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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安全责任制度精品(七篇)

时间:2022-10-17 21:11:13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房地产安全责任制度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房地产安全责任制度

篇(1)

认真分析历年房地产项目施工工地发生的安全事故,我们会发现导致事故发生一般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因素:

一、房地产施工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

1.心存侥幸,总认为事故离自己很远。某些管理人员对于曾经发生的安全事故不以为然,不总结分析,也不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明知故犯现象严重。

按习惯办事,缺乏随机应变的创新思维。某些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工作缺乏安全意识,盲目相信以往的经验,认为自己水平过硬,保准出不了问题。因此,无法保障生产的灵活性和安全性。

2.缺乏安全责任感,对规章制度满不在乎。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在思想深处真正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部分以挂靠形式进场的施工队伍、非法分包和转包以及肢解发包引入的施工队伍素质低下,缺乏专业管理能力。

3.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或与现场管理需求脱节,难以贯彻执行。为数不少的小型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建立一套较为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现场主要依靠管理人员的经验管理,缺乏完整的管理体系;有些较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安全规章制度更新缓慢,部分条款陈旧而不能适应新的环境变化,甚至有些安全规章制度纸上谈兵,缺乏针对性,无法应用到实际操作中。所有这些,都导致规章制度难以具体化执行,难以为安全生产起到指导和监督作用,以致造成房地产生产某些环节“制度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

4.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规章制度执行不彻底。再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如果不能得以良好的执行,都将沦为一纸空文。在对以往安全事故原因分析中,我们经常会发现:许多施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新工人进场的“三级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工序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基本缺失,这些因素都会导致安全规章制度不能全面贯彻执行。

5.管理授权不清晰,出现部门职能重叠或管理盲区现象。有些公司在职能划分时重叠现象较严重,出现部门职能相互交叉、多头领导等问题,因此安全责任制在实践中不是非常完善。同时,在房地产开发中存在对未来趋势把握不准,规划不足等问题,这样在后期容易出现很多意想不到的状况。因此,安全预防措施无法跟上事情的发展变化节奏。

从上述几点可见,安全工作具有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那么,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更加有效地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笔者认为主要应从八个方面着手抓起,可简要归纳为“五化”(目标化、制度化、技术化、常态化、标准化)和“三保证”(组织机构保证、安全投入保证、管理人员保证)。

二、安全管理的“五化”

1.安全管理目标化。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企业与部门、部门与员工自上而下层层签订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将安全指标分解落实,并与绩效工资挂钩考核。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施工单位,主要在施工合同中对安全责任进行分解落实,要求各施工单位在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阶段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的目标,且将这个总目标细化到项目施工的各个阶段。房地产公司现场项目部还要监督各施工单位与劳务分包队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环境保护责任书,并加以监督检查,确保管理目标能够落到实处。

2.安全管理制度化。以笔者所在的集团公司为例,为强化对各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实现整个集团公司安全管理统一化、规范化,我们在充分了解各下属公司管理实际基础上,组织专人编写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制度、安全技术管理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评分制度、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验收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民工宿舍挂牌住宿制度、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等20多项专项管理制度,为提升现场安全监管水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保证了整个安全监管过程“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3.安全管理技术化。以笔者所在的集团公司为例,为在安全管理上突出 “技术化”这一特点,实现安全防护措施的有效性,我们组织各公司专业人员编制了《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方案》、《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临时用电安全方案》、《夏季施工安全方案》、《起重吊装施工组织设计》、《箱梁支架现浇安全专项方案》、《事故预防监控和应急预案》、《消防应急救援预案》、《高处坠落应急救援预案》、《高压线区域施工应急预案》、《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计划》、《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废弃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专项安全方案,供现场项目部对各施工单位统一要求,规范监管。

篇(2)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工程管理;工程质量

一、工程管理在房地产项目开发中的重要性

房地产开发作为中国近十几年来高速发展的行业,其内在包罗了金融学、经济学、建筑学、美学、艺术学、管理学、营销学、关系学等等诸多方面的知识,使得其成为极具特殊性的新兴行业,成为资本运作的天堂。

一个优秀的房地产公司一定是具有业内极佳的声誉,而好的声誉则是由良好的工程管理所保证。作为贯穿于房产开发的最主要的执行系统,工程管理贯穿于房产项目的整个过程,是房地产开发的一个重要环节,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决定项目好坏的决定性环节。

在项目运行中,管理工作会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工期、成本等。优异的工程管理水平和管理方法能够不断促进工程项目的持续良好的运营,提高房产开发的投资收益,同时也能更好的满足消费者即业主的各项需求,使得企业能够获得良好的口碑;而混乱的工程管理则会使得项目管理混乱、工程延期、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甚至造成巨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二、我国房地产行业工程管理现状

随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多样化,房地产开发的各个项目部分逐渐独立,工程管理的难度也不短加大,整个工程管理的指挥控制重心也逐渐转移到房地产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侧重点、方法等随着管理行为主体的不同也不断发生着不同层次的变化。

