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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信调查报告精品(七篇)

时间:2022-04-29 08:26:51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授信调查报告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授信调查报告

篇(1)

【关键词】内部审计;信贷业务;发展;监督作用 

信贷资产质量是指银行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手段和多种工具,将多方筹措和聚集的资金,采取不同形式配置和运用后所形成的资产存量在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方面综合体现出的经济指标所包含的约定俗成的内容。 

信贷资产质量优劣决定着商业银行利润来源的核心比例,其操作风险也是银行最大的潜在风险。当前,部分商业银行由于历史遗留及当前经济形势的影响,局部地区和领域信贷风险频发、不良贷款反弹加速。如何遏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占比增加,化解不良资产风险,防止前清后增现象的产生成为当前商业银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除却外部因素影响,从银行自身方面来看,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缺少健全的信贷约束机制。首先,商业银行在信贷资产质量管理方面存在很大缺陷,表现在“有章不依”,贷款制度执行不到位,贷款“三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其次,目前许多机构现有信贷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且个别人员法制观念非常淡薄,违章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人为造成信贷资产损失;最后,缺乏一套嚴密的再监督机制,信贷人员在业务操作过程中难免会存在制度理解不透彻,执行偏差,未严格执行贷款政策的现象,这也是造成不良贷款增加的一个重要因素。 

纵观不良信贷资产成因,强化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显得至关重要。内部审计部门独立于单位内部其它各职能部门,接受本单位最高领导决策层的直接领导,并独立开展工作。同时,内部审计是一项管理活动,它独立评价一个组织的操作系统的充分性、有效性,因此信贷内部审计的目的便是促进商业银行改善内部经营管理,合理使用信贷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率。 

依据工作安排,商业银行内部会不定期的开展不同形式的信贷检查,包括专项的、全面的,侧重点也会有所不同。商业银行由于各自服务领域及对象的区别,造就了各银行主体信贷产品自身特点的差异,有的户数多、笔数少、金额小,这种零散模式下的信贷产品审计起来比较费时;有的户数少、笔数少、金额大,这种数据集中模式下的信贷产品审计起来相对来说就比较省时。针对当前信贷资产管理现状,结合审计工作实践,浅谈一下银行信贷业务内部审计应重点关注的几个方面: 

一是严格审查借款主体资格。首先,关注借款人提供基础资料的完整性,由于信贷产品的多元化,应分别依据不同的制度办法进行审理,查看贷款必备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其次,关注借款主体信用状况,严禁对在金融机构有表内外不良及担保不良贷款等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客户新增授信,法人客户可通过网络相应公示系统查询登记情况及真伪; 

二是审查贷款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面对冗杂的信贷资料,想要快速了解该笔贷款基本情况或许可以从贷款调查报告着手,调查报告是业务人员在对借款资料综合分析及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入手的阐明自己观点的第一手资料,可以说调查报告的质量高低决定着该笔信贷产品发放后的可收回情况,容不得一丝虚假,这就要求客户经理不仅业务素质必须过硬,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而且觉悟必须达标,才能实事求是的进行调查分析;查看贷款调查报告是否包括借款人的资产负债、还款能力和经营效益以及保证人、抵质押等情况;借款用途是否明确、合法, 

三是查看贷款审查审批环节是否达到了控制风险的目的,是否严格执行审贷分离制度,关系人是否进行了回避,有无超权限审批放贷现象。查看贷审会会议记录、表决结果、审批结果是否一致,参会人员是否达到最低要求,最高决策人具有一票否决权,不可有一票通过权。 

四是审查贷款发放是否依正常程序进行,是否存在先发放贷款后审查审批现象,有无逆程序、人为减少程序现象,具体包括:调查时间是否在征信报告时间之后,是否在审查审批之前;合同签订时间是否早于审批时间。 

五是审查信贷合同的合规、有效性。查看合同文本是否为有效文本,合同金额、期限、利率、支付方式、还款方式等内容是否与贷款审批内容相符;信贷业务合同是否在授信有效期内签订,合同期限是否超出授信方案的期限控制;借款主体、担保主体签字笔迹是否前后一致。 

六是审查贷款集中风险,有无向一个或一组关系密切的借款人超比例发放贷款。自然人客户家庭成员采集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同一家庭成员分别有授信的情况;对存在关联关系的法人客户是否进行统一授信管理。 

七是分别依据担保方式查看担保是否有效、合规。自然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收入稳定,信用良好,具备担保能力;抵押物法定所有权是否有效,抵押物是否处于被监管状态,是否为允许自由买卖的财产;质押物是否排除不接受质押的质押物范围,抵质押物是否具备有权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抵质押声明; 

八是审查贷后检查频率、贷后检查内容是否合规。是否按规定执行了首次贷后检查及日常贷后检查,各项内容是否填写齐全,贷后检查表是否双人进行了签字,是否及时关注到了潜在风险隐患。 

九是审查贷款逾期的催收频率是否符合规定,催收是否有效。对于逾期贷款,借款人、担保人在催收通知上的签章要和合同文本上的签章比对,防止虚假催收;对不能正常催收的,是否采取了公证、公告、邮寄等方式进行,是否根据情况及时采取了诉讼、仲裁等保全措施。 

篇(2)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信用经济”已成为建设市场经济重要基础工作之一,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相比较,我国信用体系当中最为薄弱,最为滞后当属征信体系。本文试就健全我国征信体系建设当中的几个问题谈点浅见。

