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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扶贫工作总结精品(七篇)

时间:2022-04-21 14:58:59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水利扶贫工作总结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水利扶贫工作总结

篇(1)

一、高度重视,扶贫氛围浓。

(一)重点帮扶,同扶各方。

年初及时调整充实了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调整了帮扶户的帮扶责任人,把扶贫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二)开展了驻村帮扶工作。

积极开展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今年共深系点乡村开展脱贫攻坚、党建工作共19次。撰写工作简报18期。

走进贫困户家中开展宣讲活动,重点宣讲了精神、精准扶贫有关政策文件、以及水法律法规、河长制工作等。通过入户走访、实地察看、民情恳谈等方式,了解结对贫困户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困难诉求等,其次认真填写帮扶责任人入户台账,更换贫困户明白卡,帮扶责任人向贫困户认真宣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帮助贫困户树立脱贫致富信心,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有序有效顺利开展。

(三)筹划全面,细化落实。

召开领导班子专题研究村帮扶工作会议共9次,每季度召集村“两委”研究驻村帮扶工作1次,共计4次,做好5户贫困户“一户一策”措施台账,建立健全了水利局驻村帮扶季度及月任务清单;并按要求做好了全年帮扶工作台账;同时要求帮扶责任人每月到帮扶户家中了解情况,宣传政策等工作,并做好入户台账工作。

(四)及时整改存在问题。针对5户贫困户帮扶手册填写和管理不规范,填写存在随意涂改事项较多问题,帮扶责任人重新填写了贫困户帮扶手册。

(五)加大项目扶持力度,促发展。

篇(2)

半年来,农村水利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全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就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根据市委、市政府垫江会议及全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在局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们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旱之后要反思,反思之后要大干”的指示精神,广泛发动群众,以水利建设为重点,坚持“改土、改水、兴林、建园、修路、办电”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持久地开展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去冬今春,动员全市以“小型大规模”为主要方式,开展了“禹王杯”水利建设竞赛活动,以工程整治、节水灌溉、灌区配套改造、解决农村饮水困难、小微型工程建设为主攻方向,广泛深入组织、发动群众,激励、引导群众大兴水利建设。截止6月21日,全市累计投入劳动积累工16878万个;累计完成土石方量10886万立方米,占年度计划8803.9万立方米的123.6%;累计投入各类水利建设资金69179.55万元,其中政府投资28400万元,群众自筹29782万元;共计修复水毁水利工程29470处;新建微型水利51211口,占年度计划的102%,占市政府目标考核40000万口的128%;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2.67万亩,占年度计划的105%,占市政府目标考核10万亩的126.7%;新增节水灌面48.89万亩,占年度计划的190%,占市政府目标考20万亩的244.5%;解决了83.42万人饮水困难,占全年计划和市政府目标35万人的196%、发展乡镇供水102处,占年度计划的200%。整治病险水库148座,占年度计划262座的56%,占市政府目标考核150座的99%;完成红岩嘴灌区改造投资计划的30%。

(一)、抓了农田水利基本建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严格按照垫江会议精神,对去冬开展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进行了继续发动和督促、检查、验收、评比、总结,通过上述工作开展,全部完成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计划,各项指标都取得较好成绩,涌现出很多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

(二)重点抓了2002年度国家项目计划的落实

1月至6月我们在局领导的带领下,多次专程去水利部汇报我市农村水利工作和重点衔接2002年度农村水利计划,经过多方做工作落实了如下计划:

1.落实了病险水库整治项目:中型2座,重点小型水库13座。落实病险水库整治资6970万元。

2.农村吹水解困工程:2002年度首先解决了110万缺水人口中余下的25万人,落实国债资金5200万元;其次又解决了85万人中的9.8万人的饮水困难,落实解决资金2000万元。协助落实母亲水窖工程项目资金,近期将落实300万元左右。各类资金合计达7500万元。

3.节水示范工程:落实了2002年度第一批新上壁山、北碚、永川、江津、开县、巴南6个区县的节水示范项目。落实国债资金600万元。争取第二批新上荣昌、綦江、合川三个区县节水示范项目。

4.小型水利公益设施:落实了2002年度新开工建设黔江区、荣昌县、垫江县等6个区县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资金600万元。

