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7 04: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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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室、员工绩效综合考评体系构建
(一)明确绩效考评管理原则
1.战略导向原则。绩效考评管理体系的建立必须立足于医院的战略目标要求,并能够促使战略目标的有效实现。
2.综合评价原则。一方面,综合平衡各科室的定量考核和定性评价,使不同科室间的绩效表现具有一定的可比性;另一方面,将结果性的业绩考评和过程性的行为能力评价进行有机结合,全面反映员工绩效表现和能力素质。
3.整体绩效原则。引导各科室主任(即直线管理者)根据“团队激励计划 ”的原理实施员工绩效评价、绩效管理,强化员工团队意识,通过提升员工个人绩效从而提高科室的整体绩效,乃至医院的整体绩效。
4.全面参与原则。按照“绩效计划、绩效指导、绩效考核、绩效改进”四个环节进行动态循环的绩效管理,调动科室、直线管理者和员工全面参与绩效管理循环过程,提高绩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力。
(二)科室绩效综合考评体系
科室绩效考评是员工绩效考评管理的前提与基础,员工绩效考评管理是科室绩效考评的延伸与细化,两者具有高度关联性、一致性。在对科室进行合理分类的基础上,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方法,形成科室绩效综合考评体系。
1.科室分类考评。医院根据各科室职能定位以及与医疗业务关联程度等,将其科室划分为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行政管理科室三大类。其中,临床科室是承担病人的系统诊断、治疗任务,并负责收治病人住院的科室,其绩效水平主要体现在收治病人数、诊断符合率、治愈率、甲级病历率、病人满意度等方面;医技科室又称为附属科室或非临床科室,是指配合临床科室进行诊断、治疗的科室,如检验、放射、药剂、B超、心电图、脑电图、内窥镜、针灸、理疗、护理等,其绩效水平主要体现在辅助检查病人数、辅助检查报告合格率、辅助检查病人满意度、住院病人数、住院病人满意度等方面;行政管理科室一般负责医院某一方面的管理、服务工作,为业务部门(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支持、服务、指导等,绩效水平主要体现在工作效率、其它相关关联部门满意度、认可度等方面。
2.定量、定性考评。科室定量考核主要采取关键绩效指标(KPI)进行考核,即根据各科室职能定位、工作性质、管理要求等不同,分别设置可以量化的关键绩效指标以及计分权重,通过多项指标加权计分的方法进行考核;定性评价通过360度评议实现,主要包括院领导评议、科室负责人互评、员工代表评议等,根据评议结果汇总计算定性评价得分。根据科室类别划分,将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结果分别乘以各自权重,加总得出各科室的综合考评得分,即XX科室综合考评得分=定量考核得分×权重1+定性评价得分×权重2。
(三)员工绩效综合考评体系
医院在科学、有效实施科室绩效综合考评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员工绩效综合考评工作,并根据岗位性质及职责等将员工划分为科室正职管理人员、科室副职管理人员和科室一般员工三类进行分别考评。
1.科室正职管理人员。对于科室正职来讲,其应对本科室整体绩效表现负责,其绩效水平根据科室绩效和个人履职行为能力评价共同汇总确定。科室绩效直接取其所在科室的绩效综合考评结果;个人履职行为能力评价,采用100分评价制,从全局观念、服务意识、专业能力、团队管理、组织协调、进取意识、判断决策、业绩能力八个方面进行评议打分。个人履职行为能力评价通过医院自行研发的“科室、员工绩效考核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测评打分。根据360度测评原理,测评人有院领导、其他科室负责人、本科室副职管理人员及一般员工,并根据测评人重要程度以及与被考评人熟悉程度、关联情况等,分别赋予一定的权重,其中属性为上级的院领导权重50%、属性为同级的其他科室负责人权重25%、属性为下级的本科室副职管理人员及一般员工权重25%。
2.科室副职管理人员。对科室副职管理人员采用“绩效合约”考核和个人履职行为能力评价相结合的考评方式。各科室副职管理人员与其所在科室正职管理人员作为绩效合约主体签订绩效合约,并设定关键绩效指标进行定量考核;科室副职管理人员个人履职行为能力的评价方式方法、评价纬度、评价途径等均与科室正职管理人员一致。(1)绩效合约考核。绩效合约内容主要包括绩效指标、绩效目标和绩效周期等,每项绩效指标均按照最低目标T1、基本目标T2和理想目标T3三档设置目标值。绩效合约考核得分根据绩效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计算,每项指标满分均为100分。其中,单项指标完成最低目标T1得60分,完成基本目标T2得80分,完成理想目标T3得100分。绩效合约考核得分由单项指标得分乘以权重加权计算确定,即绩效合约考核得分=∑(单项指标得分×权重)。 (2)个人履职行为能力评价。尽管在评价方式方法、评价纬度、评价途径等方面均与科室正职管理人员一致,但测评人及权重分配有所区别,即测评人有分管院领导、本科室正职、本科室其他副职管理人员、本科室一般员工,其中属性为上级的分管院领导30%、属性为上级的本科室正职权重30%、属性为同级的本科室其他副职管理人员权重20%、属性为下级的本科室一般员工权重20%。
