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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协议精品(七篇)

时间:2022-05-03 06:36:15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婚前财产协议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婚前财产协议

篇(1)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婚前各自的财产,婚后可以共同使用,但归各自所有,不属共同财产。

二、甲、乙婚后所得收入每人每月各拿出______元,为双方共同生活所用,其余的分属各自所有,不属共同财产。

三、甲、乙婚前或婚后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独立承担,另一方不负清偿责任。

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即行生效。

附婚前各自财产清单:(略)

甲方:_______(签字)

篇(2)

________(女),________岁,住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号。

_________、_______双方真诚结婚。为避免子女、亲威对双方婚姻的误会,现对双方的婚前财产和婚后的所得财产进行以下约定:

一、_______所有的位于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号______栋_____号房屋归______所有(现产权为______)。

二、_______所有的位于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号的_______归_________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三、________与________共同出资____万元购买的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的房子归双方共同所有。

四、________应支付家庭开支的____%,刘______支付____%。

五、________归_______所有,________归________所有。

六、除上述财产外,其他财产归夫妻共有。

篇(3)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有效,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来源:文章屋网 )

篇(4)

关键词:婚姻契约性 婚前财产协议 忠诚协议

一、婚前协议兴起原因

(一)离婚率的增高

纵观2014,全国的婚姻登记机构总共有2236个。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有1306.7万对。其中:内地居民有1302.0万对,涉外及华侨、涉港澳台居民有4.7万对。

2014年,办理离婚的夫妻有363.7万对。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295.7万对,法院办理离婚67.9万对。

(二)财产种类的多样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财产的种类也由传统的有形财产,还有非专利技术、企业股权、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等等无形资产。

(三)女性对自身利益关注提高

传统的性别观念与现实的女性地位的矛盾,当代女性既需要长期奔波职场,维持家庭支出,又要操持家务,同时照顾子女以及赡养老人,最终导致女性对于婚姻美好的破灭,使得女性开始寻求途径来切实保护自己的权益,最终以提出签订婚前协议来反抗。

二、婚前财产协议

(一)婚前财产协议存在的问题

1.婚前财产协议涉及财产范围的不确定性

我国《婚姻法》第19条通过“夫妻”一词,说明是婚后对财产所有权归属的约定,而对于可约定的夫妻财产也只规定夫妻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意思自治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从事相应的民事活动,都要遵守,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婚前男女双方可以自由约定财产。

2.婚前财产协议约定方式不明

《婚姻法》第19条规定,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对于口头约定是无效的。法律如此规定,因为口头形式举证困难。书面形式的约定太过简单,《合同法》规定合同生效的要件其中一个就是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而仅仅规定采用书面形式,也是不能很好证明是否违背自己的意愿、是否是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

3.婚前财产协议无救济措施

诚然,婚前财产协议有身份属性,但其依然具有合同的性质,有关《合同法》的一些原则和相应规定,婚前财产协议可以参考适用。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生活条件的变化,对所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极有可能发生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的情况,或者双方当事人之间想撤销、变更婚前财产协议,如果对原协议一直采取始终有效的态度,不但与《合同法》的意思自治相悖,而且违背男女双方的立意初衷,造成不公平。《婚姻法》并未对此种情况给出相应的补救措施,对于婚前财产协议的无效、协议的可变更、协议的可撤销方面,并未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完善建议

1.扩大婚前财产协议约定范围与约定时间

将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财产进行所有权归属划分,扩大为婚前及婚后财产的日常使用、收益、处分等,同时不限于有形财产,可以扩大大无形财产。作为理性成年人,从事社会生活的活动都是有一定利益期许的,对婚姻投资的可期待利益进行保护,也是维护婚姻,将爱情进行到底的一种措施。约定财产制是夫妻通过协议确定财产的产权制度,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2.建立婚前协议公示制度

《婚姻法》对于夫妻财产约定的相关内容规定仅仅表明书面形式,过于简单,实际生活中操作性差。男女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婚前财产协议进行公示制,婚前财产协议除了满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之外,当事人可以选择公证处公证婚前协议,亦可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经过公证或备案的婚前财产协议,在效力上要高于未经公证或者备案的协议。只要当时人无法主张协议的无效,那么协议就是有效的。

3.建立婚前财产协议撤销和变更制度

婚前财产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合意签订的,协议的签订是为了促成协议内容的履行,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都应该履行协议内容。变更婚前财产协议,依然要求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共同去公证机或者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婚前财产协议登记。撤销婚前财产协议的,应当去人民法院诉讼。

三、忠诚协议

(一)忠诚协议内涵

夫妻忠诚协议是合法婚姻关系双方所签订的,以夫妻彼此性忠诚为义务,将违约责任设定为变更人身权利义务或财产权利义务关系或二者兼有的民事协议。

(二)以变更人身权利义务关系的忠诚协议

1.以婚姻关系终止或过错方丧失离婚自由权为违约责任的忠诚协议。这类夫妻忠诚协议大多约定夫妻一定要相互忠诚,如有违反,则承担一下违约责任:(1)婚姻关系自然终止;(2)无过错方提出离婚的,过错方无条件同意,应配合配偶办理离婚手续;(3)过错方不得提出离婚,若提出离婚,则其自动丧失共同财产分割权。