5.大型灌区续建配套项目:落实了大型灌区建设国债资金4600万元,其中龙溪河灌区1200万元、梅江灌区1200万元、赖溪河灌区1100万元、万州灌区1100万元。

6.库区移民扶持:2002年度原则同意解决700万元左石的库区维护基金。

7.商品粮基地县建设:同意新上一个县,立争新上2个县的建设项目。

8.农业综合开发骨干工程项目:已落实潼南青岩子灌区骨干工程建设资金800万元。

到目前为止,到位资金21420万元,在2001年的基础上,现在工作有所突破的有小型公益设施项目、节水示范项目、农业综合水利骨干项目、病险水库整治项目和商品粮基地县建设。

(三)突出狠抓水利工程整治和抢险工作

组织人力着重抓了大坝安全鉴定的扫尾工作。现已基本完成全市中小型水库的安全鉴定任务。完成了10座中型水库和49座重点小(一)型水库的整治设计方案的审批和在国家立项的前期准备工作。落实了2002年度病险水库整治计划,并在水利工作会上局长与区县签定了整治责任书。进入汛期以来,积极参与了抗洪抢险工作,及时处理了巫山、南川、北部新区、江北、永川等区县的险情,做到了那里有险情我们就出现在那里。同时,突出抓了病险水库整治和水毁修复。

(四)狠抓大型灌区建设

上半年初,严格审批了2002年度大灌区建设的实施方案;重点抓了龙溪河、梅江、赖溪河、万州大灌区建设的工程进度和年度计划的实施;组织人员对过去实施的大型灌区和节水示范进行了全面验收,从验收的结果看来,效果良好。

(五)节水灌溉

节水灌溉工作严格按照部里要求,第一季度主要抓了:一是抓紧实施了2001年度江津、丰都、巴南、沙坪坝、开县5个节水示范项目的建设;二是向中央争取今年以西部为主的壁山、江津市、巴南区、永川、合川、开县、黔江7个全国节水增效重点县建设,同时争取到6个节水灌溉示范项目;三是完成了10个节水示范项目的可研审查工作。

(六)、农村饮水及乡镇供水

按照水利部的要求,对前两年实施的人饮项目进行登记造册并上报水利部;为加快工程进度,认真审查并批准了2001年度第二、三批国债项目的实施方案;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了大巴山区、三峡库区、龙溪河、渝中、渝西、汤溪河、仙女山、金佛山、渝西南、华荣山、武陵等12个片区85人的饮水解困可研报告,并得到水利部的认可;上半年,为保证全年任务的完成,重点落实全市水利工作会议上与各区县政府和水利部门为完成91.08万人解困任务的责任书所明确的解困任务。

为全面掌握全市乡镇供水的情况,我们下大决心对全市的乡镇供水进了全面摸底调查。目前为止全市建成各类供水工程1458处,日供水能力为267万t/d。其中水利部门管理的1317处,日供水能力为118万t/d,解决514万人和25664个单位供水;建委管理140处。

同时我们加大了人饮解困工作的宣传和认真总结了过去三年人饮解困工作。

(七)老库区移民扶持工作

一是做了2001-2006的库区扶持规划;

二是我们按照部里的要求为解决老库区移民人均有0.5亩良田和0.5亩经果林,实施了库区4个饮水、5个水利设施建设、10个交通项目、6个种养殖项目,

三是加强了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严格了项目建设程序。

(八)实施小型水利公益设施的项目建设,并参与了水利部对壁山、梁平县项目的验收;协助管理站抓了市局培训中心项目的立项、业主的建立、项目的规划设计及资金的筹措;按照水利部的要求,组织人员做了水利扶贫10年规划,对水利部重点扶贫的五个县做了单行规划。

(九)突出抓了管理。

1.按照局领导的布署,处和管理站认真研究了水利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贯彻执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的通知》,明确了水利工程“谁建、谁管、谁受益、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原则

2.抓了典型的推广。为推动全市在农村欢水建设,我们狠抓了开县、武隆农村人饮工程建设、管理的典型;梁平县乡镇供水建设管理典范;大足、大渡口节水示节范典型;巫溪县小微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典型;万州病险水库整治的典型;梁平、长寿、垫江、酉阳大型灌区渠糸配套的典型。开县、南川等农建工作先进典范。以这些典范来推动全市的农村水利建设。