3.科室一般员工。医院在员工绩效考评管理方面要发挥直线管理者(科室负责人)的作用,由院人事部指导和协助各科室对一般员工实施业绩贡献与行为能力并重的个人绩效考核评价。(1)业绩贡献考核。一般员工业绩贡献考核主要采用KPI(关键绩效指标)/KTI(关键任务指标)考核方式进行。由于各科室岗位性质及分工不同,一般员工KPI/KTI考核指标由各科室根据一般员工所在岗位关键业绩指标/核心工作任务自行设定。同时,还鼓励各科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员工定量考核办法,积极推进一般员工的KPI/KTI考核。(2)行为能力评价。各科室一般员工行为能力评价由人事部统一组织开展,采用100分评价制,从专业知识、责任意识、贯彻执行、忠诚敬业、积极主动、服务意识、创新能力、团队协作八个方面进行评价打分。
二、科室、员工绩效综合考评结果应用
(一)绩效工资分配
各科室副职、一般员工绩效工资均采用总额“打包”方式进行分配,绩效工资包核定与科室绩效综合考评得分挂钩,不同得分设定不同绩效考评系数,绩效考评系数用于调整绩效工资包大小。绩效工资包核定公式:
某科室副职绩效工资包=∑(副职任职月数×副职月奖金基数)×绩效考核系数
某科室员工绩效工资包=∑(员工任职月数×员工月奖金基数)×绩效考核系数
人事部于考评期结束后将副职、一般员工个人综合考评结果反馈给科室正职,由其依据考评结果在核定绩效工资包内提出二次考核分配意见,人事部审核后发放到个人。同时,科室正职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多少挂钩部室绩效综合考评和个人履职行为能力评价汇总结果,由人事部直接考核发放到个人。
(二)考评等次评定
首先,科室正职考评等次根据科室绩效综合考评得分、个人履职行为能力评价得分进行评定,其中科室综合考评得分在临床科室(14个)排名前6名的、医技科室(7个)排名前3名的、行政管理科室(8个)排名前2名的科室正职可推荐评为A等;在临床科室排名前7-10名的、在医技科室排名前4-6名的、在行政管理科室排名前3-5名的科室正职可推荐评为B等。其次,科室副职考评等次,由各科室正职根据其绩效合约考核和个人履职行为能力评价汇总结果等提出考评等次评定建议,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确定。最后,一般员工考评等次评定,由各科室根据行为能力评价、KPI/KTI定量考评汇总结果提出建议,其中A等、B等员工基础比例均为一般员工总数10%,对于科室业绩综合考评得分在同一考评类别科室中排名靠前的,按照一定比例增加A等、B等员工推荐人数。若员工最终被评为A等、B等,其个人行为能力测评得分原则上均不低于80分。
(三)其它方面应用
科室、员工绩效考评结果除作为绩效工资发放、考评等次评定的主要依据外,还作为员工工资等级及档次调整、职务层级晋升、工作岗位聘用、劳动合同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一、强化帮带措施,促进角色尽快转变。采取乡干部二对一帮带的方式,让大学生村官全程参与村日常工作,提高大学生村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指定一名班子成员和一名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基础好的机关干部担任大学生村官工作“辅导员”,传授群众工作经验,帮助开展各项工作。同时,把大学生村官的思想政治学习、工作目标确定、工作任务的完成、业绩考核结果等内容与所在村“两委”的年度计划和年终工作考核捆绑在一起,促使所在村“两委”主动帮助、支持、鼓励大学生村官开展工作,为大学生村官搭建平台。
二是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基层工作能力。建立村官培养实施规划,实行“三项制度”。一是定期工作汇报制度。每日记一次工作日志、每月一次工作总结汇报、每半年一份调查报告。二是集中培训制度。定期参加乡村干部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使他们对如何更好地适应基层工作,提高自身素质,担当起新农村建设重任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三是会议制度。乡要求大学生村干部都要参加所在村的会议和乡干部会议,全面了解村日常工作议程,了解乡整体工作情况。
三、强化实践锻炼,提升综合能力。一是“压担子”。乡党委给予大学生村官安排具体的事务,如在各类材料撰写、文化宣传、远程教育管理等方面,明确要求,落实责任,进行交任务、压担子,增加他们的工作责任感,使他们在锻炼中成长,在成长中发展。二是异岗锻炼。为增进他们尽快熟悉工作知识,拓宽他们的视野,尽可能多的积累工作经验和方法,更好地做好基层服务。
