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1 00:39:15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假如我有一匹马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希望他是公的,因为我是母的,公母搭配,奔跑才不累。
假如我有一匹马,他可以不比我漂亮,但他必须让我觉得他是最美的。
假如我有一匹马,他可以年轻力壮,骁勇嗜战,也可以年老体迈,沧桑无限,抑或是年纪虽大,却依旧英姿不减当年,更添几分成熟与岁月的亲情和责任感,但绝不可以正当壮年而满身老气横秋之貌。
假如我有一匹马,他不可以嫌我太重,即便真的是重了,也不可以咧开大嘴呼噜呼噜地取笑我。
假如我有一匹马,他可以不会跳踢踏舞,可以拿不到奥运会的资格证,但他需要舍得撒开四蹄,向着我或者带着我向远方狂奔一番,哪怕累得在草地上仰四八叉。
假如我有一匹马,他不会唱歌没关系,但他需要懂得嘶叫。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可以不计较他会不会叫我“好姐姐”,但他必须把我当成他的亲人;他可以不会说他爱我,但他一定要是爱我的。
假如我有一匹马,他要有足够的耐性听我絮絮叨叨地讲你的我的他的故事。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希望他能很应景地给我几滴眼泪,或者在适当的时候,把马脸贴在我的肩头轻轻摩擦。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不会要求他会弹琴,因为我也不会吹箫,但希望琴箫合奏是我俩共同的理想境界。
假如我有一匹马,即使我们回不到十年前,即使知道花常开人难留,即使天昏地暗斗转星移,即使解不了名缰而到头万事俱空,即使没有那么多即使,我们彼此也能不离不弃。
假如我有一匹马,只要他愿意,我就从此跟着他走天涯。
虽万千人而吾往矣……浮云生死,此生何惧!……
假如我真的有一匹马,希望昔日旧盟并非空许,他甘愿无悔地驮着我去赴一个轮回前情人节的那一场约。
可是我真的有一匹马么?没有……所以我只好幻想一下拥有马的日子。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会希望它是一匹白色可爱的小骏马。天天骑着它上学、放学。如果来场赛马比赛我一定会骑上这匹马赛过其他的小骏马。
我会经常为它梳理毛发再给它戴上一个蝴蝶结,那是多么美丽的一匹马呀!
大家一定在想我为什么不坐汽车上学呢?那是因为我喜欢我的小骏马,不仅这样而且还能环保节约呢。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会很了解它。在古时候人们就把它门当成了最方便的交通工具,随着时代的变化,人类不再用马作为交通工具了,对环境产生了很大的破坏。如果交通允许,我仍然希望会有一匹马来作为我的交通工具。古时候的马担任着很重要的任务,那些驰骋在沙场上的战马,曾经立下了多少的汗马功劳。
假如我有一匹普通得不能在普通的马,但我依然很爱它,因为我有而别人没有它。
虽说已是迷乱了的城市,但却也是我赖以生存的窝,对于玻璃金属,钢筋水泥,城墙烧砖的重金属城市,我已经习以为常了。能在学习、工作之余挤出口气来到江边抽上口纯正清新口味的风,那便成了金砖城中的一小乐曲。
依赖于这城市但却也不时有些疲倦。厌倦了交通中的汽油味,汽车、公车、小车、摩托车无不在城市街道碾压着,飞驰过后留下的一团团烟雾因没人清理,就任其弥散在空气中,于是我们每晚便牵着狗一步一口轻松地将废气们消灭掉,看那环境,空气又变得清新起来了。基于腻对公车的等待和摇摆,又因为不能两手空空地去驾车,于是,我选择了人力爬坡的自行车,每天欢乐无比地滚动着车轮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乐在其中,悠然自得。然而有时,我却也还不甘心于满足,每每到了拥挤的上下班高峰期,看到汽车、公车、摩托车都挤上街头,总会让人有种错觉,这个城市的车都出动开来要把这道路压平压碎,所以此时,小单车就再也无法满足我不羁的心了,我就曾畅想,某天我能飞翔在人流车流的上空,来去自如地俯瞰着他们,让他们羡慕去吧。得意的心情居然被这种优越感充满了,有时也会被自己这种无比无厘头无比SB的想法吓到,这个妄想又弄人,可笑又虚无的想法怎么就让我欢乐了?!
