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3 16:15:56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民生工程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今年以来,像李本林一样,前锋区3770户群众被纳入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程,居住和生活环境得以旧貌换新颜。而事实上,棚户区改造工程,只是前锋新区大力实施民生工程,造福城乡群众的一个缩影。
新区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民生为重、民生优先”原则,在本级财政支出压力巨大的情况下,积极整合各相关项目资金,竭力压缩一般性工作开支,将区级新增财力80%以上用于改善和保障民生。中省市今年下达该区的115个民生工程项目,总投资10.23亿元,较2013年同比增长76.4%,其中上级项目资金3.78亿元,区本级投入6.45亿元。
巧做改善民生“加减法”
就业是民生之本、幸福之源,同时也是改善民生的重要突破口。
过去的一年,对于前锋镇前红村村民王君碧来说,是一个崭新的开始。45岁的她通过人社部门组织的实用技能培训,成为工业园区一家汽车内饰厂的缝纫工。她说,相比以往背井离乡在外打工,如今掌握一门手艺,在家门口工作让他觉得很踏实。
身处大山的农民,有了一项技能就有了就业机会。新区成立以来,把促进群众就业、增加群众收入作为保障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加大就业培训力度,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全方位提升就业援助和服务水平。截至11月底,全区新增城镇就业3805人,帮扶1045名失业人员再就业。
政府对于“民生情怀”的担当,让百姓收入逐步增长。
改善民生需要做好“加减法”。一方面要努力保障就业、提高群众收入,做好“加法”。另一方面通过减少群众在教育、看病、住房等各方面的支出,做好“减法”。通过这“一加一减”,使新区人民群众更多更好地分享发展成果。
“以前到处‘蜗居’的日子过怕了,不但租金贵而且经常得搬家,生活极其不便。”搬进了棚户区改造聚居点,李辉按捺不住兴奋之情,他说,如今这个65平方米的套间,不仅水电设施齐全而且费用低廉,为原本拮据的生活节省了不少的开支。
住有所居、安居乐业,亦是民生所盼。为了让百姓圆上安居梦,新区大力推进百姓安居工程建设。截至11月底,改造危旧房棚户区3770户,百姓安居工程各项计划任务均超额完成。
让民生跟着“民声”走
“如何实现教育公平,让孩子们‘人人读好书’?”“怎样才能让群众买得起药、看得起病,就诊更方便?”……在新区,百姓急盼的“民声”,成了民生幸福工程的指向标。
“在社区看病方便又便宜,小病小痛我都到这里来。”日前,正在前锋镇中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点滴的社区居民张德元告诉记者,社区医院收费低、离家近,比以往到大医院看病方便多了。
今年以来,前锋区以改善基本医疗服务为重点,全力建设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了老百姓看病“大病不出县,小病在社区”,医疗费用大幅降低。
其实,新区成立之初,为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民生工作的知晓率、参与度、满意度,依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走基层”、“四在农家”、低保清理和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等主题活动或专项行动,组织发动机关干部下乡进村入户,大力宣传民生工作目的、意义、成效,让各项惠民政策进村组、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的同时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
与此同时,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多方论证的基础上,勇于自我加压,多方筹资1.35亿元,确定并启动实施饮水安全、交通发展、教育助学、医疗卫生、生态环保、基础便民、敬老养老和重症精神病人救助工程等8大类民生工程20个民生项目。截至11月底,区定民生项目总体进展顺利,部分项目建设已接近尾声。
“区定民生工程的实施,成为省市民生工程的有益补充,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就医难、饮水难、出行难等问题,让前锋人民更及时、更真切地感受到新区带来的新气象,享受到新区建设的新成果。”前锋区督查办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民生跟着“民声”走,把民生工作做到百姓心坎上,在衣食住行中写进牵挂关怀,在百姓忧乐间收获累累硕果,已成为新区坚持不懈的民生追求。
实事落地盛开幸福花
12月12日,又是一个周末,位于代市镇岳庙新村的“留守学生之家”也变得热闹起来。一间宽敞的房间内,11岁的付春燕看了一会儿书之后,又玩起了电脑。
父母外出打工以后,付春燕成了“留守之家”的常客。在这里她认识了不少好朋友,还看了许多课外书籍。做作业时,遇到不懂的题,她会留到周六来“留守之家”请教
老师。“最重要的是,当我想念在外打工的父母时,我可以用电脑与父母进行视频聊天。”付春燕高兴地说。“笑声在风中飘荡,幸福像花儿一样。”文化为加速新区民生事业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为百姓幸福生活增添了新的内涵。
一场场免费放映的电影,让艺术走进农村群众生活;一间间农家书屋,让农民“放下锄头拿起书,不打麻将学知识”;一台台群众文艺演出,点燃了城乡人民的文化热情。今年以来,新区全面建设免费开放乡镇文化站10个,截至目前,已全部完工。
群众安全感提升,是一个地方民生改善的重要标志。今年以来,前锋区全面加快省级安全社区创建,目前,前锋镇成功通过验收,群众安全感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我镇城乡困难群众多,民生工程覆盖面广、任务繁重
民生工程作为“民心工程”,关系到改革发展成果更多的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这一重要使命。我们应充分认识到在新形势下深入实施民生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民生工程的宣传工作直接关系到民生工程的实施效果
我们必须要强化宣传工作实效,提高人民群众认知度、参与度和满意度。要通过扩大宣传工作覆盖范围这一方式,力争做到家喻户晓,扫除宣传工作的盲点。
三、2014年民生工程宣传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希望宣传工作能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1、镇民生办与镇宣传办将加大与县宣传部门联系合作力度,争取在县级新闻媒体开辟的民生工程专题上加大我镇的宣传力度,对民生工程政策和实施情况进行讲解和介绍宣传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积极报道我镇实施民生工程最新进展情况。
2、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在我镇政府网站上开辟民生工程工作专栏,及时更新我镇民生工程的政策信息和进展情况。
3、会同各村(居)委宣传栏,村公示栏等宣传阵地,通过按月张贴公告、制作黑板报、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民生工程。
4、对于补助发放类、费用减免类民生工程,各项目实施单位在打卡发放生活费、补助款项时,必须将到款通知同步告知受益群众。