四、强化督查指导,促其履职尽职。通过不定期的走访,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跟踪了解大学生“村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认真搞好三级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督促指导。党政班子成员定期入村督查,了解大学生村干部的工作开展情况、目标完成等情况。
五、强化考核激励,树立争先创优意识。推行大学生村官考核测评制,考评实行每季度一评议、半年一考核、年末组织综合评议,以平时测评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跟踪了解、全面掌握。年度考核由乡、村共同组织完成,大学生“村官”根据履职情况进行自评和总结,向所在村进行述职,由党员、干部、村民代表从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进行民主评议,再由乡、村对其作出综合考核鉴定,并将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同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规定凡考核优秀的大学生村干部,享受“三个优先”即发展党员优先、乡后备干部纳入优先、推荐荣誉优先,激励大学生村干部的争优进取意识。
一、认识:人力资源统筹使用是人民银行内审工作履职的现实选择
1.素质参差,精力分散,导致履职时“心有余而力不足”。以人行九江中心支行为例,目前内审部门设置是中心支行设有内审科,人员8人,辖内11个县级支行均只设内审岗位并“附属”挂靠在办公室,绝大多数内审员非专职内审。中支内审部门内审人员常年奔波在审计一线,一个项目接一个项目,内审人员与时俱进的培训和学习机会不多,现有内审人员知识更新和素质提升缓慢,专业技能难以跟上业务部门的发展速度。而县级内审岗位人员其综合素质差异更明显,由于县级行多年没有“补员”,各支行优秀人才有限,各部门及重要岗位都要照应到,有的县支行对内审岗位人员的配置其素质客观上难以达到中心支行内审科的要求,何况不少内审员在完成内审岗位工作任务的同时还需要花相当的时间兼顾其他工作,精力分散,而县支行内审岗位人员培训学习的机会更是微乎其微。目前,基于内审任务的完成,上级行经常采取抽调下级行内审人员“以查代训”的方式,这种做法虽然锻炼了队伍,但相对系统性学习规范培训而言,其综合效果有限,比如不少审计人员对查出的问题不会归纳总结,针对各项新的业务系统不断推出或更新换代难以做到检查技能同步跟进,对此如若仅试图通过检查途径来达到全面提升内审工作水平只能达到“临阵磨刀”的浅显效果。
2.级别不够,多重领导,导致履职时“心存顾虑”。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规定:人民银行内审工作“实行行长负责制,内审部门对行长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基层行内审部门而言既要对本行行长负责,同时内审立项除自定外基本上是上级行内审部门统一安排的,无疑又应对其上级行内审部门负责。然而实际运作中其“双负责”的有效性大打折扣,由于中支内审部门只是全行的职能科室之一,县级央行内审人员挂靠办公室,在业务上虽然大多受上级内审部门的部署,但在管理上可以说受“多重”领导和管理,有直管和协管领导,还有人事和组织部门,同时还说不定哪天会交流到其它部门,因而心存顾虑,既要考虑到领导的“指示”,又要考虑到自已的“后路”,同时还要考虑上级内审部门的考核情形,由于级别不够在“挤压”中对于问题不得不慎重地以单位形象或利益或个人前程为重,不愿意或不敢过多的暴露问题,容易导致现实检查时“蜻蜓点水”,检查后建议整改的应付情形。
3.认识模糊,机制欠缺,导致履职时尴尬消极。基层央行有些干部尤其是中层干部在部门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由于各对口部门对差错和问题考核较细,追究较严,因而不习惯内审的再监督,认为自己查自己没有必要,对内审工作地位与作用认识不到位。尤其是在县支行,不少人对内审查出的问题难以接受,对好的评价满面春风,而对检查出的问题却满脸乌云,认为于已不利进而呈消极配合心态甚至有的非要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出面协调。同时由于内审岗位及人员长期以来普遍缺乏“刚性”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上现实中评先、评优、晋级等一些与个人相关的考评考核又比较看重民主测评结果,更加重了内审人员在检查中不愿得罪人的心理负担,以上因素久而久之导致内审检查人员养成了在检查时情绪上的尴尬和工作上得过且过的消极。
综上问题,明显表露内审队伍建设相对有效履职的“滞后”性,解决这一问题急待我们进一步强化对内审队伍建设迫切性的认识,在当前人民银行机构改革没有大的调整现状下,积极探索内审人力资源统筹使用之良策不失为提高央行内审部门履职能力的现实选择。
二、探讨:现阶段人民银行内审人力资源统筹使用模式的设想
正视内审人力资源统筹使用问题,我们对其运用模式进行了有益的可行性思考,对内审人力资源统筹使用的内涵可通俗的理解为:一是指对内审人力资源的充分掌握和合理利用;二是指对内审人力资源的计划培养和统筹发展。目前人民银行的内部审计工作对人力资源的使用较普遍采用的是逐级有选择性地抽调辖内内审人员,共同参与上级行组织的内审项目检查。实质上采取的是内审人力资源的“纵向抽调,横向交叉”,这种人力资源统筹方式在实际运行中虽产生了一定效果,但由于基层内审人员的“属地”管理和考核机制这一根本性问题没有解决,内审人员行动上或心理上的问题依然,其阻滞内审效果的发挥亦必然。为此我们着眼于解决问题,提出以下垂直管理理念,即“内审业务工作及人员管理相对独立,归属上级,项目由上级指定,人员由上级考核”。以此管理理念为指导特提出以下三种模式设想予以商榷:
