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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工作方案精品(七篇)

时间:2022-12-09 19:07:34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律师工作方案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律师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清理、整顿、规范、发展”的工作原则,深入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行为,切实解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损害服务客户及当事人利益的问题,促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设,有效维护健康、公平、有序的律师法律服务市场,努力实现我市律师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工作重点

重点对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执业行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治理。包括律师事务所变更事项、收案收费、收费票据、审批登记、委托、案件讨论、结案归档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的要求,清理、整改管理不规范、制度不落实的问题,纠正违规执业行为,查处违法执业案件,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律师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律师事务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市司法局副局长李玉兰任组长,政工科副科长李本村、法律服务管理科科员潘爱华为成员。局法律服务管理科具体负责组织、督导和检查工作,协调全市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事宜,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信息和工作总结,宣传报道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典型事迹。

各律师事务所主任专门负责组织本所专项治理工作,并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向局公律科随时报告工作信息。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4月9日至13日)

成立市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市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工作会议,对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律师事务所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所的具体落实方案,召开全所律师和工作人员会议进行专题动员部署。各律师事务所要及时制定本所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于4月30日前报局法律服务管理科。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4月16日至4月30日)

自查自纠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组织实施,首先应组织律师学习律师管理法律法规及司法行政机关有关文件规定、本所管理制度,然后组织律师开展个人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召开律师事务所管理会议或合伙人会议对本所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分析查找本所执业活动、教育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自查自纠阶段结束时,各所应将自查自纠阶段的基本情况及自查出来的问题于4月30日前报局法律服务管理科。

律师自查自纠要以《律师法》第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条规定的违法处罚行为为重点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律师事务所的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一是律师事务所住所、章程、协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律师事务所资产、设立人数是否符合法定数额,律师事务所办理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二是律师事务所建立的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23项制度是否落实,案件审批、文书登记、公章、出庭函等是否符合管理规定,对律师的执业活动是否做到随时跟踪监督、指导;三是律师事务所是否有除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本所律师有否挂靠、兼任其他职业问题;四是律师事务所是否有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案件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五是律师事务所是否存在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和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六是本所律师是否存在《律师法》第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条规定的应受到行政处罚的执业行为。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5月7日至5月18日)

对律师事务所教育管理、执业活动等律师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全面梳理,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整治。我局将采取组织律师管理人员到律师事务所进行实地检查、考核等方式,监督指导律师事务所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协调解决律师事务所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通过查阅有关文书登记、归档案卷和实地考察了解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状况,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查处投诉举报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执业案件。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2年5月21日至6月22日)

各律师事务所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据律师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修订完善本所律师管理制度和律师执业规则。

(五)检查总结阶段(2012年6月22日至7月13日)

各律师事务所对本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报告于2012年6月30日前报局法律服务管理科。局法律服务管理科将于7月13日前将我市律师行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上报市司法局。

四、工作要求

认真做好全市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是今年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律师事务所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全市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有利于增强广大律师法律法规和服务为民的意识,提高依法执业、诚信执业的自觉性;有利于完善律师行业监管机制,促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有利于整改不规范执业问题,打击违法执业行为,确保律师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全市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抓好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篇(2)

承诺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2020〕4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0〕2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各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的行政事项(以下简称行政事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根据《指导意见》《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总结前期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经验,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扩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有针对性地选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特别是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方面,要抓紧推行、尽快落实。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证明事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确定告知承诺制的适用对象。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要求的证明。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规范告知承诺要求。书面告知的内容应当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或者许可条件和材料要求,承诺方式,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行政机关核查权力,承诺书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时限等。坚持实事求是,相关要求要可量化、易操作,不含模糊表述或兜底条款。书面承诺的内容应当包括申请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承诺的意思表示真实等。

(四)加强事中事后核查。要针对事项特点等分类确定核查办法,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作为确定核查办法的重要因素,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以及是否免予核查。1.各县(市)、区政府要扎实推进本辖区政务信息共享工作,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告知承诺制在线核查支撑体系。行政机关要利用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区块链技术等收集、比对相关数据,实施在线核查。2.可以通过检查、勘验等方式开展现场核查。确需进行现场核查的,要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和应用程序等,将承诺情况及时准确推送给有关监管人员,为一线监管执法提供信息支撑,同时要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避免烦企扰民。3.相关数据尚未实现网络共享、难以通过上述方式核查的,可以请求其他行政机关协助核查,被请求协助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履行协助义务,不得推诿或者拒绝;确有原因不能提供协助的,应当书面告知请求协助的行政机关并说明理由。

