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投稿指导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精品(七篇)

时间:2022-04-20 21:30:39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篇(1)

【Keywords】safety production responsibility system; responsibility implementation; systematic 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X9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7)03-0024-03

1 引言

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通过推动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去促进安全方针和理念的落地,成了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务院于1963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提出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随后在《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规或政府文件中,又进一步阐明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分析近年来国内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可以发现,事故发生的深层原因往往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导致的。只有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源头上把关,才能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概念和意义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各级领导干部、各部?T、各岗位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一方面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增强其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减少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通过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充分调动各级领导干部、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观性,确保安全生产。

3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通过分析近几年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设情况,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①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订“重形式,轻实际”,可操作性不强,在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时还存在着照搬照抄其他企业的现象,不系统、不配套、不科学。

②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不力,安全生产责任制仅仅停留在文件上,没有真正贯彻落实在日常工作中。

③未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制定配套的贯彻、落实措施,没有形成良好的监督约束和激励机制,没有真正调动各级领导干部、各岗位的积极性。

④没有形成PDCA的体系化流程,未系统规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宣贯、落实、监督、考核、完善等环节,很多企业仅仅停留在安全责任制的制定环节,其他环节的缺失或者弱化将导致安全生产责任制成为“一纸空文”。

4 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化建设思路及方法

笔者结合工作实践,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责任制的宣贯、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制考核、评审和调整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建立一套适用于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的体系化流程。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化建设流程如图1所示。

4.1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基本原则

企业必须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并实行安全管理分级负责制,下级对上级负责;坚持“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企业其他领导在履行自己分管工作的责任的同时,还要履行好分管工作所涉及的安全责任。各部门负责人是其部门所辖业务的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员工在部门负责人的组织、领导下各自履行好本职工作的安全管理职责,全面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4.2 责任制的制定

4.2.1 责任制制定的基本要求

①应严格落实国家、上级单位以及企业有关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规定。

②应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体现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权利关系协调的原则。

③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应结合部门职责以及岗位职责进行编写,既要有全体员工共性的“应知应会”职责内容,也要有与其从事的工作相匹配的个性化安全职责内容,做到可量化、可执行、可考核。

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应“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应覆盖企业全体员工和所有岗位,其内容应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中具体体现。

4.2.2 制定范围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范围应覆盖本企业各组织机构、各部门和各岗位,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2]。横向方面,应根据本企业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分别制定出各组织机构、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纵向方面,应根据本企业的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别制定出各级领导干部、各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2.3 制定流程

制定流程包括:核实本企业的组织机构和岗位设置情况;识别和评估本单位组织机构和各岗位的安全风险;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和大纲;组织有关机构、部门、人员开展责任制编制;审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审查意见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安委会批准。

4.3 责任制的宣贯

在完成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工作后,要统一组织培训、宣贯,务必深入人心,确保全体员工不但要履行岗位工作职责,而且要落实岗位安全职责,确实做到“职责、履责、担责”。同时,为了提高培训宣贯的效果,可以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制作成宣传小手册,人手发放一册。

4.4 ?任制的落实

①要合理设置企业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并且都能对管辖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②要合理设置部门岗位编制,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和安全职责,防止岗位之间职责不清、相互推诿,而使安全生产工作无人负责。

③要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违规必究,有效遏制“三违”现象。

④要根据本企业年度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落实,确保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⑤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考核机制,通过严格的监督考核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实施。

4.5 责任制的监督检查

为了有效落实安全责任制,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检查的制度,形成约束机制。由安全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跟踪责任部门不符合项的整改。

4.6 责任制的考核

企业应成立责任制考核小组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考核流程包括:考核前组织制定考核方案;开展现场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公布等。考核结果作为安全奖惩的重要参考和依据。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应严肃追究有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级实施,可按下列层次进行。

4.7 责任制的评审和调整

当出现国家以及上级单位提出新的要求、企业生产运营范围或业务活动发生重大变化、企业组织机构和岗位设置发生调整、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因客观因素履行困难等情况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调整、补充和更新。

