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9 15:31:43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专项资金审计报告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1.打破股室界限,成立大财政审计组。县审计局在财政审计过程中,对县财政局、县地税局等单位组织预算收入的审计和县国土资源局、县科技局、县文化体育局、县红十字会等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组成一个统一的审计组,并制定统一的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审计结束后出具统一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处理标准,大大整合了审计资源,切实提高了预算执行审计的协同性,形成了财政审计的整体合力。
2.扩大审计覆盖面,深化审计内容。2012年在审计任务繁重的情况下,确定了县财政局等6家预算执行单位为预算执行审计对象,并延伸调查了所属5个乡镇单位,占县本级预算单位的20%。在扩大审计覆盖面的同时,深化审计内容。在财政审计及项目安排中,以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为基础,以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为依托,以财政支出为重点,以资金流向为主线,对财政资金涉及到的领域和项目进行全方位的审计和审计调查。重点围绕县本级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并结合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政策实施情况、涉及民生的各类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等深化审计内容。从而促进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
3.将全部财政性资金纳入财政审计范围。在项目安排上,统筹安排政府预算、部门预算、民生资金等各项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上级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在编制审计方案时将一般预算收支、非税收入、专项资金等全部财政性资金纳入预算执行审计范围,摸清财政性资金的规模、财力结构和主要专项资金管理的现状,使预算审计的内容更加完整。加大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上级直接拨付部门的专项资金的延伸审计力度,使预算执行审计的力度得到了提高。
4.将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充分利用审计调查方法灵活、便于操作、易于深入的特点,对涉及民生的教育、卫生、三农等专项资金通过审计调查的方式,调查资金到位和政策落实情况,并注重分析和解决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体制上、制度上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5.改进审计手段,充分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开展财政审计。在财政审计中改变传统审计方式,不断创新审计技术和方法,大力推进计算机辅助审计。针对县级政府部门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县级审计机关从以往审计财政财务纸质数据为主向以审计电子数据审计转变。审计人员不仅能够将电子数据自行采集和转换,同时能够编写SQL语句进行数据查询和分析,大大提高了财政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二、县级财政审计工作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
1.县级财政审计范围和内容不全面。规范的财政审计范围应该包括:一般预算及审计;建设性(含债务)预算及审计;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审计;社会保险预算及审计;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预算及审计;各种专项资金及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及审计等。但是目前县级财政审计主要侧重于预算执行审计,涵盖了一般预算和部分政府基金预算等内容,但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审计和地方财政收支的审计覆盖面不足。由于受审计资源和审计手段制约,县级审计机关的财政审计难以完全覆盖财政资金的筹集、分配、拨付、管理、使用以及绩效评价等各个环节,往往只关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环节,对资金筹集和分配以及绩效方面关注不够。
2.县级财政审计独立性较差。财政审计是县级审计机关永恒的主题,但是应该看到,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对象虽然是财政、地税及有关预算单位,但实际上的审计对象却是本级政府,而且财税部门的好多行为也都体现出了本级政府的意图。由于县级审计机关是本级政府的组成部门,干部任免受制于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审计受到各方面的牵制、压力,很难体现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性。所以对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的目标和应该发挥的作用,不能完全做主。造成很大程度上只能参照上级审计机关项目执行,审计重点也只能放在财政自身和部门的违规问题上,而对本级政府财政管理、公共财政体制上的问题涉及较少,导致审计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3.审计时间紧任务重,影响了审计效果。在预算执行审计中,由于审计人员普遍较少,而预算执行审计时间上又要求比较紧,在3月份进点,被审计单位涉及财政、地税、预算单位,还要完成小组审计报告、同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作出审计决定等审计程序,必须在5月中下旬结束审计。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人手不足等原因,导致审计范围不大,审计覆盖面不宽,有的问题查得不深不透,没有达到预期的审计目标,影响了审计效果。