但确实地,对于另一个想法,虽然看起来似乎也同样的不实际,但我对它却渴望不已,特别是每当我徒步在车潮人潮中进退两难时,那种渴望能够实现它的欲望就愈加的强烈,简直完全充满了我的整个身心,以致有时我会因此心情完全处于低潮,偶尔只能用丰盛的食物来将我从中解脱。也许在某天,我就会因为没有实现这个愿望而在街头放声大哭,对于这个愿望,我想认真而严肃地说出:我想拥有一匹马!
如果有种“假如”能够实现,我从现在就开始就虔诚地祈祷:希望在将来的那一天,我能拥有一匹在城市中的马。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将和她驰骋于城市街道和郊区原野。在拥挤的街头我们避开车群,在小道上“哒哒”着马蹄,奏着我们自己的慢节奏,在蜂拥不散的马路上,我们马蹄踏落花,清风拂吾面,管他疾风凌乱我的发吹乱她的鬃,那种欢乐的心情绝对会让人感动得落下眼泪,就这样,诗句就在城市中书写了。在学习、工作之余,她将带我在道路上跌宕地观看不一样的风景,我们不必像在马场上那样身披盔甲,放开了身心的我们时而奔跑,时而漫步,时而小憩,都市的喧嚣和忙乱打扰不了我们渴望生活的心,虽然我们会和汽车们走在同一条路上,同样等候红绿灯,同样避开行人,但我们不必引擎着发动机借带着汽油发动汽车,然后留下一团废气让城市更加“温暖”。当然,说到废弃物,这马肯定也会有三急,我会花上时间来教她将排泄物变成花草树木的养料,几年后可能还会因为那些花花草草长势很好,她能得到城建局的赞扬,他们感谢她的默默和无私,到时政府可能会觉得马匹上道是个对城市建设和发展有意义的举措,于是就给马匹们一张能在城市中通行的证件,到时果真就不会再有人像我一样怀着能拥有一匹马的梦想了。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会把车库改建成马厩,在奔波了一天之后给她刷刷马背,梳梳鬃毛,然后放上草料让她好好享受。四季更替,我们不断变换着生活方式,让我们的生活多彩起来。在那粉色的春天,我们约上几个亲朋好友就一同踏青去了,我们会像诗中写的那样,跳跃过山坡同草场,然后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个温暖的名字。我们去看最广阔的黄花菜,采最迷人的桃花,呼吸最淡雅的广玉兰;在火辣的夏天,我们宁愿绕上最远的路到最清凉的河边畅泳,那时也许我有了孩子,她也“结了婚”,我们大家在河中戏水抓鱼捕虾,那真是快乐似神仙啊。偶尔避开炎阳酷暑,远离城市的喧哗,享受宁静的生活,不也让人悠闲自在吗?在那落黄的秋日,她奔驰过的地方定会激起落叶纷飞。我会开始为她整理马厩,准备迎接那令人悲愤的冬天;当潮湿而寒冷的冬季到来时,我为她披上外套,准备好丰盛的草料,天气虽冷,但外出活动的次数一回也不会少,虽然会在过江的桥上北冷风激打脸庞甚至刺入深骨,但我会将我们在艰难岁月中的点点滴滴用相机好好记录下来的,当翻开照片,时光能屡屡再现。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会带她看遍都市的喧腾还有那些流光溢彩的繁华,也带她去逛逛街,看看街头五彩缤纷的男男女女,让她也感受那些能在这一秒擦肩的陌生人,下一秒就埋没在人潮中没了踪影。那时,我有了一匹马,大家应该都能在外出时带上自己心爱的马匹了,外出购物时将它们保管在商场旁边的马厩里。我当然会把她带到临江傍河的河堤,那里有妩媚的柳树,有清新的绿草,有缓流的江水,整的一个诗情画意,她就在画中漫步,和伙伴细语,还能嚼着鲜草当零食。我们想走便走,想留便留,果真就来去自如了。
