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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办半年工作总结精品(七篇)

时间:2022-04-15 04:22:35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编办半年工作总结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编办半年工作总结

篇(1)

1、积极开展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试点工作专项督查,不断加强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办会同法制办,对全市16个乡镇,7个街道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拉网式专项督查。重点围绕规范执法、执法公开和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等方面,采取座谈讨论、随机抽查、资料核查、实地查看等方法进行了全面督查。针对查找出的执法培训滞后、执法行为不规范、委托双方协调配合不畅等问题,制定了人员集中培训、公布执法流程、加强业务指导和相关部门季度抽查等具体措施,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二是按照区、市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针对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存在的问题,我办召集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及6个县市、区编办等部门进行座谈、调研,结合工作实际,提出相关建议,并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乡镇、街道等部门在统一规范工作流程,科学界定工作职责;综合设置专干岗位,明确规范岗位职责;整合归并办事窗口,提高工作效率;改善人员素质和结构层次等方面提出具体规范要求,联合市人社局、民政局共同发文,对规范和完善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建设提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了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2、探索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研究提出我市数字化城管有关机构设置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市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组织相关人员对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设置方面进行了前期调研,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涉及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相关建议,确保我市数字化城管工作稳步推进。二是根据市委、市政府2013年工作要点,不断加强“大城管”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今年以来,我办在学习借鉴外地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市实际,探索创新提出了“大城管”的管理思路、组建方式、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与相关部门反复沟通协调,注重理论和实践结合,深入细致地进行调查研究,认真进行论证,就“大城管”体制改革方案的可操作性、可行性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二、以开展事业单位模拟分类为基础,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1、深入调查,全面摸清事业单位底数。

结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对现有的事业单位逐行业、逐层次进行认真核查,重点掌握各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经费来源、人员类别、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和履行职责的相关政策法律依据。通过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市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做到“十清”,即““审批文件清、历史沿革清、机构级别清、隶属关系清、经费形式清、编制员额清、实有人数清、职责任务清、履责依据清、单位类别清”的“十清”目标,切实做到职能清、定位准,为初步模拟分类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2、认真研究,科学制定市事业单位分类目录。

在西部省区和自治区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均没有出台、其他省市分类目录仍处于保密的情况下,我们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只能摸着石头过河,通过反复研究学习相关文件,认真准确领会改革精神。根据市实际,结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和事业单位调查模底的情况,按照社会功能和实际需要,严格掌握标准,对每个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和今后发展方向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科学论证,初步拟定了《市市属事业单位模拟分类目录》。将现有278家市属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管理、公益服务和生产经营三个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又按照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进一步划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并将工作进一步细化,按照行业和社会功能划分为行政管理类、公共安全类、基础教育类等44个大类目录,将执法机构、职业培训、公共文化、学前教育、广播电视等155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小项细化分入相应的“子目录”内,为事业单位模拟分类提供了详细的参考目录。

3、合理划分,认真开展事业单位模拟分类。

一是根据事业单位社会功能,对照市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将现有278家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市属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管理、公益服务和生产经营3个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又按照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进一步划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明确各类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形成市属事业单位模拟分类的初步意见,为下一步事业单位实际分类奠定基础。二是多次对市属事业单位进行模拟分类,为自治区科学制定《事业单位分类目录》进行“实兵演练”。对照《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和《市市属事业单位模拟分类目录》分类标准,多次对市属事业单位进行模拟分类,几易其稿,并将每次模拟分类结果反复进行对比,对分类不一致的单位进行细致分析,提出具体修改意见,使制定的目录更加科学,类别划分更加合理。

4、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为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积累经验。

今年上半年会同有关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调研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多次深入试点单位进行调研,协调、指导有关工作,督促其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落实法人自的改革方向和要求做好试点工作。同时,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试点改革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对试点单位的工作方案和章程严格把关,认真审核,进行反复修改后,呈报自治区编办审核。二是建立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周云峰为组长,纪检、组织、编制、财政、人社、教育、卫生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我市纪检、组织、编制等七个部门依据配套政策,联合下发了《市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对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完善配套政策。根据自治区支持意见的要求,与市纪检、组织、财政、人社部门及举办单位多次沟通协调,制定了关于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政策,为相关部门下放管理权限,落实试点单位法人自提供了政策依据。