篇(2)

[关键词]石油化工 生产安全 安全意识

1引言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石油消耗量逐年上升,石油生产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与此同时,石油生产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特点。在这样的情况下,石化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国家对石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石化企业也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的重要作用。本文拟对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探讨。

2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石油化工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各方面的问题,影响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因素多种多样,就目前来说,石油化工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首先,石化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仍有待加强。一是一些石化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安全生产工作重要作用,企业领导没有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当做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来抓;二是部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不到位,素质不高。甚至在工作中敷衍了事,不能坚持原则,导致企业安全管理不能充分发挥岗位职能;三是职工缺乏安全生产意识,在实际生产中存在侥幸心理,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习惯性违规操作。

其次,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没有充分落实也是造成安全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部分企业日常安全的执法检查力度不够,没有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到实处,未将安全生产贯穿到整个施工环节中区。导致相关各级责任人对安全生产不重视,使得在实际工作中安全管理的标准仅停留在说教层面,不能及时发现生产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导致安全事故频发。

第三,企业对安全投入不足,未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安全经济观未受到重视。石油石化企业受体制的影响,在创造财富的同时,并没有像国外同类企业一样,在人员培训、制度推广、设备设施更新方面投入大量资金,目前历史欠帐较多,出现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老化、带病工作等问题。

3做好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

3.1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

与一般企业相比,石化企业具有较高的危险性,具有易燃、易爆、高温有毒等特点,生产环节中的任何一环存在问题,都可能造成安全事故,不仅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更有甚者还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因此,石化企业领导应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此外,石化企业的管理人员要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企业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在产生经济效益的同时,将安全工作落实到各个环节,做好事故预防工作,保障石化企业安全生产,不要一滴“带血”的油。

3.2确保生产装备、设施的质量

要想做到安全生产,还必须保障生产设备、生产设施的质量。与一般行业相比,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装备、设施技术水平、自动化程度较高,施工工艺比较复杂。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石化行业各种新技术、新设备不断出现,因此,应该加大资金投入,确保生产装备、设施的质量安全,淘汰落后的生产装置。此外,石化企业还要提高对安全应急装备的重视程度,在石化企业中配置安全应急装备,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石化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时,必须重视生产源头的治理,从企业的生产源头抓起,在施工设备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设备建设等环节,要严把质量关,杜绝安全生产装备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3.3提高石化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针对安全意识不足的问题,要做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重视宣传工作的作用,以丰富多彩的形势加强对企业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消防演练,提高企业职工对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对典型的安全事故案例进行分析,让企业职工对安全事故有一个切实的了解,潜移默化地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职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其次,石化企业还要完善并落实规章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实行规范化操作,杜绝企业员工凭感觉、凭经验施工的现象,杜绝各种违规操作现象,尽量减少事故发生频率。此外,石化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还要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做到提前预防,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最后,石化企业还要制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这样在安全事故发生时,尽量减少安全事故带来的不利影响。

3.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没有得到充分落实,也是导致安全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为了做好石化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还必须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到实处,将安全生产贯穿到生产活动的各个环节中来。很多石化企业都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石化企业的安全生产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但石化企业还要对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完善,使石化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与企业的生产状况相切合。此外,还要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执行工作。要明确安全生产的各级责任人,将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个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是安全生产的总负责人,各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是安全生产的具体负责人。在发生安全事故时,由具体责任人为安全事故负责,情节特别严重的,要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格处罚。

3.5建立健全相应的奖惩机制

为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还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奖惩机制。对于表现突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的较好的职工,石化企业要对他们进行一定的精神奖励或者物质奖励;而对于表现较差、在生产活动中不重视安全生产的职工,要给予一定的处罚。通过奖惩机制来提高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

篇(3)

1、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到承包单位检查落实安全管理及隐患问题整改情况。

6、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7、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篇(4)

《暂行办法》按照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和更精细管理原则,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本质安全出发,提出了安全生产管理重点关注的要素,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管理体系、风险辨识与评估、隐患排查、“三同时”制度、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责任追究等。

