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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措施精品(七篇)

时间:2022-05-03 20:13:00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水污染防治措施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水污染防治措施

篇(1)

关键词:城市废水;水污染防治措施

前言

近年来,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一直是环保工作的重点之一,为切实推进城市水污染的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城市水环境,国家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都付出了艰辛的努力,污染物减排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2014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为716.2亿吨,比2013年增加20.8亿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2.47%、氨氮排放量下降2.90%,城市水体的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城市水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1-2]。

1 城市水污染的原因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快速增长,城市工业废水与居民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也逐渐增加[3-4]。这些废水大部分经过处理排放,但是由于部分废水处理设施的技术问题和监管机制的问题,大量含有微小污染源的废水进入水域,城市水体逐渐恶化,水体的污染程度呈线性上升。造成城市水污染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城市工业废水的治理力度不足

工业废水是城市水环境的重要污染源,它具有种类繁多、成分复杂、毒性大、难处理等特点。据统计,2010年到2014年,工业废水排放量由237.5亿吨下降为205.3亿吨,工业废水排放量下降13.6%,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由434.8万吨下降到311.3万吨,工业氨氮排放量由27.3万吨下降到23.2万吨,工业废水排放量得到了有效控制。

目前,国内很多中小型企业的生产工艺及设备落后,资源利用率低,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量过高,对城市水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由于工业废水处理资金投入不足,管理者水平低下,废水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转,降低了废水处理的效率。加上城市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力度缓慢,大量废水进入城市的水体,严重的污染了城市水环境。

1.2 人类活动产生的污染

人类活动对水体的污染主要是生活污水,它包括厨房、浴室和厕所排出的污水等。据统计,2010年到2014年,生活污水由379.8亿吨上升到510.3亿吨,生活污水排放量增长了34.4%,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由803.3万吨上升到864.6万吨,城镇生活氨氮排放量由93万吨上升到138.1万吨。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污水排放量将继续增长,成为新增污水排放量的主要来源。这些污水除含有碳水化合物、蛋白质、尿素、肥皂及合成洗涤剂等物质外,还含有细菌、病毒等使人致病的微生物。这种污水会消耗接受水体的溶解氧,也会产生泡沫妨碍空气中的氧气溶于水中,使水体富营养化。

1.3 城市水污染监管机制存在问题

从城市发展来看,其表现出很大的片面性和盲目性,过于重视城市发展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城市环境效益的重要性。同时,城市规划不完善且预见性较差,废水处理的监管体制及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其中主要体现在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控制责任不明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和范围较小,无法起到全面控制的作用,城市水污染管理机制存在缺陷以及针对污染水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而且,国内部分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污口未安装自动连续检测设备,很难直观的判断污水排放是否符合标准,造成了部分水体污染。

2 城市水污染的防治措施

2.1 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改善城市水污染的首要条件就是要健全法律法规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应加快水污染防治法修订步伐,重点健全总量控制、排污许可、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制度,加大对恶意排污、造成重大污染危害的企业及其相关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扩大环境影响的评价范围,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国家和地方环境监管体制,加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力度,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明确分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落实执法责任,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监察机关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2.2 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首先,通过环境保护宣传,使公众熟悉水污染的行为以及水污染产生的严重后果,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其次,要让公众了解自身的环境保护知情权、检举权和监督权等,以便充分行使这些权利。公众的监督和举报增加了重点污染企业的压力,提高了环境信息的透明度,使污染企业加大了环保投入,减少废水排放量,促使城市废水得到有效治理。最后,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曝光污染单位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通过社会媒体加强对污染单位的督促。

2.3 加强水污染防治,改进城市污水处理工艺

加强城市水污染防治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重点污染企业安装自动连续检测设备,规范废水排放的费用,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加大环保资金的投入,引进和开发新的废水处理技术,淘汰落后的水污染工艺和设备,采取集中控制与分散治理相结合的防治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和污染物排放量。掌握污染治理技术和城市水处理的新动态,根据本地区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废水处理工艺,不断改进现有的水处理工艺,提高废水处理效率。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城市水环境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加强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势在必行。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城市水污染防治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水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合理利用新的污染防治技术,改革工艺,减少废水排放量,提高城市废水处理效率。

参考文献

[1]张惊宇,李晓霞.我国水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J].北方环境,2013,25(8):140-141.

[2]韩兆先,吕艳丽.关于当前我国水污染治理问题的思考[J].科技信息,2009(13):325.