三、以优化配置、动态调整为重心,切实用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

1、不断加大对党政群和政法系统专项评估调研力度,为切实提高行政效能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一是多次到公安局就内设机构运行和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实地调研评估,经反复沟通论证,提出市公安局优化机构设置和警力配置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公安系统机构设置和警力配置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二是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未成年人审判制度的改革完善,根据中央及最高人民法院试点工作要求,经实地调研评估和资料核查比对,提出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未成年人审判庭相关建议,目前已按机构编制管理程序报请自治区编办审批。三是为理顺职责关系,实地到市城管局、建设局、卫生局、市委组织部、人社局、科技局等单位调研评估,提出关于针对恢复市政设施管理处罚权的意见、建议,为市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四是按照公安部和公安厅的要求,为保证对上对下机构名称的统一规范,提出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更名的意见。五是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下发《关于市人民检察院设立案件管理办公室的通知》,并对案件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进行明确界定。六是提出市社区矫正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的意见、建议,在市司法局基层宣教处增挂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牌子,在司法局和乡镇司法所设置社区矫正工作岗位,切实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

2、继续优化事业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证。

一是提出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机构设置意见,在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增设案件审理处,实现仲裁案件“立审分开”。二是提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设置和编制调整意见,增设项目贷款处,为国家住建部在市开展的保障性住房贷款试点工作提供机构保障。三是提出用于承担我市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维护和体育产业发展研究工作的编制调整意见,进一步加大我市公共体育设施的管护力度。四是提出市特殊教育中心增加教职工编制意见,用于补充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将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向关系民生的事业倾斜。五是为切实做好国家在我市建立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专门明确编制,用于承担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系统维护、信息检测和采集、分析等工作。六是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协调自治区编办,单独设立了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明确了相关职责,为切实做好我市防汛抗旱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七是为提高我市旅游资源的市场竞争力,规范旅游市场执法工作,及时成立了市旅游执法支队,挂旅游质量监督所牌子,为打造西北旅游目的地城市创造了条件。八是为市委、市政府及时了解掌握社情民意,在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挂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牌子,具体承担我市社情民意调查工作,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3、积极做好重新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工作,为实现受教育在的目标创造条件。

一是今年年初,为重新核定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市的教育质量,我办会同市教育局,对市直及市辖三区部分中小学进行了实地核查,全面掌握了市直及市辖三区中小学校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建立了《市及市辖三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及在校学生数台账》,将教职工编制数、实有人数、领导职数、在校学生数等情况录入台账,及时了解掌握各中小学学生数增减、变动情况,为动态调整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提供准确依据。二是积极向自治区编委争取为我市新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419名。针对目前我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现状、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市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调整分配意见。按照“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强化优质高中教育、适度扶持职业教育、预留以备急时之需”的原则,在预留部分教职工编制的基础上,将现有的2433名教职工编制重新核定到市直各中小学,有效地解决了全市市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紧张问题,切实保障了中小学特别是教育集团办学、生态移民移入地区中小学、农村寄宿制学校和教学点的办学需要。

篇(2)

 

面向21世纪,卫生事业要快速发展,关键是要有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科技人才,事业的承前启后,重要是选拨一批年轻的专业技术人才。近年来,我院不断加强对人才资源的管理,在人才工程建设方面加大了力度,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呈良好态势发展,现将2018年上半年人才工作总结如下:

    一、人才队伍现状:

我院现有职工51人,在编33人,聘用18人,中级职称11人,初级职称30人。

二、卫生人才工作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优化人才环境

我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我院人才工作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夯实了任务,同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人才引进、使用、管理的相关政策,逐步建立了用事业造就人才、用环境聚集人才、用制度激励人才的工作机制,为各类人才营造了一个优良的工作环境。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人才素质。

我们把教育培训作为加强人才工作的一个重要措施,采取多种途径,大力加强人才教育培训工作,全面促进各类人才素质的提高。

1.招聘人员,补充新鲜血液

2018年上半年共招聘工作人员2名,签订聘用合同2人,现全院共有职工51人 。我们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平台等媒介招聘信息,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满足医院发展需要。

2.重视知识培训,达到技术规范化。2018年上半年组织院内业务学习 12次,240余人;参加院外短期业务培训学习 14次,30余人。王春凤参加全科医师培训进行中。

3、鼓励参加各种学历教育,使卫生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不断优化。提高教育投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在职卫生技术人员不断的掌握新技术、新知识、新理论。我院卫技人员全部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上半年有2名同志取得专科学历。

4、完善奖励机制,大力弘扬先进。对取得成绩的优秀人才进行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奖励。(奖励标准详见峡窝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2018年王超峰、魏志英两名同志获得上街区“最美卫计人”荣誉称号,张丽娜、孙英民获得上街区“最美白衣天使”称号。

三、现阶段面临问题及建议

1.人员缺编。按照豫编办〔2010〕20号、郑编办〔2010〕1号文要求,峡窝镇常住人口37200人,按文件要求,每万名服务人口配备11名人员编制,编制数应为41名。但现在编制数为33人,致使多项工作不能全面深入开展。所以希望能增加编制。

