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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精品(七篇)

时间:2022-06-12 02:22:10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篇(1)

一、GATT/WTO与IMF的比较

(一)GATT与IMF

与IMF这个正式成立的国际金融组织相比,GATT不是一个国际组织,因为GATT中没有关于其法律地位的规定,条文中也没有关于机构设置的内容。但GATT是一个事实上的国际组织,它在日内瓦设有常设秘书处,有缔约国常驻代表组成的理事会,定期举行大会。它不是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但在工作上与联合国发生一定联系。GATT的参加者称为缔约方而非成员国,其准入和退出机制与IMF大致相同,只要愿意承担相应的加入义务,都可以申请加入和退出。其组织机构包括缔约方全体,代表理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组、专家小组和秘书处。在投票制度上,缔约国大会实行一国一票制,但GATT中投票场合很少,在各种会议上,经常遵循的是“一致意见”原则。

(二)WTO与IMF

WTO和IMF都致力于全球经济的的发展,但一个侧重于多边贸易体制,另一个则主要致力于建立健康稳定的货币国际秩序。其区别还表现在一下几个微观的方面:

1.成员资格和组织结构不同。虽然只要愿意履行WTO和IMF的成员国义务,任何国家都可以加入,但是有权加入WTO的不仅是国家,还包括单独关税区,从而使单独关税地区可以摆脱政府的介入。WTO的组织结构包括部长会议、总理事会、理事会和委员会、诸边贸易协议的管理机构及总干事和秘书处。而IMF则包括理事会、执行董事会、总裁和办事机构,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又陆续设置了临时性委员会和发展委员会等机构,对执行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指导。

2.投票制度不同。WTO继续遵循1947年GATT奉行的由一致意见作出的实践。除另有规定外,若某一决定无法取得一致意见时,则由投票决定。在对一个问题进行讨论时,如果在场的成员没有正式提出异议,就视为达成了一致意见。在部长会议和总理事会上,WTO的每一成员有一票投票权。而IMF的投票制度是加权表决制。每个成员国的投票权与其向IMF所缴份额密切相关。IMF按照成员国的“相对经济地位’分配份额(国民生产总值+经常性项目的交易额+经常性项目的变动状况+官方储备的数量)。投票权由两部分组成,每个成员国都有250票基本投票权,此外根据各国所缴份额,每10万单位特别提款权份额增加一票,称加权投票权。

3.争端解决机制不同。WTO争端解决机制把传统的磋商、谈判、斡旋、调停、调解和仲裁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整套相对独立而又自行运转的司法机制,形成了具有独具特色的争端解决机制。与IMF和GATT相比,WTO的争端解决程序的时间限制更严格,执法力度更强,程序上更加完善。其可以说是迄今为止最为成功的解决政府间争端的多边机制。

二、GATT/WTO与IMF的合作

篇(2)

次贷:危机开始深化并扩散

IMF认为,世界经济最大风险仍在金融市场,源于美国次贷危机的全球金融动荡将造成近万亿美元损失。目前,危机正从次贷领域向优质房贷、消费信贷、公司信贷等领域蔓延,并演变成全面的信贷紧缩,拖累宏观经济。这反映了银行脆弱的资产状况和资本基础,以及金融创新监管滞后等深层次问题,并意味着危机的影响可能更广、更深、更持久。

虽然摩根士丹利、瑞银等机构近期作出了次贷危机即将见底的判断,但IMF认为,目前金融市场依然面临巨大压力。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蒂格利茨认为,次贷危机真正结束尚需2至3年时间,因为危机终结必然有赖房市反弹,但从目前数据看,美国房市仍持续恶化。

同时,次贷危机有从美国向其他国家扩散的可能。IMF认为,房价偏高、企业和个人资产状况偏紧的发达国家,以及依赖外资拉动国内投资的新兴经济体将面临较高风险。

不过,也有机构对次贷危机前景表示乐观。瑞银集团最新研究报告认为,鉴于美国应对危机的财政、货币政策措施有力,以及美国多数企业盈利状况保持良好,金融市场已经“作好反弹准备”,走出次贷危机指日可待。

但相关措施的有效性尚待观察。2008年第一季度,信贷市场紧缩状况缓解有限,美联储降息效应未能有效传导到相关领域,部分企业融资成本和个人购房者的还贷压力反而有所上升,而财政政策也要在第二季度才能开始发挥作用。而受次贷危机影响,第一季度全球股市剧烈震荡、全线重挫。据彭博新闻社统计,当季全球股市蒸发掉3.9万亿美元市值。

衰退:美经济放缓波及全球

IMF预计,2008年美国经济将陷入轻度衰退,经济增长率预计为0.5%。第一季度,美国失业率升至5.1%,消费者信心指数跌至5年来最低水平,服务业连续3个月收缩,住房市场持续恶化,信贷紧缩未能有效缓解,金融动荡影响到更深经济层面。

美联储现任主席伯南克预计,随着货币和财政政策开始发挥作用,美国经济将在今年下半年或明年恢复增长。美国《商业周刊》高级编辑库珀认为,得益于贸易和金融全球化、商业管理及美联储调控能力增强,美国经济即便出现衰退也将短暂而温和。

同时由于经济衰退导致美国内需下降将使全球贸易出现萎缩,日本、欧盟和一些亚洲经济体的出口将受到严重影响。日本政府预计,受企业设备投资、工矿业生产下降等因素影响,今年第一季度日本经济复苏势头处于停滞状态。日本经济界对经济前景的看法更为悲观:次贷危机的影响可能存在滞后性,美元贬值趋势难改,因此日本工矿业生产和出口2008年第二季度仍有可能继续恶化。欧洲经济同样复苏乏力。欧元对美元第一季度继续快速升值,一度逼近1∶1.6。欧元持续升值导致欧元区1月份贸易逆差再创欧元诞生以来新高。欧洲银行业的次贷损失估计近800亿美元,金融市场信贷紧缩,投资者信心受挫,作为经济增长引擎之一的投资短期内也难有起色。

此外,美国为应对危机不断降息,将导致全球宏观调控政策冲突。

通胀:粮油价高企压力加剧

美国经济衰退与次贷危机相结合加剧了全球经济风险,大宗商品市场热钱涌动,投资组合变动和资金无序流动增加,使得全球通胀和金融形势面临更大考验。IMF称,食品和能源价格持续坚挺造成全球总体通货膨胀加剧。发达国家在经济减速情况下核心通胀率仍然升高,新兴经济体通胀压力则更为明显。

对美国来说,美联储不断降息增加流动性、美元贬值、能源食品价格高企将导致美国未来通胀压力骤升。哈佛大学教授罗格夫认为,美国摆脱目前困境后将面临严峻通胀问题。

对欧洲和新兴经济体而言,通胀是目前经济的最大威胁。由于经历此前数年的经济快速增长,过剩产能已充分利用,资源供给压力陡增,食品和燃料价格上涨导致新兴经济体普遍面临通胀风险。对新兴经济体而言,应对通胀可能比应对美国金融动荡和全球经济放缓具有更大挑战性。法国经济学家勒穆瓦纳认为:新兴经济体融入世界带来的低通胀时代已经结束,产业转移带来的通胀抵消因素已经消失,对此西方必须调整相应政策,而新兴经济体也面临结构转型考验。

贸易:保护主义情绪或升温

正值美国大选之年并发生经济减速,欧盟贸易赤字持续扩大,加上产业转移等因素,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情绪升温,贸易冲突可能性增加,多哈回合多边贸易谈判难以推进。从历史经验来看,每当全球经济出现问题,贸易保护主义总会抬头。