5、镇民生办将会同村(居)委将民生工程政策宣传、答疑手册进行发放,保证每个社镇、村民小组全部发放到位,力争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民生工程。
6、镇民生办将不定期安排各民生工程责任单位通过举办广场咨询、图片成果展等方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7、为了能更好的推动民生工程的开展,更加深入的了解社情民意,镇民生办将每半年开展一次社情民意调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宣传手段,为民生工程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民生工程真正成为“民心工程”。
8、在全镇每个村(居)镇聘请两名民生工程义务宣传监督员,对各项民生工程进行宣传和监督。
为节约时间,提高效能,市政府将民生工程、居民收入赶超、财政工作等3个会议合并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全省民生工程暨收入倍增规划实施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1年全市民生工程和财政工作,安排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刚才,学国局长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我完全赞同。会上表彰了民生工程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市政府与各县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希望大家按照各项目标任务要求,切实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财政工作和民生工程取得的显著成绩
2011年,全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确保快速发展、力求争先进位为主调,大力培植财源,科学管税征税,为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建设美好注入了新的动力。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双责任、双推动、双考核"工作机制,真抓实干,争先进位,圆满完成各项民生工程任务。归纳起来,有六个方面的显著成绩:
(一)财政收支规模和质量大幅提升。2011年,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62.17亿元,比上年净增近20亿元,增长46.7%,收入总量居全省第15位,提高了1个位次,增幅居全省第2位。其中:地方收入完成33.7亿元、增长46.1%,市本级收入完成18.36亿元、增长61.3%。涡阳县、谯城区、蒙城县、利辛县的财政收入分别达到13.1亿元、12.06亿元、11.5亿元和6.68亿元,收入跨上新的台阶。财政收入质量明显提高,其中税收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达87.4%。全市财政支出132.2亿元,同比增加31亿元,增长30.5%,保障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今年以来,继续保持强劲的增长势头,3月份当月,全市财政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收3.5亿元,增长53.8%。一季度,全市实现财政收入26.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收9.4亿元,增长55%,增幅居全省第1位。
(二)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随着经济持续发展和收入赶超计划的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长。2011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099元,增长16.5%;农民人均纯收入5638元,增长20.3%,增幅居全省第2位。农民增收的结构出现新亮点,工资性收入达2509元,增长25.2%,占全部收入的44.5%。
(三)民生投入持续增加。按照省统一口径统计,2011年,全市民生方面的财政投入达111亿元,占财政支出的80.7%,其中30项民生工程投入44.2亿元,比上年增加15.7亿元,增长55.1%。30项民生工程中,直接发放或补助到人的项目11项,资金达8.84万元,惠及600多万城乡居民,人均受益150元。民生工程覆盖面越来越广,综合效应越来越明显,全市加固改造中小学校舍47.5万平方米,建成乡镇文化站53个,农村敬老院21个,农家书屋600个,促进了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四)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民生工程扩面提标,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义务教育制度、医疗保险和合作医疗制度、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实现了城乡全覆盖。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由人均120元提高到200元,发放农村低保金2.45亿元,五保户供养金6588万元。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1.02万套,投资3.23亿元,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得到改善。民生项目和资金进一步向"三农"领域倾斜,近700万亩农作物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13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20多万人次农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五)民生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在民生工程的推进中,各级各部门按照省、市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注重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办法,创新体制机制。探索出项目化、工程化的制度框架,建立健全了资金保障机制、工作推进机制、政策宣传机制、督促检查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和相应的工作制度,形成了"党委政府负责、财政牵头抓总、部门合力推进、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促进了工程项目实施,提升了民生工程的整体水平。
(六)民生工程质量和效果明显提高。各县区、各牵头部门对民生工程建设高度重视,按照争先进位要求,明确责任,加强协调,严格督查,抓出特色,在工作协调、机制创新、资金保障、监督检查、政策宣传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突出工作针对性、有效性,圆满完成了民生工程年度任务。在全省20个分等次的项目考核中,我市有18个项目居第一等次,我市被评为"全省民生工程工作先进市",利辛县被评为"全省民生工程先进县"。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财政总收入、人均财政收入仍居全省后进位置,经济结构还很不合理,财政增长的可持续性有待加强;财政收入总量低于阜阳52.9亿元,低于淮北28.2亿元,低于宿州1.9亿元,人均财政收入不足全省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城镇居民收入低于全省50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594元;民生工程项目进展不平衡,后续管理养护机制还不健全,资金配套压力较大,今后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寻求对策,认真加以解决。