对免予核查的事项,行政机关要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不得对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企业和群众采取歧视性监管措施。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行政机关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加强信用监管。要加强告知承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依法科学界定告知承诺失信行为。建立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依托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加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按照信用状况,实施分类精准监管。探索建立信用修复、异议处理机制。依法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对虚假承诺造成的社会影响进行失信程度分级,区分不同失信情形实施相应惩戒措施。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做好有关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保护。

(六)强化风险防范措施。要梳理工作环节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要加强行政指导,强化告知和指导义务。建立承诺退出机制,在行政事项办结前,申请人有合理理由的,可以撤回承诺申请,撤回后应当按原程序办理。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或者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行政机关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等规定,通过相关服务场所、网站和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公开告知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具备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可以探索建立事前信用预警系统,对申请人进行信用评估,加强事前风险防控。对涉及经济利益价值较高、事中事后核查难度较大的事项,可以探索引入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实行告知承诺制可能引发的行政赔偿风险。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结合2020年以来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际,依据《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和本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合理安排进度,精心组织实施。(完成时限:2021年2月中旬)

(二)公布目录清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改、废止情况,结合本系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最新进展,市有关部门要在各自门户网站公布最新版本的本系统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目录及相应网页地址请报市司法局备案(目录模板详见附件)。各县(市)、区政府请汇总辖区内各部门制定的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并统一公布。(完成时限:2021年2月底)

(三)制发文本材料。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根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按照全面准确、权责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科学编制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制作发放告知承诺书文本。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要通过相关服务场所、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公布,方便申请人查阅、索取或者下载。(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

(四)加强督促检查。建立督察情况通报制度,把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体系和年底效能目标考评体系,列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通过各级政府政务服务网、各有关部门网站,实地查看政务服务大厅,调阅行政许可案卷和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资料,接受企业和群众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对有关告知承诺制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处理,对工作中违纪违法的单位及人员要依纪依法问责。(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五)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告知承诺制学习培训,加强业务交流,善于发现、总结、宣传推介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以典型案例的形式,加强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宣传、解读,提高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相关材料随时报送至市司法局。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本部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领导,抓好组织实施。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辖区、本部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举措、结果有考核。各县级政府要建立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部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牵头单位,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市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到率先推行、以上带下,加强对本系统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本系统推行告知承诺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本系统内适时复制推广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的典型经验做法。

(二)倡导适度容错。要按照“权责一致、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原则,建立健全改革容错机制,属于合理容错情形的,对相关单位及人员依纪依法免除相关责任或者减轻、从轻处理,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阶段性工作成效要及时报市司法局。市司法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协调,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估,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

    

附件:1.芜湖市2021年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

时间表、路线图

2.XX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模板)

 

附件1

 

芜湖市2021年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时间表、路线图

工作步骤

主要工作举措

责任主体

完成时限

制定工作

方案

制定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合理安排进度

各县(市)区、

市有关部门

2月中旬

公布目录

清单

在各自门户网站公布最新版本的本系统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

市有关部门

2月底

汇总辖区内各部门制定的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并统一公布

各县(市)区

制发文本

材料

1、科学编制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制作发放告知承诺书文本;

2、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通过相关服务场所、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公布,方便申请人查阅、索取或者下载。

各县(市)区、

市有关部门

4月底

加强督促

检查

1、建立督察情况通报制度,把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体系和年底效能目标考评体系,列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

2、通过访问各级政府政务服务网、各有关部门网站,实地查看政务服务大厅,调阅行政许可案卷和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资料,接受企业和群众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对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3、及时处理有关告知承诺制的投诉举报,对工作中违纪违法的单位及人员依纪依法问责。

各县(市)区、

市有关部门

6月底

营造良好氛围

1、组织开展告知承诺制学习培训,加强业务交流,善于发现、总结、宣传推介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

2、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以典型案例的形式,加强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宣传、解读,提高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

典型案例

随时报送

附件2

 

XX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模板)

序号

行政事项名称

涉及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开具单位

备注

1

兼职律师执业审核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经历证明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第十二条:申请兼职律师执业,除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经历及证明材料;(二)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律师执业的证明。

申请人所在单位

 

2

兼职律师执业审核

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律师执业的证明

申请人所在单位

 

 

 

 

 

 

 

 

 

 

