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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特大交通事故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一、工作目标
(一)确保全县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实现"零增长"。专项行动期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有所减少,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杜绝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全县公路机动车超速,货车超限,客车超员,酒后驾驶,违法超车,无证驾驶,三轮汽车、残废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超速、醉酒驾车、客车超员20%以上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月底以前完成市级督办的2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整治工作。年内县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市、县级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整治启动率达到100%,治理完成率80%以上。
(四)重点车辆(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学生接送车)和驾驶人全部实现户籍化管理。其中,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信息采集率、外省籍拖拉机临时档案建立率、一年内驾龄的驾驶人"实习标志"发放率、中小学生专门接送车辆标志牌发放率均要达到100%。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路面管控,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1、实行多部门联动。公安、交通、农机管理、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由安监部门牵头成立交警、交通、农机联合执法检查组,加强路面监管。交通部门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客运班车通过本辖区的时间、行驶路线等情况,并及时提供给联合执法检查组,以便有针对性地部署警力;对客运主要线路,特别是跨地市长途客运线路和重点旅游线路,要加强巡逻、重点布控,做到对营运客车以及中小学校的校车、接送车逢车必查,逐车登记,及时查处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行驶、驾驶人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继续严厉查处货车超限违法行为,特别加强"十一"黄金周期间旅游线路的交通安全管理,迅速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整治期间,确定安文台口为固定的联合执法检查点,进行定点检查,东仙线为主包括磐缙线、墨新线为流动检查线路,每天要分别安排人员进行巡查,形成定点与流动相结合的管控网络。
2、实行"四个一律"。对限速70公里/小时及以上限速路段车速超过限速50%以上的驾驶人,或在限速60公里/小时及以下限速路段车速超过限速70%以上的驾驶人,一律给予吊销驾驶证处罚;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一律予以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一律予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对无证驾驶汽车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一律予以行政拘留10日以上(含)的处罚。
3、实行科学监管。公安、交通部门要认真排查事故多发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型、重点人群,科学调整警力开展针对性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科技装备的作用,将警力和6F测速仪器、车载雷达等装备重点投向交通高峰、事故多发时段和路段,调整勤务考核办法,引导执勤民警从单纯追求执勤"数量"向数质并重转变,提高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现率和查处率。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对悬挂外地牌照逃避监控处罚的车辆,要列入黑名单,在路面管理中予以重点监控,一经查获,从严处理。
4、实行重点管控。公安、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在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的基础上,从严执行中、小学生接送车安全检查制度,要求驾驶人在出车前必须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杜绝安全设施不全和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并保证驾驶员须有三年以上的安全驾龄,做好中小学生接送车辆标志牌发放工作,确保发放率达到100%。同时,教育部门要切实做好学生外出活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坚决执行《危险化学品通行证》制度,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和管理,严格控制其通行路线、时间,对未按规定通行路线、时间行驶以及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严格予以查处。公安、农业(农机)部门要深化、完善公安驻农机联络室制度,严厉查处拖拉机载人、无证驾驶、报废和脱检车上路等严重违法行为。交通、公安部门要结合乡村道路的特点,重点查处占道堆物施工、晾晒农作物等影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
(二)强化源头管理,努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1、加强客运企业监管。公安、交通部门要严格审查客运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公安部门要对近3年来有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满12分和一年内有2次超员或1次超员50%的驾驶人要及时向交通部门通报,并责令单位对其进行再教育、调离岗位或解聘。交通部门要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制度,监督运输企业加强交通安全生产管理,督促落实责任主体;加大对客运车辆及驾驶人运行过程的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并制止驾驶人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交通、安全监管部门,定期对客运企业进行检查,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交通运输单位,要停业整顿,限期达标,逾期不能达标的予以取缔。