2.以丧失未成年子女监护权、探望权或直接抚养权为违约责任的忠诚协议。这类夫妻忠诚协议大多约定一方违反忠诚义务时,过错方失去离婚后子女直接抚养权或监护权;甚至有些协议还约定过错方无权探望子女。

(三)变更财产权利义务关系的忠诚协议

1.以丧失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个人财产所有权为违约责任的忠诚协议。一方要求配偶为以后的婚姻生活忠诚做出保障,并约定若违反时,就丧失共同财产所有权或个人财产所有权。

2.以离婚时过错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为违约责任的忠诚协议。

(四)忠诚协议存在意义

1.维系婚姻关系

婚姻是男女双方经由恋爱过程,彼此感觉双方合适,而意愿共同生活。寻找适合自己的伴侣是一件耗费相当多时间、经历、金钱的事情。忠诚协议的存在,可以使得将要犯错的一方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会使自己遭受相当大的损失,从而避免犯错。忠诚协议使得男女双方对于婚姻的长久有一种保障,通过事先规定严重的后果,来避免过错的发生。

篇(5)

[关键词]婚前财产公证;婚姻;财产;办理公证

一、婚前财产公证的含义及意义

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达成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结婚前,婚姻双方依法到公证机构对各自的财产、债务范围、权利归属问题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财产约定将会得到法律的直接认可。公证书具有法律上的证据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将“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列为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的事实之一。 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将公证书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二、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依据

新《婚姻法》规定,结婚前,男女双方应当依法到公证机关对各自的财产、债务的范围、权利归属问题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财产约定将会得到法律直接认可。至此,婚前财产公证才在法律中被确立。当然,法律中规定的是“应当”而不是“必须”,所以,公证要由当事人自愿。

三、我国婚前财产公证的现状

在中国人传统观念中,婚姻是男女亲情和信任的结合,结婚就意味着两人共同拥有。而婚前财产公证面对着情与利的撞击,会伤害着两个人的感情。所以,婚前财产公证还是会让许多人无法接受。但是,由于婚姻财产引起的法律纠纷问题日趋上升,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和产权归属成为司法实践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也是婚姻纠纷中双方经常争议的焦点。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确是解决这些焦点问题的出路,它有助于明确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可靠的法律依据,对于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起到关键作用。

四、公证员办理婚前公证应注意的事项

篇(6)

所谓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这种约定财产制度下,夫妻双方可以就婚前和婚后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并单独行使管理权、收益权及处分权,同时也不排斥一方以契约形式将其财产的管理权交于另一方,或双方拥有一部分共同财产。基于此,婚前财产公证便应运而生,并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契约关系,被很多人在结婚时所选择。

那么应该怎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呢?

婚前(包括婚后)财产公证作为一种被人们逐渐认识的新生事物,在办理过程中不仅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要件,还要符合《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具体说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要符合四个条件:1.缔约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未婚同居者、婚外同居者对财产关系的约定无效。2.缔约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约定必需双方自愿。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必须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出的约定,对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4.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利用约定规避法律并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利益,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约定的内容不得超出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夫妻财产的范围,如不得将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列入约定财产的范围,不得利用约定逃避对第三人的债务以及其他法定义务。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当事人首先要准备好以下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2.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等。3.双方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使用、维修、处分原则等。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委托他人或是一方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公证申请被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所有权证明,查问当事人的协议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由于婚前财产约定涉及到当事人财产实体权利的转移,公证员在谈话笔录过程中,会再三确认当事人划分财产归属的意见,明确双方对财产的分配关系。当事人一旦在笔录上签字,该笔录就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保存于公证卷宗内。最后公证处依法出具公证书。笔录和公证书不仅可以防止当事人之间出现纠纷,而且对于与当事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第三人,也是一种保护。责编/玉坤

篇(7)

一、婚前财产公证的发展

(一)婚前财产公证的认识和认定。夫妻财产制,是指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其内容包括夫妻财产制的设立,变更与废止。夫妻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夫妻对外财产的责任,婚姻终止时的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问题。这其中就包含着夫妻离婚时的财产清算分割问题,由此引发的婚姻纠纷也不少,因此,能防止此类纠纷的“夫妻财产公证”也随之产生,那么,什么叫“夫妻财产公证”呢?“夫妻财产公证”主要分为“婚前财产公证”和“婚后财产公证”两种形式。顾名思义,是指夫妻或者是未婚夫妻对双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或者是婚后共同财产的界定。即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婚前财产公证有两种形式,一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二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二)婚前财产公证的确立。过去,婚前财产公证对将要结婚的中国人来说是相当敏感的话题。新《婚姻法》出台,这部法律规定,结婚前,男女双方应当依法到公证机关对各自的财产、债务的范围、权利归属问题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财产约定将会得到法律直接认可。办理“夫妻财产公证”,夫妻或未婚夫妻双方要亲自到公证处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双方的身份证明、夫妻财产协议书、财产的产权证明(如包括房产产权证、存单等),以及其他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已婚夫妻的结婚证等),至此,婚前财产公证才在法律中被确立。当然,法律中规定的是“应当”而不是“必须”,所以,财产是否要公证还是要看夫妻或恋人的态度,纯属自愿,法律上没有强迫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