假如我有一匹马,那时,世界应该又变了,不是高科技,不是高速率,不是复古,更不是退化,是人们都想通了,都想开了,都爱上了这个世界;不再为了自我寻欢而残害他人,能接收并爱护别的生物;不会再拿着枪支对着伤心而绝望地奔跑着的,因害怕受伤而不小心伤害了人类的或狼或犬进行枪击;不会再对熊进行残忍的活生生的取胆仪式;不会再对任何生物的生命进行践踏,那些生物或豹或虎或猫或狗。。。。
近日,我观看了《战马》这部经典影片,我真羡慕主人公有一匹既英俊,又潇洒的战马,假如我有一匹,那该多好呀。
假如我有一匹马,它一定像吕布的“赤兔胭脂兽”迅猛,像刘备的“的卢”马一样跑得风快,像赵云的“夜照玉狮子”一样落入陷坑而能飞跃而起的马……这匹马浑身上下火炭般赤,无半根杂毛,全身犹如穿着火一样的盔甲的战神;从头到尾,长一丈,从蹄到顶,高八尺;嘶喊咆哮,有腾空入海之壮。它的头高高昂起,它的眼睛看起来很愤怒,眼光可以杀人,一双像刀尖似的耳朵总是竖起来,仿佛一千里外的声音都可以听见。它四蹄强健,是那般有力,像一块加了力的铁;肌肉发达,每一块肌肉都像一块坚硬的石头。它的尾巴又粗又密,像一把钢铁般的扫帚。
我的这匹战马拥有一美名——闪影,它之所以拥有这一美称,是因为它跑起来闪来闪去,连它的影子都看不见。它跑起来就像辛弃疾描述的卢马一样“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只要它一跑起来,就会长鬃飞扬,四蹄腾空,像飞起来了。
闪影在战场上,是一名威风威风凛凛的战士,让敌人闻风丧胆却无可奈何。因为他的速度与灵活,无论如何,它都不会被击中。如果闪影要进攻的话,只要它冲锋,敌人固若金汤的防线就会被他撕开一条口子。虽然他如此迅猛,可对于残酷的战争,它却不想这样去做。他宁愿和主人一起回家。
我要骑着闪影环游世界,可以去美国,看自由女神像;可以去法国,看着名的艾菲尔铁塔;可以去日本地狱温泉;可以去英国,看一看福尔摩斯和华生的故居……就算是天涯海角也可以到达。
我的闪影还有有一个奇特的功能,只要他踏过,就可以为那个地方带来福音。这样,我就可以骑着它,走过撒哈拉沙漠,让沙漠变成绿洲;我要骑着它,奔向非洲,让那里的小孩也有吃也有;我要骑着它,走过干旱的地方,让大地不再裂口;我要骑着它,踏过战争,保卫和平,还世界一片安宁。
熊然,一个取了N个很二的笔名,最后被告知真名最像笔名的悲催写作者。白日穿行校园,装模作样,诲人不倦。夜晚关起房门,自言自语,敲打言情。《南风》杂志签约作者,作品发表于《光明日报》、《南风》等。立志用生命来书写通俗但不庸俗,活泼中带着严肃,新意又不失传统的好作品。
故事梗概
天界第一女汉子与文学青年司命打赌下界做一世凡人,在没有遇到命中注定的那个人之前,她是尊贵的乌桑女君,在遇到那个人之后,她开始步入司命撰写的毁容,丧亲,亡国,失魂的悲催命运。“那时我还没有不能得罪文学男青年的觉悟,并不知道如果你得罪他,他会深深的记住,如果有朝一日他有了执笔的机会,一定会在笔下写死你。”
而比悲催命运更悲催的是当她再次遇到命中注定的那个人时,他已然忘了她。春去也,腐草化绿萤,休对月明思往事,且将幽火伴低吟,照见故人心。
铁骨铮铮的女汉子从此踏上了与权力,美色,人心,天下相搏斗的不归路,只为了赢回真爱,重拾昔日情缘,走进期盼已久的春天。
“速速端半斤熟牛肉、三碗老酒来!”老旧的木门被青面刀客一掌推开,傍晚的凉风伴着浑厚、疲乏的声音霹雳灌入。
我皱了皱眉,紧了紧凉风灌入的领口,转脸对后厨喊道:“半斤上好熟牛肉,三碗老汾酒。”待回过脸时,亓宣灵已经一溜儿地关上敞开的木门,放下切好的牛肉,摆上三碗满酒。“小二哥好快的身手!”亓宣灵一言不发,冷着一张脸,转身回后厨。