一、征信体系的构建模式

世界上大多数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一般都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制度,有两种比较典型的征信制度模式,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模式,另一种是以欧洲大陆国家为代表的模式。

美国的征信体系采取比较完备的市场化运作。亦即征信主体在完善的法律制度规范之下,按照市场规则收集、提供、相关征信资料,为其他各类市场主体服务。由于按照市场化模式运作,最初征信市场的竞争十分激烈。激烈的竞争,有助于信用信息供给的充分性,激活征信主体的创新能动性与积极性,但在全社会联合征信体系运作的层面上,也会加大交易成本,好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竞争,全美3000多家竞争者,通过相互兼并,形成了目前的三大联合征信公司。这三大公司各自拥有一个覆盖全美的数据库,完全以第三方信息服务中介的身份为金融机构、授信商业机构和消费者提供服务,最终形成美国模式的征信体系。

相比之下,欧洲模式属于比较典型的政府推动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基本上是由央行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出面,深度介入征信体系与信用管理的各个层面,各种征信中介机构以及资信评估机构实际上都是政府的附属。例如欧洲各国的信用局,从形式看有相当一部分的非国有的,但其运作受到政府的深度干预,信用局的很多信息来源都是政府部门直接提供的,如法院、税务部门、审计部门等。而欧洲征信模式当中的一个核心组成部分:公共信用登记系统,则基本上都是由中央银行直接控制并经营管理,该信息登记系统主要为金融监管部门服务,同时也为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十分详细的信用信息。

比较美国与欧洲两种模式,美国的高度市场化运作模式比较符合市场经济内在要求,可以长期保持内在的活力与相对较高的效率、满足社会各界对征信业务的需求,但这种模式是随着整个市场体系发育而逐渐形成的,对于所依托的市场机制的要求条件较为严格;而欧洲模式属于典型的政府主导模式,其优点是可以按照政府的意图在较短的时间内建成覆盖全国的征信网络体系,功能可以按照政府偏好来设计,缺点是政府的初始投入较大,为全社会服务效率有可能较低。

我国目前构建征信体系所采取的模式,基本上属于欧洲模式,即政府主导模式。据了解,几乎所有商业银行都把查询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作为审查贷款必经环节。可见,政府主导模式的征信体系及其组织架构比较适合我国目前的基本国情。其基本依据与判断是我国的市场体系还不是很健全、市场中介体系发育比较滞后,在短期内难以形成有效的市场化信用信息供给,而部分机构与部门(主要是商业银行、中央银行及金融监管部门)对信用信息的需求又非常迫切,在这种条件下,由央行作为主要的组织者来推动征信体系的建设,不仅可以节省时间成本,在全国迅速形成一个征信体系的网络,而且可以有针对性的提供相关征信服务,满足有关部门的需求。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这种模式的潜在弊端:首先,需要大量的政府直接投入来建设、维系这样一个体系的运转,随着这个体系的覆盖面越来越大,政府的直接投入将呈几何级数增长,一旦后续投入不足,这个体系的建设与运作将会陷入困境。根据我国目前中央与各地的财力来看,目前承担这笔投入负担的难度还比较大。其次,政府主导模式虽然在初期建设阶段可以节省时间成本,但其运作过程容易产生行业垄断以及效率低下的问题。第三,由于竞争不够充分,征信服务的供给难以满足信用经济条件下社会各界对征信体系全方位、多层次的需求。第四,政府主导的征信体系一般都是基于授信主体来构建的,这种模式的一个天然缺陷就是难以较为彻底的解决信用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与征信体系的设计初衷是有矛盾的。因此,在构建我国征信体系的过程当中,初始阶段可以采取政府主导为主的思路,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要尽可能借鉴美国模式的优点,逐步培育第三者征信主体与征信市场,形成信用交易各方相互制约、相互激励的机制。美国模式征信体系运作过程表明,征信机构只有成为贷款人身后的信息提供者、决策支持者,而不是贷款人和借款人之间的利益平衡者,才能使整个社会征信体系的效率得以充分发挥,这一点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从更广泛的意义上看,构建征信体系不仅仅是为了解决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且还要进一步市场经济活动所有相关主体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这应当是我们构建征信体系的基本出发点。所以,在构建我国征信体系的过程当中,应当充分借鉴欧美两种模式的优点,在此基础上还应当结合我国的国情探索与创新,最终形成一个为建设我国信用经济体系服务的、支撑我国市场经济健康运作的征信体系。

篇(3)

关键词:商业银行 授信申报 信息真实

在当前经济下行和宏观政策调整的新形势下,提高授信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从源头上规避授信风险,最大限度防范和减少资产损失,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收集归纳了银行经常出现的授信申报信息真实性问题,并分析了原因,提出了应对措施。

一、授信申报信息真实性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授信申报资料信息失真

在当前经济下行、企业资金链紧张的市场环境下,针对商业银行的各种造假和欺诈行为呈高发态势,通过假项目、假合同、假证明、假报表、虚增注册资本等方式套取银行信用的事件不断发生。

1.企业财务报表不真实。不少企业存在隐瞒对外担保、虚增长期投资,报表年度间数据不衔接,关联企业的交易信息不能相互验证等现象。个别小微企业提供虚假财务报表,隐瞒实际银行负债,降低资产规模,以大充小进行融资,以致财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及风险事项,影响审批人对借款人实际偿债能力的评估以及信贷准入控制。