篇(2)

[关键字]水污染 类别 防治

[中图分类号] X5 [文献码] C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1-176-2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一直保持着高速发展的势头,但由于过去的经济发展模式为"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我国的环境在不断遭到破坏。其中,水污染是环境恶化的重中之重。水体污染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已初现端倪,同时水体污染也在不断危害国人的身体健康,防止和治理水污染是摆在国民面前的一件大事。

1 我国水污染现状

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水污染的根源来自工业排放的废水、污水、城镇生活污水以及农业化肥、农药流失等。2010年全国废污水排放总量617.3亿吨,比上年增加4.7%。河流水质不达标率近40%,其中丧失利用价值的劣五类水20%。

1.1 工业废水污染

工业废水是我国水污染日益加重的重要原因。近年来,我国污水处理力度虽然在增加,但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仍呈上升趋势。根据《2010年环境统计年报》,2010年我国工业污水排放量237.5亿吨,比上年增加1.3%。工业废水污染最严重的主要来源于化工、造纸、印染和电镀等行业。工业废水造成的污染主要有:有机需氧物质污染、化学毒物污染、无机固体悬浮物污染、重金属污染、酸污染、碱污染、植物营养物质污染、热污染和病原体污染等。很多污染物有颜色、臭味或易生泡沫,使工业废水呈现出令人厌恶的外观,并造成水体的大面积污染,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尤其是工业废水中的重金属,它以各种化学形态存在于废水中并进入环境,不仅不会随着时间的增加而逐渐降解,反而在食物链中累积,最终影响人体健康。

1.2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是指城市机关、学校和居民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水,包括厕所粪尿、洗衣洗澡水、厨房等家庭排水以及商业、医院和游乐场所的排水等。生活污水是仅次于工业废水的又一主要污染源。2010年生活污水排放量279.8亿吨,比上年增加7.0%,生活污水排放量占废水排放总量的61.5%,高于上年。城镇居民区每天排放大量生活污水和固体垃圾,其中含有大量碳水化合物、氮、磷和硫等微生物营养元素的有机物,还含有洗涤剂及多种病原微生物。当这些污染物进入水体后,会造成水中溶解氧大量消耗和促进水体富营养化,在厌氧菌作用下容易产生恶臭物质,同时造成病原菌和病毒通过水媒介而使疾病蔓延,受城市污水和二级污水处理厂出水污染的水体,除含较多腐殖质外,还含有较多的蛋白质及多糖等大分子有机物。

1.3 农业废水

农业废水的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农村生活污水,农民生活用水量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渐增大;二是规模化畜禽养殖废水,主要是畜禽粪便和圈舍冲洗水;三是农田径流和农田尾水,也是农业废水中最重要的部分。农药、化肥等使用量日益增加,而利用率非常低,导致绝大部分残留在土壤和漂浮在大气中,经过降雨重新回到地表和地下水体中形成污染。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农业污染源对水环境影响较大,其化学需氧量、总氮和总磷排放量分别为1323.09万吨、270.46万吨和28.47万吨。

1.4 不可预见废水

随着工业化的发展,突发水污染事件也成为造成水体污染的重要原因。突发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一旦发生就会对水环境造成极大损伤,甚至不可逆转。例如2010年7月3日的紫金矿业污染事件,导致汀江部分河段水质受到一定污染,并造成大量鱼类死亡。

2 水体污染的防治

2.1 健全法律法规

我国工业废水排放污染物浓度过高的很大原因就是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力度不严。新时期,应用有效、强有力的法规代替过时的立法和规定;并向企业及其员工及时普及水污染防治法律知识,让他们了解到水污染的危害和保护水环境的重要性,对那些违法排放不合格废水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法律进行惩罚和处置,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

2.2 加大污废水处理力度

我国经济在高速地发展,但对污水处理方面的投资还不足。如果不及时加大水污染治理的投资,任由水污染发展下去,那水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最终将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首先,应不断研究污水处理新方法,同时可饮用国外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不断提高我国污水处理水平;其次,应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以提高城市污水无害化处理率;最后,应实现废水的资源化,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工业、农业和市政等。

对企业生产产生的工业废水,处理力度的加大主要应体现在排放标准上,要不断提高工业废水排放浓度要求,同时对污水排放总量进行控制;对城市污水,可适当增加排污费用,将其用于污水处理。

2.3 从源头治理

先污染后治理是我国之前所走的道路,将来这种状态是一定要扭转过来的。污染到了一定程度后是无法逆转的,发展与环境保护同时进行才是良策。从源头减少污废水排放量的措施主要由以下几点:

(1)减少工业废水污染源。要加大对先进生产工艺的投入,优先发展排污少的工艺,对排放大量污废水的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减少废水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量。

(2)减少生活污水。加强对国民的教育,使人们意识到保护水环境的重要性,自觉主动地充分利用水资源,减少污水的排放。

(3)提高农业化肥利用率,减少农药使用量。提高化肥利用率可直接减少农业废水中N、P的含量,改善水质。通过采用先进的种植技术,可减少农药的使用量。目前已有一些种植技术可以达到少用或不用农药,但由于其投资大和管理麻烦,没有被广大农民所接受。未来应积极推广先进的种植技术,向农民灌输环保的种植理念,争取最大程度地减少农业有害废水的排放量。

(4)避免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发生,减小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一方面,可建立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监测预警系统,对可能发生的水污染事件进行提前预测,减少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可成立相关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快速反应队伍,在水污染发生的第一时间进行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对水环境的污染。

3 结语

我国人口众多,人均水资源非常少,保护水环境是一项长期久远的战略任务,水污染防治工作是缓解我国的水危机必须进行并且需要加快进行的工作。短期内治理水污染问题的难度很大,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调整、不断完善我国的水污染防治政策和措施,使我国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地得到完善。同时广大民众也要加强水环境保护意识,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实现可持续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 周 桔,庄绪亮,杨 萍. 中国科学院水污染研究现状与展望[J]. 科技与社会,2009,24(5):504-510.