4.审计成果利用不足。审计成果最终体现在审计报告、审计专题报告以及审计信息等方面。目前,县级审计机关大多只重视审计报告的完成和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审计结果报告的完成,对审计成果的分析不够,从体制机制方面分析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方面不够,能够被党委、政府采纳的审计信息和专题报告不多,审计成果转化不足。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多数只是在审计报告中体现,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问题的力度不够。
三、进一步深化财政审计工作的思路和建议
1.明确财政审计的目标。财政审计的目标必须站在推动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的高度,把预算执行审计与财政体制改革,预算执行审计与专项资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投资审计以及整个审计工作结合起来,促进政府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制度。
2.改进审计方法,预算执行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审计机关面对工作量大、时间紧、人员少的矛盾,要改变预算执行审计与其他审计各自为战局面,改进审计方法,树立财政审计大格局理念。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时,以预算执行审计为龙头,选择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进行审计;在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时即确定意向审计的专项资金的规模、资金流向等,实现资源共享,既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又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
第一条为加强**市(本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增强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意见》(湖委发〔2005〕23号)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市政府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委。
第二章资金来源
第三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在市财政开设专户,实行专项管理。2005年安排2000万元,以后视财力状况每年有所增长。
第四条除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外,市技术创新资金要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第三章资金使用
第五条专项资金按照"产业导向、开放统一、竞争择优、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扶持和引导力度。重点用于市本级范围内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对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企业装备投入、技术成果引进等重大项目的支持。
第六条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1、符合市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产业导向目录。
2、项目已完成或基本完成。属技术改造范畴的项目,必须完成或基本完成设备的投入;属技术创新范畴的项目,必须完成项目计划任务并通过验收,且项目产品已实际销售。
3、项目在所列计划确定的实施期限内完成的。
第七条资金的支持方式:
1、装备投入补助:市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一般按设备实际投资额的3%给予补助;传统产业高新化的项目一般按设备投资额的2%给予补助。
2、技术成果引进补助:市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一般按技术交易额的15%给予补助;传统产业高新化的项目一般按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补助。
3、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补助:加大对市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行业公共技术中心建设的扶持,每年按其年度实际投入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补助比例要高于面上企业。
4、示范项目奖励:每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评选10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并对每个项目给予一定奖励资金(其中县属项目发奖牌,不发奖励资金),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实施突出贡献人员的奖励。本奖励资金不纳入上述1、2条计算口径。
5、单个企业补助额控制在100万元以内。
6、专项资金的安排与市技术创新资金安排统筹考虑,市技术创新资金、市科技三项资金已重点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原则上不重复安排。
第八条资金申报应提供的材料:
1、**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项目计划批准文件。
3、投资情况审计报告或审核报告,包括:①主要设备购置凭证(申请装备投入补助的项目);②技术成果引进合同及支付凭证(申请技术成果引进补助的项目);③企业上年度会计年报审计报告;④企业上年度增值税、所得税汇缴报告;⑤其他需要的材料。
第九条资金申报和安排的程序:
1、每年由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组织申报,并通过“**工业网”公示(其中列入市科技三项资金安排项目,由市科技局另行组织申报)。
2、企业向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第八条第1、第2项申报材料。办公室汇总后会同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对项目进行调查初选,确定年度资金拟安排项目。