3.狠抓廉政设。在处内多次开会研究布置廉政设,要求处内人员吸取别人的教训,不要接受任何个人和单位的礼金。不准私自到区县报销个人的发票,不准打着任何人的名义向工程单位索要礼物。

4.提高业务素质,保证工作质量。在局党组的要求下,我们认真地总结了过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差距,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边工作、边学习,边提高。学习现代管理科学,学习其他省市同行业的先进管理办法,并要求工作人员随时严格高标准要求自己,注重个人和单位形象。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及措施

(一)指导思想

针对全市农村水利的现状,按照局党组的要求,上半年农村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开展以盘活存量、做大增量为中心的水利水毁工程的修复,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渠系的配套、防渗,小微型水利建设为重点;以继续抓好人畜饮水、乡镇供水、节水灌溉、大灌区和小型水利公益设施项目建设为基础;以确保工程安全、增强供水能力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为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2002年度计划任务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下半年的目标任务

下半年全市农村水利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年度计划对去冬今春的水利建设项目进行督促和扫尾,继续做好2002年度计划的衔接,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启动8座中型水库、13座小(一)病险水库的整治、水毁水程工程的修复、国债人饮解困工程和推进四个大型灌区的续建配套建设,完成年度计划的90%以上。

(三)工作重点

1.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布署,立即掀起以水利建设为中心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发动群众、动员全社会利用农闲时节大搞水利工程建设、工程岁修和水毁工程的修复,保证来年各水利工程都能正常运行。拟定在9月初召开一次全市性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会议,由此推动全市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2.加紧对国家计划项目的跟踪,保证病险水库整治、人饮解困工程、大型灌区、节水示范及重点县建设、小型公益设施、库区扶持项目和各项项目资金的落实。

3.抓紧做好第二批国债资金项目的准备,继续做好小南海整治资金计划的落实,同时还争取再报批胜利、卫东、青云等中型和部分小型(一)水库的整治计划,争取笫二批国债资金安排。

4.继续抓好病险水利工程整治、水毁工程的修复和水利工程防洪度汛工作,确保工程安全。对中央投资整治的新田水库进行验收,同时总结整治的经验和教训。

5.及早提出下一水利年的年度计划,在全市范国内发动区县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

6.继续抓好农村人畜饮水和乡镇供水工作。积极协助妇联抓好“母亲水窖”工程建设,并对解困工程项目和“母亲水窖”工程进行验收;抽出一定时间对2002年度实施人饮建设项目进行一次抽查,全面落实责任书所拟定的任务;抓好在建乡镇供水工程的施工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协助有关处室做好《重庆市乡镇供水管理条例》的出台工作。

7.认真抓好2002年度5个节水灌溉项目的实施工作。

8.切实抓好大型灌区的配套、改造。重点抓好龙溪河、万州、濑溪河、梅江灌区的配套、改造工作,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基础上,促进年度计划任务的尽早完成,及早发挥效益。

篇(3)

一、加强学习,提升自我参与扶贫攻艰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学习怎么当好一名合格优秀的村支部书记,怎样带领村民脱贫致富的方式方法。

1、学习了省市县组织部门下发的有关扶贫攻艰工作的若干规定、纪律要求。使自己深深地认识到作为一名驻村第一支部书记,肩负着带领本村村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大责任,同时也深刻领会到驻村扶贫工作是实现提出的2020年全面小康的重大举措,是我党带领全国人民过上幸福生活的重要途径。

2、认真学习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党建工作的各种要求,作为一名党支部书记,就应该在党性修养上不断提升自己,同时,明确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也是一名党支部书记应尽的职责。

二、认真抓了村支部的党建工作,落实了“”,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健全“两议两公开一监督”村民民主决策机制,通过这些工作也逐步改变了少数村干部思想上存在的得过且过思想,有效地解决了班子在工作中存在的一定程度的等、靠、要思想以及工作中存在状态不佳的现象,提升了班子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能力。

