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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泡沫现象精品(七篇)

时间:2022-09-16 05:25:32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房地产泡沫现象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房地产泡沫现象

篇(1)

【关键词】房地产泡沫;测度;指标;实证研究

1998年,我国开始取消福利分房,进行个人住房的货币化改革,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步入快速发展期,投资增幅较大,房地产价格也随之持续上涨,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泡沫的争论也由此产生。事实上,我国房地产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经济泡沫是毫无疑问的,但由于房地产市场呈现明显的区域化特征,有些城市的房地产过热(如北京、上海、杭州等地),另一些中小城市房地产市场萧条,所以,整个房地产市场泡沫到底有多大,目前,还没有一个准确的结论。广州作为珠江三角洲的中心城市,不仅经济发展走在全国的前列,房地产市场也取得长足的发展。2005年,广州房地产开发投资已达到488.86亿元,占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38.2%(2006年广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但房价的不断上涨,也引起了人们对广州房地产市场的关注。本文以广州房地产市场为例,选取房价收入比、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与GDP增长速度比、商品房空置率等多个泡沫指标来测度广州房地产市场的泡沫程度。

一、房地产泡沫与房地产泡沫测度

房地产泡沫是指房地产实际价格严重脱离理论价值的现象。泡沫的存在是相对于房地产的理论价值来说的。对于引发房地产泡沫的原因,一般来说主要有两个:一是开发商的过热投资和消费者的投机预期形成投机需求造成,二是银行金融资金的支持(李维哲、曲波,2002)。

对于房地产泡沫的测度一般有两种方法,一是直接测度,即利用定义测度房地产的理论价值,通过比较理论价值与实际价格来测度房地产的泡沫程度(PeterEnglund,1998;JohnM.Quigley,2001)。另一个是利用指标法间接测评,即通过指标比较,判断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泡沫。这两种方法各有优缺点,第一种比较科学严谨,但不易操作,第二种比较容易操作,但不够严谨。鉴于目前房地产市场发展不够成熟稳定,合理的地价、费用、建设成本、利润以及未来收益等参数难以确定,数据的获得也困难,直接测度法在实际操作中较难,我们倾向于选择指标法来测度房地产泡沫程度。下面以广州市房地产市场为例,进行指标法测度研究。

二、广州房地产泡沫实证研究

本文主要选择房价收入比、房地产投资增幅与GDP增长率的比值、房屋空置情况、房地产业的盈利状况、房地产投资来源等多个泡沫测度指标,来评价广州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泡沫及泡沫程度。

1.房价收入比指标分析

房价收入比一般用整套住房价格与居民户年均可支配收入的比值来表示,用来测度居民的购房能力。比值越高,居民的支付能力越低,比值持续上升,房地产市场存在泡沫的可能性就越大。从1998—2004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率与房价增长率的比较可以看出,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本上是正增长,房价基本上是负增长,除了2002年,房价增长率高于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外。按国际标准,房价增长率连续三年超过10%,可被认为存在经济泡沫或有此苗头。据此,可初步判断广州市不存在房地产泡沫。房价收入比虽然从1998年的12.97开始一直下降,目前维持在9倍左右。但是,整体上说房价收入比还是偏高,不仅远高于西方发达国家的3~6倍,而且也高于发展中国家的6~8倍水平,存在一定的威胁,同时,也造成商品房积压空置。

2.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与GDP增长速度指标分析

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速度与GDP增长速度指标主要衡量房地产行业的相对扩张程度,指标过高说明房地产业的相对高度发展。1998—2004年,广州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不大,除1998、2000年达到17.28%和20.17外,其他各年基本维持在10%以下,2003年甚至出现了负增长,仅为-1.6%,房地产投资的增长速度远低于同期全国房地产投资额年均增长率20%的水平(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98—2004》相关数据测算)。而同期的广州市GDP的增长速度均以两位数增长,基本维持在15%左右,GDP的增长速度除1998、2000年外明显高于房地产投资的增幅。说明广州的房地产市场投资没有出现过热现象,房地产市场投资比较理性,这显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比较有效。

3.商品房空置率指标分析

商品房空置率用当前商品房或商品住宅的空置量与近三年商品房或商品住宅的峻工量的比值表示,反映当前商品房供求状态,衡量房地产投资是否与社会有效需求相适应。比例越高,房地产泡沫风险越大。一般来说,空置率在20%以上为严重积压区,在10%~20%之间为空置危险区,5%~10%为合理区,5%以下为空置不足区。广州房地产空置面积在1998年仅为267万平方米、1999、2000、2001、2002四年持续走高,2003年达到最高空置量722.01万平方米,2004年受政府调控固定资产政策影响,空置量有所下降,但仍有646.9万平方米,相当于年新竣工面积的64%,空置数量惊人。广州商品房的空置率也很高,除1998年空置率为13.38%,在空置危险区内外,其他各年的住房空置率高于商品房空置率20%,2000年的空置率曾达到24.19%,商品房供给大于需求,空置存量较大,出现较大积压现象。出现这一状况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虽然实现住房货币化改革,但是,广州居民的自有住房比例高,购房者购房热情不高。二是开发商过度开发,房屋供过于求,出现大量商品房销不出去,因而闲置。

4.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状况指标分析

衡量房地产开发经营盈利状况的指标一般为利润额和利润率。利润额和利润率指标过高将出现房地产投资过热,导致房地产行业出现泡沫危险。从广州房地产行业的利润指标来看,近几年,整个房地产行业利润波动较大1998和1999年维持在20亿元左右,但是2000和2001年急剧下降,降至9.50亿元和8.84亿元,2002、2003和2004利润回升,在2004年达到75.86亿元。但总体利润率偏低,除2003年利润率达到12.05%外,其他年份利润率都维持在5%~8%,其中,1999年和2000年更低至3.16%和

3.0%,远低于国际上多数市场经济国家房地产开发8%的平均利润率。这说明广州房地产市场的竞争比较激烈,市场化程度较高,没有出现房地产市场暴利现象,房地产市场比较理性,泡沫威胁不大。

5.房地产开发投资资金来源分析

房地产开发投资资金来源状况一般有两个指标来衡量,一个是房地产企业开发国内贷款与房地产投资资金的比率,主要反映房地产企业对银行资金的依赖程度,指标值过高,显示银行资金对房地产投资的支持度高,房地产泡沫威胁较大;另一个是房地产企业开发自有资金与房地产投资资金的比值,用来说明房地产行业融资状况,指标值过低,说明房地产行业对银行和预售商品房款项的依赖就越大,泡沫威胁越高。1998—2004年广州房地产投资资金来源中,银行贷款资金都高于自筹资金和利用外资的资金,但有下降趋势。但是,银行贷款占房地产开发资金的比例却从1998年的16%上升到2002年的24%,2003年有所回落,但也在22%,房地产开发对银行资金的依赖较为严重。同时,自筹资金从1998年的86.83亿元开始增加,2001年达到最高106.73亿元,然后开始回落,但总量不大。而且房地产企业开发自有资金与房地产投资资金的比值从1998年开始不断下降,说明企业自有资金有限。房地产企业对房产贷款的依赖性较大,房地产投资风险较大,存在一定泡沫威胁。

6.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房屋价格指数比较

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与房屋价格指数用来衡量商品房价格的实际增长状况,如果房屋价格指数高于商品零售价格指数,显示商品房实际价格增长,可能存在泡沫威胁。1998—2004年广州的零售商品价格指数波动不大,基本维持在97~100之间,而同期的商品房价格指数也基本平稳,只有1997年和2003年变化较大,但房屋价格指数明显高于商品零售价格指数,说明几年来广州商品房不仅名义价格上升,而且实际价格也有所上升,存在一定泡沫威胁。

三、结论分析及对策

综上指标分析,我们发现1998—2004年广州房地产市场虽然整体运行平稳,但是存在一定的泡沫,出现投资过热、商品房积压等现象,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所以,今后一段时间内应采取积极措施,消化积压的控制商品房,抑制房地产市场膨胀。

1.从资金来源入手,加强对按揭贷款、多头空头担保贷款等的监控,严把银行信贷关,避免银行资金过量流入房地产市场。

2.建立有效房地产信息机制,定期、如实公布房地产市场信息,防止房地产市场炒作。

3.鼓励房地产业多渠道融资,促使房地产企业融资社会化,减少企业对银行贷款和房屋预售款的依赖。

4.规范土地出让制度,调控土地使用结构。一是实行土地储备制度,严格控制土地供给规模;另一个是实行商品房用地公开招标拍卖,防止土地交易的黑箱操作。

篇(2)

关键词:房地产泡沫;实体经济;虚拟经济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08)05-0085-05