3、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中介机构对拟安排项目进行投资情况审计,或由市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对拟安排项目进行审核。
4、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审计、审核情况和当年可使用资金额度提出年度资金安排建议方案,报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后,由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资金安排使用计划。
第四章资金拨付和管理
第十条资金的拨付: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市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年度安排使用计划到市财政局办理相关手续后,由市财政局通过“网上银行”将资金直接划拨到项目承担单位。
第十一条资金的监督管理与检查:
1、项目承担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科学、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2、企业收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后作为增加“资本公积”处理。
3、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规范、合理使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浙政发〔**〕35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17号),做好我省节能降耗、工业节水及清洁生产工作,推进全省“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的完成,根据《**省节能、工业节水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浙财企字〔2005〕10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申报**年度节能、工业节水专项资金和清洁生产奖励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节能、工业节水专项资金
(一)申报内容
1.节能项目。按照国家《“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和《**省“十一五”节能专项规划》确定的节能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内容,分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区域热电联产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绿色照明工程、能量系统优化(系统节能)工程、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及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
2.工业节水项目。按照《**省“十一五”工业节水规划》确定的节水示范工程和节水型工艺、技术内容,分高用水行业(电力、钢铁、有色、石油石化、化工、造纸、纺织、食品加工等)的节水技术改造;推广和应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包括废水重复利用和中水回用)、冷却节水、热力和工艺系统节水、洗涤节水效果明显的工艺、技术和设备;雨水、污水、矿井水利用,海水淡化及海水直接利用,其他利用非传统水资源替代淡水资源项目;开发和推广低水耗的用水产品。
(二)项目选择原则
1.符合国家和我省的产业政策,符合《**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及产品导向目录》和《暂行办法》要求。
2.紧密围绕专项资金申报内容,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根据我省节能改造目标和工业节水重点方向,要求节能、节水技术先进、实用,效果明显,并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3.在全国、全省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有示范和带动作用,有助于提升节能和工业节水的整体技术水平,有利于促进全省节能降耗目标和工业节水目标的完成。
4.项目承担企业综合实力较强。企业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近2-3年经济效益较好,企业银行信用等级优良,项目资本金落实。
5.符合《**省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办法》及《**省能源利用监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优先选择省重点用能单位申报的项目。
6.优先选择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申报的项目。
7.优先选择**年至**年度实施完成的项目。
8.**年已获省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此次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
1.各市、县(市、萧山区、余杭区)经贸委(经委、经贸局)和财政局联合上报申请文件(省级单位由主管部门或集团总公司上报申请文件,萧山区、余杭区须经杭州市转报),并填报**年**省节能、工业节水财政专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
2.项目申请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1)**年**省节能、工业节水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
(2)项目实施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项目的主要内容,技术先进性,项目完成情况及成效等;
(3)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项目投资情况专项审计报告。为规范审计报告格式,今年的专项审计报告中须统一填报“申报**年节能和工业节水专项资金项目直接投资额汇总表”(见附表3),相应凭证复印件请报当地财政局和经贸部门核实并保存;