[2] 罗毅. 中国环境统计年报2010[M],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1.

篇(3)

[关键词]地下水;污染;农药

1.前言

水是人类生存环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气、液、固三种状态而存在,遍布于海洋,地面的江河湖泊,地下浅层和深层的水,高山积雪与寒冷地区的冰雪、大气中的水蒸气等等之中。水在自然界循环中形成海洋、河流、湖泊、地下水层等天然水体。同时,在自然界循环中,几乎每个环节都有杂质混入,使水质发生变化,形成不同水质的水。人类社会为了满足生活和生产的需要,从天然水体中取用大量水作为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在使用过程中随时都有杂质混入,使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变成了相应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入到天然水体,构成了水的社会循环。

2.地下水污染源分析

按照污染物产生的行业类型,可以将地下水污染源分为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自然污染源。

2.1工业污染源

工业污染源主要是指工业“三废”(废水、废气、废渣)。工业废水如电镀废水、酸洗废水、轻工业废水(如纺织印染废水)、冶炼工业废水、石油化工有机废水等有毒有害废水,若直接流入或渗人地下水体,都是导致地下水化学污染的主要原因。工业废气如SO、HS、CO、CO、氮氧化物等随降雨落到地面,通过地表径流下渗对地下水造成二次污染。工业废渣如高炉矿渣、钢渣、粉煤灰、硫铁渣、电石渣、赤泥、洗煤泥、硅铁渣、选矿场尾矿、污水处理厂的污泥等,由于露天堆放或者地下填埋防渗防漏措施不合理,风雨淋滤后其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直接或间接污染地下水。

2.2农业污染源

农业污染源主要包括剩余农药、化肥以及不合理的污水灌溉。中国农业面源污染日趋严重,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有机氯农药年施用量为86.23×10t,有机磷农药24.26×10t,平均施用强度10.8kg/hm。灌水与降水等淋溶作用造成地下水大面积农药与化肥污染。另外,中国有污水灌溉农田近133×10hm,农灌污水大部分未经处理,约有70%~80%的污水不符合农灌水质要求。每年由于污水灌溉渗漏的大量污水,直接造成污染地下水,使污灌区75%左右的地下水遭受污染。

2.3生活污染源

生活污染源主要是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一方面,目前生活垃圾主要采取填埋的方式,随着日晒雨淋及地表径流的冲刷,其溶出物会慢慢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另一方面,生活污水不能有效处置后排放,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生活污水有的直接排入附近水体,有的通过化粪池直接渗漏,对地表水和地下水均产生影响。

2.4自然污染源

在有些地区,由于特殊的自然环境与地质环境,地下水天然背景不良,有毒有害成分超标。根据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调查统计,中国部分地区分布有高砷水、高氟水、低碘水等。

3.解决方法和技术

(一)物理法

1.屏蔽法。是在地下建立各种物理屏障,将受污染水体圈闭起来,以防止污染物进一步扩散蔓延。常用的灰浆帷幕法是用压力向地下灌注灰浆,在受污染水体周围形成一道帷幕,从而将受污染水体圈闭起来。其他的物理屏障法还有泥浆阻水墙、振动桩阻水墙、块状置换、膜和合成材料帷幕圈闭法等。适合在地下水初期用作一种临时性的控制方法。

2.被动收集法。是在地下水流的下游挖一条足够深的沟道,在沟内布置收集系统,将水面漂浮的污染物质收集起来,或将受污染地下水收集起来以便处理的一种方法。在处理轻质污染物(如油类等)时比较有效。

(二)水动力控制法

水动力控制法是利用井群系统通过抽水或向含水层注水,人为地区别地下水的水力梯度,从而将受污染水体与清洁水体分隔开来。根据井群系统布置方式的不同,水力控制法又可分为上游分水岭法和下游分水岭法。水动力法不能保证从地下环境中完全、永久地去除污染物,被用作一种临时性的控制方法,一般在地下水污染治理的初期用于防止污染物的蔓延。

(三)抽出一处理法

抽出一处理法是最早使用、应用最广的经典方法,根据污染物类型和处理费用分为物理法、化学法和生物法三类。在受污染地下水的处理中,井群系统的建立是关键,井群系统要控制整个受污染水体的流动。处理地下水的去向主要有两个,一是直接使用,另一个则是多用于回灌。后者为主要去向,用于回灌多一些的原因是回灌一方面可以稀释受污染水体,冲洗含水层;另一方面可以加速地下水的循环流动,从而缩短地下水的修复时间。此方法能去除有机污染物中的轻非水相液体,而对重非水相液体的治理效果甚微。此外,地下水系统的复杂性和污染物在地下的复杂行为常常干扰此方法的有效性。