2007年底至2008年初,美国权威民意调查和总统大选电视辩论的相关论题表明,美国可能重谈北美自由贸易协定。2008年3月份,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表《2008年度全国贸易评测报告》,指责62个贸易伙伴对美国出口产品和服务设置壁垒。目前经济民粹主义、贸易保护等已成为美国大选的热门关键词。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系主任唐宜红教授说:美国整体经济不景气、对亚洲国家的贸易逆差、产业转型和业务外包造成的工作岗位流失、底特律等传统制造业城市的衰退以及美国大选等因素,都使美国近期出现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趋势。

除美国外,整体经济形势好于美国的欧盟贸易保护主义倾向也很强。唐宜红认为,欧盟贸易保护主义趋强的原因,主要是欧盟外贸,特别是对部分亚洲经济体贸易逆差扩大及欧盟内部一贯强大的保护主义势力的推动。不过,欧盟贸易政策的制定比单一国家复杂,在反倾销案件中,其内部分歧也很大。

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拉米也承认,全球经济减速将不利于多哈回合谈判。唐宜红教授认为,今年的多哈回合谈判很可能没有结果。

脱钩:新兴经济体将受影响

近年来全球化的特点是,出口的构成和目的地更为多样化。发展中国家制成品的出口量相对于实际GDP的比重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稳步增长,亚洲已超过20%。世界银行4月1日的《东亚经济半年报》指出,东亚经济得益于地区内部贸易的发展和与美国以外其他市场贸易的扩大。

新加坡内阁资政李光耀此前曾说,由于区域内贸易和投资不断增长,亚洲经济对美国的依赖程度有所降低。在中国和印度经济增长的支持下,即使美国经济陷入衰退,亚洲经济也不会遭受重创。

篇(3)

关键词:金融全球化;国际货币体系;国际储备 

 

前言 

 

金融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世界各国或地区的金融活动趋于全球一体化的趋势。在金融全球化下,信息跨国界的传播和现代化电子技术的应用使得国际资本流动加速,国际金融市场规模扩大,各国之间的联系更为紧密。然而,金融全球化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原有的金融市场运行机制和运行格局,并使得现行国际货币体系越来越无法满足世界经济发展的需求。现行的国际货币体系是在“牙买加体系”的基础上逐步演化而来的,也被称为“无体系的体系”,它既没有同一的汇率安排,也没有明确的本位货币,各国的经济政策行为也难以受到约束。当爆发金融危机时,金融全球化使得各国共同遭受危机影响的程度加深,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在这一过程中处于更加弱势的地位,极易受到攻击。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世界各国爆发的多次金融危机,究其根源就是金融全球化与国际货币体系矛盾的凸现。 

随着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西方发达经济体纷纷进入衰退期,世界经济重心逐步向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转移。由于这些发展中国家并未在现行国际货币体系中获得相应的话语权,因此他们对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意愿极为强烈。随着近年来其影响力的逐渐扩大,改革的呼声也更加高涨,发达国家已无法再忽视发展中国家的声音,改革已势在必行。 

 

一、金融全球化下现行国际货币体系引发的问题 

 

(一)导致短期国际资本流动加剧。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以后,国际资本流动的增长速度已超过国际贸易和国际生产的增长速度。而且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发展,短期国际投机资本数额仍在不断膨胀。跨国资本流动,尤其是短期性国际资本规模的增长主要得益于现有的国际货币体系,正是现有的国际货币体系为短期性国际资本的流动提供了便利。反过来,跨国资本流动尤其是短期性国际资本的快速流动又强化了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的不稳定性。这些基于套利性动机的短期国际资本总是对一国金融体系的缺陷伺机攻击,并导致货币危机的爆发。随后,当短期国际性资本大批逃离该国时,又会将货币危机放大成银行危机、金融危机、甚至整个宏观经济的衰退。 

(二)导致国际储备供求矛盾深化。国际货币体系决定国际储备体系,在现行的多元货币体系下,一国的储备资产中的特别提款权、储备头寸和黄金储备是相对稳定的,这时,外汇就成了一国增加国际储备的主要手段。通常来看,外汇收入的增加来源于国际收支盈余,这样在国际收支差额与外汇储备的关系上,一些国际收支长期盈余的国家外汇储备需求较低,却出现了外汇储备的过剩,而赤字国虽有强烈的外汇储备需求,却出现了外汇储备的短缺。于是,就出现了国际收支差额对外汇储备供给和需求两方面的矛盾。 

此外,国际储备的供求矛盾还体现在储备货币发行国与非储备货币发行国的不平等上。对于储备货币发行国来说,他们可以轻松的通过货币发行和货币互换来取得外汇储备,但是他们作为发达国家往往又都是国际收支顺差国,有大量的外汇储备积累。对于非储备货币发行国来说,他们只能通过增加出口来取得外汇,但是这些国家往往是发展中国家,出口能力有限。这样,在国际储备的管理中,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处境形成强烈反差,迫切需要储备的国家面临储备短缺,而不需要储备的国家反而出现储备过剩。 

(三)导致国际收支调节混乱。多元化的国际收支调节机制允许各国在国际收支不平衡时可采用不同调节方式,但除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调节外,其他几种调节方式都由逆差国自行调节,并且国际上对这种自行调节没有任何的制度约束或支持,也不存在政策协调机制和监督机制。虽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调节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在现行国际货币体系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职能已经发生了异化,他的主要义务由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维护固定汇率、为严重逆差国提供资金援助及协助建立成员国之间经常项目交易的多边支付体系,转移到了维持货币的自由汇兑,因为他假定自由浮动的汇率具有自动调节国际收支的功能,无需过多干预。这样,当部分逆差国出现长期逆差时,由于制度上无任何约束或设计来促使逆差国或帮助逆差国恢复国际收支平衡,逆差国只能依靠引进短期资本来平衡逆差,而大量短期资本的流入为金融危机的爆发埋下了隐患。在国际收支调节问题上的这种混乱状态,成为了现行国际货币体系与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矛盾的集中体现。

二、国际货币体系改革构想 

 

(一)提高特别提款权的地位和作用。早在1969年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缺陷暴露之初,基金组织就创设了具有超主权货币性质的特别提款权,以缓解主权货币作为储备货币的内在风险。超主权储备货币不仅克服了主权信用货币的内在缺陷,也为调节全球流动性提供了可能。由于特别提款权具有超主权储备货币的特征和潜力,它的扩大发行有利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克服在经费、话语权和代表权改革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当一国主权货币不再作为全球贸易的尺度和参照基准时,该国汇率政策对失衡的调节效果会大大增强。这些能极大地降低未来危机发生的风险,增强危机处理的能力。因此,当前改革国际货币体系的首要任务是着力推动改革特别提款权的分配,考虑充分发挥特别提款权的作用,实现对现有储备货币全球流动性的调控,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改革不合理的份额制,应综合考虑一国国际收支状态和经济规模来调整份额,以此来降低某些经济大国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绝对控制;另一方面继续增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基金份额,扩大其资金实力,以便有足够的可动用资金来应对危机。

篇(4)

关键词:金融全球化;国际货币体系;国际储备

前言

金融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世界各国或地区的金融活动趋于全球一体化的趋势。在金融全球化下,信息跨国界的传播和现代化电子技术的应用使得国际资本流动加速,国际金融市场规模扩大,各国之间的联系更为紧密。然而,金融全球化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原有的金融市场运行机制和运行格局,并使得现行国际货币体系越来越无法满足世界经济发展的需求。现行的国际货币体系是在“牙买加体系”的基础上逐步演化而来的,也被称为“无体系的体系”,它既没有同一的汇率安排,也没有明确的本位货币,各国的经济政策行为也难以受到约束。当爆发金融危机时,金融全球化使得各国共同遭受危机影响的程度加深,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在这一过程中处于更加弱势的地位,极易受到攻击。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世界各国爆发的多次金融危机,究其根源就是金融全球化与国际货币体系矛盾的凸现。