(4)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公司财务报表;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相关部门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3.涉及新产品、新技术的项目还须附相关科研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评审意见;国内外技术转让的,附相关技术合同复印件;属于发明专利的,附相关专利证书复印件。
(四)申报要求及程序
1.申报材料一式2份(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各1份),须同时提交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其中书面材料按A4纸张规格打印、装订成册。
2.申报材料应一次报送齐全,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
3.申报单位应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规范性负责,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4.各申请单位按财政隶属关系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当地经贸委(经委、经贸局)和财政局。
5.各市、县(市、萧山区、余杭区)经贸委(经委、经贸局)和财政局接到申报材料后要按照专项申报内容和选项原则,依据《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严格审查项目申报材料,并审核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认真把好初选关,积极推荐本地区优秀项目并联合行文上报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各县(市)经贸局同时报市经贸委(经委)备案。
6.省级单位按上述要求直接报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
7.申报名额:为集中财力扶优持强,并适当兼顾地区平衡,各地申报的节能及工业节水专项名额为:省辖市不超过4个(义乌市按省辖市标准),经济扩权县(市、区)不超过3个,其它县(市)不超过2个。超过规定上报数不予受理。省级单位不限。
8.申报日期:各市、县(市、萧山区、余杭区)经贸和财政部门于**年8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分别报送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五)为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作为**年申请专项的前置条件,请你们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年节能(节电)、工业节水专项项目完成情况,填写**年省节能、工业节水专项资金项目完成情况表(附件4)后一并报送。
(六)联系方式
1.省经贸委资源处联系电话:0571-87056763,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
2.省财政厅企业处联系电话:0571-87058472,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二、申请清洁生产奖励资金
由各市经贸委(经委)、财政局按照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年度审核评分排序和专家验收综合评审意见,推荐本地区先进企业,每个市报送名额不超过4家企业。
(一)申报条件
1.列入省计划的**年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合格企业;
2.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效果明显,清洁生产成果显著;
3.被评为**年“绿色企业”的企业,优先推荐。
(二)申报材料
1.**年**省清洁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5);
2.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只需首页复印件);
3.企业清洁生产总结报告(不超过3000字);
4.清洁生产验收意见;
5、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公司财务报表;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申报要求及程序
1.由各市经贸委(经委)、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申请材料一式2份(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各1份),须同时提交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其中书面材料按A4纸张规格打印、装订。
2.申请材料应一次报送齐全,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
3.申报单位应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和规范性负责,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一、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
1、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2、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3、企业基本情况表;
4、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登记表;
5、法人执照;
6、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7、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评价意见;
8、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
9、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新增主要设备表;
10、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资质复印件;
11、《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的申报条件》第4、5项规定的相关资料;