2.业务贸易背景不真实。相当一部分企业存在银票业务缺乏真实交易背景、贸易融资业务未能体现其自偿性特征、国内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真实性不足等现象,以此套取授信额度。

3.企业虚假注资。不少企业利用第三方资金或关联企业账户之间的临时资金划转等方式进行注资,造成注资不规范,对银行风险限额测算、信用等级评定和授信额度核定产生不良影响。

4.贷款资金支付依据不实。少数企业通过变造支付凭证、套印发票或涂改合同等方式规避银行监管、套取信贷资金,个别企业存在发票领购人与交易对手不符、发票核销日早于开票日、交易对手于合同签订日前已被工商注销等现象。

(二)授信调查评价不实

部分商业银行基层机构信贷业务贷前调查不能客观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行业标准、关联交易、或有负债等事项,部分信息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符。

1.行业标准准入不严格。部分基层行规避国家和地方有关限制类和淘汰类行业的授信限制,如对从事行业为批发零售业借款人申报为制造业,高评借款人信用评级或对生产经营扩大的客户未及时调整规模等级,得出的评级结果无法合理识别、度量客户信用风险情况。

2.关联企业识别不充分。部分基层行在审查企业客户隶属关系或控制关系情况时,不能识别隐性关联关系,造成企业规避关联企业统一授信,能分别从同一银行或不同银行获得授信,目前无需纳入集团授信范围,整体上可能增加授信总量,容易导致多头融资及过度授信, 并使潜在的风险逐步积聚和蔓延。

3.对或有负债的揭示不到位。或有负债是基于或有损失事项而存在的一种潜在债务。这种债务以过去或现在存在的事实为基础,而不是人为的任意猜测;它是否能够转化成真正的负债不可确定。不少基层行在对贷款企业进行财务分析时,仅仅分析会计报告中揭示的会计事项,未对会计报告外的重要事项进行分析。或有负债一旦转化成真正的负债,对企业的盈利能力、营运能力特别是偿债能力都将产生直接影响。

二、授信申报信息真实性问题的理论分析

根据信息不对称理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各类人员对有关信息的了解是有差异的;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人员,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贫乏的人员,则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在金融市场上,货币资金需求方与货币资金供给方所掌握的信息资源往往是不同的,前者要远大于后者。企业对自身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产品市场份额及其信贷资金的配置风险等私人信息真实情况都有充分的认识,而银行则较难获得这方面的真实信息。银行作为公众性企业,其许多信息,诸如授信政策、风险偏好、审批流程等重要信息基本上是透明的,企业对银行尤其是上市银行的信息掌握得比较充分。他们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企业拥有私人信息,处于优势地位,银行拥有公共信息,处于劣势地位。

在对信息占有的不对称性情况下,我国商业银行与企业之间往往经历着重复博弈的过程。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有可能向银行粉饰自己的财务报表,故意隐瞒甚至谎报自己真实交易背景、关联状况、负债情况、偿债能力、还款意愿等私人信息,传递对自己有利的信号,积极争取贷款审批通过。银行当然也不会轻易相信这些信息,并会通过收集大量行业、地区、市场方面信息及通过征信系统、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等措施对企业财务及风险状况进行甄别。即便如此,也无法得到企业完全的真实信息,更何况随着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的变化,企业财务及风险状况都会随时发生变动。重复博弈的结果必然导致两种后果:一是授信合同签订前银行的逆向选择。就是银行不得不考虑通过提高利率水平来增加预期收益,试图覆盖因为信息不对称增加的成本,但客观上会造成高风险偏好的不计成本的企业将低风险偏好的企业逐出市场;二是交易发生后借款人的道德风险。利率提高的事后效应极可能诱使企业选择高风险的投资项目,并可能出现坏账损失。最终由于信息失真,信息披露不完全,造成信贷市场行为扭曲。

除了银行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外,还存在银行内部信息不对称。银行上下级机构之间以及管理层与客户经理之间存在相互博弈的文化,制约了银行政策和程序的制定及其执行的效力。借款企业的财务状况、信用风险、经营风险、抵押物真实价值、保证人担保能力等信息是否充分披露,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经办行客户经理工作努力程度,这种工作努力程度就成了客户经理的私人信息,与管理层形成信息不对称。同时,少数基层行为了拓展业务,希望授信项目尽快获得上级行审批通过,也经常会隐瞒企业真实财务情况或夸大企业的偿债能力,有选择性地反映企业信息,造成银行上下级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信贷管理行为扭曲。

三、加强授信申报信息真实性管理的对策

(一)解决商业银行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

商业银行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主要原因是企业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如果有健全的企业信息披露机制,很大程度上就会避免商业银行逆向选择行为,减少信贷市场交易价格的失真和扭曲及市场的无效率和低效率,减少银行的信贷损失。但是,即便是对上市公司,证监委制定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人也很难得到动态的详尽的真实信息。因为信息披露通常分为自愿披露与非自愿披露,自愿披露源自于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后会取得相应的好处或利益;非自愿披露在于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后不能取得相称的好处和利益,甚至相反。上市公司尚且如此,其他企业更是这样。所以,作为商业银行,对企业自愿主动信息披露不能苛求,关键是在提高自身信贷风险管理水平上下功夫。

