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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精品(七篇)

时间:2022-09-15 08:56:15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篇(1)

一、总体要求

对帮扶村贫困群众的危房进行改造,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省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的“十项重点任务”之一。各县(市)住建局要充分认识做好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按照《沧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程细则》要求规范操作程序,将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指标向帮扶村倾斜,通过政府补助、帮扶单位支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改造帮扶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危险房屋,为其解决基本居住安全问题,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二、工作任务

各县(市)住建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驻村工作组、乡(镇)和帮扶村庄,根据帮扶村的实际情况,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一)工作目标。结合全市农村危房改造计划,重点对帮扶村居住在危险场地、D级(整体危险)、C级(局部危险)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实施改造工程。经初步调查统计,在592个帮扶村中,除无危房改造户的和不在改造范围内的村,需进行危房改造的约为1849户。年内帮扶村危房改造覆盖率要达到85%,力争达到全覆盖。

(二)时间安排。要按照有关政策及程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抓紧确定帮扶村改造户,5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10月底前全部完工并完成县(市)验收。

三、资金筹措及改造标准

(一)资金筹集。按照有关规定,国家和省给予补助,并以县(市)为单位,根据帮扶村群众贫困程度、危房改造方式等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对危房改造户予以分类补贴。市、县(市)财政应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投入力度。帮扶单位也要根据具体情况,积极予以支持。

(二)改造标准。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60平方米。各地通过危房改造方案设计和推荐,为改造户提供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风格、传承和改进传统建筑工法的方案,满足基本住房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客观公正确定补助对象。各地要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审查、县级核准”的程序,根据生活最困难、住房最危险者优先和同等条件下残疾人家庭优先的原则,确定危房改造户,提前做好改造准备。

(二)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协助指导危房改造户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对需要搬迁异地重建的改造户,要帮助协调解决建设用地。对确定改造的危房,要尽快开工建设,尽早投入使用,发挥投资效益。

(三)做好技术服务。对于确定的改造户,当地建设部门要及时提供和推荐设计方案供危房改造农户选择。指导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按照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施工。要建立定期巡查制度,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巡回指导,切实加强帮扶村危房改造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同时,要组织协调落实建筑材料的供应。当地地震部门协助建设部门开展好农村危房改造中地震安全方面的技术服务。

(四)整合各类资源。对危房改造户数较多的村,可采取统一规划和设计,集中连片建设,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在农村危房改造中,要统筹协调整合道路、供水、沼气、环保、扶贫开发、改厕等建设项目,发挥综合效益,以危房改造带动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

(五)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实行农村危房改造月报制度,从危房改造正式计划下达后的次月开始,每月的25日前将当月危房改造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逐级汇总上报(上报表格参考沧建[2012]71号文附表),各县(市)住建局汇总后,上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每月对各县(市)帮扶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六)做好验收工作。危房改造完成后,各县(市)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符合村庄规划,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筑工匠)联合评价,确认质量合格的,准予交付使用,确保改造的质量和综合效果。

(七)加强危改户档案管理。按照《沧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程细则》中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的要求,完善农户危房改造档案,实行一户一档,规范相关信息管理。同步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确保全面、真实、完整反映工程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有效监督政策执行,为完善政策提供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工作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做好与当地加强基层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驻村工作组的沟通、协调工作,积极争取支持,加大工作的推动力度。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住建局牵头开展全市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市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做好配合。县(市)住建局牵头负责本地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搞好督导协调,乡(镇)、帮扶工作组要组织帮扶村做好改造户的确定、指导农户实施改造工程,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上报。

篇(2)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户”理念,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努力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按照农户自愿、依规统建为主,单独选址、分散建设为辅的要求,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原则上将农村危房改造安排在新村聚居点内建设,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规划、统筹实施。对因地形地势受限、生产生活不便等原因,不宜到新村聚居点集中建设的,可适当安排散建。

(二)坚持公开公正、阳光透明的原则。在工作开展中,坚持做到“四强化”、“三公开”、“六到户”,即:强化政策宣传解释、强化危改户审批过程监控、强化补助资金发放监管、强化工作人员行为约束;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任务到户、公示到户、资金到户、建档到户、标识到户、验收到户。