12、申请无偿资助项目的企业已投入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凭证汇总表及凭证复印件;申请贷款贴息项目的企业已发生贷款的“借款凭证”汇总表(银行贷款进账单)及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合同和借款凭证复印件;
13、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1)资产负债表;
(2)现金流量表;
(3)损益表;
(4)审计报告;
14、完税证明汇总表及完税(免税)证明;
15、生产许可证(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ISO9000证书(有证企业)等复印件;
16、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证明(、新产品证书、行业专家意见等);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项目
1、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封面);
2、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3、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表;
4、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登记表;
5、法人执照(复印件);
6、经协作银行盖章确认的年度贷款担保情况汇总表(原件);
7、年度会计报表和专项审计报告:
(1)资产负债表;
(2)现金流量表;
(3)利润表;
(4)担保余额变动表;
(5)专项审计报告;
8、完税证明汇总表及完税(免税)证明。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要点
目录
Ⅰ.项目申请材料的组成
Ⅱ.北京在筛选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基本做法
Ⅰ.项目申请材料的组成
一、 对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的申请材料包括:
1. 企业的基本情况表
2.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重点、难点
3. 企业已投入项目自有资金凭证或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合同
4. 有关项目的文件:如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环保评价意见等
5. 有关企业的文件:如法人执照、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完税证明、ISO9000证书等
6.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证明:如生产许可证、新产品证书、行业专家意见等。
二、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概况
2. 企业基本情况
3. 产品需求分析和实施的必要性
4. 实施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5. 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和资金构成
6. 人员培训及技术来源
7.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8. 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一)项目概况
概要性的介绍如下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产品和工程技术方案;主要设备方案;建设地点和计划安排;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方案;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编写基本原则:
内容清晰、简明扼要、分条分项编写
突出总结项目说具有的亮点
(二)企业基本情况
应说明以下基本内容:
1. 企业注册资金、性质及股权结构;
2. 企业历史沿革;
3. 企业规模、经营情况、人员说明;
4. 近三年来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税金等;企业银行信用、纳税信用情况;
5. 企业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说明;
6. 其他:根据专项申报要求及企业特点、特色所做的说明,如企业品牌、自主技术、企业认证等说明。
编写基本原则:
表明项目单位具备承担项目的资格、符合申报条件、企业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企业是否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产品需求分析和实施的必要性
包括:
1. 项目政策符合性分析;
2. 产品需求分析;
3.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编写基本原则:
以项目本身或实施带来的效果/影响为基础,不可为迎合申报重点而拼凑,也不宜过分夸大、渲染。
(四)实施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
技术方案;
设备方案;
工程方案;
项目实施的目标:
该目标的制定宜与专项目标相一致,如实现市场的扩展、增加就业、实现企业技术进步等。
(五)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和资金构成
项目总投资:
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安装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基本预备费;建设期利息等。
建筑工程费:一般按建筑工程量(平方米)乘以单位面积造价确定。
设备购置安装费用:按项目设备方案清单,通过市场询价或者其他方式确定设备价格。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建设管理费、前期咨询费(可研、环评等)、设计费、招标及监理费等组成。各项费用可按实际合同额计入,也可按有关取费标准计算确定。
基本预备费用:可研阶段可按建设工程费、设备费、其他费之和的8%--10%计入。
建设期利息:按项目贷款合同计算。
资金来源和构成:
项目资金来源包括企业自有资金、贷款、其他三类。
自有资金投入:报告须提供已投入自有资金凭证,包括:项目新增设备的购买发票、建筑工程合同及收据等材料。
贷款:明确项目贷款总额及其构成,提供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
其他来源:对项目其他资金来源,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如股权投资等。