一、房地产泡沫二元结构分析框架提出的背景和原因

(一)房价与宏观经济走势的相关性越来越不明显。甚至出现了“房经背离”的怪现象。

近年来在美国、英国等国家和地区甚至出现了住房价格和经济走势背离的新现象。l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一个引人注目的事件就是房地产泡沫的崩溃。房地产泡沫的崩溃给东南亚国家造成了沉重的打击。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国家房地产泡沫崩溃是在宏观经济状况良好的大背景下发生的,房地产泡沫并不是由于经济基本面的恶化引起的。来自1997年东南亚国家的经验证据也证明房地产泡沫和实体经济的关系越来越不明显。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很多国家的房地产价格膨胀及其崩溃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房地产泡沫呈现全球化、普遍化和严重化趋势,房地产市场运行的独立性越来越明显。传统的经济理论一般将房地产作为实体经济的子市场来看待,强调房地产作为不动产的物理特征和物质价值,认为房地产作为实物资产的一种形式,价格和经济增长以及物价水平大致平行发展。对于房地产泡沫的分析,坚持从实体经济层面寻找原因,将房地产泡沫归结为经济基本面因素。传统的关于房地产泡沫的诸多理论假说都缺乏较好的说服力和解释能力,坚持从实体经济视角研究房地产泡沫的传统思路的局限性十分明显。因此有必要从实体经济之外的其他视角来寻找房地产泡沫的成因。而虚拟经济的兴起,为我们研究房地产泡沫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虚拟经济从心理预期和不确定性来分析房地产泡沫,强调房地产资本化定价的重要性,这是不同于传统的实体经济的成本一收益分析,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房地产市场运行的特殊性和独立性。中国目前的房地产市场处于转型时期,住房价格与宏观经济走势的关系越来越不明显,因此,有必要引入虚拟经济的分析方法,以弥补传统的实体经济的成本一收益分析的不足,以更好地洞悉房地产泡沫的全貌。

(二)房地产泡沫呈现新特征和新趋势,房地产的虚拟化色彩越来越明显。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房地产泡沫危机不断爆发,房地产泡沫的崩溃带来了空前严重的影响,新型房地产泡沫和传统的仅仅局限于某一个城市、地区和国家的旧房地产泡沫不同,呈现国际化、普遍化和全球化趋势,房地产泡沫的影响范围扩大,持续时间延长。房地产业的发展呈现虚拟化趋势,房地产的虚拟化色彩越来越突出。从房地产泡沫和虚拟经济的关系来看,虚拟经济的兴起和房地产泡沫的全球化、普遍化趋势,成为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以来令人关注的一个新态势,虚拟经济的兴起成为房地产泡沫的新背景。在虚拟经济的新背景下,房地产泡沫呈现出新趋势和新特征,表现为房地产泡沫的严重化、普遍化和全球化。房地产泡沫和金融危机密切相关,房地产泡沫的影响越来越突出,房地产的重要性及其资产属性越来越凸现,房地产价格波动开始引起货币政策当局的关注,成为货币政策调控的新内容和重大挑战。房地产的虚拟化趋势越来越明显,房地产成为虚拟经济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主要表现为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趋势和房地产证券化趋势的兴起;房地产金融及其相关的衍生金融产品的发展;房地产在一国或者地区的社会财富占有重要的位置;房地产用途和功能的分化;房地产和金融系统的关系越来越密切。

二、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二元结构分析框架及其主要内容

现代经济实际上是货币经济,包括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两个部门,现有的关于房地产泡沫的研究大都是从传统的实体经济视角出发,而忽视了虚拟经济部门的存在,忽视了现代经济的货币经济特征,导致对房地产泡沫的解释缺乏现实感和说服力。现代经济的虚实两重性不仅反映在房地产市场之外,还反映在房地产市场本身。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具有鲜明的虚拟经济特征和实体经济特征的特殊市场,本身具有虚实两重性。正是由于房地产市场本身和房地产所处的现代经济环境的“虚实两重性”,决定了房地产泡沫成因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我们认为房地产泡沫具有典型的复合型泡沫特征,这种复合型泡沫既与房地产市场的虚实两重性有关,又与现代经济的虚实两重性有关。正是基于对现代经济和房地产市场特殊性的分析,我们提出了一个基于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二元结构分析框架(见图1)。

基本框架的主要内容与观点:

(一)根据二元结构分析框架,房地产泡沫是一种复合型泡沫

房地产泡沫既有实体经济的因素,又有虚拟经济的因素,这与现代经济和房地产市场的虚实两重性密切相关。

从实体经济角度研究,已经越来越难以解释新型房地产泡沫,难以解释全球性的“房经背离”现象。面对国际国内变化发展的新形势和新环境,在虚拟经济兴起的大背景下,挖掘房地产泡沫和虚拟经济部门之间的传导作用机制,研究房地产泡沫是通过什么渠道影响和作用于金融部门,从而引发金融危机,进而促进房地产市场和金融部门的协调互动发展。单纯的从实体经济角度或是从虚拟经济视角研究房地产泡沫,都是一种局部分析法,其局限性相当明显。为避免这一局限,我们把房地产泡沫放在协调处理好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关系的角度进行研究,重点剖析房地产泡沫、经济增长和金融发展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从而为三者的互动协调发展提供理论基础,而不是孤立的研究房地产泡沫。这是对强调协调的科学发展观的应用,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房地产泡沫研究。

通过重新定义房地产泡沫,对房地产泡沫类型进行重新分类,将房地产泡沫分成实体型泡沫、虚拟型泡沫和混合型泡沫,提出了房地产泡沫的复合决定论。房地产市场与实体经济发展背离,缺乏实体经济支撑的房地产价格膨胀,我们称之为实体型泡沫;房地产市场和虚拟经济部门发展背离,大量的货币资金积聚于房地产市场造成的房地产价格膨胀,我们称之为虚拟型泡沫。我们提出中国房地产业复合泡沫论的新判断,我国现阶段的房地产泡沫是一种复合型泡沫(繁荣),既有实体经济的原因,又有虚拟经济的原因;既有计划的因素,又有市场的因素,具有典型的转型色彩。我国的房地产泡沫表现为实体性泡沫和虚拟性泡沫并存,计划性泡沫和市场性泡沫并存。

混合型泡沫是指既有实体经济又有虚拟经济因素共同作用造成的房地产泡沫,如果大量的货币资金游离在实体经济部门之外,同时也不进入除房地产市场之外的其他虚拟经济部门,大量的资金为追逐房地产市场的高利润率而积聚在房地产市场,那么将出现房地产市场既脱离实体经济又与虚拟经济部门背离的严重泡沫化现象。我们认为我国目前出现的新一轮房地产泡沫与虚拟经济部门密切相关,与股市不景气、银行大量资金和社会游资积聚在房地产市场有关。除了银行信贷资金,社会游资是孳生房地产泡沫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随着虚拟经济的发展,大量的资金在体制外循环,在房地产市场兴风作浪,大大增加了中央宏观调控的难度,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释为什么近期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效果并不理想。虽然中央银行可以较好地管好银行信贷的口子,但是由于游资数量巨大,中央银行对此无能为力,为既得利益集团所控制的巨额游资已经成为宏观调控的一大障碍,已经影响到宏观调控的有效性。改变传统的资金管理模式,加快利率市场化和对游资的管理对于治理房地产市场泡沫具有重要意义。

(二)虚拟经济因素在房地产泡沫的形成过程中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金融约束的放松是房地产泡沫形成的重要条件,大量的货币资金积聚在房地产市场是导致房地产泡沫的直接原因。

我们强调图1中右边的因素,也就是虚拟经济对房地产泡沫的重要性。我们认为虚拟经济在房地产泡沫的形成及其破灭过程中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房地产价格波动有一系列自我平衡的机制,在一个完整的房地产周期波动中,房地产价格波动经历以下几个阶段:1、经济增长对房地产业的需求越来越大,房地产品供给不足,租金开始上升,金融机构对房地产业进行大规模融资,政府货币和财政等政策都有利于房地产业的发展,房地产业迅速复苏。2、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规模扩张,供应能力迅速上升,并得到更多的信贷支持,人们对房地产业的预期提升,房地产业进入繁荣期,同时由于产业关联效应,房地产业也推动经济复苏和繁荣。3、在房地产繁荣的阶段,房地产业结构的失衡也体现出来,但由于预期的作用,金融机构对房地产业的推动使房地产业进入盲目扩张阶段,最终使房地产供给大量过剩,房地产业进入衰退期。4、在衰退期和萧条期,政府政策大幅度调整,银行信用收缩,促使房地产市场供求逐渐平衡,继而等待新一轮周期的到来(图2所示)。

从图2我们可以发现房地产泡沫既与经济基本面信号有关,也与货币信用金融变量有关。其中货币信用的变化在房地产泡沫的膨胀和收缩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房地产信贷扩张和收缩对房地产业的波动有重大影响。从发达国家和地区房地产业发展的历史看,房地产金融对房地产融资体系和房地产价格波动有着紧密的联系。随着中国房地产融资体系的变革,房地产金融,尤其是房地产信贷对房地产价格波动的影响越来越明显。因此在房地产金融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研究房地产信贷波动与房地产业波动的关系就显得尤为必要。