目前,由于我国房地产行业起步较晚,房地产开发企业这一工程管理主体至今尚未完全建立起规范的管理模式,市场上房地产企业的工程管理模式五花八门,没有相对规范的操作模式。但是随着项目管理体制的不断改革以及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国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工程管理也在进一步的规范,并且向国际化靠拢。

三、房地产开发工程管理易出现的主要问题

(一)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

任何项目的完成都需要一个极长的前期酝酿和准备过程,而前期准备工作的好坏直接决定了工程起步的顺利与否。大多数开发企业对于开发地段的关注常常局限于地段的位置、周边商业潜力与配套设施等,往往对于前期的资料特别是技术资料准备不充分,导致项目匆匆上马后因出现意想不到的技术性事故。包括地形勘察不准确、对周边配套设施管理规定不清楚等问题。

(二)对于产品质量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够

工程管理中对于工程质量管理是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对于工程质量的控制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项目成品的优劣。

对于某个项目来说,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重视的是按图施工、符合国家或地方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而房地产开发企业则重视的是项目成品是否能够真正的符合业主的要求。质量管理最大的问题是中小开发商往往不太会提出自己对于质量的管理标准,而是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国家公布的各种标准、规范来管理工程,往往导致最终的项目成品在完工后与开发商对于工程质量的要求不符等情况。

(三)工程管理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安全问题始终是工程管理中的重中之重,工程管理中对于施工安全及人员安全始终是必须强调的,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项目过程中却经常出现不同程度的安全

隐患。

由于施工单位和房地产开发单位往往是分离的不同公司主体,使得二者时常出现脱节式的管理状态,使得部分施工现场无法完全的落实安全施工的各项标准,同时,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对于工程安全监管不够严谨和重视,未能真正认识到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导致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同时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够完善,生产人员的各项权利无法得到良好的保障,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则容易发生建筑单位与员工间的巨大摩擦。

四、相关的建议和策略

(一)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好的开始时成功的一半,知己知彼,方可百战不殆。充分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建立和完善工程管理办法和各项标准,明确项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奖惩分明;工程管理部门要熟悉施工图纸、相关的技术指标和操作规范;熟悉施工设计和技术措施,;对项目地点进行详细的勘察,了解周边配套的环境,整合周边资源以利于必要时提供一定的帮助;参与程度要广,各个部门要提前沟通,相互协调;提前做好工程变更准备,制定相应的备选方案。

(二)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工程质量的好坏取决于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开发项目部门的通力合作。良好的合作关系和相互间的信任、理解能够使工程更好的完成并达到意想中的质量标准。

选择信誉好并且合作广泛的业内优秀施工企业,详细的了解施工企业资质、技术力量、相关业绩、企业人才是否充分等,加大对于合作伙伴的筛选力度;选择高效且负责人的资深监理公司,对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管理程序等提供强有力的依据,并且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严密的监理制度,进行全方位的跟进和监督管理,促使工程的各项要求符合相关的指标,满足开发商和业主的需求;选择高绩效的项目工程管理团队,明确工程管理团队的职责和人员配置,协调好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面的关系。

(三)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做好工程安全施工,强化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意识,从预防做起,掌握基本的安全防范技能。定期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安全思想强化教育,特别是明确三级安全教育的实行。

建立良好的安全施工预警机制,提前对工程各个不同阶段易出现的安全风险做出评估,对相关项目部门下达安全防护和重点管理办法,分层次、分岗位的建立动态安全防护网络。

篇(3)

【关键词】建筑施工;风险;对策;进度;安全

中图分类号: TU7 文献标识码: A

针对目前我国建筑企业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相关人员必须给与关注,并强化落实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本文中,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的经历,探究了在建筑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如何识别和辨识危险源及优化建筑施工中安全管理的对策,希望能对建筑施工质量的提升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1、建筑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剖析

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的需求旺盛,建筑企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在房地产带来极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最为主要的就是安全问题。近些年,在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中,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可以说是屡见不鲜,在网络媒体、电视报道和报刊杂志上时不时的都会出现关于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例子。建筑施工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其影响是非常恶劣的,无论是对整个社会、对老百姓、对建筑企业都有着不可估量的损失。随着房地产行业发展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人性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已经成为房地产项目发展管理的重要内容,一定程度上次现状有所改观,但是问题还是依然存在、针对房地产建筑企业在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笔者经过调查研究,总结为以下几点。

1.1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

对于任何行业来说,除了法律之外,制度就是规范其运作和经营的硬性条件和保障。我国的建筑企业近些年虽然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全国各地高楼大厦处处耸立,但是针对现代化的建筑施工来说,我国起步晚,在硬件设施的使用上可以通过购买,但是在一些软件,比如施工管理、制度建设和技术方面却滞后于硬件设施,导致在建筑施工的管理上还存在一定的漏洞。针对研究的施工安全问题,在建筑企业发展的今天,他们更加关注施工的进度和产生的经济效益,而对于管理制度建设和安全教育来说却显得非常的落后,这就导致在建筑施工中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不强,安全意识淡薄,不能严格要求作业程序和工序,酿造了很多的施工安全隐患。虽然有些建筑企业也制定了详尽的安全管理制度,但是缺乏执行力和监督力,导致安全管理名存实亡,只有形式而无内容,这些都直接导致了施工危险的存在。另外,建筑施工作业的安全保障措施还不完善,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还较差。