随着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西方发达经济体纷纷进入衰退期,世界经济重心逐步向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转移。由于这些发展中国家并未在现行国际货币体系中获得相应的话语权,因此他们对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意愿极为强烈。随着近年来其影响力的逐渐扩大,改革的呼声也更加高涨,发达国家已无法再忽视发展中国家的声音,改革已势在必行。

一、金融全球化下现行国际货币体系引发的问题

(一)导致短期国际资本流动加剧。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以后,国际资本流动的增长速度已超过国际贸易和国际生产的增长速度。而且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发展,短期国际投机资本数额仍在不断膨胀。跨国资本流动,尤其是短期性国际资本规模的增长主要得益于现有的国际货币体系,正是现有的国际货币体系为短期性国际资本的流动提供了便利。反过来,跨国资本流动尤其是短期性国际资本的快速流动又强化了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的不稳定性。这些基于套利性动机的短期国际资本总是对一国金融体系的缺陷伺机攻击,并导致货币危机的爆发。随后,当短期国际性资本大批逃离该国时,又会将货币危机放大成银行危机、金融危机、甚至整个宏观经济的衰退。

(二)导致国际储备供求矛盾深化。国际货币体系决定国际储备体系,在现行的多元货币体系下,一国的储备资产中的特别提款权、储备头寸和黄金储备是相对稳定的,这时,外汇就成了一国增加国际储备的主要手段。通常来看,外汇收入的增加来源于国际收支盈余,这样在国际收支差额与外汇储备的关系上,一些国际收支长期盈余的国家外汇储备需求较低,却出现了外汇储备的过剩,而赤字国虽有强烈的外汇储备需求,却出现了外汇储备的短缺。于是,就出现了国际收支差额对外汇储备供给和需求两方面的矛盾。

此外,国际储备的供求矛盾还体现在储备货币发行国与非储备货币发行国的不平等上。对于储备货币发行国来说,他们可以轻松的通过货币发行和货币互换来取得外汇储备,但是他们作为发达国家往往又都是国际收支顺差国,有大量的外汇储备积累。对于非储备货币发行国来说,他们只能通过增加出口来取得外汇,但是这些国家往往是发展中国家,出口能力有限。这样,在国际储备的管理中,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处境形成强烈反差,迫切需要储备的国家面临储备短缺,而不需要储备的国家反而出现储备过剩。

(三)导致国际收支调节混乱。多元化的国际收支调节机制允许各国在国际收支不平衡时可采用不同调节方式,但除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调节外,其他几种调节方式都由逆差国自行调节,并且国际上对这种自行调节没有任何的制度约束或支持,也不存在政策协调机制和监督机制。虽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调节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在现行国际货币体系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职能已经发生了异化,他的主要义务由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维护固定汇率、为严重逆差国提供资金援助及协助建立成员国之间经常项目交易的多边支付体系,转移到了维持货币的自由汇兑,因为他假定自由浮动的汇率具有自动调节国际收支的功能,无需过多干预。这样,当部分逆差国出现长期逆差时,由于制度上无任何约束或设计来促使逆差国或帮助逆差国恢复国际收支平衡,逆差国只能依靠引进短期资本来平衡逆差,而大量短期资本的流入为金融危机的爆发埋下了隐患。在国际收支调节问题上的这种混乱状态,成为了现行国际货币体系与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矛盾的集中体现。

二、国际货币体系改革构想

(一)提高特别提款权的地位和作用。早在1969年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缺陷暴露之初,基金组织就创设了具有超货币性质的特别提款权,以缓解货币作为储备货币的内在风险。超储备货币不仅克服了信用货币的内在缺陷,也为调节全球流动性提供了可能。由于特别提款权具有超储备货币的特征和潜力,它的扩大发行有利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克服在经费、话语权和代表权改革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当一国货币不再作为全球贸易的尺度和参照基准时,该国汇率政策对失衡的调节效果会大大增强。这些能极大地降低未来危机发生的风险,增强危机处理的能力。因此,当前改革国际货币体系的首要任务是着力推动改革特别提款权的分配,考虑充分发挥特别提款权的作用,实现对现有储备货币全球流动性的调控,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改革不合理的份额制,应综合考虑一国国际收支状态和经济规模来调整份额,以此来降低某些经济大国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绝对控制;另一方面继续增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基金份额,扩大其资金实力,以便有足够的可动用资金来应对危机。

(二)改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职能和作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作为现行国际货币体系重要的载体,理应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但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的演变,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职能被弱化和异化,因此有必要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进行广泛的改革。(1)扩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援助的范围,强化其国际最终贷款人的职能。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缺乏一个国际的最终贷款人,显然是难以应付国际货币危机的;(2)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实行资金援助时,不仅要考虑恢复受援助国的对外清偿能力,还要考虑促进其经济发展。这就要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应改变将短期内恢复受援国偿付能力作为唯一目标的做法,并把重点放在危机防范而不是补救上;(3)增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监测和信息功能。当成员国经济出现问题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有义务对成员国内经济政策提供建议,并为投资者和市场主体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4)促进交流与合作。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加强与成员国交流的同时,还应积极促进成员国之间或成员国与其他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三)加强国际金融合作,改善各国经济政策的协调性。金融全球化为资本的无序流动创造了条件,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各国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同时,世界上主要货币的汇率大幅度波动,为发展中国家平衡国际收支和稳定汇率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和成本,也使国际货币体系的稳定变得更加困难。因此,发达国家应主动担起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主要货币之间的汇率波动。这就要求各国加强国际金融的合作与协调,这是确保国际货币体系稳定的基础。从国别上看,这种合作与协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协调发达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各发达国家之间应经常相互协调与沟通,共同承担起应有的国际责任,并以积极的态度,加强各国在货币和经济政策方面的合作,以保证国际货币体系稳定;二是协调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发展关系。在支持发达国家经济增长的同时,更多地考虑促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经济的发展,注意保护发展中国家的根本利益;三是加强区域性经济货币政策的合作。在总结欧盟与欧元经验的基础上,加强一国与周边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共同探讨区域性货币合作的有效途径,以抵御外部危机对该区域经济体的冲击。此外,从加强合作的领域看,还应加强国际金融经营环境、国际金融内部控制、国际金融市场约束以及国际金融监管等方面的合作与协调。

(四)建立和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在金融全球化下,建立和完善国际金融监督机制已成为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制度包括:(1)提高信息透明度,公开披露有关信息;(2)抑制国际范围内短期资本的无序流动,特别是加强对“对冲基金”、离岸金融中心的监管。对对冲基金以及其他种类繁多的金融衍生工具的监管已成为国际货币新体系的一个重要内容;(3)加强对银行的跨境监管。随着金融自由化的发展,某些国际性银行经营转移到管理不严的离岸避税港,以便规避国内的管理和监督,这无疑中增加了资本无序流动的风险。因此,对银行的跨境监管是国际监管体系的重要内容。

主要参考文献:

[1]冉生欣.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研究.华东师范大学,2006.

[2]国庆.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的缺陷及改革方向.上海经济研究,2009.2.