1.完善信贷管理信息系统。我国商业银行基本建立了信贷管理信息系统,但在信息的全面性、真实性和时效性方面还远未达到高效的标准,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是要保证系统基础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尽可能多地收集宏观经济、行业经济、地区经济、产品市场及有关金融、法律等综合信息;借款人信用记录、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贷款资金使用情况、抵押品、保证人情况等客户信息;信贷业务所有合同资料等信贷业务信息。二是要保证系统基础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对借款人提供的信息只能作为参考,只有经过仔细甄别后才能输入系统,并且对输入系统信息的可信程度划分不同等级,作为审批决策参考。三是保证系统基础信息的时效性,在瞬息万变的市场化经营环境中,借款人的情况是多变的,银行应该掌握和了解这些信息,及时更新有关信息,确保信息质量。

2.做实授信申报信息真实性调查。一是透过现象看本质,还原企业财务真面目。通过横向、纵向分析客户连续三年的财务数据,对比各报表之间、报表科目之间的钩稽关系等方式揭示客户财务风险。二是理顺企业关联关系。通过网络查询资讯、对比关联企业之间的报表、分析各关联企业所处行业的性质等方法理清关联关系,揭示关联方是否存在通过虚假交易虚增销售收入骗贷的风险、是否存在信贷资金挪作他用的风险、信贷资金是否存在流入房地产、高污染行业的嫌疑等等。三是审查现金流量的充足性,确保第一还款来源。企业生产经营是否正常、第一还款来源是否充足关键取决于企业的现金流情况。调查人员往往重视第二还款来源、轻视第一还款来源,认为只要企业能提供足额的担保,就忽视对企业经营现金流情况的分析。孰不知,即便是有足额的担保,如果企业不能用第一还款来源偿还贷款,那收回贷款本息的机会成本也是极高的,一系列的法律纠纷和抵押物的处置风险也将不期而至。

(二)解决商业银行内部信息不对称

基层行客户经理和信贷经营部门直接与企业接触,容易受企业思维影响,贷款调查时更多的是站在企业的高度,加之由于调查人员对信贷政策及知识掌握不全面,难免出现对企业的调查不全面,对存在的风险揭示不充分的情况。另一方面为降低不良贷款或防止新增不良贷款,会出现“借新还旧”或者“以贷还贷”的情况,贷款调查容易出现放宽准入条件,忽视潜在风险的情况,贷款调查报告不一定能真实、全面反映借款人情况及贷款真实用途,造成商业银行内部信息不对称。上级行审批部门和专职审批人需要采取措施,站在不同的角度,揭示调查报告没有披露的内容和风险,弥补调查人员在贷款调查环节的不足,减少信贷决策失误。

1.在上下级行间统一授信政策和风险偏好。让基层行理解审批条线和经营条线的利益是一致的,是共同营销信贷产品的前后环节,揭示风险和控制风险永远是审批人员与经营条线沟通的主题,从而有效强化信贷审批与市场营销的合力,提高授信申报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提高申报材料的质量。

篇(4)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授信管理工作中以案为镜,可以总结经验,警示教育,从而更精准,更实用的指导实践工作。近期,在分行授信过程中就成功利用外部平台信息以及后续深层次调查,否决一笔潜在风险较高的小额贷款。

一、案例摘要

本文将通过在贷款授信过程中,利用了“天眼”、“查询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等外部相关网站,深层次获取借款人以及经营企业相关信息,从而辅助授信工作的案例。旨在说明,在复杂多变的授信管理工作中,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平台辅助授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对实际工作的实用性。拥抱互联网、大数据平台,让信息不对称对授信过程造成的潜在风险降至最低,让贷款风险尽可能向贷前转移,这已经是新时代下,新科技革命下做好授信工作的必然选择。

二、案例介绍

李某系我行老客户,为某食品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平时为人忠厚,在当地口碑较好,配偶为某小学教师。李某曾在2014年,2016年,2017年三次在我行贷取一年期商户保证小额贷款。期间均还款正常,无逾期记录,是我行的优质老客户。2018年4月,该客户再次向我行申请商户保证贷款30万元,提供两名保证人(保证人为当地事业单位职工),贷款用途为原材料采购。随即信贷客户经理到该经营场地进行了现场调查,并仔细查阅了近期的订单,销售记录等情况,并随后在我行企业征信系统内查阅了该企业征信。最后调查结论为该企业目前经营正常,担保人符合条件,企业征信良好,基本符合我行授信条件。信贷客户经理便很快向授信部提交了调查报告。在贷款审查过程中,审查人员在“天眼”查询网站中查询该企业信息时,发现李某正牵扯在一笔合同纠纷案件中,由于李某拖欠广东某公司食品包装盒货款3.5万元半年之久,2018年3月,李某被该公司起诉,现法院已经判决李某限期履行债务。

发现借款人涉及法律诉讼,随后信贷客户经理便进一步跟借款人核实了情况,面对我行工作人员的不断追问,借款人最后承认,今年市场行情不好,公司经营周转十分困难,自己暂时无力承担对外债务,同时,信贷客户经理深入了解得知,借款人民间债务高达十几万,我行随即便否决了该笔贷款申请。

三、案例分析

上述案例就是由于信息不对称,从而导致逆向选择以及机会主义行为。幸好我行授信管理工作者充分利用外部平台及时发现了问题,最终以问题为导向攻破借款人侥幸心理的防线,从而避免了贷款资金损失的风险。

案例中提到的借款人李某,在我行实际业务操作中,很具有代表性,像这样多年跟我行合作,熟知我行具体业务操作流程,且以往还款情况较好的客户较多,容易给信贷人员造成思想上麻痹大意,从而在新的授信过程中造成主观上不够谨慎、小心。

