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3 13:42:49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中级职称申请书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一、你想做什么?__研究目的
你为什么要做?研究意义和立论依据
你如何去做?__研究方案
你以前做过什么?__研究基础
提高命中率=水平+技巧(选题、填表)
选题:
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
结合国家需求,严格符合指南
结合自己积累及特点(不赶时髦)
注意创新、注意学科前沿、交叉和科学意义
避免重复(已立项的重点重大项目)
有限目标(三年时限,突出重点)
新概念要多费口舌,学术用语要准确,语言表达要具体,防止空泛;写申请书必须采用一种说服评议人对你将要开展的工作产生兴趣的方式去组织整个申请书。申请书的思想要清楚、明确、严谨,逻辑性要强;书写要突出创新点,要有连贯性、前后照应;不写错别字,要使你的申请书能充分、真实地反映出你的学术思想、水平和研究能力,使参加评审的科学家对你有一个较全面的了解,给你的申请投上赞成的一票。
由于国家基金申请竞争激烈,使得申请人的表达能力、说服能力和申请经验几乎摆在与项目本身的学术价值处于同等的重要地位,有了好的想法、高的学位、出色的文章并不能保证一定能获得资助,所以申请人对同行评议过程及对评议专家
评议的重点和要求的了解,对申请书的清晰写作的掌握也是申请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国家基金申请要求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提供以下4方面的信息:
(请按申请书中的填报说明来填写申请书)
1.简表按《简表填写要求》填写
2.《立论依据》__要充分、合理
特别是要引人入胜、要有近期的文献引证,国内同行的工作要尽量引证,避免过激的评价别人工作。
应说明开展此项工作的研究背景,分析以往研究工作的进展和存在问题,表明你将对那一问题展开研究,或你在工作中遇到了什么新问题和发现了什么新现象,而需要进一步进行研究,将这些信息资料收集全进行分析,以证明你对问题的选择和分析是正确的。必须充分重视所提出问题的创新性。选准了研究问题后,要讲清楚通过你的研究工作将会给本研究领域贡献什么,增加那些新的认识。
3.《研究方案》
这是申请书的核心部分,许多申请人容易忽略它,据统计数据发现50%以上的申请项目均存在这方面的问题,如不合理、不可行、不具体、非最佳等等。我校是63.7%,未资助课题问题出在这里。
①研究目标是项目申请的精髓它必须具体、明确、可行、准确地将你要做什么、希望解决的问题清晰地传递给评议人。
②设置的研究内容和关键问
题应紧紧围绕研究目标,且内容不能庞杂,切忌面面俱到缺乏重点。
③创新的或重要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和实验方案叙述必须清晰、具体;可行性应针对研究内容中提到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和可操作性进行分析论证。同时注意保护自己的思想和关键技术不被侵犯。
④项目的特色与创新应着重于与他人研究的主要不同之处和本项目自身的特点。
⑤预期的研究进展应包括每年的年度进展和每年的主要研究内容;预期研究成果应客观实际,以发表文章和实物或将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形式。论文只是载体。申请书中一定要使研究方案与研究目的一致。
4.《研究基础》
要求提供项目组主要成员以往的、主要相关的研究基础和实验室支撑条件的背景资料,并客观的自我评价。尽可能介绍申请项目的前期进展(附上有关已投稿的文章和被接纳的证明),加强对你的信任。提倡尽可能地利用国家重点或部门开放实验室已有的研究设备。
主要成员的学历和工作简历应清晰,提供近三年内发表的的论著目录,且应包括论著中全部作者名单、顺序,论文题目发表年月、期刊名称、期号、页号等。
5.《经费预算》
项目的经费预算是否合理,过高无力资助,过低无法开展工作。99年平均资助强度为13.5万元/项,参照99年指南上99
年的平均强度,平均往上加1万多元。
按申请书上要求的顺序填写各项预算,项目实施费包按申请总金额的10%计算。面上项目累计不超过1万元;仪器设备费不要超过总经费的1/3,只能购买本项研究的特殊专用设备,协作费指合作单位科研经费。
6、绩效管理加强要求《前一结题项目完成情况》,要根据上报的项目《总结报告》认真填写,并按要求附上相关材料,因与新申请项目评审挂钩,均勿马虎。__年惩罚1项。
注意的几点:
① 不要超项,96年10项,97年5项,98年5项,99年5项,一项),__年一项基金委规定每人可承担两项面上项目(包含申请项目在内)和1项重点(重大)项目,并对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课题组成员进行检索。发现一人超项即取消资格。要征得每个成员的同意,记住自己参加及申请的项数,特别注意口头承诺的项目数,避免超项。
②在读研究生、已离退休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但可作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
③面上申请者应具有高级职称,中级职称的须有两名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④已获得国家青年基金资助的,不能再申请国家青年基金,可申请别的类别项目。
⑤按照项目指南公布的学科分类和代码选准申请书投送的学科专业。同一项目组研究内容相近的项目,只允许报送
一个学科(管理学部启用新代码)
⑥外籍额座科研人员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科研人员,可以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参加在内地进行的研究工作,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对尚在境外的项目组主要成员,不能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合作单位不能盖章的应附本人同意参加合作研究的信件,不要冒签。
[中图分类号] G311[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3-7210(2007)06(b)-188-0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向全国,主要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重点支持具有良好研究条件、研究实力的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中的研究人员,由基金委员会负责实施与管理。基金的评审有着规范的程序,比其他项目申请更公开、公平、公正,从另外一个角度反映出申请者的学术地位。科研人员申报基金项目中标主要靠其多年知识积累和潜心研究,非一蹴而就;但国家资助的唯一依据只有一个申请书,在相同的申报条件下,掌握基金项目申报方法学能大幅度提高立项的可能性,提高基金项目的中标率。
1 背景概述
了解基金的背景资料可明晰申报的范围,提高申报基金项目的中标率。
1.1 资助类别
基金资助类别包括:①资助人才(青年科学基金(< 35岁)、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45岁)、海外、港澳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在线申请);②资助项目(面上项目(自由申请、青年基金、地区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含面上、重点));③其他资助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又包括面上和重点等、专项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随时受理)、通过亚类说明、附注说明还可将一些资助类别进一步细化)。
1.2 资助力度
基金资助力度:1986~2006年,运用国家投入的约180亿元资金,资助了10万余个项目,仅2006年就资助42.36亿元。
1.3 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是资助体系中主要部分,占>60%基金总经费(2006年达71.89%);青年科学基金的资助率>自由申请的资助率(2006年达23.7% );资助范围内自由选题;开展创新性研究;资助期限3年;2007年平均资助强度提高,但项目资助率与2006年持平。
1.4 机构设置