篇(3)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蚂蚁DV”为你整理了这篇司法局先进个人典型事迹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一个在司法行政工作岗位上默默工作了20多年的调解能手,一个从基层到机关始终兢兢业业为民服务的法治铺路人。她就是蓬江区司法局的吴雪芬。20多年,她始终恪尽职守,以人民群众满意检验工作成效,在平凡的司法行政岗位中,不断总结、不断思考,不断提升,以政法队伍党员先锋模范以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求自己,脚踏实地,发挥优势做好每一件事,守护一方平安。

一、尽心尽责,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上下功夫

疫情以来,我区企业面临着招工难、融资成本高等矛盾问题,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涉及经济和劳资领域的纠纷日益增多,各企业亟需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平台及时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她认真思考,主动作为,积极与区工商联(总商会)、区人社局共同探讨,揭牌成立了蓬江区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推进建立民营企业、商会、劳动争议、涉侨、知识产权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建设、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建设。不断完善“检调对接”“访调对接”“诉调对接”,邻里矛盾纠纷入格“党建+N综合网格”平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枫桥经验”在蓬江得到了不断的传承和发扬。多年来,吴雪芬同志共参与、成功调处矛盾纠纷近900多宗,其中化解重大、疑难纠纷100多宗。每一次纠纷调解,她都争取做到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用自己的责任心和实际行动,去获取当事人的信任,从而消除分歧化解纠纷,获司法部通报表扬为2020年度“大排查 早调解 护稳定 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个人称号。

二、用心用情,在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上出实招

除了法律专业知识和调解技巧外,她更用心用情为特殊群体重新融入社会搭建起一座“连心桥”。其实,每年都会有不少刑满释放人员因身份经历比较特殊,会为找工作而担忧,但事实上绝大部分的刑释人员都已经悔改自身,并且与普通人一样也需要赡养父母、需要养妻活儿。为了让更多的刑满释放人员顺利找到工作,她随时收集企业的招工信息,经常向企业宣传教育,希望能给刑满释放人员一个平等的机会,让他们更好地投入社会、重获新生。很多刑满释放人员都因此得到了工作的机会。在基层司法所,相比吴所长这个称呼,群众、同事们更愿意亲切地叫她一声“芬姐”。

三、创新争先,在动员社会力量壮大人民调解上见实效

篇(4)

律师公证是农村法制建设和法律服务的重要力量,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律师公证要以多种方式参与服务“三农”工作,为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保障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发挥积极的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律师公证工作为“三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律师公证服务“三农”的内容

(一)为基层政府做好法律顾问

律师公证应积极与基层政府建立服务关系,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活动和维稳工作,开展法律宣讲解说,就法规政策咨询提出法律建议;律师公证应积极关注农村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研究各种法律关系的变化和调整,向政府反映广大农民诉求,为政府依法行政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各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要积极与各级政府签定常年法律服务协议。

(二)为农村各种金融机构、经济组织提供法律服务

关注农村改革创新实践,关注各种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经济形(模)式、社会管理与服务模式的生成与发展,寻找业务切入的途径和时机。通过担任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参与争议的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积极为农村各种经济组织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公证还可以配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组织,为流转双方提供法规咨询、合同制作和签订、纠纷调处等服务。

(三)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参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主持民间调解活动。农村处在经济社会的快速变革中,各种矛盾纠纷会日益显现。广大律师公证应从预防和化解纠纷入手,及时向政府反映农民诉求,配合政府机关参与农村的疏导,为避免和解决发挥作用,促进社会和谐。

(四)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

农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是现实和迫切的,律师公证要以多种方式开展农村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活动,送法下乡、开设律师公证农村法制讲堂等,增强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目前农村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的切入点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认与流转;农业生产贷款;农业技术开发与知识产权保护;农产品、生产资料的购销、运输以及新农村建设中涉及的各种环保问题等。

(五)开展法律援助,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对农村中的五保户和低保户的社会保障、残疾人救助、灾害救助纠纷,赡养、抚养类家庭纠纷,交通、医疗事故等人身伤害案件及环境污染等关系到农民群众利益的纠纷和案件,律师公证应与法律援助机构相互配合,从促进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出发,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活动,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律师公证服务“三农”的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三农”工作的一系列政策,关注“三农”相关制度的发展进程,研究和预测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大量法律服务需求,如农村招商引资、投融资、土地相邻权、农村知识产权保护、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宅基地使用、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等,积极开拓农村法律服务领域。