2.招聘人员困难,缺乏高学历人才。根据目前我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现需全科医生2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医师1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公共卫生专业医师1名(大专及以上学历)、超声科医师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共计5人。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1、不断强化人才的管理工作。继续贯彻落实省市区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郑州市“十三五”人才规划的目标》,不断加强和完善人才队伍建设。

2、切实做好人才的引进工作。结合我院自身实际,制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增强人才引进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大力发展中医药文化建设,以长期聘请或定期服务的模式引进中医专家1名;‚以面向社会招聘的形式引进相关专业人才。招聘后工作人员享受国家基本工资待遇,单位负责缴纳五险,并给予绩效奖励。

    3、努力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强化业务学习,加大院外进修学习力度,着力提高各类人才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安排赵小伟等三名业务骨干到郑州市中心医院进行专科进修学习,贾金霞进行全科医师培训.

4、加大人才工作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人才工作,充分挖掘和宣传人才的典型示范效应,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上街区峡窝镇卫生院

篇(3)

回顾过去,特别2007年至今,市场部营销中心、客情中心、营业厅等各方面工作在去年成立后良好开端的基础上,按照分公司和上级公司的部署要求,继续稳定老用户,快速发展、挖潜新用户、拓展大客户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实现分公司全年目标以及在綦江的品牌和整体形象上,市场部全体员工坚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尽心尽力工作,并发扬艰苦创业精神,在分公司领导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开拓前进。

一、主要工作

1、拓展市场分公司还处于创业阶段,本部门把稳定现有用户,不断拓展市场,发展住宅、商业用户以及应对电信公司的拆反工作摆在首位。

加强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网通各项业务,扩大分公司在綦江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上半年举行户外宣传活动共计四次,参加人数150人次。

积极发展大客户加强与本地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除去年公安局、交通局、古南镇等数家大客户单位转网外,今年上半年还有旅游局、县编办、县办等单位以及在綦江县有较大知名度的酒楼、娱乐场所集体转网,目前正在联系洽谈的还有国土房管局、交管所等单位。

2、营销工作把营销工作作为分公司提高经济效益的主渠道,摆在本部门的突出位置。下设的营销中心、客服中心、营业厅按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处理好各项业务工作。上半年固定电话应收入1083780.5万元;宽带应收入268098.15万元。对欠费的一般用户与大客户单位进行了追缴工作(此项工作由客服中心主要负责),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3、客情工作作为巩固市场的关键性工作今年3月新成立的客服中心按照要求,建立了详细的网通客户资料档案,并分片区、定人员,点对点进行客户回访。客情人员主动为用户擦洗、清洁话机,以此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这项工作得到了用户的认可。上半年,营销中心共回访网通居民用户约4000户(次),大客户约90户(次)。

搞好热线服务,及时答复、处理客户的各种咨询与意见。上半年接听服务电话约2300次,并配合有关部门妥善解释和处理,避免和减轻了负面影响。如:今年月,我公司在南坪的光缆被撞断,造成古南城区大面积电话信号中断,给我公司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此事故发生后,服务热线逐一通知大客户,并对打进的用户热线作好解释工作,为我公司挽回了声誉。

4、自身建设把本部门的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部门员工学习业务知识、强化培训、洗脑,以此提高业务水平,培养成为合格的网通员工队伍。

二、存在的不足本部门在上半年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有许多不足之处。如:

1、针对电信的拆反工作,我们没有较强的市场敏锐性以及完善的应对措施。

2、市场开拓尽管受诸因素制约,难度较大,但我们有时还是停留在原始的营销方式中,没有多位思考营销手段。

3、员工的业务素质,认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不强,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篇(4)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区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引进培养各类人才,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为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继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事人才保证。

局人事人才编制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有力指导下,一年来。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全面落实区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引进培养各类人才,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为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继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事人才保证。

严格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三个一”三不突破”总体要求,加强机构编制的监督和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盛市关于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规定。积极稳妥推进机构编制工作。加强区编办和编委统筹机构编制职能,规范审批顺序,优化审批效率,全年召开编委会6次,议定机构编制事项60余件,及时查处部门违反编制工作政策的违规行为,确保编制工作的严肃性。

结合实际,圆满完成政府机构改革任务。根据《市区(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要求。完成了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起草、报批工作,并加强对原市容局、执法局等11个部门机构改革的指导,确保了政府机构改革顺利实施。

整合职能,促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挖掘编制工作的潜力。积极争取上级编制部门的支持,协调全区各部门完成机构编制等相关工作。会同区政府法制办开展了行政审批项目清查工作,坚持对各单位“三定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加强了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依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会同区规服办完成政府行政审批职能集中料理工作,有效地推进了全区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积极参与区教育、卫生系统督导评估工作。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发挥编制保证作用。

政工人事既是制定又是执行政策的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办理各种政策法规的落实、干部职工服务的后勤工作,xx年我在政工人事做的一些工作总结如下:

1、为本单位干部职工办理调资工作;

2、为本单位调去领导办理手续;

篇(5)

一、基本思路

根据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的原则,在我市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工作的重点是扩大职业卫生服务的覆盖面,使最需要得到职业卫生服务的中小型企业、私人企业、作坊式和家庭式生产及流动劳动力人群得到基本的职业卫生服务;主要途径是通过把职业卫生作为初级卫生保健的重要内容纳入初级卫生保健体系,推动职业卫生服务和初级卫生保健,建立完善市、乡(镇)两级职业卫生服务体系和监督体系;重点是在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人员和基本条件建设,满足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和作业场所常见有害因素检测的要求;市卫生监督所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在乡镇卫生院(所)增加职业卫生工作职能,进行必要的人员培训,满足职业卫生管理、咨询、培训教育的要求,同时探讨提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的其他形式。用3年的时间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副市长刘明理任组长,孙建中、陈建明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卫生局、发改局、财政局、编办、建设局、工业经济局、安监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花炮局、工商联、妇联、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等单位为成员的__市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政策及经费支持。项目办公室设在__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陈建明兼任办公室主任,罗成、欧阳耀武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项目工作的实施。

三、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工作任务

1、探讨职业卫生服务与初级卫生保健相结合的基本模式;

2、探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3、探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科的建设条件、规模和职能;

4、探讨乡镇卫生院职业卫生人员和职能设置;

5、探讨市、乡镇职业卫生工作运行保障机制,包括人员编制、经费渠道等;

(二)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工作提出适合我市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的模式、监督管理模式和保障机制,建立我市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到2014年使我市职业卫生服务水平能够基本达到WHO的目标-人人享有职业卫生。

四、工作内容

(一)全市职业卫生服务基本情况调查

为了更好地实施试点工作,首先对基层职业卫生服务体系的基本状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内容包括:

1、全市所辖乡镇数;

2、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卫生监督所中职业卫生机构的设置、人员数及人员构成,已开展的职业卫生服务项目和可能提供的职业卫生服务能力;

3、全市乡镇卫生院(所)建立情况和相应职能、人员基本情况。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科的建设

1、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科建设规模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有7名以上专业人员从事职业卫生工作;

(2)应具有开展相应职业卫生服务工作的条件;

(3)应具有开展相应职业卫生服务工作的仪器设备、交通工具。

机构建设应在20__年1月之前完成。

2、职能建设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科和市卫生监督所应具有开展下列职业卫生工作的职能和能力:

(1)开展职业健康监护;

(2)开展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检测;

(3)开展常见职业病的诊断(健康监护结果筛检);

(4)职业卫生资料的收集和档案管理;

(5)对工人和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开展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和宣传;

(6)指导并监督用人单位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7)指导乡镇卫生院开展职业卫生服务;

依据有关法规规定,职业健康体检和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检测需要通过卫生行政部门的资质认定。

(三)乡镇卫生院(所)职业卫生服务建设

乡镇卫生院(所)是我市初级卫生保健的基层单位,是我市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建设内容主要有:

1、建设规模

各乡镇卫生院(所)应设置1—2名专业卫生人员负责管理职业卫生工作,同时应配备相应的办公条件。

机构建设应在20__年1月之前完成。

2、职能建设

乡镇卫生院(所)应具有开展下列职业卫生工作的能力和职能:

(1)对本乡镇职业卫生工作实施管理;

(2)对工人和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开展职业卫生法律知识宣传教育;

(3)指导用人单位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4)为企业和劳动著提供职业危害和防护知识咨询、教育、培训。

(四)能力建设和人员培训

能力建设是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其主要任务是人员专业能力的培训,这是职能到位的重要保障。培训工作按卫生部统一布置执行。

(五)市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

在市级和乡镇职业卫生服务体系建立以及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培训后,在全市全面开展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具体调查内容包括:

1、辖区工业企业基本状况调查。包括企业名称、经济类型、行业分类、主要产品及主要原辅材料的理化特性、产量、年消耗量、主要生产工艺过程、企业职工人数、生产工人数、生产工人组成(正式工、合同工、农民工、季节工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职业病发病情况、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既往开展职业卫生工作情况(包括职业病危文秘站网害因素申报、职业健康监护、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评价等)、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配置使用情况等。

2、流动劳动力情况调查。在劳务输出地调查外出打工人员基本情况,并建立外出流动劳动力人员档案。

(六)制定职业卫生工作计划

在基本职业卫生情况调查的基础上,要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和乡镇卫生院(所)根据职能制定年度职业卫生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开展职业卫生服务的项目、服务对象(企业)、服务量、时间安排、组织实施及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等。工作计划报试点项目组以备评估和考核验收。