模式一:实行逐级派驻制。即内审人员由总行派驻分行、分行派驻中心支行、中心支行派驻县支行,形成内审队伍相对独立,业务检查相对集中,逐级负责的内审运作体系。
模式二:打破区域界限,实行跨行政区设置内审派出机构。鉴于目前人民银行跨行政区设立分行的现状,可在各大分行以下对中心支行实行跨区域设置内审派出机构,在几家地市级中心支行中设置一家由分行派驻的内审机构。派出机构人权、财权、事权隶属大分行,其职责是对所辖地市、县两级人民银行实行审计检查监督,审计结论对派出行负责。
模式三:总、分行现行体制不变,以中心支行为单位,实行内审委派制。将县级支行内审人员上收中支统一管理(包括劳资、人事、组织等关系),内审员平时在县支行开展工作,接受中支内审部门领导,实行内审责任追究制,开展内审监督检查时,集中起来,统一部署,统一行动。
以上三种模式任选其一运作,我们认为由于均体现了垂直管理,进而有利于解决“阻滞”,增强履职的有效性。其理由分析如下:其一,垂直管理后,上级内审部门可实施“人才库”管理,针对项目灵活随机地进行人员配置,及时聚集合力,有效避开了以往内审员所在行对其所兼的岗位工作要求和差旅费用考虑及外出检查时的“干预”现象。同时也方便集中培训,有利于解决素质提升以及职能部门业务更新与内审员技能不同步的问题。其二,垂直管理后,直接作为上级内审部门“以上查下”,与现实中根深蒂固的“等级”观念相宜,既避免了同级内审中的“以下查上”的无奈,也避免了当前从下级行抽调内审人员在实施交叉检查过程中存有“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而互留后路的心理。其三,垂直管理后,针对岗位性质有效实施责、权、利相统一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压力与动力相结合,有利于调动内审人员履职积极性,保证队伍的稳定性。同时内审人员个人业绩与考评考核由上级内审部门统一实施,解除了下级行内审人员怕工作不合本行领导之意而有所担心或不合本行同事之意影响民主测评分值的顾虑,使其放手大胆履职。
三、建议:构建内审人力资源统筹使用长效发展的良好环境
1.领导重视、观念更新。领导对内审工作的态度,决定内审工作的效果,内审工作的效果影响职能部门风险防范的意识。内审工作及人员使用需要领导高度重视,同时领导及其它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还应具备自觉接受内审监督的观念,消除一些“要监督我”的误解和偏见,进而形成“我要监督”的良好内审监督环境。
2.强化培训、素质达标。由于内审职业的特殊性,内审人员的培训工作对于提高内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至关重要。新形势下,央行职能部门业务更新较快,信息化普遍提高,对内审部门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内审人员的专业性、系统性知识要求越来越高,内审人员的培训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
3.科学考核,机制健全。针对现状管理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十分必要。如在支行内部建立风险控制评价机制。通过考核指标,对各业务部门驾御职能范围内风险的能力作出综合的科学评价;建立由上至下的内审审计质量管理机制。通过考核指标的制定和测评,由上级审计部门对下级审计部门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和评价;建立内审人员奖惩约束机制。对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要给予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对于违规违章的坚决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并与职务升迁挂钩。
按照省联社对各市州办事处职能调整的要求,为使调整后的稽核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作用,有效防控全省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风险,促进全省农村信用社健康、安全、快速发展,现拟提以下工作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研究和探索稽核监督职能的有效履行各市州办事处职能的调整,工作重心的转移,是继续深化我省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加强内部管理、防控经营风险的现实选择,是实现全省农村信用社又好又快发展目标的保证。为此,各市州办事处要站在讲政治、谋发展的高度正确对待职能调整,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潜心管理防风险,要将思想统一到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大局上来,统一到转换经营机制、打造核心竞争力上来,统一到防控风险、消除案件隐患上来。