我保持着挂在面儿上的职业微笑:“谢谢客官夸赞,他是个哑巴,不会说话,我替他谢谢您呐,这酒好喝着了,客官若喜欢只管再要。”青面刀客开始饮酒,我拔下簪子剔亮红烛,红烛映得身上的红衣益发鲜艳,一天的生意又开始了。
在中原与塞外交接之处我打理着一家小客栈。这里着实不是什么好地方,冬日干冷,黄沙漫天,门外枝上的柳棉被暗渡的春风最晚吹醒。过不了几日,那些还没来得及纷飞的柳絮便在烈日的炙烤下变为一朵朵焦黄的棉花糖,空气随之满布着一股壮志未酬的糊味。义父在离世前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红儿,走吧,去个好地方。”我没有答应他,一来天地太大,我不知应该去哪儿;二来我是个没什么理想的人,如果说我有什么追求,无非就是喜欢穿红色的衣服和听故事。我有许多红色衣服,玫红,桃红,正红,杏子红,端庄妩媚,任君遐想。或许是我从来只喜欢穿红色,大家都叫我红娘子。
我的顾客大都是些在中土犯了事儿亡命天涯的罪犯,他们寡言僵硬的面容下埋藏着太多的秘密。夜晚时分,我身着红色艳服,手执摇曳红烛,在大厅正中的桌上摆出陈年女儿红。一墙之外是无边的荒漠,黑风拂卷在夜里,呼啸地吹着。
萧条的深夜,莫测的前途。身居此处,也许一辈子都回不了富贵温柔乡。这样的夜晚,那些被思念与悲戚折磨着的客人会从房间走出来,循着酒香和烛光在我面前坐下,作为喝好酒的条件,他们得给我讲一段故事。这些故事,有他们自己的,也有他们听来的。这些故事是你不曾听过的,是流散在风声中的,是寂寞的,是禁忌的。
今夜我依旧摆好女儿红,高亮红烛,穿了件杏子红的衣衫守在桌边。夜色深沉,我给自己斟了一小杯酒,细细喝着,直到蜡烛要燃尽了也未见有人下来。三更时分,倦意袭来,我琢磨今夜是没有睡前故事听了,摇晃起身打算回房睡觉,刚一回身唬了一大跳,身后悄无声息地立着傍晚前来投店的青面汉子。
“店家可否卖两碗好酒尝尝?”他站在我的影子里,垂着头阴恻恻地问。
我抚着咚咚跳的胸口重新坐下:“这酒不卖,如果你有好故事讲我听,我便请你喝。”青面汉子想了想:“我没有故事。”我端起酒抿了一口:“这女儿红可有二十个年头了。品起来淳厚软柔,可谓忘忧。”
青面汉子坐下给自己倒了一满碗一口饮尽,我笑道:“你急什么,慢慢喝啊,一边讲故事一边喝多好。”
他苦笑了一下:“不急?我们都没有时间了。”他这话说得没头没脑,我也懒得在意,抬手又给他的碗中斟满酒,问道:“客官打哪里来?”
他端起酒一口饮尽吐出两个字:“紫木。”音调有种诡异的颤抖,好似那是个很可怕的地方,我歪着头想了会儿,紫木?倒是没听说过,青面汉子弃了碗端了酒坛直接抱起大口喝了起来,我有些不悦地拦下他:“客官,您别光顾喝酒啊,这一坛上好女儿红,你可得拿个够好的故事来交换。”
他停下手,定定地看着我:“红娘子,我的故事你听了就喝不下酒了。”
“为什么?”
“我的故事就是,你要死了。”
“什么?”
“你快要死了。”
“那我是怎么个死法?”
“你会慢慢变淡,然后灰飞烟灭。”
“胡说八道,有这样的死法吗?”
“我也是个要死的人,骗你做甚。”
我满脸不悦地站起身,冷冷道:“客官定是喝醉了,还是早点休息吧。”拖着杏子红的衣裙,气鼓鼓地上楼睡觉,倒在床上益发觉得今日亏大发了,故事没听到倒损了一坛佳酿,暗暗思忖明日要在青面汉子的菜里下点巴豆,拉肚子拉死他。
第二日一早,亓宣灵把我摇醒,我睁开眼他便说:“那青面汉子……”我抬手打断他,望着他赞许地点点头:“难得你跟我这么心有灵犀,他自喝姑奶奶一坛子好酒,下巴豆的事就交给你了,你看是在他菜里下饭里下还是茶里下?我看都下吧,事不宜迟,就从早餐开始下,我就不信拉不死他。”
亓宣灵沉默了一会儿:“不用下了,他已经死了。”看着我嘴巴张得可以塞进一只鸭蛋,他又添了一句“你确信不是你干的?你知道有一种病叫梦中杀人吧?”