2、加强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公安部门要切实落实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措施,排摸掌握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学生接送车辆和外省货运车辆底数、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及驾驶人安全行车情况,规范信息采集、录入,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实现路面管控和源头管理信息互通和户籍化,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在工作中着力强化外省籍车辆的管理,通过引导建立自治组织、建立专门数据库,切实把外省籍车辆纳入本地化管理,实现对外省籍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新突破。进一步加强驾驶人源头管理,严把县管车辆考试关和把机动车驾驶人"实习标志"等制度落到实处。新闻部门要配合公安、交通部门推行客车超员、三轮汽车、拖拉机载人有奖举报制度,通过报纸、广播等媒体进行公开宣传,以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对交通违法行为形成有效监督。
3、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公安、交通、安监部门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和分析,确保完成市级事故多发点(段)整治,加大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排查整治力度;加大道路基础安全设施建设投入,完善主干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新建、改建公路安全设施建设,做到新建、改建道路时,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监控、防撞护栏及其他交通安全设施,按照国家标准与道路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1、深化"五进"活动。公安、宣传、教育等部门及各乡镇要深入开展以"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深入到中小学校、客运企业和公里沿线企业、村镇大力开展以《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交通安全"十不违"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深化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工作,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始终。
2、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宣传。宣传、新闻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在《今日》和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开设专栏专题,对专项行动中查处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新闻曝光,通报典型事故案例和分析事故原因,强化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3、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公安部门应当结合群众办牌办证、接受交通违法处罚、处理交通事故等业务及日常执勤执法工作中,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车管所、驾驶人考试场及有条件的执勤岗点展出交通安全宣传挂图,播放光盘。交通部门要指导客运企业等重点单位,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内部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发挥客运企业的带头和示范作用。农业(农机)部门要结合农时特点,采取适合农村特点的有效形式,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志身为组长,县府办、交通、安监、教育局、农业、交警大队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放在交警大队,由交警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方案精神,结合实际,精心组织,迅速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查,狠抓落实。专项行动期间,县政府将派联合督查组到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进行督查,月下旬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县政府将对照四项工作目标对专项行动进行考核,对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特别是死亡人数同比去年减少且没有发生特大交通事故的乡镇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效果不佳的乡镇和部门,要在全县通报批评,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事故的,要组织倒查,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平安泉港”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全国“二十公”、全省“二十八公”精神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实施意见》,深入开展“行车安全秩序整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会战”等专项整治,协同有关部门加快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治理进程,努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五进”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福建石油新×××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的组织领导,大队成立以**大队长为组长,大队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交管股、车驾管股、**队、山腰中队、**中队等股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交管股,由**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股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明确责任,制定实施方案。
三、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新机制,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社会工程。交警部门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的基础上,要积极依靠区党委、政府,促成各级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的充实调整,并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起扎实有效的日常管理制度。要紧紧依托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和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制订和调整工作规划,统筹协调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二)、把握事故规律,强化监管,务求实效。加强对各类重特大事故的成因分析,突出对高温酷暑和低温雨雾等恶劣气候下安全行车状况的分析研究,掌握预防重特大事故工作的特点、规律和对策,避免形势判断的片面性和决策部署的盲目性。对辖区国省道加强对超限超载、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的监控查纠力度,对街道、乡村公路等低等级道路,结合农村节假墟日、庙会以及中小学生归家返校的出行特点,加大对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客车超员、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
