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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问题监督检查报告精品(七篇)

时间:2022-05-09 21:44:06

四风问题监督检查报告

篇(1)

    按照县纪委《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四风”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紧盯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积极履职,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现将督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加强宣传发动。

为进一步强化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结合实际就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工作重点,强调责任分工,同时加大宣传发动,引导各党支部、街直各单位党员干部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以案为鉴,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二、 强化监督检查。

针对突出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重点针对违规出入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秘场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违规收送月饼节礼、消费卡或滥发津补贴,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及公款吃喝等薄弱环节,通过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不断增强警示震慑效应。同时,针对中秋国庆期间,落实值班制度及节日期间公务用车情况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

篇(2)

一、工作任务

2015年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共1759批,其中:食品生产环节909批(含风险监测100批),食品流通环节500批,食品消费环节350批(含风险监测115批)。食品生产环节以粮食及其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油、茶叶、肉制品等为重点品种,食品流通环节以婴幼儿配方乳粉、豆制品、糕点、炒货、节令食品(粽子、绿豆糕、月饼)等为重点品种,食品消费环节以熟肉制品、凉拌菜、盒饭等为重点品种。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另行安排。

二、工作分工

市局承担风险管理的科室负责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方案制定,收集、汇总全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问题样品或不合格样品后续处置情况及结果等相关信息,负责全市食品抽检工作考核;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局食品相关科室负责涉及本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制定及抽检工作的协调、落实,收集、汇总本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相关信息。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负责国家省市三级抽样、送样统筹工作,收集填报抽样信息和检验数据;汇总全市监督抽检结果,形成分析报告;组织问题样品或不合格样品的核查与查处;负责县区级(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样业务指导、培训。各县区(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本辖区食品流通消费环节抽样、送样任务。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及有关承检机构负责食品生产环节抽样,并实施相关样品收样、检验、结果报送等工作,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安排专人负责配合稽查支队做好相关抽样工作。

三、抽样检验

(一)时间安排。原则上全年均衡分配,国家级、省级抽样时间拟安排于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的首月即4月、7月、9月三个月抽样(节令性食品,如绿豆糕、粽子、月饼除外),市级抽检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分季度安排,食品消费环节分月度安排。2015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附件1、2、3)。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应在节前1个半月开展。专项整治抽检及抽检计划调整,由市局按有关要求另行发文通知。

(二)区域分布。抽样区域应覆盖全市各县区(开发区)以及25%的乡镇和行政村。同时,突出食品生产聚集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问题多发区、大型集体餐饮场所,以及农村、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生产环节抽样应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492家(获证共601张)至少覆盖1次。食品流通环节采样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食品消费环节采样重点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小型餐饮、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抽样时,除了乳制品外,其他抽样品种应避免出现与国家级、省级重复抽检。2014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或问题样品,2015年实施跟踪抽检。餐饮食品以餐饮服务单位加工自制产品为主。

(三)样品规定。采样时应严格遵照省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试行)》以及《省2015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细则》规定,采样量应满足检验、复核、留样需要。抽样时,原则上1个食品生产企业在同1个获证单元内抽取1批次样品,最多抽取3个不同产品各1批次样品;对于乳制品生产企业可根据任务情况合理安排增加抽样频次。1个食品经营单位原则上最多抽取3个不同产品各1批次样品。1个餐饮服务单位只抽取1批次样品。

(四)检验单位。食品消费环节样品检验全部由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承检,流通及生产环节样品检验由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及相关机构承检(附件4)。承检单位应严格按照省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试行)》以及《省2015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实施收样、检验、结果报送等工作。原则上应在收到样品20日内出具检验报告,节令性食品检验应在收到样品10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承检单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五)后处理。承检单位发现不合格样品或问题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并签发检验报告后24小时之内报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及时开展执法检验,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涉及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及时报告省局。对于其他不合格样品或问题样品,市局收到承检机构的报告后,涉及监督抽检项目的,5个工作日内组织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核查处理;涉及风险监测项目的,按照省局《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核查处置流程(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开展问题样品核查处理工作。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分别于2015年7月10日、12月10日前向市局相关科室报送《不合格产品查处情况汇总表》(附件7)。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市局食品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分工、抽样程序及信息上报时间节点,确保采样及后续处理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各单位应以问题为导向,提高问题发现率、处置率和上报率,切实发挥抽检监测的监管实效。市局将对抽检监测工作适时督查,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二)抽检工作应严格执行省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2015版)》,对于仅涉及风险监测项目的品种,采样过程可简化执法相关程序。食品抽样结束后,应按要求填写《样品抽检信息登记表》(附件5)分别报送至市局相关科室及检验单位(电子版以Excel表格形式报送)。餐饮消费环节每月采、送样应提前和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业务室联系,原则上必须在当月10日前完成。承检单位应严格按照抽检计划完成检验工作,并将检验报告书(合格为一式三份、不合格为一式五份)、《样品抽检信息登记表》(附件5,填写完整)、《不合格产品信息汇总表》(附件6)及结果分析报告以纸质和电子件两种方式报送至市局承担风险管理的科室。

(三)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执行国家级、省级抽样任务时,应与县区(开发区)建立良好的沟通平台,及时(一般食品每月,节令食品每周)上传抽样信息(包括被抽样单位、样品名称、生产批次等信息)以供县区(开发区)食品抽样人员查询,避免同企业、同品种、同批号食品的重复抽样。各县区(开发区)根据企业生产许可证副页及实际生产的食品品种,补差补缺,负责辖区食品生产企业的全覆盖。

篇(3)

第一条 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内监督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尊崇,依规治党,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三条 党内监督没有、没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第四条 党内监督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第五条 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遵守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情况;

(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情况;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原则情况;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情况;

(六)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

(七)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情况;

(八)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情况。

第六条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第七条 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第八条 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强化自我约束,经常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加强党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第九条 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

第二章 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

第十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听取中央政治局工作报告,监督中央政治局工作,部署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任务。

第十一条 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定期研究部署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以整风精神查找问题、纠正偏差;听取和审议全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汇报,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汇报;听取中央巡视情况汇报,在一届任期内实现中央巡视全覆盖。中央政治局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和党性分析,研究加强自身建设措施。

第十二条 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党中央报告。对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向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或者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反映。

第十三条 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加强对直接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定期同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谈话。

第十四条 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如实向党中央报告个人重要事项。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

第三章 党委(党组)的监督

第十五条 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委(党组)履行以下监督职责:

(一)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

(二)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

(三)对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同级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四)对上级党委、纪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监督。

第十六条 党的工作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既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

第十七条 党内监督必须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监督其政治立场、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执行党的决议,公道正派选人用人,责任担当、廉洁自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上级党组织特别是其主要负责人,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领导班子成员发现班子主要负责人存在问题,应当及时向其提出,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有关事项应当在党内一定范围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第十八条 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党的领导干部应当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正视、深刻剖析、主动改正自己的缺点错误;对同志的缺点错误应当敢于指出,帮助改进。

第十九条 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巡视党的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尊崇、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发挥从严治党利剑作用。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有关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巡视工作的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应当推动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使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第二十条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经常化,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应当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重在解决突出问题,领导干部应当在会上把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组织监督。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第二十一条 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发现领导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其提醒谈话;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诫勉谈话,并由本人作出说明或者检讨,经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

第二十二条 严格执行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表现,既重政绩又重政德,重点考察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表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的立场,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的情况。考察考核中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对班子成员实事求是作出评价。考核评语在同本人见面后载入干部档案。落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干部选任、考察、决策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对失察失责的应当严肃追究责任。