生命科学学部有10个处。申请者要了解每个处重点受理什么和不受理什么内容,以免好的项目申请投错了“门”。比如:六处主要受理畜牧、兽医学、水产学和动物学的申请项目。七处预防医学学科负责受理预防医学相关的申请项目。生理学与病理学学科负责受理生理学、病理生理学、病理学、运动医学和内科学的申请项目。营养学科只受理人类营养相关的研究;儿童与少年卫生学科只受理与少年儿童正常生长发育及其影响因素相关的项目,不受理儿科及妇产科疾病项目;毒理学科不受理药物毒理项目;流行病学科只受理人群研究的现场或现场与实验室相结合的项目,不受理单纯的实验室研究项目;地方病学科只受理克山病、大骨节病、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和地方性砷中毒项目,其他病种须申报其他相关领域,如传染病学、寄生虫病学、毒理学等;传染病学科只受理有关由病原微生物感染人体后具有传染性的疾病研究项目,不受理不具传染性的一般感染性疾病研究项目,也不受理有关细菌耐(抗)药、抗生素、动物传染病(人畜共患传染病除外)以及与病毒性肝炎无关的肝纤维化等消化内科研究项目;肿瘤学科只受理肿瘤流行病学项目,不受理肿瘤病因学、诊断和治疗相关的研究课题;不受理医疗管理和卫生经济类项目。另外,涉及人体研究的项目必须提供相关医学伦理委员会的批准材料。运动医学中关于运动性损伤与康复研究,是指研究由于体育运动造成的损伤及其相应的康复治疗,不包括骨科疾病和创伤造成的损伤与康复治疗研究。八处负责受理临床医学基础学科的申请项目。资助范围包括:诊断与治疗学基础、外科学及其分支学科、老年医学和康复医学。本学科“诊断与治疗学基础”申请代码及其次级申请代码“物理诊断学”“实验诊断学”不受理有关发病机制的研究申请,请相关申请在其他代码下申请。九处。为报批新药开展的常规研究和制药工艺研究不属于本基金的资助范围。凡是未提供具体方药或穴位的(以保密函件形式列出并提交本学科保存者除外)、或对于仅以某中药或成分为“名”,而无中医药理论思维或研究内容之“实”的申请项目,一律不予评审、资助。十处。资助范围包括:妇科学、生殖医学、围产医学、儿科学、眼科学、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法医学、特种医学和肿瘤学。不受理抗肿瘤药物药理学相关的研究申请。建议口腔软硬组织损伤修复、牙齿生长发育及再生方面的研究在现有的口腔内科学代码下申请,有关颞下颌关节疾病研究在口腔外科学代码下申请,有关种植义齿相关研究在口腔修复学代码下申请,以便于集中评审。
2 申评程序
了解基金的申评程序可明晰申报的环节,提高申报基金项目的中标率。
申请者填写申请书
所在单位汇总申报(网上+纸质)≤3月底
科学部初审(形式审查、初筛)≤5月15日
同行专家(>7万人的专家库)网上通讯评议(3+X)(2006年为50.9%)(一审)≤6月底
科学部提出评审建议≤7月底
学科评审组评审(资助小额探索的非共识项目占5%)(二审)≤9月底
委务会议审批整体资助方案(终审、立项)≤10月15日
3 评议指标
了解基金的评议指标可明晰评审的尺度,提高申报基金项目的中标率。定量评议与定性评议:项目的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创新性)、研究目标、预期成果、技术路线、研究方法、研究条件、工作基础、申请者的胜任能力。达到以下具体要求可提高中标的几率。
3.1 立论依据
研究意义:有重要科学意义或属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要科技问题。学术思想:有明显的创新或特色。理论依据:充分,科学性强。对国内外研究现状:清楚,分析准确、全面。
3.2 研究方案
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范围合适,重点突出;关键问题选择准确。拟采用的研究方法(研究手段):先进,且有创新性。设计的技术路线(试验方法):合理可行。研究的预期目标:明确。
3.3 研究基础
与项目有关的研究项目:是原有研究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已具备的实验条件:条件具备。项目组成员:结构合理,研究力量强。
3.4 综合评价
申请者承担以往基金项目完成情况:完成质量优秀。项目的创新评价:创新性强,是开创性工作。项目总评:优。是否资助:优先资助。
4 未中缘由
了解基金的未中缘由可避免重蹈前车之覆,提高申报基金项目的中标率。中的项目有相似性,如上述评议指标结果较好;不中的项目缘由各式各样。总结未中缘由有许多,比如:缺乏可行的选题,过大、概念不清。缺乏题目与研究内容的一致性,片面追新。缺乏充分的立项依据,缺乏分析和对基本科学问题的凝练,缺少合理的科学假说和对机制的深入探讨,立项依据限于国外参考文献的简单罗列。缺乏必要的前期工作和预实验,研究设想和假设常常仅停留在文献检索和推论上。缺乏实在的目标,目标过高。缺乏与国家生命科学重大科技需求的紧密结合。缺乏提炼的关键科学问题,导致研究内容“大”而“空”。缺乏源头创新,学术思想和研究方法创新不足,沿袭自己熟悉的领域而使立意偏于保守,盲目跟踪国际研究热点。缺乏清晰的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过于简单,难以判断是否能够实现预期目标。缺乏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的相适性。在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设计上,不是围绕解决科学问题选择合理技术,而是依赖高新技术选择科学问题,使项目陷于技术、指标的单纯堆砌,使得研究方法变成了单纯的新技术的堆积。缺乏相关的研究策略,面对具体问题尚不能从国际主流的研究思路出发设计出科学和合理的研究方案。缺乏细化的研究方案。缺乏基本的研究设计要素。缺乏深入的科学本质研究,片面追求新技术应用,没能用最适宜的方法开展相应的研究工作。以新技术定研究内容,仅停留在一般记录的观察,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缺乏群体研究或不能很好地结合群体开展研究。缺乏实事求是的严谨学风,刻意夸大研究意义、提升未知的研究结果。缺乏系统的、连续性的研究工作。缺乏跨学科、跨领域的交叉研究。有独特的研究材料却未能提出创新的课题。有创新思路,却没有相应的研究力量保证项目的实施。有创新性发现,研究工作却难以继续深入。超项、手续不完备(申请书中的项目组成员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参加,即视为有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信息简表中要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在签字盖章页上一定要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申请者如为在职博士生,要附导师签字的同意申请证明材料,且只能通过在职单位申请;申请者和项目组成员一定要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字等)、不按规范性要求填写或者填写错误、非资助范围(与指南不符、承担过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者包括执行期为一年的小额探索项目,再次申请青年科学基金等)等形式审查不合格。不是申请当年1月1日后从官方网站下载的新版申请书。
5 撰写要求和技巧
5.1总体要求
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实用性、合理性、严肃性、连续性。选题要点:研究类型与申请基金类型的吻合。定位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写作技巧:建议初次申请者咨询资深基金管理者之后再进行申请。重点突出,层次清晰,表述清楚,用词恰当。A4纸4号仿宋字打印。附件版面大小=申请书,若原件非A4纸大小,可将附件的原件粘贴在空白A4纸上右侧对齐与其他材料一起装订。外行看了有兴趣,内行看了有水平(意义、目的等内容用科普作家的写作手法,技术路线等研究方案用专业术语)。
5.2申请书结构
5.2.1基本信息项目名称要确切,主题要明了。资助类别、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准确。代码必须使用当年的代码。代码要与申请项目内容相一致。选择最接近的相关学科来投送。寻找合适的相关学科同行评议(利于寻找合适的评议专家以及专家掌握相应的评审标准)。
直接填写代码不可取(在写申请书之前,未认真看项目指南,申请书写完后再回头找代码,以这种方式填写代码,有时会出现项目名称与代码名称可能字面上一致,但是申请内容却与受理项目对应的科学处不一致的情况,因为有些研究内容可能会涉及不同科学部下属的科学处,但每个科学处支持的研究重点是不同的)。项目名称要醒目,主题要明了。报送学科要准确,代码非指南。代码1指报送学科,代码2指相关学科。基金不支持应用开发。项目负责人工作≥6月/年。单位名称指项目依托单位,需要按单位公章全称填写。摘要(限400字)应详尽明了,避免宣传性语言(研究对象、拟采用的方法、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已取得的主要学术成绩(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海外或港澳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英文全称填写海外工作单位等信息在个人信息栏目中(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中文全称填写海外工作单位等信息在个人信息栏目中(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
5.2.2项目组主要成员人员精干(对立项提出自己想法,并参与具体研究的人员≠提供数据或进行辅助工作的人员)。人数适当(根据实际情况)。分工合理、具体。主要成员工作时间>4月/年。一人同期不同单位不得申请或参加。签字须为本人亲笔所签,否则需要正式委托信函。
高级职称限项申请(同一重大研究计划申请或承担≤1项、有重大或重点项目申请和参加≤1项、面上项目申请和参加≤2项、当年只能申请一项、青年科学基金只能负责一项、青年基金(小额)也算一项、一生只能获得1次青年基金资助)。申请项数(作为负责人)+申请项数(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在研项数(作为负责人)+在研项数(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2项。非高级职称限项申请(负责在研项目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