(四)原位处理法

1.加药法。通过井群系统向受污染水体灌注药剂,如灌注中和剂以中和酸性或碱性渗滤液,添加氧化剂降解有机物或使无机物形成沉淀等。

2.渗透性处理床。适用于较薄、较浅含水层,一般用于渗滤液的无害化处理。在污染羽流的下游挖一条沟,该沟挖至含水层底部基岩层或不透水黏土层,然后在沟内填充能与污染物反应的透水性介质,受污染地下水流人沟内后与该介质发生反应,生成无害化产物或沉淀物而被去除。

3.土壤改性法。利用土壤中的黏土层,通过注射井在原位注入表面活性剂及有机改性物质,使土壤中的黏土转变为有机黏土。经改性后形成的有机黏土能有效地吸附地下水中的有机污染。

4.冲洗法。对于有机烃类污染,可用空气冲洗,即将空气注入到受污染区域底部,空气在上升过程中,污染物中的挥发性组份会随空气在上升过程中,污染物的挥发性组份随空气一起溢出,再用集气系统进行收集处理。

5.生物处理法。原位生物修复的原理实际上是自然生物降解过程的人工强化,它是通过采取人为措施,包括添加氧和营养物等刺激原生微生物的生长,从而强化污染物的自然生物降解过程。另外,强化措施还可以从微生物的角度人手。在地表设施中对微生物进行选择性的培养,然后通过注射井注入到受污染区域。一般情况下,原位生物修复要与井群系统配合进行,即通过抽水机与注水井的配合,以加速地下水的流动及氧和营养物的扩散,从而缩短处理时间。

4.结束语

综上所述,目前地下水污染形势严峻,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迫在眉睫。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大地下污染监管和治理力度,发动全社会参与,确保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参考文献

[1]高远至.斩断污染地下转移的黑手[J].半月谈,20l0,8:13.

篇(4)

第一条为了防治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水资源环境,保证水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汉江、丹江流域的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第三条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从源头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分级负责、分段管理和排污总量控制与环境容量控制相结合的制度。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负责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的批准和规划的监督实施。

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实施。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和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将水污染综合性防治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第六条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船舶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省和汉江、丹江流域的市、县(区)发展和改革、水利、建设、卫生、国土资源、农业、林业、工商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保护汉江、丹江流域水环境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和破坏汉江、丹江流域水环境的行为检举和控告。受理机关和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在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污染防治

第八条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人民政府根据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以及水污染防治计划和方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包括以下内容:

(一)流域水体的环境功能要求;

(二)分阶段、分区域、分断面达到的水质目标及达标时限;

(三)水污染防治的重点控制区域、重点污染源的工业污染和面源污染的具体防治措施;

(四)流域内城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第九条汉江、丹江流域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汉江、丹江流域水环境功能区划,合理规划产业发展和城乡建设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推行清洁生产。

在汉江、丹江流域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工程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并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和生产。

已有的工业、工程项目应当依法进行污染防治,对造成水污染严重的生产企业和矿山企业,应当限期治理,治理不达标的,应当限期转产或者依法关闭。

第十条建设项目中的水污染处理设施,进行集群综合处理的,必须与建设项目同时配套建设;建设项目单体处理的,必须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应当保持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运、闲置。

第十一条禁止向水体排放有剧毒性、放射性、腐蚀性等有害的废液、废水或者倾倒固体废弃物。

禁止将可溶性剧毒废渣直接埋入地下。

输送、运输、贮存有毒、有害废水或者其他污染物的管道、沟渠、坑塘、运输车辆、贮存仓库、容器等,必须采取防渗漏等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进行地下勘探、采矿、选矿等活动应当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向裂隙、溶洞、渗坑、渗井排放有毒、有害废水。

第十三条船舶装载运输油类或者有毒货物,必须采取防溢流和防渗漏措施。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必须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船舶残油、废油应当回收,船舶垃圾应当集中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水体。

第十四条汉江、丹江流域的水电企业负责电站水库库区水面漂浮物的打捞和水藻的防治。

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库区水面产生大量漂浮物时,政府应当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打捞和防治。

第十五条禁止在汉江、丹江流域河流沿岸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动物尸体及其他废弃物。

第十六条汉江、丹江流域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按照规划实施退耕还林(草),保护天然林和湿地,禁止毁林开荒,防止水土流失,保持生态平衡。

第十七条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以上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指导农业生产者推广使用有机肥,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对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及其他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发展农村沼气,综合利用资源,防止面源污染,确保水质安全。

汉江、丹江流域生产、销售含磷制品应当符合国家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

禁止使用农药等有毒物质捕杀鱼类生物。

第十八条汉江、丹江流域城镇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建立污水集中处理和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确保污水排放和污染物处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鼓励多渠道投资,建设城镇污水和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可以进行有偿经营。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汉江、丹江流域实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市、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对本行政区域内排污单位的水污染物排放量实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省、市、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汉江、丹江流域水环境监测网络,定期向县级以上政府报告本行政区域内水环境质量状况,并向社会公布。