该案例中,信贷客户经理确实基本做到了尽职调查的义务,文中提到,客户经理确实查询了该公司的企业征信,但还是未能将风险彻底暴露。这里面牵扯一个很大的风险点,我行企业征信系统对于企业征信更新具有滞后性,这就是该案例中在“天眼”查询网站中查到的信息却未在我行企业征信系统内查询到的原因。

案例中,当事实问题摆在借款人面前时,很显然,借款人侥幸心理的防线被攻破,和盘托出了经营的真实情况。假设,我行并没有找到借款人痛点,直接跟其了解情况,肯定不会产生预期效果。因此,如何通过问题导向找到借款人痛点,战胜其机会主义的心理也是信贷贷前调查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

四、思考与启示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对于经营信用跟风险的银行业来说,也许一个小小的风险隐患,就可以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在复杂而又多变的市场环境中,如何尽可能将贷款风险前移,充分将风险暴露在贷前。需要相关工作者持之以恒总结经验,提升能力。

篇(5)

当前,尽管部分以城商行、农商行为代表的中小银行制定了同业业务授信的管理办法,并试图将同业业务纳入授信管理的范围,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其原因可归纳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业务部门授信积极性不高

在同业业务授信问题上,尽管风险管理部门从风险管理条线角度出发,通常认为有必要对同业业务纳入统一授信框架进行管理,但业务部门从业务条线角度出发,认为开展同业授信将对发展业务造成不利影响,不愿受到太多限制,积极性不高。之所以产生这种分歧,主要原因是各部门利益诉求不同而导致立场不同,同时,国内金融机构仍处在高度管制状态,近十年几乎没有大规模违约、破产事件,也使得风险管理部门加强同业授信的理由容易受到质疑。

(二)授信的组织架构和流程不适应

在以城商行、农商行为代表的中小银行,同业授信的前台部门常习惯了将业务提交分管领导审批同意的模式,缺乏统一授信的意识,一旦增加独立评审或审批的环节,往往感到业务时效要求难以得到保障。同时,随着异地分行陆续开业,分行的同业业务(主要是票据业务)也随之开展,如何总分支三级架构下开展同业业务,也对授信的组织架构和流程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授信工具缺乏

目前,中小银行对同业授信具备的风险量化工具较少。首先,风险量化工具的使用需要必要的材料,而通常业务部门上报时申报材料随意性大,且多以难以收集为理由未提供。其次,中小银行在同业授信风险管理政策、评级工具、风险限额定量工具较为缺乏。尽管一些银行在审批中引入了不良贷款率等准入标准,以及资产规模等量化指标,但较为单一,无法满足快速、准确的业务需求。

(四)系统支持不足

由于部分银行同业授信的IT管理系统的缺乏,很难得到同业授信执行情况的准确数据,评审、审批和授信后管理失去数据支撑,同时也无法满足业务部门日常需要。

二、部分中小银行同业授信的实践与经验

根据目前中小银行同业业务授信管理的发展水平,部分中小银行摸索出了一套适合自身业务发展和风险偏好的授信体系,提供了一定的借鉴作用。

(一)组织架构及业务流程

目前中小银行在同业授信方面大致上可分为两类模式。第一种模式为同业业务设置了单独的业务条线,在调查申报环节由总行资金部或同业部,以及其他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有的分支行也有申报权),在授信评审、审批环节通常由总行同业部、风险管理部或专门的授信委员会负责。第二种模式则倾向于将评审环节交由公司业务评审部门,审批环节交由统一的授信审批委员会处理,使得同业业务和公司业务的评审和审批集中管理。此外,有的银行居于前两种模式之间,主要是将评审或初审职责交由同业部门或风险部门,或按照授信客户分类进行不同管理。

(二)授信工具及管理

目前中小银行常用的同业授信管理工具包括:准入条件、评级、风险限额等。对同业授信管理较为精细的银行,通常具有较为完善的评级模型,并利用评级数据得到风险限额,对不同的业务品种设定了详细的风险权重,同时对授信材料的收集要求也相应较高;部分银行还制定了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加强对同业授信风险暴露的组合管理。为了有效的进行授信审查审批,各银行均规定了授信的申报材料和报告的格式。从申报材料看,一类是客户基础资料,一类是监管机构及外部机构评级。

(三)同业授信管理

在同业授信的授信后管理和调剂方面,较有代表性的做法有两类,一种类型是交由总行资金部(金融机构部、同业银行部)管理;另一种类型是交由总行风险部门管理。

(四)系统支持

为了实现对授信的日常管理,条件较好的银行引入了同业授信的IT管理系统,并将其运用到授信额度的分配、查询、审批、风险预警和统计等领域。

三、改进中小银行同业业务授信管理的建议

(一)建立同业授信的共识,明确同业授信的目标

同业授信必须得到参与部门的配合,各部门、总分行之间对同业授信要达成某种程度的共识,并根据共识的程度制定切合银行实际的同业授信体系。如果缺乏最低程度的共识,同业授信难以顺利开展。