5.2.3经费申请表申请经费额度合理。申请经费实事求是。经费预算要有依据。说明各项的必要性。支出内容有限额比。>5万元固定资产及设备(逐项说明与研究的直接相关性及必要性)。协作费≠合作经费(协作费是外单位协作承担本项目部分、单一研究试验工作的经费)。定额补助式资助方式(除重大项目实行成本补偿式资助方式以外)(表1)。
表1各类项目申请经费的支出内容限额比例
5.2.4报告正文面上项目支持在资助范围内自由选题的创新性的科学研究。要充分了解国内外科技发展现状与动态,瞄准科技发展前沿或结合国家战略需求,认真构思,自行确定立论依据充分和创新性强的研究方向、研究内容以及研究方案,开展具有重要科学意义或重要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鼓励开展前瞻性和探索性研究,力图通过研究得到新的发现或取得重要进展。
重点项目支持结合国家需求,把握世界科学前沿,针对我国已有较好基础和积累的重要研究领域或新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工作,特别鼓励具有面上项目研究基础、项目进一步研究有望取得突破的申请者进行申请。重点项目研究要求有限规模、重点突出、研究队伍精干,要求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重点项目不设子课题。应围绕“项目指南”公布的研究领域,进行申请书正文内容的撰写。
报告正文要求:内容翔实、清晰,层次分明,标题突出,版面简洁,易于阅读,“摆事实”、“讲道理” ,自由体式(不同类型项目撰写提纲不同。非Word文件录入后打印输出)。选好研究方向――按学科前沿、国家目标和市场需求选题。要与指南对应――熟读指南和定好题目。与经费相当的规模――做好课题设计。多学科、有梯队――组织好研究队伍。多参加学术会议――让同行专家和项目管理官员了解意义与创新点。核心单位突出――选好合作者和合作单位。
5.2.4.1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4 000~8 000字):项目名称――体现研究对象、方法和解决的科学(学术)问题。立项依据――详尽说明为什么要开展本项研究以及简单的思路。研究方案――具体提出解决科学问题和实现目标的思路和步骤。①立项依据:项目的研究意义(基础研究结合科学发展趋势论述科学意义;应用基础研究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关键科技问题论述应用前景。要从科学意义或学术意义上陈述重要性,必须阐明充足理由以及理论和学术意义)。分析国内外研究现状(概述国内、外研究现状,包括本人的研究,指出需解决的共性问题)。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国内、外关键性的研究,文献的时效性,经典文献除外)。
②内容、目标以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重点阐述内容(研究内容应紧紧围绕目标,集中精力解决科学问题,重点突出,只求解决一、二个学术问题,每个内容细节可详情叙述。研究目标是解决基础性、学术性问题,避免目标设置偏大、解决一个非学术性的目标或做一件达到某一指标的具体工作,不是具体做什么事,是研究科学、学术性问题,避免泛泛探索规律的研究)。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必须写,力求准确。③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有关方法。技术路线(步骤要具体、思路要清晰)注意知识产权的保护,即能说明问题,又不暴露“技术诀窍”。通过保密信函的方式直接寄给学科。实验手段(分析手段用途要明确,忌各类新分析仪器一窝端)。关键技术等。从学术思想角度进行可行性分析(不能仅就研究队伍和研究条件方面进行介绍和分析,只有上述三方面优势的综合,才是取得成果的关键)。④特色与创新:实质性的源头创新思想或思路。提出明确的科学问题和解决方案(在大量文献调研和工作基础上)。防止“大”而“空”的倾向。应用基础研究,应用背景要论述清楚。提出研究特色和新颖的学术思想。科学、严谨地提出和分析创新性内容。研究条件的特色不等于项目的研究特色,更新不等于新颖的学术思想。阐明学科交叉点在哪里,对相关学科发展的促进作用。填补国内空白不等于创新与特色(对基础研究而言)。创新不是无中生有,是已有工作基础积累、升华的产物。⑤年度计划及预期研究结果:拟组织的重要学术交流活动。国际合作与交流计划等。研究计划要具体(以便评议人了解进度是否合理)。预期进展可给出一个大致的设想。预期的结果要与研究目标相吻合。基金成果指国家发明专利、学术论文、自然科学奖、人才培养,且表述时按此逻辑顺序。
5.2.4.2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①工作基础: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与本项目有关的研究积累。已取得的研究成绩不等于所在单位集体或者导师的研究。②工作条件:已具备的实验条件。尚缺少的实验条件。拟解决的途径。利用国家和部门的重点实验室计划与落实情况。③申请者简历: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的学历和研究工作简历。近期已发表与本项目有关的主要论著(列出相关论文(著)所有作者排序、论文(著)名称、期刊(出版社)名称、期刊号、页码、发表(出版)时间等),并按论著、论文摘要、会议论文等类别分别列出。获得的学术奖励情况。在本项目中承担的任务。④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正在承担的科研项目情况: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的名称和编号、经费来源、起止年月、负责的内容等)。其他项目(项目的名称和编号、经费来源、起止年月、负责的内容等)。拟申请与正在承担的项目的关系与区别(研究任务和重点的简单说明)。其他项目不反映不是好办法。应说明与本申请的关系和区别。承担基金的进展或完成情况(列出较明确的内容,及引用情况、获奖情况、培养人员情况等)。前一结题项目完成情况(附3篇主要论文首页,并须标注是基金委资助项目,否则,应附上能反映基金资助信息的一页。
5.5签字和盖章页
知识产权及特殊的规定(联合资助项目)。非依托单位人参加=合作单位。合作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原印。科研处、系、室章无效。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章(签章人不应是项目申请人和主要参加者)。申请单位盖法人单位公章原印。
5.6附件等
根据项目类型制作。根据申请者实际情况而定。2位高级职称同行专家推荐信(未获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申请面上项目)。导师的推荐信(说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的关系+对项目研究时间的保证、在职单位为依托单位提出申请)(在职研究生申请者)。专家名单及理由的函(≤3位不宜评议)。依托单位正式受聘聘书与聘任协议复印件(聘任期覆盖项目执行期+在依托单位工作≥6月/年)(国内工作的外籍人员)。农业部《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证书》(第二章第5条)及农业部同意立项证明(第三章第12条)(属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研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证明(涉及医学伦理学研究)。利用基因工程生物等开展研究(来源证明)。其他实验室赠予(对方同意赠予的证明)。涉及国际合作或项目组成员中有旅居境外的申请(国际合作协议书或境外人员知情同意书)。
6 思维方式
用申报基金的正确思维方式可找对申报的“门”,提高申报基金项目的中标率。善于发现新现象;善于升华为科学问题;善于提出解决所发现的科学问题的具体思路和办法。申请书是写给别人看的(只自己清楚、满意不行,要让小同行、大同行、基金管理人员和有关领导都认可)。切忌基础研究不基础写成开发、应用;项目名称太空洞当成研究领域;虽然提出了一个很好的主题,但基本上围绕着主题的,尽管尽力描述,始终无理想切入点,以至看不出研究思路。立项关键欠清楚视同科学问题;研究方案较糊涂等于思路不明。从自己的研究中提炼出基础研究问题,并不是把自己的研究写成基金申请就等于基础研究了。“多学科交叉”必须对相关学科的发展都促进不等于简单地借用其他学科的知识,或把其他学科的相关技术作为工具。有关研究的相关问题:实验动物、伦理问题、遗传资源等。
6.1正确认识基础研究
目标与内容:科学问题是什么(What)。科学本质为什么(Why)。发现新的科学现象。研究方案:如何解决科学问题,如何探索科学本质,怎样发现新的现象,基础研究“有所为,有所不为”,申请基金是自己给自己出题,不仅摆事实,且把道理讲清。
6.2正确认识应用基础研究
科学问题来自应用实践,科学问题应具有明确的应用背景,不是用基金去做具体应用方面的事。
6.3弄清研究属性,基金不支持应用开发
纯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工程技术研究都有其相应的研究属性,申请人应了解其特点。
6.4申请前注意事项
明确基金委的任务,弄清为什么申请基金,申请书要让别人看懂,仔细阅读指南(导向作用,代码不等于指南),有问题向相关学科提出,与其交流,以获得指导。