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水污染防治档案。

第二十一条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水功能区要求监测流域内河流、水库、湖泊的水量、水质,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向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水域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

第二十二条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向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其他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发放排污许可证。

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排放总量不得超过排污许可证许可的排放量。

第二十三条汉江、丹江流域的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和标准,应当对排污口实行监督管理。

重点排污单位必须在排污口安装污水计量、检测装置。

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河道排污口,应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十四条汉江、丹江流域发生水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严重污染或者可能严重污染水环境,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或者减轻污染危害,并及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地方政府及有关单位,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拆除或者停运、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正常使用或者限期重新安装使用,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向水体排放有害的废液、废水或者倾倒固体废弃物的,将可溶性剧毒废渣直接埋入地下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后果,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输送、运输、贮存有毒、有害废水或者其他污染物的管道、沟渠、坑塘、运输车辆、贮存仓库、容器等未采取防渗漏等安全措施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后果,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向裂隙、溶洞、渗坑、渗井排放有毒、有害废水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后果,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按照以下规定处罚:

(一)未采取防溢流和防渗漏措施或者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不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向水体排放船舶残油、废油或者倾倒船舶垃圾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汉江、丹江流域河流沿岸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动物尸体及其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予以清理。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使用农药等有毒物质捕杀鱼类生物的,由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按照以下规定处罚:

(一)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在排污口安装污水计量、检测装置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对违法行为处三万元以上罚款、吊销排污许可证或者责令关闭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六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导致严重水污染事故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5)

摘要水质及农业面源污染已严重影响了人类的生存和生产发展。通过耳闻目睹的一些污染实例,浅述水质与农业面源污染的途径、危害及防治措施,意在呼吁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污染。

关键词水质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措施;减轻污染

1水质与农业面源污染的途径及危害

1.1水质污染

1.1.1工业废水的排放。多年来一些工矿企业环境意识淡薄,“重生产,轻治理”,或从自身利益考虑,没有建立水处理设施,任凭污水直接排放入河,在这些废水中含有多种对人体有害物质,也对农业生产造成了巨大的破坏。

1.1.2化肥、农药流失造成的水污染。农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大量的化肥和农药是引起水污染的又一重要原因。近年来,农用物资一方面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了很大贡献,另一方面也加剧了土壤的板结和水体的污染。

1.2农业面源污染

农业面源污染是指相对于工业和城市生活面源污染而言的,是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化肥、地膜等农业物资的不合理和过量使用,及畜禽粪便、农村生活污水、固体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的任意排放而造成的水体、土壤、生物和大气的污染。

2防治措施

2.1水污染防治

(1)政府部门要加快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和企业污水处理项目实施进度,切实改善环境,解决企业超标排污、城镇生活污水超标排污、农村生产、生活污染等问题;建立健全水污染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超标排污的企业或生产线坚决关闭。

(2)科研部门要加强科研,提升科技保障能力,强化环保配套服务,开展水域富营养化防治技术等一批科研攻关项目,走生物—生态治污发展道路。

(3)水文部门要做好水质动态监测,对重要水域进行实时监控,及时把有关信息传报给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环保部门要建立健全水资源保护法规体系,强化水域的综合治理,从恢复和改善水体功能出发,以水源地保护为重点,加大对重要水域的治污和水环境保护工作力度。

(4)地方政府要建立有效保护水环境的长效管理机制,出台和制定奖惩政策,广泛宣传环保知识,使环保观念融化到每个公民的血液中,提高人们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地把环保作为一种习惯、责任和义务。

(5)农业部门要大力推广多施用农家肥和生物农药,减少化肥和剧毒农药的施用量,遏制地下水污染加剧的势头。

2.2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1)农村固体废弃物治理。农村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指农村生活和生产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参照城镇固体废弃物处理方式,对农户的固体垃圾实行以自然村庄为单位,集中收集处理。设立自然村垃圾卫生保洁员,负责农户垃圾的集中、分检,把垃圾分成能回收利用的、可堆沤还田的、有毒有害不可利用的等三类分别处理,最大限度地削减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主要是农户生活洗漱用水。治理方法以能过污水收集管网进入污水处理池,可集中亦可分户处理。生活污水处理流程:暗管沉淀池厌氧池兼氧池过滤池缓冲区(湿地、农田等)水渠。

(3)养殖业污染源治理。这类污染主要是农户畜禽养殖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以及水产养殖业对环境的污染。①一般农户人畜禽粪便处理流程:粪便池(禽舍、畜棚、厕所)沼气池农田。②大中型畜禽养殖场粪便处理流程:畜禽粪便干湿粪分离。