我们认为金融约束放松(包括信贷约束放松)在房地产泡沫的形成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住房金融制度的改革和住房金融约束的放松,为大量货币流转于房地产市场形成房地产泡沫提供了原材料。金融约束的放松造成流入房地产市场的货币资金增加,也就是需求增加,在供给刚性的情况下,造成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信贷约束的放松在很大程度上应该对房地产泡沫负责。在住房市场的货币化和金融化过程中,住房消费信贷(购买者)、住房开发融资投资(房地产企业)和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银行之间的博弈对房地产价格有重大影响。房地产金融机构是调节房地产消费需求和房地产生产供给的重要中介机构,由于住房需求者在购房过程中收入一支出的严重不平衡和很长的时间差,金融机构对于平滑住房消费者的收入一支出缺口具有重要意义,住房金融机构的消费信贷和其他金融支持对于住房需求具有重大影响。如果住房金融对消费者的支持力度不够,造成信贷约束偏紧的话,那么住房市场的发展将受到抑制,住房需求和消费难以得到较好的满足。住房金融机构出于自身利润、政府压力(政府为减轻住房消费者面临的金融约束,迫使银行提高信贷等支持),表现为提高首付贷款额,首付贷款额所占比例越高,住房消费者面临的金融约束越轻。我国目前住房消费面临的金融约束相当严重,这与我国住房金融不发达有关。我们认为,房地产泡沫归结到底是一种货币金融现象,与住房金融密切相关。住房金融一手连着消费者,一手连着开发企业。我国目前的现状是,由于房地产业是一个高利润行业,房地产是银行的优质资产和优质业务,因此住房金融向房地产企业倾斜,对房地产企业的融资需求的限制条件比较低,融资的杠杆比例很高。大量的资金进入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开发市场,结果支持了房地产的高资本密度型住房和高档房的建设。房地产供给结构不合理,房地产开发商在银行资金(需要支付高利率和成本,开发商为支付高利率成本而从事高档房建设)的支持下,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投资于高利润的奢侈商品房,住房建设贵族化,银行不能够有效监督开发商的资金用途。另一方面由于监督成本很高,银行缺乏监督的动力和激励,银行监督有效性很差,加上银行对房地产抵押的乐观信任和乐观预期,导致房地产开发贷款进一步扩张,房地产企业住房供给结构进一步扭曲(两极分化)。造成大量的资金流入高档商品房市场,高档房过剩,低档商品房市场供给严重不足。而需要获得银行消费信贷的是中低档收入者,也就是中低档住房市场的需求者。银行放宽对消费信贷的限制将大大提高中低档住房市场需求,中低档住房需求的膨胀进一步加剧住房供求矛盾,结果造成中低档住房价格上涨,这会造成一种事实上的房地产泡沫而不是潜在的房地产泡沫。

在我国住房消费改革过程中,由于历史上的实物工资和低工资政策,以及收入来源的非货币化和隐形化,在个人购买住房时代和住房分配货币化时代,居民收入水平相对于商品住房而言偏高,这是有深层次历史原因的。考虑到住房市场化的初始条件和历史起点,住房市场化过程中面临诸多矛盾,表现为收入和住房消费支出之间的缺口,供给(政府供给的经济适应房)和需求错位,消费信贷和开发信贷错位(住房消费金融和住房融资错位),也就是不同主体的住房金融约束不一样:对房地产开发商的金融约束松,而对住房消费者的金融约束紧,金融约束的不对称十分明显,这与他们对住房所有权(抵押品)的支配权利差别有关。

我们构筑一个模型来分析(图3所示)。

我们以Y代表住房消费者的自我积累收入,D代表银行住房消费信贷,P代表住房购买价格,则有:

D+Y=P,变形得到D/Y=P/Y-l=R-1,其中R=P/Y表示房价收入比,可以作为反映房地产泡沫的指标之一。房价收入比越高,房地产价格越缺乏实际收入支持,也就是房地产市场缺乏实体经济支持,两者出现

背离。DH表示个人住房消费信贷比收入水平,反映居民家庭的债务负担水平,该比例越高,个人债务负担越重。从另一侧面,也可以反映住房金融发展程度、住房消费信贷约束程度和住房金融风险状况。个人债务负担水平越高,银行潜在的信贷风险越高。这说明住房市场的泡沫化程度越高,银行金融风险越高,房地产泡沫和银行信贷风险密切相关。

目前我国存在的问题就是住房金融市场风险越来越高,表现为居民债务负担水平越来越高。到底是房地产泡沫造成银行脆弱性增加,还是相反,有待进一步的证明检验。来自日本的经验之一就是――日本房地产泡沫破灭,银行不良资产增加,银行加强风险管理,紧缩住房信贷和其他信贷,流动性减少,房地产价格进一步下降。我们认为银行危机和房地产泡沫危机是共生的、内生的,互相影响。

我们认为中国房地产泡沫是一种综合性质的泡沫,既有实体经济方面的因素,也有虚拟经济方面的因素,我们认为更多的是与虚拟经济部门有关。我国房地产市场的高波动性和经济周期无关或者说与经济基本面关系不大,更多是来自金融因素,主要是与金融风险的增加有关。房地产是一种特殊的重要金融资产,在整体金融资产池中占有相当重要的比重,金融资产价格的高度波动会影响房地产价格,这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房地产越来越脱离实体经济部门,虚拟化和独立化趋势越来越明显,房地产的虚拟化进程加快,房地产在经济主体的资产选择和资产组合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和权重。

我们认为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房地产价格波动基本上是取决于经济基本面,但是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尤其是90年代以来,随着虚拟经济包括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壮大,经济虚拟化愈来愈明显,金融危机和房地产价格波动越来越明显,房地产泡沫已经成为全球性引人注目的大问题,房地产波动越来越脱离实体经济,更多的与金融发展有关。

三、小结

篇(3)

【关键词】房地产泡沫;测度;指标;实证研究

【中图分类号】F293.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6)06―0127―03

1998年,我国开始取消福利分房,进行个人住房的货币化改革,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步入快速发展期,投资增幅较大,房地产价格也随之持续上涨,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泡沫的争论也由此产生。事实上,我国房地产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经济泡沫是毫无疑问的,但由于房地产市场呈现明显的区域化特征,有些城市的房地产过热(如北京、上海、杭州等地),另一些中小城市房地产市场萧条,所以,整个房地产市场泡沫到底有多大,目前,还没有一个准确的结论。广州作为珠江三角洲的中心城市,不仅经济发展走在全国的前列,房地产市场也取得长足的发展。2005年,广州房地产开发投资已达到488.86亿元,占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38.2%(2006年广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但房价的不断上涨,也引起了人们对广州房地产市场的关注。本文以广州房地产市场为例,选取房价收入比、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与GDP增长速度比、商品房空置率等多个泡沫指标来测度广州房地产市场的泡沫程度。

一、房地产泡沫与房地产泡沫测度

房地产泡沫是指房地产实际价格严重脱离理论价值的现象。泡沫的存在是相对于房地产的理论价值来说的。对于引发房地产泡沫的原因,一般来说主要有两个:一是开发商的过热投资和消费者的投机预期形成投机需求造成,二是银行金融资金的支持(李维哲、曲波,2002)。

对于房地产泡沫的测度一般有两种方法,一是直接测度,即利用定义测度房地产的理论价值,通过比较理论价值与实际价格来测度房地产的泡沫程度(Peter Englund,1998;John M.Quigley,2001)。另一个是利用指标法间接测评,即通过指标比较,判断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泡沫。这两种方法各有优缺点,第一种比较科学严谨,但不易操作,第二种比较容易操作,但不够严谨。鉴于目前房地产市场发展不够成熟稳定,合理的地价、费用、建设成本、利润以及未来收益等参数难以确定,数据的获得也困难,直接测度法在实际操作中较难,我们倾向于选择指标法来测度房地产泡沫程度。下面以广州市房地产市场为例,进行指标法测度研究。

二、广州房地产泡沫实证研究

本文主要选择房价收入比、房地产投资增幅与GDP增长率的比值、房屋空置情况、房地产业的盈利状况、房地产投资来源等多个泡沫测度指标,来评价广州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泡沫及泡沫程度。

1.房价收入比指标分析

房价收入比一般用整套住房价格与居民户年均可支配收入的比值来表示,用来测度居民的购房能力。比值越高,居民的支付能力越低,比值持续上升,房地产市场存在泡沫的可能性就越大。从1998―2004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率与房价增长率的比较可以看出,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本上是正增长,房价基本上是负增长,除了2002年,房价增长率高于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外。按国际标准,房价增长率连续三年超过10%,可被认为存在经济泡沫或有此苗头。据此,可初步判断广州市不存在房地产泡沫。房价收入比虽然从1998年的12.97开始一直下降,目前维持在9倍左右。但是,整体上说房价收入比还是偏高,不仅远高于西方发达国家的3~6倍,而且也高于发展中国家的6~8倍水平,存在一定的威胁,同时,也造成商品房积压空置。