三、充分做到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自担任村第一书记以来,我认真地对本村89户贫困户,221名贫困人员进行了逐一走访,了解他们家庭情况,身体状况,特别是导致他们贫穷的原因,他们大多都是因为体弱多病,没有劳动力,也没有一定的资金作支撑,更没有一技之长,同时思想上的等、靠、要思想也较为严重。所以要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较为困难,通过走访也加重了我身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结合自己的走访情况,向市局扶贫驻村帮扶工作组进行了汇报,并建立了文广新局与村贫困户帮扶结对台帐,同时向89户贫困户下发了温馨联系卡及第一书记工作名片,使他们知晓是哪个单位的哪名同志在具体帮扶他,实现千金重担人人挑,人人身上有指标。

四、认真了解了村村情民意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并制定了2015年工作计划和三年驻村帮扶工作的规划,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较为薄弱,全村9个社目前有四个社通了水泥路共计5公里,还有7公里土路,且没有硬化,老百姓出行较为困难。水利建设方面由于地处书房坝水库上游,用水成本太高,无法使用。而原有水利设施薄弱,没有改变靠天吃饭的现状。产业发展更是谈不上,仍以传统水稻、玉米种植为主。根据这种状况,我汇同村支两委班子制定了2015年扶贫工作计划以及三年扶贫工作的一个整体规划,并向乡党委政府汇报,分步实施。按照一路、二水、三产业的思路,逐步改变本村贫穷落后的面貌。

五、积极向市文广新局扶贫帮扶工作小组汇报驻村工作情况,努力争取他们的支持,以局长石朝武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对扶贫工作非常重视,分别于7月1日、9月16日先后两次到村调研扶贫工作,12月16日再次和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曹家贵一起到乡参加了扶贫工作座谈会。慰问贫困党员,同时,工作组还提出了“四个一”的工作方案,即指一条路子;办一件实事;解一批难点,有针对性地进行一些技术培训;四是捐一笔款子,由局机关整合适用于扶贫工作的资金、资源,进行精准扶贫,目前此笔款子也基本落实。

六、开拓村支两委班子成员的视野,12月3日村同飞凤村一道,组织了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到碑记镇参观了该镇柑桔的产业发展:到晏家坝参观水产养殖情况,增强了班子成员带领村民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七、村上聘请了县畜牧局李局长和林业局何局长到村进行了有关种养业的科学技术培训168人次。

八、按要求对农村贫困户和低保户进行了重新审查和核定工作,确保困难村民享受到国家的救助政策。

九、在局工作组的帮助下,积极协调了部门资金20余万元,目前正在落实中。

篇(4)

2019年,镇卫计办在完成精准脱贫工作的前提下,人口和计生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卫生和计生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以优质服务为抓手,加大全面二孩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重点,确保工作落实,人口和计生各项指标不断优化,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11月底,全镇总人口30847人,期内出生357人(其中男192人,女165人),人口出生率11.57‰,死亡152人,自然增长率6.64‰;政策内出生357人,出生人口数量政策符合率100%,落实节育措施617例,其中上环83例,药具534例。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我镇计生工作围绕诚信计生活动展开,以提高优质服务和方便群众办事为中心,做了以下工作:

1、完成了2016年度36名奖励扶助对象年审和2019年新增2名奖励扶助对象资料初审上报工作;发放了298户2016年独生子女保健费共计133435元,发放2019年上半年516户独生子女保健费共计70170元。

2、组织了幸福家庭创建和新一轮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活动。在镇区和蒋家寨分别设立了人口健康文化公园,宣传了人口政策,弘扬了健康理念。

3、开展了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摸排统计全镇流入人口41人,流出人口2572人;为200多人提供了免费药具,为外出务工人员办理婚育证明12人次,计生政策咨询120人次。

4、对计生困难家庭进行了慰问。春节前对4名计生困难家庭进行了走访慰问,配合区卫计局流动办,对2名外出务工春节不能回家的计生家庭进行了慰问。7月份,结合精准脱贫工作,对2名精准脱贫计生家庭子女进行了慰问,为2名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建立了档案,确定了帮扶计划。

5、加强计生政策宣传和工作氛围营造。利用学生开学和五泉镇物资交流大会之际,组织了计生政策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计生宣传资料共计500多份,免费向群众提供计生二孩政策、生殖健康知识咨询,进一步扩大和提高了群众政策知晓率。