二、扎实抓好今年的民生工程
主要是做到"四个落实":
一要落实任务。今年,省委、省政府决定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我市仍承担30项任务(我市无任务的3项是: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项目数虽与去年持平,但内容拓展,投入增加。与去年相比,新增3项、退出3项,5项调整内容、6项提高标准、16项继续实施。除30项省民生工程外,市委、市政府决定将通村公路作为市民生工程。也就是说,今年我市实际实施省、市民生工程31项,初步预算,共需投资57亿元,较去年增长29%。31项民生工程中,由上级全额拨款的5项,需市级配套的8项,需县区配套的27项,需群众自筹资金的6项。其中:上级补助约37.1亿元,较去年增长20.4%;需市县财政配套约13.2亿元,较去年增长35.6%。为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今年继续将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对市直牵头部门的效能考核和对县区的目标管理考核,努力在创新机制上有新突破,在工作推进上有新作为,在惠民利民上有新成效。不论省里怎样考核,都要力争跻身全省先进行列。
二要落实责任。民生工程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不得半点马虎和丝毫虚假。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调度推进,建立更加有效的推进机制,促进民生工程责任在一线落实、任务在一线完成。各牵头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主动争取省里支持,确保工程进展顺利;市直各主管部门要加快工程进度,所有的民生工程项目,上半年都要开工;各县区政府要抓好实施、抓好落实,对每一项工程、每一项任务都要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时限要求、工作抓手、具体措施;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民生办要加强督查,针对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暗访、抽查为主的督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督促整改,对违纪违规,造成影响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三要落实资金。各县区政府要积极落实配套资金,保障民生支出,该垫支的要先垫支,保证工程建设。市、县两级配套资金4月份要全部落实到位。要加强资金管理,保证效益。民生工程涉及的资金很多是要发放或补助到人的,都是按人头算账、按人头发放,社会影响面大,群众敏感性强,必须严格把握发放条件,严格资格确认程序,加强人员信息核实和资金管理,保证政策公开、程序透明,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从严查处违法乱纪行为。
四要落实制度。重点落实"质量、管养、宣传、考核"四项工作制度。一是抓质量。尤其是对建设类项目,要严格执行建设计划和标准,严把工程设计关、建设关、验收关,严格实行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质量终身负责制,决不允许在工程建设中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确保每一项工程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二是抓管养。自2007年实施民生工程以来,全市已建成一大批工程类民生项目,要切实管好用好,让每一项工程都能持续发挥效益。去年,市直部门制定出台了19个加强工程类项目的后期管护办法,要切实抓好落实,重点解决管养不到位问题。对已建成的住房、道路、沼气、卫生室、饮水工程等项目,要组织回头看,开展大检查,加强项目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必要的管理经费,确保工程持久发挥作用,造福人民群众。三是抓宣传。重点是创新宣传方式,比如:对工程建设类项目,要设立宣传标牌或标识牌;对保障发放、培训保险类项目,要制定明白纸或明白卡,发放给补助对象,提高民生工程的知晓度和群众的认可度。四是抓考核。要进一步完善月调度、排名通报等制度,改进考核奖励办法。要开展对民生工程项目的绩效评估,探索实施第三方评估考核办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咨询机构、社会各界人士参与中期和后期评估。要加大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三、全面实施城乡居民收入赶超计划
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是改善民生的基础,是最大的民生问题。市委、市政府提出到"十二五"末,居民收入赶超全省平均水平,并专门下发了《市"十二五"期间城乡居民收入赶超全省平均水平规划实施办法》和《关于促进"十二五"农民收入赶超的实施意见》。
今年,全省确定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目标分别是12.5%以上和13%以上。按照2010年的基数推算,要实现倍增,我市的目标必须高一些,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幅必须达到14.9%以上和17%以上。实现这个目标,任务非常艰巨。一要坚持就业惠民。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开辟更多就业岗位,做好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技能,以就业促工资增长。加大招商力度,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实现农民就地就业,二要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及时兑现对农业、农民的各项政策性补贴,积极推进科技兴农,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高效农业、畜牧养殖业,推进农村产权改革,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三要建立更加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在可能的情况下,想方设法提高工资水平,加大对贫困人口和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进一步提高民生的普惠水平。
四、更好地发挥财政促发展保民生职能
财政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做好各项经济社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财税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牢固确立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理念,不断提高保障能力,在促进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有更大作为。
