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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申请书精品(七篇)

时间:2022-07-09 00:34:12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公证申请书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公证申请书

篇(1)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______)___年第___号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预出售方):______(全称),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号码:______,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乙方(预购买方):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或身份证件编号:______。

公证事项:商品房预售合同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本处申请办理前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

经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了前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注①:如有人,应写明:人具有相应的权)。

甲方转让的房屋期权坐落于______,暂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相应占用的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系甲方经政府批准投资、开发的《______ 》(注②;商品房的冠名)外销/内销商品房。甲方对该房屋期权持有(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全称)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______)。该房屋期权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房地产登记部门全称)查无预售、抵押及其他权利受限制的登记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该房屋期权可依法转让(注③:该房屋期权在转让时设有抵押权或其他权利受限制的,证词应据实视情表述)。

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甲方以(币种)______(大写)______元整将上述房屋期权转让给乙方,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房屋交付日期及违约责任等条款具体、明确(注④:若房价款在订立合同时已付清应当据实表述)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______(甲方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人)

与 ______(乙方姓名)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合同签订地点)签订了前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鉴属实。

(注⑤:若合同在本处、本公证员或其他公证员面前签订的,证词应视情表述;若合同经境外公证、认证的,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不予证明)。

该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或公证)之日起生效。

(注⑥:合同的生效证词应视情表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省___(县)公证处

篇(2)

1.商标申请书件(含商标注册、续展、转让、变更、补证、注销和撤销申请书)应用钢笔或毛笔填写,提倡用打字机打印;文字书写必须合乎规范,字迹工整、清晰。

2.随同申请提供的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使用光洁耐用的纸张或用照片代替,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申请卷烟、雪茄烟商标,图样可以与实际使用时所需大小相同。

3.商标申请书、委托书必须加盖申请人的章戳,申请人名称及章戳应当与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申请书和委托书上还须加盖人章戳;对于国外申请人,要详细填写中英文企业名称和地址;委托书可由企业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名。

4.一份商标申请书中只能填写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应当依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所列的具体、规范名称填写。

5.申请书和委托书所填各项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需改动的,应当在改动之处加盖人或申请人章戳,或由修改人签名。

6.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的申请书件,编定申请日期和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备或未按规定填写的申请书件,不予受理。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申请书件的填写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或人补正,申请人或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按指定内容补正后交回商标局;限期内补正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和申请号;未作补正或超过限期补正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7.商标注册申请书件应当使用中文;外文书件应当附送中文译本。

8.各项申请都需按规定交纳费用。

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途径

1.国内商标注册申请人可通过以下两个途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手续:

(1)商标注册申请人可委托商标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事宜,由商标机构代其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2)商标申请人也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企业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或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直接到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手续。

2..外国人和外国企业需要在中国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可以按其所属国和我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或按对等原则办理。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和其他有关事宜,必须委托国家指定的具有涉外权的商标机构。

办理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必须具备的书件

(1)《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委托商标组织代为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委托书》一份。

(2)商标图样10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1张)。

(3)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填报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不得超过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集团公司或跨国公司如果要以申请人的名义注册某一商标,如其登记的《营业执照》注明经营范围包括其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的营业范围,可以提供下属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以及一些特殊行业或特殊商品的商标注册申请,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a.办理人用药品、医用营养食品、医用营养饮料和婴儿食品等商标注册申请,应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证明文件,即《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还未取得以上两证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持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成立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批复文件,也可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办理人用消毒剂商标注册申请,应附送卫生防疫部门的证明,外国申请人申请时,也必须提交其所属国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文件。

b.提交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烟丝的商标注册申请。应当附送国家烟草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

c.报刊、杂志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应当提交新闻出版署(局)发给的全国统一刊号("cn")的报刊登记证。

(4) 直接到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还应提交:

a.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b.企业介绍信。

c.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提交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办理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注册申请还应提交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和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办理证明商标注册申请,同时还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说明申请人生产该种商品或提供该项服务的特定品质及其所具备的检测和监督能力的证明文件。

所谓主体资格证明,指依法登记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工商业团体,即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协会及其它团体组织的证明文件。

主管部门是指中央或省级的业务主管部门。外国申请人也应提交主体资格证明和相应的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并附送中文译本。

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应包括集体商标的宗旨、成员、条件、手续、商品或服务质量。以及集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违反该规则应承担的责任;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包括使用证明商标的宗旨、条件、手续、商(6)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必须提供肖像权人授权书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可往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所需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须提供如下证件: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失业者还须持失业证)。