(二)组织架构和流程的选择

如前所述,银行可以在两种模式中选择并有所侧重。第一种模式,将同业业务作为和公司业务、个人业务并列的独立业务条线进行管理。这种模式的优势是:同业业务的地位得到提升,有利于业务的发展;评审和审批的专业性得到加强,效率较高。劣势是:对部分中小银行而言需要对组织框架做较大变动,整合或设立新的审批机构。第二种模式,将评审和审批环节交由公司业务评审部门处理,使得同业业务和公司业务的评审和审批集中管理。这种模式的优势是:对传统的组织框架改动较小,短期内操作性较强;评审的独立性较强。劣势是:评审和审批的专业性较差,涉及部门较多,授信流程较长;对于审批部门来说,需要承担较多职能,在业务部门强调业务效率时,可能因无法满足产生矛盾。实际上,在两种基本模式中,银行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灵活选择适合自身发展水平和管理能力的方案。

(三)授信工具的引进

建议中小银行加强授信和评级客户资料的收集工作,改进调查报告格式,对需要评级的客户资料,至少收集基础资料、财务报表、基本情况介绍、监管评级等。同时,由风险管理部门同业授信风险管理政策,明确准入条件、类别风险限额、单户风险限额、期限政策、不同类型业务风险权重、集中度控制等要素。

(四)改进系统支持

篇(6)

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女|31岁(1985年6月27日)

居住地:合肥

电 话:183********(手机)

E-mail:

最近工作 [ 2年10个月]

公 司:XX公司

行 业:金融

职 位:融资租赁经理

最高学历

学 历:本科

专 业:金融学专业

学 校:安徽大学

自我评价

具有扎实的金融学专业知识基础,熟练掌握融资流程和专项业务知识;已有5年投资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经验,熟知融资租赁业务,了解融资租赁业务运作和相关金融市场情况,并有相关业务开展的成功案例;市场拓展、财务分析及综合管理等经验丰富,有良好的计划、控制、协调等能力;掌握融资租赁等金融相关法律知识,已积累了一定的银行及政府社会资源,并有会计师资格;有严谨的策划组织能力及人事管理和沟通能力、商务谈判能力。

求职意向

到岗时间:一个月之内

工作性质:全职

希望行业:金融

目标地点:合肥

期望月薪:面议/月

目标职能:融资租赁经理

工作经验

2010/7—2013/5:XX公司[2年10个月]

所属行业: 金融

业务部融资租赁经理

1.完成公司租赁业务计划制定,并策划市场营销方案和可行的客户开发措施;

2.全面完成公司业务指标,并带领业务团队达成公司既定业绩;

3.在公司授权下代表公司进行租赁业务谈判和报批等工作;

4.与银行、协会等机构积极开展公关等活动,进行市场营销推广,并提升公司知名度;

5.进行业务团队建设,并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合作,维护公司关键客户关系并积极拓展集团性业务等。

2008 /6—2010 /6:XX公司[2年]

所属行业: 金融

业务部 融资经理助理

1.协助融资经理完成客户尽职调查、收集资料、编写授信调查报告;

2.协助经理设计融资方案、设计结构融资产品,设计融资模式;

3.完成公司与银行、信托、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的关系拓展、建立、维持等工作;

4.协助经理进行租赁项目风险审查,并对租赁资产进行有效管理,有效避免损失;

5.积累了良好的管理经验,善于规范业务内部管理,制定相关的管理、业务规范流程和制度。

教育经历

2004/9—2008 /6 安徽大学 金融学专业本科

证 书

2005/12 大学英语四级

篇(7)

(一)联贷联保模式———融资创新风险。受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外需急剧下降,我国推出“四万亿”经济刺激政策。在宽松的资金环境下,钢贸企业通过联贷联保模式获取银行贷款,即由若干个钢贸企业结成小组,联合向银行提出授信申请,每个企业均对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随着政策的不断放松,银行对钢贸企业的贷款额度不断提高,整个钢贸行业进入资金迅速膨胀的阶段。由此,众多钢贸企业开始大肆炒作钢材。但是,自2010年国家出台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之后,钢材价格在2011年出现暴跌,长三角地区的大部分钢贸企业陷入严重亏损和资金链断裂的境地,无力偿还到期的银行借款,而原先提供担保的钢贸大户也陷入“连带赔偿”的困境,钢贸危机全面爆发,商业银行不良信贷资产随之增加。

(二)产能过剩行业———贷款沉淀风险。钢贸圈事件的发生不仅严重暴露了联贷联保模式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风险,也进一步深刻揭示了产能过剩行业给我国商业银行带来的巨大风险。钢铁行业属于产能过剩的行业,但是数据显示,在2001~2010年间,钢铁行业利润持续增长,每吨钢材的平均利润高达300~500元。钢贸行业呈现高利润空间,使其成为各大商业银行争相追逐的对象。众多商业银行向钢贸企业发放大量信贷资金,这些资金大量沉淀,导致钢贸行业产能过剩。在产能过剩背景下,钢贸企业资金流容易出现问题,甚至导致企业破产,商业银行贷款难以回收。

(三)贸易融资变质为融资贸易———表外融资风险。虽然表外融资业务是商业银行的利润增长点,但其引发的风险以及来自金融监管部门的压力,已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需要应对的严峻挑战。2014年6月份爆发的“青岛港事件”是融资贸易风险的集中迸发。融资贸易是当前企业很普遍的运行模式。传统的贸易融资是为了贸易而融资;而融资贸易则是为了融资而贸易。以铁矿石为例,如果企业为了进口铁矿石用于销售、炼钢而续作的融资,属于传统的贸易融资;而如果企业为例融资而进口铁矿石,并相应地囤积铁矿石,则属于融资贸易。债务人信用状况、交易方式、支付方的支付能力以及其他影响交易履行和收款的因素,都可能引发贸易融资风险。