(三)、优化警力配置,警力下沉,重心下移。牢固树立成本意识和效益意识,调整警力结构,把有限的宝贵警力最大限度地摆上路面一线,使警力的分布与交通违法的发生时间、地点相一致,最大限度地压缩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和空间。
(四)、改革勤务方式,量化考评、奖优罚劣。彻底改变出工不出力、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陋习,制定积极合理、符合路面管理实际的勤务模式和考核标准。摒弃把量化考评与下达罚款指标相等同的错误认识,在显见性违章大量存在的情况下,必须明确规定路面民警的工作职责,制定辖区路段各类机动车辆的遵章率,既有纠违的数量,又有纠违的质量。认真落实“定人员、定路段、定时间、定职责”的“四定”责任制,确保白天见警力、晚上见警灯、路面见警察,真正提高路面管控能力。
(五)坚持疏堵并重,城乡兼顾,整体推进。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既是当前预防事故的工作重点也是工作难点。在加强城市和高速公路主干道管理的同时,要坚决贯彻国务委员
zyk部长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结合各地的实际,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六)、坚持交通安全宣传为先,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维护交通安全的自觉性,为事故预防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有效地增强社会各界对道路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同感,充分发挥群众参与交通管理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从而形成人人关注交通安全,自觉维护交通秩序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预防事故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逐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
(二)、科学安排警力,调整勤务时间,改革勤务制度,切实加强事故多发时段、路段的管控,尤其重视对上午上班前时段,中午下班时段、黄昏及夜间的道路交通管控,消除盲区,并坚持每周
一、
三、五三次专项统一行动。由各股队室在掌握各自辖区责任路段成因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大队每月的量化考评方案及工作安排,严厉打击、查处可能导致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创建“平安大道”,实施“畅通工程”及“三大生命防护工程”,开展“严管街”“文明路”管理,打击公路上影响交通和整治影响城市交通秩序的各类交通违章违法行为,同时积极查找事故隐患,向有关部门、单位、个人发出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加以限期整改,落实有关安全责任制,最大限度地把事故隐患消灭于萌芽之中。
(三)、强化路面监控,适时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强化对二轮摩托车及营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打击无证、酒后驾车、占道行驶、不按规定变更车道、不按道行驶、超速行驶、超载及二轮摩托车无牌上路,后载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
(四)、科技强警,用高科技的手段对路面动态交通违法行为有效的管控。通过对动态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摄像、记录,严查严处,有效地打击酒后驾车、二轮摩托车超员乘载、超速行驶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五)、加强和完善客运车辆安全联系管理工作,从源头上对营运机动车及驾驶员进行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提高其安全、文明,遵法行车意识。并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严把客运车辆技术状况安全关,坚决杜绝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进行客运营运。二是严把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对与准驾车型不符合或驾龄未达到要求的驾驶员,坚决不允许他们从事客运驾驶员工作。三是加强对客运企业及其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监督,并建立客运企业和客运驾驶员台帐,对其营运路线、时间、车辆数及每日日趟检不合格车辆存在隐患的车辆做到底细清、情况明,及时将客运驾驶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多次违法的驾驶员通报给所其所属的客运公司,责成所在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必要时予以辞退。
(六)、全面贯彻落实节假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为节假日的交通安全畅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特别是春节、“××1”“××1”等黄金周期间,大队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各客运公司企业,召集相关负责人及驾驶员,进行客运安全知识讲座,检查各中队对辖区内客运公司的安全管理的落实情况,发现隐患,现场办公,及时整改,使节假日的客运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七)、把握重点,积极协调公路、交通、国土局等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整治工作。大队要结合“三大生命”防护工程的开展,对辖区内各主要道路进行的危险路面路段及公路沿线医院、中小学校、幼儿园、人行横道、繁华路口路段的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不齐全的情况进行全面的排查,在一边完成整改的同时,一边以书面形式向区政府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同时在上述路段的整改工作一时未完成的阶段,各辖区中队要加强对上述路段的路面管控、提高路面见警率、纠违力度。
