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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精品(七篇)

时间:2022-10-29 20:58:26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篇(1)

一、时间范围

1.时间安排:从即日起至5月31日。

2.大排查整治范围:全场各村(居)队,各行业领域。重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建筑施工、消防、校园及农林牧渔等行业领域。

二、排查内容

(一)垦殖场层面

1.贯彻落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若干规定》情况。

2.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3.前期发现安全隐患整治情况。

4.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信息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5.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情况等。

(二)企业层面

1.排查共性内容

(1)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安全责任体系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并落实。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建立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配备。

(4)安全培训是否到位,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全员培训等方面。

(5)事故应急体系是否完善,包括应急预案、应急措施、应急装备设施、应急演练等方面。

(6)隐患排查治理是否按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7)风险管控措施是否建立。

(8)岗位操作规程是否制定完善,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等“三违”纪律行为。

(9)《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落实情况。

(10)长时间停产停工后的复产复工验收程序是否到位。

(11)值班值守,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和安全生产信息零报告是否落实到位。

2.排查整治内容

(一)煤矿。重点排查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失效,安全生产标准是否达到最低等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是否到位;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是否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实施探放水作业;严厉打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行为。

(二)非煤矿山。地下矿山“六大”系统是否安全可靠,现场安全管理是否规范,安全设施、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安全设施“三同时”是否履行以及是否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隐患整改,基础资料是否完整、规范。露天矿山是否超前剥离,是否按设施设计要求在平台上实施凿岩爆破和铲、装、运作业,台阶高度、平台宽度及边坡角是否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排土场稳定性是否安全可靠。

(三)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是否齐全有效,仓库防静电设施是否足够并能正常使用;防雷设施是否按时检测;仓库堆放是否规范;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是否无证经营,是否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

(四)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是否按照“两个导则”要求,摸排风险隐患并进行整改;涉及“两重点以重大”的化工装置和储存设施,是否设计安装符合相关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并有效运行;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试生产活动,是否组织专家对试生产方案进行论证,对生产现场进行确认,并有序开展试生产活动;是否按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企业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安全生产,是否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非法出租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罐区、仓库等非法违法行为;是否在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按照“双十五天”要求上线运行;是否落实现场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

(五)道路交通。重点检查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准入审核把关情况;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长途客运和旅游包车管理、长途客运驾驶员停车换人及落地休息和驾驶时间控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驾驶员培训考核管理、车辆安全性能及运行监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保障等情况;深入开展治理货车超限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情况;对危险路段、桥梁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和对险情实施全天候监控情况;加强对接送学生校车的管理和检查,打击私自运送学生的非法车辆。

(六)建筑施工。重点排查病毒隔离观察场所、复工复产企业集中居住场所(如集体宿舍、板房等)、临时建筑和未办理任何手续的(包括随意改建、扩建等)建筑老楼危楼、农村危房改造等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在建工程是否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施工活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认证审查、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等环节管理程序是否到位;是否进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拆及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七)商贸。重点排查加油站、民爆销售企业、大型商场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演练落实情况。重点整治商业综合体、餐饮场所无证经营或违规使用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餐饮企业。严厉打击非法销售黑市油、违法寄递物流等行为。

(八)消防。重点排查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合用场所及其他各类场所用房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装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燃烧性能要求;消防车通道、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完好有效;场所用电用气设置是否规范;厨房及其他用火区域是否进行防火分隔,是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电动自行车是否按规范要求停放。

(九)工贸行业。重点整治工贸行业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以及爆炸粉尘、熔融金属、涉陶煤气站等危险场所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问题。重点防范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中毒窒息等事故的发生。

(十)城市运行。重点排查城市桥梁、地下综合管廊、供水供气企业、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和余土消纳场、高空广告牌、综合交通枢纽(含客运站场)、城市道路交通、通信线路、电力线路、广电线路三线交越区等场所。重点整治无证经营、黑气点、气贩子、无证施工、无证运输钢瓶、为不合格钢瓶充装、对不具备安全供气条件的用户提供气源、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特种设备。重点排查特种设备是否注册登记,是否定期检验或监督检验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是否设立和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等。