6、组织了春季、秋季计生综合治理。采取包村干部、计生工作人员入户宣传的方式,同时在镇村主要路口悬挂横幅32条,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

7、配合区卫计局对基层计生专干进行了培训,组织了全镇21名村级计生专干到示范区党校、省水利培训中心进行了陕西省计生新条例、全面二孩政策及业务知识培训。

8、配合镇卫生院开展了第五轮“母亲健康工程”检查,全镇应查4328人,已查3251人,检查率达到74.5%。

9、孕前优生筛查应查334对,已完成284对,检查率达到85.1%,未孕率28.29%。

10、加强便民服务质量。全年以来共为97对符合条件的夫妇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为400对现孕及待孕夫妇进行了生育登记,并发放计生服务手册108本。

11、完善计生协会组织,计生协会工作开展利。上报了4个村为2019年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创建村,组织了一次调查研究,发放问卷4500份,收回有效问卷4325份。并对此进行统计,做出了调研报告。上报2个计生家庭创业对象及相关资料,为5·29、7·11等协会会员活动日制作了宣传牌,发放资料500余份。为全镇698户计生家庭免费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提高计生家庭抵抗意外风险的能力。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目前由于业务工作和精准扶贫工作任务繁重,人员少,各项工作还没有达到预期目的。为此有以下打算:

1、明年我镇将早动手、早谋划、早部署,确保各项任务完成。

篇(5)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以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为重点,以执法检查和通报曝光为手段,以增强公众水土保持法制意识,减少水土流失灾害,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目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试验区“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主题内涵的重要举措。

二、工作目标

要以此次执法专项行动的开展为契机,抓住机遇,大胆工作,以水利部门为主体,协同各部门执法力量,充分发挥水利综合执法的优势,深入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坚持在监督执法实践中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加大开发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检查力度,认真做好督促检查资料的记录和归档整理。精心组织力量,强化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使用管理。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水利水保、发展改革、国土、环保、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做好部门协调,统一部署执法专项活动的开展

四、工作内容及处理方式

此次执法专项行动的对象是年以来已经建设完工或在建但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具体内容包括三类:一是没有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二是不按照已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三是主体工程已竣工验收而未申请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未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的,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规费的。执法行动采取拉网式全面调查,不论项目规模大小,均在执法专项行动之列。

执法行动以水利局为执法行动主体,对执法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要及时采取限期整改、通报、组织新闻媒体曝光、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投资主体实施限批等方式进行惩处。对无法查处的案件,要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进度安排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总体时间安排为年9启动,年上半年内完成。

1、第一阶段(年9月—11月)启动和培训阶段。召开会议部署专项行动,落实责任,明确目标,组织制定工作方案。

2、第二阶段(年11月—年2月)调查、排查、登记、上报阶段。对年以来完建或在建但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调查清理,对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情况、落实情况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及造成的水土流失、灾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将调查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建立本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档案。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对存在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核定水土保持违法违规事实,印发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

3、第三阶段(年1月—4月)分级处理阶段。对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将检查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第四阶段(年5月—6月)总结阶段。继续组织人员对有水土保持整改任务的开发建设单位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确保水土保持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篇(6)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以工代赈管理,提高以工代赈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工代赈是一项农村扶贫政策,也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缩小贫富差距,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政府直接投资扶持农村贫困地区进行项目建设,以加强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为内容,以缓解和最终消除贫困为目的,通过资金(或实物)投入方式,使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得以改善,为其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相对良好的外部环境,进而促进其自我发展。同时,通过组织贫困地区农牧民参加工程建设,获得一定劳务报酬,直接增加收入,促进脱贫致富。

第三条以工代赈遵循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科学论证、民主决策、群众参与的原则,围绕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扶贫开发规划,重点解决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农村基础设施问题,为贫困地区消除贫困创造条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第四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是以工代赈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研究编制以工代赈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对以工代赈项目的立项、可研及初步设计的审批、计划编报和下达实施、资金使用和管理、计划执行的监督和检查等实行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实施范围和建设的原则内容

第五条以工代赈实施范围主要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适当兼顾自治区确定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村。

第六条以工代赈的建设原则

(一)扶贫和生态效益相结合原则:实施以工代赈工程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以工代赈要与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工程相结合,实现脱贫致富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双重目标。