第一条科研机构主要指从事应用研究、高新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和试验工作的相关机构。
第二条科研机构主要依托于行业、领域具有综合优势的科技型企业、高等院校和创新创业团队。科研机构的依托单位可以是单一独立的单位,也可以是多个单位组合起来的群体。联合组建的科研机构必须有联合组建《协议书》,明确主要依托单位,以及各个组建单位在科研机构组建与运行中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组建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坚持“自主建设、自主经营、自主核算、自负盈亏”,依法开展经营和科研活动,独立承担其法律和民事责任。
第四条本办法中所指的科研机构为研究院、所、中心的统称。单一领域的研究一般称为研究所、中心,相关多个领域的研究称为研究院。
第二章科研机构的管理
第五条科研机构的组建,由市直有关部门和高等院校(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协调管理。市科知局聘请有关技术和科技管理专家进行登记审议。
第六条各级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划分:
(一)市科知局:拟定科研机构的总体建设规划,组织备案登记;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科研机构。
(二)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系统、本行业的市级以上科研机构建设的申报工作,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等保障条件,协调解决运行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三)市级审议专家组:对申报的市级科研机构或拟推荐的国省科研机构方案进行审查。
第三章科研机构的备案登记条件
第七条拟申请备案登记的市级科研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业务范围和活动领域符合国家促进科技进步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团队创新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研究所、中心应具有高级职称1人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科技人员3人以上(其中,本科或中级职称以上学历的人员比例应高于50%);研究院应具有高级职称3人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本科或中级职称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8人以上。
(三)具有与所从事的研究开发活动相应的场地和仪器设备:研究所、中心场地应在8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不少于1套;研究院场地应在15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不少于2套。
(四)具有坚实的本领域的研究基础,组建研究机构的创新团队,拥有与研究方向有关的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不少于3项、或市级以上科技成果2项以上。
(五)管理班子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第八条需递交的相关材料:
(一)成立科研机构的请示及主管部门批复。
(二)市科研机构筹建申请书。
(三)科研机构章程。
(四)主要科技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明、工作简历、在科学技术活动中的主要成果和能够体现科技水平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五)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场地、设备证明材料。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备案登记的程序:
(一)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单位提交相关备案材料,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形成推荐意见,一式二份报市科知局生产力促进中心。
(二)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在受理备案材料10日内,与相关业务科室进行审议,提出初步意见。
(三)根据初步意见,组织审议专家组(3-5人)进行现场考察和审议,并综合各种因素提出是否备案意见,报局办公会审定通过后,由市科知局对拟设立独立法人的科研机构出具预登记(只适用于办理工商注册或民非企业登记);非独立法人的科研机构则正式备案登记。
(四)通过预登记的拟设立独立法人的科研机构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或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后,市科知局再正式予以备案登记。
第四章科研机构的运行管理
第十条科研机构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的指导下,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主要通过其自身面向省内外相关行业、企业承接技术研究开发任务,实行有偿服务,逐步实现科研—开发—产品—产业—市场的良性循环。
第十一条科研机构与依托单位、主管部门的隶属关系不变,可与依托单位共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依托单位为其科研后盾,并为其提供行政保障和后勤支撑等。科研机构可充分利用依托单位现有的科研、人才等综合优势和基础条件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科研机构实行所长(院长、主任)负责制。
第十三条科研机构实行开放、流动的用人机制。积极吸收和接纳省内外相关科研机构和研究人员携带成果开展合作,进行工程化研发、试验和成果转化。要注意吸收和培养青年科技人员,创造条件接收有成就的留学回国、出国进修人员到科研机构参加研发工作。
第十四条备案登记的科研机构在每年12月底前将机构运行情况报送到市科知局生产力促进中心。
第十五条 独立科研机构的更名、合并、撤销须经主管部门和原注册登记机关批准。
第十六条非独立科研机构开展经营和非经营活动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依托单位承担。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只适用于拟新组建的科研机构。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之日起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管理,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考核,是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进行条件与能力评审和确认的活动。
第三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经考核和计量认证合格后,方可对外从事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产地环境检测工作。
第四条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鼓励检测资源共享,推进县级农产品综合性质检测机构建设。
第二章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
第六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依法设立,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检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具有与其从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活动相适应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第八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技术人员应当不少于5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40%。
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5年以上。