《暂行办法》确定了对中央企业的分类监管原则,根据企业主营业务内容和安全生产的风险程度,将中央企业划分为三类,并实施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加大了对中央企业的安全业绩考核力度,规定中央企业发生瞒报事故,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该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一律实行降级;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中央企业年度内发生较大责任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都要依据规定进行降级、降分的处理,安全生产业绩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

《暂行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国资委更好地履行出资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现国资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有利于规范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解决责任制不落实、生产安全投入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促进先进企业向国际一流企业看齐,鞭策落后企业迎头赶上,努力推动中央企业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暂行办法》的,对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请您简单介绍一下《暂行办法》出台的有关背景情况。

国资委负责人: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52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国资委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根据《通知》要求,国资委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有五项,即:按照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负责检查督促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督促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搞好对企业负责人的安全业绩考核;依照有关规定,参与或组织开展中央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参与企业重特大事故的调查,负责落实事故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督促企业搞好统筹规划,把安全生产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保障职工健康与安全。在近期公布的国资委“三定方案”中,进一步明确国资委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是“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五年来,国资委认真履行出资人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积极探索、扎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于好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一些中央企业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完善、安全费用投入不足、较大以上事故多发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非常有必要出台一部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规章,督促中央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中央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国资委在充分总结五年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广泛调研,充分听取意见,结合中央企业的实际,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一年的起草、修改,最终形成了现在的《暂行办法》。

国资委制订《暂行办法》的宗旨:

国资委负责人:《暂行办法》的定位是力求到位而不越位,既有效履行出资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又不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既不大包大揽,又要清晰地界定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出资人监管的关系。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发挥监管的综合效能,保障中央企业资产安全,监督企业减少事故损失,提高资本回报率,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二是将对人民群众负责和对企业负责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过程中,保障中央企业员工安全与健康,推动中央企业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履行中央企业的社会责任,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暂行办法》的主要特点:

国资委负责人:《暂行办法》以牢牢把握出资人的安全生产监管定位为基础,紧密结合中央企业的实际,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体现了对中央企业的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和更精细管理。更高标准,主要是要求中央企业在继承过去行之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安全管理的成功经验,不断探索新方法、不断创新新方式,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的新水平,力争成为同行业安全生产的表率和标杆。更严要求,主要是要求中央企业把以人为本与依法治企结合起来,落实“铁腕治安全”;通过“一岗双责”和严格的问责制,形成“谁不重视安全,组织上就让他的职务不安全”的氛围。更精细管理,主要是抓住中央企业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以健全责任制和加大安全投入、安全培训为重点,引导中央企业树立科学发展观,落实“要安全的效益,不要带血的利润”,强化“安全是效益、安全是品牌”的意识。

二是对中央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的分类监管。根据中央企业行业分布广、规模差异大、管理基础参差不齐的特点,国资委将普遍性要求与行业、企业特点结合起来,依据中央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和安全生产风险程度将中央企业划分为三类,国资委根据不同类型实施分类监管,既坚持了实事求是,又体现了公平合理。同时,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对下属企业也要实行分类监管,通过分类监管和行业对标,一方面抓好安全水平的普遍提升,另一方面加紧解决好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报告制度。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明确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报告的事项、程序、要求等,目的是便于我委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有个总体掌握,更有针对性地做好出资人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更重要的是引导企业增强信息透明意识,强化报告责任,防止迟报、瞒报、漏报事件的发生,树立负责任的企业形象。

四是加大了安全生产业绩考核的力度。在总结过去五年安全业绩考核经验的基础上,对降级降分处理的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中央企业发生瞒报事故,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该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一律实行降级。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中央企业年度内发生较大责任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都要依据规定进行降级、降分的处理。安全生产业绩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同时,对安全投入达不到法定要求的,规定在考核业绩利润时相应予以扣除,目的是引导企业增加安全投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国资委负责人:根据当前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发展仍不平衡,个别行业、个别领域、个别企业事故多发的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基础不够牢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的现实情况,《暂行办法》以强化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线,以推进建立现代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为重点,以加强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并与绩效薪酬挂钩为手段,对中央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和有效监管,最终实现中央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提高。《暂行办法》共分正文六章四十三条和六个附件。