(一)加快经济发展,不断夯实财源基础。抓好主导产业、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是发展我市经济的重要手段。一要坚持工业强市不动摇,大力实施"125"工业振兴计划,确保全年完成工业投资220亿元,规模工业增加值突破200亿元,新增规模企业150家。二要大力推进全民创业,支持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鼓励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促进企业做大做强。三要加快5个省级开发区、现代中药产业园、亳芜现代产业园、古井白酒产业园建设。认真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促进项目尽快进园落地,力争在做项目、引项目、建项目上实现新突破,为未来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二)大力组织收入,不断做大财政"蛋糕"。一要坚定增收信心。省"两会"期间,李斌省长参加我市代表团审议时,特别提出要着力增加"两个收入",即财政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要求下力气保持财政较快增长,保障民生改善,为社会事业发展更好地提供支撑。今年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政策性减收的因素不少,刚性支出继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依然尖锐。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经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优势产业和骨干企业进一步发展,传统财源继续壮大;一批重大项目建成投产,新兴财源正在成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把握当前经济形势,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不断提升理财施政能力,促进财政收入持续增加。二要完善征管手段。要防止收入流失,确保完成全年84亿元的财政收入目标任务。要着力提高收入质量,财政收入增长一定要建立在保证收入质量的基础上,决不允许在收入上弄虚作假,财政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好关口。要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增加政府可统筹的财力。三要积极争取支持。紧紧抓住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快皖北发展的重大机遇,更多地争取省补助资金和政策支持。
(三)加强支出管理,不断提高资金效益。近两年,随着财力增强,我市的支出规模越来越大,虽然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但人均财力和市本级可用财力仍是全省垫底,收支矛盾依然突出。为此,一要注重增收节支。注重提高支出效益,把有限的钱花在刀刃上、花在干实事上、花在为人民谋福利上。二要优化支出结构。把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放在第一位,教育、农业等法定支出要按照要求足额安排到位,重点项目资金要及时保障。要强化跟踪问效,大力开展政府投资评审、预算绩效考评工作,将评审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对监管不力,造成损失的要坚决追究责任。三要坚持厉行节约。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对今年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别是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提出了严格要求,不仅要求公务费零增长,还对控制公款消费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市直机关,一定要自觉遵守规定,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办公费、会议费、招待费,从严控制购车、换车,杜绝一切铺张浪费、大手大脚花钱现象。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责任
民生工程是在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下开展和实施一系列惠民工程,我局按照《市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相关部署,及时成立了民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吕贤江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张泽波、安跃斌二位副局长担任,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主任韩厚平同志负责。并针对我局承担的民生工程内容,及时组织规划及项目实施,并加强单位内部各科室协调,做到多方互补、资源整合、形成合力、狠抓落实。同时,将民生工程完成情况纳入对局属各部门的年终考核,明确奖惩,以制度确保民生工程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民生工程建设相关情况
(一)完善措施,农民工培训蓬勃开展
按照市委农工委的安排,今年全市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任务数是15万人,其中下达我局的任务数为10万人。为此,我局高度重视,完善相应措施,成立了由局长挂帅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培训领导小组,并将农广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作为培训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全局的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通过一年来的努力,我局超额完成了市委市府下达的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如下:农村劳动力转移引导性培训6000人次,农民实用技术普及培训12.8万人次,农民工培训1450人次,学历教育培训251人,专业农民(新型农民)培训人次,返乡农民工培训100人次,绿色证书培训100人次。开展短期实用技术培训1525班/期,培训涉及种植业实用技术共有26项,短期实用技术总学时3050课时。
(二)分解任务,沼气池建设成果显著
年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局新建沼气池目标任务7000口,计划安排资金105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1050万元,本级安排资金5万元)。通过我局积极有效工作,全年共新建农村沼气池11780口,累计投入财政补助资金1767万元,圆满完成了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完成率117.98%。共计落实建成了灾后重建项目15580口(其中:日元贷款项目1371口,修复灾后受损沼气池989口),落实沼气物业网点106个。年我市灾后重建集中点共742个,涉及农户2.7万余户,建生活污水净化池近5万立方米。现集中点的排污工程已完成95%,基本投入运行使用。