篇(5)

1、选择汇兑安排的自由

作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会员国,我国的人民币汇率制度和汇率政策受到我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下所承担的义务的约束。

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立至1973年的国际货币制度是建立在当时的《协定》基础之上的固定汇率制,美元与黄金挂钩,其他国家的货币与美元挂钩,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固定比价关系,会员国均不得随意变动其货币比价。这就是所谓的布雷顿森林体制。这一货币体制由于美国超过其黄金储备发行美元并拒绝履行其以官价兑换黄金的义务而于1973年彻底崩溃。之后国际社会经过长期的讨论,终于于1976年达成《牙买加协议》(1978年4月1日正式生效),并据此修改了《协定》,从而形成沿用至今的牙买加体制的国际货币制度。

根据修改后的《协定》第四条第1款,会员国的汇兑义务仅限于“承诺与基金及其他会员国合作,以保证有秩序的汇兑安排,并促进汇率制度的稳定”。根据该条第2款,在不违反第1款义务的前提下,会员国有选择本国的汇兑安排的自由,即会员国可以自由选择确定本国货币相对于其他货币的价值的方式。[1]会员国所选择的汇兑安排可以是浮动汇率制度,或者是钉住某一货币的固定汇率制度,也可以是其他性质的合作安排。

2、避免操纵汇率与国际货币制度的义务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四条第1款在为会员国规定了总的合作义务之后又将其具体为四项内容,其中最为核心的是第三项。该项规定要求会员国“避免操纵汇率或国际货币制度以阻止国际收支的有效调整或获得对其他会员国的不公平的竞争优势”。而这正是西方一些国家或政治势力指责我国操纵人民币汇率的法律依据。因此该项规定对于判断我国人民币汇率制度与汇率政策的合法性至关重要。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行董事会于2007年6月15日通过的《对会员国政策的双边监督》决定,对本项义务的违反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其一,会员国操纵汇率或国际货币制度;其二,会员国操纵汇率或国际货币制度的目的是阻碍国际收支的有效调整或获得不公平的竞争优势。[2]

“操纵汇率”就是确定目标汇率或实际影响汇率水平的行为,操纵可能导致汇率的波动,也可能阻止汇率的波动。[3]鉴于《协定》第四条第2款既不反对会员国实行钉住汇率制度,亦不反对会员国实行管理浮动汇率制度,因此操纵汇率本身并不违反会员国所承担的汇兑安排义务。核心问题是会员国在操作或干预汇率时是否具有妨碍国际收支调整或取得不正当竞争优势的王观目的。对于什么是操纵“国际货币制度”,《协定》、2007年6月15日《会员国政策双边监督》的决定和作为该决定前身的1977年《汇率政策监管决定》[4]都没有给我们提供有益的指导。事实上,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会员国当中,除了美国等少数国家外,很少有国家有能力操纵国际货币制度。

对于什么是“妨碍国际收支的调整”,2007年《会员国政策双边监督决定未予规定。但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06年发表的一份文件,一旦会员国操纵汇率的行为使得货币的价值被高估或低估,即可认定会员国的操纵行为妨碍了国际收支的调整。[5]另外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最新决定,下列情况下可能认定会员国操纵汇率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不公平的竞争优势:(1)会员国通过低估汇率造成根本性的汇率失衡;(2)会员国造成根本汇率失衡状况的目的是增加净出口。[6]

然而,什么是对货币价值或汇率的高估或低估?什么又是根本性汇率失衡?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解释,根本性汇率失衡是指实际有效汇率偏离“均衡水平”,而“均衡水平”是指符合经济基本面的经常账户所对应的汇率水平。如果发生根本陸汇率失衡,基本经常账户(即剔除了周期性波动、临时冲击、调整时滞等暂时性因素后的经常账户)就会处于不平衡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一国的“净对外资产头寸”(hetexternalassetposition)即国际收支状况将会与该国经济的结构和基本面不相一致。[7]只有在一国的汇率,与其国际收支的状况、经济的结构和基本面保持一致时,才能维持本国经济以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其他国家经济的稳定和持续发展。[8]这也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既允许会员国干预汇率又要避免各会员国争相贬值本国货币大打货币战之间求得平衡方法。实际上,所谓对币值或汇率的高估或低估,也应以偏离“均衡水平”为标准,因此高估或低估汇率与根本性汇率失衡的概念是一致的。从而“妨碍国际收支的有效调整”与“获得不公平的竞争优势”的判断标准也是一致的。

另外,如果仅仅存在影响国际收支的有效调整或获得竞争优势的客观效果,而不存在影响国际收支或获得竞争优势的主观意图,则不存在违反《协定》第四条第1款(iii)规定的问题。

二、对会员国履行汇率义务的监管

为了保证会员国履行包括上述汇率义务在内的第四条第1款义务,《协定》第四条第3款要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会员国实施监督,[9]特别是要对会员国的“汇率政策”实施严格的监管,并就会员国的汇率政策制定指导原则。据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行董事会于1977年通过决定,就基金组织对会员国的汇率政策的监管规定了指导原则。2007年6月15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又通过了名为《会员国政策双边监督》的决定(以下简称“2007年决定”),就基金组织进行双边监管和会员国履行第四条第1款义务规定了指导原则,并就监管的程序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这一决定取代了1977年决定,成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双边监管活动的依据。

1、对基金组织监管活动的指导:“外部稳定”概念的引入

为了衡量是否履行了第四条第1款所规定的合作义务,“2007年决定”引入了一个重要的概念,即“外部稳定”(externalstability)。按照“2007年决定”的逻辑,由于《协定》第四条第1款设定的合作义务以“有秩序的汇兑安排”和“促进汇率制度的稳定”为目的,而这一目的只有通过会员国实行促进其本国时“外部稳定”的政策才能有效地实现。据此,会员国的汇率政策、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金融政策乃至其他政策,均需就其现在或将来对“外部稳定”产生的重要影响,受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双边监管审查。[10]

根据“2007年决定”,“外部稳定”是指会员国的国际收支状况没有也不至于引起破坏性的汇率波动。这一概念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07年5月22日发表的《对1977年决定的检讨——新决定的建议:附随文件》中被解说为:与外部稳定要求符合的国际收支状况应当,(i)基本经常账户整体上处于均衡水平,即不存在根本性汇率失衡;并且(ii)资本和金融账户不致引起资本流动突然变动的风险。[11]由此可见,“外部稳定”的概念与前述根本性汇率失衡的概念是基本一致的,它要求会员国的国际收支状况及汇率水平与其经济的基本面相一致。如会员国的国际收支状况及汇率水平背离其经济的结构与基本面,便存在根本性汇率失衡,并会引起外部不稳定。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看来,内部稳定与外部稳定从根本上是一致的,如果会员国的国内政策为其国内稳定创造了条件,则汇率制度也将更为稳定。[12]因此根据“2007年决定”,会员国实行的国内经济与金融政策,只要实现了“内部稳定”(internalStability),即被认为是在促进外部的稳定。

2、对会员国汇率政策的指导:四项原则和七个衡量指标

在“2007年决定”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理事会应《协定》第四条第3款(b)的要求制定出四条对会员国汇率政策进行监管的具体原则:A.会员国应避免操纵汇率或国际货币制度以阻碍国际收支的有效调整或获得对其他会员国的不正当的竞争优势;B.会员国应于必要时干预外汇市场以应对以短期的、破坏性的货币汇率波动为特点的无序状况;C.会员国在采取干预措施时应当考虑其他会员国,包括那些其干预的货币所属国的利益;D.会员国应避免实施导致外部不稳定的汇率政策.其中前三条是1977年决定中已有的,而第四条则是“2007年决定”新加入的。显然原则A是对《协定》第四条第1款第(iii)项义务的重复。而根据“2007年决定”,原则B、C、D则仅构成对会员国的建议而不是义务,会员国未能遵守这些指导原则并不必然构成对《协定》第四条第1款义务的违反。只是如果会员国的政策完全与这些原则相协调,则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通常不会认定会员国违反了第四条第1款义务。[13]

为了监督会员国遵守这四项原则的情况,“2007年决定”还详细列举了七项指标。如果发生这些指标所显示的情况,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便需要考虑对会员国的汇兑政策进行全面审查,可能还需要就此与该会员国进行讨论。(i)会员国在外汇市场上进行持续、大规模的和同方向的干预;(ii)为国际收支之目的,会员国进行难以为继的官方或准官方借贷,或过渡并持续地进行官方或准官方的短期出贷;(iii)(a)会员国为国际收支之目的,引入、加强或长期维持对经常易或支付的限制或鼓励措施;(b)会员国为国际收支之目的引入或修正对资本流入或流出的限制或鼓励措施;(iv)会员国为国际收支之目的,通过货币政策或其他国内金融政策对资本的流动进行不正常鼓励或抑制;(v)根本性汇率失衡;(vi)大规模的、持续的经常项目逆差或顺差:(vii)由私人资本流动引致的对外部门的显著脆弱性,包括流动性风险。