(十二)校园安全。整治校园周边非法或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销售点、出租房、校外学生食宿点等问题;整治学校门卫管理、校舍安全、防踩踏、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管理和校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到位问题;整治无证办园行为,对达不到安全标准,难以整改到位的幼儿园,依法进行取缔。

(十三)旅游。重点整治旅游景区内高风险旅游项目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经营行为,旅游景区内的索道、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安全措施不落实,火灾、设施设备突发保障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未完善问题;重点查处挂靠承包变相转让旅行社经营权,超范围经营旅行社业务,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及所办实体无证照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

(十四)农林水。重点查处变型拖拉机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查处采砂船非法开采作业行为,整治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防汛相关责任人以及水库大坝日常管护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格整治饲料生产和林业加工企业粉尘防爆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十五)能源安全。严格整治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场所的安全生产建章立制、保障投入、安全改造、隐患治理等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电网工程、水电工程、光伏发电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案审核论证审批不到位问题;从严从重打击先清后占、盲目施工、打孔盗油等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的乱建乱挖乱钻非法违法行为。

(十六)森林防火。重点检查森林防灭火责任体系是否健全,网格化管理是否到位,“一长两员”责任落实情况;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了哪些宣传活动;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有没有烧荒烧田埂等违规野外用火;各项防火设施是否正常使用,机具装备是否正常使用;应急处置程序是否制定,扑救的组织、任务是否明确;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是否做好应急准备;林区内企业、厂矿、民宅生产生活用火用电情况,对森林是否构成威胁;对火险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发生违规用火是否严肃处理肇事者。

其他行业领域检查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并督促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三、工作计划

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止,具体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4月7日前):结合我场实际情况,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为主线,细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任务,做好大排查大整治动员工作;

第二阶段(4月8日至4月25日):以查漏补缺、深入排查为主线,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面摸清各存在的问题,及时建立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

第三阶段(4月26日至5月20日):以实效检验、强化效果为主线,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在前一阶段的工作基础上,加强检查频次,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单位,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

第四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以总结梳理、巩固提升为主线,在全面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单位的安全管理,并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整治工作。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工作,构建场党委、垦殖场统一领导、场安委办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牵头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各自职责分工;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特点,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确定整治内容和重点防范的事故类型,有效组织好本地、本行业领域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篇(2)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镇政府、各部门、各行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三合一”、高层、地下建筑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县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努力为党的十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和小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镇政府、各部门、各行业要根据本辖区、本部门和本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铺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铺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三、职责分工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各部门、各行业主管单位按照“条块结合、各负其责”的原则,具体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一)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牵头,县发改、交通、水利、公安等部门参与组织实施。

(二)道路交通运输单位、公路养护施工企业、水上运输单位、车站、码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县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县公安、公路等部门参与组织实施。

(三)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县安监部门牵头,县发改、公安等部门参与组织实施。

(四)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中重点单位以及“九小”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县公安消防部门和各镇公安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

(五)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由县工商部门牵头,县公安、质监等部门参与组织实施。

(六)林业所属单位和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县森林公安分局按职责要求组织实施。

四、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前,各镇、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本系统、本辖区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至,各镇政府、各部门、各行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报县政府挂牌督办;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督促单位落实人员,落实责任,严防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提高阶段。至,各镇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书面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县性的活动,各镇政府、各部门、各行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与全县正在开展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紧密结合,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切实强化各镇政府、各部门、各行业和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要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发动社区、村组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行消防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单位消防管理人、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整改隐患。要严格执行“五个一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硬措施,即:凡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不达标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凡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活动板房等临时建筑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一律依法停止使用;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凡地下营业性场所消防安全不达标,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迅速责令整改,对严重消防违法行为要敢于碰硬,该关的要关,该停的要停,该处罚的要坚决处罚到位。