2.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与GDP增长速度指标分析

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速度与GDP增长速度指标主要衡量房地产行业的相对扩张程度,指标过高说明房地产业的相对高度发展。1998―2004年,广州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不大,除1998、2000年达到17.28%和20.17外,其他各年基本维持在10%以下,2003年甚至出现了负增长,仅为-1.6%,房地产投资的增长速度远低于同期全国房地产投资额年均增长率20%的水平(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98―2004》相关数据测算)。而同期的广州市GDP的增长速度均以两位数增长,基本维持在15%左右,GDP的增长速度除1998、2000年外明显高于房地产投资的增幅。说明广州的房地产市场投资没有出现过热现象,房地产市场投资比较理性,这显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比较有效。

3.商品房空置率指标分析

商品房空置率用当前商品房或商品住宅的空置量与近三年商品房或商品住宅的峻工量的比值表示,反映当前商品房供求状态,衡量房地产投资是否与社会有效需求相适应。比例越高,房地产泡沫风险越大。一般来说,空置率在20%以上为严重积压区,在10%~20%之间为空置危险区,5%~10%为合理区,5%以下为空置不足区。广州房地产空置面积在1998年仅为267万平方米、1999、2000、2001、2002四年持续走高,2003年达到最高空置量722.01万平方米,2004年受政府调控固定资产政策影响,空置量有所下降,但仍有646.9万平方米,相当于年新竣工面积的64%,空置数量惊人。广州商品房的空置率也很高,除1998年空置率为13.38%,在空置危险区内外,其他各年的住房空置率高于商品房空置率20%,2000年的空置率曾达到24.19%,商品房供给大于需求,空置存量较大,出现较大积压现象。出现这一状况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虽然实现住房货币化改革,但是,广州居民的自有住房比例高,购房者购房热情不高。二是开发商过度开发,房屋供过于求,出现大量商品房销不出去,因而闲置。

4.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状况指标分析

衡量房地产开发经营盈利状况的指标一般为利润额和利润率。利润额和利润率指标过高将出现房地产投资过热,导致房地产行业出现泡沫危险。从广州房地产行业的利润指标来看,近几年,整个房地产行业利润波动较大1998和1999年维持在20亿元左右,但是2000和2001年急剧下降,降至9.50亿元和8.84亿元,2002、2003和2004利润回升,在2004年达到75.86亿元。但总体利润率偏低,除2003年利润率达到12.05%外,其他年份利润率都维持在5%~8%,其中,1999年和2000年更低至3.16%和

3.0%,远低于国际上多数市场经济国家房地产开发8%的平均利润率。这说明广州房地产市场的竞争比较激烈,市场化程度较高,没有出现房地产市场暴利现象,房地产市场比较理性,泡沫威胁不大。

5.房地产开发投资资金来源分析

房地产开发投资资金来源状况一般有两个指标来衡量,一个是房地产企业开发国内贷款与房地产投资资金的比率,主要反映房地产企业对银行资金的依赖程度,指标值过高,显示银行资金对房地产投资的支持度高,房地产泡沫威胁较大;另一个是房地产企业开发自有资金与房地产投资资金的比值,用来说明房地产行业融资状况,指标值过低,说明房地产行业对银行和预售商品房款项的依赖就越大,泡沫威胁越高。1998―2004年广州房地产投资资金来源中,银行贷款资金都高于自筹资金和利用外资的资金,但有下降趋势。但是,银行贷款占房地产开发资金的比例却从1998年的16%上升到2002年的24%,2003年有所回落,但也在22%,房地产开发对银行资金的依赖较为严重。同时,自筹资金从1998年的86.83亿元开始增加,2001年达到最高106.73亿元,然后开始回落,但总量不大。而且房地产企业开发自有资金与房地产投资资金的比值从1998年开始不断下降,说明企业自有资金有限。房地产企业对房产贷款的依赖性较大,房地产投资风险较大,存在一定泡沫威胁。

6.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房屋价格指数比较

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与房屋价格指数用来衡量商品房价格的实际增长状况,如果房屋价格指数高于商品零售价格指数,显示商品房实际价格增长,可能存在泡沫威胁。1998―2004年广州的零售商品价格指数波动不大,基本维持在97~100之间,而同期的商品房价格指数也基本平稳,只有1997年和2003年变化较大,但房屋价格指数明显高于商品零售价格指数,说明几年来广州商品房不仅名义价格上升,而且实际价格也有所上升,存在一定泡沫威胁。

三、结论分析及对策

综上指标分析,我们发现1998―2004年广州房地产市场虽然整体运行平稳,但是存在一定的泡沫,出现投资过热、商品房积压等现象,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所以,今后一段时间内应采取积极措施,消化积压的控制商品房,抑制房地产市场膨胀。

1.从资金来源入手,加强对按揭贷款、多头空头担保贷款等的监控,严把银行信贷关,避免银行资金过量流入房地产市场。

2.建立有效房地产信息机制,定期、如实公布房地产市场信息,防止房地产市场炒作。

3.鼓励房地产业多渠道融资,促使房地产企业融资社会化,减少企业对银行贷款和房屋预售款的依赖。

4.规范土地出让制度,调控土地使用结构。一是实行土地储备制度,严格控制土地供给规模;另一个是实行商品房用地公开招标拍卖,防止土地交易的黑箱操作。

篇(4)

【关键词】房地产泡沫;测度;指标;实证研究

1998年,我国开始取消福利分房,进行个人住房的货币化改革,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步入快速发展期,投资增幅较大,房地产价格也随之持续上涨,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泡沫的争论也由此产生。事实上,我国房地产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经济泡沫是毫无疑问的,但由于房地产市场呈现明显的区域化特征,有些城市的房地产过热(如北京、上海、杭州等地),另一些中小城市房地产市场萧条,所以,整个房地产市场泡沫到底有多大,目前,还没有一个准确的结论。广州作为珠江三角洲的中心城市,不仅经济发展走在全国的前列,房地产市场也取得长足的发展。2005年,广州房地产开发投资已达到488.86亿元,占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38.2%(2006年广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但房价的不断上涨,也引起了人们对广州房地产市场的关注。本文以广州房地产市场为例,选取房价收入比、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与gdp增长速度比、商品房空置率等多个泡沫指标来测度广州房地产市场的泡沫程度。

一、房地产泡沫与房地产泡沫测度

房地产泡沫是指房地产实际价格严重脱离理论价值的现象。泡沫的存在是相对于房地产的理论价值来说的。对于引发房地产泡沫的原因,一般来说主要有两个:一是开发商的过热投资和消费者的投机预期形成投机需求造成,二是银行金融资金的支持(李维哲、曲波,2002)。

对于房地产泡沫的测度一般有两种方法,一是直接测度,即利用定义测度房地产的理论价值,通过比较理论价值与实际价格来测度房地产的泡沫程度(peter englund,1998;john m.quigley,2001)。另一个是利用指标法间接测评,即通过指标比较,判断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泡沫。这两种方法各有优缺点,第一种比较科学严谨,但不易操作,第二种比较容易操作,但不够严谨。鉴于目前房地产市场发展不够成熟稳定,合理的地价、费用、建设成本、利润以及未来收益等参数难以确定,数据的获得也困难,直接测度法在实际操作中较难,我们倾向于选择指标法来测度房地产泡沫程度。下面以广州市房地产市场为例,进行指标法测度研究。

二、广州房地产泡沫实证研究

本文主要选择房价收入比、房地产投资增幅与gdp增长率的比值、房屋空置情况、房地产业的盈利状况、房地产投资来源等多个泡沫测度指标,来评价广州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泡沫及泡沫程度。

1.房价收入比指标分析

房价收入比一般用整套住房价格与居民户年均可支配收入的比值来表示,用来测度居民的购房能力。比值越高,居民的支付能力越低,比值持续上升,房地产市场存在泡沫的可能性就越大。从1998—2004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率与房价增长率的比较可以看出,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本上是正增长,房价基本上是负增长,除了2002年,房价增长率高于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外。按国际标准,房价增长率连续三年超过10%,可被认为存在经济泡沫或有此苗头。据此,可初步判断广州市不存在房地产泡沫。房价收入比虽然从1998年的12.97开始一直下降,目前维持在9倍左右。但是,整体上说房价收入比还是偏高,不仅远高于西方发达国家的3~6倍,而且也高于发展中国家的6~8倍水平,存在一定的威胁,同时,也造成商品房积压空置。