要对如何履行和落实好稽核监督职能进行认真研究和积极探索,认真研究怎样发挥稽核监督职能作用,怎样保证稽核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怎样充分发挥稽核监督职能作用。在办事处现有的人员配备,科室设置,辖内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现状等基础上,要研究制定适合自身稽核监督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工作规划和目标,可以制定远期目标和近期目标,分步实施,逐步兑现;要有效提升高管人员经营管理能力,全面提高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水平,规范经营管理行为,防止案件事故发生。
二、加强稽核队伍建设和人员管理,保证稽核监督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各市州办事处职能转变后,在调整布局本办现有人力资源的基础上,要着力加强和发挥县级联社稽核力量的作用。重点从县级联社稽核队伍建设、人员管理、教育培训、考核评比等方面着手,努力打造一支素质硬、能力强、纪律严的稽核“铁军”队伍,切实保障办事处有效履行稽核监督职能。一是加强县级联社稽核队伍建设,指导各县级联社组建好稽核大队,人员配备必须到位,办公设施必须保证。二是严格挑选配备稽核大队人员,对不能胜任稽核工作的、有违规问题记录史的、思想政治不过硬的、不敢逗硬的、怕得罪人的,甚至人格品行差的等要坚决调整,予以换岗。三是保证稽核队伍人员的稳定,对稽核人员岗位调整要严格按省联社规定执行,不能随意调整稽核人员岗位,不能随意安排稽核人员干本职工作外的事,要专注于稽核工作。四是加强稽核人员的教育培训,要采取多种措施有效提高稽核人员思想政治素质、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及稽核技能水平,既要理论水平高,又要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五是加强稽核人员考核评比。办事处在县级联社开展的稽核人员工作考核评比的基础上,要进行再检查、再评比,以促进稽核人员更加尽职履责、工作更加认真负责,稽核监督作用更加有效发挥。
三、认真开展稽核项目检查,充分发挥稽核监督职能作用,促进农村信用社快速健康发展由于办事处是省联社派出机构,既不是风险责任主体,又没有财务压力,最容易产生工作缺乏压力与动力。同时由于职能的转变,很容易产生不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为充分履行其稽核监督职能,各市州办事处要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序时稽核工作检查。县级联社稽核监督是防控信用社经营风险的第一道稽核监督防线,而防线中最关键工作又是序时稽核。各市州办事处要加大对县级联社序时稽核工作开展执行情况检查,看是否做到“时间不间断、业务全覆盖”,看是否有专职序时稽核员经常深入包片网点开展工作,看是否对序时稽核发现问题进行通报、问责处理和整改纠正。要督促县级联社切实抓好抓实序时稽核工作,决不能走过场、搞蜻蜓点水。只要我们第一道稽核监督防线做好了、做扎实了、做到位了,则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风险和案件隐患就能及时发现和控制。
(二)积极开展重点稽核项目检查。各市州办事处要对辖内所有机构和所有业务风险状况进行摸排,对风险底数要弄清楚,准确掌握。在摸排的基础上,要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稽核监督查防工作措施或方案,做到年初有规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评价。稽核检查中要特别对近年发生案件事故和内部检查暴露问题较多、案件风险隐患较大的联社和基层机构,及容易发生案件事故的业务领域(诸如:小额信贷业务、抵债资产业务、应收应付款业务、存款业务、票据业务、银行卡业务、金库尾箱、重空凭证等)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案件风险隐患能得到及时消除。
(三)加强制度执行力检查。纵观所发案件及违规违制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就是不执行制度,或执行制度差。各市州办事处要加强对县级联社及基层机构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内部规章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要从加大制度执行力上着力,对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或明知违反制度规定仍执意违规的,要坚决纠正、果断处理,切实维护制度规章的严肃性。要教育员工树立制度意识、法规意识,要熟悉制度、掌握制度、践行制度,增强制度的有效执行。