实际上,这些指标是衡量一个会员国的汇率政策是否构成操纵汇率的标准,不但对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行第四条第3款,履行监管义务具有指导意义,也为会员国履行第四条第1款下的合作义务提供了参考标准。

另外上述监管原则要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对会员国的汇率政策做出评估时,考虑会员国的国际收支状况,以及相对于其储备地位和外债数额的资本流动的规模与持续性,并顾及会员国的国内政策。这一点与协定第四条第3款(b)的规定是一致的,它要求基金组织所制定的原则应该尊重各会员国国内的社会和政治政策,在执行这些原则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应该对各会员国的国情给予应有的注意。这再次表明了不应要求会员国在履行第1款义务时牺牲其国内的社会与政治利益,或忽视其本国的国情。

三、我国的人民币汇率制度与政策合法性及其调整

1、我国的人民币汇率制度的特点及其合法性

经过1994年的外汇制度改革,我国基本形成了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为核心的统一的外汇交易市场。我国目前的人民币汇率制度具有四个特点。第一,我国的外汇交易市场是一个双层结构的市场。在我国,无论是机构还是个人均不得直接实施外汇交易。居民个人或机构买卖外汇都必须到具有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的银行进行。而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之间的外汇交易是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这个银行间的外汇市场进行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实行有限的会员制。第二,我国对外汇交易市场上的交易主体持有外汇实行限额管理。一方面对进入外汇市场进行交易的经营外汇业务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核定其持有外汇头寸的限额,对持有外汇超过限额的部分要求一律在市场上出售,实际是以固定价格结售给中央银行,因为市场上的其他交易主体也受到持有数量的限制;另一方面,国家对境内机构在经常项目下持有外汇的数额也实行限制,超出限额的部分必须结售给银行。[14]这样就使得市场上的交易价格不能反映实际的供求关系。第三,我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幅度进行严格管理。无论是银行间外汇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还是经营外汇业务银行在柜台上买卖外汇的价格,国家都进行严格管理,致使市场上的外汇价格弹性很小。从而无法形成市场机制,调节供求,更无法自动调节国际收支。第四,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交易品种与交易方式也极其有限。2005年7月以后,鉴于国际社会的巨大压力,我国人民银行连续颁布了一系列文件,对我国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进行改革。其中包括改原来的事实上钉住美元的制度为参照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扩大银行间外汇市场参与主体的范围,并引入做市场制度;放松汇率波动幅度管理和银行柜台交易的价格管理;增加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等。这些改革措施无疑增加了我国汇率形成机制的灵活性。从法律上说,我国从1994年以后实行的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件汇管理条例》第33条),自2005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第16号文后,则改为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如前所述,根据《协定》第四条第2款,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会员国有权选择适合于本国国情的汇兑安排,包括实行钉住除黄金之外的某一货币的制度或浮动汇率制度。因此无论我国实行的是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还是实际上的钉住汇率制度,均与《协定》的规定并不冲突。

2、我国人民币汇率政策及其合法性

由于我国实行严格的结售汇制和持汇限额管理制度,在外汇供大于求的时候,人民银行必须收购所有超过市场需求的外汇,而在外汇供不应求的时候,人民银行又必须提供超过市场供应的外汇。这样就必然使市场上的供求关系对价格的影响减小,而人民银行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价格的决定者。因此我国的外汇市场价格尚无法全面反映供求关系,基本不具有价格发现和进行资源有效配置的功能,当然也无法自动调整国际收支。这就使得我国人民银行决定人民币价值水平的具体汇率政策显得十分重要。判断我国汇率政策合法性的关键在于考察我们的人民币汇率政策是否符合促进“有秩序的汇兑安排”和“汇率制度的稳定”的目标,以及我国是否存在通过操纵汇率“阻碍国际收支的调整或获得不公平的竞爭优势”等问题。根据上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一些相关概念的解释和监管标准,最根本的是我国目前的人民币汇率是否存在“根本性失衡”,以及我国的人民币汇率水平和国际收支状况是否与我国经济的结构和基本面相一致的问题。

判断我国目前的人民币汇率是否与中国目前的经济基础相适应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经济学问题,而通常用于评估汇率时“均衡水平”的各项方法和模型亦尚不准确和可靠。[15]但根据上述有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会员国汇率义务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监管原则和标准,结合我国的国际收支状况、人民币汇率政策的形成背景等进行分析,笔者认为国外一些人士对我国人民币汇率政策的指责是有如下理由的。

其一,单就我国长期保持巨额国际收支盈余并增势不减这一点看,便有我国人民币汇率实际未能以市场供求关系为基础之嫌,因为通常情况下长期的贸易盈余必然导致外汇的贬值和本币的升值,进而抑制出口,扩大进口,实现国际收支的自动调节。王贵国教授在其《国际货币金融法》一书中指出,“如果长期享有贸易盈余的国家拒绝增值本国货币,便有可能构成阻止其他国家国际收支调整的有效进行”。[16]这表明,如果不能证明贸易盈余的合理性,长期的贸易盈余本身就说明货币的实际汇率已经失真。从“2007年决定”所列的标准看,我国人民银行为维护外汇汇率的稳定性而大量购进外汇的行为已经具有构成“长期、大规模和单向地在外汇市场进行干预”(“2007年决定”所列举的监管指标第(i)项)的行为之嫌疑。

其二,必须看到,在我国目前的汇率政策以及其他一些国内政策的引导下,我国的外汇储备已攀升至13000多亿美元,这在国内形成了巨大的流动性风险,而在国际上则构成了贸易失衡的原因之一,影响到美国等国家的国际收支平衡。换言之,我国的人民币汇率政策已经形成了一定程度时“外部不平衡”。尽管流动性风险、国际收支失衡、外部不稳定等问题形成的原因都是非常复杂的,如流动性风险的形成就有我国内需不足的原因,考虑国际收支平衡的变化也不能忽视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国际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等,但我国的人民币汇率政策在其中的影响也是不言而喻的。

其三,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相关文件,在考虑认定操纵汇率的意图是否系“获得不公平的竞争优势”时,还必须考虑引起根本性失衡的汇率政策的目的是否系为了“增加净出口”。对于中国人民银行确定人民币汇率的意图,笔者认为应当从历史的角度予以考察。我国目前的人民币汇率大体上形成于1990年代中期,当时我国的外汇储备尚只有约1000亿美元,当时的人民币汇率政策和出口退税政策等都有鼓励创汇的意图,但这与我国当时经济发展的基本状况是相适应的;而到2006年10月底,我国的外汇储备已达10000亿美元。我们不得不承认作为人民币汇率基础的我国的经济状况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此背景下,我们维持人民币汇率的基本稳定的理由只能是保护国内大量存在的生产低附加值产品的企业的生存,从而维护国内总体经济秩序的稳定。尽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承认“内部稳定”与“外部稳定”的一致性,但由于我国的汇率政策已积累了大量的“流动性风险”,这样的“内部稳定”显然是难以为继的,也不符合“2007年决定”关于以“中期政策目标”视角审视汇率政策的规定。