1.2从业人员素质不佳,安全意识滞后

对于建筑施工来说,工序较为复杂,作业流程较多,工作量也较大,虽然施工实现了自动化和机械化,但是起核心作用的依然是人。而在管理中,往往忽视了人员的管理,导致从业人员素质不佳,在安全管理中只突出机械的作用,而忽视了人的核心地位。在建筑施工中,对于一线作业的从业人员来说,很多的人员没有接受过专业化的建筑培训,有的虽然拥有一定的建筑施工技术,但是对修高层建筑来说,其技术就需要及时的更新,但是这些因素在施工中管理者却没有给与及时的关注。一线建筑工人一般文化水平较低,他们对建筑安全的理解较为狭窄,虽然他们也关心自身的安危,但是对其他人、对建筑工程的安全却没有给与太多的考虑,这些都造成责任心的缺乏和安全意识的淡薄,这些都极有可能诱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建筑施工的单位来说,按照规定,每个建筑项目的施工都需要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能力的项目经理来担当和主持,但在现实的工作中我们发现很多项目的施工建设都是挂靠的,导致施工现场出现混乱的管理局面,对安全作业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1.3管理范围较窄,安全教育缺位

“施工重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但是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这种顾大局的大管理思想却大打折扣。项目经理只关注项目的进展,一线工人只关心今天的工作任务等,他们根本没有把项目工程的建设看做一个整体,这就会导致工作的不衔接。对于施工安全来说,建筑企业往往走形式较为严重,真正落到实处的反而很少。在安全教育的问题上,建筑企业和相关管理单位却出现了严重的缺位,导致教育流于形式,造成很多人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的措施欠缺。特别是农民工,很多的企业雇佣他们之后,很少对他们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造成他们极度缺乏安全作业的意识,所以出现了很多的施工作业事故。

2、优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对策探究

建筑企业要想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加快工程建设的进度,实现既定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必须做好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重如泰山,它不单单关系到从业人员的安危、建筑质量的高低,还直接影响着老百姓的福祉和社会的整体利益。为此,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相关人员必须高高树立安全责任意识,从自身做起,树立大管理思想,以此来优化建筑施工中的安全性与科学性。

2.1转变作业观念,构建安全管理制度

近些年,随着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报道,建筑企业开始关注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其实安全生产无论何时何地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上,把安全思想武装到头脑,这样才能确保施工的安全性。鉴于此,无论是建筑企业、监管部门还是监理机构都要对施工的安全问题进行重新的考量和地位,转变以往的作业理念,从追求简单的经济效益转变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实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在建筑施工中,各环节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所以即使有一个小环节出现了问题都有可能诱发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为此,安全责任意识必须深入人心,从根本上树立安全生产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观念,把安全作业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谨记施工安全无小事。另外,实行安全事故的问责制,从制度上确保安全施工作业。

2.2寻找危险源,提高辨识能力

针对建筑施工来说,存在的危险和安全隐患是非常多的,有自然的因素,有人为的因素,也有机械设备的因素,还有原材料的因素。在建筑施工中危险源主要是与工程项目建设所处的环境有关,所以要辨识危险源就要认真的观察工程所处的环境,为了控制和减少建设工程现场的施工风险和施工现场环境因素影响,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并持续改进安全生产业绩,预防建设工程施工事故的发生。

建筑施工中对危险源的辨识从范围上来讲是非常广泛的,内容是非常多的,这是一个繁杂的系统工程。建筑施工中危险源辨别的活动范围主要有施工现场、建筑活动的作业场区、建筑生活区、建筑办公区等。针对辨识与评价活的内容主要有:对工作场所设施的辨识,包括:企业机关、基层单位、各科在辨识领导小组下,负责管辖区域内的办公设施进行辨识;行政管理部门和各基层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对管辖的生活区域等的设施进行辨识,并监督项目部对办公区、生活区的辨识;项目部辨识小组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加工区、施工作业区设施的辨识;工作场所的设施无论是企业自有的、企业租凭的、分包方自带的、业主提供的等均在辨识范围内。对工作场所使用的建筑设备、建筑材料及其他材料进行有效的辨识,对常规作业和非正常作业活动进行辨识,同时还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危险源辨识。