第二十三条 党的领导干部应当每年在党委常委会(或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述责述廉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述责述廉报告应当载入廉洁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二十四条 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应当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事先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者工作所在地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抽查核实。对故意虚报瞒报个人重大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一律严肃查处。

第二十五条 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纪执法、司法活动等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四章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下列具体任务:

(一)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二)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三)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纪委发现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问题,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下级纪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

第二十七条 纪律检查机关必须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

第二十八条 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派出机关负责,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监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派出机关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报告,认真负责调查处置,对需要问责的提出建议。

派出机关应当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领导,定期约谈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组组长,督促其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派驻纪检组应当带着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定期向派出机关汇报工作,至少每半年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是渎职,都必须严肃问责。

第二十九条 认真处理举报,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早发现早报告,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重要检举事项应当集体研究。定期分析研判举报情况,对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和部门查找分析原因并认真整改。

第三十条 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综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第三十一条 接到对干部一般性违纪问题的反映,应当及时找本人核实,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干部把问题讲清楚。约谈被反映人,可以与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同进行;被反映人对函询问题的说明,应当由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谈话记录和函询回复应当认真核实,存档备查。没有发现问题的应当了结澄清,对不如实说明情况的给予严肃处理。

第三十二条 依规依纪进行执纪审查,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执纪审查应当查清违纪事实,让审查对象从学习入手,从理想信念宗旨、党性原则、作风纪律等方面检查剖析自己,审理报告应当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反映审查对象思想认识情况。

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的,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的,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应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第三十四条 加强对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发现纪律检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纪律问题的,必须严肃处理。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 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下列监督职责:

(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二)了解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批评和意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发现党员、干部违反纪律问题及时教育或者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三十六条 党员应当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履行下列监督义务:

(一)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

(二)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揭露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

(三)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领导干部活动,勇于触及矛盾问题、指出缺点错误,对错误言行敢于较真、敢于斗争;

(四)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坚决反对一切派别活动和小集团活动,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第六章 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

第三十七条 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有关国家机关发现党的领导干部违规党纪、需要党组织处理的,应当及时向有关党组织报告。审计机关发现党的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应当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按照规定将问题线索移送相关纪律检查机关处理。

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再移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处理。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涉及党的领导干部案件,应当向同级党委、纪委通报;该干部所在党组织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中止其相关党员权利;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或者虽不构成犯罪但涉嫌违纪的,应当移送纪委依纪处理。

第三十八条 中国共产党同各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各级党组织应当支持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完善知情、沟通、反馈、落实等机制。

第三十九条 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应当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党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虚心接受群众批评。新闻媒体应当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坚持正确导向,加强舆论监督,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发挥警示作用。

第七章 整改和保障

第四十条 党组织应当如实记录、集中管理党内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了解核实,作出相应处理;不属于本级办理范围的应当移送有权限的党组织处理。

第四十一条 党组织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整改结果应当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必要时可以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并向社会公开。

对于上级党组织交办以及巡视等移交的违纪问题线索,应当及时处理,并在3个月内反馈办理情况。

第四十二条 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应当加强对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以及纠错、整改不力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处理。

第四十三条 党组织应当保障党员知情权和监督权,鼓励和支持党员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提倡署真实姓名反映违纪事实,党组织应当为检举控告者严格保密,并以适当方式向其反馈办理情况。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依纪严肃处理。

第四十四条 党组织应当保障监督对象的申辩权、申诉权等相关权利。经调查,监督对象没有不当行为的,应当予以澄清和正名。对以监督为名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的,依纪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监督对象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规定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认真复议复查,并作出结论。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

篇(4)

各位委员,同志们: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总结2016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7年任务。刚才,区委书记冯xx同志代表区委作了讲话,对做好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下面,我代表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向全会报告工作。

一、2016年工作简要回顾

2016年,在上级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深入正风肃纪,旗帜鲜明惩治腐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严明党的纪律,管党治党责任有效落实。突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区委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区委书记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区长认真抓好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其他区级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区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研究修订了《xx区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明确履责要求和追责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建立了“一志四书”新机制,对全区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履责情况实行台账化管理,强化日常监督。深入推进“2+X”检查考核模式,依托xx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上考核系统,实现考核评价科学化。严肃换届纪律监督。从严履行换届人选廉政审核程序,任前核查x人次,反馈问题x人,切实把好政治关、廉洁关。严格执行“两意见、一规定”,坚持定期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的同时,要求基层党委、纪委及时报告,督促整改,确保压力传导到位。

(二)强化执纪监督,纠治“四风”成效显著。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节前抓教育、节中抓监督、节后严问责,弛而不息正风肃纪。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了横向整合、纵向联动监督检查机制。整合工信、国税、地税、市场监督等各部门力量,经常性开展明察暗访,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员、志愿者和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网格员监督作用,广泛开展“‘四风’问题随手拍”活动,综合运用网站、电话、短信、QQ群、微信等媒介强化宣传教育,以一系列措施不断延伸监督触角,织密监督网络,拓展监督渠道,形成了浓厚的监督氛围。全区累计开展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检查 x次,排查车辆x辆,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1人,诫勉谈话1人。深入落实市纪委《关于规范全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细则》,16名党员领导干部向区委、区纪委报告了个人事项并作出了承诺。

(三)突出专项整治,群众利益得到切实维护。在全区范围集中开展“四查五治”专项行动,切实发现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效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促进基层党员领导干部依纪依规履职。开展专项行动以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案件x件,给予党纪处分x人,政纪处分x人,组织处理13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其中扶贫领域违纪3人,农民权益和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违纪x人,办理群众事务领域违纪5人,行政执法领域违纪2人,其他问题违纪4人。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出台了《xx区纪检监察机关整治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从严追究不负责任、懒政怠政、违规执法、司法不公、违约失信、政令不畅、刁难勒卡、寻租设障等五大方面问题。与司法机关建立横向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现党员干部涉企违法行为。全年查处影响和破坏发展环境问题案件8件,给予党纪处分x人,政纪处分7人,司法处理10人。其中,侵害企业及群众利益12人,工作推进缓慢1人,扰乱企业正常经济秩序1人。

(四)保持高压态势,执纪审查力度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腐败。我区作为市纪委制定的践行“四种形态”试点区,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关于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为我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路径,也为省、市纪委研究出台具体制度提供了基层实践。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常松同志,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兴东同志专程到我区座谈,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先后两次到我区调研,并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上予以报道。坚持标本兼治,发挥纪律审查治本功能,创立了“五个一”工作法。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x件,立结案x件,给予党纪处分x人,政纪处分16人,双重处分5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对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4次11人。结合执纪审查提出检查监察建议x份,积极协助基层单位堵塞制度漏洞,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法纪效果。制定出台了《关于激励和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建立容错免责、纠错保护和为官不为问责处理机制,努力营造鼓励和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五)注重教育先行,宣传防范工作常抓不懈。全面开启“互联网+廉政建设”新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络广泛宣传“两准则、三条例”相关内容。设立了“xx廉政网”党规党纪问题练习专栏,开通了“廉洁xx”微信平台,实时转发中央、省、市关于党内法规的权威解读,适时发送我区学习宣传贯彻的要求、做法、经验和工作动态,并以“法规图解”、“廉政漫画”等多种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满足不同层次学习需要,为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政策理论新知识,把握制度执行新要求,提供了方便有效的学习平台。开展“牢记《准则》熟知《条例》自觉做遵规守纪模范”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全区二级班子成员进行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网络在线测试,以考促学强化落实。编印《<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口袋书》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口袋书》4000余册,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口袋教材”。坚持宣传载体多元化,打造了一批廉洁文化精品。廉洁微电影《挂画》、动漫剧《给您提个醒儿》等廉洁文化作品、微视频在省市新闻媒体展播。