《暂行办法》重点细化了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制,要求中央企业必须按照“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全员参与”的原则,逐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员,尤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生产的负责人和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同时要求中央企业要认真履行对出资企业的监管责任。

《暂行办法》按照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和更精细管理原则,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本质安全出发,提出了安全生产管理重点关注的要素,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管理体系、风险辨识与评估、隐患排查、“三同时”制度、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责任追究等。

《暂行办法》确定了对中央企业的分类监管原则,根据企业主营业务内容和安全生产的风险程度,将中央企业划分为三类,并实施动态管理。《暂行办法》还规范了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制度,细化了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考核与奖惩的具体办法,并对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境外安全管理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暂行办法》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户核算并编制使用计划,明确费用投入的项目内容、额度、完成期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落实。国家和行业没有明确规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比例的中央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实际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投入足够的安全生产费用。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落实情况要随年度业绩考核总结分析报告同时报送国资委。

篇(5)

关键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基本含义和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的标准化管理模式是指在生产企业内部构建一套切实可行、安全运营的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的全员参加,做好基础建设,巩固群众基础,突出安全防范重点,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危险和化工产品的安全管理、排查隐患,做好整治工作。企业安全生产的标准化建设是以安全生产的经营管理的行为作为前提和基础的,并且努力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责任制,同时必须做到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生产安全意识,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所有企业特别是生产危化产品的企业在实施这一管理模式的时候,必须同时树立以人为本的生产管理理念和安全第一的原则。从而组织和指导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管理,确保生产和经营活动安全有序的进行,努力实现可持续的安全发展。那么什么是安全发展呢?它的本质是以人为本的发展,就是指职工群众不受威胁、没有危害、没有危险、没有损失的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财产为代价,这是安全发展的基本要义,也是安全发展的本质要求和指导思想。现在流行的最新经济学三角形理论的基本含义是指生产和管理是经济发展这个三角形的两条边,而安全发展则是这个三角形的底边,也叫底线,如果没有这条底线做基础或支撑,是不可能构成企业这个稳固的三角形的,企业就要垮掉的。

要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和运营的标准化管理的保障体系。首先要做好做实企业生产和运营过程中的风险管理。依据生产和运营的安全质量标准要求,对企业内部的生产和运营的各种风险进行逐一的评估和保险投入,在试生产的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隐患都要逐一进行排查,都要全部将其列入整改计划之中,不厌其烦,反复排查、反复整改、直至消失。要建立并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其次要贯彻落实好《国家安全生产法》,全面展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必须全面实现严细实的要求,决不能留下任何一点后患和隐患。这一点对于我们这样以生产危化产品为主的大型企业来说就显得十分重要了。石化企业在这方面的血的教训不少,确实需要我们认真地吸取。

2 强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建设的几点思考

2.1 加强领导,全员负责。要不断的树立和强化“我的区域,安全我负责,责任重于泰山”的管理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高标准、严要求,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和精细实化管理。要严格贯彻落实企业逐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班子必须建立健全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并实施各项安全生产承诺,建立并完善各级包保机制,努力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对一级负责,加强责任追究力度和奖惩机制。

2.2 强化安全生产的基础管理,强化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力度。安全生产是任何一个企业的底线、红线和生命线。首先各部门和车间班组都要按照上级要求和相关规定,扎实有效的做好安全生产的自检自查和自纠工作,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为突破口和切入点,不断强化对人的管理常态化;加强对各种隐患的反复排查、确认、整改和验收的四位一体的闭合管理,必须按照常查、细抓、严管、真管的工作准则,每月开展一次厂级以上安全大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对在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下发书面整改治理通知书,具体要落实到部门和人头,限期整改。整改后还要重新进行复查。