3、调整:汇率水平的调整对抗汇率形成机制的灵活性

从以上我国的人民币汇率水平、国际收支状况和汇率政策的形成背景来看,目前我国的人民币汇率政策不是是否应该调整的问题,而是应当如何调整的问题。在确定会员国的合作义务方面,《协定》第四条第1款(i)、第3款(b)和“2007年决定”都承认尊重各会员国国内的社会和政治政策,照顾各国国情的必要性。在程序上,“2007年决定”也强调“对话与劝说”的重要性。[17]而我国目前所面临的正是操之过急反而会给经济的稳定发展带来不利的问题。在这方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行董事会与我国政府的观点是相近的。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中国进行2005年度第四条磋商后形成的执行董事会报告中,绝大部分执行董事认为,“较有把握地为中国确定一个‘均衡’汇率有难度”,“更灵活的汇率,而不是简单地币值重估对于提高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提高经济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至关重要。展望未来,为了与金融部门改革和资本账户放开保持协调,并为中国经济做出调整和进一步发展市场工具赢得时间,许多执行董事支持采取渐进和谨慎的方法进一步提高汇率的灵活性”。[18]在“2007年决定”的第四条磋商报告中则更明确地说:“他们(许多执行董事)同意中国当局关于加快汇率的灵活性(改革)可能给宏观经济的稳定带来反面影响的担心”。[19]显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行董事会认为中国的人民币汇率水平未能反映“基本市场力量”的要求,[20]但它并未要求中国快速地调整人民币汇率,而是希望通过增加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灵活性,让市场的力量发挥作用,使人民币汇率逐渐回归到反映基本市场力量的水平。这与我国政府的策略不谋而合。

由此可见,从法律上说,我国需要调整的是人民币汇率的政策而不是人民币汇率制度。但鉴于确定人民币汇率“均衡”水平的困难,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我国政府均认为通过改革我国的人民币汇率制度,增加汇率形成机制的灵活性,而不是立即调整人民币汇率水平的方式实现人民币汇率的均衡更为恰当。美国政府对此持相近的观点,中美双方的分歧仅在人民币升值的速度。

[1]InternationalMonetaryFund.ArticleIVoftheFund’sArticlesofAgreement:AnOverviewoftheLegalFramework,preparedbytheLegalDepartmentinconsultationwiththePolicyDevelopmentandReviewDepartment,approvedbySeanHagan,June28,2006,P.4.

[2]InternationalMonetaryFund,BilateralSurveillanceOverMembers’Policies,ExecutiveBoardDecision—June15,2007,Annex,par&2。

[3]Id,Annex,para.2(a).

[4]InternationalMonetaryFund.SurveillanceoverExchangeRatePolicies.DecisionNo.5392—(77/63)April29.1977,asamendedbyDecisionNos.8564-(87/59),April1,1987,8856-(88/64),April22,1988,and10950-(95/37),April10,1995.

[5]InternationalMonetaryFund.ArticleIVoftheFund’sArticlesofAgreement:AnOverviewoftheLegalFramework,preparedbytheLegalDepartmentinconsultationwiththePolicyDevelopmentandReviewDepartment,approvedbySeanHagan,June28,2006,P.15,para34(b).

[6][10][17]InternationalMonetaryFund.BilateralSurveillanceOverMembers’Policies,ExecutiveBoardDecision—June15,2007,Annex,par&2(b),paragraphs4-5,paragraph8.

[7]InternationalMonetaryFund,Reviewof1977Decision—ProposalforaNewDecision:CompanionPaper,preparedbythePolicyDevelopmentandReviewDepartmentandtheLegalDepartmentinconsultationwithotherDepartmentsapprovedbyMarkAllenandSeanHagan,May22,2007,paragraphs3-6,293L

[8]参见2007年6月15日《会员国政策双边监督》决定第一部分关于“外部稳定”(externalstability)的规定。

[9]相对于对国际货币制度的监管,对会员国履行第四条第1款义务的监管被称为“双边监管”。参见InternationalMonetaryFund,BilateralSurveillanceOverMembers’Policies,ExecutiveBoardDecision—June15,2007,paragraphs1—2.

[11][12]InternationalMonetaryFund,Reviewof1977Decision—ProposalforaNewDecision:CompanionPaper,preparedbythePolicyDevelopmentandReviewDepartmentandtheLegalDepartmentinconsultationwithotherDepartmentsapprovedbyMarkAllenandSeanHagan,May22,2007,paragraphs3,paragraphs13

[13][16]王贵国:《国际货币金融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16页,第207页。

[14]2007年8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自行保留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通知》(汇发[2007]49号文),规定取消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境内机构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自行保留其经常项目外汇收入。

[15]StevenDunaway,LaminLeighandXiangmingLi,HowRobustareEstimatesofEquilibriumRealExchangeRates:TheCaseofChina,IMFWorkingPaper,WP/06/220,2006,www.imf.org.

[18]《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结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2005年第四条磋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公共信息通告(PIN)No.05/122(C),2005年9月12日,第3页。

[19]IMFExecutiveBoardconcludes2006ArticleIVConsultationwith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InternationalMonetaryFundPublicInformationNotice(PIN)No.06/103,September11,2006,www.imf.org.

[20]该报告还称,“一些执行董事建议(中国)当局允许汇率更快地变化到能更好地反映基本市场力量的水平。”

篇(6)

没有人会否认69年前“布雷顿森林体系”为各国战后重建起到的作用,但同样也没有人会辩解这一体系带有鲜明的“美国色彩”。风雨飘摇走过近70载,布雷顿森林体系总是让人爱恨交加。其遗产和让人头疼的难题依然保留,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2010年提出的份额和治理改革方案被美国国内政治绑架就是明显例证。

与此同时,世界金融、经济和贸易领域出现多个互相交融的新趋势,这也给世界经济治理秩序改革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挑战。

如今,“重建布雷顿森林体系”一直是个热门说法,但欲知布雷顿森林体系的未来,应知他从何来,欲知如何改进这一体系,应知原体系的内在缺陷。但不可否认的是,改革这一“死而不僵”的货币体系,需要汲取历史经验教训并接上世界经济版图变化的新“地气”。

从何而来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将要见到曙光的1944年7月,美国、英国、中国等44个国家的代表在美国东北部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开会,商讨战后全球经济治理架构和战后重建事宜。经过艰苦卓绝的谈判和讨价还价,各国决定建立世行的前身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两大机构,前者致力于促进战后重建,后者司职维护国际金融体系稳定,加上1948年正式生效的世贸组织前身关贸总协定(GATT)。世界经济治理体系的“三鼎”成型,人称“布雷顿森林体系”,标志着英、美两国全球经济盟主地位实现机制化的易位。

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建立有其必然的历史背景。在地缘政治层面,二战之后,世界权力版图发生巨变,英、美两国的国际政治、军事、经济霸主宝座易位。在金融话语权层面,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期间,金本位制下央行货币空间局促的弊端暴露,英国等发达国家纷纷放弃金本位制以应战通缩,一战后成型的各国货币与英、法等大国货币挂钩的国际金汇兑本位制分崩离析,二战后大国开始新一轮角力,以建立有利于各自的全球金融秩序;在二战中耗费糜巨的英国成为全球最大的负债国,而美国则成为全球最大的债权国,美国肯塔基州诺克斯堡的巨量黄金储备成为美国经济实力和傲人财富的鲜活诠释。

作为“布雷顿森林体系”的两大支柱,世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总部地址,告诉世人美国在全球经济体系中当仁不让的主导地位。尽管英国人当年极力反对,世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总部最终落户华盛顿,而且两大机构总部地址同白宫仅有一街之隔。

建立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关键人物是学者出身的美国财政部官员哈里·怀特(Harry White)。在学术造诣上,怀特显然不能与经济学大师凯恩斯比肩,但是凭借战后美国拥有全球四分之三黄金储备和强大军事实力的大国地位,怀特和时任美国财长的摩根索控制了布雷顿森林会议的议程设置、专家分组、讨论时间分配、会议文件起草等关键环节。怀特力主强化美元地位、采取美元和黄金挂钩的固定汇率制来防止英国等贸易大国进行竞争性贬值,他的提议力挫英国代表团团长凯恩斯,“怀特计划”成为布雷顿森林会议最后通过决议的蓝本。