看着我捧着自己掉下来的下巴一脸呆滞,他摇摇头:“你没那个本事。”我掉下去的下颌稍微收起一点,正欲点头赞同,他又道:“不过传说梦中杀人者会充分激发自身潜能做出平日里做不出的事。”我稍微收起的下颌又掉了下去。
因着近日是为非作歹的淡季,跑路的人少,客栈生意也随之不好,青面汉子是唯一前来投宿的客人,偌大的客栈只有我,亓宣灵,青面汉子三人,难道真是我进发潜能梦中把他给杀了?看来平素做人不能太小气,不然因为一坛酒就把人灭了,终究不大好。亓宣灵看着我痴痴呆呆的样子,抬手阖上我张太久快要淌下口水的嘴巴,一把将我拉起就往楼下跑,我脚步跄踉地跟着他问:“这是要去作甚?”“验尸”他冷冰冰抛来两个字,闻言我一阵寒颤。
“他是巴豆吃多了拉肚子死的么?”我远远地站在后面,颤抖地看着热火朝天解剖青面汉子的亓宣灵背影问。亓宣灵右手拾起一个胃,研究了下说“不是。”
我抖着腿看了眼那个软乎乎的胃,闭目凝神想了下:“我实在想象不出,除了给他吃巴豆,我还能怎么整死他?”
“那他为何莫名其妙就死了?”亓宣灵端着胳膊站在青面汉子的尸体旁问我。亓宣灵当然不是哑巴,他只是不爱搭理人,再加上他声音有点娘,因此甚少与客人言语。
“我怎么知道,傍晚投宿时还中气十足,晚上喝酒说了几句不着四六的话,只以为这人脑子有病,谁知真的死了。”
“他跟你说什么了?”亓宣灵盯着我。
“他说,他是一个就要死的人,他还说……”我想到这,身上又打了一个寒战。
“还说了什么?”
“他还说,我也要死了。”
亓宣灵的面色顿时变得严峻,他又一次将尸体从头到脚寻了个遍,反复检查心、肝、肾等内脏。最后他拿着死去青面汉子的手指着我:“你把昨晚他对你说的每一句话都想清楚了。”
我突然害怕起来,我不怕死人,在荒漠边陲我见过死人,我害怕亓宣灵的认真,他从来没有这么严肃地同我说过话。他一向顺着我,义父去世后作为儿子的亓宣灵本该子承父业当个客栈老板,但我说我想做老板,他便让我做老板,自己去做小二。义父让我们回中土,但我爱听这些逃亡犯的传奇故事,他便随我继续留在边陲之地。更不要说我想要西绝峰的旱金红莲,他背了两块饼,走了半个月去给我采回来,以及帮我找走失的白兔给冻坏了鼻子,成了一个说话细声细气的娘娘腔等等。面对我各种荒唐无礼的要求,他从来没有这样严肃地同我说过话,他的严肃让我觉得,出大事了。
“你会慢慢变淡,从手指开始,最后灰飞烟灭。”我缓缓重复青面汉子喝酒时留下的话,亓宣灵眉头一紧,一把抓过我的手,放到阳光下端详。我的手,也不记得具体从哪天起,自指甲开始有一点变淡,现在这颜色,借着阳光看好像又浅了一层,亓宣灵的手带点古铜色,我的指尖在他手中竟然有一些透明,他修长的手指在我的手指上轻轻摩挲,自言自语道:“什么时候的事?手变淡了?”
我脸上一阵绯红: “我也没留意,不就是手有些脱色么。”咳嗽一声想抽回手去,然而这是很徒劳的,亓宣灵虽然只用右手的拇指和食指捏着我的手腕,我却一点儿都拔不动,他若无其事地举着我的手腕在太阳下看了半天,摸了半天,直到我的脸红得要滴下血来,他才一把将我的手松开严肃地看着我:“你怎么连手变淡了都不知道,以后每天把手拿给我检查。”我低低唉了一声。“那个青面汉子还有没有说什么别的?”我一时想不起什么犹疑着摇头。
此后的每天,亓宣灵都会检查我的手,一周过去,指尖向手腕的颜色一点点变淡,仿佛被泼开的水墨画,一寸寸洇开,身体逐渐变得虚幻,此刻我真正意识到确实遇上了大麻烦。在日光下,亓宣灵的眉头越拧越紧:“是中毒了吗?”“不是。”“那是怎么了?”