2.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与gdp增长速度指标分析

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速度与gdp增长速度指标主要衡量房地产行业的相对扩张程度,指标过高说明房地产业的相对高度发展。1998—2004年,广州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不大,除1998、2000年达到17.28%和20.17外,其他各年基本维持在10%以下,2003年甚至出现了负增长,仅为-1.6%,房地产投资的增长速度远低于同期全国房地产投资额年均增长率20%的水平(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98—2004》相关数据测算)。而同期的广州市gdp的增长速度均以两位数增长,基本维持在15%左右,gdp的增长速度除1998、2000年外明显高于房地产投资的增幅。说明广州的房地产市场投资没有出现过热现象,房地产市场投资比较理性,这显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比较有效。 3.商品房空置率指标分析

商品房空置率用当前商品房或商品住宅的空置量与近三年商品房或商品住宅的峻工量的比值表示,反映当前商品房供求状态,衡量房地产投资是否与社会有效需求相适应。比例越高,房地产泡沫风险越大。一般来说,空置率在20%以上为严重积压区,在10%~20%之间为空置危险区,5%~10%为合理区,5%以下为空置不足区。广州房地产空置面积在1998年仅为267万平方米、1999、2000、2001、2002四年持续走高,2003年达到最高空置量722.01万平方米,2004年受政府调控固定资产政策影响,空置量有所下降,但仍有646.9万平方米,相当于年新竣工面积的64%,空置数量惊人。广州商品房的空置率也很高,除1998年空置率为13.38%,在空置危险区内外,其他各年的住房空置率高于商品房空置率20%,2000年的空置率曾达到24.19%,商品房供给大于需求,空置存量较大,出现较大积压现象。出现这一状况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虽然实现住房货币化改革,但是,广州居民的自有住房比例高,购房者购房热情不高。二是开发商过度开发,房屋供过于求,出现大量商品房销不出去,因而闲置。

4.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状况指标分析

衡量房地产开发经营盈利状况的指标一般为利润额和利润率。利润额和利润率指标过高将出现房地产投资过热,导致房地产行业出现泡沫危险。从广州房地产行业的利润指标来看,近几年,整个房地产行业利润波动较大1998和1999年维持在20亿元左右,但是2000和2001年急剧下降,降至9.50亿元和8.84亿元,2002、2003和2004利润回升,在2004年达到75.86亿元。但总体利润率偏低,除2003年利润率达到12.05%外,其他年份利润率都维持在5%~8%,其中,1999年和2000年更低至3.16%和

3.0%,远低于国际上多数市场经济国家房地产开发8%的平均利润率。这说明广州房地产市场的竞争比较激烈,市场化程度较高,没有出现房地产市场暴利现象,房地产市场比较理性,泡沫威胁不大。

5.房地产开发投资资金来源分析

房地产开发投资资金来源状况一般有两个指标来衡量,一个是房地产企业开发国内贷款与房地产投资资金的比率,主要反映房地产企业对银行资金的依赖程度,指标值过高,显示银行资金对房地产投资的支持度高,房地产泡沫威胁较大;另一个是房地产企业开发自有资金与房地产投资资金的比值,用来说明房地产行业融资状况,指标值过低,说明房地产行业对银行和预售商品房款项的依赖就越大,泡沫威胁越高。1998—2004年广州房地产投资资金来源中,银行贷款资金都高于自筹资金和利用外资的资金,但有下降趋势。但是,银行贷款占房地产开发资金的比例却从1998年的16%上升到2002年的24%,2003年有所回落,但也在22%,房地产开发对银行资金的依赖较为严重。同时,自筹资金从1998年的86.83亿元开始增加,2001年达到最高106.73亿元,然后开始回落,但总量不大。而且房地产企业开发自有资金与房地产投资资金的比值从1998年开始不断下降,说明企业自有资金有限。房地产企业对房产贷款的依赖性较大,房地产投资风险较大,存在一定泡沫威胁。

6.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房屋价格指数比较

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与房屋价格指数用来衡量商品房价格的实际增长状况,如果房屋价格指数高于商品零售价格指数,显示商品房实际价格增长,可能存在泡沫威胁。1998—2004年广州的零售商品价格指数波动不大,基本维持在97~100之间,而同期的商品房价格指数也基本平稳,只有1997年和2003年变化较大,但房屋价格指数明显高于商品零售价格指数,说明几年来广州商品房不仅名义价格上升,而且实际价格也有所上升,存在一定泡沫威胁。

三、结论分析及对策

综上指标分析,我们发现1998—2004年广州房地产市场虽然整体运行平稳,但是存在一定的泡沫,出现投资过热、商品房积压等现象,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所以,今后一段时间内应采取积极措施,消化积压的控制商品房,抑制房地产市场膨胀。

1.从资金来源入手,加强对按揭贷款、多头空头担保贷款等的监控,严把银行信贷关,避免银行资金过量流入房地产市场。

2.建立有效房地产信息机制,定期、如实公布房地产市场信息,防止房地产市场炒作。

3.鼓励房地产业多渠道融资,促使房地产企业融资社会化,减少企业对银行贷款和房屋预售款的依赖。

4.规范土地出让制度,调控土地使用结构。一是实行土地储备制度,严格控制土地供给规模;另一个是实行商品房用地公开招标拍卖,防止土地交易的黑箱操作。

篇(5)

关键词:房地产泡沫;实证分析;指数

中图分类号:F293.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7-0139-02

一、房价增长率与GDP增长率之比

房价增长率与GDP增长率之比这个指标是测量房地产经济相对实体经济(GDP) 增长速度的动态相对指标,它可以衡量房地产行业扩张程度,显示房地产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偏离程度,进一步可以判断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由于对未来房价预期过高而出现的投资过热现象。经济的发展是虚拟经济发展的基础,用实际GDP增长率反映实体经济的发展,因此可以把房地产价格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进行比较,反映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偏离程度。该指标值越大,房地产泡沫的程度就越大。

房价增长率与GDP增长率可以由国家统计局的资料求出,该指标在计算中的异议较少,但是对于我国房地产泡沫临界值却意见不一,倪鹏飞(2005)在其供需30项指标中选用的是1,其他大部分学者(如余小勇[2007])认为对于我们发展中国家而言,当房价上涨幅度是GDP 增幅的1.3倍以上时存在泡沫,2 倍以上时认为房价很不正常,有较大泡沫。本文就以1.3作为评定泡沫的标准。

1993年为中国房地产泡沫经济最严重的时期,该年房价增长率与GDP增长率之比达到了历史最高点2.3,而我国前一轮房地产开发高峰期(1988―1993年)的指标平均值为2.0。根据最新资料统计,2004年上半年该指标值已接近1.0,[ZW(DY]数据来源: 网络转载,.[ZW)]从上涨趋势看,GDP的上涨趋于平缓,而房地产价格则有明显的增幅上扬趋势。因此必须做出泡沫预警,以防止房价持续大幅增长而引发严重的经济泡沫。就区域而言,目前我国已有一些城市的房价出现了超常规增长。

自2004年开始,房价增长率与GDP增长率之比急剧上升,2004年上海房地产价格增长率为23.8%,与GDP增长率(15.6%)之比已达到1.5,2006两者比值也超过1.5,由此可以看出,上海地区虽然没有严重的泡沫存在(标值未达到2),但的确已存在一定的房价泡沫(标值超过了1.3)。所以我们对上海等发达地区的房地产业要加以重视。

二、房地产投资占GDP比重

大多数学者认为在发展中国家该指标应该在3%~8%之间,如:复旦大学宋忠敏(2004)在他的博士论文《上海房地产泡沫的实证研究》中指出“房地产开发投资占GDP比重一般在3%~8%之间,建筑高峰期在8%左右。

从中国房地产投资占GDP的份额来看,已经从2000年的5.48%持续上涨到了2005年的近9%,其中2004年就已经达到9.6%,一些城市甚至于高达50%以上。[ZW(DY]数据来源:网络转载 省略/forum/redirect.php?tid=546&goto=lastpost.