(三)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结合新村聚居点建设要求,充分尊重当地自然条件和建筑风格,使用地方建筑材料,确保改造后的住房既经济适用,又美观大方。

(四)坚持多方筹资、统筹使用的原则。有效整合农村危房改造、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集中连片扶贫开发等各种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捆绑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目标任务

2013年我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648户。各乡镇务必在5月底前完成建立档案,6月底前完成录入数据,7月底前开工,12月底前验收,2014年1月底前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四、政策标准

(一)严格补助对象。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规定,严格认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补助对象须是居住在被确定为整栋危房(d级)和局部危房(c级)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和其他困难户。

(二)明确改造方式。一是新建,其房屋鉴定为d级,须实施拆除重建。二是维修加固,其房屋鉴定为c级,可实施加固排危。

(三)严格改造标准。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防止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增加群众负担。按照区府函〔2012〕6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农村建设实际,农村危房改造控制在二层以内,人均建筑面积控制在30㎡以内,3人户及以下按3人计算,5人户及以上按5人计算。

五、实施步骤

(一)农户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农户自愿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危房照片、困难证明等材料。

(二)村组评议。村(居)委会接到农户申请后,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公示。

(三)乡镇初审。由区住建局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组织人员对申请的拟改造危房进行鉴定,乡镇规建办、社会事务办等单位根据房屋鉴定结论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填写《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并公示。

(四)联合审核。区住建、民政、发改、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在6月15日前对乡镇上报的审批表进行联合审核并公示。

(五)组织实施。各乡镇在6月底前组织实施危房改造工作,并按照“一户一档”建立危房改造档案。

(六)竣工验收。危房改造竣工后,由乡镇申请,区住建局牵头,区发改、财政、民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参与,在12月底前完成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区上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区级相关部门作为此项工作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专职人员,确保及时开工、按时完工。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区级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合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区住建局负责做好项目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区发改局负责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区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下达和监管;区审计局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区监察局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区国土分局负责建设用地保障工作;各乡镇负责资格对象审核、资料填报建档和具体组织实施等工作。

(三)加强工程监管。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由区财政局、乡镇财政所专户管理,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通过“村民自治、一事一议”民主议定资金使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各乡镇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引导帮助群众建造具有抗震能力、造价适中和安全适用的房屋。区住建局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加强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同时做好对农村工匠、施工人员的培训,提升施工技术水平。

篇(3)

2012年我县计划完成1200户的农村低收入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任务,并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制度,优先解决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

二、改造方式与时限

(一)改造方式。危房改造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整栋房屋属D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拟改造农村危房局部危险属C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危房改造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危房集中村庄的危房改造。改造后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

1、原址重建。房屋重建原则上以农户原址自建为主要方式,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乡镇人民政府要协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2、相对集中重建。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可对比较集中的危房采取相对集中改造方式,统一建筑风格,同时发动群众进行环境治理,提高危房改造水平。

3、结合村庄整治实施危房改造。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结合村庄整治的方式实施危房改造,统筹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保、改厕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

4、修缮加固。对房屋局部构件进行修缮或更换的方式进行危房改造。修缮加固由农户自行联系施工队伍,有困难的,乡镇人民政府要主动给予帮助。

(二)完成时限

2012年3月,正式启动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2012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将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和资金安排,连同《省2012年农村危房申报表》,于6月15日前报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补助标准与资金管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二)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根据省财政厅、发改委、住建厅2012年出台的《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2〕40号)规定,我县具体分类补助标准如下:

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2万元;五保户、农村低保户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

2、贫困残疾人家庭(非低保户)、其他困难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1万元;贫困残疾人家庭(非低保户)、其他困难户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2012年省及省级以上综合补助资金为每户0.9万元,由县财政统筹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分类补助标准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负责落实。

(三)资金管理

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省及省以上综合补助资金,将根据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年度计划、上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进度等因素进行分配(各乡镇计划分配户数见附表)。各乡镇要整合资源,将农村危房改造与土地整治整村推进、灾后重建、中国残联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开发等项目建设相衔接,提高政策效应和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捐赠和资助。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由县财政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各乡镇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在资金发放过程中,要通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