(四)加强案件防控工作检查。银监会对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工作提出了新三年要求,**年的重心就是“规范”。各市州办事处要紧紧围绕银监部门、省联社对案件防控工作提出的总体目标,认真开展稽核监督检查,检查县级联社和基层农村信用社是否对案件防控做出安排部署和规划,措施办法是否可行有效,是否认真落实省联社提出的“八个全面”,风险隐患排查是否彻底,防控责任是否落实到岗、到人、到社,IT信息科技防范能力是否提高,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建立等。通过稽核监督,促进辖内县级联社案件防控工作更加扎实开展,内部管理更加精细,经营行为更加规范,案件风险隐患得到消除。
一、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1、物业服务:
⑴ 处部年度计划指标为物业服务满意率保持在95%以上,住户投诉率不超过3%;工业物业服务满意度保持在90%以上; 20XX年度我处小区住户在矿区事业部投诉4起,投诉率为0.06%,控制在了事业部3%指标之内。
⑵ 20XX年上半年物业服务综合满意率测评考核结果为96.58%,在矿区排名第二,完成了处部物业服务满意率保持在95%以上目标。
2、绿化服务:
⑴ 处部年度计划指标为小区新种本地树木成活率不低于95%,外地树木成活率不低于85%;实际本地树木成活率98%,外地树木成活率92%。
⑵ 20XX年绿化新植苗木成活率94.5%,比矿区事业部要求指标提高了4.5个百分点。全处绿化覆盖率20XX年已达36.77%,较20XX年33.2%,增加了3.57%,完成处部小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的全年绿化工作目标。
3、调度室工作任务指标:
⑷ 耗煤指标:年度计划耗煤3.78万吨,实际耗煤3.776万吨,与计划相比节余0.004万吨,与往年同期相比上升0.06万吨。(20XX年实际3.8);
⑸ 全年未发生水、电、暖Ⅰ类非计划停供事件。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为了适应处部的发展要求及本岗位工作管理要求,我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及时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管理制度、业务知识等等,虚心学习领导、同事们的工作方法经验及待人处事等。从中学习了许多的业务技能,在锻炼了自己、拓展了自己的同时也使自己的整体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及管理服务方法也得到了有效的提高。
㈠ 物业服务工作方面:
2、参与督导检查基层站季度物业服务、生产运行综合业绩考核、物业服务标准规范对标考核、及各项工作检查及抽查共30余次,并对基层单位对应归口部门工作人员按照工作规范化标准提出了部分工作要求,使自己分管的物业服务及大班调度工作运行平稳、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步入了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的运行轨道。
3、收集整理审定了三个物业服务站的 示范小区创建工作方案和多媒体,对基层单位的方案提出了部分修订和完善建议,之后3次组织参与了三个示范小区的创建方案次处务会审定讨论,增强提升了方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为示范小区创建工作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前提保障。
4、关于窗口服务质量主题活动工作。
一是x月份组织安排召开了处部关于《改善窗口服务态度 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主题活动安排动员会。处各部门负责人及工作服务人员共计80人参加了本次会议。随后对各基层单位关于矿区事业部窗口服务主题活动配套制度《窗口服务隐形监督实施办法》及《窗口服务质量投诉管理办法》讨论稿意见进行了及时的收集整理,并向事业部相关部门进行了及时上报,主题活动期间10次对基层单位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与督办。
二是安排组织各单位部门参加了处部主题活动推进会,并收集整理了基层单位的阶段性总结及服务窗口与服务个人材料,会上,各单位就本单位窗口主题活动开展进行了阶段性总结;20XX年底参与了科室对各单位窗口主题活动工作全年的检查考核,向矿区事业部上报了处部20XX年度窗口服务主题活动工作总结,收集上报处部先进服务窗口及服务明星事迹材料。
5、绿化管理服务工作。
一是编制了处部20XX年绿化工作方案、20XX年绿化工作安排及绿化苗木明细表。收集汇总修订了基层各单位的绿化工作方案(电子版及多媒体汇报)及苗木栽种明细表,为处部20XX年绿化工作实施做好了前期保障工作,为处部全年绿色社区建设工作开展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提高陪审员选任年龄,并降低学历要求,体现陪审员选任的广泛性、随机性和权威性
记者:此次改革主要针对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的哪些问题?有何意义?