(4)水产养殖对水体污染的治理。提高饵料和药品利用率,减少投饵和用药量;设置增氧机;通过种植水生植物、撒播光合细菌,吸收降解和转化水中氮磷和有机污染物;定期清淤,减少鱼病进而减少施药量。

篇(6)

〔关键词〕:地下水、污染、污染源、污染途径、预防措施、治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U99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全广西地下水资源的分布和使用状况

广西地下水淡水天然水资源补给量为755亿立方米/年,可开采量为273亿立方米/年。北海市城市供水水源以地下水为主,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玉林市、河池市、百色市等城市也以地下水作为辅助供水水源地,大部分农村人畜饮用水水源以地下水为主。根据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的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地下水水情通报》,分别对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北海市、玉林市、河池市、黎塘镇等测区进行地下水开采量调查,地下水总开采量为1.967亿方/年,其中孔隙水0.6583亿方/年,占地下水总开采量的34%,岩溶水1.283亿方/年,占地下水总开采量的65%,裂隙水0.0261亿方/年,占地下水总开采量的1.0%,由此可见,广西地下水开采主要是岩溶水开采,其次是孔隙水,裂隙水极少,年地下水开采量约为可开采量的0.72%。

地下水主要污染源污染途径

向水体排放或释放污染物的来源和场所都称为水体污染源。从行业类型来看,目前我国地下水污染源普遍存在的有工业污染、农业污染、生活污染和自然污染。

(一)、工业污染

工业污染源主要是指工业“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工业建设突飞猛进,建设了一大批工业,工业也成为了带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部分工业因废水、废气、废渣没经过严格处理就直接排放,导致地下水受到污染。

(二)、农业污染

农业污农业污染源主要包括剩余农药、化肥以及不合理的污水灌溉。中国农业面源污染日趋严重,据有关部门统计,中国有机氯农药年施用量为862300t,有机磷农药242600t,平均施用强度10.8kg/hm²。灌水与降水等淋溶作用造成地下水大面积农药与化肥污染。另外,中国有污水灌溉农田近1330000hm²,农灌污水大部分未经处理,约有70%~80% 的污水不符合农灌水质要求。每年由于污水灌溉渗漏的大量污水,直接造成污染地下水,使污灌区75%左右的地下水遭受污染 。

(三)、生活污染

生活污染源主要是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一方面,目前生活垃圾主要采取填埋的方式,随着日晒雨淋及地表径流的冲刷,其溶出物会慢慢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另一方面,生活污水不能有效处置后排放,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生活污水有的直接排入附近水体,有的通过化粪池直接渗漏,对地表水和地下水均产生影响。

(四)、自然污染源

在有些地区,由于特殊的自然环境与地质环境,地下水天然背景不良,有毒有害成分超标。根据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调查统计,中国部分地区分布有高砷水、高氟水、低碘水等。由于地下水部分含水层会起补给作用,甚至有些会流出地表,汇入地表江河,这些都会造成其他水体的污染。

地下水污染带来的危害

地下水污染不仅会导致传染性疾病等社会公害的发生,还会因其失去水资源的经济和生态价值而加剧水资源的短缺和紧张的局面。严重制约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危害人体健康

地下水的污染,直接影响饮用水源的水质。当饮用水源受到合成有机物的污染时,会导致腹水、腹泻、肠道线虫、肝炎、胃癌等很多疾病的发生。特别是人们饮用受硝酸盐污染过的地下水后会导致癌症,还可能引起高铁血红蛋白症,导致患者死亡。疾病会给广大人民的身心受到很大的损害,同时也增加了巨额医疗费用。地下水污染严重区有可能导致雌激素增加,影响人类的繁殖能力,造成自然流产或先天疾病。

(二)、降低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很多地区的农民有喜欢用污水浇灌农作物的习惯,以为污水相当于粪池里的水,适合农作物需要的营养成分。其实不然,当农作物吸收污水废水和化肥肥料中过量的氮素时,这些有害的氮素会降低农作物受机械损伤的抵抗力,降低农作物的质量,减少香力和冬季的耐藏力,还能降低某些农作物的养分。

(三)、加速生态环境的退化和破坏

地下水受污染造成水质恶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巨大的。污染物排入水体后,对鱼类和生物生长造成危害,甚至造成某些生物的灭绝。由于水生物的减少或灭绝,破坏了水的生态平衡,加剧了水生态环境的恶化。

(四)、造成经济损失

地下水污染对人体健康、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都表现为经济损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曾对我国118个大中城市地下水的监测资料进行过分析,因水污染给我国水资源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约377亿元,其中地下水污染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占二分之一左右。可见,地下水污染带来的经济损失是巨大的。

地下水的污染的防治措施

综所上述,地下水污染给人类带来的危害是巨大的,使我们不得不重视地下水污染的预防措施和治理措施,只有做好防治措施,我们才能保证地下水源的质和量。地下水防治措施应采用多种手段,进行系统分析的方法,全面控制水污染。

(一)、预防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水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如《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信息媒体及培训班等不同宣传手段,提高全社会对地下水污染带来的危害的认识,增强全民环境意识。