关于申请政府资金部分:根据专项“通知”,自有资金、贷款、其他资金来源构成了项目总投资,因此申请政府资金部分不计算在项目资金来源中。
每个专项通知均对资金支持方式和额度有明确说明,申请资金支持应不超过专项资金支持限额。
(六)人员培训及技术来源
组织机构设置:说明企业现有组织机构、人员构成情况,根据项目实施的需要,制定合理的组织机构设置方案。
人员培训:提出员工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岗位、人数、培训内容、相关费用等。
技术来源:说明项目技术来源,如企业自我研发、合作开发、专利和技术购买引进等
人力资源配置:研究确定各类人员,包括生产人员、管理人员、后勤人员的数量和配置方案,确定项目新增就业人员数量及人员来源。
(七)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项目实施现状:说明项目起始时间,目前已完成的政府批复及其文号,如项目规划、土地、环评、核准或备案等,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已完成的主要工作量等。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要求项目应于2019年底前建成且建设期不超过2年。项目申报应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合理安排实施进度,并编制项目进度计划图。
项目招标:项目拟申请政府资金补助或贴息,建议项目对涉及的主要内容,如土建、设备、材料等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
(八)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经济效益分析:
投资项目的财务评价:主要是进行财务盈利能力和债务清偿能力分析。
主要财务指标:收入、利润、税金、项目投资回收期、项目内部收益率、投资利润率等。
财务评价方法:对于新建项目且财务相对独立的,可采取新设项目法人财务评价方法;对改造项目,应采取增量分析方法计算,即通过“有项目”和“无项目”对比计算确定。
财务评价基础数据和参数:
主要包括项目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投入品的价格;产品销售价格;税费;计算期;固定资产折旧率;基准收益率的确定等。
价格测算:项目投入品/产品现有或可参考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确定项目计算期内的价格水平。
税费:财务评价涉及的税费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税种。
计算期:包括建设期和生产运营期。
财务基准收益率:财务基准收益率是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的基准,也是项目在财务上是否可行的最低要求。
销售收入与成本费用估算:
销售收入:是指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
总成本费用: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因生产和销售产品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财务分析常用指标:财务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财务净现值 FNPV、投资利润率
财务内部收益率:指项目在整个计算期内各年净现金流量现值累计等于零时的折现率,是评价项目盈利能力的动态指标。
投资回收期:是指以项目的净收益偿还项目全部投资所需要的时间,起始时间为从项目建设年起。
财务净现值:是指按设定的折现率(财务基准收益率)计算的项目计算期内各年净现金流量的现值之和。
投资利润率:是指项目在计算期内正常生产年份的年利润总额(或年平均利润额)与项目投入总资金的比率。
社会效益分析:
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关联交易,是指涉农业务或资金主管部门(以下统称主管部门)与其关联方发生的有关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的立项争取、拨付、使用等环节而产生的经济交往活动。主管部门的关联方,以往主要是这些部门掌管资金分配权、项目审批权的个人或其家人、近亲开办的经济实体。最近几年来,由本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出资入股成立的公司逐渐占据主导地位。无论其形式如何,这些关联的共同特征之一都是其经营活动内容在关联部门的行政职权范围内。它们之间的关联交易会严重影响到其他经济主体享受国家涉农专项资金补助、支持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与此相关的财政涉农专项资金改革,是指财政专项资金根据项目、要支持发展与补助的涉农事业内容来确定投入的方向、资金数量等,而不再区分补助对象经济所有制性质。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等都是如此。这一重大政策调整,对于带动、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到涉农产业、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带动农民致富,具有深远的影响和重大意义。但同时,也为关联交易大行其道打开了方便大门。
涉农专项资金中的关联交易违规与否?涉农专项资金检查和审计中遇到关联交易应该如何处理?仅从关联交易的形式上,是不能贸然下结论的,因为现有的法律法规没有涉及这方面的规定。对关联交易的审计应该注重其实质性审核,即除了常规的检查程序外,还应该对其违规与否进行判断。但由于目前一方面缺乏客观、公允的定量判断标准;另一方面,缺乏法律法规依据,违规的判定没有法律效力,无法进行处理处罚。因此,当务之急是政府有关方面要采取多种措施,限制和规范涉农专项资金中的关联交易,谨防有关部门和个人通过关联交易的合法形式,将手中的行政职权转化成为本单位职工和利害关系人谋取私利的工具。
乡镇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坐收坐支,报账、记账不及时,潜盈潜亏普遍。乡镇收取的土地押金等款项存放在出纳处,直接用于其他事项支出,未按规定缴存财政专户,部分乡镇出纳还兼收款收据开具工作,且乡镇对收款收据开具情况与收款入账情况缺少核对,再加上乡镇报账、记账不及时等因素,乡镇潜盈潜亏普遍。
二是收入核算不完整,未能真实、全面地反映当期乡镇收入状况。部分乡镇在收到上级用款指标时没有及时确认收入,年终对于结余的用款指标也未确认收入;个别乡镇收到收入款项不作收入核算,而是挂在往来账中,并直接在其他应付款中列收列支,未能真实、全面地反映当期乡镇的收入状况。