(八)、广泛深入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一是抓好社会各界的交通安全宣传,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深入学校、农村、社区及各有车单位和事故多发单位,如汽运公司、出租车公司、企业、厂矿等进行授课,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确保这些单位的行车安全,预防事故多发的势头。二是要联合区教育局、广电局、文体局,在我区电视台设立的“交通与安全”宣传栏目中广泛深入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从而形成了人人关注交通安全,自觉维护交通秩序的良好氛围。三是**队、**中队与山腰中队,各自在辖区内与各学区联合,设立交通安全教育基地,使其作为交通安全宣传的前沿阵地,重点加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制作交通安全宣传图片发放给中小学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授课等活动,提高中小学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通过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吸取事故教训,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加强有效管控,严查一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好转,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稳中有降,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得到控制,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得到遏制,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全县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
按照《方案》要求,深入客、货运输企业对企业安全生产制度、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营运车辆安全性能进行细致检查,对县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严厉查处省干道和县、乡农村道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建立抄告通报制度,对查获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客、货运输车辆一律抄告车辆所在地运管部门,由运管部门实施行业处罚。
三)总结验收阶段
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源头治理、隐患排查、联动执法、依法严管等长效机制。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将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工作重点
路面行车秩序整治: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管控和处罚力度,严厉查处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醉酒驾驶、无证驾驶的要坚决予以拘留。
农用车综合治理:加强农用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工作,明确乡镇和部门监管职责,宣传无证驾驶和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等农用车的危害和后果,与农用车主签订交通安全保证书。加强县乡道、村道的管控,对农用车辆违法载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客运企业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客运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从根本上消除客运车辆交通事故隐患。全面检查客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安全投入和教育培训情况,车辆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交通运输单位,停业整顿,限期达标,逾期不达标的予以取缔。
公路危险点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整治:全面排查交通标志设置情况,进一步排查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加大治理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无法根治的路段,要增设交通标志,加强管控力度,确保车辆行车安全。
恶劣天气道路安全保障工作:加强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遇有恶劣灾害天气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必要时依法实施交通管制,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四、职责分工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公安、交通、安监、文广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职责分工如下:
1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承担第一责任,分管领导承担具体责任。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开展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广大群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2县安委办:要组织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客运企业、客运发车场站和营运车辆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督促客运企业、客运发车站场对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行驶记录的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找出原因,及时责令整改。要组织交警、运管部门不定期对县内各客运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及内部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要组织交通、公安、公路等部门开展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排查,督促有关部门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治理。
3县公安局:要组织交警、乡镇派出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路面管控,以客运车辆为重点,突出对超员、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从严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坚持“罚、记、吊、拘”并处的原则,始终保持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处的高压态势,震慑交通违法,遏制事故发生。交警部门要以省道等县内公路主干线为重点,科学合理安排勤务,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投入到路面管控中去,确保对省道等县内公路主干线的管理不漏管失控。
4县交运局: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开展危险路段、事故黑点的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保证道路安全、畅通。要强化运输企业、客运车辆始发站场的管理,督促各运输企业、客运车辆始发站场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要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非法客运车辆违法载客、扰乱运输市场的行为,规范运输企业经营秩序。运管部门要对客运班线车辆进行清理排查,彻底摸清班线客车始发地点、终点站、运行时间、运行线路、途径乡镇、所属企业、经营业主及驾驶人员基本情况,切实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杜绝客车违规运营。