2、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

加强环境地质的科学研究,尽快摸清各地区水环境容量,并以其指导规划和建设。如工业布局要综合考虑水环境承载能力,在水环境容量超负荷地区,要严格控制高耗能、重污染工业的发展,对县属中小型企业及乡镇企业要严格管理,不能只考虑地方经济利益而弃环保利益于不顾。建立排污许可证制度,新、扩建企业必须执行“三同时”,使环保与建设同步或超前进行,对污染严重又不能治理的企业应限期转产或搬迁。

3、建立和完善水质监测站网,加强水质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逐步建立和完善水质监测站网体系,对重点污染地区进行重点监测,系统掌握城市地表水、地下水水质的污染发展变化及动态特征,为保护水环境提供科学依据。当发现地下水水质指标有明显变化或不达标时应立即从源头上查明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或治理措施,使地下水水受污染得到及时控制和治理。

4、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现行的《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规定》、《城市供水条例》等都对地下水资源的保护作了规定,但是一般重点都放在地下水的水量保护,而对地下水的水质涉及不多,也没详细的规定。因此,建议出台地下水水质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特别重点加强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处罚。同时,由于各地区水文情况存在的差异,不可能按同一方法、同一标准来保护地下水水质,所以各地区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出本地区地下水资源的保护标准。

(二)、治理措施

首先应查清现状,了解当地的污染源渗漏污染基本情况,分析各种污染物的具体来源(工业、农业、交通、建筑、垃圾掩埋等),要认真、负责地查清和分析污染源,不管涉及到什么企业和什么人都依法办事,淘汰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和追究排放不达标污物的个人法律责任,不涉及违法的对其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停止污染物的排放,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污染源来源的问题。另外,对已造成污染的水域实行分类、分批综合治理。

1、工业体系

在工业体系中对污染源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加强污染物流失总量的管理,以污染物流失总量为管理指标,把环境要求变成指标,对于工业“三废”采用先进技术,改进生产工艺,采取无污染或少污染的新工艺,应用闭路循环模式把工业“三废”的污染消化在生产过程中。建立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达标后方可排放到自然界中。

2、农业体系

在农业体系中使用高效的灌溉技术和科学的耕种方式,寻求科学合理的施药施肥方法,尽量少施化肥、少施农药,将传统的漫灌模式改为喷灌或滴灌模式。严禁使用渗井、渗坑排污,污水沟、渠要能防渗。对于还使用渗井、渗坑、自然渗漏的化粪池和清污河流制下水道排污的城市尽可能清除和改造,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浅层地下水受污染。

3、其他措施

对于通过人工补给而被污染的地下水,应采取强排方法使其稀释和净化;对于某些水文地质情况特殊的地区,可通过改变地下水径流条件,加速水的交替循环,以达到改善水质的目的。同时,也可对污染的地下水采用防渗墙或防渗帷幕进行堵塞或截流,通常应穿透含水层直达隔水层。综合利用各种措施和技术进行组合,合理经济的治理地下水。另外,可通过某些非直接治理措施以达到治理的目的。如广西正在开展的城乡清洁工程及“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使城乡及农村环境清洁了,可以大大减少生活污染源及农业污染源对地下水造成的污染。

五、结语

篇(7)

关键词:矿山建设;地质灾害;沉陷

中图分类号: P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对能源的需求量也急速增加,目前解决能源问题主要方式仍是增加各矿产的开采量。由于大规模和不合理的开发,出现了一系列的矿产灾害,严重危害到矿山工作人员及附近的居民人生安全。为了保证矿山建设开发的安全性、科学性,应在矿山建设中做好灾害的分析和评价,及时采取有效的灾害防治策略,实现矿山建设的安全运行。

一、矿山建设中主要存在的地质灾害类型

1、地表沉陷

地表沉陷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矿山地质灾害,矿山建设中造成地表沉陷的成因有两类:第一类,在采矿过程中未合理的设置矿柱支撑,开采过程中,使得矿井支撑失稳,导致矿井塌方,造成地表塌陷;第二类,在采矿的过程中含水层中的地下水被大量抽走,造成地下水位不断下降,使得含水层重新固结、压密,体积减小,从而引发地表大面积沉降。

2、边坡滑移

对于矿区边坡来说,由于土体和岩层具有各自的结构面,当人工开挖面的产状与原岩层形成不利组合面时,往往受到自重或雨水等因素影响,造成边坡上方岩土体的下滑。在矿山建设中对于边坡的防滑不到位,导致岩层的下滑力大于防护设施的抗滑力,形成滑坡事故。尤其在露天矿的开采中,由于不合理的开采,边坡下滑现象比较严重。

3、岩爆

岩爆是由于岩体中聚积的弹性势能被突然释放之后导致岩体崩裂弹射的现象。在矿山建设中主要存在的是坑内岩爆,因为矿坑周围和顶部的岩层在长期受到地壳的作用力而被强烈的挤压着,在矿山开采中一旦使岩层出现自由面,那么岩层应力就会瞬间释放,很多大量的岩石裂成碎块,同时向四周喷射。这种情况在地壳活动比较频繁的地区较为常见,坑内岩爆的发生往往会给矿山建设和开采工作带来非常大的灾害。

