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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3-31 22: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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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农村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车辆违法违规等问题,为富驿的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创造安全畅通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安办主任江伯龙任组长,派出所所长李国志任副组长,达兴友、雷永和、王宗焱及各行政村村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电话13668334888)由江伯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目标
(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杜绝一次死亡5人以上重特大事故;
(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三)“三车”(农村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四)农村机动车无牌无证、假(套用)牌假(冒用)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非客运车辆载客、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五)农村居民及外来人员交通安全、法制意识明显增强。
四、工作措施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确定的整治重点,全力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和清查登记工作。各行政村、
区同交警中队、安监、农机、交通部门一起,对辖区内三轮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分布、销售等情况进行彻底调查,全面掌握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调查登记工作要严肃认真,确保底数清、情况明、问题排查准,为专项整治打好基础。
(二)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各行政村、社区要积极配合交警中队、村建、农机部门,组织开展对 “三车”使用情况的清查,切实加强对相关有车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要求相关单位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对存在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的单位和个人,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三)全面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结合“隐患治理年”工作,按照今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农村道路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机制。富驿中队要立足辖区实际,在秩序混乱、事故频发的路口建议交通部门迅速设置安全标志和安全设施;在不具备设置红绿灯条件的路口,区分道路等级、功能,在支路设置让行标志及减速驳;在事故多发段设置提醒或减速的标志标线,合理实施路面渠化,减少冲突点;在急弯、视距不清的路段设置反光镜;在靠近居民区省道101线以及初中、五马广场、医院、粮站、等路段设置减速驳或震荡线,安装减速提示的信号、标志;在各桥梁、弯道、高路基、临水路段完善安全防护栏。东山富驿中队要会同交通部门,对不能及时治理的,要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农村道路,要禁止汽车通行,防止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四)全面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行政村要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员和活动场所,建立交通安全活动室和固定的宣传栏,结合“实施追赶跨越发展”建设,力争在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固定的交通安全橱窗,每所学校建设一个交通安全活动园地,每个企业建设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栏。要大力宣传农村地区、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危害,对“三车”驾驶人和农村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全面开展一次针对性安全教育。通过上安全课、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组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通报交通安全形势特点,结合农村居民、外来人员常见的无牌无证、假(套用)牌假(冒用)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非客运车辆载客、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交通违法行为及多发事故类型,深入剖析典型事故案例,落实警示教育,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适应农村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特点的宣传活动,教育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五)全面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秩序。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密切配合,大力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严管严治氛围。交警中队、农机、交通等部门要突出夜间、凌晨等“三车”车辆违法违规活动猖獗的重点时段和农村、城乡结合部、开发区建设工地等重点地区,组织专项行动,严查“三车”违法违规行为。要在重点路段设置联合检查点,坚决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车、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超载超员、不戴头盔以及非客运车辆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切实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对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增强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工作相对较弱,同时农村道路也是交通事故最容易出现的发多、反复的地区。各有关单位思想上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切实按照省、市、县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投入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二)加强组织领导,整体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整治领导小组,加强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进一步明确分工,分解任务,细化方案,制订和落实整治计划。要在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框架下,整体推进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建立和健全,落实各职能部门交通安全责任,规范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运作,发挥其权威功能,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合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三)明确工作目标,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整治期间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严格进行责任倒查,坚决追究失职渎职的责任。对有失职渎职的,一律依法依纪追究各单位领导及当事人责任。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机制,确保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确保临水临崖路段和交通事故频发路段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确保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和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明显下降;坚决遏制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同时,结合我县“争创全国文明县城”和《湖南城市文明交通指数测评标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开展集中整治,从严查处交通违法
从严整治酒后驾驶和涉牌涉证、治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从严管控重点车辆的行车秩序,进一步强化对客运、公交、出租、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路面管控。
(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
镇政府牵头组织临水临崖路段、交通事故频发路段隐患和“马路市场”的排查治理,针对公路交通标志、安全防护设施缺失的问题,参照国家标准跟踪整改到位。
(三)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结合我县“争创全国文明县城”活动,在全镇开展主干道交通标志、标牌、停车场及道路平交路口减速带等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强源头管理,落实安全责任