(六)坚持严格管理,队伍自身建设全面加强。深化“三转”要求,认真落实好省、市纪委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各项措施,将原信访室与案件监督管理室合并为信访和案件监督管理室。将原执法和效能监察室更名为第三纪检监察室,在保留对区政府系统各部门行政监督问责职能的基础上,增加了纪律审查办案职能。在今年镇领导班子换届中,有效解决基层纪委书记业务外分工兼职问题,实现了镇专职纪委书记的配备,做到专人专责,更好地聚焦监督职责。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制度建设和纪律建设。用中纪委制作的《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题片对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进行教育。面向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印发《关于严守xx省纪检监察干部“八项纪律”的通知》,并签订《严守“八项纪律”承诺书》,强化自我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健全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出台了《xx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和《xx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案件线索移送暂行办法》。严格工作程序,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和回避、保密等制度,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打造了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和上级纪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也得益于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付出。在此,我代表区纪委监察局向各位领导、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虽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主要表现在:个别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不强,压力层层递减;个别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主动监督意识不强,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个别党员干部仍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甚至顶风违纪,“四风”问题仍时有发生;各级党委和纪委在践行“四种形态”方面还不够到位,党内政治生活还不够严肃;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仍时有发生;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发挥不到位,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我们也将喜迎党的十九大召开,做好今年纪律检查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及区第十一次党代会重大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争创“四个一流”为实践载体,着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压实“两个责任”,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深入实践“四种形态”,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一)聚焦纪律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和捍卫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全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善于从政治高度审视问题,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牢记“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加强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严格党内监督。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把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和巡察的重点内容,推动各级党组织解决本部门本单位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同违反党的纪律行为作坚决斗争,对搞自由主义、宗派主义、分散主义,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的,要坚决查处,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建立区管干部、一般干部及村干部廉政档案。将村干部名下土地、房产、车辆等信息纳入其中。制定廉政档案动态管理、分类管理、保密管理机制,依托廉政档案管理系统大数据平台,形成数字化监督全覆盖。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对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把严的要求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要着力构建政治生态新风。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坚决纠正软弱涣散、无组织、无纪律现象。强化统一意志和共同意识,实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防止只要民主不要集中的软弱涣散和只要集中不要民主的独断专行,形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加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监督,督促党员干部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切实做到红脸出汗,对搞形式主义的督促纠正,对走过场的责令重开,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

(二)聚焦问责追责,夯实管党治党责任

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把管党治党作为分内之事,抓住“关键少数”,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健全责任清单。以构建政治生态新风为目标,完善由各级党组织牵头,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同频共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责任体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通过日常督查、年度考核、约谈、签字背书等方式,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不断完善和优化“两个责任”考评体系,实现动态监督、跟踪问效和全程留痕,增强考核评价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考核结果运用,执行末位谈话通报制。对在落实“两个责任”考评考核中居于“后三位”的单位予以通报,并约谈后三位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起到警示作用。

从严问责追责。有权必有责、失责必问责。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不力、破坏发展环境、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专项巡察整改不落实的;不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贻误工作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实行“一案双查”、“一问三责”,用强有力的责任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切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三)聚焦作风建设,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的背景下,“四风”问题虽大为好转,但违反“四风”问题仍时有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和“四风”问题穿上了隐身衣、走进了青纱帐,纠治“四风”必须驰而不息,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要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针对隐形变异“四风”,深化“靶向”治理。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克服“松口气、歇歇脚”的思想,紧紧抓住“四风”不放,把存在的问题逐一纠正过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身正为范,言传身教,以上带下,牢固树立干事但不干净的要处理,干净但不干事的也要问责的担当意识,以优良的党风政风推动社会风气向善向上。

加大惩处力度。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 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紧抓重点部位, 加强对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三公”消费、办公用房、公车改革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收送礼金红包、滥发钱物、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对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违纪问题持续开展治理,注重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等突出问题。将预防和监督与科技手段相结合,强化源头治理。拓展监督领域,将名烟名酒、东北土特产销售网点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员、志愿者作用,编织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执行“四通报”制度,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切实发挥震慑作用,形成长效监督纠治机制。

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廉洁文化建设作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一个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在引领新风正气,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提高政治觉悟,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坚持宣传教育经常化。加强xx廉政网、廉洁微信平台建设,以微视频展播,增强互动交流。继续选树先进典型加强示范教育,编印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组建“两准则、三条例”宣讲团,深入街道、镇,社区和村屯开展宣讲活动。突出亮点和特色。深入挖掘xx优秀历史文化资源,采取举办廉洁书画展、演讲比赛、文化演出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廉洁文化示范点作用,打造廉洁文化品牌。把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开展家风伴我成长、传承好家训等活动,从家规家训、乡规民约中汲取营养,反“四风”、树新风,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

(四)聚焦从严执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

抓住执纪审查重点。市纪委二次全会上对今年执纪审查的重点进行了明确,就是要突出“三类人”,把握“三个之后”,聚焦“六大纪律”,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等问题。加大对“小官大贪”、虚报冒领、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力度,特别是那些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要坚决查处。严肃整治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增强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持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以坚定的决心和有力的措施,严肃查处违反党的“六大纪律”行为。提升执纪审查绩效。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执纪执法机关在信息共享、办案协作、案情通报、线索移送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运用纪律的尺子排查处置举报线索,提高分析研判质量。探索实践简单违纪案件同立同结、一般违纪案件立后预审、严重违纪案件联查联审、责任追究案件快审快结的案件审理新模式。强化办案安全,完善案管谈话中心谈话、指挥、监管、服务功能,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坚持标本兼治,执行“一案一会”制度。每一起案件办结后涉及违纪款物都要进行收缴并深入剖析发生问题的根源,提出检查监察建议并责成有关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及时整改堵塞漏洞。

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认清,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对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也是对党委主体责任的要求。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有效运用“四种形态”要求,贯穿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方方面面,做到抓早抓小,切实防止“好同志”变为“阶下囚”,保护好整个“森林”。完成由率先践行“四种形态”试点区向推进落实“四种形态”示范区的转变,深入贯彻落实《中共xx省委关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办法(试行)》,准确应用“四种形态”,特别是要充分运用好提醒谈话、约谈函询、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整改等第一种形态的各种措施,把管和严体现在日常和经常。合理运用“第二种形态”,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格运用“第三种形态”,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依法运用“第四种形态”,严惩极少数。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贯彻执行《关于激励和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意见(试行)》,做到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推动形成勇于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

(五)聚焦实践创新,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推进纪检体制改革。聚焦中心任务,持续深化“三转”,认真执行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区级纪检监察机关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建立区级巡察机构。配齐配全配强巡察队伍,健全完善巡察配套制度。坚持政治巡察定位,让监督触角延伸拓展到区属各领域、各层面党组织和机关事业单位,加大对基层“微腐败”的治理,持续推进上下联动巡察全覆盖。要用好巡察成果,督促整改落实,打通党内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关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动态,做好组建监察委员会的准备工作。

坚持实践创新。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实践立案审查和了结卷宗的电子档案管理模式。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研究制定《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以干代训实施方案》,以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为主体,分批次安排在区纪委机关各部室办参与具体工作,让纪检监察干部在实践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能力。突出主业主责,强化对基层开展执纪审查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基层党委、纪委查结案件履行支部程序和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培训。将党纪轻处分案件交由基层党委、纪委履行支部程序和直接下达处分决定,提升执纪审查工作效率。在区辖四个乡镇率先实践联合办案、交叉办案、异地办案工作模式,让乡镇纪委在区纪委的指导下,派驻乡镇纪工委的配合下开展执纪审查工作,更好地发挥基层纪委职能作用,调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办案能力。