2.3加强安全教育,注重安全技能培训

我国现代建筑起步较晚,在一些安全制度和管理上还跟不上硬件的发展,这些都造成了安全事故的产生。在建筑施工中,要想最大限度的实现安全作业,就必须发挥人的核心作用,只要从业人员关注安全了,接受了一定的安全教育,掌握了既定的作业技能,势必会大大的提升施工的安全性。安全作业,人人有责,在施工中树立大管理思想,让从业人员具备一定的归属感,让建筑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都参与安全管理,认真作业,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强化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认真宣讲《安全生产法》、《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等安全作业的规范,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提高人员素质,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素质,保证施工生产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进行,杜绝施工中的盲目性。

【参考文献】

篇(4)

论文摘要: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分析.整理,并提出了改进对策。

人民网重庆视窗2008年l1月9臼电记者今天从重庆市消防总队获悉,重庆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目前已经结束,其中有5650栋高层建筑存在隐患,已超过全市高层建筑总数量的一半。据统计,目前,重庆已经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总共有8664栋.数量仅次干上海,位居全国第二。在这些建筑中,高度超过l00米的就有84栋。在今年下半年,重庆开始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夫检查。在历经近半年的检查中发现,有565O栋高层建筑存在火灾隐患22706条。

以上报道只是重庆市的现状,这种现状在全国其他城市也是会存在。今年国外和国内也发生了几起高层建筑火灾,所幸没有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这是一种侥幸,只要高层建筑的火灾隐患不彻底解决,火灾随时会发生。

1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常见问题

(1)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规范要求。依据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在建设时,应设有较完善的消防设施,以便为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自救工作提供有利条件。但是,在工程竣工验收或日常监督检查中经常会发现,高屡建筑或多或少存在着消防设施欠缺、质量性能低劣和功能全等违规行为。有些建筑由于缺少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事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经常性维修保养工作导致了部分消防设施长期处于故障或瘫痪状态,不能正常使用。

(2)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将按规范要求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高层建筑物擅自取消,有的取消了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屋顶水箱以及联动控制装置的设置,仅靠市政室内消火拴管网,更有甚至靠生活用水管网供水,根本不考虑系统的可靠性,导致消防水源、工作压力无保障。有的管道材质、管径不符合要求。部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未按国家规范要求采用热镀锌钢管。有的连接方式不规范,自动喷水系统未按规范要求采用丝接或构楷式机构连接,而是大量焊接,未对焊接处进行二次镀锌。更严重的是部分场所出现“假喷淋”现象,将喷头置于吊顶而不与供水管网连接;有的受管道材质和施工质量影响,产生漏水,业主干脆将其关闭。

(3)应设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高层建筑改设集中报警系统或区域报警系统,有的根本不设火灾向动报警系统。有的高层建筑消防水泵、防排烟设施、消防电梯、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防火卷帘、以及非消防电源的切换等无法实现联动控制。

(4)消防电源无法保证消防用电设备需要。按照设计规范要求,应设计满足电力负荷的高层建筑,不考虑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防排烟设施、消防电梯、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防火卷帘,以及其它消防用电设备的消防用电;个别高层建筑在无自备发电设备的情况下,都仅有一路供电;且消防用电线路的敷设未按要求,应穿管保护的消防用电线路,穿管不到位,造成大量的线路。

(5)防排烟系统设计施工随意性大。按照规范要求,一些本应设置机构加压送风防烟设施的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问、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却不设加压送风系统;有些虽然设置了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防火门未安装或损坏严重,达不到防烟楼梯间压力要求。

(6)消防电梯功能不具备。消防电梯的消防电源、消防电源线路敷设、末端自动切换、消防电梯前室设置、消防电梯载质量、消防电梯运行速度、井底排水和电梯门挡水设施以及前室内的室内消火栓、应急照明或正压送风系统等不满足规范。消防电梯缺少上述条件,不能起到保护作用,会危及消防队员生命安全。

(7)防火门、防火卷帘材质各异。一些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的填充材料违规采用可燃材料;一些防火门的木制品只经过了的阻燃浸泡处理,耐火极限达不到规定要求;有的防火门装饰面层未经过阻燃处理,采用普通油漆,降低防火门耐火极限;闭门器回弹力度不够,导致无法正常关闭;复合防火卷帘达不到背火面温升要求采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时,未设置独立的喷水保护系统;用作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无消防电源和联动控制装置,发生火灾断电后只能靠人为手动关闭。

2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

导致上述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一是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和业主消防安全意识不够,对高层民用建筑防火一无所知。二是经济制约了消防安全的发展。为了“节约”成本,降低消防技术标准,将应当按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大量节俭,埋下大量火灾隐患。三是执法不严,不廉,给少数人可乘之机.