此外,年我市农村沼气服务网点已落实的配送站基础运行模式,现为没有养殖的建池农户配送沼气发酵原料,采用马井镇运行模式的全市达800余户,解决沼气使用后期运行问题,得到建池农户肯定,在农民对沼气建设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增强农民节能减排意识。同时,全年培训农村沼气专业技术人员200余人,组织省级以上培训一次,培训人员100余人。
(三)科学规划,改田有序推进
民生工程下达我局的耕地质量建设目标任务为建设标准农田4000亩,计划安排资金488万元(其中:上级补助480万元,本级安排资金8万元)。今年,我局承担了新增农资综合补贴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共计投入资金1089.4万元。目前,项目均已基本完工,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局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工作机制
为加强2013“民生金融促进创业”工程的组织领导,特成立由人行市支行与市组织部、农工办、金融办、经信局、人社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等部门联合组成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分管金融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为人行市支行与市委组织部、市金融办领导,成员为人行市支行、市委农工办、经信局、人社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等部门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行市支行货币信贷管理股。
(二)制订实施方案,明确部门分工
一是人民银行负责方案制订,牵头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参与2013“民生金融促进创业”工程,积极推广“阳光信贷”、“惠农卡”等行之有效的金融服务产品和服务模式;提供方便、高效、快捷的“一站式”金融服务;在利率定价、征信服务、培训宣传上给予指导;改进支付结算、经理国库、外汇管理等基础金融服务;以金融生态镇和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为抓手,推动各类创业群体的信用示范创建,帮助金融机构防范信贷风险;督促金融机构切实改善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二是市委组织部、农工办、金融办和经信局负责指导推动建立激励有效、衔接配套的政策扶持体系,促进财政资金更好发挥倍增效用;把控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行业政策、企业相关信息的采集以及财税政策的争取;完善担保体系建设,促进市担保体系发挥更大杠杆撬动作用,引导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农保中心和其他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服务支持。三是市人社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分别对小额担保贷款、青年示范创业贷款、大学生“村官”、失地农民创业贷款和妇女创业贷款工作给予积极指导和扶持;充分发挥各自管理和信息优势,加大创业能力培训,组织所辖部门帮助金融机构把好客户信用甄别关口和贷款对象推荐工作,及时跟踪监测借款人经营状况,配合做好到期贷款催收,有效降低信贷管理成本和风险;组织所辖部门加大对各自领域的诚信宣传,协同开展信用示范创建工作。
(三)开展相关活动,确保取得成效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通过走访和召开信贷例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民生金融促进创业工程的重要意义,近期,我支行组织辖内20家银行、保险、证券机构开展了以“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金融生态环境”为主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暨惠民工程”大型集中宣传活动,热心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细心介绍金融消费维权基本知识、金融基础知识、金融产品详情,深入浅出为群众答疑释惑,得到了群众的交口称赞,参与活动的群众达500多人,发出各类宣传资料6000多份,张挂横幅15条,布放展板72块。二是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为及时把握民生金融工作的新特点、新任务和新要求,年初,我支行先后走访市人社局、金融办、经信局、妇联和团市委等政府部门及金融机构,主动与他们沟通交流,主动推动信贷政策与国家惠民生、促和谐的各项扶持政策对接,引导金融资源向小微企业、创业就业、保障安居、“三农”等民生工程倾斜。三是搭政银企合作平台。上半年,组织开展了多次银企对接活动,主动架起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交流桥梁,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年初,积极配合市政府举办了“政银企恳谈会暨项目签约仪式”活动,有19家企业代表参加了现场签约仪式,签约金额达46.9亿元,其中:合同性金额35.3亿元,意向性金额11.6亿元。3月份,组织交通银行、中信银行、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邮政银行和村镇银行与别桥镇政府联合举办“中小企业银企对接”活动。此外有关银行还多次与相关镇区企业开展小型银企洽谈会和信贷产品推荐会。四是积极开展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工作。6月份,我支行会同团市委制订了《市开展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及部门分工,及时召开涉农金融机构创建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推进会,确保2013年完成500户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评定工作。五是积极开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工作。我支行在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广泛听取辖内商业银行意见,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后,确立江南农商行和农行作为推广取款服务点建设的主承办行,两家银行克服时间短、任务重的困难,迅速部署,多部门联动,在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
二、主要成效
(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自2011年8月25日成功举行“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暨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以来,我支行组织辖内各金融机构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成功处置了13起金融消费纠纷,满意率达100%,投诉诉求满足率92.31%,其中,今年上半年成功处置了3起金融消费纠纷,协助市政府处置了1起涉银行机构投诉。