(3)双方离婚介绍信。离婚介绍信应由:有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村民和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从业人员、失业人员等由其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出具。 (跨区应加盖街道办事处或镇婚姻登记专用章。)

(4) 双方各自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各自陈述离婚意愿及原因。

(5)双方达成协议的协议书,是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及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等作出的文字协议。

(6)双方的《结婚证》(二份)。如《结婚证》遗失,需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补办手续详见《办理(夫妻关系证明书)须知》。

办理流程:

办理程序:

(1)双方带齐证件,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

(2)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离婚人士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自受理之日起30天,对符合离婚条件的申请给予答复并预约领证日期。

(3)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书的法律公证,见证)出示户口本、身份证、证件相领取离婚证。

想要办理离婚手续时 夫妻有一方是在日本有固定住所的日本人的情况,适用日本的法律,在日本的离婚手续如下:

1. 协议离婚

在双方同意离婚后,“协议离婚”即成立。到夫妇的原籍或居住地的市町村提交离婚申请书,此时需要住民票以及外国人登录完毕证明书。离婚申请书上还需要2位证人的署名、盖章。此外,如有未成年的孩子(不满20岁)的情况,必需明确孩子的亲权归属离婚夫妻的哪一方,否则离婚申请不予受理。

2. 离婚申请不予受理申请

自己没有同意离婚,对方有可能独自提交离婚申请的情况,另外由于一时的口角,在离婚申请上冲动地签名盖章了的情况,想要撤回该申请时,只要提交“离婚申请不予受理申请”,该离婚申请就不会被受理。申请提出后6个月之内有效。在此期间内也没能解决的话,可以再次提出申请书延长不予受理期间。

篇(4)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楼层、楼龄等因素,准确的判断出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前,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必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原件、继承公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篇(5)

.二、四个程序

准备好人员、资金、场地及制度后,还必须做好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及银行开户工作,取得合法的经营资格。此外,选择合适时机开业,创业计划才能真正实施。

(一)工商注册

工商登记时应提交的材料:

1. 个体工商户登记

(1)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材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投资人身份证明。

(2)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材料: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开业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涉及前置审批的行业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2.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

(1)个人独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的材料: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的身份证明;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企业登记授权委托书。

(2)个人独资企业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材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申请企业登记授权委托书;企业住所证明;涉及前置审批的行业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3. 合伙企业登记

(1)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的材料: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企业登记授权委托书。

(2)合伙企业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材料:申请企业登记授权委托书;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的委托书;合伙协议;出资权属证明;经营场所证明;涉及前置审批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4. 有限责任公司登记

(1)有限责任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的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2)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材料: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公司章程;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履历的文件,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或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使用证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项目,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二)税务登记

守法经营、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农业生产企业是免税的,农业经营服务企业的税率也较低。为保证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生产经营者应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领取税务发票。

1. 税务登记的内容及需要提交的资料

(1)税务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工商户的名称、地址、经济性质、主管部门、生产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资金状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商登记证照号码、开户银行及账号等。

(2)申报税务登记应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银行账号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合法证件和资料。

2. 税务登记的程序

(1)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由纳税人即生产经营者主动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登记报告,并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和有关证件,领取统一印制的税务登记表,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加盖印章后作为登记申报,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2)审核税务登记表。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申请报告、税务登记表、工商营业执照及有关证件审核后,即可准予登记,并发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

3. 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是纳税人为了正确地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人为了正确履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将发生的纳税事项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事项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报的一项法定手续。领到营业执照开始生产经营活动之后,在一定期限内就应该向税务机关申报。

(三)银行开户

1. 开户与结算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经常与银行进行结算,以达到账账相符和账款相符,以利于更好地生产经营。如出售商品后收取买方货款,购买原料需要支付卖方价款等。这些活动在金融行业中称为结算。结算有两种,一种是现金结算;另一种是非现金结算,也叫转账结算或票据结算。由于成交金额大,支付大量现金既不方便又不安全,因此,企业委托银行把货款从买方账户转到卖方账户,完成付款或收款行为。

2. 贷款

创业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资金短缺的情况,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一般有抵押贷款、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三种。

贷款合同内容包括借款用途、付款日期、还款期限、贷款利率、违约责任及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必要或有条件的要经公证机关公证。

银行提供贷款主要用于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的流动资金,而不准挪作他用。借款人未经银行同意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或把贷款用于垫缴税款或管理费,或转借给他人的,均为挪用。