收稿日期:2008-02-10

作者简介:王浩(1966-),男,安徽蚌埠人,副教授,从事金融市场研究。[ZW)]我国目前虽然较2004、2005年该比例有所下降,但是总体趋势还是比较高。五大城市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占GDP的比重中,北京、上海和重庆比重最高,尤其是北京,2000 年以来一直徘徊在20%~30% 的高位。上海在15% 左右,2005 年后逐步回落;重庆房地产投资占GDP 的比重和上海不相上下,出现开发投资泡沫的征兆;广州和深圳的投资比重处于较低水平,且呈现稳步减缓的趋势。据此我们可以认为,北京、上海、重庆已出现房地产开发投资泡沫或过热现象,需引起警惕。如果借房地产为支柱产业来将其推向极端,给中国经济带来的影响将不言而喻。尽管表面上会出现暂时的繁荣,但中长期之困境和问题将会随之而来。

三、房价收入比

一个家庭年收入与一套房屋的价格之比,称为房价收入比。房价收入比这个指标是根据房地产泡沫生成机理投机需求因素选取,反映了居民对房产的相对购买能力以及家庭对于当年房价的承受能力。比值越高,居民的支付能力就越低。如果这个指标不断扩大到居民支付能力的上升已经不能满足房地产价格的上涨,整个市场却仍然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迹象,这就表明市场中的投机成分较大,从而可能导致泡沫。

20世纪90年代初世界银行专家安瑞荷马(An-drewHamer)来华进行房改研究时,引用B.雷诺的一份研究报告(见世界银行亚洲区中国局环境、人力资源和城市发展处编,《中国:城镇住房改革的问题与方案》)提出:世界银行认为房价收入比1∶4~1∶6是比较理想的比例。然而由于各国的国情和经济的发展水平都有所不同,以及对于购买住房的能力不同,所以房价收入比的合理范围也说法不一,中国住房协会副会长包宗华(2002)认为,房价收入比3~6倍主要是依据美国和部分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数据推断而来,由于各国国情不尽相同,该数据不能统一而论;余丰慧 (2006)在《“房价收入”比3~6倍比较合理中国应与国际接轨》一文中指出国际上公认的合理的房价收入比为3~6倍,本文以余丰慧所定范围来讨论我国房地产泡沫的严重程度。

我国部分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居高不下,达到国际平均水平的6倍以上,有的城市甚至超过了10倍。一些城市居民有购买住房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却因房价过高难以承受,不能成为现实的购买者。2005年上海、北京、广州该比例分别为10.7∶1、12.4∶1、10.1∶1,全国平均7.8∶1。以上海为例,目前上海市商品住宅均价大约是7 000元每平方米,一套100平方米住宅约70万元,而上海市每户平均每年可支配收入接近6万元,就是说上海市的房价收入比达到了11∶1,远远高于发达国家通常为3~6倍的水平,可见上海等城市房价中已经存在泡沫现象。

目前虽然房价收入比有递减的趋势,但我国的房价/家庭年平均收入都在6以上,高于国际水平,房价收入比是国际公认的衡量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泡沫现象的指标,从这方面看中国的房价已经在某种程度上超过了居民的实际支付能力,出现了泡沫迹象,特别在上海、北京、杭州等重点监测的城市,这一比例都超过了12 以上,应时刻警惕目前过高房价中的泡沫成分。

四、房价指数与商品零售物价指数之比

房价指数是将市场价格转化之后的统计系统,是指一定区域在一定时间内的整体价位水平,研究价格指数的变化可以看出价格的升降趋势。商品零售价格指数是反映城乡商品零售价格变动趋势的一种经济指数,零售物价的调整变动直接影响到城乡居民的生活支出和国家的财政收入,影响居民购买力和市场供需平衡,影响消费与积累的比例,计算零售价格指数,可以从一个侧面对上述经济活动进行观察和分析。

根据2006年上海商业网―上海市商业信息中心的资料,从2001年到2006年,上海的零售商品物价指数增幅呈下降趋势,而房地产物价指数增幅却呈上升趋势。商品零售物价指数下降和我国从紧的宏观政策相适应,而房地产价格指数上升则与宏观形势背道而驰。这说明房地产经济存在畸形发展,这既反映了宏观调控失灵,又会降低宏观调控的效果,最终会拖累整体物价,从而导致整个物价水平的上扬,形成一定程度的通胀。事实上,房地产价格指数居高不下,从而引发相关建材价格指数的上扬,最终导致整个价格水平的反弹。

自2001年以来,我国每年的商品房价指数与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之比都超过1,都高于临界值,从该比例来看房地产泡沫确实存在。

五、房地产贷款增长率与贷款总额增长率之比

房地产贷款增长率与贷款总额增长率之比的计算公式是房地产贷款增长率/贷款总额增长率,这个指标是用来衡量房地产业对银行资金的依赖程度。人们在考虑房地产泡沫的时候,很少会涉及到信贷因素,实际上泡沫经济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都依赖于信贷杠杆的推动。信贷的增长会使房地产市场升温,同时随着地产价格的上涨,信贷规模又会随之扩大。另外,房地产商如果过渡的依赖贷款会增大金融风险。因此,我们可以选择房地产贷款增长率和贷款总额增长率的比值这个预示指标来预测房地产经济活动的非正常变化。

张大亮(2006)在对房地产泡沫测评体系的研究中通过专家打分法对该指标进行了确定。中国的贷款增长率/贷款总额增长率指标波动很大,但每一次的涨落都与国家的政策短期效应有关,如1998、1999 年由于我国处于机构改革、紧缩阶段,2001 年国家金融机构贷款骤减,房地产贷款同比上升,2004 年由于“121”等强劲措施的出台。2004年后,这一比例又逐步开始上升,至2006 上半年达到了4.37,说明我国房地产贷款额增长过快,房地产业的发展过多依赖于银行资金支持,当前的我国房地产业存在着投机泡沫成分。[ZW(DY]数据来源: 网络转载,info.省略/2007/110301/c000084574.shtml.[ZW)]

根据以上指标分析可以得出,我国房地产出现过热现象,已经超出了正常价格,存在房地产泡沫。

参考文献:

[1]宋忠敏.三大指标看地产泡沫[N].国际金融报,2004.

[2]倪鹏飞.关注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泡沫――房地产泡沫的30个特征.[J/OL]bbs.省略/dispubbs asp? Boarded=32&id=3621,2005.

[3]余小勇.房地产泡沫问题及实证研究[EB/OL].info.省略/2007/110301/c000084574.shtml,2007.

[4]宋忠敏.上海房地产泡沫的实证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2004.

[5]邵华.我国房地产市场泡沫性实证分析[J].商业时代,2007,(6).

[6]世界银行亚洲区中国局环境、人力资源和城市发展处.中国:城镇住房改革的问题与方案[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2:21-24.

[7]包宗华.关于房价收入比的再研究[J].城市开发,2003,(1).

篇(6)

(西藏民族学院,陕西 咸阳 712082)

摘 要:房地产泡沫是在一定时期内房地产行业发生的连续性、大幅度的价格上涨现象,对经济健康发展造成了一定威胁,为此必须深挖其形成原因,剖析其造成危害,并进而从扭转预期、抑制投机、收缩银根等方面入手解决,以此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关键词 :房地产;泡沫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4)16-0101-02

众所周知,作为一种由于投机引起的房地产价格与实体经济背离,和商品房价格脱离购买者使用者承受能力的表现,房地产泡沫是体现为房地产价格在一定时期内的连续的大幅度上涨。由于这种现象会导致城乡居民即期消费受到影响,使人们对房地产价格产生进一步上涨预期,进而出现房地产市场越涨越买的囚徒困境,给社会经济发展造成较大危害,因此必须引起各级各界高度重视,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消除。

一、泡沫表现

关于目前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泡沫问题,理论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归纳起来,主要有无泡沫论和有泡沫论,本文笔者支持有泡沫论,但不认可房地产市场崩盘论,笔者认为由于房地产市场存在结构性问题,一线、二线城市出现了较大幅度上涨,也出现了较为严重的泡沫问题,但其它类型的城市和广大农村市场虽有价格的加大上涨,但危害不太严重。那么市场上的情况到底如何呢?据有关部门统计,近二十年来国内新增商品房平均价格由1991年的786元/平方米上涨到2000年的2112元/平方米,再快速上涨到2010年的5032元/平方米,十年上涨了1.5倍,且上涨速度呈现递增态势,上涨水平呈现地域差异性,基本上呈现为东部沿海地区高于内地,东部又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为代表,商品房价格上涨远远超过工资上涨,使城乡居民承受巨大购房压力,给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带来一定隐患。

二、原因探析

1.投机过旺。纵览全球房地产发展史,笔者认为出现房地产泡沫的国家或地区,其泡沫形成最直接、最重要的因素是房地产市场出现巨大的、不可逆的投资狂热,这种狂热可能是来自本国或本地区的内在需求过旺,也可能因为受国际经济一体化影响,而从国外传递而来,但无一例外地都表现为价格因为投资需求过度而出现非理性、奔腾式、持续性上涨。考察国内近十年房地产价格上涨,笔者认为投资旺盛,甚至出现投资狂躁成为形成房地产泡沫的首因。主要表现在: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爆发式增加。据有关统计,2003年到2012年的十年间,国内房地产开发企业从37123家增加到89859家,增长1.42倍,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投资从2003年的10153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71803亿元,增加6.1倍。二是土地交易制度不健全。我们目前土地交易是在土地交易所进行的,对于土地交易过程中的权利约束不充分,容易诱发暗箱操作式的土地囤积居奇或过度炒作。三是由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出现日益增长的土地需求与土地稀缺之间的矛盾。四是房地产行业暴利吸引着大量国内外资本涉足该领域,有关部门统计显示,2003年至2012年的十年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外资和外资直接投资的额度从286亿元增加至758亿元,2011年达到最高的1474.69亿元,增长了近4.15倍。即使2012年有所回落,外资投资也增加了1.65倍。