四、改造要求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1、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要认真组织编制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将改造任务合理细化分解落实到各村,并落实到贫困农户。

2、编制村庄规划。改造户数比较集中的村庄,必须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安排道路、供水、沼气、环保、改厕等建设项目,提高农村危房改造水平,促进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3、开展改造方案设计。各乡镇要积极推广《省农村危房改造设计图集》使用,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设计人员深入实地调查,根据农民实际需求,农村危房改造方案设计。设计方案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地方建筑风格,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引导农民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经济、节能环保、富有特色的住房。

(二)加强危房改造项目管理

1、严格审核改造对象。各乡镇要优先改造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房屋。在确定改造对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申报及审批程序参照《关于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09〕33号)。同时,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2、控制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和总造价。重建或修缮加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各乡镇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制可分步建设的农房设计方案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引导农户先建40到60平方米的基本安全房,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向两边扩建或者向上加盖。各乡镇要积极引导,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地方建筑材料利用研究,探索符合标准的就地取材建房技术方案,减少农村危房改造成本。

3、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各乡镇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危房改造的工程质量。县住建委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组织专门技术力量,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各个环节上从严把关,重点加强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工程的监管。各乡镇要完善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

4、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年度改造任务结束后,县住建、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及时组织验收,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报告。

(三)加强档案、信息管理

1、完善农户档案管理。

各乡镇要建立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必须按照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系统。

2、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和监督检查制度。

各乡镇要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报送至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住建、发改部门要按规定落实“月报”制度,及时将工程进展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四)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作

1、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县住建、发改、财政、民政、国土、扶贫、残联等部门,要会同民族事务、环保、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做好与其他有关规划的衔接。

篇(4)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我局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在全县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存量任务静态清零工作目标的基础上,实现了农村危房改造“两覆盖”、“两精准”、“两清零”,做到了农村危房改造“动态保障”长效化。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两覆盖方面

(一)住房安全排查全覆盖

根据省住建厅《农村危房改造逐户排查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了全县XXXX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已改造三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大排查,现已全部排查完毕,排查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住房安全鉴定、认定全覆盖

我县XXXX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情况已全部通过第三方鉴定,并出具了鉴定报告,对鉴定为C、D级的危房进行了修缮加固和改造建设,改造后经过县、乡、村三级验收并通过第三方鉴定机构安全认定,出具了认定报告。

根据县民政局、低保中心、残联提供的XXXX户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等三类重点对象已全部通过第三方鉴定,并出具了鉴定报告,对于鉴定出的C、D级危房在今年5月底前已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补助资金已全部发放。

二、两精准方面

(一)信息数据精准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对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我县2019年287户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中不同程度存在的信息录入错误、信息录入缺失等方面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清除住房危险隐患精准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质量排查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已完成农村危房改造质量排查整改工作。确保改造后房屋符合基本质量安全要求,真正将“民心工程”改为“放心工程”。

三、两清零方面

(一)“动态保障”任务阶段清零

2020年我县向上级申请危房改造动态保障任务175户,目前已全部竣工并验收,补助资金已全部发放。为按时保质完成危房改造任务,我局采取了危房改造工作周报制,一周一报进度,每周进行排名通报。组织开展了农村危房改造建筑工匠培训,同时积极开展技术指导和质量安全巡查,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及时督促进行整改,坚决杜绝“民心工程”变成“失心工程”。

2020年我县在完成动态保障任务的基础上,建立了贫困户危房改造“动态保障”机制。在已开展的贫困户住房安全逐户排查基础上,建立以乡、村两级和帮扶单位排查并上报,住建部门汇总,第三方鉴定机构复核的“动态保障”机制。对核查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经第三方鉴定机构核实确定危房的,建立清单并实施“动态保障”,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确保每一户贫困户住有所居、住得安全。

篇(5)