篇(3)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交通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地改善交通企业消防安全环境,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使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思想理念,努力实现企业职工人人懂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本能;有效地开展消防演练大练兵,切实提高企业消防应急救援的能力,有效地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交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工作重点和排查整治的内容

(一)工作重点

1、开展大宣传动员工作

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进行宣传动员工作,在前各单位研究制定“五大”活动工作方案,要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研究部署,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宣传栏、标语、图片等形式进行宣传,动员广大职工参与。

2、要积极开展大排查整治活动

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在前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整改,对所有场所,不留死角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过排查整改,有效地提升企业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并逐步建立火灾隐患长效管理机制。我局将在前夕结合生产安全大检查对辖区企业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

(二)检查整改的重点

1、辖区客运运输企业、客运站、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厂房及办公场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

2、各企业消防通道清理,消防安全环境整治;

3、企业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检查整改;

4、企业场所有否存在“三合一”现象和用电火灾隐患;

5、其他火灾不安全因素的整治。

三、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大练兵活动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火灾隐患应急救援预案,不断完善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要根据单位的情况,适时地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对全体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培训,要制定方案,组织一次全体员工消防逃生演练和初起火灾扑灭的消防演练,局将在前结合有关会议邀请市安全防火中心讲师来我局作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提高企业负责人消防安全知识,提高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领导,设立机构

篇(4)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和《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排查整治全区旅游行业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全区旅游行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区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区旅游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干部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开展专项治理各项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排查范围:

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旅行社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排查内容:

1、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各旅游企事业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3、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5、旅游景区、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6、各旅游企事业单位是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7、旅游景区、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按照本地区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迅速行动。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增强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决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要按照区旅游局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情况,要立即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精心组织,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确保实效。

(二)广泛宣传,强化教育。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把火灾隐患对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的危害性作为宣传重点内容,集中开展宣传攻势,营造工作氛围。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扑救初起火灾、逃生自救的能力。

篇(5)

一、工作责任

责任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区安监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监察局、区质监局、区供销社、区交委、区教委、区劳动保障局、区邮政局和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

二、工作目标

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经营、销毁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清理,全区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要结合全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求。全面掌握隐患存在节点、部位,剖析存在隐患的原因及危险性,制定措施,治理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和区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确保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经营零售点安全条件核查合格率100%杜绝死亡事故。烟花爆竹经营企业2010年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

三、工作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全区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时间从年7月20日至12月15日。

一)制订工作方案,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8月10日)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和区级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有关单位职责,层层分解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

二)做到一个不漏,大排查阶段(8月11日—8月31日)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和区级有关部门要针对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零售等环节认真开展自查。彻底到位,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的具体工作方案,并开展大整治和大执法的相关工作。

三)进行整改治理,大整治大执法阶段(9月1日—11月15日)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和区级有关部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事故。

对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烟花爆竹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和区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回头看”总结成果,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6日—12月15日)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政府督查室组成督查组。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内容

一)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重点内容

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搬运人员培训考核情况。

2烟花爆竹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疏散条件、库房布局、建筑结构和防雷、防爆、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及电气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安全警示标语和安全标识牌是否符合要求。

4仓库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超员作业、超核定品种储存及违章作业现象。

5产品流向登记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6否存在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

二)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重点内容

1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情况。

2烟花爆竹零售点专店、专柜、专人销售、专人负责等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3零售点安全距离、安全通道、安全设施及零售场所面积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4否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超标准和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

三)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工作检查督查

1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以下简称“打非”责任是否落实。

2否制订了打非”方案、建立有效的收集非法生产、非法经营信息系统、建立并落实了定期排查和“打非”例会制度。

否及时组织了打非”活动,3打非”经费及各项保障是否落实。当地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现象是否得到有效遏制。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副区长李燕强任组长,区政府成立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区安监局局长罗雯盛任副组长,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监察局、区质监局、区供销社、区交委、区教委、区劳动保障局、区邮政局的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安监局,由罗雯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全区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的日常工作。