(四)“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操作性风险。“三查”制度,即“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制度。在实际信贷操作中,商业银行信贷人员因业绩考核等原因,重贷轻管,使得“三查”制度流于形式。首先是贷前调查不细致。贷前调查是风险控制的关键性环节,在这个阶段,商业银行信贷人员应深入企业查看、核实相关报表数据。然而在实际信贷业务办理过程中,许多信贷人员仅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文字材料进行风险评估,轻易相信企业提供的报表数据,缺乏对假信息、假报表等的识别,导致贷前调查报告流于形式,报告内容缺乏真实性。其次是贷中审查不严。信贷人员为加快贷款的发放速度,对担保人、借款人、质押物、抵押物等审查不严,容易忽视潜在的信贷风险。再次是贷后检查不到位。许多信贷人员在放款之后就放松对贷款企业的后续管理,仅仅只是定期撰写毫无实质内容的贷后检查报告,并没有后续跟踪企业信贷资金具体流向、企业经营状况等。

(五)过度授信或多头授信———授信风险。商业银行在经营信贷业务时,一方面,由于对企业的授信风险缺乏足够的认识,产生过度授信或多头授信,造成商业银行授信超过企业能够承受债务的能力;另一方面,在企业与商业银行之间发生利益冲突的时候,部分企业通过资产重组等形式逃脱商业银行债务,造成商业银行巨额资金损失。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中国第一家因为不能定期披露报告而遭受市场退市的上市公司。从上市到退市的8年过程中,达尔曼通过一系列精心策划的系统性作弊手段,从股市和银行骗取资金30多亿元,使投者和债权者蒙受严重的损失。

(六)大额占用银行信用———抵押比例不足风险。大额授信客户一般信用需求量较大,同时因为企业本身的规模也较大,容易获得多家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商业银行希望通过向这些大企业发放贷款获取利润,但如果企业抵押物不足,又无法找到有代偿能力的保证人,商业银行就要求企业采取相互连环担保、关联企业担保等形式,这就降低了企业有效资产的抵押比例。这种情况下,一旦企业贷款出现风险,第二还款来源又不充分,商业银行对贷款的追偿难度就很大。

(七)企业超负荷经营———资金缺口风险。一些企业为了追求更大的利润而扩大企业规模,与此相应,企业资金缺口和债务规模也不断扩大。尽管一些企业具有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支持,但如果在经营过程中遇到问题,企业资金流转就会受影响,导致资金链突然断裂。从某种意义上说,企业不是缺少对资金中断的防范意识,而是没有对资金短缺这个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并执行到位。在银行融资占绝对地位的金融大环境中,如果企业过分相信自己的实力和公共关系协调能力,认为企业不会在资金方面出现问题,就很容易错过最佳的解决问题的时机。

(八)银行“经济人”本质———盲目抢贷风险。在发放贷款中,商业银行为了争抢优质企业,往往放松对企业的审查。即使这些企业无法按规定提供财务报表,但是商业银行为了抢占市场,容易陷入非理性状态,不能理性客观地评估企业贷款风险。如,目前许多上市公司、明星企业成为商业银行最高评级的客户,商业银行对这类客户大幅降低授信条件,较少关注企业在社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风险,导致商业银行对企业贷款规模越来越大。如果企业倒闭并退出市场,商业银行就会蒙受巨大的损失。

二、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对联保贷款的风险认知有限,导致过分偏信联保模式。小微企业是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于小微企业规模较小、实力较弱、无抵质押物、难担保、风险高,难以从商业银行获得信贷资金。在这种状况下,联贷联保模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然而,我国商业银行对于联贷联保这种融资模式的风险认知有限,风险意识较为淡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缺乏配套的管理措施。一旦整体联保圈子遭遇不可控制的紧急情况,容易导致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集中爆发。

(二)缺乏对国家经济、产业及行业政策的研究,导致政策风险加大。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稳定发展的阶段,产业结构调整迅速、经济热点变动相对剧烈。若商业银行无法根据我国的实际国情,研究国家经济政策,把握行业发展趋势,而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盲目跟风,不仅会造成商业银行自身的信贷资金投入过度集中形成信贷风险隐患,还会加剧产业结构的进一步失衡及行业的产能过剩,损害国家的经济安全。

(三)贸易融资变质为融资贸易,导致债项信用风险加大。传统的贸易融资是基于真实的贸易背景产生的,其与流动资金贷款等表内业务最显著的不同点,在于贸易融资具有自偿性,即融资所得的资金是用于购货备货,或者用于提前兑现赊销形成的应收账款。相对而言,贸易融资的信用风险低于流动资金贷款。然而,当前很多企业希望利用贸易背景实现融资。贸易融资的整体信用由主体信用和债项信用①捆绑而成。贸易融资背后的自偿性则直接降低了贸易融资的债项信用风险,从而带动整体信用风险的下降。如果债项信用风险可控,那么主体信用风险即便形成且暴露,可能也不会给商业银行造成实质性的损失。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不真实的贸易背景严重影响了贸易融资的自偿性,容易造成贸易融资出现风险。

(四)盲目跟风明星企业,导致银行处于非理性的状态。商业银行容易受虚假报表或合并报表资产规模的迷惑,对大额客户的风险管理意识较为淡薄,普遍对大额授信客户重贷轻管,从而在授信过程中忽略存在的相关风险。特别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商业银行相互之间竞争的日益激烈,很多商业银行因为其他银行的抢客户行为而疯狂跟随,投入大量信贷资金,造成潜在风险。