(七)开展职业卫生服务工作

根据制定的职业卫生服务工作计划,全面开展职业卫生服务工作,落实工作计划,并做好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

(八)工作评估

试点工作将分阶段进行初期、中期和后期工作评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各乡镇卫生院(所)需认真接受卫生部项目组不同阶段的评估和考核验收。初期评估主要是对试点工作内容中第(一).(二)、(三)项工作进行评估;中期评估是对工作内容中第(四)、(五)项工作进行评估;后期评估是对工作内容中第(六)、(七)项工作进行评估。

五、实施步骤及进度安排

(一)实施步骤

市、乡镇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职能建设初期评估人员培训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中期评估制定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开展职业卫生服务后期评估工作总结

(二)进度安排

20__年11月至12月下发试点工作方案,完成机构

和职能建设

20__年1月职业卫生人员培训

20__年1月至20__年5月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

20__年6月至20__年8月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

20__年9月卫生部中期评估

20__年10月至20__年11月制定职业卫生服务计划

20__年12月至20__年1月全面启动职业卫生服务工作

20__年2月卫生部后期评估

20__年3月至20__年8月工作总结

主题词:卫生试点方案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共印160份

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__年11月10日印发

__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浏卫政发[20__]71号

各有关企业单位: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下称《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我市大部分用人单位能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管理办法》的要求,按规定配合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本企业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按相应的体检周期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职工及时进行职业病诊断和治疗。但也有少数用人单位未能履行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职责,没有按规定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

害因素监测评价,没有按规定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严重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依照《职业病防治

法》、《管理办法》以及湘劳社政字【20__】2号《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职业病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浏政办发[20__]23号《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进一步落实和规范企业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并成立组织领导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本企业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建设项目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三、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安排和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职工到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并建立和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对于新聘职工,必须进行职工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2、职工在岗期间必须按照《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体检周期和项目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3、职工在离岗时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四、职业健康检查行业范围

1、煤矿及非煤矿山。

2、花炮、鞭炮及烟花材料生产行业。

3、建材行业。

4、机械制造、维修及家俱制造业。

5、冶炼行业。

6、化工行业及加油站。

7、医药生产行业。

8、印刷、包装行业。

9、纺织服装及制鞋业。

10、饲料生产行业及其他存在有毒有害因素的行业。

五、请各企业接此文秘站 通知后迅速做好本单位职业病防治,今年下半年我局将开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对未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或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我局将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立案查处,并通过媒体曝光。

六、__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我市惟一法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负责全市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危害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联系电话:3648366、3603683。

二OO六年八月七日

主题词:卫生职业病防治通知

篇(6)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35号)和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川府发〔20*〕8号)以及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成府发〔20*〕28号)精神,为认真组织实施全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区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通过普查,全面掌握全区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了解全区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区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经济普查数据库系统,健全基本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名录库,为研究制定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政府的决策与管理水平,改革统计调查体系,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健全统计监测和预警、预报系统奠定基础。同时,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认真搞好此次经济普查,对于摸清我区“家底”,确定我区经济总量在中心城区的地位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对于摸清我区的产业结构优势以及未来经济发展定位,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优化经济结构,提高宏观调控能力,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开拓新的就业渠道,改善人民生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的对象、行业范围、内容表式和时间

(一)普查对象

在我区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民办非企业组织以及个体经营户。

(二)行业范围

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内容与表式

第二次经济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情况、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能源消耗、主要生产设备、信息化和科技活动情况等。

普查对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及个体经营户等不同调查对象,按照性质、行业、规模等共设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业企业,限额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限额(星级)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全部限额(规模)以下企业和各类非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个体经营户等设置普查“一套表”。

(四)普查时间

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年度。

三、组织实施

经济普查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以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张济环同志为组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夏先义,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杜海波,区政府副区长李大江为副组长的*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区目督办、区外宣办、区发改委、区科技产业局、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编办、区统计局、区公安分局、*工商局、区质监局等部门组成。*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以下简称区经济普查办),具体负责全区经济普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局长兼任。

区属各经济主管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经济普查工作,配合区经济普查办完成经济普查的相关事宜。

各街道办事处要设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社区要建立经济普查站。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普查办公室作为普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要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抽调具有一定经济知识和统计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普查办公室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考核后,颁发普查指导员证或普查员证。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在开展普查工作时,应当主动出示证件。普查员负责实施清查摸底和组织指导普查对象填报普查表。普查指导员负责指导、检查普查员的工作。

四、职责分工

第二次经济普查遵循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街道办事处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区经济普查办是全区经济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工作协调机构,内设综合协调宣传组、业务组、数据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等4个工作小组。区经济普查办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区政府办负责协助区经济普查办开展经济普查协调工作。