(六)聚焦自身建设,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要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思想,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教诲,切实加强自我监督,强化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区纪委领导班子要发挥表率作用,做到自身正、自身硬,带头遵守省纪委“八项纪律”。坚持抓班子、带队伍、管系统,严字当头,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要推进双重领导具体化,健全完善基层纪委书记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内控机制,构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信息库,建立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区纪委委员、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廉洁档案,进一步严肃纪律和规矩。要以争创“四个一流”工作标准为目标,强化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提高理论水平和开拓创新能力,培养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区委党校政策理论教育培训的阵地作用,结合区域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征求基层党委、纪委意见,制定授课科目,分领域分岗位进行专题培训,切实加强能力素质建设。

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用更严格的制度管好自己,纪检机关也绝非净土。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要坚持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坚决杜绝与监督对象吃吃喝喝、勾肩搭背,私下交往频繁;擅自处置问题线索,帮助有问题反映的干部打探消息、说情抹案;超越权限办事,擅自扩大调查范围,甚至利用手中权力寻租,做生意、要资金、拿项目,为他人当保护伞,坚决防止“灯下黑”。要不折不扣认真执行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严格监督执纪工作流程,严守工作规程,严控自由裁量权。规范立案条件、审查程序、审批权限和请示报告制度,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选用体制机制,严把准入关口,畅通退出渠道。在保持优良素质的同时,对不担当、不负责的纪检监察干部要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要严肃查处,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用铁的纪律打造党员干部信任、人民群众信赖的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各位委员,同志们,虽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我们仍要清醒地看到,腐败问题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任务依然艰巨,党和人民对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寄予厚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推进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各项任务落实,为加快我区振兴发展、在全省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名 词 解 释

1.两个责任:2013年11月9日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2.2+X”考核模式。“2”就是共性检查考核内容中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将主体责任划分为领导班子、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履责情况等三个方面17项内容,把监督责任划分为8项内容。“X”就是个性检查考核内容,根据单位职能不同,分别确定了区直部门、街工委办事处、镇党委政府三个序列检查考核的重点,每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既有共性要求,又兼顾了不同行业、不同部门的个性差异,保证了检查考核更符合基层实际。

3.两意见、一规定:《关于下级党委(党组)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意见》、《关于xx市纪检监察机关向同级党委汇报工作的意见》、《xx市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汇报工作的规定(试行)》。

4.两准则、三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5.一案双查:纪检监察机关在纪律审查工作中,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又要查清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的责任。

6.一问三责: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时,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还要追究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

7.一志四书:《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日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廉洁自律承诺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提示书》、《整改通知书》。

8.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9.三资:指农村集体经济中的资金、资产、资源。

10.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11.四通报:文件通报、网上通报、信息通报、同领域内有针对性通报。

12.三类人: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13.三个之后:十八大之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后。

14.六大纪律: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15.四个一流:2016年3月,市纪委提出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争创“树立一流目标、坚持一流标准、创造一流业绩、展现一流形象”活动。

16.两个为主:执纪审查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17.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18.一岗双责:一名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19.三个区分开来:2016年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提出,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20.“五个一”工作法:查处一起案件、追踪一个源头、发出一份建议、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份报告。

21.五个必须:2015年1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提出,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

篇(5)

这次会议是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内容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把握重点、强化责任,着力推进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落实,为加快实现全市基层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创新方法措施,提供机制保障,奠定坚实基础。下面,结合工作实际,我讲三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四督四查”机制的内涵和关系

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工作我们一直在抓。特别是近年来,结合南阳实际,我们在全市部署实施了“四议两公开”、党务村务公开、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廉政风险防控、“五重一大”事项监督等一系列工作措施,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涉及民生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举报突出问题等一系列专项治理活动,收到了明显成效,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促进了基层党风政风好转。但实事求是讲,在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方面,以前我们做的工作大部分是局部的、零散的,开展一些专项治理也都是针对具体问题,是一些点对点的治理,真正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尚未形成,特别是在工作的执行力、程序的规范性、各方的联动性、整体的实效性上还存在明显不足,导致近年来在基层党风政风方面出现和积累了诸多问题,群众反映比较强烈。

针对这一状况,省委提出了要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便民服务工作机制、矛盾调解化解机制、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也就是我们简称的“四项机制”,并把我们南阳确定为全省唯一的示范市。按照示范工作要求,自去年10月份以来,市纪委监察局组织专门人员,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针对基层党风政风监督不力、管理缺失、责任棚架,特别是基层存在的与民争利、漠视或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按照标本兼治、查防结合、纠建并举、注重实效的工作导向,以做实监督检查载体,拓宽监督检查渠道,规范监督检查手段,建立具有较强针对性和执行力的长效工作机制为重点,创新提出实施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工作机制,并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监督检查机制的实施办法》。“四督四查”机制的具体内容在《实施办法》中,已经作出明确界定,这里和同志们一起再系统地学习一遍。

“四督”即以教育强监督、以公开促监督、以明责严监督、以制度保监督。

一是以教育强监督。教育是基础,只有抓实教育,才能强化监督。要把《廉政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等党纪条规和政策法规列入基层干部培训规划,针对基层党员干部、乡镇村组干部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洁履职、财zd规、财经纪律、财务管理等教育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依规办事的意识和能力。重点开展基层违法违纪问题和典型案件警示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乡镇、进农村活动,加强廉政文化载体建设,充分利用宣传栏、活动室、图书室、文化广场等宣传教育平台,营造崇廉尚廉文化氛围,为推动基层党风政风好转营造良好环境。

二是以公开促监督。公开是前提,只有公开透明,才能有效监督。要全面推进基层党务公开、乡镇政务公开、村务事务公开和基层站所办事公开。乡镇街道每年要确定公开目录,依托宣传墙、公开栏、电子屏等,对党务政务事项进行公示公开;村级财务及集体资产、资金、资源使用和处置情况定期公开;涉及“四议两公开”的事项全部公开,村组重大支出、专项资金等群众关注的热点内容随时公开;市县财政、发改、审计及其它涉农部门强农富农惠农的政策资金用途、补助标准、补助对象,以及需要事前向群众公开的其它事项,及时通过有效途径予以公开,项目实施结束后,向群众公示详细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公开情况登记备案并督导落实,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规范基层党员干部权力运行。

三是以明责严监督。明责是关键,只有责任明,才能监督严。净化基层党风政风,市县是主导,乡镇是关键,村组是重点。通过责任界定,进一步明确乡镇党委对辖区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负主体责任,乡镇纪委负监督责任;市县财政、发改、审计及其它涉农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民生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负监管主体责任;村支部书记对本村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两委”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村务监督委员会对“两委”成员、村组负责人履职情况负日常监督责任。明晰的责任体系,使监督检查工作有抓手、有目标、有落脚。

四是以制度保监督。制度是根本,只有制度完备,才能监督规范。要强力督导乡镇领导班子健全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党政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落实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逐步推行村组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完善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同时,督促财政、发改、审计及其它涉农部门,在健全强农富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的基础上,帮助完善乡镇、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审计监督和村民民主理财制度, 规范银行账户、银行存款、债权债务、票据使用和会计档案的管理,确保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规范有序、廉洁运行。

“四查”即普遍督查、重点检查、专项巡查和及时调查。

一是开展普遍督查。由党委、纪委牵头,定期对基层党风政风情况进行普遍督查。重点督查下级党委、纪委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履行情况,具体包括: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是否有力;不正之风是否得到有效治理;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是否做到专职专责;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否健全,作用是否有效发挥;群众诉求受理解决机制是否畅通;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是否到位;财务制度是否健全,农村“三资”委托服务中心是否规范运行;财政、发改、审计及其它涉农部门在基层“三资”管理、惠民政策、资金落实发放及农村集体财务规范方面,监管职责是否履行到位。