他没有说话,转身又去解剖青面汉子的尸体,那人都被他切成一条条的了,再这样解剖下去我真怀疑他会把尸体切成肉丝。“不就是死嘛,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做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在阳光下玩着变淡的手指,亓宣灵把刀砍到案板上,走了过来,他站在我面前挡住阳光,我一抬头就看到他漆黑深沉的眸子闪着灼灼的火光,他说:“娘子,我不会让你死的,明日我起身去中原,一定找到人来治你。”
我纠正道:“我叫红娘子唉,你叫我全名好不好?”
亓宣灵要走的那晚,我一夜没睡,他对我进行了连夜的集训,如何做饭洗衣,如何扫洒除尘。因为他要去中原,以后这些事只能我自己来了。他画了一幅死去青面汉子的画像作为线索来打听,还说到了中原会给自己起一个假名方便做坏事,最后还给我画了一幅他的画像,说假如我想他,可以打开来看看。
他一边画,我一边在旁边说:“你可以不用画了,我不会想你的。”他笑了一下:“娘子,你真是一点都不了解自己。”
我再一次纠正道:“我叫红娘子唉!你叫我全名好不好?”
他不搭理我继续画画。他封了客房,挂了歇业的门牌,我说:“其实我还是可以做生意吧?”
他望着我:“你认为你这个逐渐变淡的状态还能开店?咱们又不是开鬼店。”
最后他给我堆了一满窖的干粮,给旱金红莲浇了水,把白兔抱到我怀里说:“等着我,我很快便回来。”便顶着风沙出门了。我站在门口看着他渐渐离去的背影,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什么对着他的背影大喊:“紫木!那汉子提到了紫木!”他好像听到了,转过身冲我挥挥手,随后继续前行。我一直目送他远去的身影,直到那个黑点变得模糊,彻底消失在昏黄的风沙天里。
亓宣灵走后我一个人待在小客栈,客栈空荡荡的连个鬼影都没有,我每日抱着白兔在客栈走来走去,给旱金红莲一日浇三道水,最后这株奇花涝死了。把地窖的干粮换着法儿来烹饪,除了正常的一日三餐还加上了下午茶和宵夜。甚至还翻出了针线裁制衣裳,各种红色的布匹在我手中混搭,最后做成了一件深绛浅红的拼色衣服。
我变得如此勤快,找各种事情做,最初几日还以为是失去了亓宣灵这个小二,凡事只得老板事必躬亲,然而日子久了才发现,我让自己忙起来,只是让自己不要太有空去想到那个人。我给旱金红莲浇水时会想到他从西绝峰采花归来递予我时的清朗笑容,我做饭时会想到他切菜的迅疾手法和潇洒身姿,我缝衣裳时会想到他捡起一块红绸在我身上一比挑着眉说:“你穿这个好看。”甚至连我抱着白兔在客栈溜达时耳边都会不断响起他有点娘的声音。
然而想一个人,就像星星之火,在你想不到的地方静静燃烧着。到了夜晚,我无事可做,沐着月色独自坐在大厅正中的桌旁,一个人慢慢饮着一小杯女儿红,脑海里就会浮现出他离开那日的场景,他画着自己的画像说假如我想他,可以打开来看看。他铺开宣纸,满蘸墨汁,沉腕挥毫间神情专注,我在一旁磕着瓜子道:“你不用画了,我不会想你的。”他笑了一下:“娘子,你真是一点都不了解自己。”
我吞下一口酒,已有些许醉意,摇晃起身去取那幅画,在烛火下慢慢展开,画中的他侠客打扮,肩上斜扛着一柄剑,面上有种淡淡的笑意。他画得极好,画中人仿佛就站在我面前,我踩着桌子小心翼翼地将此画在中堂高高挂起,寻出香炉摆在画像下,插上两柱香,后一寻思不对,好像是拜死人才会插香,赶紧撤了香炉。