区目督办负责经济普查工作主要事项的督查督办。

区统计局负责全区经济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与业务指导。

区外宣办负责协调经济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工作,配合区经济普查办组织新闻单位做好普查各个阶段的宣传工作。

区发改委负责协助区经济普查办对普查数据的审核评估。

区科技产业局负责提供全区各工业企业、科技企业的单位名录库,协调对企业的清查和普查登记工作,并配合做好全区能源普查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协调普查经费的落实。

区编办负责提供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名录等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提供社团组织机构名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工作。

*工商局负责提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工作。

区国税局、区地税局负责提供所辖征税对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工作。

区质监局负责提供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工作。

区监察局负责对在经济普查工作中失职、渎职、不作为的单位及个人按行政问责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区公安分局负责做好所属单位的清查和普查登记,以及提供全区特种行业单位名录,并协助做好特种行业单位普查工作。

区服务业委员会负责提供全区三资企业单位名录工作,负责牵头协调三产业单位的清查、普查登记以及数据评估、审核工作。

区建设局负责提供全区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录。

区房管局负责提供全区物业管理单位名录,组织各级物业公司配合做好所管理的写字楼、物业小区内单位的普查工作。

区工业总部基地管委会负责提供工业开发区内各类企业单位名录,负责做好工业开发区内各类企业单位的清查和普查登记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提供所属各类学校、托幼园的名录,负责做好所属单位的清查以及普查登记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提供所属卫生系统以及个体行医名录,做好本系统各单位的普查工作,负责做好卫生行业的清查工作。

区旅游局负责整理并提供全区旅行社单位名录,并协助做好旅游行业普查工作。

区文广局负责提供全区文化产业单位名录,协助做好文化行业的普查工作。

各统计分局负责对职责片区街道办事处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和业务指导。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所有单位的清查摸底工作,并按照区经济普查办的要求做好单位普查登记和数据处理工作。

五、人员及经费保障

根据经济普查工作要求,区科技产业局、区民政局、区地税局、区服务业委员会、*工商局、区质监局6个部门需选派1名业务能力强、熟悉单位情况、具有一定的统计知识的机关干部到区经济普查办协助开展经济普查工作。选派人员专职从事经济普查工作,工作时间暂定为半年。

各街道办事处每个普查小区需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和4名普查员。普查对象密度大的地区,可适当增加配备普查员的数量;普查员的选调可根据具体情况,从街道、社区、驻区大单位、大系统等有关单位抽调业务素质高的人员担任普查员,充实各社区普查工作力量。区经济普查办将根据承担普查任务量及普查数据质量情况对选调的普查人员实行奖励。

普查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安排解决,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区财政局要按照区政府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普查经费落实工作,按时拨付到位,保障普查工作的正常进行。普查经费应当统一管理,按照实事求是和勤俭办事的原则,从严控制支出,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六、普查宣传

*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各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区经济普查办和区外宣办及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电视、《**》和互联网、户外广告以及群众文娱活动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努力使普查对象和社会公众明确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

七、普查工作进度安排

(一)普查准备阶段(20*年12月以前)

1、组建区级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20*年8月)。

2、编制经济普查经费预算(20*年8月)。

3、制定内部职责分工和工作规则(20*年8月)。

4、制定经济普查主要工作细则(20*年8月)。

5、召开全区经济普查工作会议(20*年8月)。

6、选调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20*年8—9月)。

7、机构、经费、措施“三落实”工作督查(20*年8—9月)。

8、物资准备工作(20*年8—12月)。

9、普查区划分,绘制普查区图,普查基础资料整理和规范(20*年8—10月)。

10、培训教材准备(20*年8—12月)。

11、制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制定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方案(20*年9—12月)。

12、制定经济普查宣传方案,开展普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20*年7—12月)。

(二)单位清查阶段(20*年8—12月)

1、部门名录资料收集整理(20*年8—9月)。

2、普查区、普查小区划分及地图绘制、清查摸底业务培训和个体工商户的普查登记培训(20*年9—10月)。

3、清查摸底和个体经营户普查(20*年10—11月)。

4、单位清查,查漏补缺(20*年10—12月)。

5、清查数据审核录入(20*年11月)。

6、清查摸底和个体户普查数据质量抽查验收(20*年12月)。

7、形成清查摸底填表登记数据库(20*年12月)。

(三)填表登记及数据处理阶段(20*年12月—20*年6月)

1、普查登记业务培训(20*年12月15—30日)。

2、普查入户登记(20*年1—3月)。

3、普查数据审核及录入(20*年2—4月)。

4、数据质量检查验收(20*年3月)。

5、数据汇总、上报、评估(20*年3—6月)。

(四)资料开发及总结表彰阶段(20*年7月—2010年6月)