(二)民生金融的信贷支持力度不断增强
2013年以来,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落实“民生金融促进创业”工程有关要求,主动加强与担保机构、工青妇以及人社、财政等政府部门的交流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引导金融资源向创业就业、“三农”、保障安居等民生领域倾斜。6月末,新增民生金融贷款18.6亿元,其中:小微企业新增5.2亿元、各类创业贷款新增11.1亿元、保障房贷款新增0.7亿元、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贷款新增1亿元以及文教卫生系统贷款新增0.6亿元。此外,江南银行为每位大学生村官授信5万元,近期,华夏银行为保障房授信5亿元。
(三)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市自2013年4月25日开通首个助农取款服务点以来,至6月底,全辖已开通助农取款服务点162个,发生取现业务2338笔,金额114.48万元;消费业务638笔,金额49.98万元;转账业务151笔,金额29.29万元。助农取款服务业务的开通,既加快了产品创新,拓展了银行业务发展,又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农村客户,使之真正收到实惠,受到了农民朋友的热烈欢迎。
三、存在问题
一、努力扩大就业和促进创业
1、进一步扩大就业。全区城镇新增就业0.935万人,其中“4050”人员新增就业0.15万人,确保零就业家庭就业安置率100%;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未安置的城镇退役军人在内的各类失业人员统一纳入失业登记范围,享受就业扶持政策。
2、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优先安排返乡外出务工人员。
3、加强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率转移培训0.03万人;省内工业园区定向培训蓝领0.01万人;免费为下岗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未就业离校毕业生、城镇复员退伍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培训规模0.29万人,其中创业培训0.03万人。
4、扩大小额贷款规模。完成小额担保贷款0.22亿元,以创业促就业。其中0.132亿元用于支持个人创业,0.088亿元用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
5、帮助残疾人就业。免费培训50名残疾人,为残疾人购买公益性岗位6个,残疾人就业率达到66%。
二、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6、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按照略高于全国平均调整增幅的标准,从1月1日起,全区人均增加140元。
7、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重点扩大企业改制接续人员参加养老保险;采取优惠政策鼓励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城镇大集体职工参保。全区城镇职工参加养老保险达到1.263万人。
8、推进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出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
9、提高失业保险统筹水平。参加失业保险达到0.6105万人,失业保险征缴总量达到94.52万元。
三、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和基层基础建设水平
10、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标准。将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标准由165元提高到180元;将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标准由60元提高到70元。
11、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将分散供养人员的供养标准每人每年由1500元提高到1560元;将集中供养人员的供养标准每人每年由2760元提高到2820元,集中供养率继续巩固在80%。
12、完善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制度和提高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金水平。对因国企改制,又未纳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补办伤残津贴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给予补助,纳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适当调整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待遇;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金平均每人每月增加30元。城市(含城镇)由每人每月1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农村每人每月131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61元。
13、提高部分困难企事业退休职工生活补助标准。增加城镇大集体困难企业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低的退休职工生活补助。
14、提高城镇“三无”特困群众集中供养标准。全区城镇集中供养的“三无”特困群众(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供养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300元。
15、完善城乡临时救助。对因临时性、突发性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实行临时救助。
16、关爱孤残儿童生活。倡导扶残助残、关爱儿童的良好社会风尚,向孤残儿童送温暖、献爱心。
17、继续执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并实行农村独女二女不再生育家庭计划生育补充养老保险及城乡0-6周岁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落实率均达100%。
18、建立因自然灾害死亡人员抚慰金和去世特困群众遗体火化免费制度。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抚慰因自然灾害死亡家属;对去世的特困群众(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集中供养的“三无”特困群众)免费火化。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安排解决。