3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整改对策

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工作必须把重点放在管理措施的落实上。

(1)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60号令等法律法规,就消防安全责任作了具体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消防安全艾务,努力提高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抗御火灾整体能力。高层建筑涉及多家产权位,承包、出租或委托经营时,又涉及多家使用单位。各产权单位、租赁单位在房地产商签订购买租赁合同时,必须与房地产商签定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各自责仟,共同维护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房地产商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产权单位与使用单位应在订立合同中明确备方消防安全责任,特别是各产权单位在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方面明确管理责任。同时,针对高层建筑的管理特点,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要细化消防安全管理,落实自主管理,严格日常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高层建筑安全。

(2)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针对高层建筑内部功能复杂、使用单位人员多、消防设施多、危险性大、火灾后果严重的特点,督促高层建筑产权单位应重点要抓好规章制度的建设落实,消防安全人员值班、培训制度,消防设施的检杏保养制度和应急预案必须落实。同时,高层建筑产权单位还要组织人员加强对那些已投入使用消防设施维修和保养,提高消防设施整体安全系统使用性能。

篇(5)

一、切实关注民生,住房保障管理有序。

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将住房保障政策落实工作当做“民心工程”和“实事工程”来抓,强化住房保障管理职能,解决了部分城镇困难家庭的住房困难。

(一)抓新建。2013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1000套,截止6月底已开工建设1004套,其中已完工170套。其中姚店廉租房小区804套已于今年年初开工,现已进入主体施工阶段,计划2013年12月建成;松廉租房小区(学校片1)110套廉租房工程建设主体建设已完工;松廉租房小区(支架厂2标段)30套廉租房建设已开工;松廉租房小区(车队家属区1片区)60套廉租房建设已竣工。清河公共租赁房小区304套已完成前期手续办理,现已进入招投标阶段,计划2013年8月开工建设,2014年6月建成。

(二)搞改造。为了解决老城区危旧房屋拆迁安置问题,上半年我局为五户危旧房屋家庭办理了房屋置换手续。同时我局启动了2013年度9处250套直管公房改造项目,主要配建厨房和卫生间,屋面、外墙立面刷新、更换门窗和楼梯扶手、改水改电等配套设施,为直管公房居民提供更加安全、卫生的居住环境。预计年底前竣工。

(三)发补贴。全市1-6月新增廉租住房租金补贴83户,共发放租金补贴39.93万元,累计租金补贴户达到2412户。同时对不符合租金补贴的161户按规定予以取消资格。

二、严格市场监管,维护地产市场秩序。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发的“国十条”、“国五条”以及住建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严格市场监管,促进了房地产管理规范有序。

(一)严格控制房价。认真落实“国五条”要求,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年初预定的控制目标。

(二)加强预售管理。健全和完善开发资质审查、预售许可、预售合同备案、预售资金监管、房地产项目手册填报、房产测绘成果审核备案等制度,用完善的制度规范了房地产开发行为。

(三)加强市场整顿。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范开发企业的开发建设行为、商品房销售行为,对预售项目实行动态监管,有效保护购房人的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今年上半年我市又新增房地产开发企业6家,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总数达到25家,各企业开发经营行为规范有序。上半年共批准预售项目4个,批准预售面积5.36万平方米。商品房实际成交1660套(间)、15.85万平方米,占全年计划30万平方米的52.83%;核实查验商品房现场10处,66幢、住宅2310套、商业1101间、面积33.4万平方米。

(四)加强房屋产权登记管理。为提高办证效率,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房屋登记申报程序、办证要件,明确收费标准,并出台了房屋登记补充规定,使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对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实行实地查勘制度,出具实地查勘报告;理顺产权产籍手续,仔细调查产权来源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有效性,认真负责好资料的收集、填写、整理、归档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台帐,严把资料审核关,落实责任追究制,确保了办证质量。同时为招商引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做到专人负责、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当天受理当天办结,以高效的工作作风和热情的工作态度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上半年共办理房屋初始登记356件,41万多平方米;变更登记328件,8万平方米;转移登记1730件,15万平方米;抵押登记1800多件,近87万平方米,贷款金额34亿元。产籍资料全部归档。完成房屋登记收入88万元,占全年150万元计划的58.67%。

三、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行业优质服务

(一)加强物业管理服务。一是围绕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的工作目标,上半年以房地产行业协会为平台再次聘请了市物业管理协会部分专家到我市进行了“服务理念”、“服务技能”等专题业务培训。与此同时,围绕“物业管理进社区”的工作思路,组织名都、旗亚、安邦物业服务公司到进行了旧城物业整治管理和非住宅物业管理的学习交流。上半年累计开展各项学习培训560人次。二是指导福泽苑、名都花园、广场馨苑、解放公寓四个小区巩固业主大会的工作成果,帮助业主委员会对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做好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和合同签订工作,并会同市物价局对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进行了调研,促成了名都、福泽苑等物业小区物业管理费标准的适时调整。除此之外,上半年我局继续受理了名都华庭、陆逊嘉苑、荣祥茗苑、官桥丽苑四个小区成立业主大会的申请,其组建筹备工作已按法定程序稳步推进。三是结合“四城联创”工作,进一步开展深化优秀物业管理小区的创建工作。三月份我局下发了开展四城联创和创建平安小区的实施方案,部署了创建工作日程,公布了考核评分标准,并于年底组织考核验收。同时,以文明创建为主题,对小区广告进行整治。以灯箱或智能化的公益广告形式占据小区的宣传阵地、美化小区广告环境,小区公益广告覆盖率达到了85%。四是相继完成清江润园、清江商城、官桥丽苑、西湖春天二期、化绿洲新城物业承接查验验收工作,查验面积达到十余万平方米。五是白蚁防治有新突破。在白蚁预防环节上严格把关,督促新建项目的业主签订白蚁预防合同,截止目前共签订白蚁预防合同7份,签约面积20万平方米,完成预防费征收任务40万元,实际到帐金额33.48万元。