第九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具有与其从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测仪器设备,仪器设备配备率达到98%,在用仪器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第十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具有与检测活动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并具备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的环境条件。
从事相关田间试验和饲养实验动物试验检测的,还应当符合检疫、防疫和环保的要求。
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检测的,还应当具备防范对人体、动植物和环境产生危害的条件。
第十一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
第十二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具有相对稳定的工作经费。
第三章申请与评审
第十三条申请考核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农业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考核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设立或者授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农业部提出申请。
其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申请人应当向考核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者其授权的证明文件;
(三)上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机构设置的证明文件;
(四)质量体系文件;
(五)计量认证情况;
(六)近两年内的典型性检验报告2份;
(七)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考核机关设立或者委托的技术审查机构,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第十六条考核机关受理申请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并将申请材料送技术审查机构;不予受理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技术审查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审,并向考核机关提交初审报告。
通过初审的,考核机关安排现场评审;未通过初审的,考核机关应当出具初审不合格通知书。
第十八条现场评审实行评审专家组负责制。专家组由3-5名评审员组成。
评审员应当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或相关工作5年以上,并经农业部考核合格。
评审专家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工作,并向考核机关提交现场评审报告。
第十九条现场评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量体系运行情况;
(二)检测仪器设备和设施条件;
(三)检测能力。
第四章审批与颁证
第二十条考核机关应当自收到现场评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申请人是否通过考核的决定。
通过考核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考核合格证书》),准许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并予以公告。
未通过考核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考核合格证书》应当载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名称、检测范围和有效期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颁发《考核合格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农业部备案。
第五章延续与变更
第二十三条《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
证书期满继续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提出申请,重新办理《考核合格证书》。
第二十四条在证书有效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者地址变更的,应当向原考核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五条在证书有效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原考核机关重新申请考核:
(一)检测机构分设或者合并的;
(二)检测仪器设备和设施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检测项目增加的。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农业部负责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进行能力验证和检查。不符合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考核机关撤销其《考核合格证书》。
第二十七条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向考核机关举报。考核机关应当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二十八条考核机关在考核中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考核资格,一年内不再受理其考核申请:
(一)隐瞒有关情况或者弄虚作假的;
(二)采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的。
第二十九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核机关应当视情况注销其《考核合格证书》:
(一)所在单位撤销或者法人资格终结的;
(二)检测仪器设备和设施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未按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考核的;
(三)擅自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范围的;
(四)依法可注销检测机构资格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一条从事考核工作的人员不履行职责或者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章附则
在本学期,教科处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让每一个学生都得到全面自主发展”为宗旨;以课题研究、课程改革、教师培养为抓手;坚持在实践中研究,用实践的方法研究,让教师成为研究者,让课堂成为实验室;坚持教育科研工作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力求做到“研教结合、研培结合、反思提炼、同步发展”;实现三个服务,即为学校发展服务,使教科研工作成为营造、培植学校特色的动力和渠道,为教师成长服务,使教科研工作成为提升教师素质的动力和渠道,为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服务,使教科研工作成为优化课堂教学的动力和渠道;进一步落实教育科研的群众性、示范性和实验性,为学校事业发展实现新跨越,为昆山教育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重点工作
1、切实抓好各立项课题的结题准备工作,为下半年“十五”立项课题顺利结题奠定坚实的基础。
⑴组织课题研究人员及全校教师参加“XX年度苏州市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同时,积极为课题研究者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或参评、交流创造条件。
⑵省级立项课题“多方位加强普通中学美育的实验研究”作为学校的龙头课题,将成为“十五”课题结题阶段的研究重点和结题准备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传是文集”第三辑“美育文丛”的编撰及出版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之中。目前各本书稿的初稿已经完成近九成,我们将在9月份组织人员对各个分册书稿进行修改、统稿、定稿。同时,我们将联合课题组撰写“美育”课题的结题报告。
⑶组织各课题组及时搜集、整理课题研究资料、总结研究成果,形成课题成果汇编,撰写结题报告,填写需提交的课题成果鉴定申请书、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书、课题研究成果报告等,向上级教科部门提出结题申请。