(二)相对集中、统筹兼顾原则:以工代赈的项目安排和资金投入,突出扶持的重点方向和重点领域,突出骨干项目的示范带动效益,以点带面,有步骤有计划分类实施,提高以工代赈资金的扶贫效益。

(三)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原则:切实加强规划工作,优化建设布局,因地制宜安排建设项目,结合各地有利条件,发展特色经济,为增强自我积累和发展能力创造条件。

(四)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原则:以工代赈项目建设要考虑国家和自治区的扶持力度,针对贫困地区农村经济发展和群众增收的主要制约因素,区分轻重缓急,研究确定建设项目,逐年安排实施。

(五)广泛参与,减负增收原则:以工代赈项目的实施,要广泛吸收贫困群众参加工程的建设。通过采取支付劳务报酬的方式,直接增加贫困群众的收入,减轻贫困群众的负担,体现以工代赈政策的实质。

第七条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农田、农田水利、县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工程、小流域治理、草场建设以及国家确定的其它建设任务等。

(一)基本农田建设。主要指改造中低产田,具体工程有平整土地、改良土壤、盐碱地治理及田间配套设施等。

(二)农田水利建设。主要指新建或改扩建小型、微型农田水利工程。具体工程有水库、渠首、机电井、渠道、扬水站、节水灌溉等。

(三)县乡村道路建设。主要指新建或改扩建除国道、省道以外的县、乡、村的公路(等级一般不超过三级),以及县、乡、村道路建设所必需的桥、涵等配套设施。

(四)人畜饮水工程。主要指修建解决贫困人口和牲畜饮水所必需的水井、水塔、引水渠、输水管道以及其它简易自来水工程。

(五)小流域治理。主要指为开发治理小流域,防止水土流失而实施的河道疏浚、河堤护砌、建坝护地、营造防护林、经济林及水利配套等工程。

(六)草场建设。主要是指人工草料基地、草场改良、农作物秸秆氨化青贮、高寒山区暖圈和及水利渠系配套等工程。

(七)其它。根据国家要求安排的其它工程。

第三章计划管理

第八条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国家、自治区扶贫开发及以工代赈政策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扶贫开发规划、基础设施状况等,组织编制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规划编制内容包括编制依据、指导思想和原则、实现目标、建设任务、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建设项目、实施步骤以及政策措施和有关效益指标等。县级规划经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地(州)、自治区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分年度组织实施。

第九条以工代赈计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编制、上报、审批和下达。

编制规划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处理好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同时要统筹考虑如何处理与其它渠道的扶贫项目,以及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的关系,各项目之间既要做到相互配合,又要避免重复建设。

第十条以工代赈年度计划要与规划相衔接,并服从规划。凡未列入规划的项目,原则上年度计划不予安排。年度计划包括建议计划、资金计划、建设计划。年度计划的安排,以资金定任务、以任务定项目,按照项目安排资金。

第十一条县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根据本地扶贫开发重点及项目建设规划,结合本地历年资金、项目规模,充分考虑本地计划的年度建设任务、建设能力以及配套资金落实情况,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认真组织项目建设方案的可行性研究和工程设计等前期工作,编制下一年度建议计划。列入建议计划的建设项目,应当做到符合当地实际,前期工作完备,审批手续齐全,配套资金落实,具备开工条件。项目资金规模按上年度自治区实际下达项目计划总投资的150%编制。地(州)发展改革部门于当年12月底前上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第十二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根据各地(州)上报的项目建设建议计划,按符合以工代赈政策投向、前期工作完备的项目所需投资,参照各县贫困人口数、农牧民人均纯收入、重点村数、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以及上年度项目实施和计划执行等工作情况,安排年度资金计划和项目建设计划。

第十三条自治区以工代赈计划下达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任务和投资规模等内容。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逐级上报,履行报批手续,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批准后方能调整。

第十四条在自治区以工代赈项目计划下达后,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在规定时间里,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内,完成以工代赈项目的录入、申报、选报、审批、转批、启动等工作,对未按要求完成项目相关信息录入工作的地(州)、县(市),自治区将给予全区通报或酌情调减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费。