19、增加企业干部和部分退休军人生活补助,适当提高义务兵优待标准和退役士兵和参战人员自谋职业补助水平。按每人每月30元增加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参战人员生活补助(已于2008年10月1日开始执行);提高企业干部解困标准;增加1953年前参军后复员到企业工作的退役军人生活补助。
20、进一步完善居委会和“三院”工作人员补贴制度。省财政新增的资金用于居委会工作人员和敬老院、福利院中不属于行政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人员给予工作补贴;对上述单位主要负责人,无正式编制且担任主要领导职务时间较长,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达到退休年龄并退离后,由省财政发放一定的退休补助;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承担的缴费,全部由财政负担。
21、逐步对全区家委会改制、整合。新增社区居委会所需工作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现行承担比例落实。
22、区级司法法律援助专项资金增加到4万元,用于困难群众实施法律援助。加大城区司法所建设力度建立完整的法律网络体系。区司法局)
23、增加救灾救济专项资金。切实增强应对突发事故、灾害的保障能力,强化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在省市增加转移支付补助的基础上,区财政新增安排30万元。区财政局)
24、对执收执罚部门收支完全脱钩给予补助。对收支脱钩的公检法部门按照经费保障的要求全额给予补助,着力提升司法机关公信度和执罚透明度。区财政局)
25、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区级财政新增安排资金15万元,全面铺开“一分钱”创安工程,做到群防群治,建设平安。区综治办)
26、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增加计划生育专项经费,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区计生委)
27、全力实施建设文化大区战略。建立健全区、街(镇)、社区(村)三级文化网络,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在省市财政增加转移支付补助的基础上,区财政新增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保障文化产业发展,促进社会文明。区文广局)
四、大力加强医疗保障和食品药品安全
28、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参保职工达到0.95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率达到90%。
29、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全区城镇居民和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基金使用率达到90%。
30、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按人均筹资标准100元,其中财政80元(中央财政补助40元,省财政补助34元,市、县财政补助各3元),参合率达90%以上。区卫生局)
31、扩大城镇职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0.64万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0.1万人。
32、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将城乡低保边缘户、新增四类人员、城镇集中供养的“三无”特困群众和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对象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
33、扩大全区儿童一类疫苗接种范围。确保全区儿童国家规划免疫疫苗免费接种率达到100%,“五苗”常规接种率达到90%,新增疫苗接种率达到80%。区卫生局)
34、推进城镇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制度。向全区城市居民中的60岁以上老年人、0-3岁儿童、孕产妇、35-60岁妇女、低保对象、残疾人等六类人群,发放公共卫生服务卡,并完善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水平。区卫生局)
35、帮助残疾人康复。为1000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其中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50例,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125人,贫困肢残人装配假肢7例,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配发818人。
36、完善优抚对象看病就医制度。启动方便、简捷的“一站式”医疗管理服务工作,确保1-6级残疾军人和退伍战士基本医疗费用保障率达到100%,其它重点优抚对象基本医疗费用保障率达80%以上
37、建立乡镇卫生人员经费保障机制,对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由差额补助转为全额保障。区卫生局)
38、建立村级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制度。推进医疗改革,降低群众看病负担等问题。对依法取得了村医生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等资格、并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医生,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进行补助。区卫生局)
39、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检测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区卫生局)
40、加强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区90%村卫生所、100%乡镇中心卫生院、100%县级综合医院、8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区卫生局)
41、着力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做好计划免疫预防接种门诊的装修改造,推进疾控中心新址建设,提升预防免疫服务和疾病控制水平。区卫生局)
五、积极发展教育、文化、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
42、增加城乡义务教育发展经费。支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大班改小班”建设;向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费提供地方课程通用教材。区教体局)
43、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范围。加大对考取公办大学公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力度加大对全区公办学校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力度。区教体局)