一、规划情况

为完成XX个脱贫村XX人的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结合我区新村建设扶贫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巴州区新村建设扶贫专项方案》。方案以XX个脱贫村为重点,紧紧围绕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结合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统筹推进贫困村新村建设工作。规划建设“巴山新居”聚居点XX个,聚居农户XX户XX人,同步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实施农村危房改造XX户涉及XX人(含廉租房XX户涉及XX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XX户涉及XX人。同步推进非贫困村未被项目覆盖的的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

二、完成情况

今年,共计新建XX个、续建2016年XX个新村聚居点,总面积XX万平方米,聚居农户XX万户XX万人。同步推动了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全年共计改造农村危旧房任务XX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XX户,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户XX户,其它交叉一般贫困户XX户。

三、经验做法

(一)把好选址设计关。在选址上,充分考虑群众意愿、经济承受能力和生产生活习惯,在符合乡、村规划的基础上,坚持“因地制宜、依山就势”,做到“三靠近、六不选”。“三靠近”,即靠近景区、靠近园区、靠近产业基地;“六不选”,即有地灾隐患的不选、纳入生态功能区的不选、无发展后劲的不选、基础难改善的不选、上学就医难的不选、群众不满意的不选。在风格上,坚持“特色鲜明、空间协调”,突出“农耕文化、传统文化、地域生态”四个特色。坚持“一村一景,以景辨村”,彰显“小组团、生态化、微田园、多彩化”的川东北乡村风情,留住乡村肌理,延续历史文脉。

(二)把好资质资格关。对统规统建的农户,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和施工企业储备库,确立资质合格、信誉良好的中介机构XX家、施工企业XX个参与建设。对C级危房改造的和D级危房拆除分散自建的,严格实行建筑工匠资质资格管理制度,引导支持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或当地经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参与建设。与此同时,督促签署依据基本结构设计施工的承诺书,施工人员信息、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明材料、施工协议或承诺书等纳入危房改造档案。

(三)把好建设程序关。严格执行“农户申请-村社评议-乡镇审核-区级审批”程序和“签订协议-组织实施-竣工验收”流程。农户自愿在户籍所在村委会进行申请,村委会进行评议,对符合新建或改造标准的农户资料信息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走访核实,对符合新建或改造标准的农户档案上报区级部门复核审批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与承建方签订新建或改造协议,工程竣工后,由区住建局牵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入户达标考核评价验收后移交。

(四)把好质量监管关。把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视同城市建设一样,坚持“四先四后”,高标准、严要求推进。一是坚持方案先审查后实施,规划方案、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监理规划必须先审查再实施。二是坚持材料先检测后使用,砖、钢筋、水泥、预制构件、节能材料、防水材料必须通过中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三是坚持工艺先达标后签认,基础开挖验槽、基础分部、主体分部、节能分部、装修分部质量不达标,地勘、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监督机构六方不予签字认可,不得进入下一施工环节。四是坚持资料先备全后验收,在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各责任主体签署的质量检查文件,以及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等质保、施工资料齐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验收。确保达标一户,验收一户,入住一户。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篇(6)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国办函[20*]53号)和人民政府《研究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专题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实现到20*年基本消除我农村中小学现存d级危房的目标,经研究决定召开这次专题会议,重点部署我20*年的危房改造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特别是20*年8月,我启动二期危改工程以来,在没有上级资金扶持的情况下,全共拆除了22所学校d级危房*平方米,查封6所学校d级危房*平方米,投资*万元新建校舍*平方米,投资*万元对部分b,c级危房进行了改造。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危房是动态的,由于建设年代和建筑质量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加之自然损耗和灾害侵袭,旧的危房消除了,新的危房还会产生。经危改办核查,到20*年底,我农村中小学仍存在危房7。*万平方米,其中d级危房6。*万平方米,b级危房0。*万平方米,c级危房0。*万平方米。这些农村中小学危房,严重威胁着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制约了我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各级政府,各级领导要提高对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文秘家园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抓好危房改造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思想的具体体现。教育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农村群众最迫切的愿望是子女受到良好的教育,他们宁愿自己日子过得苦一点,也要供子女读书。孩子的教育和成长就成为老百姓的最大利益之一。让师生们在危房里学习和生活,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就谈不上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如果因危房而造成恶性事件,那就会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前,抓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消除影响师生安全的隐患,就是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实现"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