(二)加强房屋征收服务。一是严格执行房屋征收程序,做好房屋及附属设施调查登记审核。我局房屋征收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工作,征收工作做到征收前及时进行公告,及时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合理诉求,给予妥善解决。二是配合市政府土地与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加强了对农村房屋征收实施过程的监管,确保征收补偿资金及时足额支付到被征收人手中,杜绝防止出现拖欠、截留、挪用被征收户补偿款的行为发生。上半年我局为7个乡镇,协调服务建设项目16个,实施前期征收房屋及附属设施调查、评估、测绘丈量、登记审核。截止目前,共实施前期征收实物调查总户772户,总面积19.29万m2、其中砖混13.5万m2、砖木5.787万m2。三是加强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上半年配合市国资局、经信局对原棉纺厂及原祙厂房改房四栋周边业主原搭建的砖木平房进行了房屋实物调查核实登记,计59户,1080m2,截止目前,已签补偿协议53户并得到妥善安置。四是参与市土地与房屋征收办公室进行房屋征收政策调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安排,3月份我局组建专班先后到长阳、秭归、夷陵区、猇亭、枝江进行房屋征收政策调研。结合实际就我市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政策部分掉项、补偿标准偏低等问题,专题向市人民政府上报建议方案,为完善我市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政策起到了参考作用。我局房屋征收工作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到位,补偿政策公开到位,补偿资金及安置房四到位的原则,由各项目协调专班及时排查矛盾,及时沟通化解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防止了矛盾和纠纷的积累激化,避免了群体上访事件发生。

(三)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服务。上半年,我局继续做好枝城高兴园区、陆渔一级公路、东孚有限公司、碧源纯净水有限公司、高坝洲安置小区、红花车辆管理所等十余家企业项目建设涉及的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确保了项目建设不受阻。同时,对全市开发项目施工现场、保障性住房在建工程质量、安全进行例行检查,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四、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完善直管公房管理。上半年我局开展拉网式安全检查6次,共计维修278处次,排危拆除1处(南正街),并上报安全检查专题报告2次。同时,协调、组织实施西正街鞋庄楼17户供电分户改造遗留问题,为清理欠租,对多处欠租户进行了首次张榜提示,加强了拖欠房租的催缴工作。

(二)房屋安全管理落到实处。我局严格执行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在日常工作中,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结合自身实际,着重抓好直管公房承租户居民的安全居住环境,按照制定的直管公房防汛抗灾应急预案,自我加压,分工负责,逐级落实,将险情防患于未然,做到了“谁监控、谁负责”。一是按预案要求,分工负责,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实行房管所长负责制,落实房管员经常巡查,防汛期间重点包保责任制;三是对有保存价值的房屋,按照轻重缓急,及时维修,对有明显安全隐患而又无修复价值的房屋坚决拆除;四是制定房屋安全“晴雨表”,定期检查,确保租户生命财产和房屋安全。

五、强化作风建设,提升房产部门形象

严明的机关效能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机关形象的重要保障。今年以来,我局从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严格考核入手,强化了机关效能建设,提升了房管系统形象。

(一)善工作制度,严格工作考核。上半年,我局根据全市效能考核要求制定了《市房地产管理局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完善了《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管理制度汇编》、《市房地产管理局党务工作制度汇编》及《法律法规汇编》等各项规章制度,细化了工作目标,将工作目标予以量化,年终实行严格的百分制考核。

(二)认真开展活动,增强组织活力。上半年,我局积极开展“学习贯彻十房产当先战百强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为主线,认真组织党员春训,参与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节能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多项活动,提高了全体干职工的党员意识和自身素质。今年全系统培养入党积极分子3人,发展新党员2名,批准转正2人。1-6月,我局共接收上级文件774件,起草下发各类报告、文件48件,组织各类迎检、会议18次。完成信息宣传稿件26余篇,其中多篇在市、省级报刊网站刊登发表。住房保障工作管理经验在今年住建部主办的《中华建设》杂志第6期上刊登。

(三)积极办理,切实关注民生。上半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90件,这些件多是涉及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房屋买卖纠纷以及社会遗留问题,通过各业务科室的共同努力,截止目前共答复办结66件,其余24件正在办理当中,从而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

篇(6)

一、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变动情况

(一)与上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12个,持平的城市有14个。与5月份相比,6月份环比价格下降和持平的城市增加了6个。价格上涨的城市中,环比涨幅均未超过0.5%,涨幅比5月份缩小的城市有24个。