篇(5)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紧紧围绕一个服务中心

我局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中心来做司法行政工作。做到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到哪里,司法行政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就做到哪里。今年以来,我局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从局各部门抽调专人协助做好银滩拆迁等重点项目征地拆迁过程中的法律宣传、纠纷调处和公证工作;二是根据XX市“百名干部实践锻炼计划”实施方案的精神,选派7名优秀的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并派出一名富有领导经验的同志到XX区银滩镇白虎头村担任基层党建工作“第一书记”。三是积极配合市里各项专项工作的安排,分别抽调9名同志参加打击传销、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市政府驻南宁上访遣返工作组和跟班学习等工作。

(二)切实抓好四项工作的落实

1、认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加强年”活动。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司法部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在全区开展“人民调解加强年”活动的意见》,制定出全市开展“人民调解加强年活动”工作方案,对全市开展“人民调解加强年”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加大“人民调解加强年”活动的宣传,不断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建立和完善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并对全市464个调解组织和2440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全面大普查,相关资料及时录入电脑,更新档案信息,进行电子信息管理。

2、做好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工作,建立化解矛盾长效机制。特别是在开展“矛盾纠纷百日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工作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扎根基层、贴近群众、便民利民、方便快捷优势,积极化解了一批矛盾,有效预防新矛盾,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中,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

3、以全区“政法宣传周”为契机,大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为深入学习全国、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宣传政法系统工作成绩,向社会各界展示政法系统努力向上、公正执法、热情服务的精神风貌,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年广西(北海)政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的要求,我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了“五个结合”:一是把“年北海政法宣传周”活动与推动我市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进入全区先进行列,促进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城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二是把“年北海政法宣传周”活动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区紧密结合起来;三是把“年北海政法宣传周”活动与年终工作总结紧密结合起来;四是把“年北海政法宣传周”活动与司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大家谈紧密结合起来;五是把“年北海政法宣传周”活动与元旦、春节开展慰问活动,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工作中重点抓好“四个活动”:一是召开了“年政法宣传周”活动动员大会,对政法干警和法律工作者进行了“年政法宣传周”活动动员,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二是开展大型的广场活动。市各政法单位于月日在北部湾广场分别开展了2次大型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出动法制宣传车5台,挂宣传横幅15条,出板报20块,印发宣传资料10000份,接受法律咨询800多人次,各县区政法单位在本辖区,根据自己的特点开展了大型的法制宣传活动,区政法委在北部湾广场除了开展法律咨询外,还举行了区“年北海政法宣传周”文艺演出,演出时间近2小时,观看群众近万人。三是开展刑释解教人员、人员回访调查和“结对子”帮教主题实践活动。月日,冯永昌局长带队到XX区召开刑释解教人员座谈会,结帮教“对子”,帮助他们克服各种困难,解决他们在创业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在帮教结对活动中,共结“对子”4对。四是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市、县区司法局还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到农村、厂矿、企业、学校、机关、社区等开展活动。

4、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律师党建示范点。年月,在自治区司法厅要求开展全区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我市律师行业开展以“广西律师事务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基础,充分发挥律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推进律师行业的创先争优活动。活动以“结对共建、先锋同行”活动为载体,在我市律师队伍中建立创先争优联系点,我市的启迪律师事务所被列为广西新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并被推荐参加“全区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党支部的评选;市律师协会会长、广西嘉友律师事务所主任毛家友及广西先导联合律师事务所庞兴中律师被推荐参加“全区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党员的评选;广西桂三力律师事务所北海分所和广西嘉友律师事务所被列为我市律师行业创先争优示范点。

目前,我市15家有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全部建立了独立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其余4家无党员的律师事务所,由我局指派了党建工作联络员,实现了党的组织在我市律师行业的全覆盖。

(三)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加强社会矛盾的化解。我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民调解加强年”攻坚活动。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互相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源头性、群众性的强大作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部门和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积极引导和组织他们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力求在基层工作的组织体系建设和功能发挥上有新的较大突破。主要措施:一是加大人民调解宣传工作,不断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使人民调解质量和公信力提到提高,及时化解一批老矛盾,有效预防新矛盾。二是做好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工作,建立化解矛盾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扎根基层、贴近群众、便民利民、方便快捷优势,认真指导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深入村组、社区、企业等单位,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到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三是普查、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对全市2350名人民调解员和464个调解组织实行一次全面大普查,并且以普查为契机,重点对村委(社区)人民调解委员进行调整充实,有效地把调解队伍的群众性、专业性有机统一起来,优化人民调解队伍结构。