我对着画像上的亓宣灵饮酒,画中的他意气飞扬,看得出他下笔时含了一些情感,可能画里的人才是他想成为的人,当一个闯荡江湖的侠客。可他为什么不去实现他的理想,而是在这边陲小客栈当个跑堂的?虽朝夕相处,但我好像也不是很了解他。
我在客栈等了三个月,随着时日消逝,我的身体也在消褪,亓宣灵离开时,只有手有些变淡,而现在半边身子已经全部变淡,日光下如同一团有轮廓的淡淡烟雾,青面汉子果真没有骗我,他是一个诚实的死人,照此速度下去,看样子活不过几个月了。
亓宣灵走时跟我说:“等着我,我很快便回来。”可他一直没有回来,我只有不到几个月的时间,没有办法再等下去了,既然他不回来,那我就去找他。等我找到亓宣灵,如果他再叫我“娘子”,我也不去纠正了。
我离开客栈的这天天气很好,怀抱着与亓宣灵重逢的憧憬,按着他离开的方向往东行去。离得最近的是陈留国,脚力好五日可到。赶路途中西风大起,身体变淡后,整个人也变轻。在大风中我半边身子飘浮着,借着风力大踏步前行,御风而行的速度挺快,三日后,便到了陈留国。
陈留地处边陲,城池虽小却也是个重镇,最出名的是一对相貌凶煞的八千斤镇关铜狮,左右伏地镇守城门。至于这么一个小城为什么要摆这么夸张的装饰品,实在是因为此地戾气太重,国与国交战陈留是必争之地。陈留的君主景博自身尚武,平日里爱好看人打架,有战事时就组织打架打得好的人去打仗,景博的口头禅是“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人不犯我,我亦犯人。”陈留就是一个打架天天有,打仗三六九的地方。普通人一般不待在这儿,你去买一把青菜,若讨价还价惹烦了卖莱大妈,她都能立刻从扁担里拔把刀出来砍死你。
我在路途上一直担心找不到亓宣灵,天大地大,要找一个人谈何容易,更何况那人还用的假名,更何况我还不知道他的假名是什么。可在进入陈留的那一刻,一切担心都烟消云散了,满城挂着的亓宣灵的金色画像差点晃瞎我的双眼,这是什么情况?我心惊胆颤地看着那些无处不在的画像,城墙上糊着,摊贩在卖,酒馆茶楼都挂着还在下面烧着香摆着贡品,他成仙了吗?
我左思右想不得其解,最后决定去一家酒楼吃点东西顺便打探下情况。我理了理衣袖,拢好变淡的左手,入酒楼挑了一个角落坐下,小二端来一壶酒,我扔出碎银子,和气问道:“请问小二哥我一进城便看到四处挂着一个人的画像,那是何人啊?”
小二深吸一口气,一脸敬服道:“那是个牛人啊!”只说了一句便被掌柜叫过去端菜,我看着小二忙碌的身影,想着逮着有空时再问两句。谁知他只是一味忙碌分身乏术,脚后跟都快踢到后脑勺了,我又想起亓宣灵,在生意最好的时段,他也能瞬间生火,切菜,做饭,上酒,闲庭信步地辗转于各桌,游刃有余地还能浇花,喂兔子,缝衣裳,人比人,真是气死人啊。
“姑娘是想打听宣灵儿的消息么?”紫色的轻衫一拂,一股隐隐甜香飘来,我抬眼循音看去,一位紫衣男子己悠悠坐到身旁,一柄紫金手杖撑住额头,面目清俊,风姿若仙,让我一见就心头一颤,偏又说不出是为什么。
紫衣男子看到我的神色,微微一笑:“在下苏蒙。”我在心中暗自比较了一下苏蒙和亓宣灵,认为就姿色这一项,亓宣灵还是略胜一筹,苏蒙有点娘,还是亓宣灵看起来硬气些。不知为何苏蒙神色微微一滞,紫金手杖仍撑在额角,看向我的眼神却带了丝幽怨,我想我太失礼了,一见美男就忘了做自我介绍,立刻道:“苏公子有礼,奴家红娘子,在关外开一家小客栈,你刚才提到了一个人叫宣灵儿?”