(四)择时开业

在做好以上各项准备工作以后,就可以择日开业了。开业期间的宣传、促销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厂(店)开业后的经营状况,因此,一定要做好开业的策划方案。

开业前的宣传造势很重要,可以通过媒体广告、品牌灯箱、广告礼品袋以及花篮、条幅等来烘托气氛,提高人气。开业时间的选择,一般要考虑有关部门人员是否有时间参加、天气是否晴朗、是否在节假日、是否在人流较多的日期、开张日居民是否喜欢等因素。

篇(6)

“这个官司不管输与赢,我一定会坚持下去的。”九江市庐山区十里街道办事处黄金岭村民周增如,站在自己的家门口,指着屋后的一片空地,坚定地对记者说。

记者看到周增如屋后的一片空地,已平整完毕,正准备施工建设。周围的房屋大都已拆迁完毕,只剩周增如和另一户村民。

周增如要打的这个官司,不是一场普通的“民告官”。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1994年,祖传几代做酒生意的周增如,从江西湖口县来到九江市庐山区十里街道办事处黄金岭村,成为该村的一位村民。之后,他在该村购置了地,办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后,建了一栋楼房。

转眼到了2007年,当地政府决定对浔南大道与青年南路交汇处及周边地块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拆迁。周增如家也在拆迁范围之内。

其时,当地房地产行情十分看好,地价也水涨船高。对于拆迁的补偿价格,周增如和开发商有很大的分歧。

随后,双方一直僵持不下,谁也不肯让步。但是周增如的努力,并没有阻挡开发商拆迁的步伐,周增如家附近的一些村民陆续接受了开发商提出的拆迁条件,搬离了居住多年的地方。唯独周增如和另一户村民仍然坚守着。

一个偶然的机会,周增如得知,他住宅所在的这块地在九江市房产局发出拆迁公告之前,就已经被拍卖并出让了。

“这怎么可能呢?”房子都没有拆迁到位,土地就卖出去了。周增如不太相信有关部门会允许这样的现象出现。

带着疑问,周增如来到了九江市国土局等部门了解,但是均没有得到答复。

周增如向记者坦言,自己家的房屋有一部分是违章建筑。不过,他也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开发商提出的补偿价格确实太低了。”

那段时间,周增如感觉自己维权的意志在慢慢地削弱,他甚至决定接受开发商提出的补偿价格。

打官司动力来源于“信息公开第一案”

虽然周增如年近五旬,但他平时却喜欢和朋友谈论国家大事,经常上网看新闻。2009年9月21日,他在网上无意中浏览到《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第一案》这一则新闻。这则新闻让他热血沸腾。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第一案》这则新闻,讲述了湖南省汝城县原自来水公司黄由俭等5位退休职工,因向县政府申请公开有关政府部门的调查材料遭到拒绝,而将汝城县政府告上法庭的消息。

黄由俭们的底气来自于哪里?周增如兴奋之余,不由想到,既然他们可以要求县政府公开有关部门的调查材料,那么国土局作为当地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我也同样可以要求国土部门公开信息。

周增如为黄由俭等人的行为感到自豪。之后,没有受过任何法律知识训练的周增如,在咨询当地一些法律界人士后,足足用了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写好了一份要求九江市国土局公开土地出让信息的《申请书》。

在这份申请书中,周增如称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不明确该宗土地开发是否合法的情况下,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九江市国土局提供招标、拍卖、出让该宗土地的相关文件给他查询。9月27日晚,周增如激动得一个晚上没有睡着。

2009年9月28日,周增如满怀信心带着这份《申请书》来到九江市国土局,但是该局相关负责人以各种理由推脱,未给予明确答复。

有点法律常识的周增如知道,如果《申请书》未送达,就不发生法律效力。于是,他来到庐山区公证处要求配合送达,但公证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十分为难。

10月12日,周增如又来到九江市浔阳区公证处,要求该处对其送达《关于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书》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随即,该处于当日就派出两名工作人员,将公证书送给九江市土地储备中心工作人员熊芸手中。熊芸对该文书进行了签收。

根据《条例》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但是,周增如迟迟没有收到九江市国土局一点回音。他不想再等下去了。11月23日上午,周增如一纸诉状将九江市国土局告上法庭。九江市庐山区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申请书》送达错了?