2.非理预期。从房地产市场需求层面考察。受传统文化影响,国内消费者一般会强烈偏好于购买住房,并乐于将买来的房子作为遗产未来传给自己的子孙,而不是选择经济上更为划算的租房以满足住房需求,由此导致国内一种奇特的现象,一方面人们将房子与结婚挂钩,没有房子的男青年在婚姻市场上处于劣势;另一方面住房又和户籍等社会隐形福利紧密挂钩,没有房子就无法落户,无法享受社区福利,子女教育也会受到影响。由此决定商品房市场需求具有刚性。从房地产市场供给层面考察,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期房价会上涨,往往通过囤积土地以谋取暴利,再加上大量非房地产企业通过各种途径涉足该领域,希望在房价上涨中分到一杯羹。银行将其大量资金以贷款方式流入房地产市场,并将自身利益与房地产增值紧密捆绑起来。由此出现一种消费者、投机者及银行等众多市场主体基于利益最大化而加入到房地产市场,不断推升房地产价格的奇特现象。

3.信贷扩张。房地产开发需要大量资金,这就决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有雄厚实力,伴随房地产开发规模扩张,单纯依靠企业自有资金根本无法满足需要,为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进行大规模外源融资,在大量私营房地产企业无法上市获得股权融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将目光转向以土地为抵押向银行获得贷款。与此同时银行等金融机构基于国内房价快速上涨势头,房地产行业高回报的实事,进一步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最终导致房地产行业出现一种奇特现象,只要开发商能顺利拿到地,就可以以土地为抵押获得贷款,启动项目开发,项目开发后通过销售期房,获得再融资,实现资金循环。据统计,2003年国内房地产开发企业从银行获得的贷款为3138亿元,而2012年从银行获得的贷款为14778亿元,十年间房地产开发从银行获得的贷款为增加了3.1倍。

三、严重后果

1.结构失衡。房地产泡沫存在意味着投资房地产有更高投资回报,目前房地产投机活动依然有一定空间,依然存在大量资金向房地产行业转移和集聚的可能性,在房地产市场存在泡沫情况下,从事房地产行业的大企业受高额利润驱使,还存在利用土地投机和房产投机带来额外营业收益的动机。目前国内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房价居高不下,泡沫集聚、投机凸显,已经在经济领域引起了以钢铁水泥为代表的部分行业,在房地产发展早期由于供给不足大投资、大发展,进而出现目前这些部门产能过剩,究其原因,都是因为国内房地产业启动初期,缺乏有力监管,缺乏长远性、全局规范,使这些过剩产业出现重复建设,进而演变为结构性失衡,造成资源浪费,结构性矛盾凸显。

2.金融风险加剧。实践表明,国内房地产市场参与者和房地产业大发展,与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有着非常密切关系,而导致这种特殊关系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行业发展需要大量投资,离开金融机构参与,这种大量资金投入就没有着落。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产项目开发中投入的启动资金,包括土地投资、项目启动金等有30%以上来自金融机构,项目开工后建设中有40%左右的资金通过贷款解决,进入销售阶段后,购房者中有50%左右是通过住房抵押贷款来解决资金的,这几项累加起来,房地产行业直接和间接来自金融机构的资金达到资金总额的60%以上,如此高的金融负债导致一个后果,即一旦房地产泡沫破裂,房地产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下挫,银行业尤其是国家控股的四大商业银行将会成为最大损失者和买单者,这是一个各级各界都不能忽视的严重问题。

3.容易诱发生产消费危机。房地产泡沫破灭往往伴随着经济萧条,从房地产企业看,房地产泡沫破灭将导致房地产开发企业股票下跌,出现偿债危机,这对与房地产业关联度高的钢铁、水泥、建筑机械等行业将造成严重打击。从社会公众看,房地产泡沫破灭会引起劳动力市场出现问题,雇佣关系恶化,居民实际收入下降。与此同时,房地产价格下跌还会导致居民资产大幅贬值,城乡居民经济信心受挫,出于安全和理性防御考虑必将减少当期消费,扩大储蓄,以防不测,由此很可能引起消费萎缩,社会公众消费萎缩又进一步导致生产消费品的产业陷入困境,如此往复、相互交织,必将引起生产消费及经济全局性危机。

4.易引发社会危机。国际房地产市场发展历史表明,房地产泡沫破裂必将引起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而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将为社会不稳定埋下伏笔。实践表明,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爆发时期往往是犯罪案件激增,社会矛盾尖锐时期。以马来西亚为例,由于受到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冲击,国内房地产泡沫破灭,工厂大量倒闭,工人失业加剧,由于人们对日益恶化的经济不满,反政府示威游行引起了暴乱,社会危机加剧,1997年社会犯罪率比1996年增加38%,1998年第一季度犯罪率更是比1997年增加53%。当然笔者也确信国际范围内房地产泡沫破裂引起的经济危机和社会危机不会在我国国内出现,但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发生的一些由于房地产开发引起的群体性事件也深刻地警示我们,房地产泡沫不断膨胀以及破灭的潜在危机有可能伤害到国内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积极措施从根源上化解。

四、对策建议

1.扭转预期。扭转预期首次就是要使投机者的经济预期发生变化,通过引导广大城乡居民,充分认清资本的逐利本性,使他们认识到房地产和其它任何商品一样,价格不可能一直涨下去,一旦政府拿出足够决心,有的放矢,采取措施,房地产市场预期很快就会出现转向,逐步建立合理投资、规范投资、理性投资的体制机制。扭转预期其次就是要求政府加大对土地交易市场的管理和规范,打击土地领域的囤积居奇,约束政府自身的过度干预,切实还土地增值与城乡居民,用市场手段调节建设用地供给,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使低收入家庭真正获得住房保障。

2.抑制投机。笔者认为要真正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机活动,就要弱化房地产投资属性,增强消费属性。要从根本上抑制房地产投机就必须通过税收体制改革,坚决堵住房地产市场的暴利入口,当前的有效做法是,在征收房地产交易税的基础上,可以适时对于买两套住房以及两套以上住房的家庭或个人,在基本住房标准以上的多余住房征收租房收入特别税和房产空置税,使多买房产的家庭要么将房子出租,缴纳租房收入特别税,要么缴纳高额房产空置税,与此同时要将房产空置税的税率确定的比较高,对拥有多套住房者制造巨大的压力。房产空置税是防止投机者作假,签假合同欺骗政府的,不管租不租都得交税,税是货真价实的让投机者心跳的成本,在投机者买入到卖出时间里付出的成本远远高于房地产增值,这样将会从根本上消除投机。

3.收缩银根。上文已经证明房地产业资金主要来源于金融机构,因此在房地产市场上要实现有效控制房价,就必须有力控制资金供给,为此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通过有效控制货币供给及银行住房信贷,调整房地产信贷资金流向,使更多资金转向保障性住房领域。二是加强商业银行的房地产信贷管理,使管理更科学。与此同时还要进一步控制房地产信贷规模,提高首付比例,从源头上遏制商品房扩张势头,减少供给,消化库存,降低信贷风险,有效防止系统性金融风险。

参考文献:

[1] 任宏,王林.中国房地产泡沫研究[M].重庆大学出版社,2008年9月.

[2] 东方导.超级泡沫——中国房地产金融解密[M].中国经济出版社,2011年1月.

[3] 张金霞.浅析我国房地产泡沫的形成原因及防范措施[J].科技信息,2013年12期.