李少平:长期以来,人民陪审员制度在促进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等方面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截至2014年底,全国人民陪审员共约20.95万人,普通群众比例为70.2%。2014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19.6万件。但是人民陪审员制度也存在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主要有:一是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不足;二是陪审案件范围不够明确;三是随机抽选流于形式,人民陪审员职权与职责不相匹配;四是人民陪审员退出和责任追究机制缺乏;五是与人民陪审员制度相适应的履职保障机制不完善。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人民陪审员制度功能的充分发挥,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这次改革就是要通过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着力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公信度和司法公信力。
记者:此次改革提高了陪审员选任年龄,降低了学历,有何意义?
李少平:方案对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一升一降”,一升是指将原来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年龄从23周岁提高到28周岁,一降是指学历要求从大专以上降低到一般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这主要是考虑到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应当具有一定的社会阅历和生活经验,能够广泛吸收和代表社情民意,提高年龄要求有利于更好地发挥陪审员熟悉社情民意和对生活经验事实判断的优势。而降低学历要求,则更加强调应突出陪审员道德品行和辨别是非的能力,让广大农村地区有更多的人有机会能担任人民陪审员。同时我们还特别规定农村地区和贫困偏远地区公道正派、德高望重的人不受学历要求限制。而选任程序也将过去单位推荐和个人申请,改革为基层和中级人民法院每5年从符合条件的当地选民(或者当地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当地法院法官员额数5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这就体现了人民陪审员选任的广泛性、随机性和权威性,有利于提高选任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度。
重大案件3名以上陪审员合议:陪审员有权参与案件共同调查、庭审发问、调解等
记者:一些地方出现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现象,此次改革如何改变这类现象?
李少平:针对司法实践中一些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方案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例如合理确定每个人民陪审员每年参与审理案件的数量比例,要为每个人民陪审员每年参与审理案件设定上限,防止“专职陪审”“驻庭法官”现象;要探索重大案件由3名以上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机制,就是我们常说的“大合议庭”,这样对案件事实问题的讨论会更加充分;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前安排人民陪审员阅卷,为人民陪审员查阅案卷、参加审判活动提供便利,要保障人民陪审员在庭审过程中依法行使权利,经审判长同意,人民陪审员有权参与案件共同调查、在庭审中直接发问、开展调解工作等;要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评议程序。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应当写入合议笔录,规范人民陪审员及合议庭其他成员发表意见顺序和表决程序,保障人民陪审员评议时充分发表意见。
首次规定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一审刑事案件,实行人民陪审制
记者:方案提出合理界定并适当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具体包括哪些案件?出于何种考虑?
李少平:方案提出要合理界定并适当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要让应当实行陪审制审理的案件尽可能陪审,保障更多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又要避免滥用陪审制度,浪费司法资源,增加司法成本。方案规定涉及群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原则上实行陪审制审理。这类案件让人民陪审员参与进来,更有利于在裁判中尊重和听取民意,提高司法裁判的公信度。方案首次规定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原则上实行人民陪审制审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陪审制(参审制)主要适用于刑事重罪案件,中国也可以探索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案件中原则实行陪审制。此外,第一审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当事人、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可以实行人民陪审制审理。
明确人民陪审员权利义务清单,完善退出机制,为陪审员履职提供相应便利和保障
记者:方案就加强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有哪些举措?
李少平:目前我国对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作出了一些规定,包括经费、培训、管理、考核等方面内容,但有的落实不到位,有的还不够完善。此次方案提出:一是要坚持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保障公民陪审权利,明确公民陪审义务。公民经选任为人民陪审员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履行陪审职责。建立对人民陪审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陪审职责,有损害陪审公信或司法公正等行为的惩戒制度。明确人民陪审员退出情形,完善人民陪审员退出机制。进一步明确人民陪审员权利义务清单。二是加强对人民陪审员个人信息和人身安全的法律保护,对危害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行为建立相应的处罚规则,维护人民陪审制度权威性。三是人民法院及各相关单位应当为人民陪审员履职提供相应便利和保障。人民法院应当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和改进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管理,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履职积极性,提高履职实效性。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不得因人民陪审员履行陪审职责而对其实施解雇以及减少工资或薪酬待遇等不利措施。四是明确了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所需经费列入人民法院业务费预算予以保障。
记者:方案提出的试点将在哪些地区开展?如何保证落实?