或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负责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区安监局:牵头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查处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

区公安分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侦办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职能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区监察局: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

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等违反工商登记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区工商分局:负责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管理。

依法查处流入辖区的伪劣烟花爆竹商品。区质监局:负责烟花爆竹质量监督管理。

规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经营点的经营行为,区供销社:负责全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日常安全管理。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打非”工作。

区交委: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运输烟花爆竹车辆及非法携带烟花爆竹进入车站、港口、码头、搭乘车辆、船舶的违法行为。

教育中小学生不参与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区教委:负责在中小学生中开展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教育。

区劳动保障局:负责查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中的非法用工行为。

区邮政局: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邮寄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充分发挥村委会、居委会的作用,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执法大整治工作,无权查处执法的及时报告相关区级主管部门。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把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作为预防事故、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建立机制,切实推进。

抓好落实。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和区级有关部门要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经营零售点切实抓好重点时段、重点阶段、重点部位的安全事故防范,二)突出重点。严防死守,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三)重在治本。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标本兼治。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排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逐条落实,坚决处理到位;对不再具备经营许可安全条件的经营零售点,要及时吊销经营(零售)认可证;要着力推进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企业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营零售点负责人对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负直接责任。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四)落实主体责任。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是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的责任主体。进一步落实整改资金,对本单位隐患进行认真、细致、全面的排查治理,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镇街安监部门和区安监局报告。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局的文件精神,按照《武强县教育系统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对校园内部及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有效防范遏制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以学校校舍、教学设施、消防设施、电器线路及周边环境为重点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落实我校安全专项整治,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责任不到位等问题,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组  长: 于晓芳

副组长: 苑明伟

组  员: 全体教职工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实现“五个零”目标,即: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为零;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为零;学校重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为零;因校舍坍塌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为零;校园暴力死亡事故为零。  

三、排查及整治内容      

以强化学校内部自查整治为核心,切实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1、校舍安全。     

学校所有建筑物和附属设施(围墙、操场、道路、文体设施)进行逐个安全普查,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必须立即整改。   

2、用电、线路安全。     

A、按要求对电力设施加强管理,严禁师生违章使用电器;    

B、认真做好电源线路检修维护工作,学校总电源安装控开;    

C、放学后教室及功能室做到人走断电;

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立即制定整改措施。   

3、“三防”设置。

实行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学校内部每个岗位要有专人责任 ;学校领导带班、教师值班情况,做到24小时有人,严禁空岗 。

学校已将“三防”设施投入资金列入专项经费,校园内重点部位均已安装监控设备,且使用正常,视频回放能准确调取并存储达30天以上。学校要求配备了保安或门卫,门卫室有相关职责,门卫对临时人员出入校门登记。

4、消防安全。  

A、检查容易引发火灾的供电线路有无裸线情况;   

B、按规定配齐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并检查所有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确保功能良好;     

C、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与讲座活动;    

D、开展火灾逃生应急演练活动(每学期至少一次)。    

5、交通安全。  

学校周边有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同时联合交警部门,上下学是有交警执勤,老师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6、饮食卫生。    

A、教育学生不食“三无”食品,严禁“三无”食品和不合格产品进入校园,坚决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B、要求学生自带饮用水 ;    

C、加强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的管理。   

7、课间安全。     

继续实行学校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制度,对上下学期间的安全进行监管,杜绝踩踏伤亡事故。    

8.校园欺凌防治。各年级组成立专门机构,班主任时刻关注班级中的弱势学生,建立防欺凌安全机制,防止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学校对学生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定期检查,做到“安全防范进校园”。

9.易燃易爆有毒危化品。教学实验室制定操作规程及相应的安全制度,教学实验用的危险物品按规定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各类教学实验设备、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四、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 