第四章项目管理

第十五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协同有关部门,依据以工代赈建设规划建立以工代赈项目库,搞好项目储备。县级发展改革委部门要做好项目的核查、筛选、论证及收编入库工作,并上报备案。

第十六条以工代赈项目按基本建设程序管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工程咨询单位承担。总投资在100万以下的项目,经县行业部门审查通过后,由县级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报地(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审核备案;总投资在100—300万元的项目,经地(州)行业部门审查通过后,由地(州)发展改革委部门审批,并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审核备案;总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自治区行业部门审查通过后,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审批。

第十七条以工代赈项目要按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的要求组织实施。制定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和工程监理实施办法,实行区、地(州)、县(市)三级联动,监督检查与工程监理。

第十八条以工代赈项目必须认真落实劳务报酬政策,要优先组织项目所在地贫困农牧民参加项目建设,并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除技术要求比较高的工程外)。没有安排劳务报酬的以工代赈项目,原则上不得列入年度计划。有关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政策的实施,按照《自治区以工代赈劳务报酬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暂行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十九条以工代赈项目必须实行竣工验收制度。竣工项目根据项目审批权限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或组织安排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财政、扶贫、审计、稽察等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计划执行、工程质量、工程决算、工程效益、劳务报酬发放花名册、标志牌设置、工程后期管护措施、文档资料等。填写项目竣工验收表。竣工验收合格项目,要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明确使用和管理主体,制定项目使用维护管理制度,落实项目的后期管理,确保项目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条以工代赈要坚持“三到场”工作制度。即县级发展改革委部门在计划申报前审核到场、项目建设中检查到场、工程完工后验收到场。县级发展改革委部门要严格坚持“三到场”工作制度,杜绝虚报、瞒报、谎报和重复申报,保证项目真实性,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提高以工代赈资金投资效益。

第二十一条以工代赈档案资料要明确专人保管,按年度实行一项一档制管理。档案资料包括: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项目库、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及相关批复,还包括工程设计、项目实施责任书、开工审批报告、施工合同书、招投标相关资料、工程预算、工程决算、工程质量鉴定报告书、监理资料、分阶段验收资料、工程验收报告书、财务决算及批复、审计报告、工程后期管护措施、劳务报酬发放花名册、项目施工前定点照片、项目施工照片、项目竣工定点照片、工程标志牌照片、公示资料等。

第二十二条县级发展改革委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主体工程的建设地点设立标识牌(宣传牌),标明项目编号和名称、建设时间、建设内容、完成投资、效益和受益范围等。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三条以工代赈资金按照现行的国家三部委《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字[2000]18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新财扶[2001]27号)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做好以工代赈的资金和财务管理,财政部门按照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计划做好以工代赈资金的拨付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将以工代赈资金纳入专户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第二十五条以工代赈资金拨付实行财扶资金报帐制。基本程序是:项目开工报告批准后,项目建设单位应与县(市)发展改革部门签订书面劳务报酬落实责任书,并由项目建设单位(法人)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定期提出用款计划,并附报帐凭据(税务统一发票复印件),经县(市)发展改革委审核后,到县级财政部门提取进度款,并按报帐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安排用于项目的以工代赈资金应当全部用于项目工程建设费用。

第二十七条支付劳务报酬要做到公平、公开、足额、及时发放,严禁抵扣和拖欠。

第二十八条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费是以工代赈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部用于以工代赈项目管理。

第二十九条各地应当积极筹措以工代赈配套资金,并与国家以工代赈资金统筹管理。

第三十条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完工后有结余资金的,必须仍用于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按照基本建设程序,逐级上报自治区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第三十一条以工代赈项目国债资金的使用,除按上述要求管理外,还须按照国家国债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组织管理

第三十二条自治区以工代赈办公室(以工代赈处)工作职责:按照国家扶贫开发工作“四到省”(权力到省、资金到省、任务到省、责任到省)原则,研究拟定自治区以工代赈政策;负责编制自治区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对以工代赈项目的立项、可研及初步设计的审批;编报和下达年度以工代赈计划;组织全区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监督检查等工作;参与编制全区贫困地区扶贫开发规划;对全区以工代赈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第三十三条地(州)以工代赈办公室工作职责:对县级以工代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以工代赈政策;编制本级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各县(市)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审核本级权限内的以工代赈项目;上报各县以工代赈年度项目建议计划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主持或参加所属县以工代赈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按要求汇总上报各地(州)以工代赈有关统计报表及工作总结等文件资料。