2.3 强力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力度,努力营造企业安全文化氛围。企业文化包括安全文化,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要素之一。任何企业都要通过安全文化来规矩人性的弱点和毛病,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努力让员工牢固树立让安全成为习惯,让习惯更安全的理念。要充分利用好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的安全教育、班组长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班组每天安全喊话活动、班组每周一次安全活动、安全月活动、企业安全演讲活动、应急演练活动等安全文化建设的方式方法和各种手段,在各个生产岗位、设施设备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宣传展板等多种多样的形式,营造强大的安全生产氛围,使每一名员工都能在生产和工作中保持一个良好的安全心态和一整套约定俗成的安全作业行为规范。在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经营的每一个环节中,让人们都感觉到事事有规矩,违规必受罚,自觉同不安全行为作斗争。

2.4 建立企业安全市场基金,奖罚分明。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长效机制,必须强化手段,赏罚分明。必须依据企业安全生产奖惩条例,依据企业内部考核标准,加大考核力度,促使全体员工自觉准守安全生产责任制,激励员工主动学安全、讲安全、会安全的生产和工作积极性,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和安全发展的后劲。以下几种方法可以借鉴:首先是发挥安全生产工作的激励作用。对于抓安全生产工作突出、排查隐患和整改落实比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必要的奖励,不断发挥和调动单位和职工做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安全生产必须全员参加,打一场人民战争才会取得最后的胜利。其次是安全管理工作与职工工资直接挂钩,实行安全生产工作的浮动工资制度。依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条例,依据检查评比情况,对职工进行奖励和惩罚,赏罚分明、奖优罚劣、毫不含糊。是与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的工资收入挂钩,依据各单位安全生产和管理的检查和考核的实际情况奖罚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工资或奖金。

参考文献:

[1]李有忠.关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一些探讨[J].轻工科技,2015(07).

[2]沈伟杰.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J].国防科技,2012(12).

篇(6)

关键词:安全生产 责任制 工程监理

工程管理的核心是人,所追求的目标是利润,利润目标的前提则是安全生产,为了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责任制尤为重要。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重要意义:

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利于增加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职工的责任感和调动他们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由各个行政部门、采区、车间、班组和个人组成,各自具有本职任务或生产任务。而安全不是离开生产而独立存在的,是贯穿于生产整个过程之中体现出来的。只有从上到下建立起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法规赋予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由大家来共同承担,安全工作才能形成一个整体,各类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无机可乘,从而避免或减少事入的发生。因此,许多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在实行中、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对安全工作采用目标管理的方法,并与奖惩制度紧密结合,使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安全工作得到了加强,这种做法是将生产安全所要达到的目标事先制定,并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各班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或达到以这个目标,在奖金或其他方面要给予奖励;若完不成目标,要扣罚奖金或给予其他处罚。在实行时,通常考虑了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即权力大,所应承担的责任就重,因此在奖惩方面也要重奖、重罚,就象国务院领导所讲的那样做到有权就要负责,责权统一。法律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核心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单位岗位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核心制度。

社会和市场的需求:社会需要生产单位对员工,市场需求生产单位对产品和生产过程的安全做出承诺。

责任追究的依据:只有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才能做到“层层有分工、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发生事故后,才能根据安全生产职责,来认定和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历史教训: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非常重要。因未建立和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或不认真执行安全职责,而使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各类从业人员受到行政责任追究、处分直至判刑的例子,屡见不鲜。

工程安全监理是指工程建设中的人、机、环境及施工全过程进行评价、监控、监督,并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有政策,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把建设工程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度范围内。工程安全监理是交通建设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保障。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实施,是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的方法,也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中加强安全管理、控制重大伤亡事故的一种新模式。

工程安全监理是《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监理单位的重要职责,加强对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将安全监理纳入工程监理工作是加强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也是对工程监理制度发展和完善。