从即日起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对大排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学校成立大排查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体人员参加的教育动员大会。制定具体方案,全面开展自查整改,重点围绕校舍、教育教学设施、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维修、改造,消除安全隐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防火和交通安全教育;健全安全规章制度;购置或建设三防设施等。对全校进行拉网式的隐患排查,做到无死角、无盲点。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安全隐患较大、急需治理的,要立即开展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集中整治。 对排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集中整治,实行台账管理、逐项销号,对个别隐患程度低、投资额度高、整治时间长、短时间内难以完成的整治任务,要确定整治方案和完成时限。 

(三)督导检查。 结合安全稳定工作,对安全隐患排查的布置和进展情况进行督促。

篇(7)

认真落实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的消防平安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减少火灾隐患“存量”严控火灾隐患“增量”全力提升消防平安管理水平,为 的建设发明良好的消防平安环境。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依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消防工作原则。

二、工作目标

力争实现“四个100%和“四个确保”工作目标:此次整治的重点地域是指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通过消防平安专项整治。

(一)四个100%

1.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违法建筑、影响灭火火救援的违章建筑、未经消防平安检查合格营业的场所、三合一”场所、存在消防平安隐患的出租屋和务工人员聚集地的整改率达到100%

2.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合格率达到100%

4.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灭火救援训练、研究。

(二)四个确保”

确保市政消火栓装置到位;确保消防车通道疏通;确保居民用火用电基本规范;确保消防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三、时间及步骤

至 年 月 日结束,消防平安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从 年 月 日开始。分为动员部署、摸底排查、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制订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依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通过媒体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公告,营造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的强大声势。

(二)摸底排查阶段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集中组织开展“拉网式”消防平安大排查。对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要全部建立档案资料和基础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将检查和隐患情况逐级上报当地和上级人民政府,抄送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履职,加大对基层工作指导力度,确保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三)集中整治阶段

针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省运会前为重点整治时段。制定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进度、落实责任,不时强化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各社会单位的消防平安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力推进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四)检查验收阶段

将结果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 年度平安生产考核内容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市防火平安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三合一”场所

1.在生产、加工、维修企业的车间或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的生产型“三合一”场所;

2.在贮存可燃、易燃或具有爆炸危险性物品的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的生产型“三合一”场所;

3.在商场(商店)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的经营型“三合一”场所;

4.设置在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内集住宿、生产为一体的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

(二)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

1.建筑规划是否杂乱无章。

2.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市政基础消防设施是否设置;

3.居民用火用电是否规范。消防平安意识是否淡薄

4.行政区域街道的消防平安监管责任是否落实、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5.出租屋是否纳入所辖公安派出所管理。

(三)务工人员聚集地

1.务工人员是否进行消防平安教育;

2.务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是否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用电用火是否规范;

3.务工人员集中生产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平安要求;

4.务工人员所属单位及行政区域街道的消防平安监管责任是否落实、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此次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要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和平安监管任期责任追究制。要依照本方案制订本部门、外地区的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把责任落实到行业、系统,以及镇(乡)街道、社区和各社会单位,落实到人头和工作的每个环节。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将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制订情况纳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安生产和“平安 ”建设的考核内容,予以考核评价。

(二)加强隐患排查。组织开展消防平安大排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强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对“三合一”场所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依照工作要求,强力督促整改;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建筑,经责令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坚决责令停止使用;对占用消防通道、影响灭火救援的违章建筑应立即拆除;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经营性场所,不能按期整改销案的一律实施关停,对直接责任人员实施拘留。

(三)加强协作配合。依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口、主动作为,狠抓工作落实。要对照工作目标,将属于外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制订具体整治方案。需要联合整治的应明确牵头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互相配合的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局面。

(四)加强督查检查。做到企业自查、乡镇(街道)普查、县(市、区)复查、行业部门抽查和市政府督查“五查并举”其中,企业、乡镇(街道)自查、普查率要达到100%县(市、区)复查率要达到50%行业部门抽查率要达到50%.对发现的问题,要分清原因、划清责任、落实措施、督促整改,确保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将对全市各级各部门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凡查出重大平安隐患没有进入全市隐患监管系统、或没有实行挂牌整治的将依照失职渎职追究有关部门、单位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