各村(场)居委会要大力推动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要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纳入文明创建、平安创建和“畅通工程”考核体系,坚持长效管理;建立健全与农村公路发展相适应,与农村客运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客运和公交网络。严禁辖区内出现占用公路从事经营活动、晒谷打场、堆放建筑物料及其它物品、在公路上设置障碍物等有关交通安全违法违规的行为。同时要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保障,初步建立覆盖全镇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网络。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31日前)。
各村(场)居委会、相关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开展宣传发动,采取发送宣传单、悬挂横(条)幅、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对境内县道、乡道周边村(场)区域和农村通村公路交通安全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4月1日-4月30日)。
各村(场)居委会、相关单位组织专门力量,对临水临崖路段和交通事故频发路段,存在严重交通违法的运输企业和驾驶人进行全面深入的隐患摸底排查,建立台帐,确保排查结果全面到位。排查情况于4月20日报镇安全办。
(三)全面整治阶段(5月1日-10月31日)。
针对全镇突出交通违法现象和问题开展路面秩序集中统一整治行动。对临水临崖路段和交通事故频发路段隐患,落实整治责任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检查验收和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镇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验收,各村(场)居委会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其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到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把握工作重点,切实搞好这次整治行动,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组织部署。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履职尽责,认真做好临水临崖路段摸底调查工作。要组织精干力量,适时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各村(场)居委会要针对本行政区域内公路通行秩序状况,确定重点路段,自行开展集中整治。
(三)扎实开展排查治理。
对临水临崖路段和交通事故频发路段要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台帐。
2013年,教育局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将着力开展“绿色出行,平安回家”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系列活动,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程,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
二、认真贯彻上级政策,细化工作措施
(一)强化对学校公车和教师队伍自驾车辆的安全管理。各校要加强对驾驶人的监管,使驾驶人做到不违规、不违章、不乱停车,文明出行,文明驾驶。
(二)配合市道安办积极推动对超标电动车和燃油助力车的专项整治工作,遏制超标电动车和燃油助力车安全事故多发的势头。
(三)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学生周末乘车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农村特别是偏远农村学生上放学难的问题。
(四)根据省上、市、市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效果评价体系,进一步细化2013年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目标考评评价标准和实施细则,并抓好落实。
(五)落实省上、市、市关于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意见,建立健全道安机构的人员管理、经费保障机制,不定期开展调研和督导,指导学校有效开展工作。
三、抓住重点难点,落实整治措施
(一)加强安全管理,督促学校和接送学生专用车车辆的驾驶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督促接送学生专用车辆安装和使用经检定合格的卫星定位车载终端测速装置并100%安装使用经检定合格的卫星定位车载终端测速装置。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程,教育学生不乘坐违无牌无证等违规车辆。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关规定和平安校园建设的有关要求,全力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消除隐患,确保广大学生和幼儿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进一步规范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管理制度,增强广大学生、幼儿及其家长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改善学校周边交通环境,促进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发生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对象。重点整治校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校车许可证、驾驶证、行使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重点时段。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
(三)重点路段。校园周边道路、校车运行路线。
四、组织领导
建立以区领导为召集人,区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全区校车交通安全整治日常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校车摸底、建档、排查工作。
立即对中小学、幼儿园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摸清全区所有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的数量、所有人、乘员数、驾驶人、运行时间和路线等基本情况,建立档案。同时分析安全隐患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并将排查结果与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及时沟通。(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11月30日)
(二)开展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
1.开展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人资质审查。对查出的不合格校车要立即停运,达到报废标准的校车立即报废;对于车况较好、手续完备、符合营运要求的车辆,建立统一标识。对不具备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禁止驾驶校车上路行驶。
加强对校车运行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严格整治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乡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对执勤中发现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进行整顿,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限:2011年11月24日――2012年1月20日)
2.加强学校对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教育局与学校签订校车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加强校车管理。学校落实教师跟车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严禁租用不合格车辆,聘请不合格驾驶人。制定极端天气的交通防范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完成时限:12月10日)
(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工作简报和标语,宣传中小学、幼儿园校车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典型案例以及行动的开展情况,营造全社会积极配合、共同参与中小学、幼儿园校车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特别加强农村地区校车交通安全教育,集中组织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开展讲座、座谈等活动,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深入农民家中,宣传学生交通安全的积极性,落实监护人的责任。(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11年11月24日――2012年1月20日)
2.各校开展“致家长一封交通安全公开信”、校车安全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面向中小学生、幼儿及其家长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校车的严重危害,学校督促家长承担法定监护人的责任,不雇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运送学生;联合交通部门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教育,使学生、幼儿养成良好习惯,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交警大队。完成时限:2011年11月24日――2012年1月20日)