⑷进一步落实课题组长负责制和考核制,加强过程管理;配合课题组负责人定期召集会议,开展学习、研讨活动;配合课题组合理使用研究经费,推动课题研究的顺利开展。
⑸在准备“十五”立项课题结题工作的同时,我们将认真思考“十一五”学校教育科研的主课题,并为该课题的立项和实施进行初步认证。我们设想发动全校教师就此问题开展讨论,共同选择、拟定学校新的主课题。
2、认真做好“导师制”工作,青年教师培训以及教育科研骨干的培养工作,为青年教师的健康成长、成熟提供条件;为教师进一步树立教科意识、改进教科方法、提高教科水平提供条件;为学校骨干教师更上一层楼、挤身“名师”行列提供条件。
⑴做好“导师制”工作。今年新分配到我校的青年教师不多,所以,本学期这方面的主要工作是对03、04两年的“师徒结对”进行必要的调整,向导师和青年教师提出明确目标和任务,并加强有关的检查和调研,以更好地发挥“传帮带”的要求。
⑵做好青年教师培训工作。今年的青年教师培训将以组织或协助其他部门组织有关的教学比赛为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本学期我们的主要工作是在工作三年以内(含三年)的青年教师中开展撰写读书笔记、读书心得的评比活动。同时,我们将协助教务处组织青年教师参加评优课等比赛活动。此外,我们还要组织3次专题讲座,主题包括如何组织与课程改革相适应的课堂教学、如何进行学生管理,如何进行反思提高等方面,并在此基础上进行9次研讨。在新学期中,我们要继续追求培训内容和形式的多样化、系统化、实用化,努力实现“引领思想,规范行为、提升素质、促进成长”的目标。
⑶本学期,我们准备为即将评职称的教师提供论文写作方面的指导。拟开设两次讲座,一次是有关论文撰写的通识讲座,一次是针对职称论文评审要求的专题讲座。
⑷本学期,我们还要着力抓好教育科研骨干队伍的建设。我们首先要制定“教育科研骨干培养条例”,明确科研骨干的入选条件、权利、义务以及培养方案。
在确定人选之后,我们将组织他们开展一系列的学习、研讨活动。
⑸同时,独自或配合教务处认真组织教师外出观摹、学习和交流活动。
3、加强有关新课程的研究,组编两期以课程改革为主题的《昆中教研参考》(第一期已经下发教师)。同时,协助教务处做好新课程的实施、管理、培训等工作。
4、努力构筑教育科研的平台,精心组织各级各类教育科研评比活动,为教师学习和展示教育科研的成果提供机会和舞台。
⑴继续办好《昆中教育》,使之进一步成为我校教师探讨教育教学的理论和实践,提高教科研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阵地。本学期,拟组编以苏州市“十五”立项课题成果汇编为主题第45期《昆中教育》。同时,我们要进一步办好《昆中教研参考》和《传是》“杏坛论语”版。本学期,拟组编以课程改革和学校内部管理为主题的第8、9期《昆中教研参考》以及四期《传是》“杏坛论语”版、XX年第3期《江花》。我们将积极参加昆山市优秀教育刊物评比,力争取得好成绩。共2页,当前第1页1
⑵认真组织各项教育科研竞赛,力争获得较高层次的奖项。本学期,教科处将组织教师参加江苏省教育学会、江苏省教科院、苏州市以及昆山市教研室和教科所组织的江苏省多媒体课件制作评比、江苏省中小学各科教学教案评比、江苏省中学青年教师“五四杯”教育教学论文评比、江苏省“师陶杯”、苏州市“师陶杯”、苏州市教育科研成果评比、昆山市创新教育论文和个案评比、昆山市课程改革成果评比等活动。
5、认真做好职称论文评审的组织工作,完成上级教科部门和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积极配合其他处室做好工作。积极参与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活动,积极参加校外教科培训、会议及学术交流活动,建立并加强同其他教科先进学校、学术刊物的联系。
三、成员分工
洪 敏:全面主持教科处工作,协调处室内外关系;对外联络与宣传;处室工作安排;课题研究的组织与管理;教师教科考核;编辑《昆中教育》、《昆中教研参考》、《传是》“杏坛论语”版。
殷金方:青年教师培训;“导师制”工作;教育科研骨干培养工作;组织“江花”文学社活动和编辑《江花》。
陈炳飞:课题研究的组织与管理,《昆中教育》、论文评比的审稿、修改工作。
缪 苗:教科处的对外宣传报道,编辑、校对工作,学校网页教科部分内容的充实更新,材料发放、收交工作。
四、具体安排
九月份:
1、高级职称论文送审工作。
2、03、04两届“导师制”的调整工作。
3、江苏省“师陶杯”、苏州市“教育科研优秀论文评选”、
江苏省多媒体课件、各科教案评比组织工作。
4、收交教师专题总结。
5、组织青年教师开展读书笔记、读书心得评比活动。
7、编辑《传是》“杏坛论语”版。
8、部署课题结题的各项准备工作。
9、“传是文集”第三辑“美育文丛”修改、定稿。
10、高一新生江花文学社成员发展工作。
十月份:
1、上学期教师教科工作及其成果考核。
2、青年教师培训——讲座之一及研讨。
3、为即将评职称的教师开设论文写作方面的讲座之一。
4、编辑《传是》“杏坛论语”版。
5、编辑《昆中教研参考》第8期(课程改革专题下)。
6、苏州市第五届“师陶杯”论文评比组稿。
7、“传是文集”第三辑“美育文丛”的出版工作。
十一月份:
1、编辑《昆中教育》第45期——部分课题成果汇编。
2、青年教师培训——讲座之二及研讨。
3、为即将评职称的教师开设论文写作方面的讲座之二。
4、编辑《传是》之“杏坛论语”版。
5、制定学校“教育科研骨干培养方案”。
6、组织教科研骨干开展学习、研讨活动。
7、“十五”立项课题结题准备工作。
十二月份:
1、“十五”立项课题结题活动。
2、青年教师培训——讲座之三及研讨。
3、中级职称论文送审工作。
4、编辑《传是》“杏坛论语”版。
5、编辑《昆中教研参考》第9期(学校内部管理)。
6、编辑《江花》第6编第7期。
一月份:
1、“十一五”立项课题的征集和初步论证工作。
2、组织教科研骨干开展学习、研讨活动。
3、青年教师读书笔记、读书心得评选。
3、撰写教科处学期工作总结。
4、教科处材料整理、归档。
教科处
关键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虚假证件
中图分类号:DF636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8-4355.2012.06.11
自检察机关开通行贿犯罪查询系统以来,对于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加强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腐败,全面推进廉洁准入制度,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笔者近来发现,在行贿犯罪档案过程中投标人使用虚假证件的问题比较严重,应该引起各级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
2010年5月,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检察院应上级要求开通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截至2011年12月为止,共查询行贿犯罪档案2700份。在查询过程中,先后发现40余家公司持有和使用虚假证书49份。其中,虚假建造师证书34份,虚假专业技术职称证书5份,虚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份,虚假身份证3份,虚假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1份。2011年6月1日,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过程中,发现后移送公安机关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犯罪案件一起,该案被告人已被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尽管如此,投标人使用虚假证件的问题,仍有愈演愈烈之势。因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虽然行贿档案查询制度的出台,使建设领域的监督制度有了新的尝试和突破,但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少数不法投标人制造和使用虚假证件的问题仍屡禁不止,严重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秩序,阻碍了工程建设领域健康发展。因此,如何在行贿档案查询中有效识别虚假证件,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实践中虚假证件存在的形式 根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实践,可以将招标项目主要分为两大类:工程建设招标和政府采购招标。在两者中,工程建设招标是项目规模较大且资金使用最为集中的。而工程建设招标,又可分为工程施工招标和工程监理招标。与此相对应的是,投标人也可以分为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这些企业和人员使用的证件,因颁证部门不同,证件种类也各异,而其中证件使用频率最高的,当属工程施工企业的证件。
施工企业的证件,又有“五大证、五小证”之分,以及建造师证书。公司的“五大证”,即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公司的“五小证”(俗称“五大员”证书),即资料员、施工员、材料员、预算员、测量员证书。在上述证件中,公司“五大证”,因为法律或法规允许一家公司或企业可以同时拥有多份副本,只要申请即可获得,所以投标人伪造的频率较低,虚假证件相对较少;与此相反,公司“五小证”,以及建造师证书,因法律规定持证人只能拥有一本证书,虚假证件较多。在这些证件中,虚假的建造师证书尤为多见。下面,笔者就以建造师证书为例,来谈谈行贿档案查询中,如何识别虚假证件。