培训是安全生产的有力保障

目前许多监理工程师安全意识薄弱,对安全监理工作没有目标,没有一套安全监理有效措施,缺乏施工安全知识。因此,安全监理工程师除了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安全规程外,还要掌握施工工艺及分项工程中的各环节安全要点,有预见性地抓好安全施工薄弱点。近年来,交通部组织了以安全生产为重点的各种培训教育,对拓展监理工程的知识结构,更新监理工程师专业知识,提高监理工程师从业技能,达到了一定的成效。同时各监理单位要及时组织本单位监理人员进行施工安全监理培训,并择优选聘监理人员,以满足公路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需要。安全监理工程师要根据施工现场施工情况,做到提前预见,层层安全交底,切实做到事前提醒、事中控制,从而有效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监理企业安全责任制度现状

从目前的现状来看,监理企业尚不完全具备承担安全责任的实际能力;从费用上来看,监理企业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安全监理费用收取没有通用标准。虽然少数地方有一些规定,但这点收入与监理企业可能要承担的安全责任严重失衡;从职权上看,法律法规规定了监理企业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暂时停止施工,向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权利。但实际中监理企业未签字,工程都可以顺利交付使用的。施工单位只要得到建设单位的认可,监理企业的权利将被架空,成为一个“摆设”。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也有待提高,很多监理工程师缺乏经验而难以做出准确判断,使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甚至部分监理人员在利益面前迷失自我,放纵不合格或不合标准的施工行为,经安全埋下了隐患。

安全监理的体系

(1)、安全监理流程的建立

A、建立组织机构。依据合同及工作要求,根据监理人员的经验能力确定岗位职责。

B、现场安全控制目标的确定。审查承包人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管理体系、施工危险源台帐及应急预案,及时对危险源排查,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案的演练,做好相关记录。

C、熟悉施工图纸和周边环境,编制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进行交底。

D、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审查施工组织方案,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逐步进行落实,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合格时,及时整改。

E、检查施工用电、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特种人员的岗位证书。

F、检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巡视、检查、监督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方案、措施的落实,检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消防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G、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定期编制并上报安全监理报表。

(2)、进行安全监理后评价

安全监理后评价是指项目竣工后对监理过程中的对安全目标、监理措施、方等进行的安全综合评价,是经验和教训的总结。具体应做好几个方面:

A.分析考察安全监理目标是否实现,列出伤亡事故的人员数量、施工部位、产生原因等。

B.评价施工、监理措施是否有效和完善。

C.分析已出现安全事故,监理措施是否到位及完善。

D.总结安全监理工作成绩和经验。

总之,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关键,因此建立和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是保护从业人员安全和健康,保证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企业的责任,必须认真做好。这就是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必要性。

参考文献:

篇(7)

1、加强领导,成立了工作机构。为了使检查活动有序开展,成立了县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县长担任,县工信委主任任副组长,县工信委、工业园管委会等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我县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2、精心组织,使检查活动落到实处。为使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到实处,我们制定了县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县工信委相应成立了三个检查组,带领各乡(镇)企站工作人员一道检查了园区外86家工业企业;工业园管委会成立了四个检查组,检查了园区内的110家工业企业。

3、工作成效。通过这次检查,取得了阶段性的工作成效。一是落实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企业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帮助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机构更加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二是建立健全了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不断督促企业抓好落实。三是组织企业参加各级举办的安全生产培训,并督促企业经常性组织企业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使职工安全意识得到增强,提高了职工自我防范能力。四是积极组织企业员工参加了6月9日在中心广场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五是组织大中型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预案演练,使职工懂得了珍爱生命、遵守规章、安全生产、防范事故的重要性。六是排队了38次安全隐患。在检查过程中,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能当即整改的监督企业当即整改,对不能当即整改的,限期整改。特别是对消防通道被堵塞或占用、工作时间车间大门被锁、易燃易爆物品乱堆乱放的企业,除当即整改外,还提出了严肃的批评和警告。七是对企业提出整改措施89条,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措施,要求企业当即或限期整改。

4、存在的问题。通过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一些小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安全意识不够,存在侥幸心理。针织服装、电子等行业企业,规模小,属家庭作坊式企业,并分布城乡角落,存在“三合一”现象,没有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没有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