3.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公安交警部门根据有关要求,定期与校车驾驶人进行谈话教育,上交通法制教育课,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强化依法行驶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完成时限:2011年11月24日――2012年1月20日)
(四)完善学校周边交通设施,改善通行条件。
对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检查,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对道路标志、标线不完善的,要及时增设或完善;对学校周边的施工路段,要增派警力加强疏导,使校车和学生安全通过;对学校周边事故多发、危险路段,要进行相应的整治。(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交警队。完成时限:2011年11月24日――2012年1月20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务必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做到明确专人负责,提出专门的工作要求,作出专门的工作部署,从而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整治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等交通行驶等环节的违法违规问题,着力解决农村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车辆、摩托车违法违规等问题,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人民满意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造更高水平“平安”作出贡献。
二、整治重点
(一)非法拼装、改装的三车”
(二)三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超速行驶、超载、非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农村客运车辆违规运输、非客运车辆非法营运行为。
(四)过境的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运输行为;
(五)酒后驾驶、超速、超载、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报废车辆非法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六)沿河高路基路段、急弯陡坡、事故“黑点”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农村无交通安全设施路段;
(七)事故多发、秩序混乱的重点地区和路段。
三、整治目标
(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
(三)非法改装“三车”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
(四)涉及“三车”7座以上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村客运车辆营运秩序进一步规范。
(五)酒后驾驶、超速、超载、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报废车辆非法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和清查登记工作
安监、公安、农机、交通、工商、质监等部门参加,由镇安委会牵头。对辖区“三车”改装等情况进行彻底调查,逐项登记造册。调查登记工作要严肃认真,排查问题,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为专项整治打好基础。
(二)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
会同经贸、公安、农机等部门坚决取缔无照经营、销售不符合规定车辆和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要对“三车”销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和严格监管。严禁销售不符合苏政办发3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变型拖拉机。
对车辆技术性能不符合安全标准、无证从事客运的黑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要加强农村道路建设与管养,交通部门要对农村公交、客运车辆和非法营运“黑车”进行全面整治。加大交通安全设施投入,不断改善公路安全通行条件。要加大农村公交发展力度,努力改善农村地区群众出行条件。
交通、农机、公安部门要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城管中队、交管所、工商所等部门对辖区占道设摊的马路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凡不符合培训条件中弄虚作假的一律停业整顿。公安、农机部门要对“三车”注册登记和驾驶人考试发证中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对违规办理牌证的坚决依法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坚决取缔省道、市道沿线的马路摊点。确实关系到果农、菜农、商贩等生计利益的由政府会同村委及有关部门协商,避开主干道,合理选择场地,设置指示标志,妥善安置其正当经营。
主动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安监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职能。对整治工作定期进行分析研判,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三)全面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建立健全农村道路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机制。安监、交通、公安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要按照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下发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要求。根据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深入排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报告镇政府。交通部门要将隐患治理纳入公路“安保工作”实施计划,制定整治方案,安排专项资金,积极主动实施。对重点危险路段的治理要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不能及时治理的要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农村道路,要禁止汽车通行,防止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四)全面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部门要结全“迎、平安交通我参与”保护生命、平安出行”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超载超速、非法载客、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以及客运车辆违法运输、非法运车辆非法营运、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运输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性,剖析典型事故案例,开展各种适应农村、适合农民特点的宣传活动。公安部门对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驾驶人,农机部门对变型拖拉机驾驶人,交通部门对从事农村客运、危化运输车辆驾驶人,教育部门对校车驾驶人全面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通报今年以来全市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特别是三车”客车、校车、黑车”等造成的事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行车教育。农机部门要结合“平安农机示范镇、村、户”创建活动,采取倡议信、警示片、宣传挂图、知识手册、安全知识课等多种形式,开展“平安农村”宣传教育活动。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加强对农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购买使用非法生产和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不乘坐超载和非法营运车辆,不从事“黑车”营运。近期,要大力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五个一”建设,规划要在镇区建设一个交通安全主题宣传园地:①建设一条交通文明示范路;②每个行政村要建设一个固定的交通安全橱窗;③每所学校要建设一个交通安全活动园地;④公交公司要建设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栏。
(五)全面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秩序