5公路段:负责职责范围内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超限治理和路面清理整顿。
6县农机局:要认真履行农机安全管理和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职责。要加强对农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严把农用车辆入户关,深入开展安全检查,查处农机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7县文广局:要制作播放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的专题节目,曝光一批存在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和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营造浓厚的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同志任组长,县公安局局长、县交警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
二)靠实工作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能、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真正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能、各负其责,认真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责,又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分解工作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省物价局《关于**省道路交通拯救作业收费转为经营收费的通知》(**价服〔20**〕15号)试行期1年已到,该收费项目及标准对规范道路交通拯救服务收费行为起到积极作用。随着道路交通的迅速发展,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电动车等事故比例增加较快,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清障施救服务收费行为,保障服务和被服务双方合法权益,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现将我省道路交通清障施救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事项重新明确如下:
一、机动车因故障抛锚或发生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车辆不能正常行驶而影响道路交通的,由拖车服务单位将车辆拖移至最近的停车场或修理厂,可以按规定收取相应费用。
二、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停止收取违章停放车辆拯救作业费的通知》(财综〔20**〕298号)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停放车辆实施拖引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三、道路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标准具体为:
(一)拖车费。城市道路事故车辆进行施救的,其收费标准按附件1执行;在公路上进行施救的,其收费标准按附件2执行;在高速公路上进行施救的,其收费标准按附件3执行。
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电动车等车辆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市物价局进行成本监审,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在公路上施救收取起步费后,不再收空驶费和拖行费。
(二)修整费。因重、特大交通事故中的损毁车辆,必须加以整修方可拖、吊的,另收取修整费,重大交通事故每车收费50元,特大交通事故每车收费100元。
(三)保管费。对交通事故车辆,按规定需要暂扣的,或因车主(驾驶员)责任不能及时对违章车辆进行处理的,需拖、吊至停车场停放保管的,按实际停放天数收取保管费。保管费标准按所停放停车场所的标准执行。收取保管费后,应对车辆及所属部件和车上货物等安全负责。
(四)现场清理费。对影响交通畅通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现场散落物,应车主(驾驶员)要求,或在与驾驶人员无法联系的情况下,施救服务单位可对事故现场散落物进行清理,收取现场清理费,每起重、特大交通事故收费100元。一般交通事故以及车主(驾驶员)自行清理的,不收费。
(五)因车主(驾驶员)要求施救,施救车辆到达现场,而车主(驾驶员)已自行排除障碍,不需施救的,收取空驶费。空驶费具体标准按附件2、3中的规定执行。收取空驶费后,不得再收取起步费、拖行费等费用。
四、道路交通清障施救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服务单位可在不高于省定指导价的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服务单位在施救时,应本着双方自愿有偿的原则,按规定收取服务费,不得强行服务、强制收费,更不得只收费不服务。对遇有特殊情况或当事人有特殊困难的,可适当减免收费。
(一)5省市特大交通事故上升,云南居首。
(二)快速路、高速公路事故继续上升。
(三)个人自用机动车肇事增多。
(四)违法会车、违法占道行驶、违法装载导致事故造成死亡人数上升。
(五)傍晚至晚间时段和星期日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多。
2006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趋向好转,交通事故各项指数大幅下降,死亡人数比上年减少9283人,下降9.4%。但是,必须承认,局势依然严峻,每天还有244人的生命葬送于交通事故。特别是几个与人民群众出行密切相关的交通行为或领域,俨然成为2006年的事故增长点!
死伤增发五省市
“5省市特大交通事故上升”。云南发生10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同比增加7起;福建、湖北、重庆、新疆各发生3起,同比共增加5起。
从云南的10起事故分析,大部分是客车事故、坠车事故。福建、湖北、重庆、新疆的情况也类似。就拿2006年“最后一起车祸”来说,也是发生在云南。
2006年12月28日14时39分,云南省宣威市双河乡驾驶人李荣波驾驶一辆云DY4121号中型客车(核载19人,实载21人,其中两名儿童),从宣威市城区西河客运站驶往双河乡。当车行至石乐线22公里加900米处时,撞倒3名路面施工人员后,翻下左侧90余米深的悬崖,造成17人死亡,7人受伤。
2006年死伤最惨重的一起事故,发生在重庆市。2006年10月1日13时30分,重庆市公路运输集团利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驾驶人吕富华(男,31岁),驾驶号牌为渝B41067号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711路公交车),乘载50人(含驾驶人和售票员各1人),由江北区驶往沙坪坝区。当车行至嘉陵江石门大桥沙坪坝引桥右转弯路段时,从最右侧车道越过道路中心实线和对向车道,冲上36厘米高、2.96米宽的人行道,撞断1.2米高的大桥护栏后,翻落距桥面垂直高度19.3米的绿化带内,造成车内30人死亡,20人受伤。
这两起事故,都是坠车事故。因此,公安部交管局在通报中指出:“坠车是特大交通事故的主要事故形态。”在全年发生的38起特大事故中,共有23起坠车事故,占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总数的60.5%,同比上升11.6个百分点。