二是开展重点检查。由市县财政、发改、审计及其它涉农部门负责,将当年强农富农惠农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15日内,连同所确定的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措施,一并报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实施结束后,项目主体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报自查结果。纪检监察机关根据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在再监督、再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除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外,倒查追究项目主体部门的监管责任。

三是开展专项巡查。借鉴巡视工作经验,由市县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实施,按照“一次一组建”、“一次一授权”的原则成立专项巡查组,每年确定若干基层重点单位或问题集中单位,采取听取汇报、质询问题、座谈走访、查阅账目等方式,对其履行职责、作风纪律、勤政廉政以及维护群众权益等情况,驻地开展专项巡查,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这项工作目前暂不启动,待与省里出台的关于在市县两级开展巡查工作有关意见结合,作进一步规范完善后,统一实施执行。

四是开展及时调查。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群众反映、举报,以及工作督查、巡查、检查中发现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组织力量,直查快办,查究相关责任,解决实际问题,回应群众关切,并充分利用案件查办的警示作用和治本功能,举一反三,以纠促建。

作为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的载体和抓手,“四督四查”是一项系统工作,不是局限于某一个方面、某一点局部、某一种手段,而是采取综合的、协调的、渐进的工作布局和工作措施,连贯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四督”重点是通过加强党风政风教育、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明确各级监管责任、规范基层制度建设等,从源头上、根本上促进基层党风政风好转;“四查”重点是通过对基层党风政风情况普遍督查,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对重点部门和关键部位进行专项巡查,对问题线索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及时调查等,确保基层党员干部违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四督”侧重于关口前移,强化预防;“四查”侧重于问题查处,形成震慑,两者自成体系、各有重点,同时又相互衔接,互为支撑。通过“四督四查”的有机结合、综合施治和整体推进,以达到对基层党风政风存在问题标本兼治的效果。

二、充分认识建立“四督四查”机制的重要意义

首先,建立“四督四查”机制是贯彻省委、市委重大工作部署的具体行动。去年6月,省委作出了坚定总坐标,坚持总思路,完善总方略“三个总”的全省发展战略部署,包括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在内的“四项机制”建设,在“完善总方略”中予以重点提出。去年11月4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zd委和省民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和机制建设示范点工作的通知》,并把我市作为全省唯一示范市。紧接着,18日省纪委又下发了《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办法》,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制度和机制,创新方式方法,严格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乡村两级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责任追究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如何落实上级要求,如何结合南阳实际,选好破题、找准抓手、高效切入;如何运用创新思维,把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抓牢做实,尽快形成可示范、可复制、可推广的南阳经验,成为摆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在这样的背景下,市纪委监察局在充分听取县区纪委监察局的意见建议后,归纳提出的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建设,凝聚着市、县两级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不仅是落实省委、市委示范要求的具体实践,而且体现了南阳纪检监察工作先行先试、示范带头的责任担当,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抓、必须抓好的一项重点工作。

其二,建立“四督四查”机制是深化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三转”的重要抓手。我们常讲,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难在基层、重在基层,特别是随着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的职能回归,大量议事协调机构退出了,一些同志反而不知道自身工作该怎么干了,认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缺少载体,没有抓手。“四督四查”机制的确立和落实,有效破解了这一瓶颈问题,通过实体化、规范化和机制化的措施落实,进一步明晰了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特别是在“四督四查”的整体运行中,“四督”的日常工作基本上要靠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配合党委、党工委去完成,“四查”的大量任务需要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去完成,真正把“四督四查”机制落实到位了,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不是没活干,而是有干不完的活,只要把“四督四查”机制落实到位了,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的“三转”也就抓到位了。

其三,建立“四督四查”机制是推动基层党风政风根本好转的南阳实践。实现基层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是一项系统工程,涵盖教育、公开、制度、监督、惩处等多个环节,涉及纪检、组织、宣传、发改、财政以及各个涉农职能部门,需要统筹推动,需要形成合力。以往我们工作过多倚重于单打独斗,往往是重局部、重应急、重个性问题的查处和解决,工作不系统、效果不理想。“四督四查”就是要通过整体设计和机制设定,把推动基层党风政风好转的力量整合起来,从基础做起,从源头抓起,既注重面上问题的查处解决,更注重长效机制的建立完善。特别是“四督”机制的落实,有利于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廉洁自律意识以及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监督意识;有利于协调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机制、责任的实体化、长效化。而“四查”机制的落实,有利于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宏观掌控;有利于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有利于对群众不敢轻慢,对工作不敢敷衍,对权力不敢私用,对规则不敢冒犯的威慑力形成。两者兼顾起来,一个治标、一个治本,不仅是实现基层党风政风根本好转的具体实践,也是夯实纪检监察工作基础的必然选择。

其四,建立“四督四查”机制是维护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保证。十以来,随着反腐败力度的持续加大,一大批高层腐败官员被查处落马,反腐败斗争的震慑力持续加强。但也有群众这样讲,报纸上登的“大老虎”,离我们太远,与我们无关,在我们眼中违法违纪的乡干部、村支书就是“大老虎”,你们把这些“老虎”打了,才是真正为民办事。实事求是讲,目前在基层党风政风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还比较突出。一个明显的例证,就是在去年中、省巡视组巡视期间,有60%以上的群众举报涉及基层干部、办事不公、作风漂浮、贪污侵占、中饱私囊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群众深恶痛绝,而且已经成为社会矛盾激化、发生的重要诱因,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严重影响基层稳定,必须下重手、出重拳,坚决予以查处和遏制。可以说,十以来的反腐成效,为党风廉政建设能够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赢得了时机,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为从根本上推动基层党风政风好转创造了条件,建立“四督四查”机制正是把握这一有利契机,把各项监督检查措施更直接、更有效地落实到基层群众身边,切实加强对基层违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整治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这不仅是得民心、顺民意的适时之举,而且也是夯实执政基层基础、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次重要实践。

三、全面落实“四督四查”机制各项措施要求

“四督四查”机制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上面我已经作了阐述,但这些只是一些原则性、目标性的要求,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要抓好“四督四查”机制落实的重点环节。“四督四查”统筹起来就是八个方面的工作,前四项以“督”为主,重在建设预防,后四项以“查”为主,重在惩治查处。这里我就这八项工作讲一些具体要求,也是下一步我们对这项工作考核评价的重点内容。

在以教育强监督方面,主要是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利用农廉网、电子屏、宣传版面、宣传栏、活动室、图书室、文化广场等宣传教育平台,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把《廉政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等党纪条规和政策法规列入基层干部培训规划。组织开展好“三个一”活动,即:县区纪委领导每年集中开展1次廉洁教育巡回宣讲;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带头上1次廉政党课;县区党委每年组织开展1次涉农部门、村组干部以法纪规定、财zd规、财经纪律、财务管理等为内容的业务技能培训。

在以公开促监督方面,主要是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向群众公开涉农政策及各项法规制度。以农廉网公开监管体系为抓手,建立县乡村三级涉农政策和农村工作公开体系,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阶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村组社区重大支出、专项资金等涉及“四议两公开”决策事项等,在10个工作日之内予以公开。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对重点项目公开情况事前介入把关、提出意见,事后检查落实、登记备案。每年要对本年度公开情况和监督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县区纪委,由县区纪委以调查群众知晓率的方式进行抽查检查。