44、资助困难家庭子女入读技工院校。对农村家庭人均年收入1000元以下的初、高中毕业生及城市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子女入读技工院校,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帮助。区教体局
45、加大城乡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支持力度,区财政新增安排1500万元专项资金,对义务教育绩效工资专项补助。区教体局)
46、继续推进农村文化“三项活动”。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1场电影;每个农村中小学每年放映4场电影;镇每年购买文艺演出不少于4场,组织开展文体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区文广局)
47、提高农村宽带网络覆盖率。使行政村宽带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区农办)
48、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投资建设不少于2个“农家书屋”。区文广局)
49、加强基层体育健身场所建设,新建一批全民健身路径。区教体局)
50、加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全面完成孺子亭学校改造工程,加快推进桃花学校建设,力争启动2所九年一贯制示范学校建设。区教体局)
51、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进行补助。按小学生均301元,初中生均501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区教体局)
52、向城乡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区教体局)
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53、扩大廉租住房保障。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户数达到3372户。新建廉租住房706套、3.67万平方米。区房管局)
54、积极推进城市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区房管局)
55、继续配合做好经济适用房申购工作。做到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全覆盖。区房管局)
56、进一步完善失地农民住房保障,全力推进桃花镇、朝阳农场、同盟村拆迁还建房和农民公寓建设工程。桃花镇、朝阳农场、十字街街办)
七、改善人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57、推进新农村建设。结合省市有关部署,重点打造9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不少于5个自然村的农民家庭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区农办)
1、部署落实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提前谋划,尽早印发民生工程资金筹集方案和各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市政府与各镇(街)政府和市直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确保项目早部署、早开工、早实施、早见效。
2、强化资金保障。坚持民生财政导向,积极创新民生投入机制,集中财力保障民生支出。民生资金优先安排、重点保障,确保民生工程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加快民生工程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完善各项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严厉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冒领等行为。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鼓励引导社会、企业和个人投入,加快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筹资机制。
3、抓紧项目实施。协调各责任单位加强与市直主管部门对接,落实工程类项目计划,提前做好工程类项目的规划选址、征地、设计、招标等环节前期准备工作,确保3月底全面开工、10月底基本完成建设任务、11月底完成竣工验收。统筹安排,超前谋划,确保培训类项目10底前培训结束、补助补贴类10月底全部发到到位。
4、完善会商机制。加强与市直主管部门、局机关业务股室会商,加强内外、左右沟通联系,注重统筹兼顾、点面结合,强化责任落实,协调解决问题,形成民生工程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5、强化监督检查。围绕民生工程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民生工程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主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民生工程特邀监督员制度,适时提请市人大、市政协开展民生工程巡视。会同市效能办,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财政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尖兵”和“利剑”作用,确保民生工程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6、建立通报制度。聚焦重点,精准调度,按月梳理汇总分析民生工程进展。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督促、通报等制度,对资金拨付、工程进度、政策执行等环节发现重大问题的,定期进行通报,督促整改到位。
7、推进建后管养。进一步完善民生工程管护细则,明确管护职责,深入推进“建、管、用”并举的管养模式。坚持政府主导,拓宽管护资金筹措渠道,逐步建立财政、社会、集体、个人“四个一点”筹资机制。巩固、完善农村清洁工程、公路村村通等项目建后管养政府购买服务成功经验,逐步拓展民生工程建后管养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不断创新民生工程建后管养模式。
8、完善考核机制。制定出台全市民生工程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指标,以考核为抓手,引导市直各有关责任单位和各镇(街)“同担当、共进退”,打牢精诚合作、主动作为的民生一盘棋,真正使考核成为反映民生状况的“晴雨表”,确保民生工程实施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在日常管理中就能落得实、考得准。
9、推行信息公开。按照“依法公开、规范统一、责任明晰、积极稳妥”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民生工程信息全程网上公示。强化动态管理,根据民生工程政策变化和工作需要及时更新,确保公示信息真实、完整、有效。创新公开方式,充实公示内容,着力搭建多方位一体化的民生工程信息公示平台,主动接受社会全方位、长期化监督,努力让民生工程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