是否还在

随着二战后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全球各国对黄金的需求锐增,加上越战和美国约翰逊总统“大社会”福利开支扩张等因素冲击,到1968年,美国占全球黄金储备的份额降至四分之一,维持35美元兑换1盎司黄金、其他各国货币与美元挂钩的“双挂钩”固定汇率制日渐吃力。

上世纪60年代,美联储放松银根的举措又导致国内通胀抬头、经济竞争力下降。为应对国内经济困局,1968年,美联储取消发行美元必须要有币值2598的黄金支持的强制性要求,部分切断了美元和黄金的连接渠道。按照美国经济学家艾伦·梅尔策(Allan Meltzer)的看法,当年美联储的货币政策完全以国内经济政策目标为导向。

历史总有相似性,如今美日等国央行完全以国内经济目标为政策导向的做法似乎在重演历史。随着其他国家积累的美元储备日益增多,美国面临黄金偿付危机,1971年8月,尼克松总统宣布不再向外国出售黄金,彻底切断了美元和黄金的连接渠道。若说随着这一标志性事件的出现,布雷顿森林时代已是过去时,似乎又与事实不符。“怀特计划”是希望借黄金与美元挂钩的固定汇率制阻止英国等贸易伙伴用货币竞争性贬值来谋求贸易优势,但由于金本位制的内在缺陷,1971年,美国被迫结束怀特提出的构想。即便如此,美元依旧是全球最重要的贸易结算货币和储备货币。

国际机构总部所在地是所在国影响力的重要标志。世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总部仍在华盛顿,并未向布雷顿森林会议上凯恩斯所建议的在伦敦设立第二总部,也没有在其他国家设立第二总部,两大国际机构的工作语言仍是英文。美国人一直担任世行行长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一副总裁,美国是性一拥有对两家机构重大决策否决权的国家,各个关键职能部门中的重要决策背后都有美国人的身影。

让两大国际机构成为全球“金字招牌”的并非他们的办公楼有多气派,而是办公楼里藏龙卧虎。在两个各拥有188个成员国的机构里,高管尽管肤色不同,但多数拥有在美国学习和工作的经历,对美式思维和价值观有着较强的认同感。2012年竞选世行行长的美国候选人金墉、哥伦比亚前财政部长奥坎波、尼日利亚经济统筹和财政部长奥孔乔一伊韦拉的肤色不同,大多数媒体和评论人士将注意力放在了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争。其实换个角度来看,3人皆毕业于美国常青藤名校并多年在美工作,能用流利的英语会话,美国是他们事业腾飞的平台,3人的履历有着极其相似之处。

此外,两大国际机构的影响力并未被边缘化。东南亚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再度表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维持全球金融稳定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还在提供技术支持和全球宏观经济监测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世界银行在减贫、消除发展瓶颈方面的经验无人能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布雷顿森林体系的面貌发生巨变并非坏事,世行名称和职能的演变表明全球已走出了二战炮火的创伤;黄金与美元挂钩的金汇兑本位制结束,从侧面印证了全球贸易流、物流的极大繁荣;区域性经贸、金融合作见证了世界经济增长的多极格局。

走向何方

包括前世行行长佐利克在内的美国精英并不认为布雷顿森林体系已是过去时,而是处在不断演进的现在进行时,三大国际机构的构架、定位都在动态调整。若与三大国际组织建立之初相比,布雷顿森林体系已发生巨变。研究该体系的知名学者、美国外交学会资深研究员本·斯泰尔(Benn Steil)告诉笔者:“如果怀特和凯恩斯能活到今天,肯定已经认不出布雷顿森林体系了。

尽管金砖国家开发银行和应急储备安排的细节尚待完善,但已经成为国际经济金融治理秩序调整中的一个标志_生事件。《华盛顿邮报》等美国主流媒体指出,金砖五国约占全球经济总量的两成,总共拥有约4.2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金砖五国的提议将使得主要新兴经济体整合力量,全球金融体系中有影响力的将不只是美欧所主导的世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机构。

尽管世界经济治理秩序的未来面貌尚难定论,但中国等新兴经济体势必将拥有更大的话语权。斯泰尔认为,金砖国家设立开发银行就是给世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机构敲响了警钟。半个多世纪前规划世界治理秩序离不开美、英两国的协商,而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荣誉所长伯格斯滕认为,当前世界经济治理架构的改革迫切需要美、中两个大国的合作与谋划,未来世界经济和金融秩序的规划关键在于美中两国的协商。

凯恩斯当年曾提议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由美国和英国共同享有否决权,一超独大的美国否决了这一提议。但是在目前的背景下,美国的相对经济和军事实力和其他新兴经济体之间在逐渐缩小,美国应当考虑在现有的国际舞台上,让其他新兴经济体大国享有否决权,避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成为美国人一家的游戏。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拉加德在春季会议期间告诉笔者,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改革要像“镜子”那样反映世界动态。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的背景是世界地缘政治版图和二战后大国间经济实力对比达到质变的临界点,如今全球各国经济实力的对比又达到新临界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今年的经济总量将在历史上首次超过发达经济体,拉加德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来自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员工比例已升至44%来印证中国等国家力量的崛起,美国已成为全球最大借债国,颇像二战后英国的地位,中国、巴西、俄罗斯这些新兴经济体都是持有美国国债数额超过1万亿美元的债主。

关于当前全球经济、金融秩序的内核,德意志银行经济学家迈克尔·杜利(Michael Dooley)等人在2004年提出“复活版布雷顿森林体系”(RevivedBretton Woods System,BW2)的概念,其观点有合理之处,也引发了热议。根据杜利等人的看法,资本富足的美国通过国际资本市场以较低的利率短期举债,来应付国内巨额财政赤字的压力,同时再把国内的资本以长期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输出到劳动力富足但资本短缺的国家,赚取更大的投资利润,美国继续扮演“短借长贷”的“世界银行家”角色,这种金融循环对于美国和其他国家都是一种双赢,尽管美国存在巨大的经常项目赤字,但是BW2体系或许比原布雷顿森林体系更具可持续_生。

但是,也有专家持反对论调。希腊央行的史蒂芬·霍尔(Stephen Hall)等学者则认为,BW2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样稳定,他和原来的布雷顿森林体系一样,同样面临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现的资产泡沫、金融危机这些稳定破坏性因素的威胁。曾任美国财政部助理部长的埃德温·杜鲁门(EdwinTruman)认为,美国联邦政府年度财政赤字占GDP高达8%、经常账户项目年度赤字超过3%的内外“双逆差”局面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都不可持续。美国接近债务危机临界点是学界的共识,全球经济再平衡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美国需调整过度依靠借贷消费的经济增长模式。“末日博士”鲁比尼认为,和原布雷顿森林体系相比,在BW2时代,美国的经常项目从顺差变为逆差,美国国内的温和财政赤字变为巨额财政赤字,这预示着BW2时代或将是一个“短命时代”。

史可明鉴,布雷顿森林体系留下的遗憾也为未来的努力指明方向。在怀特看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布雷顿森林体系的核心支柱,因为布雷顿森林体系是建设国际储备货币体系的尝试,但是该体系并未建立凯恩斯提倡的超储备货币,从而来克服信用货币作为全球储备货币的内在风险。为了缓解国际金融体系困境而在1969年设立的IMF特别提款权(SDR)并非完全意义上的超储备货币。中国央行行长周小川曾提议扩大SDR的使用范围,创造一种与国家脱钩并能保持币值长期稳定的国际储备货币,以避免信用货币作为储备货币的内在缺陷。

原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规划师”怀特将汇率作为自己思路构架的核心,汇率议题确实是连接各国利益的主要桥梁。BW2时代是一个有管理的浮动汇率时代和国际贸易分工大繁荣的时代,贸易和金融政策密不可分,各国既要避免全球流动性不足造成的国际贸易萎缩,也要避免滥用央行创造流动性“无锚”的现状来谋求出口优势和减小偿债压力。