三是备用金管理松散,大量现金交易。乡镇对于备用金管理普遍较松散,备用金借款动辄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现金交易量大。如,某县2015年度,仅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至55个出纳个人账户资金就达77309万元,其中支付至某乡镇出纳高达5015万元。从以往审计过程中来看,发现个别乡镇存在用未经领导审批的原始凭证报账、出现报账错误、出纳备用金往来帐核算不清等问题。财政资金安全存在较大隐患,财政资金直接(授权)支付还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四是存在套取、挪用专项资金现象。根据某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实行直接支付,即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需要支付项目资金时,必须向县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或县乡镇财政管理局提供合法的支付原始凭证及资料(直接支付申请书、合同书、项目概算书、项目实施进度报表、税务工程发票等),乡镇实施项目的专项资金,县乡财政管理局将资金直接支付到项目实施单位或个人。审计过程中发现,部分乡镇依据村级收款收据办理专项资金拨款手续,没有取得发票等合法的支付原始凭证及资料,乡镇财政所将专项资金支付至乡经管站(村级财务代管机构);个别乡镇先按专项资金监管要求编制和出具了一整套项目资料,自行到税务机关代开虚假发票,从而套取专项资金转入乡镇出纳处,然后以某自然人或某单位交赞助款等形式缴入单位账中,挪作他用。乡镇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存在较大风险。
五是三公经费核算不完整,人为调节费用类别。乡镇其他支出中的招商引资费用存在报销大量招待费情况,甚至一些没有名目、招待对象不详的餐费、礼品等发票被归集到其他支出类别中。
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是会计核算体系不规范。乡镇财政所绩效与所在乡镇政府绩效挂钩,乡镇财政所存在从乡镇政府报销费用或收取乡镇政府赞助的情况,会计人员与乡镇政府利益趋同,乡镇财政所独立性不强;没有制订乡镇会计业务操作指南,也没有下发统一的乡镇会计业务核算规范,再加上乡镇会计人员结构不合理,部分会计人员专业知识不够,对新会计知识更新不及时,造成会计制度执行偏差较大。
二是会计监督机制不完善。全县所有乡镇的记账凭证均由县乡镇财政局少数几个人远程审核,由于人手少、业务量大、审核人责任心不强及业务水平限制等原因,审核人员并非认真审核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内容,甚至采取一键点击进行批量审核,存在少数假账、错误账目被审核过关的情况,审核把关不严,监督失效。
三是会计质量检查、考核不到位。上级业务部门对乡镇会计质量进行检查时,部分检查人员流于形式,抹不开情面,导致考核方式方法不尽合理。如,某镇财政所多次被评为先进财政所,但审计部门检查时发现存在:未经审批即办理会计核算、白条入账、列支招待费无招待明细清单、往来账目核算不清、工程项目账务不清以及多计算分成款等重大财务管理问题。
四是会计业务培训针对性不强。当前,部分乡镇会计人员对于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基本财经法规还处于一知半解状态,甚至对于收到用款指标的正确会计分录如何编制都模糊不清,对于清晰写着礼品二字的发票、餐馆餐费发票,会计却将其列作办公费核算。鉴于会计人员频频犯如此低级错误,对于乡镇会计培训还应从基础业务开始抓,着重强化会计人员财经法规意识,将培训成果体现在实际操作中、解决问题上。
五是监督检查成果传递渠道不畅、共享程度不高。关于乡镇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县审计局在以往对乡镇审计过程中都有所发现,且也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或建议。由于审计报告分发对象范围的限制以及审计报告接收者对于审计报告的关注重点不同,审计报告接收者未就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及时向相关责任部门批转意见,且审计部门与乡镇财政管理主管部门也未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乡镇在整改时,仅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审计查到什么问题才改什么问题,未能从制度上、从源头上去彻底整改,造成屡审屡犯的局面。
改进乡镇财务管理的措施建议
一是举办业务培训班。一方面,举办有针对性的会计实务操作培训,特别是组织会计人员学习财经法规,深入领会责任追究制度,使会计人员切实履行职责,主动拒绝办理违反财经法规的业务,使乡镇无法弄虚作假;另一方面,纪检、组织、财政和农工部等部门应有计划地组织乡镇领导进行会计业务、财经法规培训,达到分管财务的领导要懂财务,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都懂财经法规,并深知违反财经法规的严重后果,使乡镇不敢弄虚作假,从源头上保证会计信息真实性、合法性。
二是加强会计业务审核和内审监督。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会计审核流程,明确审核责任,并建立审核责任人追究制度,杜绝审核人员一键批量审核,做到每笔必审、审必严;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乡财县管体系下的内审制度,充分发挥内审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财经法规行为。
三是编制会计核算操作指南及健全会计业务指导机构。一方面,乡镇会计核算操作指南应明确:编制记账凭证所需的原始凭证类别及要求、会计明细科目使用方法和原则、费用分类标准等。同时,结合县所属乡镇总体情况,编制出常用会计业务分录样本供乡镇会计人员参照,以此统一规范乡镇会计核算业务;另一方面,成立乡镇会计业务指导小组及选定会计业务指导负责人,以便及时解答会计人员对会计业务中新问题的咨询,及时对新会计业务提出指导意见以及适时修订乡镇会计核算操作指南。
关键词: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建议
财政专项资金是指上级政府划拨给下级政府的用于扶持或发展特定事业的专用资金。我国的财政专项资金是政府为了更好的执行我国特定时期、特定政策而专门设立的资金,这些资金可运用于多个方面,例如公共卫生事业建设、农村经济建设等,是为人民大众服务的专项资金。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财政专项资金投入规模越来越大,其绩效审计问题也备受瞩目。实施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可以保障财政专项资金合理、合法使用,强化国家政府部门的审计职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经济健康运行。
一、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目标和方式