在法庭上,周增如称,由于他对房屋所在土地仍然拥有土地使用权证,如九江市国土局将他房屋所在的土地出让给房地产开发公司将严重损害他的合法权益。因此,周增如有权利了解这一土地的出让信息,九江市国土局也有责任和义务对这一同周增如有着极大利害关系的土地变更情况予以披露。

九江市国土局则辩称,2009年10月12日,周增如送来的书面申请,没有送达该局,而是送给了九江市土地储备中心,签收人也是储备中心干部。

九江市土地储备中心则认为,房屋拆迁事宜已同周增如进行过多次面商,因其要求过高,未达成协议。况且,九江市城区这宗地招标拍卖挂牌信息均在报刊、中国土地市场网和九江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此外,庐山区政府和市土地储备中心已经会商,准备共同与周增如协商解决其房屋拆迁补偿事宜。该局不存在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行为,周增如不具备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和主体资格。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条例》的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为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

同时,《条例》规定公民可以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信息。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对于属于公开范围内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本案中,周增如已书面向九江市国土局提出申请要求明确告知其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是否被拍卖出让,九江市国土局在收到申请书后未予答复。周增如提出信息公开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及条件,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今年5月20日,法院依照《条例》等相关规定,作出一审判决:责成九江市国土局书面告知周增如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是否出让的信息。

“有点无理取闹,故意刁难!”

法庭外,这场官司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土地出让信息是否属于可以向国土部门申请公开的“信息”?记者在采访中听到了不同的声音。

在采访中,当地村民对于周增如打这场官司,持不同意见。“既然知道土地已经出让,根本没有必要去打这场官司。”

“无论哪种情况都应该公开。”也有的村民表示,国土部门肯定有“难言之隐”。

更多的村民则对周增如的维权行为表示支持,认为这场官司对于行政机关肯定有所触动,可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据笔者了解,公民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国土部门申请公开土地出让信息,在全国还是首例。

土地出让信息不向周增如公布,到底是何原因呢?

篇(7)

2.申请的法院

向房屋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补偿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决定受理法院的除外。

(三)申请强制执行应准备的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市、区(市)人民政府负责人签名,加盖市、区(市)县人民政府印章,并注明日期。

2.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

(1)补偿决定。

(2)决定货币补偿的,需提供补偿金额专户存储账号;决定产权调换的,需提供安置房屋或周转用房的相关材料。安置房屋是现房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安置房屋是期房的,需提供发改、规划等部门关于安置房修建的意见资料,同时提供周转用房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协议)。

(3)补偿决定申请书、征收当事人的洽谈记录、补偿决定受理通知书、调查通知、权利告知书、答辩通知书、调查记录等。

(4)征收决定及申请征收决定的相关资料:

A.征收决定;

B.发改部门关于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证明文件;

C.国土部门关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文件;

D.规划部门关于符合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证明文件;

E.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项目,需提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F.旧城区改建项目征求住户意见情况材料。

3.评估机构选定情况材料及评估报告

4.补偿决定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1)《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市、县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

5.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即指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后催促被执行人搬迁以及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是否同意搬迁,包括提出的补偿要求等证明材料。直接利害关系人主要指抵押权人、房屋承租人等。

6.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

征收决定作出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以及强拆申请的被征收房屋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

7.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

主要指被征收房屋产权证以及申请强制执行时房屋的现状(通过拍照或公证等方式反映)。

8.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

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指被执行人的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指生活用品、家具、电器、机器设备等状况(通过公证的方式反映)。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执行

1.在人民法院审查强制执行申请期间应做好的工作

在人民法院审查执行申请期间,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征收部门、实施单位应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与被征收人及其亲属的沟通协调工作,力促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并腾空房屋;

(2)根据个案情况完善搬迁预案;

(3)协助人民法院开展送达、现场勘察等工作。

2.收到人民法院作出的准予执行裁定后应做的工作

(1)强制搬迁工作应在准予执行裁定送达双方当事人后组织实施,在强制执行实施7日前应书面通知被执行人,告知其限期自行搬迁腾空,同时在被搬迁房屋处张贴强制搬迁公告,公告张贴时间不少于3日;

(2)召集相关部门进一步讨论完善强制搬迁执行预案。责成属地街办(乡镇)、征收部门及征收实施单位等共同做好强制搬迁实施前至实施后的维稳工作,严格按照搬迁预案实施搬迁;

(3)实施强制搬迁3日前应告知法院强制搬迁实施具体时间,强制搬迁准备工作布置落实情况;

(4)根据准予执行裁定确定的范围和内容,组织对被执行人实施强制搬迁;

(5)搬迁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法院反馈被征收房屋强制搬迁实施经过、社会影响、被征收人安顿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