1、普查公报(20*年12月)。

2、撰写经济普查专题分析报告(2010年1—6月)。

3、经济普查技术总结,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2010年6月)。

4、编印《*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汇编》(2010年3—6月)。

八、奖励与惩处

各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普查工作总结,区经济普查办将对在普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由区经济普查办牵头,区监察局负责,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对在普查工作中违反《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以及本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的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应提出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理。

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对虚报、瞒报、伪造、篡改、迟报、拒报经济普查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区经济普查办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篇(7)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严格按照“企业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的发展原则,以改革创新、合力推进、加大扶持、自我积累、科学发展为重点,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科学、快速发展,大力实施招商引资、投资倍增、基础配套、科学规划、升级竞赛五大行动计划,切实落实电价、财税、土地、环保、资金、扩权六项支持政策,努力完善管理体制、服务平台、督查奖惩、人员培训四项保障措施,形成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新,实现产业集聚区跨跃式发展。

发展目标:2010年,17家产业集聚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00亿元,同比增长40%以上,其中基础设施投资150亿元,同比增长50%以上(其中,水电气路等基本设施完成投资80亿元);实现企业总收入2700亿元,同比增长20%以上,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200亿元以上;形成1个主营业务收入超500亿元、2个300—500亿元、4个100—300亿元、4个50—100亿元的优势产业集聚区。

二、工作任务

(一)大力实施五大行动计划

1.招商引资行动计划。抓住我省被确定为承接服装产业转移实验区、我市被确定为中西部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和首批省级国际服务外包基地等机遇,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结合“新企业、新园区、新基地”建设,全面深化与国内外大型企业的战略合作,努力提高产业集聚区招商引资成效。2010年,每个产业集聚区要引进10个千万元以上生产经营性项目(其中,至少3个亿元以上项目);每个专业园区要引进5个千万元以上项目(其中,至少2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争取年内实际利用省外资金超过150亿元;每月至少有一位市领导带队外出招商,县(市、区)每月至少两次集中外出招商,全年在外的招商小分队始终不少于30个;利用牡丹花会、豫商大会等契机,全年举办产业集聚区专题推介、招商活动不少于4次。

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信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政府、产业集聚区负责实施。

2.投资倍增行动计划。联合运用联审联批、项目例会、首席服务官、周报月报等推进机制,进一步加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力度,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千方百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促使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2010年,产业集聚区要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00亿元以上,争取达到800亿元;每个产业集聚区投资增速要达到50%以上,部分产业集聚区力争实现投资倍增翻番,确保完成2010年各项主要目标(见附件)。

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政府、产业集聚区负责实施。

3.基础设施配套行动计划。要把产业集聚区起步区和近期发展区作为优先开发区域,集中完成路网、电网、供水、排水、供热供气、通讯、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基本设施建设,实现与区外设施的互通对接,加紧建设商务办公、公共食堂、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公共服务设施和技术研发、信息网络、检验检测、交易市场、职业培训等生产性配套设施,突出抓好市场化运作、连片开发的标准化厂房建设,促使产业集聚区尽快成规模、出形象。全市产业集聚区要确保完成基础设施投资150亿元以上,其中完成基本设施投资80亿元,将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投资列入县(市、区)年度目标考核,督促各单位加大投入力度。

市发改委牵头,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公用事业局、交通运输局、服务业局等单位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政府、产业集聚区负责实施。

4.科学规划行动计划。市发改、规划、国土部门要协同搞好规划管理,在“三规”合一、精准衔接的基础上,严格规划实施。集聚区的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分步实施,有序开发,严禁随意变更规划或用途,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把产业集聚区规划与交通、水利、能源、通讯、生态环保等专业规划相结合,实现城市建成区与产业集聚区的共享衔接,产业功能与城市功能相互支持。要进一步深化专项规划,优先抓好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规划和近期开发功能区详细规划,争取5月份前完成近期开发的生产区、生活区、商务区等专项空间设计,上半年完成综合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绿地及景观系统等专项规划。

市城乡规划局、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分别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产业集聚区负责实施。

5.升级竞赛行动计划。要加强激励奖惩,实现“比、学、赶、超”竞相发展的大好局面,促使我市集聚区(专业园区)在全省排位全面前移。对产业集聚区晋升为省示范区、专业园区晋升为产业集聚区,或考核进入全省中心城市区集聚区前10名、县域集聚区前30名,以及进入我市市区集聚区前3名、县域集聚区前6名的,除和绩效考核、干部使用相挂钩外,还要在我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奖励。确保2010年3个产业集聚区进入全省中心城市区集聚区前10名、6个产业集聚区进入县域集聚区前30名中;力争2家产业集聚区晋级成为示范区,2家专业园区晋级成为产业集聚区。