(二)与去年同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3个,涨幅回落的城市有28个。6月份,同比涨幅在5%以内的城市有39个,比5月份增加了3个。

二、二手住宅价格变动情况

(一)与上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19个,持平的城市有12个。价格上涨的城市中,环比价格涨幅均未超过1.0%,涨幅在0.5%以内的城市有36个。

(二)与去年同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5个,比5月份增加了1个。涨幅回落的城市有24个。6月份,同比涨幅在5.0%以内的城市有48个。

深圳修定房地产登记条例

目前,深圳市法制办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向社会征集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对下列情形下的房产将不予登记产权: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形式要求的;申请人与其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不一致且不关联的;申请人不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或者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不一致且不关联的;申请登记事项与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决定相冲突的;利害关系人提交证据证明房地产权属争议在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中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此外,还规定了多种法律责任。其中,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变造的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申请房地产登记的,由登记机构予以收缴;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至于申请人申请异议登记不当,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权利人可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西安将设保障房专用大厅

西安市将开设一个专门用于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房源查询、房源选定、房源配售、签订合同等项目的“一站式”服务办事大厅,市民足不出厅,即可选中自己中意的房源。目前只针对廉租房进行了三级审批、两级公示制度,以后这一办法将扩大到经济适用房、公租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资格审核。据悉,近期西安市房管局还将对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程序进行调整,将采取街办、区住房保障中心、市住房保障中心三级审核,社区、网上两次公示的办法进行资格认定,并增加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承诺、授权委托查询房产、资产、住房公积金等要件。

北京成立国内规模最大的保障房投资中心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于6月30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金为100亿元,这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公司。由北京市财政以货币形式出资,今后财政每年还将对投资中心增资,确保投资中心可持续运转。该中心将主要实现融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职能。一是发挥财政资金投入的放大效应,获得银行信贷支持,为保险资金、社保资金等可规模化利用资金进入保障房建设领域提供承接平台,为市级统筹建设收购公租房项目和委托建设定向安置房项目筹集资金。二是在公租房的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质量监管、运营管理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管理和物业服务。北京市政府将设立投资中心管理委员会,作为投资中心的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发展规划、审批年度建设及融资计划、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决定年度预决算等。

广西保障房建设实行质量安全公开承诺制

广西颁发了《关于实行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公开承诺制度的通知》,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按施工许可证许可的项目范围实行质量安全公开承诺制度,在施工现场主要入口处悬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公开承诺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该制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公开承诺牌应包含项目事项和承诺内容。项目事项包括项目名称;开、竣工时间;施工企业名称;企业分管质量、安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的姓名;项目举报投诉电话等。公开承诺牌内容包括:严格实行企业质量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并完善质量安全责任制,保证工程进度,确保交付合格工程;严格按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以及有关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对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相关材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坚决不使用等。

上海将启动“限价商品房先租后售”保障住房试点

今年下半年上海将在浦东南汇新城与临港产业区启动限价商品房、推进先租后售保障住房试点。这一试点将实行“双定双限”,即:定区域、定对象、限交易、限房价。对象初步定为南汇新城、大飞机、张江、洋山综合保税区等;同时对房价和交易时间作出限制。据悉,今年浦东新区将开工建设100万平方米的限价商品房,临港产业区将开工建设100万平方米的先租后售保障住房。他表示,上海要下更大力气推进“四体一位”住房保障体系建设。采取多种措施,促进银行加大保障房建设的信贷支持。发挥国资国企优势,运用国资经营收益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要打通公积金投贷联动的融资渠道,将部分公积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还其“互助互济”的本来面目。在土地供应上,各区县要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做好动迁。

深圳重拳整治房地产中介违规行为

从7月1日开始,深圳市房地产经纪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将正式进入组织实施阶段。专项整治工作包括对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检查,对群众投诉或举报的中介违法违规情况进行查处。重点检查范围是:接受委托时,有未就“限购令”政策向买方或卖方作详细说明;有未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地产交易税费或者其他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地产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不同合同提供便利,这意味着“阴阳合同”将作为重点整治对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下辖分支机构(地铺)是否办理了备案登记;是否按规定打印《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和《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否按规定具备房源信息编码的房源信息;代收或者监管的交易资金是否超过规定标准;营业场所有未悬挂规范的《深圳市二手房交易指引》;从业人员是否办理了执业登记。

上海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实现全覆盖

今年上海市将实现“共有产权”经适房全覆盖。上海经适房的“共有产权”机制着重解决经适房使用的保障性和收益分配的公平性问题。其主要依据在经济适用住房中政府的各种投入和购房人的购房款投入所占的不同比例,并考虑周边普通商品住房的房价,设定政府(住房保障机构)和购房人不同比例的产权份额,并由双方在购房时通过合同事先约定。在购房人自住时,住房保障机构让渡名下份额的使用权,使购房人享有完整的房屋使用权,帮助他们解决住房困难;购房人5年内不得转让房屋,5年后按规定上市转让的,住房保障机构作为共有产权人有权优先回购,并规定购房人和住房保障机构按各自的产权份额分配上市转让收入。