第三十四条县(市)以工代赈办公室工作职责:承担以工代赈的日常具体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以工代赈管理制度;编制县级以工代赈规划;做好项目的论证和储备,建立项目库;编报年度项目建议计划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项目建设实施和工程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建设工期、资金使用和劳务报酬发放等进行全过程管理,并做好监督、检查;按要求及时上报以工代赈项目有关信息;做好以工代赈资料归档和年度工作总结等。

第三十五条各级发展改革委部门要及时总结以工代赈经验,对好的经验要及时推广。定期报告以工代赈建设和工作进展情况,在每年12月30日前将上年度工作总结逐级上报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第三十六条建立健全以工代赈监督检查奖罚机制。自治区对开展以工代赈工作较好的地(州)、县(市),在下一年度项目和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对成绩比较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项目管理不规范、擅自改变项目计划、整改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地(州)、县(市)要酌情调减下年度计划安排资金规模,直至停止资金项目计划安排。

第三十七条加强以工代赈宣传。要通过广泛宣传,使社会和贫困地区群众更多地了解、掌握以工代赈的有关方针政策,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积极投入以工代赈工程建设。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审计监督、检查是以工代赈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开展进行定期、不定期专项检查、专项审计、专项稽查,对计划执行、资金使用、工程建设、财务状况、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配合审计、财政、稽查等部门,加强计划执行、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

第四十条建立健全以工代赈检查制度。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对以工代赈项目负有管理责任,必须建立监督检查制度,要坚持自查、互查、上级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对本地以工代赈工作每年要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及时上报。

第四十一条以工代赈项目应当实行公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把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

第四十二条对检查和审计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纠正和整改。凡挪用、挤占、贪污以工代赈资金,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地、县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第四十四条“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以工代赈项目的录入工作要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暂行)》(新财扶〔**〕5号)文件严格执行。

篇(7)

一、加强廉政建设、筑牢思想防线

我村两委在工作中始终奉行“廉洁从政、幸福终身”的观念,认真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始终保持公仆本色,始终勤政务实,力求做到严谨、认真、勤勉。时刻提醒自己不滥用职权自觉抵御不良倾向和风气,自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同时我村两委成员通过不断的学习,村两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二、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突如其来的疫情发生,牵动了各级领导的心,我鸡口山村接到命令后,立即到村,村两委和村工作组召开会议,制定防疫方案,设置三处卡点,党员干部群众20多人参与到防控工作中,责任落实到人,狠抓内部防控,外防输入管理。组织党员干部严守进村路口,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劝导群众居家隔离。村庄、道路长期消毒,组织车辆代购村民生活物资,通过全体村党员干部齐心协力,众志成城,本村无一例发热病人。年底务工村民返乡期,我们不能松懈,要保持疫情防控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确保村民过一个安稳的春节。

三、谋产业、补短板

通过近几年精准扶贫工作发现,虽然全村2017年已全部脱贫,但在巩固提升上不稳定,村集体经济单一。筹集资金,利用村矿山复垦面积办金银花基地,投资5万元,栽植金银花60亩,预计3年后每年产值2万元。对全村贫困户实施一户一策规划,激发内生动力,发展养牛35头、养猪19只、种植油菜、枇杷36亩、发展蔬菜12亩,全村贫困户领取产业将补2.08万元。

我鸡口山村还需加强在探索长效帮扶机制上的力度,才能真正使帮扶工作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增强贫困村经济发展后劲。同时希望上级部门加大对我村的政策资金、技术等扶持力度,促进群众致富奔小康。

四、“两不愁、三保障”

我村两委班子成员通过对全村人口全面排查和了解,全村555人,41户贫困户,112贫困人口,公益性岗位覆盖34户贫困户,群众都有吃、有穿、生活过得越来越好,通过政策扶持,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医疗有保障,小孩读书有保障,通过公益性岗位设立,不但提高贫困户家庭收入,同时改善了各自然湾生活环境,扶贫工作得到了巩固提升,防火工作有了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