(二),抓好危房改造工作是落实"科教兴"战略,促进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的举措。解决好中小学危房问题,为下一代的学习和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环境,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提高入学率,巩固率,有利于促进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为"科教兴"打下坚实的基矗

(三),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已将其列入今年要着力办好的八件实事之一,并向全人民承诺20*年全改造中小学危房*万平方米。

(四),抓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国务院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明确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去年4月24日,谢松保长就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出批示,"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区要负责本区的危房改造工作"。

二,明确任务,强化责

任,确保各项目标落到实处

(一),明确目标任务

我危房改造工程的目标是:基本消除我农村中小学现存的d级危房,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设施建设投入保障机制,切实保证中小学师生生命安全,全面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为农村基础教育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矗"工程"的任务是:到20*年底,基本完成农村中小学20*年底核定的113所学校*平方米的d级危房改造任务。今年要完成危改办核定的58所学校*平方米d级危房的改造任务,明年完成剩余的d级危房改造任务。农村中小学现存b,c级危房及以后新产生的危房,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核查,制订规划,落实资金并承担改造责任。

(二),科学制定规划

各区危改办要根据和级补助资金额度,提出合理的建设规模和具体的改造方案。各项目的建设面积不得超过核定的d级危房面积,消除的d级危房不得少于级核定的d级危房面积。所有项目学校必须量力而行,要本着"安全,够用,实用,耐用"的原则,立足脱险加固,严禁搞不切实际的高标准,超规模建设。确需扩大建设规模的,必须由区政府作出书面承诺,保证不留资金缺口,并在开工前将承诺的资金汇入"危改工程专户"。要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建设成本,控制工程造价,不能花钱征地,更不能举债建设,不能因工程建设而使项目学校出现新的债务。所有项目学校一律杜绝豆腐渣工程,胡子工程,举债建设的工程。保证所有项目学校危房为零,安全事故为零,质量事故为零,挪用项目资金为零,增加新债为零。

(三),保证资金投入

"工程"资金由专项资金,级配套资金和,县工程资金组成。目前我已争取级危改项目*个,争取和级配套资金*万元,按今年下达给我的危房改造任务,平均每平方米补助*元。政府今年也将拿出一定的资金作为级配套资金,主要用于优质项目的奖励。其余的资金缺口由区级财政配套解决,不得将资金缺口转嫁到和项目学校。各区政府要按照"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切实担负起筹措危改经费的主体责任。把中小学危房改造作为公共财政保障的重点,建立"工程"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工作机制。要广开财源,多渠道筹集危房改造经费。各区要保证农村税费改革固定性转移支付中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的资金全部用于危房改造。倡导,争取社会各界以及贤达人士通过捐资,筹集危改资金。各区财政部门要按照危改办的规定,设立"工程"资金专户,分账独立核算。专项资金和,级配资金由财政局根据危改办核实的项目进展情况,经危改领导小组审批后,分批拨付给各区财政专户。再由区财政专户直达项目施工单位或在区财政核算中心,实行项目单位报帐制。

(四),强化质量管理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各区,乡,镇要对中小学危房改造质量负责,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要坚持严把"五关"。一是严把"立项关"。各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必须是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保留下来的有d,c级危房学校。二是严把"设计关"。要坚决杜绝无设计图纸施工,要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精心设计,做到"规范,科学,安全,节约"。三是严把"施工关"。要由工程招标部门组织工程招标,选择优秀的施工队伍。由区级质监部门对工程进行质量

监测。一般项目,各和学校要安排懂技术,会管理的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大型项目,还要聘请监理公司进行项目监理。四是严把"验收关"。认真做好材料验收,工序验收,分段验收,总体验收,总体验收不合格不准交付使用;五是严把"质量关"。对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建筑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如出现质量问题,将依法进行追究。各地在实施危房改造中,坚决防止和杜绝"豆腐渣工程"和新建的危房发生,要确保改造后的校舍使用寿命在50年以上。