篇(7)

一、当前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物业管理作为城市社区管理中一个重要的基层管理体系,在我国起步较晚,要走向成熟的社会化、专业化、企业化和经营化的物业管理,还有许多问题值得探索。消防安全管理作为物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物业管理的民事商务行为,涉及行业多管理内容多

尽管这些年出台了一系列规范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但现有的法规、政策对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地位、管理责任、管理维护经费,以及法律责任未作明确的规定,致使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中产生的大量矛盾纠纷得不到解决,司法机关对日益增多的物业管理案件也因缺乏法律依据难以及时解决,例如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维护责任不明确、维护费用不落实,发生火灾后消防设施成为火灾的殉葬品,火灾责任和赔偿责任等都难以明断。

(二)房地产开发建设与物业管理脱节

不少房地产开发商未从物业的生产、流通与消费的全过程出发来设计、施工和监督。这种建与用、建与管脱节的现象,造成物业投入使用和消费过程中建筑消防安全分区、分隔、疏散不合理,消防设施设备不齐全不配套,留下先天隐患。

(三)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明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涉及到消防设施维护等有形管理和物业区用户日常消防管理等无形管理,至今没有准确界定物业管理作为企业行为,以及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范围和内容。

(四)物业消防安全经费明显不足

消防安全管理经费涉及消防设施设备维护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费,管理经费主要来自两个渠道:开发商提供的一定比例的物业管理维修资金和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或物业使用者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但这又引出以下问题:一是开发商提供的物业管理维修资金没有法定主管部门监督提留,开发商成了“只生孩子,不养孩子”,全部由业主和用户来承担造成物业管理收取费用过高,维修资金难以落实;二是业主和用户受传统住房消费观念的影响,往往将物业管理理解为无偿服务或低偿服务。加之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仅靠契约,使消防管理费用难以收取;三是物业管理资金筹措、使用、管理不统一、不规范,使缴纳者产生误解、拒缴或拖延。

由于消防管理经费的不落实,造成物业管理及消防管理不落实,物业运营几年后消防设施设备因缺少维护,形同虚设。

(五)物业消防安全队伍不专业

目前物业管理的职业队伍尚未形成,作为专业技术性较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更是严重缺乏,面对物业管理中设置的现代消防设施,物业管理人员往往知之甚少。

二、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一)是住宅多元化特性的要求

随着住宅商品化、市场化以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行,出现了房地产建设投资和营销渠道的多元化,一个住宅区域、一幢大楼物业产权多元化,且多家占有使用的多重化、分散化管理的复杂状况。而一个住宅区域、一幢大楼的消防安全整体性、消防设施设备配套性,以及消防安全管理,这都要求有一个统一的物业管理企业来实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是住宅功能多样化的要求

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筑物向高空和地下不断延伸,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消防设施设备愈来愈多,功能也愈来愈复杂化、智能化,客观上要求消防安全管理具有专业性和技术性。

三、关于加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思考

物业管理是一个发展前景广阔且有待于开拓的新兴行业。其中消防安全管理占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做好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仅是当前,更是今后长期的工作。笔者认为要做好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需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

(一)理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各种关系,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物业消防管理体系构架

以法规的形式确定物业消防管理中各主体的法律地位和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经济合同关系。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享有在管理中的决策权和监督权,负有服从物业整体消防安全的管理、合理利用物业项目、确保消防安全、承担相应费用的消防安全管理义务,物业公司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行为规范标准及业主委托合同的约定,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确保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门、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二)建立完整、系统的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法律规范体系,规范运作形式

制定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基本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以规范政府主管部门、物业公司及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行为,协调其相互间的各种关系,将物业消防管理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同时制定统一的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行业标准和规范,如公共消防安全契约、住户消防安全手册、物业消防安全检查规定,消防设施维修资金标准及实施方案规定,消防安全管理费收支规定,维修养护消防设施规定等。

(三)建立和推行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早期介入制度

房地产开发、流通、消费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在物业的规划设计、开发建设阶段就应明确听取物业管理企业的合理意见,对隐蔽的消防设备应实施专业化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监督和认可制度,|考试|大|并且严格把好验收、交接关。这种建管结合方式,能提高物业的有效价值。

(四)建立高素质的物业消防安全管理队伍

在物业管理中应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员,具备一定的防灾灭火知识和消防管理知识,经消防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对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现代消防技术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消防系统的情况。对现代消防设施设备应委托专业化的消防设施维护保修公司来承担。

(五)公安消防机构应加强对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监督指导

公安消防机构应严格把好物业建筑设计审核关,不留先天隐患。对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要加强宏观指导,定期实施防火监督检查。对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要给予法律支持。对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帮助提高消防安全管理素质。

四、关于消防安全管理的奖惩

应该建立和完善以下几项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六)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演练结束后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八)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