突出重点,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密切配合,大力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严管严治氛围。公安交巡警部门要在严查酒后驾驶、超载、超速、违规运输危化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基础上,每月15日,会同交通、农机等部门在邻市交界处设置联合检查点进行集中整治,坚决查处“三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超速行驶、超载超员、非法运车辆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车辆,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查扣审查;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督促车主办理登记手续;对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不准上路行驶;对非法改装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逾期审检的限期补办;对报废车、黑车”赃车,一律扣押依照规定程序处理;对非法从事营运的坚决依法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确保交通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清当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镇安委会成立全镇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镇长任组长,安监、经贸、公安、城管、农机、交通、教育、广电、工商、质监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派出所交警队,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部门在按照镇安委会的统一部署。明确整治目标,落实整治责任,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凡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以及“三车”和营运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及非法营运“黑车”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一律倒查责任,有失职渎职的一律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及当事人责任。市整治办要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排名靠后的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整治结束后,对工作得力,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要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统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局,围绕建设“平安**宁,和谐**宁”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突出“以人为本”,“努力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题,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集中力量,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推进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通过集中整治客运车辆、货运汽车、摩托车、拖拉机非法载人等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无证驾车、超载超速、非法拼装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以及道路规划、建设、施工等方面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和整改,客运经营者和客运汽车站的交通安全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最终达到减少一般交通安全事故,遏制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杜绝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总体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镇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由唐淼华同志任组长,蒋开松、刘思池、徐家伟同志为副组长,杨昌国、杨通尧、张秋萍、唐丽群、黄荣志、陈丽萍、杨盛宝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这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年11月11日至2009年1月10日
四、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的主要内容
1、以村为重点,利用二个月时间开展集中整治,重点对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非法载客营运,超载超速,乱停乱摆,无校车通行征接送学生等严重违章行为进行整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12月起,对查获的违法营运车辆要从重处罚(其中把三个村作为本次集中整治的重点)。
2、各村(居)委会会同镇安监站、综治办,对本村(居)公路做好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治工作,建立事故多发路段档案,增加安全标志和安全防范设施,在特殊气象条件下做好道路交通的安全保障,严防恶通事故发生。各村(居)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摸底工作必须在11月10日前报镇安监站),及时督促无证驾驶人员和无牌无证行驶车辆车主到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对屡教不改,不听劝告者,配合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到位,重点整治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微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无证、违法搭人载客的严重违法行为。强化客运站场管理,纠正治理安全设施不达标,出站检查不严格,站外停车下人的现象。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道路交通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各村(居)要认真深入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有效措施,扎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抓紧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督察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深刻汲取“3.7”泉州欣佳酒店倒塌事故和“3.8”福安交通事故教训,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道安综合整治,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力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面摸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情况,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及时消除管理漏洞,严格源头监管和路面管控,使重点交通安全隐患明显消除、危险路段得到有效治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企业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道路通行秩序得到全面改善,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交通伤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全面排查。深入部署,广泛发动,各部门对本辖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细致排查,把风险隐患查清,把责任压实。特别是重点加强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连续长下坡、事故多发段、团雾多发和农村临近、池塘、水渠路段,及通往寺庙道观、小水电站、陵园、公墓、旅游景区(包括尚未完成开发的景区、景点)等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二)加强集中整治。以消除隐患、整治为主线,高密度、大范围开展交通隐患整治行动。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逐项对照清单、逐点梳理研判,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序时实施整改,及时封堵漏洞,努力做到“隐患穷尽、问题归零”。
(三)及时查缺补漏。采取“回头看”等形式,深入事故易发区域、企业开展检视指导,重点检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交通秩序是否有效改善等,进一步巩固排查整治成果。
(四)巩固提升成效。以总结提炼、建章立制为主线,深入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建立健全部门联动、齐抓共治的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处置工作机制,进一步查摆反思问题不足,牢树长期作战思想,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治理效能。
四、工作措施
(一)深化隐患治理。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畅通出行放在心上,全面排查辖区道路的安全隐患,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计划和方案,分步骤多渠道推进综合整治;督促相关单位、业主采取并设置警示标志、安全防护措施、限制通行等方式加强通行安全管理,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
(二)深化设施建设。清理整治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及农村“马路市场”,重点排查未按规定设置中间隔离设施、安全设施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道路交通标志缺失、安全防护设施不全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基础台帐,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意见和对策,对新建、改扩建等施工道路进行全面排查。对正在封闭施工的道路,要督促建设单位设置明显的交通禁行标志,防止社会车辆进入
(三)深化源头监管。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加强出车前检查,确保车辆安全、人员合格、证件齐全,加强对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重点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