类优秀人才。根据我区人才需求信息,做好面向外省市招聘人才工作。采取人才交流会、组团到外地招聘、网上招聘等活动,通过“走出去,引进来”办法,加大对各类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其他紧缺急需人才,完成市局下达的人才引进目标。
(二)突出改革创新,抓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
1、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一是对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革进行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二是继续在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内进行分配制度和用人制度的改革,建立多元化的分配机制,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通过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争上岗,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在推进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的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改革的配套措施,认真研究和解决未聘人员安置、富余人员分流办法,确保改革的稳定。
2、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利用金猴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推广编制远程办公系统,举办编制管理人员培训班,规范编制管理流程。
3、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举办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班,提高事业单位法人意识和管理水平。
(三)突出公务员法实施,抓公务员队伍建设
1、做好公务员工资套改工作。结合公务员法的实施,在全区公务员登记审批后,做好工资制度改革工作,同时探索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2、做好公务员培训工作。根据市人事局的部署,做好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等相关工作。
3、完善公务员考核机制。根据省公务员法实施的相关配套文件精神,对我区公务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进行细化、量化,通过年度考核充分反映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核机制。
(四)突出求真务实,抓人事人才业务工作
1、努力做好工资、退休审批工作。及时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工资福利文件精神,规范和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结合公务员法的实施,做好全区工资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退休人员的审核审批管理工作。
2、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进一步探索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对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促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化。
3、切实做好干部安置工作。积极探索干部安置办法,确保圆满完成安置任务。同时,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和省关于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文件精神,努力做好企业干部的稳定工作。
4、认真做好人事各项日常工作。要认真做好及完善目标考核、来信来访、电话承办、人事宣传与调研等工作,推动人才人事工作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