我国建造师的等级,可以分为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 和 Associate Constructor。 只有参加建造师考试合格者才能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须通过注册获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可以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6个专业。
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取得相对较难,对于报考者的学历、工作经历、技术职称,都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因而,在施工类企业员工之中,真正能通过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为数不多,持有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相对更少。而招标人为了工程质量的考虑,往往在报名时对建造师资格作出许多硬性的要求。在面对招投标市场巨大利润诱惑,一些不法投标人就不惜铤而走险,采用伪造证件的方式参与投标。实践中,虚假建造师证书不外乎以下三种形式:
1.克隆本人证件
克隆本人的证件,是目前工程建设领域招标市场上最为常见的情形,约占虚假证件的60%左右。所谓“克隆”, 顾名思义,就是指投标人伪造的不仅是本公司注册建造师的信息,而且伪造的信息也客观存在。姓名、照片、注册编号、证书编号等信息,是完全套用真实建造师的。一句话说白了,其实就是真实建造师证书的翻版。这些信息,如果到建设部门的网站上去查询,是完全可以查到的。所以在实践中,常常有一些投标人敢于拍着胸脯,理直气壮地跟叫板“我们的建造师证书绝对是真的,不信你可以到建设部网站上去查”。但一旦被揭开其中的破绽,他们马上会像泄了气的皮球软下来。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郭宏杰: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虚假证件的识别2.模仿他人证件
此类情形仅次于“克隆证件”,也是出现频率较高的虚假证件存在形式之一。造假者往往采用套用真实建造师的姓名、注册编号、证书编号等信息的形式,制造虚假证件,但唯独照片是使用自己的。由于建设部和建设厅网站上的注册建造师信息只显示姓名、注册编号、证书编号和单位等,唯独不显示证件持有者的照片。所以,也往往会被造假者因此钻了空子。
3.制造虚假证件
在行贿档案查询实践中,这种情况的占有比率相对来说较低。这种情况下,造假者制造出来的的证件信息,纯粹系子虚乌有,造假者模仿的只是真实证件的格式而已,制造出来的证件信息,事实上根本就不存在。
二、虚假证件产生的背后原因 每一个社会现象背后,都有着其存在的复杂背景。招投标市场也不例外,出现大量的虚假证件,背后必然会有深层次的原因。
(一)公司业务不断扩张需要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工程建设领域各种公司或企业如雨后春笋般的涌现出来,许多工程建设公司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为了生存,公司就必须不断地去承揽业务和进行规模扩张。公司通过租借资质、接受挂靠,收取被挂靠单位和个人的手续费,以及中标后数目不菲的管理费用。此外,由于工程建设项目往往需要公司至少派遣一名建造师到场,而公司建造师人数往往有限,一般只有几名到几十名。而且法律和法规又规定,注册建造师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工作。制作和使用虚假证件行为,自然也就有了其滋生的土壤。
(二)分公司受经济利益驱动
目前,很多规模较大的公司为了业务需要,在全国各地开办有分公司或者办事处。这些分公司或者办事处往往和公司签订有合作协议,采取承包经营的方式,每年需要完成公司下达的经济目标,并向公司交纳数额不菲的承包费用。倘若完不成公司下达任务的话,则要受到一定的责任追究或经济处罚,甚至还有可能丧失担任分公司负责人的资格。如此一来,许多分公司或办事处负责人,就拼命地去抢地盘、拉生意,甚至会不择手段,采用伪造证件的方式去挣钱,而公司对此也常常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三)个体户承揽工程的需求
近年来,尽管国家对建设领域施工企业的管理在不断加强,通过审查施工企业的注册资本、技术人员配备以及生产业绩等来实行准入制度,划分资质等级,从而限定其承揽工程的能力。然而面对经济利益的诱惑,一些不具备施工资质,即没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或个人,甚至是“三无”个体户,想方设法来租借使用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的相关证件去承揽工程。而一些有资质的建筑企业,从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也乐于有偿地将自己的资质、证照等提供给那些不具备施工资质的个人或企业来承揽工程,以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
(四)处罚手段缺乏可操作性
《招标投标法》、《建筑法》等现行法律法规中,对企业挂靠、转包分包、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界定条款较少,且过于原则,处罚规定模糊,缺乏可操作性,难以据此在实践中进行违法认定和处罚执法。相对于较高的利润,却是较低的违法成本,投标人因为提供虚假信息导致投标失败的风险不大。
三、虚假证件带来的社会危害 制造和使用虚假证件的行为,扰乱了工程建设领域的工作秩序,如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理,将会给国家、社会带来极其严重的危害后果。具体来讲,可以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工程质量难以保证
一般来讲,建设工程对于投标企业的资质、技术装备、从业水平等,都有着极为严格的要求。而在现实生活程中,一些施工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标准和等级要求,在专业技术、机械装备、施工经验和组织能力等方面难以满足工程需求,却采取挂靠、借用资质,或者使用虚假证件的方式取得中标资格。在施工过程中,违规操作,给工程质量安全留下诸多安全隐患。与此同时,出借资质的的企业除了收取“管理费”外,对于挂靠单位如何经营、是否具有相应的技术力量、工程质量要求等不闻不问,更谈不上实施统一管理和有效监管。很多不具备主体资格和从业实力的中标人,中标后又往往将工程层层转包出去。而置身于最底层的分包商只有靠偷工减料或弄虚作假等非法手段进行“谋利”,极易导致“豆腐渣工程”的产生,造成严重的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
(二)违法责任难以追究
工程建设项目的挂靠、转包、违法分包者往往为个人,自身不具备行业准入资格条件,甚至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仅是一个零散的个体经营者或临时合伙,缺乏法人责任意识和企业信誉,一味追求经济利益。在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时,往往一逃了之,给事故责任认定带来很大的困难。而且,还容易出现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给社会带来了诸多不安定的因素。
(三)市场秩序受到扰乱
招投标程序设立的初衷,是为了排除垄断或限制,给投标人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而使用虚假证件进行投标,却损害了其他正当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剥夺了正当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的权利,也容易因此造成恶意竞争行为。这违反了招标投标工作所遵循的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违背了招标投标工作的目的,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的运行秩序,也给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四)腐败现象容易滋生
采用虚假证件投标,不仅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扰乱建筑市场秩序和阻碍行业健康发展。一些违规经营者依靠自身的条件,难以取得交易信用和经济利益。因此,为了获取中标结果或经济利益,采取借用或者造假的方式进行投标。他们为了不被看出破绽,并且能够承揽到工程,最大限度争取建设单位的信任,想方设法拉关系走后门,大搞权钱交易,由此助长了腐败现象在建筑市场的蔓延,腐蚀了行业的职业道德,成为滋生腐败的源头和土壤。
四、识别虚假证件的方法