市产业集聚区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绩效办、财政局配合。

(二)切实落实六项配套政策。围绕扶持产业集聚区建立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切实落实省、市各项产业集聚区支持政策。有关部门要在省政策正式后15天内根据各自职能,制订我市各项配套政策,并督促各县(市、区)政府落实。

1.电价政策。按照省要求,实行同网同价,对县域省级产业集聚区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工业项目生产用电,执行省网直供电价。

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2.财税政策。一是实行异地投资、税收分享。对于政府主导的规模以上异地投资企业直接缴纳的主要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省以下部分)收入,自项目投产之日起,投资(招商引资)主体所在地政府与项目入驻地政府可以按双方协商一致的税种、比例和期限共同分享;二是财税扶持政策。实行“核定基数、超收返还、一定三年"的办法,省分成“三税"收入比核定基数超收部分,全额返还产业集聚区。2010—2012年,从产业集聚区集中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收入返还产业集聚区,主要用于集聚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征地拆迁等工作。

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落实。

3.土地政策。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重点保障集聚区用地需求;集聚区工业项目新征土地可按分批次用地方式单独组卷报批;制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实施方案,在国家、省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范围内,优先在产业集聚区内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

4.环保政策。对完成规划环评的产业集聚区,所有无重要污染因子或污染因子单一且有成熟治理技术的项目环评,由原审批机关委托下一级审批;符合主导产业和环境容量要求的具体项目,可简化项目环评内容,重点加强施工期现场监管和“三同时”验收;优先为符合环境准入条件的入驻项目配置环境总量指标;积极探索并实施区内排污权交易制度,实现环境总量指标的高效利用。

市环保局负责落实。

5.资金政策。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集中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用于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支持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市招商引资奖励专项资金、工业结构调整资金、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等产业优化资金都要向集聚区倾斜,重点支持集聚区发展;设立产业集聚区发展专项资金,市产业集聚区发展专项资金不低于7000万元,县(市、区)专项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集聚区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和标准化厂房建设等。

市产业优化资金领导小组、市发改委、财政局负责落实。

6.扩权政策。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探索扩大县域集聚区在发改、规划、国土、环保、工商、统计等领域的经济管理权限,使其能够行使县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许可和处罚权。开通“集聚区与市级管理机构的直通车”,未涉及县级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事项由集聚区管理机构直接办理,需上报市级管理部门审批的事项由集聚区管理机构直接报送,同时抄送县级主管部门备案。

市产业集聚区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发改委、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工商局、统计局负责落实。

(三)努力完善四项保障措施

1.管理体制保障。加快建立高效的产业集聚区管理机制,一是进一步发挥市、县产业集聚区发展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对集聚区发展问题的研究,统筹协调全市集聚区发展,形成齐抓共管、联合推进、统筹发展的良好局面;二是要进一步规范集聚区管理机构,市编制办会同组织部门、人事部门,进一步规范集聚区管委会内部机构设置和职能职责,增加编制人员,提高其管理服务能力;三是要采取委托管理和必要的行政区划调整方式,妥善解决集聚区与所在乡镇政府的职能交叉问题。

市产业集聚区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2.服务平台保障。加快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探索有效的运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产业集聚区公共服务能力。一是提高投融资平台运作能力,积极探索融资方式,提高集聚区自我“造血”能力;二是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担保平台,每个产业集聚区都要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市金融办、财政局、工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各产业集聚区的指导,力争年内每个产业集聚区的融资平台资产规模超过1亿元,融资规模超过3亿元,所有集聚区融资平台与金融机构签订授信协议;三是每个产业集聚区都要建立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解决项目建设用地问题。

市金融办、财政局、工信局、国土资源局、服务业局负责落实。

3.督查奖惩机制保障。要结合省集聚区监测、考核办法,建立我市集聚区发展监测机制,进一步修订我市考核办法,建立完善的集聚区和专业园区统计和考核体系,从经济总量、税收就业、发展质量、建设进度和技术创新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对排序靠前的集聚区给予奖励,对工作落后的集聚区给予一定的惩罚,引导和推进集聚区科学发展。督查奖惩按照每月召开例会听取工作进展,每季度巡回观摩、讲评,每半年工作总结、通报,年度考核、奖惩的程序进行。

市产业集聚区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统计局、绩效办负责落实。

4.人员培训机制保障。产业集聚区建设是一项新工作,部分负责产业集聚区工作的同志对产业集聚区如何发展的认识还不够清晰,集聚区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还亟待提高。市产业集聚区领导小组要会同市委党校,分批次对集聚区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参观交流和学习观摩,市发改、国土、规划、环保、财政、金融办等产业集聚区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对集聚区干部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深化其对集聚区建设工作的认识,提高集聚区规划管理、项目组织、招商引资、服务协调和创新发展的能力。

市产业集聚区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委党校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