在以明责严监督方面,主要是落实“三个报告”制度,即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每半年向县区纪委报告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情况;村“两委”班子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半年向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报告一次廉洁履职和开展监督情况;乡镇街道各职能机构每半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一次职责范围内的民生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由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上三个报告都要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在以制度保监督方面,主要是健全和落实六个方面的规则制度。一是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二是健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行村组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三是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机构设置要达到“六有”要求,并充分参与和监督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会签入账等具体事项。四是健全基层工作制度,建立专门窗口,业务内事项由乡镇、街道纪工委受理,业务外由乡镇、街道纪工委督促办理,所有事项要有记录、处理结果和反馈资料。五是健全基层“三资”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和日常监管制度,加强对村级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三资”委托服务中心要有固定场地、专业人员,有业务办理规章程序和工作记录、档案资料。六是健全基层财务审计制度,落实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领导离任审计制度,加大农村集体财务、村干部经济责任、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和涉农财政资金审计力度,确保审计手续完备、合法合规。

在普遍督查方面,主要是面上掌握情况、加强督导落实。由县区纪委负责,每年组织督查组,对辖区乡镇街道和村组社区进行普遍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市直和各县区涉农部门建立相应的督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本地、本部门工作开展和机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写出专题报告向同级纪委报告。

在重点检查方面,主要是线上强化监督、维护群众利益。市县两级涉农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四督四查”机制的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备案、自查自纠等工作,重点加强对涉及民生政策落实和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查出线索及时处理,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再监督、再检查,从机制上预防和减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同级纪委对部门自查情况,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在专项巡查方面,主要是点上深挖细查、主动发现问题。由县区纪委负责,按照“一次一组建”、“一次一授权”的原则成立专项巡查组,每年确定2至3个乡镇街道,2至3个县直单位,采取听取汇报、质询问题、座谈走访、查阅账目等方式,对其履行职责、作风纪律、勤政廉政以及维护群众权益等情况开展驻地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在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接受群众举报、收集案件线索。同时,对强农富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三资”使用处置等涉农工作开展专项巡查,发现案件线索,实施责任追究。

在及时调查方面,主要是链上综合线索,依纪严肃查处。县乡纪委根据管理权限和线索指向,针对突出问题、群众举报以及在普遍督查、重点检查、专项巡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依法依纪开展及时调查。

二是要形成推进“四督四查”机制落实的整体合力。落实“四督四查”机制,县区是主导、乡镇是关键、村组是重点,部门配合是基础和保障,这四个方面缺一不可,必须统筹协调,形成推进合力,这也是本次会议要求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和乡镇主要领导参加的原因。在具体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四个到位”:

首先,县区纪委要指导到位。“四督四查”机制对于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而言,是创新的举措加上全新的组合。县区纪委作为这项工作的主导,要把“四督四查”机制纳入本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整体规划,统筹设计、周密部署、协调推进。同时,要在自身提高认识、理解内涵、把握关键的基础上,加强对基层落实“四督四查”机制的宣讲和引导,要针对重点难点和关键环节,有的放矢地对乡镇街道党委、纪委及时给予帮助和指导,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强力推动“四督四查”机制全面落实。

其二,乡镇党委要支持到位。“四督四查”机制落实主要任务在纪委,但同时也是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体工作体现。作为“四督四查”机制落实的关键环节,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不仅自身承担重要任务,而且肩负着支持保障之责。在宣传教育、明确责任、制度建设以及党务政务公开等基础工作方面,要发挥好党委统领各方的重要作用,主动履责、带头落实、做好表率。要定期听取辖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四督四查”机制落实情况、党风政风建设情况等专题汇报,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力支持普遍督查、重点检查、专项巡查、及时调查等重点工作开展,为“四督四查”机制落实营造良好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其三,乡镇纪委要落实到位。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作为落实主体,要把“四督四查”机制建设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作为统领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综合抓手,调整思路、进入状态。属于自身承担的任务要抓紧组织实施,争取早日见效,属于需要配合的工作要及时对接,做好前期准备,并主动把“四督四查”的内容要求和推进情况向乡镇党委汇报好,向村组群众宣传到,充分依靠党委,广泛发动群众,营造浓厚氛围。特别要注意把“四督四查”的各项机制和分项举措,分析清、研究透,结合本地实际,拿出实施方案,一项一项地抓落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实有力、推进有序。

其四,有关部门要配合到位。财政、发改、审计及其它涉农部门掌握着大量的民生政策和民生资金,这些政策的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直接关系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基层党风政风。各相关职能部门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四督四查”机制的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备案、自查自纠等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涉及民生政策落实和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查出线索及时处理,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再监督、再检查,从机制上预防和减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拓展和延伸“四督四查”机制的范围和触角。

三是要加强“四督四查”机制落实的组织督导。作为全省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示范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的重点任务,今年我们的工作力量、工作重心以及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评价设计,都要向“四督四查”机制建设上聚焦和集中,对此,同志们一定要有正确的导向,做好充分的准备。

首先,要加强部署领导。会后,县乡纪委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抓紧时间,就本次会议精神向同级党委、党组进行认真汇报,讲清意义、讲明要求,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同时,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尽快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和推进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县乡两级要由党委牵头,纪委负责,吸纳有关职能部门参加,建立“四督四查”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并在纪委设立专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和协调推进督查。各县区、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方案和领导机构设置情况,3月13日前报市纪委党风室备案。

其二,要强化检查督导。为确保“四督四查”机制均衡落实、整体推进,市纪委将不定期组织督查组,到各县区、乡镇街道和社区村组进行随机抽查和调研督导,在总结经验、促进工作的同时,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的,倒查责任、严肃问责。每次抽查督导后,市纪委督查组要将综合抽查情况进行打分排队,结果在全市通报。各县区和市直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督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本地、本部门工作开展和机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进行综合分析,写出专题报告向市纪委反馈。同时,各县区纪委、市直相关部门每月要向市纪委报告一次工作开展情况,便于领导小组掌握整体工作进展。3月中旬,由我带队,各县区纪委书记参加,用2到3天时间对“四督四查”机制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实地观摩,每个县区要看1个乡镇、1个社区、1个行政村,先把工作铺开,把标杆树起来。4月下旬,市纪委督查组要再进行一次普遍性的抽查检查。

篇(6)

为深入贯彻“十九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按照《中共台前县纪委2020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2020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如下: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部署要求,督促医院党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医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结合医院监督执纪工作实际,向党总支提出合理的工作建议。

二、协助医院党总支落实主体责任

积极协助医院党总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提醒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履行好责任区域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根据县纪委的决策部署,加强调查研究,向医院党组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根据医院2020年的工作任务安排,医院监察室将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目标责任书合并制定,并组织医院领导班子和各科室层层签订。加强对医院各科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全院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向党总支汇报监督责任履行情况。

三、维护党的各项纪律

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医院党组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医院党组作出的决定、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等问题,坚决克服医院各级党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严肃医院工作纪律,坚决查处侵害患者和职工利益等突出问题。

四、加强对医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医院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中督导和年底考核工作,对各科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进行监督检查,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党员干部民主评价、评优评先、职称晋升、选拔任用等的重要依据。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并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科室和主要负责人严肃问责。

五、深化医院行业作风建设

持之以恒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县委市、县政府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围绕医院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开展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典型事件。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突出问题系列专项治理。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医院廉洁风险防控机制,重点查找风险点,制订防控措施,筑牢制度防线。

六、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置力度

进一步加大问题线索的处置力度。坚持依纪、依法、依规处理。严格按照监督执纪规则的要求处置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线索,及时向医院党组和县纪委报告问题线索的查办情况。健全投诉举报件调查处理机制,认真调查处理举报和投诉的问题。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和“一案双究”机制,既严肃查处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有关科室相关领导的责任。