目前,日元等币种“竞争性贬值”尽管主观目标未必是谋求出口优势,但客观结果会使得日本出口商更具全球竞争力。怀特最初没有设立世贸组织的考虑,因而在原布雷顿森林体系之下,实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贸组织在汇率、贸易政策上的有效合作来抑制贸易保护主义缺乏有力的制度_生保障,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难以对日本这样大股东的货币政策“吹响警哨”,这些都成为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软肋。

篇(7)

关键调:重债穷国 减债 多边开发机构

现行的对重债穷国的减债援助计划,都选择了建立信托基金的方式为重债穷国提供减债资金。其运作机制为在重债穷国满足了减债所需的条件后,由多边或双边债权人在信托基金中提取其对于重债穷国承诺的校正数量,用以偿还重债穷国对其的债务。信托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多边开发机构的自有资源;二是出资国的捐助;三是前两者的投资收益。现行减债机制下共建立了两类信托基金:一是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白有资源和出资国捐助为主的减贫增长计划一重债穷国信托基金(PRGF―HIPC信托基金),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作为受托人进行管理;二是以世界银行自有资源、非洲开发银行自有资源和出资国捐助为主的重债穷国信托基金(HIPC信托基金),由世界银行作为受托人进行管理。

一、减债各方的资产负债分析

(一)多边债权人的资产负债分析

在多边债权人的资产负债表上,对重债穷国的债权表现为资产方的应收账款。多边开发机构用自有资源向信托基金出资,一方面表现为自有资源(现金或黄金储备)的减少,另一方面表现为损益表中支出的增加,并进而导致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资产总量减少。在重债穷国满足减债条件以后,多边开发机构从信托基金中提取相当于其承诺对重债穷国的减债数量,用于偿还重债穷国对其的债务。在资产负债表上,一方面表现为应收账款的减少,另一方面表现为可用资金的增加,资产、负债总量保持不变。将两次变化综合考虑,最终结果是资产方面应收账款减少,同时所有者权益下降,这标志着多边开发机构资产总量的下降,其未来预期现金流入减少,从而可能会影响机构未来向成员国提供援助的能力。

(二)双边债权人的国际收支分析

国际收支反映的是一国居民与外国居民在一定时期内各项经济交易的货币价值总和。出资国向信托基金出资,一方面表现为官方储备的减少,另一方面表现为经常转移的增加。重债穷国满足减债条件后,双边债权人从信托基金中提取相当于其承诺对重债穷国的减债数额用于偿还重债穷国对其的债务。在双边债权人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上,表现为外国银行资产增加,官方储备增加。如果将债权国对其他国家债权的减少考虑在内,前后两种变化综合起来,债权国受到的实际影响就是经常转移的增加,这种变化将对双边债权人的政府预算产生影响,从而可能会受到来自出资国国内法律、政治方面的限制。

(三)重债穷国的资产负债分析

减债不仅会对债权人的资产负债产生影响,也会对重债穷国的国际收支产生影响。与债权人所受影响相反,重债穷国的国际收支状况无论从哪个角度分析都是有所改善的。多边开发机构和双边债权人对其实施减债,体现在重债穷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上,一方面其他投资减少,同时外国和国际组织对本国的经常转移增加。这种变化可从两个角度理解:一是对外国负债的减少意味着本国未来预期外汇储备流出的减少;二是假设对外负债不变,这意味着本国有一笔外汇资金流入。无论从哪个角度理解,都说明重债穷国可用于本国投资、建设和改革的资金增加,不仅减轻重债穷国的外债压力,同时也为其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

二、减债背景下的多边开发机构资金绩效分析

减债使得多边开发机构的资产总量下降了,影响了其未来为成员国提供援助的能力。由于各个机构所承担的减债成本不同,减债对多边开发机构的影响程度不尽相同。在现行减债机制所涉及的多边开发机构中,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非洲开发银行起主导作用,其中世界银行承担的减债成本最高,因而所受影响最大。

(一)减债对世界银行资金状况的影响

在重债穷国减债机制中,世界银行提供资金的机构}要是国际开发协会(IDA)。具体来看,在“重债穷国动议”所涉及的全部382亿美元总成本中,预计国际开发协会将承担约90亿美元,占总成本的23.6%。在过去的十年中,债务偿还在国际开发协会的援助资金中所占比重迅速上升,1994-1996年为16%;1997-1999年为40%;2000-2002年为34%预计到2018-2020年,这一比重将上升至60%,到2030年进一步上升至73%。

与这一计划相反,重债穷国减债的目的,却恰恰是要减少债务人每年向多边开发机构的债务偿还。截至2005年6月底,国际开发协会已经向28个达到决策点的重债穷国提供名义价值约33亿美元的减债。若将国际开发协会对其成员国提供的其他援助考虑在内,则为国际开发协会增资势在必行。可以看出,如果没有新的资金流入,到2009年国际开发协会的现金余额将变为负值。负的现金余额将严重影响国际开发协会的正常运行,将影响到其未来对成员国提供援助的能力。

(二)减债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资金状况的影响

截至2005年6月底,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向28个已经达到决策点的重债穷国提供减债总成本约为30亿美元,PRGF-HIPC信托基金和特别支出帐户的投资收益尚足以支付这部分成本,以及短期内可预见的成本。然而如果将未来可能为低收入国家提供进一步减债与考虑在内,则其资金状况不容乐观。截至2005年6月底,低收入国家对其债务总计约91亿美元,虽然部分债务可能得到偿还,但若将向成员国提供的其他援助(如PRGF贷款)考虑在内,则其现有资源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因此就有必要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进行增资。

(三)减债对非洲开发银行资金状况的影响

非洲开发银行作为区域性多边开发机构,在减债所涉及的重债穷国中,非洲国家占绝大多数,因而非洲开发银行的作用和影响不容忽视。在减债总成本382亿美元中,非洲开发银行承担约33亿美元,主要用于为重债穷国减债对象中的32个非洲国家提供减债。截至2004年年底,非洲开发银行在“重债穷国动议”下已经为23个国家提供了约8.67亿美元的减债。非洲开发银行现有可用资源约36.6亿UA,预计未来50年内将继续向其地区成员国提供约58亿UA的减债援助,因而其现有资源远远不够支付未来支出,需要出资国继续提供捐助。

三、多边开发机构资金短缺问题的路径抉择

从以上减债机制对于三大多边开发机构的影响可以看出,资金短缺是减债给这些机构未来发展带来的最大不确定性。解决多边开发机构资金短缺的问题可以有以下两种途径。

(一)出资国增加捐助

由出资国提供更多的捐助以弥补成本。在这一做法下,又有两种选择可供考虑:

1.出资周一次性提供数额相对较大的捐助并建立信托基金,信托基金的本金和利息收益用于支付多边开发机构对成员国提供的援助。这种选择要求出资国一次性支出巨额资金,因而将对其财政预算产生较大压力,并有可能受到其国内法律、政治因素的限制,成本较高。

2.按照量出为人原则,出资国每年根据多边开发机构当年预计提供援助的数量出资捐助。这种做法可以减轻出资国的财政预算压力,然而令人担忧的是,出资国可能会通过减少对其他方面的援助来支付每年的出资捐助任务,使得减债成本最终由贫穷国家承担。

(二)多边开发机构自行承担

由多边开发机构自行承担援助成本。在这一做法下,又有_三种选择可供考虑:

1.由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共同承担减债成本。

2.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单独承担减债成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新增资金可以有三种来源:(1)出资国捐助;(2)出售自有黄金储备;(3)动用准备作为PRGF贷款的资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其成员国提供的贷款主要是在成员国的信用额度范围内进行的,因而这部分资金的可用性不大;而作为主要自有资源的黄金则可以考虑作为主要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