(2012年12月27日校务会议通过)
根据《绥江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2年年度考核的通知》(绥人劳字〔2012〕56号)、《绥江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绥教通〔2012〕78号),参照原绥江一中和绥江三中年度考核办法,拟订本标准。
一、考核对象
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含试用期人员、特岗人员、经组织批准借用入我校或借用出我校到外县市的教职工)。
二、考核时限
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
三、考核内容
(一)职业道德、工作表现(20分)
本项为定性考核,含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规定的教师义务及工作态度、表现等情况。
凡有下列情况者,逐项扣分(扣完为止):
参与赌博者扣1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者扣2分;赶走差生,造成不良影响者扣2分;工作敷衍,严重失职者扣3分;违规收费,受行政处分者扣3分;无大局意识,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扣3分。
(二)工作量(20分)
工作量以年均工作量计算,超工作量加0.5分/节,不满工作量扣0.5分/节;同学科跨头1个计1节,跨头2个和2个以上及学科跨头计2节。
男教师55岁,女教师52岁以上的工作量按学科工作量的一半计算。
语文、数学、英语以周课时12节计满工作量,其它科目以周课时14节计满工作量。
行政成员及特岗人员工作量:校长、书记2节/周课时;副校级领导4节/周课时;主任、团委书记6节/周课时;年级主任、支部办主任、工会副主席、副主任7节/周课时。
校办室、团委、政教处、教务处、后勤处等兼职工作人员及教研组长每周计工作量2节,专职计满工作量。
实验员计满工作量。
本项考评资料由教导处提供。
(三)教育工作(15分)
在上一年度秋季学期和本年度春季学期获班主任奖者,一等奖加1分/次,二等奖加0.5分/次。
班级出现打架斗殴者,扣班主任2分;对违纪学生未及时制止的教职工扣2分。 本项考评资料由政教处提供。
(四)教学工作(20分)
1、高考平均分或及格率获校第一名至第三名者分别加3分、2分、1分;
2、学业考平均分或及格率获校第一名至第三名者分别加2分、1.5分、1分;
3、中考单科总评分获全县第一名至第四名者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
4、初中结业考试获全县第一名至第四名者分别加2分、1.5分、1分;
5、所教学科学生满意度较低者扣2分。
本项考核以1个班计算,既有中考又有高考者,以获得高分的中考或者高考计算。
本项考评资料由教导处提供。
(五) 教研工作(10分)
1、论文
县、市、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每篇分别加0.5分、1分,2分
2、竞赛
获省第一等奖至第四等奖者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
获市第一等奖至第四等者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
获县校第一等奖、第二等奖者分别加1分、0.5分。
3、 课题
申报县、市、省级以上课题,验收合格者,分别加1分、2分、3分,课题组组长再分别加1分、2分、3分。
以上课题本项考评资料由教导处提供。
(六) 其它活动
组织参加活动获奖者参照第五条第二竞赛项加分。
(七)考勤(10分)
上课、会议、活动等,缺席1次扣2分,事假1次扣1分,病假1次扣0.5分(男55岁,女50岁的教师病假不扣分)。
本项考评资料由校办室提供。
(八)表册上交(5分)
各类表册、计划、总结、文件、资料等未及时上交学校1次扣1分,未及时上交上级部门1次扣2分。
本项考评资料由相关部门提供。
四、考核等次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工人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下列情况考核为“不定等次”:
1、7月1后转正参加考核的(只写评语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在编不在岗人员;
3、事假一年内满20天,旷工累计满3天;
病假教龄不满10年的超过90天、教龄不满20年的超过120天、教龄不满30 年的超过150天、教龄在30年以上的超过180天的教职工。
五、《考核表》落款时间
(一)基层考核时间为2012年12月28日;
(二)个人签名时间为2013年1月6日
(三)单位考核时间为2013年1月2日。
六、时间安排
(一)2012年12月28日前,各教研组长(馆室负责人)组织自评、互评,填写《考核表》一式两份;
(二)2012年12月28日下午5点前,各教研组长(馆室负责人)将自评、互评资料和《专业技术人员履职考核表》一式两份和考核表工本费4元/人交到校办室;
(三)2012年12月28日晚,学校组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