(五)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导致多头授信、过度授信风险。商业银行没有对彼此之间所拥有的信息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不能全面了解授信情况,导致商业银行授信总量远远超出企业的偿债能力。企业实际用款人可能通过不同的借款主体在同一银行或多个银行进行多头融资,而银行机构无法准确掌握其实际整体融资情况,无法给其界定正确的融资额度,导致过度授信,从而大大降低信贷资产的安全性。

(六)信贷营销理念存在偏差,缺乏专业的风险管理技术。部分商业银行仅根据客户提供的财务报表发放贷款,没有正确评估信贷风险;在具体的贷款流程中,重视抵押担保,轻视第一还款来源,造成不能及时有效地识别和防范企业存在的早期风险。有些商业银行缺乏专业的风险管理技术,在客户选择方面缺乏科学的标准,盲目追求明星企业,贪大求全,跟风放贷,增大商业银行信贷风险。

(七)信贷文化缺失,导致形成错误的信贷风险管理理念。信贷文化包含商业银行的价值取向、管理方式、沟通方式、信贷人员的培训等,这是影响商业银行经营绩效的重要因素。当前部分商业银行信贷文化缺失主要表现为重视信贷而缺乏管理,在信贷资金发放后,很少对客户信贷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调查,或是缺乏对客户的重大管理决策进行必要的检查、监督和参与。这种做法会导致信贷资金的使用失控,进而增加不良贷款。同时,部分商业银行信贷流程过于注重形式。在发生不良贷款时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不够,导致信贷人员在办理业务的时候只重过程不重结果。

三、完善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对客户的信用评估,建立健全风险评定制度。首先,要完善客户的资料,定期整理客户的财务报表,加强对客户信用程度进行评估,防范客户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负面影响。其次,要根据借客户资料评定客户信用等级,确保信贷审批决策的科学性。再次,要加强对信贷审查和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完善信贷审查和监督人员的考核机制,提升其业务素质。

(二)培育健康的信贷文化,树立审慎的风险管理理念。信贷文化是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工作中所形成的价值取向、行为规范。商业银行应注重信贷文化建设,增强员工的认同感,引导员工形成共同的价值理念,准确理解银行的使命、目标,在共同的理念指引下,激发个人的才干,使企业的效益与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起来。要全面增强员工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风险意识和团队精神以及对信贷风险的敏感性,提高信贷业务操作的规范性。健全商业银行内部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赏罚分明。完善商业银行风险预警机制,在发放贷款之后,要加强信贷后续跟踪和监督管理。

(三)严格规范贷款行为,避免盲目跟风。在同业竞争方面,商业银行要清醒地判断市场风险,坚定“安全第一”的理念,加大风险管理,确保风险可控。首先,要加快转变营销思路,避免“垒大户”盲目贷款,导致贷款集中度过高,埋下风险隐患。其次,要改进信贷管理方式,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实施多方位的营销战略。

(四)坚持风险底线,防范贷款挪用。贸易融资必须基于真实的贸易背景,这是行业的底线,也是监管的底线。在实际操作中,商业银行要将“三查”制度贯彻执行到位。在贷前调查阶段,信贷人员要对企业审慎调查,确保企业贸易融资需求是基于真实的贸易背景。在贷中审查阶段,信贷人员要严格把控每一个环节,确保不出现操作风险。在贷后检查阶段,一要加大对融资所得资金使用的跟踪力度,防止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挪用资金或者任意改变融资用途;二要推动信贷人员认真收集贸易融资项下的增值税发票和货物收据,定期到企业现场进行走访调查,确保贸易背景的真实性。

(五)建立抵押二级市场,完善贷款担保制度。美国的贷款担保制度比较成熟,设立了融资机构与二级抵押结构,并建立了抵押保险,使借贷人具有还清债款的能力。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贷款担保制度,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健全抵押担保制度。首先,应该完善抵押二级市场,使信贷主体可以方便地抵押物品或者及时变现。其次,国家应进一步健全政策性担保机构。再次,政府应该出台相应的法规或实施办法,明确超过标准额度的贷款,政策性担保机构可为其提供担保。同时,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应建立合作协议,将贷款与保险相结合起来,使商业银行贷款安全性获得充分的保障。

(六)注重信贷授信管理,加强企业之间的风险控制。首先,对企业之间的客户内部结构、资金运转、企业间交易、互相保护、相互投资等,要加强调查分析。其次,要加强信贷授信管理,特别是对于产能过剩的企业,在信贷授信之后,要持续跟踪贷款资金流向,观察客户接受贷款后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担保能力的变动情况。

(七)根据我国实际展情况,完善联贷联保模式。对小微企业发放联保贷款时,可选用商会联保模式和行业协会联保模式,依靠商会和行业协会的影响力和整合优势,更有效地管控风险。然而,这两种模式具有明显的缺陷。商会和行业协会的主要成员很多时候就是该模式的直接受益人,具有过度融资的冲动。一旦出现风险,商会和行业协会的担保就形同虚设,无法起到实质作用。因此,我国的商会和行业协会必须成立一个由内外部共同监管的部门,保证其能够真正担负起筛选客户、协助把控、降低风险的作用。此外,联保模式的成功推行需要严格的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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