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可以有效的规范监督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我国政府的财政审计部门要针对政府所有部门的财务收支情况及其资金运用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开展审计工作,由于财政专项绩效资金属于财政审计的延伸,所以在此基础上,还要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达到所预期的目标进行重点审查,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初级目标是合法性与真实性;终级目标是经济性、成果性以及效益性。随着时代的发展,现阶段的审计方式主要是将结果作为导向、重视审计成效和审计效益的绩效。利用此种审计方式可有效填补我国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在其审计目标与成效运用这两个方面所存在的漏洞,它打破了我国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审计在审计技术方面的限制。国家审计部门不但要审核政府部门及具体项目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预算执行情况是否具有真实性与合法性,并且专业资金的运用是否具有真实性、合法性,还要审核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目标,查看其工作的成效与效益。
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必要性
(一)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
财政专项资金从申报到立项,再到审批、发放及运用,各个环节都要有国家审计部门的审计与监督,这样既能使财政专项资金的流动性加快,又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起到强化作用,让项目资金真正落实到位。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工作是开展财政监督管理的一个有效方式,同时也符合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标准。
(二)提高政府绩效的必然要求
近几年来,我国政府在社会义务、经济建设方面所承担的任务越来越多,国家可应用的资源压力也日渐增加。我国政府急需解决的问题,就是通过何种方式既能使有限的资源来满足公共品不断扩张的需求,又能缓解日渐增加的财政压力。而绩效审计作为一种检测和评价我国政府支出效益、促进政府提升支出绩效,对我国当前的经济压力具有很大的缓解能力。
(三)审计职能发展的要求
我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目标包括:合法性、真实性、经济性、成果性及效益性。他们之间既有联系性,又有制约性。首先,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是保证绩效意义与成效的前提条件;其次,绩效是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使用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的扩展与外延,所以说在真实性、合法性的前提下将注意力转向资源配置、资源使用及资源管理的绩效上,才能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着引导性、特定性及积聚性的作用。
三、针对深化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提升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
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使审计人员的结构进行优化,是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的条件之一。现有审计人员要多开展知识培训活动,拓宽其知识面;同时还要借助民间审计的力量,创设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专家库,开展外聘专家审计制度,借助外部力量,对审计人员的结构进行优化。
(二)设立完整的法律体系
法律法规建设是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依据。依照法律要求进行审计是审计工作的最基本原则,只有设立完整的法律体系,审计工作人员在开展审计工作时才有法可循、有法可依,但我国在这方面的法律制度还不健全。所以,要尽快制定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法律法规,明确其法律地位。
(三)要充分认识到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重要性
绩效审计工作作为政府审计工作的重头戏,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审计部门要大力宣传绩效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还要将已取得的效益审计成果展示给政府及大众,以获得政府的重视、群众的支持。审计工作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增强其责任感与使命感。
(四)完善审计评价标准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估标准是用来评估审计对象专项资金绩效水平的工具,审计工作人员利用绩效评价标准得出审计报告。我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标准的制定是在总结我国多年财政审计工作经验的前提下,学习国外先进的绩效审计标准,制定适合我国发展的标准体系。
四、结束语
财政专项资金对国家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做好审计工作有利于促进财政支出平衡,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各级政府部门要给予高度重视,还要积极配合我国财政审计部门的绩效审计工作,使财政专项资金最大限度的发挥其作用。
参考文献:
[1]审计署贸易审计局课题组.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审计的思考—基于2011年内贸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审计的探索[J].审计研究,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