深涧、悬崖、沟壑等地,是发生重大死伤交通事故的客观原因。而交通违法行为,如违章行驶、超速行驶、违法超车等,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所以,解决深涧坠车的根本途径,除了“治路”,还要从源头抓起,才能遏制事态的恶化。
事故多发有重点
一、关于“城市快速路事故、高速公路事故继续上升”。 城市快速路发生事故造成3868人死亡,同比增加1968人,上升103.6%。高速公路造成6631人死亡,占总死亡人数的7.4%;同比增加224人,上升3.5%。
快速路,高速路,是以“快”为特点的道路,这个“事故增长点”已是每年的“保留节目”。在国外,一些预防事故发生和降低事故的科学措施正在得到使用。最近,美国政府宣布,所有汽车必须在2011年9月以前,配备有防止翻覆的电子稳定控制装置(ESC)。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局局长纳森说,继安全带之后,最可能拯救生命与避免伤害的安全科技莫过于电子稳定控制系统。从央视新闻联播的电视画面上,我们确实看到了这种装置的威力,它能有效控制正在行驶当中的车辆的稳定性,在急转、急刹的情况下有较强的平衡稳定作用,从而有效减少路面的翻覆交通事故。据透露,如果路面上所有车辆都装上这种装置,美国每年将使交通事故减少50%以上!一个小小的装置,将减少一半的事故!尽管只是一个预测,也足以令人鼓舞!
二、关于“个人自用机动车肇事增多”。个人自用机动车导致事故造成39730人死亡,占总死亡人数的23.7%;同比增加14211人,上升55.7%。
个人自用机动车就是私家车。在事故总量下降的情况下,私家车事故逆势上扬,占到事故总量的三分之一强,一跃而成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新的“增长点”,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究其原因,主要有:1、私家车近年出现“井喷”,中国一跃成为汽车大国。2、大量新手上路,技术生疏和经验不足都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3、相关管理滞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却没有相应跟上。4、公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外国人开车系上安全带是为了自身安全,而我们系上它主要是为了不被交警罚款。5、基础设施落后,道路安全建设成为瓶颈。道路建设片面强调“通”,忽视了“安”。6、远程自驾外出增多。近年来,自驾出游骤增,成为交通事故的主角或配角。
三、关于“违法会车、违法占道行驶、违法装载导致事故造成死亡人数上升”。违法会车导致事故造成3996人死亡,同比增加1102人,上升38.1%;违法占道行驶导致事故造成6050人死亡,同比增加1562人,上升34.8%;违法装载导致事故造成2654人死亡,同比增加667人,上升33.6%。
不是每一次交通违法都会酿成大祸,但是每一起事故当中必有交通违法行为。违法会车,会车不变灯、强行会车、盲点会车;违法占道,主要是长期占用快车道、行人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占道超车、占道停车等;超载超员。这些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往往是以生命作为代价的。
四、关于“傍晚至晚间时段和星期日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多”。17时至22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27235人死亡,占总死亡人数的30.6%。星期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13448人死亡,占总死亡人数15.1%。其中,星期日17至22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4280人死亡,占星期日事故死亡人数的31.8%,占17时至22时事故死亡人数的15.7%。
第一条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是区党工委、办事处加强对全区交通安全工作领导的一种组织形式,由区党工委办、宣传办、城管办、社会事务办、财政所、教科文卫办、公安分局、安委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分局、工商分局、交通分局、交警五中队、**医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为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在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领导、协调和监督作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为加强我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成员如下。
召集人:(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人)
副召集人:
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交警五中队,办公室主任由交警五中队队长苏健文兼任。
第三条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新机制,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具体工作目标如下。
(一)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上升的势头,使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和万车死亡率与往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总量,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任务数以下,不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二)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构建以“交通安全学校”和“交通安全社区”为依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络。
(三)通过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使机动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四)加大对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力度,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信号灯等设施,使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得到有效治理。
(五)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及车主的源头管理,减少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四条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的工作职责是当好区党工委、办事处参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大力加强基础工作,提高科技水平,依法整治突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具体任务如下。
(一)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指导各社区居委会、单位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责任制。
(二)督促和指导各社区居委会、单位将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交通安全工作与经济建设相适应。