七、加强党内监督,严格履行监督职责

协助医院党组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解,督促医院党组落实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督促医院院长、党委书记落实“五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并实行向同级党委成员提醒告知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医院发展环境。医院纪委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及时了解全院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切实提升履行监督责任的工作成效。

八、聚集主责主业,严肃执纪问责

切实落实“三转”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推动纪检监察干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作为监督的重点,主动履职尽责不懈怠,把监督责任落实、落小、落细,推动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侵害人民群众的医疗不正之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用严肃问责警示教育全院党员干部。

九、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

把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作为常态性工作,加强对医院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对发现的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十、突出监督重点,持续纠正“四风”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委实施意见的监督检查。为把八项规定精神落细、落小、落实在服务患者的实践中,医院党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的八条意见》,医院纪委将严格督促该意见的落实情况。围绕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突出元旦、春节、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政提醒和监督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坚持廉政谈话。对医院开展的重大活动、个人职务升迁、岗位变动等情况要对分管的科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并做好记录。

十一、开展专项治理,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积极配合县纪委和县卫健委开展的各种专项治理活动,针对医疗服务行业中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题督导检查,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比较典型的重点开展调查,进行集中治理,对存在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严肃问责。

十二、加强医院的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

加强对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反腐倡廉决策部署和实践成果的宣传,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宣传教育,用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引导医院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大力开展警示教育,用典型案例警示、提醒、教育党员干部,形成有力震慑。

篇(7)

XX党委:

按照《XX党委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要求,现对XX市市分公司党支部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自查情况:(自评得分**分)

一、主体责任(自评得分**分)

(一)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15分)

1.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上级纪委重要会议及领导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过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专题会议、自学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全会和中央企业、总部及省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1月24日,XX分公司召开2020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全面部署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具体措施,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动态调整下发《关于下发XX分公司2020年下半年纪检工作计划的通知》(XX〔2020〕111号)。

2.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XX市分公司党支部全体党员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在工作中毫不动摇、百折不挠贯彻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纪委的决策部署,不打任何折扣,不耍任何小聪明,不搞任何小动作,不断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认真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3.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严肃党内政治制度。12月3日XX市分公司党支部扎实召开了2020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学习、专题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员工意见的基础上,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020年内没有党员接受过函询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组织生活会上党员深刻剖析反思,深挖问题根源,勇于揭丑亮短,红了脸,出了汗,也端正了态度,使大家经历了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思想得到升华,党性观念进一步强化。

4.践行初心使命,细化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省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定办法,XX市分公司细化《XX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下发《关于下发XX分公司2020年下半年纪检工作计划的通知》(XX〔2020〕111号)《关于开展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办法》(XX党字〔2020〕2号)《XX关于外出工作就餐实行“AA”制的通知》(XX〔2020〕128号)等文件,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的“笼子”,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5.积极配合完成审计检查工作。积极配合XX市分公司履职待遇和特定费用专项检查、维护费专项检查,并扩大范围看着自查自纠,形成自检报告并制定整改计划、将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要求在日常工作中逐项整改到位。

6.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领导人员临时出国(境)报批制度。XX市分公司领导班子如实向省分公司报备个人重大事项,2020年XX市分公司无领导人员因私出国(境)事项。

(二)层层落实责任(13分)

1.召开2020年度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会议。1月24日,XX分公司召开2020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全面部署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具体措施,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动态调整下发《关于下发XX分公司2020年下半年纪检工作计划的通知》(XX〔2020〕111号)。

2.认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2020年1月24日党支部书记听取纪检委员汇报2020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计划,2020年8年23日XX市分公司以“守住初心 总结工作 狠抓落实 力促发展”主题召开2020年年中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会议,党支部书记与纪检委员分别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报告,并做上半年纪检工作总结和下半年纪检工作计划。

3.签订党建和党风廉政责任书。2020年1月25日,XX市分公司党支部书记与部门、区域经理签订《2020年党建和党风廉政责任书》,5月14日召开支委扩大会,对2018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进行通报以及制定详细整改措施,逐一整改,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工作。

4.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将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抓紧抓实,并把述责述廉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中。

5.落实“四中形态”第一种形态。XX市分公司坚持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过,发现苗头性、倾向性以及轻微违纪问题时及时提醒、咬耳扯袖,在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力气。

6.积极推进“大监督”体系有效运行。一是制度嵌入,优化风险控制点,完善健全风险防控体系。下发《关于开展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XX党字〔2020〕2号)制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内容、细化工作要去,梳理出《嵌入式廉洁风险案例库及防控手册》,2020年,各个部门从自身领域出发,展开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最终形成分公司嵌入式廉洁风险信息库,合计154个风险点,全面梳理嵌入式风险防控信息,着力构建“不干腐败、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二是开展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意识教育。以部门为单位结合本部门岗位位廉洁风险防控实际情况对员工进行廉洁风险防控专业知识及技能的培训。开展违规违纪案例学习,用反面典型案例警示大家,对照岗位,查找风险点,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做好源头管理。三是定期开展纪检小组会议和纪检联系会议。分公司以部门为单位,结合生产经营工作实际,分析确定重要廉洁风险点,并在月度纪检小组会议上或经分会上汇报自查整改情况,详细分析风险诱因,识别可有效监控廉洁风险发生的关键廉洁风险指标,确定预警和预防方法及方式,2020年开展了8次纪检协调小组会议讨论实行跨部门、跨专业的重要廉洁风险的专项检查或专项整改工作,着力推动“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开展。

7.组织开展特定关系人的专项检查。按要求填写领导干部亲属所办企业情况登记表。

8.签订《保廉合同》,全年签订《保廉合同》1126份,为有效防范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廉洁风险,构建廉洁的对外合作关系。

9.严格落实“清风眼”工作站挂钩帮扶制度。XX市分公司领导班子严格落实季度区域调研帮扶制度,针对区域短板、难点、重点问题开展调研并对检查“清风眼工作站”、区域廉洁文化园、制度上墙、学习台账等工作开展情况。了通过与区域人员进行一对一谈话、召开座谈会、上站抽查等方式析区域当前存在的风险点,制定廉洁风险防控措施,持续深化区域廉洁风险防控。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10分)

1.落实“四风”问题整治工作“回头看”常态化机制。认真开展“四风”问题整治工作“回头看”工作,深入推进“四风”突出问题的解决,共发现7类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4条,制定整改措施10条,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企责任,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2018年“回头看”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在今年“回头看”中予以公开,接受广大员工群众的监督。

2.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2020年未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未出现“四风”问题的情况。

(四)加强宣传教育(**分)

1.党支部书记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报告。2020年4月26日党支部书记以“讲规矩、有纪律”为主题为全体党员上专题党课,带领大家切实把握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违反政治纪律和规矩的危害;2020年8月23日,支部书记为全体员工作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报告,围绕落实公司2020年工作会议目标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要管党,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组织开展廉洁从业专题学习。纪检委员2020年8月23日纪检委员为全体员工作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报告,通过具体案列学习、分析2020年公司重点监督的风险点,以案反思,不断强化干部员工的廉洁从业教育,提高坚守真理、坚守正道、守规矩、坚守底线的自觉性。2020年9月29日纪检委员已“如何防范廉洁风险-清正廉洁作表率”为题为大家上专题党课,以知识点学习、案例分析、“小金库”资产情况通报为例,带领大家提高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3.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一是10月19日,XX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团员、群众前往廉洁教育基地开展“走进万亩林场、传承善洲精神”活动,观看教学视频,学习杨善洲老书记清正廉洁,把名利抛在身后的精神;二是2020年9月29日纪检委员已“如何防范廉洁风险-清正廉洁作表率”为题为大家上专题党课,以知识点学习、案例分析、“小金库”资产情况通报为例,带领大家提高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三是2020年12月16日召开四季度纪检联系会,集中学习2020年巡查工作通报暨三季度案例通报。