安阳县人民检察院自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以来,在实践中通过认真研究、比对,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摸索出一套识别虚假证件的方法,先后发现多起伪造证件的案件。下面,笔者就将识别虚假证件的方法做一介绍。
(一)分公司证件应重点鉴别
笔者通过对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开通以来的观察发现,在行贿查询过程中,各类建设公司的驻外地分公司或办事处,是虚假证件使用频率最高的重灾区。尤其是省外各类公司在豫开办的所谓分公司,证件几乎全套为假。这是因为,省外驻豫分公司,一般是规模较大、资质较全,在社会上享有一定声望的大公司或企业,在市场上很受欢迎。但恰恰也正是这些公司,由于自身业务需求量较大,根本就不可能将公司的真实证件交由驻外分公司使用,顶多只是在有需要时,将证件交分公司临时使用一下而已。而分公司由于业务的需要,证件不够使用,所以只好采用克隆证件等方式制造虚假证件,以供自己投标时使用。
(二)识别虚假居民身份证件
笔者在查询过程中,要求所有申请查询个人行贿犯罪档案者,必须提供被查询个人的身份证。这样做有三点益处:一是有利于保护被查询单位或个人的隐私,保证被查询单位或个人的信息不被非法获取;二是提高查询工作的精度,保证查询工作准确无误;三是可以杜绝和发现虚假证件,因为在查询中证件造假难度最高的是居民身份证,尤其是二代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具备视读和机读两种功能,并采用两种防伪措施:证件芯片采用数字防伪措施,可在对证件机读时完成认证;表面采用防伪膜和印刷防伪技术。整套制作二代身份证的仪器价值上千万元。这些新的防伪措施,有些用肉眼即可观察到:(1)在性别项目的位置,有定向光变色的“长城”图案,用左眼看可能是黄色,右眼看可能是绿色,两眼一起看就表现为蓝色;白天、夜晚所显现的是不同的光泽;(2)在相片下有光变存储的“中国CHINA”字样;(3)用放大镜人们可以看到,在彩虹印刷的底纹中有缩微字符串“JMSFZ”;(4)如果将证件正面放在紫外灯光下,可以发现荧光印刷的“长城”图案。通过肉眼仔细观察,很容易辨出真伪。如果感觉一时难以研判的话,还可以通过公安机关的身份证阅读器进行机读,便可轻而易举的识别出证件的真伪。
(三)通过证件印章进行识别
公司的各类证件,由于颁证单位不同,印章也各异,所以对其真伪的识别存在一定难度。但如果通过仔细观察,还是能发现有一定规律可以遵循。发证部门的印章大小、形状、字体、字号,在一定时间段内,相对来讲还是比较固定的。通过了解发证的时间、有效日期,对其加以琢磨、比对,就会对其有直观的感受。一般来讲,真实印章线条比较均匀,色彩柔和,色差不太明显;相反,虚假印章制作粗糙,色差较为严重。尤其是在持证人照片上加盖的钢印,真实的钢印凸凹明显、层次分明、立体感较强;而虚假的钢印,则字迹模糊、立体感较差等。以建造师证书为例: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执业印章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制作。
(四)利用防伪条码予以识别
随着科学技术的逐渐发展,各颁证部门对于所颁发的各类执业证件,也逐渐加上防伪技术。例如添加防伪识别码等,内容和形式各异,方便于鉴别真伪。以建设部颁发的建造师证书为例,在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左下角,有一片红色的防伪码,如同人民币上的水印,用手触摸的话,可以感到明显的凸凹感。
(五)运用逻辑推理进行识别
除了上述方法之外,还可以利用一定的逻辑知识,还可以进行有效辨别。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为例:一般来讲,初级职称的评审,由县区一级的评审委员会通过;而中级职称的评审,是由地市以上的评审委员会通过;高级职称的评审,则由省级以上组织的评审委员会予以通过。笔者在受理查询的过程中,就曾发现一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持证人技术职称为中级,但通过的评审组织落款却为一家县级的职称评审委员会,笔者当场对其提出质疑,持证人顿时被驳斥得面红耳赤、哑口无言。
五、遏制虚假证件的对策 (一)加大行贿查询宣传力度
大力宣传行贿档案查询工作,扩大公众对行贿档案查询的内容、意义和范围的知晓程度,取得建设单位和社会各界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使人们逐渐认识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检察机关与相关主管部门紧密协作、联手预防贿赂犯罪的成功实践,其创新价值在于运用信息论指导和计算机技术,构筑客观、稳定、长效防控职务犯罪的屏障,实现专业预防与综合治理的结合、技术预防与制度预防的结合、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的结合以及事后惩治与事前防控的结合。同时,要教育投标人要加强自律,严守招投标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自觉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并积极检举制贩、买卖假证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人人参与、共同抵制、自觉守法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完善行贿档案查询制度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是检察机关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但由于起步时间比较晚,且查询工作规定过于原则,使得查询工作在全国各地发展很不平衡。我院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和省院文件精神,执行《安阳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行贿档案查询工作暂行规定》,规范了行贿档案查询工作程序。对于提出申请查询的单位或个人,要求其必须出具加盖公司印章的书面查询申请书,如果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必须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并根据性质的不同,针对施工和采购查询申请,做出不同的查询要求。对于施工和监理类的查询,要求携带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建造师资质证及身份证(施工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证及身份证(监理单位)等。对于设备及材料采购的查询,要求携带: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有企业公章或个人签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留存备档。对于证件或材料不齐的查询申请,不予受理。通过规范查询程序,严肃了查询工作纪律,防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走形式、搞过场,有效遏制了虚假证件的出现。
(三)有效惩治伪造证件犯罪
对于在行贿档案查询过程中,对故意制造或使用虚假证件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追究其刑事责任,对造假行为起到震慑和遏制作用。通过对相关案件的查处,防止了使用虚假证件骗取中标给国家和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并有力震慑了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犯罪,维护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权威。
(四)建立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在查询工作中,还要加强与建设主管部门的协调合作,完善招投标市场监督体制。根据《招标投标法》第54条的规定,对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除中标无效,承担赔偿责任和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可以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投标资格,吊销营业执照。对于投标人制造或使用虚假证件,限制其从业资格的处罚,相比没收违法所得或罚款来讲,处罚措施更为严厉,而效果也更为明显。在实践中,对于伪造、使用证件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的,可以采用通过向建设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的做法,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内的从业资格,让使用和制造虚假证件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五)中标结果应予及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