月份,全市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6087起,调处6087起,调处率100%,调解成功5888起,调解成功率96.7%。防止民间纠纷激发288件。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到目前为止没有激发,也没有发现因调处不当而引起杀人、伤害事件的发生。

----创新社会管理。(一)扎实开展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今年月,我市召开了市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县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综治办主任、司法局长等人参加的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会议,对今后一段时期的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

截止目前,全市共有刑释解教回归社会人员477人,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帮教率、安置率均为100%,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

(二)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前期工作。根据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今年在全区范围内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一是及时传达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并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莫亦翔担任组长,公、检、法、司等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由局领导带队组织本局业务科室及县区司法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到XX市司法局学习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经验。三是起草了《XX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呈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一是继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密切跟踪、指导律师、公证员对敏感性、群体性案件的处置及情况报告,正确指导律师、公证员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推动社会矛盾纳入法制化轨道。二是积极引导全市律师、公证员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三是加大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力度,提高咨询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12348法律援助热线”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职能中的重要作用。

今年-月份,我市律师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163家,办理诉讼1449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53件,接待法律咨询2607人次。办理公证7999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91件。

(四)扎实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着力推进依法行政。月,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恒为团长的自治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团,对我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小东参加了意见反馈会。检查验收期间,检查验收团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台帐和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实地检查和抽查了机关单位、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不同类型单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情况,并以较好的成绩顺利通过自治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团的检查验收。检查团认为,在“五五”普法工作中,市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领导重视,重点突出,措施得力,形式多样,注重创新,“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深度、有广度、有成效,较好地完成了自治区和市“五五”规划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通过普法和法治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今年至月的三个季度,我市行政败诉率为零。同时,民众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我市年比年下降86%,年比年下降50%的基础上,今年至月份又比去年同期下降76%。

----加强廉洁公正执法。(一)加强了全局干部理论学习。制定并下发《XX市司法局年理论学习方案》,学习明确到内容,活动确定到主题,责任落实到个人。通过认真组织和严格检查督促,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了广大干部秉公执法、勤政为民的素养。(二)多渠道、多形式地培养、选拔和使用干部。选派一批优秀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跟班学习或从事专项工作。(三)举办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班。一是8月举办全市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来自市及市辖县、区各法律援助中心和全市37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员以及12348法律援助热线值班人员共90多人参加了培训。这是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规模最大、人员最多、范围最广的一次业务培训。通过电脑实际操作讲解12348法律援助热线平台的管理使用和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方法和流程,有效地提高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者公正执法的水平和能力。二是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不等不靠,全力以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培训农村维稳骨干7期,1110人。

二、存在不足

1、“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近五年来,我市每年普法经费只有8万元,技术装备落后,工作开展艰难,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普法工作需求。一定程度地影响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相对紧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更好开展。

3、公证律师执业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公证律师监管制度亟待完善,党建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年工作设想

1、继续做好社区矫正试行工作,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机构,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2、继续抓好基层法律服务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大力拓展农村法律服务领域,积极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篇(6)

一是推动责任落实。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本院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内容,纳入监督责任范围,规定各部门必须在联席会议上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小结汇报,计入本院每个季度的绩效管理考核,督促院党组、党组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廉政教育。把专项整治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结合起来,与“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结合起来,通过组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典型示范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有针对性地抓好预防工作。

三是开展督促检查。按照专项整治活动动员部署、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的要求,针对重点整治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八个方面,采取自我查摆和案件回访、定期督察和不定时检查、专项督察和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部门和环节,查摆问题是否客观、整改落实是否到位,督促各部门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

篇(7)

诊所法律教育的特点

在诊所法律教育这种教学方法中,学生面对的问题和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情景相类似,学生通过进入自己的角色来解决问题,在努力判断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要求与他人进行交流,学生的表现也会得到仔细的评价。概而论之,诊所法律教育有如下特点:

1.诊所法律教育使用真实的背景材料

传统的法律教育常用已知的案件或虚拟的案件作为背景材料。而诊所法律教育用的是真实的案件背景材料、建立在真实的当事人基础之上。因为是真实的案件,学生

会设身处地地替当事人着想,理解当事人的感受,真正负责地去办案,增强学生的职业责任心。此外,还可以对法律领域中的许多技能,如接待、咨询、谈判、起草文件等多个方面进行训练,让学生理解法律和律师的社会角色。