篇(7)

关键词:房地产泡沫;国际比较;防治措施

一、前言

对于泡沫一词,根据前美国经济学会会长金德尔伯格的定义,它是指一种或几种资产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地陡然地上升,引发投资者产生在未来获得收益的预期,从而投入大量投机资本,最终使价格飚升脱离其价值而形成的一种经济状态。

所谓房地产泡沫是指由房地产投机等因素所引起的房地产价格脱离市场基础的持续上涨,也就是土地和房屋价格极高,与其市场基础价值不符,虽然账面上价值增长很快,但实际上很难得到实现,形成一种表面上的虚假繁荣。

本文从房地产泡沫产生的原因入手,对美国、日本和东南亚房地产泡沫进行了比较,并提出了房地产泡沫的防治措施,希望能对我国不断升温的房地产热潮有所警示。

二、房地产泡沫的国际比较

(一)美国的房地产泡沫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美国曾发生过由于房地产泡沫而引发的危机。最初发生问题的金融机构集中在主营房地产存贷款业务的储贷会,其后波及到商业银行。储贷会在美国有相当数量的资产额。曾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一度逼近商业银行的40%,住宅抵押贷款市场份额达到商业银行两倍之多,是美国金融市场的重要力量。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的战后繁荣时期中,在国家优惠政策推动下,储贷会一度发展极为迅速。但是自20世纪80年代初起,随着金融自由化逐步推进,其他金融机构加入竞争行列,各种条例的取消也使储贷会丧失利率优势,支付能力不断下降。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美国房地产价格大幅度下跌,房地产客户违约率从1988年2.25%猛增到1990年6.54%,因而形成大量银行不良资产,专门从事房地产的储贷会则普遍陷入严重困境之中。到80年代中期,商业资产供给超过了需求,在德克萨斯州城市里空房率达20%甚至30%,导致房地产价格急剧下跌,其中以西南部各州为甚,致使从事房地产抵押贷款业务的储贷机构贷款损失惨重。

从2000年开始,股市“泡沫”破裂和经济衰退导致近40年来最低的利率和低收入增长率,美国房地产价格增长率出现了与房主收入增长率相反的趋势,房地产“泡沫”有所上升。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在2002年曾否认房地产“泡沫”的存在,但许多经济学家则认为美国房地产“泡沫”其实很大。目前正在袭击世界经济的美国次级房贷危机充分应证了当初一些经济学家的正确判断。

(二)日本的房地产泡沫

日本地价偏高的问题一直存在,随着日本经济在二战后的复苏,日本的地价尤其是城市地价也以惊人的速度上涨。1955年到1980年的25年间,日本城市地价的年最高增幅达到42.5%,年涨幅超过20%的次数就有8次。一项关于地价指数与价格指数之比的考察表明,1986年日本地价指数与物价指数之比大约是1956年同期的25倍。从1986年开始,日本经历了战后最严重的一次地产价格膨胀,涨幅惊人。到1987年末,日本全国的地价总额已经折合美国地价总额的4倍。到了1990年地产泡沫破灭前夕,日本地价指数与物价指数之比在短短四年内迅速攀高至1956年的68倍。

日本此次地价泡沫的形成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中主要的原因,一是日本20世纪70年代逐步开始推行的开放国内金融市场使日元利率自由化的举措;二是日本对金融货币政策的调整为地产泡沫的出现提供了便利;三是因为日本是世界上人均土地量最少的国家之一,整个国家对于土地和房产都有一定的心理偏好,以土地或房产的方式保有财富也是泡沫出现于房地产业的重要心理基础。

1990年,日本的地产泡沫由于政府干预等原因开始破灭,房价大幅回落。这次地产泡沫破灭对整个国家的经济造成了极大的破坏。投机于房地产的企业大量陷入财务危机,各金融机构由于贷款难以回收和持有的地产抵押贬值,纷纷倒闭。这种混乱的局面最终造成了日本经济长达十年的低迷。

(三)东南亚的房地产泡沫

有关专家认为:银行信贷扩张在东亚国家和地区房地产泡沫的形成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东亚金融危机中具有代表性的泰国、马来西亚以及香港地区的银行信贷与房地产泡沫危机表明:银行信贷在房地产业的过度扩张不仅是造成房地产泡沫的重要原因,而且在泡沫崩溃和经济、金融危机中也起了同样重要的作用。

东南亚各国在十几年的经济高速增长中,房地产价格暴涨,吸引了大量资金涌向房地产部门。据统计,泰、马、印、菲的金融机构投放到房地产的资金占其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0%、29%、20%、11%。随着市场的逐渐饱和,房地产日益暴露严重的供过于求现象,大量楼宇闲置。泰国房屋空置率高达20%,菲律宾为15―20%,印尼为18%,马来西亚的数量也不少。房地产价格下降,房地产泡沫开始破裂,直接的后果是银行的呆账、坏账大幅度增长。房地产危机导致银行危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遭受极大破坏。因此,消除导致泡沫经济的深层因素,力戒发生泡沫经济,是处于经济发展和开放的国家应引以高度重视的问题,不可掉以轻心。

三、国际房地产泡沫形成的共同原因

通过对美国、日本和东亚等国家和地区房地产泡沫的比较分析,各个国家的房地产泡沫形成的共同原因,主要有政府宏观调控失误、银行贷款的过度支持、宽松的金融环境和过剩的国际资本流动等。

(一)政府宏观调控失误

政府行为对房地产泡沫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土地市场不成熟及相应经济体制不完善的条件下,所采取的政策存在局限性。另一方面是在土地供给有限和市场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容易滋生权力寻租现象,为房地产泡沫的形成提供了温床。不论是何种情况的调控不当,都容易引起泡沫现象。

例如以“政、官、财”一体化为特点的日本政府在经济泡沫化过程中采取种种政策将国家发展目标从实体经济转向金融业,原来应该投向物质生产建设的资金也转而流入金融投资领域。政府的诱导、投资者的冲动与金融机构本身存在的内部不完善结合在一起。在政治、企业、社会三种力量的推动下,房地产投机达到白热化的程度。

(二)银行贷款的过度支持

由于房地产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开发商仅仅依靠自有资金是远远不够的,其开发资金主要来源就是银行贷款。但金融支持过度,大量的资金涌向房地产市场,就会不断堆积金融风险,给泡沫的产生埋下了隐患。在这方面表现最为明显的是东南亚国家。在没有建立有效的银行监督和立法机构的情况下,许多银行或是直接贷款给房地产等高回报率的领域或是通过控股、参股方式将资金变相投入房地产公司。这些资金的流入使房地产价格极速膨胀。

(三)宽松的金融环境

宽松的金融环境为房地产泡沫的产生提供了温床。纵观各国房地产泡沫产生的原因,会发现其中或多或少都有金融环境的因素。例如美国国会在1980年通过的《放松管制和货币管理法案》中有关取消利率最高限度、放松资金来源、允许各种带息支票存在、同意各类存款机构分区域交叉等决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美国金融业的发展,但是也为房地产泡沫的形成创造了条件。

(四)过剩的国际资本流动

资本在国际间的流动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可以为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合理配置提供渠道;另一方面,错误的经济信号将误导大量的国际游资在国际间流动,则可能会成为国际游资流入国出现资产泡沫的原因。房地产泡沫在这种条件下,就会被进一步放大。

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和人民币的升值,相应的中国的资产价格相对于国外资产价格也有很强的上涨预期,所以流入中国的投机资本很多投向了房地产市场。例如我国2004年的外汇储备余额达到6099.32亿美元,其中后三个月外汇储备猛增954亿美元,几乎占到全年增加额的一半。然而,这三个月的贸易顺差总和却仅仅只有280.7亿美元。这增加的外汇储备大部分流向了中国的房地产市场。而反过来,不断上涨的房地产价格又吸引更多的外资进入,过度的投机造成更大的人民币升值压力。这是一个正循环的强化过程。

四、房地产泡沫的防治

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直接关系到整个我国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目前我国正处在房地产业高速发展的最佳时期,因此,吸取国际房地产泡沫的经验教训,预防和减少我国房地产泡沫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一)加强宏观经济调控,防止政府调控失误

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是举足轻重的。因此,政府应该对该行业进行干预。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背景的改变,对房地产的影响往往是巨大而深远的。单一的应对措施往往无能为力,所以政府要采取控制通货膨胀、保持税收政策的稳定性、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控制,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系统等一系列综合措施。

(二)加强对银行的监督管理,防止银行贷款的过度支持

推动房地产泡沫产生的资金,绝大部分都是从银行流出的。因此,必须加强对银行的监管,包括银行资本充足率、资金流动性、风险管理与控制能力等。这个过程中我们还要结合其他的措施来预防房地产泡沫。比如加强对房地产价格的检测和调控,公开尽可能多的市场信息,减少市场中的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情况,设计合理的土地税制来控制土地投机,比如土地增值税、土地闲置税等等。与此同时,必须大力发展多元化的房地产金融市场,形成具有多种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的房地产二级金融市场,以分散银行信贷风险。

(三)规范房地产融资行为,防止低利率形成的宽松金融环境

规范房地产融资行为,严格审批房地产贷款。资金是房地产投资过热的资本来源,控制了源头就从根本上控制了房地产行业的投资过热。因此金融机构要合理有效利用金融手段来进一步规范房地产融资的行为。

严格审查住房开发贷款发放条件,切实加强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强化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规范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管理。

(四)警惕过剩的国际资本流动

在金融自由化的背景下,高投资率以及大力吸引外资的经济增长模式要求有一套合理的资金流向监管措施,以防止国际短期投资的投机性涌入。

加强对外资的监控,主要应采取以下的措施:要以外资直接投资为主,间接投资为辅,以长期外债为主,短期外债为辅,控制外债的总规模;控制外债的投向,鼓励外资投向技术领域,严格限制外商投资房地产和金融资产的规模;在引进外资的同时,还应调整本国的产业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生产能力,提高抵御外资的能力。

参考文献:

1、范如国.房地产投资与管理[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

2、汪利娜.房地产泡沫与预防措施[J].经济经纬,2003(1).

3、徐滇庆等.泡沫经济与金融危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