4.做好重要节假日廉洁提醒工作。全年共下发节假日提醒文件X个,发送XX条廉洁提醒短信,通过2个工作微信群在清明、元旦、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春节等节日前提醒广大党员、员工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增强广大员工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5.关键岗位员工集体廉洁谈话。1月25日,XX公司召开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会议,XX分公司纪检委员、副总经理XX同志代表党支部向参加会议的37位员工进行春节节前廉洁谈话。本次谈话旨在增强全体人员的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廉洁从业意识。9月9日,XX分公司纪检监察组举行“中秋、国庆”节前集体廉洁谈话提醒,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的成果,加强全体员工日常管理、监督和教育的需要,杜绝“节日腐败”,严防“四风”反弹。

(五)选好管好干部(**分)

1.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性选人用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XX分公司2020年度共计开展竞争性选拔1人次,并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序列职务及领导人员管理办法》(中国党委〔2017〕 11号)文件要求开展,经对照自查,各环节未发现问题。

2.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为防止干部精神懈怠、不担当不作为、搞团团伙伙等问题发生,XX市分公司下发《关于建立总经理与员工双向沟通会制度的通知》(XX〔2020〕96号 ),共开展2次总经理与员工双向沟通会,参加人员为基层员工(不含部门负责人)与公司领导,进一步听取员工心声,加强民主管理与高校,倾听员工诉求,帮助员工解决实际困难,以拓宽渠道为抓手,构建干部监督管理网络。

3.纪检委员参与重要人事初始酝酿。公司纪检委员在选人用人动议、考察、讨论决定、公示结果反馈等选拔任用的环节均参与讨论,并给出廉洁意见。

4.组织开展进行任前廉洁谈话。XX市分公司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认真组织任前人员廉洁谈话,全年任前廉洁谈话7人次,包含部门负责人横向调整、提拔任用及区域经理任前廉洁谈话。

(六)支持纪检监察工作(10分)

1.XX市分公司党支部支持配合省分纪委对问题线索的审查和处理。

2.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联系会议。2020年召开了12次纪检工作小组联席会,组织学习违纪违规案例、开展节前廉洁提醒、制定年度工作细则、开展专项检查等,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监督检查,加强队伍建设。

3.党支部书记每季度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联席会议。2020年党支部书记参加4次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

4.纪检监察专兼职人员配备齐全。XX市分公司纪检专职人员配备符合公司相关规定,纪检监察工作小组人员每部门配备一名纪检联系员,纪检工作小组人员到齐。

二、监督责任(自评得分**分)

(七)做好监督提醒工作(**分)

1.督促提醒及时党支部及时学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

2.认真落实同级监督办法。落实公司同级监督办法,2020年XX市分公司党支部班子成员和相关领导人员的均没有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3.督促提醒业务部门履行“一岗双责”,完善制度流程。按照《关于XX分公司变更纪检监察人员和举报方式的通知》),明确纪检检查工作小组成员和工作职责,进一步切实推动各部门部门履行好“一岗双责”,落实业务监督常态化,推进“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针对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完善和修订业务制度和管控流程。从制度上规范基础工作流程,由结果导向管理转向源头数据过程管控,发布《关于XX市分公司开展数据基础管理常态化工作的通知》、《****办法》等制度,进一步从源头做好风险管控。制定并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公司员工及合作伙伴的廉洁从业行为,在公司内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对维护项目整治费用、项目管理、业务招待费、福利费等进行抽查,查看是否符合公司管理办法,报账与实际是否相符并对不符合规范的进行督促整改。

4.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一是组织召开合作伙伴座谈会。XX市分公司10月29日以“廉洁 合作共赢”为主题开展合作伙伴廉洁座谈会。进一步加强与合作伙伴的沟通交流,搭建企业与合作伙伴沟通交流的平台合作伙伴现场签署了《廉洁合作承诺书》XX份,着力构建不能腐的外部监督环境。二是持续开展物业外呼监督,全面开展关于场租、电费的物业外呼工作,检查是物业数据是否正确、准确,是否按照合同履约进行相关的服务,重点针对转付和垫付的情况进行检查,构建物业中心核实、财务稽核、纪检抽查三级外呼体系,共外呼XX次,发现问题X个,整改完成问题X,作站切实发挥基层“助听器”、“触角”、“前哨站”作用,在5个区域开展好工作站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做好廉洁宣传、相关制度上墙、持续深化廉洁风险防控,开展学习共31次,合作伙伴参与共282人次。

(八)强化执纪严肃问责(**分)

1.规范信访举报渠道管理。严格落实《中国**分公司信访举报信箱(电子邮箱)管理办法》,在公司内部、合作伙伴座谈会等及时宣传信访举报渠道,按要求登记管理台账。

2.2020年XX市分公司未收到信访举报。

3.严肃查处违规违纪。2020年XX市分没有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选人用人问题,廉洁从业问题的情况,无人员违规违纪收到党纪或政纪处分。

4.党支部积极配合开展好案件查办。2020年XX市分公司配合开展好案件查办,按要求查办省分纪委交办的案件。

(九)加强自身建设(**分)

1.纪检委员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调研。XX市分公司纪检委员深入区域进行调研,围绕一岗双责、廉政建设、风险防控、“清风眼”阵地落实、“头雁行动”落实、业务发展、安全生产等方面开展调研,宣贯《XX关于外出工作就餐实行“AA”制的通知》),通过座谈会、谈心谈话、上站检查等方式对能解决的问题现场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带回公司汇报党支部,建立台账,制定详细解决措施。

2.严格按照规定报告工作。严格落实《云南州市分公司纪委报告工作办法(试行),2020年向纪委报告2020年上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自检自查报告、2020年度党风廉政和反腐工作总结,中国XX市分公司关于“四风”问题整治情况“回头看”工作长效机制的报告、中国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党支部纪检“画像”、2月XX市纪检委员向省公司纪委作工作述职报告,XX分公司关于2018年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整改的报告。

3.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2020年XX市分公司未发现纪检干部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受到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情况。

4.按时填录并及时报送纪检台账及问题线索信息。XX市分公司及时报送纪检工作台账和问题线索信息。

5.严格执行《收受礼品试行登记上交的规定》。根据《XX党委收受礼品实行登记上交的实施细则》要求,2020年未收到礼品上交。

6.及时分发并组织学习公司总部印发的案例通报和节假日前公司总部印发的有关通知。及时分发公司纪委转发的案例通报及重要节假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有关通知。每月纪检监察小组成员监督部门开展违纪违规案例学习,并通过党小组、纪检监察小组、纪检联系会、党员大会等形式开展案例通报学习及讨论,共开展4次节前集体廉洁谈话,下发节假日提醒文个3个,节假日提醒短信532个,还借助微信、邮件等媒介进行提醒教育,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全体员工日常管理、监督和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2020年各个节日均未发生廉洁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基层员工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手段和方法不足,对自身岗位的廉洁风险点的重视程度不够,对于如何从源头把控风险的意识和方法不足。例如对各项费用审核需要登记台账、反复审核,避免出现错报、漏报等情况;二是专项监督检查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对重要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整改措施

(一)完善制度建设,形成源头管控。

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借鉴其他分公司的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坚持从源头、从根本抓起,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业务工作流程、建立广泛的监督制度和科学的考评制度,转变作风、培养干部员工的自觉行为,从根本上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