2.诊所法律教育使用有特色的教学方法

诊所法律教育常使用的教学方法有提问式教学法、对谈式教学法、互动式教学法、模拟训练教学法和个案分析教学法等。这些教学方法可以充分调动学生关注问题的积极性,培养独自探求真理的习惯,掌握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技巧,借以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

3.诊所法律教育培养学生完全不同的思维方式,传统的法学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学理性思维,将公平和正义的理念植入学生的头脑当中,即“法官式思维”

诊所法律教育要求学生用律师的思路去思考问题,从委托人的角度出发,寻找有利于委托人的解决问题的途径。

4.对学生的评估方法不同

传统的法学教育以学生的成绩作为惟一的评价标准。而诊所法律教育更注重学生的自我评价。学生关心自己承办案件的成败、关心当事人对案件结果的感受、注重自己办案的感受。案件的成败不是评价学生的惟一的标准,重要的是让学生在办案过程中得到锻炼,学到方法、知识、技能,即使没有成功,也可以获得很好的评价。

诊所法律教育中的诊所构建

1.确立目标诊所的目标

第一个目标是教导学生对真实的当事人有重大意义的事件接受和承担责任,这个目标并不适用于每个诊所,有的诊所可能更重视研究和写作技巧。第二个目标是教授学生新领域中的法律,大多诊所只关注实体法的一个或两个领域,希望学生熟悉该领域中独有的原则、制度、程序、冲突、习惯及职业道德问题。第三个目标是为有需要的人提供免费服务。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是诊所第四个目标。第五个目标是教授合作,让学生学习与同伴合作的技巧。第六个目标是教学生学会处理复杂的情况,理解理论、事实和证据之间的关系。第七个目标是为学生创造机会使他们思考自己的社会价值,而且可以鼓励学生考虑职业选择。第八个目标是遇到有挑战性的职业伦理道德问题时,诊所教师在鼓励学生处理案件的同时去思考这些问题。第九个考虑的目标是提高学生的创造力。诊所可以通过讨论多种工作方案、运用角色扮演等方法来刺激学生的创造力。最后一个目标是教授传统的技能,就是在学生进行标准的法律活动时,如调查、法律写作、咨询等,向学生传授经验,给予他们引导及个性化的信息反馈。

2.配备诊所教师

一个诊所可以配备两个或更多的教师,也可以在同一法学院内设立几个不同的诊所,每个诊所都配备自己的教师,让助教或研究生进行辅助,在少量案件中聘用非诊所教师一同参与指导。诊所配备教师的数量不仅仅取决于法学院提供资源的能力,还要看诊所的目标。例如,诊所教师主要传授的是传统的辩论技巧,那么,他就可以指导相对多的学生,需要诊所教师的数量就可以较少。另外,诊所教师应同时具备诊所实践知识和多方面的教学经验。这就要求诊所教师需要有该诊所案件的专业知识,不能因为教师和学生都是诊所专业领域的新手而使当事人蒙受损失,诊所教师应当经常拜会当地有经验的执业者,经常与司法机关进行接触,还可以参加实务方面的培训,诊所教师可以利用业余时间来案件。

3.诊所设施方面的准备

诊所应该准备某些实务手册。这种实务手册是让学生熟悉在某一特定法律领域中适用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可以采用现成的,也可以编写一本新的。诊所应收集一些和诊所工作联系特别紧密的资料,建立一个小图书馆,最好还要有一个电子数据库。诊所还应该有一个专门的办公室,以及一间专门用于会见当事人的专用房间以及购买和维护设备的资金。除此之外,诊所还应该建立一个标准化的档案管理系统、制定受理案件的标准和程序及案件的终结和交接程序。诊所法律教育虽然强调实践,但也应该有课堂教学的内容。课堂教学可以由诊所教师亲自完成,也可以聘用其他教师来完成。

诊所法律教育中学生的主要工作

1.会见真正的当事人并为他们提供服务。在诊所中,学生与当事人进行面谈,分析他们提出的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并在各种非正式的场合作为他们的人。指导律师(诊所教师)主要是为学生提供咨询、指导学生如何做出决定。学生行为的后果由诊所教师来承担。

2.学生在诊所中做的是真正的律师工作,也就是说,学生要写诉状、调查取证、询问证人、到法院阅卷、与对方律师或当事人谈判、向当事人提出建议、写信、打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