(五),确保工程进度

目前暑期已过去了一个月,真正的施工黄金时间只有一个月,在这一个月内,我们必须拿下今年危房改造任务的*,一些不适宜在学生开学后施工的项目,更是要抢在开学前完成主体工程。要确保学校秋季能如期正常开学。具体时间安排是:8月1号前各区危改办结合各项目学校上报的改造方案,深入现场提出分类指导意见。区危改领导小组对项目学校实施方案办理审批立项手续。并将实施方案报,危改办。8月5日前,各区根据,危改办批准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各区危改办统一进行规划,勘测设计,统一进行招投标。区危改办与中标单位签订项目施工合同,与有资质的监理公司签订委托监理书。各项目学校选派一名思想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懂管理的人员担任现场质量监督员,并组织进行培训。8月5日后,各项目学校陆续开工,现场质量监督员进驻工地,根据危改办提供的初审施工进度,报危改领导小组批准后,开始分批拨付工程款。9月份,各区危改办组织中介机构,项目学校对竣工项目进行审验收,办理有关竣工验收手续,并将工程交付学校使用。九月底,危改办将对全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资金管理规范,承诺资金到位,削除危房面积大,工程质量好的地方,政府将从级配套资金中拿出一部分采取以奖代拨的方式予以奖励。

(六),层层落实责任

各区,要建立危房改造工作责任制。一是严格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各区,乡,镇主要领导是中小学危房改造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中小学危房改造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负具体工作责任。凡不能按期完成的,由责任人向危改领导小组做出说明,属工作不力的,将由政府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二是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为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政府要求: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工程项目的规划和具体实施,以及向上级争取经费;计划部门主要负责工程项目的立项和审批,向上级计划部门争取经费;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转移支付与危改专项资金的到位;城建部门要负责危房的鉴定,工程质量的检查和监理;土地部门要负责办理校舍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审计部门要负责工程资金的跟踪审计及工程的预决算审计。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树立全局观念,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凡事多沟通,多交流,共同把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做好。三是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不力,造成校舍倒塌,死伤师生的,要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建设工程因管理不严,违规操作等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加强领导,通力合作,确保全危改工作圆满成功

各区都要成立危改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要抽调专人充实危改办力量。各区危改办要有专门的办公地点,必要的办公条件,要保证正常的办公经费。危改办办公地点设在鄂州中专,已从有关单位

抽调九名同志集中办公,主要负责结全项目工程的监督检查,完成危改办交办的有关事项,并指导各区危改办的工作。各区危改办主要负责本区危改项目的规划,立项,勘测设计和招标工作,委托有资质的监理机构对项目实施监理。整理工程档案资料,派专人专柜保存。各项目学校要在工程竣工后,及时将工程有关资料进行系统整理,交区危改办分类归档备查。各区危改办要在近期召开一次项目学校所在,村主要领导及项目学校负责人会议,将有关危改的最新精神传达下去。各项目学校所在,村要做好施工的协调工作,保证有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

篇(7)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赣府厅字[2009]131号《关于转发江西省2009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强和规范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管理,推动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有效实施,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和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管理使用。

第二章资金来源

第三条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由省财政下达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资金、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资金、财政扶贫发展资金(深山区、库区移民建房补助资金)等构成。县财政集中管理,县政府整合使用。

第三章使用范围和标准

第四条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用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危房维修、低保户危房的维修和重建。

第五条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属于深山区、库区移民的,新建住房按照每人3500元的标准补助;补助对象不属于深山区、库区移民的,新建住房补助标准为平均每户补助1.3万元。维修住房标准,可根据房屋破损程度实施分档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户500-1500元。

第四章账户管理

第六条财政部门开设“吉安县农村危房补助资金财政专户”,专门管理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第五章资金申请及拨付

第七条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由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将核定的资金发放人数、金额和相关审批、验收资料统一报送财政部门申请拨付。

第八条财政部门应及时审核相关资料,根据房屋建设改造工程实施进度,将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拨付给救助对象。项目动工时,按审批补助额度先行预拨50%补助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九条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必须坚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

第十条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安全和高效。