4、矿坑涌水

矿坑涌水是矿山建设中主要的水文地质灾害,由于矿坑涌水的爆发性较强,对整个矿山建设的影响严重。产生矿坑涌水的主要原因分四种:第一,在采矿的过程中对于矿坑涌水量的设计不到位,未做好有效的防范工作;第二,在采矿过程中打穿蓄水层,地下承压水产生喷涌;第三,在采矿的时候遇到地下暗河或蓄水溶洞,使得大量的水进入矿坑之中;第四,矿坑周围的排水设施不到位,遇到大量地面水聚积的时候排水不畅,导致地面水大量涌入矿坑,淹没矿坑。

5、水污染

矿山建设往往引发水污染灾害,造成水污染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在矿山建设中,对地质结构造成了破坏,蓄水层的原有结构不复存在,地下水位将会发生比较大的改变;第二,在矿山开采中,产生大量的重金属物质,物质进入到地下水中,对地下水产生污染;第三,由于矿山废渣的处理不当,经雨水的冲刷,矿渣表面的有害物质进入地表河水中,造成河水污染。

二、矿山建设中地质灾害的防范措施

1、地表沉陷的防范措施

地表沉陷主要因为采空区的出现导致的,由于地表沉陷的危害性较大,要注意采用防范措施合理性。第一,在矿山开采中应合理设置支撑柱,做到边开采、边支护,防止矿顶坍塌,并做好监测记录;同时对废弃的采空区应进行回填。例如,在煤矿的建设和开采中,大量堆放在废渣区地煤矸石可以有效回填到采空区,这样既减少了煤矸石对环境的污染,同时也保证降低了矿区地表沉陷发生的概率。第二,对已经形成的沉陷区,应该积极采用治理措施,在沉陷区做好防水措施,防止水进入沉陷区扩大沉陷的范围。

2、边坡滑移的防范措施

在矿山建设滑坡的防范中可以根据造成滑坡的原因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第一,采用降低岩石剪应力的方法,包括整平斜坡角度、修筑挡土墙以及打防滑桩等等。整平斜坡角度主要是为了减小岩体滑坡的势重,如果边坡的高度较大,可将整个边坡分段治理,形成阶梯状,从而减小岩体滑动。修筑挡土墙就是在可能滑动岩体的前方修建挡土墙,防止岩体的滑动。在修筑挡土墙时,需要注意两点:首先要挡土墙底部应设置在滑动面以下的稳定地层中;其次要保证滑动岩体中的水能及时排出,在挡土墙之后要设置排水设施。打防滑桩指的是在滑动岩体内部打桩,桩端应置于滑动面以下稳定地层中,从而防止岩体的滑动。第二,改变岩体的物理性质。地下水和地表水对岩体物力性质的影响是比较严重的,要防止岩体滑坡可以通过排出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方式进行:在地表修建截水沟来拦截滑坡上方地表径流;修筑排水沟从而有效排除地下水,降低岩石中的含水量;修筑排水巷道将滑动岩体中的地下水有效排出。

3、地下水防治措施

矿区地下水防治中主要重视三点:第一,在矿山建设前应进行水文地质勘查,对矿区内的水文地质条件进行准确的了解;第二,对于已知含水层应该设置超前探水孔,从而得出含水层的厚度和位置,设计和施工中采取具体的治理措施。目前在地下水防治中主要采用的防治技术有两个,一个是排气压入浓密泥浆的方式仰视探水注浆孔埋设孔口管技术,另外一个是使用钻孔加设防突防喷装置。

4、水污染防范措施

在矿山建设中水污染的危害性不可小视,防治水污染要从以下几点做起:第一,要合理处理矿坑废水,应在矿区内设置废水处理站,对废水应采用沉淀、生物技术、化学技术进行处理。第二,严格控制采矿中有毒物质的堆放,一些含有毒素的物质应该隔离堆放,在雨天要做好防雨措施。第三,加强矿区的绿化,提高植被覆盖率,起到净化地表径流的作用,同时也能防止泥石流的产生。

结论:

总之,由于地质、水文条件和开采方案的不同,矿山建设往往引发地表塌陷、边坡滑移、岩爆、矿坑涌水、地下水污染等灾害,因此,在矿山开发前必须做足矿区的水文、地质调查,对开采方案进行分析、论证,并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地质灾害进行预测,根据各灾害的类型和危险性,制定相关的预案措施;同时,施工中严格按照设计开采方案进行施工,对各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教育和处理事故应急培训,真正实现矿山开发的科学性、安全性和经济性,为社会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屈秋楠 浅谈地质灾害危险性分析与防治措施[J]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03)

[2]赵金亮,崔春香 莒山煤矿矿山地质灾害及成因分析[J] 煤,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