(三)组织各社区居委会、单位贯彻落实国家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中央关于交通安全工作的命令指示,发动全社会和广大群众做好交通安全工作,推动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
(四)组织对各社区居委会、单位及其交通安全责任人履行交通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评,评选交通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交通安全职责,抓好本单位的交通安全工作,带动全区交通安全工作的落实。
(六)组织开展各项交通安全检查,减少交通安全隐患。
(七)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普及交通安全常识。
(八)各社区应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相应建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工作。
(九)完成区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度召开一次,由联席会议召集人召集。因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请求,经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决定召开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事故特点和各成员单位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情况,研究部署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协调解决各部门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二)联席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会议议题由交警五中队请示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后通知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向联席会议通报本单位近期交通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并提供书面材料。
(三)联席会议召开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编写会议纪要,报区党工委、办事处并抄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要及时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报告联席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和决定,负责抓好本单位的工作落实,工作情况及时书面报联席会议。
(四)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
(五)联席会议决定的全区通安全工作部署由区办事处统一行文。
第六条联席会议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联席会议部署,督促本单位联络员做好材料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一)交警五中队:负责加强对车辆、驾驶员及车主的源头管理,并在驾驶员违章处罚、记分等环节加大管理力度,强化对驾驶员和车主的教育管理;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做好创建“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等工作;组织交通秩序整治,查处交通违章行为;组织实施“畅通工程”和创建“平安镇区”工作;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交通安全隐患路段的排查和治理力度;科学分析交通事故成因,提出预防交通事故对策;依法办理交通事故案件,严惩交通肇事犯罪;配合有关部门对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倒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二)城管办:负责加强对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和验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清理整顿城市道路违规占道行为;提高城市道路管理科技含量,不断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加大对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交通安全隐患路段的排查和治理力度;与公安部门共同开展实施“畅通工程”等活动,创造良好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三)教科文卫办:负责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加强校园交通、“校车”和学生外出活动的交通安全管理;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有关活动。
(四)安委办:负责检查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参与协调、指导全区道路交通整治联合行动。新晨
(五)工商分局:负责整治和规范道路广告,净化道路广告环境;配合有关部门对因管理不善而发生特大交通事故的运输单位进行整顿,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取缔非法生产拼、组装车辆等违法行为。
(六)交通分局: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桥梁的排查和治理力度;加强公路客运管理,把好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强化客运站场安全监管;加强机动车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牵头组织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路政管理,对机动车超限超载运输进行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对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倒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造成23人死亡,10人受伤的浙江“5.12”特大交通事故中的两名司机,日前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5月12日下午2时许,犯罪嫌疑人杨某驾驶浙FE2882号桑塔纳轿车从上海驶往桐乡,行至乍嘉苏高速公路34KM+900M时,违章变更车道,引发由犯罪嫌疑人陈某驾驶的浙A74502号大客车碰撞护栏后,翻下落差达7.6米的互通桥,坠落在桥下的泥地上。事故共造成大客车上的23人死亡,10人受伤。
经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支队调查认定:杨某违章变更车道、陈某违反低速安全行车的规定,对此特大交通事故负有同等责任。
案件发生后,嘉兴市秀城区人民检察院迅速派员介入侦查,掌握案情。公安机关将该案提请批捕后,检察院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于近日依法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杨某和陈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