“就是他诺。”苏蒙的紫金手杖往墙上一指,是那张遍布全城的肖像画。亓宣灵走前说过要取个假名字,方便做坏事,难道宣灵儿是他的假名?这名字取得也太类似了吧!真的好没有想象力。我一手抚额一手给苏蒙倒酒,故事又开始了,不过这次的故事涉及了亓宣灵,心情着实很不同。
前面说过陈留国君主景博是个尚武之人,打架为其平生最大爱好,为了打出风格,打出档次,景博广发英雄帖,诚邀江湖各大帮派在陈留设置总部,每三年举办一次武魁大会,选出打架打得最好的人,封为武魁首。最近这次的武魁首爆了个冷门,由一个无门无派的少年夺得,江湖中人不大服气认为是一时失手,整日送来帖子邀打架,少年倒也一一接下了,打架前会先给对方看一幅男子画像,问一句可知道紫木。这样打赢很多次架之后,名气越来越大,吸引了四面八方的能人异士前来单挑。直到几月前,他从一个乌桑术士那儿问到了答案便离开了陈留,虽然人已离开,但在陈留这方地上已经声名赫赫,景博下旨批量生产其画像,四处张贴,意在鼓舞大家向武魁首宣灵儿学习,发愤图强,练好武艺,保家卫国,壮大陈留。
往往国家政策是一回事,民间解读又是另外一回事。做生意的认为武魁首画像可招财,是以店家喜在财位贡一个;普通民户认为武魁首能避邪挡灾,是以大门上也贴一个。这一届的武魁首宣灵儿由于丰神俊朗,打架打得尤其潇洒,成了很多春闰的梦里人,是以闺阁里也会私藏一两份,所以今年的武魁首画像,非常的畅销。
苏蒙停下来,喝了口酒,捡起一粒花生米扔进我张大的嘴里:“红姑娘那么惊讶,可是认识此人?”我缓过神来,合上了嘴,咀嚼着含糊说道:“这家伙欠了我的钱,我要找他还债,没看出来他还是个人才。”做出自己既认识亓宣灵又跟他不很熟的样子。
苏蒙点点头没有再深问,我顿时很佩服自己,觉得自己不仅反应快,演技也好,苏蒙的紫金手杖支着头,嘴角轻轻抽动了一下,我殷切地给苏蒙加了半碗酒,陪着笑问:“苏公子可知宣灵儿目前在哪里?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追到天边也要他还我的本金,加利息。”
苏蒙转着酒盏道:“既然如此,红姑娘是得去趟天边了,他去了乌桑国。”看着我茫然望向他的眼神,苏蒙摇了摇头,用手指蘸了酒在桌面开始画图,“你从关外来,关外在这里”他在桌子上点了一点,“陈留在这里”他在第一个点不远处又点了一下,然后划出一道横跨桌面的长线,最后停了一下圈了一个圈“这是青浦”,然后又画出一些波浪“这是极乐海”,最后他在波浪中点了一个小点“这是乌桑,乌桑在最东边,要乘船渡海方可抵达”。我感受了一下横贯桌面的遥远距离:“路上一般要走多久?”“快则三个月,慢的话得半年。”
我想了下,如果半年后才到乌桑,怕还没见到亓宣灵便己散做尘土,在三个月赶到,兴许还能剩下一颗头同他聊几句。可怎么才能早点赶到了?我忧愁地皱起了眉头,苏蒙放下了撑在额角的紫金手杖淡淡道:“如若红姑娘愿意,可与苏某一道同行去乌桑,在下对路线比较熟悉,想来三个月即可抵达。”我看着苏蒙那一张善惹桃花的脸,脸上写满了“纨绔公子不可信赖”的字样,但一想到自己时日无多,只能点头答应。
我和苏蒙各骑一匹马往青浦方向去,看着苏蒙一副细皮公子哥的样子,暗里担心他懒怠延误行程,琢磨着如果苏蒙走得慢就扔下他,自己先行,我实在没功夫陪着他慢悠悠地游山玩水。
然而连赶五日路之后,我终于承认人不可貌相这句话。每日卯时,苏蒙就把我拽起来赶路,中间打个尖歇息下,继续赶路直到子夜。好几次我在马背上睡着差点摔下来,央求他可不可以不赶夜路,让人睡个囫囵觉,他手指转着紫金手杖将明月一指:“你不觉得星夜赶路很浪漫吗?”“浪漫个鬼,我快要累死了。”他眉头微微一皱,置若罔闻地策马前行,我欲哭无泪苟延残喘地跟在后面,为什么一个公子哥儿会是个疯狂的暴走爱好者,赶路赶得比我这个将死之人还急,真是不可理喻。
这样急行两个多月终于到了青浦,抵达青浦时我已经练出了在马背上睡觉不掉下来的绝学。苏蒙买到当日出海去乌桑的船票,我随着他上了船,当坐在船上看着自己慢慢离开中原大陆时,觉得有些恍然,那种感觉就好像做梦一样。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